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私募基金产品经理岗位职责

2021-07-24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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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型私募基金

股票策略以股票为主要的投资标的,是国内阳光私募行业中最主流的投资策略,目前有近七成阳光私募基金采用该策略。据统计,去年采用股票策略的阳光私募基金共有3667只,占全部私募基金的67%。股票策略的基金按是否借助量化手段投资分为传统股票策略与股票量化策略(包括趋势策略与阿尔法策略 定向增发私募基金

定向增发私募基金就是私募基金资金投向专门用于做定增的私募基金!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基于引进战略投资者、财务重组、股权激励、整体上市、收购资产、项目融资等目的,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用形象的话讲,定向增发就是由专业机构直接从上市公司批发股票,购买上市公司的半个原始股权! 新三板私募基金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专门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提供股票挂牌转让服务的平台,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场外市场。新三板定位于为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和融资服务,是中国的“纳斯达克”! 新三板发展之迅猛完全超乎想像,动辄超50%、翻倍甚至翻两倍的浮盈让不少投资者咋舌,早早入市布局者更是活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在巨大的赚钱效应下,各路机构招兵买马纷纷抢滩,入股、定增各显神通,生怕错过这轮造富神话,私募基金更是其中最灵活的一只力量 债券型私募基金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照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要素包括面值、偿还期、票面利率和发行人。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私募基金称为债券型私募基金,因为其投资的产品收益比较稳定,又被称为“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 期货私募基金

期货私募基金按投资策略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管理型期货基金(主观交易策略),另一类是系统化期货基金(程序化交易策略)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

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是私募投资基金三巨头之一,它们分别是:公司制私募基金、信托制私募基金和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而根据基金的不同运作阶段,又可为分为募集与设立阶段、投资运作阶段及退出阶段 FOF私募基金

FOF以精选基金组合为投资对象,是基金中的基金 MOM私募基金

MOM是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是将基金资产委托给其他基金经理进行管理 公司制私募基金

公司制私募基金是股份投资公司的一种形式(如某某某投资公司),公司由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股东组成,并设有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执行机关董事会和监督机关监事会。通过对这三大机关进行相应的权力配置和制衡,使公司尽最大努力为股东的利益服务。同时,投资者通过购买公司的基金份额,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并享有《公司法》所规定的参与管理权、

金斧子财富:www.daodoc.com 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及剩余资产的分配权等 契约型私募基金

契约型私募基金也称为信托型基金,它是由基金经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与代表受益人权益的信托人(托管人)之间订立信托契约而发行受益单位,由经理人依照信托契约从事对信托资产的管理,由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 结构化私募基金

结构化私募基金,是由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合作,使投资者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融资并投资于二级市场。它与管理型私募不同,特点在于“结构化”设计上,通常分为优先、进取结构。结构化私募基金是可以加杠杆的,上限能够达到3倍。 量化对冲私募基金

所谓“量化对冲”其实是“量化”和“对冲”两个概念的结合。 “量化”利用数学建模以及统计方法来为投资服务,在科学设置严格的买卖标准模型的基础上,借助计算机技术,通过定性投资的数量化实践在海量数据中找到能够获取绝对收益的投资策略,进而获取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对冲”是指通过管理并降低组合系统风险以应对金融市场变化,获取相对稳定收益。可以理解为通过配对交易,寻找套利空间,获取稳定的超额收益,量化对冲说白了就是“两边都下注”,靠大概率取胜 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

固定收益是投资者按事先规定好的利息率获得的收益,如债券和存单在到期时,投资者即可领取约定利息。固定收益类投资指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债券型基金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我们可以按照银行定期存款、国库券等金融产品的特性来理解“固定收益”的含义,一般来说,这类产品的收益不高但比较稳定,风险也比较低

房地产私募基金

房地产投资基金组织体系由基金持有人、基金组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通过信托关系构成系统 私募债

债券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私募债券是指向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少数投资者募集的债券,其发行和转让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债券的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在证券市场上交易。它与公募债券相对应 政府债

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它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平衡财政收支;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有时也将两者统称为公债。中央政府发行的称中央政府债券(国家公债),地方政府发行的称地方政府债券(地方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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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证券私募基金税收政策

证券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

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

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

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

税。

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政策解读:

(一)

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是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所得税优惠。考

虑到证券投资基金形成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固有财产彼此独立,证券投资基金应当作为一个单

独的纳税主体。但是考虑到证券投资投资基金市场发展需要国家鼓励扶持,财税[2008]1号文件重申对证

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上是确定其为免税收入。但是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以外取得的收入应当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原来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98]55号文)曾经规定,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

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8]1号文件也仅仅是将财税[1998]55号文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修改为股权的股息、红

利收入。

(二)

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

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是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投资者(法人购买者)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对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一般称为基金分红收入)确定为免税收入。但是对法人投资

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形成的差价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当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

[1998]55号文曾经规定,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

收企业所得税。由于财税[2008]1号文件没有给 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备考资料及历年真题集锦 基础知识 证券交易 投资基金 投资分析 予该差价收入免税的待遇,因此,该项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作为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企业

所得税。

财税[1998]55号文曾经规定,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存款利息以

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

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债券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该规定适用于法人投资者的部分已经全部被财税[2008]1号文件吸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文)曾经规定,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

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该部分差价收入在财税

[2008]1号文件中同样也没有获得免税待遇。财税[2002]128号文,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

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这里对法人投资者的优惠同样

也被财税

[2008]1号文件吸收。

(三)

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

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投

资基金是两个不同的纳税主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文)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财税[2008]1号文件实际上是

继续重申了财税[2004]78号文对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所得税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文)曾经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

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04]78号文接着规定,自2004

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现在按照财税[2008]1号文件,该差价收入的所得税优

惠可以持续下去。

推荐第3篇:私募基金产品分类

私募基金2016最新分类

来源:中国资本联盟 转自:金融法视界

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十分快速,并已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几乎所有国际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都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同时也培育出了像索罗斯、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鳄。

而国内私募基金也驶入快车道,截至2016年10月31日,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7976家,备案私募49087只,私募基金从业人员304068人,外包服务机构82家。国内的私募江湖也人才辈出,在这个战场里,我们见识过王亚伟、徐翔、刘世强、葛卫东、杨海等江山豪杰。可见,我国私募基金发展迅猛,规模越发壮大,同时,也在各种投资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关于私募基金,中基协之前对其分类做出了新的定义。 基金产品重新分类

2016年9月8日,中基协发布《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上线运行相关安排的说明》,“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登录入口:https://ambers.amac.org.cn)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重新定义了私募基金的分类及产品类型。

私募基金类型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2、私募证券类FOF基金 主要投向证券类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

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

4、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

主要投向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

5、创业投资基金

主要向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未上市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新三板挂牌企业视为未上市企业);(对于市场所称“成长基金”,如果不涉及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的,按照创业投资基金备案)如果涉及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按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的“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备案。

6、创业投资类FOF基金

主要投向创投类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

7、其他私募投资基金

投资除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的基金。

8、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类FOF

主要投向其他类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 产品类型定义

1、权益类基金 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基金。

2、固收类基金

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存款、标准化债券、债券型基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有预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基金。

3、混合类基金

是指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但无明确的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类基金

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先进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并购基金

是指主要对处于重建期企业的存量股权展开收购的私募股权基金。

6、房地产基金

是指从事一级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房地产基金。

7、基础设施基金

是指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基础设施基金。

8、上市公司定增基金

是指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9、红酒艺术品等商品基金

是指以艺术品、红酒等商品为投资对象的私募投资基金 各类私募投资基金对应的产品类型

新系统对私募基金类型进行了重新分类,诸位以后请保持新的认知。另外,最近有盆友问道一些关于私募的基础知识的问题,这里简单做一些解答。

私募是什么?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解释: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根据募集资金的方式可分为公司式、契约式、有限合伙式等。

合格投资者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私募投资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有关合格投资者的规定如下:

一、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本规定。

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二、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件: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二)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三)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三、下列四类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四、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最新债市监管机构政策梳理及解读

证监会及交易所

一、总体政策理念

加强信息披露,持续规范公司债发行行为。对债券市场参与主体持续进行规范性监管,加强抽查、处罚力度。

相关政策梳理

2016年8月30日交易所窗口指导 ,提升类城投债准入门槛

在证监会的要求下,上深交易所提升类城投债准入门槛,于2016年三季度将类城投债“非全部募集资金用于省/副省级保障房项目的债券发行主体,来自政府现金流及收入有一项满足不超过50%即可”政策调整为“非全部募集资金用于省/副省级保障房项目的债券发行主体,来自政府的收入必须满足不超过50%”。

2016年10月28日上深交易所分别出具《关于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

对房企实施分类监管,构建“基础范围+综合指标评价”的分类监管标准,在监管对象上,不仅包括了房地产企业,还包括了煤炭、钢铁等过剩行业企业。

2016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16]54号)

2016年10月15日起上交所发行的非公开公司债强制披露定期报告。

2016年9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

2016年10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同时出具上证发[2016]47号文件

要求簿记建档参与方根据《指引》的规定内容于2016年11月30日前建立各项内部制度,上交所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支持的创新品种

1、可续期公司债

可续期公司债是指赋予发行人以续期选择权,不规定债券到期期限的信用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可计入权益,是指赋予发行人以续期选择权,不规定债券到期期限的新型公司债券,它介于传统债券和股票之间,且集两者优势于一身。

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续期债券具有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股东权益、降低资产负债率、票息税前抵扣、避免摊薄股本等优势。(实际票息是否能税前抵扣需要发行人与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合理沟通)

2、熊猫债

熊猫债是指注册地在境外之机构,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债券。

3、绿色公司债

绿色公司债券是指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公司债券(绿色产品可覆盖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品种)

主要政策:《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上证发〔2016〕13号)

4、项目收益债

项目收益债,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且以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的债务融资工具。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交通、公用事业、教育、医疗等与城镇化建设相关的、能产生持续稳定经营性现金流的项目。

目前上交所首单项目收益债已报证监会口头同意、等待获批。

5、双创债

双创债即创新创业公司债,证监会主要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发债。证监会于2016年6月份成立了“双创”债券专项小组,统筹推动“双创”债券试点发展。

苏州德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6年10月发行的“16德品债”发行规模为500万元,期限为3年(1+1+1),票面利率为8%;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于16年10月发行的“16龙腾01”发行规模为5000万元,期限为1年,票面利率为3.88%。(两家公司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公司)

6、公募短债

市场中已发行多个证券和非金融企业私募短债。目前上交所正在配合制定公募短债相关规则。

国家发改委

1、43号文后发改委政策动态

43号文后,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提高了城投平台发行企业债的门槛,使得城投企业债发行量大幅下降。

随着稳增长压力的增大,发改委陆续出台了四个专项债券相关规定、项目收益债券相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简称“1327号文”)、《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发改办财金[2015]3127号,简称“3127号文”)等一系列文件,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原先的规定,逐步放开城投平台的债务融资。

2、2016年以来发改委政策动态

2016年以来,发改委增加“扶贫债”新品种,同时财金司召开内部会议,有简化审批流程的利好政策倾向,但政策落地尚需时日。

首单扶贫债“2016年泸州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益债券”首期于9月12日完成簿记。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经人民银行批准,交易商协会于2016年2月完成《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的修订工作,遵循“简化、优化、强化、细化”的工作原则,对制度流程与信息披露要求既做减法,又做加法。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构建注册发行分层分类管理体系以及优化注册申报机制流程。

1、构建注册发行分层分类管理体系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2016版)》第六条、第七条明确规定了第一类、第二类企业的界定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关于第一类企业标准“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经营财务状况稳健”,具体指标要求如下:

2、优化注册申报机制流程

银监会和人民银行

一、审批机构及流程

市银监-〉省银监(去年简化后就不再用国家层面的银监批了)

市人行 -〉省人行 -〉中国人民银行

市级及省级流程可银监、人行两系统同时走。但是国家人行必须要省银监出文后才能报。

二、金融债主要产品

主要产品包括(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划分):三农债、小微企业金融债、二级资本债、信贷资产证券化和绿色金融债。

1、三农债

发行人涉农贷款多可考虑三农债,其主要优势是以“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在计算存贷比时允许在分子项扣除。

2、小微企业金融债

发行人小微企业贷款多可考虑小微企业金融债,其主要优势是在计算存贷比时,对于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

3、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是商业银行为增加二级资本公开发行的债券。其主要优势是补充二级资本。

4、绿色金融债

绿色金融债券是指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绿色产业项目范围要在《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中。

2015年12月22日推出(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

目前已发最低主体评级:AA+(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

延伸阅读:16年以来金融监管加强可能对债券市场影响

1、对债市整体有利

第一、债券配置压力增大。从理财征求意见稿来看,对资产类别的主要影响在于其对权益和非标资产的限制加强。这两类标的收益率吸引力可能高于债券,因而会相对有利于银行理财增加债券资产配置。实际上根据我们草根调研,由于目前社会融资需求不断萎缩,债券市场又在不断对房地产和城投两类非标主体扩容,银行理财存量资产中权益类核非标类资产集中到期非常明显。尽管理财规模增速已经在放缓,但资产荒背景下,对债券的配置需求不减反增。不过这主要是由于目前合意的非标和权益类资产较少,只要能找到,理财在配置上还是优先此类资产的。未来如果对理财投资权益和非标类资产更加严格限制,预计会有更多的资金被动投向债券。虽然理财新规增加了140%的杠杆限制,但考虑目前银行理财杠杆整体较低,短期影响不大。

第二、资金成本有望下降。如前文所述,金融监管加强可能会加速存款活期化的进程,从而有利于资金成本的下降。实际上今年银行表内负债端成本已经看到了较为明显的下降。从上市银行的财报数据来看,平均而言,上市银行今年上半年综合计息负债成本下降了30-40bp,这是指整个存量的成本降幅,对于新增的负债而言,降幅更为明显。低成本的优势使得表外机构看起来很鸡肋的债券,对银行表内资金而言仍有较高的息差。而伴随理财收益率的下降,其与表内存款和货基之间的息差收窄,可能推动更多资金滞留在银行表内体系,从而推动市场综合资金成本下降。尤其是伴随着房地产调控的加强,银行表内资产更加稀缺,配债需求也会增大。

2、结构上对信用债、尤其是低等级相对不利

第一,以银行理财为主的广义基金替代银行自营成为信用债投资主体是14年以来信用利差维持低位且不断压缩的主要支撑,这一趋势可能由于金融监管加强有所变化。信用债在14-15年持续牛市,即使在经济下行和违约风险增大的情况下信用利差也在不断压缩,且在历史地位长期持续,根本的原因除了实质违约过少外,最重要的推动因素就是信用债投资群体从银行自营向银行理财的转化。在金融脱媒化过程中,大量资金从银行表内流到表外,进入以银行理财为代表的广义基金,逐步成为信用债市场最主要的投资群体。而银行理财相比银行自营的最主要特征是风险偏好高、对收益率的要求高,因而这种投资者群体的变化使得信用债需求更加有利,信用利差被不断压缩。

第二,监管新规下需求资金的杠杆和风险偏好都可能下降,而且会进一步导致违约风险的加大,从而削弱信用债,尤其是中低等级信用债需求。本质上,资金从表内流向表外,最主要的原因是理财收益率与存款利率存在水位差。而这个水位差又是由于理财具有资产池、多通道、高杠杆等多种提高收益和绕开监管的手段所造成。如前文所述,目前各项金融监管新规大的方向都是集中在去资产池、去杠杆、去通道,本质上是限制理财各种提高收益的手段。因此理财规模增速的下降本质上对强烈依赖理财作为投资者的信用债是不利的。虽然目前理财整体杠杆率远低于140%,但局部来看,很多委外和专户机构杠杆高于此水平的也不在少数。再考虑到很多委外专户大量采用高杠杆+集中投私募个券的策略提升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严格穿透执行140%和双10%的限制,对信用债的负面影响可能巨大的。虽然考虑到监管印象及监管难度,我们认为对委外全部穿透执行这两项规则,短期内立即执行可能性很低。而且如果对委外不穿透,对理财自身投资监管的严格化,短期内还可能形成委外进一步增加的逆反态势。但三大监管机构联合监管说明控制金融杠杆风险是中央层面统一部署,且是未来中长期必然趋势。长期来看,理财规范化管理必然会导致之前常用的各种提高收益的手段被限制,从而使得理财收益率与活期存款利率和货基利率之间的水位差缩小,存款活期化倾向增强。而存款活期化其实意味着资金出表速度放慢,甚至逐步转向回表。这一过程必然伴随两个特征,一是杠杆降低,二是风险偏好降低,尤其是在违约风险加大的背景下,风险偏好降低可能更明显,而这两个趋势对于信用债需求都是不利的。更近一步来说,高杠杆时期,高风险偏好的受托机构和私募资金规模较大,有利于低资质个券的资金接续,这部分杠杆被迫下降后,相当于需求资金的风险偏好进一步降低,之前依靠此类资金接续流动性的企业,违约风险也会有所强化。总而言之,在监管趋严过程中债市需求结构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偏好降低,将是信用债中长期不可忽视的潜在风险。

第三,如果出现理财规模净下降,对于信用债的冲击将是致命的,甚至可能阶段性波及其他债券品种。如果从更长期来讲,理财由于严重的期限和流动性错配,是一类天然不能接受规模收缩的资金,再加上近一年来杠杆也开始增加,如果一旦出现其他类别资产收益率吸引力增强或市场及违约风险加大导致理财收益不及预期,最终导致理财资金流出和规模净减少的话,理财可能需要被动去杠杆,这时对于信用债的影响将是致命的,而理财金融监管的加强可能加速这一进程。当然当理财出现流动性问题时,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短期也很难幸免,但流动性冲击过后,无风险或低风险品种收益率仍会回落到正常水平,而信用风险偏高的低评级产品利差可能就会经过历史性重估留在相对高位,以反映真正的信用风险和投资者结构调整后的风险偏好。

因此整体而言,我们认为金融监管虽然对于债市整体有利,但在债市内部主要是对于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有利,对于中低等级信用债是不利的,评级间利差有因此走扩的压力。

推荐第4篇:私募基金经理之死

私募基金经理之死.txt男人的承诺就像80岁老太太的牙齿,很少有真的。你嗜烟成性的时候,只有三种人会高兴,医生 你的仇人和卖香烟的。私募基金经理之死

34岁的周亦刚以残暴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世界:在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和7岁的儿子后,他从管家桥华荣大厦的21楼一跃而下。

这出人伦惨剧发生在今年的9月1日,但此事却异乎寻常地脱离了公众的视线。而周亦刚的身份可能是原因之一:他是一名职业私募经理,在股市熊市浪潮下,圈子里没人愿意外泄此事。

这是一个高风险,也存在高回报的高压力行业,在牛市时,私募经理可以一夜暴富成千万富翁,也可能在熊市的某个早晨醒来时发现,自己身无分文。

周亦刚可能就是一个典型,据称他在去年的一年就净赚一千多万,却又在今年净赔约千万元。无力维系的生活,对未来的绝望最终让他走上了绝路。

人伦惨剧

9月1日傍晚,管家桥和华侨路交界处的华荣大厦没有了白天的喧闹,楼下只有加班的人和保安进进出出。

6点50分,一声奇怪的巨响打破了宁静。值班的保安气愤地跑出值班室,他以为是楼上有人乱扔东西,但定睛一看,被眼前的场面吓呆了:进入大厦大厅的楼梯过道前,一名只穿内裤的男子趴在地上,血肉模糊。

保安立即报警。很快,一辆警车和一辆救护车赶到现场,现场也引来了不少市民围观。民警证实,坠楼者已经死亡,遂对现场拍照留证。天色渐暗,又有大队警员赶到现场增援,在夜色中借助灯光开展勘察工作。

因为死者只穿着内裤,身上无证件,警察先将尸体交由法医中心处理,再在现场附近做进一步调查。

民警的心里,以及围观市民的嘴里,都在猜测这个生命的逝去。他是什么人,他为何坠楼身亡。时至今日,包括报警的大厦值班室工作人员在内的大多数人,并不了解这起坠楼事件背后的故事。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当晚警察就已经确定了死者身份及家庭住址:死者今年34岁,名叫周亦刚,从事金融行业,家住万科金色家园小区。

警察于当晚打其家中电话及其妻子的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警察赶往他的家中,据知情者称,当晚警察来到万科金色家园后,敲他的家门却始终无人答应。警察只有在其家门上留下字条,希望家属看到后立即与警方联系认领尸体,并配合调查。

殊不知,这扇敲不开的门的后面,隐藏着一个更骇人的场景。门后面的秘密是在第二天早上被发现的。周亦刚的岳父在8月28日左右回泰州老家,处理家庭事务。原定于9月3日回宁,他住在万科金色家园的另一幢楼内,那是女儿女婿为他所买的房屋。

老人家在周亦刚出事的第二天,即9月2日回到了南京。至于他是得到了警方的通知,还是自己提前回宁,现在尚不可知。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老人在9月2日上午用钥匙打开了女儿女婿的屋门。映入眼帘的,首先是被乱扔在过道里的7岁外孙的书包。再向房内看去,他看到自己的女儿倒在卧室里,头部隐约有血迹,老人的心狂跳,他又打开了外孙的房间,看到外孙也倒在了血泊之中。

警方接报后迅速到达现场处置。警方证实,房内的两人,分别是前一天晚上坠楼的周亦刚的妻子和儿子,两人均已身亡。

据知情者称,在周亦刚坠楼后的第三天即9月3日,他的朋友圈子里就开始流传一个说法:周亦刚杀死了妻儿后,跳楼自杀。这个说法通过网络在朋友圈子中很快流传开了,而网络上也有零散的帖子和评论出现。

不久,承办此案的警察找去了两口子的家属代表,宣布了一个调查结论:“倾向于周亦刚在杀死了妻儿后,跳楼自杀。”

而记者从知情者处了解到了一个详细的说法:周亦刚于9月1日上午先将儿子送到学校——这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回到家后将妻子杀害,时间约在当天的8点到10点之间。然后,他在中午开车将儿子接回了家,再将儿子杀害于家中。当天下午,他在华荣大厦跳楼自杀。

据称,命案现场非常血腥,“妻子是被钝物击打后脑部死亡,而且现场有搏斗痕迹。”9月5日,一家三口的遗体火化。没有仪式,也没有追悼会,三人只用白布蒙起来。艰苦创业

这个期间,关于此事的评论慢慢见诸网络。但多是寥寥数语,其中一个帖子名叫《南京两名私募基金经理死了》。其中一人,指的就是周亦刚。

34岁的周亦刚是山西人,妻子吴芸是江苏泰州人,两人均毕业于南京审计学院,是金融本科的同班同学。

据称,两人在大学期间确定恋爱关系。因为家庭条件都不是很好,两人在大学的相恋甜蜜中也有些酸楚。

“最苦的时候,两人没钱了,就只打食堂的饭,再盛一些免费的菜汤就饭吃,过得很苦,”知情者称,周亦刚人很聪明,头脑灵活,在大三左右开始到社会上打工。据其自己说,在大四时,人在南京的他竟然可以代理啤酒销售,而且把生意做到了山东。

而女方吴芸的特点是很刻苦,学习努力,因此在大学毕业后顺利留校工作,从辅导员做起,一直在系里从事行政工作。

大学毕业的周亦刚却没有能找到好的工作,毕业后他回到了老家。“毕业后的第一年,他竟然在一个粮站的仓库做了一年保管员。”

一年后,可能是受不了分居两地的相思之苦,周亦刚回到了南京,开始自己打拼。他怎么挖到了第一桶金,现在无法考证,但很快在南京的同学们突然发现周亦刚有钱了。

据称,1999年两人结婚,用贷款在南湖地区买了一套房子。2001年,两人就把房屋贷款还清,还花了16万左右买了一辆宝来轿车。2002年,两人的儿子出生。这足以让同龄人羡慕,他的一个同学在博客里开玩笑说道:“我的同室兼同学的老公周亦刚一夜之间成了公司大拿,游走在向阳渔港和富城会的燕鲍翅里,品味登凌绝顶的快感。”

私募基金经理

周亦刚做什么起的家?可能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但近年来的发展轨迹很清楚,他成为了一名私募基金经理。

什么是私募基金经理?不炒股的人可能不清楚,所谓的私募基金经理,就是一名自由炒股人,但他操作的资金来自于别人的委托。

“一般私募基金的运作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有保证金的,一种是没有保证金的,”据一名业内人士介绍,比如一个老板手里有一亿的资金,他把钱委托给私募经理,约定一定时间比如半年的操作期,签署协议。

协议中,双方会约定分成比例,比如约定了四六开,如果私募经理把1亿放到股市里炒到了1亿2千万,那么2000万盈利里的800万就归私募经理所有,另1200万归本家所有。“私募基金经理可以空手套白狼,自己不用花一分钱本钱,就可以拿到高额提成,”但是如果亏空了,那么就分两种模式,一种是私募经理必须把亏空的部分补上,另一种是在委托之初,就有一个共管的保证金,炒亏了,保证金就归委托人即本家所有。

两种模式实际上本质是一样的,即如果有亏空,私募经理必须用自己的钱把亏空部分补上,才能继续履行协议。“有些协议甚至还约定了银行活期利率作为底线,比如那1个亿炒成了8千万,私募经理不仅要补上2千万的亏空,还要补上1个亿的半年的银行利息。”

周亦刚就是这样的一名私募基金经理。

据了解,周亦刚早年从炒“招商银行”的股票起家,迅速聚揽了财富。赚了多少说法不一,有的说他以几十万进去,赚到了三百多万,有的则说他赚到了五百多万。

记者从很了解他的人士处了解到,他确实以炒招行起家,并长期在股市里打拼。仅2007年一年,就净赚了一千多万元。

2007年初,周亦刚的妻子过生日,他送了一辆宝马3系里的顶级车给妻子作生日礼物,而自己则买了一辆奥迪A6。

早在2003年,周亦刚就在万科金色家园买了一套约160平米的房子,据称连装修共投入了120万元。他的岳父在此时即搬来与夫妻俩同住,之后,他再次在万科金色家园内的隔壁一幢买下一套90平米左右的住房,供岳父居住。

2005年左右,吴芸在学校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专职在家相夫教子,去年到了入学年龄的儿子在鼓楼区一小学入学。

据相熟的人介绍,一家人过着外人很羡慕的生活。而夫妻两人的关系也一直很好。此次出事后,亲友帮助收拾遗物,发现家里的居家用品和衣物均是一线品牌。

周亦刚一家的生活,应该是拜两年来的牛市所赐。但即使在股市浸淫多年,他也没有在此轮熊市到来时作出精准判断,进而酿成了悲剧。

性格悲剧

据称,周亦刚给人的感觉并不是城府很深,反而是喜怒形于色的人。

他的一个朋友在8月初上门拜访,在楼下遇到了匆忙出门的周亦刚。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周亦刚已经深陷熊市无法自拔,但周亦刚还是一脸热情:“不好意思,我一个朋友父亲在医院,我得去看一下,你上去我老婆在家,招待不周不好意思。”

而同样学金融出身的妻子吴芸似乎也不大插手爱人的事务。今年一次在和朋友聚会时,有人挑起了股市话题,席间有人问她:“现在股市情况不好,你老公的情况如何?”吴芸的回答是:“我不大清楚他的事,他们做这一行都有内幕消息,应该损失不大吧。”

实际的情况却并不是如此,记者没有能获得周亦刚的股市操作详情。但在他出事之后,却陆续有债主上门。

网上有人说,周亦刚通过朋友借了300万的高利贷。实际上远不止这么多,据知情者称,其死后上门的债主中,最高的单笔借款就达500万之巨,另有他的同学最高被借了近百万元,而最少的也有3万元之多。

据称,他今年以来借的钱至少在800万元以上。这和他的最巅峰状态——在去年9月份左右的数千万身家相比,反差巨大。

另一位他的熟人介绍说,他的心理轨迹应该是比较清晰的:他私募巨额资金入市,但面对熊市一亏再亏,按照行规,所有的亏空都得由他补上。他也必须补上,否则将失去翻盘的机会,他只能把自己私人资金补进股市,以为能翻盘,但股市继续下跌,他没有办法只能借债入市。

借的钱在熊市中很快蒸发,最终一发不可收拾。“这和赌博已经没有分别了,就是一种赌徒的心理。”据称,事发后在整理遗物时,他家里竟然连一分钱的存款也没有找到。这一切的发生有着周亦刚的性格因素,他非常好强。

有一个例子,周亦刚喜欢研究《易经》,有一天回家后他闷闷不乐,妻子追问后才知道,他不开心的原因就是因为和一个人谈论《易经》,却辩不过对方。

许多人郁闷一下也就忘记了,但周亦刚第二天就买来一本《易经》,仔细研究了起来,第三天回家时很是兴奋,他和妻子说,自己又找到了对方切磋,这次对方落败。

对待一件小事况且如此,自己的生意巨亏,他也是如此。虽然深陷泥沼,周亦刚却像平日一样,和亲友在一起时,仍豪气不减,谈笑风生,慷慨对人。

没有人赚钱的买卖

今年8月份,周亦刚一家人去三亚度假,花了不少钱,玩得很尽兴。一个月后,一切如风。此事的发生,两个家族的人痛不欲生。而善后的事宜却远没有了结,据称已有债主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至于私募的资金,因为没有浮出水面,有多大规模,委托人和周亦刚之间如何约定,损失有多少,现在均不可知。纵然周亦刚有三套住房、三辆豪车的家产,对比起私募中动辄以千万计的资金流来说,也不过是九牛一毛。

法律界人士分析,此事中没有受益者,各方面对的都是损失。周亦刚是搭进了自己还有妻儿的性命,私募委托人的资金如果还在股市中,缩水造成的损失非常惊人可以想象。关键是,类似于这样的私募基金操作,其本身并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无从谈起。而后期借款给周亦刚的亲友们,也不得不在周家留下的遗产中去周旋争取。

但据了解,奇怪的是,事后整理遗物时,周亦刚的几处房产的证件也没有发现。

记者了解到,周亦刚跳楼后的第二天,即9月2日至今,他在万科金色家园的房子已经四次被法院查封,相信都是债主们采取的法律措施所致。

网络上关于此事评论,多是批评周亦刚对股市的判断有误差。“因为他在股市里搏了这么多年,一直走得很顺,在面对这一轮熊市时过于自信了。”这样的心态同样被认为很危险,风险的控制意识不足,应该是周亦刚悲剧的根本原因。

网络上,很多他们的同学仍然在打探他的消息,想知道这起惨剧的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个博客里的文章应该是悼念吴芸的:“在这个如水的夜晚,你一定还在,我们哭着,而你在上面却笑了”。

在他坠楼的华荣大厦,现在早已恢复平静,他落下来的那块地面上,血迹早已被擦干。心理健康比成功更重要

南京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负责人张纯听到这个故事,也是唏嘘不已。在他看来,周亦刚悲剧的根源,在于其心理抗击打能力过于薄弱。“一个人,永远的顺利是不可能的,他前面的发展过于顺利了,所以遇到挫折后心理则过于脆弱。”

而周亦刚与人辩《易经》的故事,张纯则理解其可能有偏执人格倾向:“偏执性格的特征是,别人不撞南墙心不死,他则是撞了南墙心还不死。”

对于同样深陷于经济危机中的社会精英们,张纯的建议是,立即调适自己的心理,并评估一下自己的心理健康状态。“可以自我调节,要想到之所以能成为精英,是社会高速发展的机遇所赐,而同样,现在挫折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过程。要相信一点,人的成功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绝不是结束,而只是一个新的开始而已。”

张纯建议,精英们回到家庭,弥补之前和家人相处时间的不足,寻找家庭的温暖,感受幸福的美好。如果仍不能释怀,也可以寻求专业心理咨询人员的帮助。

“周亦刚当时应该想一下,既然自己坚信股市会牛起来,为什么不相信自己的人生不会继续往上走呢?”

推荐第5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合同编号:

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一、前言 .................................................................................................................................1

二、释义 ...................................................................................................................................1

三、声明与承诺 .......................................................................................................................2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 ...............................................................................................................3

五、基金份额的初始销售 .......................................................................................................3

六、基金的备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4

九、基金份额的登记 ...............................................................................................................7

十、基金的投资 .......................................................................................................................8 十

一、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二、基金的财产 ...................................................................................................................9 十

三、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10 十

四、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五、越权交易 .....................................................................................................................13 十

六、基金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八、基金的收益分配(如有) ..............................................................................................14 十

九、报告义务 .....................................................................................................................14 二

十、风险揭示 .....................................................................................................................16 二十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 .........................................................................................17 二十

二、清算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十

三、违约责任 .................................................................................................................18 二十

四、法律适用和争议的处理 .........................................................................................19 二十

五、基金合同的效力 .....................................................................................................20 二十

六、其他事项 .................................................................................................................20

一、

一、订立本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前言

1、订立本基金合同(以下或简称“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确保基金规范运作,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基金管理人已办结登记手续,并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但公示信息不构成对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署的《 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附件,以及对该合同及附件做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签订本合同,委托投资本基金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3、基金管理人:指杭州科地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5、本基金、基金:指 私募投资基金。

6、投资说明书:指《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说明书》,内容包括基金概况、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概况、投资风险揭示、初始销售期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7、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办理相关业务的营业日。

8、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9、开放日:指非基金初始销售期间,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工作日。

10、资金账户、托管专户:指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为基金财产开立的专门用于清算交收的银行账户。

11、基金财产、委托财产: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合法处分权、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财产。

12、基金资产总值:指本基金资产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13、初始销售期间:指基金合同及投资说明书中载明的基金初始销售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个月。

14、存续期:指本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期限。

15、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三、声明与承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声明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委托财产为其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保证委托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委托财产的投资管理和托管业务,保证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该委托财产行使相关权利且该权利不会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基金份额持有人声明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委托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其向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未对委托财产的收益状

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本合同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仅是投资目标而不是基金管理人的保证。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充分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同时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充分评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委托财产的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委托基金托管人及其辖属支行开展任何形式的产品推介,不得在基金托管人辖属网点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推介其产品。

(三)基金托管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二)基金的类别:

型。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五)基金的存续期限: 年。

(六)基金的初始资产规模限制(如有)

本基金成立时委托财产的初始资产净值不得低于XX万元人民币,且不得超过XX亿元人民币。

八、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概况

签署本合同且合同正式生效的投资者即为本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详细情况在合同签署页列示。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申购与赎回基金;

(4)监督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 (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的运作信息资料;

(6)基金设定为均等份额,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本合同;

(2)交纳购买基金份额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基金管理人告知其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

(5)向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基金管理人或其销售机构就基金份额持有人风险承受能力、反洗钱等事项进行的尽职调查;

(6)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干涉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7)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投资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资产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合法权益的活动;

(8)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管理费、托管费、客户服务费、业绩报酬以及因基金财产运作产生的其他费用;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设立日期: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组织形式: 注册资本: 存续期限: 联系电话:

2、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2)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获得基金管理人报酬。 (3)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

(4)根据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本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5)自行销售或者委托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销售基金,制定和调整有关基金销售的业务规则,并对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6)自行担任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注册登记、估值核算及信息披露等业务,但基金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

(7)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本基金的总规模、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首次申购金额、每次申购金额及持有的本基金总金额限制进行调整。

(8)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9)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0)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办理基金的备案手续。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4)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与其管理的基金财产、其他委托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

(5)除依据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基金管理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6)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可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登记事宜。

(7)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9)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编制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报送基金财产的投资报告,对报告期内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等情况做出说明。

(10)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编制基金业务季度及年度报告。

(11)计算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报告基金份额净值。 (12)进行基金会计核算。

(13)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的投资基金、投资意向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14)保存基金业务活动的全部会计资料,并妥善保存有关的合同、协议、交易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15)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1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住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0号 授权代表人:张松财 联系人:沈菲

联系电话:0571-87336184 传真:0571-87808186

2、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获得资产托管费。

(2)根据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保管基金财产。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资产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资产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财产托管事宜。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基金托管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按规定开设和注销基金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6)复核基金份额净值。

(7)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8)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保存本基金业务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资料。

(9)公平对待所托管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10)保守商业秘密。除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要求外,不得向他人泄露。

(11)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九、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的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管理、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交易确认、收益分配、建立并保管基金客户资料表等。

(二)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当与有关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列明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权限和职责。

(三)注册登记机构履行如下职责:

1、建立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客户资料表等,并将客户资料表提供给基金管理人。

2、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4、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计算业绩报酬,并提供交易信息和计算过程明细给基金管理人。

5、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6、保持基金客户资料表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15年以上。

7、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8、按本基金合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基金收益分配等其他必要的服务。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的相关规则。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注册登记机构履行上述职责后,有权取得注册登记费。

十、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二)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四)投资限制

本基金财产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由于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组合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比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或投资禁止政策,为被动超标。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发生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投资政策之日起的X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满足法律法规及投资政策的要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投资禁止行为

本基金财产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七)业绩比较基准(如有)

(八)风险收益特征 高风险、高收益 (九)投资政策的变更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投资政策进行变更,变更投资政策应以书面形式做出。投资政策变更应为调整投资组合留出必要的时间。

十二、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1、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托管人对实际交付并控制下的基金财产承担保管职责,对于证券登记机构、期货经纪公司或结算机构等非基金托管人保管的财产不承担责任。

2、除本款第3项规定的情形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

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基金财产产生的债权不得与不属于基金财产本身的债务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主张其债权人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上述债权人对基金财产主张权利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明确告知基金财产的独立性。

(二)基金财产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开立本基金的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的持有人名称应当符合证券、期货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

委托财产存放于基金托管人开立的资金账户中的存款利率适用托管人公布的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十三、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交易清算授权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预留印鉴和有权人(“授权人”)签字样本,事先书面通知(以下称“授权通知”)基金托管人有权发送投资指令的人员名单(“被授权人”)。授权通知中应包括被授权人的名单、权限、电话、传真、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并注明相应的交易权限,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人员身份的方法。授权通知由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当日向基金管理人确认。授权通知须载明授权生效日期。授权通知自通知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的日期晚于通知载明生效日期的,则通知自基金托管人收到该通知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相关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二)投资指令的内容

投资指令是在管理基金财产时,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到账时间、金额、收、付款账户信息等,加盖预留印鉴并有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本基金财产进行的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投资不需要基金管理人发送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以中登公司发送的交收指令进行处理。

(三)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被授权人代表基金管理人用网银、电子直连划款指令或其他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并以传真作为应急方式备用。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与托管人以录音电话的方式进行确认。网银或电子直连划款指令以指令达到基金托管人的托管系统中视为到达,传真以获得收件人(基金托管人)确认该指令已成功接收之时视为送达。因基金管理人未能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基金托管人依照“授权通知”规定的方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行指令。

对于被授权人依照“授权通知”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划款指令,发送人应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一般为2小时。由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后,应对划款指令进行形式审查,验证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对纸质传真指令审核印鉴和签名是否和预留印鉴和签名样本相符,复核无误后依据本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执行,不得延误。若存在异议或不符,基金托管人立即与基金管理人指定人员进行电话联系和沟通,并要求基金管理人重新发送经修改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以要求基金管理人传真提供相关交易凭证、合同或其他有效会计资料,以确保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资料来判断指令的有效性。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本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资产托管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为不执行该指令而造成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应将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成交通知单加盖印章后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财产申购/认购开放式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划款指令的同时将经有效签章的基金申购/认购申请书以传真形式送达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违反《基金法》、本合同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不予执行,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五)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令及交割信息错误,指令中重要信息模糊不清或指令要素不全等。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

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

(六)基金管理人撤回指令的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撤回已发送至基金托管人的有效指令,须向基金托管人传真加盖印章的书面说明函并电话确认,基金托管人收到说明函并得到确认后,将撤回指令作废;如果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说明函并得到确认时该指令已执行,则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为执行该指令而造成损失的责任。

(七)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撤换被授权人员或改变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必须提前至少一个交易日,使用传真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由授权人签字和盖章的被授权人变更通知,并提供新被授权人签字样本,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当日通过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被授权人变更通知须载明新授权生效日期。被授权人变更通知,自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开始生效。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的日期晚于通知载明的生效日期的,则通知自基金托管人收到该通知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在电话告知后三日内将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的正本送交基金托管人。正本与传真件内容不一致的,相关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生效后,对于已被撤换的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被授权人员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八)投资指令的保管

投资指令若以传真形式发出,则正本由基金管理人保管,基金托管人保管指令传真件。当两者不一致时,以基金托管人收到的投资指令传真件为准。

(九)相关责任

基金托管人正确执行基金管理人符合本合同规定、合法合规的划款指令,基金财产发生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在正常业务受理渠道和指令规定的时间内,因基金托管人过错未能及时或正确执行符合本合同规定、合法合规的划款指令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银行托管专户余额不足或基金托管人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如果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存在事实上未经授权、欺诈、伪造或未能按时提供划款指令人员的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等非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的情形,只要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合同相关规定验证有关印鉴与签名无误,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正确执行有关指令而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财产或任何第三人带来的损失,全部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但基金托管人未尽审核义务执行划款指令而造成损失的情况除外。

十五、越权交易

(一)越权交易的界定

越权交易是指基金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违反或超出本合同项下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而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包括: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

2、法律法规禁止的超买、超卖行为。

基金管理人应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权限内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管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超越权限管理、从事证券投资。

(二)越权交易的处理程序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

基金托管人对于承诺监督的越权交易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对于承诺监督的越权交易中,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有权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主动报告越权交易。在限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越权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法律法规禁止的超买、超卖行为

基金托管人在行使监督职能时,如果发现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过程中出现超买或超卖现象,应立即提醒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及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非基金托管人的过错发生超买行为,基金管理人必须于T+1日上午10:00前完成融资,确保完成清算交收。

3、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4、越权交易所发生的损失及相关交易费用由基金管理人负担,所发生的收益归本基金

财产所有。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监督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合同有关基金财产投资政策的约定,承诺对本基金如下投资事项进行监督:

(1)对投资范围的监督:

(2)对投资限制的监督:

(3)对投资禁止行为的监督:

2、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监督和检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管理人指定投资监督事项的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如需更换,需提前书面通知托管人。

十八、基金的收益分配

十九、报告义务

(一)基金的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完毕后的次日报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报告

1、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报告种类、内容和提供时间 (1)净值报告

基金管理人每(日/周/月)将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前一交易日/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财产净值以各方认可的形式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

(2)临时报告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报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①投资经理发生变动。

②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资产托管业务的诉讼。

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与本合同项下基金财产相关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④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投资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或托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报告及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查询的方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询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托管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报告,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至少一种方式进行。

(1)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合同》、《投资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有关本基金的信息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查阅。

基金管理人网站: (2)邮寄服务

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向基金份额持有人邮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有关本基金的信息。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户合约书上填写的通信地址为送达地址。通信地址如有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3)传真或电子邮件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留有传真号、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的,基金管理人也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等方式将报告信息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向监管机构提供的报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2、本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1)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2)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3)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4)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

(5)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风险揭示

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市场风险可以分为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

1、股票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水平波动的风险。

(2)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

(3)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2、债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平均利率水平变化导致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

(2)债券市场不同期限、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利差变动导致相应期限和类属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

(3)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二)管理风险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其精选出的投资品种的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投资品种。

(三)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或个股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投资基金,

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追加或减少基金财产时,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和现金过多带来的收益下降风险。

(四)信用风险

本基金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或者基金持仓债券的发行人拒绝支付债券本息,导致基金财产损失。

(五)股指期货投资风险(如有)

(六)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可能存在使基金收益不能达到投资目标或者本金损失的风险。

(七)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注册登记机构等。

(八)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

(一)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但下列基金管理人有权单独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形除外:

1、投资经理的变更。

2、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的时间、业务规则等变更。

其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情形的变更,或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需要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

同,并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

(二)基金合同需要展期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期限届满1个月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取得基金托管人和代表基金份额2/3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基金合同展期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对不同意展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退出事宜作出公平、合理的安排。

(三)对基金合同任何形式的变更、补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变更或补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告。

(四)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下列事项:

1、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2、基金合同的委托人少于2人的。

3、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

4、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经全体委托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7、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三、违约责任

(一)当事人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合同其他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属本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应当免责:

1、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2、在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等。

3、在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由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而行使或不行使其托管人的职责所造成的损失等。

4、不可抗力。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主动在非开放日要求赎回基金的,属于违约赎回。

1、违约赎回的认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合同约定的开放日之外的日期或时间主动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违约赎回。

2、违约赎回的处理。

(1)违约赎回的方式、金额限制、费用等。参照本合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等条款的约定。

(2)违约赎回的程序。基金份额持有人违约赎回的,需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赎回申请文件,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直接办理违约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工作日15:00前提交赎回申请文件的,注册登记机构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当日受理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工作日15:00后及非工作日提交赎回申请文件的,注册登记机构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下一个工作日提交的申请文件。

(3)违约赎回的价格。违约赎回份额净值为违约赎回当日计算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 (4)违约赎回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违约赎回的,应支付赎回金额(扣除管理费、托管费、客户服务费后的实际赎回金额)的 %作为违约赎回费用,违约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三)在发生一方或多方违约的情况下,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本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非违约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四)一方依据本合同向另一方赔偿的损失,仅限于直接损失。

二十四、法律适用和争议的处理

有关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及对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本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并按其解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杭州金融仲裁院根据该院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杭州,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效力

(一)基金合同是约定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份额持有人为法人的,本合同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加盖公章以及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本合同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签章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加盖公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成立。

(二)本合同自向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且在基金管理人公告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是根据本合同约定各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前履行的权利义务,亦应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四)本合同有效期 年。但至本合同终止日,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期至各方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十六、其他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合同当事人各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伍份,基金份额持有人执壹份,基金管理人执贰份,基金托管人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20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务必确保填写的资料正确有效,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委托人请填写: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1、自然人

姓名: 证件名称: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证件号码:□□□□□□□□□□□□□□□□□□

2、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金额

人民币 元整(¥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基金的划出账户与赎回基金的划入账户,必须为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义开立的同一个账户。特殊情况导致认购、申购与赎回基金的账户名称不一致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名称:

21

(本页无正文,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签署页。)

基金份额持有人:

自然人(签字): 或 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基金管理人: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2

推荐第6篇:私募证券基金投资策略

金斧子财富:www.daodoc.com 股票策略

股票策略以股票为主要投资标的,是目前国内阳光私募行业最主流的投资策略,约有八成以上的私募基金采用该策略,内含股票多头、股票多空两种子策略。由于资本市场发展的缘故,国内的私募基金运作最多的投资策略即为股票策略,持续披露净值的产品数量超过3200只,规模占全市场比重的85%左右。

纯股票多头是指基金经理基于对某些股票看好从而在低价买进股票,待股票上涨至某一价位时卖出以获取差额收益。该策略的投资盈利主要通过持有股票来实现,所持有股票组合的涨跌幅决定了基金的业绩。按选择股票的角度划分,主要分为价值投资、成长投资、趋势投资、行业投资。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与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的推出,国内阳光私募基金正逐步走向真正意义上的对冲基金,在投资组合中加入对冲工具成为越来越多基金经理的选择,股票多空策略也应运而生。

代表机构:朱雀投资、民森投资

朱雀投资

自2007年运行以来,朱雀已陆续发行近50款私募产品,目前存续运作的产品数量达到46只,早期设立的4只产品累计收益率已经超过300%,为投资者实现资产的稳步增值。近几年朱雀投资还涉足新的产品类型,在量化对冲、股权投资等领域均有新的突破。尤其是在量化对冲方面,发行多只朱雀漂亮阿尔法产品,该系列产品引入股指期货对冲策略,将净值波动控制在较低水平。

投资策略分析:

稳健风格下的成长股投资。与单纯的选时型或选股型投资者不同,朱雀投资意在两者之间做出一种平衡。一方面,朱雀投资重视自上的仓位决策和行业配置;另一方面,朱雀投资也重视自下的个股选择。前者使得其业绩呈现出较为稳定的风格,后者使得其业绩在市场上行阶段保持一定程度的进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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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仓位决策和行业配置。朱雀投资将组合的目标仓位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分别对应三个不同风险等级的市场环境。在三个不同的市场环境中,组合目标仓位的运行空间分别为0-33%、33%-66%、66%-100%,具体产品的仓位由基金经理在目标仓位区间内确定。仓位确定后,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行业景气度趋势等基本面因素的分析判断,确定投资组合中的行业配置比例。

(2)个股选择。朱雀投资在强调仓位决策的同时强调“像内部人一样理解公司”,做到投资的专注。公司长期看好与经济转型相关的行业,其核心是城镇化和内需,包括衣食住行、医疗、娱乐文化等内需产业,以及战略新兴产业等。公司区分周期类(强周期、弱周期)和非周期类(快速成长、稳定成长),并分别采取有不同的投资方法。

总结:

朱雀的管理业绩给人比较稳健的印象,这可能与核心人物李华轮券商背景有较大关系。一方面,公司会进行主动的仓位决策,另一方面也会执行被动的调仓策略,这使得其业绩可以避免因市场波动带来的大起大落。朱雀投资旗下产品两次最大的净值回撤来自2008年和2011年,但均大大低于市场整体跌幅。

债券策略

债券策略的私募基金主要以债券为投资对象,以绝对收益为目标。由于债券价格对利率变化较为敏感,基金经理需对债券组合的风险暴露进行调整,随着国债期货的推出,投资组合可结合国债期货来减少净值波动。固定收益基金通常收益空间较小,一般会配合结构化产品来扩大收益区间。

2012年的债券牛市行情中,债券型基金大行其道,也推动了债券策略私募基金的萌芽。由于在投资范围和杠杆使用上的限制,许多债券型私募通过有限合伙和基金专户来发行产品,更多的是成立结构化产品,以传统的管理型产品来运作的数量并不多。

代表机构:乐瑞资产、鹏扬投资、千为投资

乐瑞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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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瑞资产成立于2011年4月,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注于债券市场等低风险领域投资的私募基金公司。公司董事长唐毅亭曾负责中国农业银行债券投资交易工作,所在团队自2001年起连续五年市场综合排名五连冠,2007年转战安信证券,将其资产管理规模扩大至行业前十名,其他两位投资经理张煜、王笑冬也均有大型商业银行投资背景。乐瑞强债1号为非结构化的信托产品,投资经理为王笑冬,运作三年以来操作风格稳健,即便是在“钱荒”的2013年也实现绝对收益,截至目前累计收益达到65.94%,年化收益率为17.10%,稳居国内债券型私募第一名。

市场中性策略

市场中性策略是指同时构建多头和空头头寸以对冲市场风险,在市场不论上涨或者下跌的环境下均能获得稳定收益的一种投资策略。市场中性策略主要依据统计套利的量化分析,市场中性策略又分为阿尔法套利和贝塔套利。阿尔法套利:做多具有阿尔法值的证券产品,做空指数期货,实现回避系统性风险下的超越市场指数的阿尔法收益;贝塔套利:在期指市场上做空,在股票市场上构建拟合300指数的成分股,赚取其中的价差。

国内的私募管理人一般在选股方面具有较多心得,但在市场系统性下跌中也会不得不遭遇净值的大幅调整,允许信托账户做空之后,越来越多的传统私募基金开始尝试转型,朱雀、翼虎、鼎峰、重阳等私募就是其中的代表。当然,也有一些管理人从一开始就立足于市场中性策略,如宁聚、盈融达、尊嘉等私募。

在2014年11月、12月金融股独涨的极端行情中,以往通过做多中小市值、做空沪深300期货来获得双向收益的市场中性策略私募遭遇“黑天鹅”事件,尊嘉、宁聚等一批私募机构甚至出现20%以上的回撤幅度,此前构造的稳健收益特征遭受空前打击。随着中证500股指期货放开,大部分市场中性策略私募都纷纷将对冲标的转向中证500,对冲效果也更为理想。

代表机构:富善投资、盈融达

事件驱动策略

事件驱动型的投资策略就是通过分析重大事件发生前后对投资标的影响不同而进行的套利。基金经理一般需要估算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对标的资产价格的影响,并提前介入等待

金斧子财富:www.daodoc.com 事件的发生,然后择机退出。该策略在我国目前有效性偏弱的A股市场中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事件驱动型策略主要分为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参与新股、热点题材与特殊事件。

事件驱动策略私募产品普遍有1.5年-3年的封闭运行期,相比一般私募产品流动性更差。另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一般会通过证券公司来承销,因而近年来券商资管产品中参与定增投资的数量占据主导。今年以来,随着新三板市场火爆起来,越来越多的私募也开始关注和参与这一市场,数十只新三板私募基金应运而生。

代表机构:千合资本

宏观期货策略

宏观期货策略包含宏观对冲和管理期货两类细分策略。

宏观对冲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国内以及全球宏观经济情况进行研究,当发现一国的宏观经济变量偏离均衡值,基金经理便集中资金对相关品种的预判趋势进行操作。宏观对冲策略是所有策略中涉及到投资品种最多的策略之一,包括股票、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利率衍生品等。操作上为多空仓结合,并在确定的时机使用一定的杠杆增强收益。目前受制于国内外汇管制以及利率市场尚不完善,宏观对冲基金参与外汇品种的较少,但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完善,宏观对冲策略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时期。

管理期货被称之为最“分散”的策略,由于基于管理期货基金本身的特性,其可以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机会,从商品,黄金,到货币和股票指数等。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管理期货基金的决策一般对计算机程序较为倚重,可以实现与传统的投资品种保持较低的相关性,来达到充分分散整体投资组合风险的目标。

代表机构:凯丰投资、泓湖投资

量化套利策略

量化套利策略的核心是利用证券资产的错误定价,即买入相对低估的品种、卖出相对高估的品种来获取无风险的收益。套利策略一般也会结合多空手段来实现市场中性,优点是净值波动小,不过当市场品种出现较大波动时套利基金容易亏损。套利策略主要有期现套利、跨市场套利、跨品种套利、ETF套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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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种投资策略需要计算机技术和金融工具紧密结合,而且在模型的前期开发、构建直到实战中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国内从事这一投资策略的机构大多有在海外从事量化投资的经验,可追溯业绩的时间也不够长。

代表机构:礼一投资、申毅投资

礼一投资

礼一投资是一家以数量化交易为核心的对冲基金公司,也是国内少有的专门从事指数研究交易的投资机构,通过先进的软件开发技术,独立开展大型交易平台研制、开发和运维,实现了IT技术和交易策略的无缝对接。程序化交易包括期货基差套利、ETF套利、α选股、债券类产品套利等多个投资策略,2012年初发行信托产品——礼一“两克金子”量化回报1期,年化收益超过20%,历史最大回撤幅度1.2%。

组合基金策略

组合基金分为FOF(Fund of Funds)、MOM(Manager of Manager)两种形式。FOF即基金中的基金,通常由专业机构筛选私募基金,构造合理的基金组合,从而实现基金间的配置。MOM是在FOF的基础上发展衍生出的新型组合基金投资策略,FOF是直接投向现有的基金产品,MOM则可以理解成把资金交给几位优秀的基金经理分仓管理,更具灵活性。

从运作模式上看,MOM与直接认购其他基金的FOF(产品较为类似,但是FOF产品存在三个劣势,一是两款产品的架构上存在双重收费;二是底层的配置资产并不透明,投资者难以了解;三是当资本市场出现大的下跌时,容易发生流动性风险,难以赎回母基金的份额。MOM则可以避免这些缺点。

随着海外组合基金理念的引入,越来越多的机构参与到组合基金的运作中来,尤其是去年开始的牛市行情以来,部分商业银行和券商陆续有MOM产品推出。其中,万博兄弟资产无疑是国内组合基金策略私募中的佼佼者,他们从宏观经济研究以及宏观的资产配置入手,再是依靠准确齐全的数据库以及科学有效的评价体,遴选出最具投资价值的私募基金团队,之后还具备良好的风控能力,以控制产品净值的回撤。

代表机构:万博兄弟、平安罗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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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策略

随着期货品种的加入及对冲策略普遍应用,很多阳光私募机构将多种投资策略结合使用,以期增加获利空间。如将定向增发、商品期货同时吸纳,在两个相关性极低的领域进行复合投资。具体而言,可以采用多策略管理人模式,将基金资产分配给不同管理人打理,例如同安投资自行负责选择定向增发项目投资,并运用期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另外选择多家期货公司,以其自营团队进行商品期货套利操作,获取稳定收益;再另选基金经理进行现金管理。与组合基金不同的是,同安投资并非独立的第三方,而是在资产配置的同时,还负责部分资产的直接投资。

代表机构:信合东方

2007年成立的信合东方有限合伙采取了对冲基金运作模式,资产组合涉及股票、ETF、期指、外汇、商品、固定收益等多个品种。从历年业绩来看,信合东方都取得了不错收益,尤其在2008年,上证指数跌幅超过65%,而信合东方当年取得了53.66%的正收益。2010年推出首只信托产品——信合东方,成立以来累计实现115.69%,年化收益为17.2%,而期间最大回撤仅为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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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证券私募基金策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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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对冲策略以股票为主要投资标的,是国内阳光私募行业中目前最主流的投资策略,目前有近7成的阳光私募基金采用该种策略。

股票多头

纯股票多头策略是指基金经理基于对某些股票看好从而在低价买进股票,待股票上涨至某一价位时卖出以获取差额收益。该策略的投资盈利主要是通过持有股票来实现,所持有股票组合的涨跌幅决定了基金的业绩。按选择股票的角度划分,主要分为价值投资、成长投资、趋势投资、行业投资。

股票多空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与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的推出,国内阳光私募基金正逐步走向真正意义上的对冲基金,在投资组合中加入对冲工具成为越来越多基金经理的选择。

事件驱动型策略

事件驱动型的投资策略就是通过分析重大事件发生前后对投资标的影响不同而进行的套利。基金经理一般需要估算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对标的资产价格的影响,并提前介入等待事件的发生,然后择机退出。该策略在我国目前有效性偏弱的A股市场中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事件驱动型策略主要分为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参与新股、热点题材与特殊事件。

宏观策略

宏观策略可细分为大宗商品以及宏观对冲两种。

大宗商品

大宗商品是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属、农产品(000061,股吧)、铁矿石、煤炭等。该策略的基金通过研究大宗商品现实的供求关系,根据预判的价格走势做出多空仓的操作。按照决策对计算机程序的倚重程度,分为期货主观、期货量化。

目前市场上期货基金多以私密的单账户期货为主,业绩完整度及参考性欠佳,因而格上理财仅统计公开产品。截至2014年11月30日,期货主观类公开产品共有328只,2014年以来平均收益20.62%,期货量化类公开产品共有107只,2014年以来平均收益38.92%。受益于自主发行及公募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等发行通道的打通,期货基金2014年公开产品发行量大增,2014年新增期货公开产品321只,超过历年总量的70%。

代表机构:

期货主观:混沌投资、敦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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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量化:富善投资、青骓投资

宏观对冲

宏观对冲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国内以及全球宏观经济情况进行研究,当发现一国的宏观经济变量偏离均衡值,基金经理便集中资金对相关品种的预判趋势进行操作。宏观对冲策略是所有策略中涉及到投资品种最多的策略之一,包括股票、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利率衍生品等。操作上为多空仓结合,并在确定的时机使用一定的杠杆增强收益。目前受制于国内外汇管制以及利率市场尚不完善,宏观对冲基金参与外汇品种的较少,但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完善,宏观对冲策略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时期。

相对价值策略

相对价值即我们通常所指的套利策略,套利的核心是利用证券资产的错误定价,即买入相对低估的品种、卖出相对高估的品种来获取无风险的收益。套利策略一般也会结合多空手段来实现市场中性,优点是净值波动小,不过当市场品种出现较大波动时套利基金容易亏损。套利策略主要有期现套利、跨市场套利、跨品种套利、ETF套利四种。

债券策略

该策略的基金主要以债券为投资对象,以绝对收益为目标。由于债券价格对利率变化较为敏感,基金经理需对债券组合的利率风险暴露进行调整,随着国债期货的推出,投资组合可结合国债期货来减少净值波动。固定收益基金通常收益空间较小,需配合杠杆操作来增大收益区间。

组合基金策略

组合基金分为FOF、MOM两种形式。FOF(Fund of Funds)即基金中的基金,通常由专业机构筛选私募基金、构造合理的基金组合,从而实现基金间的配置。MOM(Manager of Manager)是在FOF的基础上发展衍生出的新型组合基金投资策略,FOF是直接投向现有的基金产品,MOM则可以理解成把资金交给几位优秀的基金经理分仓管理,更具灵活性,但由于中国市场的特殊性,存在一定局限。

复合策略

随着期货品种的加入及对冲策略的普遍应用,很多阳光私募机构将多种投资策略结合使用,以期增加获利空间。如同安投资将定向增发、商品期货同时吸纳,在两个相关性极低的领域进行复合投资。具体而言,其采用多策略管理人模式,将基金资产分配给不同管理人打理,其中同安投资自行负责选择定向增发项目投资,并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另选择多家期货公司,以其自营团队进行商品期货套利操作,获取稳定收益;再另选基金经理进行现金管理。与MOM不同的是,同安投资并非独立的第三方,而是在资产配置的同时,还负责部分资产的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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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私募基金公司及其产品

私募基金公司及其产品

私募股权投资(PE)是指通过私募基金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PE会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兼并与收购(M&A)或管理层回购(MBO)等方式退出获利。简单的讲,PE投资就是PE投资者寻找优秀的高成长性的未上市公司,注资其中,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推动公司发展、上市,此后通过转让股权获利。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国PE主要是指这一类投资。下面以久银控股的产品为例进行进一步说明。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中国所谓的基金准确应该叫证券投资基金,例如大成、华夏、嘉实、交银施罗德等,这些公募基金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

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久银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久银基金”)整体改制而来。是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准成为开展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久银控股的产品有久银基础设施产业基金、久银证券基金、久银并购基金、久银成长基金、久银创业投资基金等。但是,由于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所以这需要结合个人的风险接受程度。

推荐第9篇: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从2004年国内第一只阳光私募基金开始,9年来,阳光私募行业走过A股牛熊,大浪淘沙,而今已然与公募基金、券商资管等并驾齐驱,过百亿元规模的私募巨头也已出现,重阳投资、泽熙投资、证大投资、凯石益正、朱雀投资、星石投资、淡水泉、金中和、乐瑞资产、艾亿新融、佑瑞持等私募居前,均在30亿元以上。

重阳投资目前的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00亿元,其中阳光私募产品的规模超60亿元,成为国内首家资产管理规模破百亿元的阳光私募,是实实在在的“私募一哥”。泽熙投资2009年成立,目前资产管理规模已达70亿元,仅次于重阳。

证大投资和凯石益正则是从PE起步,投资范围涉及广泛。证大投资目前的资产管理规模60亿元,其中投向股票市场的阳光私募产品有35亿元。专注于股票市场的星石投资、淡水泉、金中和,目前资产管理规模也都达到30亿元。后起之秀的债券型阳光私募,2010年刚刚起步,目前有3家公司的资产规模跻身前列,其中乐瑞资产管理规模已达50亿元,产品主要投向均为债券。

九年来证券私募基金,得到了快速发展,房地产基金也有了开头,一种崭新的基金,五色土房地产抵押贷款基金,正在酝酿中,争取能够填补行业的空白,五色土基金的收益率预计将控制在年10%以上,基金专一用途是,通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

推荐第10篇: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私募理财通常是通过私募基金的投资来实现的。私募基金(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私募基金已成为21世纪重塑全球资本市场的重要新兴力量,它作为一种寻求高投资回报的风险投资工具,以市场的眼光去发现技术的市场价值,去筛选创新种子和技术半成品,从而提高了市场的效率,其利益机制客观上社会上的创新活动的兴起和创新技术的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稳步推进,有政府主导型的各类产业基金、引导基金业在各地纷纷设立,发展私募基金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加速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

第11篇:私募基金

1.1.私募基金释义

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根据其内涵一般可以分为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也可称为风险投资基金)三种。

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第三,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

第12篇: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private equity )是指一种针对少数投资者而私下(非公开)地募集资金并成立运作的投资基金,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或“地下基金”,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中文“私募基金”一词,在国外一些国家的法典和英文大词典中并没有相应的词。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基金(Fund),作为一种专家管理的集合投资制度,在国外,从不同视角分类,有几十种的基金称谓,如按组织形式划分,有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设立方式划分,有封闭型基金、开放型基金;按投资对象划分,有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权基金、房地产基金等等;另从其他角度划分,有成长型基金、离岸基金、雨伞基金、基金的基金等等。但翻遍这些基金名称,把“私募”和“基金”合为一体的官方文件的“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英文一词,却未发现。

基金定义

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标的为股票),期货投资基金(标的为期货合约)、货币投资基金(标的为外汇)、黄金投资基金(标的为黄金)、FOF fund of fund(基金投资基金,标的为PE与VC基金),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基金,标的为房地产),TOT trust of trust (信托投资基金,标的为信托产品),对冲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标的为套利空间),以上这么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方国家有,在中国只有此类概念而并无实体(私募由于不受政策限制,投资标的灵活,所以私募是有的)。

中国所谓的基金准确应该叫证券投资基金,例如大成、华夏、嘉实、交银施罗德等,这些公募基金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 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吴英、德隆唐万新、美国麦道夫。

目前中国的私募按投资标的分主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投资于股票,如股胜资产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当资产、星石等资产管理公司),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目前较少,如金诚资本、星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PE,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以IPO为目的,如鼎辉,弘毅、KKR、高盛、凯雷、汉红)、私募风险投资基金(即VC,风险大,如联想投资、软银、IDG)

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实、华夏等基金公司是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资股票或债券,不能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能投资房地产,不能投资有风险企业,而私募基金可以。

第13篇:私募基金经理招聘条件

矿业私募基金经理

经济专业,熟悉各种融资模式,有过成功案例,能写项目商业计划和包装资料的优先。待遇:年薪加奖金,年收入百万以上。

参考如下描述:

职位描述:

1、具有领导及管理团队的才能,带领团队开拓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并购等方面的业务;

2、负责项目的整体执行,包括引进项目源、项目的进程控制、人力成本控制;

3、投资银行业务私募融资、收购兼并和上市的财务顾问等的客户开发和客户关系维持;

4、项目团队的管理和培养。

任职资格:

1、金融投资、经济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3年以上从事私募基金、投资银行、投资咨询、财务分析相关行业工作经验;3 年以上高级职位工作经验;

3、熟悉国内外金融政策、法规以及矿产等相关产业;在政府、矿行业和投资机构、投行及中介机构有广泛的人脉资源;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缜密的思维,喜欢挑战性工作。

5、能独立完成投融资管理、项目管理、销售管理、部门管理、管理咨询、高级技术咨询,能策划管理完成较大的投资项目,熟悉企业投融资管理、创业管理(包括新创企业、融资、重组、业务选择、IPO、推广等),熟悉企业改制、上市规则。能熟练完成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对矿业的上市、资本经营有丰富经验的优先合作,待遇从优

私募基金经理

岗位职责:

1、具有领导及团队管理的才能,带领团队开拓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并购等方面的业务;

2、在投资的各个阶段起着领导者的作用,具体工作包括项目挖掘、谈判;交易结构设计、财务分析、尽职调查、估值及回报分

析等;

3、负责项目的执行,包括引进项目源、项目的进程控制、人力成本控制;

4、投资银行业务(私募融资、收购兼并和上市的财务顾问等)的客户开发和客户关系维持;

5、项目团队的管理和培养。

任职资格:

1、金融投资、经济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5年以上从事私募基金、投资银行、财务分析相关行业工作经验;3年以上高级职位工作经验;

3、熟悉国内外金融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产业政策;在政府、相关行业和投资机构、投资及中介机构有广泛的人脉资源;

4、具有良好的渠道、协调能力,具有缜密的思维,喜欢挑战性工作。

5、英文熟练。

私募基金经理

岗位职责:

1、具有领导及团队管理的才能,带领团队开拓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并购等方面的业务;

2、在投资的各个阶段起着领导者的作用,具体工作包括项目挖掘、谈判;交易结构设计、财务分析、尽职调查、估值及回报分

析等;

3、负责项目的执行,包括引进项目源、项目的进程控制、人力成本控制;

4、投资银行业务(私募融资、收购兼并和上市的财务顾问等)的客户开发和客户关系维持;

5、项目团队的管理和培养。

任职资格:

1、金融投资、经济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5年以上从事私募基金、投资银行、财务分析相关行业工作经验;3年以上高级职位工作经验;

3、熟悉国内外金融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产业政策;在政府、相关行业和投资机构、投资及中介机构有广泛的人脉资源;

4、具有良好的渠道、协调能力,具有缜密的思维,喜欢挑战性工作。

5、英文熟练。

私募基金经理

上海庆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职位描述:

要求:

1、熟悉国际、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环境,精通私募股权基金业务的各个环节;

2、熟悉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技巧及策略 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形式、方向及关键因素;

3、掌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治理结构、募集程序及会计税收处理与风险防范;

4、拥有私募股权基金领域丰富的人脉,有证券公司或大型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及政府相关工作经验;

5、在投资的各个阶段起着领导者的作用,具体工作包括项目挖掘、谈判;交易结构设计、财务分析、尽职调查、估值及回报分析等。

任职资质:

1、金融投资、经济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

2、5年以上从事私募基金、投资银行、财务分析相关行业工作经验;3年以上高级职位工作经验;

3、熟悉国内外金融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产业政策;在政府、相关行业和投资机构、投资及中介机构有广泛的人脉资源;

4、具有良好的渠道、协调能力,具有缜密的思维,喜欢挑战性工作;

5、英文熟练。

上海百赢投资有限公司

职 责 描 述

1、熟悉国际、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环境,精通私募股权基金业务的各个环节;

2、熟悉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技巧及策略 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形式、方向及关键因素;

3、掌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治理结构、募集程序及会计税收处理与风险防范;

4、拥有私募股权基金领域丰富的人脉,有证券公司或大型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及政府相关工作经验;

5、在投资的各个阶段起着领导者的作用,具体工作包括项目挖掘、谈判;交易结构设计、财务分析、尽职调查、估值及回报分析等。

任 职 要 求

1、通过基金经理人的资格考试;

2、有在基金公司或者公募、私募担任过基金经理职位;

3、或在证券公司自营部门从事过操盘工作;

4、年龄不限;

锦绣新天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岗位要求:

1、熟悉国际、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环境,精通私募股权基金业务的各个环节;

2、熟悉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技巧及策略 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形式、方向及关键因素;

3、掌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治理结构、募集程序及会计税收处理与风险防范;

4、拥有私募股权基金领域丰富的人脉,有证券公司或大型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及政府相关工作经验;

5、在投资的各个阶段起着领导者的作用,具体工作包括项目挖掘、谈判;交易结构设计、财务分析、尽职调查、估值及回报分析等。

任职资格:

1、金融投资、经济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5年以上从事私募基金、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或投资经验;

3、熟悉国内外金融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产业政策;在政府、相关行业和投资机构、投资及中介机构有广泛的人脉资源;

4、具有良好的渠道、协调能力,具有缜密的思维,喜欢挑战性工作;

5、英文熟练。

私募基金分析员兼操盘

主要职责:

境外公私募基金投资分析

操盘分析报告及客户建议

职位要求:

1、2年以上房地产基金经验或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经验

2、拥有深厚的技术性分析技能,可以独立完成整个分析报告

3、成功的操盘理念及业绩表现(现职或在职管理)

第14篇:如何激励私募基金经理

如何激励私募基金经理

——绩效分成兑现机制初探

一、概述

绩效分成(carriedinterest)指基金管理人从基金获得的、以基金净收益为计算基数、基于其对基金的贡献而非其对基金的出资而取得的收益。业界通常绩效分成的比例为基金管理人所管理之基金投资净收益的20%。

基金管理人从基金获取绩效分成的相关制度为基金层面绩效分成分配机制,基金管理人的职业投资经理(包括资深管理团队成员,下称\"职业投资经理\")从基金管理人分享绩效分成的相关制度则为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机制。一个有效的基金层面绩效分成分配机制可使基金管理人与基金的投资者利益保持一致,而一个有效的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机制则可使职业投资经理与基金管理人的利益保持一致,因为绩效分成的合理分期兑现可以确保职业投资经理在基金的整个存续期内均保持积极性。出于上述考量,尽管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时间表是基金管理人高度机密的内部安排,但某些基金会应有限合伙人的要求向其作一定程度的披露。

目前,市场上并没有关于绩效分成如何进行分期兑现的统一做法,各个基金管理人都可能根据自身不同的需求和考量来设计不同的激励机制。我们建议基金管人在制定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机制时关注并考量相关细节,以确保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机

1 制适应基金的类型、能实现基金预期目标、能为基金各方理解并接受,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二、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时间表

不同的基金管理人对绩效分成的分期兑现时点、节奏等事宜的存在不同需求。多数情况下,绩效分成的分期兑现时点与相关基金的投资期相联。需特别注意的是,来自于各个不同基金的绩效分成应独立地就相关基金进行分期兑现。最简单的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时间表将与投资期相匹配,在投资期内每月或每年分期兑现等额的绩效分成。绩效分成分期兑现的其他方式则包括:(1)在基金交割时便立即兑现一定比例,作为对在基金募集过程作出过较大贡献的职业投资经理的奖励;(2)绩效分成保留10%-20%,到基金解散时方进行分期兑现,以吸引职业投资经理在整个基金存续期内均持续为基金服务;(3)采用简单直线法分期兑现(straight-linevesting),在基金存续期中的每月或每年分期兑现等额的绩效分成;(4)在分期兑现期的前期每期将较少份额分期兑现,在后期每期将较大份额分期兑现(cliffvesting)。除此以外,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时间表也可以因为管理团队个人的级别、资历或职位而有所差异,如约定创始合伙人在一些情况下可以全部提前分期兑现甚至完全没有分期兑现的限制等。

三、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时间表的调整

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时间表经常需根据职业投资经理发生的

2 不同事由而做相应调整。

过错行为:在很多基金中,如果某位职业投资经理因不当行为(即指该职业投资经理作出存在故意或过失的过错行为,但不包括其业绩表现不佳等)被解聘,该职业投资经理可能(a)丧失其过去已获得分配的部分或全部绩效分成,被要求返还或\"回补\"该等绩效分成,以及(b)丧失其原本应享有的对未来绩效分成的分期兑现权利。通常此种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往往还可能保留对该职业投资经理采用其他惩罚措施的权力,例如要求其赔偿其过错行为给基金管理人造成的损失。

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如果职业投资经理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基金管理人往往会调整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时间表,允许该职业投资经理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后,其权益继承人获得一部分额外的分期兑现作为一种额外的福利,例如可以在该职业投资经理的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后延长一定时间(如1年)进行分期兑现的计算。

离职后竞业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职业投资经理约定,如果职业投资经理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从事与基金管理人相竞争的业务,则基金管理人可以酌情要求该职业投资经理向基金管理人全部或部分返还其已获得分配的绩效分成,上述约定可起到阻滞职业投资经理离开基金管理人另起炉灶或加盟竞争对手。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等州,由于传统的竞业限制安排通常被视为限制贸易、违反公共政策而无法在该州得到执行。作

3 为替代方案,当地的基金管理人可能通过上述减少已分期兑现绩效分成的方式,实现其竞业限制的目的。但这类减少已分期兑现绩效分成的安排亦存在争议,是否可以在这些州得以顺利执行,目前尚未经诉讼的考验,尚无定论。

基于竞业限制而要求返还已获得分配绩效分成,可以根据相关劳动合同或合伙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中关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承担违约金的规定实现。但在相关职业投资经理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减少返还额的情况下(尤其是如果被要求返还的绩效分成金额较大),不排除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例如该职业投资经理的离职时间、在团队中的作用和过往的业绩等因素)认定返还额远大于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同意其适当减少返还额的诉求,尽管这种可能性较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1、如职业投资经理是以雇员身份对基金管理人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该职业投资经理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且竞业限制期限应以该职业投资经理离职之时起两年为限;

2、如职业投资经理是以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而非雇员的身份对基金管理人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则各方可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自行对各方的权利义务予以约定,没有对竞业限制期限的专门限制;

3、如职业投资经理同时为基金管理人的雇员以及股东/合伙人,则可能在该管理团队离职之时起两年内,需先按照中国劳动合同

4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在税收穿透实体中的绩效分成分期兑现 在美国法下,如果基金管理人为税收穿透实体,且获得绩效分成分期兑现的职业投资经理在该等税收穿透实体中持有权益份额,则该等绩效分成在征税时会被视为资本利得。这便是绝大多数美国基金管理人倾向于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或者伙企业形式将基金设为税收穿透实体的原因。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仅合伙企业为税收穿透实体。作为税收穿透实体,合伙企业自身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其合伙人各自就其从合伙企业获取的收益缴纳所得税。如果基金管理人采取合伙企业的形式,则直接作为其自然人合伙人的职业投资经理需就其从基金管理人获得分期兑现的绩效分成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法下不是税收穿透实体,故若基金管理人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作为其自然人股东的职业投资经理就其分期兑现的绩效分成,可能面临基金管理人层面的企业所得税(25%)及股东层面的个人所得税(通常为20%)的双重征税。

五、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比例的安排

在设计绩效分成分期兑现制度时,根据基金的不同类型和具体情况,可有不同的安排。

\"按基金整体收益\"分期兑现:风险投资基金进行的投资通常规模相对较小、风险较高,故更倾向于按\"基金整体收益\"进

5 行绩效分成分期兑现,即职业投资经理通过在基金整体绩效分成中占一定比例实现分期兑现(基金整体绩效分成指:基金管理人从某一基金的全部投资净收益中获取的全部绩效分成),而不按该职业投资经理参与的具体项目或在特定项目中的角色和贡献的大小进行区分。\"按基金整体收益\"分期兑现,意味着每一职业投资经理均可分享基金整体绩效分成的一部分。这种分期兑现方式比较容易理解,在操作上比较便利,也更有利于促进管理团队协作。

\"按项目\"分期兑现:相较风险投资基金,杠杆收购基金进行的投资通常规模较大、数量较少,故更倾向于按\"项目\"进行绩效分成分期兑现,即职业投资经理按照相关基金的投资项目所分别产生的绩效分成进行分期兑现,这种分配方式亦与基金协议中通常约定的、按项目进行收益分配的机制相呼应。在这种分期兑现方式下,离职职业投资经理只能就其离职时点及此前参与的已投项目所产生的绩效分成中实现分期兑现。

\"按项目\"分期兑现的方式可能会因如下因素而变得复杂。

1、按\"项目\"分期兑现时,从某一投资项目中所获得的绩效分成金额,会因弥补先前亏损投资项目的成本及费用而减少。

2、基金管理人最终获得的可分配绩效分成仍然要根据基金的全部项目进行综合计算(即某一项目的绩效分成会因其他项目的亏损或低收益而减少),同时还会受到基金层面的回补机制(如有)的影响。上述情况的发生主要是因(a)基金管理人从基

6 金获取绩效分成分配的相关条款与(b)职业投资经理从基金管理人处获取绩效分成分期兑现的相关条款,两者之间的不匹配而造成。

若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又有新的职业投资经理加盟并被授予参与绩效分成分期兑现的权利,则上述问题将变得更为复杂。此时,不少基金管理人为简便起见会有意不考虑按\"项目\"分期兑现方式下可能出现的不公允。还有一些基金管理人则视为每一职业投资经理均拥有自己的一个小\"投资组合\",并根据该职业投资经理在其\"投资组合\"中的每一投资项目的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比例,来计算该职业投资经理对于基金总绩效分成的一个总分期兑现比例;有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结束时采纳上述计算方式,并在该时点进行校正(通过回补或抵扣分期兑现);有的基金管理人则在每次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时即采用上述计算方式,尽量避免在基金结束时进行校正。

混合分期兑现:有些基金管理人试图在促进团队协作的\"按基金整体收益\"分期兑现方式与鼓励个人作用和贡献的\"按项目\"分期兑现方式之间寻求平衡,采用某种形式的混合分期兑现方式,以结合(a)该职业投资经理对每一投资项目的分期兑现比例,和(b)该职业投资经理对其任职期间内完成的每一投资项目的分期兑现比例。

7

第15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招募说明书(备案参考)

XXXXX基金产品说明书

XXXXX基金

产品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XXXXX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XXXX基金产品说明书

目录

第一节前言 ......................................................................................................1 第二节释义 ......................................................................................................1 第三节基金概况 ..............................................................................................3 第四节基金份额的初始销售 ..........................................................................4 第五节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6 第六节基金的投资 ..........................................................................................7 第七节投资风险揭示 ....................................................................................10 第八节基金登记机构 ....................................................................................14

XXXXX基金产品说明书

第一节前言

XXXXX基金产品说明书(以下简称“本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XXXXX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说明书阐述了XXXXX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登记有关的必要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XXXXX基金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说明书由XXXXX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二节释义

在本说明书中, 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 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

2.

3.

4.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和行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等

5.

6.

1 基金或本基金: 指XXXXX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XXXXX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指《XXXXX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合格投资者: 指依据《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 符合相关资

XXXXX基金产品说明书

产、投资金额等条件, 可投资于本基金的各类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

8.

9.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或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合格投资者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依法委托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10.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期结束, 或因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而提前结束募集,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完毕之日

11.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2.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合格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13.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14.开放日: 指为合格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15.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16.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合格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17.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合格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18.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19.元: 指人民币元

20.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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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第三节基金概况

(一) 基金的名称

XXXXX基金。

(二) 基金的类型

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无封闭期,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为开放日。

(四) 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

(五)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长期持续增值。

(六) 基金的存续期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 期满后基金管理人可决定是否予以展期。基金展期的, 基金管理人可安排赎回的开放期以供不同意继续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

(七) 基金的最低资产要求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初始基金财产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初始基金财产合计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八)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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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基金份额的初始销售

(一) 基金份额的募集期

本基金自2014年12月8日起开始募集, 募集期间自募集起始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如果在此期间提前满足基金合同第四章规定的最低资产要求且认购的合格投资者的人数不超过200人的, 基金管理人可提前终止募集, 并以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告知投资者, 即视为履行完毕提前终止募集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提前结束募集的, 本基金自以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告知投资者之时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二) 基金份额的销售方式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指定的销售机构进行销售。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联系方式如下: 名称:XXXXX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 基金募集账户

本基金募集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机构:

(四) 基金份额的销售对象

指依据《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 符合相关资产、投资金额等条件, 可投资于本基金的各类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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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单个合格投资者在募集期间的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并可多次认购, 认购期间追加投资金额不低于10万元。

本基金不设单个账户的持有限额或累计持有限额。

(六) 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

本基金无认购费。

(七)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发生的利息收入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该利息收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合成份额,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计划份额发售面值

计算方式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后四舍五入。损益归入基金财产。

示例: 如投资者认购金额为1000万元, 假设其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为30元整, 则其取得的份额为:

(10,000,000 + 30)/ 1.00 =10,000,030.00份

(八) 募集期合格投资者资金的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基金募集期间合格投资者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本基金的全部有效初始认购资金, 即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款项(不含认购费用)加计其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 划入银行托管专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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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赎回的场所

(二)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指定的销售机构依法进行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的具体联系方式与第四节相同。

(三) 开放期频率

本基金无封闭期,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为开放期。

合格投资者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关注基金管理人关于开放期的信息报告, 妥善行使自身权利、处置基金份额。

合格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的每一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开放期内的每一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期内每一开放日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不损害届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前提下对开放期、开放日即开放时间进行调整并进行信息报告。

(四) 申购、赎回的原则

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原则及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告知基金开放期的有关报告中一并向投资者说明。

本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应当在每次开放日5个工作日前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申购或赎回申请,销售机构有权不予受理。销售机构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申购、赎回申请。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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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初次申购不低于100万元,之后每次申购不低于1万元。

基金份额赎回时,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低于100万份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公告。

(六) 申购、赎回的方式、价格及程序

申购份额 = 申购金额/申购申请日净值

赎回金额 = 赎回申请份额 * 赎回申请日净值

计算方式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后四舍五入。损益归入基金财产。

示例:

如投资者T日投资1000万元申购基金份额, T日份额净值为2.00元/份, 则投资者可得份额为 10,000,000 / 2.00 = 500,0000 份。

如投资者T日申请赎回500万份基金份额, T日份额净值为1.50元/份, 则投资者可得份额为 5,000,000 * 1.50 = 750,0000 元

(七) 申购、赎回的费用

1.

2.本基金赎回时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计算持有期,即认购、申购在先的份额先于在后的份额办理赎回。份额持有人按赎回总金额的1%赎回费率向基金管理人支付赎回费用。 本基金无申购费用。

第六节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长期持续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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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资范围

1.权益类金融产品:包括股票(含一级市场申购、上市公司新股增发和二级市场买卖)、融资融券、权证、股票基金、混合基金、ETF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分级基金(含优先级、次级)等品种;

2.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一般金融机构债券等;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创业板私募债、小微企业扶持债券等;公司债券、可分离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中小企业集合/集优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受益凭证、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其它允许上市流通的债券品种以及其他监管部门允许发行的债券品种;其他债券/固定收益类资产:债券/固定收益型基金(包括分级基金)、债券/固定收益型私募基金(包括分级私募基金)、债券/固定收益型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包括分级产品)、债券/固定收益型信托计划(包括分级产品)、债券/固定收益型有限合伙企业;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优先股、银行理财产品、分级基金优先级等金融工具等;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3.

4.其他可投资品种:包括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公司信托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以及上述分级产品(含优先级、次级)等;

5.金;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金融投资产品。在满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并履行以下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基金管理人至少提前一个开放日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如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可在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投资范围的调整自该开放日的下一个交易日起生效。

8 金融衍生品:包括银行间和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期权;利率、汇率远期和互换等金融衍生品;

现金类金融产品:现金、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各类存款)、证券回购、货币市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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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资策略

动态地配置各种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最大化组合收益。

(四) 投资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股票不得达到或超过其总股本的5%;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股票不得超过其流通股本(即上市公司股本-限售股本,除上下文义推测有其他含义外,本基金的基金文件中所称“流通股本”均以此定义为准)的10%;本基金参与新股申购(除上下文义推测有其他含义外,本基金的基金文件中所称“新股申购”均不含私募股权投资、新股网下配售及定向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申购及上市公司增发(除上下文义推测有其他含义外,本基金的基金文件中所称“上市公司增发”均不含定向增发)不受上述比例限制,但由于新股申购及上市公司增发而持有的股票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仍应遵守上述比例限制。如因参与新股申购及上市公司增发而持有股票的比例超过上述比例限制,应于该等股票上市流通日起五个交易日内调整使之符合上述比例限制。如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项规定作出调整,则本条款随之调整;

2.本基金投资运作严格遵守上述投资限制,如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财产规模变动等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合相关限制的要求,应在五个交易日内予以调整至符合相关限制的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调整的,由基金管理人自行决定采取以不低于交易日跌停板价格抛售相关股票等措施,直至符合基金文件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由此造成的损失,基金管理人不负任何责任;

3.

4. 5.

6.

7.基金不得投资于解禁日在本基金到期日之后的股票。

9 本基金存续期间,如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限制规定作出调整,则相应条款随之调整;

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监管部门的通知、决定等;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受托人自身发行的股票,也不得投资于与受托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上市公司股票。

基金届满前3个月内,不得认购新发行的开放日在基金到期日之后的开放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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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预警和止损

1.预警:如某一工作日(T日)披露的前一工作日(T-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不高于0.85(“预警线”)且高于0.8,则基金管理人自T日起立即停止“证券买入”及其他投资品种的买入权利,直至基金份额净值回升至0.85以上,基金管理人恢复“证券买入”及其他投资品种的买入权利;

2.止损:如某一工作日(T日)披露的前一工作日(T-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不高于0.8(“止损线”),则无论T日及以后,基金份额净值是否回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T日将全部基金财产进行连续地、不可撤销且不可逆的变现操作,并在T+1日完成全部基金财产的变现。如因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投资品种交易结算规则使得全部或部分基金财产不能在T+1日完成变现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投资品种交易结算规则允许的最快时间内完成变现。基金财产全部变现之日,本基金合同终止。

(六)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追求稳健收益为投资目标, 不设业绩比较基准。

(七)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产品, 属于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

(八) 投资政策的变更

经基金合同全体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可对投资政策进行变更, 变更投资政策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投资政策变更应为调整投资组合留出必要的时间。

第七节投资风险揭示

基金可能涉及风险, 投资者在决定认购前, 应谨慎衡量下文所述的风险因素和承担方式, 以及基金文件的所有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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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风险揭示

1.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 将使本基金财产面临潜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

(1) 股票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a) 基金投资标的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导致市场价格水平波动的风险。

b)

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 对股票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

c)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 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 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2) 债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a)

市场平均利率水平变化导致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 债券市场不同期限、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利差变动导致相应期限和类属债券价格变化的风险。

b)

c)

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 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

(1) 法律及违约风险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 因基金托管人、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商等合作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者相关合同约定而可能对基金财产带来风险。

11 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

XXXXX基金产品说明书

(2) 购买力风险

本基金的目的是基金财产的保值增值, 如果发生通货膨胀, 则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 从而影响到基金财产的保值增值。

(3) 流动性风险

a)

本基金后续开放期的安排并不确定, 因此基金财产在流动性方面会受一定影响,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受益人需合理规划自身资金安排。

b)

在出现巨额赎回的情况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益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全部基金单位。同时在巨额赎回的过程中, 基金单位净值的波动也可能对基金财产产生不利影响。

c)

基金终止时, 受市场环境或特殊原因影响, 基金财产可能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变现, 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终止时无法及时收到变现后的基金利益的情况。

(4) 基金终止的风险

如果发生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基金终止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将卖出基金财产所投资之全部品种, 并终止基金, 由此可能导致基金财产遭受损失。

3.

(1) 管理风险

在本基金的管理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 其选择的投资标的业绩表现不一定优于市场表现。

(2) 操作或技术风险

12 管理和操作风险

XXXXX基金产品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相关服务机构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 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 例如, 数据传输错误、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另外, 在本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 可能因为数据传输的不及时或者计算过程中出现的误差而导致基金单位净值的误差。

4.

(1) 基金托管人经营风险

虽基金托管人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 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维持符合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条例。如在基金存续期间托管人无法继续从事保管业务, 则可能会对基金产生不利影响。

(2) 证券、期货经纪商经营风险

按照我国金融监管法规规定, 证券、期货公司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经营资格方可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虽证券、期货经纪商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 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维持符合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条例。如在基金存续期间证券、期货经纪商无法继续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则可能会对基金产生不利影响。

(3) 其他机构的经营风险

在基金的存续期限内, 基金管理人因履行受托职责的需要可能聘请其他机构为基金提供估值、核算、注册登记等相关的服务。如果该其他机构在基金的存续期限内无法从事相应的业务, 则可能对基金财产带来风险。

5.

13 相关机构的经营风险

其他风险

XXXXX基金产品说明书

(1) 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基金财产遭受损失。

(2)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 可能导致基金财产遭受损失。

(二) 风险承担

1.

2.

第八节基金登记机构

登记机构是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或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登记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资者请详细阅读登记机构有关份额登记的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不承诺基金财产不受损失, 亦不承诺基金资金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或处分基金财产导致基金财产遭受损失的, 其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第16篇: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完整教程

新规后产品备案最完整教程---强烈建议收藏

七月底成立的私募产品较多,且首次发行的私募管理人居多,备案过程中很多问题无从下手,导致产品备案申请被退回重新修改,从而影响效率,本文通过介绍最普遍形式的产品(自主发行的且有托管外包机构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流程,争取让管理人行政人员按照本文操作时一次通过备案。

产品备案是产品打款结束且成立后需要做的,管理人向基金业协会提交的(关于该产品的一些细节,让协会再后台能知晓你的规模、投向、投资者信息等) 产品备案前需要的准备材料是:签署好的基金合同、外包协议、资金到账证明或募集规模证明、TA登记表、外包人信息及营业执照电子版;将以上文件扫描成PDF文件。

小贴士:在备案填写资料的过程中过一会点击一下临时保存按钮。 备案的网站是https://pf.amac.org.cn/login 登陆后的界面是这样的:首先点击外包机构信息,添加上外包机构,一般产品合作的外包机构都会给你他们的营业执照信息等,此处无难点;

然后点击基金备案,进去后右上方有个添加,点击后是弹出下面界面: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日期可以就写当天(后期可以更改),管理类型-受托型,组织形式-0契约型,申请编码-是;基金类型-带期货和证券的话要选择混合型,基金状态-正在运作,份额类型--根据需要填写,管理型的是无特殊。

填写后点击保存,会自动出现产品编码,点击最后面的附表(由于附表信息较多,下文以继续上图X。。。来表明是附表的界面)如果需要修改成立日期及投资类型等信息,可以点击上图红圈的地方; 继续上图2.。。。

上图中到期日在基金合同中看存续期多久,以成立日加上存续期就是到期日; 招募说明书,如果没有可以选择不适用,或者直接上传一份基金合同扫描件也可以;

风险揭示书,基金合同签署前一般都会有,如果是和合同是一起的,建议使用PDF编辑工具(Foxit_PDF_Editor)将其导出来再上传;

投资者承诺函,客户签署合同的时候都有,有的名字可能叫合格投资者承诺书 机构承诺函,7月18号新增加的内容,需要模板的朋友可以公共号后台留下邮箱,大概内容如下图所示:

目标募集规模和实际募集规模可以都写成实际的数字,后面的募集证明或实缴出资证明,需要由托管人或者外包人给你发送PDF文件,有他们的盖章; 继续上图3。。。

主要投资方向,直接从合同中找到投资范围,然后粘贴上去即可; 基金合同,将任意一个客户的三方签署好的合同(切记要日期,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都要完整)扫描成一本PDF上传;此处容易问题点在于合同大于20M无法上传,老木都是使用“pdfshrink”这个小工具去压缩PDF的,大家也可以自己百度如何压缩pdf;

委托管理协议:如果是自主发行的产品直接选择不适用; 是否存在保底 保收益情形:都选择否;

托管人:选择合同上的托管银行或托管券商(如果是综合服务资质的券商就选择不适用);后面上传托管协议的地方可以直接上传基金合同; 销售归集/托管账户信息:点击添加,然后按下图选择

继续上图4。。。上面信息从合同中或者外包协议中都能找到,净值和累计净值就写1,更新日期可以写当天,财务杠杆倍数和合成倍数管理型产品都是1,结构化的产品需要自己计算;是否挂牌选择否; 继续上图5。。。投资者信息可以看着TA登记表中的投资者情况,在下面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等选择人数以及计算他们的出资比例;

投资者信息一栏最下面的投资者明细,需要上传外包机构反馈的TA业务登记表,一般是盖有外包业务章的PDF文件,直接上传即可; 继续上图6。。。是否由管理人自行办理销售业务选择是,然后按照上图内容选择对应选项;监督机构名字写外包机构,监督协议上次外包协议,部门信息填写外包机构的信息;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上传私募管理人的销售制度盖章后的扫描件,没有的话可以自己网上搜索; 继续上图7。。。

是否由管理人自行办理份额登记:选择否;

是否有外包业务:是,后面有个添加选项,点击后会弹出来对话框,如下图外包机构:选择你的外包机构(如果没有下拉菜单,说明没有提前添加外包机构信息,请在本文开始的时候添加外包机构的地方重新添加上即可)

委托外包协议:上传和外包机构签字盖章的外包协议扫描件,不大于20M; 外包业务:根据实际的外包事项,一般必填份额登记和估值核算; 基金经理是否高管:是,选择对应的基金经理;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上次文件:一般没有必要的话就空着; 联系人信息电话:如实填写即可。

最后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静候消息,一般三个工作日左右会给通知。 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留言咨询

第17篇:私募基金合同

私募基金合同(范文)

本合同由[](投资人)与[](投资管理人)于[]年[]月[]日签署于中国[]市[]区。

第一条 前言和释义

1.1 前言

1)为规范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更好地保护本合同签署各方的利益;

2)为便于投资管理人统一集中管理各投资人的出资,独立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进行投资行为,增进各投资人的整体利益;本合同签署各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文所述。

1.2 释义

1.2.1 基金 []

1.2.2 投资人 []

1.2.3 投资管理人 []

1.2.4 投资行为 []

1.2.5 结算年度 []

第二条 基金的基本情况

2.1 基金性质本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以契约的方式将自有资金交由投资管理人,由投资管理人将所有资金集合管理、对外投资的资产管理基金。

2.2 类别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2.3 投资领域包括股票投资与其他投资。以股票投资为主。[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也可进行其他投资。其他投资的相关协议在条件满足时另行签订。]

2.4 存续期限本基金存续期间为[三]年,自收到第一笔投资资金开始,到第三年的12月31日为止。

第三条 基金的管理

3.1 投资人的出资

3.1.1 投资人均需以现金[人民币]的形式出资。出资包括:

(1)投资人初次投资或再投资时的出资;

(2)在每一结算年度结束后以分得的利润的再投资。

3.1.2 人民币[ 3 ]万元构成一份出资。每个投资人最低出资[ 1 ]份。

3.2 基金的开户所有投资人的出资均放入投资管理人的专项资金账户,该账户的具体信息为:户名:[] 账号:[] 本资金账户仅供本基金项下募集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资金均不得存放或暂时存放于本资金账户。

3.3 管理权限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对于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投资人仅有知情权与监督权。投资人监督权的行使不得妨碍投资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第四条 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4.1 投资管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4.2 投资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4.2.1 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4.2.2 为扩大基金规模,增加投资回报收益,投资管理人有权批准吸收新的投资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资人不得阻挠。

4.2.3 投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任一投资人的协议。

4.2.4 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决定每个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 为基金的利益,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法为基金融资。

4.2.6 投资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正常运转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4.2.7 投资管理人能够作为投资人,将自有资金投入基金。

4.2.8 投资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3 投资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4.4 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4.4.1 投资人有权分享基金的财产收益,并在基金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4.2 投资人有权在本合同第十条的情况下退出基金。

4.4.3 投资人有权向投资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体报告。

4.4.4 投资人并不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4.4.5 投资人应保证,其对于向基金投入的资金,有完全的权利进行处分,且该等资金投入股票市场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领域并不会导致任何违法事由。

第五条 对外投资

5.1 投资范围

5.1.1 股票投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外]依法上市的股票、[外汇]、[期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金融工具。

5.1.2 其他投资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本基金还可进行其他投资,如非上市公司直接股权投资、各种房地产投资。其他投资协议由投资人与投资管理人另行签订。

5.2 投资目标、理念、策略和限制等内容。

第六条 基金的融资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投资需要进行融资。具体的融资方法由投资管理人确定。包括吸收新投资人、借款。

第七条 基金的费用及税收

7.1 基金的费用

7.1.1 基金费用的各类包括:

(1)与基金相关的聘请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或其他专业机构、人士之费用;

(2)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3)基金的银行转账费用;

(4)投资管理人因履行投资行为而发生之其他费用。

7.1.2 费用的承担基金费用均由本基金项下的整体资产承担。以基金项下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每[]个月支付一次,由投资管理人自动扣除。

7.2 本合同中的各主体,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1 基金的收益基金的收益以结算[年]度为单位时间计算,每个结算年度自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第一个结算年度自首次开始对外投资日起到当年12月31日止。

8.2 收益的分配每个结算年度结束后的十日内,投资管理人应当将决定本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每个结算年度可分配收益的30%为投资管理人所有,收益的70%按投资比例分配给投资人。

第九条 基金信息的批露投资管理人应定期披露账户信息,向投资人汇报投资情况。每[]个月应编制一次账户的具体报告。

第十条 退出机制投资人出资后,在基金存续期限界满前,不得要求退回出资。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1 基金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1)投资管理人决定终止;

(2)全体投资人一致要求终止;

(3)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基金难以正常运营。 11.2 基金财产的清算 11.2.1 基金财产的清算人由投资管理人担任。11.2.2 清算人在基金合同终止后,开始进行清算活动。将基金财产进行变现以后,出具清算报告,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违反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2.2 投资管理人在进行投资行为时,应当尽到最大限度的注意义务,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因投资行为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投资管理人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第18篇:私募基金全景图

2015年私募基金全景图

2015年,对私募基金来说是跌宕起伏的一年,上半年牛市行情红火,新成立私募和新发产品数均创新高;下半年股灾来袭,市场骤冷。同时,行业监管收紧,草莽式生长开始转向正规军作战,私募基金发展不断规范化、阳光化。 市场概况

截至2015年11月底,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3705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2217只,认缴规模4.79万亿元,实缴规模3.82万亿元,私募基金从业人员43.09万人。

1、新成立私募管理人家数

2015年新成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4598家,较2014年增长58.72%。 在2015年上半年市场行情的助推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新成立家数在6月达到顶峰,7月后随市场下跌逐月减少。

2、私募基金产品总数

截至2015年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数量23505只,较2014年增长229.63%。

2015年共发行私募证券基金15420只。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新成立家数类似,在7月后新发产品数量骤减。

3、清盘私募基金产品数

2015年市场的巨大波动,也带来了私募基金清盘数量的增长。2015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清盘数量5611只,较2014年增长46.42%。

2015年下半年基金清盘数量显著高于上半年。

4、私募基金地域分布

全国所有省市均已有私募,其中北京、广东、上海私募数量位列前三。

5、私募基金收益率

2015年所有私募产品的平均收益为13.86%。平均来看,各类型私募都取得了正收益。

私募基金公司情况

01 管理规模

10亿以下管理规模的私募基金公司占75%以上,50亿以上管理规模的私募已超过50家。

私募基金业绩排行

01 分类业绩排行

收益风险比排行

为更全面的考察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情况,我们计算所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的收益风险比,选择收益风险比最高的前十名。

第19篇: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甲方:****实业总公司

地址:成都市**区**街**号

电话:*********

手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投资管理公司

地址:成都市**区**街**号**大厦**楼**室

电话:*********

手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证券账户资产,账户资金账号为:**************,资产金额为:********,证券经纪商为:***************,管理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义务:

1.提供证券账户账号及密码以及合同约定金额数量的资产给乙方;

2.于合同签订之日足额缴纳合同约定金额千分之八的手续费给乙方;

3.合同期满之日,若该账户盈利超过6%,则于合同期满之日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给乙方;账户收益 计算方式:收益=(期末

资产-期初资产)/期初资产*100%;

4.合同期内,不能擅自撤走资金,若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若收益小于6%,则不支付管理费给乙方;若收益大于6%,则支付超出

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给乙方;

5.保守乙方商业机密;

6.投资有风险,专业理财虽能创造优良的业绩,但不保证100%盈利,

若证券资产出现亏损,甲方仍然承担全额亏损;

甲方权利:

1.对该账户资产盈亏享有知情权;

2.可以申请提前解除合同;

3.按期收回证券账户;

4.享有证券账户除去管理费之外的所有收益;

5.若账户出现亏损或盈利低于6%,则不支付管理费;

乙方义务:

1.寻找低价、优质、安全的证券投资品种,争取以较低的价格代甲方投资;对投资进行科学的管理;

2.若管理证券账户出现15%的亏损,及时联系甲方,移交账户,终止合同。

3.对证券账户盈亏状况定期向甲方报告;

4.不得向他人泄露证券账户信息,保证证券账户的安全;

5.不承诺保底收益;

6.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长期稳定的利润,有义务在确保15%的风险范围内提高收益;

乙方权利:

1.收取本合同规定费率的手续费;

2.收取证券账户超出6%以外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

3.不承担证券账户的亏损;

本合同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自愿签订;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投资决策, 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 甲方只需要随时查询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字:

第20篇:私募股权基金

PE

定义

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简称PE,是向特定人募集资金或者向少于200人的不特定人募集资金,并以股权投资为运作方式,主要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以对非上市企业注入资金和管理经验,从而推动非上市企业价值增长,最终通过上市、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退出的一种投资组织。

私募股权基金特征

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

私募基金具有以下特征:

1.私募资金募集渠道广。私募股权基金在募集渠道上只能采用私募的形式,即只能向特定的对象募或向少于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募集,但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到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亚于公募基金

2.股权投资,方式灵活。为规避股权投资的高风险性,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除单纯的股权投资外,还出现了变相的股权投资方式,以及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的组合型投资方式。

3.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证券私募基金产品经理岗位职责.doc》
证券私募基金产品经理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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