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介公司简介范文

2023-01-16 来源:公司简介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人才中介协议书

甲方:______人才服务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委托甲方招聘企业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向全社会招聘____________ ,人数______名。

二.乙方要求____________资质、能力、条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必须完全依照乙方上述用人条件要求招聘人才;同时,甲方必须对招聘到的人才的资质、能力、条件的真实性承担保证责任。否则,如发现虚假,甲方必须承担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四.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工作报酬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为:______。

a、合同签订时支付甲方全部工作报酬的1/4,人才报到时支付甲方工作报酬全部的2/4,人才过试用期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30天内付清余款。

b、人才在乙方工作超过30天或人才过试用期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报酬。

五.甲方为乙方招聘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才达三次,乙方必须接受,否则,视甲方已经履行了合同。

六.乙方因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如经营方向、宗旨变化),造成乙方客观上不需要招聘人力资源管理经理和营销经理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七.甲方在招聘中必须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也保护招聘员工的个人隐私及资料,同时,必须保证招聘不损害其他企业的商业利益。

八.其他责任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____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盖章): 乙方(签字并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推荐第2篇:人才中介申请报告

人才中介申请报告

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申 请 报 告

尊敬的领导:您好

关于我公司(嘉兴竭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原有的业务范围: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人力装卸服务: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增加:人才中介/职业介绍;两大项目,等相关服务项目。

为了我公司更好的发展,引进很多的一线工人和人才,同时也为了促进我市外来务工零散人员就业率和引进外地学生来我市发展,进过本公司股东会议,深思熟虑最后决定,向局里领导申请以上此项目。

根据市场调查按:人才市场和大、中、小型企业上报外来务工流失量人数,最后统计每年平均以15万人到20万人流失外省本市人数逐渐减少,企业出现用工荒和高管人才较严重,一缺:一线普工操作工人、二缺:高科技技术人才,三缺:高层管理高学历人才。

我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从2012年12月开始向企业输送有400多人次,之前专做劳务派遣。公司内部有5人专科以上人力资源专业人才(并取得国家二级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书)公司服务宗旨:客户的利益第一,客户的信任第一,客户稳定发展第一。我公司今后定向主要引进以外地专职院校、重点大学学生工、引进外地大企业高端人才为主。

我公司主要合作的学校有:

河南洛阳职业中专,

四川文昌市政府

河南平顶山商贸学院,

安徽宿州第二职业中学,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南通纺织学院

南通职业大学

我公司今后发展路线以引进外地学校实习生,和外地高端人才为主,把我分公司设立在安徽,云南、四川,贵州,上海,宁波,杭州等引进一线操作工人和高端人才。

由于市场上人才中介和职业介绍从业人员有关人才非常紧张,我公司又在经营中现在又涉及到引进外地高端人才

和农民工所以“许可证也比较急”,向上级申请先批证后补考,我公司承若:在一年之内考取“人才市场从业资格证和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一年之后还没有证可以吊销我公司执照。

欢迎各位领导来我公司参观同时也希望各位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单位:嘉兴竭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申请人):秦为正

申请日期年月

推荐第3篇:人才中介相关法律

《人才中介相关法律》

 各类法律关系

     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民事法律关系)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各类人才(民事法律关系)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政府主管部门(行政法律关系) 用人单位——各类人才(劳动法律关系) 要求:依法取得资格 发生纠纷时:仲裁或诉讼

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 第一节

法理 

一、法律的概念和作用

1、法的本质

整体意志(共同意志)

 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意志——法  物质生活条件 

2、法律的特征

 规范——社会规范——特殊社会规范  国家制定或认可

 强制力——国家强制力  权利和义务 

3、法律的作用  规范作用  社会作用

二、法律的分类和渊源  我国法律规范的形式: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自治法规

特别行政区法 

三、法律规范

(一)概念

 法律——法律规范——法律条文 

1         

(二)逻辑结构

 假定——处理——法律后果 

(三)种类

四、法律体系

(一)概念

外部结构

内部结构

法系

立法体系

(二)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

(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五、法律效力

空间

时间

对人 

第二节

民法 

一、概述

(一)概念

 主体:平等主体(公民和法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内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 

(二)基本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 法律事实(1)事件

(2)行为  事实构成:事件+事件

事件+行为 

行为+行为 

行为+事件  如:遗嘱继承

二、主体

 △民事主体的概念: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

(一)公民(自然人)

1、民事权利能力

 概念:法律赋予的资格 

2  开始和终止 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2、民事行为能力

 概念: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资格  种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定/视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智力状况) 

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智力状况)  监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二)法人

1、概念和种类

2、设立的条件

3、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变更、终止和清算

(三)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一)民事法律行为

①民事法律行为 

②无效民事行为

③可变更、可撤消民事行为 

④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 注意:无效民事行为与可变更、可撤消民事行为的区别 

(1)表现情形 

(2)提出主体

(3)当事人是否有选择权 

(4)时间

四、诉讼时效

(一)概念:胜诉权

普通诉讼时效:2年 

特殊诉讼时效:1年/4年 

(二)诉讼时效的开始

中止 

中断 

3 

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1)发生的事由不同

中止:不由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决定的客观情况决定 中断:由当事人主观意志决定 (2)发生的时间不同

中止:发生在时效期间届满前的最后6个月内 中断:发生在时效期间内的任何时间 (3)发生后果不同。

中止: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致使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中止事由消除后继计算时效期间; 中断: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      

五、民事责任

(一)概念和特征

(二)构成要件

(三)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

公平责任

民法部分小结:

一、民法概述

二、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 :

1、公民(自然人)

2、法人

3、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

客体 :

1、物

2、行为

3、智力成果

4、人身利益

内容:

1、权利

2、义务——法律责任(诉讼时效) 第三节

行政法基础知识

一、行政法概述

     

     

 

4 

(一)概念

(二)基本原则

(三)法律关系

1、特征

2、要素

主体: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

客体: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行为 

内容:权利和义务 

二、行政主体

 (1)行政主体的概念 

行政职权 

行政职责

 (2)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 

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

地方

公务员:第一,发生——变更——消灭

第二,权利和义务(责任)

三、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概述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

(二)行政许可

(三)行政处罚

外部行政行为 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公司法 

一、概述

二、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的条件

 有限责任公司:人数

出资

章程

名称

住所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募集方式设立)

人数

出资

股份发行 章程 住所

(二)公司设立的程序

三、公司的组织机构

名称

(一)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股东会

累积投票制

(二)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执行董事

(三)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

公司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五、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合并:吸收合并

新设合并

A+B——A

A+B——C 

分立:新设分立

派生分立

A——B、C

A——A、B 

六、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七、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外国公司:外国法人

外资企业(符合法人条件):中国法人 

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

一、合伙企业的概述

(一)合伙企业概念和特征

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

 主体

协议

出资

名称和场所

其他 

(二)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三)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外部关系)

(四)入伙和退伙

(五)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无限责任/有限责任) 

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无限责任)

6     

三、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主体

协议

出资

名称和场所

其他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内部关系)

有限合伙人权利的限制

(四)有限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外部关系)

(五)入伙与退伙

(六)合伙人身份的转变

四、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

(三)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的责任 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 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 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一)概念

(二)设立:条件

程序 

(三)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

(四)组织机构

(五)劳动管理:工会

(六)经营期限和终止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一)概念

(二)设立、变更和终止

(三)资本

(四)组织机构

董事会管理制

联合管理制

(五)劳动管理:工会组织

三、外资企业法

委托管理制

(一)特征

(二)设立:条件

(三)资本

(四)组织形式

(五)劳动管理:工会

(六)经营期限、终止与清算

程序

第三章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法律制度  第一节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法

一、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调整对象:聘用关系

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工勤人员)

二、人员聘用的方式、组织和程序

方式:选聘、招聘和其他方式 

三、人员聘用的登记

 第二节

人员招聘 

一、人员招聘概述

二、人员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 招聘范围:招聘岗位范围和应聘人员范围

条件: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聘用单位设定的条件

三、人员招聘的程序

四、人员招聘的纪律与监督  监督:三“公开”一“监督”

 第三节

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聘用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一)订立

 合同内容: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 

(二)效力

1、生效

8

 第四节

受聘人员的考核 

一、受聘人员考核概述

考核种类:年度考核

聘期考核 

二、受聘人员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 考核内容:德、能、勤、绩 

三、受聘人员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四、受聘人员考核的结果

 第五节

人事争议的处理 

一、人事争议处理概述

 人事争议的处理方式:自行协商

申请调解 

申请仲裁 

提起诉讼

二、调解组织调解

事业单位可以组成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 第四章

劳动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一、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劳动关系调整对象:劳动关系

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 

二、劳动法律关系

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

客体:劳动力的转让、使用和保护 

内容:权利和义务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是不确定的,即可以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

2、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既有经济关系也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务关系双方之间仅有经济关系,而不存在管理关系。

3、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除按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应当为劳动

9 者交纳各种社会保险;劳务关系中劳动仅可得到劳动保酬,劳动者无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社会保险费用。

4、因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纠纷则适用《合同法》。

5、劳动关系的形式是书面的,需用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务关系的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加以规定。

 第二节

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内容:法定条款

约定条款 

劳动合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事实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变更

(二)解除

1、约定解除

2、法定解除:用人单方解除

劳动者单方解除

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的情形

(三)终止

 第三节

劳动基准

一、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

(一)工时制度

(二)休息休假制度

(三)限制延长工时的制度:时间

工资报酬的支付 

二、工资制度:最低工资保障

代扣代缴 

三、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一)一般规定

(二)特别规定  第四节

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和项目

二、养老保险制度

三、失业保险制度

四、医疗保险制度

五、工伤保险制度(个人不缴纳)

六、生育保险制度(个人不缴纳)  第五节

劳动争议的处理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和程序

(一)自行和解

(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三)劳动仲裁

(四)诉讼

 第六节

法律责任 

一、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三、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责任

 第五章

合同制度 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要约邀请

要约的生效:到达主义 

要约的撤销和撤回 

要约的生效

二、合同的成立

11 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和条件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三)合同成立的特殊规定

三、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的内容

(二)合同的形式

(三)格式条款

四、缔约过失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

附条件合同

附期限合同

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三、效力待定合同

表见代理

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 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二、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

三、合同的担保

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

一、合同的变更

二、合同的转让

权利的转让

义务的转让 

概括转让

 第六节

合同的终止  清偿

 解除:意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 抵销:法定抵消和 约定抵消  提存:提存的效力  免除:单方的法律行为

12 混同

 第七节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三、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

 第八节

合同争议的解决 

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二、涉外合同争议解决适用法律的原则

 第九节

人才中介业务相关的几种典型合同 

一、租赁合同

二、承揽合同

三、委托合同

四、居间合同

 第七章

人才中介管理及其争议处理的法律制度  第一节

人才中介管理的法律制度 

一、人才中介管理法概述

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三、人才中介人员

四、人才招聘会

五、广告管理

 第二节

人才中介行政争议处理的法律法律制度 

一、行政复议法

(一)概念和原则

(二)受案范围和管辖  管辖

 一般管辖:政府工作部门——本级政府

垂直领导——上一级主管部门

国务院部门——①国务院部门或省一级政府 

②国务院(最终裁决)

③法院(诉讼) 

 特殊管辖: 

13     ①派出机构——设立派出机构的部门或政府 ②授权组织——管理该组织的主体

③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上级行政机关

④已被撤消的行政机关——继续行使职权的上级行政机关

(三)行政复议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理

4、决定

二、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诉讼法概述

1、概念和特征

2、原则

(二)受案范围

 第八章

人才中介民事争议处理的法律制度  第一节

仲裁法  一、仲裁法概述 

一裁终局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

二、仲裁委员会

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

一、民事诉讼法概述

(一)概念

(二)基本原则

二、民事诉讼管辖

(一)级别管辖:上下级法院

(二)地域管辖:同级法院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被告就原告

2、特殊地域管辖:行为地、被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

协议管辖:当事人选择

3、专属管辖:特定案件特定管辖

4、移送管辖:同级法院

指定管辖:上下级法院 

管辖异议:须当事人提出 

三、诉讼参加人

(一)当事人

1、原告和被告

2、共同诉讼人:必要的共同诉讼(标的为同一个)

普通的共同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 

3、诉讼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四、民事诉讼证据

(一)概念和种类

(二)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 

(三)证据的收集

收集证据的主体: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人民法院 

(四)证据的提供

五、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一)财产保全:诉前保全(15日内必须起诉)

诉讼保全 

(二)先予执行

适用条件 

适用案件

六、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种类 

二、程序

(一)一审程序

1、普通程序

2、简易程序

3、特别程序

(二)二审程序

推荐第4篇: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宁波市政府令13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才中介活动,加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培育人才中介服务市场,促进人才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组织:

(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其他应聘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市人事行政部门是本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发改、劳动保障、教育、财税、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人才中介行业协会。

人才中介行业协会应当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加强会员与会员、会员与政府之间,协会与政府、协会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促进行业经济发展。

第二章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万元;

(二)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并经人事行政部门培训合格;

(三)有必要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申请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书;

(二)中介组织章程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办公及服务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证明;

(五)专职人员的有关材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明等);

(六)其它必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

第七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其中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须做专门的说明。

第八条设立冠以“宁波”或“宁波市”等称谓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在市区范围内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由市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在各县(市)设立前款规定以外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核完毕,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批准同意的,发给《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以及停业、终止等情形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制度,在机关办公场所和机关网站,公布审批程序、期限和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名录等信息。

第十二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专营或兼营人才信息网络中介服务的,也必须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申领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章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

第十三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依法开展以下业务:

(一)人才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二)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三)人才推荐;

(四)人才招聘;

(五)人才培训;

(六)人才测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业务。

人事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设备条件、人员和管理情况等,批准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以上一项或多项业务。

第十四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在规定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各类人事代理服务。

第十五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以下代理业务必须经过人事行政部门授权: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二)因私出国政审;

(三)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

(五)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六)其他需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

第四章人才交流会

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申请举办人才交流会:

(一)持有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二)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三)具有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与申请举办的人才交流会规模相适应的场所。

第十七条举办人才交流会应当经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人才交流会。

第十八条各行业主管部门为本系统用人单位举办的人才交流活动,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市内各大中专院校为本校毕业生就业举办的人才交流活动,报市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举办全市范围内或冠以“宁波”或“宁波市”等称谓的人才交流会,由市人事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人事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举办人才交流会的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书面答复,未做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二十条人才交流会的举办单位,应当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交流会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并在交流会结束后15日内向批准机关书面报告交流活动的基本情况。

第五章人才中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活动,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如实公布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及学历学位、职称技能等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中,应当如实介绍本人履历,出示身份证、学历学位

证书、职称技能证书等有效证件。

第二十二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如实反映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的情况,不得有欺诈、隐瞒等行为或者采取其他违法方式谋取非法利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业务情况登记制度,如实登记双方当事人和中介活动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活动,不得有

下列行为:

(一)超出批准或者授权的业务范围经营;

(二)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中介活动;

(三)为服务对象或者其他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作出虚假

承诺;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广告不得超出许可经营的业务范围;广告发布者不得为无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或超出许可经营范围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广告。

第二十五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内容和工作程序,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

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必须由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相应的执法证件。

第二十七条人事行政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资料或者要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报送有关材料的方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公布。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自觉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未经批准,无许可证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由人事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违反许可证规定开展业务的;

(二)在开展中介服务中弄虚作假的;

(三)未经批准举办人才交流会的。

第三十条违反规定,未经人事行政部门授权擅自从事代理业务的,由人事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规定建立业务情况登记制度的;

(二)拒不接受检查或在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第三十二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广告发布者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由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人事行政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时,应当秉公办事、忠于职守、文明执法;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颁布之前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没有许可证的,须在本办法施行后两个月内补办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设立、经营和管理,按照《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推荐第5篇:人才中介员法律练习题

2011年人才中介员

《相关法律基础》模拟练习题

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命题是否正确。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误的打“×”) 1.职工参与监督的原则是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法的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尊重人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职工参与监督; 2.在履行人事聘用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具有从属关系。( √)

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而在履行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具有从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人事争议的当事人不经过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人事争议的处理方式有:自行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在人事争议的处理中,人事仲裁是当事人提起人事诉讼的先置条件,即当事人只有对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时,才可以先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不少于6个月。

(× )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的,不得超过6个月。

5.用人单位在双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

企业和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日。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的职工,可适当安排。

6.人才中介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并经过注册以后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人才中介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并经过登记或注册以后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7.设立非常设人才招聘会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注册资金应当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

8.有奖销售的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 反不正当竞争法 并没有全部否定有奖销售,而是禁止以下三类: 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1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9.解决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关的财产继承纠纷和离婚中的财产纠纷的,不能适用民事仲裁程序。(√)

仲裁法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其意思是:仲裁事项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性法律关系的争议。与人身有关的不能仲裁 仲裁事项必须是平等主体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纠纷。 10.我国民事诉讼法采取“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 )

11.行政诉讼主要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一般也可以对抽象行政行为一并进行审查。(×) 12.被委托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和个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而该组织和个人不是行政主体。(√)

13.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形式,一条法律条文就等于一项法律规范。(× )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形式。通常在一条法律条文中,甚至在一个法律文件中不一定必须把某一法律鬼法的全部要素表述出来。往往一条法律条文只表述一项法律规范中的一个或两个要素。

14.任何诉讼都需要举证,行政诉讼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 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

15.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 16.合同中既约定违约责任又约定定金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同时并用这两个责任。(×

) 如果具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那么违约当事人就不承担违约责任。

17.监护人负有保护、教育、医治被监护人的责任同时享有自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权利。(

×)

18.甲、乙两厂在合同中约定,如一方违约,应付给对方违约金4000元。后因甲厂违约造成乙厂损失6000元,因此,甲厂应向乙厂支付违约金4000元,赔偿损失6000元。( × ) 19.依照外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公司被称为外商投资企业。( × ) 中国法律

20.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2/3以上通过。( × ) 清算组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将所选正确答案前的符号填在括号内) 21.下列不属于行政行为效力的是( D )。

A、确定力

B、拘束力

2 C、执行力

D、裁量力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及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所有的企业,参照本实施细则办理。”该规定属于(

B)。

A、委任性规范

B、准用性规范

C、选择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23.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方式、程序、手段等均作了详细、明确、具体规定的行政行为,称为(

C )。

A、单方行政行为

B、双方行政行为

C、羁束行政行为

D、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24.下列属于双方行政行为的是(

C)行为。

A、行政处罚

B、行政裁决

C、行政合同

D、行政许可

25.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B

)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50年

B、20年 C、4年

D、2年

26.不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是(C)的,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是( C )的。

A、一致,不一致

B、不一致,不一致

C、一致,不完全一致

D、不一致,不完全一致

27.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其特征有:(

A )。

A、不对等性

C、严肃性

B、效力先定性 D、及时性

28.根据公司间管辖关系的不同,公司可以包括(

B )。

A、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

B、总公司和分公司

C、母公司和子公司

D、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

29.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是( A )

A、合伙企业

B、国有独资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3 30.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该期间为(

D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31.外国投资者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审批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该期间为(

D )。

A、30日

B、45日

C、60日

D、90日

32.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

B )合伙人组成。

A、无限

B、有限

C、特别

D、根本

33.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所附条件必须是( B

)。

A、已经发生的事实

B、不确定的事实

C、法定的事实

D、与合同内容矛盾 34.合同法不适用于( B

)。

A、融资租赁合同

B、收养合同

C、技术合同

D、出版合同

3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权利的转让,让与人与受让人必须就转让达成协议,并(B

)债务人。

A、征求

B、通知

C、决定于

D、诉讼

36.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B )。

A、股东会

B、董事会

D、授权投资的机构 C、联合管理委员会

3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B )。

A、35% C、20%

B、25%

D、30% 38.申请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当向有关机关提交有中外合作方签署的各种文件和申请书,有关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A

)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A、45天

B、3个月 C、30天

D、90天

39.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以规范性文件,即(

D

)为其主要渊源。

A、法律

B、宪法 C、习惯法

D、制定法

4 40.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国家机关是(

A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国务院各部委

41.张某委托甲公司在一个月内购买一栋楼房。在下列情况下,委托代理关系不终止:B(

)。

A、甲公司在接受委托后三天完成代理事务

B、张某委托后一周死亡而甲公司不知道

C、张某委托后两天即取消委托

D、甲公司接受委托后半个月终止

42.小明今年15岁,他拿自己的压岁钱购买了十张福利彩票,化了20元,结果其中一张彩票中了20万元,该购买合同为(

D )。

A、可撤消的合同

B、无效的合同 C、效力待定的合同

D、有效的合同

43.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掌握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 C )。

A、变更合同

B、解除合同

C、中止履行合同

D、撤销合同

44.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

A )。

A、撤销权

B、代位权

C、变更权

D、保全权

45.《合同法》规定,哪些在中国境内履行的合同,可以由当事人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D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中外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D、涉外买卖合同

46.聘用关系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这种关系在履行过程中,两者之间形成了(

B

A.以自愿与监督相结合的管理关系。 B.以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 C.以民主与集中为特征的管理关系。 D.以考核与协商为特征的管理关系。

47.按照1995年1月国家人事部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规定,目前我国不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有(

B )

A.监理工程师

B.高校教师

5 C.企业法律顾问

D.注册会计师

48.凡是与聘用单位的负责人员有下列( D )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人员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A.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B.夫妻关系、同学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C.邻居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D.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49.无效聘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聘用合同。以下关于无效聘用合同的特点表述正确的是( A

A.自始无效、不得履行、违法性、国家干预 B.确认时无效、不得履行、违法性、国家干预 C.自始无效、不得履行、违法性、国家不干预 D.自始无效、部分不得履行、违法性、国家干预

50.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对受聘人员应当进行考核,( C

A.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的等第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B.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品德,考核的等第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C.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的等第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D.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业务水准,考核的等第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51.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者裁决的行政司法活动,是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有关我国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C )

A.仲裁机构之间是隶属关系 B.一裁终局

C.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D.当事人双方必须事前有仲裁协议才能仲裁

52.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下述说法错误的是(

D

A.初次就业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B.由固定工转制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C.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6 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3.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有关无效劳动合同,下述哪个命题不符合法律规定(B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B.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C.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D.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54.关于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B )

A.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作了多方面的规定 B.我国《劳动法》没有对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作规定

C.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拘留的,用人单位不可以与劳动者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D.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仍然要承担部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不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 )

A.完成一定工作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 B.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D.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56.《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有关这项制度,下述哪个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D )

A.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B.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D.最低工资标准每1年至少调整一次

57.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

B)个月。

A.6

B.12 C.18

D.24 58.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称为( C )工时制。

A.标准

B.缩短

C.不定时

D.综合

7 59.有关工伤保险制度,以下说法哪个不符合我国《劳动法》( B )

A.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B.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涵盖我国的各类企业的职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 C.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D.醉酒导致伤亡的不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0.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该争议由( D )

A.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B.职工跟用人单位协商处理 C.职工经常住所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D.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61.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具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其开设资金要求(

C )

A.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 B.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C.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人民币 D.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万元人民币

62.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以下哪个行为是符合目前中国法律的( B )?

A.设立外商独资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B.必须与中国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经营,设立专门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C.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 D.外国企业在中国成立的商会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

63.在人才中介活动中,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需要运用广告手段,在进行广告活动时,需要遵循广告法律、行政法规。广告中可以出现下述内容(

B )

A.使用最佳、国家级等用语

B.使用注册商标的图形或立体形象

C.使用国旗、公司司徽、企业形象宣传视频 D.使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名义

64.经营者在实施市场竞争过程中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以下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是(B

A.在账外以明示的方式给付回扣

B.为清偿债务、歇业而销售低于成本价的本企业商品

8 C.第三人明知他人的商业秘密而披露并允许他人使用

D.在商品外包装上冒用同类商品的别国产地或其他企业的注册商标

65.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两类:一类是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共有的原则,另一类是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以下属于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的是(

C )

A. 当事人之间在诉讼中地位平等原则

B. 当事人之间在诉讼中地位不平等原则

C.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D.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66.民事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方居间作出裁决,争议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法律制度。下列关于民事仲裁的特征和适用范围的表达错误的是(B

A.以双方自愿为前提

B.财产继承纠纷可以进行民事仲裁 C.民事仲裁的参加主体有三方 D.民事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性

67.仲裁协议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它的以下内容是不符合我国《仲裁法》的( C )

A.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B.有仲裁事项

C.有指定或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D.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68.下列那种情况不适用“专属管辖”( A

A.因无主财产提起的诉讼

B.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C.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D.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69.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接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厉害关系人,当事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当事人包括(

B )

A.原告、被告和委托代理人 B.原告和被告

C.原告、被告、诉讼第三人 D.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70.民事诉讼的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关于这个程序,下面的表述错误的是(

A )

A.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9 B.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C.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除发回重审外,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D.人民法院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理结案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2-5个确答案,将所选正确答案前的符号填入括号内。) 71.法律体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所组成,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包括(

AD

)。

A、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B、法律调整的范围 C、法律的渊源

D、法律调整的方法 E、法律的效力

72.按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

BCD

)。

A、授权性规范

B、确定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E、义务性规范

73.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包括(ABDE

)。

A、警告

B、降级

C、降职

D、开除

E、记过

74.以下不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是:(CDE

)。

A、上海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B、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C、最高法院有关审判会议纪要

D、上海市经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E、中共上海市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75.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当然退伙的原因包括(BDE

)。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D、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E、合伙人死亡

76.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约定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可供甲乙双方选择的履行规则有( ABCD

)。

A、双方补充协议

B、按交易习惯确定

C、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D、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

E、由第三人负担

77.关于合同的成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CDE )。

A、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B、合同成立则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己完成

C、合同成立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D、合同成立即该合同生效

E、合同成立意味着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78.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BD

)。

A、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单独投资设立

B、募集设立

C、定向设立

D、发起设立

E、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

79.根据我国的法律,设立外资企业可以由国务院授权地方政府审批的情形有:(ACE

A、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内

B、国务院允许的行业

C、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

D、投资总额在400万美元内 E、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

80.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那些情形适用1年诉讼时效:(

ABCE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E、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81.凡是与聘用单位的负责人员有下列(

ABC

)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人员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A.夫妻关系

B.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C.直系血亲关系 D.旁系血亲关系 E.姻亲关系

82.无效聘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聘用合同。以下关于无效聘用合同的特点表述正确的是(

ACDE

A.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B.聘用单位干预并确认其无效 C.不得履行性

D.聘用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那么它自始无效

E.国家干预,即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动确认聘用合同无效

83.聘用合同在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实现对方的权利,它应遵循的原则有(

BDE

A.考核履行原则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D、环境污染引起争议的

11 B.亲自履行原则 C.民主监督履行原则 D.全面履行原则 E.协作履行原则

84.有关工资支付以及单位扣除问题,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BC )。

A.劳动者依法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的,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B.用人单位应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C.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金,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20%

D.对劳动者违纪罚款,一般允许超过本人月工资的50%

E.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十年以上备查

85.《劳动法》规定对女职工实施(

ACDE

)等特殊保护。

A.经期保护

B.工期保护

C.孕期保护

D.哺乳期保护 E.产期保护

86.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有(

ABCD

)。

A.自行和解

B.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C.劳动仲裁

D.诉讼

E.行政裁决

87.《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一部商业广告法律,它关于广告的一般准则有(ACD

A.广告应当真实

B.广告活动应当以营利为目的

C.广告的内容不能违反《广告法》的禁止性规定 D.广告形式应当具有可识别性 E.广告主体必须是公司法人

88.以下表述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审理的规定的(AD

A.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B.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核准登记的办法 C.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D.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E.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89.申请民事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BDE

)。

A.有仲裁协议

12 B.有具体的仲裁请求

C.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D.有事实和理由

E.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

90.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

BDE )

A.通缉

B.拘留

C.逮捕

D.训诫

E.罚款

四、案例分析题(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和原理,分析所给的案例。

91.劳动者李先生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认为,李先生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不与单位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李先生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请问: (l)李先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 (2)李先生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给予李先生经济补偿金?

(1)李先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并不需要说明理由。因为《劳动法》没有规定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需要说明理由。(3分)

(2)李先生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3分)

(3)用人单位不应给予李先生经济补偿金。因为根据《劳动法》规定,只有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4分)

92.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签定了一份机床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乙公司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甲公司仅由王某在合同上签字。在交货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诉至法院。

问:(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效力如何?

(2)假设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其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3)假设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其权利应当如何行使?

13 92.参考答案

(1)成立并且生效,(1分)因为双方已经签字或者盖章。(2分) (2)其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2分)

(3)甲公司行使权利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乙公司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2分)甲公司行使权利时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1分)如果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甲公司应当恢复履行。(2分)

93.宋某系某区公安分局干警,某日工作时间,因使用同局女干警吕某指甲钳发生口角,宋某对吕某又打又踢,致吕某头部、左手、右上臂等多处挫伤。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殴打他人裁决对宋某行政拘留15天。宋某对此不服,起诉到法院。问:

(1)对宋某能否给予行政处罚?

(2)宋某对行政处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93.参考答案

(1)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1分)凡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同时具有公务员和公民的双重身份,(1分)除应依法享有公务员特定的权利、承担义务外,还享有一般公民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1分)对国家法律要求公民遵守的法律义务,也必须遵守,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1分)宋某殴打他人,致人伤势较重,显然应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对宋某的行为可以给予行政处罚。(1分)

(2)区公安分局对宋某处罚不属内部管理行为,对宋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不是采用内部管理手段进行行政处分,而是采取外部管理手段进行行政处罚,(1分)此时宋某是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对其作出的处罚,不属内部管理行为,而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的外部管理行为,(1分)因而宋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分)但宋某应先向市公安局申诉,(1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1分)

94.杨某出生于1989年5月,2006年7月技校毕业之后后被某公司招为工人,月收入1500多元。同年10月,他不慎将吴某的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摔坏。吴某要求杨某赔偿,杨某说没有钱赔。吴某旋即找到杨某的父亲老杨,要求老杨代理他的儿子赔偿。老杨说儿子已离开家庭独立生活,家中不应当负赔偿责任;老杨还认为,儿子现在还不满18周岁,是个未成年人,他所在的公司应当对他承担监护责任,因而应当由小杨所在的公司代理小杨赔偿损失。 问题:

(1)杨某与他的父亲、他所在的公司是否具有民事监护关系?为什么? (2)如果2006年9月杨某考上大学时发生本案,怎样处理?为什么?

14

94.参考答案

(1)杨某与他的父亲、他所在的公司没有民事监护关系。(1分)2006年10月,出生于1989年的杨某正好17岁,又有月收入1500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公民的以自己在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分)既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就有能力独立赔偿因自己不慎而导致他人的损失,即使一个月的赔偿额不够,也可以分期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家长或工作单位监护并赔偿。(1分)

(2)如果2006年9月杨某考上大学,那么他还是个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又没有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的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监护人同意后进行。(3分)本案中,如果杨某上大学,那么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杨某,他的父亲作为他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对杨某的不慎致人损失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分)

95.A、B、C三家企业于2007年8月8日共同投资成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非投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A认缴出资600万元,B认缴出资300万元,C认缴出资100万元,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公司章程规定了首次出资额和缴足出资的时间。公司成立后不久,A即决定为甲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该事项提交甲公司股东会表决时,A、C赞成,B反对。为此,B欲将其在公司的出资额全部转让给D企业,但A和C均不同意B的股权转让,因而产生纠纷。

问:

(1)A、B、C三家企业在甲公司成立时首次出资总额不得低于多少万元? (2)A、B、C三家企业缴足全部出资的最后期限应该是?

(3)对A决定为甲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事项,B反对,该事项能通过吗?

95.参考答案

(1)甲公司成立时首次出资总额不得低于200万元。(3分) (2)缴足全部出资的最后期限应该是2009年8月8日。(3分)

(3)该事项能通过,因为法律规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只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就通过。(4分)

推荐第6篇:人才中介服务公司注册要求

人才中介服务公司注册要求 来源:本站整理作者:匿名发布:2012-2-27隶属:内资注册公司点击:930 1.四个人才中介员和一个人才中介师证明;

2.50平米的经营场地;

一.公司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③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④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二.流程:

查名→验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所得证照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电子营业执照U盘;

3.私营企业协会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5.代码IC卡;

6.税务证(国、地)正、副本;

7.公司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各一枚;

推荐第7篇: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上海市奉贤区人事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就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一)《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

(二)《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三)《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二、许可条件

申请人才中介业务的企业,除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从事人才中介业务的条件:

(一)申请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三项业务的应当具备:

1、企业名称能够体现人才或咨询服务;

2、企业员工中取得人才中介职业资格的有5人(含5人)以上,其中人才中介师不少于1名;

3、经营场所为自有或租赁期一年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商务用房;

4、具有必需且相关的办公设备;

5、具有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6、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网络服务业务的,除具备

(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电信服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2、网络服务设备证明;

3、信息网络专职工程技术人员证明。

(三)申请培训业务的,除具备

(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专兼职师资证明;

2、拟开展的培训项目或课程设置证明;

3、相应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

4、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证明

(四)申请人才测评业务的,除具备

(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测评技术和软件证明;

2、相应设备证明;

3、专职评测人员证明。

三、许可证的办理

1、申请人应当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申办人才中介机构申请书、企业名称核准书和已有的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关的材料,并索取《人才中介许可告知承诺书》;或向本区工商部门提交以上材料,由工商部门将收到的材料移交本行政机关。

2、本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承诺文书及有关材料后即可核发有效期为三个月,许可业务为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三项的《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3、本行政机关在申请人取得的临时性《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到期后,对申请人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根据承诺履行情况颁发有效期为一年、载明许可开展的业务项目的《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申请兼营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和公司代码证。

四、行政管理要求

1、申请人获得许可证后,应当接受本行政机关的检查,遵守《人才流动条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2、申请人未获得许可证前,不得从事人才中介经营活动;在取得临时许可时期内,必须按照许可经营规定的内容开展业务;

3、申请人应在经营场所客户能够看见的醒目位置展示《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4、申请人如发生变更、歇业等事项的,应到本行政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五、监督与法律责任

1、按照《关于本市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将于许可证颁发后三个月内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告知的设立条件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切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2、因本行政机关告知不明确,或者告知错误导致的法律责任,由本行政机关承担。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过错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过错责任;

3、申请人已按照告知承诺制度作出承诺,七个工作日内本行政机关未审批完毕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责任;

4、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本市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可以向上海市人事局投诉。

六、其他

1、本告知承诺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工商注册登记部门归档,一份由承诺人保存。

2、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联系。

联系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菜场路1169号; 邮编:201400; 电话:57420067

3、上海市人事局地址:大木桥路123号;邮编:200032;电话:64045568

自此以下部分为承诺内容,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要求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可辨。 上海市奉贤区人事局:

申请人(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专营或兼营: 经营场所位于(地址) 邮编: 场所建筑面积: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联系人: 电话:

现向贵行政机关申请从事人才中介业务,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申请人对以上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履行贵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接受贵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2、本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期限达到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许可条件。

3、本申请人承诺未获得许可证前,不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取得许可证后,按照业务许可经营范围活动。

4、本申请人承诺在经营中遵守《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5、本申请人承诺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贵行政机关有权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本申请人予以行政处罚,本申请人也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

6、本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许可条件的,由贵行政机关注销许可证。

7、本申请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是本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告知人: 上海市奉贤区人事局 承诺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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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人才中介师人力资源管理A答案

2003年上海市人才中介 《人力资源管理 》试卷(A)

参考答案

一、是非题(共11题11分,选对得一分,选错扣一分)

1、只要通过明示的契约并与组织建立了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人,就自然成为组织人。 N

2、“复杂人”假设的基本含义是:要使每个人都有机会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这样能够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

N

3、所谓总量需求,是指某一个组织在某一阶段或时限内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总量。 N

4、工作分析的主要内容有:考察工作具体特征的实地观察法和明确工作对工作者的关键事件法等等方法。 N

5、内部招聘的缺点之一是需要有较长时间的培训和适应。 N

6、效度即测评结果的准确性程度,它是指测评的结果与实际相符合的程度。 Y

7、“学习高原”即指在培训学习的过程中,有一段时间所有学员都表现出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并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迹象。 N

8、在制定经理人员开发规划的识别潜在人员的步骤中,由人事管理部门盘点本组织管理人才库,以确定当前聘用的管理人才状况,发现有潜力的候选人目标。 Y

9、“内容型激励”着重对激励的原因与起作用的因素的具体内容进行研究。 Y

10、分权化的沟通网络在完成比较简单的任务中比集权化沟通网络更快、更准确也更有效。

N

11、组织的社会化是新员工成为组织人的必经过程。 N

二、选择题(共24题48分,选对得2分,选错不得分)

1、在各种资源中,通过使用或在使用中增值的是( )。

A 物力资源 B 财力资源 C 人力资源 D 信息资源 E 时间资源

2、人们往往将人力资源数量层次的规划称之为( )。

A 战略规划 B 战术规划 C 信誉体现 D 任用规划 E 反馈活动

3、在一个组织中,职位的数量应( )其成员的数量。 A 大于 B 等于 C 小于 D 无所谓 E 其他

4、外部招聘人员应遵循的原则( )。

A 公正公平原则 B 适用原则 C 真实客观原则 D 机会均等原则 E 沟通服务原则

5、根据测评信度即一致性估计方法的不同,可将信度分为( )。

A 一致性信度 B 复本信度 C 内容信度 D 结构信度 E 重测信度

6、人员培训的目的集中表现为( )。

A 技能要求 B 组织文化 C 留人用人 D 组织成长 E 社会交往

7、学习型组织的管理者应为组织的( )。

A绝对领导者 B向雇员授权 C大脑 D家长式管理 E雇员成为积极的学习者与行动者

8、正强化与负强化相结合的原则是依据( )的强化理论而提出的。 A 亚当斯 B 斯金纳 C 弗罗姆 D 赫茨伯格 E 马斯洛

9、传统绩效考评的员工比较法的基本形式有( )。

A 直接排序法 B 关键事件法 C 一一对比法 D 交替排序法 E 强制分配法

10、当个人要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积极后果的机会中作出选择时,所造成的心理上的左右为难,难以取舍的冲突,称为( )。

A 双趋性冲突 B双避性冲突 C趋避性冲突 D双重双避性冲突 E双重趋避性冲突

11、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主要有( )。

A 社会保险 B 社会救济 C 社会福利 D 社会互助 E 社会优抚

1

12、我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规定的回避原则,要求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有( )。

A 人事争议当事人 B 当事人近亲属 C 与人事争议有厉利害关系的 D 与仲裁无关的第三者 E 可能影响仲裁的其他关系

13、制约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要素是( ),

A 组织 B 经济 C 文化 D 竞争 E 战略

14、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源规划,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

A 实事求是原则 B 目标定位原则 C 手段整合原则 D 效果评估原则 E 互惠互利原则

15、结构化访谈提纲除了工作职责以外,还包括的项目有( )。 A 工作地位 B 绩效标准 C 工作背景 D 任职资格 E 工作内容

16、一般说来员工招聘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A 高于应聘职位 B 适人适事 C 公平竞争 D 因事设人 E 任人唯贤

17、挑选测试中,工作模拟的主要形式有( )。

A 工作样本测试 B 小组讨论 C 公文处理 D 管理游戏 E 心理测试

18、一般人员在职的培训方法具体可分为( )。

A 工作指导法 B 工作轮换法 C 程序教学法 D 演讲法 E 培训部培训法

19、职业生涯设计可以分为( )。

A 择业 B 形象设计 C 组织战略 D 调整职业 E 实务技能 20、施加于人的外在力量之驱动力主要有( )。

A 竞争 B 社会舆论 C 榜样 D 规章制度 E 奖罚

21、影响动机抉择的因素是( )。

A 认识 B 兴趣 C 评价 D 关注 E 理解

22、依据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的地位转换的特点,可将沟通分为( )。

A 单向沟通 B 多向沟通 C 双向沟通 D 正式沟通 E 非正式沟通

23、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除了普遍性外,还有( )。

A 安全性 B 公平性 C 强制性 D 互济性 E 科学性

24、人事争议的内容要件主要是指人事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 )。

A 主体 B 主题 C 权利 D 义务 E 客体

三、简答题(共5题20分,每题4分)

1、扼要归纳工作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1、工作标识。

2、工作概要。

3、工作说明。

4、工作执行。

5、工作环境。

6、职业条件。

2、何谓初级董事会?

初级董事会指能过请中级管理受训这组成一个初级董事会,并让他们对整个公司的政策提出建议。为他们提供分析公司问题经验的一种方法。其成员来自各个部门,他们就高层次管理问题。

3、简单说明期望理论的含义和公式。

期望理论识美国心理学家旨鲁姆提出来的。期望理论认为,人们的工作积极性或努力程度是效价和期望的乘积,用公式表示是:M=V*E M表示激发的力量或动力,V表示效价,E表示期望值。效价是指个人对工作及结果能够给自己带来满足程度的评价;期望值是个人对工作目标能否实现的概率的估计。

4、何谓晕轮效应误差?

它意味着考评者对被考评者的某一绩效要素的评价较高,进而导致他对此人所有的其他绩效要素均评价较高。

5、简单概述处理冲突的传统方法有哪些?

1、让步法。

2、说服法。

3、拖延法。

4、压制法。

5、转移目标法。

6、教育法。

7、重组法。

四、案例分析(共3题21分,每题7分) 案例1:

2 美国马里奥特公司每年把J·威利亚德·马里奥特优秀奖授予18-20名优秀雇员。这些获奖员工在工作绩效、团队精神和追求卓越的精神方面起到显著的模范作用。获奖的候选人由同事推选,并由经理提名。公司要为获奖者举办一次宴会以表彰他们所做的贡献,同时,每位获奖者都被授予马里奥特公司奠基者形象的大奖章,每枚奖章上都刻有说明奠基者基本价值观的格言:成就、奉献、品格、理想、努力和坚定不移。获奖者的肖像刊登在雇员出版物《马里奥特世界》上。

问题A: 美国马里奥特公司为什么要发马里奥特优秀奖?

答A:这些获奖员工在工作绩效、团队精神和追求卓越的精神方面起到显著的模范作用,公司表彰他们所作的贡献。

问题B: 试说明该公司是用了哪种激励理论和方法?

答B:用了动力理论中外在动力的榜样动力的方法。

问题C: 结合本案例,谈谈你对这种激励理论和方法的体会?

答C:榜样动力是通过典型示范来激励人们的积极性。榜样即人们模仿的对象或样板。严格地说,榜样是社会中自然形成的具有一定超越性的典范。自然形成的超越性的特征使典范具有感召力和吸引力,因而能够形成激励的力量,对人与社会起到一种外在动力和作用。大到民族、国家、社会、小到一个组织或团体,都会产生一定的榜样。他们的影响力,作为动力机制,对于实际生活及人们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2:

摩托罗拉大学是企业办学的一个典型。在20世纪70年代末,电子与通讯产业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时任首席执行官的保罗·高尔文坚信,摩托罗拉只有通过让雇员获得比竞争对手更多的专业知识才能赢得竞争优势。正是基于这样的信念,摩托罗拉于1989年成立了大学。该大学有110名全职雇员和300名兼职雇员。课程根据职能来设计,包括工程技术、生产制造、销售和市场营销等。每类课程都包括三种技能:人际关系技能、技术技能和经营技能。其中有些课程如基础数学、电子、财会等,与社区大学和技校共同开发。

为保证培训能够满足业务需要,摩托罗拉公司在各分支机构周围设立了几个地区性培训中心。它们负责各分支机构的人员培训。同时,根据分支机构特定的培训需求开发培训项目,或对原项目进行改进。

摩托罗拉将其成功归结于它的企业文化—提倡风险承担和团队意识。同时,为达到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每个雇员都必须了解几何,而且能够看懂工程文件。因此,员工的培训内容包括阅读、数学、风险承担和团队协作等课程。

摩托罗拉是世界上最大的无线通讯设备供应商。它在移动电话、寻呼机和双频无线电领域中世界排名第一。为了扩大其全球业务范围,近年来,摩托罗拉又在欧洲、中东和非洲建立了摩托罗拉大学。摩托罗拉的成功有摩托罗拉大学的重要贡献。

问题A:摩托罗拉为什么要成立摩托罗拉企业大学?

答A:在20世纪70年代末,电子与通讯产业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时任首席执行官的保罗·高尔文坚信,摩托罗拉只有通过让雇员获得比竞争对手更多的专业知识才能赢得竞争优势,正是基于这样的信念,摩托罗拉于1989年成立了大学。

问题B:摩托罗拉企业大学是如何安排课程和培训?

答B:课程根据只能来设计。每类课程都包括三种技能:人际关系技能。技术技能和经营技能。其中有些课程如基础数学、电子、财会等,于社区大学和技校共同开发。

为保证培训能够满足业务需要,摩托罗拉公司在各分支机构周围设立了几个地区性培训中心。同时,根据分支机构特定的培训需求开发培训项目,或对原项目进行改进。

员工的培训内容还包括阅读、数学、风险承担和团队协作等课程。

为了扩大其全球业务范围,近年来,摩托罗拉有在欧洲、中东和非洲建立了摩托罗拉大学。

问题C:你认为进行人员培训的意义和目的各是什么?

答C:培训的意义:宏观上,我们已进入了必须关注终身学习的时代;微观上,员工要掌握技能和各种能力,并且组织文化需要员工的认同,故在这宏观与微观的背景下,组织要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一方

3 面在于能否得到优秀的人才;另一方面在于能否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能否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能否从组织战略的角度来积蓄人力资源。

培训的目的:1)技能要求与人员培训;2)组织文化与人员培训;3)留人用人与人员培训;4)组织成长与人员培训;

案例3:

柏曼恩特医护中心是一个提供保健服务的机构,该机构注重并保持运用人力资源规划求指导和支持自己的发展。他们已在该医护中心所在地区建立了9个提供全面服务的医疗中心,他们还有新的发展计划。柏曼恩特医护中心把发展的注意力集中在未来的要求与计划上。

每建立一个新的设施,该医疗中心都要对该地区进行经济分析和人口结构分析。一旦新设施的结构设计出来,规划人员就作出初步的人员需求估算。

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始于每个设施开放前的24-30个月。由人力资源职能人员、业务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人员配置小组,他们的基本任务是规划所需人员的内部来源和外部来源。

由于有些必需的护理人才不是随时可以找到的,而且找到的人员往往技能不足,因此,规划特别主张建立培训教育体系,包括建立柏曼恩特学校,资助艰苦地区的教育,与教学医院建立联合关系,建立中学、社区学院证书教育计划等。

在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时,人员配置小组为每个机构准备具体的人员配备计划,包括从本中心所属的机构调人和从外部招聘。各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都随着劳动力市场的评价而变化,并对这种计划进行定期审核和更新。在某些地方,招聘和保持人员都很困难,人员配置小组又组织了特别工作组,专门为难以配备人员的机构制定人员招聘与保持计划,强调要广泛招聘,并加强人员保持工作,降低人员流动率。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好以后,其中的重要内容要提交该地区最高管理层,以便同时采取行动、解决问题或提出替代方案。与此同时指定一些高级管理人员最终负责根据这个计划按时在预算内开办医疗中心。

各种规划工作,包括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人员招聘与人员保持等,要协调配合。为了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该中心设立了一个新职位,即人力资源规划副总裁,由他负责各个部门的协调。

问题A:柏曼恩特医护中心的人力资源需求是属于个量需求,还是总量需求?为什么?

答:柏曼恩特医护中心的人力资源需求是属于个量需求,因为个量需求是指某一具体组织在某一具体阶段内对人力资源的需求量。

问题B:柏曼恩特医护中心的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如何?该中心是如何解决HR供给问题的?

答:1)有些必须的护理人才不是随时可以找到的,而且找到的人员往往技能不足。因此,规划特别主张建立培训教育体系,包括建立浪漫思特学校,资助艰苦地区的教育,与教学医院建立联合关系,建立中学/社区学院证书教育计划等。

在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时,人员配置小组为每个机构准备具体的人员配备计划,包括从本中心所属的其他机构调入和从外部招聘。各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都随着劳动力市场的评价而变化,并对这种计划进行定期审核和更新。

2)在某些地方,招聘和保持人员都很困难。

人员配置小组有组织了特别工作组,专门为难以配备人员的机构制定人员招聘与保持计划,强调要广泛招聘,并加强人员保持工作,降低人员流动率。

他们的基本任务是规划所需要人员的内部来源和外部来源。

问题C:柏曼恩特医护中心为什么要专门设置HRP副总裁职务?

答:各种规划工作,包括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人员招聘与人员保持等,要协调配合。为了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该中心设立了一个新职位,即人力资源规划副总裁,由他负责各个部门的协调。

问题D:结合本案例,你认为组织外部HR供给主要受哪些因素制约?

答:组织外部HR供给主要受三大因素制约。

1) 劳动力市场或人才市场 2) 人口发展趋势 3) 科学技术发展

推荐第9篇: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 【审批类型】 【审批内容】 【依据及全文】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办理条件】

(一)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元。

(二)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四)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程序】

一、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须做专门的说明。

二、受理

1、受理条件: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规定形式。

2、岗位职责: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符合规定形式。对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单位于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受理与不予受理,受理单位都须在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单位,逾期不通知的视为受理。

三、审核与决定

审核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资格条件;

审核材料的真实性,申请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的,受理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查看档案库房、阅档室、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是否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

与编制部门沟通,核实编制情况。审批同意的办理《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审批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送达与公告

受理单位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向申请单位送达《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并及时在指定媒体予以公布。 【办理时限】 一般为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报送材料目录】

1、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登记申请表。

2、验资机构出具的不少于1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证明。

3、自有场所的房产证明或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场所租赁协议。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证明。

5、5 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个人情况登记表、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制度未出台前,取得人力资源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中介服务相关培训证书、从事人事人才工作5年以上都暂可视为具备从业资格)。

6、健全可行的工作规则,包括开展服务的流程、规范和内部管理规章及工作制度。

7、属企业性质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表格下载】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登记申请表 【报送材料填写说明或样例】 【收费标准及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承办部门的导航】 www.daodoc.com 【联系方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地点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结果公开 】受理单位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向申请单位送达《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并及时在指定媒体予以公布。 【常见问题解答】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其直属在京事业单位和在京中央直管企业、全国性社团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实施机关为人事部。 【项目变更情况】

一、申请。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以及停业、终止等情形的,应当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并向受理单位提出申请。

1、申请变更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变更申请表》。

(2)与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3)《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正本、副本。

2、申请注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注销报告。

(2)法院破产裁定、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委托其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代理未尽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合同。

(5)《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正本、副本。

二、受理。受理单位收到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材料即为受理。

三、决定。审批同意的,办理变更的由受理单位换发《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办理注销的收缴《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审批不同意的,由受理单位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送达与公告。受理单位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单位,办理变更的送达《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并及时将变更或注销情况在指定媒体予以公布.

推荐第10篇: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各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3年度人才中介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现将《上海市2013年度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和21世纪人才网()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上海市2013年度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以参加人才中介员资格考试。

(二)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人才中介师资格考试:

1.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硕士学位或人力资源管理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博士学位。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根据《上海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凡申请注册人才中介师的,年龄应在65岁以下。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一)人才中介员

2013年4月13日9:00-11:30《人才中介理论与实务》

(二)人才中介师

2013年4月13日9:00-11:30《人才中介综合实务》

13:00-15:00《人才中介理论知识》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者,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10:00- 3月20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咨询)点,办理现场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现场审核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3月20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闸北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一楼大厅。

1.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审核(咨询)点代码:3131

咨询电话:51029669-20

8、

216、211

2.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6

咨询电话:32508120,32508117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

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往年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一致的,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表、原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到现场审核(咨询)点可直接办理审核手续。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用户登录界面自“查询”入口进入,查询核对本人审核情况,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审核通过,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如超过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现场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查询核对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18:00。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3年4月9日10:00-4月11日16:00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和参考用书,考试大纲见附件。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五、考生须知

考生应考时需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人才中介理论知识》为客观题组成,其它科目为主观题、客观试题组成。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生可于2013年5月3日在本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审核(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咨询)点。

附件:

1.人才中介相关文件汇编

2.人才中介师大纲

3.人才中介员大纲

第11篇: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人事部

【发布文号】国人部发[2005]97号 【发布日期】2005-11-18 【生效日期】2006-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人事部

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国人部发[2005]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了适应人才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管理,促进人才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以及《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号),我部研究制定了《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维护人才市场秩序,根据《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是指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企业和全国性社团等设立的专营或兼营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所属部门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须经人事部审批。经批准获得《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后,按照有关规定,属于事业单位的,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属于企业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四条 国务院所属部门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人才市场管理规定》规定的有关条件。

第五条 国务院所属部门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在提出申请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登记申请表》;

(二) 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学历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从业资格、学历和任职证明;

(三) 自有场所的房产证明或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场所协议;

(四) 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

(五)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规范和章程;

(六)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六条 国务院所属部门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一) 受理。人事部接收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即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人事部应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 审核。人事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派工作人员对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审核工作应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

(三) 决定。经过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人事部根据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自身设备条件、人员从业情况等,批准其开展一项或多项业务,核发《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人事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及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四) 送达。《许可证》应于批准后10日内送达申请单位。

(五) 公告。对批准成立的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人事部发布公告。

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变更、延续等参照此程序办理。

第七条 经批准成立的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

第八条 《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将《许可证》正本置于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并公开服务内容、程序和管理制度,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转让《许可证》。《许可证》遗失或者毁坏的,必须在人事部指定的媒体声明作废,按有关规定申请补领。

第十条 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发生变更,应在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30日内,向人事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变更申请表》;

(二)与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许可证》正本、副本。

第十一条 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境内分支机构,经人事部书面同意后,由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须经人事部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境内的分支机构发生变更或撤销的,境内分支机构应向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人事部备案;境外分支机构发生变更或撤销的,应在履行有关手续后报人事部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与外方合资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须征得人事部书面同意后,报所在地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具体程序按照《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被撤销、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停止营业,应当到人事部注销《许可证》。

第十五条 注销《许可证》必须保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有未完成的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必须继续履行,也可在征得服务对象同意后,委托其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代为履行。

第十六条 注销《许可证》,应向人事部提供以下材料:

(一) 申请注销报告;

(二) 法院破产裁定、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三) 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四) 委托其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代理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合同;

(五) 《许可证》正本、副本。

第十七条 人事部核准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注销《许可证》,应收缴《许可证》正本、副本,设有分支机构的应通知其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

第十八条 人事部负责对其批准的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有无违规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检查和抽查方式,可查阅或者要求其报送有关机构人员、业务开展等材料。

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接受检查。

第十九条 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检查,由人事部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告。

设立公告内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济性质或者企业类型、注册资金或者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经营方式、许可证号码。

注销公告内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可证号码、分支机构、注销原因、负责清理债务的单位及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第二十条 擅自成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违规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由人事部依照《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 中央所属单位在京外的,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所在地的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进行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所属部门成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审批暂行办法》、《国务院所属部门成立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年审暂行办法》(人发[1996]115号)同时废止。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12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章程和制度

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规范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关于公布本市实行“告知承诺”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格式文本(样本)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施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设立审批。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和日常管理监督。

第二章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相关规定

第四条(申办主体)

企业和个人可以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条(业务项目)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开展以下业务项目:

(一)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二)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三)人才推荐;

(四)人才招聘;

(五)人才培训;

(六)人才测评;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以上人才中介服务业务,审批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所在地区或行业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申请人自身的设备条件、人员和管理情况等,批准其开展一项或多项业务。

第六条(申办条件)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如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和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元;

(三)有5名以上取得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四)有健全可行的工作规范和章程;

(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申请从事第五条第

(二)项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取得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开展人才信息网络服务的环境条件和相应设备;具有若干名专职的计算机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第五条第

(五)项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培训管理经验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适应本市需求的培训项目;具有与开展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设施。

申请从事第五条第

(六)项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从事人才测评技术的专职工作人员;具有先进的人才测评软件和相适应的设备证明。

第七条(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一)《秦皇岛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二)机构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和公司代码证;

(三)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及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明;

(四)场所使用权证明(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性质及面积证明,租赁房屋附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工作设备清单(型号和数量);

(五)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

(六)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规范和章程;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申请从事第五条第

(二)项业务的,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服务设备证明;专职网络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证明。

申请从事第五条第

(五)项业务的,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专职师资证明;拟开展的培训项目或课程设置证明;相应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证明。

申请从事第五条第

(六)项业务的,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测评技术或软件证明;相应测评设备证明;专职评测人员工作证明。

第三章 职业中介机构审批相关规定

第八条(申办主体)

企业和个人可以申请设立职业中介机构。

第九条(业务项目)

职业中介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二)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

(三)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四)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六)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七)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十条(申办条件)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门从事职业中介类业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

(三)有与开展职业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如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和设施,以及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四)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1、设立公司法人的应当有5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

2、设立合伙企业的应当有2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

3、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应当有1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

(五)有健全可行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六)其中,拟申请设立家庭劳务介绍机构的,必须是注册资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独立机构;有开展中介活动所需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主要负责人与工作人员都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取得《秦皇岛市居住证》,其中主要负责人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工作人员至少有3名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申办材料)

申请开办职业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秦皇岛市设立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申请表》;

(二)机构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学历证明及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证明);

(四)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学历证明、职业介绍经纪人证书及劳动合同);

(五)场所使用权证明(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性质及面积证明,租赁房屋附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

(六)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七)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草案;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 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审批程序流程)

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一)申请人现场或登录21世纪人才网(网址为www.daodoc.com)或12333网(网址为www.daodoc.com),向拟办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填写《秦皇岛市设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或《秦皇岛市设立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申请表》。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申请人可以当场领取或网上下载《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或《职业中介许可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

(二)申请人自收到《告知承诺书》10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签字或盖章的《告知承诺书》(一式二份),以及《试行办法》中第七条或第十一条规定的全部申请材料,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发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家庭劳务介绍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三)申请人获得许可证后,应当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后续监管)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颁证之日起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注销其许可证,并在行政机关网站上公示,同时抄告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自颁证之日起2个月内,被举报或投诉有违反中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部门共同实施监察。

第十四条(办结告知)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通过行政机关网站等渠道,公布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职业中介机构名录。

第十五条(变更、终止)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等事项或者终止的,按照《秦皇岛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职业中介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等事项或者终止的,按照《关于本市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意见》。

第十六条(设立分支机构)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按照《关于人才中介服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职业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按照《关于本市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意见》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诚信档案)

申请人在行政审批机关的审查及后续监管中被发现有作出不实承诺行为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注销许可证;在该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审批申请中,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申请人在取得许可证期间,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申请人不愿意承诺的办理)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不愿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按照《秦皇岛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本市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意见文件规定,实施行政审批。

第十九条(监督管理)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职业中介机构的日常行政管理要求和年度规范运行检查继续按照《秦皇岛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本市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本市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意见》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

1、《秦皇岛市设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略)

2、《秦皇岛市设立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申请表》(略)

3、《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批)(略)

4、《职业中介许可告知承诺书》(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资质审批)(略)

5、《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略)

第13篇:人才中介师中介员综合练习题

练习题

(三)

一、判断题

1.劳动合同的条款不能与集体合同相冲突。 2.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 4.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家单独出资设立,因而它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5.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可以通过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6.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行政主体。

7.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将其份额转让给第三人时,在任何情况下,其他合伙人均有优先购买权。 8.承诺作出后,可以依法撤回和撤销。

9.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10.聘用单位合并的,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11.合营企业的经营期限必须在合同中加以约定。

12.聘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受聘人员的智力或劳动力。

13.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 14.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5.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月至少休息1日。 16.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统一规定,每2年调整一次。 17.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该要约就不能撤销。 18.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应当承担的合同责任。

19.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过程中进行创造性劳动获得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0.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民事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二、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及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 部资本为其所有的企业,参照本实施细则办理”。 该规定属于( )。

A.委任性规范 B.准用性规范

C.选择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2.行政规章由( )制定。 A.全国人大 B.国务院

C.国务院各部委 D.省级人民政府

3.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代理(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不成立

4.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 )年内提出。 A.1 B.2 C.3 D.5

5.( )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A.行政处罚 B.行政许可 C.行政强制 D.行政立法

6.王某在某超市购物而寄存皮包一个,内有现钞近千元,结果该皮包丢失。按《民法通则》的规定,王某要求法院保护其胜诉权的时效期间为( )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 A.1,6 B.2,6 C.4,3 D.20,3

7.《民法通则》规定,( )周岁以上不满( )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未成年的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实施监护是一种( )行为。 A.10,14,委托代理 B.14,16,指定代理 C.16,18,法定代理 D.18,20,终止代理

8.甲商店为牟取暴利,从乙处购入名牌商标标识贴在服装上,将市价30元的服装以130元的价格出售。丙误认该服装为名牌而买入。此项买卖为( )的民事行为。 A.因欺诈而进行 B.因重大误解而进行

C.显失公平D.甲、乙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9.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内予以追认。合同未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 )作出。 A.15日,应当以明示方式 B.30日,可以以明示或者其他方式 C.1个月,应当以通知方式 D.45日,以明示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10.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是( )。

A.要约的撤销通知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通知前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的撤销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C.要约的撤销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D.要约的撤销通知于要约生效前到达受要约人

11.张某退休3个月时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A.张某 B.该单位

C.张某与单位 D.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2.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查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 )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13.2000年6月2日,专利局收到甲递交的一项关于齿轮生产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同一天,专利局又收到乙邮寄的同样内容的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其投递邮戳是2000年5月30日。因此,该项专利权应授予( )。 A.甲 B.乙

C.先发明该技术的人 D.甲、乙两人协商确定的申请人

14.《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 )年,从( )之日起计算。 A.10年,授权 B.10年,申请 C.20年,授权 D.20年,申请 15.公司的执行机构是( )。 A.股东会 B.总经理 C.董事会 D.党委

16.外资企业章程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外国投资者的第一次出资不得少于认缴出资额的( ),并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个月内缴清。 A.10%,1 B.15%,3 C.25%,6 D.50%,12

17.有限公司股东最高人数是( )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的最高人数是( )人。 A.20,100 B.50,100 C.20,200 D.50,200

18.《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年内行使撤销权。

2 A.1 B.2 C.3 D.4

19.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A.3,1 B.5,2 C.8,3 D.10,6

20.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年。 A.10 B.20

C.30 D.50

21.在一个法律规范中,对人们的行为提出具体要求的部分是( )。 A.假定 B.处理 C.制裁 D.后果

22.( )无权指定代理人。 A.人民法院 B.未成年人的父母

C.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D.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

23.( )的民事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A.产品质量不合格 B.违反合同

C.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

24.可以成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是( )。 A.省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C.行政机构 D.省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25.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满( )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A.1 B.2 C.4 D.20

26.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作出( )处罚的,行政相对人不可以要求听证。 A.警告 B.责令停产停业 C.没收财物 D.行政拘留

27.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是(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经理

28.( )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A.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B.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9.( )不属于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 A.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B.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C.代表公司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D.清理债权、债务

30.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 A.委托执行事务的情况下,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享有监督权

B.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3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的合伙人应当退伙

D.除名退伙的生效必须经退伙的合伙人同意

31.在除名退伙中,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A.7 B.15 C.30 D.60

32.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 ) A.不承担责任 B.承担有限责任 C.承担无限责任 D.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A.1 B.2 C.3 D.5

3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的任期为( )年。 A.1 B.2 C.3 D.4

35.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下列事项无须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即可作出决议( )。 A.合营企业的对外投资 B.合营企业的对外合作 C.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D.合营企业的利润分配

36.在外资企业中,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年内缴清。 A.1 B.2 C.3 D.5

37.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拟聘人员确定后,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最短为( )日。 A.3 B.5 C.7 D.10

38.在本事业单位连续工作已满( )年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 )年的人员,凡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 A.10,5 B.20,5 C.10,10 D.20,20

39.受聘人员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个工作日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受聘人员。 A.5 B.10 C.15 D.20

40.( )的,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A.在试用期内 B.用人单位以暴力强迫劳动

C.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劳动报酬 D.用人单位经营情况发生变化

41.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

A、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B、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C、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4 D、亦工亦农或由于受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的乡镇企业的职工 42.( )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A.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B.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C.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 D.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43.失业人员( )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A.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B.应征服兵役

C.从事有劳动报酬工作

D.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

44.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应当按照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 A.22%,1% B.22%,2% C.10%,1% D.10%,2%

45.从级别管辖看,劳动争议案件由( )管辖。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46.小张今年15岁,他拿自己的压岁钱购买了价值10000元的音箱,该买卖合同为( )。 A.可撤销合同 B.无效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D.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47.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个月。 A.1 B.2 C.3 D.6

48.以下陈述错误的是( )。 A.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适用

B.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C.合同义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D.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49.王某将自己的一台彩电委托给刘某保管,后被刘某的邻居朱某借用并不慎损坏。王某起诉刘某,要求赔偿损失。朱某在本案中( )。

A.与刘某共同为被告 B.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是与本案无关的第三人

50.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个月内审结。D A.3,1 B.6,1 C.3,3 D.6,3

三、多项选择题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这些规定包括( )。 A.国务院部委的规章 B.国务院部门的决定

C.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E.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2.行政诉讼必须遵循其特有的原则,包括( )原则。 A.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 B.谁主张,谁举证 C.不适用调解 D.司法变更权有限

5 E.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 3.( )属于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

A.财产纠纷案件 B.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C.宣告死亡的案件 D.合同纠纷案件 E.事实不清的案件

4.公务员法律关系发生的情形有( )。 A.考任 B.选任 C.晋升 D.委任 E.调任

5.根据《担保法》的规定,( )可以质押。 A.汇票 B.仓单 C.专利权 D.股票 E.人身权

6.必须登记的抵押物包括( )。 A.土地使用权 B.房屋 C.林木 D.企业的设备 E.车辆

7.( )属于特殊侵权行为,应承担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A.因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 B.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C.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 D.对他人饲养的动物造成损害 E.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侵权

8.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 )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住所地 B.合同履行地 C.合同签订地 D.合同谈判地 E.原告住所地

9.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 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对要约作出承诺 E.要约的内容比较详细

10.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违约金表述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B.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法律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C.违约金视为违反合同的损失赔偿

D.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 E.违约金与定金可以同时适用 11.《合同法》适用于( )。 A.离婚协议 B.收养协议 C.有名合同 D.无名合同 E.融资租赁合同

12.赵某欠孙某10万元,田某欠赵某10万元,两债权均已到期,而赵某怠于行使其债权,以此损害了孙某的债权。对此,孙某代替赵某对田某行使了请求权,要回了10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孙某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B.孙某只能请求田某向赵某履行债务 C.孙某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赵某负担

6 D.孙某可以直接行使代位权

E.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孙某的债权为限

13.下列哪些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

A.某运输公司承运一批货物,运至目的地后发现收货人不明无法交货

B.甲向乙借款3000元,约定10月11日偿还,结果乙于10月10日去世,继承人尚未确定

C.陈某与王某本是好友,并借有王某10万元钱,后两人生隙成仇,陈某再不愿见王某,更不愿将借款当面交与王某

D.甲与乙仓储公司签有仓储合同,存储期届满时,甲仍不提取仓储物,乙数次告知甲在合理期限内提取,甲仍未提取

E.甲向乙购买电视机100台,合同约定由乙送货,乙为了减少运费而办理提存的, 14.( )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A.电视机 B.人用药品 C.烟草制品 D.黄酒 E.汽车

15.( )不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A.署名权 B.修改权

C.发表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E.获得报酬权

16.某专利权人公民甲自1997年2月5日取得发明专利权后,由于种种原因,于2000年2月5日还没有实施其专利进行生产。专利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乙的申请,给予了实施甲专利的强制许可。问: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正确的方式保护其合法权益?( )。 A.要求专利部门返还其已缴纳的年费 B.要求实施其专利的单位乙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C.如果实施其专利的单位乙不支付其所要求的费用,可请求专利部门裁决

D.如果对专利部门关于使用费的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当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请求专利部门终止强制许可 17.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 )。 A.现金 B.劳务 C.工业产权 D.实物 E.土地使用权

18.合作企业的管理形式有( )管理制。 A.董事会 B.委托 C.监事会 D.联合 E.工会

19.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转让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D.以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 E.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0.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A.有限公司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B.有限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C.公司解散的决议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有限公司决议解散的,应当在30日组成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E.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为4年

7 21.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普通合伙人不能用劳务出资 B.合伙企业是契约式组织

C.普通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D.退伙人对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E.个人独资企业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22.(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S公司采用H公司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经营策略进行经营活动 B.S公司通过给H公司经理钱财而获得H公司的保密的经营信息 C.W公司将盗窃的J公司保密的技术资料披露给F公司并允许其使用 D.W公司擅自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M公司的名称 E.W公司将Q公司未注册的商标用在自己的产品上

23.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诉讼案件由( )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A、用人单位所在地 B、聘用合同签订地 C、人事争议发生地 D、聘用合同履行地 E、受聘人员住所地

24.受聘人员考核不及格的,聘用单位可以( )。 A、解除合同 B、调整其岗位 C、终止合同 D、离岗接受培训 E、中止合同

25.聘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 )。 A、平等原则 B、亲自履行原则 C、公平原则 D、全面履行原则 E、协商一致原则

26.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 B、广告内容必须真实

C、广告内容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 D、广告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 E、大众传播媒介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27.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包括( )的案件。 A、确认发明权

B、对劳动部所作的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诉讼

C、对上海市劳动局所作的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诉讼

D、对上海市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诉讼

E、海关处理

28.以下陈述正确的是( )。

A.合同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即可提起仲裁申请 B.仲裁委员会是受法院管理的社会团体法人 C.民事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

D.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E.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29.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包括( )。 A、劳动纠纷案件 B、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C、人事争议案件 D、追索抚恤金案件 E、买卖合同案件

8 30.强制执行的措施包括( )。 A、冻结、划拨储蓄存款 B、查封、变卖财产 C、扣押债务人 D、责令交付特定物 E、强制签订合同

31.( )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B.劳动者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

C.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D.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E.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 )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A.总工会 B.当事人

C.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人民法院

33.( )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法律规定的限制。

A.发生自然灾害,威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 B.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 C.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 D.必须利用法定节日进行设备检修 E.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

34.( ),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A.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B.劳动者欠其朋友的款项 C.法院判决中要求代扣的赡养费

D.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 E.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约定

35.职工因( )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A.自杀 B.酗酒

C.犯罪 D.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 E.军人因公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36.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A.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 B.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企业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1/3

C.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向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劳动争议仲裁中,被诉人一定是用人单位

37.失业人员( )的,暂停领取失业金。 A.应征服兵役 B.达到退休年龄

C.从事志愿者工作 D.考入全日制高等学校学习E.被判刑收监执行

38.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 A.没有仲裁协议的

B.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的 C.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9 D.裁决对自己不利的 E.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39.( )属于民事诉讼的证据。 A.书证 B.物证

C.当事人陈述 D.鉴定结论 E.勘验笔录

40.( )可以制定地方规章。

A.直辖市政府 B.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 C.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政府 D.省级人大 E.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政府

四、案例分析题

1.吴某于2002年1月调入某银行一支行,2002年3月担任支行行长助理,并与该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2年12月,吴某以购买私房为由,向该支行的小金库借款人民币1万元,一直未还。2003年6月12日,该支行上级机关发出吴某不再担任支行行长助理的通知,并于同年12月21日书面通知吴某到下属营业部报到,吴某表示异议,虽然出勤但未到岗。在被免去支行行长助理后,吴某还协助已被免职的原行长一起隐瞒单位帐外帐,并负责帐外帐的帐册及余留资金的保管。期间,吴某还填写日期为任职期间内的付款凭单,从帐外帐中支取现金购买超市礼券等。2004年5月8日,吴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被批准逮捕。2005年3月9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吴某被免去行长助理的职务后,协助该行原行长一起隐瞒单位“小金库”,并先后以借款形式从“小金库”内取得49000元人民币用于家庭生活。同年3月12日,吴某被释放。2005年3月20日,该支行领导找吴某谈话,并向其书面送达了退工单及“关于给予吴某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吴某表示异议,并于2005年3月25日,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经审理驳回吴某的请求,对此吴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恢复劳动关系。在法院审理中,吴某认为银行不能解除合同。而支行认为,本行奖惩办法规定:“违反金融行业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该上报而隐瞒不报,应给予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而该办法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编在员工手册中,在订立合同时交付吴某,并组织吴某在内的全体员工多次学习。

请问:吴某的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2.2003年6月,甲公司为了改进经营规模、调整产品结构,决定向某外国企业购进一个生产线,为此需要1000万元人民币,于是便向银行提出了贷款要求。银行在经过认真的调查后发现甲工厂的资金实力有限,并且引进的这条生产线的前景也并不乐观,遂要求在与甲公司订立借款合同的同时,甲公司必须提供保证。甲公司找到当地一家规模很大、资金实力雄厚的丙集团公司为这笔贷款作保证。2003年7月15日,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银行向甲公司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甲公司必须在2004年7月15日归还。丙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中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1000万元借款及利息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期间和保证责任方式没有约定。贷款清偿期到来后,甲公司的生产线尚未上马,已经到了严重资不抵债的地步,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债权,而是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替甲公司承担到期未清偿的1000万元的贷款本息。丙公司以自己承担的是一般保证,债务人的现有财产仍足以偿还债务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请问:(1)丙公司能否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2)银行的保证期间多长?为什么?

3.2003年3月,某公司员工王某经过自己独立研究,发明了一种教学仪器,并通过了技术鉴定。之后,王某就该项发明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2004年2月,王某只与甲公司订立了为期三年专利使用许可合同。2005年5月,王某发现某重点中学买进的教学仪器与自己的发明完全相同,但不是甲公司生产的,而是乙公司生产的。经向乙公司了解,王某得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生产许可合同,乙公司据此生产该教学仪器。

10 请问:(1)该案中的违法者是谁?为什么?

(2)乙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为什么? (3)王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第14篇:上海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版)

上海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05版)

前 言

根据《上海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为了帮助考生复习考试,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上海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本大纲为人才中介员与人才中介师共同使用,但有不同要求。在使用时应注意:带★的内容(标在各章题目之前)不列入人才中介员的考试范围,但仍是人才中介师考试的范围。

人才中介员考试侧重于本科目的一般概念、一般知识与一般的实务操作技能。人才中介师考试要求全面了解、熟悉和掌握本科目的重要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具有综合应用能力。应考者可根据自己报考的等级进行相应的准备和练习。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五年三月

《人力资源管理》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和要求

通过人才中介师资格考试,检验考生对从事人才中介业务所必需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的程度,测试考生是否符合人才中介职业对人力资源管理专门知识与技能的资格要求。

二、试题的主要类型

1.是非题:对于给出的每个命题是否正确作出判断。

2.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3.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至五个正确的答案。 4.简答题:简要回答每小题所给出的问题。

5.案例分析题: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和原理,分析所给的案例。

三、考试基本范围

第一部分 导论

一、人力资源及其管理概述

人力资源、人力资本、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人力资源的基本特征;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内容。

二、制约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要素

制约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要素;组织、文化、战略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制约。

三、人性假设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 ‚经济人‛、‚社会人‛、‚自动人‛、‚复杂人‛假设的含义;科学管理理论、X理论、组织行为理论、Y理论、超Y理论的内容;人性假设及其理论与人力资源管理之间的关系。

第二部分 人力资源规划

一、人力资源规划概述

人力资源规划的概念;人力资源规划的具体活动;人力资源规划的层次;人力资源规划的原则;人力资源规划的趋势;人力资源规划的目标;人力资源规划的任务;人力资源规划的程序。

二、人力资源预测

人力资源需求的内容;人力资源需求的确定;人力资源需求的相关因素;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的程序;德尔菲法、总体需求结构分析预测法、人力资源成本分析预测法、人力资源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法、回归分析法、转换比率分析法、散点分析法等几种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方法的含义及应用;人力资源供给的概念;人力资源供给的影响因素;人力资源供给的来源;人力资源供给分析的基础;技能清单法、管理人员臵换法、内部员工流动可能性矩阵图、技术调查法、继任卡法、马尔可夫矩阵等人力资源内部供给预测方法的思路及应用;外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的制约因素。

三、人力资源管理的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人力资源管理基础信息的内容。

实务与技能:运用人力资源需求和供给方法。

综合能力:案例分析

第三部分 工作分析

一、工作分析概述

工作分析的概念;工作要素、职责、职位、工作、工作族、职业、职业生涯的概念;工作分析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地位及其作用;工作分析所要获得的信息;工作分析的内容。

二、工作分析的过程与方法

工作分析过程的几个阶段;访谈法、问卷法、实地观察法、关键事件法等工作分析法及其优缺点。

三、工作说明书和工作规范

工作说明书的概念;工作说明书的内容;工作规范的概念;工作规范的组成要素。

实务与技能:编制工作说明书与工作规范

综合能力:案例分析

第四部分 人员招聘

一、人员招聘概述

人员招聘的概念;人员招聘的意义;人员招聘的执行部门及其职责划分;人员招聘的目标;人员招聘前的计划准备包括的内容(包括招聘原则、招聘决策、招聘预算等)。

二、人员招聘的途径 内部招聘的概念;内部招聘的方法;内部招聘的优缺点;外部招聘的概念;外部招聘的方法及其优缺点。

三、人员招聘的组织与实施

招聘条件的确定;招聘广告的内容以及设计招聘广告时应注意的问题;应聘人员登记表的内容;笔试的内容;招聘评估的方法(包括成本评估方法和录用人员评估方法);招聘活动总结的内容;对招聘人员的要求;招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校园招聘、网络招聘、‚猎头‛公司招聘的各自特点。

实务与技能:制定招聘广告、应聘人员登记表、测试图表;录用人员评估方法的运用。

综合能力:案例分析

第五部分 人员测评

一、人员测评概述

人员测评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意义;人员测评的一般步骤;人员测评的准则;人员评价的肯定性条件、否定性条件和特殊资格条件;人才评价的程序。

二、人才测评的技术标准

效度、内容效度、结构效度、效标关联效度、信度、重测信度、一致性信度、复本信度的概念;影响效度和信度的因素。

三、挑选测试

心理测验的概念、心理测验中能力测验的几种类型;心理测验的步骤;人格测试的几种方法;工作样本测试的概念;工作样本测试的基本程序;工作模拟的概念;工作模拟的几种形式;面试的优缺点;结构化面试的概念;面试的一般步骤;面试时应注意的问题。

实务与技能:编制测评标准

综合能力:案例分析

第六部分 人员培训

一、人员培训概述

人员培训的概念;人员培训的意义、目的及类型。

二、学习理论及学习原则的运用

学习理论的几种类型;学习的基本原则;人员培训中学习理论及学习原则的运用。

三、人员培训过程与方法

人员培训过程的几个阶段;组织分析、工作分析、人员分析的概念;人员培训的几种方法:工作指导法、工作轮换法、演讲法、视听材料法、培训部培训法、程序教学法和计算机辅助教学法。

四、培训效果的评价

评价培训活动的几种标准;培训效度的含义。

实务与技能:学习理论及学习原则在人员培训中的运用;制订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效果检测表。

综合能力:案例分析

★ 第七部分 经理人员开发

一、经理人员开发概述 经理人员的概念;经理人员开发的概念;经理人员开发的意义;职业生涯和职业生涯设计的概念。

二、经理人员开发规划与方法

经理人员开发过程要完成的基本任务;制定经理人员开发规划的步骤;工作轮换、辅导/实习方法、初级董事会、行动学习、案例研究法、管理竞赛、大学教学、角色扮演、行为模仿、企业内部开发等经理人员开发的方法及各自特点。

三、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生涯与设计

国外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职责转变;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在管理观念、管理模式、管理重心和管理方法上的转变;我国从传统人事管理向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转变的思路与措施。

综合能力:案例分析

第八部分 人员激励与工作报酬

一、激励的原则和方法

激励的原则;激励的几种方法:物质激励法、内部创造精神激励法、沟通激励法、情绪激励法、劳动密度与工作丰富化法。

二、工作报酬

薪资的概念;薪资的类型;薪资的构成;薪资制度的几种类型;薪资水平的概念;决定薪资水平的主要因素;薪资设计的步骤;福利的概念;福利的功能;福利的类型。

综合能力:案例分析

第九部分 绩效考评

一、绩效考评概述

绩效考评的概念;绩效考评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目的;绩效考评的内容和原则;侧重过程绩效考评和侧重工作成绩绩效考评的特点;绩效考评的基本程序。

二、绩效考评的标准、考评种类与考评方法

绩效考评的标准;绩效考评的几种类型及其优缺点;绩效考评的方法:直接排序法、交替排序法、强制分配法、关键事件法、行为观察量表、行为差别测评法、固定行为评价量表、目标管理法指数评价法。

三、绩效考评的误差及纠正

考评误差的种类;各种绩效考评误差产生的原因;纠正绩效考评误差的措施;建立绩效考评系统时应注意的问题;绩效改进计划的注意点。

实务与技能:制定绩效考评计划;纠正绩效考评误差的措施;制订绩效改进计划。

综合能力:案例分析

★ 第十部分 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沟通与冲突

一、沟通理论

沟通的一般模型理论、A—B—X模型理论;沟通的几种类型;正式沟通的几种模式:链式、轮式、Y式、圆圈式、全方式;非正式沟通的几种模式:单线式、流言式、偶然式、集束式;电子沟通的优缺点;障碍的概念;沟通障碍的来源;组织沟通社会化的三个阶段及其不同点;

二、组织内部的冲突及其处理

组织内冲突的特征;组织内冲突的根源;个人内部冲突的基本类型;群体中个人之间冲突形成的原因;群体与群体之间冲突的类型;传统处理冲突的几种方法;当代处理冲突的两维模式及五种策略。

实务与技能:沟通的障碍及障碍的克服;处理冲突的方法和技能。

综合能力:案例分析

★ 第十一部分 人力资源保护

一、人力资源保护概述

人力资源保护的概念;人力资源保护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意义;人力资源保护的具体类别。

二、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社会保险的对象和类型;社会救济的性质;社会福利的类型;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社会保障的功能;社会保障的运行机制。

三、劳动保护和社会保护

劳动保护的意义;劳动保护的基本任务;劳动过程中的几种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的概念;职业危害、职业病以及必须采取的预防措施;劳动保护的管理制度类型;社会制度保护、法律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四、特殊人力资源的保护

老年人力资源保护的意义;老年人力资源保护的内容;妇女人力资源保护的意义;我国对妇女人力资源实行特殊保护的规定的主要内容。

综合能力:案例分析

《人才中介相关法律基础》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和要求

通过人才中介师资格考试,检验考生对从事人才中介业务所必需的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的了解和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分析复杂案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试题的主要类型

1.是非题:对于给出的每个命题是否正确作出判断。

2.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3.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至五个正确的答案。 4.简答题:简要回答每小题所给出的问题。

5.案例分析题: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和原理,分析所给的案例。

三、考试基本范围 第一部分 法理学

一、法的概念

法的涵义和特征;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本质和作用;世界主要法系。

二、法的制定

法的制定的概念;立法权制;中国法的制订程序;法律渊源及其分类;法律规范及种类;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

三、法律的实施

法律实施的概念;法律适用的要求和原则;法律的时间、空间及对人的效力;法律解释的意义及种类;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法律事实;法律责任的概念和分类;法律制裁的概念和种类;法治的涵义。

★ 第二部分 宪法

一、宪法概述

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历史发展。

二、国家的基本制度

国体;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家结构;民族区域自治和别行政区制度。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四、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的概念;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第三部分 行政法

一、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机关和公务员

行政机关的概念和分类;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公务员的概念;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效力;行政许可的分类;行政复议的概念、受案范围、管辖和程序;行政诉讼的概念、原则、受案范围、主要程序。

第四部分 民法

一、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适用范围;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的概念;公民及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概念和种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和种类;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范围和种类;无权代理;代理关系的终止。

四、民事权利

物权的概念和分类;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共有及其种类;债的概念和分类;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人身权。

五、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种类及形式;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诉讼时效的概念及种类;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五部分 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的概念和条件;要约的生效、收回与撤销;要约的消灭;承诺的概念和条件;承诺的生效和期限;合同成立的条件、时间、地点和特殊规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格式条款。

三、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概念;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无效和可撤销合同的概念、种类、效力和法律后果;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四、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合同履行的担保;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合同变更的概念和条件;合同转让的概念、条件;合同权利的转让和合同义务的转让及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合同终止的概念和原因。

六、合同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具体形式;违约责任的概念、构成条件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免责事由。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概述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二、著作权法

著作权的概念;作品的概念,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种类和条件,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著作权人的概念和种类;著作权的内容、归属、取得和保护期;邻接权的概念和种类;;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限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三、专利法 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申请和审批;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四、商标法

商标的概念和种类;商标的构成条件;商标注册的概念、原则、申请和审核;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和终止;注册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商标使用的管理。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 第七部分 公司法和企业法

一、公司法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种类;公司的合并、分立、注册资本的增减;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程序、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程序、组织机构。

二、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财产、事务执行以及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和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违反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三、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四、商投资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资本、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资本和组织机构;外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外资企业的设立、资本、经营期限、终止和清算。

第八部分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第九部分 金融法

一、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职责和组织机构;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人民币的发行和管理;金融的监督管理;商业银行的概念、地位、业务范围;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商业银行的业务基本规则;商业银行监督管理。

二、证券法

证券的概念和种类;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发行、交易及上市公司的收购;证券机构;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三、保险法

保险的概念、原则和种类;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订立与变更以及保险理赔;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十部分 税法

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税法的构成要素;流转税的概念和种类;所得税的概念和种类;税收管理体制、税务管理、税款征收;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部分 劳动法

一、劳动法和劳动就业促进法概述

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及其法律事实;劳动就业的概念和措施,劳动就业的原则,劳动者就业权的保障,职业培训。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劳动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集体合同的内容和期限,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三、劳动基准法

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限制延长工时制度;工资法律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的支付;劳动安全卫生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

四、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险的项目,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

五、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概念和种类;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劳的处理程序;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者的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部分 职业资格制度

一、职业资格制度概述

职业资格的概念和种类;从业资格、执业资格、资格证书和注册的一般规定。

二、几种主要的职业资格制度

律师资格的取得,律师的任职条件,律师的执业范围;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取得和注册,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注册会计师注册和业务范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取得和注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权利和业务;医师资格的取得和注册,医师的权利和义务;执业药师执业资格的取得和注册,执业药师的职责;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取得和注册,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权利和义务;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取得和注册,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以及权利、义务;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取得和注册,注册税务师的业务范围;拍卖师执业资格的取得和注册。

第十三部分 仲裁法与民事诉讼法

一、仲裁法

仲裁的概念和特征;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仲裁员的条件;仲裁协议的种类、内容、效力;仲裁的程序;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诉讼组织与回避;先予执行;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二、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原则;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参加人;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种类、提供和保全;财产保全;民事诉讼程序。

★ 第十四部分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职能和机构;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货物贸易多边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和政策评审机制。

《人才中介职业规范与实务》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要求

人才中介职业规范与实务是从事人才中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必修科目。通过本课考试检验人才中介从业与执业人员的相关政策水平、职业规范与实务的和程度以及是否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

二、主要试题类型

1、是非题:答题要求与人力资源管理科目考试要求相同。

2、选择题:包括单选与多选,答题要求与人力资源管理科目考试要求相同。

3、简答题:扼要回答问题。

4、综合运用题:运用一定理论阐述观点、分析问题。

5、实务操作题:叙述(或用图示描述)操作程序。

三、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人力资源配臵及其类型

一、人力资源配臵

人力资源的含义及其经济意义;人力资源配臵的含义;制度安排对人力资源的作用。

二、人力资源配臵的类型 人力资源计划配臵的含义;人力资源市场配臵的含义;计划配臵人力资源的特征;市场配臵人力资源的特征;运用相关理论对人力资源的计划配臵与市场配臵做比较分析。

第二部分 市场配臵人力资源与人才中介机构

一、人才市场与人才中介机构

中国人才市场的产生与发展概况;上海市人才市场的基本格局;人才中介机构的定义、性质、地位和功能;设立人才中介机构的必备条件和申请、注册事项;人才中介机构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人才中介机构的行为规范。

应用:阐述对人力资源市场化配臵及人才中介机构未来发展的见解。

第三部分 人才中介执业人员

一、人才中介执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人才中介执业人员的基本素质的要求;人才中介执业人员的基本专业技能要求。

二、人才中介人员的执业规范

人才中介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人才中介人员执业资格的概念;人才中介从业与执业资格考试及证书的相关事宜;人才中介职业人员如何登记与注册;人才中介从业与执业资格的异同点。

第四部分 人才中介机构的公共关系

一、公共关系的一般原理极其应用

公共关系的涵义;公共关系的实质及其构成因素;公共关系的功能;人才中介机构公共关系的基本要素;人才中介机构公共关系的基本任务;人才中介机构公共关系的特点;如何开展人才中介机构公共关系活动的观点。

二、人才中介机构公共关系实务

上海人才中介协会的性质与宗旨;上海人才中介协会的业务范围。

第五部分 人事代理服务

一、人事代理概述

人事代理的含义;人事代理的意义;人事代理的作用;人事代理的分类;人事代理的特征;国内人事代理的发展现状及趋势;进一步拓展人事代理的对策。

二、人事代理的业务范围

人事档案管理的原则及范围;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人事档案的接收、转递、收集及查阅、人事档案委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对象、范围、政策依据、评审条件和评审流程;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的政策依据、原则、程序、要求与管理流程;如何出具人事(公证)证明;如何办理因公(私)出国(境)政审;如何代办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集体户口挂靠。 应用:阐述对搞好人事代理服务的认识。

第六部分 人才中介猎头服务

一、人才中介服务的基本内容

广告(网上)招聘业务;信息咨询;人才能力测评的概况;中高级人才委托招聘。

二、与人才流动相关的培训服务 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概况;上海紧缺人才的培训概况;人事管理岗位的培训概况。

三、招聘会

固定招聘会的申办流程和注意事项;网络招聘会申办流程和注意事项。 应用:阐述如何做好人才中介服务工作。

★ 第七部分 人才流动中的人事行政与法治

一、人事争议处理

人事争议处理的概念;人事争议处理的受理范围。

二、人事行政处罚

人事行政处罚的概念;人事行政处罚与人事行政处分的区别;人才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人事行政处罚的种类;人事行政处罚的原则;人事行政处罚的主要程序。

三、人事行政复议

人事行政复议的概念、特点;人事行政复议的原则;人事行政复议的范围;人事行政复议的主要程序。

人才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的主要作用和意义。

★ 第八部分 我国人力资源政策与管理制度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制度的基本含义;职业资格制度与专业技术资格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联系和区别;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与发展的积极意义。

二、人才流动、居住证制度、毕业生安臵、军转干部安臵政策 人才流动的含义;《上海市居住证》制度的作用与特点;《上海市居住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毕业生安臵就业政策的演变情况;我国军转干部安臵工作的意义;我国军转干部安臵工作的主要安臵方式。

三、人才工程、专家工作、政府特殊津贴、博士后制度 百千万人才工程的概况;来华定居工作及早期回国定居专家服务工作的概况;政府特殊津贴的概况;博士后制度的概况。

四、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制度

工资的概念和作用;福利制度的概念及作用;几项主要的福利制度;社会保险的含义及对象;社会保险的主要特点;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制度的概况。

五、离退休制度与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

干部离休、退休和退职的含义;干部离休、退休和退职的条件;企业人员退休、离休及退职的条件;公务员辞职、辞退的概念及有关规定。

六、人才引进、人才开发

上海市人才引进的重点范围;上海市人才引进的主要政策:《上海市引进国外专家暂行办法》;《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应用:阐述对我国人力资源政策与管理制度改革与完善的认识;阐述对上海市人事人才政策与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见解。

附录一: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人 事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令 第1号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人事部部长:张学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王众孚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优化人才资源配臵,规范人才市场活动,维护人才、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才市场管理,是指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活动的管理。

人才市场服务的对象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

第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才市场综合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人才市场。 第二章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的组织。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臵应当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人才市场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六条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元;

(二)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四)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其中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需作专门的说明。

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人才中服务机构。

第八条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审批。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其直属在京事业单位和在京中央直管企业、全国性社团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人事部审批。中央在地方所属单位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所在地的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征得原审批机关的书面同意后,由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审批机关应当在接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报告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批准同意的,发给《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专营或兼营人才信息网络中介服务的,必须申领许可证。

第十一条 开展人才中介或者相关业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必须与中国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合资经营。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应当符合国家中外合资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拟设机构所在地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后,颁发许可证,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大陆设立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参照前款执行。

第十二条 经批准获得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属事业单位的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属企业的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其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其机构名称应当在申领许可证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

第十三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人才供求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二)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三)人才推荐;

(四)人才招聘;

(五)人才培训;

(六)人才测评;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审批机关可以根据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所在地区或行业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设备条件、人员和管理情况等,批准其开展一项或多项业务。

第十四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经营业务活动,不得超越许可证的业务范围经营;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中介活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作虚假承诺。

第十五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内容和工作程序,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实行许可证年检制度。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交年度检验报告书及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以及停业、终止等情形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建立行业组织,协调行业内部活动,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职业道德,维护行业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人事代理

第十九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各类人事代理服务。

第二十条 开展以下人事代理业务必须经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授权。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二)因私出国政审;

(三)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

(五)大中专毕业接收手续;

(六)其他需要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

第二十一条 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第二十二条 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有效证件以及委托书,确定委托代理项目。经代理机构审定后,由代理机构与委托单位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个人委托办理人事代理,根据委托者的不同情况,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及与代理有关的证明材料。经代理机构审定后,由代理机构与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第四章 招聘与应聘

第二十三条 举办人才交流会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其中举办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人才交流会,须经所在地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名称冠以‚中国‛、‚全国‛等称谓的人才交流会以及跨地区或者面向全国组织招聘单位的人才交流会,必须经人事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人才交流会。

第二十四条 人才交流会应当由具备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举办者应当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参加人才交流会、在公共媒体和互联网发布信息以及其他合法方式招聘人才。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应当出具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并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数量、岗位和条件。 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得以民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作的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招聘条件。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第二十八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各种形式、在各种媒体(含互联网)为用人单位发布人才招聘广告,不得超出许可业务范围。广告发布者不得为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或无许可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布人才招聘广告。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招聘下列人员: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二)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三)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四)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第三十条 人才应聘可以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才信息网络、人才交流会或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等形式进行。应聘时出具的证件以及履历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第三十一条 应聘人才离开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遵守与原单位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不得擅自离职。

通过辞职或调动方式离开原单位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辞职、调动的规定输手续。

第三十二条 对于符合国家人才流动政策规定的应聘人才,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应聘人才提供证明文件以及相关材料,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另行设臵限制条件。

应聘人才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订有合同,培训费问题按合同规定办理;没有合同的,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按每年递减20%的比例计算。

第三十三条 应聘人才在应聘时和离开原单位后,不得带走原单位的技术资料和设备器材等 ,不得侵犯原单位和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才确定聘用关系后,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停办,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违反本规定,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由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安规定办理许可证年检、变更等手续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可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举办人才交流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办,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整顿。

第三十八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者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人才招聘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处罚。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发布广告、广告发布者为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或无许可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第四十二条 人才中介活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1996年1 月29日人事部发布的《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号)同时废止。

附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令 第2号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商务部部务会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人事部部长 张柏林 商务部部长 吕福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王众孚 二○○三年九月四日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维护人才市场秩序,促进人才市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是指外国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中国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合资成立的人才中介机构。

第三条 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必须与中国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经营,设立专门的人才中介机构。

不得设立外商独资人才中介机构。

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和在中国成立的商会等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

第四条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正当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商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六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中方投资者应当是成立3年以上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出资者也应当是从事3年以上人才中介服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各方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熟悉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的人员,其中必须有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三)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资金和办公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美元,其中外方合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中方合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1%;

(四)有健全可行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五)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应当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及可行性报告;

(二)合资各方签订的协议与章程;

(三)合资各方开展人才中介服务3年以上的资质证明;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凡是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接到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申请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批同意的,颁发《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向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备案;不同意的,应该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申请者自获得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商务部门办理批准手续。自批准证书签发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附录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3号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2004年10月20日人事部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00四年十一月八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认证考试。

第三条[对象]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命(审)题、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考试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业协会或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处理要求] 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适用法规准确。

第五条[处理权限]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受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委托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的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对本考点本科目有关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在考试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由考试主管部门会同考试机构共同处理,并及时报告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必要时,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臵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臵书写本人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八)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九)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

(十)在考场及禁止的范围内,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十一)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二)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互相交换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四)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该考试未结束前,出卖试卷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章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八条[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

(二)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

(三)擅自为应试人员调换考场或座位的;

(四)提示或暗示应试人员答卷的;

(五)未履行职责,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

(六)未执行回避制度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命(审)题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

(三)因失职造成应试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传给他人的;

(五)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

(六)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七)擅自更改、编造或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八)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当保密信息的;

(九)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十)因评卷工作失职,造成卷面成绩错误,后果严重的;

(十一)指使或纵容他人作弊,或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

(十二)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十三)擅自拆启未开考试卷、答题纸等或考试后已密封的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的;

(十四)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打击报复应试人员的;

(十五)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涉密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一条[个别作弊试卷认定及处理]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试卷为作弊试卷,对涉及作弊试卷的应试人员依照本规定第六条处理:

(一)在卷面做特殊标记的;

(二)同一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三)同一科目同一考场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的(即雷同试卷)。

第十二条[考场雷同试卷认定及处理]在评卷工作中,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雷同试卷数量,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或发现集体作弊问题的,取消该考场该科目考试的全部成绩和该考点承办下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资格。对该考场涉及试卷雷同或参与集体作弊的应试人员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有关考试工作人员依照本规定第九条处理。

第十三条[考点雷同试卷认定及处理]评卷工作中发现同一考点同一科目,有百分之二十以上考场存在雷同试卷的,取消该考点承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资格。对该考场涉及雷同试卷应试人员依据本规定第七条处理,有关考试工作人员依照本规定第九条处理。

第十四条[处理权限]在评卷工作中,发现作弊(或雷同)试卷的,由评卷领导小组报考试机构,由考试机构作出处理决定。

对大规模作弊情况,考试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考试主管部门,由考试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行为]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第十六条[替考行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通知所在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由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作弊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扰乱治安行为]考试期间有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盗窃行为]对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试题、答案、评分标准、应试人员答卷、考试成绩及有关信息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核实] 对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应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查实情况,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监考人员应及时纠正并如实记录,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当场向违纪违规人员告之考场记录内容。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的物品,应填写收据暂留保管。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决定书]对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做出处理决定的,应当时告知被处理人,填写考场违纪违规情况记录单,并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签字认定后存档备查。对事后作出决定的,应制作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决定书,并及时送达被处理人。

决定书内容包括:被处理人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或者被处理单位名称、地址,处理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处理的种类和依据,处理履行的方式和期限,不服处理决定的救济方式,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机构名称及印章等。

第二十一条[陈述、申辩、复核] 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或上一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第二十二条[复核处理]接受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应对处理决定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和处理依据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对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的处理决定,应当维持。对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处理程序的处理决定,应变更或撤销。因错误决定对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救。

第二十三条[复议或诉讼]被处理人或被处理单位对处理决定或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附加处理]对违纪违规人员做出的处理决定,由考试机构通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备案]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对本地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报上一级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备案。

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及其考试机构,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理决定,应报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军队考试] 军队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地方考试] 地方自行组织的与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各项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施行]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日前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录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令 第4号 《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人事部部长 张柏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王众孚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2001年9月11日公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作如下修改:

1、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其中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须做专门的说明。‛

2、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制度,并在行政机关网站公布审批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名录等信息。

3、第九条修改为:‚审批机关应当在接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核完毕,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批准同意的,发给《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第十一条修改为:‚开展人才中介或者相关业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必须与中国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合资经营。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应当符合国家中外合资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拟设机构所在地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颁发许可证,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参照前款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第十六条修改为:‚审批机关负责对其批准成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依法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其报送有关材料。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审批机关应公布检查结果。‛

6、第二十三条修改为:‚举办人才交流会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其中举办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人才交流会,须经所在地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名称冠以‘中国’、‘全国’等称谓的人才交流会,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省级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人才交流会。‛

7、第三十六条修改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可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2001年9月11日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 2005年3月22日根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优化人才资源配臵,规范人才市场活动,维护人才、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才市场管理,是指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活动的管理。

人才市场服务的对象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

第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人才市场。 第二章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的组织。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臵应当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人才市场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六条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元;

(二)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四)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其中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须做专门的说明。

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八条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审批。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其直属在京事业单位和在京中央直管企业、全国性社团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人事部审批。中央在地方所属单位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所在地的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征得原审批机关的书面同意后,由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制度,并在行政机关网站公布审批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名录等信息。

第九条 审批机关应当在接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核完毕,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批准同意的,发给《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专营或兼营人才信息网络中介服务的,必须申领许可证。

第十一条 开展人才中介或者相关业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必须与中国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合资经营。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应当符合国家中外合资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拟设机构所在地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颁发许可证,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参照前款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经批准获得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属事业单位的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属企业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其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其机构名称应当在申领许可证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

第十三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二)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三)人才推荐;

(四)人才招聘;

(五)人才培训;

(六)人才测评;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审批机关可以根据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所在地区或行业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设备条件、人员和管理情况等,批准其开展一项或多项业务。

第十四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经营业务活动,不得超越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中介活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作虚假承诺。

第十五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内容和工作程序,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审批机关负责对其批准成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依法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其报送有关材料。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审批机关应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七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以及停业、终止等情形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建立行业组织,协调行业内部活动,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职业道德,维护行业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人事代理

第十九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各类人事代理服务。

第二十条 开展以下人事代理业务必须经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授权。

(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二) 因私出国政审;

(三) 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 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

(五) 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六) 其他需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

第二十一条 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第二十二条 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有效证件以及委托书,确定委托代理项目。经代理机构审定后,由代理机构与委托单位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个人委托办理人事代理,根据委托者的不同情况,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及与代理有关的证明材料。经代理机构审定后,由代理机构与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第四章 招聘与应聘

第二十三条 举办人才交流会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其中举办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人才交流会,须经所在地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名称冠以‚中国‛、‚全国‛等称谓的人才交流会,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省级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人才交流会。

第二十四条 人才交流会应当由具备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举办者应当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参加人才交流会、在公共媒体和互联网发布信息以及其他合法方式招聘人才。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应当出具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并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和条件。

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得以民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招聘条件。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第二十八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各种形式、在各种媒体(含互联网)为用人单位发布人才招聘广告,不得超出许可业务范围。广告发布者不得为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或无许可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布人才招聘广告。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招聘下列人员: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二)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三)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四)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第三十条 人才应聘可以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才信息网络、人才交流会或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等形式进行。应聘时出具的证件以及履历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第三十一条 应聘人才离开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遵守与原单位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不得擅自离职。

通过辞职或调动方式离开原单位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辞职、调动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三十二条 对于符合国家人才流动政策规定的应聘人才,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应聘人才提供证明文件以及相关材料,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另行设臵限制条件。

应聘人才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订有合同,培训费问题按合同规定办理;没有合同的,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按每年递减20%的比例计算。

第三十三条 应聘人才在应聘时和离开原单位后,不得带走原单位的技术资料和设备器材等,不得侵犯原单位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才确定聘用关系后,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停办,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违反本规定,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由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可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举办人才交流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办,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整顿。

第三十八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人才招聘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处罚。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发布广告、广告发布者为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或无许可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第四十二条 人才中介活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1996年1月29日人事部发布的《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号)同时废止。

附录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令 第5号

《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商务部部务会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人事部部长 张柏林

商务部部长 薄熙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王众厚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2003年9月4日公布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号)作如下修改:

1、第七条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其中,由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许可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与外方合资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应征得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的书面同意。‛

2、第八条 第一款修改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3、第九条 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接到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申请报告之日起20日内审核完毕,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批准同意的,发给《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报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备案;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审批机关应在行政机关网站上公布审批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名录等信息。‛

4、第十五条 第二款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其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依法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其报送有关材料。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应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将检查结果报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并进行公布。‛

5、第十六条 修改为:‚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不依法接受检查,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欺骗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人民币。‛

6、第十九条 修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投资设立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2.5万美元,可拥有的股权比例不超过70%;其中内地合资方应是成立1年以上的人才中介机构。

‚本规定中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应分别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2003年9月4日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号发布, 2005年5月24日根据《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维护人才市场秩序,促进人才市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是指外国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中国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合资成立的人才中介机构。

第三条 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必须与中国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经营,设立专门的人才中介机构。

不得设立外商独资人才中介机构。

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和在中国成立的商会等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

第四条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正当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商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六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中方投资者应当是成立3年以上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出资者也应当是从事3年以上人才中介服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各方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熟悉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的人员,其中必须有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三)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资金和办公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美元,其中外方合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中方合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1%;

(四)有健全可行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五)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应当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其中,由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许可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与外方合资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应征得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书面申请及可行性报告;

(二)合资各方签订的协议与章程;

(三)合资各方开展人才中介服务3年以上的资质证明;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凡是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接到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申请报告之日起20日内审核完毕,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批准同意的,发给《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报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备案;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审批机关应在行政机关网站上公布审批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名录等信息。

第十条 申请者自获得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商务部门办理批准手续。自批准证书签发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 经营范围与管理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资金、人员和管理水平情况,在下列业务范围内,核准其开展一项或多项业务:

(一)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二)人才推荐;

(三)人才招聘;

(四)人才测评;

(五)中国境内的人才培训;

(六)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第十二条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行业道德,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十三条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招聘人才出境,应当按照中国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其中,不得招聘下列人才出境: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二)在职国家公务员;

(三)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支援西部开发的人员;

(四)在岗的涉密人员和离岗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

(五)有违法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或者需经批准方可出境的人员。

第十四条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股份转让、股东变更,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经工商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后,应在30日内,向原审批机关办理相关事项变更备案,换领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五条 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依法指导、检查和监督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其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依法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其报送有关材料。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应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将检查结果报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并进行公布。 第四章 罚则

第十六条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不依法接受检查,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欺骗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采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批和管理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犯单位、个人和合资各方合法权益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投资设立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2.5万美元,可拥有的股权比例不超过70%;其中内地合资方应是成立1年以上的人才中介机构。

本规定中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应分别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涉及外籍人员业务活动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15篇:2104年重庆人才中介执业考试必考题库

《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知识与应用》即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执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第三版),内容包括:

(一)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技术;

(二)人力资源服务法律与规范;

(三)人力资源服务实务与操作;

(四)行业管理法规与行约。

2104年人才中介执业考试必考题库

一、选择题判断题多选题

1.管理学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

2.施奈尔的“战略-核心能力-核心人力资本”模型将人才分为:

技术人才、核心人才、通用型人才、辅助型人才。

3.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分了四个角色:A战略伙伴B专家C员工服务者D变革推动者。 4.美国学者萨帕以年龄为标准提出了职业生涯发展阶段理论

A成长B探索C确定D维持E衰退

5.美国职业咨询专家约翰.霍兰德提出了职业性向理论。

6.劳动力是指在一定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与就业要求能够从事某种职业劳动的全部人口,包括A就业B失业者,即社会劳动力。

7.影响劳动力供给的因素有A自然因素B经济因素C社会制度因素等。

8.影响劳动力供给的自然因素主要有:A人口规模B人口的自然结构C劳动者个人身件条件等。

9.就业(劳动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就业要求的人,参与某种社会劳动,并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经济活动。

10.由于气侯状况有规律的变化对生产、消费产生的影响所引致的失业称为季节性失业。

11.人力资本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对人进行一定的资本投入(货币资本或实物),增加或提高人的智能和体能,这种劳动能力的提高最终反映在劳动产出增加上的一种投资行为。12.需要层次理论是马斯洛于是1943年首次提出来的。 13.领导的行为包括:A领导者B被领导者C环境

14.组织是指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按一定规则而设置的多层次岗位及期有相应的人员工隶属关系的权责角色结构。 15.组织文化的四个层次:A物质层B行为层C制度层D精神层

16.组织文化的功能:A导向B约束C凝聚D激励E辐射

17.人力资源期望达到的三个目标:A雇主收益最大化B员工效用最大化C顾客满意最大化

18.人力资源预测可分为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人力资源供给预测。

19.工作分析又叫岗位分析

20.工作分析旨在通过收集、分析、综合整理组织内有关工作方面的信息,从而明确组织内各类岗位的性质任务、职责权限、岗位关系、劳动条件和环境,以及员工承担该岗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并制定职务描述书及任职说明。

21.工作要素是指工作活动中不能再继续分解的最小单位。

22.工作分析的方法:A访谈法B观察法C问卷调差法D典型事例法E工作日志法

23.员工招聘是指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和工作岗位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主要从组织内外招募、选择和聘用人力资源的过程。

24.员工招聘的渠道主要可分为A内部招聘B外部招聘两种渠道。

25.内部招聘时指在企业内部获得企业所需的各种人力资源,其主要方式是竞聘上岗。

26.一般来说企业高层次管理人员适宜通过猎头公司招聘。

27.人才测评又称人员甄选、人才素质测评、人力资源素质测评。组织通过一定的手段,运用科学的技术方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区分评估,做出客观鉴定的过程。

28.面试的组织形式:A结构化面试B非结构化面试C压力面试

29.招聘的直接费用包括A选拔所需费用B录用员工的引进安置费用C出差费用等。

30.从培训与工作的关系划分:A在职培训(不脱产)B非在职培训(脱产)C岗前培训

31.组织在职业生涯管理中的职责:

A鼓励和引导员工进行职业生涯的设计,并结合组织的需要,为员工提供便利条件

B监督员工职业决策计划的执行,并及时向员工反馈信息。

C在招聘中奖员工个人职业规划与组织发展目标相结合

D将人力资源的配置规划与员工的职业决策和规划相统一起来

E组织为员工提供广泛的培训和开发活动,帮助员工获得职业生涯决策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32.绩效考评又称为绩效评估。

33.按绩效考核的性质划分有A定性考核B定量考核

34.薪酬被划分为A基本薪酬B可变薪酬C间接薪酬三部分

35.间接薪酬一般指非货币报酬,主要包括员工福利与服务。

36.从福利表现形式来看,可划分为A经济性福利B设施性福利C工时性福利D娱乐性E辅导性福利

二、简答题

1、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有哪些?

答:能动性、智力性、时效性、增值性、再生性、社会性。

2、人力资源对企业发展的生存和意义?

答:A是企业生存的必要资源 B是制约企业管理效率的关键因素 C是企业获取关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

D是企业在知识经济时代立于不败之地的宝贵财富。

3、人力资源管理具有哪些特点?

答:1)以人为本

2)把人当成资本,当成能带来更多价值的价值。 3)把人力资源开发放到首位

4)人力资源管理被提高到组织战略高度来对待。 5)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被视为生产效益部门

4、员工招聘的作用是什么在?

答:1)员工招聘是满足现代企业竞争的需要

2)从组织外部招聘新员工可以为组织注入新的思想与活动

3)员工招聘是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为组织创造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4)员工招聘是宣传企业文化的良机 5)员工招聘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5、绩效考核程序的横向程序主要环节有哪几项?

答:1)制定绩效考核的标准 2)实施绩效考核

3)绩效考核结果的分析与评定 4)结果反馈与实施纠正

6、薪酬水平的内部影响因素有哪些?

答:1)企业战略2)企业经济效益3)薪酬政策4)企业文化

三、论述题

1、论述从传统人事管理到现代人力资源管理

答:人力资源管理发展到今天,一般经历了三个主要的阶段:福利人事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 1)福利人事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第一个阶段,在十九世福利人事概念开始兴起,并被视频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雏形。

2)功动人事管理,人事管理活动在一战有到二战期间成为专业的管理活动,其功能定位为对一般管理活动的支持,具体集中在招聘,劳动纪律,工资管理,培训和人事档案等领域。3)人力资源管理,20世纪80年代,人事管理进入了创新阶段,“人力资源管理”代替“人事管理”成为主流,前者不断伴随着市场经济和组织文化的变化而调整自身,并将其管理重心由解决劳资冲突转向通过提高员工归属感来改善组织绩效,卓越的管理过程。

2、论述外部招聘的渠道

答:

1、广告招聘

2、员工推荐

3、校园招聘 1)选派能力较强的招聘人员进入校园招聘 2)对大学的组织结构要有较清楚的了解

3)公司政策及其解释尽量体现公平、诚实与人性化。

4)人才交流会 5)职业中介服务机构 6)网络招聘

7)猎头公司招聘:能过猎头公司招聘人才一般成功率较高,人才素质相对较高。招聘费用高;大致为推荐人才年薪的25%-40%。但是,并非所有的员工都适宜通过猎头公司进行招聘。一般说来企业高层次人才适宜通过猎头公司招聘。

3、论述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的作用

答:1)可以促进员工适应环境的变化 2)可以使企业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 3)可以满足员工自身发展的需要 4)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益

4、论述影响薪酬水平的主要因素

答:1.外在影响因素

(1)劳动市场的供求关系。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劳动力的薪酬水平受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较大。如果劳求,则企业就须提供较高的薪酬水平以吸引所需人员。企业在确定薪酬水平时,必须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员的市场供求状况和薪酬水平,以实现既能吸引所需人才、又能节约人工成本的目的。

(2)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

(3)地世及行业因素。

(4)社会经济、法制环境。

2.内部影响因素 (1)组织战略 (2)企业经济效益 (3)薪酬政策 (4)企业文化

3.个人因素的影响 (1)工作表现 (2)资历水平(3)工作技能

四、法律与规范

1、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三种行为能力的人的划分:10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权代理:指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他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行为。

4、我国民事诉讼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5、可撤销民事行为:(1)因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受胁迫而实施的且非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4)乘人之危的合同行为。

6、不动产物权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7、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8、普通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9、有限合伙企业必须有普通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10、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11、企业要取得法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独立的财产。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必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2、合同法不适用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作人员,家庭或者个人,个体工匠,农村承包户等

13、劳动合同1年以下,试用期不超一个月,一年以上到三年以下,不超二个月,三年以上不起六个月,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4、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下的,应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15、试用期工资三个不低于:不低于社平,不低于正式工资80%,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80%。

16、三个月竞业限制,三个月未支付可要求解除竞业限制。竞业限制不超过二年,未约定补偿的按上年12个月工次总和平均的30%支付。

17、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可以要补偿的情况,示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交社保的。提前30日书面,通知企业,如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不需要通知。

18、劳务派遣合周最短签2年,无工作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9、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1)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2)有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0、劳务派遣用工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派遣用工不能超过单位10%两年可以调整。

21、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的,可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老师假期不连休。流产的4个月下,休15天,以上42天。

23、用工期满,生病,医疗期满,合同期满。

30、发生工伤单位应30天内申请认定,48小时内瘁死算工伤。抢险救灾军队转业后发病这三项算工伤。

31、《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33、对于用人单位(不含国家事业单位)未参加社保工伤保险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3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三种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35、公司制度合法应具备三项内容:内容合法,民主通过,公示告知。

36、劳动合同无效的选择题目不选盖章签字的其余全选。

37、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要素:合同期限,人走日期,原什么岗位,工作年限。

38、解答题: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9、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列举如下几项: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的无效即自始无效,就要按照恢复原状的原则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互返还已经履行的财产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0、约定损害赔偿,又称约定损失赔偿和约定赔偿,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者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通常情况下,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所以,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损害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

41、著作权死后50年,商标10年。

五、实务操作与行业法规

1、人力资源市场三大主体: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管机构及法律法规组成的团体;人力资料源服务机构及相应的行业标准组成的运行主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组成的供需主体。

2、简答题 人力资源是指: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或者表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中减去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后的人口。人力资源也指一定时期内组织中的人所拥有的能够被企业所用,且对价值创造起贡献作用的教育、能力、技能、经验、体力等的总称。

3、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并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

4、企业人才包括:经营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技能人才。

5、我国的人才队伍主要包括: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

6、人力资源服务的内涵:目的,主体,对象,内容。

答:1)人国资源服务业的服务目的,是为满足社会和产中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需求,从而让服务对象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2)服务对象即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者,是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提供服务的使用者,包括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体,通过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供应者提供的服务产品或项目,以满足自身有关人力资源服务需求。

3)服务主体即人力资源服务的提供者,是指提供服务项目或者产品来社会发展中各类人力资源服务需求或效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4)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招聘,人事代理,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咨询和高级人才寻访等,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源需求会发生不断变化,也会随之产生相应的更贴近市场需求的服务内容。

7、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特征:

一、服务体系的多无性;

二、服务内容的多样性;

三、服务过程的知识密集性;

四、服务产业的集群性;

五、服务产品的高增值性。

8、新中国成立后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第一阶段为相对停顿期,1949年新中国成产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 第二阶段为起恢复期,是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以前。 第三阶段为全面发展阶段,是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至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前。 第四个阶段为全面改革创新阶段,是从2001年加入WTO后至今。

9、2007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发展人才服务业,完善人力资源配置体系”。

10、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现状:

一、市场格局基本确立;

二、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三、产业效益初具规模;

四、行业监管日益规范。

11、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展望:

一、信息化;

二、专业化;

三、标准化;

四、规范化;

五、国际化。

12、平面媒体招聘定义与分类:平面媒体指通过单一视觉,单一维度传递信息,如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主要分为专业性招聘媒体和非专业性招聘媒体。

13、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含义:是指企业为了节省开支或者缺乏中高层管理人员等原因而将人力资源的部分职能(如招聘、培训和人事管理)或全部,签约付费委托给珠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运作的新型的人力资源运营模式。

14、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作用:

一、人力资源外包至使专业机构规模化社会动作,降低单个企业成本。

二、人力资源外包可使企业减轻基础性工作,更关注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工作。

三、人力资源外包促使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有利于社会整体运作效率。

15、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内容:

一、人力资源事务外理。

二、人力资源咨询服务。

三、人力资源业务流程外包。

16、企业培训和学校教育存在着明显差别主要表现在:

一、教育活动的中心是讲授者,非培训活动的中心是学员;

二、教育侧重于“教”,而培训侧重于“学”;

三、教育中的知识是“被告知”的,而培训中的知识是“被发现”的;

四、教育的目的是传授系统性的知识,而培训偏重于培养很实用的技能;

五、教育的授课方式单一,而培训的课堂形式多种多样。

17、企业培训的类型有:在职培训,脱产培训,自我培训三种形式。

18、培训基本流程:需求分析-课程设计-组织实施-结果评估

19、人力资源测评的概念:是指以现代心理学、管理学、行为科学等理论为基础,通过心理测量、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手段、方法对人力资源个体的品德、智力、技能、知识、经验等素质进行测量、评价的活动过程。

20、测评的含义,测评包括测量和评价,人力资源测评是由测量和评价二者相辅相成而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21、人力资源的原理:

一、个体差异性原理(主要表现在生理差异,个体心理差异,和个体文化差异三个方面)

二、素质稳定性原理;

三、心理可性原理;

四、匹配原理。

22、猎头顾问的素质要求:

1、任职经历丰富

2、行业背景资深

3、人脉关系广博

4、寻访能力强大

5、判断能力准确

6、抗压能力较强

7、沟通能力良好

8、职业道德良好

9、专业知识完备

10、外语水平良好。

23、行业规则:

一、保密原则;

二、协议原则;

三、价格原则;

四、保护原则;

五、满意原则;

六、合法原则。

24、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即为企业提供的专注于发现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问题的服务,目前特别是在于为企业构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对企业的意义主要在三个方面: 一是全面发现企业存在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问题;

二是这些问题,量体裁衣,制定切合实际的方案并帮助实施;

三是传授企业管理者发现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方法和技能,使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具有自我造血功能。

人力资源咨询服务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够充分配合企业的发展战略。

25、西方国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和作用:

一、制订行业规划和组织行业协调。

二、提供信息是西方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

三、帮助企业培训员工;

四、提供咨询服务(

1、市场信息

2、技术信息

3、社会和政治情报);

五、沟通政企关系。

26、人才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服务职能:

一、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在会员之间,会员与政府之间,会员与其它组织之间建立沟通渠道,协助政府部门对行业进行管理。

二、维护市场主体利益,推动各地各部门机构间的联合,业务合作,经验交流。

三、加强自身建设,制定行为规范,反对不下当竞争,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

四、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和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者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培养合格从业人员。

五、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以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编辑人力资源信息,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六、积极发展会员,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发挥轮值作用,扩大协会影响。

七、反映会员呼声,接受会员投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八、探索、拓展省际、国际间人力资源服务合作领域和协作方式,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九、评选、表彰、奖励行业内对人力资源服务或人力资源开发事业作出显著贡献和有良好行业风尚的机构、团体和个人。

十、接受党和政府有部门委托开展的其他业务。

27、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指导方针: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

28、战略目标:即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确立国家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人才基础。

29、总体部署:推进人才发展,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到2015年,重点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较大突破。到2020年,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确保人才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30、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第16篇:人才中介职业规范与实务_课堂练习题

人才中介职业规范与实务

课堂练习题

*本练习题旨在帮助学员掌握课堂教学要点,无涉其他功能。

一、判断题

1.作为非实物形态的服务是人们需要通过努力才能获得,属于经济品(

2.服务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旨在满足其需要、提供相关效用的活动,它具有无形性、无一致性、无分割性、无存储性、无一致性等特征(×)

3.服务不同于商品,不遵循“制造—存储—销售—消费”秩序进行,因此,由此可以判断服务具有无存储性(×)

4.服务业是满足生产者、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不同形式产品和服务劳动的产业。(×) 5.从需求的角度来看,提供各种服务的产业,都可成为第三产业。(×)

6.我国学界认为,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能以其创造性劳动,对社会或社会某方面的发展,作出某种较大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较为先进、较为精华的部分,也是人力资源中素质层次较高的那一部分人。()

7.作为人才服务业主体的人才公司应对人才个体和用人单位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 8.具有类似生产技术、生产过程、生产工艺等特征的物质生产活动或类似经济性质的服务活动的企业群,可以被叫做产业() 9.目前,外资在“猎头”、网络招聘等方面占主导地位,国有企业则在人才派遣方面占绝对优势,这说明上海人才服务业离均衡发展还存在距离,需要引起重视。(×) 10.人事代理与人才派遣的最重要区别,人事代理机构与人才个体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11.技能性培训的目的在于使员工的知识能有效的转化为能力,进而转变为企业的生产力,因此,是企业最基本的培训。(×)

12.当企业提出培训要求,培训公司在对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之后,即可实施培训课程(×)

13.在人事外包服务的入职管理流程中,员工将所需材料交服务商后,服务商应立即为员工办理用工手续,并将员工信息录入系统。(×) 14.在某机构驻店服务员工,日常工作接受外包供应商的管理,雇佣的劳动用工风险全部由外包供应商承担,因此,就本质而言,属于人才派遣。(×)

15.在人事外包服务中,服务商经客户确认、付款,由服务商生成银行文件交由银行进行工资发放,同时打印工资单,该环节即可结束。(×)

16.派遣雇员与要派机构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在用工期间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安排、劳动纪律等具体事项,管理、约束、支配派遣雇员,以体现要派机构对人才的知识禀赋具有实际的使用权、收益权。() 17.广义的人才招聘包括网络招聘、报纸招聘、现场招聘等各种招聘途径招募所需要的人才。(×)

18.平面招聘媒体的“跨媒体经营”,就是借助互联网及通讯技术等新型传播手段进行招聘,就其本质而言实现报纸招聘向网络招聘的转变。(×) 19.发布招聘广告,其实质是向求职者发出要约邀请( )

20.培训需求分析报告的要件包括培训背景、概况,培训需求分析信息的陈述,培训需求分析结果与培训目标的比较,是否实施培训提出的建议等内容。(×)

1 21.当受训者出现培训师始料未及的言语或行为的时候,培训师应该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最好与当事人一起对问题进行探讨,而不是单纯地根据以往的经验自作判断,自作主张。( )

22.某人才中介机构为本公司招聘总经理时,招聘广告上应明示《人才中介许可证》编号及“非中介、不收费”的提示。()

23.开设常设性人才招聘会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在办公所在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租赁两年以上的招聘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24.人才测评的实质就是人才评价,是指根据一定目的,综合运用定量与定性的多种方法,对人才的知识、能力、态度等进行客观、准确评价的一种社会活动。(×)

25.心理测验是对人的智力、潜能、气质、性格、态度、兴趣等心理素质进行有效测度的标准化的测量工具,因其具有简便易行、程序规范、结果客观的特点。()

26.笔试以主观性试题为主,测试内容面狭窄,评分过程会受评卷者水平、好恶、情绪等因素的影响。()

27.个人测评服务的操作步骤依次为制定方案、确定工具、实施测评、结果处理与报告撰写、结果反馈与建议。(×)

28.在开展“猎头”业务时,咨询顾问应电话查询、问卷调查与面对面访谈相结合的方式,从候选人的同事、前任主管那里取得有关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这样可以确定其背景、个性特征、工作习惯和品质,以便客户作录用与否的决策。()

29.“猎头”项目组在职业经理人正式聘用后,还要进行信息反馈、评估等方面后续工作。()

30.从咨询角度来看,战略是深思熟虑地探求一种能增加一个企业的竞争优势并使之互相结合的行动计划。()

31.人力资源战略咨询就是为企业进行外部环境分析,根据企业目标,制定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继而通过搭建、完善、运用各种人力资源管理职能模块来实现企业目标和人力资源目标的过程,达到维持和创造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竞争优势的目的。(×) 32.薪资线是利用所收集到的各公司的关于各标准价值的职位的薪资,通过分析所得到的一条集中趋势线。()

33.奖金是激发员工充分发挥工作创造力和主观能动性,为企业创造特殊价值和效益而设立的奖励。(×)

二、单选题

1.现代服务企业的选址一般比较注重集聚在城市的黄金地段,追求高品位的场所环境,以此服务于客户,这说明现代服务业具有(D)的特征。A.高技术性

B.智力密集性

C.分散灵活性 D.高品位性

E.高增值性

F.非均衡性

2.2006年8月浦东新区政府17日宣布,人事部已经开始在浦东开展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试点改革,今后在浦东新区成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以控股,拥有的股份比例最多不超过(D) A.25% B.51% C.49% D.70%

3.根据(A)规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从事的业务包括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 2 A.B.C.D.

4.上海于(A)率先对人才市场进行改制,重新组成为两个新的实体,即上海人才有限公司和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同时,上海人才中介行业协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人才市场监督管理处挂牌成立。

A.2002年4月

B.2001年9月

C.2002年10月

D.1994年10月

5.近年来,上海人才服务机构快速增长,目前在沪正常开展营业的人才中介机构为(D)家。A.843 B.776 C.549 D.114

6.不属于人事外包新兴供应商的公司有(C) A.埃森哲(Accenture)

B.毕博

C.美世(Mercer) D.普华永道

7.人才派遣服务的运作过程,实际上是围绕人才产权的一系列权利分离及流转的过程,其中,人才知识禀赋的(B)不归派遣机构或要派机构所有。

A.经济所有权

B.法定所有权

C.占有权

D.使用权

8.哪些人群不宜开展人才派遣(C) A.辅助人才

B.通用人才

C.掌握核心机密的研发人员

D.企事业单位转制分流人员

9.长期雇员派遣,服务期限一般为() A.3个月 B.6个月 C.≤12月

D.≥12月

10.员工目前工作表现良好,但需要为轮岗、晋升进行培训,这时的培训分析属于(D) A.工作分析

B.组织分析

C.内容分析

D.前瞻分析

11.通过征求要学员所在单位对企业产品、员工素质、服务等方面的意见,从中能获取有用的培训资料,这种培训需求分析的方法是(D) A.观察法

B.问卷调查法

C.面谈法

D.客户调查法 E.资料分析法

F.工作任务分析法

12.以受训者为中心的互动教学时,每节课的学习时间可为(D)分钟。A.10-15分钟 B.20-30分钟 C.40-45分钟 D.60-90分钟 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等。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才招聘会管理试行办法》 《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

3 13.(B)型座位摆放的形式,可以有效地利用培训教室的空间,但不便于培训者与受训者、受训者与受训者之间的互相沟通。 A.U字型 B.平行型 C.V字型 D.圆型

14.在实施培训时,遇到(D)型受训者,培训师可走近他们,用目光注视他们,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也可以请他们在讨论或培训活动中担任领导角色,组织带领大家讨论学习,发挥积极作用。A.焦虑型 B.风头型 C.腼腆型 D.心不在焉型 E.挑剔型

15.有关培训对受训者行为改变的评估,通常在(C)进行。A.培训中 B.培训结束时

C.培训结束3个月后 D.培训结束半年或1年

16.对人才测评的理解不正确的是(C)

A. 不同的测评目的直接决定方法组合的选择、测评实施流程的设计以及测评结果的使用范围和方式 B. 人才测评是测量和评价的有机结合,它既要进行定量分析,也要进行定性分析 C. 在具体每一次测评活动中,应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面面俱到 D. 人才测评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E. 人才测评是促进企业发展和人才成长的有效工具

17.下列哪些心理测试量表不属于“个性测验”范畴(A) A. 区分性向测验 B. 加利福尼亚心理测验 C. 卡特尔16PF测验 D. 爱德华个人爱好测验

18.开展(B),必须由测评专家、心理测量专家自行设计、研制测评工具。A.标准化心理测验 B.知识、技能测试 C.情景模拟 D.文件筐作业

19.高级人才推荐咨询不包含(D) A.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4 B.人才搜寻 C.人才评价 D.人才培训

20.满足人才应聘中的信息对称要求的方式是(C) A.网络招聘 B.报纸招聘 C.猎头 D.招聘会

21.按目标要求,在不同行业的同类职务(职业)中进行目标寻觅,叫做(B) A.横向寻觅 B.纵向寻觅 C.圆形寻觅 D.曲线寻觅

22.在高级管理人员搜寻时,不宜可(C)对候选人筛选和评估

A.查看简历

B.关键业绩(KPI) C.问卷调查法

D.平衡计分卡(BSC)

23.在“猎头”面试过程中,主试人可以提出一些比较敏感、尖锐的问题,以便深入、全面地了解被试人,这一阶段是(D) A.初始阶段 B.引入阶段 C.正题阶段 D.变换阶段 E.结束阶段

24.国际上“猎头”公司的收费惯例是(B)

A.职业经理人年薪的30%,面试和相关的差旅费由客户承担 B.职业经理人年薪的30%

C.对不同项目、不同客户会执行不同收费标准 D.对大客户、长期客户给予减免收费的优惠。

25.“猎头”公司一般在(A)时,收取合同总费用10%-30%不等的定金。1.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 2.与提供候选人名单 3.客户试用经理人

4.正式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

26.在开展“猎头”业务时,应在第()周对基本符合招聘要求的人选进行面试并撰写面试报告。

5 A.B.C.D.1 2 3 4

27.人力资源战略咨询属于(C)咨询。

A.公司战略咨询 B.业务战略咨询 C.职能战略咨询 D.市场竞争战略咨询

28.通过访谈、问卷调查、文件资料整理等,收集行业相关资料、人力资源管理资料、企业资料、标杆企业的资料等,这些工作应在人力资源战略咨询的(B)进行。A.项目争取期 B.项目运作期 C.项目收尾 D.项目结束

29.某公司雄厚的财力、完善的管理、过硬的产品相支撑,在确定薪酬策略是可采用(C)策略 A.25P B.50P C.75P D.100P 30.按照技能水平、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承担的职务责任等要素及相应的标准对所评估的岗位进行评估打分,得出每个岗位评估分的方法,是(F) A.工作排序法 B.因素比较法 C.工作分类法 D.客户调查法 E.因素计点法 F.海氏评估法

31.将各种工作与事先设定的一个标准进行比较,强调工作类别的差异,而不是单个工作的差异,这种方法是(C) A.工作排序法 B.因素比较法 C.工作分类法 D.客户调查法 E.因素计点法 F.海氏评估法

32.雇员要求有自主权、管理能力,能施展自己的才干,并与其他类型可能有重叠的(E)

A.技术职能能力型

6 B.管理能力型 C.安全型 D.自主型 E.创造型

三、多选题

1.下列产业中,属于第三产业的有(BCDG) A.个人电脑生产厂

B.大卖场或超市

C.银行

D房地开发公司 E.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F.体育器械制造公司 G.政府部门 H.建筑工程公司

2.下列有关生产者服务的表述中,存在错误的是(CE)

A.生产者服务是围绕企业生产进行的,其特征是被企业用作商品和其他服务生产的投入 B.现代服务业主要指现代生产性服务业

C.生产者服务具有资本和技术密集性的特点,可以实现标准化 D.生产者服务最具经济增长动力的性质

E.在发达国家,生产者服务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了70%

3.下列属于通常人才队伍建设的范畴(ABCDE) A.某区人事局办公室副副主任

B.某公司设计总监

C.某小学语文教员 D.某饭店一级厨师

E.某乡农技辅导员

4.下列关于人才服务业的表述正确的是(ABDE)

A.人才服务产业是以通过提供人才服务为同类属性的企业经济活动的集合或系统。

B.人才服务业的主体,是外在的、专业化的人才服务机构,具有市场主体地位,其提供的产品具有私人产品性质

C.人才服务业的对象是用人单位,他们通过向人才服务机构付费获得服务 D.人才服务业的目的具有竞争性、排他性

E.人才服务业的内容是人才培养、配置、使用诸环节产生的需求及其总和,具有广谱性。

5.下列有关人才服务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BCD) A.人才服务提供商发挥居间作用

B.人才中介机构扮演的是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体间传递信息和临时协调人的角色 C.人才服务提供商可以成为客户希望与之实质性合作伙伴角色或买者和卖者角色 D.人才服务提供商除了提供求职求才有关服务外,还可以包括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

6.有关国外人才服务业发展表述正确(ABCD) A.人才服务业成为欧美“朝阳产业”,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

B.以就业服务为主的人才服务业所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将超过任何其它产业 C.人才服务国际贸易发展迅速

D.满足雇主的多方面需要,成为当前欧洲国家人才服务业的重要特点

7.上海人才中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服务、自律、代表、协调”职能,近年来,主要在哪

7 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ABDEF) A.在人才市场供求信息调查、统计和发布 B.向政府管理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意见 C.建立人才诚信档案

D.对人才中介机构进行信誉资质等级评定

E.制订行规行约、行业服务标准,公布机构不良记录 F.维护人才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

8.人事外包供应商的(AB),将是人事外包领域决定性的核心竞争力 A.流程整合服务能力

B.地理覆盖能力

C.驻店服务

D.内包

9.员工在离职领取退工单和劳动手册后,服务商应规定时间内为员工办理(ABCDF)等手续。

A.养老保险

B.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住房公积金 E.商业保险

F.工伤保险

10.按照内容来分,人才培训主要包括(ABCD) A.知识培训

B.技能培训

C.态度培训

D.潜能培训 E.公开课

F.研修班

11.下列哪些证书由人事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资格证书(ABE) A.注册一级建筑师

B.同声传译

C.心理咨询师 D.人力资源管理师

E.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 F.经济师

12.企业招聘人才的主要动机与原因(ABCD) A.企业新项目上马

B.原有人才跳槽 C.现有人才素质能力不能适应需要

D.为未来发展战略储备人才

13.执业资格是政府对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A、紧缺的

B、重点发展的 C、社会通用性强 D、关系公共利益 E、责任较大

14.人才派遣实质上是通过专业的人才派遣服务机构以(D)来实现的服务交易。A.商业合同 B.劳动合同 C.聘用协议

D.派遣合同

15.当前,有关上海人才派遣发展特征的正确表述有()。劳动派遣和人才派遣并存

要派机构正从外国使领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扩展到地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非国有企业拓展到国有企业;从营利性机构拓展到非营利性机构 派遣雇员已从不宜或不便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农村劳动力、未经批准的外来从业、失业和下岗协保、停薪留职、内部退岗休养、退休人员扩大到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

8

16.培训目标设定,必须突出(ABD)和具体性 A.可观察性 B.可测量性 C.正确性 D.合理性

17.培训机构为提高某企业董事长素质能力,可选择下列哪些课程学习(ACEGH) A.中国宏观调控的趋势分析 B.团队精神 C.企业家精神 D.沟通技巧

E.企业社会责任与SA800 F.计算机英语等综合知识 G.中外管理哲学

H.《企业所得税法》辅导

18.对学习能力、学习意愿处在“高低区”受训者而言,培训者应该采用(ABF)进行培训。A.案例分析法 B.角色扮演法 C.自我导向教学法 D.讲授法 E.研讨法 F.游戏法 G.教练式培训

19.具有参与程度高的培训方法有(BCF) A.案例分析法 B.角色扮演法 C.游戏法

D.自我导向教学法 E.讲授法 F.研讨法 G.教练式培训

20.撰写评估报告,应该包括培训目标的说明、(BCD)、评估方法和实施步骤、评估结果分析和建议。A.评估主持人 B.评估对象 C.评估时间 D.评估地点

21.培训公司要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则应该具备(ABCD) A.有来自高校、企业等专职和兼职结合的培训师队伍

9 B.紧贴市场需求的课程研究与开发人员 C.强有力的培训项目推广队伍 D.良好的客户服务队伍

22.在上海,能集中发布招聘、求职信息,并为网络招聘、委托中介等提供专业配套服务,以此达到事半功倍效果的媒体,主要包括(ABC) A.《人才市场报》

B.《中国贸易报前程无忧》 C.《新民晚报》求职周刊 D.《新闻晨报》人才周刊 E.《上海人才周刊》 F.《北京人才市场报》

23.有关网络招聘表述正确的内容包括(ABDE) A.信息量大,更新速度快 B.功能强大,招聘效率高。 C.阅取便捷,效果可靠 D.方便迅速查阅国内外信息

E.新技术不断应用,经营范围不断拓展

F.伴随外资加大投资力度,发展前景更加有力

24.某公司开设常设人才招聘会,却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其可能的原因在于:A.没有《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B.注册资金未超过30万美元(含30万美元) C.没有10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D.未经由区县人事局核准,并报备市人事局 E.未申请治安、消防批准许可证

25.可依法对人才招聘会组织和活动进行有效监管的部门是(AC) A.市工商局人才市场监督管理处 B.上海人才中介行业协会 C.市人事局 D.新闻媒体

26.评估招聘广告效果,可采用以下集中方式(ABC) A.简历寄递数量 B.来电数量 C.E-mail数量

D.招聘报纸发行数量

27.人才测评应用的主要范围包括(ABCE) A.人员招聘录用

B.职业生涯设计与指导 C.培训开发

D.薪酬发放 E.团队建设 F.劳动关系

28.关于人才测评中面试法的正确理解是(BEFG)

A. 面试是最古老人才测评方法,也是各个时期人们使用较为普遍的一种方法,其特点是简便易行,客观全面,经济高效。

B. 结构化面试可有效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

C. 半结构化面试,是指对内容、方式、评委构成、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分析评价等要素作统一要求

D. 关注和刻画被试与未来行为相关的意向或倾向的面试,叫做描述式面试

E. 综合式面试,则具有前两种特点,且是结构化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知识、技能、素质等方面。

F. 面试与笔试是互补的,面试的有效性依赖于面试官的社会阅历及生活经验,以及面试官在面试方面受到的专业训练程度和实践经验积累

G. 岗位层级和复杂度越高岗位,面试的有效性便会降低。

29.“猎头”服务的专业优势主要表现在(BCDE)

A.能向搜寻对象提供足够的信息,并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B.能充分了解候选人、招聘公司的真实需求,了解对招聘的决策者、岗位职责、目标和要求

C.能掌握招聘企业直接竞争对手的情况、掌握招聘公司所在行业的产业链、供应商、客户以及相关的行业和企业等情况

D.能充分了解招聘岗位在市场上的薪酬水平、薪酬结构等

E.能有效地帮助客户理清条线,合理设置范围,向客户提供行业内或竞争对手的人员流动等情况,给予有关咨询建议

F.2-4个星期内确定4-5候选人名单,4周左右能确定招聘人选

30.浮动薪酬包括(AD)等

A.奖金 B.基本工资 C.补贴、津贴 D.岗位绩效工资 E.社会基本保险

31.关于宽带薪酬设计有关表述正确的是(ABD)

A.宽带薪酬设计就是减少薪酬级别,同时拉大级别内部浮动的范围。 B.宽带薪酬设计反映企业比较扁平的组织结构特征

C.在宽带薪酬中,员工只能通过职位的提升来增加薪酬。 D.宽带薪酬是对个人能力和业绩的尊重和重视。

32.绩效管理方法大致(ABCDG)

A.关键绩效指标法 B.目标管理法

11 C.平衡计分卡法 D.360°反馈法

E.无领导小组讨论 F.公文框处理 G.主管述职评价法 H.评价中心法

四、实务操作题

1.人事外包的员工入职操作流程 2.绘制人才派遣的总流程

3.人才培训的需求分析操作步骤 4.平面媒体招聘步骤

5.绘制常设性招聘会的工作流程图 6.单位委托测评服务操作步骤 7.高级人才推荐咨询业务基本流程 8.薪酬设计的主要运作程序

五、案例分析题

1.人才派遣的有关案例 2.高级搜寻服务的有关案例 3.人力资源战略咨询的有关案例

第17篇:公司简介

“正格运动”是杭州市首家集户外品牌销售、户外活动组织策划、体育旅游开发、极限运动策划、体育赛事策划的户外运动用户品牌,由:杭州正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浙江正格商贸有限公司和杭州正格户外运动策划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总部座落在杭州市中心;旗下拥有正格户外运动用品专卖店与正格户外运动俱乐部。专营各种模式商业形态开发、业态专业管理的服务机构。以户外运动作为主体框架,以品牌销售、体验拓展培训为主,其他商业活动、休闲生活体验为辅。专业从事各类品牌的市场投放、销售。公司通过品牌塑造与推广、渠道的拓展与应用、营销网络建设与优化、供应链整合与管理,以品牌代运营与直营销售相结合的综合型品牌经营模式,在浙江地区建立连锁零售分布,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性能可靠、外观时尚的户外用品。下设商场管理部、商业拓展部、财务部、行政部等部门,注册资本XXXX万元。

杭州正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是主营运动城,运动城内专营各类品牌的整合经营,主打运动特色购物中心。公司主营多项特色服务为顾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正格运动城是以运动为中心的主题式商场,内包含了众多著名运动品牌,商场内配备有丰富专业知识的销售人员为客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及售后保障,并配以相关主题营销活动的现代零售业态。选址多样化,多数店设在繁华商业区、商店街或百货店、购物中心内,以实现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在物质和文化方面需求的目的;营业面积根据主营商品特点而定,满足不同品牌商的需要,尽可能展现主题品牌的专业性、深度性、品种丰富性,

浙江正格商贸有限公司自营品牌零售业务,以“提供周全的户外保护”为品牌基础,结合商品户外装备销售、活动体验、休闲生活等多种生活方式相结合,借以提高人们生活价值;主营产品覆盖户外生活各个领域,产品既能满足极限爱好者探险的需求,更面向大众倡导积极健康的户外休闲生活方式。产品涵盖户外服装、户外功能鞋和户外装备三大系列,自营:COLUMBIA、THE NORTH FACE、THE NORTH FACE等多种品牌商品,包括冲锋衣、滑雪装、速干服、登山鞋、徒步鞋、背包、帐篷、睡袋、登山杖、折叠桌椅、野炊露营用具等。 秉承“诚信经营、顾客至尚”的经营理念。

杭州正格户外运动策划有限公司旗下的正格户外运动俱乐部致力于户外运动的组织与推广;提供徒步、登山、攀岩、探洞、攀冰、漂流、自行车、自驾游、团队拓展、深度旅游、探险旅行服务、极限运动等赛事活动组织。

而旗下开拓业务咖啡厅、休闲运动城、足浴店等更成为正格融入消费者的重要切入点,开业便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及支持。 公司与几十家多家户外运动名品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为品牌方提供“一站式”代运营服务,真正做到让品牌商户省心、省时、省力。多年来,正格运动以“诚实守信,客户至上”为宗旨,赢得了客户一致的好评和赞誉,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秉承“专业、诚信、优质、多元”的宗旨和稳健的运营思路,公司已经成为浙江地区最大且发展最早具有最充分市场的体育用品公司,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正格人在公司领导的指引下齐心协力,勇于开拓,不断进取,携手优秀合作伙伴竭诚为新老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周到服务。

第18篇:公司简介

Company Profile

ALWAYS BELIEVE“ART OF LIFE,DIAMOND QUALITY” AS THE PRIORITY PRINCIPLE,AND FOLLOW “SINCERE COMMUNICATION WITH FULL SERVICE” AS THE MARKETING SERIVICE SPIRIT,JOIN EFFORTS WITH PARTNERS TO ACHIEVE MUTUAL BENEFIT。

is the brand of Foshan .,Ltd.We have been pursued “zero defect” on our quality for years, and providing the best ceramics to our customers as our obligation.

keeps making brand mew products with its own aesthetics and creativity .By using the natural and claic style melt in the modern technic and elegance space of life.We follow the “art of life, diamond quality” as our busine mentality to compete with quality and new design in the ceramic field.

We have compound stone, polished tile ,gla panel, glazed polished tile and wall tile in our series, diversified ,individual and high technology combine with world wide style and

perfect design dedicate to people whom loves .

第19篇: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模板

我公司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由XXX、XXX和XXX发起成立。公司地址位于XXXXXX,占地面积XXX平方米,主要生产XXX、XXX(产品)或提供XXX、XXX(服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XXX。

我公司下设X个部门,分别为:XXX、XXX、XXX、……。员工总数XXX人,其中研究生学历XX人,本科学历XX人,大专XX人;拥有XXXX专业技术职称XX人(员工学历及技术构成)。

我公司拥有XXXX厂房XX平方米,XXXX生产线XX条,主要生产设备有:XXX设备XX台、XXX设备XX台……。目前厂区XX(如24)小时生产,工人X班倒,年生产XX产品的产量XXXX万吨。

上游客户主要有哪些,上游客户所在地,年采购量/额等。

下游客户主要有哪些,分布在哪些国家/地区,年销售量/额等。 主要技术优势、产品优势、服务特色、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简介。 其他需要介绍的内容。

公司近年的经营规划或发展计划。预计本年度销售收入达到多少,净利润能达到多少。预计明年销售收入多少,净利润多少。

XXXXXXX公司

(公章)

年月日

第20篇:公司简介

企业简介

建筑安装分公司始建于1977年7月,现隶属于创业集团利达实业公司。几经沧桑,公司由初期的矿区建设,逐渐发展形成以从事油田工艺安装为主业,集电气、自动化仪表安装等专业于一身的油田内部专业化施工企业。拥有固定资产4772万元,在职职工158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3人,二级建造师2人,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2人。下设8个基层小队。建有5个党支部,拥有各类施工设备89台套,技术装备率3.04万元/人,动力装备率15.6千瓦/人。经历35年的努力,企业生产能力和竞争实力逐步提高,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公司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化”体系认证,有30多个工程被评为国家、油田公司优质工程,连续20年被黑龙江省评为“重合同守信誉”先进单位。

面对油田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公司秉承“油维服务立足,真情诚信致远”的经营理念,发扬“自我提升、相互欣赏、相互支持、人企共进”的团队精神,以“行动赢得心动,服务从心开始”为宗旨,夯实“三基”工作,提升品牌服务。几年来,公司以打破常规、挑战自我的拼搏精神和敢于实践大胆创新的勇气,实现了由粗放式经营向精细化运作,经济效益由2004年完成产值5500万元,到2007完成产值超过1亿元,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近年来产值逐年递增,企业走上了良好健康的道路。

结束语

回首峥嵘岁月,我们风雨同舟;展望发展道路,我们信心满怀。如今,公司正以更加旺盛的斗志,自强不息的精神,加快施工步伐,以一流的质量、优质的服务、高效的施工,为甲方服务好,交付甲方满意的工程,为创造公司又一个辉煌而努力奋斗,为进一步推动油田服务,为油田原油稳产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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