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2020-05-12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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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

第一章 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三)、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各方面的信息迅速传递给院领导,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组织管理,使各类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向医务部及主管院长汇报。

(二)、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开展手术项目的实施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应向医务部报告,由医务部转报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应立即向主管的职能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主管院长、院长报告。

(四)、收治涉及法律、政治、刑事案件以及逃跑、伤人、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应向医务部、保安部报告,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五)、紧急、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应逐级经主管部门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并报院长批准。

(六)、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机密文件及档案资料时,应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并视情节轻报告院长。

(七)、重要的外事保健任务和外出会诊以及上级部门借调人员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报主管院长或院长批准。

(八)、制定、修改医院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或科室新制定制度时必须报告院长办公室或医务部,并经院长审批后方可公布。

(九)、非工作时间内的紧急行政、医疗等事务均应向医院总值班报告,重大问题由总值班及时请示带班院领导。

(十)、工作人员出差、院外会诊、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院外任务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院长报告;中层以上人员以任何原因离开本市时,必须报告院长,得到批准后方可离院。

(十一)、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所在科室应向医务部、院长办公室及院长报告;省、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应由院长向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报告。

(十二)患者病情危重或死亡后,科室须填写《病危通知单》和《死亡通知单》报送医务部,并通知患者家属,经医务部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归入病案。值班医师及负责医师除积极抢救外要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

(十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必须及时向医务部和主管院长请示报告。

(十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患者发生严重冲突时,科室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并向主管院长报告,情节严重时报告院长。

(十五)、医院重要的基建、设备、物流等档案资料,一般情况不外借,需要外借复印时必须由牵头部门向主管院长请示,主管院长向院长汇报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医院行政查房是领导带领行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一种管理形式。

(二)、行政查房由院办负责通知,参加人员一般由行院长、院长助理、院办、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主任组成,参加行政查房的行政管理干部到办公室集中,进行查房前的安排部署准备工作。

(三)、行政查房采取如下四种方式:

1、集中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近期工作汇报以及各科室存在工作困难的汇报,时间为5—10分钟;

2、分组现场检查;

3、检查各种记录或原始资料;

4、随机抽查,抽查对象包括医生、护士、病人及其家属。

(四)、行政查房分组情况及检查内容:

1、职能组主要检查科室行政管理、考勤和医德医风。具体包括:(1)、会议传达、执行情况;(2)、各种记录;(3)、制度落实情况;(4)、管理措施;(5)、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红包”问题;(6)、考勤管理情况;(7)、病人意见。

2、后勤组主要检查:(1)、电脑系统运行情况;(2)、物资管理;(3)、环境卫生;(4)、水、电、灯、空调、风扇等管理;(5)、维修问题;(6)、安全保卫、消防情况;(7)、药械供应和维修情况;(8)、医务人员及病人用餐问题。

(五)、行政查房的程序:先集中听取科室整体工作汇报,然后分组对口检查,检查完以后再汇总、反馈。

(六)、行政查房的重点:管理环节、医护环节或后勤供应维修环节急待解决的问题以及上次查房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七)、行政查房工作由院办牵头组织,必要时提前通知被查科室,做好行政查房前的准备工作。

(八)、各部门检查情况必须于当天汇总以表格形式简明向院长汇报

四、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医院指定的中层干部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宜。

(二)、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在值班时间内,需深入科室,巡视检查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参加急、危重的人的抢救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式有关上级报告。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院,在院内巡视时,要随身携带手机,以便寻找。

(五)、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院医疗、行政和临时重大事件,及时处理,传达上级指令及紧急通知签收文件,交接来访事宜。

(六)、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行政部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七)、认真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凡本班未处理完的重要事情,应及时报知院领导和有关科室及时处理

五、会议管理制度

(一)、参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不参加会议。如确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向召集者说明原因,得到许可后方可不参加会议。否则视缺勤处理。各种会议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0元,院早会一个月内无故不到超过二次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与会人员发言时,尽量采用正确的材料、资讯、数据。畅所欲言,互通有无,允许有不同意见,一切以工作为出发点,讨论时需充分听取别人的意见。一旦形成决议,与会人要按照要求执行。

(三)、各种会议均要做记录,必要时可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召集部门负责记录整理,由院办公室打印、发送,并做好详细登记。

(四)、各参会人员应按照会议要求作好传达、执行工作。必要的要向主管领导反馈执行情况。

(五)、会议内容涉及机密事项的,与会人员不得对外泄露。凡有违反的,应按有关制度承担责

六、保密制度

为保守医院秘密,维护医院权益,特制定本制度。需全体员工遵守。医院秘密是关系医院权利和利益,经确认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仅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秘密事项包括:

(一)重大决策事项中的秘密事项。

(二)医院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及主要会议纪录和重要的医疗质量管理文件。

(三)、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四)、医院职员的人事档案、资料、工资待遇、加薪降薪等。

(五)、员工的奖金。

(六)、其它经医院确认的保密事项。

(七)、保密措施: 属于医院秘密文件的制作、打印、复印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办理。文件的收发、打印、复印、存档、销毁应制定专人负责

七、接待工作制度

(一)、接待礼仪:

1、客人推门进来时,站起来问好。

2、接待人员说话要柔和,面部表情具亲和力。

3、请客人在办公区入坐后,立即通知被访者。客人等待时间如超过三分钟,需奉上茶水。

4、冬天要给客人喝热水或茶水,天气热的时候倒冰水或凉水。

5、倒水时,双手不能拿杯子边缘,要以托盘或手拿杯子底部(或下方)双手送至客人座位前。

6、送水时,以不挡住客人所注目视线的方向为原则。

7、如客人杯里的水只剩下四分之一时,要立即为客人添水。

8、添水时要尽量不弄出声响,可沿杯沿添水。

9、如客人等候的时间较长,要向客人解释原因并可提醒被访人。如有杂志或报纸,可请客人先阅读。

10、客人离开后,要立即收拾客人所坐的地方。椅子要归全。茶杯要收走清洗。

11、如有医院不愿意接待的客人,可委婉地告知对方,被访者已外出,请他(她)联络好再来。

(二)、电话礼仪:

1、接听任何外线时,要报出医院名:您好,铜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

2、对方道谢时,要说:不客气。

3、禁止使用任何不礼貌语言、口头语或难听的方言。

4、禁止利用电话聊天。

5、接待人员语言要统

一、规范。语调一致。体现出医院的整体形象。

6、电话里的声音要柔和。切忌让别人电话中听出自己正在聊天或大笑而破坏医院形象。

(三)、办公形象及卫生:

1、要随时保持办公区地面、桌面、茶几清洁。桌面、茶几要保证没有灰尘及杂物。

2、上班时不准披头散发、穿拖鞋、画浓装、穿吊带衫;不准在办公区聊天或大声说笑、吃零食。

3、重要客人来访时,要及时通知被访人员,不得怠慢

八、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拟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等,并负责监督执行,编写大事记,主管全院往来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催办督办、立卷归档,办理上报或下发的有关文件。

(二)、对来自各方面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和综合分析,及时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和咨询。通过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可行性方案的建议,起到参谋作用。

(三)、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记好会议记录。

(四)、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医院的公章、介绍信。

(五)、负责公布院行政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指示或院长批示,并督促检查。

(六)、做好外勤公关、通讯联络,人员接待及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七)、负责院通讯工作,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的转送、邮递、拍发等工作。

(八)、根据院长的批示,对各科室的某项工作进行协调。

(九)、负责医院的档案管理二作。

(十)、负责处理医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档案保管及借阅管理规定

(一)、医院档案管理规定

1、档案是指本医院过去和现在,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医院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2、各部门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以本部门形成为主,归档保存时交办公室处理;

3、文书立卷归档的具体要求:(1)立卷前把本部门的文件收集整理、核对清楚,以保证归档的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2)案卷必须遵循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问的联系,区分保管价值。(3)文件按年度分开,不同年度的文件不应混在一起立卷。(4)卷内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非诉讼案件的结论、决定、判决性文件在前、依据材料在后的顺序排列。(5)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没有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年度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案件文件应放在结案年立卷,(6)按内容分开立卷,把一个问题或一项工作、一次会议、一个案件所形成的文件材料作为有联系的一个整体立卷。(7)卷内文件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文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此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8)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正确反映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各立卷部门负责确立案卷的标题。(9)案卷卷首为“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没有题名的,有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写标题;会议记录应填写主要内容。 (10)卷内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文件要进行裱糊。(11)案卷备考表应写明立卷人、审核人签名,时间,以示负责。(12)各立卷部门应按档案的具体要求,定期向办公室档案室移交并履行移交手续。

5、为了保证案卷存档质量,办公室档案室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的文书立卷工作。

6、按照规定使用医院内部单据,不得违规对单据进行涂改,填写单据不得字迹潦草或出现填写错误。部门设立专人对本部门单据进行管理,保证存放整齐有序、齐全完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

1、办公室负责全医院档案(不包括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向办公室档案室移交立案;

2、凡是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资料、合同、协议等,均列为归档范围;

3、实行科学管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4、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证档案整洁完好;

5、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善:

6、档案保管员应根据档案范围将材料归纳、整理、编号、装订、存档。

(三)、档案管理准则

1、文员每天都要对预存档的资料进行清理归档,以免资料堆积要熟悉自己管理的档案,了解各部门的归档制度。

2、档案每年清理一次。文员要准确地做好文件索引,以便于查找。

3、归档要注意整洁。归档前要先把资料进行分类,再把材料按类别分组装入一个待办卷宗,以便归档时所有材料都能随手而得,避免盲目地查找。

4、立卷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组卷。卷内文件要把正文和底稿、文件和附件、请示和批复放在一起,卷内页号一律在右角,案卷目录打印4份,卷内目录打印5份。

5、案卷厚度一股在1.5厘米至2厘米为宜。装订前要拆除金属物,做好文件材料的检查,如有破损或褪色的材料,应当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加以衬边。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案卷标题要标明作者、问题或名称,文字要简练、确切,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端正。

6、案卷按年代、机构排列,永久与长、短期案卷分开保管,要编上顺序号及注明存放案卷年号与卷号。

(四)、档案柜管理制度

1、档案柜应牢固,及时关闭上锁,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2、非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档案柜;

3、档案柜内要排列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柜内清洁卫生;

4、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柜内不得放易燃易爆品及其它私人用品。

(五)、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l、档案是医院机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内容私自摘抄、复印和传播。

2、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时要遵守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离职后对所管理的工作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露。

3、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指派专人监销,防止失密。

(六)、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制度

l、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若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2、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的进行。对于已失去作用的档案要进行销毁或用碎纸机进行处理。经过认真鉴定,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3、档案销毁清册要妥善保管,由监销人员和档案保管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最后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七)、医疗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各种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都必须建立档案;

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臵申请报告、批复文件、合同书、技术文件、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将原件存档:

3、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遗失;

4、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应按期归还。

(八)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1、各医院大小基建项目以及维修、改建等项目都必须建立档案:

2、凡属归档范崮内的基建规划、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都应归入该基建项目内

(九)、档案借阅制度

l、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不准翻阅或抄写与查档无关的档案内容;不准对档案内容涂抹拆散;注意保存秘密;借阅档案必须及时归还。

2、查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分级审批后方可借阅。

3、仟何人不得将档案资料擅自带出医院。

4、如因工作需要长期借阅,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对所借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或对外传播,如需复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调职管理办法

(一)、总则本医院基于工作需要及人尽其才,医院得随时调动员工服务地点或职务。奉调人员不得借故推诿。

(二)、填写调职申请表方法:

l、应详加说明职务调动前工作分配情形,就调动前科室分工、工作流程、人员配臵情形或作业上有何缺失,应作详加说明。

2、应说明调动后工作分配情形,就调动后单位组织分工、工作流程,人员配臵情形,及为何作调整之原因作一说明。

3、人事部门,为掌握出勤等事项。

4、填写异动通知单方法:(1)填写科室为科室经办者。(2)需填写日期及异动生效日期。(3)需填写员工姓名、工作科室。(4)事项栏按实际发生事项打钩,注:打钩。以作为核算薪资依据,需填写人事异动通知单。依据已核准之凋职申请表。 以及出勤、加班、值班等情况。职等、职称、学历及最近三次考核。如仅调动或调薪时,就在调动或调薪之方格。(5)如果是调薪时需填写调薪前之本薪及津贴(6)如果是调动时,需填妥调动前资料。(7)生效日期,调薪后资料,调动后资料由各有关部门主管会商核填,呈准后分存有关

二、职务交接管理

(一)、目的

因调职、离职人员,对原职务工作内容、资料、物品移交予接替者有所遵循。

(二)、职务交接时,移交人应填写职务交接清册。

(三)、填写职务交接清册内容说明:

1、如果是部门主管应详细说明自己本身工作及职务;应列出部门内所属人员名单;应说明所属部门人员各个工作职务内容。如果不是部门主管时,仅详细说明自己本身工作内容及处理方法。

2、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报表、及各项凭证,应列出明细,详细点交清楚,如有不符,又未能提出正常理由。出负赔偿责任外,尚须接受有关法律制裁。

3、资材、成品、财产、设备、器具:职务上有经营资材、成品财产、设备、器具,应由财产保管部门提出财产保管卡,明细表及设备配臵图逐项一一点交予接交人。

4、印信、戳记:凡职务上有经营各项印信、戳记者,应逐一点交予接交人,如冠有职衔之印信、戳记名片应予销毁。

5、规章、文书、设计图表、技术、资料、档案、证什、重要经营资料:凡个人任内所经营各项规章、文书、设计图表、技术资料、档案.证件及其他经营重要资料,应属医院资产,移交者,均应一一点交予接交人。

6、末办及末完成事项,凡在职务任内,如有计划中拟办理或已局部进行之工作亦应一一列表详细说明,转交予接交

(四)、辞退

1、员工符合以下情形中的任何一种者,医院随时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

(1)试用期中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及各种制度规定者; (3)不尽其职责、谋私利、图私欲,并对医院造成损失者: (4)根据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5)玩忽职守,引起重大事故和灾害者; (6)不请假或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者; (7)未经批准,在职期间同时为他人服务并收取报酬者; (8)经数次警告,仍无悔改者;

(9)未经批准或无正当理由携离医院财物者; (10)偷盗他人物品;

(11)伪造经历,用不正当手段而被录用者; (12)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

(13)对他人施加暴行,威胁或妨碍他人工作者; (14)向外泄漏工作上的重要秘密或有意泄漏者; (15)对录用时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有违反行为者; (16)不服从直接主管的指示、命令者;

(17)符合以下各条,并情节严重者:a、无正当理由经常缺勤、迟到、早退或私自外出者;b、对上下班有关的规章制度及请假手续怠慢,情节严重者;c、经常离开工作岗位去办私人事情者;d、违反劳动纪律者;

2、员工符合下列项目中的一项,由人事部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非因公疾病和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或其它工作者;

(2)由于身体原因,经过培训和工作调动(视医院情况)的仍不能承受工作者: ( 3)劳动合同签约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虽经当事者协商,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统一的;

(4)由于经营不佳,业务规模缩小,作业合理化及其不得已的原因产生的剩余人员,用调换其他职务及其他方法已无法安排或有显著困难时。

(5)工作质量经常达不到标准,经培训教育仍无明显改善者。

(五)、辞职 若提出辞呈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主管,试用期内需提前七天通知;部门主管接到辞职信后,应立即通知办公室。为了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对你的岗位再作安排,应及时或尽快地将你的辞职决定通知医院。

三、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一)、新聘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1、凡新聘员工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转岗员工需参加科室组织的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的时间、形式、内容:岗前培训一般一季度安排一次,采取集中培训和试用教育、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培训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介绍医院(医院)历史及主要业务、发展前景。(2)介绍医院人事行政的政策程序的主要内容。(3)员工守则。(4)职业礼仪等工作规范。(5)安全健康及防火须知。

3、培训办法及要求 职能部门(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事务部、经营部)应事先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新聘人员报到后,由职能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试用期内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制度

为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医疗技术队重型,造就一批掌握医学理论和临床技术,熟悉诊断和抢救技能的技术人才,提高医院整体的诊疗水平,使医院的医、教、研工作更好的适应改革的需要,满足医疗市场的需求,特制订本规定:

1、组织机构及分工 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是医院各类各级人员在职培训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院主管部门是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宏观计划的制订、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科技档案的搜集积累、整理归档,主要由办公室负责,其他部门协助;具体培训计划的安排与实施,业务学习的组织,派出去、请出来,日常的检查、考核等分别由医务部、护理部负责,其他部门协助。各科室的培训工作由各科主任负责,并根据本暂行规定和医务处的具体安排计划,制定本科室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医技科室人员的培训 可参照本规定结合科室特点,制订相应的实施计划(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由护理部制订)。

3、在职员工的培训 主要是以在职学习为主,在实践中学,在实践中提高。

4、进修学习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可选合适人员派出进修,按选派各类人员进修规定(另发文)执行。送出进修要从实际出发,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进修结束要发挥作用,产生效益。

5、考核检查办法 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理论采取笔试、能力采取操作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四、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人、应用、监督、评价制度。

2、制定医疗技术损害处臵预案,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

3、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建立档案资料,包括申请、审批、实施及监控情况的记录等。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与评价,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资料。

5、开展的每一项新技术、新项目均应有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的支持。当新技术、新项目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6、项目负责人应对新开展技术开展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预测与评估,一旦意外发生,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7、制定医疗技术科研审批制度,进行医疗技术科研,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同时,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8、不得应用未经批准的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

五、执业医师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杜绝非法行医和无证行医。我院对执业医师提出如下要求:

1、实施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要求医师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

2、凡未通过医师执业注册以及执业地点不在我院的医师不允许在我院单独执业。

3、执业医师需参照各医学专业的《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程》,实施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完善医疗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促进了医师依法执业 文明行医。

4、执业医师需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医院医务部实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对医师的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实施考核、监管,促进医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我院实习、见习、进修医师、培训医师不得单独执业,实习(见习、进修医师无处方权,所写各项记录、医嘱、检查单、病假条、交费单等都要经过上级医师审查签字后方能生效

六、实习(见习)医师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实习(见习)医师动脑动手能力,规范临床实习(见习)行为,减少实习(见习)医师导致的医疗差错,特制定以下实习(见习)医师准入制度。 临床实习(见习)医师培训和考核范围包括:医师行为准则、基本操作技能、病史书写、急救基本技能和沟通技巧等方面。培训除带教医师讲解,还配备相关视听教材和模具。考核形式为面试,笔试。合格后方能参加临床实习(见习)。 实习(见习)医师在临床实习(见习)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常规,实习(见习)医师必须根据实习(见习)轮转表,在规定科室和规定时间实习(见习),实习(见习)期满不得私自延长实习(见习)时间。 实习(见习)医师应严格执行保护医疗制度,患者医疗情况属于保密范围的,不得随意对外泄露。在向患者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事先征得上级医师的同意,不得单独对患者做出任何的处理和谈话。 我院实习(见习)医师不得单独执业,实习(见习)医师无处方权,所写各项记录、医嘱、检查单、病假条、交费单等都要经过上级医师审查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三章 行风建设

一、院务公开制度

为确保我院院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保持经常,医院将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l、逐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院务公开,坚持党委领导下的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制。

2、预审核和主动公开制度。机关、后勤等职能科室根据科室只能特点,定期制定相关公开内容,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后公示,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3、公开响应制度。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通过召开患者座谈会、职工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征求患者和职工对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院党支部反馈,随时修改、增补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

4、监督考核制度。领导小组要结合医院纠纷、行风建设,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院务公开备案制度。医院将建立院务公开记录和备案程序,将公开内容行程文字材料归档,由专人管理、保存,以备查询。

二、院务公开考核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院务公开工作,增强我院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违反院务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各科室的院务公开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三条 院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 条院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院务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成绩、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1、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本院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检查监督等情况。

2、院务公丌的宣传:本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情况,院务公丌工作信息和经验在国家、省、市刊物的投稿情况,院务公开工作简报情况。

3、院务公开的内容:根据我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程序性的公开。

4、院务公开的形式:院务公开场所、网站建设情况,院务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新闻发布会、昕证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5、院务公开的实效:医院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的情况,院务承诺兑现情况,群众对院务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因院务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严重事故、失误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医院落实院务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6、院务公开考核的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完整、明确具体;公开形式规范、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健全;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7、院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

1、院务公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2、院务公开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本院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各科室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3、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起草年度考核通知(方案),经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提前10日通知被考核科室。

(2)被考核科室接到考核通知(方案)后,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3)考核组采取实地检查、抽样核查、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

(4)考核组综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情况,作出考核评价结论,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5)审定意见及结果应当通知被考核科室。

(四)章奖励与责任追究

1、考核结果纳入医院对各科室的综合位次考评体系。2凡在院务公开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格次,并且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院务公开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科室和负责人评先、评模资格。

3、在院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按照各自的职能和管理权限,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有关规定编制、公开本科室院务公开目录或不按规定上报备案的。

(2)不履行主动公开职责,或者对管理相对人要求提供院务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或者不按经批准的申请提供院务信息的。

(3)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及时调整、更新公开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院务信息,公开的院务信息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或者未经相关第三方同意公开院务信息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6)故意泄露或者利用尚未公开的院务信息谋取个人利益的。

(7)拒绝、阻挠依法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落实监督检查决定、要求,经监察机关督促纠正拒不改正的。

(8)不受理、不答复有关院务公开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或者对投诉人、调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9)其他违反院务公开规定的行为。

4、责任追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3)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权益造成损害的,对科室提批评,对有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4)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科室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进行组织处理。

5、隐匿或者提供虚假院务信息,或者泄露依法应受保护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三、投诉管理制度

为及时处理各项投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保证内部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管理制度:

(一)、外部投诉:包括社会各界、患者及家属对医院及其人员的意见。

(二)、内部投诉:包括院内行风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行政后勤部门不作为等方面内容。

四、人员上岗挂牌服务制度

(一)、凡本院工作人员上岗工作,一律要佩戴医院统一制作的工作牌。

(二)、工作牌佩戴在工作衣左上方口袋外,或挂在胸前,不能挂在上衣口袋内或一半在口袋内。

(三)、凡上岗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牌,科室负责人要负责督促检查。若发现上岗不挂牌者,按医院奖惩办法执行,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人员应爱护自己的工作牌,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到办公室补办。新进人员及职称变动的,到院办确认职称变动

五、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酌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二)、组织、检查、落实本单位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三)、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四)、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六)、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刷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七)、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八)、深入医疗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九)、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舰范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院长为医院安全第一负责人。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毒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自鐾全,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会会同办公室、护理部等科室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二)、报告与整改

l、安全隐患报告:(1)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臵(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委会或责任科室,安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臵,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忠通报与整改:(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忠。(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一50元,次予以处罚。

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单位负责人,医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八、安全保卫制度 (一)、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安全保卫、防火、防灾、抗洪等事宜。

(二)、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防保设施和器材。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保卫由科主任负责落实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财务、档案及各科器材等重要岗位,重要物品的安全防范。

(五)、落实节假日、抗灾防洪、重要时期的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各科室下班前要对室内电器,照明设备,门窗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可能发生的治安灾害等事故降到最低点。

(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九、财务部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一)、向院长、分管领导和院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号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二)、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到位。

(三)、负责与医院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科室、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四)、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科室防火安全工作制度

(一)、凡使用电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下班后或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有关电器开关关闭或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二)、电器上使用的保险丝需要更换时,必须请电工更换符合规格的保险丝,不得以铜、铁丝或其它不符合规格的保险丝替代。

(三)、未经院领导同意任人不得在病区内使用电炉、煤油炉等燃具,严禁私自乱接电源线。

(四)、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五)、病房必须保持各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意外要及时组织病员疏散。

(六)、凡发现有防火不安全因素或隐患应及时加以解决,并立即向院总值班和院领导汇报

十一、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内严禁烟火,非管理人员不准随便入库。 (二)、库区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照明或明火作业,库区应备有有效的消防器材,接按照医院有关的安全规定执行。 (三)、库房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做好关门关窗及切断水、电开关等工作。

(四)、各类药品库房根据药品性质采取有效的降温通风措施、各库房应有温湿度计,注意观察室温,室温超山规定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五)、不同性质药品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保证药品质量。对毒、麻等管制药品要存入保险柜,有专人保管,专人发放,存放毒、麻药品的场所应装有安全报警装臵,保证毒、麻药品的安全保管。

(六)、应按规定做好入库验收记录及出库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七)、要做好药品的在库养护工作,合格药品与不合格药品分开存放,保证药品质量。

(八)、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自燃等易引起爆炸危险的药品和需在特殊条件下存放的药品应经常检查,保证其存放条件安全可靠,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十二、司机安全管理规定

(—)、本院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司机应爱惜医院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得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四)、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五)、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臵,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牟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六)、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七)、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八)、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九)、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十)、车内不准吸烟。本医院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医院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医院陪同人,也可委婉地直接制止。

(十一)、接送专家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车司机应积极参与120院前的抢救,听从院前医师的工作安排。

(十二)、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末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十三)、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在院内抢救过程中,如遇人员紧张时,应积极主动协助搬运、护送病人。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主任或医院领导反映。

(十四)、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十五)、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手机需二十四小时开机,以便医院随时联系。

(十六)、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十七)、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车。

(十八)、办公室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扣除奖金、警告、记过、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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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

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

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

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

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

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

(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

调的意见与措施。

三、请示报告制度(82-3)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

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

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

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院总值班制度(82-4)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

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

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

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

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

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

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82-5)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

每年至少开会四次,管理制度《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

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

五、四”制,认真执

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

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

无害化处理。

六、病历管理制度(82-6)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

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

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

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

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

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

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

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

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

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

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

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

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

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

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

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

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10.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门从事住院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病床位比不得少于

1:50;专门从事门诊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日均门诊量的比不得少于1:300。

七、医疗统计制度(82-7)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2.1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

动日报。

2.2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2.3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

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

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

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

题,改进工作。

推荐第3篇: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鹤欧医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编审

汇编

鹤 岗 欧 亚 泌 尿 医 院

2011年6月

目录

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

1、会议制度……………………………1

2、医院总值班制度……………………2

3、劳动纪律、职业纪律规定…………3

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4

5、员工请、休假制度…………………5

6、请示报告制度………………………6

7、安全防火防盗制度…………………6

8、卫生工作制度………………………7

9、车辆管理使用制度…………………7、食堂管理制度…………………… 8 第二章、医疗管理制度

1、病历管理制度………………………9

2、医疗统计制度………………………9

3、入、出院工作制度…………………10

4、挂号工作制度…………………… 10

5、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11

6、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11

7、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2

8、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

29、急诊工作制度…………………… 13

10、抢救室工作制度…………………1

311、急诊观察室制度…………………14

12、门诊工作制度……………………1

413、处方制度…………………………1

514、病历书写制度……………………16

15、查房制度…………………………17

16、医嘱制度…………………………17

17、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8

18、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9

19、查对制度…………………………20 20、会诊制度…………………………21

21、转院、转科制度…………………

2122、病例讨论制度……………………22

23、值班、交接班制度………………2

324、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24

附、围手术期管理

25、麻醉科工作制度…………………26

附:麻醉恢复室管理

26、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报告制度…………………………27

27、医疗技术管理制度………………27

28、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28

29、检验标本采集、运送制度………28 30、患者评估管理制度………………29

31、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29

32、主诊医师负责制度………………30

33、首诊负责制………………………30

34、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31

35、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

基本要求 ………………………31

36、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33

37、中医科工作制度…………………33 第三章、护理管理制度

1.护理部工作制度……………………34 2.病房管理制度………………………35 (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2).患者入院须知(3).病房管理要求

3.早会制度……………………………37 附.病房早交班时间要求

4.交接班制度…………………………37 附:排班原则及要求

5.夜班督导工作制度…………………386.执行医嘱制度………………………38

10

7.分级护理制度………………………39 (1).特级护理(2).一级护理(3).二级护理(4).三级护理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8.护理会诊………………………… 40 9.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4010.病房消毒隔离制度………………41 11.病房安全制度……………………4212.注射室工作制度…………………42 13.治疗室工作制度…………………42 14.换药室工作制度…………………43 15.患者入院、出院工作制度………4316.物资、器材管理制度……………4417.病人外出检查制度………………44 18.护理查房制度……………………4519.护理查对制度……………………46 20.护理人员技能定期评估制度……4721.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4722.护理应急管理预案………………48 22-1.患者紧急状态时的护理应急程序(1).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时的应急程序(2).患者突然发生猝死时的应急程序(3).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的应急程序(4).患者自杀后的应急程序(5).患者坠床/摔倒时的应急程序(6).患者外出(或不归)时的应急程序(7).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序(8).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的应急程序(9).患者发生静脉空气栓塞时的应程序(10).输液过程中出现肺水肿时的应程序(11).患者发生化疗药外渗时的应急序(12).患者发生误吸时的应急程序 (13).患者发生躁动时的应急程序

(14).患者发生精神症状时的应急程序(15).住院患者发生消化道大出血时的应急程

(16).病房发现传染病患者时的应急

程序

(17).病房发现确诊或疑似 SARS 患者时的应

急程序

22-2.意外事故紧急状态时的护理应急程序(1).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程序(2).泛水的应急程序

(3).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程序(4).失窃的应急程序(5).遭遇暴徒的应急程序(6).火灾的应急程序(7).地震的应急程序

(8).化学药剂泄漏的应急程序(9).有毒气体泄漏的应急程序23.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5324.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

质量监管制度……………………53 25.特殊科室管理制度………………56(1).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2).供应室护理管理制度

(3).血液净化科(室)护理管理制度(4).急诊科护理管理制度(5).病区监护室护理管理制度(6).介入(导管)室护理管理制度26.手部卫生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64 第四章、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制度………………65 2.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66 3.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66 4.消毒药械管理制度………………67 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 度……………………………………676.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87.医院感染的分级防护管理制度…688.预防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的制度…69(1).呼吸机相关性肺炎

(2).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3).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4).手术部位感染

(5).血液净化(逶析)相关感染9.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7110.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 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主要职责…………………………71 第五章、药剂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 制度………………………………722.临床用药管理制度………………733.药剂科工作制度…………………74 4.调剂室工作制度…………………74 5.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 制度………………………………756.临床药师工作制度………………75 7.药房值班工作制度………………76 8.药库工作制度……………………76 9.药品采购工作制度………………7710.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 7711.药品质量监控制度…………… 78 12.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781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制度…………………………………79 14.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80第六章、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1.检验科工作制度………………… 81 2.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823.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834.医学影像科(室)工作制度………835.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84 6.理疗科工作制度………………… 84 第七章、人员岗位职责

1.院长岗位职责……………………85 2.办公室主任职责…………………85

3.医务科科长职责…………………86 4.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865.病案管理员职责…………………86 6.医疗统计人员职责………………87 7.临床科主任职责…………………87 8.临床主任医师职责………………87 9.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8810.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8811.门诊部主任职责…………………89 12.麻醉科主任职责…………………89 13.麻醉科医师职责…………………90 14.医学影像/放射科主任职责…… 9015.放射科医师职责…………………91 16.理疗科主任职责…………………91 17.理疗科医师职责…………………91 18.总务科科长职责…………………92 19.护理部主任职责…………………92 20.护师(士)职责…………………93 21.门诊护士长职责…………………93 22.门诊护士工作职责………………93 23.科护士长职责……………………94 24.病区/病房护士长职责………… 94 25.病房护士职责……………………95 26.手术室护士长职责………………95 27.手术室护士职责…………………96 28.供应室护士职责…………………96 29.重症监护室职责…………………96 30.血液净化室(科)护士职责……97 31.介入导管室护士职责……………97 32.护理员职责………………………97 33.病房卫生院职责…………………98 34.检验科主任职责…………………98 35.检验师职责………………………98 36.药剂科主任职责…………………99 37.药剂师(中药师)职责…………99

推荐第4篇: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1、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3、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三)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会议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全体院级领导、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

1 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臵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臵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臵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臵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5、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6、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8、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

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臵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

3 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医疗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4、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5、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6、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7、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8、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9、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入、出院工作制度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5、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9、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10、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

5 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病员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5、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和陪伴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2、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对出诊的科室的各级医师有公示栏。

2、挂号室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号卡。复诊病员凭挂

6 号证/卡,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卡者,应为其查阅记录,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的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9、挂号收入的现金要依照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入银行,做到帐目清楚、结算及时。

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 岗前教育制度(92-4)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二) 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

7 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内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调查满意度问卷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全部档案(病案除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按要求于相应期限内统一归档,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长期或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提高利用效果。

3、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和档案室保

8 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职责等各种制度。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并报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5、医院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6、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7、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1、为使在遭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医院要有医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并定期组织演练。

3、院长是实施‚医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是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是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

5、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6、医院应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贮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医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7、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它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

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医院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的基本准则。

2、医院要有适合于本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

9 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更要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医院有人力资源配臵原则与工作岗位设臵方案的文件,所配臵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规定的要求。

4、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5、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6、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二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证需要。

7、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时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8、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臵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9、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10、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的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医院继续为患者服务的资质。

11、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12、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设有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的流程,

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投诉后二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需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的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臵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4、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臵通过多种方式,如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5、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1、医院应制定有防止与处理感染(包括化学、放射等)与职业损伤意外事件的管理文件,提供员工以遵循。

2、医院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要求,制定有对员工遭受感染(包括化学污染)与职业损伤后的处理程序与整改措施。

3、应能如实地追踪员工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的原因,制定有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的措施。

4、应有对员工进行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含化学损伤等各类损伤)时紧急处理的基本知识与程序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知晓相关的基本知识与程序。

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1、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2、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3、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4、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5、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臵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6、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

7、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8、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9、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10、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11、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12、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13、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14、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15、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

16、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及提

12 出批评,要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求得医疗。

17、医院要确定那些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它有创伤操作和治疗,对这些操作和治疗必须取得知情同意。医院要列出这些操作和治疗的目录,并教育员工确保取得知情同意的程序是一致的。

18、医院为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制定服务规范文件与具体措施,对员工进行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的教育与培训,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医疗管理制度

一、急诊工作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均应设臵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臵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臵、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 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

13 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臵固定位臵,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臵,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臵,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病员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

14 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四、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科等)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五、处方制度

1、医院及医师、药师都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6、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 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 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6 (4)急诊处方应在右上角加盖‚急‛字图印。

7、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兰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9、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处方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1、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2、药剂师(药剂士)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定期对处方进行用药分析,并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向医师提供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信息,并给予用药指导。

13、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

17 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5)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6)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7)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8)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9)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0)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1)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2)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3)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

18 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14)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26、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5)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6)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

19 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7)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8)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9)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0)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1)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2)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3)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14)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26、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七、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

20 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八、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21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要停止术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九、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2、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医院设臵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3)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4)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5)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1)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 (2)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1)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二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

22 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2)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7、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8、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有条件的医院要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9、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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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一、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臵前查;服药、注射处臵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的术中用药以和病历与资料、术前备皮等。

(2)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3)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5)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

24 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7)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的进行逐一核查。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4)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 (5)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6)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医学影像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7、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十二、会诊制度

(1)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2)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4)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三、转院、转科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

25 可转院。

2、病员转院应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臵,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3、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十四、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出院病例讨论

(1)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a、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b、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c、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d、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3、疑难病例讨论会:

(1)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2)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26

4、术前病例讨论会:

(1)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2)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4)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5、死亡病例讨论会: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2)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4)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臵。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

27 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3、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

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十六、手术管理工作制度

1、手术室护士长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由具备资质的注册护士承担患者的手术配合,对各级手术护士执业范围有明确的授权制度与再评价授权。

2、工作人员管理:

(1)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

(2)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拖鞋、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有皮肤感染灶或呼吸道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呼吸道感染者需戴双层口罩。手术室工作服不能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3)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4)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进入其它的手术间。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5)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3、环境管理: 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须就餐应在指定地点。

4、手术部位感染率管理:根据手术风险度(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及手术持续时间)

28 统计手术手术部位感染率。

附、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新增)

(一)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手术前质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处备案。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手术当日管理:

1、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3、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

6、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

29 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术后管理:

1、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臵(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 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 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3 天之内必须至少有1 次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2、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麻醉科工作制度

1、麻醉应由麻醉专业的执业医师担任,实施授权范围内的临床麻醉、痛疼治疗及心肺复苏。

2、担任麻醉的医师在术前均应访视患者,对全身情况进行麻醉前评估(ASA风险评估),确定麻醉方式,开好麻醉前医嘱;复杂特殊的患者应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并在术前访视和讨论的基础上完成麻醉前小结。

3、麻醉医师应按规范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的告知与说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

4、麻醉医师按计划实施麻醉,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术中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严格二级医师(或二线)负责制,遇有不能处理的困难情况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术中认真填写麻醉记录

5、术毕待患者基本恢复后,护送患者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并向值班医师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30

6、术后72 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

7、急诊手术前的准备时间较短,但也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的管理同择期手术。

8、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9、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的复苏,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医院内部应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3、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4、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5、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6、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7、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7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1)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 (2)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

(3)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

31 十

九、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1、医院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2、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臵预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有严格审批程序,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和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

5、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6、医院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7、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应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十、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制度

1、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2、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

3、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而影响标本检测结

32 果的真实性,不得将明知是可能是‚失真的‛检验标本送检。

4、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5、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逐步采用真空管采血,盛放标本运送工具应加盖密闭,不得敞开运送,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6、具有高危传染性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7、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

二十一、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1、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的现状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计划)提供依据和支持。

2、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是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师的职责,是重要的质量管理监控环节。

3、执行患者评估工作的应是具备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院授权的其它岗位卫生技术人员。

4、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5、病人评估资料是供临床科室直接负责患者诊疗、护理工作医师、护士适宜使用,为制定诊疗(手术)方案(计划)和会诊、讨论提供支持,注意患者隐私保护,病人评估记录文件进入住院病历。

6、医院有患者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包括有评估项目、评估人及资质、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等。

7、患者评估是指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医技部门辅助检查等途径,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状况、病情严重程度、全身状况支持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估,

33 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二十二、主诊医师负责制度

1、必须在进一步认真落实科主任负责制,二级医师责任制和\"病人选择医生\"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在保障医疗质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搞好科研、教学和对年轻医师的培养的情况下,逐步试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这一制度。

2、每一位住院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都要由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的医疗小组进行讨论确认。

3、医疗小组由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负责,担任主诊医师,带领由若干名下级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对其所管理的病人负责,包括对病人的门诊、人院、检查、诊断、治疗、出院后复诊整个过程。

4、主诊医师负责经管床位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经常审住院病历的内涵质量,对各项重要记录的内容须签字认可。

5、主诊医师应向病人或家属介绍诊疗(或手术)方案,病人病情变化时应随时介绍病情,下级医师应详细记录主诊医师的介绍内容以及病人或家属的意见。

6、主诊医师必须亲自参加所管病人的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以及各种重要治疗变更的知情同意谈话。

7、建立主诊医师责任制评价指标,至少包括有医疗数量、效率指标、医疗质量(医疗文书质量、医疗缺陷、服务质量)、出院病人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相关指标。主诊医师要用‚诊疗常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用‚临床路径‛来规范医疗小组的医疗行为。

二十三、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

1、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2、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护理)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34

3、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4、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1)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2)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3)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4)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5、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二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6、可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及自身技术状态设臵许可授权项目,可将本制度应用外科手术、介入诊疗等方面。

二十四、首诊负责制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35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二十五、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1、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

2、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分管院领导协调抢救事宜,

4、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5、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

36

6、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二十六、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

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基本要求是

1、病案首页:准确地填写首页各个项目,对个人信息要核实、不能空项。

2、入院记录:

(1)要求入院二十四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完成入院记录,。 (2)一般项目填写齐全。

(3)主诉体现症状、部位、时间;能导出第一诊断。

(4)现病史必须与主诉相关、相符;能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概念明确、运用术语准确,有鉴别诊断相关资料。

(5)既往史、个人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齐全。 (6)体格检查项目齐全;要求全面、系统地进行记录。

(7)有专科或重点检查:具有用于诊断、鉴别诊断的重点信息。

3、病程记录:

(1)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八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病例特点、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初始诊疗计划四部分。 (2)日常病程记录要求:

(3)对病危患者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4)对病重患者至少二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三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6)病程记录内容要求要及时反映病情变化、分析判断、处理措施、效果观察。

(7)要记录更改重要医嘱的原因。 (8)辅助检查结果异常的处理措施。

(9)要记录诊治过程中需向患者及家属交待的病情及诊治情况及他们的意愿。 要有出院前一天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病情现状、出院标准是否达到、上级医师是否同意出院等意见。 (11)会诊及病例讨论的内容记录应在当日完成

4、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主治医师应当于患者入院48 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分析、诊疗计划等。

5、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要求:

(1)病危患者每天、病重病人至少三天内、病情稳定病人五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2)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6、手术科室相关记录(含介入诊疗) (1)术前要有手术者、麻醉师查看病人的记录 (2)

37 术前一天病程记录/术前小结

(3)中等以上的手术要有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医嘱下达之前完成 (4)手术记录应当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应于术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5)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要及时完成;

(6)术后连续记录三天病程记录,此三天内要有手术者或主治医师的查房记录。

7、辅助检查:

(1)住院48 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2)输血前要求查乙肝五项、转氨酶、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 (3)对辅助检查阳性与重要阴性结果,应在收到报告后48 小时有分析记录

(4)对属医院规定的检验‚危急值报告‛结果,收到后有分析记录

8、医嘱单的基本要求:

(1)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2)打印病历不能有重复拷贝,要符合有关规定。 (3)医嘱执行与停止均须有手签全名及时间,要能辨认。

(4)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9、知情同意书:

(1)手术同意书应手术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2)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应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10、出院记录:

(1)内容包括: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康复指导与出院随访复诊意见等的重点摘录。 (2)与交出院患者联/或进入门诊病历联内容一致。

(3)住院病历必须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所有项目的填写,包括患者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对病案首页的签字。

11、讨论记录

(1)疑难病例讨论会:对诊断与治疗提出意见与建议。讨论记录应在讨论当日完成,并经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2)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有死亡原因分析,并经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12、住院病历的其它记录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

(1)住院医师变更交接,应在交班前由交班

38 医师完成交班记录,接班记录应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2)转科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医师于患者转入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3)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完成;

(4)患者入院不足二十四小时出院的,应于患者出院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入出院记录;

(5)患者入院不足二十四小时死亡的,应于患者死亡后二十四内完成死亡记录。

二十七、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1、护理部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或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

2、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奖惩等有关事宜。

3、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护理部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6、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科护士长、护士长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

8、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1)由主管临床的护理部副主任负责。年有工作计划,月有检查重点,有记录,并有改进措施及奖惩制度。

(2)护理部深入科室查房,协助临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3)每季度进行住院患者、出院患者、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

(4)坚持夜班督导查岗制,不定期检查,每周抽查不少于二次,并有记录。 (5)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体系,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9、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传递至各级各类护士。

10、组织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如护理部例会、夜班督导交班会、护士长例会、全

39 院护士大会等。

11、教学工作:

(1)有各类人员的教学计划,有考核,有总结。

(2)组织全院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与会诊、护士技能培训、新护士岗前培训等活动 。

12、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评价工作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臵,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 ,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主动向新入院的患者介绍医院的有关制度和病房环境,进行入院评估,了解患者的要求,使他们尽快适应环境,接受治疗。

2、工作认真负责,语言文明,态度诚恳,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

3、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进行解释。

4、尊重患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耐心细致解释,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患者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患者或到处臵室进行。

6、条件允许时,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患者应分别安臵。患者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患者。

7、对手术患者,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患者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患者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40

推荐第5篇:医院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人员岗位职责

目 录

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二、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四、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五、放射科主任职责

六、放射科主任医师职责

七、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八、放射科医师职责

九、放射科技师职责

十、放射科技士、技术员职责

一、检验科主任职责

十二、主任(副主任)检验师职责

三、主管检验师职责

四、检验师职责

五、检验士职责

六、检验员职责

七、临床检验室职责

八、检验科质量主管

九、检验科技术主管

十、中、西药剂科主任职责 二十

一、主任(中、西)药师职责 二十

二、各药房组长职责

1 二十

三、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二十

四、(中、西)药师职责 二十

五、(中、西)药士职责 二十

六、药库保管员职责 二十

七、调配岗位职责 二十

八、核对(发药)岗位职责 二十

九、划价(审方)岗位职责

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三篇,授课或讲座1次。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每季度)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有条件的可用“临床路径”来规范诊疗行为。

5.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2 6.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7.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执行。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

8.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原则,决定各级医师手术权限,并督促实施。

9.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领导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训练”和定期开展人员技术能力评价,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1.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和完成院长指令性任务。

二、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三篇,授课或讲座1次。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3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二篇,授课或讲座1次。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4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四、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一篇,完成病例书写20份。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5 9.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10.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1.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12.按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完成到相关临床及医技科室轮转工作。

五、医学影像/放射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行政管理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三篇,授课或讲座1次;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学影像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持续改进服务品质,按期总结汇报。

4.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和管理,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5.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

6 6.参加医院工作会议,主持科务会,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7.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学习、使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 8.担任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9.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工作人员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10.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11.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12.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六、放射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三篇,授课或讲座1次。

2.主持急、重、疑、难病例的读片会和放射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理讨论会。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7 5.深入临床科室,参加临床急、重、疑、难病例的讨论会诊。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七、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及主任、副主任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着重担负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参加会诊和教学科研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二篇,授课或讲座1次。 3.主持每天的集体阅片,审签诊断报告单。 4.其他职责与放射科医师同。

八、放射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线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随同上级医师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会。

4.担负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一篇。

8 5.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6.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九、放射科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投照工作,参加较复杂的技术操作,并帮助和指导技士、技术员工作。

3.负责本科机器的安装、修配、检查、保养和管理,督促本科人员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

4.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技术操作,并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5.参加集体阅片和讲评投照质量。

十、放射科技士、技术员职责

1.在技师、医师指导下,担负所分配的各项技术工作。 2.按照医师的要求,负责进行X线之投照、洗片、治疗工作。 3.配合技师进行本科机器的安装、检修、保养、整理和清拭工作。4.负责机器附件、药品、胶片等物品的请领、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5.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6.技术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放射科技士进行以上工作。 十

一、检验科主任

1.科主任是科主任负责制的行为人(责任者),是本科质量与安全

9 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对院长负责。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临床检验、教学、科研、继续医学教育及行政管理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三篇,授课或讲座1次。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使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3.按医院要求,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临时指令性任务。

4.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5.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可组织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

6.抓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实验室标准化操作规程,不定期检查科内人员的工作质量,努力开展各项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7.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再教育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意见。

8.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人员之间的关系。 9.确定本科人员的轮岗和值班。

10 10.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部门保管和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

11.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12.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13.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在科主任长期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十

二、主任(副主任)检验师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工作,并负责实验室人员的医德医风及医疗安全,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二篇,授课或讲座1次。

2.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协助科主任检查、提高科内的检验质量及检验技术水平,重点解决检验技术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3.负责本科科研项目立题、论证、组织实施并总结汇报;指导下级人员的科研工作,参加部分试验工作;发表相关论文及申报成果。 4.随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进展、新技术,指导下级工作人员改进检验技术。

5.有计划地对青年检验人员开展“三基”、“三严”训练,配合科主任培养提高下级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提高科室的学术地位及本行业中的影响力。

6.指导并督促下级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11 7.配合科主任完善科室行政管理,负责编写科室各岗位的标准化操作文件,逐步达到“标准化实验室管理”水平。 8.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9.副主任检验师协助主任检验师负责相应工作。

三、主管检验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检验师的指导下,负责检验、科研、教学工作的落实及实施,指导下级人员工作,负责检验报告的质量,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二篇,授课或讲座1次。2.参加日常检验工作,负责检验结果的质量,保证结果的准确、及时;排除工作中的系统误差及偶然误差;解决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试剂、仪器等疑难技术问题。

3.负责学生的临床实习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培养提高下级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负责对检验师的培训和考核。 4.努力参加科研工作,协助科主任落实科研规划。

5.了解国外本专业的新技术,对改进检验工作流程和技术手段提出建议。

6.完成科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7.在主任检验师外出时,经科主任同意后可行使主任检验师的工作职责。

四、检验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日常检验工作,并指导检

12 验士和检验员进行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一篇。

2.承担标本处理、登记、技术操作、核对检验结果等检验工作;特殊试剂的手工配制;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校准,严防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

3.承担菌种、毒株、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申领、报销等工作。

4.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项目,提高检验技术水平。

5.承担指导学生检验实习工作。6.参加本专业各种质量控制工作。 7.完成上级检验师交给的其它工作。 十

五、检验士: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的指导下进行日常检验工作。 2.协助检验师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3.协同检验师做好物品、药品、器材的请领和保管,以及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4.学习专业技术,参与培养进修、学习人员工作。 5.参加标本的采集、登记和常规检验工作。

13 十

六、检验员:

1.洗刷检验器材,做好消毒、灭菌工作,清理废弃污染物;打扫科室卫生。

2.接收检验标本,传送检验报告。

3.根据科室需要,安排非检验操作岗位的工作。 十

七、临床检验医师:

1.根据临床信息,对检验项目的选择、检验申请、患者准备、以及样品的采集、运送、保存、处理、检测和结果给予指导、培训、答疑和咨询;

2.参与临床查房和疑难、危重病例的会诊,对检验结果做出解释,并依据实验室结果对临床诊断和治疗提出建议;3.负责签发具有诊断性的临床检验报告;

4.掌握检验项目的临床意义及临床医师的需要和要求,用循证医学的方法评价检验项目,制订疾病诊断指标的合理组合,规划和开展临床检验的新项目,并推动其临床应用。

5.高效率地收集和评估临床医护人员对检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反馈意见,组织持续改进。

6.指导和培训临床医护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学改革。

7.承担与实验室诊断相关的科研任务。

14 十

八、检验科质量主管:

1.质量主管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任命、授权,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2.负责组织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控制工作。

3.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工作,参加实验室管理层对质量方针和实验室资源的决策活动,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4.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修改的批准。5.负责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规章制度》、《SOP 文件》和各种质量文件的编制、审核、发放,以及换页更改的申请和换版更改的组织实施。

6.负责安排和组织内部审核,编制《年度内审计划》并报主任审批。负责审批《内审实施计划》和《内部质量审核报告》;任命内审组长并规定其职责;编制《全年质量体系运行报告》。

7.负责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分析体系运行中潜在的不合格原因;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审查、批准;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8.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管理评审前的组织工作和准备工作,包括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汇报前一阶段质量体系运行和检测和/或校准工作情况,编写《管理评审报告》。 9.负责有关质量问题的抱怨和投诉的处理。 10.审核实验室发出的检测信息内容。

11.质量主管及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外部供应的评审。

15 十

九、检验科技术主管:

1.技术主管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任命并授权。

2.负责任命技术管理小组成员的,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的工作。3.负责组织投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负责批准恢复检验工作。

5.负责对发生不符合项的责任组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数据控制程序的实施,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修改的批准,负责检验报告修改的批准。

7.负责每年进行一次检验程序的评审工作,组织编制《检验程序评审报告》,负责评审报告实施情况的跟踪。

8.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各检测项目生物参考值范围的审核、评审工作。9.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方法的评价、确认、评审和批准。

10.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编制《检验项目指南》,供患者和临床医生取用。

11.负责质控物更换和室内质控靶值修订的批准。12.负责仪器设备校准程序的审批。

13.负责所有仪器设备的统一管理,配合医院设备科对仪器进行验收及安装。

16 二

十、中、西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三篇,授课或讲座1次。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6、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8、组织中草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9、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10、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11、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17

12、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二十

一、主任(中、西)药师职责:

l、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指导本科各项业务技术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三篇,授课或讲座1次。

2、指导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3、督促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

4、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介绍新药,必要时参加院内疑难病例大会诊及病例讨论。

5、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新剂型、新技术。

6、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生学习。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

7、副主任药师,参照主任药师职责执行 二十

二、各药房组长职责:

药房组长在门诊主任和科室主任领导下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调配业务,并能解决药品管理、调配等技术问题。

2、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药房业务和行政管理。组织参加各种会议;传达上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药政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本药房的工作;向科领导汇报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及工作等情况。

3、规划本药房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制定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和相关规定,避免差错事故,确保调剂工作质量。

4、负责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工作,保证常规药品的供应,积极筹划抢救危重病人的用药,严格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有效期药品管理、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把好药品质量关,杜绝“三无”药品进入临床,推动药物治疗效果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负责本药房的麻醉药品供应、保管工作;负责临床科室存药登记、各种来往账目管理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负责与临床科室的业务联系,开展合理用药研究,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经常了解临床科室药品使用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经常听取临床科室对药品供应的意见,密切医、药、护之间的联系,做到优质服务。

6、熟悉新药、新技术、新设备在药学工作中的应用,提高本药房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药房由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型向技术服务型转化。安排好值班工作,检查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7、组织本药房人员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讨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8、负责本药房的考勤、安全和卫生工作,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二十三、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二篇,授课或讲座1次。

2、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科室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二十四、药剂师(中、西)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一篇。

2、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调剂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二十五、药剂士(中、西) 职责:

1、在药剂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与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担负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菌器及注射液过滤装置等设备,保持性能良好。二十

六、药库保管员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爱岗敬业,恪守职责,切实做好药品库房管理工作。

2、把好药品入库和出库关,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认真执行药品入库复核验收“三查三对六不收”制度,凡质量不合格药品,坚决不准入库,也不得出库。

21

3、加强库内药品管理,做到药品分类存放,陈列整齐有序,标记明显、无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搞好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管理。

4、定期整理药品,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或发生虫蛀、霉变。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要定期翻晒,注意防潮、灭鼠。随时保持库房通风、干燥和卫生整洁。经常检查防火、防盗设施,确保库房安全。

5、坚持定期清点药品,了解掌握药品销存情况,注意临床用药动态,按紧俏药品保有1—3个月库存,其他药品随用随购的原则,合理拟订药品采购计划,报科主任审核,院长审批,交药事办购买。

6、建立健全药库帐目,妥善保管药品帐册、单据和有关资料。药品入库出库,要及时上帐下帐,并定期盘存、核算,做到帐物相符。

7、搞好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加强安全防范,禁止非库房人员擅自入内。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十

七、调配岗位职责:

1、在调剂室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2、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品、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药品理性,对临床诊断。

3、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4、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有关规定及我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专人(专班)负责调配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

22 并填写麻醉药品处方登记表。交班前对当日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统计,填写麻醉药品逐日消耗表。

5、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调配人处签名。

二十八、核对(发药)岗位职责:

1、在调剂室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2、药品发出前核对(发药)人应仔细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数量、用法用量、包装质量等。

3、向病人交待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特别是某些需要特殊用法的药品,要向病人耐心地交代清楚。

4、在回答病人问题时,应注意执行医疗保护制度。二十

九、划价(审方)岗位职责:

1、在调剂室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处方的审查工作。

2、严格执行处方制度,详细审查:①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或住院号、临床诊断。②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③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以及开具日期。

3、发现处方存在有书写不清楚、用法或用量不当、有配伍错误、缺药等,应及时与医师联系,不得自行更改或代用。

4、应按规定做好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控制应用。

23

5、超剂量的处方医生应注明情况并签字。

6、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价计价,填写划价处方号,在划价(审方)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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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医院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人员岗位职责

目 录

一、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二、放射科医师职责

三、检验科主任职责

四、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五、药库保管员职责

一、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二篇,授课或讲座1次。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二、放射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线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随同上级医师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会。

4.担负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一篇。

5.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6.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三、检验科主任

1.科主任是科主任负责制的行为人(责任者),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对院长负责。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临床检验、教学、科研、继续医学教育及行政管理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三篇,授课或讲座1次。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使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3.按医院要求,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临时指令性任务。

4.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5.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可组织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

6.抓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实验室标准化操作规程,不定期检查科内人员的工作质量,努力开展各项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7.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再教育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意见。

8.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人员之间的关系。

9.确定本科人员的轮岗和值班。

10.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部门保管和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

11.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12.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13.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在科主任长期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四、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二篇,授课或讲座1次。

2、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科室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五、药库保管员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爱岗敬业,恪守职责,切实做好药品库房管理工作。

2、把好药品入库和出库关,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认真执行药品入库复核验收“三查三对六不收”制度,凡质量不合格药品,坚决不准入库,也不得出库。

3、加强库内药品管理,做到药品分类存放,陈列整齐有序,标记明显、无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搞好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管理。

4、定期整理药品,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或发生虫蛀、霉变。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要定期翻晒,注意防潮、灭鼠。随时保持库房通风、干燥和卫生整洁。经常检查防火、防盗设施,确保库房安全。

5、坚持定期清点药品,了解掌握药品销存情况,注意临床用药动态,按紧俏药品保有1—3个月库存,其他药品随用随购的原则,合理拟订药品采购计划,报科主任审核,院长审批,交药事办购买。

6、建立健全药库帐目,妥善保管药品帐册、单据和有关资料。药品入库出库,要及时上帐下帐,并定期盘存、核算,做到帐物相符。

7、搞好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加强安全防范,禁止非库房人员擅自入内。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峰山医院

推荐第7篇:一级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1、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3、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三)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 1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5、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6、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8、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四、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

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

- 3

3、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4、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5、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6、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7、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8、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9、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七、入、出院工作制度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5、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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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2、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对出诊的科室的各级医师有公示栏。

2、挂号室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号卡。复诊病员凭挂号证/卡,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卡者,应为其查阅记录,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的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9、挂号收入的现金要依照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入银行,做到帐目清楚、结算及时。

十一、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 岗前教育制度(92-4)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 7

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四、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全部档案(病案除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按要求于相应期限内统一归档,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长期或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提高利用效果。

3、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和档案室保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职责等各种制度。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并报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5、医院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6、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7、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十五、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1、为使在遭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医院要有医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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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10、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的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医院继续为患者服务的资质。

11、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12、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十七、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示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

6、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

8、要关注与安全有关的防跌倒、防烫伤、消防通道等标示。

十八、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国家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院所、处科、班组)明确职责、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有不断完善和落实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技防、物防、人防的覆盖面,把刑事、治安、火情、安全事故控制在最低水平。

3、医院要对医护人员经常进行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

- 11

十、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置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4、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5、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二十一、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1、医院应制定有防止与处理感染(包括化学、放射等)与职业损伤意外事件的管理文件,提供员工以遵循。

2、医院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要求,制定有对员工遭受感染(包括化学污染)与职业损伤后的处理程序与整改措施。

3、应能如实地追踪员工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的原因,制定有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的措施。

4、应有对员工进行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含化学损伤等各类损伤)时紧急处理的基本知识与程序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知晓相关的基本知识与程序。

二十二、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1、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2、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3、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4、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5、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

- 13

二十三、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二十四、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1、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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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病员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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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五、处方制度

1、医院及医师、药师都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6、处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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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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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八、医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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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3)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4)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5)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1)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 (2)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1)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二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2)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7、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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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十一、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的术中用药以和病历与资料、术前备皮等。

(2)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3)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5)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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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十三、转院、转科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病员转院应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3、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十四、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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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2)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4)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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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进入其它的手术间。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5)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3、环境管理: 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须就餐应在指定地点。

4、手术部位感染率管理:根据手术风险度(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及手术持续时间)统计手术手术部位感染率。附、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新增)

(一)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手术前质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处备案。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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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麻醉科工作制度

1、麻醉应由麻醉专业的执业医师担任,实施授权范围内的临床麻醉、痛疼治疗及心肺复苏。

2、担任麻醉的医师在术前均应访视患者,对全身情况进行麻醉前评估(ASA风险评估),确定麻醉方式,开好麻醉前医嘱;复杂特殊的患者应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并在术前访视和讨论的基础上完成麻醉前小结。

3、麻醉医师应按规范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的告知与说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

4、麻醉医师按计划实施麻醉,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术中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严格二级医师(或二线)负责制,遇有不能处理的困难情况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术中认真填写麻醉记录

5、术毕待患者基本恢复后,护送患者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并向值班医师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6、术后72 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

7、急诊手术前的准备时间较短,但也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的管理同择期手术。

8、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9、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的复苏,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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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

5、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6、医院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7、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应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十、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难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医院要建立危急试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病人群体的需要,关注来自急诊室、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标本。

3、建立起实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及了解临床对患者处理情况的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有关人员都应按此程序办理。

4、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电话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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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的现状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计划)提供依据和支持。

2、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是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师的职责,是重要的质量管理监控环节。

3、执行患者评估工作的应是具备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院授权的其它岗位卫生技术人员。

4、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5、病人评估资料是供临床科室直接负责患者诊疗、护理工作医师、护士适宜使用,为制定诊疗(手术)方案(计划)和会诊、讨论提供支持,注意患者隐私保护,病人评估记录文件进入住院病历。

6、医院有患者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包括有评估项目、评估人及资质、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等。

7、患者评估是指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医技部门辅助检查等途径,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状况、病情严重程度、全身状况支持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估,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二十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内卫生资源的情况,对各科手术按照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划分为三级、二级以及一级,三个档次与医院等级相对应,此等级分类与医师职称无关。

2、分级管理范围应包括各类手术、麻醉、介入诊疗等有创操作项目。

3、三级医院可以实施三级及以下等级手术;二级医院可以实施二级及以下等级手术,禁止实施三级手术;一级医院仅可实施一级手术,禁止实施二级及以上等级手术。

4、医院实行手术分级管理范围应与其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与匹配的技术能力相一致,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相应的诊疗科目。

5、医院应设立由院领导、医疗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医院手术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本单位的手术权限目录,各级医师的授权、定期技能评价及资格变更,审定新技术的疗效、安全性、可行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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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在进一步认真落实科主任负责制,二级医师责任制和\"病人选择医生\"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在保障医疗质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搞好科研、教学和对年轻医师的培养的情况下,逐步试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这一制度。

2、每一位住院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都要由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的医疗小组进行讨论确认。

3、医疗小组由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负责,担任主诊医师,带领由若干名下级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对其所管理的病人负责,包括对病人的门诊、人院、检查、诊断、治疗、出院后复诊整个过程。

4、主诊医师负责经管床位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经常审住院病历的内涵质量,对各项重要记录的内容须签字认可。

5、主诊医师应向病人或家属介绍诊疗(或手术)方案,病人病情变化时应随时介绍病情,下级医师应详细记录主诊医师的介绍内容以及病人或家属的意见。

6、主诊医师必须亲自参加所管病人的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以及各种重要治疗变更的知情同意谈话。

7、建立主诊医师责任制评价指标,至少包括有医疗数量、效率指标、医疗质量(医疗文书质量、医疗缺陷、服务质量)、出院病人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相关指标。主诊医师要用‚诊疗常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用‚临床路径‛来规范医疗小组的医疗行为。

二十五、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

1、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2、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护理)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3、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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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二十七、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1、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

2、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分管院领导协调抢救事宜,

4、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5、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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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要有出院前一天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病情现状、出院标准是否达到、上级医师是否同意出院等意见。

(11)会诊及病例讨论的内容记录应在当日完成

4、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主治医师应当于患者入院48 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分析、诊疗计划等。

5、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要求:

(1)病危患者每天、病重病人至少三天内、病情稳定病人五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2)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6、手术科室相关记录(含介入诊疗)

(1)术前要有手术者、麻醉师查看病人的记录 (2)术前一天病程记录/术前小结

(3)中等以上的手术要有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医嘱下达之前完成 (4)手术记录应当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应于术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5)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要及时完成;

(6)术后连续记录三天病程记录,此三天内要有手术者或主治医师的查房记录。

7、辅助检查:

(1)住院48 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2)输血前要求查乙肝五项、转氨酶、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 (3)对辅助检查阳性与重要阴性结果,应在收到报告后48 小时有分析记录

(4)对属医院规定的检验‚危急值报告‛结果,收到后有分析记录

8、医嘱单的基本要求:

(1)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2)打印病历不能有重复拷贝,要符合有关规定。 (3)医嘱执行与停止均须有手签全名及时间,要能辨认。

(4)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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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1、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毒、麻、限剧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交接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5、药剂科对病房小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限剧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十、中医科工作制度

1、各医院都要设立中医门诊,有条件的医院开设中医病房或中西医结合病房,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2、医院中医科的病房,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铺以西医治疗。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按照‚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基本规划‛要求认真及时书写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有条件的医院可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7、有条件的中医科要开展针灸、推拿、正骨等疗法。

三十

一、针灸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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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1、护理部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或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

2、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奖惩等有关事宜。

3、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护理部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6、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科护士长、护士长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

8、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1)由主管临床的护理部副主任负责。年有工作计划,月有检查重点,有记录,并有改进措施及奖惩制度。

(2)护理部深入科室查房,协助临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3)每季度进行住院患者、出院患者、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

(4)坚持夜班督导查岗制,不定期检查,每周抽查不少于二次,并有记录。 (5)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体系,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9、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传递至各级各类护士。

10、组织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如护理部例会、夜班督导交班会、护士长例会、全院护士大会等。

11、教学工作:

(1)有各类人员的教学计划,有考核,有总结。

(2)组织全院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与会诊、护士技能培训、新护士岗前培训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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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1

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

目 录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二、会议制度

三、请示报告制度

四、院总值班制度

五、卫生工作制度

六、病历管理制度

七、医疗统计制度

九、进修工作制度

十、入、出院工作制度

一、住院处工作制度

十二、探视、陪伴制度

三、挂号工作制度

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五、社会监督制度

十六、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十七、逐级技术指导制度

八、档案管理制度

九、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十、医院应急管理制度/预案 二十

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二十二、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 二十

三、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

四、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二十

五、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二十六、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二十

七、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二十

八、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二十

九、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十、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行政管理方面制度—30 项

一、院长深入科室制度

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1院长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2 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1.3 院长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2 院长行政查房

2.1院长至少每周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 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2.3 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3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3.1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每月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2 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3 每月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二、会议制度

1.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2.护士长例会:分管副院长和护士长主持,全体护士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3.门诊例会:由医务科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4 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5.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6.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或有急危重症病人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等。

10.开展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

2、行政总值班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院医疗、护理、行政事务的临时事宜,及时处置突发、重大事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宜,以保证全院正常工作,确保医院安全。

3、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对所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按有关程序报告处理,不得推诿拖延。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举报、投诉的来电,应认真记录并转告与相关科室联系并给予答复。

4、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简明扼要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处理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当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特别要交代需续办的事项。接班人员要认真逐项办理需续办事项,并记录办理情况。

总值班应急事件处理流程

1、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分管院领导和医院主要领导,通知医务部、感控办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2、值班人员接到院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时,应立即通知医务部、保卫部负责人,并认真处理有关事项。

3、值班人员接到院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时,应立即通知安全生产办,并认真处理有关事项。

4、在紧急、重大事件和急危重症病人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工作。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医疗统计制度

1.医院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2.1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2.2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2.3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

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6.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HS 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八、入、出院工作制度

一、入院制度、流程

(一)入院制度

1.患者入院应先门(急)诊就诊,经医师检查、诊断,认为确需住院治疗者,开具《住院证》,并告知患者相关病情,取得患者同意(如患者拒绝住院,则应在门诊病历上由患者注明拒绝住院,并由患者签名)。患者及家属持《住院证》到住院窗口办理入院手续后方可收住入院。

2.急、危、重、抢救患者可先收治,后补办手续,不得因等待住院手续而延误诊疗。有关人员或急诊医师应通知病区做好急救准备,接诊病区派医护人员护送到病房,病区不得无故拒收任何患者。

3.病区护士对新入院患者应主动热情接待,安排好床位,建立住院病历,及时将相关信息输入电脑,完成电脑入院登记工作,做好入院介绍、病情评估和健康宣教,及时通知主管或值班医师进行诊治。4.门(急)诊医师应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加强与病区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床位收住状况,尽可能避免患者办好住院手续到病区后无床、候床情况的发生。在床位紧张或医疗设施有限情况下,告知患方原因,科室上报院总值班予以协调床位、医疗设施,必要时协调住院科室。

(二)出院制度

1.患者出院需经主管医师及上级医师同意,出院前一日主管医师与患者预约,并做好出院前病情评估,当日由主管医师下达出院医嘱并通知患者及家属。对需要定期复诊的患者,主管医师应填写好复诊预约单。责任护士接到医嘱后,核对所有录入医嘱记账明细无误后,执行出院医嘱,通知患者或家属办理出院手续。

2.患者或家属接到出院通知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责任护士协助患者领取出院带药并向出院患者及其家属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服药注意事项及进行出院指导等。病区护士查对患者出院结账清单后,将出院证、复诊预约单交患者及家属,并做好登记、签字。并嘱患者带齐个人用物,患者出院。

3.原则上,出院前一天主管医师应写好出院记录(含门诊病历)并开具出院带药,以便患者在出院前一天下午预先到中心药房取药, 8

避免拥挤和缩短患者等候时间,次日只需到住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即可。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当日出院者,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解释说明,以取得理解与配合,避免因当日下达出院医嘱当日出院导致患者等待时间较长而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4.已执行的出院医嘱原则上不得再申请检查或予以治疗,以免漏收费。患者出院前医嘱护士和责任护士应认真检查和整理住院病历,做到病历资料完整归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出院医嘱通知48小时内,出院病案必须整理完毕送至病案科。需复印病历的患方持相关证件至病案科按程序办理。特殊紧急情况下,由所在科室主管医师负责当日完善病历归档,尽快将病历归档送至病案科,患方持相关证件至病案科按程序复印病历。

5.病情不允许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出院者,主管医师应予以劝阻。如说服无效,按自动出院处理。病程记录上必须由患者本人和家属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家属签名及按手印时必须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6.已达出院条件而不愿出院者,主管医师应耐心劝导,促使其出院。

7.患者出院带药和出院证、诊断证明书的出具应由上级医师严格把关,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8.患者出院时,主管医师和责任护士应做好健康教育和出院指导工作,将相关注意事项向患者及家属解释说明,嘱其门诊随访。需定期复诊的患者,主管医师应填写好复诊预约单,由责任护士登记后,出院时交予患者,并告知相关内容。

9.患者出院后,做好患者用过物品清理回收工作,做好交班、电脑出院登记和其它料理工作。

10.做好患者出院后的终末消毒工作,更换床上用品等。

十、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1、门诊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患者的交费工作,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领导管理。

2、门诊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患者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3、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准确掌握各项药品价格,医疗项目收费范围,做到正确收取款项,不多收,不少收,不乱收,不错收,不漏收,简化手续,准确高效,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

4、收费员要认真核对项目,要按处方划价,对不明确的处方一定要问清楚后才能划价,不按处方划价的要承担责任,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5、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出纳。(每日下午必

须交账。)

6、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

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窜岗聊天,大声喧哗,吃零食,玩手机等,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科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9、收费处实行三班制,严格交班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夜间值班人员代办挂号及收费。

10、当班人员要负责收费的卫生工作。

11、对违纪人员将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住院收费处负责办理住院患者入、出院手续。

2、住院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3、患者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方可住院。

4、患者凭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详细填写病历首页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联系人电话。十二岁以下病员除填写住址外,还要写明父母工作单位、姓名,以备联系。

5、自费患者及医保患者按照医院及医疗保险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患者住院预交金。

6、办理出院手续时,病房须提前一天将病人账单全部送交住院处。11

住院处将账目结清后,患者持结算收据和出院证回病房及相关科室办理手续,病房验证并在出院证加盖科室章,方可出院。

7、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规定,医院物价监督小组对住院收费处进行监督,严格按医疗服务标准收费,结算时要认真仔细逐项结算,防止多收或漏收。

8、每天下午,须将前日所收现金送交银行收款员。

9、对出、入院患者的各项费用,要及时结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初清理上月病员欠费并通知临床科室追缴,按时汇总并上报财务部及经济管理办公室。

10、保管好各种公用图章和会计档案及资料。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出现问题,要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

二、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1、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科室联、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经医师或药师、门诊收费处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部办理。

2、住院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住院预交单或住院收据,经其住院科室负责任人签字注明退款原因,住院处核算会计、住院处组长、财务负责人、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确认后,在住院处收费窗口办理,并将以上单据附在收据存根上。

3、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通过微机办理退费(冲帐)。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向其说明。

4、收费员在划价收费时,必须打印病人姓名,唱明姓名、项目、金额,以免打印出收据后,病人款数不足而作废。对未收到款的收据作废时,必须将其检查、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留作附件证明,由收费 12

处负责人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

5、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证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6、财务部稽核会计要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7、检查、治疗科室要密切配合、协作,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严格保管好科室联,要在科室联上盖“××项已检查、治疗、发药”的戳记,科室有专人负责保管,并汇总交财务部,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十

三、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 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对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二) 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

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信阳丹溪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加强我院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龙安区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层层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层层负责,依照响应级别,全体职工参与应急抢救工作,各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全面工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调查,及时发现、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序、有效的开展处置工作。

(四)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专业防控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职责,发挥社会优势,相互配合协助,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侯合云为组长,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辖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业务副院长刘伟任组长,内、外科主任、护士长为副组长,住院部全体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

2、流调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范文亮任组长,卫生监督科主任陈新贵为副组长,防保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

3、消杀灭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范文亮任组长,卫生监督科主任陈新贵为副组长,防保科、后勤等人员为组员。负责疫源地、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

4、卫生监督组:由卫生监督科主任陈新贵任组长,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5、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主任张成明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疾控工作人员等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主任张成明任组长,医院后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应急联动

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四、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组织、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监测

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保证监测质量。

(三)、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由上级卫生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四)、报告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为突发事件上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的;《二》报告人

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三》报告时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应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其中发生甲类传染病、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疫情,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

《四》报告内容和方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报告内容必须详细。

《五》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在收到信息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

五、应急响应及响应终止

一、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办接到上级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本区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响应措施

本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三)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报告程序,及时报告。

(四)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定期随访。

(五)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报告基本信息。

(六)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 19

理工作。

(七)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

(八)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九)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三、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新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六、评估与奖惩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之间信息共享,并承担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和通信的畅通。

二、队伍保障。建立结构合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组建各专业组。

三、交通运输与物资装备保障。配备必须的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通讯、办公、交通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药品器材等装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医院要预留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质。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印制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相互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收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报告。

医院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赵蔚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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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

投诉处理制度及处理流程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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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长:练昌金

副组长:凌超进、刘俊华 成 员:高泽英、陈人胜 记录人:高泽英 投诉热线:27723321 医院投诉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受理日常工作、各类群众投诉。高泽英任办公室主任。

二、具体工作职责

(一)凡有患者或家属采用书信、电话、直访等形式向我院提出投诉意见的,均属投诉处理范围。

(二)院办负责受理和办理本院的病人或家属投诉处理事项,根据投诉的内容不同转给有关部门(医疗问题由医务科负责,护理问题由护理部负责,收费问题由财务科负责,后勤相关问题由总务科负责,医德医风问题由党办负责)。主要工作是:

1、各部门负责患者和家属投诉,减少患者或家属投诉的环节和渠道,加快投诉的处理速度,设立病人投诉处理登记本,党办负责在明显部位设置意见箱, 并公布投诉电话号码。

2、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做好记录,细心解释,并按规定的投诉处理程序办理,及时向分管副院长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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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受理、处理投诉事项,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同时,设立患者意见征询表,通过意见征询表调查,倾听病人呼声,收集病人意见,及时改进不足。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投诉意见的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和综合工作。凡有信访投诉,来信要及时拆阅,并按信访内容分类登记,注明来源、内容摘要、承办去向和办理结果等,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上级部门和领导批示需要调查的重要投诉信访件,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协调、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

(五)凡有患者直接向科室或职能部门投诉,受投诉的部门应将投诉意见、建议完整收集,并将各种意见、建议提交院办或相关部门,能协调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

(六)办理的投诉事项应在收到投诉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或部门,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对上级交办的投诉事项,应当按要求时限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送报,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

(七)投诉意见办理完毕后,调查报告、约谈记录、函询答复等投诉意见的办理结果记录要在15个工作日内立卷归档。

(八)各部门办理投诉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理,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同时要注意保密。办理投诉的工作人员与投诉事项或被投诉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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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 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 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 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 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 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处理

1、各职能科室应建立人民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 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系统、科室口头投诉的, 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 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 投诉人到相关职能科室,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 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 投诉者。

3、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4、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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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案情的办理。

5、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6、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7、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集体会审,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办案质量。

8. 对投诉立案调查的投诉事件,受理部门应在30日内向投诉者作出书面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6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书面答复要写明以下内容:调查核实过程;事实证据;责任及处理意见。

9、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10、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及时告知公安部门处理。

11、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被查。

五、处罚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受理投诉部门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侵害投诉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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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犯法定程序,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3、对收到的投诉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4、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投诉事项不受理的;

5、因投诉事件故意挑拨离间、激化矛盾的;

6、职能部门未在规定期限书面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投诉事项的;

7、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投诉事项的;

8、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它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9、将投诉人的材料或者有关情况,未经投诉人同意外泄,或转给被投诉的人员或部门的;

10、办案部门或人员在处理投诉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1、打击报复投诉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二、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卫生设施,合格的防护用品如口罩、帽子。

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四、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防护教育,提高职业防护能力和处理水平。

五、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穿戴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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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

(一)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二)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并进行洗手或快速手消毒。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等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四)在接触不同患者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

(五)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脱去个人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及伤口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后;接触被污染的物品后。

六、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要戴手套,处理以后要洗手。

七、预防锐器伤的措施

(一)使用后的针头,锐器应放于锐器盒内。

(二)禁止用手弯曲被污染的针头。

(三)禁止双手回套针帽。

(四)禁止用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具和针管。

(五)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八、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

(一)被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黏膜表面时,应立即先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 28

的粘膜。

(二)发生皮肤粘膜针刺伤、切割伤、咬伤等损伤应当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用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接触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九、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报告流程,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同时报告医务处。处理完后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备案。感控办根据暴露人员的具体情况指导相应的预防用药。

十、被HBV和HC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推荐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结果均为阴性者应于刺伤后

1、

3、6个月后复查,仍为阴性可予以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二十七、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1、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1.1 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1.2 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1.3 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1.4 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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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1.5 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 1.6 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1、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2.1 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2.2 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2、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3.1 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3.2 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3.3 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5.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

6.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及提出批评,要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 30

求得医疗。

7.医院要确定那些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它有创伤操作和治疗,对这些操作和治疗必须取得知情同意。医院要列出这些操作和治疗的目录,并教育员工确保取得知情同意的程序是一致的。

8.医院为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制定服务规范文件与具体措施,对员工进行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的教育与培训,措施具体,责任到人。二十

八、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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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医疗管理 目 录

医疗管理—35 项

一、急诊工作制度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四、门诊工作制度

五、处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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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病历书写制度

七、查房制度

八、医嘱制度

九、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查对制度

二、会诊制度

三、转院、转科制度

四、病例讨论制度

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六、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 附、围手术期管理 十

七、麻醉科工作制度 附:麻醉恢复室管理

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九、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十、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二十

一、检验标本采集、运送制度 二十

二、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二十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二十

四、主诊医师负责制度(试行)

二十五、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试行) 二十

六、首诊负责制 二十

七、约束具使用制度

二十八、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二十

九、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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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 三十

一、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三十

二、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三十

三、中医科工作制度 三十

四、针灸室工作制度

三十

五、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科(组)工作制度

一、急诊工作制度

急诊工作制度细则 (1)急诊范围 a、急性外伤。

b、各类脏器功能衰竭,各种疾病的急性危象,急性传染病。c、发烧达38℃以上者。 d、突然出现各种疼痛者。 e、各种突然出血、咯血,休克。 f、抽搐昏迷。

g、耳、鼻、眼、喉、气管及消化道异物。 h、口腔、耳鼻喉科各种急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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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呼吸困难。

j、各种中毒、淹溺、触电、自缢。 k、急性泌尿系疾患。 l、妇科各种急症。 m、急性过敏性疾患。 n、其他急危病症。 (2)急诊工作制度:

a、坚持首诊负责制:各科值班医师须服从急诊预检安排,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准推诿病人,急诊室应和各临床科室多协商,联系,不断提高预检水平。

b、各科必须保证急诊第一线力量:

参加急诊第—线值班医务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

参加急诊值班资格,临床科室:获得住院医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医技科室:获得士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若安排进修人员值班,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在本院工作三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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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进行上岗前培训,经过业务考核和医院规章制度考核合格后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发给“急诊上岗”证方可参加急诊值班。

(3)内、外科固定在急诊室值班的人员不得随便离岗,其他各科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通讯工具24小时内畅通(若发现有故障,必须第一时间通知院办处理),接到急诊室电话后15分钟内到达急诊室处理急诊。各科值班者原则上当天不得参加择期手术。

(4)遇有涉及多科的多发伤病人由急诊科主持抢救,其他各科积极配合抢救,病人经首诊科室诊治后若需请他科会诊,须经本科上级医师会诊后方能提出(紧急情况例外),各会诊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会诊制度,由本院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级别人员医师参加会诊(紧急情况例外)。会诊意见需详细记录。

(5)急诊科亦承担重危抢救的组织与协调职能,在紧急情况下,根据病情需要,急诊科有权越级呼叫各科当日值班最高唤医师参加会诊与抢救,各科值班医师不得无故推诿,否则追究当事者医疗责任。

(6)急诊病人是否留观,由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决定,任何人不得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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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推诿。对急诊留观病人,首诊科室必须严格查房制,所涉及各科均应主动巡视病人,及时与首诊科室联系,并作好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7)对疑难、危重的急诊病人,急诊值班医师必须及时呼叫当天值班最高唤医师来现场指导,协助抢救。对在抢救过程中擅做主张、不请示、不执行上级医师医嘱或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请示漠不关心,草率从事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8)凡遇有涉及多科的急诊收治,原则上由对其生命威胁最大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若有急诊,由急诊科(必要时医务科)统一协商解决。

(9)各科室收治病人必须严格掌握急诊病人优先收治原则,绝不允许片面强调专业对口,变相推诿病人。

(10)各临床科室应积极做好急诊抢救室、观察室内急诊病员的疏散工作,急诊暂留观病人超过24小时,须书写留观病历;值班医师必须在交班前完成留观病历。各科记录必须详细、完整。

(11)对昏迷、复合外伤等危重病人在必须作特殊检查时(拍片、CT、MRI、B超等)一定要有医护人员陪送。同时言明可能出现危险或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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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各科值班最高一级医师,必须定期巡视留观及抢救病员,对本科急诊重病员病情,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准确做出处理。

(13)各医技科室必须密切配合临床做好急诊抢救工作,不得擅自离岗,无故推诿,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赴抢救现场,采集检验标本,否则将追究值班者、当事人责任。

(14)绿色通道由急诊科组织实施,相关科室必须主动配合。 (15)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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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病员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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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四、门诊工作制度

1.由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3.要安排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人员坐诊,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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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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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五、处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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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2.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6.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 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 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4)急诊处方应在右上角加盖“急”字图印。

7.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兰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 43

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9.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处方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1.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2.药剂师(药剂士)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定期对处方进行用药分析,并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向医师提供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信息,并给予用药指导。

13.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3.1 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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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3.2 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3 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3.4 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3.5 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3.6 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3.7 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4.1 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4.2 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4.3 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4 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4.5 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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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4.7 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4.8 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4.9 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4.10 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4.11 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4.12 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4.13 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4.14 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 46

记录。

5.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病历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和反馈制度,提高病历质量。我院对病历质量管理将实行临床治疗组负责制,现就病历质量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临床医师在执业的不同阶段,需要根据其职责范围,完成一定数量的病历书写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1、病历质量要求:各级医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病历,年总病历质量甲级率>95%。

2、病历管理职责范围:

(1)住院医师:负责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首页等病历资料的书写及质量,以及对实习生病历书写的检查、指导。

(2)主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医疗制度落实(包括病例讨论、会诊及抗生素合理使用等)。

(3)主任(副主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疾病诊断正确性、治疗合理性、医疗知情同意等。

(二)管理基本流程

1、自我登记:住院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对自己书写和负责的出院病历,根据医院病历书写登记本进行完整登记。其他各级医师可以参照住院医师的方式进行登记。

2、自我评估:主治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用医院住院病历检查评分表对治疗组内住院医师登记的出院病历进行评分并记录。

3、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每季度将病历书写登记本、评分表交医务科核实备案。

4、医务科每季度对上述病历及其它归档病历进行抽查评估,并记录在案。

5、各级医师在晋升申报时,医院组织病历考核评估小组对其提交的聘任期内登记病历资料按要求进行评估。

(三)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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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被查病历属乙级或丙级病历,都将被纳入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同时根据各级医师职责与转正、定级、晋升、聘任及个人奖金挂钩:

1、新分配住院医师:在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一年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1年转正、定级;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

2、住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前)及主治医师(晋升副高医师前):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

3、副主任医师(晋升主任医师前):一年内出现乙级及丙级病历占其职责范围内的病历数5%或以上的,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4、主任医师:出现乙级病历或丙级病历者,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5、进修医师:在其书写的病历中,一年内出现三份乙级病历者,不发结业证。若查到丙级病历者,则取消其进修资格,改为参观学习。

二、各项病历记录完成时限、书写责任人(经治医师)

1、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

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完成。

3、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己。

4,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在术后即刻书写完成。

5、死亡讨论记录于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6、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于24小时内完成。

7、手术记录由术者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

三、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间隔时间

l、对危重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

3、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

4、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

5、新病人入院48小时,术前、术后至少记录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6、主治医师日常查房间隔时间视病情和治疗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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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级职称医师以上医师的查房记录每周至少一次。

四、甲级病历十五个单项否决

1、主诉表达严重错误;诊断严重不规范或诊断描述错误

2、入院记录的主要症状、时间、体检与首次病程记录有严重不一致

3、首程:诊断不明或疑似疾病无鉴别诊断分析

4、电子病历书写出现乱码或拷贝错误,造成内容失真

5、首页空白(医师填写部分)

6、传染病漏报

7、缺入院记录(包含转入记录)

8、学生书写的入院记录缺上级医师修改签名

9、缺出院录、死亡记录、手术记录、讨论记录(已讨论)之一

10、患者死亡后缺死亡当日病程记录或临终抢救记录

11、危重患者缺高级职称医师查房记录或缺请示上级、汇报记录。

12、缺各种知情同意书(包括知情同意书患者方未签名、以及缺告知书、授权书)

13、如在重要部位涂改,如:诊断、各种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抢救记录

14、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资料不完整

15、病历中出现其他病人的各种记录单或辅助检查报告单

五、病案管理制度

1、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

2、病员出院后,由经管医师详细填写“病历首页”各栏,病案室一周内收回,填写分类卡片,进行整理、核对、装订,并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10编码按顺序号存档。

3、本院医师因科研或撰写论文需要,每次借阅时间一个月为限,必要时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2周。再借时,须归还后方可。

4、实习、进修医师因考核或参考需要,需由带教老师签字,经医务科批准后可借少量病历,独立撰写论文的不得借阅我院病历资料。

5、再次入院病人,需调阅老病历时,必须由经管医师凭借条(注明老住院号)和新住院病历首页到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病员出院时,新老病历一并归还病案室。

6、复印病历的,医务科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严格把关,经医务科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方可复印。复印工作由病案室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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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住院病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司法机关、合法鉴定组织案情鉴定需要等)确需提供病历原件的,须经医务科主任同意。

8、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9、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10、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11、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六、病历质量控制制度

1、病案室每日收回的病案进行检查整理、装订、核对、编码、录入、统计、上架。对存在问题的病历进行登记,上报医务科,通知科室到病案室或医务科修改。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室。

2、医务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病历或报告单质量查房,每次查若干个科室,针对平时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随机抽查病历(报告单)形式,指出存在问题的病历(报告单),指导科室人员病历(报告)书写,以提高病历质量。

3、各科室质控小组要切实做好病历质控工作,定期检查。其内容包括临床病历书写、护理病历书写、医技报告书写等。

4、每个季度抽查一次归档病历,由“临床病历质量检查小组”、“护理病历质量检查小组”、“医技质量检查小组”进行病历内涵质量检查。

5、凡查到丙级归档病历,与该组的医师(包括高、中、初医师)职称晋升挂钩,延缓一年晋升。

6、由于病历书写不真实造成医疗纠纷或影响医院声誉,按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将定期、不定期的病历质量检查分数纳入医疗服务质量考核,与科室奖金挂钩。

七、科室(二级)出院病历质控制度

1、每个治疗组每月自查三月份出院病历,并将自查得分予以登记:

2、各科住院总医师对出院病历质控进行总结(包括病历书写中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3、医务科对各科自查病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核对;

4、对抽查核对发现的问题(如未自查、自查得分不真实、自查住院号对不上),纳入医疗服务质量考核;

5、医务科对各科未自查病历同时进行抽查评分,并科室自查评分比较,如评分相差率超出3%比例,要在院周会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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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卫生部医管司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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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 目 录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二、会议制度

三、请示报告制度

四、院总值班制度

五、卫生工作制度

六、病历管理制度

七、医疗统计制度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九、进修工作制度

十、入、出院工作制度

一、住院处工作制度

十二、探视、陪伴制度

三、挂号工作制度

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五、社会监督制度

十六、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十七、逐级技术指导制度

八、档案管理制度

九、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十、医院应急管理制度/预案 二十

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二十

二、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 二十

三、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

四、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二十

五、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二十六、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二十

七、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二十

八、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二十

九、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十、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行政管理方面制度—30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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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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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10.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门从事住院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病床位比不得少于1:50;专门从事门诊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日均门诊量的比不得少于1:300。

七、医疗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2.1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2.2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2.3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6.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HS 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根据读者的需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做好医护人员的信息需求调查,结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定期采购文献,建立适合医院读者需求的文献保障体系。

6.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对收集的文献进行登记、整理、分类、编目、典藏,建立文献目录索引,方便读者供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 勒克习)。图书阅览室的布局应方便读者阅览书刊和管理。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文献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9.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医院应逐步实现图书馆自动化管理,建立中外文文献数据库,逐步为员工提供文献检索、电子书刊、网络及外院资料查阅、打印复印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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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每一位出院病人都有出院小结的副本,主要内容有入院时情况、诊断名称、治疗方法、效果、出院带药、出院的注意事项以及康复指导等。

10.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11.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一、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病员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5.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十二、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视和陪伴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三、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对出诊的科室的各级医师有公示栏。2.挂号室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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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2.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七、逐级技术指导制度

1.城市医院支援农村、支援城市基层,互相协作,逐级指导,是医院的责任与义务,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医院支援农村、城市基层卫生事业的工作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采取划区包干,分工负责,定点挂钩,对口支援等方法进行。

3.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制订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4.支援与受援双方必须签订协议,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任务的框架内,定目标、定任务、定方式、定时间和评价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

5.医院应根据受援医院的需求情况,选派有经验的医疗技术人员和医院管理人员参加支援工作,以保证质量。

6.支援基层工作的医务人员要认真遵守本院与受援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医务人员支援基层的实绩要作为考核的内容之一。

7.医务人员支援基层工作期间除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外,受援医院可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和提供适当的生活、工作条件。

8.新技术开发转让和技术指导要按《知识产权法》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八、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全部档案(病案除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按要求于相应期限内统一归档,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长期或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2.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其它医院应设专(兼)职人员管理,建立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向档案业务管理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3.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提高利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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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用户管理 9) 数据备份管理 10) 应急事件处理预案 11) 人员培训

1.确立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意识,参照信息技术治理的理念和方法,推动信息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

2.信息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招标、论证手续,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3.加强以医学信息学为基础的专业学科建设,强化对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分析、解决、处理问题的水平和能力,以为临床和管理部门提供及时、优质的信息服务。

十、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1.为使在遭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医院要有医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并定期组织演练。3.院长是实施“医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是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是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 5.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6.医院应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贮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医药品的品种与数量。7.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它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

二十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医院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的基本准则。 2 医院要有适合于本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更要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 医院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规定的要求。

3.1 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 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 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证需要。

3.4 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时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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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运输;存放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的部门应当作为重点部门管理。

6.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入侵、电视监控、消防报警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并能正常发挥作用。

7.建筑结构符合公安部门有关防护要求,环境与清洁应符合规范要求,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堆放杂物,禁止吸烟。

8.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畅通,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和应急灯;夜间防火巡查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二十四、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设有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的流程,

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投诉后二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需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的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二十五、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2.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置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4.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5.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二十六、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1.医院应制定有防止与处理感染(包括化学、放射等)与职业损伤意外事件的管理文件,提供员工以遵循。

2.医院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要求,制定有对员工遭受感染(包括化学污染)与职业损伤后的处理程序与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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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医院为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制定服务规范文件与具体措施,对员工进行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的教育与培训,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二十八、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二十九、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1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 医务管理部门接到会诊邀请(用书面文件、或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后,在不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医院领导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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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

目 录 医疗管理—35 项

一、急诊工作制度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四、门诊工作制度

五、处方制度

六、病历书写制度

七、查房制度

八、医嘱制度

九、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查对制度

二、会诊制度

三、转院、转科制度

四、病例讨论制度

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六、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

附、围手术期管理 十

七、麻醉科工作制度

附:麻醉恢复室管理 十

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九、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十、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二十

一、检验标本采集、运送制度 二十

二、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二十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二十

四、主诊医师负责制度(试行)

二十五、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试行) 二十

六、首诊负责制 二十

七、约束具使用制度

二十八、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二十

九、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

十、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 三十

一、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三十

二、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三十

三、中医科工作制度 三十

四、针灸室工作制度

三十

五、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科(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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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8.每次病员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四、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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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药剂师(药剂士)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定期对处方进行用药分析,并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向医师提供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信息,并给予用药指导。 13.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3.1 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3.2 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3 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3.4 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3.5 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3.6 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3.7 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4.1 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4.2 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4.3 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4 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4.5 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4.6 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4.7 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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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6.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八、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8.通过医院HIS 系统下达医嘱的医院,要有严格授权体制与具体执行时间记录。

九、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2、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1 医院设置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2 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2.3 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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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6.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十一、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1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1.2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1.3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1.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5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2.1 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的术中用药以和病历与资料、术前备皮等。

2.2 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2.3 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2.4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2.5 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2.6 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的进行逐一核查。 3.药房

3.1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3.2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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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十二、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十三、转院、转科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病员转院应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3.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

十四、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1 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1.2 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医院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1.3 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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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1.4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1.5 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1.6 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1.7 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1.8 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2.1 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2 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2.3 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2.4 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2.5 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3.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

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十六、手术管理工作制度

1.手术室护士长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由具备资质的注册护士承担患者的手术配合,对各级手术护士执业范围有明确的授权制度与再评价授权。2.工作人员管理:

2.1 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

2.2 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拖鞋、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有皮肤感染灶或呼吸道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呼吸道感染者需戴双层口罩。手术室工作服不能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2.3 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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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并签字后实施。

6.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条形码应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7.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8.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术后管理:

1.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或外科监护室)。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 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 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3 天之内必须至少有1 次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2.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麻醉科工作制度

1.麻醉应由麻醉专业的执业医师担任,实施授权范围内的临床麻醉、痛疼治疗及心肺复苏。2.担任麻醉的医师在术前均应访视患者,对全身情况进行麻醉前评估(ASA风险评估),确定麻醉方式,开好麻醉前医嘱;复杂特殊的患者应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并在术前访视和讨论的基础上完成麻醉前小结。

3.麻醉医师应按规范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的告知与说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

4.麻醉医师按计划实施麻醉,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术中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严格三级医师(或二线)负责制,遇有不能处理的困难情况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术中认真填写麻醉记录 5.实习、进修人员要在带教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6.术毕待患者基本恢复后,护送患者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并向值班医师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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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解决的;

(3)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

十九、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1.医院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2.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有严格审批程序,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和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

5.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6.医院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7.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应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十、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难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医院要建立危急试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病人群体的需要,关注来自急诊室、重病监护室、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标本。

3.建立起实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及了解临床对患者处理情况的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有关人员都应按此程序办理。

4.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电话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要关注样本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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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医院有患者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包括有评估项目、评估人及资质、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等。

7.患者评估是指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医技部门辅助检查等途径,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状况、病情严重程度、全身状况支持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估,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二十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内卫生资源的情况,对各科手术按照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划分为三级、二级以及一级,三个档次与医院等级相对应,此等级分类与医师职称无关。2.分级管理范围应包括各类手术、麻醉、介入诊疗等有创操作项目。

3.三级医院可以实施三级及以下等级手术;二级医院可以实施二级及以下等级手术,禁止实施三级手术;一级医院仅可实施一级手术,禁止实施二级及以上等级手术。

4.医院实行手术分级管理范围应与其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与匹配的技术能力相一致,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相应的诊疗科目。

5.医院应设立由院领导、医疗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医院手术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本单位的手术权限目录,各级医师的授权、定期技能评价及资格变更,审定新技术的疗效、安全性、可行性等。

6.医院应根据外科手术技术操作常规确定出手术级别,建立手术准入管理、执业医师手术授权管理及手术分类细则。并且对重大、疑难、毁容致残、特殊身份病人等特殊手术建立起相应审批和申报程序,各类探查性(如:腹部、腹部等)手术原则上应由副主任医师承担。 7.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的相应手术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三年对医师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8.对外聘及脱离本专业临床工作1 年以上的外科医师,应由医疗管理部门对其技术能力和资质进行再评价与再授权后,方可从事临床诊疗活动。

9.对于开展如人体器官移植等类的重大/特殊手术(诊疗技术),必须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资格后方可开展。

10.严格执行中等以上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的管理措施,手术者及麻醉师须参加讨论。术前讨论应包括: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案及麻醉的选择、术中医疗风险以及手术后并发症的防范措施等内容。

11.各级手术医师应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向病人(或委托授权人)及其家属就病人病情、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可采取的措施等进行充分、明确的术前告之,并有签字认可。

12.如果手术过程中手术方式因故需要变更时,需要向其亲属(或委托授权人)交待并获得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病人实施新开展的手术技术须征得病人(或委托授权人)及其家属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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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4.4 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5.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二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5.1 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5.2 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5.3 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6.通常需由医师在危重病人诊疗活动中完成的,具有高危险性、高难度操作项目如下,但不限于:

7.重点项目:经皮动脉置管术、各种途径的中央静脉置管术、肺动脉置管术、经静脉临时起搏器安置术、心律转复/除颤术、气管内插管术、胸腔闭式引流术、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术、三腔管气囊填塞术、心包穿刺术、经皮气管切开置管术;诊断性腹腔灌洗术。腹膜置管透析术。机械通气。持续动静脉血滤和透析、人工体外膜肺、人工心室辅助、主动脉内球囊反搏、人工肝与血浆置换等血液净化技术。

8.可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及自身技术状态设置许可授权项目,可将本制度应用外科手术、介入诊疗等方面。

二十六、首诊负责制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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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及必须的抢救基本设备。

4.必须建立并执行严格的消毒隔离、透析液及透析用水的质量检测、技术操作规范、设备检查维修、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与登记等制度。

5.血液透析室应至少每月进行透析液细菌培养、每3 个月进行透析液内毒素检测、每年进行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检测,并在达标的前提下方可从事血液透析治疗。

6.血液透析患者应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完整的病历记录,应当向病人及家属讲明操作或治疗的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其措施,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7.血液透析室由经专业培训合格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和技师组成,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或由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进行查房,监督及评估病人的透析质量。

8.血液透析室由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职)、有丰富透析专业知识和肾内科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负责人,负责安排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等及解决临床疑难问题。

9.教育培训血液透析室全体员工,熟知与掌握常见突发不良事件的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如:透析管路脱落破损、供水异常、透析设备故障、血液透析过程中误操作所致(出血、凝血、空气的混入)事件、透析器破膜、管路脱落、药物错误、异常脱水、医院感染、血管通路、内外科并发症、停水、停电、地震等。

十、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

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基本要求是

1.病案首页:准确地填写首页各个项目,对个人信息要核实、不能空项。2.入院记录:

2.1 要求入院二十四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完成入院记录,。 2.2 一般项目填写齐全。

2.3 主诉体现症状、部位、时间;能导出第一诊断。

2.4 现病史必须与主诉相关、相符;能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概念明确、运用术语准确,有鉴别诊断相关资料。 2.5 既往史、个人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齐全。 2.6 体格检查项目齐全;要求全面、系统地进行记录。

2.7 有专科或重点检查:具有用于诊断、鉴别诊断的重点信息。 3.病程记录:

3.1 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八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病例特点、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初始诊疗计划四部分。 3.2 日常病程记录要求:

3.3 对病危患者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3.4 对病重患者至少二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3.5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三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3.6 病程记录内容要求要及时反映病情变化、分析判断、处理措施、效果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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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内容包括: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康复指导与出院随访复诊意见等的重点摘录。 10.2 与交出院患者联/或进入门诊病历联内容一致。

10.3 住院病历必须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所有项目的填写,包括患者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对病案首页的签字。 11.讨论记录

11.1 疑难病例讨论会:对诊断与治疗提出意见与建议。讨论记录应在讨论当日完成,并经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11.2 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有死亡原因分析,并经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12.住院病历的其它记录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

12.1 住院医师变更交接,应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完成交班记录,接班记录应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12.2 转科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医师于患者转入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12.3 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完成;

12.4 患者入院不足二十四小时出院的,应于患者出院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入出院记录; 12.5 患者入院不足二十四小时死亡的,应于患者死亡后二十四内完成死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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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1.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2.病房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毒、麻、限剧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交接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5.药剂科对病房小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限剧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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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1.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支持社区服务机构与基层医院网,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员。2.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本院和辖区的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宣传卫生知识,健全清洁卫生制度,做好除害灭病工作。

3.指导担任本院和地段的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好传染病报告、统计,家庭病床及访视工作。

4.指导并担任本院和辖区的妇幼保健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和妇女病,儿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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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购置、供应、管理、维修、计量、安全质量监测和评估、处置等技术保障工作。

4、应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订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

5、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6、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临床服务的理念,开展临床使用人员培训和应用质量保证工作,确保在用设备安全有效,保障临床工作的正常运行,抢救用设备完好率达≥90%。

7、加强本专业的学科建设,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医学工程管理与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在职培训,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8、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的医学工程部门应逐步建立临床工程师制度,开展医工结合的科研教学工作,参与和支持临床适宜技术的选择和临床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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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者突然发生猝死时的应急程序 3.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的应急程序 4.患者自杀后的应急程序 5.患者坠床/摔倒时的应急程序 6.患者外出(或不归)时的应急程序 7.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程序 8.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的应急程序 9.患者发生静脉空气栓塞时的应急程序 10.输液过程中出现肺水肿时的应急程序 11.患者发生化疗药外渗时的应急程序 12.患者发生误吸时的应急程序 13.患者发生躁动时的应急程序 14.患者发生精神症状时的应急程序

15.住院患者发生消化道大出血时的应急程序 16.病房发现传染病患者时的应急程序

17.病房发现确诊或疑似SARS 患者时的应急程序

(二)意外事故紧急状态时的护理应急程序 1.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程序 2.泛水的应急程序

3.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程序 4.失窃的应急程序 5.遭遇暴徒的应急程序 6.火灾的应急程序 7.地震的应急程序

8.化学药剂泄漏的应急程序 9.有毒气体泄漏的应急程序

三十一.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三十二.病房医嘱计算机录入管理制度

三十三.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 三十四.特殊科室管理制度

1.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

2.供应室护理管理制度

3.血液净化科(室)护理管理制度

4.急诊科护理管理制度

5.分娩室护理管理制度

6.新生儿室/母婴同室护理管理制度

7.病区监护室护理管理制度

8.介入(导管)室护理管理制度 三十五.手部卫生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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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主动向新入院的患者介绍医院的有关制度和病房环境,进行入院评估,了解患者的要求,使他们尽快适应环境,接受治疗。

2.工作认真负责,语言文明,态度诚恳,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

3.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进行解释。

4.尊重患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耐心细致解释,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患者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患者或到处置室进行。 6.条件允许时,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患者应分别安置。患者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患者。

7.对手术患者,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患者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患者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噪杂。6Am 前、9Pm 后(夏季时间10Pm 后)及午睡时间,尤其应保持病房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患者醒后施行。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医用垃圾分类放置、及时处理。

10.重视患者的心理护理,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并定时向患者征求意见,改进工作。附2:患者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欢迎您来本院检查治疗,为了保证您在住院期间得到精心、妥善的治疗护理,增进医患双方理解,配合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并请您协助作好以下各项:

1.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室内请勿吸烟。听收音和录放机等请用耳机。不得使用外接电源和电器。

2.住院患者饮食,由医师依病情决定,不能擅自更改。院外送进的食品,须经医生同意方可食用。

3.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需事先与主管医师协商,并经管理职能部门批准。 4.患者和家属不得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

5.住院患者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

6.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病房床位按排,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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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医院总务科人员岗位职责

总务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负责基础设施的管理检查维修。

3、负责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收集、存放、运输等管理工作。

4、负责水、电、水暖、木工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经常向主管领导提出医院改造维修环境的美化等方面的建议。

5、负责物资供应,低质消耗品、氧气、办公用品及生活用品等采购、供应工作管理。

6、负责总务库保管各类物品发放的管理工作。

7、协助各科雇佣力工,搬运设备等工作。检查更夫的值班、值宿情况。

8、检查保洁员工作及各科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9、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各部门的相关需求,根据人力、物力、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保障供应。

10、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总务干事岗位职责

1、在总务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办公用品、医疗表格、网络用品、财务收据、标识劳动、生活、水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等物品的微机入库和微机出库及科室的日常工作。按时优质完成主任布置的工作任务。

2、物品微机出库,应严格按照出入库管理制度即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有相关领导的审批和请领人员签字,方可微机出库。

3、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及时向相关采购领导提供将要短缺物品,以便相关领导制定合理采购计划,保证临床供给。

4、负责每月末对总务库内的办公用品、医疗表格、网络用品、财务收据、标识、劳动、生活、水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进行记账,打印上报。

5、负责公共区域设施、物资的管理工作。

6、深入科室,调查了解临床一线的需要,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负责公寓入住人员的登记,交费和宣教等管理工作。

8、协助主任做好水、电、气能源、节能减排、环境卫生及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院内飞鸽传书的接收和发放及完成一些文字书写及打字工作。

10、协助主任做好会议、来访、来电、来信、接待、通知与处理等工作。

库管员岗位职责

1、在总务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办公用品、医疗表格、网络用品、财务收据、标识、劳动、生活、水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等物品的保管工作。

2、对入库物品的数理和质量做到认真准确的验收和记录,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品提出退换意见。

3、各种物品存放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计数、发放、盘点、实行分区分类,立卡管理方法。

4、对库存中有保质期的物品,要安排在保质期内使用,如果未在保质期内用完,要提前报告相关领导,组织换货或退货,防止积压浪费。

5、采取措施保证库房内足够通风,做好库房防潮、霉烂、损坏、变质、防火、防盗工作、库房严禁吸烟或用电器,细心保管各类物品。

6、物品出库或领用应严格按照出入库管理制度即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有相关领导的审批和请领人员签字,方可出库或领用。

7、对库存物品要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严禁弄虚作假。

8、认真学习库房管理、水暖、电气、建材常识等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电工岗位职责

1、必须熟悉全院范围内的电路和电气设备性能及运转状况。

2、熟知电工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3、必须经过专业训练,持证上岗,掌握用电防火安全知识。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不符合电气防火安全规程的操作和安装应予以拒绝。

5、不准乱拉乱接电源或任意增大容量,新线接通 ,旧线必须拆除,敷设线路必须穿管。

6、每天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状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更换,防止由于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电火花和电弧所引起的火灾事故。

7、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8、能在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启动消防设施,并组织人员疏散。

氧气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定要做到三严,即:严禁在站内吸烟、严禁氧气瓶任何部位接触油脂、严禁各种明火。

2、站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严格控制氧气站以外人员进入现场。

3、加强贮存设备、管道、阀门的保养维护和定期检修,保证无氧气泄漏,避免使站内空气中氧含量升高。

4、工作人员是防火安全员,应随时检查火灾隐患,并接受总务科的检查和指导。

5、工作人员熟练使用灭火器材,站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放置位置应明显易拿,对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其完好,消防器材不得在非火警时使用。

6、对防火意识淡漠、思想麻痹、责任心差、违反上述制度整改不彻底者,令其停岗检查,并报请上级部门严肃处理。

如果发生火灾,应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处理。

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污水处理操作规程,不断掌握设备的运行规律及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

2、运行时,无特殊情况不得撤离岗位,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

3、按照相关规定,经常对机器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认真做好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情况并做好记录。

4、对各种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要做到及时修理,及时汇报,必要时还要向环保部门报告。

5、确保医院的医疗废水、生活废水符合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

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岗位职责

1、每天一次按医院规定的时间到各个科室回收医疗废物,与科室核对后填写医疗废物交接单,并双方签字。

2、对专用运送工具及储存间每日用含氯消毒剂500mg/L进行消毒,医疗垃圾用黄色专用塑料袋。在运送过程中不能丢弃及在非储存地点倾倒,不能与生活垃圾混放。

3、回收医疗废物时,要着装整齐,操作时戴手套。每天回收后,要对医疗废物转运车进行清毒并记录。

4、每48小时内由哈尔滨国环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对医疗废物的数量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上签字。清运后要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冲洗消毒并记录。

5、在转运医疗废物时,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警卫(更夫)岗位职责

1、警卫(更夫)负责医院的防火、防盗及安全保卫工作。

2、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地完成本岗位职责。

3、按时进行交接班工作,不擅自脱岗、离岗。如有急事,需向总务科领导(值班期间向总值班)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上岗时,除看监控录像外,白班要随时随地对楼内及前后院进行细致的巡视检查,尤其是午休时间。夜班除19:30 — 20:30,21:30 — 22:00检查外,其他时间根据具体情况随时随地巡查。每次巡查必须记录。特别是对各病区及重点部位(财务部、收款处、药局、药库、氧气站、麻醉药品存放处)要增加巡查次数,如有可疑人员要加强监控或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反馈,以确保安全。

5、上岗期间,严禁喝酒、打麻将、打扑克等行为,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使用电器烧水、做饭等,以免引起火灾。

6、上岗时,如发生火灾,要做到临危不乱,及时地采取措施进行初期扑救,并马上拨打119报警,立即向总值班及相关的领导报告。积极主动的引导医患人员撤离现场,以保证人身安全。

7、对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要了解其性能,并会熟练使用。熟知医院的消防器材、消火栓及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如发生火险时,能作到及时、正确的使用相关的器材进行扑救。

8、上岗时,要着装整洁,仪表要端正,要礼貌待人,热情主动的为患者提供方便。要学会使用文明用语,严禁同患者发生口角,维持好门诊大厅的秩序,避免出现混乱现象。

9、要清楚医院的水、电闸阀的具体位置,上岗时,如发现水、电等出

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关闭相应闸阀,马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总值班进行报告。

10、要严格控制和妥善保管好所有的开门钥匙,严禁外人单独拿钥匙 开门,如发现钥匙丢失,应及时向总务科报告,以便及时更换锁具,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11、夜班上岗时,如没有急诊患者就诊,在22:00锁大门。锁门时,要认真进行巡视检查,清理闲杂人员。并关闭一部分照明灯具,以达到节电的目的。

12、要妥善管理和使用监控设备,严禁无关人员乱动,避免造成设备的损坏及系统混乱。如需调看监控录像,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13、负责考勤机的使用和保管,随时保证医务人员按指纹。如发现考勤机发生故障时,及时地向有关人员进行报告,以免影响指纹考勤。

14、以上各项如违规或未做到,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处罚人民币20 — 100元。

餐厅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保证食品卫生与安全。

2、严禁经营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污秽不洁食品。

3、保证餐具消毒,保持容器用具清洁卫生。

4、做到生、熟隔离,工具售货,货款分开,包装卫生。

5、做好个人卫生,服装整洁。

6、库房卫生做到离池、离墙,分类存放,有防鼠设施,不存放超期食品。

7、随时清洁卫生,每周大清扫一次。

8、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随时接受医院领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不合格涉及罚款,由食堂承包人员承担。

保洁员岗位职责

1、每日早上在7:30分前把大厅、地面、门窗、洗漱间、卫生间清洁干净,各区域的生活垃圾运到室外指定地点。

2、各病区及卫生间要经常通风换气,保证无异味。

3、每天要随时随地清扫各病区、走廊杂物和垃圾、保持各区清洁干净。

4、每日午后,要及时对各楼层进行清扫、擦拭、保持整洁。

5、每日下午由总务科主任带领相关人员检查卫生和劳动纪律。

6、保洁员室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器烧水做饭、违者罚款500元,严重者追究责任。

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员工防火、消防培训工作。

2、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对要害部位、重点部位采取一定措施,加强检查。

3、制定和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防火措施和安全教育,审批动火作业单。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加强危险物品管理,懂得危险品的使用情况。

4、做好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领导商量整改措施,发现重大隐患,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5、对消防物品、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调换失效的器材,保持良好战备状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编写每日值班记录。

6、接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扑救,减少损失。

7、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完好,做好设备定位、定点和清洁保养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义务消防队由各科室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的队长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义务消防队应根据职责分组负责以下工作:

1、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熟悉责任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灭火器、消防栓、“119”报警的方法和程序。

2、及时制止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消防设施被损坏,应立即报告。

3、积极参加消防灭火演练活动。

4、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科室员工防火职责

1、全体员工要把防火安全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防火安全的认识,保持清醒头脑。

2、主任和护士长经常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的指示,吸取外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切实做好本科防火工作。

3、科室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在工作结束患者离开后,立即清理周围场所,防止患者或其他人员将火种留在死角处。

4、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和正确使用消防灭火设备、如何安全灭火、报警和疏散人员等。

5、各安全通道禁止堆放杂物和作其它用途,保证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第11篇:医院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1、审计人员在院领导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上级部门指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本单位的会计资料和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审计。

2、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责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3、负责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审核。

4、审计本单位内部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评价医疗服务的效益,提出改进措施。

5、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及时向领导汇报,必要时提出建议。

6、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反映。

7、按照审计主任的安排,搞好审计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8、完成科内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12篇:医院物价人员岗位职责

物价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各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确认,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2.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结果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3.负责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公开,及时调整变动。4.负责接待与调查患者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及时协调、处理,并向相关科室通报,各项工作记录完整。

5.不断提高自身临床医疗方面的素质,以适应医学发展的需要。

第13篇:医院人员岗位职责[优秀]

医院人员岗位职责

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三篇,授课或讲座1次。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每季度)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有条件的可用“临床路径”来规范诊疗行为。

5.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6.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7.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执行。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

8.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原则,决定各级医师手术权限,并督促实施。

1 9.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领导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训练”和定期开展人员技术能力评价,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1.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和完成院长指令性任务。

二、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三篇,授课或讲座1次。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 9.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二篇,授课或讲座1次。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四、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每年度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研论文一篇,完成病例书写20份。

3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9.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10.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1.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12.按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完成到相关临床及医技科室轮转工作。

第14篇:医院人员岗位职责全

人员岗位职责

目 录 人员岗位职责1-37

一、院长岗位职责

二、办公室主任职责

三、医务科/处(或医疗管理职能部门)主任职责

四、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五、图书管理员职责

六、病案管理员职责

七、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八、临床科主任职责

九、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十、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一、总住院医师职责

十二、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三、门诊部主任职责

四、麻醉科主任职责

五、麻醉科主任医师职责

六、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

七、麻醉科医师职责

十八、医疗器械科科(组)长职责

九、放射科主任职责

十、放射科主任医师职责 二十

一、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二十

二、放射科医师职责 二十

三、放射科技师职责

二十四、放射科技士、技术员职责 二十

五、核医学科主任职责 二十

六、核医学科主任医师职责 二十

七、核医学科主治医师职责 二十

八、核医学科医师、医士职责 二十

九、核医学科技师职责

十、核医学科技士、见习员职责 三十

一、理疗科主任职责 三十

二、理疗科主治医师职责 三十

三、理疗科医师职责 三十

四、理疗科医士职责

三十

五、理疗科技师、技士、见习员职责 三十

六、人事(或人力资源管理)科科长职责 三十

七、总务科科长职责

一、院长岗位职责

1、院长是医院的法人,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履行法人的职能,承担法人的责任,应具有相关管理知识与技能。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按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医院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领导制定本院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4、负责制定并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并有具体实施的措施

5、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及其它科室,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6、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7、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不断地运用、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提高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社区医疗工作。

9、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院各项核心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10、根据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调动及晋升等工作。

11、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基本建设、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资文化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12、组织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3、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14、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4.负责院务公开目录制定及信息发布工作。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6.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医务科/处(或医疗管理职能部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8.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9.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0. 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四、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2. 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预防保健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 拟定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 领导本科人员完成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定期体检,掌握健康情况,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和保健措施。

5. 组织好本院职工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6. 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7. 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8. 负责检查督促全院职工严格执行公费医疗制度。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五、图书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及其它相关学科的图书、刊物和资料。 3.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

4.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5.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6.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7.负责制订本院图书室的管理细则,经科长、副科长批准后执行。

六、病案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所需资料准确、完整,按期上报。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七、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缮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每月终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 5.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八、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有条件的可用“临床路径”来规范诊疗行为 5.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6.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7.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执行。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

8.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原则,决定各级医师手术权限,并督促实施。9.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领导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训练”和定期开展人员技术能力评价,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1.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和完成院长指令性任务。

12.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2.1.工作资历:必须是本专业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具有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和技术专长。

12.2.工作能力:对本专业临床及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13.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九、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十、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十

一、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6.负责节日假日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十二、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9.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10.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1.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2.按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完成到相关临床及医技科室轮转工作

十三、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定期讨论门诊系统在贯彻医院(门诊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5.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6.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7.组织门诊医务人员,到所属地段、工厂、机关、学校建立家庭病床,搞好预防保健和爱国卫生运动。

8.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9.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10.门诊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四、麻醉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手术和对危重病员进行抢救工作。

5.领导麻醉师(士)做好麻醉工作,参加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操作。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对本科人员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7.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8.组织并担任教学,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开展麻醉的研究工作。搞好资料积累,完成科研任务。

9.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等事宜。与手术室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科室工作。

10.审签本科药品、耗材的请领和报销,检查使用与保管情况。11.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五、麻醉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麻醉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理论提高工作。

2.参加和指导急、危、重、疑难病例抢救处理工作。担负特殊病例和疑难病例的会诊工作。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医师和麻醉士做好麻醉工作。组织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操作。

4.指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基本功的训练。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吸取最新科研成就,根据本科情况应用于临床。 5.担任教学、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6.副主任医师职责可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十六、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指导本科医师(士)、进修、实习人员施行麻醉工作。

2.着重担任疑难病员的麻醉和教学、科研工作。

3.承担RR、ATCU、疼痛门诊的相关工作,其他职责与麻醉科医师同。

七、麻醉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的日常麻醉教学、科研的具体工作。

2.麻醉前,检查手术病员,必要时参加术前讨论,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

3.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如出现异常变化,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4.手术后,对危重和全麻病员亲自护送,并向病房护士交代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5.手术后进行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并做出麻醉小结。 6.遇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8.积极开展麻醉的研究,参加科研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9.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员。

十八、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科科(组)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各项工作;科主任是本科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学工程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请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汇编、制定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后实施。

5.了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工作,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的应有效能。

7.负责本科业务训练,掌握本科人员的工作、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并向院长提出晋升、奖惩意见。

8.副科(组)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九、医学影像/放射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行政管理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学影像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持续改进服务品质,按期总结汇报。

4.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和管理,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5.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

6.参加医院工作会议,主持科务会,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7.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学习、使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

8.担任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9.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工作人员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10.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11.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12.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放射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2.主持急、重、疑、难病例的读片会和放射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 诊和病理讨论会。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深入临床科室,参加临床急、重、疑、难病例的讨论会诊。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二十一、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及主任、副主任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着重担负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参加会诊和教学科研工作。 3.主持每天的集体阅片,审签诊断报告单。 4.其他职责与放射科医师同。

二十二、放射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线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随同上级医师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会。

4.担负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5.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6.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二十三、放射科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投照工作,参加较复杂的技术操作,并帮助和指导技士、技术员工作。3.负责本科机器的安装、修配、检查、保养和管理,督促本科人员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

4.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技术操作,并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5.参加集体阅片和讲评投照质量。

二十四、放射科技士、技术员职责

1.在技师、医师指导下,担负所分配的各项技术工作。 2.按照医师的要求,负责进行X线之投照、洗片、治疗工作。 3.配合技师进行本科机器的安装、检修、保养、整理和清拭工作。 4.负责机器附件、药品、胶片等物品的请领、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 5.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6.技术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放射科技士进行以上工作。

二十五、核医学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的医疗、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核医学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领导和组织科内医务人员进行诊断、治疗工作,研究分析疑难病例,抢救危重病员,提高医疗质量。

5.组织全科人员开展同位素新技术、新项目和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6.负责组织领导本科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培养提高本科人员的技术水平。

7.组织领导本科有关人员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检修及保养工作,审签请购、报销。

8.审定放射性同位素的订货计划,督促检查同位素的贮存安全工作,组织本科医务人员轮流作好同位素的开瓶、分装、送服、注射等工作。

9.经常督促检查全体人员执行放射性同位素操作规程,做好防护,严防差错事故。

10.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11.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12.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十六、核医学科主任医师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2. 主持急、重、疑、难病例的读片会和核医学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核医学讨论会。

3. 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 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 深入临床科室,参加临床急、重、疑、难病例的讨论会诊。

6. 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7. 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 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二十七、核医学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本科医师和技术人员进行诊断、治疗和各种技术操作,必要时亲自参加,提出诊断和治疗意见。

3.负责抢救本科危重病员,参加门诊、会诊和出诊。

4.检查并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防护,严防差错事故。 5.担任教学,并搞好进修和实习人员的培训。 6.开展新技术和科学研究。

二十八、核医学科医师、医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对病员进行仔细检查、诊治、开医嘱、书写病历及经常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3.参加门诊,担任或指导见习员进行技术操作,及时准确发出同位素检查报告单。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同位素操作规程,作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5.参加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工作。 6.参加教学和进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十九、核医学科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同位素技术工作。 2.负责仪器的安装、使用、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

3.负责同位素实验室的管理,督促检查各级人员遵守操作规程。 4.建立机器使用档案,随时记录发生的故障及修理经过。 5.负责同位素的贮存、保管和放射线的监护工作,搞好安全防护。 6.指导技士、见习员、进修人员的技术操作,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必要时亲自参加。

7.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十、核医学科技士、见习员职责

1.在技师、医师指导下,担负所分配的各项诊疗技术操作。2.担负各种同位素技术操作,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并负责注射器。 3.玻璃器皿的清洁与消毒工作。

4.负责作好同位素使用登记和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退寄同位素铅罐及指导卫生员清除同位素废物、污物等。6.负责药剂、器材的请领与保管,床单、枕套、毛巾的更换。 7.在技师的指导下,参加仪器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工作。

8.做好机器的保护、整理、清拭工作,机器发生故障或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技师。

9.见习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技士工作。

三十

一、物理治疗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物理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检诊和治疗。5.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6.参加诊疗工作,解决诊疗上的疑难问题。

7.深入临床科室,观察理疗效果,与临床科交流治疗经验。

8.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制订科研规划,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完成科研任务。

9.担任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10.确定本科人员的轮换、值班、出诊、会诊。

11.审签本科器材的请领和报销,并检查使用与保管情况。12.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十

二、理疗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帮助和指导医师的工作。 2.着重担任会诊、教学和科研工作。 3.其他职责与理疗科医师同。

三十

三、理疗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具体诊疗工作。

2.负责病员的检诊,确定理疗种类、剂量、疗程,疗程结束后做出小结,并与临床科室保持联系。

3.积极钻研业务,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和新疗法。 4.参加会诊、临床病例讨论,担任一定的科研与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三十

四、理疗科医士职责

1.在医师指导下,负责完成理疗、体疗等技术操作。

2.注意观察病情及治疗反应,如有反应及时处理,并与有关医师联系。 3.负责对病员进行理疗常识的宣传工作,介绍理疗注意事项。 4.切实遵守理疗工作中的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 5.注意各种治疗量,保证治疗效果,严防差错事故。 6.负责理疗登记、统计工作。 7.负责药剂、器材的请领与保管,床单、枕套、毛巾的更换。

三十

五、理疗科技师、技士、见习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本科理疗仪器的安装、保养和管理,并定期进行仪器的检修和鉴定。 3.负责检查电源、线路,保证治疗与操作安全。 4.积极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改进技术操作。

5.根据需要,担任部分技术操作,参加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见习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技士工作。

三十

六、人事(或人力资源管理)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国家人事工作政策、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制度和有关规定,承担医院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重点对象是直接影响到医院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卫生技术人员。

2.定期讨论本科在为医院贯彻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医院功能任务与床位设置,与相关职能部门与诊疗科室负责人,按照国家规范,编制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配置计划,报经院长批准执后执行。

4.掌握熟悉国家规范,制定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技能要求,任用、或聘用合法的技术骨干、使其技术人员梯队适应医院功能任务的需要。

5.与相关职能部门与诊疗科室负责人联合组织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定期技术评价,决定其是否能适宜本岗位继续任职为患者有质量保障、安全的服务。6.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7.担任人员调出、调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

8.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

9.收集、整理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10.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十

七、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科主任是本科服务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为医院贯彻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提供后勤系统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有责任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领导财务管理、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病员膳食、职工食堂、房 5.屋修建、院容整顿、交通、电话和生活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6.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7.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8.组织本科人员做好进修、实习、参观人员的生活接待。督促检查本科人员 9.督促、检查太平间员工做好太平间的管理工作。 10.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第15篇:医院人员岗位职责(新版)

医院岗位职责 目 录

一、医疗岗位职责-26

1.院长岗位职责

2。医务科/处(或医疗管理职能部门)主任职责 3。病案管理员职责 4。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5。临床科主任职责 6。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7。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8。总住院医师职责 9。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0。门诊部主任职责 11。麻醉科主任职责 12。麻醉科主任医师职责 13。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 14。麻醉科医师职责

15。医疗器械科科(组)长职责 16。放射科主任职责 17。放射科主任医师职责 18。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19。放射科医师职责 20。放射科技师职责 21。放射科技士、技术员职责 22。理疗科主任职责 23。理疗科主治医师职责 24。理疗科医师职责 25。理疗科医士职责

26理疗科技师、技士、见习员职责

二、药剂部门岗位职责—10

一、药剂科主任职责

二、副主任职责

三、各室、组负责人职责:

四、主任(中、西)药师职责

五、副主任(中、西)药师职责

六、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七、药剂师(中药师)职责

八、药剂士(中药药剂士)职责

九、临床药师职责:

十、岗位职责 1.调剂岗位责任 2.制剂岗位责任 3.药品采购岗位责任 4.药品验收保管岗位责任 5.药学信息咨询服务岗位责任

三、护理人员岗位职责—12

1.护理部主任职责 2.主任(副主任)护师职责 3.主管护师职责 4.护师职责 5.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6.门诊护士职责 7.科护士长职责 8.病区/病房护士长职责 9.病房护士职责 10.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11.护理员职责 12.病房卫生员

四、医技科室人员岗位职责(16 项)

一、检验科主任

二、主任(副主任)检验师

三、主管检验师

四、检验师:

五、检验士:

六、检验员:

七、临床检验医师:

八、检验科质量主管:

九、检验科技术主管:

十、病理科科主任:

十一、病理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二、病理科主管医师:

三、病理科住院医师:

四、病理科细胞学医师:

五、病理科主管技师:

六、病理科技师:

五、医院感染部门岗位职责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2.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主要职责

院长岗位职责

1、院长是医院的法人,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履行法人的职能,承担法人的责任,应具有相关管理知识与技能。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按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医院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领导制定本院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4、负责制定并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并有具体实施的措施

5、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及其它科室,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6、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7、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不断地运用、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提高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社区医疗工作。

9、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院各项核心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10、根据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调动及晋升等工作。

11、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基本建设、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资文化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12、组织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3、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14、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医务科/处(或医疗管理职能部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8.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9.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0. 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病案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所需资料准确、完整,按期上报。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缮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每月终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 5.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有条件的可用“临床路径”来规范诊疗行为

5.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6.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7.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执行。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

8.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原则,决定各级医师手术权限,并督促实施。

9.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领导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训练”和定期开展人员技术能力评价,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1.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和完成院长指令性任务。

12.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2.1.工作资历:必须是本专业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具有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和技术专长。12.2.工作能力:对本专业临床及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13.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6.负责节日假日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9.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10.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1.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12.按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完成到相关临床及医技科室轮转工作 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定期讨论门诊系统在贯彻医院(门诊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5.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6.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7.组织门诊医务人员,到所属地段、工厂、机关、学校建立家庭病床,搞好预防保健和爱国卫生运动。

8.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9.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10.门诊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4.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手术和对危重病员进行抢救工作。

5.领导麻醉师(士)做好麻醉工作,参加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操作。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对本科人员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7.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8.组织并担任教学,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开展麻醉的研究工作。搞好资料积累,完成科研任务。

9.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等事宜。与手术室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科室工作。

10.审签本科药品、耗材的请领和报销,检查使用与保管情况。11.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麻醉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麻醉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理论提高工作。

2.参加和指导急、危、重、疑难病例抢救处理工作。担负特殊病例和疑难病例的会诊工作。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医师和麻醉士做好麻醉工作。组织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操作。

4.指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基本功的训练。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吸取最新科研成就,根据本科情况应用于临床。 5.担任教学、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6.副主任医师职责可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指导本科医师(士)、进修、实习人员施行麻醉工作。

2.着重担任疑难病员的麻醉和教学、科研工作。3.承担RR、ATCU、疼痛门诊的相关工作,其他职责与麻醉科医师同。

麻醉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的日常麻醉教学、科研的具体工作。

2.麻醉前,检查手术病员,必要时参加术前讨论,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 3.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如出现异常变化,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4.手术后,对危重和全麻病员亲自护送,并向病房护士交代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5.手术后进行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并做出麻醉小结。 6.遇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8.积极开展麻醉的研究,参加科研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9.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员。 医学影像/放射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行政管理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学影像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持续改进服务品质,按期总结汇报。

4.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和管理,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5.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6.参加医院工作会议,主持科务会,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7.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学习、使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 8.担任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9.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工作人员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10.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11.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12.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放射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主持急、重、疑、难病例的读片会和放射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

诊和病理讨论会。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深入临床科室,参加临床急、重、疑、难病例的讨论会诊。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及主任、副主任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着重担负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参加会诊和教学科研工作。 3.主持每天的集体阅片,审签诊断报告单。 4.其他职责与放射科医师同。 放射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线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随同上级医师参加会诊和临床病历讨论会。

4.担负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5.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6.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放射科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投照工作,参加较复杂的技术操作,并帮助和指导技士、技术员工作。

3.负责本科机器的安装、修配、检查、保养和管理,督促本科人员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

4.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技术操作,并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5.参加集体阅片和讲评投照质量。 放射科技士、技术员职责

1.在技师、医师指导下,担负所分配的各项技术工作。 2.按照医师的要求,负责进行X线之投照、洗片、治疗工作。 3.配合技师进行本科机器的安装、检修、保养、整理和清拭工作。 4.负责机器附件、药品、胶片等物品的请领、保管及登记统计工作。 5.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6.技术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放射科技士进行以上工作。 物理治疗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物理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4.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检诊和治疗。

5.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6.参加诊疗工作,解决诊疗上的疑难问题。

7.深入临床科室,观察理疗效果,与临床科交流治疗经验。8.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制订科研规划,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完成科研任务。 9.担任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10.确定本科人员的轮换、值班、出诊、会诊。

11.审签本科器材的请领和报销,并检查使用与保管情况。12.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理疗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帮助和指导医师的工作。 2.着重担任会诊、教学和科研工作。 3.其他职责与理疗科医师同。 理疗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具体诊疗工作。 2.负责病员的检诊,确定理疗种类、剂量、疗程,疗程结束后做出小结,并与临床科室保持联系。

3.积极钻研业务,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和新疗法。

4.参加会诊、临床病例讨论,担任一定的科研与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理疗科医士职责

1.在医师指导下,负责完成理疗、体疗等技术操作。

2.注意观察病情及治疗反应,如有反应及时处理,并与有关医师联系。

3.负责对病员进行理疗常识的宣传工作,介绍理疗注意事项。 4.切实遵守理疗工作中的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 5.注意各种治疗量,保证治疗效果,严防差错事故。 6.负责理疗登记、统计工作。

7.负责药剂、器材的请领与保管,床单、枕套、毛巾的更换。 理疗科技师、技士、见习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本科理疗仪器的安装、保养和管理,并定期进行仪器的检修和鉴定。

3.负责检查电源、线路,保证治疗与操作安全。 4.积极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改进技术操作。

5.根据需要,担任部分技术操作,参加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见习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技士工作。

药学人员岗位职责—10项 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管理药剂科的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药学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负责制定药学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制定药品经费预算和采购计划,报上级主管审核。审批后负责组织落实。

3、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药学部门的各类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组 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4、组织和指导药学部门所属各部门的工作,经常检查和督促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

5、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督促和检查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及重点效期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6、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积极组织建立临床药师制,并组织、指导和协调临床药师的工作。

7、经常深入临床,参加危重和特殊病人的查房和病历讨论,参与临床用药的讨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8、组织领导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业务考核和开展科研工作;抓好人才培养和药师毕业后的继续教育。

9、协助医疗机构负责人做好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对药学部门全体人员的考核、奖惩、调动和职务晋升等工作;检查监督本部门的经济管理工作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 副主任职责:

1、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协助主任做好部门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2、其他各项参照主任职责执行。各室、组负责人职责:

1、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室、组的工作。

2、依据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室、组的任务,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3、督促检查本室、组的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情况;安排人员工作岗位并处理本室、组内重要问题。

4、了解和掌握本室、组内药品供应、摆发、保管和质量等情况,及时地制定出药品采购供应计划;经常深入临床,与医护人员沟通药品应用情况,

保证临床安全合理用药。

5、监督检查本室、组内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的管理;督促检查上报各类统计报表、账目等。

6、负责本室、组内的工作错误和差错的记录和处理。对重大事故应负责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7、负责组织本室、组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工作。考核及检查劳动纪律情况。

8、具体组织安排和带教实习生和进修生。主任(中、西)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部门各项业务技术工作和制定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2、指导和参与复杂的调剂、制剂和药品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工作。

3、指导和参与科研工作,组织解决技术上的重大疑难问题和相关实验。并负责审核相关的技术实验报告。

4、参与建立临床药师制,积极参与药师下临床,参加临床查房、病历讨论和用药讨论,做好临床合理用药的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药学情报资料和了解掌握药学发展动态;承担业务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生的学习。

6、负责指导和检查下级药师的工作;

副主任(中、西)药师职责参照主任药师职责执行 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1、在药剂科主任和主任/副主任药师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各项工作。

2、负责指导本部门的下级技术人员,并参与药品调剂、制剂、中药材的加工炮制等工作。

3、负责药品及制剂的质量检验、鉴定等工作,保证药品(材)和制剂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4、检查和参与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及其它药品、制剂的使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任或上级药师汇报。

5、积极参加科研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积极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介绍新药;

6、参加临床的查房、病历讨论,参与临床合理用工作。参加用药咨询服务工作。

7、担任业务教学和进修生、实习生的带教等工作,组织下级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和考核。药剂师(中药师)职责

1、在药剂科主任和上级药师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各项工作。

2、参加药品调剂、制剂、药品质量检验及药品采购供应等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3、以病人为中心,面向临床,积极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了解用药情况,配合临床医疗,保障药品供应。

4、积极参加科研工作。收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参加用药咨询工作。

5、负责本部门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

6、担任进修生、实习生的带教工作;组织指导药剂士和其他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和工作。

八、药剂士(中药药剂士)职责

1、在药剂科主任和上级药师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各项工作。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采购、保管、请领、摆发、统计、管理账目和处方调配,以及制剂配制、质量检测等具体工作。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负责检查、校正和保养各类仪器设备。

5、在上级药师的指导下,深入临床,了解用药情况,介绍新药;征求临床意见,改进制剂剂型等。

6、指导辅助人员的工作和学习。临床药师职责:

1.在药剂科领导下,以病人为中心,遵循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治疗指南和循证医学原则,积极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工作。2.定期参加临床查房、会诊和病历讨论,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拟定与实施,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3.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重视临床用药的理论总结和用药实践经验的累积。 4.认真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和血药浓度监测(TDX)工作,并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和报告。

5.为医生、护士和患者及其提供药物咨询服务,和正确给药、用药知识。当前重点要为临床做好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肠外营养药物等的合理用药服务工作。 6.及时有效地收集和评估临床医生、护士和患者对药学服务的效率、质量评价、意见的反馈,并组织持续改进。 药剂岗位职责 1.调剂岗位责任

(1)主要负责各药房的处方调配和病房医嘱用药的摆发工作; (2)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四查十对”; (3)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核对处方内容,尤其是药品名称、规格和剂量。

(4)对错误的和不规范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应及时与处方医生联系,说明错误原因,进行更改,处方医师应在更改处签名。 (5)药品发出前应经过二人核对检查调配品种、数量、药品标示、包装质量等,调配人与核对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名后方可发药。 (6)调配人员发药时应主动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药品用法及注意事项。

2.制剂岗位责任

(1)主要负责院内临床和门急诊治疗所需同的各种制剂配制工作; (2)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配制前,应认真阅读了解所配制剂的处方组成、配制方法和操作规程,掌握其中的注意事项,认真填写配制单和投料单。准确计算投料量。

(4)配制时,应认真核对原辅料名称和规格,按配制量准确称量。 (5)配制过程应经过二人核对,包括原辅料名称和称量量等,并在配制单的相应项下签名。

(6) 配制好的制剂中间品,必须进行质量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分装入库。 3.药品采购岗位责任(新增)

(1)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药品和医疗用消毒药品和化学试剂的采购工作。

(2)应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严禁收受药品回扣,收到的礼品应及时上缴。

(3)加强资金的合理流动,计划采购,不准采购“三无”药品;必须从正规主渠道购进药品。

(4)建立短缺药品登记薄,积极组织对抢救急需药品的采购供应,以保证急救抢救治疗的需要。

(5)应及时与药库保管员和各调剂室的负责人沟通,了解掌握药品供应、药品质量和供应质量等情况。 4.药品验收保管岗位责任(新增)

(1)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各级药品库药品的保管供应工作。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2)对药品实行按药品性质、剂型分类管理,定位存放保管;特别是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保持库房内通风干燥,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3)根据药品库存和使用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4)建立药品分类明细账,定期对库存药品盘点,并做详细登记。

(5)对入库药品应认真验收登记,填写药品验收及入库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发现差错及时查对。建立有效期药品登记薄。药品出库单,药品缺药登记本。

(6)危险药品应入危险品库,不得与其它药品同库存,危险品库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7)保持库内干净整洁,不得在库房内做与保管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非库房人员带入药库。 5.药学信息咨询服务岗位责任(新增)

(1)应该认真负责,掌握国内外药学发展的动向,负责药学情报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工作。

(2)及时收集药品说明书、新药介绍等相关药品信息资料,并分类保存。

(3)负责及时收集临床药物用药情况,收集整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

(4)收订和保管药学及相关专业的报刊、杂志、会议论文和图书文献等资料。登记建档。

(5)承担临床用药咨询服务,并做好登记记录。

(6)积极主动向药学部门和临床提供药品用相关资料信息,为科研、教学和治疗用药等提供优质的服务。

护理

护理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全院的护理工作,组织制定全院各科室护理人员配置方案,批准后组织实施与协调,适时调整;是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实施质量指标,制定护理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根据医院的计划负责拟订全院的护理工作计划及目标,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考核,按期总结汇报。

4.深入科室了解掌握护理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教育护理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护理制度、常规的执行和完成护理任务的情况,检查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组织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学习业务技术,定期进行技术考核,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6.指导各科护士长搞好病房和门诊的科学管理、消毒隔离和物资保管工作。

7.组织检查护生、进修生的实习工作,指导各级护理人员严格要求学生,做好传、帮、带。

8.确定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分配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对全院护士做院内或临时调配。

9.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具使用情况的意见,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同解决问题。10.主持和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全院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全院护士长到科室交叉检查,互相学习,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1.提出对护理人员的奖惩、晋升、晋级、任免以及调动的意见。 12.教育全院各级护理人员热爱护理专业,培养良好的作风,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 13.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组织主要成员,承担相关工作。

14.护理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主任外出期间代理主任主持日常护理工作。主任(副主任)护师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及科护士长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护理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

2.检查指导本科急、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实施,护理会诊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3.了解国内外护理发展动态,根据医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主持全院或本科护理大查房,指导下级护理人员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对院内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6.组织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士的业务学习和护士规范化培训,拟定教学计划和内容,编写教材并负责讲课。

7.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科学生的临床实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此项工作。

8.负责组织全院或本科护理学术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

9.制定本科护理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临床实践写出有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不断总结护理工作经验。

10.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成果以及新业务、新技术成果。11.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的晋升、考核及评审工作,承担对下级护理人员的培养工作。

12.参与全院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工作,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护理部主任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业务指导。13.参与全院护理质量督察工作,指导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护士长领导下及本科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2.对病房护理工作质量负有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5.对本科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定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7.组织护理进修生和护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考核和评定成绩。8.制定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护理论文及科研文章。 9.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护师职责

1.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承担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5.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6.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业务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并担任讲课。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7.参加护校部分临床教学,带教护生临床学习。

8.协助护士长制定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9.对病房出现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门诊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门诊部、科护士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护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护理部、门诊部、科护士长负责。

2.制定门诊工作计划,明确护理人员的分工,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与门诊医师组长取得密切联系。3.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认真执行登记及上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 4.负责组织护士做好协诊工作和实施等待服务。

5.负责组织专科业务和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门诊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6.负责对新调进的医生、护士和实习生、进修人员,介绍门诊工作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实习、进修护士的教学工作。7.负责计划组织候诊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抢救用物、毒麻药品和仪器管理工作。9.认真执行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保证门诊清洁及工作有序。

10.督促检查诊疗登记和治疗统计工作。

11.负责家俱被服保管,物品请领、验收维修工作。12.负责考勤、考核,奖优罚劣,促进门诊文明建设。 门诊护士工作职责

1.在门诊护士长或护士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生完成有关工作,按医嘱给患者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患者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患者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置。

5.负责诊疗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等待服务。6.实施候诊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7.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8.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9.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

10.认真学习业务,提高理论水平,向患者做耐心、科学的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急诊科护士长职责

1.在急诊科主任和护理部领导下,负责领导急诊室和观察室的护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科主任、护理部负责。

2.组织安排急诊抢救工作,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生诊治情况。经常了解留观危重患者的病情,指导护士严格按医嘱进行治疗护理。做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的工作。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各项护理工作执行情况,保证护理质量,负责护理人员的排班工作。

5.负责检查各种抢救药品、器材、被服及室内所需物品的使用、保管情况,做到计划请领,及时维修和报损。

6.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7.负责组织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工作。

8.督促护士、护理员、清洁员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安静,做好消毒隔离,预防交叉感染。

9.做好计划和总结工作,按要求定期上报各种统计表。10.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管理 急诊室护士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做好急诊患者的检诊工作,根据患者情况决定优先就诊,必要时请示医生决定。

3.急诊患者来就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在医生未到之前,遇到特殊危急病人,可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4.在急救过程中,备好各种抢救物品、药品,迅速、准确地执行医嘱,协助医生进行抢救。

5.负责危重患者的巡视、观察,及时完成治疗与护理工作,严密观察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6.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7.严格执行各项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8.负责准备各种急救所需药品、敷料、仪器等,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科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科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所属科室的临床护理、教学、科研及在职教育的管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护理部、科主任负责。

2.根据护理部、科工作计划制定本科室的护理工作计划,按期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并总结。

3.负责督促本科各病室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技术操作规程。4.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室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质量关,并有记录。

5.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危重、疑难患者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6.有计划地组织科内护理查房,及时总结本室护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

7.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全科业务学习。负责全科护士的三基三严培训和在职教育工作。

8.负责组织本科护理科研、护理革新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本科护士及时总结护理经验及撰写护理文章。

9.对科内发生的护理问题和差错,应及时了解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护理部。

10.科学管理病房,做好文字记录及教学各项统计工作,每月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11.每月听取进修护士意见,检查护生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病区/病房护士长职责

1.在科护士长和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病室行政管理和护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科护士长、科主任负责。

2.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制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护理质量检查,记录和统计工作,并定期总结。 3.负责本病房护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密切医护配合。

4.合理安排和检查本病房的护理工作,落实质量控制方案,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患者的护理及抢救工作。

5.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对本病区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及时查明手因报告护理部,并组织整改。

6.定期参加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手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7.组织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积极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和护理经验总结。

8.组织领导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实施三基三严培训工作。

9.定期督促检查表格用品、护理用具、仪器设备、被服、药品的请领及保管。

10.负责护生、进修护士的实习安排及检查护士的带教工作。11.督促检查护理员、配膳员、卫生员的工作质量,搞好病房的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工作。

12.定期召开工休人员座谈会,组织安排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听取病人对医疗、护理及饮食等方面意见,不断改进病室管理工作。病房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及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3.做好基础护理和患者的心理护理工作。

4.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保管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治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6.经常巡视病人,密切观察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7.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工作,工作中应不断总结经验,写出论文,以提高护理水平。

8.指导护生、护理员、配膳员、卫生员工作。

9.负责做好患者的入院介绍、在院健康教育、出院指导。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采取改进措施。定期组织患者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采取改进措施,在出院前做好卫生宣教工作。

10.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有关文件的登记工作。11.认真做好病室物资、器材的使用及保管工作,并注意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及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室的行政管理和护理业务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护理部、科主任负责。

2.根据手术室工作任务和护理人员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总结。

3.严格要求各级人员遵守无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抽查各类人员的工作质量。

4.负责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三基三严培训,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教学计划的实施,指导进修、实习护士工作。

5.检查核对各交接班程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6.督促检查有关人员做好消毒工作,定期进行室内空气及工作人员手的细菌培养,以鉴定消毒效果。

7.随时检查毒、麻、限剧药物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及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破损仪器送检维修。8.负责手术室药品、器材、敷料、卫生设备等物品的保管、请领、报损工作。

9.定期征求各科室对手术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和改进工作 10.负责指导和检查手术器械的清洁、消毒及保养等工作。 手术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洗手、供应、巡回护士等工作,负责手术前准备、手术中配合和手术后整理工作。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其它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3.负责手术后病人的包扎、保暖、护送及手术标本的保管、送检工作。

4.负责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及药品、仪器设备的保管工作。5.指导进修、实习护士的工作。

6.负责分管手术患者的术前访视和术后随访。7.做好手术期间患者的心理护理。

8.严格执行对患者的识别制度,做到正确的患者、正确的部位与体位、施行正确的术中配合、正确核对手术器材敷料、正确交接手术患者。

病房卫生员职责

1.在总务科领导和护士长的业务指导下,担任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2.担任病房的门、窗、地面、床头桌椅及厕所、浴室的清洁工作,并保持经常整洁。

3.负责清洁和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盂、便器等用具。 4.及时做好病房和病员的饮用水供应,协助配餐员做好配膳工作。 5.根据需要协助护送病人,领送物品,送病理、检验标本及其它外勤工作。

医技科室人员岗位职责—16 项

一、检验科主任

1.科主任是科主任负责制的行为人(责任者),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对院长负责。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临床检验、教学、科研、继续医学教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使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3.按医院要求,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临时指令性任务。

4.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

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5.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可组织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

6.抓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实验室标准化操作规程,不定期检查科内人员的工作质量,努力开展各项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7.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再教育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意见。

8.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人员之间的关系。 9.确定本科人员的轮岗和值班。

10.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部门保管和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

11.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12.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13.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在科主任长期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工作资历: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3 年。 具有副高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6 年。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10 年。

(二)工作能力:

熟悉临床实验室的常规检验及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

二、主任(副主任)检验师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工作,并负责实验室人员的医德医风及医疗安全。

2.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协助科主任检查、提高科内的检验质量及检验技术水平,重点解决检验技术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3.负责本科科研项目立题、论证、组织实施并总结汇报;指导下级人员的科研工作,参加部分试验工作;发表相关论文及申报成果。 4.随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进展、新技术,指导下级工作人员改进检验技术。

5.有计划地对青年检验人员开展“三基”、“三严”训练,配合科主任培养提高下级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提高科室的学术地位及本行业中的影响力。

6.指导并督促下级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7.配合科主任完善科室行政管理,负责编写科室各岗位的标准化操作文件,逐步达到“标准化实验室管理”水平。8.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9.副主任检验师协助主任检验师负责相应工作。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工作资历: 1.副主任检验师:担任主管检验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检验工作不少于40 周,任主管检验师满5 年。

2.主任检验师:担任本专业副主任检验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检验工作不少于35 周;任副主任检验师满5 年。

(二)工作能力: 副主任检验师:

1.能为临床在某一检验学科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特别在试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预防。

2.熟练准确地解决本专业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如变异菌种鉴定、血液骨髓细胞及寄生虫的识别、各种重要试剂质量鉴定及临床应用性评估;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检验误差;能进行室内、室间质量控制的分析总结等;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根据专业熟练掌握下列专科技术:如血液及骨髓的检查技术、临床免疫学检查技术、分子生物学检查技术等。参加部分技术要求较高的检验工作,无责任事故。 主任检验师:

1.能为临床在实验诊断学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特别在实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疗效评估、预防等工作。

2.在医学检验领域中有丰富的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要点,能解决复杂或重大的技术问题,能帮助临床医师掌握新的诊断方法,能结合患者病情及时向临床医师提供疑难、危重病例检查项目结果及分析判断的意见。对本专业的工作具有全面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 3.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并结合临床病情进行会诊,如查房及疑难病症解析等。

三、主管检验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检验师的指导下,负责检验、科研、教学工作的落实及实施,指导下级人员工作,负责检验报告的质量。2.参加日常检验工作,负责检验结果的质量,保证结果的准确、及时;排除工作中的系统误差及偶然误差;解决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试剂、仪器等疑难技术问题。

3.负责学生的临床实习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培养提高下级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负责对检验师的培训和考核。 4.努力参加科研工作,协助科主任落实科研规划。

5.了解国外本专业的新技术,对改进检验工作流程和技术手段提出建议。

6.完成科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7.在主任检验师外出时,经科主任同意后可行使主任检验师的工作职责。

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 工作资历:

1.任本专业检验师满5 年。

2.担任检验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检验工作不少于44 周。 工作能力:

1.了解并掌握本专业各项实验的临床意义和应用价值,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工作,能为临床在合理选用检测项目和结果解释方面提出正确的建议和意见;能解决本专业中一些常见问题,如生化多项目综合判定、肝炎标志物结果分析、血液及骨髓细胞识别、各种标本中微生物鉴定、寄生虫的识别。

2.能结合临床资料,准确分析常规实验结果的临床意义。以专业划分每年工作量不少于:临检2000 件、生化2000 件、微生物400 件、免疫1000 件、分子生物学检测200 件。

四、检验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日常检验工作,并指导检验士和检验员进行工作。

2.承担标本处理、登记、技术操作、核对检验结果等检验工作;特殊试剂的手工配制;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校准,严防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

3.承担菌种、毒株、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申领、报销等工作。

4.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项目,提高检验技术水平。

5.承担指导学生检验实习工作。6.参加本专业各种质量控制工作。. 7.完成上级检验师交给的其它工作。

五、检验士: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的指导下进行日常检验工作。 2.协助检验师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3.协同检验师做好物品、药品、器材的请领和保管,以及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4.学习专业技术,参与培养进修、学习人员工作。 5.参加标本的采集、登记和常规检验工作。

六、检验员:

1.洗刷检验器材,做好消毒、灭菌工作,清理废弃污染物;打扫科室卫生。

2.接收检验标本,传送检验报告。

3.根据科室需要,安排非检验操作岗位的工作。

七、临床检验医师:

1.根据临床信息,对检验项目的选择、检验申请、患者准备、以及样品的采集、运送、保存、处理、检测和结果给予指导、培训、答疑和咨询;

2.参与临床查房和疑难、危重病例的会诊,对检验结果做出解释,并依据实验室结果对临床诊断和治疗提出建议;3.负责签发具有诊断性的临床检验报告;

4.掌握检验项目的临床意义及临床医师的需要和要求,用循证医学的方法评价检验项目,制订疾病诊断指标的合理组合,规划和开展临床检验的新项目,并推动其临床应用。

5.高效率地收集和评估临床医护人员对检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反馈意见,组织持续改进。

6.指导和培训临床医护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学改革。

7.承担与实验室诊断相关的科研任务

八、检验科质量主管:

1.质量主管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任命、授权,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2.负责组织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控制工作。

3.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工作,参加实验室管理层对质量方针和实验室资源的决策活动,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质量体系有 效运行。

4.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修改的批准。5.负责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规章制度》、《SOP 文件》和各种质量文件的编制、审核、发放,以及换页更改的申请和换版更改的组织实施。 6.负责安排和组织内部审核,编制《年度内审计划》并报主任审批。负责审批《内审实施计划》和《内部质量审核报告》;任命内审组长并规定其职责;编制《全年质量体系运行报告》。

7.负责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分析体系运行中潜在的不合格原因;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审查、批准;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8.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管理评审前的组织工作和准备工作,包括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汇报前一阶段质量体系运行和检测和/或校准工作情况,编写《管理评审报告》。 9.负责有关质量问题的抱怨和投诉的处理。 10.审核实验室发出的检测信息内容。

11.质量主管及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外部供应的评审。

九、检验科技术主管:

1.技术主管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任命并授权。

2.负责任命技术管理小组成员的,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的工作。3.负责组织投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负责批准恢复检验工作。

5.负责对发生不符合项的责任组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6.负责数据控制程序的实施,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修改的批准,负责检验报告修改的批准。

7.负责每年进行一次检验程序的评审工作,组织编制《检验程序评审报告》,负责评审报告实施情况的跟踪。

8.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各检测项目生物参考值范围的审核、评审工作。9.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方法的评价、确认、评审和批准。

10.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编制《检验项目指南》,供患者和临床医生取用。11.负责质控物更换和室内质控靶值修订的批准。 12.负责仪器设备校准程序的审批。

13.负责所有仪器设备的统一管理,配合医院设备科对仪器进行验收及安装。

十、病理科科主任:

1.科主任是科主任负责制的行为人(责任者),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培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使之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3.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4.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经院长批准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事故。

5.确定本科医、技人员的岗位轮换、值班、会诊、外出培训等事宜。制定实习和进修人员的带教计划。

6.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培养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及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的具体意见。

7.按规定完成教学计划。管理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研究生导师的工作,配合校、院完成高层次人员的培养工作。 8.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本科保管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病理资料的结果和保管工作。 9.参加科内快速冷冻切片、科内外及院内外疑难病例的诊断和会诊工作;决定是否需要院外会诊。 10.审签病理尸检报告及医疗纠纷鉴定书。

11.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研工作。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 人员间的关系。

12.组织和参加本科室内外、大型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经常与临床各科取得联系,征求意见、相互配合、改进工作。

13.科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工作。在科主任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科副主任可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十

一、病理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1.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参加并协助科主任抓好科室的全面病理工作和教学、科研业务工作,并负责下级人员的医德医风及医疗安全。2.有计划地对下级医生开展“三基”、“三严”训练,指导下级医师的操作技能,避免医疗差错及事故。

3.着重担任重要的病理检查,参加本科室快速冷冻切片及疑难少见病例的诊断及会诊工作。

4.经科主任授权,主持或参加院内外疑难病例的会诊、审签病理尸检报告和医疗纠纷鉴定书。特殊疑难或复杂的病例交科主任或经科室讨论后做出诊断。

5.掌握本科所有的常规业务工作,掌握病理特殊检查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并能在日常工作中正确使用。

6.带头执行并督促下级医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保证检查结果合乎规范要求。7.协助科主任对下级医师、研究生及进修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8.参加继续教育,指导医、技师结合临床开展科研工作。积极申报并承担科研课题,吸收、应用国内外医学新技术,努力开发新项目,扩大和更新工作内容,并不定期开展学术交流。

9.在科主任分配下,主持或参加主持大型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10.协调本组和科内各组有院内各科室的工作联系。 副主任医师协助主任医师做好本组工作。 十

二、病理科主管医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协助主任医师搞好病检、教学、科研工作及科室成员的医德、医风教育。

2.主管本科室一定范围的病理诊断工作,包括病理尸检和治体组织检查工作。

3.负责快速冷冻切片初诊;签发常规检报告,对疑难、少见病例提出初步诊断意见,并提请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会诊。

4.熟悉病理特殊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并能做出相应特殊检查的决定。

5.担任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分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指导研究生、进修医师的日常工作。

6.负责科内医师、进修医师的考勤及日常和节假日排班工作。7.认真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相应职责内的病理检查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参加病理及临床病理讨论会,并完成分配的相关工作。

9.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掌握所必须的专科技术,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病理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参与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和总结工作。

10.确定自己的科研方向,并选出题目,申报各级各类课题。11.在本组主任医师外出时,经科主任同意后可行使主任医师的工作职责。

十三、病理科住院医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工作。

2.在完成医院和科室规定的基本培训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尸体解剖、活检取材和常规病理切片的初检等工作。经过一段培养后,可适当签发较典型的常规病理诊断,无快速冷冻切片报告权。对较复杂、较疑难和少见病例,可提出初步诊断意见,交上级医师会诊。 3.负责书写病理检查报告和诊断,参加计算机采图发报告。 4.积极参加科内外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结合实际学习有关管专著和文献,提高业务水平。

5.了解病理切片制作过程及病理常用特殊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6.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相应职责内的检查结果合乎规范要求。

十四、病理科细胞学医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2.负责接收细胞学标本,并进行核对登记。

第16篇:医院收费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收费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医院院长管理下,熟识国家医疗收费标准,收费笔数准确率要达100%,收费必须出具国家统一医疗票具。

二、一个月内,在正常现金差错范围内(由于四舍五入的因素),允许核销长短款金额在5元以下。

三、在日清工作以后,准确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

1、因为个人原因造成的短款,由个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2、因为微机处理系统故障或非个人因素造成的短款,报告院行政,由院方处理。

四、开出收据,必须按项目填全,写清姓名,发票字迹要清楚,并由经办人签字。

五、收据必须妥善保管,防止意外。在交接班记录上需要详细记录票据编号。

六、每收完一本门诊收据,要及时存款,每日的库存现金限额在500元以下。

七、做好微机的使用管理工作。

八、库存现金限额超出规定的范围,交医院行政。

第17篇:医院复核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复核 人员岗位职责

1.医院财务复核由财务科长兼任,负责医院的全面财务会计工作; 2.负责制定并完成医院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办法; 3.解释、解答与医院的财务会计有关的法规和制度; 4.分析检查医院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5.审核医院的记账凭证;

6.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并结账;

7.编制医院的会计报表,在每月10日前报送院长及主管部门; 8.编制、核算每月的工资、奖金发放表;

9.定期检查医院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否帐实相符;

10.不定期检查中、西药库、药房,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仓库,是否帐实相符;

11.按照印鉴分管制度,负责保管银行预留印鉴中的一枚财务章; 12.承办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8篇:医院信息系统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信息系统人员岗位职责

信息科科长职责

工作概要:信息科科长是专门负责全院信息管理,并使之符合医院内部医疗、行政、教学等工作的要求。 请示上报:主管副院长 工作职责:

1.发展信息服务系统,使之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2.制定本科室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在已批准的预算控制下管理本部门。 4.参加与医疗信息有关的委员会。

5.做好本科室人员业务考核,配合提出调整、晋升及奖励意见。

6.安排本科室主要业务人员的发展方向和业务进修,从事本专业的研究和开发。

7.检查各组任务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协调。

8.协调与用户的关系,组织本科室人员做好用户的业务指导与咨询工作。 9.评估信息科各项工作,建立有关的标准及技术,必要时做出适当的修正。 统管理员职责

工作概要:管理主机房内所有计算机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请示上报:信息科科长

工作职责: 1.随时观察主机系统运行情况,及时排除故障,查明故障原因,上报有关领导。 2.负责调整各主机的运行参数、用户注册、权限管理、作业优先级管理,确保各主机系统内运行效率。

3.负责主干网内的一切硬件设备(服务器、HUB、配线系统等)的增、减、改,并作出详细记录。

4.制订系统转贮及恢复方案,监督值班人员正确完成每日的数据备份工作。每月的第一天作一次全转贮,并将备份介质妥为保管。

5.系统内主要设备均须备有备份并订出详细的更换操作说明,以使系统因硬件故障而停机的时间降至最低(不超过一天)。

6.负责主机房环境的管理,监督全室人员共同执行《计算机房管理规定》,同时确保机房内的电力、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数据库管理员职责

工作概要: 负责医院信息系统中数据管理。 请示上报:信息科科长 工作职责:

1.负责主机数据的应用管理,包括表空间、用户的增加、删除及修改等操作。 2.参与应用系统中的数据结构、存贮、处理及分布等设计方案的讨论与实施,并提出协调建议。

3.负责解决应用中遇到的有关主机数据库使用方面出现的技术问题。

4.遇到主机数据库管理出现不能解决或较为严重问题时,负责与数据库厂商技术服务人员联系,并协助处理。

5.负责主机数据库的性能监测与调整,每三个月至半年做一次数据整理,监测并记录有关现行性能指标,并根据应用对相应参数进行适当调整。

6.保证主机数据安全,制订转贮计划,对系统值班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主机硬件或操作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在主机平台环境恢复正常后的 2 小时内将数据恢复至发生故障时的前一个小时。

7.建立数据库管理员工作月志,详细记录主机数据库的各种状态及操作过程。 网络管理人员职责

工作概要: 协助信息科科长负责医院内外网络设计、实施、管理、维护。 请示上报:信息科科长

工作职责:

1.根据信息工程建设的需要,适时规划调整医院网络建设方案和设备配置; 2.规划外网、内网网络拓扑结构;结合系统需求,提出网络系统软件的基本选型、配置要求,提供网络所需的相关应用服务。 3.适时完成中心交换机、二级交换机、磁盘阵列、数据备份、防火墙、路由的管理及配置 4.管理本单位的域名及正式 IP 地址网段;规划分配 IP 地址。

5.确保网络设备的安全隔离,实现网络间有控制的信息存取、访问、代理、转发、镜像,设定提供信息资源的共享访问服务。

6.管理监督网络的运行使用状况,发现问题,适时处置并及时报告。 硬件维修人员职责

工作概要:协助信息科科长进行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修保障工作。 请示上报:信息科科长 工作职责:

1. 负责医院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硬件的安装、维修; 2.负责医院计算机系统软件、OFFICE 等通用软件维护; 3.负责网络设备硬件维护;

4.负责参与医院信息系统的维护。

第19篇:保洁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保洁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岗位制度

1.搞好清洁卫生服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服从管理、明确责任、尽心尽职,争创一流工作质量,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

2.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在规定时间内,按区域路线范围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4.在公司领导的监督检查指导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分配或工作完成不好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罚。

5.在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除做好清洁工作外,还要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一切不良卫生习惯和行为,对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个人要及时报告公司办公室做出处理。

6.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帮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个人素质,保持和维护团队向心力和凝聚力,传播正能量。

7.员工当班时间内要衣冠整洁、礼貌待人,虚心听取领导反映。工作中一律不准与领导及客户发生争吵冲突,一旦发现予以予以处罚直至辞退。

8.保洁工应严格遵守管理处所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背将按管理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9.定期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完全任务较为突出的给予表扬,完成任务较差,不按标准实施的,按规定给予扣罚。

10.工作中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向直属上级作出反应,不得越级越权。

11.服从公司上级的统一安排及调度,对不从公司统一安排的予以处罚直至辞退。

室内保洁员的主要职责

直属上级:公司办公室 主要职责及权限:

1、负责各层电梯厅、走道、楼梯等公用区域地面、墙面、门窗、公共卫生间的清洁工作。

2、负责室内公共卫生间的清洁工作,保证桌椅,书柜,及卫生间的清洁。

3、负责室内信报箱、管路、消防栓等公共设备设施的清洁工作。

4、负责地下车库、转换层的清洁及其明暗沟的疏通清理工作。

5、对客户、员工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纠正,但不得与公司员工及客户发生口角与冲突。

6、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努力学会控制易耗品的使用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和带回家中使用。

7、发现事故隐患和可疑迹象,立即报告直属上级,不得越级报告。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8、配合其他员工做好公共设施的清洁工作。

9、每次使用完清洁工具后,应保持干净,放置指定位置。

室外保洁员的主要职责

直属上级:公司办公室 主要职责及权限:

1、协助安保人员搞好公司绿化工作,及时清理绿化带及试验田的生活或生产垃圾。

2、协助销售部搞好公司展厅的保洁工作,维护公司品牌形象。

3、协助厂区车间工作人员搞好车间卫生,对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要及时劝导,必要时上报公司办公室,保洁员不得未经准许私自与员工发生口角与冲突。

4、搞好公司内道路卫生,及时处理生活或生产垃圾。

4、负责室外果皮箱、垃圾房的清洁、清运和消杀工作。

5、负责公司大门门面的保洁工作。

6、负责室外明装管线和明装公用设备设施的外表的清洁工作。

7、负责建筑物墙身、幕墙、路灯、宣传牌、雕塑的清洁工作。

8、对辖区内违反清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9、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努力学会控制易耗品的使用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和带回家中使用。

10、发现事故隐患和可疑迹象,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11、配合其他员工做好公共设施的清洁工作。

第20篇: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三、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包括本科、大中专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副系列工程技术人员试用期内工资待遇均按国家相应学历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内不享受其他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的相关待遇为:

(一)新应聘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享受聘用人员的出勤奖及30%医院月绩效奖。通过国家执业考试分数线到执业证注册之前,享受科室50%月绩效奖及聘用人员年终奖。取得执业证后享受科室100%月绩效奖。

(二)新应聘的有执业医师证书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并能独立承担工作者,可享受聘用人员出勤奖和科室100%月绩效奖及聘用人员年终奖。

(三)新聘用的中级以上职称医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并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者,享受科室100%月绩效奖及聘用人员年终奖。

(四)新聘用的非统招临床本科毕业生不能单独工作者,工作满两年后,享受聘用人员的出勤奖,通过国家执业考试分数线到执业医师证注册之前,享受科室50%月绩效奖及聘用人员年终奖。取得执业医师证后享受科室100%月绩效奖。

(五)除医疗以外新聘用的大中专技术人员及其他副系列工程技术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工作满一年后享受聘用人员出勤奖,月绩效奖满一年后按100%发放。享受聘用人员年终奖。

(六)医学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并能独立承担工作者,享受出勤奖、100%绩效奖、医院年终奖。

(七)所有聘用人员正式录用工作满一年后享受“五金”(养老、医保、生育、工伤、大病)、取暖补助等。工会福利待遇一年内(不含试用期)按50%发放,一年以上按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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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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