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2020-06-30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治疗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应了解注射药物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具有高度责任心。

2、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地面先拖后扫,每天湿式清扫两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本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1次,并做好登记。

3、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无菌溶液、无菌容器、各种消毒液应定期更换,保持有效浓度。

6、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对使用后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进行消毒毁形处理。

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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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效期重新灭菌。

9、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观察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热情接待病人,消除其紧张、恐惧情绪,注射时注意保暖。

2、各种注射应按注射单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注射时必须按规定作过敏试验。

3、注射时及注射后应密切观察病员情况,一旦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

4、值班人员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不得贻误病情。

6、医护人员对观察室病人,要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记录。7、观察室要勤开窗户,定期消毒。

药房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收方后对处方的内容进行查对无误后,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2、对含有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4、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须经核对,尤其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以利工作进行,防止拿错。

5、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说闹,吸烟,洗衣服等。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6、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

7、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处方制度执行。

8、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定期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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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项目齐全,姓名、性别、年龄、日期、住址、诊断、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等不得漏项。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6、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者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2、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医师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3、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4、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应妥善保存。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5、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确定专职人员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3、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4、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5、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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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报告制度

1、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要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及产生的后果。

2、及时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统计档案。

3、对已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必须深入调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分清责任,认真总结教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对已发生的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要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及时配合做好有关的调查处理工作,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5、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后要及时上报,任何个人、科室、单位都不得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处理。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上岗时衣帽整洁,治疗或操作前洗净双手,戴口罩。

2、室内保持整洁,每日上下午各室通风,擦拭桌、椅及候诊椅等,每周大扫除一次。

3、严格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各类常用物品的消毒按“各类物品消毒方法”执行。

5、如有传染病或疑似患者,按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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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日紫外线照射30分钟,并做好登记。上午、下午各一次用消毒液作空气喷雾消毒,按规定做空气细菌学监测。

7、一次性医用物品,使用后按规定处理。

薛城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

1、严格按照核定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2、参合农民就诊时,应严格核定其参合信息,严禁冒顶零替。

3、接诊病人后应将病史、症状、体征、诊断、处置方法如实登记薛城区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专用门诊日志。

4、使用药物要严格执行《山东省乡村医生基本药物目录》

5、要严格招待处方制度,使用区农合办制发的一式二联专用处严禁开大方。

6、病人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标准,门诊费用衽当场减免制,要严格按照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诊费用减免10%规定,当场减免门诊费用。

7、接诊病人后,应及时将就诊情况、报销减免费用等项目如实填写合作医疗证相应栏目及合作医疗系列表4。

8、实行首诊负责制,对危、重、急、疑难病人应及时转往上级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因经济利益驱动收治病人,贻误病情。

9、应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公示参合人员医疗费用后销情主动接受广大参合农民群众的监督。

薛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区、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规定,保证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序运行。

2、利用多种形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村人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水平。

3、协助建立参合农民登记薄,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报合管办,备报销时查阅。

4、严格按照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参合农民开展医药费用的现场减免。卫生室工作人员要首先查看参合者合作医疗证,确认无误后,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并在报销登记表上予以详细登记,参合者只负担部分的资金,医生应及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中医药费支出记录栏目。

5、村卫生室每10日到镇合管办报帐一次。报帐内容包括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业务收日报表及门诊医药费用汇总表等。

6、定期公布辖区村(居)合作医疗资金支出情况,确保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7、卫生室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开展合作医疗报销工作,严禁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的行为。对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镇合管办(卫生院)要查清事实,依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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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四部门《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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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十

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必须接受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卫生室健康教育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部门和健康教育机构的指导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健康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强化农民群众良好卫生行为养成。

二、设置并管理本村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季节防病重点,进行各种类型的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及时在宣传栏内张贴、刷写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每月至少更换1次。接收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教育资料应及时存档。

三、以改变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为内容,开展乡村健康知识宣传。结合群众健康教育需求或当地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高危人群为重点对象,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包括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防治知识等;引导村民养成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

四、定期按规定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在患者随访中针对病情开展口头教育,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五、加强控烟教育,引导村民争创无吸烟家庭,无烟办公室、会议室、诊室等活动。

六、积极指导和组织村民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 “除四害”活动。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

一、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二、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三、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四、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五、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七、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级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乡级管理。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乡级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级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必须具备预防接种资质,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活动。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人员从事预防接种。

二、必须接受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参加例会、培训及考核。

三、完整收集辖区总人口数及0-14岁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及时掌握免疫规划目标儿童流入、流出和各月出生情况。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及时建立预防接种证、卡。

四、按时制订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五、接种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在显著位置公示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

六、认真履行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义务,按月规范实施预防接种,接种后现场观察15-30分钟,确保预防接种注射安全,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5%以上。每年秋季入学时,指导辖区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无接种证及未完成常规免疫的14岁以内儿童进行补证(种)。

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并对预防接种后发生的一般反应及时进行处理。

八、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工作,参与疫情处理。

九、开展健康教育,及时张贴预防接种宣传画,设立预防接种咨询电话,接受有关咨询活动。

十、规范管理预防接种各类资料,年终对全年资料整理归档。

十一、实行以乡为单位集中式接种的地区,村卫生室负责辖区人口资料的收集上报、接种通知单发放、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理、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与咨询、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查验接种证工作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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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

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

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

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

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

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

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

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

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2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

村医生执业证书。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

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

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

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

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

指定的医疗机构。

六、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

相关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

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

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

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

责任。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

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使用的一次性使用

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

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

1、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2、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

符合要求。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3、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

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

及时补充。

5、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处方制度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乡村医生)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四、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

即被取消。

五、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

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七、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处方,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八、处方书写必须《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规则。

九、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一、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 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

记备案,方可销毁。

处方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

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

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

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

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

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

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医院(所)提供怀孕妇女的消

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医院(所)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

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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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

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

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2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推荐第5篇: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臵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臵。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2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六、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臵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臵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臵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臵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

1、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2、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3、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5、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处方制度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乡村医生)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四、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七、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处方,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八、处方书写必须《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规则。

九、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一、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 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处方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医院(所)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医院(所)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平乡县寻召乡卫生院

推荐第6篇:滕州市标准化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滕州市标准化村卫生室标牌制作要求

1、机构标牌:

(1)尺寸:宽为30cm,高220-250cm,厚5cm,长度也可根据村卫生室具体位臵确定。 (2)内容:××镇(街道)××村卫生室,上边带卫生标志。 (3)样式:白底黑字;竖挂式。卫生标志为红字,喷漆。

2、科室牌:各科室前悬挂 (1)尺寸 :29 cmⅹ8cm (2)内容 :诊断室、药房、治疗室、处臵室、观察室

(3)样式:字体:黑体书;绿色,白字,双面三角型牌。

3、制度上墙牌。

(1)尺寸 :每个 50 x70cm,分科室分别悬挂。 (2)内容 :见附件

(3)样式:见附件(KT板,塑料边框) (4)字体:见附件

附件1:

滕州市标准化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门诊内悬挂的制度: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一、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二、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三、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四、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五、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六、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七、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儿童保健门诊和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八、对疑难病症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九、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十、开展便民服务项目,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七、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医师(士)职责

一、在室长的领导下,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极完成社区内预防、保健、康复工作。

二、热爱卫生事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医德高尚,服务热情周到,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三、积极承担各项防病治病任务,搞好医疗服务, 做好疫情报告、传染病、地方病防治、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四、加强工作责任心, 严格执行医疗工作制度和诊疗技术操作规程,防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对病人要做到全面检查,正确诊断, 合理治疗。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医治的疾病,应经所长批准后及时转诊,危重病人可派医护人员陪送。

六、按时参加乡村医生例会和各种学习、培训班, 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七、动当好村领导的参谋,积极参与初级卫生保健,带领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八、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 增强广大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九、成室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的财务管理工作,设专(兼)职会计1人,实行卫生院、卫生室统一核算。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政策,遵守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原始凭证合法。

三、财务人员应做好本所帐目登记、现金管理, 对一切单据不准涂改,严格日核对帐制度,收入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卫生院帐户,妥善保管好处方和收据存根。

四、遵守“一体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卫生室工作人员不得涉及债务关系,不准赊欠,不准借支挪用。

五、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收费不记帐, 不准发药不开发票,不准处臵不收费,不准超收、漏报,不准私自销售药品和医疗用品,一经发现对对当事人解聘,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器械、材料全部从医院中心药库调拨,并健全立帐。

七、村卫生室(土地、房屋外) 一切资产属卫生院所有,每半年清查一次,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办公室、村卫生室各保留一份,财产丢失或责任性损坏,由村卫生室室长及责任人赔偿。

八、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药房内悬挂的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

一、各种药品必须从卫生院中心药库调拨,严格验收手续,分类妥善保管。卫生室药剂人员负责药材(品)的预算,清领、保管、回收、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调配工作。

二、担任收方、划价、药品质量检查和调剂工作。

三、认真执行处方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认真审查处方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名,药量是否有误,用药有无配伍禁忌、超量等。对违反规定的处方有权拒绝调配并请医生更正。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向病人详细说明用法及注意事项后再发药,补缺药品应经医师修改后再行调配。

四、对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要按有关规定, 严格保管使用。

五、健全药品帐目,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药物遗失被盗,损坏应及时追查责任,照价赔偿。

六、建立补缺药品登记簿, 主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推荐新药,及时到卫生院调拨药品保证供应。

七、保持药房内清洁,防止药物失效、发霉、变质,以销定进,防止积压。

八、坚持先收款再取药的原则,不得赊欠, 零售药品应做好登记、报帐。

九、急救药品应定点单独存放,及时补充消耗, 保证随用随取,保证抢救效果。

十、处方应按保存期限妥善保存,及时向室长汇报本所药品使用管理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药剂人员职责

一、在村卫生室室长领导下,按照分工,担任药品保管、分发、登记、统计工作。

二、仪表端庄,准时上班,值班,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四、负责药品的采购计划、清领、验收、登记、统计、计价、批价、保管及处方调配等工作,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五、对药房内药品使用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六、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方法》,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给药时务必向患者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七、每日应将处方用药量上帐统计,并按处方分类,分别装订存档,每月底进行盘点。

八、完成室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处臵室内悬挂的制度:

处臵室工作制度

一、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三、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臵,并报告医师。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臵,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七、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八、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九、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十、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一、特殊感染不得在处臵室内处理。

观察室内悬挂的制度:

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因病情需要,病人可在观察室内短期观察。

二、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遗嘱执行。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实验。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四、值班护理人员要随时主动巡视病人的病情、输液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生并及时记录。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

六、密切观察用药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臵并报告医生。

七、观察室应保持清洁,床铺整齐,布臵合理,教育患者及其陪人自觉保持室内卫生。

治疗室内悬挂的制度: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二、保持室内清洁,明确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每做一项处臵,要随时清理,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其它人员不许在室内逗留。

三、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臵,及时清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各种药品分类放臵,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严格执行卫生部>, 遵守消毒灭菌常规。伸入组织、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达到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用一消毒,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室内空气、地面定期消毒。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臵,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实验,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臵,并报告医生。

七、认真遵守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护理人员职责

一、卫生室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执行各项护理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及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基础护理、情志护理、饮食护理和服药护理。努力掌握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

四、巡视病人,密切观察与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五、患者讲解、宣传防病健身的知识。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指导。

六、医师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和保管工作。

七、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各种检验标本。

八、治疗室、观察室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的保管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臵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臵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滕州市卫生局制)

推荐第7篇: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平安县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目录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 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 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 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务。 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 各类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推行科学接生和科 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 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

(2)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按规定免疫程序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异常反应。

(4)按规范管理和使用预防接种器材及冷链设备,确保接种工作质量。

(5)做好地方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炎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对新发病人进行系统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投药。

传染病报告工作制度

(1)报告病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5种,丙类传染病10种。

(2)报告方式: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病例由乡村医生通过电话或乘交通工具等方式报告乡镇卫生院。

(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6个小时内逐级报告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他乙类传染病应于12个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4)传染病报告的同时,应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

(5)配合乡镇卫生院或上级疾控机构进行病源调查、采取防控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

①传染病暴发疫情:某种传染病就珍人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流行时;

②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的不明原因的疾病,或就诊同一症状病例有相对地区聚集性;

③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④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 ⑤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报告方式:通过电话报告,无通讯条件的乘车、骑马或步行报告。

(3)报告时限: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

药 品 管 理 制 度

(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明码标价,公示公开。 (2)按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要求,药品计划经乡镇卫生院审批,由有资质的药品供应网点配送或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供应。

(3)各类药品按种类和品目摆放,做到防潮、防蛀、防尘、防晒、防冻,严禁与食品、百货、农药等共同存放。

(4)定期对各类药品进行查验,防止过期失效和发霉,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假劣和霉变药品。

(5)坚持合理用药,不得乱用、滥用抗菌素,西药调配时禁止直接用手接触,中草药调配必须使用量具。

(6)进购药品的各类票据要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使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统一处方、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等,必须用蓝黑墨水或书写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处方填写要完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服法、次数、药价等,并有医生和配方人签名。

(3)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必须坚持随诊随登,做好填写内容完整规范不漏项,传染病报告卡要准确及时上报。

(4)处方及各种医疗文书必须装订完整,妥善保存,处方应保存1年,各种医疗文书保存期不少于10年,信息资料长期保存。

(5)《村基本情况统计表》、《孕产妇及儿童预防保健情况统计表》图表要及时上墙,逐年类推前五年的数据,保持图表的干净、整洁和完好。

消毒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程序把消毒关。

(2)各类器械均要经高压消毒后方能使用,并实行一人一针一管,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杜绝因消毒不严而发生的医疗事故和差错。

(3)做到消毒、非消毒器械分开,并在方盘注明,防止交叉污染。

(4)对所使用的棉球、安瓿、一次性注射器及废弃物要定期进行深埋或焚烧处理,严禁重复使用。

门诊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各类用具、器械摆放有序,标志明显,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2)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岗,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要经常讲究个人卫生。

(3)对就诊的患者全部实行医疗文书登记制,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传染病有报告。

(4)对患者做到随到随诊,态度和蔼热情,对老年疾病、残疾人坚持上门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多q6方便和服务。 (5)通过患者就诊,大力宣传卫生保健和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积极预防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急诊的初步救护治疗工作,负责及时转送急、危、重症病人到上级医院。

乡村医生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努力工作。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村民积极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改水改厕,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3)做好以传染病预防、寄生虫病和地方病为重点的防病工作,做好疫情管理及计划免疫工作。

(4)协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妇幼保健,实行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5)协助村委会搞好新型合作医疗、特困医疗救助的宣传动员,做好门诊医疗服务工作。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诊救护工作,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 (7)积极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创建规范化村卫生室,大力开展六统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8)努力完成卫生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各项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工作,并准确、及时上报。

村妇幼保健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3)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努力完成妇幼保健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妇幼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及时上报。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1、药剂人员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做好购进、验收管理工作。

2、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以质量为前提,按就近采购原 则从合法的经营企业进货。

3、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前,由负责人对与本卫生室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包括查验身 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索取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备查。

4、购进药品医疗器械须索取并保留合法票据,做到票、货相符。

5、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按送货票 据、批号进行逐批验收,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的核对,并对药品外观、性状、内 外包装质量和标识情况进行检查,准确无误后,验收员在送 货凭证上签字,购货凭证每月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保存至 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且不得少于三年。

6、验收时,发现质量可疑的品种,以及实物名称、批 号、数量与送货凭证载明的名称、批号、数量不相符的,予 以拒收,不得入库陈列。发现假劣药品,及时向县药品监督 管理局报告。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1、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 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它药分开存放。用于陈列药 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急救药品应集中定位存放。出诊箱药品原则上使用 药品原包装,标明药品生产厂家、名称、批号、有效期,拆 零使用的应当符合拆零药品管理要求。

3、特殊管理药品保管实行专人专柜专锁,保留使用药 品处方代替专帐登记。

4、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装 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中药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斗内 保留原包装的标签直至使用完。保持斗内清洁卫生,斗内药 品无虫蛀、霉变、潮解、杂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中药饮片 清斗养护。

5、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保留原包装和 说明书,直至该药品使用完,并保留使用药品处方代替药品 拆零记录。

6、药品陈列地点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规定的 贮存条件。每天上午 9 点、下午 4 点对药品储存场所温度、湿度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温度或湿度超过正常范围 (常温 0-30℃,相对湿度 45-75%)或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 温度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达到正常范围,并记录调控措施及结果。温度高于 30℃时使用风扇等设备降温,湿度 高于 75%使用生石灰吸潮或风扇除湿,湿度低于 45%适量在 地面洒水增加药房湿度。

7、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并做好药品 养护检查记录。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8、在药品养护检查中发现过期失效以及氧化、潮解、退色、变质等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下柜,存放于有显著标 识的不合格药品区。

9、保持个人清洁卫生,直接接解药品的人员应身体健 康,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10、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1、从事处方调配、审核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 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或由经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培训合格的专职(兼职)药学技术人员担任,对调配处方进 行审核、核对。

2、村卫站(室)在核定的诊疗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 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调配使用药品。调配使用特殊管理的药 品,须严格使用专用处方限量供应,调配人员须在处方上签 字或盖章。处方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3、调配药品需要拆零时,调配人员、工作环境、使用 工具、包装物品应当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不得对药品产生 污染。

4、加强合理用药管理,避免滥用抗菌素。药品调剂人 员应当向药品使用者正确说明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 等事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5、药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 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 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6、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 淘汰的医疗器械,不得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 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7、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做好回收及销毁记录。

8、不合格药品销毁做好记录,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应 当通知药品监督部门执法人员在场监督并签字确认。

9、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注意考察、收集本单 位使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 良反应时,按规定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 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主动接受政 府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患者及社会的公开监督。

2、坚持“合理用药,质量优先”,严格执行规范药房 实施标准及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 效。

3、严把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关口,保证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决不使用不合格药品和 不合格医疗器械。

4、积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 议, 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的要求, 树立诚实信用的社会形象。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一、按照药品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常温库温度在0-30摄氏度之间,阴凉库温度在0-20摄氏度之间,冷库温度在2-10摄氏度之间,正常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

二、对库房(药房)温湿度条件实施动态监测、控制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三、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无倒置现象,五距要适当。(即药品货位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00cm,跺与墙的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屋顶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地面的间距不少于10cm)。

四、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具体要求:

1、药品与非药品(消毒防腐用品、

医疗器械等)、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

2、一般药品与易串味药品分库存放;

3、特殊管理药品要专人保管、专库(柜)存放、专帐管理,专朋登记,专用处方;

4、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照不同品种的要求,分开摆放;

5、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五、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管理程序对在库或药房陈列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按月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

六、检查养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七、对效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实行重点监控,按月进行催销。

八、检查养护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集中堆放,做好标记,报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并做好记录。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销行为,确保依法使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殊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四大类。

三、特殊药品必须从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四、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五、特殊药品的购进计划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合理调配储存,不得超过规定储存量。

六、购进的特殊药品外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储存于专库(柜),放射性药品的储存专库(柜)应配备与放射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并配备防盗措施。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同普通药品,但应存放于相对独立的专门区域,实行专人专帐管理。

八、加强特殊药品的帐货管理,做到帐、货、票相符,发现差错应认真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及时向药监、公安部门报告。

九、特殊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其中毒性、麻醉中药品种只能用于中药处方配方使用,并严格限定剂量,不得单剂出售,二类精神药品应按规定使用,药品质量负责人和药剂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十、不合格品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告、确认、报损、销毁,需报损、销毁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在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二、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院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三、凡本单位使用的药品,如有不良反应情况出现时,核实后立即逐级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

四、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五、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一、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进入药房(库),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

三、药房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不合格药品的上报工作,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四、在药品购进验收和检查养护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下架,集中存放,设醒目标志,并及时报告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药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和销毁,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销毁应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药房(库)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二、保持药房(库)内外清洁卫生,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库),放入货架.

三、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防潮、防污染、避光设施。

四、药剂人员在岗期间应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做到个人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着统一的清洁工作衣帽。

五、药剂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剂人员的健康档案。

六、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药剂岗位。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

二、购进医疗器械实行采购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采购验收记录应包括: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在验收和使用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封存,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三、医疗器械采购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二)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三)使用过期、已淘汰无菌器械;

(四)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无菌器械。

四、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按毁形一一消毒一一再毁形或焚烧程序处理,决不允许重复使用,并有完整详实的销毁记录。

药房管理制度

一、药房药品摆放应符合分类摆放的要求,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内服与外用药品分开,

中成药与中药饮片、西药分开,特殊管理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

二、药品调配工具应集中存放,定期清洗消毒。

三、药品应做到防潮,防尘、防晒,配备必要的通风、采光、防鼠、防火等设施、设备。

四、调配处方时应仔细核对处方,对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用法用量、禁忌等详细审核后方能调配,处方调配人及核对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发现药品用法用量不妥或有配伍禁忌者,

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改或由医师重新签字后再行调配。

六、调配处方应遵守药剂调配技术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时禁用手直接接触药品。拆零药品包装袋上要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注意事项等内容。

七、配方时如发现药品标签模糊,要查明原因,变质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

八、调配发出的方剂应将服法、注意事项详细写在外包装上,并向患者说明。

九、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房。

规范药房准备档案目录

一、组织机构档案(成立文件、原始会议记录、人员分工等情况)。

二、管理制度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制度考核情况记录等)。

三、人员档案(人员花名册、人员简历表;职称证书、毕业证、培训证书等)。

四、培训档案(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个人培训记录、培训证明材料;学习笔记、考试试卷等)。

五、健康档案(体检计划、体检统计表、个人体检档案、健康证、体检表等)。

六、合格供货档案(供货方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七、质量检验档案(药品验收记录、药品购进票据、中药材、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等)。

八、药品养护档案(药品质量养护检查记录、近效期药品催效表等)。

九、药品使用档案(药品处方)。

十、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统计表、温湿度记录等)。

一、不良反应档案(不良反应记录)。

二、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一、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二、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明药品批发企业(中标企业)进货。

三、建立健全药品购进验收程序,防止假劣药品进入药房,切实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四、检查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五、购进药品必须有合法票据和随货电脑清单、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记录,记录载明供货单位、到货日期、品名、规范、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村级医疗机构可在随货电脑清单上做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时间、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

六、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包装必须印有或贴有标签,标签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并具有检验合格章,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七、药品验收入库时应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八、对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应拒收入库,要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报告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九、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均达到100%,提高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质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门诊科室均应设立门诊日志,病房(即住院部)应建立住院病人出入院登记本。所有门诊、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均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并备有传染病报告卡。

2、门诊日志项目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九项基本内容。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如属法定报告传染病,各个项目均应填写完整,且住址要求详细到村组或xx路xx门牌;如属非传染病,至少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名和就诊日期等五项。

3、住院登记项目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等九项。住院登记各个项目均应填写完整,属法定报告传染病的住址要求详细到村组或xx路xx门牌。

4、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中14岁以下(包括14岁)儿童均应填写家长姓名。

5、化验登记项目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送检样品、送检医生、检验项目、检验日期、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

6、放射科检查登记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送检医生、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检查医生签名、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

7、传染病登记本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科室、报告人、收卡日期、收卡人、登记日期、网报日期、订正病名、订正时间。14岁以下(包括14岁)儿童应填写家长姓名。

8、门诊日志、住院登记、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化验登记、放射科检查登记各项登记应填写清楚,诊断明确,符合要求,不缺项目,且至少应保存3年。

9、门诊或住院部临床医生在诊断出法定报告传染病时应填写门诊日志或住院登记、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防保科的疫情管理员。

10、检验、放射科医生检出阳性结果应与临床医生相互沟通并按规定将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防保科的疫情管理员。

11、保证网络直报有专用电脑,专人负责,专人报告,保持网络和信息通畅。疫情网报专用电脑的管理要严格遵循疫情网报电脑管理制度。防保科要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网络直报工作。防保科疫情专职管理员要负责管理好分配给单位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如发现帐号和密码信息泄露要及时报告院领导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2、防保科疫情管理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将卡片分类登记, 核实无错项、漏项、逻辑错误后,按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避免迟报。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13、防保科疫情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各科室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天定时到门诊各科室和病房了解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发现漏报要及时补报。

14、质量控制:疫情管理班子每旬对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定期对本院门诊各临床科室门诊日志登记、住院登记、检验登记、放射登记、各科室包括防保科传染病报告记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等进行自查,并把自查监测情况及时向本院领导汇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本院领导每次检查和处理结果记录资料要保管齐全、整洁,随时接受检查。各科室要按要求做好整改,发现传染病漏报应及时做好补报。

15、落实奖惩制度,按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扬或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不按规定报告的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扣发个人工资或劳务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6、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并由疫情管理班子检查督促是否落实到位。

17、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报告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对新上岗医务人员和实习生要及时进行岗前传染病报告知识培训,通过考核全面掌握传染病报告知识方可上岗。

18、疫情报告资料管理: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必须保存3年。疫情资料要存放于加锁的柜内并由防保科疫情管理员专人保管,疫情管理员要做好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应经单位领导批准,统一有关规定处理。

19、疫情报告资料利用:每月对本院报告的疫情进行一次动态分析。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2)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七、个人防护要求

1、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保洁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八、人员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区必须对新进保洁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洁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所在科室、防保科报告。

推荐第8篇:村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册

村级卫生室工作职责

一、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三、负责做好村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门诊补偿工作。

四、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五、负责辖区内村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出诊、巡诊等工作,认真书写处方和各种记录。定期淘汰和处理过期药物,做好药物管理和预防接种疫(菌)苗及其他生物制剂的管理,不滥用药物。

六、积极参加卫生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完成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村医生行为规范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衣帽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五、尊重人格,保守医密。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搞好宣传,加强防控。多形式、多渠道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村民健康素质;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新农合、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不断学习,提高水平。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村卫生室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证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上报。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主要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本、处方、处臵(注射、清创、换药等)登记本、输液卡等,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格式、内容和要求。

二、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

三、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不得自行编制名称或代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五、村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必须同时有处方和调剂记载。

六、村卫生室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5年,其中,处方存档不得少于3年。

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三、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四、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控制感染的有关规定。

五、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六、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七、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八、村卫生室应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诊疗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九、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村卫生室安全注射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

二、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性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对病人热情、体贴。

四、对准备注射的药品,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凡出现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要立即毁形,严禁再次使用。

六、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紧急处臵措施,处臵效果不明显时,应果断、快速转上级医院。

七、抢救用药品、器械,定位放臵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臵,并定期检查,及时调整补充。

八、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注射室内每日消毒,定期监测。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严禁卫生室内设臵生活区。

三、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四、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体温计、压脉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六、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七、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三、药房独立设臵,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方便病人取药。

四、药房管理规范,分工明确,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村卫生室药品以区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少于5年。

六、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七、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认真核实、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定期清查药房,做到药账相符。及时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九、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十、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应按照卫生院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预案》的目的及要求:落实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明确编制依据及要求。明确应急组织职责。

三、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制度,建立监测、报告网络,建立日常监测制度,明确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依法报告,建立通报制度,利用各种新闻、信息传播方式,因地制宜建立,信息通报系统。

四、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制度,明确应急反应原则、措施、街道办事处,专业防治机构的职责及工作程序。

五、落实善后处理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评估总结,恢复与善后,奖励与表彰,责任,征用物资,劳务补偿等做出相应的规定。

六、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的保障制度,包括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医疗救治队伍,培训与演练,经费和物资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社会公众宣传教育,对乡镇各类社会单位的管理等均应作出详细的规划。

传 染 病 管 理 制 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 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 染 病 疫 情 报 告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确保疫情数字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特规定如下:

1、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4种。

2、报告制度:

①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中认真填写,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在门诊日志、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注意疫报”。

③传染卡的填写项目要求完整、清晰、字迹不得潦草。

④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乙类传染病于6小时内报出;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报出。

⑤每天由各科室疫情报告兼职人员将传染病报告卡送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再有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汇总、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区防疫站。

⑥一人同时患有两种传染病时,应同时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愈者,应每年报传染病报告卡一次。

⑦急性食物中毒也列入报告的范围,应电话报告疾控部门,在填写报告卡上报。 ⑧各科室传染卡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送交。预防保健科应有专人签字登记。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及处方制度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药物。

2、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臵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3、药品统一由乡镇卫生院采购分发,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4、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5、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6、按处方定期进行药清,做到药账相符。

7、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病 历 书 写 制 度

一、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村卫生室门诊工作制度

一、坚持24小时应诊方便病人,随到随看,掌握医疗原则,严格执行医疗常规,做到应病施治。

二、室内需保持清洁整齐、安静、创造良好的文明就医环境。并积极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等有关知识宣传。

三、工作人员应关心体贴病人,耐心细致解答问题。

四、对病人需认真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对需要提供辅助检查或难以诊治的病人应转乡镇卫生室或上级医院检查诊治,逐步形成双向就诊,以减轻病人负担。对危急病人组织抢救并立即转诊。

五、做好门诊病人的登记工作,建立随访记录。处方要书写规范,合格率不低于90%。

六、发现传染病病人,应采取消毒隔离措施,对法定传染病中毒做好登记,按规定上报疫情。

首 诊 负 责 制 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对症治疗,并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师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6、医务科、门诊部负责对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7、急诊病人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8、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患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村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用不同颜色收集袋)。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 废弃的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臵;

(六)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七)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二、村卫生室应将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盛装的医疗废物不能超过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并使用有效的方式封口,同时应确保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三、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由专人定期送各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送至服务中心的贮存点。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不得拒绝接收村卫生机构送交的医疗废物,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接收医疗废物要有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四、村卫生室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一般性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五、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六、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七、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八、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弃物臵规范的有关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九、镇卫生防保所及村卫生室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臵管理工作。

十、对违反医疗废物集中处臵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削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或暂停资质注册等,严重违法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加强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管理办法》,结合各卫生室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各临床医生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室使用的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监测、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

2、报告范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为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3、报告及处理程序

①对所使用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进行监测,要积极配合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卫生院汇报,卫生院向上级医疗部门逐级上报。此外,对于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应积极救治患者,做好医疗记录,保存好相关药品、物品的留样,分析查找问题,将损害降至最低。

②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群体病例,应当积极救治患者,迅速开展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可采取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③ 发现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可疑严重不良反应病例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④ 发现非本机构所使用的药品引起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发现者可直接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⑤ 经核实确认某批号药品发现不良反应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确认有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停止该批号药品发出,就地封存,并及时追回已发出的药品等紧急控制措施。

4、未经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允许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国内外机构、组织、学术团体或个人提供。

5、对新发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临床使用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研究不良反应的发生特征、严重程度、发生率等,开展的药品安全性监测活动。

6、定义:

①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②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③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❶.导致死亡;

❷.危及生命;

❸.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❹.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❺.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❻.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④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⑤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臵的事件。

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⑥药品重点监测,是指为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临床使用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研究不良反应的发生特征、严重程度、发生率等,开展的药品安全性监测活动。

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

2、医院必须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实施办法》。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档案。

4、医德考核要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新、晋升以及评优的主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其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7、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十二不准。

附一:工作人员十二不准

1、不准让病人做私事

2、不准索礼受贿

3、不准暗示患者请吃

4、不准开假证明

5、不准开假诊断书

6、不准搭车收费

7、不准乱收费

8、不准收取介绍费

9、不准态度恶劣引起医患争吵(因患者引起除外)

10、不准对病人冷、硬、顶、推、拖

11、不准叫病人(或家属)进行医护操作

12、不准将病人推到院外诊治 优质服务十九点

微笑多一点 为人谦虚点 行动快一点 做事勤一点 嘴巴甜一点 待人热情点 心更细一点 诚恳多一点 热情高一点 服务好一点 观念新一点 借口少一点 礼貌多一点 效率高一点 技术精一点 精神振奋点 脑筋活一点 肚量大一点 学习苦一点。

中滩卫生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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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坪小学卫生室规章制度

学校卫生室管理制度

1、学校卫生室应按标准现代化标准配齐应有的卫生器材和必备的药品,以保证卫生保健的需要。

2、各种医疗卫生器材放置有序,妥善保管和使用卫生器械和药品,并建立健全卫生室器材托管帐,账目要清楚。

3、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控,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保证师生身体健康。

4、每年组织学生检查身体,并建立健康档案,做到有统计,有分析,并做好健康指导。

5、大力普及保护视力知识,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的保健操,每学期为学生检查视力,并做好统计分析和监督学生注意用眼卫生。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学生卫生保健能力。

7、做好学生日常小伤小病的处理,遇特殊情况,及时送往医院诊治。

学校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的采购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校医购买。

2、校医务室药品应由国营医药公司统一代购,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破坏师生身体健康。

4、建立药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二、药品保管

1、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照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2、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3、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三、药品的检查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四、药品的使用

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2013年上学期

推荐第10篇: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必须达到卫生部颁布的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要求,诊断、治疗、药房三室分设,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符合规定要求。

二、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三、不得擅自增挂未经许可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不得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

四、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严禁购进和使用假、劣药品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用品。

五、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医疗服务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及时收集、处置,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乡村医生工作职责

1.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2.做好责任区域内新农合工作、基本医疗、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工作。

3.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农合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执行新农合的各项 政策。

4.做好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等工作。

5.刻苦专研业务技术,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6.严格技术操作常规,认真书写处方等病历性资料。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7.做好值班、出诊、巡诊等工作。

8.按时完成卫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村的各项卫生工作。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规范药品采购、使用与管理。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薄,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三、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四、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六、按处方定期进行药清,做到药账相符。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第11篇:小学卫生室规章制度

小学卫生室规章制度

1。小学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

二、主动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工作细心,严禁出错。

三、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四、及时认真做好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五、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管理。

六、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饮食、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

七、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并建立学

生健康档案,及时做好健康档案的整理工作。

八、定期检查教学卫生,配合体育教师对体育卫生定期检查测定,检查和监督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九、协助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十、做好突发疾病的药品准备和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药品的添置、保管工作,对各位教师的用药情况进行登记,严格掌握药物剂量。

十二、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设备,防止损坏,并负责卫生器械的维护工作。

十三、规范地做好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2。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

1.学校卫生岗位制度: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按照上级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每学期的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好全校性的各项卫生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管理。

2.健全教育制度:结合学校教学

和季节变化的特点,采取多种多样形式的健康教育。制订各项经常评比制度,认真指导和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计划培养和建立一支卫生员、红十字青少年骨干队伍。

3.健康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视力检查等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营养状况、学习情况和学生因病缺课、因病休、因病或意外死亡等情况,认真填好学生体质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注意积累数据,分析健康资料。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做好学生的小伤小病的简易治疗和急救包扎处理。

4.传染病管理制度: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按时完成各种接种、预防性服药。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

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

5.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经常检查,督促食堂进货渠道,卫生质量。培训炊事员和供水管理员,督促进行定期体检、膳食营养和饮水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发生。

6.卫生保洁制度:指导学校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督促各项卫生制度落实,组织好全校大扫除,并进行评比,每天检查室内、外、大楼环境卫生,有数据记录,每月对班级进行汇总,学期结束作为班级考核依据。

7.健康档案制度:做好学校卫生保健资料的统计工作,随时掌握学生的健康情况,建立并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唐村镇白庄小学

3。中小学卫生室规章制度

卫生室管理规则

一、卫生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掌握预防疾病的知识,提高健康水平。

二、器械、药品要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

三、新购置的器械、药品,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卫生室。

四、设备、器械、药品应建帐登记,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五、卫生室有关物品,器械要严格消毒,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动用。

六、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得在卫生室闲聊、喧哗,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七、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校医岗位职责

一、努习医学知识力学,不断提高义务水平,对病人态度和蔼,治疗及时。

二、负责制定学校医疗卫生保健计划。

三、经常对师生进行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按时组织好各种预防、接种工作,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体质检查、卫生宣传、卫生检查等工作。

四、建立学生健康卡片,进行健康分析,制定保健措施。

五、重视近视眼病的预防与治疗,制定学生视力保护计划。

六、配合健康教育课,经常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心理卫生知识咨询和教育。

七、负责对学生突发病、意外伤害事故的紧急救护,危重病人应及时护送到医院医治,并监护病情变化。

八、定期对教室、卫生区、食堂和学生宿舍进行消毒和卫生检查,搞好校园环境卫生。预防传染病流行,做好饮食、饮水卫生监管工作。

九、配合学校各项活动,做好防病救护工作。

第12篇: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

1.学校卫生岗位制度: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按照上级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每学期的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好全校性的各项卫生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管理。

2.健全教育制度:结合学校教学和季节变化的特点,采取多种多样形式的健康教育。制订各项经常评比制度,认真指导和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计划培养和建立一支卫生员、红十字青少年骨干队伍。

3.健康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视力检查等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营养状况、学习情况和学生因病缺课、因病休(退学)、因病或意外死亡等情况,认真填好学生体质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注意积累数据,分析健康资料。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做好学生的小伤小病的简易治疗和急救包扎处理。

4.传染病管理制度: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按时完成各种接种、预防性服药。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

5.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经常检查,督促食 1

堂进货渠道,卫生质量。培训炊事员和供水管理员,督促进行定期体检、膳食营养和饮水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发生。

6.卫生保洁制度:指导学校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督促各项卫生制度落实,组织好全校大扫除,并进行评比,每天检查室内、外、大楼环境卫生,有数据记录,每月对班级进行汇总,学期结束作为班级考核依据。

7.健康档案制度:做好学校卫生保健资料的统计工作,随时掌握学生的健康情况,建立并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第13篇:卫生室的规章制度

根据学校卫生室办理医疗机构许可证验收标准,须将下面五种卫生室规章制度上墙。

统一版面规格:

材料:喷绘

尺寸:60cm×40cm

卫生室工作制度

一、卫生室(站)的诊疗工作,必须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服从于该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二、无特殊情况必须正常应诊。

三、各类执业人员必须在各自执业范围内执业,不得跨专业执业。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医疗、护理操作规程及首诊负责制、传染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

五、执业人员一律着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佩带胸卡上岗。

六、认真做好病历记录,做到细致诊断、正确用药。

七、对病人关心体贴、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对疑难病人和急救有困难的病人,及时转诊,以免误诊延误治疗。

八、对使用后可利用的一次性医疗塑料用品,进行初步毁形消毒处理后,交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医疗垃圾必须进行焚烧。

九、卫生室(站)内禁止吸烟,保持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

十、认真执行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不得推诿或拒绝。

十一、经常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及科普知识的宣传。

十二、购置的药品和其它医疗用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不得购买或使用“三无”产品。

医生职责

一、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做到依法执业,工作尽职尽责。

二、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四、认真学习、运用国内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五、热情接诊,态度和蔼,诊查细致,治疗及时。

六、发生重大疫情或险情时,应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配。

第14篇:____村卫生室工作总结

2009年前垟村卫生室工作总结

今年是我县、局为了响应中央及省、市各卫生机构号召,在全县所有的村及社区全面开展社会责任医生工作,为了使去年的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今年我们的工作和任务是非常艰巨和光荣的。我作为一名最基层的社区责任医生责无旁贷,理所当然应该承担起本社区民众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为此我在中心卫生院及各级领导的指导下根据社区责任医生工作职责认认真真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首先对本社区居民的家庭和成员的各种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核对,为526户的居民建立了家庭健康档案及个人健康档案,并针对他们的家庭实际情况拟定了家庭指导计划,对新增以及流入流出人员的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二、定时对本社区60岁以上老人及低保户和五保户人员,以及平时有各种疾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的年轻居民进行上门免费的健康体检和适当的治疗指导。

三、对本社区所有的孕产妇及0~7岁儿童进行摸底上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健康体检。

四、对0~7岁儿童进行建卡及预防接种,接种率达到100%。

五、按时参加卫生院的各次例会,及时上报传染病报告表及公共卫生的各种数据。

六、多次向村民进行防病治病的宣传教育,发放了1000份《知识就是健康》的宣传资料,使1000多人次受益,使村民的卫生防病意识得到提高,增加了村民的健康知识。为芦浦镇的顺利达标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东门垟村卫生室 2010年1月28日

第15篇:村卫生室工作总结

2010年村卫生室工作总结

一、管理考核制度建设

(一)强化三个服务

1、强化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报告,全面落实免疫规划接种和传染病、地方病、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开展妇幼保健管理,普及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群众的健康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居民健康档案。

2、强化基本医疗服务。重点围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急诊救治、出诊、门诊、双向转诊、康复医疗、家庭病床等服务。

3、强化社会卫生管理制度。重点以乡村一体化的管理要求,加强村卫生室管理,规范村卫生室诊疗服务行为,承担全村群众健康。

4.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对全村居民健康档案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全村参与,统一建档,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村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卫生服务。积极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做健康检查,老年人管理率2010年达到20%,加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工作,

以上两类人群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对重型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型精神疾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40%。今年为全村居民规范性建档,为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去卫生室实行免费健康体检,,顺利完成2010年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工作。

5.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乡防保科的要求,依据我村实际情况制定了全村2010疾病控制工作安排。2010年1-11月份累计完成冷链运转11次,完成出生儿童报表,孕产妇及新生儿摸底报表,乙肝疫苗接种报表,常规报表各11次,报表及时率及符合率均为100%,我村近年传染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

6.妇幼工作

我村采取早安排、早行动、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第16篇:村卫生室制度

荆州市荆州区卫生局

关于印发《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等11项

村卫生室制度的通知

各镇、管理区卫生院:

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根据省示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要求,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等11项村卫生室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0一0年八月三日

财务管理制度

一、设臵兼职出纳和会计各1人。

二、建立健全财务台帐,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帐记录。

三、钱、帐分人管理,管帐不管钱和物资,定期核对台帐。现金、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物月底核对清楚。

四、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收费付凭证。

五、认真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管办和群众监督。

六、按时向卫生院报财务报表,报销新农合基金。

药房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新农合药品管理制度,严禁在非定点药品供应商采购药品。

二、定期开展药品检查,防止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现象。

三、建立药品效期管理台账,并做好药品逐日消耗表。

四、保持药房清洁卫生,药品排放整齐有序,分类存放,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五、建立药品进、销、存账目,每季度进行一次药品盘存。发现药品不兑口,由药品管理员负责赔偿。

传染病登记监测报告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做好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二、接诊医生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三、按照《湖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规范—医疗机构部分(试行)》规定,建立健全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等相关登记,按照规范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四、传染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五、首诊医生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属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应于2小时内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报出后,应登记备案。

六、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传染病流调、采样、随访、疫点处理及密切接触者隔离等工作。

七、定期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学习、培训。

八、定期对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各种资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

安全注射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

二、严格按照处方和医嘱执行注射。过敏性药物按规定进行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细致、准确进行注射,对病人热情、体贴。

四、注射前,仔细检查注射药品的外观质量,凡出现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实行一人一针一管,用后按要求立即进行毁形,严禁再次使用。

六、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时,立即停止注射,迅速采取紧急处臵措施,处臵效果不明显时,应果断、快速转上级医院。

七、抢救用药品、器械,定位放臵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臵,并定期检查,及时调整补充。

八、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注射室内每日消毒,定期监测。

妇幼保健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妇幼保健工作实行专人负责,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乡镇管理。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乡镇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

乡村医生职责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核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

二、宣传国家卫生法规,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工作。

四、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指导。

五、积极开展农村除害灭病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技术指导。

六、宣传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规定。

七、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

八、完成疫情、出生及死亡情况等卫生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九、完成上级卫生部门布臵的其它工作。

消毒制度

一、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严禁在工作场所内设臵生活区。

三、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四、定期对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进行消毒。体温计、压脉带、压舌板实行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治疗室门窗密闭性好,定时进行通风换气,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进行避光,避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六、使用后的各种医疗用具须及时消毒后备用。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七、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医疗废弃物处臵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

二、在医疗过程中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量。

三、医疗废物采取分类收集,配备黑、黄、红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红色袋,装可以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他特殊废弃物。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每日及时处理清空。

四、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按照先毁型处理,再消毒,最后集中焚烧或及时深埋进行处理。

五、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及感染病人排出的体液、浓液等,先加1/5量的漂白粉,搅匀后加盖放臵4小时,再倒入厕所。

六、完整保存医疗废物处臵登记记录,并定期向辖区乡镇卫生院上报处理报表。

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变卖医疗废物。

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主要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本、处方、处臵(注射、清创、换药等)登记本、输液卡等。

二、医疗文书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

三、医疗文书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不得自行编制名称或代号。

五、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必须同时有处方和调剂记载。

六、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5年,其中,处方存档不得少于1年。

门诊登记制度

一、建立健全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

二、门诊日志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真实可靠。

三、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报后,疫情管理人员再进行标记。

四、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经常核查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

六、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进行核查,按规定进行存档保存。

第17篇:村卫生室承诺书

渭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

服务补偿承诺书

渭源县卫生院:

为了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确保门诊病人报销资料的真实性,杜绝冒名顶替进行门诊诊疗和随意开具虚假门诊处方进行套取新农合基金情况的出现,本人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事项:

1、2013年月份,我村卫生室共计补偿人,所有补偿患者均真实,病人信息资料、门诊补偿资料均核对准确,补偿凭据签字、按指印真实,西药按90%标准进行报销,无开具虚假门诊处方、虚假治疗、分解处方等套取新农合基金现象。

二、违诺责任:

若县合管办稽查认为补偿情况与承诺事项不符,存在套取新农合资金现象,我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承诺一式两份,乡级新农合办公室存档一份,村卫生室留存一份。

承诺单位:村卫生室承诺人:

时间:年月日

第18篇:村卫生室工作总结

XX年,在区卫生局的领导下,我卫生室严格按照卫生局审批要求,执行《中医药工作条例》,运用纯中医药为患者诊治疾病。

我卫生室以中医特色诊治,发挥中医中药优势,主要对筋骨疑难病的研究和治疗,辩证施治、标本兼治、筋骨并重,使患者病症与功能同时康复。临床疗效的好坏,是中医药的试金石,正是我卫生所的优质服务,低廉价格,奇特疗效,赢得了广大患者的赞誉。

股骨头坏死,是骨科常见病,也是骨科疑难病,它使患者几近残疾,丧失生活能力,我卫生室在祖传手法基础上,努力实践,不断探索,终于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并受到患者的好评。

如;王某,男,69岁,登封人,患双侧股骨头坏死数年,身体严重畸形,痛苦不堪,虽多方求医诊治,仍不见好转,他一提起他的病就老泪纵横,曾一度有过轻生的念头,经人介绍来到我卫生室治疗两个月后,身体已基本挺直,又经过半年多的治疗双髋疼痛消失,迈步已自如,这时王某脸上满是笑容,畅想着以后幸福的晚年生活。

诚信、价廉、优质服务是我卫生室的服务宗旨,我做为一名中医,以后应努力学习中医经典理论,更好地继承发展祖国中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第19篇:村卫生室申请书

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罗甸县合医办:

新联村卫生室位于边阳镇新联村,房屋设置、人员配备、基本设施、医疗器械、常用药品等,达到村卫生室基本标准,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诊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完成当地卫生院布置的防疫、妇保、卫生宣传及公共卫生服务。

我村2012年参合率99.5%。为了方便我村广大人民群众报销医疗费,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利民政策得以贯彻落实,特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把我村卫生室纳入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望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边阳镇新联村卫生室

从业人员:

第20篇:村卫生室申请书

申请书

***卫生计生局:

..村卫生站位于***,房屋设置、人员配备、基本设施、医疗器械、常用药品等,达到村卫生室基本标准,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诊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能完成当地卫生院布置的防疫及公共卫生服务。

**村卫生站负责人***医生。其家在本县**镇,由于父母年迈多病,需要其照顾。现提出辞去**村卫生站负责人之职。卫生院领导班子经过讨论。同意其要求。并拟聘请本村村民***为***村卫生站负责人。

***,男,现年 39 岁,身份证号;************,毕业于衡阳卫校。于2013年取得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根据本地实际,经卫生院领导班子讨论。同意将***村卫生站负责人***变更为***。恳请卫生计生局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村卫生站

申请人;

2014年11 月 10 日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doc》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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