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2020-05-10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高昌区艾丁湖镇中学黑扫除恶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吐市扫黑组[2018]1号)文件有关精神,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 情况,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吐市扫黑组[2018]1号)文件有关精神。

二、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

四、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

五、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

六、阻止学生间发展“校园黑势力”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高昌区艾丁湖镇中学 2018年7月29日

高昌区艾丁湖镇中学黑扫除恶工作制度

高昌区艾丁湖镇中学 2018年7月29日

推荐第2篇: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扫黑扫除恶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有关精神,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文件有关精神。

二、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

四、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

五、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

六、阻止学生间发展“校园黑势力”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大孤家中心校 2018年8月13日

扫黑扫除恶工作制度

大孤家中心小学 2018年8月13日

推荐第3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经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

为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作战,实行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

1.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具体业务,并与有关办公室、各有关站所进行联系,相关科室单位应积极配合,协作联动。

2.主要工作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决策部署等;定期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在侦办过程中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讨论研究;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研究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3.局扫黑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月调度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例会会后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相关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二、各办公室领责包保推进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单位、各科室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从2018年1月起到2020年12月,结合行业监管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任务,全面排查掌握本部门、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并全力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彻底扫除。

1.坚决贯彻党中央、市委、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双滦区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2.负责局扫黑办和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3.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信息搜集、整理、汇总和涉黑涉恶犯罪动态分析等工作。

4.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的移交、汇办、报送等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督促督办等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核实来信、来电等所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分析线索情况,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涉黑涉恶线索得到处理。

6.与其他成员单位保持联系、加强配合,充分发挥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

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管理制度

一、线索收集。应当全面收集本辖区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报、媒体报道、曝光;督查查办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相关单位或部门执法执纪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二、

线索移交。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据、资料,移送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出所。发现有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黑恶势力力“保护伞”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有效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据、资料移送区纪委等相关部门。

三、线索反馈。受理问题线索的办公室就线索处理与移送单位或个人充分沟通,线索处理结束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线索移送单位或个人,线索重大,复杂不能按时书面反映的,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书面报请延长反馈时间,及时对案件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处置情况。

4.线索反馈。受理问题线索的办公室就线索处理与移送单位或个人充分沟通,线索处理结束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线索移送单位或个人,线索重大,复杂不能按时书面反映的,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书面报请延长反馈时间,及时对案件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每周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

四、回避制度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公正有效处理涉黑涉恶线索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回避制度。

1.工作人员与线索对应涉黑涉恶人员有亲属、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2.工作人员在重大涉黑涉恶线索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五、保密工作制度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极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宣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置,带案卷材料、涉黑涉恶线索资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2.档案资料保密。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4.情报信息保密。检举、揭发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的有关事项;未公布的正在立案查处的重要违纪案件的具体案情;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级管理,个人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者复制、拍摄、翻录。

六、联席会议制度

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有关问题,遇到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日常工作问题。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情况、明确重点、研究安排阶段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做好工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七、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规定每周一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每月向局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报送工作小结,重大情况及时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按照要求向区领导小组报送周报、月报、季报。各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要随时总结提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经验做法、信息报道等,经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进行宣传推广、刊登发布。建立和完善扫黑除恶举报人、证人和干警及其亲属的保护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举报属实的重大问题线索实行重奖。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星期四向区扫黑办报送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报。

八、调研督导制度

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调研督导制度,全面督导检查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重点问题的打击成果。各单位成员也要建立相应调研督导制度,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九、责任追究制度

各单位扫黑除恶成员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局扫黑除恶小组领导将组织督导组到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十、领导组工作制度

1.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批示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分析研究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安排部署专项斗争措施。

3.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责任制协调推动各工作

组、各企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4.聚焦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研究部署工作措施;

5.定期听取各工作组和各企业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

十一、信息研判制度

1.信息研判要针对内容的真实性、可能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的鉴别和判断,增强指导性和预警性,服务实战应用。

2.信息研判实行定期和实施研判。

3.信息研判的主要方式:

(1)专题研判。针对重点工作、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系统搜集相关情报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

(2)个案研判。对特定案件,开展专门研究,摸清情况、判明性质、评估危害、预测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措施。

(3)追踪研判。对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和发生的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涉黑涉恶事件或活动,进行追踪研判,及时预测其发展态势,提出指导性意见。

十二、联系通报制度

1.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合成作战。

2.遇到重大、复杂的线索,加强与区纪委、区监委组织部、公安局、检查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3.定期参加由区扫黑办组织实施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议。

4.高度重视社会和网络舆情,以防引起舆论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秘密,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内宣外传。

6.工作中尽职尽责,严禁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

为加强扫黑除恶信线索摸排和信息报送工作,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加强扫黑除恶苗头性、倾向性情报信息的摸排收集和分析判断,及时发现线索,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联络员的选拔

本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过硬的同志作为扫黑除恶信息联络员,上报本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保证扫黑除恶信息联络员组织结构的健全和完善。

2.信息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信息联络员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承担组织实施好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任务的职责,并具体负贵上下联络工作。

十四、线索移交制度

各行业领域工作人员要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联动性,落实好各行业之间涉黑涉恶线索信息共享、重点会商、情况通报等制度。

1、各工作人员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汇报,并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上级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实查处工作。

2、各工作人员发现的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要及时汇报,并在3个工作日内移上级部门,并积极配合进行查处。

3、线索移交后,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4、线索的移交要全面、准确、及时,要建立线索移交工作台账,并及时记录接受单位反馈的办理情况。

推荐第4篇:学校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

二、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配合有关部门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

四、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

五、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

六、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

七、阻止学生间发展“校园黑势力”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八、监控校园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路旺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组 长:宿希泉

副组长:张学强 韩春辉

组 员:蔡月琴 王春礼 王春来 原伟鹏

侯君颖 蔡洪强王永庆 姜春杰

推荐第5篇:学校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

二、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配合有关部门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

四、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

五、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

六、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

七、阻止学生间发展“校园黑势力”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八、监控校园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推荐第6篇: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次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光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时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居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拙苗条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失也能降击最低。

杨晶

八《2》班

反腐败

习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地也要拍;

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即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对“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这一首次提法,我举双手赞成拥扶,拍手叫好!

建国初期,有一首歌很流行。歌词是这样:“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军的人民好喜欢,人民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因为解放区的天空晴朗,所以人民群众颂人民政府和共产党。

然而,如今有的地方出现了黑恶势力,他们无法无天,祸害人民群众,使人民“好喜欢“变得”好无奈”“好痛恨”。所以,为人民服务的党和政府应该坚决扫黑除恶,保护人民。而黑势力(分子和组织)同腐败分子是一根藤上长出的两个毒瓜,腐败分子是黑势力的“保护伞”,黑恶分子及组织是腐败分子的“小钱柜”。因此,要全面从党治党,深入反对腐败,就必须扫黑除恶;而要把黑恶扫除干净,又必须同他们的“保护伞”即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老虎”一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让他们没有藏身之地,把他们胡作非为搞的乌烟瘴气的地方,恢复成人民高歌的“明朗的天”。

肖语露

八《3》班

参与且打击黑恶势力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处,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如果任由黑势力滋生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我们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而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战略高度,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通知要求,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罪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罚,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时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居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的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拙苗条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失也能降击最低。

王佳怡

八《2》班

扫黑除恶

近日,在盆友圈看到一篇文章,文中总结了黑恶势力的29种常见表现形式,至此,我对扫黑除恶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自二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到如今已过半年,在这半年间,各地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对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黑恶势力开展强有力的清扫,成效显著。

众所周知,黑恶势力对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城乡基层,黑恶势力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让群众叫苦连天,严重侵蚀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日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

笔者相信,通过各级部门 共同努力,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一定能够打胜这场攻坚仗,还群众安定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大】杨宇轩

八《2》班

推荐第7篇: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

1、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部署

2、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发出“扫黑除恶”号召的重大意义

3、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政治靠山和“保护伞”

5、坚决打击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6、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黑恶势力

推荐第8篇: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主题班会教案

二年级 班主任:赵晓霞

教学目标:

1.通过教育让中学生了解邪教和黑恶势力对人民的危害,认清危害,掌握防范抵制的基本方法。

2.认清邪教的本质,认识邪教真正的目的。要警惕邪教,远离邪教。 3.了解社会黑势力对社会的危害,知道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 教学重难点:明白邪教和黑恶势力的特征,远离此类组织。 教学内容:

一、导入。

同学们,你们知道邪教吗?知道社会黑势力吗?

二、课堂活动。

(一)了解邪教。

1.邪教“全能神”:邪教组织“全能神”,是当前国内最具危害力的邪教组织之一。

2.邪教本质特征:邪教的本质是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它是危害社会,危害人类的不恰当信仰,它以教主崇拜,唯教主是从,为教主而生而死为特征,编造歪理邪说,蒙骗坑害群众。它的害处主要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相对抗。我们大家一起来看看邪教产生的原因。

3.邪教的危害:煽动反对政府,危害基层政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异化人们的思想,阻碍科学技术的传播;激化社会矛盾,加剧信徒的心理失衡。

4.如何远离邪教:第一,相信科学,遇到疾病找医生,遇到困难找政府,亲友邻里要积极鼓励,相互帮助,宽容体谅,共克难关,决不相信迷信和依靠邪教。第二,预防疾病,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劳逸结合,注意张弛有度,保持良好心态。第三,科学健身,积极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选择符合自己年龄特点、身体状况的运动方式,如太极季、八段锦等健身气功来健身。第四,精神充实,靠科学致富,物质生活富足了,精神生活也要丰富,以文化知识充实头脑,以科技信息发财致富,以多彩生活享受人生。

总结:邪教会让我们精神颓废,产重影响身心健康,阻碍个人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反对邪教组织的斗争是科学与伪科学、文明与封建愚昧、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也是长期复杂艰巨的政治任务。为了我们及家人美好的明天,我们定要正确认识邪教的危害,努力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杜绝盲目从众:热爱科学,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远离邪教。

(二)扫黑除恶。1.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

黑恶势力犯罪不仅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如果继续蔓延,并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合流,将严重影响社会安全与稳定。

2.讨论:身边有没有或者知道哪些黑恶势力?黑恶势力团伙?学校的小混混?街道、社区、村组内的恶霸等等。

(1)学生畅言交流自己所了解到的黑恶势力 (2)简单介绍黑恶势力的组成,以及存在的形式。

3.检举揭发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以下黑恶势力性质行为的线索: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校园欺凌行为;

(5)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6)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7)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8)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9)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唆使,充当黑恶势力的马前卒;

(10)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三、课堂总结

同学们,上天赋予人类追求自由,追求幸福及自我防卫的权利宣布,因此我们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捍卫我们自己的权利!

推荐第9篇:扫黑除恶

清丰县行知学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各水处室、各年级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现根据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杰

副组长:周升才

李秀江

汪东盛

成 员:张德厚

程元鑫

王晓芳

关志远

许俊彦

段河林 黄姗姗

武莎莎

齐晓丹 于艳蕊

关志莹

杨建广 骆健

朱进彬

刘怀鑫

行知学校扫黑除恶联系电话:5300333

1886446363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二类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5、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推荐第10篇: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排查报告

堡里泵站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方式优势、积极对所属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细致询问和排查。经过认真排查,截止目前,在我站负责范围内未发现黑恶案件。

泵站负责人:

堡里泵站

2018年9月19日

第11篇: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拒绝校园暴力

在这凤凰花开的季节,我们正值青春年少。接受知识的熏陶,怀着一颗憧憬未来的心,在成长路上前行。这样美丽的校园,是人才培养的摇篮,是文明传承的殿堂,为我们创造了追逐梦想的机会。本该在校园里和谐相处,却还是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在身边,那就是校园暴力。

日常学习相处的过程中,有些同学总是恶语相向,横行霸道,甚至凌弱逞强;还有些同学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大动干戈,用暴力论胜负。这些行为给温馨的校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埋下了安全隐患。若是没有和谐的校园,就没有我们安宁的学习环境;没有校园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

校园暴力不仅给同学们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更是在心灵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伤痕,同时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学习,影响了成长。高中生涯的学习,直接关系到将来人生的走向。所以,抵制校园暴力尤为重要。同学们,当面对校园暴力时,应该积极行动,珍爱生命。对此,我们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培养健全的人格,做文明中学生。遇事冷静,做事不冲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注意日常生活中的言行举止。

二、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慎重交友。积极参加一些的文体活动,强身健体。古语说得好:做事不必与俗同,亦不宜与俗异。做事不必令人喜,亦不可令人憎。与人为善,是减少矛盾的一种良好作风。

三、学习生活常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烦心事要及时与老师或家长沟通,不可轻信他人,尽量不要单独外出;受到暴力侵害时,生命是首要的,应灵活应变,勿忘及时报警。

灼灼芳华,我们砥砺前行,展现最好的面貌。让我们共同携手,拒绝校园暴力,共创美好校园!

第12篇: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主题班队会活动方案

教学目标: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少年。教学内容:

1、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

2、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保护青少年成长的需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教学过程: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也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

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有劣迹,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小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总结: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中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第13篇:扫黑除恶

负责人:

一、积极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工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班子成员工作会议,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分析辖区相关情况,集体研究制定管理区行动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平安景区建设、反腐败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群众。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景区党工委决策部署,在上级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紧密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专群结合扫黑除恶合力。

三、坚持边打边建、做到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

责任人:

一、强化政治攻势。全面张贴政法机关发布的联合通告,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二、全面部署落实。按照要求迅速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要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举报,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全面开展线索调查,澄清黑恶势力底数,建立台账,对帐盘点,确保依法处理。

三、建立防控机制。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区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第14篇:扫黑除恶

XXXXX医院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项小组医院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第一副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我院院外已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院内已制作宣传栏1个、并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报扫黑除恶标语,公布了举报电话,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内容和方法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各部门联动性不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形成让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

2、信息报送,发现有涉黑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杜绝不报、瞒报、谎报的现象。

XXXXX医院

2018年9月13日

第15篇:扫黑除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现就我乡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社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共制作“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8条,悬挂横幅9条,大型宣传牌2幅,宣传栏2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3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及乡村干部深入各村,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从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的21类重点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结合村委会换届、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上,大力宣传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会上要求严格对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3月份我乡接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并制止了2起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贿选拉票、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案件。

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摸排到2家畜禽养殖场非法占地,建在县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拒不拆除和落实整改措施,我乡及时将该线索摸排情况报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经乡、村干部摸排,营心村泉岭村小组鳗鱼养殖场老板按合同约定,每年都按时支付村小组的土地租金,但近期发现个别村民别有用心,唆使、煽动群众,要求鳗鱼场老板一次性付清村小组30年的土地租金。乡党委、政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作为“扫黑除恶”线索向县扫黑办报告,并迅速与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政府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斗争。

2、要进一步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到深挖细查并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把湖坊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16篇:扫黑除恶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党委、镇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指示和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我镇工作计划、意见、制度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导落实。

3、研究决定提交需由党委、镇政府讨论决定的本次斗争工作重大事项和问题。

4、指导和督促各村有关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5、讨论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工作和事项。

扫黑除恶打击和整治重点

这次全国统一集中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主要集中在以下10个方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作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宣传舆论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及时发现,收集村“两委”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整顿治理基层党组织及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

2、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按照干部管理范围和权限,对不认真履行扫黑除恶领导责任和包庇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有涉黑涉恶问题或干扰,阻挠扫黑除恶工作的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提出处分、免职等组织处理的意见、建议。

基层组织建设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综合适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无死角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2、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

4、指导村两极宣传部门做好专项斗争宣传各项工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媒体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黑活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侦查打击组工作职责

1、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成立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

2、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息和其他举报平台,建立健全举报台账,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进行收集、研判、共享和整理上报。

3、负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摸排、受理、立案、侦查、移动起诉等工作。

4、负责对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并根据办案需要指定管辖,提级侦办。

综合协调组工作职责

1、负责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

2、加强信息采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全镇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阶段性意见和建议。

3、建立健全线索移交,重大案件督办,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

4、协调解决政治各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意见分歧,统一执法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5、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各村、镇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年度考评,对扫黑除恶有功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

6、完成上级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纪监察组工作职责

1、加强与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专项工作组,政治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分析工作形势,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掌握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提出对策。

2、加强与组织、民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把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关,有效预防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操纵换届选举,防止劣渣分子把持基层政权,以及黑恶势力干预,参与扶贫资金分配使用。

3、统筹协调镇纪委监察委机关惩治涉黑涉暴腐败工作,适时召开执纪监察组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会同有关舆情,组织对重大典型问题直查快办。

4、加强对村纪委监查委和本镇派驻机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督查指导,组织对重要信访问题线索和典型问题的督查督办。

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长:马秀辉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振水

党委副书记 政府镇长 成

员:胡晓光

人大主席

副书记

李国立

纪检书记

组织委员

闫建东

武装部长

副镇长

副镇长

宣传委员

商丽超

副镇长

杨玉慧

司法所长

郭素梅

法庭庭长

闫福良

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泽兼任。

第17篇: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保证我局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及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和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源头预防、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总要求。

第三条 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排查机制,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持经常性打击与集中打击相结合。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线索、举报涉黑涉恶人员落实相应奖励。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从重从快惩处黑恶犯罪,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发展和蔓延。

第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的“三个结合”、“五个坚持”总要求。

第五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对象: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湖区河道等行业区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建筑霸”“折迁霸”“运输霸”“湖霸”“砂霸”“煤霸”“组织医闹”等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在城区、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

第二章 局机关科室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成立由局长张晶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本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总责,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困难和问题;

第七条 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基层工作科,由胡祖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上级相关工作文件精神,部署和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行动,并及时上报各项工作资料和数据;对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专档记录,对年度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总结,收集相关资料整合成完整台账。

第八条 社区矫正工作科的工作职责:负责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举报、处理,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扫黑除恶专题教育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以及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等工作;

第九条 局政工科的工作职责: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督查督办、线索排查收集,对专项斗争工作人员执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十条 局法治宣传教育科的工作职责: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政策法律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对专项斗争进行宣传报道,向县级以上新闻平台报送相关信息,对新闻信息进行严格把控等工作;

第十一条 局律师与公证管理科的工作职责:依法对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律师的管理和监督,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通知,为律师依法开展辩护代理提供业务指导,研究讨论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有关问题。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或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党纪、政纪、法律责任;其他部门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

(一)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黑恶势力线索置之不理的;

(二)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后未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的;

(三)对政法机关查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配合不力的;

(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十三条 为黑恶势力犯罪提供便利条件、通风报信、纵容包庇、干扰阻挠办案、掩盖犯罪事实、开脱罪责,或以其他形式充当“保护伞”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在专项斗争中形成的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印章、帐册等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举行涉密重要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或决定事项,未经许可不得向外传达扩散;机要文电由办公室档案专管员负责保管,存放在固定的文档柜内。

第四章 督导考评

第十五条 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考评办法的制定,负责组织、实施对系统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考评,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扫黑除恶责任督导考评由日常督查和年底考评相结合,年底考评采取专项考评或各镇、各成员单位提供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日常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十八条 扫黑除恶信访窗口设立在行政服务中心G栋二楼xx市司法局基层科,举报信箱:xx,举报热线:xx。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8篇:太平二中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太平二中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

二、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配合有关部门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

四、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

五、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

六、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

七、阻止学生间发展“校园黑势力”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八、监控校园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第19篇: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冢城小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

按照中央和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济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和《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冢城小学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明确重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生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三、安全防范措施

推进学校安全“三防”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健全校园防控体系,严防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

(一)加强人防。实施平安校园“素质固安”工程,深入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设安全教育课,每年至少举办1期安全培训班,普及师生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加强物防。根据“学校门卫每人配备防暴头盔、2个防护盾牌、防刺手套、橡胶警棍、强光手电、喷雾剂、钢叉”的标准,配齐用好各项物防设施。

(三)加强技防。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标准,配齐电子监控、联网报警设施,校园安全电子监控覆盖学校门口、周边围墙、教室、办公室、图书室、操场等重点部位。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四、工作联动机制

(一)信息沟通机制。学校抓好各种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联合公安部门落实“一校一警”制度。

(二)法治副校长机制。学校聘请配备法治副校长,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使法制副校长定期参加学校办公会、家长会,督促指导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联网监控报警机制。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装置接入当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信息报告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学校将发现掌握的线索建立台账,一旦发现涉黑势力强揽工程,侵害师生财产安全,或拉拢、胁迫、诱骗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及时有效处置。

(五)排查、移交、报送机制。建立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报送制度,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及时移交反馈,学校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集中研判,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安机关,对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处。

五、组织领导与责任追究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各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

冢城小学 2018年9月1日

冢城小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

冢城小学 2018年9月1日

第20篇:辛集镇中学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冠县辛集镇中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线索摸排梳理上报制度

1.线索摸排上报的主体为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周边群众。

2.线索摸排梳理上报的范围包括:对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区域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

3.线索摸排梳理上报的要求:学生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给任课老师、任课老师确认后及时上报给年级组、最后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镇扫黑办、教育局等有关部门。

4.学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及时报送、传达,及时向教育局上报扫黑除恶及维稳安全信息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严防扫黑除恶及重大维稳信息漏报、迟报、误报、瞒报。

线索核查反馈制度

1.派出所综治办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自身摸排梳理的线索、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线索,要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及时报县公安部门对核查的线索进行定性。

2.对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的处理:一是对确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事实的,立即立案侦办,依法严厉打击。二是对有违法犯罪事实,但不属于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处理。三是对已过追诉时限或没有违法犯罪事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出具核查报告。及时向移交单位或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3.在各工作环节对实名举报和留存联系方式的,要在接到线索3个工作日内同留有举报方式的举报人取得联系,及时调查,并制作送达文书,留档存查。

4.对涉黑涉恶线索和涉及贪污腐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核查和移送侦办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纪律规定。各办案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双向移交签字登记制度。

扫黑除恶线索报送制度

1.上报领导人履职台账。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每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要开展哪些工作统计填写清楚,并上报县扫黑办。

2.上报阶段工作总结,学校每月形成本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情况,及时上报县扫黑办。

3.上报信息简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工作部署,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等,要及时形成信息,上报相关部门。

文档管理制度

1.所有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材料,无论是否设定密级均为涉密材料。特别是设定密级的文件,应根据涉密文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涉密文件制发、文件传阅、文件管理及文件借阅登记等制度

2.文件制发单位要根据文件内容、秘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确定适当密级、印制份数、发送范围和阅读级限,由制文单位核定签印。

3.综治办要设专人负责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材料,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好文件的打印、收发、登记、传阅、办理、保存、归档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材料必须在有一定保密措施的专门文件橱柜保存,对平时使用的有关文件应妥善保管,用后及时入柜加锁。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材料传阅范围要按规定的范围传达、传阅,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不得转发、复印、拍照涉密文件。

6.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材料传递、汇报案情应使用有加密措施的专用U盘、光盘等,带案卷材料应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7.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类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有关必要的传达的人员和内容外,任何人不得在其他场合向外透露。

8.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材料等均为秘密文件,应有专人保管,管理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群众举报的、排查梳理的、上级部门交办的涉黑涉恶线索内容、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内容、具体核查侦办案情,除有关协调会议、专案汇报等必要情况外,任何人不得在其他场合向外透露。

责任查究制度

1.本单位要按照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发的《冠县辛集镇中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和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单位和部门职责。

2.对未能履行扫黑除恶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按照《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和《山东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制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对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违法犯罪猖獗的;

(二)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后,不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导致案件查处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发现后不及时核查,也不向有关领导报告的,核查结果既不报告主要领导,也不报送学校扫黑领导小组备案的;

(四)对县扫黑办及其他部门移交、上级交办、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久拖不决、敷衍塞责或不上报有关案件情况的;

(五)对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应当配合而不配合或配合不利,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六)未按照学校扫黑办要求落实有关工作及需要查究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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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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