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相关岗位职责

2021-06-14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实习总结

个人实习期工作总结

2014-12-20

转眼之间,两个月的实习期即将结束,回顾这两个月的实习工作,感触很深,收获颇丰。这两个月,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我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学到了人生难得的工作经验和社会见识。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安全防范技术工作实习这段时间自己体会和心得:

一、努力学习,理论结合实践,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在安全防范技术工作的实习过程中,我始终把学习作为获得新知识、掌握方法、提高能力、解决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和方法,切实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思想上积极进取,积极的把自己现有的知识用于社会实践中,在实践中也才能检验知识的有用性。在这两个月的实习工作中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我们在学校学到了很多的理论知识,但很少用于社会实践中,这样理论和实践就大大的脱节了,以至于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找不到方向,无法学以致用。同时,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也是弥补自己的不足的有效方式。信息时代,瞬息万变,社会在变化,人也在变化,所以你一天不学习,你就会落伍。通过这两个月的实习,并结合安全防范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的安全防范技术工作各项政策制度、管理制度和工作条例,使工作中的困难有了最有力地解决武器。通过这些工作条例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各项工作的理解,可以求真务实的开展各项工作。

二、围绕工作,突出重点,尽心尽力履行职责。

在安全防范技术工作中我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对待每项工作。虽然开始由于经验不足和认识不够,觉得在安全防范技术工作中找不到事情做,不能得到锻炼的目的,但我迅速从自身出发寻找原因,和同事交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以至于迅速的转变自己的角色和工作定位。为使自己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我一方面抓紧时间查看相关资料,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我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使自己对安全防范技术工作的情况有了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认知和了解。根据安全防范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优势,把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尽心尽力完成安全防范技术工作的任务。两个月的实习工作,我经常得到了同事的好评和领导的赞许。

三、转变角色,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从大学校门跨入到安全防范技术工作岗位,一开始我难以适应角色的转变,不能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认为没有多少事情可以做,我就有一点失望,开始的热情有点消退,完全找不到方向。但我还是尽量保持当初的那份热情,想干有用的事的态度,不断的做好一些杂事,同时也勇于协助同事做好各项工作,慢慢的就找到了自己的角色,明白自己该干什么,这就是一个热情的问题,只要我保持极大的热情,相信自己一定会得到认可,没有不会做,没有做不好,只有你愿不愿意做。转变自己的角色,从一位学生到一位工作人员的转变,不仅仅是角色的变化,更是思想观念的转变。

四、发扬团队精神,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同其他同事。

在工作间能得到领导的充分信任,并在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给我的各项工作的同时,还能积极主动地协助其他同事处理一些内务工作。个人的能力只有融入团队,才能实现最大的价值。实习期的工作,让我充分认识到团队精神的重要性。

团队的精髓是共同进步。没有共同进步,相互合作,团队如同一盘散沙。相互合作,团队就会齐心协力,成为一个强有力的集体。很多人经常把团队和工作团体混为一谈,其实两者之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优秀的工作团体与团队一样,具有能够一起分享信息、观点和创意,共同决策以帮助每个成员能够更好地工作,同时强化个人工作标准的特点。但工作团体主要是把工作目标分解到个人,其本质上是注重个人目标和责任,工作团体目标只是个人目标的简单总和,工作团体的成员不会为超出自己义务范围的结果负责,也不会尝试那种因为多名成员共同工作而带来的增值效应。

五、存在的问题。

几个月来,我虽然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距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如理论水平、工作能力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安全防范技术工作岗位还不够熟悉等等,这些问题,我决心实习报告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使自己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针对实习期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打算做好以下几点来弥补自己工作中的不足:

1.做好实习期工作计划,继续加强对安全防范技术工作岗位各种制度和业务

的学习,做到全面深入的了解各种制度和业务。

2.以实践带学习全方位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注重学习的同时狠抓实践,在实践中利用所学知识用知识指导实践全方位的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3.踏实做好本职工作。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以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更加热情的工作作风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力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4.继续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为单位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推荐第2篇:安全防范技术教学大纲

第一章 安全防范技术概述

重点:安全防范技术的概念,安全技术防范与安全技术防范的区别,安防业务管理的内容。 难点:安全技术防范技术系统要素。 第二章 入侵报警技术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入侵探测器的分类、入侵探测器信号传输 难点:误报与漏报的区别,减少误报产生的措施。 第三章 入侵探测器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本章所列每一个探测器的工作原理、警戒特点以及安装使用要求。

难点:探测器之间如何搭配使用,如何避免布防的死角,探测器如何防破坏、防误报。 第四章 火灾报警技术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火灾探测器的基本类型及性能、火灾探测器的选型 难点:火灾联动装置与其他安防技术设备的联动。火灾探测器的选型。 第五章 视频监控系统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组成、前端设备功能、种类,终端设备功能、种类 难点:视频监控技术在公安管理中的作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 第六章 出入口控制技术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基本组成及工作原理。 难点:出入凭证的检验装置 第七章 安全检查技术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防爆器材以及检查与处置技术 难点:爆炸物检查与处置技术的应用 第八章 安全防暴技术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防暴器材以及检查与处置技术 难点:爆炸物检查与处置技术的应用

思考题:

1.安全防范技术的含义?

2.技术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在保安工作中的作用有哪些?

3.为了把安全防范技术这一行管理好,主要应做好哪几方面的工作?

4.入侵报警器的基本组成单位? 5.入侵探测器的控制范围? 6.电话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 7.分线制信号传输方式的优缺点? 8.开关探测器适用注意事项? 9.振动探测器的控制范围? 10.主动红外探测器适用的场合? 11.视频报警器的功能?

12.火灾报警技术的基本组成? 13.感温式探测器的性能? 14.火灾联动装置的基本构成? 15.火灾报警控制室的选择要求? 16.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组成? 17.云台和防护罩的作用?

18.计算机技术对视频监控技术发展的影响? 19.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基本组成? 20.卡片的种类及优缺点?

21.出入口控制技术的发展趋势? 22.防爆器材的基本分类? 23.爆炸物的演进? 24.爆炸物处置技术? 25.防暴器材的基本分类? 26.防暴器材的发展趋势? 27.爆炸物检验技术有哪些?

思考题:

1.安全防范技术的含义?

安全防范技术就是用于安全防范领域的各项技术:电子技术、传感技术、精密机械技术、光学技术、通信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密切结合的综合性的防范应用技术。

2.技术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在保安工作中的作用有哪些?

(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用广泛,可以提高社会治安的动态防范能力,加大犯罪分子的作案难度。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具有威慑作用,使犯罪分子不敢轻易作案而减少发案率。

(3)安全技术防范具有快速反应能力,能及时发现犯罪活动进而提高破案率。 (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使用,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使用,可以有效的预防和及时制止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3.为了把安全防范技术这一行管理好,主要应做好哪几方面的工作?

4.入侵报警器的基本组成单位? 5.入侵探测器的控制范围? 6.电话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 7.分线制信号传输方式的优缺点? 8.开关探测器适用注意事项? 9.振动探测器的控制范围?

10.主动红外探测器适用的场合? 11.视频报警器的功能?

12.火灾报警技术的基本组成? 13.感温式探测器的性能? 14.火灾联动装置的基本构成? 15.火灾报警控制室的选择要求? 16.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组成? 17.云台和防护罩的作用?

18.计算机技术对视频监控技术发展的影响? 19.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基本组成? 20.卡片的种类及优缺点?

21.出入口控制技术的发展趋势? 22.防爆器材的基本分类? 23.爆炸物的演进? 24.爆炸物处置技术? 25.防暴器材的基本分类? 26.防暴器材的发展趋势? 27.爆炸物检验技术有哪些?

二、教学目标及任务

安全防范技术是关于技术防范的一门课程,与保安学等课程一起构成治安学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预防犯罪的知识体系。随着\"科技强警\"和\"平安城市\"建设的全面开展,安全防范技术课程在治安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会更加重要。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安全防范技术的基本内涵,了解入侵报警技术、火灾报警技术、视频监控技术、出入口控制技术、安全检查技术及安全防暴技术的基本原理,能够掌握这些技术设备的简单操作,可以利用这些技术寻找犯罪线索或证据。

三、学时分配

以表格方式说明各章节的学时分配,表格如下:

教学课时分配 周次 教学内容

教学形式及课时分配 课时合计

讲课 实验 实践

32 1 第一章

2

2 2 第二章

2 3-6 第三章

8 7-9 第四章

6 10-11 第五章

12-13 第六章

14-15 第七章

16 第八章

四、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第一章

安全防范技术概述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讲授,使学生对安全防范技术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安全防范技术产品以及安全技术防范业务管理有初步的认识和理解。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安全防范

一、安全防范的概念

二、传统的防范措施

第二节 安全技术防范

一、安全技术防范的概念

二、安全技术防范的特点

三、安全技术防范在现代公安工作中的作用和意义

四、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要素

第三节 安全防范技术

一、安全防范技术的概念

二、安全防范技术的内容

第四节 安全技术防范业务与管理

一、安全技术防范业务内容

二、安全技术防范业务的管理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安全防范技术的概念,安全技术防范与安全技术防范的区别,安防业务管理的内容。

难点:安全技术防范技术系统要素。

本章思考题:

1、安全防范技术的含义?

2、技术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在保安工作中的作用有哪些?

3、为了把安全防范技术这一行管理好,主要应做好哪几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 入侵报警技术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讲授,使学生对入侵探测与报警技术的基本理论、入侵探测器的分类、入侵报警信号传输及入侵报警控制器的分类,为后面其他安全防范技术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第一节 入侵报警器概述

一、入侵报警器基本组成

二、入侵报警器的种类

三、入侵报警器的主要性能指标

四、入侵报警控制器误报分析及措施

第二节 入侵报警信号的传输

一、传输信号

二、有线传输

三、无线传输

第三节

入侵报警控制器

一、入侵报警控制器的类别

二、入侵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

三、入侵报警控制器的控制

第四节 入侵报警系统设计

一、入侵探测器的选型与安装设计

二﹑控制室的设计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入侵探测器的分类、入侵探测器信号传输

难点:误报与漏报的区别,减少误报产生的措施。

本章思考题:

1、入侵报警器的基本组成单位?

2、入侵探测器的控制范围?

3、电话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

4、分线制信号传输方式的优缺点?

第三章 入侵探测器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讲授,使学生了解入侵探测器的基本类型及工作原理、使用注意事项、控制范围等。

第一节 开关探测器

一、开关探测器的概念

二、微动开关探测器

三、磁控开关探测器

四、压力垫开关探测器

五、水银开关探测器

六、导线开路式开关探测器

第二节 声波、振动、玻璃破碎探测器

一、声波探测器

二、振动探测器

三、玻璃破碎探测器

第三节 红外探测器

一、主动红外探测器

二、被动红外探测器

第四节 微波探测器

一、微波探测器的工作原理

二、微波探测器的安装适用要求

第五节 超声波探测器

一、超声波探测器的工作原理

二、超声波探测器的特点及安装适用要求

第六节 视频报警器

一、视频报警器的概念、工作原理

二、视频报警器的特点及安装适用要求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本章所列每一个探测器的工作原理、警戒特点以及安装使用要求。

难点:探测器之间如何搭配使用,如何避免布防的死角,探测器如何防破坏、防误报。

本章思考题:

1、开关探测器适用注意事项?

2、振动探测器的控制范围?

3、主动红外探测器适用的场合?

4、视频报警器的功能?

第四章 火灾报警技术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火灾的分级、火灾报警技术的工作原理,火灾探测器的基本种类、火灾消防联动设备的工作方式。

第一节 火灾概述

一、火灾的概念

二、火灾的分级

三、预防防灾的传统措施

第二节 火灾报警技术概述

一、火灾报警系统基本组成

二、火灾报警系统的基本类型

三、火灾报警系统的基本工作过程

四、火灾报警控制器

第三节 火灾探测器

一、感烟式火灾探测器

二、感温式火灾探测器

三、感光式火灾探测器

四、可燃气体探测器

五、图像型火灾探测技术

六、吸气式火灾探测技术

第四节 火灾报警设备选型

一、火灾探测器的选型

二、控制室的要求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火灾探测器的基本类型及性能、火灾探测器的选型

难点:火灾联动装置与其他安防技术设备的联动。火灾探测器的选型。

本章思考题:

1、火灾报警技术的基本组成?

2、感温式探测器的性能?

3、火灾联动装置的基本构成?

4、火灾报警控制室的选择要求?

第五章 视频监控系统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讲授,使学生理解视频监控技术在公共安全中所起的作用,视频监控技术的基本工作原理、基本组成。

第一节 视频监控系统概述

一、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组成

二、视频监控系统工作过程

三、常见的系统配置方式

第二节 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设备

一、前端设备

二、传输设备

三、终端设备

第三节 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

一、摄像部分设计

二、传输部分设计

三、控制中心的设计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组成、前端设备功能、种类,终端设备功能、种类

难点:视频监控技术在公安管理中的作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

本章思考题:

1、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组成?

2、云台和防护罩的作用?

3、计算机技术对视频监控技术发展的影响?

第六章 出入口控制技术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讲授,使学生了解出入口控制技术的基本工作原理、基本功能。

第一节 出入口控制系统概述

一、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构成及基本工作原理

二、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功能

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分类

第二节 卡片出入口控制系统

一、概念

二、卡片的种类

三、读卡技术

第三节 生物识别出入口控制系统

一、概念

二、特点

三、生物识别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分类

第四节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用设计

一、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应用方式

二、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应用要求

三、发展趋势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基本组成及工作原理。

难点:出入凭证的检验装置

本章思考题:

1、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基本组成?

2、卡片的种类及优缺点?

3、出入口控制技术的发展趋势?

第七章 安全检查技术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安检器材、处置器材、防护器材以及爆炸物检查与处置技术

第一节 安全检查概述

一、安全检查的概念和内容

二、防爆安全检查的作用和意义

三、安全检查的一般方法

第二节 X射线安全检查技术

一、固定式X射线检查系统装置

二、便携式X 射线检查系统装置

第三节 金属武器探测器

一、通道式金属武器探测器

二、手持式金属武器探测器

三、其他金属武器探测器

第四节 炸药探测技术

一、理化炸药探测技术

二、其他探测技术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防爆器材以及检查与处置技术

难点:爆炸物检查与处置技术的应用

本章思考题:

1、防爆器材的基本分类?

2、爆炸物的演进?

3、爆炸物处置技术?

第八章 安全防暴技术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安全防暴器材的基本种类、使用场合及特点。

第一节 安全防暴技术概述

一、防暴器材概念

二、防暴器材的类型

三、安全防暴技术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 电击防暴技术

一、电警棍

二、手套电击器

三、强光报警电击器

第三节 物理和化学刺激类防暴技术

一、防暴枪和防暴弹

二、防暴水车

三、网枪

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防暴器材以及检查与处置技术

难点:爆炸物检查与处置技术的应用

本章思考题:

1、防暴器材的基本分类?

2、防暴器材的发展趋势?

3、爆炸物检验技术有哪些?

五、实验、实践内容

结合该课程必须进行的实验教学,应具体列出每个实验项目的名称、学时数、目的要求。

试验项目一:红外防盗报警器操作演示

学时数:2学时

实验目的要求:

目的:通过实验,使学生掌握红外防盗报警器的工作原理、控制范围

认真阅读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熟悉红外探测技术是入侵探测技术中一种基本的探测技术。

试验项目二:消防报警控制系统演示实验

学时数:2学时

实验目的要求:通过实验,使学生掌握火灾报警器的各种功能,火灾探测器的工作原理及特点。

要求:认真阅读教材和实习指导书,熟悉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基本工作原理和安装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要了解不同火灾探测器的作用及不足

推荐第3篇:安全技术防范概述

安全技术防范概述

一、安全防范基本概念

安全防范的一般概念

根据现在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安全,就是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事故;所谓防范,就是防备、戒备,而防备是指作好准备以应付攻击或避免受害,戒备是指防备和保护。

综合上述解释,是否可以给安全防范下如下定义: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两种安全理念

中文所说的安全,在英文中有Safety和Security两种解释。牛津大学出版的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对Safety一词的主体解释是:安全、平安、稳妥,保险(锁)、保险(箱)等;而对Security一词的主体解释是:安全、无危险、无忧虑,提供安全之物,使免除危险或忧虑之物,抵押品、担保品,安全(警察)、安全(部队)等。

实际上,中文所讲的安全是一种广义的安全,他包括两层涵义:一指自然属性或准自然属性的安全,它对应英文中的Safety,其二是指社会人文性的安全,即有明显认为属性的安全,它与Security相对应。自然属性或准自然属性的安全的被破坏主要不是由人的有目的参与而造成的;社会人文性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的有目的的参与而造成的。因此,广义的讲,安全应该包括Safety和Security两层含义,而我们常常说的安全防范主要是指狭义的安全Security,国外通常叫“保安”。

损失预防与犯罪预防——安全防范的本职内涵

在西方,不用“安全防范”这个词,而用损失预防和犯罪预防(Lo Prevention & Crime Prevention)这个概念。就像中文的安全与防范连在一起使用,构成一个新的复合词一样在西方,Lo Prevention和Crime Prevention也是连在一起使用的。损失预防与犯罪预防构成了Safety/Security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国外,Lo Prevention通常是指社会保安业的工作重点,而Crime Prevention则是警察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这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保证社会的安定与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损失预防和犯罪预防就是安全防范的本质内容。

综上所述,安全防范既是一项公安业务(警察执行部门),又是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和社会经济事业。它们的发展和进步,既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又为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大公共安全理念

所谓大公共安全理念,就是综合安全理念,就是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时时安全、处处安全的综合性安全服务。所谓社会公共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就是由政府发动、政府组织、社会各界(绝不是公安部一家、更不是公安部执法部门内部的某一机构)联合实施的综合安全系统工程(硬件、软件)和管理服务体系。公众所需要的综合安全,不仅包括以防盗、防劫、防入侵、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狭义“安全防范“,而且包括防火安全、交通安全、通信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人体防护、医疗救助防煤气泄漏等诸多内容。

二、安全防范的三种基本防范手段:人防、物防和技防

安全防范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部分,安全防范行业是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的一个分支。就防范手段而言,安全防范包括人力防范、实体(物)防范和技术防范三个范畴。其中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是古已有之的传统防范手段,它们是安全防范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传统的防范手段也不断融入新科技的内容。技术防范的概念是在近代科学技术(最初是电子报警技术)用于安全防范领域并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立防范手段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新的防范概念。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应用,“技术防范”的概念也越来越普及,越来越为警察执法部门和社会公众所认可和接受,以致成为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新词汇,技术防范的内容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今时代,可以说几乎所有的高新技术都将或迟或早的移植、应用于安全防范工作中。因此,“技术防范”在安全防范技术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它已经带来了安全防范的一次新的革命。

安全防范的三个基本要素是:探测、延迟与反应。探测(Detection)是指感知显形和隐性风险事件的发生并发出报警;延迟(Delay)是指延长和推延风险事件发生的进程;反应(Response)是指组织力量为制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所采取的快速行动。在安全防范的三种基本手段中,要实现防范的最终目的,都要围绕探测、延迟、反应这三个基本防范要素开展工作、采取措施,以预防和阻止风险事件的发生。当然,三种防范手段在实施防范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不同。

基础的人力防范手段(人防)是利用人们自身的传感器(眼、耳等)进行探测,发现妨害或破坏安全的目标,作出反应;用声音警告、恐吓、设障、武器还击等手段来延迟或阻止危险的发生,在自身力量不足时还要发出求援信号,以期待做出进一步的反应,制止危险的发生或处理已发生的危险。

实体防范(物防)的主要作用在于推迟危险的发生,为“反应“提供足够的时间。现代的实体防范,已不是单纯物质屏障的被动防范,而是越来越多地采用高科技地手段,一方面使实体屏障被破坏地可能性变小,增大延迟时间;另一方面也使实体屏障本身增加探测和反应的功能。

技术防范手段可以说是人力防范手段和实体防范手段的功能延伸和加强,是对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技术手段上的补充和加强。它要融入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之中,使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探测、延迟、反应三个基本要素中间不断地增加高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探测能力、延迟能力和反应能力,使防范手段真正起到作用,达到预期的目的。

探测、延迟和反应三个基本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关系。一方面,探测要准确无误、延迟时间长短要合适,反应要迅速;另一方面,反应的总时间应小于(至多等于)探测加延迟的总时间。

三、安全防范技术与安全技术防范

安全防范技术是用于安全防范的专门技术,在国外,安全防范技术通常分为三类:物理技术防范(Physical Protection)、电子防范技术(Electronic Protection)、生物统计学防范技术(Biometric Protection)。这里的物理防范技术主要指实体防范技术,如建筑物和实体屏障以及与其匹配的各种实物设施、设备和产品(如门、窗、柜、锁等);电子防范技术主要是指应用于安全防范的电子、通信、计算机与信息处理及其相关技术,如:电子报警技术、视频监控技术、出入口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其相关的各种软件、系统工程等。生物统计学防范技术是法庭科学的物证鉴定技术和安全防范技术中的模式识别相结合的产物,他主要是指利用人体的生物学特征进行安全技术防范的一种特殊技术门类,现在应用较广的有指纹、掌纹、眼纹、声纹等识别控制技术。

安全技术防范是以安全防范技术为先导,以人力防范为基础,以技术防范和实体防范为手段,所建立的一种具有探测、延迟、反应有序结合的安全防范服务保障体系。他是以预防损失和预防犯罪为目的的一项公安业务和社会公共事业。对于警察执法部门而言,安全技术防范就是利用安全防范技术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一项公安业务;而对于社会经济部门来说,安全技术防范就是利用安全防范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种安全服务的产业。既然是一种产业,就要有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就要有系统的设计与工程的施工、服务和管理。

四、安全防范技术的专业体系

安全技术防范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的一个分支,具有其相对独立的技术内容和专业体系。根据我国安全防范行业的技术现状和未来发展,我们可以将安全防范技术按照学科专业、产品属性和应用领域的不同进行如下分类:

入侵探测与防盗报警技术

视频监控技术

出入口目标识别与控制技术

报警信息传输技术

移动目标反劫、防盗报警技术

社区安防与社会救助应急报警技术

实体防护技术

防爆安检技术

安全防范网络与系统集成技术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

由于安全防范技术是正在发展中的新兴技术领域,因此上述专业的划分只具有相对意义。实际上上述各项专业技术本身,都涉及诸多不同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的门类,它们之间又互相交*和相互渗透,专业的界限会变得越来越不明显,同一技术同时应用于不同专业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

1.1概述

“安全防范”是公安保卫系统的专门术语,是指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防入侵、防被盗、防破坏、防火、防暴和安全检查等措施。而为了达到防入侵、防盗、防破坏等目的我们采用了以电子技术、传感器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安全防范技术的器材设备,并将其构成一个系统,由此应运而生的安全防范技术正逐步发展成为一项专门的公安技术学科。

安全防范技术的器材、设备以及由其组成的系统能对入侵者做到快速反应,并及时发现和抓获罪犯,对犯罪分子有强大的威慑作用。而安全防范技术又能及时发现事故的隐患,预防破坏,减少事故和预防火灾,所以它是公安保卫工作中很重要的预防手段。尤其是在现代化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犯罪更趋智能化,手段更隐蔽,加强现代化的安防技术就显得更为重要。

安全防范技术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社会上的重要单位和要害部门,如党政机关、军事设施、国家的动力系统、广播电视、通讯系统、国家重点文物单位、银行、仓库、百货大楼等等,这些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极为重要,所以也是安全防范技术工作的重点。

党政机关,存放着大量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和科学技术等重大决策性文件和资料,是绝对机密的材料,它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这些机密同党和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一旦被盗、被窃,将会给党和国家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危及国家安全。

党政机关又是党政领导等人的工作场所,他们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程,所以公安保卫部门把确保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用人防和现代化的防范技术来保证其人生安全,主要做好外国防线的周界防范,出入口的人防与技防,档案库、资料库、办公室的防入侵、防盗、防火的防范的系统工程。

在军事单位,在国防科研和生产单位,那儿存有或正在研制各种性能先进的武器装备或战略性武器,如核武器、导弹、飞机以及配套的电子或机械产品,它的研究、生产及其成果直接关系到国防现代化和国家的安危,其本身就是一项机密,一旦泄密将会造成不可弥补的严重后果。这些单位的周界、出入口、生产线和库房、资料档案室是安全防范的重点。

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这些项目技术先进,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直接影响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些重点建设项目规模大、投资大、施工日期长,所以建设的全过程也是我们保卫工作的全过程,所有的原材料、设计图、资料、档案、重点关键设备、资金等全是我们防范的对象。

国家的重要文物单位、场所,保存了我为几千年的文化历史遗产,它反映了我国各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真实面貌,是研究历史、研究革命的最形象的实物,具有永久的保存价值。许多艺术品、工艺品反应了各历史世界文明的贡献,这些文物的价值是很难用金钱来衡量的,通常称无价之宝。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文物的盗窃和反盗窃斗争日趋激烈。坚决执行国家颁的“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保护文物安全,反盗窃、反破坏是我们安防工作重点之一。

银行、金融系统、金库,历来是犯罪分子选择作案的重要场所。这些单位是制造、发行、储存货币和金银的地辩证,如果被盗、被破坏,不仅国家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也会影响国家建设和市场的稳定。储蓄所,尤其是地处偏远的储蓄所,是现金周转的主要场所,建立电视监控、报警、通讯相结合的安全防范系统是行之有效的保卫手段,实践证明取得了明显的防范效果。

大型商店、库房是国家物资的储备地,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商品集中、资金集中,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天有数以万计的人员流动。犯罪分子往往把这里作为作案的重要场所,因此这些场所的防盗、防火是安防工作的重点。

居民区的安全防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是社会安全防范的重点,决不能掉以轻心。社会治安的好坏,直接影响每个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直接影响了每个公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安定团结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所以加强防火、防盗的职能,安装防撬、防砸的保险门,建立装有门窗开关报警器为主的社区安防系统是行之有效的防范手段。

利用安全防范技术进行安全防范道德对犯罪分子有种威慑作用,使其不敢轻易作案。如小区的安防系统、门窗的开关报警器能及时发现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和地点,使其不敢轻易动手。商品、自选市场的电视监控系统使商品和自选市场的失窃北大大减少,银行的柜员制和大厅的监控系统也使犯罪分子望而生畏,所以对预防犯罪相当有效。

其次,一旦出现了入侵、盗窃等犯罪活动,安全防范系统能及时发现、及时报警,电视监控系统能自动记录下犯罪现场以及犯罪分子的犯罪过程,以便及时破案,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重要单位,要害部门安装了多功能、多层次的安防监控系统后,大大减少了巡逻值班人员,从而提高效率,减少开支。

安装防火的防范报警系统,能在火灾发生的萌芽状态及时得到扑灭,以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将防火、防入侵、防盗、防破坏、防暴和通讯联络等各分系统进行联合设计,组成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安防控制系统是我们安全防范技术工作的民展方向。

1.2 安全防范技术内容、器材和系统

根据我国各部门任务的分工情况,将入侵防盗报警、防火、防暴以胩安全检查技术统称为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而国际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79报警委员会是国际性的专业标准化组织。该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其制定修订标准的任务分设了十二个工作小组。

其中:79.1为报警系统的一般要求

79.2为入侵和抢动报警系统

79.3为火灾报警系统

79.4为社会报警系统

79.5为传输报警系统

79.6为术语

79.7为屏幕用途报警系统

79.8为环境报警系统

79.9为技术报警系统

79.10为运输报警系统

79.11为防商品行空报警系统

79.12为入口控制系统

在1979年全国技术预防专业会议上曾将防盗报警技术方面的内容和公安机关在这方面的工作称之为技术预防。为了更准确地反映该技术领域的内容和实质,并全球和相应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加强技术住处交流和联系,同时也与1987年国家标准局批准公安部成立的“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名称相一致,将入侵防盗报警、防火、防暴及安全检查技术领域称为“安全防范技术”。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了四个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1.防盗报警设备及其系统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2.防火报警设备及其系统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3.防暴与安全检查设备及系统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4.安全防范工程系统专业化分技术委员会。

以后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逐步建立与IEC-TC79相对应的专业化分技术委员会,负责修订该领域国内标准化工作。

我国的安防技术是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随着电子技术的日趋成熟和可靠,安防器材和设备也随之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各地的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过程中深深感觉单靠“人防”的办法来保卫社会和人民财产的安全是不够的,开始研制和生产了各种安防器材。从门锁、安全门、保险箱到利用高科技生产的各种报警器,这些器材在安防工作中起到了积极作用。1977年12月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提出在加强刑事案件侦破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犯罪的预防工作,落实群众性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力争把犯罪消灭在预谋阶段、减少发案北、提高破案率。1979年公安部77号文件明确了技术预防工作是同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的重要手段,是整个预防犯罪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从而进一步确立了防范技术在安全防范中不可动摇的地位。此后一大批公安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大小企业研制和开发生产了不少安防技术的产品和系统控制的设备。改革开放以来,国外大量先进可靠的安防技术和产品的引入,更进一步促进了国内安防技术的发展,形成了一个开放、搞活和系统配套的新格局。随后公安部为了规范安防技术市场,开始负责安全防范技术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安防技术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确保安防产品的功能和可靠性;并逐步实行了安防产品生产、工程施工设计的许可证制度,以确保安防技术产品的质量和系统设计、施工的水平。

安防系统通常由探测器、信号传输信道和控制器组成。

入侵探测器是用来探测入侵者移动或其它动作的由电子及机械部件组成的装置。它通常由传感器和前置信号处理电路两部分组成。根据不同的防范场所,我们选用不同的信号传感器,如气压、温度、振动、幅度传感器等,来探测和预报各种危险情况。如红外探测器中的红外传感器能探测出被测物体表面的热变化率,从而判断被测物体的运动情况而引起报警;震动电磁传感器能探测出物体的震动,把它固定在地面或保险柜上,就能探测出入侵者走动或撬挖保险柜的动作。前置信号处理电路将传感器输出的电信号放在处理后变成信道中传输的电信号,此信号常称为探测电信号。

信号传输信道种类极多,通常分有线信道和无线信道。有线信道常数用双绞线、电力线、电话线、电缆或光缆传输探测电信号,而无线信道则是将控测电信号调制到规定的无线电频段上,用无线电波传输控测电信号。

控制器通常由信号处理器和千警装置组成。由有线或无线信道送来的探测电信号经信号处理器作深入处理,以判断“有”或“无”危险信号,若有情况,控制器就控制告警装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引起值班人员的警觉,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或直接向公安保卫部门发出报警信号。

用于安全防范技术的产品多种多样、各种不同类型传感器组成的探测器,应用在不同的地点、场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报警器材名目繁多,对报警器材进行分类,有利于掌握它的工作原理、构造和适用的场合。

报警器材通常按其传感器种类、工作方式、警戒范围来区分。

1、按传感器种类分类

按传感器的种类,即按传感器探测的物理量工业来区分,通常有:开关报警器,震动报警器,超声、次声报警器,红外报警器,微波、激光报警器,烟感和温感报警器等等。

2、按工作方式来分类

按工作方式分类,有:主动和被动报警器。

被动探测报警器,在工作时不需向探测现场发出信号,而领先被测物体自身存在的能量进行检测。在接收传感器上平时输出一个稳定的信号,当出现情况时,稳定信号被破坏,经处理发出报警信号。

而主动报警器因工作时,探测器要向探测现场发出某种形式的能量,经反向或直射在传感器上形成一个稳定信号,当出现危险情况时,稳定信号被破坏,信号处理后,产生报警信号。

3、按警戒范围分类

按警范围分可分成点、线、面和空间探测报警器。

点控制报警器官警戒的仅是某一点,如门窗、柜台、保险柜,当这一监控点出现危险情况时,即发出报警信号,通常由微动开关方式或磁控开关方式报警控制。

线控制报警器警戒的是一条线,当这条警戒线上出现危险情况时,发出报警信号。如光电报警器或激光报警器,先由光源或激光器发出一束光或激光,被接收器接收,当光和激光被遮断,报警器即发出报警信号。

面控制报警器警戒范围为一个面,当警戒面上出现危害时,即发出报警信号。如震动报警器装在一面墙上,当墙面上任何一点受到震动时即发出报警信号。

空间控制报警器警戒的范围是一个空间的任意处出现入侵危害时,即发出报警信号。如在微波多普勒报警器所警戒的空间内,入侵者从门窗、天花板或地板的任何一处入分都会产生报警信号。

磁控开关和微动开关报警器常用作控制报警器。

主动红外、感应式报警器常用作线控制报警器。

震动式、感应式报警器常用作面控制报警器。

而声控和声发射式、超声波、红我、视频运动式、感温和感烟式报警常用作空间防范控制报警器。

也有按报警器材用途分类的,如防盗防破坏报警器、防火报警器、防爆炸报警器等。

有时还按探测电信号传输信道分类,分有线报警器和无线报警器。

1.3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程序

安全防范工程是指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工程。工程由建设单位提出委托,由持省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的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工程的立项、设计、招标,委托、施工、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公安主管部门要求的程序进行。

安全防范工程按风险等级或工程投资额划分工程规模,分为三级。

一级工程:一级风险或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

二级工程:二级风险或投资额超过30万不足100万元的工程。

三级工程:三级风险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工程。

建设单位要实施安全防范工程必须先进行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研究报告可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应该就政府部门有的关规定,对被防护目标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施工工期、工程费用概算的社会效益分析等方面进行论证。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进行正式工程立项。

建设单位应委托持有经省、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批准发放许可证的施工和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和实施工程施工。

工程应在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共同说持下进行招标,以避免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

工程招标招标道德应由建设单位根据设计任务收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招标广告或通知书。

建设单位应组织投标单位勘察工作现场,解答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

投标单位应密封报送标书。

应当众开标、议标、审查标书,确定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可接受建设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南昌提出的委托,根据设计和施工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和工程实施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委托生效,即可签订合同。

合同的内容应含:

a.工程名称和内容

b.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各方责任、义务

c.工程进度的要求

d.工程费用和付款方式

e.工程验收方法

f.人员培训和维修

g.风险及违约责任

h.其它有关事项

合同应附中标文件和委托书、设计任务书及双方认定的其它文件。工程设计应先经过初步设计和方案论证。

初步设计应具备以下内容:

a.系统设计方案以及系统功能

b.器材平面布防图和防护范围

c.系统杠图及主要器材配套清单

d.中心控制室布局及使用操作

f.工程费用的概算和建设工期

工程项目在完成初步设计生应由建设单位主持组织方案论证,业务主管部门,公安主管部北京时间和设计、施工及一定数量的技术专家参加。

论证应对初步设计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对其技术、质量、费用、工期、服务和预期效果作出评价。对有异议的评价意见,需有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直辖市处理意见后,方可上报审批。经建设单位和业务主管审批后,方可进入正式设计阶段。

正式设计应含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操作、维修说明书及工程费用的预算书。

设计文件和费用,除特殊规定的设计文件需经公安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外,均由建设单位主持,对设计文件和预算进行审查,审查批准后工程进人实施阶段。

工程施工后应首先依照工程设计文件所预选的器材及数量进行定货。

按管线敷设图和有关施工规范进行管线敷设施工。

按施工图的技术要求进行器材设备安装。

按系统功能要求进行系统调试。

系统调试开通,运行一个月以后,由建设单位记录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报告应含下述内容:

a.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b.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误报警、漏报警的次数及产生原因的分析

d.故障产生的次数,排除故障的时间

e.维修服务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同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

工程按合同内容全部完成,经试运行后,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可视为竣工;少数非主要项目,未按合同规定全部建成,经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的处理办法,经试运行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后,也可竣工,并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竣工报告。

工程的验收应分初验和验收二个阶段。

施工单位应首先根据合同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初验。

初验包括对技术系统进行验收,器材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管线安装敷设的验收以扩工程资料的验收。

在初验合格的基础上,再由有建设单位上级业务主管、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或小组,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小组分技术验收组,施工验收组和资料审查组,分别根据合同有关务款和内容进行审查和验收。

最后根据审查结果写出工程验收结论。

1.4 安全防范技术系统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尤其随着现代化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犯罪分子犯罪智能化、复杂化、隐蔽性更强,因此促使防范技术手段不论在器件上,还是系统的功能上都有飞速的发展。器件上的探测器由大势所原先较简单、功能单一的初级产品发展成多种技术复合的高新产品。器件上的探测器由碑较简单、功能单一的初级产品发展成多种技术复合的高新产品。如微波—被动红外复合的探测器,它将微波和红外探测技术集中运用在一体。在控制范围内,只有二种报警技术的探测器都产生报警信号时,才输出报警信号。它既能保持微波探测器可靠性强、与热源无关的优点又集被动红外探测器无需照明和亮度要求、可昼准备运行的特点,大大降低探测器的误报率。这种复合型报警探测器的误报率则单技术微波报警器误报率的几百分之一。又例如利用声音和振动技术的复合型双鉴式玻璃报警器,探测器只有在同时感受到玻璃振动时的振动和破碎时的高频声音,才发生报警信号,从而大大减弱因窗户的振动而引起的误报,提高了报警的准确性。电视监控系统飞速发展使安全防范的技术更有效,更直观。微光、红外摄像机的研究开发成功,能使安全防范实现全天侯及昼夜工作,摄像机的微型化和智能化使探测器更隐蔽。长时间录像装置能24小时、48小时、72小时长时间记录。多画面分隔器的出现,大大减少了系统设备的数量,使系统更可靠,而监控的范围也越来越大。一个大型的企业、几个分系统构成一个综合的安防系统,它既有人侵防盗的功能,又有防火、防暴和安全检查的功能。当某一被探测点发出报警信号,能自动通过电话线向报警中心报警,而报警中心也能自动探知报警信号的性质、地点及其它。探测信号的传输也由常规的模拟量的有线传输,转为数字的无线传输,大大降低了施工过程中的布线工作量,节约了材料和劳力。报警控制器采用了大容量的CPU,使信号和控制实现了计算机总线控制,大大降低了系统安装的工作量,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我们将继续采用更新的电子技术和计算机技术进一步提高安防器材的稳定性和可靠度,进一步提高系统的功能,使人们的安全防范技术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利益中作出贡献。

推荐第4篇:安全技术防范基础知识

安全技术防范基础知识---安全技术防范概述

第一节 安全技术防范概述

一、安全防范基本概念

● 安全防范的一般概念

根据现在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安全,就是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事故;所谓防范,就是防备、戒备,而防备是指作好准备以应付攻击或避免受害,戒备是指防备和保护。

综合上述解释,是否可以给安全防范下如下定义: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 两种安全理念

中文所说的安全,在英文中有Safety和Security两种解释。牛津大学出版的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对Safety一词的主体解释是:安全、平安、稳妥,保险(锁)、保险(箱)等;而对Security一词的主体解释是:安全、无危险、无忧虑,提供安全之物,使免除危险或忧虑之物,抵押品、担保品,安全(警察)、安全(部队)等。

实际上,中文所讲的安全是一种广义的安全,他包括两层涵义:一指自然属性或准自然属性的安全,它对应英文中的Safety,其二是指社会人文性的安全,即有明显认为属性的安全,它与Security相对应。自然属性或准自然属性的安全的被破坏主要不是由人的有目的参与而造成的;社会人文性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的有目的的参与而造成的。因此,广义的讲,安全应该包括Safety和Security两层含义,而我们常常说的安全防范主要是指狭义的安全Security,国外通常叫“保安”。

● 损失预防与犯罪预防——安全防范的本职内涵

在西方,不用“安全防范”这个词,而用损失预防和犯罪预防(Lo Prevention & Crime Prevention)这个概念。就像中文的安全与防范连在一起使用,构成一个新的复合词一样在西方,Lo Prevention和Crime Prevention也是连在一起使用的。损失预防与犯罪预防构成了Safety/Security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国外,Lo Prevention通常是指社会保安业的工作重点,而Crime Prevention则是警察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这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保证社会的安定与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损失预防和犯罪预防就是安全防范的本质内容。

综上所述,安全防范既是一项公安业务(警察执行部门),又是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和社会经济事业。它们的发展和进步,既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又为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 大公共安全理念

所谓大公共安全理念,就是综合安全理念,就是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时时安全、处处安全的综合性安全服务。所谓社会公共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就是由政府发动、政府组织、社会各界(绝不是公安部一家、更不是公安部执法部门内部的某一机构)联合实施的综合安全系统工程(硬件、软件)和管理服务体系。公众所需要的综合安全,不仅包括以防盗、防劫、防入侵、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狭义“安全防范“,而且包括防火安全、交通安全、通信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人体防护、医疗救助防煤气泄漏等诸多内容。

二、安全防范的三种基本防范手段:人防、物防和技防

安全防范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部分,安全防范行业是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的一个分支。就防范手段而言,安全防范包括人力防范、实体(物)防范和技术防范三个范畴。其中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是古已有之的传统防范手段,它们是安全防范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传统的防范手段也不断融入新科技的

内容。技术防范的概念是在近代科学技术(最初是电子报警技术)用于安全防范领域并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立防范手段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新的防范概念。由于现代科学技

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应用,“技术防范”的概念也越来越普及,越来越为警察执法部门和社会公众所认可和接受,以致成为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新词汇,技术防范的内容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今时代,可以说几乎所有的高新技术都将或迟或早的移植、应用于安全防范工作中。因此,“技术防范”在安全防范技术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它已经带来了安全防范的一次新的革命。 安全防范的三个基本要素是:探测、延迟与反应。探测(Detection)是指感知显形和隐性风险事件的发生并发出报警;延迟(Delay)是指延长和推延风险事件发生的进程;反应(Response)是指组织力量为制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所采取的快速行动。在安全防范的三种基本手段中,要实现防范的最终目的,都要围绕探测、延迟、反应这三个基本防范要素开展工作、采取措施,以预防和阻止风险事件的发生。当然,三种防范手段在实施防范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不同。

基础的人力防范手段(人防)是利用人们自身的传感器(眼、耳等)进行探测,发现妨害或破坏安全的目标,作出反应;用声音警告、恐吓、设障、武器还击等手段来延迟或阻止危险的发生,在自身力量不足时还要发出求援信号,以期待做出进一步的反应,制止危险的发生或处理已发生的危险。

实体防范(物防)的主要作用在于推迟危险的发生,为“反应“提供足够的时间。现代的实体防范,已不是单纯物质屏障的被动防范,而是越来越多地采用高科技地手段,一方面使实体屏障被破坏地可能性变小,增大延迟时间;另一方面也使实体屏障本身增加探测和反应的功能。

技术防范手段可以说是人力防范手段和实体防范手段的功能延伸和加强,是对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技术手段上的补充和加强。它要融入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之中,使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探测、延迟、反应三个基本要素中间不断地增加高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探测能力、延迟能力和反应能力,使防范手段真正起到作用,达到预期的目的。

探测、延迟和反应三个基本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关系。一方面,探测要准确无误、延迟时间长短要合适,反应要迅速;另一方面,反应的总时间应小于(至多等于)探测加延迟的总时间。

三、安全防范技术与安全技术防范

安全防范技术是用于安全防范的专门技术,在国外,安全防范技术通常分为三类:物理技术防范(Physical Protection)、电子防范技术(Electronic Protection)、生物统计学防范技术(Biometric Protection)。这里的物理防范技术主要指实体防范技术,如建筑物和实体屏障以及与其匹配的各种实物设施、设备和产品(如门、窗、柜、锁等);电子防范技术主要是指应用于安全防范的电子、通信、计算机与信息处理及其相关技术,如:电子报警技术、视频监控技术、出入口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其相关的各种软件、系统工程等。生物统计学防范技术是法庭科学的物证鉴定技术和安全防范技术中的模式识别相结合的产物,他主要是指利用人体的生物学特征进行安全技术防范的一种特殊技术门类,现在应用较广的有指纹、掌纹、眼纹、声纹等识别控制技术。

安全技术防范是以安全防范技术为先导,以人力防范为基础,以技术防范和实体防范为手段,所建立的一种具有探测、延迟、反应有序结合的安全防范服务保障体系。他是以预防损失和预防犯罪为目的的一项公安业务和社会公共事业。对于警察执法部门而言,安全技术防范就是利用安全防范技术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一项公安业务;而对于社会经济部门来说,安全技术防范就是利用安全防范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种安全服务的产业。既然是一种产业,就要有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就要有系统的设计与工程的施工、服务和管理。

四、安全防范技术的专业体系

安全技术防范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的一个分支,具有其相对独立的技术内容和专业体系。根据我国安全防范行业的技术现状和未来发展,我们可以将安全防范技术按照学科专业、产品属性和应用领域的不同进行如下分类:

● 入侵探测与防盗报警技术

● 视频监控技术

● 出入口目标识别与控制技术

● 报警信息传输技术

● 移动目标反劫、防盗报警技术

● 社区安防与社会救助应急报警技术

● 实体防护技术

● 防爆安检技术

● 安全防范网络与系统集成技术

●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

由于安全防范技术是正在发展中的新兴技术领域,因此上述专业的划分只具有相对意义。实际上上述各项专业技术本身,都涉及诸多不同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的门类,它们之间又互相交叉和相互渗透,专业的界限会变得越来越不明显,同一技术同时应用于不同专业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

推荐第5篇:安全技术防范基础

1. 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包括信息钮、信息钮数据采集器---巡查棒、巡查棒数据读写器、巡

查管理软件。

2. 防爆安全检查设备按使用技术不同可分为X射线检查设备、中子探测设备、四极矩谐振

分析探测设备、质谱分析设备、毫米波探测设备、金属探测设备等。

3. 直击雷----闪击直接击在建筑物、其他物体、大地、或防雷装置上,产生热效应、电效应、

和机械力者。

4. 雷电感应----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

之间产生火花。

5. 雷电浪涌----与雷电放电相联系的电磁辐射,所产生的电场和磁场能够耦合到电气(电子)

系统中而产生破坏性的冲击电流或电压。

6. 雷电活动区分类:根据年平均雷暴日的多少,雷电的活动区宜分为:少雷区、高雷区和

强雷区。

7. 等电位连接:设备和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位基本相等的电气连接。

8. 探测头侧SPD的接地端,可连接到云台金属外壳的保护接地线上,云台金属外壳保护接

地端连接到地网上 SPD的接地线长度应小于或等于0.5米。(接地线越粗越短越好)

9.S型等电位连接结构---S型等电位连接网只允许单点接地,接地线可就近接至本机房或

本楼层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不必设专用接地线引下至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10.视频传输线、信号控制线、入侵报警信号线在进入前端设备之前或进入中心控制台前应加装相应的电涌保护器。

11.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有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配电线路必须采用 TN-S(三相五线制)系统的接地方式。

12.一个良好的防范系统必须做到(两块一长)所谓两快---第一快是报警实时准确,响应速度快,报警信息及时传达到位快。这一快为技防运行、操作速度快:第二快---是警力出击迅速,在短时间内到达报警线现场,搜索擒拿行动快:而已长时物防层次多,抗击破坏阻挡入侵能力强,最终体现为延迟入侵的时间长。三个基本要素:探测、反应、延迟。

13.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原则。先进性、指导性、创造性、保障性。

14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任务书的性质和作用。设计任务书是法规性文件、是立项、工程设计、工程审核、招标与评标的依据。

15.现场勘察中应注意的问题。不能草率行事、甲乙双方要密切协作、要加强记录工作、注意安全和保密。

16.系统工程原理图作用。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和依据、是对系统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依据、是工程审核的重要内容,是评估的重要参考。

17.施工单位布线后应提交以下文件。布线竣工图、管线设计变更记录、管线施工记录、检验记录。

18.系统的构成。一般有入侵报警系统、声音复核系统、图像复核及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对讲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巡查系统、传输与网络系统、主控系统、电源与备用电源的配置、中心控制室、可视对讲系统、停车场安全管理系统。

推荐第6篇:安全防范技术总结

治安0801

安全防范技术

刘润

整理

治安0801安全防范技术知识点总结

第一部分

简答题

一、视频分配器的功能及原理?P133 功能:具有视频补偿作用可以补偿经同轴电缆传输衰减的视频信号;具有视频分配作用,能对输入的视频信号功率进行放大。

视频分配器原理框图

二、模数结合的视频监控系统的特点?

模数结合系统的多用于公安业务中,其使用专用的传输线路,其表现在: 1.本地中心采用模拟监控为核心系统,画质清晰,控制基本无延时。

2.远程网络访问和控制以数字系统为核心,具有数字系统不受地域限制的优势,且数字硬盘具有网络接口,通过网络接入,可以进行全域资源共享。

3.系统具有矩阵系统的高稳定性,一旦网络状况不佳时,模拟联网系统不受影响,不影响监控效果。

三、球机的优点和缺点?

球型摄像机是指将摄像机、镜头、云台以及解码器内置于防护罩中 1.优点:

相对传统的摄像机、镜头、防护罩、解码器组合,智能球机安装机构简单、所需连接线缆少、小巧、隐蔽性好,并且不影响周围环境美观。 2.缺点:

由于球机的防护罩外型为半球或球型,不能加装雨刷器,长时间使用会因为积垢影响图像质量;球型罩对加工材料、光洁度、平整度、曲率均匀等加工工艺要求很高,从而造成造价颇高,劣质球罩会产生重影、透光率下降、反光、弧形失真等现象,影响监视效果。

四、云台的选配?P155 选配云台应注意:

1.分清室内安装还是室外安装。室外云台较室内云台具有更好的防水性、耐腐蚀性、恒温性和抗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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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能力,以适应室外复杂的气候条件,其重量和承载能力也都大于室内云台。

2.根据监视目标的情况选择。如坚实对象为固定目标,宜选用手动云台(即支架)。若需监视变化场景的情况,应配置电动遥控云台。

3.根据特殊环境要求选择安装云台类型。如宾馆、小区、政府机关、写字楼等场所,一般对产品安装后的隐蔽性要求较高,因而多采用球型云台。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室内半球云台需吸顶嵌入安装,因此如果墙壁无法镂空时,则无法安装。

4.如果给摄像机添加红外灯,必须选用普通云台,球型云台无法挂装红外灯。

5.球型云台没有机械雨刷,所以如果必须使用雨刷功能时,只能选用普通云台配以雨刷防护罩。

五、微波/被动红外双技术探测器的主要特点以及安装使用要求?P64

1.主要特点:

(1)该探测器属于空间型探测器,主要使用于室内,其探测范围主要取决于二者叠加的区域。

(2)由于采用了具有不同误报机理的微波和红外两种探测技术,并且在探测过程中互为鉴证,这样就克服单技术的被动红外探测器和微波多普勒效应探测器因受环境干扰而引起的误报警。因此,它具有可靠性高、误报率低的特点。

(3)由于双技术探测器是将两种技术结合在一起,其技术要求高,结构复杂,因此造价较高,但随着双技术探测器的不断发展,其应用价格正在日趋下降。 2.安装使用要求:

(1)安装简单方便。对单技术的这两种探测器来说,安装时对防范现场环境要求比较严格,需要仔细考虑和慎重选择。采用双技术探测器后,很多因素可以不用考虑,通常只需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即能满足要求。但也要注意,安装必须避开两种探测器都易产生误报警的环境,否则也可能引起双技术探测器的误报警。

(2)安装时要注意考虑双技术探测器的探测灵敏度,被动红外探测器对横向穿过的人体灵敏度最高,而微波探测器对径向移动的人体最灵敏,因此,安装时应尽量使两种探测器的灵敏度都处于最佳状态。 (3)对于壁挂式微波/被动红外双技术探测器,在安装时应尽量使其正前方的轴向与保护区的主要通道或入侵者最有可能穿越的主要方向成45度夹角,以便使两种探测器均能处于较灵敏的状态;如果做不到时,应优先考虑被动红外单元的探测灵敏度,并视防范的具体情况确定探测器与墙壁倾角以及探测器的安装高度。通道式被动红外探测器,必须安装在楼道端,视场方向沿楼道走向;吸顶式被动红外探测器,应水平安装在重点防范部位正上方或附近的天花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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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动红外探测器P48-53

1.基本工作原理

被动红外探测器主要是利用热释电传感器的特性,来探测人体目标出现时引起的红外辐射变量进行报警。正常情况下,背景物体产生的红外能量较小,而且是基本稳定不变的,传感器不输出电信号,不会发出报警。当目标侵入其防范区域时,目标发出的红外辐射通过光学系统聚焦到红外热释电传感器上,由它将人体和背景物体的温度差异信号转变为电信号,经过放大滤波和电平检测送到脉冲逻辑电路,在证实输入脉冲是真正的入侵信号时,即触发稳态报警电路实现声光报警。 2.主要特点

(1)被动红外探测器属于空间控制型探测器。由于其本身不向外界辐射任何能量,因此其功耗可以做的极低,隐蔽性更优于主动红外探测器。主要用于室内。

(2)被动红外探测器的灵敏度受气温影响较大,当环境温度接近人体温度时,其灵敏度会下降,又是甚至会造成段时间的失灵。

(3)由于该探测器是被动方式工作的,因此,如果在室内安装多个被动红外探测器时,不会产生相互干扰。

3.安装和使用要求

(1)由于红外探测器穿透性能较差,人体的红外辐射容易被遮挡,是探测器不能够接收,因此,在监控区域内不应有障碍物,同时,要注意防止透镜被遮挡。

(2)被动红外探测器安装时,应避免直接对着任何温度会快速变化的发热物体。也不能安装在有强气流活动的地方,还应避免强光源处。同时也应注意被动红外探测器不能安装在某些热源的上方和附近。 (3)壁挂式被动红外探测器应安装在与可能入侵方向成90度夹角的位置,并视防范具体情况确定在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以及探测器安装高度;通道式被动红外探测器,必须安装在楼道端,视场方向沿楼道走向;吸顶式被动红外探测器,应水平安装在重点防范部位正上方或附近的天花板上。 (4)注意保护菲涅尔透镜。

七、主动红外探测器工作原理P45 1.基本工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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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射机中的红外发光元件在驱动电路的作用下,能够发出经过调制的红外光。红外光经光学镜聚焦成较细的平行光束后,由空间传至一定距离的接收机,于是在发、收机之间形成一道由红外光束构成的警戒线。接收机中的光学镜将接收到的平行红外光束进一步聚焦后作用在光电传感器上,由它完成光电转换,即光信号转变成电信号,此电信号经适当的处理送往报警控制器。正常情况下,接收机收到的是一定强度的红外光信号,当该强度的保持在某一定值上时,报警器不报警;如果有人入侵,遮挡发射机和接收机之间的红外光束,接收机受到的红外光信号的强度将发生变化。提取这一变化,并经过适当的处理,只要该变化值达到某一阈值时,即可触发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

第二部分

案例分析

1.案例:防控区、防护面、电控锁多门控制器的连接线(重点理解笔记上的图例)

A、B、E为同级别受控区;G相对于F为高级别受控区。

第三部分

章节重点

第一章 概述

一.安全防范技术系统的基本要素与基本手段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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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反应≤T探测+T延迟

第二章

入侵报警技术

一.入侵报警器的基本组成P13 1.入侵探测器 2.信道

3.报警控制器

二.入侵报警器的分类P14 1.按应用传感器不同划分:开关传感器、振动传感器、超声波传感器、次声波传感器、红外传感器等 2.按探测原理不同划分:

3.按工作方式划分:主动式、被动式 4.按探测器的警戒范围划分(掌握):点控制型、线控制型、面控制型、空间控制型

三.入侵报警器的主要性能指标P15-16 1.探测范围 2.探测灵敏度

3.误报率(产品自身质量问题) 4.漏报率

5.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上课没有说)

四.有线传输—专用线传输P19-20 1.分线制传输(并行信号传输)方式特点

各探测器输出的探测电信号独自传送、不共线。 技术简单、信息传输较安全的特点。 2.总线制传输(串行信号传输)方式特点

采用了共用线及地址编码技术,它可以在同一条线路上安装几十至几百只探测器,并且能够准确地反映其中任何一只探测器的报警及故障状态。

便于系统的大型化、便于系统的多功能化、便于系统的智能化、便于系统组网的特点。

五.入侵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P25 1.入侵报警功能

2.紧急报警和防拆报警功能

3.防破坏与故障(线路故障)报警功能 4.给入侵探测器供电功能 5.布防与撤防功能 6.报警复核功能 7.、记录功能 8.自检功能 9.联网功能

六.入侵报警控制器的控制P26 1.布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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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撤防控制 3.旁路控制

4.24小时监控控制 5.系统自检、测试控制

第三章

入侵探测器

一.磁控开关探测器P32 二.振动探测器P40-42 1.位移式(或机械式)振动探测器:把感知的机械振动转换成电信号 2.速度式(或电动式)振动探测器:电磁感应

3.加速度式(或压电式)振动探测器:压电效应(正压电效应还是逆压电效应?) 三.主动红外探测器P45-47 1.主要特点

(1)主动红外探测器属线控型探测器,由于其警戒区域是红外光束所构成,所以隐蔽性较好,不容易被发现。

(2)探测器境界距离较远,可长达百米、甚至几百米,且灵敏度高,同时具备体积小、价格便宜和安装简便等优点。

(3)主动红外探测器主要用于周界防护,室内、室外均可使用。用于室内时,工作可靠性较高。用于室外时,受气候影响较大,如雾天、雨天、雪天以及风沙等恶劣天气时由于能见度下降,会使其作用距离缩短;另外,树叶、纸片、飞鸟等穿越时还可能造成误报警;同时,使用安装不当,还可能会产生误报警。

2.安装使用要求

(1)在主动红外探测器的发射机和接收机之间不应有遮挡物,以保证其正常工作

(2)在室外使用时,应注意清除警戒范围及其周围空间的干扰物,同时最好选用双光束、四光束或多光束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以减少或防止误报警。现在有一些产品还具有能够区分是人或是干扰物遮挡光束的功能,可以进一步提高室外使用的可靠性。

(3)室外使用时,应适当缩短其警戒距离,并要选用具有自动增益功能的设备,因为此类设备当气候变化时会自动调节灵敏度。同时,要注意设备安装应隐蔽。遇有恶劣天气时,还必须加强人力防范。多雾地区,环境脏乱、风沙较大的地区,室外不宜使用主动红外探测器。

(4)安装要牢固,发射机与接收机之间的红外光束要对准。否则较强烈的振动或是风速较大时可能引起系统的误报警。多组探测器同时使用时,须将频率调至不同,以免相互干扰导致系统的误报。实际使用中应根据使用部位不同设定(调节)不同的最短遮光时间,以减少系统的误报警。

(5)在空旷地带或在围墙上、屋顶上使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时,应选择有避雷功能的设备。 (6)光学系统要保持清洁,注意维护保养。

(7)应根据使用成说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安装方式。应根据不同的场所和要求选择对向式安装、反射式安装或采用单光束警戒线或多光束劲界网等安装布局方式。

四.微波多普勒效应探测器(了解)P55 第五章

视频监控技术

一.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组成P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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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摄像头的核心器件——图像传感器 三.信噪比P118 信噪比等于输出图像信号与它的噪声信号之比,用S/N表示,单位为分贝(dB)。信噪比越高,图像输出的质量越好。电视监控系统中使用的摄像机,一般要求其信噪比高于46分贝。 摄像机的信噪比直接受输入照度的影响。

四.灵敏度P118 摄像机的灵敏度是指获取规定图像质量的输出视频信号所需的最低靶面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表示单位面积上的光通量。通常规定灵敏度为刚可识别输出图像(信噪比约为26分贝)时靶面照度值。摄像机对此照度值的要求越低,其灵敏度就越高,就越适应低照度环境。

五.解码器的功能P124 1.对遥控指令进行串/并变换和解码,确定由哪台解码器执行何种控制指令。 2.对控制信号进行功率放大。

第六章

出入口控制技术

一.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构成P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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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基本原理P158 输入装置将拟进出人员的信息读入,经传输设备送入控制器识别,若与存储在控制器内的登录信息吻合,控制器即发出信号,控制门控制装置进行开锁、门锁操作、开门放行;否则进行报警。

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功能P159

1.基本功能

(1)对出入口权限的管理 (2)实时监控功能 (3)出入记录查询功能 (4)异常报警功能 2.特殊功能

(1)反潜回功能 (2)防尾随功能

(3)消防报警监控联动功能 (4)网络设置管理监控功能 (5)罗技开门功能 (6)电梯控制系统

四.出入口的分类P160 1.卡片出入口控制系统 2.密码出入口控制系统 3.生物识别出入口系统 4.复合出入口系统

五.感应卡P163

推荐第7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2002年5月30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使用等活动,以及对上述活动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防),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技防产品,是指用于技防活动,具有防入侵、防抢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等功能的专用产品。

本条例所称技防系统,是指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组成的安全防范系统。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技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安机关是技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技防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设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技防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技防装置范围

第六条 下列场所和部位应当装置符合技防标准的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

(一)武器、弹药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存放场所;

(二)国家重点科研机构,集中存放重要档案资料的馆、库。

(三)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集中陈列、存放重要文物、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

(四)金库,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票据、货币押运车辆,金融机构的营业和金融信息的运行、储存场所;

(五)广播、电视、电信、邮政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的要害部位或者场所;

(六)机场、港口和大型车站、码头、停车场的重要部位,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线和地铁的重要路段、路口及隧道、大型桥梁的重要部位;

(七)星级酒店(宾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大堂出入口、电梯和其他主要通道等重要部位。

国家对特殊场所的技防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规划、指导本辖区内报警网络系统的建设,使装置报警系统的场所和部位形成多级报警网络。

第八条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装置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的单位和个人指定技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和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单位。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技防产品管理

第十条 对技防产品生产的管理分别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认证制度、生产登记制度。对生产同一类技防产品的管理,只适用上述制度的其中一种。

第十一条 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认证制度的技防产品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技防产品,须经省公安机关批准生产登记后,方能生产和销售。

第十三条申请技防产品生产登记的单位应持下列资料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一)生产登记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标准;

(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样品检验报告或者鉴定证明。

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省公安机关核准。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省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生产登记批准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生产技防产品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 销售技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六条 销售技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进货验收制度,验明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验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或者安全认证证书或者生产登记批准证书。

第四章 技防系统管理

第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需要装置技防系统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当将技防系统的建设纳入建筑工程的规划。技防系统应当与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技防系统的设计方案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参加。技防系统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需要装置技防系统但尚未装置的,应当依附现有建筑物或者管线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方式装置,其设计方案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准,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 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修,应当依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依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依照地方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对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单位实行资格等级管理。未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不得从事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

第二十一条 申请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资格的单位应当持下列资料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一)资格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技防系统质量保证体系;

(四)技防系统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省公安机关核准。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省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资格等级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应等级资格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核发资格证书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属于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范围的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单位,可以直接向省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省外单位进入本省投标、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的,应当持所在地取得的资格证书向省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 境外单位进入本省投标、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技防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技防系统的日常维护,保障技防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六条 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技防系统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加强对技防系统知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设计、施工、维修和使用人员应当经过技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七条 对依照本条例规定装置的技防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盗窃、毁坏技防系统的设备、设施;

(二)破坏、删除、修改技防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三)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四)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五)擅自使用技防系统的记录资料;

(六)影响技防系统使用的其他行为。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不装置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擅自生产和销售未办理生产登记的技防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技防产品和违法所得,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销售技防产品或者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技防系统设计方案未经核准或者未经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而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

(一)项规定,盗窃、毁坏技防系统的设备、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

(二)、

(三)、

(四)、

(五)、

(六)项规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指定技防产品品牌、销售单位和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单位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核发生产登记批准证书、等级资格证书,除省人民政府批准收取的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1989年10月27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废止。

编者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已于2002年5月30日经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02年8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个条例,广东省公安厅制定了《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防”)产品生产、销售和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单位;技防系统建设、管理和使用单位;技防检测机构;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

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技防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厅技防办”)是全省技防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技防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公安局技防办”)、广州铁路、海运、民航、省森林、垦区等公安局(处)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广州铁路、海运、民航、省森林、垦区等公安局(处)技防办”)是本辖区、本部门技防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技防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业务部门应协助本机关技防办做好技防工作。凡涉及到技防建设项目审核、验收的,应在本机关技防办的统一管理下进行。

第二章 技防装置范围

第六条 《条例》第六条

(一)至

(七)款为强制执行条款。

第七条 城市居民住宅(区)、机动车等应根据安全需要装置符合标准的技防产品和技防系统。

第八条 县级以上公安局技防办负责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联网报警网络系统的建设,使装置报警系统的场所和部位形成多级报警网络。多级报警网络包括公安机关各级联网报警系统、重点要害部门联网报警系统、社区安全联网报警系统、机动车反劫防盗联网报警系统等。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包括针孔或微型摄像机、监听器材等)危害国家安全、窃取商业秘密、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第三章 技防产品管理

第十条 对纳入《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附后)技防产品生产的管理,分别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认证制度、生产登记制度,对同一类技防产品的管理,只适用上述制度的一种。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由广东省公安厅根据本省技防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 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技防产品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规定执行;实行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的技防产品,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禁止生产和销售。

第十二条 实行安全认证制度的技防产品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认证制度的规定执行;实行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的技防产品,未获得安全认证的,禁止销售和使用。 第十三条 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技防产品,必须经省厅技防办批准生产登记,并颁发《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以下简称“《批准书》”)。未经批准的,禁止生产和销售。

第十四条 《批准书》申领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场所;

(二)有工商营业执照

(三)有相应产品生产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有设计、生产、测试及维修设备;

(五)有完整的产品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六)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七)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八)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型式检验合格。

第十五条 技防产品生产单位按以下程序办理技防产品型式检验:

(一)生产单位向省厅技防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型式检验申请表》;

(二)省厅技防办在接到申请表之日起十日内确定有关技防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符合抽样母体数量要求的技防产品进行随机抽样和封样;

(三)申请单位将封样后的产品送到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型式检验。第十六条 《批准书》申请受理与办理

申请技防产品生产登记的单位应当持下列资料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公安局技防办(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提出申请:

(一)《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书面申请报告;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简介;

(五)主要生产设备、检验仪器明细表;

(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七)产品设计与工艺文件;

(八)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标准,采用企业标准的须经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九)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十)产品照片和说明;

(十一)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十二)产品售后服务措施。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验证后退回。

市局技防办应当自接到生产登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省厅技防办核准;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省厅技防办应当自接到市局技防办报送的生产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核准。符合条件的,核发《批准书》;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持国家或省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可直接向省厅技防办提出申请,省厅技防办应当自接到生产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核准。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批准书》;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批准书》的年检、换发及变更

(一)年检

1、年检内容

(1)企业登记项目的执行和变更情况;

(2)产品接受公安机关技防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3)产品检验报告有效期; (4)产品售后服务情况; (5)有无违反技防管理的行为。

2、年检程序

(1)年检时间为每年一月至四月,办证时间未满半年的不需年检;

(2)市局技防办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持证进行年检。各地级市以上公安局技防办应当自接到年检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审核。年检合格的,签署年检意见,并在《批准书》正证上加贴年检标记,副证上加盖年检戳记;

(3)省厅技防办负责对直接受理的持证单位进行年检。省厅技防办应当自接到年检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审核。年检合格的,签署年检意见,并在《批准书》正证上加贴年检标记,副证上加盖年检戳记;

(4)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年检的,须书面向公安机关技防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补办年检手续;

(5)年检不合格或逾期不年检,其《批准书》自行作废。

(二)换发

1、《批准书》有效期限为四年,持证单位应在期满前三十天提交换证申请材料。换证条件、程序与首次申办相同。期满不换证的,其《批准书》自行作废。

2、持证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证的,须书面向公安机关技防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换证。

(三)变更 《批准书》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持证单位应在三十天内到省厅技防办办理《批准书》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销售技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技防办备案,并领取由省厅技防办统一印制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备案证》(以下简称《销售备案证》)。未经备案的,禁止销售任何技防产品。

第十九条 《销售备案证》申领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及经营场所;

(二)有工商营业执照

(三)有相应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五)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第二十条 《销售备案证》申请受理与办理

申请销售技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局技防办提出申请:

(一)《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备案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书面申请报告;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单位简介;

(五)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六)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七)售后服务措施;

(八)销售技防产品的许可证、安全认证或登记证复印件(进口技防产品要求有我国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海关商检部门出具的进口手续)。

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验证后退回。

县级以上公安局技防办应当自接到销售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由省厅技防办统一印制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备案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备案决定并说明理由。

县级以上公安局技防办不具备发证管理能力的,由上级技防办负责发证。 第二十一条 《销售备案证》的年检、换发和变更

(一)年检

1、年检内容

(1)单位登记项目的执行和变更; (2)销售技防产品的工业产品许可证、安全认证证书或生产登记批准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3)产品售后服务情况; (4)有无违反技防管理的行为。 2.年检程序

(1)年检时间为每年一月至四月,办证时间未满半年的不需年检;

(2)县级以上公安局技防办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持证单位进行年检。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技防办应当自接到年检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审核。年检合格的,签署年检意见,并在《销售备案证》副证上加盖年检戳记;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年检的,须书面向公安机关技防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补办年检手续;

(4)年检不合格或逾期不年检,其《销售备案证》自行作废。

(二)换发

1、《销售备案证》有效期限为两年,持证单位应在期满前三十天提交换证申请材料,换证条件、程序与首次申办相同。期满不换证的,其《销售备案证》自行作废。

2、持证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证的,须书面向公安机关技防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提前或延期换证。

(三)变更

《销售备案证》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持证单位应在三十天内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销售技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进货验收制度,验明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验明产品的工业产品许可证、安全认证证书或生产登记批准证书。进口技防产品要验明有无我国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海关商检部门出具的合法手续。

第四章 技防系统管理

第二十三条 省厅技防办对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单位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并统一印制和发放《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资格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未定级四个等级。未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的,禁止从事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业务。

第二十四条 《资格证》申领单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地点;

2、有工商营业执照;

3、有相应系统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有设计、施工、调试及维修设备;

5、有完备的技防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和系统维护、维修服务措施;

6、有完备的培训资料及培训制度;

7、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等级条件

1、一级资格条件

(1)最近三年内竣工技防系统总额1200万元(含)以上; (2)企业经理有四年(含)以上技防系统管理经验; (3)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8人、其他技术人员6人; (4)持技防系统从业资格证人员15人(含)以上; (5)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

2、二级资格条件

(1)最近三年内竣工技防系统总额600万元(含)以上; (2)企业经理有三年(含)以上技防系统管理经验; (3)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4人、其他技术人员4人; (4)持技防系统从业资格证人员10人(含)以上; (5)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3、三级资格条件

(1)最近三年内竣工技防系统总额300万元(含)以上; (2)企业经理有两年(含)以上技防系统管理经验; (3)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2人、其他技术人员2人; (4)持技防系统从业资格证人员5人(含)以上; (5)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

4、未定级资格条件

(1)企业经理有两年(含)以上技防系统管理经验; (2)工程师3人、其他技术人员2人;

(3)持技防系统从业资格证人员5人(含)以上; (4)注册资金人民币25万元(含)以上。 第二十五条 《资格证》申请受理与办理

申请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的单位应当持下列资料向所在地市局技防办提出申请:

(一)《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书面申请报告;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单位简介;

(五)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技防系统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七)主要系统设备、检验仪器明细表;

(八)系统质量管理制度;

(九)系统维护与维修保养服务措施;

(十)技防系统业绩报告(含合同、系统决算清单、验收报告)复印件。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验证后退回。

市局技防办应当自接到资格证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省厅技防办核准。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省厅技防办应当自接到市局技防办报送的资格证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核准。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应等级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核发资格证书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持国家或省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可直接向省厅技防办提出申请,省厅技防办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核准。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应等级资格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核发资格证书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办理《资格证》的数量由省厅技防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实行总量控制,各市局技防办应相应执行。

第二十六条 《资格证》年检、换发和变更

(一)年检

1、年检内容

(1)持证单位登记事项的执行和变更; (2)当年完成技防系统业绩情况; (3)当年技防系统设计、施工质量; (4)当年技防系统维修服务情况; (5)有无违反技防管理的行为。

2、年检程序

(1)年检时间为每年一月至四月,办证时间未满半年的不需年检; (2)市局技防办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持证单位进行年检。市局技防办应当自接到年检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审核。年检合格的,签署年检意见,并在《资格证》副证上加盖年检戳记;

(3)省厅技防办负责对直接受理发证的持证单位进行年检。省厅技防办应当自接到年检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审核。年检合格的,签署年检意见,并在《资格证》副证上加盖年检戳记;

(4)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年检的,须书面向公安机关技防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补办年检手续;

(5)年检不合格或逾期不年检,其《资格证》自行作废。

(二)换发

1、《资格证》有效期限为两年,持证单位应在期满前三十天提交换证申请材料。换证条件、程序与首次申办相同。期满不换证的,其《资格证》自行作废。

2、持证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证的,须向公安机关技防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提前或延期换证。

(三)变更

《资格证》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持证单位应在三十天内到省厅技防办办理《资格证》变更手续。

第二十七条 《资格证》晋、降级

(一)持证单位领取《资格证》一年后,达到高一级资质条件的,可申请晋级。

(二)领取《资格证》两年内,一级资格单位技防系统业绩总额未达到600万元以上、二级资格单位技防系统业绩总额未达到300万元以上,三级资格单位技防系统业绩总额未达到150万元,资格等级降一级。

(三)未定级资格单位,领取《资格证》两年内无任何技防系统业绩的,取消其未定级《资格证》,一年内不予重办。第二十八条 省外技防从业单位进入本省投标、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项目,须向省厅技防办申请备案,并领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以下简称《资格备案证》)。未经备案的,禁止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资格备案证》申请受理与办理

省外技防从业单位向省厅技防办申请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书面申请报告;

(三)单位简介;

(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申请单位所在地省公安厅(局)技防管理部门证明;

(六)申请单位所在地省公安厅(局)技防办颁发的系统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申请单位驻广东省办事机构地点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八)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技防系统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九)系统质量管理制度;

(十)系统维护与维修保养服务措施;

(十一)技防系统业绩报告(含合同、系统决算清单、验收报告)复印件。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验证后退回。

省厅技防办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备案核准。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应等级的《资格备案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核发《资格备案证》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技防从业单位承接不同等级技防系统时应持相应等级《资格证》。

(一)持一级《资格证》的单位可承接任何技防系统;

(二)持二级《资格证》的单位可承接投资总额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或二级风险等级以下的技防系统;

(三)持三级《资格证》的单位可承接投资总额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或三级风险等级以下的技防系统;

(四)持未定级《资格证》的单位可承接投资总额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或四级风险等级以下的技防系统。

第三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技防系统建设,应当纳入建筑工程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筑工程的技防系统设计方案和依附现有建筑物或管线组成的有线、无线技防系统的设计方案,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局技防办核准,并由技防办组织竣工验收。技防系统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建筑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技防办对技防系统设计方案审核和组织竣工验收的权限如下:

(一)投资总额200万元(含)以上或一级风险的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由省厅技防办受理,负责设计方案核准和组织竣工验收;

(二)投资总额200万元以下或二级风险(含)以下的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由所在地市局技防办、广州铁路、海运、民航、省森林、垦区等公安局(处)技防办受理,负责设计方案审核和组织竣工验收;

(三)县公安局技防办对技防系统设计方案审核和组织竣工验收权限,由市局技防办确定;

(四)除《条例》第六条规定装置的技防系统,造价五万元以下(含)无任何风险等级的技防系统可由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主持竣工验收。

(五)各级公安机关技防办、广州铁路、海运、民航、省森林、垦区等公安局(处)技防办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到系统设计方案审核和组织竣工验收分开管理。无设计方案审核和组织验收能力的,由上级技防办负责审核并组织验收。

第三十三条 技防系统审核

根据技防系统审核、验收权限划分,系统施工单位必须向相应的公安机关技防办提出审核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系统建设单位委托书或合同书复印件;

(三)系统设计方案(系统规模、技术方案和系统组成);

(四)选用器材设备的种类、型号、数量;

(五)器材设备布置平面图、器材设备监控中心布置图、系统各部分联线图,管线敷设图;

(六)系统费用预算报告;

(七)系统周边环境及建筑图。

公安机关技防办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批准施工;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批准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技防系统试运行与培训

(一) 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由建设单位做好系统试运行记录。并依据试运行记录,写出系统试运行报告。内容包括:

1、系统试运行起迄日期,试运行状态;

2、故障产生的次数、原因和排除故障的日期;

3、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综合评述。

(二) 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建立系统的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三) 设计、施工单位应当依据合同有关条款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应提供有关设备、系统操作和日常维护的说明、方法等技术资料。培训内容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第三十五条 技防系统竣工与初验

(一)技防系统按设计方案要求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视为竣工。系统竣工报告由设计、施工单位完成。

少数非主要项目未按合同规定全部建成,经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的处理办法,系统经试运行并为建设单位认可,也视为竣工。

(二)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合同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初验,填写隐蔽系统随工验收单。若系统设计有修改的,应填写更改审核单并报原方案审核部门备案。 系统初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试运行评述;

2、对照设计任务书要求,系统功能检测情况及质量主观评价;

3、对照正式设计方案,核对安装设备数量和型号的结果;

4、施工质量初验意见(含隐蔽系统随工验收单)。第三十六条 技防系统检测

三十万元(含)以上或二级风险(含)以上的技防系统在正式验收前,设计、施工企业必须向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技防办申请办理委托系统检测手续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系统试运行报告;

(二)系统竣工报告;

(三)系统初验报告。

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技防办接到申请办理委托系统检测的资料,审核合格后,填写委托系统检测申请表报送到省厅技防办,由省厅技防办向公安部授权认可的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检测委托书。

设计、施工单位将检测委托书送检测机构并附以下图纸资料:

(一)系统竣工报告;

(二)按正式设计方案施工的系统原理框图、平面布防图、器材设备清单等。检测机构应自收到检测委托书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系统的检测工作。 第三十七条 技防系统验收

技防系统验收前,设计、施工单位应向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技防办报送《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申请表》及下列图纸资料一式三份:

(一)系统建设单位委托书(设计任务书)和合同书(复印件);

(二)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意见;

(三)正式设计方案与相关图纸;

(四)系统试运行报告;

(五)系统竣工报告;

(六)系统初验报告(含隐蔽系统随工验收单);

(七)系统决算报告;

(八)系统检测报告。

负责系统审核的公安机关技防办自接到验收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验收并组织有关专家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委员会)验收;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批准决定并说明理由。 技防系统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的,由验收小组(验收委员会)提出整改意见,改正后经复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技防办要加强对技防系统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验收、建设和使用单位要妥善保管技防系统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技防系统知密人员的管理和系统日常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十九条 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和技防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技防专业资格培训,经省公安厅认可的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专业培训资格证书后,上述人员方可上岗从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技防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吊销其技防证书,一年内不予重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申办各项技防业务,采用弄虚作假手段或有其它欺诈行为并经查实的;

(二)涂改、伪造、租借、转让或买卖技防证书非法牟利的;

(三)拒绝、阻挠、干预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依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

第四十一条 领取《资格证》单位,越级承接技防系统的,视同无证设计、施工、维修技防系统,依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进行处罚。

第四十二条 承接技防系统的单位在系统投入使用后,负有维护责任,需制定出完善的维修保养服务措施,在接到系统故障报告后应按协议或合同承诺的时限组织维修。不按协议或合同承诺的时限组织维修,依照《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第四十三条 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窃取商业秘密、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视为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用途和范围的行为,依据《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人员在技防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公正、科学的原则。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或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暂行管理办法》自本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附件: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

一、安全技术防范报警器材

1、入侵探测器

包括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微波入侵探测器、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超声波入侵探测器、振动入侵探测器、磁开关入侵探测器、超声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等。

2、防盗报警控制与传输设备

包括有限、无线的防盗报警控制器、传输、显示、存储等设备。

3、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包括车辆防盗报警设备和车辆反劫防盗联网报警系统等。

4、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

包括目标识别、信息处理、控制、执行的设备和系统等。

5、防盗保险柜(箱)

包括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便携式防盗保险箱等。

6、机械防盗锁

包括用于防盗安全门、金库门、防盗保险柜(箱)、机动车防盗的专用锁等。

7、楼寓对讲(可视)系统

包括各类可视、非可视楼寓对讲设备和系统。

8、防盗安全门

包括防盗门、楼寓电控防盗门、金库门等。

9、防弹复合玻璃

包括各类防弹、防破坏玻璃。

10、视频监控与声音复核(监听)设备

包括视频入侵、探测、传输、控制、存储、显示以及各类型声音复核(监听)设备和系统。

二、安全技术防范安检器材

1、射线探测设备

包括使用直接观察、电视显示、扫描、照相方式的各类型射线探测设备和系统。

2、金属物品探测设备

包括通过式、台式、便携式金属物品探测设备和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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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使用等活动,以及对上述活动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防),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技防产品,是指用于技防活动,具有防入侵、防抢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等功能的专用产品。

本条例所称技防系统,是指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组成的安全防范系统。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技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安机关是技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技防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设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技防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技防装置范围

第六条 下列场所和部位应当装置符合技防标准的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

(一)武器、弹药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存放场所;

(二)国家重点科研机构,集中存放重要档案资料的馆、库。

(三)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集中陈列、存放重要文物、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

(四)金库,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票据、货币押运车辆,金融机构的营业和金融信息的运行、储存场所;

(五)广播、电视、电信、邮政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的要害部位或者场所;

(六)机场、港口和大型车站、码头、停车场的重要部位,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线和地铁的重要路段、路口及隧道、大型桥梁的重要部位;

(七)星级酒店(宾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大堂出入口、电梯和其他主要通道等重要部位。

国家对特殊场所的技防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规划、指导本辖区内报警网络系统的建设,使装置报警系统的场所和部位形成多级报警网络。

第八条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装置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的单位和个人指定技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和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单位。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技防产品管理

第十条 对技防产品生产的管理分别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认证制度、生产登记制度。对生产同一类技防产品的管理,只适用上述制度的其中一种。

第十一条 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认证制度的技防产品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技防产品,须经省公安机关批准生产登记后,方能生产和销售。

第十三条 申请技防产品生产登记的单位应持下列资料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一)生产登记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标准;

(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样品检验报告或者鉴定证明。

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省公安机关核准。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省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生产登记批准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生产技防产品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 销售技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六条 销售技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进货验收制度,验明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验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或者安全认证证书或者生产登记批准证书。

第四章 技防系统管理

第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需要装置技防系统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当将技防系统的建设纳入建筑工程的规划。技防系统应当与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技防系统的设计方案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参加。技防系统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需要装置技防系统但尚未装置的,应当依附现有建筑物或者管线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方式装置,其设计方案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准,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 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修,应当依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依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依照地方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对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单位实行资格等级管理。未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不得从事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

第二十一条 申请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资格的单位应当持下列资料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一)资格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技防系统质量保证体系;

(四)技防系统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省公安机关核准。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省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资格等级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应等级资格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核发资格证书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属于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范围的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单位,可以直接向省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省外单位进入本省投标、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的,应当持所在地取得的资格证书向省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 境外单位进入本省投标、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技防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技防系统的日常维护,保障技防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六条 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技防系统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加强对技防系统知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设计、施工、维修和使用人员应当经过技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七条 对依照本条例规定装置的技防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盗窃、毁坏技防系统的设备、设施;

(二)破坏、删除、修改技防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三)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四)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五)擅自使用技防系统的记录资料;

(六)影响技防系统使用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不装置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擅自生产和销售未办理生产登记的技防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技防产品和违法所得,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销售技防产品或者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技防系统设计方案未经核准或者未经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而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

(一)项规定,盗窃、毁坏技防系统的设备、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

(二)、

(三)、

(四)、

(五)、

(六)项规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指定技防产品品牌、销售单位和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单位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核发生产登记批准证书、等级资格证书,除省人民政府批准收取的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1989年10月27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废止。

推荐第9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由2011年9月9日起实行。

二、本公司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之质量管理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具体负责部门为工程技术部,其他部门进行配合。

三、本公司安防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2.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3.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4.系统维护及维修保养的质量管理。

四、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2.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3.设计前业务人员应该提交尽可能详尽的设计委托书,使得设计人员清楚明白用户的需求、现场条件以及设计目标。有可能的情况下,还应与设计人员一起实地考察现场,与用户深入沟通,确保设计的工程方案可以达到用户的要求。

4.设计人员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系统方案,必须符合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可以达到国定相关规定的检验要求。

5.设计的方案中,选用的专业器材必须是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五、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所代物资的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价格、功能、质量等有关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采购部必须确保采购的器材与材料符合工程需要,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技防工程专用的专业器材必须选用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合格产品。

3.工程技术部必须对采购回来的器材和设备进行质量把关,对主机等关键设备必须要检查合格后才能送往工地现场调试。

4.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按质、按时、按期采购材料设备,保障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做到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并保证真实、齐全、完整与工程施工同步。

六、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1.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设计人员必须将技术交底卡提前交给施工班组的负责人,明确相关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

gb50348-XX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308—XX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74—XX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0—XX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

ga/t367—XX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8—XX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XX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269—XX黑白可视对讲系统

ga/t72—1994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38—XX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3.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4.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狠抓工程质量,落实设计方案中的各项质量要求,以确保没有工程质量隐患。

5.所有线材及材料必须经过现场检测后才能入管布线,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有故障隐患的材料绝对不可以勉强使用。

6.布线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检测后才可以通电试机。不能通过检测的必须找出原因,排除后才能通电试机。

7.调试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测试,确保将合格的系统交付给用户使用,未能通过的项目,必须与设计人员一起找出原因所在,排除后再行检测,通过后才可以投入试运行。

8.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记录,为以后的系统维护工作打好基础。

七、系统维护及维修保养的质量管理

1.工程完成后,售后服务部必须协同工程技术部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交接工作。

2.建立系统维护工作档案,按照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落实好系统维护的日常例行工作,强化各种周期性的例行检查。

3.建立维修工作记录卡,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措施,保障维修保养工作的高效运作。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保修工作,可尽量减少由于保修工作对用户所造成的不便。

八、以上各项系统质量管理制度,如有不明确之处,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推荐第10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高县博世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由2011年9月1日起实行。

二、本公司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之质量管理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具体负责部门为工程技术部,其他部门进行配合。

三、本公司安防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2、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3、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4、系统维护及维修保养的质量管理

四、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1、设计前业务人员应该提交尽可能详尽的设计委托书,使得设计人员清楚明白用户的需求、现场条件以及设计目标。有可能的情况下,还应与设计人员一起实地考察现场,与用户深入沟通,确保设计的工程方案可以达到用户的要求。

2、设计人员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系统方案,必须符合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可以达到国定相关规定的检验要求。

3、设计的方案中,选用的专业器材必须是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五、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1、行政采购部必须确保采购的器材与材料符合工程需要,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技防工程专用的专业器材必须选用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合格产品。

2、工程技术部必须对采购回来的器材和设备进行质量把关,对主机等关键设备必须要检查合格后才能送往工地现场调试。

六、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1、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设计人员必须将技术交底卡提前施工班组的负责人,明确相关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2、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狠抓工程质量,落实设计方案中的各项质量要求,以确保没有工程质量隐患。

3、所有线材及材料必须经过现场检测后才能入管布线,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有故障隐患的材料绝对不可以勉强使用。

4、布线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检测后才可以通电试机。不能通过检测的必须找出原因,排除后才能通电试机。

5、调试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测试,确保将合格的系统交付给用户使用,未能通过的项目,必须与设计人员一起找出原因所在,排除后再行检测,通过后才可以投入试运行。

6、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记录,为以后的系统维护工作

打好基础。

七、系统维护及维修保养的质量管理

1、工程完成后,售后服务部必须协同工程技术部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交接工作。

2、建立系统维护工作档案,按照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落实好系统维护的日常例行工作,强化各种周期性的例行检查。

3、建立维修工作记录卡,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措施,保障维修保养工作的高效运作。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保修工作,可尽量减少由于保修工作对用户所造成的不便。

八、以上各项系统质量管理制度,如有不明确之处,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高县博世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日

第11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由2011年9月9日起实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二、本公司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之质量管理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具体负责部门为工程技术部,其他部门进行配合。

三、本公司安防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2.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3.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4.系统维护及维修保养的质量管理。

四、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2.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3.设计前业务人员应该提交尽可能详尽的设计委托书,使得设计人员清楚明白用户的需求、现场条件以及设计目标。有可能的情况下,还应与设计人员一起实地考察现场,与用户深入沟通,确保设计的工程方案可以达到用户的要求。

4.设计人员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系统方案,必须符合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可以达到国定相关规定的检验要求。

5.设计的方案中,选用的专业器材必须是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五、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所代物资的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价格、功能、质量等有关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采购部必须确保采购的器材与材料符合工程需要,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技防工程专用的专业器材必须选用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合格产品。

3.工程技术部必须对采购回来的器材和设备进行质量把关,对主机等关键设备必须要检查合格后才能送往工地现场调试。

4.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按质、按时、按期采购材料设备,保障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做到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并保证真实、齐全、完整与工程施工同步。

六、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1.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设计人员必须将技术交底卡提前交给施工班组的负责人,明确相关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

gb50348-xx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308—xx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74—xx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0—xx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

ga/t367—xx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8—xx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xx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269—xx黑白可视对讲系统

ga/t72—1994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38—xx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3.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4.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狠抓工程质量,落实设计方案中的各项质量要求,以确保没有工程质量隐患。

5.所有线材及材料必须经过现场检测后才能入管布线,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有故障隐患的材料绝对不可以勉强使用。

6.布线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检测后才可以通电试机。不能通过检测的必须找出原因,排除后才能通电试机。 12

7.调试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测试,确保将合格的系统交付给用户使用,未能通过的项目,必须与设计人员一起找出原因所在,排除后再行检测,通过后才可以投入试运行。

8.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记录,为以后的系统维护工作打好基础。

七、系统维护及维修保养的质量管理

1.工程完成后,售后服务部必须协同工程技术部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交接工作。

2.建立系统维护工作档案,按照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落实好系统维护的日常例行工作,强化各种周期性的例行检查。

3.建立维修工作记录卡,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措施,保障维修保养工作的高效运作。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保修工作,可尽量减少由于保修工作对用户所造成的不便。

八、以上各项系统质量管理制度,如有不明确之处,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1】【2】

第12篇:监狱安全防范技术复习题

1、监狱的概念。答:

(一)广义的监狱概念: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人犯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少管所、感化院、犯人就医的医院等等。包括对已决犯、未决犯和对其他违法犯罪人的关押和看管的场所。

(二)狭义的监狱概念:狭义的监狱是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与改造的的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关于监狱概念的理解要点:

1、监狱是国家依法设立司法机关,其他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均不得私设监狱和监管场所,否则就是滥用私刑,违法犯罪;

2、监狱的设置有着特定的对象,即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而对无罪或被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和实际执行日期不满一年的不得关押;

3、监狱是执行国家刑罚的专门机关,是刑事诉讼

7、安全防范和监狱安全防范的概念

答:安全防范是指安全组织或个人为保障秩序、规则、生命、财产等要素的安全而依法进行的各项预防工作。 监狱安全防范就是依靠国家和社会,以监狱为中心,以监狱人民警察为主,依法采用种技术和手段,保障监狱正常的监管秩序和生产秩序,防止和减少狱内又犯罪和监狱生产事故的发生。

8、我国监狱安全存在的隐患 答:

(一)外部隐患。

1、社会治安状况对监狱犯人的辐射。

2、社会犯罪率对监狱犯人的影响。尤其是重新犯罪率的负面影响。

3、押犯回归社会环境的刺激。

4、社会不良信息的渗透。

5、国际反华势力的干预

(二)我国监狱安全的内部隐患。主要是指监狱内部在管理、生产中,以及监狱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

1、押犯构成的变化;

17、监狱安全预测的方法有哪些 答:

(一)心理预测法;

(二)异常预测法;(三)形势预测法;(四)专家意见法;(五)相关因素分析法。

18、何谓重点预防,有哪些内容

答:重点预防又称特殊预防,主要是指针对性的预防,主要包括:重点对象的预防,重点时间预防,重点场所预防,重点物品的预防,重点罪种的预防等。

19、何谓微观预防,有哪些内容 答:微观预防是指从个体上强化预防狱内犯罪和事故的各项具体措施,以配合宏观上的预防要求,从而达到防止和减少狱内犯罪和事故的目的。微观预防包括:亲属规劝,包夹控制,清监检查,重点监控等等。微观预防主要侧重于具体措施方法、手段和技术力量上的预防。

20、何谓直接预防,有哪些内容

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成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任务的重要体现;

4、监狱的任务是复合性的,其不但是执行刑罚、惩罚罪犯的场所,而且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5、我国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2、监狱的性质。答:

(一)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二)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机关;

(三)我国的监狱是社会主义类型的监狱。

3、监狱的任务。

答:我国监狱的总任务:

(一)执行刑罚;

(二)教育和改造罪犯;

(三)预防和减少犯罪。我国监狱的具体任务:

1、被羁押的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

2、依据国家法律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

3、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

4、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5、负责对在押人员的劳动改造;

6、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

7、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在押人员。

4、监狱的起源和发展

答:监狱,是统治阶级专政暴力工具之一,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机关执行国边刑罚,依法囚禁关押、惩罚罪犯的场所。监狱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监狱的雏形原始人驯化野兽的岩穴。国家出现以后,此设施日趋完善,终于发展成为统治阶级专政的暴力工具。据史书《唐律疏议》记载:“皋陶造狱。”传说皋陶是四千年前舜帝时期的人物,曾被任命为刑法官。他掌管刑法,发明建造监狱的传说,几千年来一直在我国民间广为流传,许多史书也有记载。“监狱”起初并不叫监狱。夏朝时期监狱叫“夏宫”,商朝时期监狱称之为“圉”,周朝时期监狱名为“圜土”,秦朝时期监狱称之为“囹圄”,直到汉朝监狱才开始叫“狱”。秦朝时,不仅京城有狱,地方也开始设狱。汉朝时期,监狱更是名目繁多。南北朝时期的北朝,又开始掘地为狱,发明了“地牢”。唐朝时,各州县都有了监狱。宋朝各州都设置了类似周朝“圜土”的监狱,白天犯人出去劳役,晚上入狱休息。到明朝以后,又称监狱为“监”。再后来,才将“监”和“狱”合并为一体,统一称为监狱。

监狱的类型与特点

答:

1、奴隶制国家监狱:刑罚观念及刑罚执行以复仇主义为目的,刑罚手段主要是生命刑和肉刑,监狱是用来关押等待执行刑罚和未决罪犯的地方。

2、封建制国家监狱:刑罚观念及刑罚执行以威吓为目的的,监狱制度和监狱管理残酷、黑暗。

3、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前期的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目的的以报应为目的,到19世纪20年代,随着刑罚理论的发展,监狱逐渐向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刑罚人道化靠拢,并逐渐转变为以矫正和教育为目的的。

4、社会主义国家监狱:是以把犯罪的公民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为目的的。

我国目前的监狱是属于社会主义国家监狱体制,贯彻的方针是“教育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这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特点。

6、监狱安全隐患的表现形式 答:

(一)罪犯脱逃。是监狱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罪犯脱逃是经常发生的较为普遍的事故,也是衡量监狱安全稳定和监狱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

(二)狱内凶杀。凶杀事故是指发生在狱内的罪犯打死罪犯、罪犯杀害干警案件,是构成监狱事故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破坏监狱稳定的重大因素之一。虽然在监狱不常发生,但性质非常严重,影响很坏。

(三)自杀和自残。少数罪犯罪重刑长,对前途失去信心或家庭关系破裂,悲观失望而自杀。自杀事故往往会在罪犯心理上投下阴影,不利罪犯的改造,影响监狱改造秩序稳定。

(四)安全生产事故。这类事故也是在监狱经常发生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触电、坠落、机械伤害、中毒、火灾、塌压等。

(四)狱内其他犯罪。

(五)暴狱、闹狱。这类事故主要表现形式为罪犯打群架,群体械斗,对监狱管理或伙食不满起哄,冲击监门、监墙,游行示威或绝食静坐,劫持人质占领监舍与干警对峙。这类事故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处置不当会酿成大祸。

(六)破坏事故。个别罪犯敌视社会,敌视政法机关,心怀不满,在监狱破坏机器设备和正常的生产秩序,破坏监管设施甚至放火、投毒。这类事故会造成重大的物质损失或人员伤亡。

2、监狱硬件设施陈旧落后;

3、监狱在执法、监管、教育、生活卫 生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

4、监狱民警素质不适应现代监狱安全的要求

5、监狱内的又犯罪现象突出。

(三)狱内违法犯罪是监狱最主要的安全隐患。

1、罪犯脱逃仍然是监管安全稳定的首要威胁;

2、罪犯抗拒矫正行为时有发生,暴力袭警事件不断上升;

3、罪犯打架斗殴的行为明显增多;

4、罪犯自杀倾向依然相当突出,防范难度加大;

5、狱内私藏现金、手机等违禁品现象屡禁不绝;

6、骨干罪犯违纪行为突出;

7、未成年人罪犯人数不断上升。

(四)监狱安全生产隐患。

(五)罪犯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之间的矛盾。

(六)监狱精神病犯人数量在不断增加。

9、罪犯劳动状况对我国监狱安全的影响

答:

1、罪犯劳动作为法律强制的改造手段之一,明确要求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均需参加劳动。

2、在改造罪犯的诸多手段中,罪犯劳动已经凸现为最主要手段,能够影响甚至决定其它手段的效能发挥。

3、对罪犯改造实绩的衡量更多地体现为劳动的实效,劳动已成为我国监狱罪犯改造成绩的主要指标。

4、由于劳动是罪犯改造的主要形式,我们无论是建设、改造监狱,调整监狱布局,还是深化对罪犯的分类,从事管理教育等都把强化罪犯劳动作为一个主要因素予以考虑。

5、更为严重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对罪犯劳动的认识基本没有改变,在强调劳动作为罪犯的责任与义务的同时,把劳动纳入刑罚的范畴。

10、监狱押犯构成对我国监狱安全的影响 答:

1、犯罪总量增加,超押现象突出。

2、犯罪的形式、结构、手段呈多元化变化,智能型、暴力化、高科技、黑社会、恶性化犯罪大量增加。

3、罪犯的成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重大刑事犯、二次以上改造的罪犯、外省籍犯、暴力犯比例持续上升。(2)毒品犯成倍增加,(3)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罪犯陆续投监。

4、随着监管设施的更新改造,狱内犯罪行为更多地针对人而进行,杀伤杀死干警,罪犯劫持人质等暴力性案件将成为今后监狱防范的重点。

11、监狱安全防范的对象 答:

1、正在服刑的罪犯;

2、破坏和干扰监狱秩序的外部人员;

3、妨碍和威胁监狱安全的非人为因素。

12、监狱安全防范的任务 答:

(一)防范脱逃;

(二)防范狱内又犯罪;

(三)防范外部人员的劫狱;

(四)防范暴狱和对抗改造;

(五)防范自杀和自残;

(六)防范安全事故。

13、监狱安全防范的方法 答:

(一)物理防范。它是由能保护防护目标的物理设施(如监舍、围墙、电网等)构成,主要作用是阻挡和推迟罪犯作案,其功能以推迟作案的时间来衡量。

(二)技术防范。它是由探测、识别、报警、信息传输、控制、显示等技术设施所组成,其功能是发现罪犯,迅速将信息传送到指定地点。

(三)人力防范。是指进行安全管理和能迅速到达现场处理警情的监狱警察人员或公安人员。

14、何谓监狱安全预测 答:监狱安全的预测,就是对狱内未来可能发生的犯罪趋势及其安全隐患进行的全面、系统、科学的测定。

15、监狱安全预测的基础是什么 答:

(一)任何犯罪和事故都是可知的;

(二)狱内安全隐患的发生是有规律的;

(三)狱内环境的封闭性和可控性为科学预测提供了可能条件;

(四)监狱具有的法律和政治优势保障了预测工作的可行性。

16、监狱安全预测的要求是什么 答:

(一)明确预测的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

(二)必须对每个罪犯进行人身危险性评估;

(三)认真研究并掌握狱内犯罪和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

(四)认真做好犯情分析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疑 点和隐患;

(五)全面了解每一个危顽犯的个人资料;

(六)对预测数据进行认真整理并制定预案。

答:直接预防指一切旨在预防狱内犯罪和事故的直接现实措施。如罪犯上法制课,对危险犯采用帮夹措施、安装监听,监视系统等。

21、简述监狱安全预防的内容 答:狱内犯罪预防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它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民警的事情,它是整个监狱,整个社会的事情。在狱内犯罪预防的任务中,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应该依靠全体民警的力量,尤其是要依靠一线基层的干警。

一、思想预防:

1、加强干警的防范意识和专政意识,强化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和警惕心。(1)监狱领导的重视程度;(2)狱侦干警的长期作战意识;(3)各部门的群体作战意识;(4)对工作任务的目标意识;(5)管理上的科学化意识。

2、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1)对罪犯进行政治教育;(2)对罪犯进行法制教育;(3)对罪犯进行道德和人生观的教育; (4)对罪犯进行劳动教育;(5)利用反面教材、现身说法,使其自觉改造。

二、制度预防。

1、干警值班制度: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2、包夹制度:领导层包夹、基层干警包夹、犯人之间的包夹。

3、安全检查制度:彻底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监狱安全责任制度:责任落实承包,齐抓共管群防。

5、耳目的使用管理制度:用好耳目,不留死角。

6、定期研究舆情制度。

三、技术预防。运用现代科技原理,通过监视和控制在押犯的活动,达到预防狱内犯罪,确保监管安全的目的。

四、环境预防。环境预防主要是指使用一些直接的手段、方法和措施、控制和消除各种可能诱发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客观因素,以防止和减少狱内又犯罪和事故的发生。时间环境、空间环境、群体环境、心理环境。

22、何谓监狱情报信息,属性有哪些

答:所谓监狱情报信息,是指监狱安全所需要的各种知识、消息、资料、情况等。

(一)知识性。必须有一定的实际内容,能反映关于监狱安全所需要的情况。

(二)传输性。必须借助一定的载体,将情报信息输送到监狱管理部门。

(三)时效性。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收集和传递情报信息,快速做出反应。

23、何谓监狱情报信息工作,有什么特点 答:监狱情报信息工作是指国家监狱管理机关为维护监、分析研究、通报和报告、追踪评估和储存管理等内容。 监狱情报信息工作的特点狱安全,以获取和使用情报信息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1、范围的宽泛性。既有狱内情报信息,又有狱外情报信息;既有狱情和犯情,又有敌情、政情和社情;既有反映监狱安全现状的情报信息,又有反映监狱安全的历史和数据资料。

2、动态思维性。监狱安全情况复杂难测,各种情报信息瞬息万变,监狱情报信息工作必须主动出击,不能坐等失机。

3、内容衰减性。因环境特殊,过程复杂,监狱情报信息的作用极易受到影响。

4、高度的时效性。监狱犯人密度集中,群体性强,危害性大,监狱安全无小事,必须“快”字当头。

24、监狱情报信息工作的程序是什么

答:

1、监狱情报信息的搜集;

2、监狱情报信息的传输;

3、监狱情报信息的分析研究;

4、监狱情报信息的通报和上报;

5、监狱情报信息的储存和管理。

25、简述搜集监狱情报信息的渠道和方法 答:

(一)公开渠道。

1、通过开展狱内教育,鼓励犯人举报安全隐患;

2、定期与改造积极分子座谈,收集犯人的各种情况;

3、通过各种管理手段和专项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4、通过查阅犯人档案资料收集犯人的相关情况;

5、通过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横向联系,掌握可能影响监狱安全的各种情报信息。

(二)秘密渠道。

1、化装卧底、内线潜伏;

2、选建耳目、掌控动;

3、秘密监视、重点突破。

(三)科技渠道。

1、通过视频图像监视设备搜集;

2、通过声频监视设备搜集;

3、通过传感监视设备搜集。

1

26、简述红外温度传感器的工作原理

答:红外传感器是利用红外线的物理性质来进行测量的传感器。红外温度传感器由光电系统、光电探测、信号放大器及信号处理和显示输出等部分组成。光学系统按结构不同可分为透射式和反射式两类。光学系统是将目标物体辐射的红外能量聚集起来,聚集在光电探测器上并转换为相应电信号,再经过运算处理电路后,换算转变为被测目标的线性温度信号值,以实现进一步的信号处理和控制。

27、简述红外探测报警器的工作原理

答:红外探测报警器由红外线传感器、信号放大电路、电压比较器、延时电路和音响报警电路等组成。任何有温度的物体都会发射红外线,温度越高,发射量越大,当有人进入红外探测范围内时,其所发射的红外线会被报警器接收到,当超过报警器的报警量时,会自动接通电路报警。红外线报警器分主动式和被动式两种。主动式红外线报警器,是报警器主动发出红外线,红外线碰到障碍物,就会反弹回来,被报警器的探头接收。

33、简述罪犯脱逃的原因

答:(一)罪犯实施逃脱的主观原因:

1、不认罪不服法,企图以逃跑的方式逃避惩罚

2、仇恨原告或办案人员,图谋报复;

3、好逸恶劳,企图逃跑抗拒劳动改造;

4、向往“自由”,不甘心身陷牢狱,希望摆脱监禁;

5、改造表现差,减刑无望,干脆破釜沉舟,孤注一掷;

6、思乡念亲,家庭变故,心理发生了变化,走“捷径”。

(二)罪犯脱逃的客观原因:

1、受狱内牢头狱霸欺压、打击,使罪犯不堪忍受;

2、干警管理管教方法不当,处理问题不公,引起罪犯不满,抵触情绪;

3、罪犯家中发生重大变故,如亲人病危、死亡,配偶离婚等;

4、受其他押犯的引诱及唆使等;

5、管理不严,控制不力,监管工作中严重存在漏洞,给罪犯脱逃带来可乘之机。

34、简述防范罪犯脱逃的主动措施

答:

1、从思想上进行进攻性防范;

2、依靠制度保安全,科学地构建人防安全 体系;

3、加强狱内侦查和心理矫治;

4、建

28、简述电子巡更的功能 答:保证监管部门及夜间巡视人员能够按照巡更程序所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到达指定的巡更地点进行巡逻,同时保护巡更人员的安全。通过先进的移动自动识别技术,将巡逻人员在巡更巡检工作中的时间地点及情况自动准确记录下来,要求对监区、车间中的各个门进行日夜巡视。因此系统要求将每个监室、每个生产车间作为巡更点,实现在线巡更,系统软件应能实时采集到巡更信息。

29、简述指纹识别系统的功能

答:指纹识别技术可以分为两类,即验证和辨识。(1)验证就是通过把一个现场采集到的指纹与一个己经登记的指纹进行一对一的比对,来确认身份的过程。(2)辨识则是把现场采集到的指纹同指纹数据厍中的指纹逐一对比,从中找出与现场指纹相匹配的指纹。辨识主要应用于犯罪指纹匹配的传统领域中。验证和辨识在比对算法和系统设计上各具技术特点。 30、简述监狱门禁系统的功能 答:监狱是集中关押犯人的场所,因此门禁的管理就成为了整个系统中的重中之重。监狱要求门禁系统必须具备互锁功能。监狱内的一些特殊场所是监狱中的犯人和外界接触的窗口,如会见室。这些地方是监狱安防的薄弱环节,为了解决犯人在这些地方越狱的隐患,要求会见室能实现互锁,确保在同一时间里只有一扇门可以打开。门禁系统可以实现功能上的联动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门禁系统内部的联动,第二类是门禁系统与其它弱电子系统间的联动。

31、简述信息采集技术在监狱安全防范中的应用 答:信息采集技术是指研究如何进行信息搜集的相关技术。

1、在监狱中,犯罪对象具有能反映自身属性的各种特征,这些特征通过各种信息反映出来并被人们所认识。监狱安全防范活动,是一个不断搜集、反馈和处理罪犯信息的过程。

2、信息采集技术用于罪犯的各种信息全部搜集上来,按照时、空、人、事、物、“五何”要素的框架重新构建他们在狱内的服刑事实,达到再现罪犯实际情况的目的。

3、信息采集技术在现场勘查等方面的应用,都是搜集罪犯信息的具体行为,能否保证监狱安全,关键在于所搜集的罪犯信息量的问题。

4、信息采集技术在监视犯人的行动、追踪与定位、搜捕探测、监听等方面应用,搜集犯情信息,确保监狱安全。

32、简述生物识别技术在监狱安全防范中的应用

答:生物识别技术,即利用人的生理特征,例如指纹、虹膜等来识别个人的身份。(1)指纹识别技术在人体生物特征识别系统的研究中,最成熟应用最多的是技术是指纹识别技术。比如指纹识别,破获案件,罪犯追逃。(2)人体面部特征识别技术是通过对比两张照片内人脸的瞳孔间距、面部形态、面部器官的位置及形态、头颅形状等特征,确认两张照片内的主体是否为同一人。比如用于门禁系统、安全防范。(3)虹膜识别技术是与眼睛有关的生物识别中对人产生较少干扰的技术。比如用于门禁系统、安全防范。

立和完善狱内突发事件预警机制。

35、简述防范罪犯脱逃的被动措施

答:

1、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监狱布局,着力解决影响监狱安全“硬件隐患”;

2、健全有效的技防、物防管理机制。加强落实狱政设施管理、维护和维修制度,保持各种设施的完好率的有效性;

3、构建和完善人防管理体系;

4、与住监武警共同实现监管安全。

36、简述罪犯脱逃前的反常表现

答:l、罪犯伪装积极,骗取信任,表现出对干部过分温顺,言听计从,有的甚至在外出劳动现场主动给管教人员、看押武警搭凉棚,以取得民警的好感,民警对其稍有疏忽,便乘机脱逃。

2、监内生活出现反常现象,有的犯人在脱逃之前将全部存款花光,有的将生活日用品,甚至将衣服和行李都给其他犯人,做好逃跑准备。

3、私藏便服和现金,为便于脱逃,犯人往往私藏便服钱款,多打听他犯是否有便服或工作服,以备脱逃时用。

4、向他犯打听什么地方能找到活干,什么地方能多挣钱,尤其是好向捕前居住在煤矿和林区的犯人打听,因为那些地方盲流多,不易控制,逃脱后便于隐藏。

5、探听监狱场所情况和属围交通情况,劳动时东张西望,这种现象多发生在刚入监和入监不久的犯人身上,以便脱逃能迅速逃窜。

6、情绪反常,有的罪犯在逃跑前情绪突变或烦燥不安,夜不能寐或对他犯突然热情起来,甚至对一直不和的犯人称兄道弟,这种现象多数发生在初次逃跑的犯人身上。

7、积极准备食品,有的突然多买饼干、白糖等,有的乘外出劳动时盗窃各种食品,做逃跑的准备。

8、无病装病,小病装大病,蒙蔽民警,放松对其监控,乘机脱逃。

9、不怎么跟大帮劳动,主动要求干一些零活、杂活和一些脏活,有时主动要求到监外去干活。

第13篇:安全防范技术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德宏州瑞丽保安服务公司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及职责:

成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由技防工程部负责人任组长,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

组员:工程技术人员、质检监督人员、施工员。

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整体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

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技术安全。

二、安全防范重点:

A、重要、敏感用户施工,施工人员的政审安全性; B、资料纪录存放安全性; C、事故控制点:

①、2米以上的高处塦落事故。 ②、触电事故。

③、设备机具伤害事故。 D、控制点的管理; ①、制度健全无漏洞。 ②、检查无差错。 ③、设备无故障。 ④、人员无违章。

三、安全措施

保证系统运行安全

1、施工负责人应提交施工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料并严格审查,接受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2、在系统调试交接时,帮助用户建立系统的文档管理,将完整的完工图纸、设计文档、操作、维护手册、设备清单等保存完整,以便备查。

3、保证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保存的安全性,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备查。

四、保证施工安全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在每次例会上强调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1、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科学组织施工。

2、按照施工点平面图设置临时设施,严禁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3、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栓安全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施工用电,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住建部颁发的《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防范》(JGJ46-88)规定操作,严禁私自拉电和带电作业。

6、使用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应有可靠接地保护,随身携带和使用工具应搁置于顺手稳妥的地方,防止发生事故伤人。

7、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并符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8、施工用的高凳、梯子、人字梯、高架车等,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牢固性,梯子外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并不得垫高使用,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围栏。

9、人字梯距梯脚40—60cm处要设拉绳,施工中,不准站在人字梯最上一层操作,且严禁在这上面放工具和材料。

10、在竖井内作业,严禁随意蹬踩电缆线或电缆支架,在井道内作业必须要有充分照明和通风。

11、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雷电等〕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作业,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12、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由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公司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3、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安全的检查和督促工作,并做好记录。

2012·6·25·

第14篇: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 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07-5-29 15:04:30 来源:天津行协

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八十一号

《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9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9月7日

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2006年9月7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正确运用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防范手段,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安全技术防范是指运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防产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下简称技防系统),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技防产品是指列入国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具有防入侵、防抢劫、防盗窃、防爆炸、防破坏等功能的专用产品。 本条例所称技防系统是指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相关科学技术手段、管理活动所组成的安全防范系统。

第三条 公安机关主管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

建设、质量监督、工商、进出口商品检验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

第四条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对重要部位应当设置必要的技防系统,实施重点保护。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确定。

新建成片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防范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设置技防系统。

非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配电室、收银台、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规划和组织建设覆盖本行政区域的技防系统网络。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新建成片住宅小区设置的技防系统,应当与公安机关技术防范监控报警中心(以下简称报警中心)联网。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迅速出警,及时处理有关警情,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新建成片住宅小区和设置技防系统需要与报警中心联网的单位,在技防系统建设前,应当将设计方案送公安机关审核;技防系统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公安机关审验。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检验报告进行审核、审验,审核同意、审验合格的,出具审核、审验意见书。公安机关不同意设计方案或者审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未经公安机关审核、审验或者经审核不同意、审验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或者投入使用。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审核、审验过程中,不得要求购买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指定的有偿服务。

第七条 公安机关审核、审验技防系统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没有相关标准的,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论证,论证结果作为公安机关审核、审验技防系统的依据。

第八条 未依法取得生产、销售许可的,不得生产、销售技防产品。

生产、销售、使用的技防产品和设计、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

第九条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由质量监督部门组织实施或者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日常监督检查由质量监督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组织实施,并避免重复检查。

第十条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应当保证技防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故意删除、修改技防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二)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三)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四)违反规定使用技防系统的记录资料。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使用单位的技防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十二条 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修的单位,应当在取得工商登记后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生产、销售、设计、安装、维修单位及其人员对使用单位已投入使用的技防产品、技防系统的安全技术特性,应当采取措施保守秘密。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隐私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对重要部位未设置必要的技防系统的,或者建设单位对新建成片住宅小区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防范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设置技防系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配电室、收银台、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应当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而未采取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逾期不改正,发生治安事故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技防系统未经公安机关审核、审验或者经审核不同意、审验不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对建设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技防产品未依法取得生产、销售许可,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技防产品标准的产品的,由公安机关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技防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对前款规定的同一违法行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重复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单位及其人员故意删除、修改技防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或者违反规定使用技防系统的记录资料的,公安机关可以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利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侵犯他人隐私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拆除;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30日发布的《天津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本市出台法规等强化住宅小区及重点单位安全防范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置安防系统

/发布时间:2006-5-8 13:28:10 来源:天津安防网

为强化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本市日前出台了法规及强制性地方标准,对2004年7月1日以后新建住宅小区及重点单位强制配置安防系统。公安部门近期将针对需要配置安防系统的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我市公安机关近年在开展的技防系统检查中发现,有些居民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技防系统远未达到合格标准,存在较大隐患。为此,本市日前出台了《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5号),强化了对居民小区和重点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其中规定:“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修的单位应当在开业后30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需要配置技防系统的单位,应当将系统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送公安机关审核。由公安机关根据设计方案和专家的论证结果出具审核意见书。未经公安机关审核同意的,安装单位不得施工。技防系统使用前,配置技防系统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技术防范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办法》还规定,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技防系统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处罚。目前,作为市公安局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之一,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12窗口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负责统一受理技术防范系统的申报。

广大市民和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可通过热线,咨询相关安全技术防范问题。

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27232082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窗口:24538518

相关链接:

根据《天津市住宅建设智能化技术规程》地方标准,本市对新建住宅小区强制配置的安防系统,适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并具有物业管理能力的智能型住宅或非智能型住宅及公寓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该标准将住宅小区的安全防护级别分为A、B、C等级。其中C级为必须有的基本配置,要求包括:

1、小区大门与出入口安装电动伸缩门或电动起落护栏及金属防盗门;

2、小区的外墙或栅栏要有周界报警系统;

3、小区出入口、管理中心银台、重要楼栋口、主要通道、周界设定的警戒区要安 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4、大门口、管理中心、控制室、楼栋口,与住宅用户之间要安装楼寓对讲系统或 楼寓可视对讲系统;

5、小区周界、重要设备、重要通道和楼寓要安装电子巡更系统;

6、住宅的卧室、客厅、厨房、浴室要安装防抢、防劫、火灾、煤气中毒、医疗抢 救等人工紧急求救按钮;

7、住户的门窗入侵报警要有住宅自动联网报警系统;

8、严格按照火灾自动报警规范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安全防范报警中心控制室(警卫室)要有报警信息的自动搜索与记录;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供电和接地;保安队伍配制与制度;

 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发布时间:2006-5-8 13:28:32 来源:天津安防网

级别:全国

颁发字号: 实施日期: 颁发日期:

发文机关: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正文:

1.总 则 1.0.1 总体目标与建设原则

为适应21世纪信息社会的生活方式, 提高住宅功能质量, 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总体目标是:通过采用现代信息传输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集成技术,进行精密设计、优化集成、精心建设,提高住宅高新技术的含量和居住环境水平,以满足居民现代居住生活的需求。

系统建设原则如下:

1.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地方政府总体规划建设的要求; 2.系统的等级标准应与项目开发定位相适应; 3.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4.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应与土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同步进行; 5.小区必须实行严格的质量监控,并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 6.小区建设应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我国住宅信息设备和软件产业的发展。 1.0.2 小区分类

为使不同类型、不同居住对象、不同建设标准的小区合理配置智能化系统,小区按不同的功能设定、技术含量、经济投入等因素综合考虑,划分为:一星级(符号★,下同)、二星级(符号★★,下同)、三星级(符号★★★,下同)三种类型。 1.0.3 小区建设要求

小区建设应符合“文明居住环境”的要求,采用先进、适用的智能化成套集成技术,提高居住区的安全性、适用性和物业管理水平。在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小区建设,鼓励住宅信息集成企业、产品与设备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发展新兴的住宅信息产业。 1. 建立和完善住宅智能化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1) 住宅智能化技术、产品、设备和通过优化集成后的成套设备的质量审验: 2) 小区工业化、装配化作业的质量监控制度; 3) 小区质量综合评价制度。

2. 实行住宅智能化系统与居住小区同步建设

1) 住宅智能化系统与居住小区实行统一规划、设计、施工;

2) 小区应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合理的材料、设备和产品; 3) 小区应逐步实现工业化、装配化施工,减少现场加工。

3. 小区智能化布线应符合开放性、兼容性、扩展性等要求,达到布线简化、安装方便、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目标。实现不同等级的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

4. 小区应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和有关部门正式推荐的住宅智能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

5.小区在实施前应对未来物业管理进行全面策划,在工程实施的适当时机超前介入,做好工程竣工后物业管理的一切准备工作。工程交付使用前必须确保物业管理系统安全、准确、可靠地运转。

1.0.4 小区规划设计要求

小区规划应作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环境优美。住宅设计作到空间尺度适宜、套型功能完善、采光通风良好、建筑造型美观。 1.0.5 住宅性能认定要求

居住小区竣工交付使用前应参照建设部建住房[1999]114号文《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申请性能认定。

2.系统的分类

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按其硬件配置功能要求、技术含量、经济合理等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2.0.1 一星级

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建设“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标准中所列举的基本配置。具体如下:

1.安全防范子系统 (1)住宅报警装置 (2)访客对讲装置 (3)周边防越报警装置 (4)闭路电视监控装置 (5)电子巡更装置 2.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 (1)自动抄表装置

(2)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 (3)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 (4)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 (5)设备监控装置 3.信息网络子系统

为实现上述功能科学合理布线,每户不少于两对电话线、两个电视插座和一个高速数据插座。

2.0.2 二星级

二星级除具备一星级的全部功能之外,要求在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和信息网络子系统的建设方面,其功能及技术水平应有较大提升。并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选用“居住小区智能系统技术分类”标准中所列举的可选配置。

2.0.3 三星级

三星级应具备二星级的全部功能,系统先进、实用和可靠。并具有可扩充性和可维护性。特别要重视智能化系统中管网、设备间(箱)、设备与电子产品安装以及防雷与接地等设计与施工。并在采用先进技术与为物业管理和住户提供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优势。

3.系统技术要求

3.0.1系统结构

居住小区智能化是以信息传输通道(可采用宽带接入网、现场总线、有线电视网与电话线等)为物理平台;联结各个智能化子系统,通过物业管理中心向住户提供多种功能的服务。居住小区内可以采用多种网络拓朴结构(如树型结构、星型结构或混合结构),图1为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总体框图。

3.0.2系统功能

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由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监控子系统和信息网络子系统组成,系统功能框图如图2所示。 3.0.3系统硬件

1.系统硬件包括网络产品、布线系统、计算机、家庭智能控制箱、公共设备、计量仪表和电子器材等,应优先选择先进、适用、成熟的产品和技术。避免短期内因技术陈旧造成整个系统性能不高而过早陶汰。同时应避免采用技术上不成熟的硬件产品。 2.硬件产品应具有兼容性,便于系统产品更新与维护。 3.硬件产品应具有可扩充性,便于系统升级与扩展。

3.0.4系统软件

系统软件的功能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系统的水平。系统软件包括:计算机及网络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实时监控软件等。

1.系统软件应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系统软件应操作方便,采用中文图形界面,采用多媒体技术,使系统具有处理声音及图像的能力。用机环境要适应不同层次住户及物业公司人员的素质。 3.系统软件应支持硬件产品的更新。 5.系统软件应具有可扩充性。

3.0.5系统集成

1.根据对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不同需求,可采用不同的集成技术。应在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规划阶段制定所采用的系统集成方案。

2.提倡采用宽带接入网、控制网、有线电视网、电话网等的融合技术,减化居住小区内信息传输通道的布线系统,提高系统性能价格比。

3.在规划阶段应将各子系统及子系统内功能模块的各种信息交接接口标准化,便于系统集成的实施。

4.住宅内可采用集各种功能为一体的控制技术。逐步发展采用无线传输技术。 5.提倡居住小区 “一卡通”系统,智能化系统与社会其它职能部门联网使用。 6.中心控制室,布线管网,接地与防雷,系统供电的要求 (1) 中心控制室

居住小区应设立中心控制室,位置首选小区的中间位置,当居住小区规模较大时,应设立一个或多个分中心。中心控制室应设有可直接外开的安全出口,其它还应满足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关于机房的规定。 (2) 布线管网

智能小区应将智能化系统布线管网纳入居住小区综合管路的设计中,并符合居住小区总平面规划的要求和房屋结构对预埋管路的要求。 (3) 防雷与接地

应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子系统,提出符合规定的接地与防雷技术要求,确定电气接地与防雷的类型的位置,接地排的引入方案。 (4) 系统供电

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宜采用中心控制室集中供电方式,对于家庭报警及自动抄表系统必须保证市电停电的24小时内正常工作。

4.系统实施细则 4.0.1一星级 1.安全防范子系统

通过在居住小区周界、重点部位与住户室内安装安全防范的装置,并由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来提高居住小区安全防范水平。 (1) 住宅报警装置

住户室内安装家庭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应实时处理与记录报警事件。 (2) 访客对讲装置

在住宅楼道入口处安装防盗门控及语言对讲装置,住户可控制开启楼寓防盗门。 (3) 周界防越报警装置

对封闭式管理的居住小区周界设置越界探测装置,并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联网使用,能及时发现非法越界者并能实时显示报警路段和报警时间,自动记录与保存报警信息。 (4) 闭路电视监控

根据居住小区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居住小区的主要出入口及公建重要部位安装摄像机进行监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可自动/手动切换系统图像,可对摄像机云台及镜头进行控制;可对所监控的重要部位进行长时间录像。 (5) 电子巡更装置

居住小区内安装电子巡更系统,保安巡更人员按设定路线进行值班巡查并予以记录。

巡更站点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联网,计算机可实时读取巡更所登录的信息,从而实现对保安巡更人员的有效监督管理。 2.管理与监控子系统 (1) 自动抄表装置

住宅内安装水、电、气、热等具有信号输出的表具,并将表具计量数据远传至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实现自动抄表。应以计量部门确认的表具显示数据作为计量依据,定期对远传采集数据进行校正,达到精确计量。上述表具也可采用IC卡表具。

(2) 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

居住小区内车辆出入口通过IC卡或其它形式进行管理或计费,实现车辆出入及存放时间记录、查询、区内车辆存放管理等。 (3) 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

在居住小区内安装有线广播装置,在特定分区内可播业务广播、会议广播或通知等。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可作为紧急广播强制切入使用。 (4) 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

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配备有计算机或计算机局域网,配置实用可靠的物业管理软件。实现小区物业管理计算机化。并要求安全防范子系统,水、电、气、热等表具的自动抄表装置、设备监控装置等在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集中管理,便于及时对报警信号作出响应及处理。 (5) 设备监控装置

在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或分控制中心内应具备下列功能: 1) 给排水设备故障报警;

2) 蓄水池(含消防水池)、污水池的超高低水位报警; 3) 电梯故障报警、电梯内人员求救信号指示或语音对讲; 4) 变配电间设备的故障报警;

5) 钦用蓄水池过滤、杀菌设备的故障报警; 3.信息网络子系统

本子系统是由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网、控制网、有线电视网和电话网等所组成,提倡采用多网融合技术。

(1) 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网、控制网、有线电视网和电话网等各自成系统,采用多种布线方式,但要求科学合理、经济适用。

(2) 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网的网络类型可采用以下所列类型之一或其组合:FTTX(X可为B、F,即光纤到楼栋、光纤到楼层),HFC(光纤同轴网)和XDSL(X可为A、V等,即高速数字用户环路)或其它类型的数据网络。

(3) 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网应提供管理系统,支持用户开户、用户销户、用户暂停、用户流量时间统计、用户访问记录、用户流量控制等管理功能,使用户生活在一个安全方便的信息平台之上。 (4) 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网应提供安全的网络保障。

(5) 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网应提供本地计费或远端拨号用户认证

(RADIUS)的计费功能。

(6) 每户不少于两对电话线、两个电视插座和一个高速数据接口。

4.0.2 二星级

1.安全防范子系统

二星级应具备一星级的全部功能,安全防范子系统和信息管理子系统的系统建设,其功能及技术水平上应有较大提升。 (1)住宅报警装置

户门安装防盗报警装置,依据实际需要阳台外窗安装防范报警装置;住户室内安装燃气泄露自动报警装置。

(2) 访客对讲装置

访客对讲装置可采用联网型可视对讲装置,居住小区主要出入口安装访客对讲装置 (3) 周界防越报警装置

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采用电子地图指示报警区域,并配置声、光提示。小区周界采用闭路电视实时监控,或居住小区周界防越报警装置与闭路电视监视装置联动。留有对外报警接口。 (4) 闭路电视监控

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对居住小区主要通道、停车场、电梯轿厢(多层或高层住宅)等部位适当地设置摄像机,达到有效的监视目的。 (5) 电子巡更装置

巡更站点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联网,计算机可实时读取巡更所登录的信息,从而实现对保安巡更人员的有效监督管理。 2.管理与监控子系统 (1)自动抄表装置

上述表具数据可远传到供水、电、气、热相应的职能部门。住户可通过居住小区内部宽带网、Internet网等查看表具数据或网上支付费用。 (2) 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 停车出入口车辆管理装置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计算机联网使用。 (3) 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

小区内安装有线广播装置,播放背景音乐。 (4) 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

居住小区建立Internet网站,住户可在网上查询物业管理信息。居住小区内安全防范子系统,水、电、气、热等表具的自动抄表装置、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设备监控装置等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计算机系统联网。居住小区内采用“一卡通”技术。 (5) 设备监控装置

在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或分控制中心内应具备下列功能: 1) 变配电设备状态显示、故障警报; 2) 电梯运行状态显示、查询、故障警报; 3) 场景的设定及照明的调整。 4) 钦用蓄水池过滤、杀菌设备监测; 5) 对园林绿化浇灌实行控制;

6) 对所有监控设备的等待运行维护进行集中管理;

7) 对居住小区集中供冷和供热设备的运行与故障状态进行监测

公共设施监控信息与相关部门或专业维修部门联网。 3.信息网络子系统

控制网中有关信息,通过小区宽带接入网传输到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计算机系统中,用于统一管理。 4.0.3 三星级

三星级应具备二星级的全部功能,采用技术先进,便于系统集成,易操作及维护,可扩充性好。智能化系统中管网、设备间(箱)与电子产品安装以及防雷与接地等设计与施工方面严格按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进行管网、设计与施工。目前暂无标准可循的,可按厂家自行制定标准。并在以下方面之一有突出的技术优势:

1、智能化系统应用先进技术应用方面:如采用多网融合技术,智能家庭控制器、IP协议智能终端等。

2、智能化系统为物业管理和住户提供服务方面:建立小区Internet网站和小区数据中心,提供物业管理、电子商务、VOD、网上信息查询与服务、远程医疗与远程教育等增值服务项目。

第15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申请材料

行政事项 办理内容 办理依据

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书》 《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

1、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地点;

2、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

3、有经过专门机构培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所需的设备;

申请条件

5、具备完善的技防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和系统维护、维修服务措施;

6、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7、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记录;

8、申办监理资质的,应已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综合工程监理资质或通信专业类工程监理资质;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接受过专门机构培训。

1、《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申请表;

申请材料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防范工程及相关专业(电子、计算机、通信、自动化控制、网络系统、系统集成、图像技术等)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专业培训证书复印件;

5、主要系统设备、检验仪器明细表;

6、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7、系统维护与售后服务措施(监理资质可不提供);

8、技防系统业绩报告,其中含合同、系统决算清单、验收、检测报告复印件(初次申办可不提供)。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办理期限 办理单位

通过网上办公服务平台向设区的市公安局技防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 暂不收费 15个工作日

设区的市公安局技防办

第16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简介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发布时间:二〇一〇年三月

(报警部分)

第一部分:安全技术防范简介

安全技术防范是以安全防范技术为先导,以人力防范为基础,以技术防范和实体防范为手段,所建立的一种具有探测、延迟、反应有序结合的安全防范服务保障体系。他是以预防损失和预防犯罪为目的的一项公安业务和社会公共事业。

安全技术防范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对于警察执法部门而言,安全技术防范就是利用安全防范技术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一项公安业务;而对于社会经济部门来说,安全技术防范就是利用安全防范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种安全服务的产业。既然是一种产业,就要有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就要有系统的设计与工程的施工、服务和管理。

一、安全防范基本概念

安全防范的一般概念根据现在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安全,就是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事故;所谓防范,就是防备、戒备,而防备是指作好准备以应付攻击或避免受害,戒备是指防备和保护。 综合上述解释,是否可以给安全防范下如下定义: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中文所讲的安全是一种广义的安全,他包括两层涵义:一指自然属性或准自然属性的安全,其二是指社会人文性的安全,即有明显认为属性的安全。自然属性或准自然属性的安全的被破坏主要不是由人的有目的参与而造成的;社会人文性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的有目的的参与而造成的。因此,广义的讲,我们常常说的安全防范主要是指狭义的安全,国

外通常叫“保安”。

在西方,不用“安全防范”这个词,而用损失预防和犯罪预防这个概念。就像中文的安全与防范连在一起使用。综上所述,安全防范既是一项公安业务(警察执行部门),又是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和社会经济事业。它们的发展和进步,既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又为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大公共安全理念 所谓大公共安全理念,就是综合安全理念,就是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时时安全、处处安全的综合性安全服务。所谓社会公共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就是由政府发动、政府组织、社会各界(绝不是公安部一家、更不是公安部执法部门内部的某一机构)联合实施的综合安全系统工程(硬件、软件)和管理服务体系。

公众所需要的综合安全,不仅包括以防盗、防劫、防入侵、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狭义“安全防范“,而且包括防火安全、交通安全、通信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人体防护、医疗救助防煤气泄漏等诸多内容。

二、安全防范的三种基本防范手段:人防、物防和技防

安全防范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部分,安全防范行业是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的一个分支。就防范手段而言,安全防范包括人力防范、实体(物)防范和技术防范三个范畴。其中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是古已有之的传统防范手段,它们是安全防范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传统的防范手段也不断融入新科技的内容。技术防范的概念是在近代科学技术(最初是电子报警技术)用于安全防范领域并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立防范手段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新的防范概念。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应用,“技术防范”的概念也越来越普及,越来越为警察执法部门和社会公众所认可和接

受,以致成为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新词汇,技术防范的内容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今时代,可以说几乎所有的高新技术都将或迟或早的移植、应用于安全防范工作中。因此,“技术防范”在安全防范技术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它已经带来了安全防范的一次新的革命。

安全防范的三个基本要素是:探测、延迟与反应。探测(Detection)是指感知显形和隐性风险事件的发生并发出报警;延迟(Delay)是指延长和推延风险事件发生的进程;反应(Response)是指组织力量为制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所采取的快速行动。在安全防范的三种基本手段中,要实现防范的最终目的,都要围绕探测、延迟、反应这三个基本防范要素开展工作、采取措施,以预防和阻止风险事件的发生。当然,三种防范手段在实施防范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不同。

基础的人力防范手段(人防)是利用人们自身的传感器(眼、耳等)进行探测,发现妨害或破坏安全的目标,作出反应;用声音警告、恐吓、设障、武器还击等手段来延迟或阻止危险的发生,在自身力量不足时还要发出求援信号,以期待做出进一步的反应,制止危险的发生或处理已发生的危险。

实体防范(物防)的主要作用在于推迟危险的发生,为“反应“提供足够的时间。现代的实体防范,已不是单纯物质屏障的被动防范,而是越来越多地采用高科技地手段,一方面使实体屏障被破坏地可能性变小,增大延迟时间;另一方面也使实体屏障本身增加探测和反应的功能。

技术防范手段可以说是人力防范手段和实体防范手段的功能延伸和加强,是对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技术手段上的补充和加强。它要融入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之中,使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在探测、延迟、反应三个基本要

素中间不断地增加高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探测能力、延迟能力和反应能力,使防范手段真正起到作用,达到预期的目的。

探测、延迟和反应三个基本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关系。一方面,探测要准确无误、延迟时间长短要合适,反应要迅速;另一方面,反应的总时间应小于(至多等于)探测加延迟的总时间。

三、安全防范技术与安全技术防范

安全防范技术是用于安全防范的专门技术,在国外,安全防范技术通常分为三类:物理技术防范(Physical Protection)、电子防范技术(Electronic Protection)、生物统计学防范技术(Biometric Protection)。这里的物理防范技术主要指实体防范技术,如建筑物和实体屏障以及与其匹配的各种实物设施、设备和产品(如门、窗、柜、锁等);电子防范技术主要是指应用于安全防范的电子、通信、计算机与信息处理及其相关技术,如:电子报警技术、视频监控技术、出入口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其相关的各种软件、系统工程等。生物统计学防范技术是法庭科学的物证鉴定技术和安全防范技术中的模式识别相结合的产物,他主要是指利用人体的生物学特征进行安全技术防范的一种特殊技术门类,现在应用较广的有指纹、掌纹、眼纹、声纹等识别控制技术。

安全技术防范是以安全防范技术为先导,以人力防范为基础,以技术防范和实体防范为手段,所建立的一种具有探测、延迟、反应有序结合的安全防范服务保障体系。他是以预防损失和预防犯罪为目的的一项公安业务和社会公共事业。对于警察执法部门而言,安全技术防范就是利用安全防范技术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一项公安业务;而对于社会经济部门来说,安全技术防范就是利用安全防范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种安全服务的产业。既然是一种

产业,就要有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就要有系统的设计与工程的施工、服务和管理。

四、安全防范技术的专业体系

安全技术防范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的一个分支,具有其相对独立的技术内容和专业体系。根据我国安全防范行业的技术现状和未来发展,我们可以将安全防范技术按照学科专业、产品属性和应用领域的不同进行如下分类:A.入侵探测与防盗报警技术B.视频监控技术C.出入口目标识别与控制技术D.报警信息传输技术E.移动目标反劫、防盗报警技术F.社区安防与社会救助应急报警技术

实体防护技术G.防爆安检技术H.安全防范网络与系统集成技术I.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

由于安全防范技术是正在发展中的新兴技术领域,因此上述专业的划分只具有相对意义。实际上上述各项专业技术本身,都涉及诸多不同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的门类,它们之间又互相交*和相互渗透,专业的界限会变得越来越不明显,同一技术同时应用于不同专业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

1.1概述

“安全防范”是公安保卫系统的专门术语,是指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防入侵、防被盗、防破坏、防火、防暴和安全检查等措施。而为了达到防入侵、防盗、防破坏等目的我们采用了以电子技术、传感器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安全防范技术的器材设备,并将其构成一个系统,由此应运而生的安全防范技术正逐步发展成为一项专门的公安技术学科。

安全防范技术的器材、设备以及由其组成的系统能对入侵者做到快速反应,并及时发现和抓获罪犯,对犯罪分子有强大的威慑作用。而安全防范技术又能及时发现事故的隐患,预防破坏,减少事故和预防火灾,所以它是公

安保卫工作中很重要的预防手段。尤其是在现代化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犯罪更趋智能化,手段更隐蔽,加强现代化的安防技术就显得更为重要。

安全防范技术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社会上的重要单位和要害部门,如党政机关、军事设施、国家的动力系统、广播电视、通讯系统、国家重点文物单位、银行、仓库、百货大楼等等,这些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极为重要,所以也是安全防范技术工作的重点。

党政机关,存放着大量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和科学技术等重大决策性文件和资料,是绝对机密的材料,它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这些机密同党和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一旦被盗、被窃,将会给党和国家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危及国家安全。

党政机关又是党政领导等人的工作场所,他们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程,所以公安保卫部门把确保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用人防和现代化的防范技术来保证其人生安全,主要做好外国防线的周界防范,出入口的人防与技防,档案库、资料库、办公室的防入侵、防盗、防火的防范的系统工程。

在军事单位,在国防科研和生产单位,那儿存有或正在研制各种性能先进的武器装备或战略性武器,如核武器、导弹、飞机以及配套的电子或机械产品,它的研究、生产及其成果直接关系到国防现代化和国家的安危,其本身就是一项机密,一旦泄密将会造成不可弥补的严重后果。这些单位的周界、出入口、生产线和库房、资料档案室是安全防范的重点。

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这些项目技术先进,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直接影响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起着重要

的作用,这些重点建设项目规模大、投资大、施工日期长,所以建设的全过程也是我们保卫工作的全过程,所有的原材料、设计图、资料、档案、重点关键设备、资金等全是我们防范的对象。

国家的重要文物单位、场所,保存了我为几千年的文化历史遗产,它反映了我国各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真实面貌,是研究历史、研究革命的最形象的实物,具有永久的保存价值。许多艺术品、工艺品反应了各历史世界文明的贡献,这些文物的价值是很难用金钱来衡量的,通常称无价之宝。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文物的盗窃和反盗窃斗争日趋激烈。坚决执行国家颁的“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保护文物安全,反盗窃、反破坏是我们安防工作重点之一。

银行、金融系统、金库,历来是犯罪分子选择作案的重要场所。这些单位是制造、发行、储存货币和金银的地辩证,如果被盗、被破坏,不仅国家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也会影响国家建设和市场的稳定。储蓄所,尤其是地处偏远的储蓄所,是现金周转的主要场所,建立电视监控、报警、通讯相结合的安全防范系统是行之有效的保卫手段,实践证明取得了明显的防范效果。

大型商店、库房是国家物资的储备地,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商品集中、资金集中,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天有数以万计的人员流动。犯罪分子往往把这里作为作案的重要场所,因此这些场所的防盗、防火是安防工作的重点。

居民区的安全防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是社会安全防范的重点,决不能掉以轻心。社会治安的好坏,直接影响每个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直接影响了每个公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安定团结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

会主义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所以加强防火、防盗的职能,安装防撬、防砸的保险门,建立装有门窗开关报警器为主的社区安防系统是行之有效的防范手段。

利用安全防范技术进行安全防范道德对犯罪分子有种威慑作用,使其不敢轻易作案。如小区的安防系统、门窗的开关报警器能及时发现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和地点,使其不敢轻易动手。商品、自选市场的电视监控系统使商品和自选市场的失窃北大大减少,银行的柜员制和大厅的监控系统也使犯罪分子望而生畏,所以对预防犯罪相当有效。

其次,一旦出现了入侵、盗窃等犯罪活动,安全防范系统能及时发现、及时报警,电视监控系统能自动记录下犯罪现场以及犯罪分子的犯罪过程,以便及时破案,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重要单位,要害部门安装了多功能、多层次的安防监控系统后,大大减少了巡逻值班人员,从而提高效率,减少开支。

安装防火的防范报警系统,能在火灾发生的萌芽状态及时得到扑灭,以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将防火、防入侵、防盗、防破坏、防暴和通讯联络等各分系统进行联合设计,组成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安防控制系统是我们安全防范技术工作的民展方向。

1.2 安全防范技术内容、器材和系统

根据我国各部门任务的分工情况,将入侵防盗报警、防火、防暴以及安全检查技术统称为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

安防系统通常由探测器、信号传输信道和控制器组成。

入侵探测器是用来探测入侵者移动或其它动作的由电子及机械部件组成的装置。它通常由传感器和前置信号处理电路两部分组成。根据不同的防范场所,我们选用不同的信号传感器,如气压、温度、振动、幅度传感器等,

来探测和预报各种危险情况。如红外探测器中的红外传感器能探测出被测物体表面的热变化率,从而判断被测物体的运动情况而引起报警;震动电磁传感器能探测出物体的震动,把它固定在地面或保险柜上,就能探测出入侵者走动或撬挖保险柜的动作。前置信号处理电路将传感器输出的电信号放在处理后变成信道中传输的电信号,此信号常称为探测电信号。

信号传输信道种类极多,通常分有线信道和无线信道。有线信道常数用双绞线、电力线、电话线、电缆或光缆传输探测电信号,而无线信道则是将控测电信号调制到规定的无线电频段上,用无线电波传输控测电信号。

控制器通常由信号处理器和千警装置组成。由有线或无线信道送来的探测电信号经信号处理器作深入处理,以判断“有”或“无”危险信号,若有情况,控制器就控制告警装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引起值班人员的警觉,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或直接向公安保卫部门发出报警信号。

用于安全防范技术的产品多种多样、各种不同类型传感器组成的探测器,应用在不同的地点、场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报警器材名目繁多,对报警器材进行分类,有利于掌握它的工作原理、构造和适用的场合。

报警器材通常按其传感器种类、工作方式、警戒范围来区分。

1、按传感器种类分类:按传感器的种类,即按传感器探测的物理量工业来区分,通常有:开关报警器,震动报警器,超声、次声报警器,红外报警器,微波、激光报警器,烟感和温感报警器等等。

2、按工作方式来分类:按工作方式分类有:主动和被动报警器。被动探测报警器,在工作时不需向探测现场发出信号,而领先被测物体自身存在的能量进行检测。在接收传感器上平时输出一个稳定的信号,当出现情况时,稳定信号被破坏,经处理发出报警信号。而主动报警器因工作时,探测器要向探测现场发出某种形式的能量,经反向

或直射在传感器上形成一个稳定信号,当出现危险情况时,稳定信号被破坏,信号处理后,产生报警信号。

3、按警戒范围分类:按警范围分可分成点、线、面和空间探测报警器。点控制报警器官警戒的仅是某一点,如门窗、柜台、保险柜,当这一监控点出现危险情况时,即发出报警信号,通常由微动开关方式或磁控开关方式报警控制。线控制报警器警戒的是一条线,当这条警戒线上出现危险情况时,发出报警信号。如光电报警器或激光报警器,先由光源或激光器发出一束光或激光,被接收器接收,当光和激光被遮断,报警器即发出报警信号。面控制报警器警戒范围为一个面,当警戒面上出现危害时,即发出报警信号。如震动报警器装在一面墙上,当墙面上任何一点受到震动时即发出报警信号。空间控制报警器警戒的范围是一个空间的任意处出现入侵危害时,即发出报警信号。如在微波多普勒报警器所警戒的空间内,入侵者从门窗、天花板或地板的任何一处入分都会产生报警信号。磁控开关和微动开关报警器常用作控制报警器。主动红外、感应式报警器常用作线控制报警器。

震动式、感应式报警器常用作面控制报警器。而声控和声发射式、超声波、红我、视频运动式、感温和感烟式报警常用作空间防范控制报警器。也有按报警器材用途分类的,如防盗防破坏报警器、防火报警器、防爆炸报警器等。有时还按探测电信号传输信道分类,分有线报警器和无线报警器。

1.3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程序

安全防范工程是指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工程。工程由建设单位提出委托,由持省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的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工程的立项、设计、招

标,委托、施工、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公安主管部门要求的程序进行。

1.4 安全防范技术系统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尤其随着现代化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犯罪分子犯罪智能化、复杂化、隐蔽性更强,因此促使防范技术手段不论在器件上,还是系统的功能上都有飞速的发展。器件上的探测器由大势所原先较简单、功能单一的初级产品发展成多种技术复合的高新产品。器件上的探测器由比较简单、功能单一的初级产品发展成多种技术复合的高新产品。如微波―被动红外复合的探测器,它将微波和红外探测技术集中运用在一体。在控制范围内,只有二种报警技术的探测器都产生报警信号时,才输出报警信号。它既能保持微波探测器可靠性强、与热源无关的优点又集被动红外探测器无需照明和亮度要求、可昼准备运行的特点,大大降低探测器的误报率。这种复合型报警探测器的误报率则单技术微波报警器误报率的几百分之一。又例如利用声音和振动技术的复合型双鉴式玻璃报警器,探测器只有在同时感受到玻璃振动时的振动和破碎时的高频声音,才发生报警信号,从而大大减弱因窗户的振动而引起的误报,提高了报警的准确性。电视监控系统飞速发展使安全防范的技术更有效,更直观。微光、红外摄像机的研究开发成功,能使安全防范实现全天侯及昼夜工作,摄像机的微型化和智能化使探测器更隐蔽。长时间录像装置能24小时、30天、甚至更长时间记录。一个大型的企业、几个分系统构成一个综合的安防系统,它既有人侵防盗的功能,又有防火、防暴和安全检查的功能。当某一被探测点发出报警信号,能自动通过电话线向报警中心报警,而报警中心也能自动探知报警信号的性质、地点及其它。探测信号的传输也由常规的模拟量的有线传输,转为数字的无线传输,大大降低了施工过程中的布线工作量,节约了材料和劳力。报警控制器采用了大容量的CPU,

使信号和控制实现了计算机总线控制,大大降低了系统安装的工作量,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我们将继续采用更新的电子技术和计算机技术进一步提高安防器材的稳定性和可靠度,进一步提高系统的功能,使人们的安全防范技术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利益中作出贡献。

1.5现在使用的安防系统的分类 ●入侵探测与防盗报警技术

●视频监控技术

●出入口目标识别与控制技术

●报警信息传输技术

●移动目标反劫、防盗报警技术

●社区安防与社会救助应急报警技术

●实体防护技术

●防爆安检技术 ●生物识别技术 ●楼宇智能化集成系统

●安全防范网络与系统集成技术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

第二部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组成

一、防盗报警器的组成

防盗报警器通常由入侵探测器、信道和报警控制器三部分组成。

1、入侵探测器:入侵探测器是指安装在需要防范的部位或场所的能感知出现危险情况的设备。入侵探测器的必备条件:(1)具有说明书说明的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功能;(2)要有过流保护;(3)要有防拆功能;(4)另敏度和范围可调;(5)宽电压工作范围;(6)要有直流备用电源;(银行、仓库、文物单位应为24小时,商业报警系统应为16小时)(7)接口为:警戒状态为无电位的常闭触点或导通电阻不大于100Ω,报警状态或未加电时为常闭触点开路或开路电阻不小于MΩ; (8)在正常气候下,连续工作7天不应该出现误报和漏报。 入侵探测器通常由传感器和前置信号处理器两部分组成。 传感器:将被探测的物理量(如力、压力、重力、应力、位移、速度、加速度、振动、冲击、温度、声响、强光等)转换成相应的,易于处理的电量(如电流、电压、电阻、电感、电容等)输出的一种转换装置。

前置信号处理器:将原始电信号进行加工处理,如放大、滤波等,使之成为适合在信道中传输信号,我们称之为探测电信号。

2、信道:是指信号传输的媒介。如双绞线、电话线、同轴电缆、超短波等,发射功率在1—10W。信道可分为:

(1) 有线信道:布线方式:树枝状布线,这种线路自由排列,可做到线

路最短;环状布线,可靠性高,任一处断线不影响正常运行,同一线两处断线才需要维修。

(2) 无线信道:无委分配给报警系统的专用无线电频率为:第一组:36.050兆赫;36.075兆赫;36.125兆赫。第二组:36.350兆赫;36.375兆赫;36.425兆赫。第三组:36.650兆赫;36.675兆赫;36.725兆赫。

3、报警控制器:性能要求:

(1)能给探测器供电12—15V;(2)具有报警功能,指示报警部位,发出声光警示;(3)防破坏报警功能,短路或断路报警;(4)自检功能;(5)报警输出;(6)报警输入分类,瞬时报警、紧急报警、延时报警、防拆报警等;(7)宽电源电压适用范围;(8)电源转换AC--DC;(9)过流保护;(10)过压运行;(11)欠压告警;(12)声压要求;(13)稳定性要求,连续7天正常工作;(14)耐久性要求,循环6000次不应有故障。

二、防盗报警器分类

1、开关报警器:由前置开关探测器(磁控开关、微动开关、行程开关等)、开关控制电路、音响控制电路和扬声器组成,见下图.

2、振动探测器:能够响应由被探测目标走动、敲打墙壁、门窗、保险柜等物体引起振动,并进入报警状态的装置,见下图。

注意:安装环境必须没有声响信号干扰,安装位置要远离振动源(电机、电冰箱等),安装牢固,使用普通导线要远离电源线、电话线2米左右。

3、声控探测器:能够响应由空气传播的声响,并进入报警状态的装置,见下图。

注意:每个报警器都有一个“报警—监听”开关,其它报警器不具有自身复核这种能力,但是这种报警器对音频范围内的声干扰一般无能为力,如雷声、雨声、风声和室外的杂扰声等,必须安装于十分安静的区域。

4、超声波探测器:在密闭空间内形成稳定的声场,若破坏声场则引起报警,如下图。

注意:安装环境必须是密闭的,超声波发射机发射的超声波(机械波),可以充满整个空间,不留死角,不受干扰,只要发射与发射的频率相同,就不会报警,当入侵者在探测区域移动,便产生多普勒频移,于是报警。超声波会吸引昆虫,因此在昆虫多的地方不适宜使用。

5、微波探测器:接收器收到的微波信号频率与发射器的相同,则不产生报

警;当接收器收到的微波信号由于多普勒频移(多普勒效应)频率与发射器的不相同,则发出报警信号,如下图。

注意:微波探测器由于具有较强的穿透性,因此它可以伪装和隐蔽安装,它不受空气流动、热源、光源、电话、空调设备等影响,有较好的可靠性;但是又由于穿透性较强,安装时要注意:(1)不能对着可移动物体;(2)必须注意安装位置和调整灵敏度,不能穿透防护区域;(3)安装必须牢固,不能晃动;(4)探头不能对着闪烁的光源;(5)安装位置高于地面2米。

6、主动红外探测器:发射机发射出一束经调制的红外光束,被接收机接收,形成一条由红外光束组成的警戒线,当红外光束被部分或全部遮挡,接收机收到的红外信号发生突变,提取这一变化,经放大并做适当处理,即控制发出报警信号,如下图。

注意:警戒范围内必须没有遮挡物,镜片用久了以后要除尘,考虑室外自然环境因素,实际警戒距离应为设计警戒距离的30%。

第三部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

(参见《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视频部分)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是安全防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被监控地区和部位安装各种摄像机、报警器、监听复核器等前端器材及辅助设备,把所产生的图像、声音和报警信息,通过有线或无线传输系统送到装有各种终端设备的主控中心、分控中心,在相应的监视器、喇叭、录像机(录音机)、报警显示板或CRT终端上进行图像、数据显示和记录,值班人员根据显示情况在控制台进行操作切换、跟踪监视、录像录音,也可由微机终端按预定方案进行程控处理;指挥人员通过有线电台或无线电台下达指挥命令,值班人员根据命令采取行动。所以,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广泛应用于保卫、治安、交通管理和消防等方面。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通常由前端设备、信道(传输设备)和终端设备组成。

一、前端设备

根据安全防范的使用要求,前端设备一般都公开或秘密的安装在现场的户内或户外,一年四季工作。因此,前端设备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指标和高可靠性,同时要求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前端设备包括摄像机、多功能防护罩、固定或电动云台、探测器及接口控制设备,对摄像机来说,根据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要求必须配有适当的镜头,如定焦镜头、自动光圈镜头、自动/手动光圈变焦变倍镜头等。根据环境条件不同也可以选用黑白摄像机、彩色摄像机、普通摄像机、低照度摄像机、高清晰度摄像机等。

二、传输设备

传输设备承担着把前端设备产生的图像视频信号、监听音频信号和报警信号传送到控制中心的终端设备上,并把控制中心的控制和指令信号送到前

端设备。通常都采用有线传输和无线传输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传输系统。

1、有线传输方式

包括单缆多路载频(FM、AM)传输,光缆传输(单缆单路、单缆多路),电话线传输、双绞线传输、网络传输、同轴电缆(单缆单路、单缆多路)传输等。

2、无线传输方式

对于图像信号由于受视频带宽和信号拥挤的限制,一般采用单路载频(GMHZ)传送方式(小微波)。报警信号及其控制指令的无线传输,一般都与主机的通讯方式或各系统间的联网方式有关,一般在所规定的36MHZ频段内的9个频点上进行调制传输。

三、终端设备

终端设备是整个监控系统的中枢,包括显示记录设备、控制切换设备、通讯联络设备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等。

1、显示记录设备

从传输设备终端接收到的各种图像信号、监听信号和报警信号被送到中心控制室,根据系统功能要求在相应的设备上进行显示、监听、报警和录像(录音)。这些设备包括监视器、音箱、录像机、视频分配器、切换器、补偿器、时间信号发生器、报警显示板、云台控制器、电脑系统等。

2、控制切换设备

包括微处理器、硬件切换器、分配切换开关和调节机构等,根据系统功能要求进行控制、查询,从而得到所需要的信息,并通过传输系统送到终端,在相应的设备上进行固定、显示、录像等。

3、通讯指挥系统

主要用于指挥,包括对讲、电话、无线电台网等。

四、系统主要功能

1、多路信号输入,单路或多路视频信号输出

2、视频切换功能

3、摄像机编号显示、时间显示、汉子说明

4、报警复核

5、遥控功能

6、长时间自动录像

7、交直流电源可自动切换

五、有关摄像机几个参数的计算

1、摄像机成像尺寸:单位(mm)

20

METRIC Conversions (度量转换) mm╳0.03937=inch(英寸)

m╳3.281=feet(英尺)

2、通过图像来计算物体的尺寸(尺寸大小)

For example 1 :

21

3、通过图像来计算镜头的焦距尺寸(焦距大小)

For example 2 :

4、计算视角(视角大小)

如果焦距和成像大小已知,则视角可以通过以下计算

22

如果宽度用y’代替,这个公式给出了水平夹角的W.如果对角线的长度是已知,公式给出了对角的视角。

23

第17篇:浅谈监狱安全技术防范

浅谈监狱安全技术防范

【摘要】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治安的重要环节之一,监狱安全警戒工作的任何疏忽,都会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后果。因此,监狱的特殊性决定了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的重要性。监狱安全技术防范能对监狱进行全天候、全方位、无死角的有效监管,并且依靠高科技智能化技术实现与人防技术和物防技术应用的延伸和加强,防止罪犯暴力袭警、劫持人质、越狱脱逃、行凶、强行冲监等事件的发生,建立一套高科技数字化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对于监狱系统的正常运转和保障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监狱

安全

安全技术防范

近年来,随着我国监狱押犯结构、狱情和犯情的变化,监狱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安全防范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监狱安全是监狱实现其工作方针和首要标准的基本前提,维护监狱安全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理论和手段,构筑起监狱长期有效的安全防范体系,保证监狱的长治久安。其中,技术防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司法部提出“科技强警”、“向科技要警力”等重要指示的实行,越来越受到监狱部门的重视,监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内容繁杂、责任重大,主要包括防止犯人暴力袭警、劫持人质、越狱脱逃、行凶、强行冲监事件的控制、处理和提供视频资料等,对确保监狱安全,保持监管秩序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目前我国监狱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监狱在押罪犯不断上升,且押犯结构趋于复杂化,严重影响监狱安全稳定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在押罪犯164多万名。随着监狱服刑人员的增多,已超出监狱关押容量,引起监狱爆满,使得监狱相关设施变得十分拥挤。这种物质资源的拥挤会给罪犯的生活、学习、劳动以及心里带来一定的情绪,会导致罪犯与干警、罪犯与罪犯之间的摩擦增多,矛盾激化,给监狱监管改造工作带来诸多困难。押犯构成日趋复杂,暴力型犯、惯累犯、外国籍犯比例不断增大,精神病犯、职务犯、涉黑涉毒犯、邪教犯类罪犯等各种特殊罪犯人数逐年增加。管理和改造难度进一步加大,严重影响监狱以及社会的安全稳定局面,从而引发各类突发事故。

(二)监狱基层民警警力不足和部分思想观念、业务能力低下,制约着监狱安全防范体系的运行

监狱基层民警警力不足,对于一些罪犯的异常行为和心理问题,民警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不能对每一名罪犯都实施全面具体的教育改造、心理矫治等手段。再加上有些罪犯刑期过短、恶性深重和顽固抗改,从根本上不能完全改造罪犯,为监管安全埋下了隐患。在我国目前,监狱安全稳定还是基本依靠各级机关和物体民警的严防死守,总体呈现相对稳定的状态,但是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其中被动防御所占的比例较大。由于“四无”标准的提出和民警数量不足,监狱民警心

理压力急剧增大,大部分民警一周工作小时在80小时以上,有些民警在半夜睡觉中十分恐慌电话铃声,生怕发生监管事故。这种现象导致民警工作疲倦厌烦,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为罪犯狱内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狱情形势严峻,发生狱内暴力袭警、劫持人质、行凶、强行冲监、脱逃的危险始终存在。

近年来,监狱突发事件时有发生。2009年10月17日,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四名罪犯杀害一名民警成功出逃;2008年3月12日,河北保定监狱一罪犯趁夜班生产溜出车间,驾驶吊车强行冲监;2006年湖南郴州监狱一名罪犯杀害民警穿上警服成功脱逃;同年福建闽西监狱两名重型犯杀害一名民警成功脱逃等事件。从这些事件表明监狱的安全是如此重要,监狱必须将这些突发事件遏制在源头。

(四)狱内犯罪、违法乱纪行为具有更高的突发性、隐蔽性、智能性、欺骗性和残忍性。

随着监狱人防、物防、技防的进一步提高,罪犯要违法乱纪,要实施必须周密策划时间、地点、手段等;在实施准备阶段,罪犯一般不轻易暴露脱逃思想,多数敛头藏尾,暗中窥视时机,或者伪装积极,暗地里周密策划后再实施脱逃;在实施过程中,罪犯犯罪手段具有残忍性,一但实施对阻碍实施过程的人员,下手残忍并不计后果。

监狱为了弥补基层民警不足,克服罪犯总数上升、构成复杂,狱

情形势严峻等诸多困难,又因为监狱的特点决定了监狱干警必须对罪犯进行全天候、全方位、无死角的有效监管,这完全靠人力是不够的,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告诉我们,必须向科技要警力,必须走“科技强警”、“科技兴监”的道路。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就必须重视监狱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把技防工作作为监狱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监狱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化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作为科技强警的一大举措。

二、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的作用

安全技术防范可以说是人力防范和物质防范的延伸和加强,它是对人力防范和物质防范在技术应用方面的补充和强化。它以人防、物防为依托,并且融入其中,使安全防范在探测、延迟、反应这三个基本要素中不断增加高科技的含量,不断提高探测能力、延迟能力和反应能力。一方面,探测要准确无误,延迟时间长短要合适,反应要迅速;另一方面,要使反应的时间,小于(至多等于)探测加延迟时间,即:T反应≤T探测+T延迟,使防范手段真正起到作用,确保监狱安全。

(一) 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的监督保护作用

近年来,随着监狱智能化建设作为推动监狱工作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监狱系统对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的应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首先,技防是人防的延伸,也是物防的增强。监狱安全技术防范有机的与人防、物防结合,有助于系统实现预防、快捷反应、有效制止监狱违法乱纪行为。技防是人防功能的进一步延伸,物防强度的进一步强化,

使监狱整体防范能力大大提高。其次,技防能够强化监督作用。对基层民警日常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把对在押人员的严格要求延伸到广大基层民警自身行为中,从而推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提升了基层民警的执法素质。再次,技防能对广大一线基层民警起到安全保护作用。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能全天候、全方位、无死角监控监狱,发现隐患并提供援助,在民警与犯人发生纠纷时,可以根据视频语音辨明是非。

(二)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的警示威慑作用

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将在管理上发挥多方面优势,预警范围广,反应迅速,威慑力强,能充分弥补人防、物防的管理死角和漏洞;通过对监狱四周、监舍、禁闭舍、劳动现场等重点区域进行严密音视频监控,在联动报警系统配合下,技防不仅能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还能为事件提供证明资料。在完备高效的监狱安全防范体系下,为在押人员一定的警示威慑作用,让一部分不安心服法的罪犯放下不良的想法或做法,有被动式改造逐渐在监狱民警的思想教育下进入主动式改造,为真正实现司法部提出的首要标准。

(三)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效率的作用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将在管理上发挥多方面的优势,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在强有力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下,预警范围广、反应速度快,能充分弥补人防、物防上的漏洞。全天候、全方位、无死角的对监狱围墙、劳动场所、监舍、禁闭室等区域进行监管。

三、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的内容

在监管场所中使用的安全防范技术,是用现代传感技术、数字信息处理技术、数字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来实现监狱各种安防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输、显示和高度集成形成的,它以发达的通讯和网络系统为平台,包含生物识别门禁子系统、多媒体数字化监控子系统、监狱管理信息子系统、巡更子系统、电子公告和狱务公开子系统等,这些子系统集成为监狱中央监控综合管理系统。

(一)监狱中央监控综合管理系统

监狱中央监控综合管理系统是一个对原来分散的独立子系统进行有效集成的系统,在这个系统内,各子系统分别独立设置,在统一的平台上运行,通过各子系统的接口进行通信,将各子系统联网,实现全系统的自动化监控和管理。

监狱中央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的基本组成和功能如下:

1.系统设置有中央监控室,由中央监控室对全系统进行自动化监控和管理,从而实现设备的集成、软件的集成与网络的集成,达到信息集成与信息共享的一体化集成目的。

2.系统还可以对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和控制,并且系统设置有数据库,能够对系统的运行状况和报警信息数据等进行记录和显示。

3.系统建立有以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信息传输系统,中央监控室应能对信息传输系统进行检测,并能与所有重要部位进行无线通信联络。

4.系统留有多个数据输入、输出接口,能够连接各安全防范子系统的管理计算机和上位管理计算机,从而实现更大规模的系统集成。

5.系统设置有紧急报警装置,有向外部武警、公安报警中心联网的通信接口

(二)监狱智能视频监控技术

1、智能视频监控技术现状及需求分析

智能视频监控技术是整个监狱安防系统的基础,它既保证了在押人员的所有活动都在监狱值班民警的视线范围之内,同时又保证了出现事故后有视频录像文件可供事后查证。因此,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是提高监狱、技防水平的重要工具,它对于监督犯人的改造、防范监狱狱内突发事件的发生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国内监狱广泛使用的闭路监控系统,通过电视墙监视前端监控画面,采用长延时模拟录像机进行录像和回放。这类传统的视频监控模式,在大多时候只能用于事后取证,无法起到防范、预警作用。由于是将民警作为监控者,从而在监控能力上存在很多局限,这些限制因素使视频监控系统存在报警精确度差、误报和漏报现象多、报警响应时间长、录像数据分析困难等缺陷,进而降低整个系统安全性和实用性,因此无法满足监狱系统这类安全级别要求非常高的场所。

智能视频监控技术的产长正是为了解决传统视频监控系统所固有的一些缺陷。智能视频监控技术的出现,实现了监控方式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实现全天候、全方位、无死角不间断地对视频进行检测,

自动发现监控画面中的异常情况,从而更加有限的协助民警处理危机。

2、智能视频监控技术的功能 (1)、穿越警戒线检测

在警械线等各种有形或无形的界限上,智能监控系统能通过画面内容识别,直接完成周界警戒告警任务:

A、可在视频监控画面上,直接定义虚拟警戒线;

B、可设定警戒线禁止通行的方向,包括:来向、去向、双向; C、完成警戒规则设定,自动进入警戒识别状态,监控过程中无须任何人操作;

D、一旦有目标符合警戒规则,设备立刻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向值班民警发出实时告警; E、目标运动方向识别。 (2)周界区域入侵检测

自动检测进入警戒区的移动目标,可设置过滤条件 A、警戒区域:提示告警区、警戒区; B、目标运动特性:方向、目标大小。 (3)物品被盗检测

在画面中指定需要保护的物品,一旦被移动,立即发出告警,并且动弹出画面,指示出物品原来的位置。

(4)物品遗留检测

在画面指定禁止放置物品的区域,一旦发现物品遗留,立即发出

告警,并自动弹出画面,指示出物品遗留的位置。

(5)异常行为检测

A、突然加速、突然减速:由静止或匀速运动变为高速运动; B、突然倒地或卧地:人体直立姿势突然变为卧地姿势。 (6)人数统计

监狱宿舍楼、劳动现场等出入口做进出人数统计,比对进入及离开出入通道的具体人数,可以有效辅助民警日常点名管理工作。

(三)生物识别门禁子系统:是依据人体本身所固有的生理特征(面相、指纹、掌纹、视网膜、虹膜、签名、语音等)或行为特征,利用图像处理技术(或其他数位信号处理技术)和模式识别的方法来达到身份鉴别或验证目的的出入管理控制系统。主要有面相识别、指纹识别、掌纹识别、虹膜识别、话音识别、签名识别和视网膜识别等。与传统的身份鉴定手段相比,基于生物特征识别的身份鉴定技术的优点是:(1)不易遗忘或丢失;(2)防伪性能好,不易伪造或被盗; (3) “随身携带”,随时随地可用。

参考文献

[1]陈连喜,监狱人民警察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 [2]贾若川,监狱学基础理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2 [3]徐为霞,监狱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与处置实务,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5 [4]王金仙,监狱安全防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1 [5]监狱数字化建设解决方案,警察科学研究所编,2008 [6]现代监狱立体防逃体系的构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滕敏 [7]监狱安全防范及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浙江警官学院,刘宏涛

第18篇: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研究

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研究

监狱安全是监狱实现其目标和任务的基本前提,维护监狱安全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理论和手段,构筑起监狱长期有效的安全防范体系,保证监狱的长治久安。其中,技术防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司法部提出“科技兴监”战略的实行,越来越受到监狱部门的重视,对确保监狱安全,保持监管秩序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技术防范的历史、现状及反思

技术防范的概念是在近代科学技术(最初是电子报警技术)用于安全防范领域,并逐步形成一种独立防范手段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新的防范概念。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应用,“技术防范”越来越为监狱所认可、接受,它必将带来安全防范的一次新的革命。

技术防范手段可以说是人力防范和物质防范手段的延伸和加强,它是对人力防范和物质防范在技术应用方面的补充和强化。它以人防、物防为依托,并且融入其中,使安全防范在探测、延迟、反应这三个基本要素中不断增加高科技的含量,不断提高探测能力、延迟能力和反应能力。一方面,探测要准确无误,延迟时间长短要合适,反应要迅速;另一方面,要使反应的时间,小于(至多等于)探测加延迟时间,即:T反应≤T探测+T延迟,使防范手段真正起到作用,确保监狱安全。

安全技术防范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单机到成套设备再到独立系统,最终发展成为集成系统的发展过程。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与集成技术的发展,目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经由单一的独立系统进入到综合的集成系统的发展阶段。

当前,现代安全防范技术在国外刑事司法领域早已广泛应用,国内政法战线的公安、安全等部门也早已率先采用了先进的技术防范系统。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在运用安全技术防范上还处于独立系统向集成系统转换的初级阶段,以江苏、上海等地安全技术防范做得比较好的监狱为例,现有的安全防范子系统也是分别单独设置,通过专用软件将各子系统链接,实现全系统的集中管理。在其他多数监狱,安全技术防范还处于分散式防范系统,各子系统只能独立运行或实行简单联动。安全技术防范的发展方向必定是朝着集成式综合管理系统发展,即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将各子系统联网,实现全系统的自动化管理和智能监控。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集成的深度和广度也将不断提高。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在押罪犯150多万名,„随着监狱服刑人员的增多,已超出监狱关押容量,给监狱监管改造工作带来诸多困难。与1994年相比,2004年监狱罪犯脱逃率下降96.7%,狱内发案率下降83.3%,重特大案件发案率下降91%。@我们在肯定监狱安全工作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呈现的相对稳定状态,是在政治高压下的暂时稳定,不是基础性的、治本性的稳定,更多的原因是监狱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来抓,靠监狱人民警察长期在监管工作中全身心的投入和奉献,靠“严防死守”才确保了监狱的安全。为了确保监狱的监管安全,从1994

年到2004年,有300多名监狱人民警察献出了生命。这种依靠干警人力防范的“严防死守”带来很多监狱干警心理健康问题,通过对某省10个监狱60(30名干警调查发现:有92%的干警感到有心理压力,有51.23%的干警存在心理问题;其中,32.18%属于轻度心理障碍,16.56%存在中度心理障碍,2.49%已构成心理疾病。

监狱的特点决定了监狱干警必须对罪犯进行全天候的、有效的监管,这完全靠人力是不够的,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告诉我们,必须向科技要警力,必须走“科技强警”、“科技兴监”的道路。进入本世纪后,监狱在技术防范专项资金的投入、规范化管理上,都有了极大提高,计算机局域网、监控系统和集群通讯项目已在多数省市区单位推广使用,发达地区的监狱都建立了先进的入侵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和出入口控制系统。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技术防范标准做指导,没有科学的技术防范理念,使得技术防范系统缺乏系统的整体规划,在项目的结构化、模块化、规范化方面考虑不周,致使安防系统不能随着新技术、新设备而更新;到目前为止全国监狱还没有成熟的高度集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实例,这使得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实际作用不明显;再者是因为监狱的管理方式和人员素质不能适应现代化技术防范手段的要求。所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技术防范系统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安全防范技术内容

在监管场所中使用的安全防范技术,是用现代传感技术、数字信息处理技术、数字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来实现监狱各种安防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输、显示和高度集成形成的,它以发达的通讯和网络系统为平台,包含生物识别门禁子系统、多媒体数字化监控子系统、监狱管理信息子系统、巡更子系统、电子公告和狱务公开子系统等,这些子系统集成为监狱中央监控综合管理系统。

(一)监狱中央监控综合管理系统

监狱中央监控综合管理系统是一个对原来分散的独立子系统进行有效集成的系统,在这个系统内,各子系统分别独立设置,在统一的平台上运行,通过各子系统的接口进行通信,将各子系统联网,实现全系统的自动化监控和管理。

监狱中央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的基本组成和功能如下:

1.系统设置有中央监控室,由中央监控室对全系统进行自动化监控和管理,从而实现设备的集成、软件的集成与网络的集成,达到信息集成与信息共享的一体化集成目的。

2.系统还可以对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和控制,并且系统设置有数据库,能够对系统的运行状况和报警信息数据等进行记录和显示。

3.系统建立有以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信息传输系统,中央监控室应能对信息传输系统进行检测,并能与所有重要部位进行无线通信联络。

4.系统留有多个数据输入、输出接口,能够连接各安全防范子系统的管理计算机和上位管理计算机,从而实现更大规模的系统集成。

5.系统设置有紧急报警装置,有向外部武警、公安报警中心联网的通信接口。

(二)各子系统的功能

1.生物识别门禁子系统:是依据人体本身所固有的生理特征(面相、指纹、掌纹、视网膜、虹膜、签名、语音等)或行为特征,利用图像处理技术(或其他数位信号处理技术)和模式识别的方法来达到身份鉴别或验证目的的出入管理控制系统。主要有面相识别、指纹识别、掌纹识别、虹膜识别、话音识别、签名识别和视网膜识别等。与传统的身份鉴定手段相比,基于生物特征识别的身份鉴定技术的优点是:(1)不易遗忘或丢失;(2)防伪性能好,不易伪造或被盗; (3) “随身携带”,随时随地可用。

2.多媒体数字化监控子系统:是集监视、监听、报警、打击等设备为一体的综合安全防范系统,它以监控服务器为中心控制设备,在监狱的围墙、监舍、禁闭室、罪犯劳动场所和其他活动场所等部位安装录音、录像、探测报警、阻挡、打击等设备,以便实时监测监狱各部位情况,在有异常情况发生时,系统能够联动控制,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监狱管理信息子系统:是能进行监狱管理信息的收集、传递、存储、加工、维护和使用的信息系统。它是利用计算机和数据库等技术,对罪犯在监狱改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信息,如罪犯的基本信息、教育改造信息、生活卫生管理信息、心理生理健康信息、家属的探视信息以及对罪犯的考核奖惩信息等进行采集、处理和管理,实现对罪犯改造状况管理的计算机化。该系统是其他子系统存取数据的数据平台。

4.巡更子系统:是保证监管部门及夜间巡视人员能够按照巡更程序所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到达指定的巡更地点进行巡逻,同时保护巡更人员安全的系统。

5.电子公告和狱务公开子系统:是监狱对罪犯及其亲属进行宣传、教育的系统。

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和发展,将会有更多、更新的子系统在安全技术防范中被采用。

三、技术防范系统的应用原则、理念

(一)防护级别和戒备等级相对应

根据2005年6月召开的全国监狱局长会议精神,全国监狱要建立按戒备等级分类制度,所以监狱安全技术防护级别必然要同戒备等级相对应,按照监狱戒备等级划分防护级别,高风险、高戒备等级的监狱只有采取高级别防护,才能获得高水平的安全防护(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程度),如果高戒备等级的监狱采取低级别的防护,安全性必然差,很容易发生事故,这当然是要避免的;但如果低戒备等级的监狱采用高级别的防护,安全水平固然高,但这种系统的性能价格比一定会降低,造成经济上的浪费,达不到优化配置监管改造资源的目的。因此,在保证一定安全防护水平的情况下,实现高性能价格比的经济技术指标,是考核监狱安全防范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纵深设防吵

所谓纵深设防,简而言之就是层层设防,就是根据监狱的戒备等级和所确定的防护级别,对整个监狱实施分区域的分层次的设防。一般而言,分区域设防指监狱应包括周界、禁区、防护区、监视区四种不同性质的防区,周界对应于监狱围墙,是监狱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是最高级别的防护;监狱围墙内侧5米、外侧10米为警戒隔离带应设置为禁区;禁闭室、仓库等重要部位为防护区;监舍、教室、家属会见室、餐厅、罪犯劳动及其他活动场所为监视区。对不同性质防区应实施不同级别的防护措施。

防护的纵深性通常分为整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两种类型。整体纵深防护,是对整个监狱实施纵深防护;局部纵深防护,是对监狱的某个局部区域,按照纵深防护的设计思想进行分层次的防护,它是指在监狱的某个防区内,根据地理位置纵深设置几道防线,比如,在严管监舍楼可以从监舍内部、监舍门、走廊、监舍楼门口,分别设立防线,尤其是在周界和禁区等重点防范部位更应设置多道防线,在异常情况发生时,多道防线的阻挡作用,可以增大延迟时间,并且监控中心可根据电子地图上多道防线间的准确位置,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减小反应时问,使T反应≤T探测+T延迟,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监狱的四种分防区的设置并不是绝对的,监狱可根据自己具体所处环境和狱情、犯情而定,必要时可以合并或增加。

(三)均衡设防@

所谓均衡设防,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整个防范系统在总体布局上不能存在明显的设计缺陷或防范误区,如各分防区的设置是否合理、各子系统的集成是否有效等;二是指监狱内同层防护区的防护水平应保持基本一致,不能存在薄弱环节或防护盲区。

在监狱安全防范工程领域,安防系统的有效性遵从“水桶效应”原则。就是说,一个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其总体防护水平的高低不由高防护部位决定,往往由系统的最薄弱的环节来决定。比如,一个周界防护系统,如果在周界防护的某个局部存在盲区,它就可能是入侵者入侵的方便之门,其余部分防范得再好,也失去意义;一个监控系统不仅要可靠性高,还要无盲区、无死角、无漏洞,否则就会发生漏报警,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再比如,如果一个防范系统的中央控制室不是设置在安全地区,严加防范,而是放在一般防区,就极易受到攻击或破坏,导致整个防范系统的失控甚至瘫痪。

(四)提高防护系统的可信性蛸

可信性是描述系统的可用性及其影响因素(可靠性、维修性和维修保障性等性能)。提高可信性主要指提高系统的可靠性、维修性、维修保障性以及组织管理工作水平。系统的可靠性越高,可信性就越高,维修性、维修保障性、组织管理水平等同样亦然。

可信性对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是对安防系统最好的概括。提高可信性就是要提高技防系统的内在质量,不能因资金等问题,降低对系统设备、器材的质量要求,否则,安防系统在关键时刻漏报警或误报警,不仅可能导致财产损失,而且可能危及监狱人员生命安全,不能起到预防损失和遏止犯罪的作用。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几个原则是互相联系的,戒备等级决定防护级别,防护级别决定了系统的纵深、均衡、可信性等要求,其中可信性是对设备、器材的要求,均衡性是对各层防护或系统的要求,纵深性则是对整个系统的总体要求,只有以上几个原则统筹考虑,全面规划,才能实现监狱的高防护水平。

安全防范系统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可信性要求,是安全防范三个基本要素在工程中的具体体现。之所以要求系统具有防范的纵深性、均衡性、可信性,都是为了保证探测、延迟、反应的有效性。只有这样,系统才能防范相应的风险,保障监狱的安全。

(五)预防、阻挡为主,打击、报警相结合

监狱安全防范技术要从“打击为主”向“预防、阻挡为主,打击、报警”相结合转变,防控体系由“单兵作战”向“整体联动”转变。

技术防范系统的智能监控,体现了系统的预防功能,它不仅仅对罪犯实施全天候的监视,而且利用模式识别技术,把原来的目视解释转变为强大的自动图像监控、解释系统,使目标在进入安防范围后,即受到中央控制系统的监视、跟踪和录像,并预测事情的发展趋势,当预测会发生违纪、违法事情时,及早报警,提前预防,妥善处置,确保监狱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利用高压脉冲电子围栏和高压脉冲电网组合防范监狱周界,就体现了“阻挡为主,打击、报警相结合”的国际先进周界安防理念。围栏带有非致命的高压脉冲,它具有威慑(降低作案欲望)、阻挡(制造入侵障碍)、报警(声、光报警并可与其他安防系统联动)三重功能,克服了交流高压电网致命的缺点。传统的红外对射、泄漏电缆或微波探测器等系统,只具有报警功能,而没有阻挡功能,入侵者往往能毫无阻挡地跨越警戒线,在系统报警之前,就可能已进入(逃出)防范区域,这会使得事件处理变得复杂化@。

(六)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⑩

要真正做好监狱安全防范工作,单靠某一种防范手段是完不成任务的,因为任何一种防范技术、防范手段都不是万能的,都有其局限性。

监狱采用了某种级别的技术防范系统之后,可以利用高科技手段对所遇到的威胁进行准确无误的探测和报警,可以有效的预防损失和遏制犯罪。但是,技术是不断进步的,任何技术设备和系统,都不可能真正做到万无一失,其可靠性概率是遵从一定统计分布规律的,加上它的运行

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特别是人的因素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技术防范系统都存在着局限性。

物防设施是技术防范系统的物质载体和实物基础,它是延迟风险发生和预防犯罪的基础手段,它在安全防范中的“延迟”作用是其他手段难以代替的。但是,物防设施“延迟”作用的有效发挥,需要高科技的支撑,需要人来维护和管理,离开技防和人防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物防的延迟作用是难以发挥的,传统意义上的“物防”之所以被淘汰,就是这个道理。

人力防范是安全防范的基础,技术防范也好,物质防范也好,都离不开人的作用。但是,人的自然能力的局限性限制了人防功能的发挥和发展。这里所讲的人力防范,已不只是人的自然能力的展现,而是科技人与科技群体有组织的防范行为。它一方面指监狱干警本身,需要高科技

知识的武装和高科技物防的保护;另一方面是指具有高水平防范反应能力和高水平的决策、指挥与群体快速反应能力。要做到这些,单靠人海战术是不行的,传统的“人海战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防”,相反,是人防工作的一大误区。

总而言之,监狱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防范,只有实施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方针,建立探测、延迟、反应的有效机制,才能确保监狱安全。

四、技术防范系统的展望

(一)制定技术防范系统的标准

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日新月异,可以说几乎所有的高新技术都将或迟或早的移植、应用于安全防范工作中。所以,应该在变化的形势下,制定监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加强行业指导,制定监狱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引导监狱安防工作向有序、高效的方向发展。

(二)数字化、网络化、集成化、智能化是技术防范系统发展的方向⑩

视频数字化、监控网络化、系统集成化并最终形成智能化是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发展方向。数字化是网络化的前提,网络化又是系统集成化的基础,智能化是这“四化”的最高境界。

数字化是21世纪的特征,是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电子技术发展的必然。数字化是技术防范迈向成长的通行证,随着时代的发展,数字技术必将完全取代模拟技术。视频监控系统的数字化首先是视频监控中的信息流(视频、音频、控制信号等)从模拟状态转换为数字状态,这使得视频监控系统与安防系统中其他各子系统容易实现无缝连接,并在统一的操作平台上实现管理和控制,这也是系统集成化的意义。

网络化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布控区域和设备扩展的地域和数量界限,实现上级部门在计算机终端上可全方位监督检查下级落实规章制度的情况,检查操作、值班记录、安防系统的运行状况,快速维护异地系统故障,查询、收集数据库资料,达到高效快捷方便的目的。系统网络化将使整个网络系统硬件和软件资源共享以及任务和负载共享,这也是系统集成的一个重要概念。

集成化不仅体现在上面数字化和网络化两方面,无缝集成的安防系统将赋予系统比各子系统简单相加更强的功能,能够使各子系统真正形成统一的整体,真正实现自动管理和智能联动,真正达到为监狱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经济的服务,是安防系统发展的方向。

智能化是监狱安防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一个好的安全防范系统,如果没有预警作用,这个系统就有缺陷。智能化主要特征是采用计算机视觉的方法,在几乎不需要人为干预的情况下,通过对摄像机拍录的图像序列进行自动分析,来对动态场景中的目标进行定位、识别和跟踪,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和判断目标的行为,从而做到既能完成日常管理,又能在异常情况发生的时候及时做出反应。当系统能够预测一些事件或者事态发展趋势的时候,而且对它出现临界的状态能做判断的时候,系统便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自动与其他安防子系统联动。伦敦爆炸案出了以后。几天之内锁定了四个人,这就是要装监控设备的一个佐证。但是仔细一想,监狱建立一个大的视频监控系统,绝对不是为了出现事情后,锁定几个嫌疑人,监狱是希望能够做到事前防范,把原来对图像信息由目视解释转变为自动解释,预测事态发展,使监控系统从被动的监视录像系统提升至实时自动监视及主动报警系统,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这也正是“预防为主”防范理念的体现。

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传统的安全技术防范产业正逐步融合到高新技术产业中,如何在变化的形势下制定监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构架基于监狱自身特色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方式,运用国际先进的安防理念,优化配置设施资源,促进安全防范技术向数字化、网络化、集成化方向发展,最终实现安防系统的智能化,是监狱部门应该进行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第19篇: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

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

《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已于2006年8月4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8月4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网络建设

第三章 产品管理

第四章 系统管理

第五章 行业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工作,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网络建设,产品的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及其监理、检测、使用、维修等活动,以及对上述活动的行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安全技术防范,是指运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等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是指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等的专用技术产品。

本条例所称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是指综合运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组成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电子巡查等系统,以及以上述系统为子系统所组合、集成的电子系统或者网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领导,保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以及实施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报警与监控系统网络建设的经费投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第五条 省公安机关是本省安全技术防范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第七条 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发展,遵循企业自主、市场运作、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的方针。

公安机关对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管理,坚持合法、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八条 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以及其他需要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的场所,应当安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或者系统,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选择安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或者系统。

第九条 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的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公共利益、危害国家安全。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或者系统,非法获取企业商业秘密,侵害个人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防范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鼓励推广使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设备,促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网络建设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工作的需要和政府信息化网络建设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报警与监控系统的网络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报警与监控系统的网络建设规划应当包括: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报警与监控系统网络主干线布局、社会公共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布点以及安全技术防范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等内容。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安全技术防范报警与监控系统的网络建设规划,制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报警与监控系统网络主干线、社会公共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核后组织实施。

社会公共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范围,包括城市广场、城市道路重要路段和主要交叉路口等。

第十四条 下列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以及其他需要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的场所,应当由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

(一)武器、弹药的生产、存放场所和国家重要物资储备场所;

(二)易制毒化学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场所;

(三)金库,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货币押运车辆,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和金融信息的运行、储存场所;

(四)国家或者省级统一考试的命题及试卷印刷、存放场所;

(五)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场所或者部位;

(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有博物馆、档案馆的重要部位;

(七)广播、电视、电信、邮政以及城市水、电、燃油(气)、热力供应单位的重要部位;

(八)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和民航、铁路、公路等交通枢纽的重要部位;

(九)星级宾馆和大型的商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住宅小区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及其他公共区域;

(十)省人民政府规定其他应当安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场所或者部位。

第十五条 提倡在长途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上安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或者系统。

第十六条 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有关单位安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应当具备同公安机关报警与监控系统对接的条件。

公安机关应当整合安全技术防范报警与监控系统,充分利用社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信息资源。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需要调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信息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 单位、个人可以与安全技术报警服务企业订立服务合同,明确安全技术防范报警服务的权利义务。安全技术防范报警服务企业接到用户的报警信息时,应当确认后即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八条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出现报警信息,使用人应当确认后即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警后应当迅速出警、处警。

第三章 产品管理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本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企业生产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列入国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应当取得认证证书;列入国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目录的,应当取得生产登记批准书。

第二十一条 企业申请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生产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标准;

(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省公安机关复审;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省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报审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复审。复审合格的,填发生产登记批准书,并将生产登记批准书送设区的市公安机关,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领取;复审不合格的,作出不批准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通知设区的市公安机关,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三条 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进货验证,不得销售无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生产登记批准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销售者应当持营业执照,将销售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相关资料报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第二十四条 举办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展览会、博览会,举办单位应当向省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其他展览会、博览会涉及推广、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参展单位应当向省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第四章 系统管理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省公安机关作出规定。

第二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需要装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与建设工程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

第二十七条 国家规定应当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论证的,由建设单位会同公安机关组织有关单位和技术专家进行论证。未经论证或者论证未通过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成后,应当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第二十九条 国家规定应当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进行竣工验收的,由建设单位会同公安机关组织有关单位和技术专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维修,应当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或者有关技术规范。

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当使用有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生产登记批准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第三十一条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制订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维护,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建立健全值班备勤制度和警讯紧急处置预案。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安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删除、修改系统运行程序和记录;

(二)擅自关闭系统或者改变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三)泄露系统的秘密;

(四)将系统记录资料用于不正当目的;

(五)其他妨碍系统运行的行为。

第五章 行业监督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配备具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执法人员,加强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监理,以及安全技术防范报警服务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市场秩序。

公安机关应当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和场所安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安全技术防范责任,指导公民和其他组织开展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颁发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二)指定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或者系统的设计、安装、维修单位;

(三)参与安全技术防范企业经营活动或者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第三十五条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省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省公安机关应当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监理单位备案名录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监理、检测单位以及安全技术防范报警服务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系统图纸,建立有关资料档案,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第三十七条 依法成立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从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安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安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不具备同公安机关报警与监控系统对接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生产登记批准书,擅自生产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

(二)销售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但该产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生产登记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未经论证或者论证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有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非法安装、使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公共利益、危害国家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个人作出一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作出二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20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

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安部12号局部长令)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令

公安部

第12号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已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和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传卿

公 安 部 部 长:贾春旺

二ООО年六月十六日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加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行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国家、集体、个人财产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根据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是指用于防抢劫、防盗窃、防爆炸等防止国家、集体、个人财产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并列入《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的专用产品。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共同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是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分别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认证制度;对未能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认证制度管理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实行生产登记制度。对同一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不重复适用上述三种制度。

第五条 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规定执行;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禁止生产和销售。

第六条 实行安全认证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认证制度的规定执行;实行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未获得安全认证的,禁止销售和使用。

第七条 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生产登记的,禁止生产和销售。

第八条生产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应当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一)生产登记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标准;

(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着鉴定证明。

第九条 地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生产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省级公安机关复审;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地市级公安机关报送的企业生产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复审。复审合格的,做出批准登记决定,填发生产登记批准书,并将批准登记书送地市级公安机关,由地市级公安机关通知提出申请的生产企业;复审不合格的,做出不批准登记决定,并将不批准登记决定和理由书面通知地市级公安机关,由地市级公安机关通知提出申请的生产企业。

第十条 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进行进货验证,验明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或者安全认证证书或者生产登记批准书。

第十一条 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会同公安机关审查认可并考核合格。在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范围内从事检验活动。

第十三条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行业监督抽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由公安部组织实施,地方监督抽查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

实施或者会同地方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组织实施,并避免重复检查。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 (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登记,擅自生产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 (二)销售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但该产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生产登记的。

第十五条 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检验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对于进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按照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共同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 序号 产品名称 1 入侵探测器 2 防盗报警控制器 3 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4 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 5 防盗保险柜(箱) 6 机械防盗锁

7 楼宇对讲(可视)系统 8 防盗安全门 9 防弹复合玻璃

10 报警系统视频监控设备

《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相关岗位职责.doc》
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相关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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