私募公司员工岗位职责业绩考核

2021-05-14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私募基金公司员工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方案 案例

私募基金公司员工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方案 私募基金公司岗位 职责及绩效考核方案 (一) 私募基金团队经理 预览:

运营计划

1、任职资格:

金融、经济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有丰富的项目管理、资本运营经验,精通投资或企业并购、重组、新三板等投资业务,剧本解决突发事件和抗压能力,有较好的实力和工作责任心者获基金团队经理任职资格。

2、工作职责: 1) 根据公司战略部署,负责公司及新三板业务的投资工作的审核、监督、管理工作,

以及外部协作工作;

2) 协助公司规划阳光私募、新三板业务体系规划,并领导团队制定年度、季度、月

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3) 分公司领导下负责协调、推进、落实公司拟定新三板业务、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

4) 代表团队向总经理提供拟投项目、三版业务的阶段性汇报文件 5) 负责协调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各种内部、外部关系; 6) 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制度建设工作

3、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利润红利+业务管理费用及补助 1) 基本工资:固定工资,每月按考勤日计算;

2) 绩效工资:考核工资,由个人绩效加团队绩效两部分组成,按照考核指标核算后

发放;

3) 利润红利:按照团队的业务体量比例提取,具体标准以每个项目的合作合同为准,绩效工资按实际利润额占个人业绩要求的占比计算,超过部分亦按照占比发放。

4) 管理业绩提成:按照团队业绩结合利润,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为按实际利润占业绩要求的占比乘以绩效工资总额提取,超过部分亦按照占比发放;

5) 业务管理费用及补助:销售管理人员享受业务管理费用及补助,具体标准见第三

章。

4、具体考核标准: 2 预览:

运营计划

备注:考核分年度、季度、月度考核,薪资标准单位(元) (二) 投资经理

1、任职资格:

1) 有一定的产业研究背景,对行业研究、思路有一定的认识

2) 本科学历以上,1-2年投行、券商、财务顾问、会计事务所等投行经验,有直接参

与1~2个实际投资项目经验及资源;

3) 具有项目资源及项目开发能力,有能力独立发掘、分析投资价值的高成长中小企

2、工作职责:

1) 开拓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完成投资银行的经营指标;

2) 按照公司战略部署发现潜在投资项目,配合项目经理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筛选、分析论证、收益和风险测算、投资交易机构及条款设计、商务谈判及投融资方案设计; 3) 负责投资项目的进入、谈判、交易、退出的组织和控制;

4) 负责公司备投项目跟踪、收集、掌握国内外行业法规、政策、重要专业及业务信息动态

5) 建立、维护与政府机构、金融机构、投资合作机构、合作伙伴、潜在客户的良好

预览:

证券投资部薪酬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 证券投资部是公司主要投资业务部门,负责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从事证券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第二条 证券投资部暂设,投资总监(兼风控专员,分公司培训岗)1名、操盘手2名。

第三条 证券投资部开始启动运作资金大概2500万左右,预计截至2016年12月30日运作资金到6000万左右。以后根据运作资产大小增加操盘手人数。

第四条 证券资产管理部部门设置及岗位结构图完整如下: 预览:

第五条 投资总监工资构成

工资=基本工资(8000∽12000)+绩效工资(部门因资金管理公司获收益的3%)+公司年终奖金 第六条 投资经理(操盘手)(账户管理)工资构成

工资=基本工资(3500-6500)+绩效工资(管理资金公司所获收益的25%)+公司年终奖金

备注:1:基本工资计算方法,

M=操盘手名下所有账户收益率算术平均值 H=深圳成分指数当月涨跌幅百分比 2: 操盘手如果带资金入职分成比例:操盘手80%+公司20% 3: 操盘手入职试用期为三个月,基本工资为3500元。

第七条 证券投资部风险监控专员工资结构

工资=基本工资(5000∽8000)+绩效工资(管理资金公司所获收益的2%)+公司年终奖金

第八条 本证券投资部薪酬管理办法使用时间截至2016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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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中银谷基金市场营销计划及激励方案

为实现公司基金业务人员激励方案完成公司战略目标,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销售人员薪资管理,充分发挥销售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激励原则 1.综合绩效原则:各区域的综合绩效来考察基金公司各业务人员的月目标达成率、基金销售额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

2.公平公开原则:所有执行人员和标准制定、审核人员必须公平、公正、公开。

3.长短相结合的激励原则:每月进行绩效综合考评,即时激励,同时进行年度综合测评,长期激励。

4.总体收入=基本工资(按公司规定)+绩效奖金+津贴补助。5.实际收入=总收入—扣除项目。

6.绩效奖金=业务提成+超额完成任务奖金。7.津贴补助:话费补助、差旅补助等。

8.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扣款项等。9.二.基金计划销售额度: 3000万 三: 销售方式

1.A渠道销售 : 以银行或证券公司通过正常渠道托管代销进行资金募集的形式。客户对象(与公司签订代销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

2.B渠道销售: 以银行客户经理或第三方理财等其它外在个人兼职渠道进行资金募集的形式。客户对象(银行、证券或第三方理财等兼职代销人员)

3.个人直销: 以销售人员自有客户资源进行直接个人销售的形式进行销售 销售客户对象(自有资金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

四:基金具体销售分配计划时间表

五:提成发放

客户资金到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公司按照业务提成方案发放业务员提成奖励,如客户是通过三方中介机构介绍引入资金,中介费用在客户引入资金三个工作日内给中间人发放提成资金 六:各种费用的承担

1、招待费

招待费指的是招待客户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由公司进行总量控制,业务员需要招待客户的,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经审批的招待费,公司予以报销,记入个人账户

2、差旅费 差旅费指的是业务员为了业务需要,需前往外地开展业务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也由公司进行总量控制,需要事先申请,未经申请的不予以报销,经审批的差旅费,公司予以报销,记入个人账户

3、交通费

交通费指业务员外出联系客户所产生的交通费用,该费用实行每月定额报销

4、电话费

电话费指因业务需要,联系客户所产生的一定的费用 电话费用补助业务员100/月,经理级别以上150/月 七:业务提成 预览:

司任务指标的,降级或劝其自动辞职(但如果两月连续未完成任务50%,但季度任务已提前完成,不计处罚);

九、薪酬模式说明

1.绩效奖金:公司销售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绩效奖金分为月度奖金和管理奖。

2.津贴补助:此处是指对营销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3.销售奖金:根据区域销售业绩给予的一种激励奖金

十、绩效奖金

计算公式:绩效奖金=销售提成+超额完成奖金。

推荐第2篇:私募基金公司员工个人交易制度

私募基金公司员工个人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止出现利益冲突,防止员工个人投资交易中的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司声誉和业务活动开展或者对公司构成重大合规风险,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全体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及派遣制员工(以下统称“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范的证券和股权投资行为包括:

1、股票投资,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如权证、股指期货等) 投资;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3、股权投资,指投资于未公开上市的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的初始投资以及通过股权转让、赠与、继承或增资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

第五条 本制度中所指直系亲属,指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章 交易行为准则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只能从事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允许的交易行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违规进行交易,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交易活动或做出投资决策,不得为他人提供交易信息或建议,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第七条 公司员工应坚持勤勉、谨慎、尽责原则,诚实、公正地对待基金份额持有人,遵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信守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监管机构和公司做出的承诺,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得从事任何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1 第八条 员工进行证券投资或股权投资应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并认真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申报、处置义务。

第三章 交易限制

第九条 公司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应当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强化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意识,公平对待公司管理的基金,不得为牟取短期利益从事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 公司员工持有一只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持有期不足6个月的,不得卖出、赎回或转换为其他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管理的基金份额以及基金经理持有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基金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员工多次投资同一基金的,应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分别计算单次投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投资本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其投资行为所适用的认(申)购、转换或赎回费率等应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公告等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鼓励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等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或者基金经理购买本人管理的基金产品,并鼓励员工通过定期定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长期投资。

第十三条 员工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应事先报公司备案,并应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和公司利益优先的原则,避免利益冲突的情况。 第十四条 员工进行股权投资的限制:

1、不得投资于与公司有或者可能有重大业务关系、竞争关系或利益冲突的公司;

2、不得投资于从事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咨询等与证券投资和交易有关业务的公司;

3、不得在其投资的公司中兼职并领取薪酬;

4、不得进行其它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股权投资;

5、不得进行无论在规模上还是性质上会影响员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股权投资。第十五条 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原未上市的股权投资转为上市的,应按下述流程进行处置:

1、公司管理的基金或投资组合参加该股权投资的询价和投资的,持有该股权的员工应本着避免利益冲突的原则,不得参加有关投资决策,并主动向公司提出回避;

2、该股权投资可以公开交易的,员工应在3个月内卖出。第四章 交易信息报告、备案管理和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员工应如实填写《员工首次申报股票/基金/个人股权投资情况备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 1),向公司申报其在加入本公司前所持有的股票、基金和个人股权投资情况,并应自加入公司后3个月内对所持的禁止投资的股票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 员工应在入职后3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写《员工及亲属基本信息申报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申报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与员工关系、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并提交相应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其中,公司高管、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等人员的亲属信息范围比照任职资格登记表要求确定(即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或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人士。)任职期间,上述信息如有变化,员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填写该表,并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员工提交的《员工直接/间接股权投资备案表》对员工的股权投资进行备案审查和登记。

第十九条 公司对股权投资的备案审查应以避免与基金、公司或公司所开展的各类业务发生实际或可能的利益冲突为主要原则。如果公司在审查中发现员工的股权投资符合第十四条所述内容的,应要求其停止该股权投资,并说明理由。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决定。如员工拒不接受的,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如果超过10个工作日公司未对员工进行书面回复,视为公司对员工该项股权投资行为不持异议。

第二十条 员工应当保证其向公司申报的投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上市交易公告书以及相关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下列信息:

1、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基金份额的总量及占该只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3、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第2、3项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公告中的相关数据由公司相关部门统计编制,并由法务部门进行复核。人力资源部应协助提供所有员工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职务等信息。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登记和监察工作,包括:

1、在收到员工关于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备案申请后进行登记;

2、对员工上报的个人及亲属信息与其提交的身份证(含扫描件)进行核对,如员工有特殊困难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的,应要求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采用合理方式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核对;

3、妥善保管公司员工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申报或备案材料;

4、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投资行为等进行检查,包括每季度从基金事务部获得公司员工投资基金的统计数据,并对其合规性进行检查,以期发现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行为;

5、妥善保存公司员工投资基金的相关记录。

法务部应做好检查留痕,并对工作所获知的相关信息负严格保密义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基金事务部负责定期(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统计公司员工投资基金的明细和余额情况,并编制法规规定的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法务部应对其进行复核。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检查员工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行为以及员工直系亲属的股票投资行为时,若发现存在利益冲突可能的,有权要求员工限期对该投资行为作出处置。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决定。如员工拒不接受的,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新员工入职时,未及时申报或虚假申报的,即为该新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将不予转正。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转正之前应征询法务部意见,以确定该员工是否已经完成个人入职申报。

4 第二十六条 员工未按规定定期申报个人及亲属投资信息的,法务部将给予邮件提醒一次,如经提醒仍未申报的,法务部将给予书面提示函。如虽经出具书面提示函仍不申报的,法务部将作为违规行为,填写《日常合规监察异常情况报告表》上报公司。

第二十七条 员工未准确更新个人及亲属信息、及时准确申报基金投资和股权投资信息的,法务部发现后将作为违规行为,填写《日常合规监察异常情况报告表》上报公司。

第二十八条 如员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管理制度,公司将视情节 严重情况给予罚款或/和纪律处分。罚款金额为每次人民币叁仟元加不当获利金额的两倍。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解雇。对于员工违规情节轻微,

推荐第3篇:私募基金公司员工个人交易制度

私募基金公司员工 个人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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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交易行为准则............................4 第三章 交易限制................................4 第四章 交易信息报告与备案管理..................6 第五章第六章 ................................9 则................................11

第2页 日常管理 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个人证券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和股权投资行为,防止出现利益冲突,防止员工个人投资交易中的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司声誉和业务活动开展或者对公司构成重大合规风险,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全体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及派遣制员工(以下统称“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范的证券和股权投资行为包括:

1、股票投资,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如权证、股指期货等) 投资;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3、股权投资,指投资于未公开上市的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的初始投资以及通过股权转让、赠与、继承或增资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

第五条 本制度中所指直系亲属,指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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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交易行为准则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只能从事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允许的交易行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违规进行交易,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交易活动或做出投资决策,不得为他人提供交易信息或建议,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第七条 公司员工应坚持勤勉、谨慎、尽责原则,诚实、公正地对待基金份额持有人,遵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信守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监管机构和公司做出的承诺,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得从事任何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第八条

员工进行证券投资或股权投资应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并认真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申报、处置义务。

第三章 交易限制

第九条

公司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应当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强化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意识,公平对待公司管理的基金,不得为牟取短期利益从事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 公司员工持有一只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持有期不足6个月的,不得卖出、赎回或转换为其他基金;公司高级管理

第4页 人员持有公司管理的基金份额以及基金经理持有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基金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员工多次投资同一基金的,应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分别计算单次投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投资本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其投资行为所适用的认(申)购、转换或赎回费率等应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公告等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鼓励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等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或者基金经理购买本人管理的基金产品,并鼓励员工通过定期定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长期投资。 第十三条 员工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应事先报公司备案,并应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和公司利益优先的原则,避免利益冲突的情况。

第十四条 员工进行股权投资的限制:

1、不得投资于与公司有或者可能有重大业务关系、竞争关系或利益冲突的公司;

2、不得投资于从事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咨询等与证券投资和交易有关业务的公司;

3、不得在其投资的公司中兼职并领取薪酬;

4、不得进行其它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股权投资;

5、不得进行无论在规模上还是性质上会影响员工正常履行工作

第5页 职责的股权投资。

第十五条 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原未上市的股权投资转为上市的,应按下述流程进行处置:

1、公司管理的基金或投资组合参加该股权投资的询价和投资的,持有该股权的员工应本着避免利益冲突的原则,不得参加有关投资决策,并主动向公司提出回避;

2、该股权投资可以公开交易的,员工应在3个月内卖出。

第四章 交易信息报告、备案管理和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员工应如实填写《员工首次申报股票/基金/个人股权投资情况备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 1),向公司申报其在加入本公司前所持有的股票、基金和个人股权投资情况,并应自加入公司后3个月内对所持的禁止投资的股票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

员工应在入职后3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写《员工及亲属基本信息申报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申报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与员工关系、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并提交相应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其中,公司高管、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等人员的亲属信息范围比照任职资格登记表要求确定(即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或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人士。)任职期间,上述信息如有变化,员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填写该表,并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

员工投资基金应在买卖基金(包括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第6页 等)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备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3),真实、完整、准确地向公司申报所投资基金的名称、基金类型、基金帐号、时间、价格、份额数量、费率等信息。员工投资认购期发行的基金,应最迟于该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次日向公司备案,持有期限自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员工以定期定额方式投资基金的,应在首次投资该基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履行本制度规定的备案手续,之后不再需要每次备案。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发生变化(如金额、扣款周期改变等)、中止或终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履行相应的备案手续。

第十六条

员工中与基金投资研究交易相关的人员,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及直系亲属股票投资备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4),说明员工股票持有情况和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具体情况。其他公司员工应于每半年度结束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及直系亲属股票投资备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5),说明员工股票持有情况和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具体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进行个人股权投资的,应事先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填写《员工直接/间接股权投资备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5)报送备案,详细提供拟投资的相关信息,包括投资对象名称、性质、主要股东名称、经营范围、投资金额、股权比例、预期持有时间、是否兼职、是否领取报酬等。员工因继承、赠予等被动的非交易形式进行的股权投资,应当在取得股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直接/间接股权投资备案表》并报送备案。

第7页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员工提交的《员工直接/间接股权投资备案表》对员工的股权投资进行备案审查和登记。

第十九条

公司对股权投资的备案审查应以避免与基金、公司或公司所开展的各类业务发生实际或可能的利益冲突为主要原则。如果公司在审查中发现员工的股权投资符合第十四条所述内容的,应要求其停止该股权投资,并说明理由。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决定。如员工拒不接受的,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如果超过10个工作日公司未对员工进行书面回复,视为公司对员工该项股权投资行为不持异议。 第二十条

员工应当保证其向公司申报的投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上市交易公告书以及相关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下列信息:

1、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基金份额的总量及占该只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3、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第2、3项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公告中的相关数据由公司相关部门统计编制,并由法务部门进行复核。人力资源部应协助提供所有员工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职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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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登记和监察工作,包括:

1、在收到员工关于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备案申请后进行登记;

2、对员工上报的个人及亲属信息与其提交的身份证(含扫描件)进行核对,如员工有特殊困难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的,应要求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采用合理方式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核对;

3、妥善保管公司员工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申报或备案材料;

4、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投资行为等进行检查,包括每季度从基金事务部获得公司员工投资基金的统计数据,并对其合规性进行检查,以期发现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行为;

5、妥善保存公司员工投资基金的相关记录。

法务部应做好检查留痕,并对工作所获知的相关信息负严格保密义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基金事务部负责定期(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统计公司员工投资基金的明细和余额情况,并编制法规规定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法务部应对其进行复核。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检查员工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行为以及员工直系亲属的股票投资行为时,若发现存在利益冲突可能的,有权要求员工限期对该投资行为作出处置。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决定。如员工拒不接受的,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第9页 第二十五条 新员工入职时,未及时申报或虚假申报的,即为该新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将不予转正。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转正之前应征询法务部意见,以确定该员工是否已经完成个人入职申报。

第二十六条 员工未按规定定期申报个人及亲属投资信息的,法务部将给予邮件提醒一次,如经提醒仍未申报的,法务部将给予书面提示函。如虽经出具书面提示函仍不申报的,法务部将作为违规行为,填写《日常合规监察异常情况报告表》上报公司。

第二十七条 员工未准确更新个人及亲属信息、及时准确申报基金投资和股权投资信息的,法务部发现后将作为违规行为,填写《日常合规监察异常情况报告表》上报公司。

第二十八条 如员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管理制度,公司将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罚款或/和纪律处分。罚款金额为每次人民币叁仟元加不当获利金额的两倍。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解雇。对于员工违规情节轻微,且未对公司财产或声誉造成影响的,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或者对公司财产或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向中 员工个人证券和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员工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向员工追偿。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员工备案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

第10页 不得随意查阅或探听,但下列情况中,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法务部可以向被授权人提供相关信息:

1、法务部履行工作职责;

2、司法机关或监管机关依法对员工个人投资进行调阅、查询或检查;

3、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对员工个人投资进行调阅和查询。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在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未许可之前,公司员工不得投资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如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对于基金公司员工的投资行为有新的规定的,公司将相应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首次颁布执行后,所有员工应在10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写《员工首次申报股票/基金/个人股权投资情况备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 1)和《员工和亲属基本信息申报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股票、基金和个人股权投资情况,以及直系亲属的详细信息。

第三十二条 公司将适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和公司内部执行的情况对本制度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1页

推荐第4篇: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从2004年国内第一只阳光私募基金开始,9年来,阳光私募行业走过A股牛熊,大浪淘沙,而今已然与公募基金、券商资管等并驾齐驱,过百亿元规模的私募巨头也已出现,重阳投资、泽熙投资、证大投资、凯石益正、朱雀投资、星石投资、淡水泉、金中和、乐瑞资产、艾亿新融、佑瑞持等私募居前,均在30亿元以上。

重阳投资目前的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00亿元,其中阳光私募产品的规模超60亿元,成为国内首家资产管理规模破百亿元的阳光私募,是实实在在的“私募一哥”。泽熙投资2009年成立,目前资产管理规模已达70亿元,仅次于重阳。

证大投资和凯石益正则是从PE起步,投资范围涉及广泛。证大投资目前的资产管理规模60亿元,其中投向股票市场的阳光私募产品有35亿元。专注于股票市场的星石投资、淡水泉、金中和,目前资产管理规模也都达到30亿元。后起之秀的债券型阳光私募,2010年刚刚起步,目前有3家公司的资产规模跻身前列,其中乐瑞资产管理规模已达50亿元,产品主要投向均为债券。

九年来证券私募基金,得到了快速发展,房地产基金也有了开头,一种崭新的基金,五色土房地产抵押贷款基金,正在酝酿中,争取能够填补行业的空白,五色土基金的收益率预计将控制在年10%以上,基金专一用途是,通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

推荐第5篇:私募股权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

股份公司可以直接发行股票,和是否上市无关.不过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流动性较好相对风险较低,比较受投资者欢迎,所以融资数量较多;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融资数量较低.

股权融资按融资的渠道来划分,主要有两大类,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所谓公开市场发售就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包括我们常说的企业的上市、上市企业的增发和配股都是利用公开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具体形式。所谓私募发售,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投资人,吸引其通过增资入股企业的融资方式。因为绝大多数股票市场对于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例如我国对公司上市除了要求连续3年赢利之外,还要企业有5000万的资产规模,因此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较难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门槛,私募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投资于这种私募股权就叫私募股权投资。

推荐第6篇:私募股权

浅谈我国私募股权融资发展

文献综述

私募股权基金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知识资本、货币资本、人力资本和诚信资本高度集成的产物,它的运作机理随着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和成熟,并在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的新经济时代越发地活跃起来,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开始关注并置身于该产业,可以预见今后十年,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将快速成长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公募上市的重要融资工具。

(一)国外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的研究与评价

1、关于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历程的研究与评价

George W.Fenn, Nellie Liang,Stephen Prowse[1995][1]较系统地介绍了美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历程,将其分为早期、萌牙期、扩展期和成熟期。他们将私募股权基金分为创业型私募股权基金和非创业型私募股权基金,并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参与者及每种类别进行了分析,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了描述,并分析了为什么私募股权市场需要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中介的原因,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Josh Lerner [1997][2]对全球私募股权基金自上世纪80年代到1995年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回顾,分析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和结构、投资者和企业的角色及其退出等问题,并对为何美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较快而欧州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较慢的原因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退出效率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Mike Wright, Ken Robble[1998][3]认为随着“私募股权”术语的应用,大大拓宽了创业投资的研究范围和投资范围,创业投资不仅包含对企业早期的投资,也包括对企业后期投资和收购;并认为创业投资起源于美国,然后扩散到英国,再向欧洲其它家发展。

2、关于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方面的研究与评价

对创业资本的运作方面的研究,早期国外文献主要集中于创业投资以及创业投资家的作用方面,主要利用问卷等形式研究创业投资家的决策程序及评价指标,以及创业投资家是否为创业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等。随着现代合约理论在公司金融中的广泛应用,一些学者开始从公司治理角度研究投资者和创业资本家、创业投资家与创企业家的两层委托代理关系,这方面成果由Sahlman[1990][4]所开创的,Lerner,Gompers,Hellmann及其它学者随后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这部份研究的重点放在对创业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之间的关系,集中在风险控制方面,重点对代理风险的分险分担、激励约束、契约合同进行了系统研究;创业资本的风险控制与收益实现,主要通过风险分担包括分阶段投资、共同投资等来达成;以及对创业投资家报酬和行为的权利进行规定和限制等制度安排的研究。Cable和 Shane[1997][5]曾提出了一个创业企业与创业投资企业关系的合作博弈模型,但在模型中未考虑到创业企业与创业投资企业之间的分工属性问题。Neher[1998][6]从人力资本的专有性角度解释了分期投资机制,假定创业企业家是创业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创业企业家可以通过威胁创业投资家离开企业以“套牢”投资,而分期投资机制能够减少创业企业家的承诺。结果显示:声誉可以年限和规模衡量,既是对年轻的、较不成熟的创业资本家的是最有效约束,也是对创业资本家最重要的激励。Grinblatt和Hwang [1989][7]提出创业资本首次公开发行的信号模型,实施分析证实了该模型的结论。Black和Glilson [1999] [8]从创业企业内部控制权对创业企业家的激励角度出发,运用博弈论的研究方法,比较了首次公开发行和企业并购对企业资本退出战略选择的影响。Gompers [1996][9]认为投资退出给资本提供者一种评判水准,

使他们既可评估创业投资家的技能,亦可评价创业资本相对于其他投资形式的盈利大小。Hillman[1995][10]认为,创业企业家付出了巨大的私人成本实现创业,创业投资家通过分段投资、保留撤出资金的权利及解散管理层权力等,对创业企业家是潜在的威胁和有效的制约,经过创业过程,创业投资家从创业企业通过IPO等退出资本,最有效的激励不是实现创业企业的管理控制权重返创业企业家手中。从现有的文献看,一些学者对创业资本和私募股权资本退出进行了实证研究,但总体上对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的研究尚不充分,此外,对私募股权资本退出最新态势的分析研究还缺乏系统性。

二、国内关于私募权基金方面的研究与评价

目前国内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研究多集中于实际操作、运作原理和案例的讲解,或是在对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过程的描述,或就私募股权基金的某个问题进行探讨,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学术界和理论界对私募股权基金中的创业基金或风险基金和创业板市场研究得相对较多较深,这与我国曾经一度拟推出创业板市场紧密相关,但对如何发展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方面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则是少之又少。国内较新的以私募股权基金主题进行研究的著作主要有两本,一是李斌、冯兵等[2007][11]出版的《私募股权基金:中国机会》,该书主要是以在天津开融洽会为契机,以私募股权基金的相关基本知识和操作机理及成功案例为内容,组织编写的实务性书藉,300多页的书有2/3的内容是案例和企业上市、融资、并购法律法规,理论研究深度不足,政策指导性也不强;二是由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新加坡管理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和高能资本有限公司合著的[2007][12]《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研究报告》,该书侧重于理论方面的研究,但是是由多篇独立文章汇编而成,每篇文章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的重复,缺少系统性研究,而且也没有对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为什么可以发展,如何发展做出回答。

国内研究并发布私募股权基金动态的较权威的机构为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清科研究中心[2006][13]。但从其发布的报告内容来看,着重报告的是私募股权基金的运行特点和最新政策法规,是统计数据和动态分析的报告,是研究私募股权基金的重要信息和情报,理论性研究明显不足。其它以私募股权基金为题材进行研究的主要文献有,吴晓灵

[2006][14]对私募股权基金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作用,中国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的紧迫性和中国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的政策环境等进行了研究。顾戟[2003][15]对夹层融资方式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和剖析,对公司型基金、承诺型基金、信托型基金和合伙制基金的四种模式进行了探讨。盛立军[2004][6]对政府如何参与私募股权市场,并促进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进行了研究;对私募股权投资存在的委托代理风险和投资价值评估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对控制上述风险的一般做法进行了介绍与分析。刘鹤扬[2006][16]对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认为我国私人股权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私人股权市场主体缺位严重,尚未建立有效的运作机制,投资管理的理念,工具和手段落后,以及退出渠道不畅。提出加强政策引导,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建立有限合伙制度、强化金融创新和积极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政策建议。王静亨,叶岚[2010][17]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却面临着融资难的困境。究其原因既有现有政策的缺陷和金融体制的问题,也和中小企业自身有关。因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既要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和金融体系,完善担保体系,同时中小企业自身也要不断完善和规范,以适应融资需要。在创业资本市场制度环境方面,张东生、刘健钧[2002][18]中探讨了由于缺乏有关创业资本基金的特别法律与法规,导致一般公司法设立的创业资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普遍面临缺乏充分的法律保护等问题。周丹,王恩裕[2006][19]对创业资本的形成、运作和退出结合中国实际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中国应成立创业资本引导基金的建议;另外,俞以平和张东生等人对代理风险的控制和激励也进行了研究。

(三)评价

总的来看,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外创业投资理论与模式的介绍,对国外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进行描述,对“风险投资”与“创业投资”概念及“私募股权基金”概念进行讨论;对私募股权投资在创新经济和产业重组中的作用进行阐述;对创业投资与资本市场特别是创业板、产权交易市场的关系进行研究,并呼吁建设我国的创业板市场;对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必要性进行研究并呼吁要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这些研究,部份专家学者从理论的深度对我国创业资本运行和私募股权资本的运行实践进行了研究,具有实际指导价值。但是,现有的研究还不足以回答政府和业界所关心的问题,包括如何给出私募股权基金确切的定义;如何正确定位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作用和功能;应如何站在新国家利益观角度对海外私募股权基金进行限制与发展;应采取何种模式推动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如何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进行金融监管;何种组织形式最适合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如何在制度、法律、政策方面营造有利于私募股权基金快速发展的局面等问题。这些问题正是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和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George W.Fenn, Nellie Liang,Stephen Prowse The Economics of the Private Equity Market.Federal Reserve Bulletin, Jan.1995.

[2] Lerner J, Venture capitalists and oversight of private firms.Journal of Finance 50:301-318, 1997.

[3] Mike Wright, Ken Robble, The Economics of the Private Equity Markets, Economic Review Federal.Reserve Bank of Dallas, 21-34, 1998.

[4] Sahlman W.A., The structure and governance of venture capital organization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7: 473-521, 1990.

[5] Cable,Shane, Venture capital: reflections and projections, Entrepreneurship, Chicago: Upstart, 29-46, 1997.

[6] Neher,J.A.and Bygrave, W.D, Venture capital: reflections and projections .Entrepreneurship, Chicago: Upstart, 29-46, 1997.

[7] Grinblatt, Hwang.Reputation in Private Equity Market.London Busine School Journal,1988, 01.

[8] Black B.S., Gilson R.J., Does venture capital need an active stock market? .Journalof Applied Corporate Finance, Winter: 36-48, 1999.

[9] Gompers, P A., Josh Lerner, What drives venture capital fundraising? Brookings Papers on Economic Activity-Microeconomics, 149-192, 1996.

[10]Hillman., On advice of counsel:firms and venture capitalist funds as information intermediaries in the structuration of Silicon Valley.Dep.Of Sociology Stanford University, 1995.

[11]李斌,冯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国机会.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12]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投资研究所.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2008.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13]清科研究中心.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年度研究报告.北京:清科集团,2008.

[14]吴晓灵.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升企业价值.中国科技投资,2006.(7):6-7.

[15]顾戟.发展中国私募基金业的若干问题探讨.上海经济研究.2003.(11):62-65.

[16]盛立军.私募股权基金:政府的参与空间.数字财富.2004.(12):34-35.

[17]王静亨,叶岚.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中国商界.2010(11).

[18]张东生,刘健钧.创业投资基金组织结构与立法模式探讨.金融研究,2002(6).

[19]周丹,王恩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性的经济学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6):67-69.

推荐第7篇:私募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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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与VC及私募基金的区别

PE与VC虽然都是对上市前企业的投资,但是两者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和投资特点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

很多传统上的VC机构现在也介入PE业务,而许多传统上被认为专做PE业务的机构也参与VC项目,也就是说PE与VC只是概念上的一个区分,在实际业务中两者界限越来越模糊。

另外PE基金与内地所称的“私募基金”也有区别,PE基金主要以私募形式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而我们所说的“私募基金”则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是用来区别共同基金(mutual fund)等公募基金的。

私募种类

在中国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四种:

一、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拥有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二、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投资基金。

这两种基金具有信托性质,他们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大学和机构、富有的个人、保险公司等。

美国投资者偏好独立投资基金,认为他们的投资决策更独立,而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投资基金可能受母公司的干扰;而欧洲投资者更喜欢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投资基金,认为这类基金因母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充足资本而更安全。

三、关于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法规今年出台后,一些新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四、大型企业的投资基金,这种基金的投资服务于其集团的发展战略和投资组合,资金来源于集团内部。

申请设立提交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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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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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私募计划书

成立阳光私募基金商业计划书

一、设立阳光私募基金公司的目的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财富迅速积累, 资本市场发展如火如荼、方兴未艾。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领域对 外开放的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资本市场法规制度建设的日 趋完善,资本市场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为阳光私募基金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分享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企业多元化、跨越式发展 目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也为发展繁荣我国资本市场,为广 大投资者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拟组建阳光私募基金公司。

二、阳光私募基金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民间个人财富积累也不断的高速增长,使得整个社会对高端理财的需求出现了井喷现象,并且由于近年来公募基金表现持续低迷,诸多因素都催生并推动了私募基金行业的蓬勃发展。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显示,截止2010年12月底,国内私募基金公司总计242家,运行的628只产品,总资产规模超过2万亿。

从市场前景分析,私募基金业的发展得到决策部门的大力扶持,我国的私募基金市场仍存在较大空间。在短短数年时间内,中国的私募基金业获得了跳跃式的增长,目前,我国私募基金市场初具规模。

但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私募基金市场无论从绝对资产规模还是相对经济总量的比例来说,都存在着较大差距。这说明中国私募基金业的发展空间相当可观,同时受我国经济总量持续高速增长、居民储蓄资金亟需有效分流、资本市场渐进开放和决策层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中国的私募基金业也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2010年的股指期货上市,使得对冲基金更是刚刚在国内得到发展的可能。这些利好因素显然是已进入成熟成长期的公募基金业所难以比拟的。面对这样一个持续扩张、纷繁复杂的资本蛋糕,市场前景大有可为。

三、对冲基金产品原理及策略

对冲投资策略的重点是不论在牛市或者熊市中,使用对冲交易追求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

方向性策略:需要对相关市场的价格走势进行判断的对冲基金策略。在实际交易中,可以针对不同行业、同行业不同个股、不同风格(大盘/小盘、成长/价值等)等条件构造股票多空头策略。股票多空头策略并不强制要求多头交易量与空头交易量一致,也不要求组合的市场中性,根据指数的中期走势以75%-125%比例调整股指期货的持仓。

期现、跨期套利策略:由于股指期货市场和证券市场的投机性和波动性,造成股指期货和股票指数之间的基差经常出现不合理的波动,使用程序化交易捕捉到这种稍纵即逝的机会,买入低估的股票组合,同时在高估的股指期货上放空等量的期货合约,待两个市场恢复到合理的基差,同时平仓出场,赚取其中的差价。利用股指期货期日不同的期货合约价差之间的异常波动,可以构建低风险的跨期套利策略。

通过上述对冲策略,可以将基金资产通过适当分散化,买空卖空,严格控制市场敞口等手段实现长期平稳的增长,创造极低的下行风险与极低的市场相关度。使得对冲基金可以在完全不对市场进行预判的前提下买入并持有,并获得稳定的收入,避免了跟随大盘涨跌造成的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实现稳定、持续的盈利。

三、企业注册

公司的注册形式不仅仅是简单的名字,他的组织形式决定了今后业务是否能够顺利开展。目前市场中私募基金阳光化有这样几种形 式:一是以有限公司的形式注册,以公司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二是以合伙制企业的形式注册;三是以投资管理公司的形式注册,之后和信托公司等机构合作,借用信托公司的平台对外开展业务。这几种形式虽然各有优点,但也存在相同的问题,就是由于受到目前政策法规的限制,经营范围比较单一,不太适应当下金融市场衍生工具快速发展的市场变化。有鉴于此,为了我们的阳光私募机构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变化,顺利的开展业务,建议采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的形式设立注册,之后在具体运作每一个产品的时候,则是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展开,这样一种形式可以使我们有效地规避法规限制,灵活的选择不同的金融工具,从而扩大我们的经营范围。

四、对冲基金运作流程:

一.发行:通过信托,发售对冲基金产品。与信托公司组成合伙制企业运作。

二.资金募集:1.通过中介机构或自行募集自有资金。 2.通过合作券商募集资金。 3.通过银行募集及发售。

三.银行托管。发行二级基金产品,两级银行托管制度。

四.资金成本:

1.信托机构资产管理账号:150万-300万,或总资本金1% 2.中介机构募集资金成本:募集总资金量的1-1.5% 3.二级银行托管:0.2%*2=0.4%。 4.银行或券商发售销售代理费用1% 五.募集期:1个月

六.运作期:封闭运行期1年。

五、商业运作盈利模式:

基金采用滚动发售模式。

第一期暂不收取客户管理费(1%)。认购费用(1.5%)抵充银行托管和银行代销费用,由资金管理账户直接划转至信托机构及托管银行。第二期基金开始将不再产生固定投入及资金成本的投入,亦可以开始收取管理费,大大增加盈利。

滚动发售第二期及三期基金,其意义在于资金成本消减后,转变为盈利,在固定投资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快速回收投入的目的。另在保持规模不变的前提下,专注于研发,投力于产品基金业绩的增长。基金业绩的增长将会提升基金在业内的排名,大大降低后期基金发售的成本,及迎来主动性合作的渠道。 (转载于:私募计划书) 预期一年内发售三期基金状况,如下表:

第一期基金发售盈利情况预期:

第一期基金发售盈利预算表

(注:净收益:预期盈利-固定投入-资金成本投入-客户利润计提-银行计提)篇2:私募商业计划书 ******有限公司

商 业 计 划 书

******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四月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 第一章 本项筹资计划

一、本计划性质及其缘由 ******有限公司为获得支撑事业持续成长的资金,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募集中长期发展资金100万美元。

本次增资扩股对象为新、旧股东,发行金额为200万美元,其中:原股东投入无形资产100万美元,新股东投入现金100万美元(折合rmb 827万元)。

本次增资扩股后,总股本将达220万美元,新、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5.5%和54.5%。 (注:因大陆在无形资产比例、第三方评估及主管部门审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限制,可能将影响无形资产的认列。若具体操作发生困难,本方案将在原框架实质的基础上,调整为“向新股东以5.98:1的溢价比增发16.72万股”)

二、本计划资金用途:

本计划拟募集资金us$100万元,将主要用于增加人员规模、扩大市场行销及软件开发工具等方面。具体安排如下: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

三、本次增资后利润情况

单位:us$ k

四、本项计划的时间安排

本次增资扩股计划于2002年6月底前完成。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 第二章 公司概况

一、公司简介 ******有限公司(简称“******”)系从事网络视频应用及多媒体信息处理软件的专业软件公司,于2000年12月在中国浙江省市正式成立,并于2001年2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系美国******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美金20万元,公司性质为外资企业。

公司源于1999年******美国(简称“eus)与计算机学院在研发网络视频聊天软件和服务器应用软件方面的成功合作经历。2000年12月,双方开始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研究。在设立运作中,学院做出全力的支持和帮助,并将在未来提供技术和人力资源方面的全面支援。

本次计划通过增资扩股,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以获得发展资金,实现******的独立运作及软件业务的加速发展。

二、使命与定位

使命:开发及生产融合创新和艺术于一体的应用软件产品,以合理的价格为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优质、易用、高效的网络视频通讯整体解决方案及多媒体信息处理应用软件。

定位:以原先******美国的内部软件研发部门为基础,配合******大陆发展计划,完善研发、生产与销售功能,成为一家独立运作于大陆市场的专业软件企业,以提供网络视频软件、多媒体信息处理软件及生物安全认证软件为主要业务。

三、与母公司的配合分工关系 ******体系包括美国总部、台湾******及本公司在内的全球运营企业。以美国总部为中心和支持,开展全球性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公司主要承担******体系所有的软件研发工作,以大陆地区较低的人力成本及的技术支持,担负着******体系内部研发部门的职能。 ******体系将通过公司实施大陆及亚太地区发展战略,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发展所需资金,将业务职能扩展到生产和销售(包括内销及外销)。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 在此发展过程中,将得到美**公司技术、质量监控及市场技术动向信息的支持,并在销售方面充分利用台湾公司在台湾与其他亚太地区原有的销售渠道。 母公司--美国总部():

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北部城市,距离硅谷仅20英里,使公司能更近地接触市场及技术合作者。 ******体系的总公司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rp.) ,由现任总裁在1998年1月创立,产销pc用数码相头、网路视频通话影相机、数码两用(影像、照相) 相机。产品设计以一般人均可轻松使用为原则,推出后广受欢迎,自1999年起即为美国市场此产品领域的前三大品牌之一。

总公司发行606万股由32位股东拥有。最初注册资本为74万美元,后续成功增资两次主要股东包括刘萍、台达电及部分vc基金。

在过去2年(2000年及2001年),业务收入都维持在1200万左右,现总公司的净资产为309万美元。

******台湾: ***科技有限公司于1999年在台湾台北市成立,业务范围主要包括oem的协调和质量保证、以及产品销售。台湾公司在实现亚洲地区范围内团队广泛的业务联系方面产生了重大作用,同时以优越有利的条件与代工商合作,使公司突破资金约束,扩大生产以及时满足市场需求。

四、公司现有产品及未来研发方向 e过去以简单、易用的网上即时、面对面谈话(包括软/硬件)为主,现将逐步扩大到游戏、教育、企业所用的实时视频通讯软件。 e 相信应用是任何网络通信成功的关键,因此投入大量的资源到软件开发,使之能简便地在e-mail中加入视频信号、创建视频电子贺卡和召开视频会议。 (一) 现有产品

公司已完成研发并进入市场的产品主要为: 1.实时视频通讯应用软件: a.server 1.0(零售版、企业版及网吧版) b.server 2.0 (多服务器及多语言支持)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篇3:商业计划书模板(私募专用) 商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提交日期:

业 计 划 书

(编制模板)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3年8月制

保 密 承 诺

本商业计划书内容涉及本公司商业秘密,仅对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公开。本公司要求投资公司项目经理收到本商业计划书时做出以下承诺:

妥善保管本商业计划书,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本商业计划书涉及的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项目经理签字:

接 收 日 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目录 ..............................................................2 摘要 ..............................................................3

一、基本情况 ......................................................4

二、管理层 ........................................................4

三、产品与服务 ....................................................5

四、研究与开发 ....................................................6

五、行业及市场 ....................................................6

六、营销策略 ......................................................7

七、产品制造 ......................................................7

八、管理 ..........................................................8

九、融资计划 ......................................................8

十、财务说明 ......................................................9 十

一、风险及对策 ..................................................9 摘 要

1.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过去三年的销售收入、毛利润、纯利润,公司地点、电话、传真、联系人。) 2.主要管理者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院校,主要经历和经营业绩。) 3.产品与服务(产品/服务介绍,产品技术水平、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特性,产品的竞争优势。)

4.研究与开发(已有的技术成果及技术水平,研发队伍技术水平、竞争力及对外合作情况,已经投入的研发经费及今后投入计划,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 5.行业及市场(行业历史与前景,市场规模及增长趋势,行业竞争对手及本公司竞争优势,未来3年市场销售预测。) 6.营销策略(在价格、促销、建立销售网络等各方面拟采取的措施。) 7.产品制造(生产方式,生产工艺,质量控制) 8.管理(机构设置,劳动合同,知识产权管理,人事计划。) 9.融资计划(资金需求量、使用计划,拟出让股份,投资者权利,可接受的退出方式。) 10. 财务预测(未来3年的销售收入、利润、资产回报率等。)

说明:请在三页纸内完成本摘要。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说明其中现金到位数和无形资产) 注册地点: 公司性质:

公司沿革:(说明自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股权、注册资本等公司基本情形的变动,并说明这些变动的原因)。

主要股东:(列表说明目前股东的名称、出资、单位和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用图来表示)

主要业务:公司曾经经营过的业务和目前经营的业务及主营业务

员工人数及文化结构:(员工人数和文化程度及所占相关比例,请列表说明。) 财务历史数据:(列表说明本年度及前2年的销售收入、毛利润、纯利润、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等)

对外投资:(独资、控股、参股的公司情况并以图形方式表示。)

未来3年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行业地位、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产品品牌以及上市计划等)

2、管理层 2.1 公司董事会:(董事成员,姓名,职务,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请用表格列出。) 2.2 高管层简介:

董事长:(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毕业院校,联系电话,主要篇4:最新的私募商业计划书 ******有限公司 商 业 计 划 书

******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 保密须知

本商业计划书属于商业秘密,所有权属于******有限公司。其所涉及内容和资料仅限于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使用。收到本计划书后,收件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未取得******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之前,收件人不得将本计划书的全部及部分予以复制、传递、泄露给他人。

2、若收件人不希望涉足本计划书所述内容,请尽快将本计划书完整退回本公司。

3、以对待贵公司机密资料的态度,对本计划书所提供的商业机密保密。

4、本计划书不可用于洽谈投资以外的任何商业用途。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 第一章 本项筹资计划

一、本计划性质及其缘由 ******有限公司为获得支撑事业持续成长的资金,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募集中长期发展资金100万美元。

本次增资扩股对象为新、旧股东,发行金额为200万美元,其中:原股东投入无形资产100万美元,新股东投入现金100万美元(折合rmb 827万元)。

本次增资扩股后,总股本将达220万美元,新、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5.5%和54.5%。 (注:因大陆在无形资产比例、第三方评估及主管部门审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限制,可能将影响无形资产的认列。若具体操作发生困难,本方案将在原框架实质的基础上,调整为“向新股东以5.98:1的溢价比增发16.72万股”)

二、本计划资金用途:

本计划拟募集资金us$100万元,将主要用于增加人员规模、扩大市场行销及软件开发工具等方面。具体安排如下: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

三、本次增资后利润情况

单位:us$ k

四、本项计划的时间安排

本次增资扩股计划于2002年6月底前完成。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 第二章 公司概况

一、公司简介 ******有限公司(简称“******”)系从事网络视频应用及多媒体信息处理软件的专业软件公司,于2000年12月在中国浙江省市正式成立,并于2001年2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系美国******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美金20万元,公司性质为外资企业。

公司源于1999年******美国(简称“eus)与计算机学院在研发网络视频聊天软件和服务器应用软件方面的成功合作经历。2000年12月,双方开始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研究。在设立运作中,代写商业计划书书,融资计划书,需要聊邱邱:耳领司仪留舅舅散散酒。学院做出全力的支持和帮助,并将在未来提供技术和人力资源方面的全面支援。

本次计划通过增资扩股,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以获得发展资金,实现******的独立运作及软件业务的加速发展。

二、使命与定位

使命:开发及生产融合创新和艺术于一体的应用软件产品,以合理的价格为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优质、易用、高效的网络视频通讯整体解决方案及多媒体信息处理应用软件。

定位:以原先******美国的内部软件研发部门为基础,配合******大陆发展计划,完善研发、生产与销售功能,成为一家独立运作于大陆市场的专业软件企业,以提供网络视频软件、多媒体信息处理软件及生物安全认证软件为主要业务。

三、与母公司的配合分工关系 ******体系包括美国总部、台湾******及本公司在内的全球运营企业。以美国总部为中心和支持,开展全球性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公司主要承担******体系所有的软件研发工作,以大陆地区较低的人力成本及的技术支持,担负着******体系内部研发部门的职能。 ******体系将通过公司实施大陆及亚太地区发展战略,以增资扩股方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篇5:私募商业计划书 ******有限公司

商 业 计 划 书

******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四月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 保密须知

本商业计划书属于商业秘密,所有权属于******有限公司。其所涉及内容和资料仅限于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使用。收到本计划书后,收件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未取得******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之前,收件人不得将本计划书的全部及部分予以复制、传递、泄露给他人。

2、若收件人不希望涉足本计划书所述内容,请尽快将本计划书完整退回本公司。

3、以对待贵公司机密资料的态度,对本计划书所提供的商业机密保密。

4、本计划书不可用于洽谈投资以外的任何商业用途。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 第一章 本项筹资计划

一、本计划性质及其缘由 ******有限公司为获得支撑事业持续成长的资金,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募集中长期发展资金100万美元。

本次增资扩股对象为新、旧股东,发行金额为200万美元,其中:原股东投入无形资产100万美元,新股东投入现金100万美元(折合rmb 827万元)。

本次增资扩股后,总股本将达220万美元,新、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5.5%和54.5%。 (注:因大陆在无形资产比例、第三方评估及主管部门审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限制,可能将影响无形资产的认列。若具体操作发生困难,本方案将在原框架实质的基础上,调整为“向新股东以5.98:1的溢价比增发16.72万股”)

二、本计划资金用途:

本计划拟募集资金us$100万元,将主要用于增加人员规模、扩大市场行销及软件开发工具等方面。具体安排如下: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

三、本次增资后利润情况

单位:us$ k

四、本项计划的时间安排

本次增资扩股计划于2002年6月底前完成。 aaa – fund raising plan confidential 第二章 公司概况

一、公司简介 ******有限公司(简称“******”)系从事网络视频应用及多媒体信息处理软件的专业软件公司,于2000年12月在中国浙江省市正式成立,并于2001年2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系美国******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美金20万元,公司性质为外资企业。

公司源于1999年******美国(简称“eus)与计算机学院在研发网络视频聊天软件和服务器应用软件方面的成功合作经历。2000年12月,双方开始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研究。在设立运作中,学院做出全力的支持和帮助,并将在未来提供技术和人力资源方面的全面支援。

本次计划通过增资扩股,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以获得发展资金,实现******的独立运作及软件业务的加速发展。

二、使命与定位

使命:开发及生产融合创新和艺术于一体的应用软件产品,以合理的价格为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优质、易用、高效的网络视频通讯整体解决方案及多媒体信息处理应用软件。

定位:以原先******美国的内部软件研发部门为基础,配合******大陆发展计划,完善研发、生产与销售功能,成为一家独立运作于大陆市场的专业软件企业,以提供网络视频软件、多媒体信息处理软件及生物安全认证软件为主要业务。

三、与母公司的配合分工关系 ******体系包括美国总部、台湾******及本公司在内的全球运营企业。以美国总部为中心和支持,开展全球性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公司主要承担******体系所有的软件研发工作,以大陆地区较低的人力成本及的技术支持,担负着******体系内部研发部门的职能。 ******体系将通过公司实施大陆及亚太地区发展战略,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发展所需资金,将业务职能扩展到生产和销售(包括内销及外销)。

推荐第9篇: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私募理财通常是通过私募基金的投资来实现的。私募基金(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私募基金已成为21世纪重塑全球资本市场的重要新兴力量,它作为一种寻求高投资回报的风险投资工具,以市场的眼光去发现技术的市场价值,去筛选创新种子和技术半成品,从而提高了市场的效率,其利益机制客观上社会上的创新活动的兴起和创新技术的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稳步推进,有政府主导型的各类产业基金、引导基金业在各地纷纷设立,发展私募基金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加速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

推荐第10篇:私募基金

1.1.私募基金释义

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根据其内涵一般可以分为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也可称为风险投资基金)三种。

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第三,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

第11篇:《私募》读后感

《私募》读后感

偶然从书堆中看到郭现杰写的有花山文艺出版社在2009.8月出版的《私募》,堪称资本圈启示录,一个私募经理人的道路和梦想。

以赏梅酒馆的\"坐而论道\"开篇,十年后潭拓寺梅园重游\"以道之道,非常道\"结尾,在简简单单之间,已经把金融私募是什么?怎么做?如何做?以及成功后如何回馈社会、承担责任的精髓一一点明。开篇潭拓寺的无尘道长的《道德经》与《红楼梦》里的疯掉癫和尚和跛足道人又把中华古典文化与当代现实生活做了时空的穿越。\"人有诸相,世人昏睡在红尘,彼此迷惑,忘记前世而不知今生。我在红尘之外,逍遥虚幻之间,自然明白一二。再者,福至心灵,机缘巧合才会有所感悟。\"

无尘道长十年前为谭援朝算的一卦:人之生,皆由无而至有也,由无至有,必由有而返无也。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所以你要多做善事,这样会更富贵。谭援朝:道长说的极是,这些年我一直在做善事,为贫困地区失学儿童和孤寡老人捐款捐物。第二卦:人生于世,有情有智。自然万物都是平衡统一。

在股市无股不庄,庄家控制涨跌。散户害怕技术派,技术派害怕庄家,庄家害怕恶庄,恶庄害怕上市公司高管。这是资本界的生物链,讲究的是弱肉强食,强者生存的丛林法则。股市里讲究三个字:快,准,狠。快,市场机会稍纵即逝,所以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对政策理解快,对消息反应快,思维快,买与卖绝不犹豫。准,没有把握绝不轻易出手,讲究命中率,蓄而不发,快如闪电,抓住几次大行情就可以了。狠,行情来时,全仓出击。此外,还要有广泛的关系,与食物链中金字塔顶上的上市公司高管达成统一阵线,共同进退,你才可能生存。对数字要敏感,学数学对金融有先天优势。

私募,

林父的大国崛起与文艺复兴:林父爱看《大国崛起》,中国要崛起,文艺和思想的解放的前提下,政治,军事,经济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中国股市要振兴:要树立尊重资本,尊重股民,尊重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观念,只有这样股市才有希望。

家种玉棠富贵:玉兰,牡丹,桂花。

崇文门基督教堂,从西藏回来就依了林母皈依了基督教。

纽约大学商学院,同住房,打工。中国留学生联谊会,华尔街,大摩操盘手。美国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是车站,我们只是过客。国际账户,将一套完整的资料寄给了史考特证券服务中心,研究美国很多股票。

谭援朝成立慈善基金会,挂靠在宋庆龄基金会名下。赚100万捐10万,这点与基督教徒的捐款比例是一致的,我想这不是巧合,一切将跟随,学习,创新中前进。想到邵文的妈妈让儿子去西藏建学校的理念是一致的,这是一个成功后必做的规则。回馈社会的责任。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北京,基金。以及恶人终将被严惩的暗示。

这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资本圈启示录,看后深得启发,希望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可以用到。这本书值得每一位金融人事学习,总结,思考,分析,吸收。从人生到信仰,专业,信息量是巨大的。

第12篇:私募案例

私募案例(2014.12-2016.5)1

一、北京中金赛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违法违规事实

1、基金未按规定备案。中金赛富所管理的基金北京动平衡广告有限公司项目未在协会备案,基金产品备案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且未及时更新,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八条,《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和备案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

2、未按规定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投资额多在100万元以下,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的规定。

3、公开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中金赛富通过街头散发传单、电话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进行公开宣传,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4、重大事项未按规定向协会报告。2014年12月23日,中金赛富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5年1月29日,法定代表人吕锋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公司所租用的办公场所已被清退,已无法有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未报告,违反了《登记和备案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分决定

中金赛富上述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与行业自律规则,违背了登记时向协会提交的承诺,扰乱了行业秩序,损害了行业声誉。吕锋作为法定代表人、陈建中作为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登记和备案办法》第三十条,《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决定:

1、撤销中金赛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2、对吕锋、陈建中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上述纪律处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1案例1-6为一类,涉及“备案、重大事项报告、募集对象及方式”;

案例7-9为一类,涉及“资产管理计划违法违规”;

案例10-11为一类,涉及“杠杆倍数”;

案例12涉及“备案成立前开展投资运作”;

案例13涉及“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

二、中金信安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

(一)违法违规事实

1、基金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中金信安在协会仅备案了“全国两癌筛查-宫颈癌快速自检试剂盒”1只私募投资基金,但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小龙表示正在运作的有3只基金,以上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八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和备案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

2、未按规定向我会报告重大事项。2014年8月,中金信安法定代表人由赵亚光变更为史宏亮,2015年3月,由史宏亮变更为郑小龙;中金信安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实际控制人郑小龙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上重大事项均未按规定向协会报告,违反了《登记和备案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不配合行政机关检查。在行政机关检查过程中,中金信安有关人员不接听电话,且中金信安未按时提交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要求提交的自查报告,不配合行政机关检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二)处分决定

中金信安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与行业自律规则,违背了登记时向协会提交的承诺,扰乱了行业秩序,损害了行业声誉。郑小龙作为实际控制人、赵亚光作为法定代表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登记和备案办法》第三十条,《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决定:

1、撤销中金信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2、对郑小龙、赵亚光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上述纪律处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

三、中投金汇(北京)投资基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一)违法违规事实

1、基金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中投金汇以“南海汇金”、“中投嘉汇”、“中投国汇投资有限公司”、“顺禾农业产业基金”的名义发行的4只基金未在协会办理备案手续,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八条,《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和备案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

2、向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中投金汇采用电话销售、网络广告等公开宣传方式募集资金,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3、重大事项未按规定向协会报告。2014年8月6日,中投金汇及其设立的北京南海汇金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李书亭、赵杰已被采取强制措施,以上重大事项未向我会报告,违反了《登记和备案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分决定

中投金汇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与行业自律规则,违背了登记时向协会提交的承诺,扰乱了行业秩序,损害了行业声誉。刘全志作为法定代表人、李书亭作为实际控制人、赵杰作为基金大渠道中心副总经理、曹海兵作为风控中心副总经理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登记和备案办法》第三十条, 《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协会决定:

(一)撤销中投金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二)对刘全志、李书亭、赵杰、曹海兵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上述纪律处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四、中财鼎盛(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违法违规事实

1、未按规定如实填报登记信息。中财鼎盛登记时填报的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产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2、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中财鼎盛的法定代表人在2014年6月4日由高培峰变更为孟宪武。中财鼎盛管理的北京国能宇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国能宇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国能宇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3只有限合伙基金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本金和约定收益为合伙人办理退伙。以上重大事项未按规定向本会报告。

3、未按规定配合本会检查。高培峰不接受检查组的约谈,中财鼎盛未按检查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投资者向本会投诉反映,北京国能宇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国能宇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国能宇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约定投资的相关保障房项目公司未与中财鼎盛进行合作,募集资金以高培峰个人名义对外借款,涉嫌挪用资金和诈骗。由于高培峰、中财鼎盛不配合本会检查,本会无法对此进行查证。

(二)处分决定

中财鼎盛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以及《自律检查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也违背了登记时向本会提交的承诺,高培峰作为时任中财鼎盛法定代表人应当负主要责任。同时高培峰、中财鼎盛涉嫌挪用资金、诈骗的情形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了行业秩序,损害了行业声誉。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协会决定:对中财鼎盛及其法定代表人高培峰作出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的纪律处分。有关当事人在停止或改正违规情形并消除不良影响后,可以申请移出黑名单。上述纪律处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五、北京中益汇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农德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富知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违法违规事实

1、未按规定如实填报登记信息。中益、中农、中富是直接或间接由中资银信担保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资银信董事长唐群雁,中益的办公室主任付强同时担任中富的法定代表人。三家公司在登记时未能如实填报关联方信息,填报的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产品信息也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2、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中益、中农管理的北京中高德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高德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高德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高德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高德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高德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6只有限合伙基金发生了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本金和约定收益为合伙人办理退伙的重大事项,中益、中农未按规定向本会报告。

3、未按规定配合本会检查。唐群雁不接受检查组的约谈,不接听检查组的电话。隋欣在中益汇金办公场所接待检查组,但拒绝透露自己的姓名,隐瞒自己担任中农德金法定代表人的事实。中益也未按检查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投资者向本会投诉反映,中益、中农管理的上述6只有限合伙基金未按规定为合伙人办理工商登记,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武汉市汉阳区汤家山七村一场城中村改造项目与中益、中农及唐群雁实际控制的相关项目公司无关,涉嫌诈骗。由于唐群雁、中益不配合本会检查,协会无法对此进行查证。

(二)处分决定

中益、中农、中富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与行业自律规则,违背了登记时向协会提交的承诺,唐群雁、隋欣、付强作为上述三家机构法定代表人应当负主要责任。同时,唐群雁、中益汇金和中农德金涉嫌诈骗的情形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了行业秩序,损害了行业声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决定:

1、对中益及其法代唐群雁、中农及其法代隋欣和中富作出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的纪律处分;

2、对中富法代付强作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有关当事人在停止或改正违规情形并消除不良影响后,可以申请移出黑名单。上述纪律处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六、深圳吾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违法违规事实

1、深圳吾思未按规定如实填报登记信息。深圳吾思在办理登记时仅填报了深圳吾思东银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只基金,未如实填报深圳吾思当时正在管理的深圳吾思中央公园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吾思中央公园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吾思中央公园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吾思四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吾思十八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基金。深圳吾思填报的员工、办公场所、关联方等其他信息也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2、深圳吾思未按规定向本会报告重大事项。深圳吾思实际控制人李志刚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深圳吾思公章和相关银行账户被查封。深圳吾思目前已无固定办公场所,员工已经遣散,无法有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以上重大事项发生后,未按规定向本会报告。

(二)处分决定

深圳吾思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与行业自律规则,违背了登记时协本会提交的承诺,扰乱了行业秩序、损害了行业声誉,李志刚作为深圳吾思实际控制人、周建国作为深圳吾思法定代表人应当负主要责任。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协会决定:

1、对深圳吾思作出撤销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

2、对李志刚、周建国作出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的纪律处分。上述纪律处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七、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3年8月29日,首誉光控设立“境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5.06亿元,投资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定向发行的“首誉-中金-广发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定向投资于香港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私募债券,最终投向LCW公司的油气田资产。天津汉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汉红)为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出具了收益补足的承诺函。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北分)作为客户理财顾问向天津汉红收取2.5%的理财顾问费,推荐了优先级份额客户;中金公司作为定向计划管理人收取管理费1%,同时按私募债券金额收取佣金0.2%。目前,该资产管理计划出现违约情况,天津汉红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机关调查。

协会前期认定,以上情形因涉嫌违法违规,已被移送中国证监会进行调查。根据相关自律规则,拟从2月16日起暂停受理当事人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三个月。

首誉光控在认可以上基本事实的基础上,请求不予作出纪律处分,提出以下申辩意见: 一是首誉光控已经根据《资产管理合同》履行了职责。首誉光控认为,该笔业务为“通道业务”,“投资顾问为天津汉红”,“本产品项目端由天津汉红、中金公司发起设计;农行北分经审批后负责向其客户推荐”。二是天津汉红的违法违规行为与首誉光控和有关资产管理计划无关。三是首誉光控已经充分向资产委托人揭示了交易结构和风险。四是首誉光控在风险发生后积极采取了措施,有关纪律处分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混淆,加剧处置工作的困难。

自律监察委员会审理复核后,一致认为:

一是有关资产管理计划一旦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移送中国证监会调查,首誉光控即使不是违法违规行为的施行主体,也不论有关情形是否确实构成违法违规,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相关自律规则,基金业协会可以暂停首誉光控新业务的备案。

二是天津汉红、农行北分、中金公司在“境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的角色和作用不能作为首誉光控免除责任的理由。而且,首誉光控未与天津汉红签订任何投资顾问合作协议,存在失职的情况。

三是基金业协会作出的纪律处分,不改变、不加重首誉光控应当承担的责任,但是为了稳妥做好有关风险处置工作,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可以相应调整纪律处分的执行时间。

(二)处分决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复核情况,基金业协会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暂停受理首誉光控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三个月。暂停期满,当事人应当提交专项整改报告和恢复受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申请,经审查认可后,恢复受理当事人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八、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4年7月23日,兴全睿众设立“兴全睿众特定策略6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特定6号),募集规模1.2亿元,优先级投资者为兴全睿众设立的“兴全睿汇稳健12号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投资者为单一法人。2014年7月29日,兴业全球设立“兴全特定策略25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特定25号),募集规模1亿元,劣后级投资者为单一自然人。两只资产管理计划均约定由劣后级投资人下达投资建议。2014年8月6日,根据劣后级投资人的建议,特定25号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买入某只上市公司股票964.5万股,成交价格10.16元。2014年8月11日,根据劣后级投资人的建议,特定6号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买入前述同一只上市公司的股票1177万股,成交价格9.94元。2014年10月,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停牌。股票复牌后股价出现异常波动。

协会前期认定,以上情形因涉嫌违法违规,已被移送中国证监会进行调查。根据相关自律规则,拟从2月16日起暂停受理当事人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三个月。

兴业全球、兴全睿众在认可以上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对于基金业协会拟采取的纪律处分表示理解并愿意接受相应的连带责任,但建议减轻纪律处分,改为谈话提醒或书面警示,提出如下申辩意见:一是兴业全球、兴全睿众已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对特定6号、特定25号进行必要的项目尽职调查,未发现上述产品劣后级投资者与该上市公司存在任职关系、关联关系等可能引致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嫌疑的情况。二是特定6号、特定25号成立后,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业协会未提出异议。三是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劣后级投资者根据合同约定,向资产管理人发出了投资建议,建议买入有关股票,并在投资建议书中声明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利用内幕消息、操作证券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自律监察委员会审理复核后,一致认为:

一是有关资产管理计划一旦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移送中国证监会调查,兴业全球、兴全睿众即使不是违法违规行为的施行主体,也不论有关情形是否确实构成违法违规,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相关自律规则,基金业协会可以暂停受理兴业全球、兴全睿众新业务的备案。

二是基金业协会对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采用电子化备案系统,备案证明由系统根据填报情况自动生成。通过备案并不代表基金业协会对有关资产管理计划作出了合规性认可。事实上,基金业协会正是通过事后审查,发现特定6号、特定25号存在异常情况,并将有关线索移送中国证监会。

三是根据有关规定,兴业全球、兴全睿众应当建立有效的投资监控制度和报告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但是,兴业全球、兴全睿众未对特定6号、特定25号的异常交易保持足够警觉,也未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四是考虑到特定25号交易发生在先,异常交易识别难度高于交易发生在后的特定6号,因此对兴业全球、兴全睿众的纪律处分也应相应有所区分,可以适当减轻对兴业全球的纪律处分。

(二)处分决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根据审理复核情况,基金业协会决定自2015年2月16日起,暂停受理兴业全球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一个月;暂停受理兴全睿众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三个月。暂停期满,当事人应当提交专项整改报告和恢复受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申请,经审查认可后,恢复受理当事人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九、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3年3月27日,东海证券设立“翔龙2号定增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翔龙3号定增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科技)定向增发股票。时任东海证券长沙市韶山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杜维吾认购了“翔龙2号定增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劣后级份额,金额约134万元。杜维吾现任金瑞科技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4月2日,金瑞科技定向增发股票解禁。东海证券于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6日陆续卖出金瑞科技股票。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实现的收益率达到98.43%。

基金业协会前期认定,以上情形因涉嫌违法违规,已被移送中国证监会进行调查。根据相关自律规则,拟从2月16日起暂停受理当事人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三个月。

东海证券在认可以上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申辩意见:

一是东海证券积极参与定向增发是公司制定的投资战略。二是金瑞科技股价上涨主要受国内外市场热炒特斯拉概念股影响。三是东海证券各部门参与金瑞科技定向增发项目的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长沙韶山北路营业部是金瑞科技项目推荐营业部,时任营业部总经理杜维吾带头认购了劣后级份额;杜维吾已于2013年8月离职,之后的从业行为与东海证券无关。四是除参与定向增发外,东海证券从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过金瑞科技股票。

自律监察委员会审理复核后,一致认为:

一是有关资产管理计划一旦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移送中国证监会调查,东海证券即使不是违法违规行为的施行主体,也不论有关情形是否确实构成违法违规,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相关自律规则,基金业协会可以暂停东海证券新业务的备案。

二是“翔龙2号定增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门用于认购金瑞科技的定向增发股票,杜维吾作为东海证券的工作人员参与认购劣后级份额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东海证券对杜维吾上述行为的合法性未能进行谨慎论证,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杜维吾疏于管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处分决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复核情况,协会决定自2015年2月16日起暂停受理东海证券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三个月。暂停期满,当事人应当提交专项整改报告和恢复受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申请,经审查认可后,恢复受理当事人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十、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4年11月26日,上银基金设立“上银基金-创金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创金1号),按照“29:1”分成A类份额和B类份额。资产管理合同中对收益分配的规定为:“在本合同结束并清算时,将根据计划资产份额收益率(R)的不同收益情况,按以下方式对A类份额和B类份额进行分配。

(1)R<0当本计划的资产份额收益率R小于0时,本计划所受亏损按照初始份额配比(即初始获配比例)由A类份额和B类份额共同承担。

(2)0≤R≤10% 当本计划的资产份额收益率R大于等于0小于等于10%时,A类份额获取本计划的全部收益。

(3)R>10% 当本计划的资产份额收益率R大于10%时,本计划对于小于等于10%的收益部分按照本节(2)分配,超过10%的收益部分A类份额获取10%,B类份额获取90%。”

基金业协会前期认定,上银基金设立创金1号,A、B两类份额之比为29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0倍的监管要求。 根据相关自律规则,拟从2月16日起暂停受理当事人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三个月。

上银基金在认可以上基本事实的基础上,认为创金1号不存在杠杆倍数超过10倍的情况,提出以下申辩意见:一是创金1号不存在B类份额为A类份额提供风险补偿的情况。在投资收益率为负,即R<0时,创金1号A类份额和B类份额具有相同的风险收益特征。0≤R≤10%时,风险补偿不利于B份额,R>10%时风险补偿不利于A份额,不能简单用R>10%时的情形来计算杠杆倍数。二是创金1号不存在B类为A类份额提供收益保障,资产管理计划未设置预期收益率,B类份额不存在向A类份额支付优先收益。

自律监察委员会审理复核后,一致认为:

一是创金1号的资产管理合同明确约定该资产管理计划是“混合型结构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二是分析R在不同区间时A、B两类份额的风险、收益分配,在0≤R≤10%时以及R>10%时,该资产管理计划A、B类份额具有提供风险补偿或收益分配保障的特征,特别是R>10%时“以小撬大”的杠杆特征明显。上银基金在《复核申请书》中也承认了这一点。

三是在中国证监会提出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0倍的监管要求之后,其他公司已不再设立类似结构、类似倍数的资产管理计划,说明有关监管要求是清晰的。

(二)处分决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复核情况,基金业协会决定自2015年2月16日起暂停受理上银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三个月。暂停期满,当事人应当提交专项整改报告和恢复受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申请,经审查认可后,恢复受理当事人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十一、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4年11月28日,瑞元资本设立“瑞元-广发投资1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杠杆倍数为20倍。瑞元资本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0倍的监管要求。

(二)处分决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和情节,基金业协会决定自2015年2月16日起暂停受理瑞元资本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三个月。暂停期满,当事人应当提交专项整改报告和恢复受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申请,经审查认可后,恢复受理当事人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十二、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4年12月8日,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收到九泰基金管理的“九泰基金光大银行华东科技定向增发3号资产管理计划”、“ 九泰基金光大银行华东科技定向增发4号资产管理计划”、“ 九泰基金光大银行华东科技定向增发分级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2014年12月9日,以上3只资产管理计划和“ 九泰基金-光大银行-华东科技定向增发资产管理计划”、“ 九泰-久赢-光大银行-定向增发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 九泰-通赢-光大银行-定向增发1号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到账。2014年12月10日,以上6只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后正式成立。同日,九泰基金收到华东科技和中投证券的《缴款通知书》和《认购协议》。2014年12月11日,九泰基金完成缴款。由于九泰基金在询价时提供的3只资产管理计划名单与实际缴款的6只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不符,中投证券取消九泰基金认购资格。

基金业协会前期认定, 九泰基金上述行为违反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成立前不得开展投资运作的规定。根据相关自律规则,拟从2月16日起暂停受理当事人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三个月。

九泰基金在认可以上基本事实的基础上,要求减轻纪律处分,改为谈话提醒或书面警示,提出如下申辩意见:

一是九泰基金不存在“未募先投”的情况。在参与华东科技定向增发询价前,全部资产管理计划已在托管银行开立托管账户和股东账户,且与投资人、托管银行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即从法律意义上已经确认了参与定向增发的具体投资人和具体投资金额。二是中国证监会现行法律法规和《华东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未明确要求资产管理计划在参与上市公司定增询价前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而且,类似行为也是“行业惯例”,认定为违规可能引发行业争议。三是九泰基金参与定向增发的询价是作为潜在投资者对中投证券发出的参与询价这个“要约邀请”的回应,不构成实质性投资行为。 自律监察委员会审理复核后,一致认为:

一是九泰基金代表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华东科技定向增发询价的行为,其实质是资产管理人下达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指令,已构成投资运作。

二是有关监管法规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都明确规定,在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行为结束前,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动用资金。同时,资产管理合同明确约定,完成备案后资产管理合同才能成立生效。九泰基金作为资产管理人,在资产管理合同未成立生效的情况下,下达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指令,已经违反了有关规定。

三是“行业惯例”不是基金业协会的执纪依据,不能据此减轻对九泰基金的纪律处分。基金业协会如果发现其他公司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类似情况,也会予以处理。

四是基金业协会在前期作出纪律处分决定时,曾收到中投证券的书面报告,表示“接到了投资者的举报,九泰基金凭借已经获配的资格,以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管理费用为条件在市场上募集产品,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是,中投证券目前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以上举报的真实性。由于举报事项未予查实,可以减轻对九泰基金的纪律处分。

(二)处分决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复核情况,基金业协会决定自2015年2月16日起暂停受理九泰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两个月。暂停期满,当事人应当提交专项整改报告和恢复受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申请,经审查认可后,恢复受理当事人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十三、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4年8月13日,中信信诚管理的“中信信诚稳健收益3号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稳健收益3号”)设立第2期,资金规模4亿元,用于受让YL集团持有的下属企业的股权收益权,资金用途为用于满足YL集团及下属公司的生产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投资期限为6个月,由YL集团按照年化12.5%的回购溢价率对股权收益权进行回购。8月19日,稳健收益3号收到以投资顾问费名义划付的款项800万元。9月3日,稳健收益3号向中信信诚管理的“中信信诚现金管理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划付款项800万元。 2014年9月23日,稳健收益3号收到第1期投资本金3060万元,同日,稳健收益3号清退了第1期资金3103万余元,并将43640.19元结转至第2期。稳健收益3号第1期与第2期没有任何关联。

2015年2月2日,中信信诚决定将稳健收益3号第2期所持有的YL集团下属企业的股权收益权投资期限延长1年,提高延长期内回购溢价率至15%。

稳健收益3号第2期的初始资产委托人为中信信诚管理的“中信信诚现金管理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信诚月悦盈8号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信诚短期理财A型18号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信诚短期理财A型19号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4只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期间经过多次转让,2015年4月3日,稳健收益3号第2期的资产委托人为中信信诚管理的11只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上述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每天开放、每月或者每季度定期开放的现金管理类资产管理计划。每天开放的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使用摊余成本法按照10.5%的利率对稳健收益3号第2期进行估值;每月或者每季度定期开放的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在开放期前将其持有的稳健收益3号第2期份额转让给中信信诚管理的其他不处于开放期或者每天开放的现金管理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转让价格按照10.5%的利率和对应持有期限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中信信诚每月或者每季度定期开放的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一直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支付投资收益。 截至2015年6月,中信信诚共有几十只资产管理计划相互关联并采用上述模式运作。这些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每日开放的现金管理类资产管理计划(现金管理计划),总规模约300亿元,按照货币基金的估值方法计算并发布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可以按此进行申购赎回;二是每月或每季度开放的短期理财类资产管理计划(短期理财计划),总规模约150亿元。短期理财计划的开放期交错安排,投资者在开放期内按照既定的预期收益率申购赎回。三是类似稳健收益3号的资产管理专项计划用于投资非标资产(非标专项计划),存续期都在一年以上。现金管理计划和短期理财计划合计总规模的最多约50%投向非标专项计划。当某只短期理财计划进入开放期时,其持有的非标专项计划会转让给其他不在开放期的短期理财计划和每日开放的现金管理计划,待开放期结束后再认购其他进入开放期的短期理财计划转让的非标专项计划,或认购其他非标专项计划。

以上基本事实,由我会检查发现,证据充分,足以认定。中信信诚也对上述基本事实予以书面确认。鉴于中信信诚上述三类资产管理计划规模较大,运作复杂,我会专门召集法律专家对中信信诚上述行为进行了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情况,经自律监察委员会审理,会长办公会决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中信信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要求和有关自律规则,我会决定对中信信诚采取暂停备案三个月的纪律处分,并责令中信信诚对资金池业务进行清理。《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已于2015年6月8日下达。

中信信诚在认可以上基本事实的基础上,要求减轻纪律处分,并提出以下申辩意见: 一是中信信诚对监管精神的理解存在不足,但并无故意违反监管规定的主观恶意。 二是中信信诚建议为防止出现巨额赎回和投资者恐慌等不利局面,在淡化短期社会影响后,再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整改。

三是为了避免流动性风险,建议推迟纪律处分的时间,并允许暂停备案期间继续开展短期理财类计划。

我会于2015年6月15日收到中信信诚的复核申请报告后不久,股市出现异常波动。为了防范系统性风险,稳妥处置有关违法违规的资产管理计划,我会决定暂停对中信信诚的纪律处分工作。在此期间,我会要求中信信诚严格控制上述三类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并逐步压缩。2015年12月,根据我会要求,中信信诚开始清理上述三类资产管理计划。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近日,自律监察委员会召开审理复核会议对中信信诚的申辩意见进行了审理复核。自律监察委员会审理复核小组一致认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证监办发[2014]26号,以下简称26号文)和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15年3月版)》(以下简称《八条底线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要求是一贯的,对资金池的界定是明确的。考虑到资金池业务的复杂性,有必要通过中信信诚的纪律处分案件对资金池业务的特征予以进一步明确。

中信信诚上述三类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模式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资金来源与资产运用的流动性无法匹配。现金管理计划每日开放,短期理财计划每月开放或者每季度开放,但是投资标的非标专项计划存续期都在一年以上。为了应对开放需要,现金管理计划和短期理财计划对非标专项计划进行内部交易,短期理财计划滚动发行,从而互相拆借流动性。二是未能进行合理估值。现金管理计划在投资范围不符合货币基金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货币基金的估值方法。短期理财计划不得对非标专项计划简单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脱离对应资产的实际收益率进行分离定价,应当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合理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三是未能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中信信诚未向投资者披露内部交易模式,未向投资者披露非标专项计划的有关情况。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是中信信诚提供的现金管理计划和短期理财计划的收益率水平以及中信信诚的信用状况。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极易形成“刚性兑付”预期。四是存在不同资产管理计划混同运作。2014年8月13日至9月23日,应当分别备案的两个不同的资产管理计划以1期和2期的名义在稳健3号同时存在。中信信诚管理的其他非标专项计划也存在上述混同问题。综上所述,上述三类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模式已经构成26号文和《八条底线细则》所禁止的资金池业务。

鉴于中信信诚的资金池规模较大,运作相对复杂,为防范清理过程中的次生风险,纪律处分的执行和公布时间可以相应延后至清理工作基本完成。由于处分时间延后具有减轻处分的效果,为了避免弱化纪律处分的警示作用,应当加大对中信信诚的纪律处分力度,相应延长纪律处分时间。

(二)处分决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审理复核情况,我会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暂停受理中信信诚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暂停期限为6个月。暂停期满,中信信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和我会提交整改报告,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和我会验收合格后,再予恢复受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第13篇: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private equity )是指一种针对少数投资者而私下(非公开)地募集资金并成立运作的投资基金,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或“地下基金”,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中文“私募基金”一词,在国外一些国家的法典和英文大词典中并没有相应的词。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基金(Fund),作为一种专家管理的集合投资制度,在国外,从不同视角分类,有几十种的基金称谓,如按组织形式划分,有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设立方式划分,有封闭型基金、开放型基金;按投资对象划分,有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权基金、房地产基金等等;另从其他角度划分,有成长型基金、离岸基金、雨伞基金、基金的基金等等。但翻遍这些基金名称,把“私募”和“基金”合为一体的官方文件的“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英文一词,却未发现。

基金定义

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标的为股票),期货投资基金(标的为期货合约)、货币投资基金(标的为外汇)、黄金投资基金(标的为黄金)、FOF fund of fund(基金投资基金,标的为PE与VC基金),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基金,标的为房地产),TOT trust of trust (信托投资基金,标的为信托产品),对冲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标的为套利空间),以上这么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方国家有,在中国只有此类概念而并无实体(私募由于不受政策限制,投资标的灵活,所以私募是有的)。

中国所谓的基金准确应该叫证券投资基金,例如大成、华夏、嘉实、交银施罗德等,这些公募基金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 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吴英、德隆唐万新、美国麦道夫。

目前中国的私募按投资标的分主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投资于股票,如股胜资产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当资产、星石等资产管理公司),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目前较少,如金诚资本、星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PE,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以IPO为目的,如鼎辉,弘毅、KKR、高盛、凯雷、汉红)、私募风险投资基金(即VC,风险大,如联想投资、软银、IDG)

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实、华夏等基金公司是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资股票或债券,不能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能投资房地产,不能投资有风险企业,而私募基金可以。

第14篇:清华私募年会

清华私募金融年会快讯:

2011年12月10日,一年一度的清华私募金融年会即将盛大举行。项目组老师为年会邀请了多位专家学者,届时精彩的经济观点和激烈的思想碰撞将在论坛上一一展现。华北联谊会作为承办单位,组织了强大的学员团队,承担了全部的后勤保障任务,已经做好相关工作迎接来自四面八方的学员。

截至目前,已有400多名学员和外部人员报名参会,展示出极大的参与热情,体现了对清华私募这个平台的高度认可。特别是一些已经毕业的班级和学员,返回母校、回到清华私募大家庭的心情十分强烈,十一班、十二班分别以班集体的名义为年会赞助,体现了老学员对清华私募的深厚感情和殷切期望!

为了使年会的筹备和举办更为顺利,加强学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现将年会组委会成员及分工通知大家,希望各班、各学员更给力的赞助、更精彩的点子、更火爆的节目、更热情的志愿者涌现! 组委会主任:刘小明(17班,总指挥)

组委会副主任:王保华(12班)、林剑锋(28班)、苏建权(24班)(副总指挥)

组委会成员:马培瑞(联系嘉宾)、王婷(会刊、赞助)、姜文瑞(17班,后勤保障)、刘忠诚(28班,后勤保障)、李帅赢(24班,晚会联谊)、张成振(28班,接待)、孙勃(12班,联络)、刘昌魁(12班,接待)、王瑞光(17班,接待)、秦捷(24班,接待)。 我们全力以赴,欢迎五湖四海的朋友!

第15篇:私募融资协议

企业私募融资协议

委托方:(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 :汇智润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非上市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是方系专业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拥有成熟的专业团队,在协

助中国企业机构重组、私募融资、交易所挂牌、海外上市等方面拥着丰富的经验和成功案例。据此,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委托与服务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私募融资顾问,参与完成甲方股权或与股权相关证券(合称“证

券”)的私募融资工作(简称“融资工作”)。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严格履行私募融资顾问的各项职责及提供以下服务:

(1) 现场尽职调查:组织有关人员实地了解甲方的情况,包括甲方的经营管理状

况、财务资产状况及分红派息状况、公司股权结构、人事组织结构、各项制度等。如有需要,为甲方设计重组方案并帮助实施,使重组后的公司架构适应私募融资的要求。

(2) 协助甲方选择会计师行、律师行、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协调评估、审计、

法律调查等工作。

(3) 以投资的角度,通过各种估值手段,评估企业价值,并确定最终股权发行或

购买价格。

(4)

(5)

准备私募融资材料,帮助甲方管理层准备投资人会议;向潜在投资者路演; 构建交易并协助签署投资意向书。

第二章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甲方在本协议下融资工作中,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 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其股权融资所需的资料和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 负责企业文件的准备,编列资产和业务清单,并确保资产和业务注入拟融资

企业而不受关联和财产留置。

(3) 负责准备和取得有关批文、法律文件、和/或政府许可,其旨在获得当前条

例和环境下企业持有的某些业务和资产。

(4)

(5) 指定专门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保证自最近的审计评估报告基准日至完成融资的期间内,甲方及其附属公司

机构的资产财务、资信状况无发生重大不利于融资工作的影响和变化。

(6) 保证在重大的诉讼或仲裁方面,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机构在近期内无发生不利

于融资工作的重大不利影响和变化。

(7) 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私募融资费用。

第三章 费用与给付

4.作为对乙方提供本协议下所发生的相关融资工作的补偿,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如

下费用:

(1) 甲方和其控股股东应负责本次融资工作中有关企业尽职调查、重组、审计、

矿权评估、储量评审、报批、法律陈述、路演等发生的合理费用。

(2) 由乙方引入财务或战略投资者的情况下,甲方应在融资交割时(如有多次交

割,则在每次交割时)支付乙方成功融资费:如果融资金额在五千万人民币

以下,其成功融资费现金应该相当于甲方在交割时所收到资金的百分之五

(5%);如果融资金额在五千万至一亿人民币(含五千万人民币),其成功融

资费现金应该相当于甲方在交割时所收到资金的百分之四(4%);如果融资

金额在一亿人民币以上(含一亿人民币),其成功融资费现金应该相当于甲

方在交割时所收到资金的百分之三(3%)。

5.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合理差旅住宿费用,其标准或封顶额度

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第四章 协议有效期与终止

6.

7.本协议将在协议签署生效日之后一年自动终止。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融资目标交割日止,乙方应保持其私募融资顾问受聘地位

(简称“受聘期限”)。在受聘期限过后,甲方和乙方可以无须理由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但协议被终止的前提是:

(1) 任何协议的终止都不影响本协议第八章免责条款中规定的甲方对乙方的免

责义务;以及

(2) 任何协议的终止都不影响甲方支付或偿还乙方在该终止之前为提供本协议

所发生的相关私募融资费用的义务。

8.在受聘期限内,乙方不能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本协议第

三章中约定的工作费用;但如果乙方因合理原因或甲方违约而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乙方已经完成了应做部分的融资工作,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9.在受聘期限内,甲方不能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三

章中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当期应付费用和未报销的差旅住宿费用,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但由于乙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不支付本协议第三章中约定的工作费用。

10.本协议也可以在任何时间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而终止。

第五章 条款存续

11.尽管本协议可根据协议条款或其他规定而终止,但如果在协议终止后十二个月内,

甲方与在本协议其间内由乙方引荐的任何“乙方合格投资者”完成融资交易,则乙方仍可根据本协议第三章中的规定得到有关成功融资费用。在本协议其间,凡是由乙方引荐参与的投资人都被定义为“乙方合格投资者”。甲方和乙方将定期更

新“乙方合格投资者”名单并签署确认书。

第六章 保密及不跨越条款

12.甲、乙双方均同意,除非对方书面允许或法律要求,其不得向他人披露从对方那

里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乙方在本协议下作为独立合同方仅对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书面或口头的建议仅就本协议涉及的标的为甲方的利益而由甲方使用,并且甲方同意:该等建议不得被其他人所依赖、不得为其他目的而使用、或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或为任何目的而复制、散布或作为参考,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亦不得将该等信息公开查阅,但该同意不得被乙方无故拒绝。

13.甲、乙双方都不应试图跨越对方以期避免任何应付费用、佣金或协定的补偿。

果万一发生跨越,甲、乙双方同意并保证在每次事件发生后,跨越方将会支付法律上的赔偿金,其金额相当于被跨越方在交易中本应获得的佣金或费用。

第七章 违约责任

14.甲、乙双方违背本协议中所规定之应尽之责任及义务即视为违约;守约方可向违

约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

15.由于违约方的故意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并影响守约方之正常业务时,违约方应

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16.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全部或部份协议不能履行,不视为违约,违约方无须承担任

何赔偿责任,但该方应在尽可能的条件下采取合理措施减少该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免责条款

17.如果在乙方代表甲方的工作行为中,因甲方违反本协议中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

文书、文件或协议中的相关陈述、保证、或约定,使乙方直接或间接地蒙受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索赔、损害、责任、处罚、判决、裁定、义务、费用、支出和开销,以及与之有关的所有诉讼、程序和调查等方面的费用和开销,甲方同意对乙方给予补偿。

第九章 协议双方的关系

18.本协议所包含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在甲、乙双方之间已创设了合伙关系或合

资关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目的作为另一方的代理或法定代表人,亦无权以任何方式约束或限制对方。本协议未授予非本协议一方的任何人(包括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管人员、雇员或债权人)针对乙方、或其关联企业、或他们各自的董事、高管人员、雇员或代理、继承人或受让人以任何权利。履行本协议下服务的乙方应在任何时候均作为独立协议方。除了在本协议项下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协议双方并没有做出任何其他的承诺或陈述。本协议不得解释为在双方之间创设了信托义务。

第十章 管辖地与争议的解决

19.本协议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导致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

解释。

第十一章 协议的生效

20.本协议一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原件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

持有一份原件。任何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另行讨论商议。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

职务:

日期:

乙方:汇智润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

职务:

日期:

第16篇:私募理财协议书

理财协议书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手机号码:公司电话: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真诚、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自有资产全权委托于乙方进行投资管理。乙方可将甲方资产投资于期货、股票等有价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委托资产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

开户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始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使用中文大写)。

经双方协商约定在年月日到年月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账户进行有偿代理操作。

一、开户: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甲方需在乙方指定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及托管银行等金融机构开立交易账户。

2、起始资金量不得少于十万元人民币上不封顶,资金合法性由甲方保证。

3、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账户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托管银行等金融机构负责,由甲方疏忽泄密等原因造成资金损失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二、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账户的交易账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即从券商转银行和从银行转券商的资金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未与乙方协商不得擅自更改交易密码。

2、乙方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但本协议执行期间除为乙方提供利润分成外,甲方不得擅自出入金。

3、乙方操作甲方账户期间,拥有完全独立的下单买卖操作权,甲方不得再操作委托账户或委托第三方操作账户。

4、甲方务必对乙方的交易情况(包括交易品种、买卖方向、持仓比例等)及相关交易资料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务必对甲方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5、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账户资产状况。

6、甲方不得对账户内资产设定质押。

三、风险责任: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国家法律法规变更约束导致本协议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

任,双方根据协议终止之日账户内资产状况依据利润分配条款进行利润分配(不可抗拒因素的定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

2、乙方承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将协议期内亏损控制在起始资金的25%以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当协议期内委托账户的亏损在起始资金25%以内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期委托账户的账面亏损达到起始资金25%以上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对超出25%以外部分的亏损,乙方负责赔偿。以此来保证甲方最大亏损在起始资金的25%。

四、利润分配:

乙方坚持赔小赚大,持续稳健获利的资金管理原则,所以甲方资金可能有时会保持不变,有时会获得较大收益,但也不排除短暂亏损可能。利润分配的具体事项如下:

1、甲方起始资金整体获利10%以下部分,乙方不参与利润分成;

2、获利10%到50%部分,乙方收取获利部分的30%分成;

3、获利50%到100%部分,乙方收取获利部分的40%分成;

4、获利100%以上部分,乙方收取获利部分的80%分成。

举例:100万资金,整体获利150万。其中起初获利的10万不参与分成,获利10万到50万之间的40万利润乙方收取30%即12万分成,获利50万到100万之间的50万利润乙方收取40%即20万分成,获利100万到150万之间的50万利润乙方收取80%即40万分成。

利润分配时点为每年的12月31日,5个工作日内结清。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五、协议的起始和终止: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3、出现以下情况,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双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1)甲方擅自出入金;

(2)甲方或第三方擅自操作账户买卖;

(3)甲方擅自更改交易密码;

(4)甲方对账户内资产进行质押;

(5)甲方单方面强制提前终止协议;

(6)除不可抗拒因素之外,账户总资金亏损超过25%;

(7)非乙方原因账户无法正常登陆;

(8)不可抗拒因素出现。

出现上述情况(1)(2)(3)(4)(5)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此时若出现账面亏损,不论亏损比例为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账户整体盈利的80%归乙方所有,自协议终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结清;出现上述情况(6)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出现上述情况(7)(8)协议自动终止,此时若出现账面亏损,不论亏损比例为多少,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账户盈利按照利润分配条款结算,自协议终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结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17篇:私募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X XX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投资者和股东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实现经营目标,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第三条公司执行董事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

(一)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确保所管理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四)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五)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内部控制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等方面。

第七条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第八条公司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第九条公司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第十条公司应当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监事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应当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应当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

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一)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三)公司内控人员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应具备至少2 名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十五条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涵盖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应当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各业务及管理部门和公司员工应当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三)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四)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十六条公司自行募集私募基金应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并应当建立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公司基金进行委托募集的,只能委托获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并制定募集机构遴选制度,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确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以及不变相进行公募。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业务控制,保证投资决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业务外包实施规划,确定与公司经营水平相适宜的外包活动范围,应建立健全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选控制,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控制,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保证向投资者、监管机构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保存私募基金内部控制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及相关资料,确保信息的完整、连续、准确和可追溯,保存期限自私募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及评价,排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及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设置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并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共同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内部控制的体系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主要由组织架构体系、管理制度体系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体系构成。

第二十五条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体系分为《公司章程》下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专业委员会、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以及各岗位员工四个层次。

第二十六条法人治理结构设置包括: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依据《公司章程》行使相关职责与权力,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原则。

第二十七条专业委员会设置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及管理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非常设的议事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及投资经理授权,决定基金经理及投资经理的任免。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内部控制的组织与决策,履行内控的监督与检查职责,对公司进行独立监控,定期向总经理提交分析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是非常设议事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指定风控高管人员,负责对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或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预防风险的存在。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包括:投资交易部、研究策划部、市场管理部及运营管理部等。

(一)投资交易部职能由投资策划、基金经理、交易人员等岗位职责组成,各岗位人员根据不同授权,分别行使不同职责,业务处理上需将公司基金业务、自身证券投资业务进行适当隔离,以防范公司自身证券投资与基金管理业务的利益冲突问题。

(二)研究策划部及市场管理部负责各项综合金融业务的推动、基金产品的设计、募集和客户服务及持续营销等工作,并完成相应的法律文件。

(三)运营管理部: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信息技术处理以及风控管理等,岗位职责涵盖人力资源、后勤保障、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及公共关系等。

第二十九条公司管理制度体系由公司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及管理制度组成,是各部门在具体业务工作中所要遵循的业务流程和规则。它由各职能部门制定,公司总经理审阅和批准修改。

公司基金管理的运营工作,包括基金清算(基金份额和资金的交收)和基金会计,主要以外包第三方服务机构处理。公司制定相应的业务外包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并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第三十条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包含与风险控制相关的各种因素,风险来源于公司管理及各部门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相应地,风险控制应涉及到公司管理及每一个部门的各个业务岗位。

第三十一条公司内部风险,总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几种风险:管理风险、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和人员流失风险等。各类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估与控制,主要通过公司内控制度及《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第三十二条内部风险控制的建立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顺序递进、权责明确、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第一道监控防线:各职能部门经理负责,一线岗位以双人、双责为基础的监控防线。直接参与交易、资金、电脑系统、财务会计等业务的重要岗位,要尽可能设置双岗,属于单人单岗或一人多岗处理的业务,要强化后续的监督机制。实行双人负责的制度,出现问题,部门经理和具体经办人均要承担责任。各部门的经理要对发生在本部门岗位职责内的问题负全责。

第二道监控防线:在总经理领导下,各相关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监控防线。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对关联部门及岗位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职责。在关键部门和重要业务之间要有书面凭据的传递制度,相关人员要在书面凭据上签字并加盖时间戳记。

第三道监控防线: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通过指定风控人员的具体工作掌握公司的整体风险暴露状况,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全面监督并及时反馈的监控防线。 第五章内部控制的流程和职责分配

第三十三条内部控制流程分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与事后完善三个步骤。 第三十四条事前防范主要是指内部控制的相关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依照内部控制的原则,针对本部门和岗位可能发生的风险制订相应的制度规定和技术防范措施。其主要包括:

(一)明确所有有关法规与行业最佳操守。

(二)明文规定各项工作流程和员工行为规范。

(三)向员工宣传有关规定。

(四)对常见的风险及对策进行分析。

第三十五条事中监控主要指内部控制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适用的制度规定和防范措施进行全面的监督与检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事中监控的重点在于实施例行和突击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以及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等等。风险控制委员会指定风控人员在事中监控环节中承担主要的监督与检查职责。 第三十六条事后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风控人员对公司各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进行跟踪分析,对各部门、岗 位、工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的合理性作出评估,形成相关报告,提交风险控制委 员会。

(二)相关部门与业务人员应通过自查、自咎对各项制度与业务流程的缺失 和局限性提出完善建议。

(三)风险控制委员会依据相关报告制定改进措施,组织对业务流程和部门 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与修订,并落实执行。

(四)相关部门和岗位严格遵照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改进建议完善自身的业务 流程。

(五)风控人员监督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岗位对其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的改进 情况。

第三十七条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责任部署应做到合理分权、相互制约、落实重点、人人有责。

第三十八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工作的原则,为公司总经理的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十九条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订公司合规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并以此对合规控制和风险管理实施组织与决策。

第四十条风险控制委员会指定风控岗位人员,指导与组织公司的监察稽核 工作,风控人员为掌握内部控制的情况应实施必要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等监督措施,受公司总经理领导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一条公司其他各业务部门和岗位是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的第一线。 各部门及其员工应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制度,并结 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的最新动态对本部门的合规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提 出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二条后勤保障部门必要时需建立有效的技术系统如电话录音系统、电子邮件过滤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来配合公司有效实施内部监控制度,并重点加强对基金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决策和交易执行的监督。 第六章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十三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财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监察稽核控制等。 第一节投资管理业务的控制

第四十四条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包括基金投资业务控制、公司自身证券投资业务控制以及项目投资业务(综合金融、创新业务)控制等,所有投资管理工作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控制指引下,由公司总经理授权执行。

第四十五条投资管理执行由基金经理负责下达交易指令,并提供交易台帐和项目收益情况表;策略研究人员根据基金经理需求,被动或主动提交上市公司调研报告、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以及投资组合的流动性与绩效评价等,给各方人员以支持投资决策;风险控制人员负责监控交易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对投资管理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评价,并及时汇报风险控制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基金投资管理业务需体现出合法合规、集体决策、相互独立与监督等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是指基金的投资管理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的最佳操守执行。

(二)集体决策原则是指基金的投资管理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理念、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及投资限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并授权基金经理执行。

(三)投资管理环节相互独立体现在公司将严格执行研究策划、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基金清算、绩效评估等环节相互分离的制度,以此来实现风险隔离的目标。同时,风险控制委员会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相互制衡,强化环节与流程的监督与检查,注重技术防范。

第四十七条公司制订《投资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对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实施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的合规性控制主要包括研究策划、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基金会计与清算、绩效评估等环节。 第四十八条公司对研究业务控制的要求如下:

(一)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研 究策划人员独立于负责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的相关部门。

(二)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独特的研究方法。

(三)建立股票分类制度与股票库制度,并予以持续、及时的维护。

(四)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五)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第四十九条基金投资决策工作分为授权与决策两个方面,其基本要求如下:

(一)基金投资决策和形成过程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基金招 募说明书以及《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投资决策授权,明确界定投资权限, 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三)投资决策应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原则上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 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策记录。

(四)公司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投资决策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 限额度内。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组织并实施明确的基金及基金经理绩效的评价体系与 考核标准。

第五十条交易业务的控制重点在于监控与考核交易员执行交易指令的情 况。交易业务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建立独立的集中交易室,投资指令必须在集中交 易室完成。

(二)集中交易室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 的安全设施。

(三)集中交易室按照授权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确认指令合法、合规与完 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按照报告制度的 规定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四)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交易日志),交易记录及时反馈、核对并 存档保管。

(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如投资指令是否合规、及时并严 格的执行,以及交易员实现的交易量和交易价格的考核评价等。

《投资管理制度》应就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根据内部控制的原 则制定相应的流程和规则。

第五十一条基金的会计工作包括基金清算(基金份额和资金的交收)和基 金会计等,主要以外包第三方服务机构处理,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需对第三方服 务机构的工作进行配合,并履行相关稽核工作,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 实完整。

第五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投资 者利益。基金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 司相关机构批准。

第五十三条基金的绩效评估工作遵循绝对收益的行业特点,需确保绩效评 估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金经理的绩效评估同时纳入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管理。 基金的业绩评估主要运用基金净值增长率、超额收益率(基金的α值,基金 区间收益率与基准指数区间收益率之差)两种指标进行定量评价。 第五十四条公司自身证券投资业务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指定不同基金/投资 经理独立操作,并与基金管理业务严格分开。

自营证券投资业务与基金业务之间应当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从人员结构、帐户管理、投资运作、信息传递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从而保证公司资产与基金 资产的完全分离和安全。 第五十五条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自身证券投资的账户开立、清算工作及资 金划拨与核算,同时负责办理、保管,投资活动中所有的原始材料及凭证。 公司自身投资管理需严守商业机密,禁止无意或故意对外泄露本公司投资结 构、投资计划及盈亏状况等。严禁交易人员为自己、亲属及他人进行有价证券的 买卖活动。

第五十六条公司项目投资业务控制通过制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实施, 明确各类项目投资业务的业务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加强项目的立项、尽职调查、文件制作、内部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加强项目核算和内部考核,并完善项目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七条公司其他与投资管理相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包括基金的登记注 册业务、基金募集、信息披露与客户服务等,其原则与要求主要体现在各项监管 规则如《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公司营销管理制度》等制度体系之中,由各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第二节电子信息系统管理的控制

第五十八条电子信息系统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并体现在公司各项相关规 章制度之中: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 严格制定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二)通过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 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三)强化电子信息系统的相互牵制制度,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人 员与实际业务操作人员必须相互独立,禁止同一人同时掌管操作系统口令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定期更换操作口令,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

(四)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应 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

(五)负责信息管理的人员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灾难和技术事故发生时的 应急计划。

(六)严格制定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标准,保证电子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各相关责任等职能部门。

(七)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及时保存 和备份制度,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八)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配置经国家认可的计算机病毒检 测、清除工具,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并升级黑客防范与病毒防范系统。

(九)确保与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传递网络的正常运转。第三节公司财务系统的控制

第五十九条公司对财务系统的控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并体现在《财务管 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之中:

(一)公司财务核算独立于基金会计核算系统。

(二)公司必须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的 财务会计制度、操作流程和岗位工作手册,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控制 系统。

(三)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 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四)坚持正确的会计核算,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 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五)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 和财经纪律,坚决避免重大财务支出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主管全权决定。

(六)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必须妥善保管密 押、业务用章、空白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 止会计数据的损毁、散失和泄密。

(七)强化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重要资产必须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盘点,及时处理盘盈盘亏并分析总结原因。 第四节监察稽核业务的控制

第六十条公司对监察稽核业务的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并体现在公司内控 及各项规章制度之中:

(一)风险控制委员会所指定风控人员原则上可列席公司的任何会议(但当 公司会议涉及对其工作绩效考核、报酬等需要回避的事项时,应予以回避),调 阅公司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 能。

(二)风控人员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以外,并对公司各项制 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并及时解释或纠正在理解和执行中的误解、偏差与 疏忽。

(三)公司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 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四)公司应全面推行监察稽核工作的责任管理制度,明确风控人员的具体 职责,严格监察稽核的组织纪律,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严格内部监察与风控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充分发挥风控人员的权威 性,不断提高监察与稽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破坏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对打击、报复、陷害稽核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制定严厉的处罚制度。

(七)严格风控人员奖惩制度,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应追 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在稽核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应予以适当的表彰与奖 励。

第五节公司行政管理与信息传递的控制

第六十一条公司行政与人事控制应遵循以下要求,并体现在《行政管理制 度》、《档案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之中:

(一)确保人事及劳资管理、职务授权管理、印章管理、后勤保障、设施保 障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层的有关要求。

(二)重要档案与信息采取电子化与有纸化的双重备份,并实现异地备份。

(三)建立完备的信息、资料、档案查阅制度。

第六十二条信息传递控制应遵循以下要求,并体现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之 中:

(一)运营管理部为公司内部信息收集和处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业务信 息的收集、再整理、存档工作。

(二)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业务信息资源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信息收集、报送的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为掌握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公司业务部 门应当及时与运营管理部沟通反馈日常经营情况。

(四)所有内部知情人在信息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守秘密的交务。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执行董事授权总经理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经公司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

XX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18篇: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非公开发行,所以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目前考虑的是发行前由承销商将发行材料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备案是让作为市场组织者的交易所知晓情况,便于统计检测,同时备案材料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这不意味着交易所对债券投资价值、信用风险等形成风险判断和保证。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者将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风险控制措施方面,将采取严格的市场约束,同时,要求券商在承销过程中进行核查,发行人按照发行契约进行信息披露,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责任。同时,投资方和融资方在契约上比较灵活,可以自主协商条款,参照海外的经验,采取提取一定资金作为偿债资金、限制分红等条款。

目前司法解释中唯一可借鉴的是人民银行对民间信贷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规定。证监会将建议承销商引导发行人在同期贷款3倍利率之内定价。

在企业选择上,试点时期证监会将在中小企业集中的浙江等省市展开试点,但企业选择由券商来主导。目前各券商对此态度均较为积极,希望将此作为新业务增长点。

值得注意的是,与目前债券承销中选择发行人是工作重心相比,受到目前投资人群体有限的影响,券商在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时,首要工作或是培养客户资源。

首单发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6月8日公告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第一单成功发行!由东吴证券承销的苏州华东镀膜玻璃有限公司5000万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天上午发行完毕。

该债券期限2年,利率为9.5%, 每年付息一次,由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6月7日发行人向上交所提出备案申请,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接受备案通知书》。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境内市场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企业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

5月下旬,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关于该项业务的试点办法。随后,上交所相关负责人透露,6月1日起,上交所开始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发行材料;深交所也发出通知称,自6月10日起,深交所会员可通过会员业务专区正式报备私募债合格投资者。[1]

第19篇:私募基金合同

私募基金合同(范文)

本合同由[](投资人)与[](投资管理人)于[]年[]月[]日签署于中国[]市[]区。

第一条 前言和释义

1.1 前言

1)为规范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更好地保护本合同签署各方的利益;

2)为便于投资管理人统一集中管理各投资人的出资,独立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进行投资行为,增进各投资人的整体利益;本合同签署各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文所述。

1.2 释义

1.2.1 基金 []

1.2.2 投资人 []

1.2.3 投资管理人 []

1.2.4 投资行为 []

1.2.5 结算年度 []

第二条 基金的基本情况

2.1 基金性质本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以契约的方式将自有资金交由投资管理人,由投资管理人将所有资金集合管理、对外投资的资产管理基金。

2.2 类别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2.3 投资领域包括股票投资与其他投资。以股票投资为主。[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也可进行其他投资。其他投资的相关协议在条件满足时另行签订。]

2.4 存续期限本基金存续期间为[三]年,自收到第一笔投资资金开始,到第三年的12月31日为止。

第三条 基金的管理

3.1 投资人的出资

3.1.1 投资人均需以现金[人民币]的形式出资。出资包括:

(1)投资人初次投资或再投资时的出资;

(2)在每一结算年度结束后以分得的利润的再投资。

3.1.2 人民币[ 3 ]万元构成一份出资。每个投资人最低出资[ 1 ]份。

3.2 基金的开户所有投资人的出资均放入投资管理人的专项资金账户,该账户的具体信息为:户名:[] 账号:[] 本资金账户仅供本基金项下募集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资金均不得存放或暂时存放于本资金账户。

3.3 管理权限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对于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投资人仅有知情权与监督权。投资人监督权的行使不得妨碍投资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第四条 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4.1 投资管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4.2 投资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4.2.1 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4.2.2 为扩大基金规模,增加投资回报收益,投资管理人有权批准吸收新的投资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资人不得阻挠。

4.2.3 投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任一投资人的协议。

4.2.4 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决定每个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 为基金的利益,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法为基金融资。

4.2.6 投资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正常运转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4.2.7 投资管理人能够作为投资人,将自有资金投入基金。

4.2.8 投资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3 投资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4.4 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4.4.1 投资人有权分享基金的财产收益,并在基金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4.2 投资人有权在本合同第十条的情况下退出基金。

4.4.3 投资人有权向投资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体报告。

4.4.4 投资人并不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4.4.5 投资人应保证,其对于向基金投入的资金,有完全的权利进行处分,且该等资金投入股票市场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领域并不会导致任何违法事由。

第五条 对外投资

5.1 投资范围

5.1.1 股票投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外]依法上市的股票、[外汇]、[期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金融工具。

5.1.2 其他投资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本基金还可进行其他投资,如非上市公司直接股权投资、各种房地产投资。其他投资协议由投资人与投资管理人另行签订。

5.2 投资目标、理念、策略和限制等内容。

第六条 基金的融资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投资需要进行融资。具体的融资方法由投资管理人确定。包括吸收新投资人、借款。

第七条 基金的费用及税收

7.1 基金的费用

7.1.1 基金费用的各类包括:

(1)与基金相关的聘请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或其他专业机构、人士之费用;

(2)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3)基金的银行转账费用;

(4)投资管理人因履行投资行为而发生之其他费用。

7.1.2 费用的承担基金费用均由本基金项下的整体资产承担。以基金项下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每[]个月支付一次,由投资管理人自动扣除。

7.2 本合同中的各主体,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1 基金的收益基金的收益以结算[年]度为单位时间计算,每个结算年度自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第一个结算年度自首次开始对外投资日起到当年12月31日止。

8.2 收益的分配每个结算年度结束后的十日内,投资管理人应当将决定本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每个结算年度可分配收益的30%为投资管理人所有,收益的70%按投资比例分配给投资人。

第九条 基金信息的批露投资管理人应定期披露账户信息,向投资人汇报投资情况。每[]个月应编制一次账户的具体报告。

第十条 退出机制投资人出资后,在基金存续期限界满前,不得要求退回出资。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1 基金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1)投资管理人决定终止;

(2)全体投资人一致要求终止;

(3)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基金难以正常运营。 11.2 基金财产的清算 11.2.1 基金财产的清算人由投资管理人担任。11.2.2 清算人在基金合同终止后,开始进行清算活动。将基金财产进行变现以后,出具清算报告,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违反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2.2 投资管理人在进行投资行为时,应当尽到最大限度的注意义务,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因投资行为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投资管理人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第20篇:SWOT——私募股权

3.SWOT分析

SW导者和管理者OT分析法又称为态势分析法,它是由旧金山大学的管理学教授于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来的,SWOT四个英文字母分别代表: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机会(Opportunity)、威胁(Threat)。它是一种能够较客观而准确地分析和研究一个单位现实情况的方法。利用这种方法可以从中找出对自己有利的、值得发扬的因素,以及对自己不利的、如何去避开的东西,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办法,并明确以后的发展方向。

3.1优势(strength) 3.1.1政府扶持基金业的发展

优化私募股权基金环境,是促进投资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因此,在多个行业的产业规划中,都提到对私募股权基金的鼓励和认可。国家发改委的各部门大力推进私募股权投资的制度建设,相应地,各级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众多的针对私募股权基金的优惠政策,以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发展。这些优惠扶持政策包括政府建立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完善公平税收政策、放宽机构投资者准入、政府出资引导机制、支持长期投资等方面。

私募股权基金在科技与消费相关行业的交易数量占过半,这反映了私募基金投资计划 意图与宏观经济政策方向保持一致。 3.1.2市场对基金业的参与度进一步加强

完善市场化的运作形式能保证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在最近的实践中,我国各地方政府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吸引社会优秀创投团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落户。引导基金最能体现出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目前在产业引导股权基金上,引导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俨然已经成为一大鲜明的特色。引导基金实行专业化的管理,“募、投、管、退”各个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扶持产业发展“市场化”,不仅给政府减轻负担,还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使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自2008年以来,中国已成为亚洲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2014年,中国占亚洲私募股权交易总额的41%。

2014年是私募股权基金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特别活跃的一年,交易数量与金额分别增长51%与101%,均创历史新高。

尽管中国投资交易总额占全球交易总额的少数,但增势迅猛,2014年中国投资总额较2013年增长103%,而同期全球交易总额仅增长10%。

3.1.3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立法不断完善 现行的《证券基金投资法》是2003年审议通过、2004年正式实施的。该法规主要对公募基金进行规范,但对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设立的基金缺乏具体规定。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在加大基金持有人保护力度的同时,首次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这意味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获得合法地位。

法律地位和法律规范缺失,是阻碍我国民间私募基金规范发展的核心问题。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出台,首次将证券私募基金纳入监管,填补了监管法律空白。

2014年8月23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实施,意味着我国私募基金行业有了可操作性的管理规则。该办法的出台为建立健全促进各类私募基金特别是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体系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便于下一步推动财税、工商等部门加快完善私募基金财政、税收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政策,更好促进私募基金发展。

自私募阳光化以来,私募基金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有了飞跃式的发展。2014年随着私募登记备案制度的实施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阻碍私募基金进一步发展的最后障碍也被扫清,私募基金迎来了行业发展的黄金时代。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有4955家私募基金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规模总计2.13万亿元。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度市场共发行了6361只私募基金,发行规模累计751.54亿元。

3.1.4违法违规现象不断增加促进私募基金监管的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手段和投资工具,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 作用。基金已经和银行、证券和保险等行业一样成为了金融行业的支柱产业,基金的 发展与经济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不过几十年的 时间,其发展程度和发达国家比起来还不算成熟,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中国机构投资者峰会暨财富管理国际论坛于2015年4月17日在深圳举行,基金业协会秘书长贾红波在会上表示,私募基金风险不断暴露,现在涉嫌违法违规的私募基金有53家,管理机构也在介入。针对这些违法违规现象,出台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办法。

2013年6月27日,中央编制办公室印发《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将私募基金划归证监会管理。此前,私募基金一直由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发改委管理。 监管规则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8月21日施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2014年2月7日起施行。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2015年2月1日正式施行

3.2劣势(weakne) 3.2.1.无序竞争造成市场混乱

由于中国市场客观存在的私募基金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证券监管机构无法对其进行有效规范地监管,私募基金市场成为投资市场上的监管盲区,这也导致了该市场实际上处于无序竞争状态,主要表现在:没有准入门槛——虽然有相关法规对证券投资及其它产业投资的咨询资格进行了界定,但实际上有资格和没资格的咨询机构、工作窒、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都在从事着私募基金投资的业务,事实上私募基金市场的进入主体失控,谁都可以进入这一行业;没有行业规则——各种代客理财合约五花八门,其中很多都极不规范,而且也违反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最为常见的保底、保息合约等。一些资质、资信较差的机构迸行虚假承诺,进行超出保证能力的高风险投资,故意夸大收益率,结果导致保底、保本名不符实而出现风险。

3.2.2.监管缺位造成风险隐患。

虽然一些较大规模的私募基金沿用了西方基金的操作办法,有一套监管、运作的办法,迄今为止私募基金在市场的运作整体上讲还算正常,没有出现系统性的信用危机和风险,但由于缺乏外部监管,加上此类业务本身就处于地下状态,使得基金管理者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行为时有发生。值得指出的是,由于中国私募基金的真正发展是在1999年以后,也就是正值我国股市走牛期间,股市的长期牛市很大程度上掩盖了资本市场的真实性,当然也包括私募基金市场中所存在的种种风险隐患,而且我国资本市场品种单一,没有避空机制,大量资金以同样运行方式堆积于单一的金融品种之中,从而孕育了很大的市场风险。而作为私募基金,除了面临这些市场风险外,更为直接的是由于法律和行业管理空白而带来的经营上的道德和信用风险,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法律地位不确定(删掉红字),很多基金管理者短期行为严重,经营风格激进,私募基金的合约设计和运行中既没有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也没有外部的监督约束,再加上合约先天的法律缺陷,一旦市场大势发生逆转,私募基金经营的资产质量下降,将会引发很多金融风险。

3.2.3基金监管内容的不断变化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内容的决定因素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个复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 果。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内容的根本决定因素是基金市场的发育程度,是随着基金市场的 发展不断变化的。从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产生的原因来看,并不是基金市场参与者的一切 活动和行为都属于基金监管的内容,只有基金市场失灵的部分才有可能成为基金市场的 监管内容。

3.3.机会(opportunity)

中国资本市场规范化程度正在逐步提高,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已初具规模,基本可以担当改善配置资源的重任。特别是2014年以来,以市场化为导向的金融改革措施陆续推出,以沪港通为代表的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也迈出重要一步,广义概念上的资本市场,如众筹、P2P(个人网贷平台)等呈现繁荣气象。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形成健全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私募股权融资作为企业股本的市场化补充机制,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中遇到的融资结构失衡瓶颈。在美国,股票市场市值20万亿美元,私募基金规模有37万亿美元。相比之下,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市值20多万亿元,比私募基金规模多4—5倍,私募基金市场还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2014年6月,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倡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者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这三大类私募基金的专业化发展,目前正在指导基金业协会分别成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实行差异化行业自律。同时,充分尊重市场自主决策,不强行禁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在专业化管理和防范利益输送的前提下,证监会支持私募股权投资者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开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符合有关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格,拓展业务范围。

同时,“新国九条”明确提出“培育私募市场”,为私募市场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有着重要意义。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证监会大力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发展,以更好的发挥市场经济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无疑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政策的扶持下,国内私募未来发展空间和潜力都很大。私募的发展壮大,不仅能够增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而且可以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理财需求,提高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私募基金将是资本市场上不可或缺的主角之一,并有望发挥着更大的作用和影响力。

3.4威胁(threat) 3.4.1法律制度威胁

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政府立法大大落后于中国私募股权资本迅速发展和扩张的实践。尽管资本市场孕育着对私募股权基金这种金融工具的巨大需求,但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一种连接资本市场和投资市场的规则化平台,至今仍未建立系列化的法律法规。缺乏完善的创业投资法律架构,尚无系统的创业投资法规,并缺乏有限合伙人和一般合伙人在功能和机构上的分工以及互动关系,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是政府的政策制定和立法远远落后于市场状况和市场趋势。毋庸置疑,这必然会延缓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发展进程,影响私募股权资本的系统化及发展规模,制约私募股权资本对经济增长和结构优化的推动作用。

3.4.2退出机制威胁

资本市场的发达是私募股权资本发展的一个前提条件。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制度性缺陷,使私募股权资本缺乏资本的退出管道,成为制约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制度性因素。目前,中国的私募股权资本退出机制极不完善,退出渠道高度依赖于所投资企业上市(IPO),该比例超过了60%。而美国等发达国家私募股权资本通过并购退出的则高达70%以上。

我国还未建立起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PE退出方式相对比较单一。自从我国2009年推出创业板之后,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以IPO为主 。2014年境内IPO重新开闸,上半年PE退出案例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达到103笔。其中75笔通过IPO退出,占退出总笔数的73% 。排名第二的为并购退出,共计l7笔,占退出总笔数的17% 。

《私募公司员工岗位职责业绩考核.doc》
私募公司员工岗位职责业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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