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规章制度

2020-09-01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乡镇应急规章制度

乡镇应急规章制度

篇1:兴峰乡应急管理工作联动制度

兴峰乡应急管理工作联动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乡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提高乡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要按照“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和优势,保证应急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二、乡政府要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

三、乡政府要组织建立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各村、企业以及上级、周边乡镇救援机构的应急联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应急管理合力。

四、乡属各单位、基层组织和企业要主动加强横向沟通配合,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对可能影响多个领域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赢得信息及早发布、及早处置的时间。

五、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乡属各单位、基层组织和企业、各村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发挥各自作用,服从指挥,加强各部门之间配合,提高协同应对能力。

六、各村要经常组织开展区域合作,加强区域间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形成区域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

篇2:锦江镇应急管理隐患排查制度

锦江镇应急管理隐患排查制度

(一)目的。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把突发公共事件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内容。本制度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公共卫生、社会事业和公益服务、社会秩序等领域存在的下列行为或状态:

1、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2、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监督管理部门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3、生产经营场所、公共活动场所、农田、森林、工程设施和在建工程、单位内部场所、私人房地产等范围内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4、易受地震、暴雨、雷电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危害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等;

5、因激烈情绪或极端矛盾可能导致恶性上访或恶性斗殴的;

6、其他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

(三)主体。镇政府和各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

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监察主体。

(四)权利和义务。镇直各单位要逐级建立和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隐患,均有义务向直接责任单位、管理部门和监管监察部门反映;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监管监察部门反映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中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等行为。

(五)流程。镇级机关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本辖区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按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公共卫生和群体性事件四类分别建档造册。档案要专人管理,随时备查。 镇级机关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能及时化解处理的要及时化解处理,一时不能化解处理的要制订化解处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化解处理的目标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质保障;具体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的时限和要求;日常管理规范和应急预案。

镇级机关应定期及时地将排查出来的隐患分类汇总报送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县应急办,并由其分类汇总报送县政府。

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对上报的需要协助处理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隐患专题进行研究,提 出处理意见和上报工作。

(六)监督。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对镇直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较大风险隐患的应当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照有关法规报请县政府严肃处理。

(七)惩戒。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为镇直各单位应急管理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定期排查上报隐患、不积极治理化解隐患的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或不作为导致可以处理化解的隐患转化为突发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篇3:乡镇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乡镇主要领导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本辖区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乡安监站综合管理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布辖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本乡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建立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台帐,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参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核、验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实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组织、督促辖区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培训;执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决定,负责乡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安监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做好各自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帮助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台账和健全各种档案资料。

**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负责人在每季度主持召开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会议应有专用记录本、专门记录员,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二、例会主持人是乡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参会人员是辖区各单位负责人和乡干部、安监站的全体人员。

三、参加例会的单位负责人是厂长或业主,其他人员一般不得代会。

四、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必须事先请假,并指定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参加会,不得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者,扣减该单位年终考核分。无故缺席2次以上的,目标考核为不合格。

五、例会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对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总结全乡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研究措施,布臵下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例会中各单位负责人必须报告本季度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

**乡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一、目标

建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及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有效监控。

二、登记的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法人)名称、所有制性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参数,数量、分布、周边情况等;

3、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应急措施;

4、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整改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6、生产经营单位简易平面布臵图。

三、登记措施要求

1、每半年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登记,每年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并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按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其他进行分类归档,历年的基本情况实行装订存放。

**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召集有关职能单位,组织对辖区内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二)单位行政正职参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行政副职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参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

(三)乡安监站专(兼)职人员每月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开展监督检查,专职每月对2家/次重点经营单位、4家/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或复查,兼职每月对1家/次重点经营单位、3家/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或复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1、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乡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文件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或者人员配备及安全经费落实情况;

4、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5、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的落实情况;

6、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标准的劳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

7、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

9、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消除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五)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当场通知受检查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整改。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或逾期不改的,应报请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六)对有关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要做好相关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受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

(七)接到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所举报的现场进行核实、督察,确实存在隐患的,要当场发给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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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大全

(一)

(2010-06-05 15:47:44)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和其它方面例行和突发事宜。及时处理上级的指示和紧急通知,如遇特殊及重大问题必须请示当天值班的院领导解决。

2、各科室的业务问题应由各科值班人员或科主任解决,若出现跨科问题而需及时处理的,由总值班进行协调或裁决。

3、值班时间内接待和处理的问题,都需认真做好记录(包括值班者和值班领导签字),上班后将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进行交班。

4、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均参加总值班。

5、因出差或休假不能值班者,应由所在科室安排人员代班。

6、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中午12:00-2:00;晚5:00至次日上午8:00;周日 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7、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坐在各自的办公室内,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时间不许带小孩及家属,不准闲杂人员在值班室内逗留或看电视。

8、必须按时交接班,搞好室内卫生,防止物品丢失。门诊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部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6、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7、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病人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岗前教育培训制度

一、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课时。

二、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一)政治思想教育。

(二)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三)医德规范教育。

(四)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五)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 (六)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四、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五、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病案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一)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三)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

二、病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二)住院病案不外借。

(三)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四)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五)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六)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三、病案供应制度

(一)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查阅。

(二)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三)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四)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 1尸体解剖。 2核对标本。

3医疗纠份(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安全保卫制度

一、重要科室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三、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总值班人员协同处理。

四、夜间值班人员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及时报送公安部门。

五、各科室必须按要求安全用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1、药剂科的统计工作,是保证药材计划供应,及时反映消耗用量和库存情况,做好药物管理、核算、报销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固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统计工作。

2、药剂科的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制度,并及时、准确地作出符合实际的统计报表,按时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3、几项主要统计报表(1)药品逐日消耗统计表。(2)药库的收、付、存月报表。(3)药材盘存明细表。(4)药材盈、亏报告表。(5)药材损耗报告表。

4、统计范围及要求:(1)根据中国药典规定的全部中西麻醉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自费药、进口药及贵重药(就使用价值及经济价值而定),按处方逐日统计消耗,品种自定。(2)药材清点:①凡作逐日消耗的药品,必须于月终进行彻底盘点,并做出盘点明细表,作为统计月报依据。②其他药材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定期盘点。③年终盘点,核对帐目,综合报告,检查分析药材库存及储备定额情况。

5、药材报表要求:(1)药库收、付、存月报:根据上月结存,本月购入和领入药、本月消耗与支出、月终盘存四项作出报表,上报院领导和财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报核药材消耗支出。(2)盈亏报表、损耗报表应每季据实综合上报院领导。上述报表均应一式三份,报院领导一份,财务部门一份,一份备查。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须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体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查的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检验科化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1、采耳血或指血要做到一人一针。

2、化验室剩余标本和污水,必须放入化学消毒剂溶液桶内消毒,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遗弃。防止废水污染受害。

3、采、验血及吸血管玻璃器材使用后,须用化学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

4、检验台及室内陈设物品,要经常用1:200的“84”消毒溶液拭布进行清擦。

5、化验室内每日紫外线照射灭菌一次,并进行登记。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师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和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名。

5、X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生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7、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测。 放射科消毒隔离制度

1、凡行胃肠道检查病人,应采用一次性口杯,做到一人一杯一勺,用后统一消毒处理。

2、凡行钡灌肠、抽吸胃液、插导管等病人,使用各种引流管,一人一管一用,用后消毒液浸泡冲洗,高压灭菌。

3、凡传染性疾病患者,应按传染病消毒隔离措施进行,所用物品、器械单独处理,行双消毒。

4、每月对导管室空气细菌培养一次,细菌总数不超过500个/m3,并做好记录。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车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病人的使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需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1、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2、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3、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4、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5、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会计。

6、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任何收费窗口都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9、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10、收费处实行24小时工作制,严格交接班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夜间值班人员代办挂号。

门诊挂号室工作制度

1、挂号室实行24小时工作制,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急诊随到随挂。

2、工作人员应认真填写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科别、就诊日期。

3、实行大病历的复诊病员持挂号证挂号。如遇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出门诊号码,给予补发挂号证。

4、挂号病历当日1次有效。同时就诊两个科的病员或转科病员,需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5、初、复诊的大病历,一律由挂号室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自行携带。下班前及时将当日就诊病历收回。

6、凡门诊的大病历均实行统一编号,整理后存放。

7、病历卡要按姓名、汉语拼音规则排列,不得随意插放,以便查询。

8、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负责,态度和蔼,文明用语,服务周到。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治疗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可能引起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前必须两人核对药物和注射证。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带好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无菌包每周消毒一次),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药品、器械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用后及时补充,过期更换。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7、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培养,结果要有记录。注射室消毒隔离制度

1、注射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进行无菌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齐戴口罩。

2、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包括皮试),用后放入消毒液浸泡。一次性用品用后必须浸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送规定地点登记处理。

3、室内应有洗手设备及消毒药液,每注射一人应洗手一次。医务人员的手要经常消毒,每月监测一次,细菌总数不超过8个/cm2。

4、室内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地面二次,并紫外线照射6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每月定期做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总数不超过500个/cm2。

5、对特殊感染病人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注射,所用物品器械单独处理。

6、消毒镊子及容器应配套使用,每周更换消毒液及容器二次。

7、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8、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应灭菌保持24小时有效。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理,要及时清理。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

2、治疗室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损坏物品及时报告护士长登记,按规定赔偿或报损。严格交接班制度,每月清点一次物品。

4、各种物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5、毒、限、剧药品、贵重药品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6、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7、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头皮针、静脉导管需一人一针一管。

8、用过的注射用具浸泡消毒,清理后送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9、对无菌用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10、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1、治疗室布局合理,专人负责,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有明显标记,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带进治疗室。

2、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3、治疗室应湿式清扫,清扫物品要专用,每日通风,有紫外线照射消毒,并有登记,消毒液喷雾等措施,每月作空气培养一次,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个/m3。

4、治疗室每日清扫、消毒二次,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换消毒一次,并注明消毒日期。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时,应无菌保持24小时有效。

5、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制(含皮试);用后针头、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器应浸泡在有效消毒液内,消毒后送规定的地点统一处理。

6、体温表应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甩干备用。

7、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子,镊子与消毒容器应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并浸泡在1/2-2/3处,有定期更换、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

8、特殊感染、乙肝HpsAg(+)病人所用针头、针管、输液器等应单独浸泡处理,实行“双消毒”。

换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一切换药物品需保持无菌(固定敷料除外),每日更换一次,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消毒。灭菌溶液(生理盐水和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要更换。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一次。

4、对清洁和污染伤口,要分先后,并在固定位置处理。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6、换药物品每周大消毒一次,室内消毒每日一次,每月做一次细菌培养。

7、无菌包应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为一周。住院处工作制度

1、住院处负责办理病人、出入院手续。

2、病员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方可住院。

3、病员凭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详细填写病历首页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联系人电话。十二岁以下病员除填写住址外,还要写明父母工作单位、姓名。乡村病人要写明乡村,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地址,以备联系。

4、按照规定收取病员住院预交金。

5、随时掌握病员住院费用情况,并及通知病房,催促欠款病员补交预付金。不补交者暂停记账(危重抢救病员例外)。

6、办理出院手续时,病房须提前一天将病人账单全部送交住院处。住院处将账目结清后,病人持结算收据和出院证回病房,病房验证并在出院证加盖科室章,方可出院。

7、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规定,对住院收费进行监督,严格按标准收费,结算时要认真仔细逐项结算,防止多收或漏收。

8、对出入院病员的各项费用,要及时结账,做到日清月结,按时汇总上报财务科。住院病人须知

1、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休息时间(早上7:00—8:00晨运时间;中午12:00—2:00午睡时间;晚上9:00休息时间)探视时间:早上7:00—8:00;晚上:6:00—8:00

3、经常保持病房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乱倒污水;严禁在病房内吸烟、大声喧哗;严禁带电热杯、酒精炉、电炉进病房,爱护病区内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4、严禁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以及购买院外药物服用,否则后果自负。

5、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外宿,否则发生病情恶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其本人负责。

7、住院病员可携带生活必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8、为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

9、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新入院病人(除急、重病人外),必须24小时内完成卫生处理(洗澡、剪指甲、更换衣服)。

2、传染病人不准和普通病人住在一个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人应立即转科或转院隔离治疗,在未转之前,必须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3、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乱串病室及外出。出院、转院、死亡后要进行终末消毒,对传染病人尸体须经严格消毒后处理。对其所用的物品必须消毒处理,不经消毒不准带出,更不能给他人使用。对其所用的被服、衣服等出院时要进行高压消毒,或用化学消毒剂溶液浸泡二小时后,再行清洗。

4、凡遇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密隔离,用过的房间要用化学消毒剂溶液喷雾消毒,用过的敷料要烧毁,对其被褥,衣服必须高压消毒,医护人员出入病室必须穿隔离衣、帽、鞋,并每出入一次消毒一次。

5、病人用的被服要定期清洗,有污染严重的要随时拆洗,被褥服装不准带有血、尿、便痕迹。每出院一个病人要更换一次。

6、病人的被套、床单、枕套和诊查单每周更换一次。污染严重时随时更换。

7、病室内要保持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每日进行空气消毒1-2次。

8、大小便器每用一次,消毒一次。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应脱去工作服。

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4、诊室、治疗室、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5、已污染衣被,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备用,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7、出院病人的单元,必须做好终末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床垫被褥洗晒消毒,死亡病人的被褥应更换,用具应消毒。

8、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隔离伤口用物立即消毒处理。

9、治疗换药室,每天通风换气,清洁、用消毒液拖地,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10、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注射器盒及盐水棉球和纱布缸每天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病人感染率。

3、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5、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6、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7、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8、拟定全院各科室控制感染管理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9、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10、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领 物 制 度

1、到库房领取各种物品一律经院长同意由科主任领取并进行登记。

2、器具、器皿按标准配备后一般不能增加。因报损减少的,经院长批准,方可补发。

3、领取相对固定的物品,如脸盆、暖瓶、隔离衣、各种工具等,交旧发新。

4、每周

一、

三、五为领物时间(特殊情况例外)。

5、库房应坚持物品下送制度。

6、科室使用的物品质量、规格不合格者,可在当天内到库房退换。污水处理制度

1、污水处理由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三废”处理要求进行工作,保证被污染的废水不直接流入公共下水道。

2、工作人员要加强污水的设施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转、按时开机抽污水,保证污水不外溢。

3、严格按照加氯池内污水容量,计算加氯量,保证氯、水充分接触一定时间后方能排放,使处理后的污水经防疫站化验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每月测定水质、水量,并做好记录。

5、服从环保、防疫部门管理指导,协助采样检验。

6、加强氯气罐管理,严防氯气外泄。外科工作制度

1、科主任负责全科医疗,科研、教学、培训等各项工作,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2、科主任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保证全科工作正常运转。

3、医护技人员要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廉洁行医、文明行医、尊重病人、对病人一视同仁,态度和蔼、视病人为“上帝”,一切为病人服务。

4、全科人员应做到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严格遵守各级人员职责(1)、实行医师查房制度和分级护理管理制度,医、技、护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2)、坚持每周科主任查房制度,解决疑难病例,对疑难病例实行全科讨论制度。(3)、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2次,住院医师每日查房3次制度,认真书写病历,医师及时修改病历,及时发现病人病情变化,并及时向科主任汇报。(4)、严格管理病历和各种记录本。(5)、加强门诊工作,坚持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每周一次专家门诊,把好门诊诊治质量关,提高门诊诊治质量。(6)、科主任不定期检查医师的病历书写质量及工作完成情况,科主任及护士长共同检查护士三级护理工作执行情况。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清洁卫生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7、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8、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收费标准,做到不乱收费,不漏收费。内科工作制度

1、科主任负责全科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工作。

2、认真实施三级查房制度,主任每周查房1-2次,主治医师每天查房一次,住院医师每天查房2-3次,并带领实习医师查视病人。

3、各级医师积极参加急、重病人的抢救,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及时作出诊断及治疗。

4、作好疑难病例的讨论及抢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5、认真对待院内外会诊,并按妇科、产科专业组负责会诊,院内会诊派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轮流担任。

6、进修医师在本院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科室有一定的培养计划。

7、定期召开科务会,研究全科各项工作。

8、各病区人员包括学科带头人(副高职以上),负责医师(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护士等负责病区病员的医疗护理工作。

9、护士在护士长领导下认真执行各班职责,并搞好基础训练,提高护理质量。

10、住院医师(包括进修医师)必须对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在24小时内完成病历及手术记录,急诊病人应立即完成,上级医师应及时修改并冠签。

11、严防差错,杜绝事故,凡发生不正常医疗事件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并进行讨论。

电脑管理制度

计算机的使用主要用于各科室日常办公、业务资料录入接收、处理、传输;应用软件开发应用、上网查阅工作所需资料;文件及有关工作资料打印;学习计算机知识等,不得挪作它用。

1、各科室每台计算机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要使用该计算机,需征得负责管理人员的同意。

2、开机应先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辅助设备,再打开主机。关机时,为避免硬盘损坏或丢失数据,应先退出电脑中所有运行的应用程序,等屏幕提示可以安全关机时,方可关闭主机电源,然后关闭外围辅助设备。每次关机后,至少等1分钟才可重新关机。

3、上班时间不得玩电脑游戏、聊天。

4、电脑使用中出现的非人为故障(如主板或硬盘损坏)需电脑公司派人修理时,应提前报办公室备案,经请示批准后方可维修。如私自修(处)理造成主机及其它部件损坏,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值的2倍赔偿罚款,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

5、对电脑内重要数据要做好备份工作,可将它备份光盘或其他不上网的计算机上。对业务重要资料要进行保密处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拷贝、打印。

6、对杀毒盘、随机光盘、各类设备驱动程序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2、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 提出治疗方案。

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

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6、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4、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医生交接班制度

1、病区值班需有

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2、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3、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4、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5、

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6、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7、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为了规范死亡病例的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特制定我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二、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如死因不明、医疗纠纷、意外死亡和刑事案件等死亡病例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三、死亡病例计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参加人员由科主任决定,原则上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由医务科参与,请院内其他科室专业医师参加,对急危重及疑难死亡病例,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院内外专家及院领导等有关人员参加。

四、死亡病历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死亡诊断及诊治中可能存在的缺陷等,与会人员认真分析讨论,总结诊治经验。吸取经验教育训,最后由主持者归纳小结。

五、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诊治经过、死亡原因、残废诊断,明确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处理是否适时和及时、死亡原因和性质、应吸取教的经验教育训和改进措施。

六、死亡讨论制度

1、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各科必须建设立专用死亡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 ,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

2、死亡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3、讨论情况应按时用病历专页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讨论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讨论总结意见等,经治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附到病历上同时做好死亡病例的登记上报工作。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一班查对上一班医嘱。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重整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重整者要签全名。

6、护士长组织每天大查对医嘱一次,并做好记录。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处置前、处置中、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液体瓶口有无松动,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有过敏者应在床头作明显标记;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以备检查;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晨间输液需经三班查对,输液时再查对一遍后方可操作。输液记录单放在病人床尾,更换液体时要注明更换药物名称、时间、配药者,并签全名,输液完毕由查对者签全名。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与血量。

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并签全名后方可执行。输血时要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后,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的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2002.1.26.4/20/am或5pm。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8)中医病历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2、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3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检查,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患者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闻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3、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2)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体征。

(3)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患者,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4、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1)住院病历由管床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书写。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庭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患者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入院后6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患者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4)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史和体检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5)住院病历必须由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6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5、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1)入院记录是住院病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管床医师书写。一般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完成。

(3)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便于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6、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1)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患者,由管床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再次入院病历。

(2)因新发疾病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 ,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3)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4)患者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5)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1)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2)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3)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7、病历中其他记录的书写要求

(1)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患者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Ⅱ级护理的一般患者每2天记录一天,Ⅲ级护理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患者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2)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细地填写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3)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 。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4)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

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政(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分级护理制度 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病情危重随时需抢救的病人和监护病人,如严重创伤、各种疑难、复杂的术后病人。

2、护理内容:

(1)入抢救室或监护室,安排专人24小时护理,严格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随时测量并记录。

(2)制定护理计划,并根据病人病情变化,提出护理问题和措施,并及时修正,注意效果的评价。

(3)备齐抢救药品、器械,保证应急使用。

(4)设特护记录单,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水量,内容准确完整,真实。

(5)对病人做到七知道(姓名、诊断、治疗、病情、护理、饮食、心理),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的安全。

(6)准确执行医嘱,认真完成各项抢救措施,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病人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如手术后、休克、昏迷、高热、大出血、肝肾功能衰竭等。

2、护理内容:

(1)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15-30分钟巡视一次。

(2)做到七知道,协助病人解决生活需要。

(3)注意了解心理动态,做好心理护理。

(4)加强基础护理,无护理并发症发生。

(5)做好家属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宣传、教育、指导工作。

(6)做好护理记录,做到准确、及时、真实。 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病情较重,但病情稳定,但仍要卧床者,如老年体弱、慢性病不适过多活动者。

2、护理内容:

(1)卧床休息,根据病情可床边轻度活动。

(2)每1-2小时巡视一次,观察病情和用药后的反应效果。

(3)给予必要的生活及心理协助,满足病人的身心需要。

(4)做好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发生。 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病人病情较轻,生活能自理,离床活动者,如疾病恢复期和即将出院的病人。

2、护理内容:

(1)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每日巡视两次,观察病情。

(2)进行卫生宣教和出院指导。

(3)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和心理状态。 供应室工作制度

一、及时供应各科室医疗器材、敷料, 并保证绝对无菌。

二、供应物品如有错误和损坏, 应及时纠正和补换。

三、凡粘有脓血的器械, 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 以免凝固损坏。

四、传染病用过之物品, 由各科室先行消毒后方可退还。

五、凡无菌日期超过一周或封闭口已被拆开者, 一律不得再用。

六、所有包布、治疗巾孔巾必须清洁无损, 每次用后一律洗换。

七、金属器械, 每次清洁后擦油, 以免生锈损坏。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 单独保管。

八、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

九、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时, 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 物品是否清洁, 包扎是否严密;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 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 以保证灭菌效果。灭菌完毕后, 必须待气压表下降到"0" 处, 方可打开锅门,以免发生危险。

十、定期检查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保养高压锅, 每次使用前要洗刷一次。

十一、拿取无菌物品时, 必须洗净双手;灭菌时带口罩、帽子, 穿工作服。

二、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消毒, 如刀剪、肠线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液应定期更换。

临床医生“三基”、“三严”培训考核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三严”是对科学治院、从严治院的高度概括,是为医之道的根本。临床“三基”训练是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基本途径和提高医疗质量的主要环节,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通用性,为使每个医生都能真正掌握这些基本技能,熟练运用于临床工作中,实现医院基础质量的整体升位,进一步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决定在全院开展以三基三严为重点的岗位培训活动,实现医院基础质量整体升位,特制定此培训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面对信息化社会和经济时代等的挑战,唯有“知识更新,观念创新是”才是永远的核心竞争力,为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习成为一种文化,调动医务人员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积极打造为学习型医院,学习型科室,学习型个人,医院搭建开放共享的学习的平台,把系统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根据医院的工作任务和各类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坚持“全员参与,系统培训,强化基础,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院大力开展强基础、练技术、抓服务的岗位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各类医务人员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为患者的健康安全提供可靠的医疗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办公室,专职负责本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培训考核全程工作,包括安排培训计划,组织考核,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基本理论和技能的培训。

三、培训

(一)培训对象:全院所有从事临床工作人员包括医疗、医技人员。(二)主要内容:

根据各科室的基本任务和不同岗位的职责和特点,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内容分为共同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部分。

1、共同科目

共同科目是全体医务人员必须学习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医患沟通的技巧和方法和医疗纠纷的防范等。

2、专业科目

不同岗位医务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必须学习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其中,医师学习训练的重点内容是:体格检查,病历书写,实验室检查报告、心电图、医学影像结果的判读,休克、呼吸和心跳骤停的救治,心肺复苏和机械通气呼吸机的使用,电解质代谢紊乱及酸碱平衡的调节,,合理用药等。医技人员学习训练考核的重点是《三基训练医技分册》各专业内容。 (三)培训形式

在院、科两个层次分别开展培训,培训过程贯彻全年。

1、全院培训:通过专家讲座、观看录像、现场演示、案例分析等多钟形式。具体安排见附件:培训计划表。

2、科室培训:针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制定本科室培训计划。每两周至少一次。培训内容系统化,科室计划上报医务科备案,医务科按照计划检查培训落实情况。 (四)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岗位培训活动,力争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能力素质明显增强。医务人员的法规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进一步增强,医学专业知识进一步强化,临床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能力素质全面适应岗位要求。

(二)医疗行为更加规范。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得到落实,医务人员自觉做到依法行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医院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按法规管理、按制度办事、按规范操作、按标准落实的运行机制。

(三)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基础医疗进一步加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得到落实,医疗质量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医疗质量明显提高。

(四)医患关系不断改善。医务人员语言文明礼貌,服务热心周到。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医患感情交流。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自觉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明显减少。

四、考核

(一)考核项目:法律法规、医患沟通、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基础理论、临床技能等。(二)考核类型:

1、阶段考核:完成一个阶段培训后,对本阶段培训内容考核。

2、年度考核:完成全年培训计划后,对全面情况进行考核。(三)考核方式:

1、口答:通过急夜诊检查,日常抽查提问了解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知晓情况,成绩记入《三基、三严培训考核手册》。

2、笔试:集中考核基本理论和病历书写,典型医疗纠纷案件分析、医技各科目等。

3、实践操作考核:考核心肺复苏、体格检查等临床操作技能。(四)考核结果:

1、考试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2、建立《三基、三严培训考核手册》,将考核结果记录其中。

五、奖励与处罚

1、设立住院医师培训奖项和奖励基金(奖金来源:质量否决罚款及医院专项基金),根据科室培训和年度考核结果,评选出数个科室和优秀住院医师,给予表彰。对获奖者在晋升或进修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2、考核成绩不合格者,脱岗参加强化培训,并进行质量否决,不予晋升职称,取消当年进修学习资格,轮转学生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定岗。

3、对无故迟到、缺席者予以警告,记入培训考核档案作为考核依据。三基三严”护理人员培训

一、对各级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的内容与安排

1、每月组织2次护理业务学习。

2、每月组织一次院内感染知识学习。

3、每月组织2次护理业务知识查房。

4、每周2次护理业务知识提问。

5、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三基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

6、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考核核心制度、相关法律知识、护理应急预案等。

二、根据年资不同,对各级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的要求

1、毕业后1年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护理人员的培训:要求以临床基础护理技能为主,兼学专科护理知识和技术。能熟练掌握晨间护理、晚间护理、鼻饲、吸痰、吸氧、卧床病人更换床单及体温单绘制等。每月对其进行技术操作考核,护理理论知识考核及院感知识考核。

2、毕业后1—5年轮转护士的培训 培养目标:

⑴具有熟练的基础护理技能

⑵能掌握神经外科、烧伤科治疗监护仪器:床边心电监护仪、电冰帽、冰毯、简易呼吸器、呼吸机、高辐射烧伤治疗机等。

⑶能掌握神经外科、烧伤科常用药品剂量及毒性反应 ⑷掌握护理文书书写。

⑸能掌握心肺脑复苏急救技术。

⑹能熟练掌握神经外科、烧伤科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及围手术期护理。 培训计划和方法: ⑴鼓励自学

⑵由高年资护士进行传、帮、带 ⑶在实践中培训:利用护理业务查房、举办专题讲座以及通过实际业务指导加强基本功训练和系统的理论学习。

⑷每月进行技术操作考核、理论考试、院内感染知识考试。

3、毕业后5—8年护士的培训 培养目标: ⑴具有熟练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基础护理护理操作技能,能执行系统化整体护理。 ⑵熟练掌握配合各科抢救的知识及技能 ⑶能参加护理科研课题的设计。

⑷达到护师任职条件及护理大专院校毕业水平。 ⑸能熟练掌握心肺脑复苏技术 培训计划和方法: ⑴鼓励自学。

⑵参加本科及大专的深造:自学、函授或脱产进修学习⑶有条件时参加短期专题学习。

⑷每月进行技术操作考核、理论考试、院内感染知识考试。

4、对护师的培训 培养目标:

⑴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技术,掌握危重病人的护理和急救技术。

⑵掌握本专科新技术、新知识,能运用护理理论、技术和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身心整体护理

⑶能参加护生带教实习,能参加科研和总结经验或撰写论文 ⑷能独自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配合工作。 ⑸能组织业务学习、护理查房等。 培训计划和方法:

⑴自学、进修、有条件时参加专科进修班。 ⑵每季度进行业务知识考核。 ⑶每月进行技术操作考核。

5、对主管护师的培训 培养目标:

⑴具有课堂教学及临床带教能力,能组织本科病房护理会诊、护理查房及参加全院性护理会诊。

⑵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条件。

⑶对疑难、危重病人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管理、教学和科研能力 培训计划和方法: ⑴同护师培训方法

⑵有计划地选送到院外对口短期学习

⑶每季度结合院内及科内的学习内容进行考试。

会诊制度

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6、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4、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医生交接班制度

1、病区值班需有

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2、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3、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4、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5、

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6、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7、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为了规范死亡病例的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特制定我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二、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如死因不明、医疗纠纷、意外死亡和刑事案件等死亡病例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三、死亡病例计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参加人员由科主任决定,原则上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由医务科参与,请院内其他科室专业医师参加,对急危重及疑难死亡病例,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院内外专家及院领导等有关人员参加。

四、死亡病历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死亡诊断及诊治中可能存在的缺陷等,与会人员认真分析讨论,总结诊治经验。吸取经验教育训,最后由主持者归纳小结。

五、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诊治经过、死亡原因、残废诊断,明确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处理是否适时和及时、死亡原因和性质、应吸取教的经验教育训和改进措施。

六、死亡讨论制度

1、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各科必须建设立专用死亡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 ,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

2、死亡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3、讨论情况应按时用病历专页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讨论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讨论总结意见等,经治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附到病历上同时做好死亡病例的登记上报工作。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一班查对上一班医嘱。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重整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重整者要签全名。

6、护士长组织每天大查对医嘱一次,并做好记录。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处置前、处置中、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液体瓶口有无松动,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有过敏者应在床头作明显标记;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以备检查;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晨间输液需经三班查对,输液时再查对一遍后方可操作。输液记录单放在病人床尾,更换液体时要注明更换药物名称、时间、配药者,并签全名,输液完毕由查对者签全名。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与血量。

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并签全名后方可执行。输血时要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后,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的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2002.1.26.4/20/am或5pm。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8)中医病历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2、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3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检查,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患者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闻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3、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2)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体征。

(3)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患者,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4、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1)住院病历由管床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书写。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庭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患者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入院后6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患者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4)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史和体检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5)住院病历必须由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6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5、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1)入院记录是住院病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管床医师书写。一般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完成。

(3)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便于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6、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1)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患者,由管床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再次入院病历。

(2)因新发疾病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 ,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3)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4)患者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5)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1)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2)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3)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7、病历中其他记录的书写要求

(1)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患者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Ⅱ级护理的一般患者每2天记录一天,Ⅲ级护理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患者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2)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细地填写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3)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 。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4)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

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政(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分级护理制度 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病情危重随时需抢救的病人和监护病人,如严重创伤、各种疑难、复杂的术后病人。

2、护理内容:

(1)入抢救室或监护室,安排专人24小时护理,严格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随时测量并记录。

(2)制定护理计划,并根据病人病情变化,提出护理问题和措施,并及时修正,注意效果的评价。

(3)备齐抢救药品、器械,保证应急使用。

(4)设特护记录单,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水量,内容准确完整,真实。

(5)对病人做到七知道(姓名、诊断、治疗、病情、护理、饮食、心理),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的安全。

(6)准确执行医嘱,认真完成各项抢救措施,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病人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如手术后、休克、昏迷、高热、大出血、肝肾功能衰竭等。

2、护理内容:

(1)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15-30分钟巡视一次。

(2)做到七知道,协助病人解决生活需要。

(3)注意了解心理动态,做好心理护理。

(4)加强基础护理,无护理并发症发生。

(5)做好家属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宣传、教育、指导工作。

(6)做好护理记录,做到准确、及时、真实。 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病情较重,但病情稳定,但仍要卧床者,如老年体弱、慢性病不适过多活动者。

2、护理内容:

(1)卧床休息,根据病情可床边轻度活动。

(2)每1-2小时巡视一次,观察病情和用药后的反应效果。

(3)给予必要的生活及心理协助,满足病人的身心需要。

(4)做好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发生。 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病人病情较轻,生活能自理,离床活动者,如疾病恢复期和即将出院的病人。

2、护理内容:

(1)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每日巡视两次,观察病情。

(2)进行卫生宣教和出院指导。

(3)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和心理状态。 供应室工作制度

一、及时供应各科室医疗器材、敷料, 并保证绝对无菌。

二、供应物品如有错误和损坏, 应及时纠正和补换。

三、凡粘有脓血的器械, 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 以免凝固损坏。

四、传染病用过之物品, 由各科室先行消毒后方可退还。

五、凡无菌日期超过一周或封闭口已被拆开者, 一律不得再用。

六、所有包布、治疗巾孔巾必须清洁无损, 每次用后一律洗换。

七、金属器械, 每次清洁后擦油, 以免生锈损坏。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 单独保管。

八、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

九、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时, 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 物品是否清洁, 包扎是否严密;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 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 以保证灭菌效果。灭菌完毕后, 必须待气压表下降到"0" 处, 方可打开锅门,以免发生危险。

十、定期检查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保养高压锅, 每次使用前要洗刷一次。

十一、拿取无菌物品时, 必须洗净双手;灭菌时带口罩、帽子, 穿工作服。

二、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消毒, 如刀剪、肠线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液应定期更换。 临床医生“三基”、“三严”培训考核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三严”是对科学治院、从严治院的高度概括,是为医之道的根本。临床“三基”训练是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基本途径和提高医疗质量的主要环节,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通用性,为使每个医生都能真正掌握这些基本技能,熟练运用于临床工作中,实现医院基础质量的整体升位,进一步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决定在全院开展以三基三严为重点的岗位培训活动,实现医院基础质量整体升位,特制定此培训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面对信息化社会和经济时代等的挑战,唯有“知识更新,观念创新是”才是永远的核心竞争力,为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习成为一种文化,调动医务人员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积极打造为学习型医院,学习型科室,学习型个人,医院搭建开放共享的学习的平台,把系统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根据医院的工作任务和各类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坚持“全员参与,系统培训,强化基础,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院大力开展强基础、练技术、抓服务的岗位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各类医务人员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为患者的健康安全提供可靠的医疗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办公室,专职负责本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培训考核全程工作,包括安排培训计划,组织考核,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基本理论和技能的培训。

三、培训

(一)培训对象:全院所有从事临床工作人员包括医疗、医技人员。(二)主要内容:

根据各科室的基本任务和不同岗位的职责和特点,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内容分为共同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部分。

1、共同科目

共同科目是全体医务人员必须学习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医患沟通的技巧和方法和医疗纠纷的防范等。

2、专业科目

不同岗位医务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必须学习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其中,医师学习训练的重点内容是:体格检查,病历书写,实验室检查报告、心电图、医学影像结果的判读,休克、呼吸和心跳骤停的救治,心肺复苏和机械通气呼吸机的使用,电解质代谢紊乱及酸碱平衡的调节,,合理用药等。医技人员学习训练考核的重点是《三基训练医技分册》各专业内容。 (三)培训形式

在院、科两个层次分别开展培训,培训过程贯彻全年。

1、全院培训:通过专家讲座、观看录像、现场演示、案例分析等多钟形式。具体安排见附件:培训计划表。

2、科室培训:针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制定本科室培训计划。每两周至少一次。培训内容系统化,科室计划上报医务科备案,医务科按照计划检查培训落实情况。 (四)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岗位培训活动,力争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能力素质明显增强。医务人员的法规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进一步增强,医学专业知识进一步强化,临床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能力素质全面适应岗位要求。

(二)医疗行为更加规范。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得到落实,医务人员自觉做到依法行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医院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按法规管理、按制度办事、按规范操作、按标准落实的运行机制。

(三)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基础医疗进一步加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得到落实,医疗质量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医疗质量明显提高。

(四)医患关系不断改善。医务人员语言文明礼貌,服务热心周到。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医患感情交流。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自觉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明显减少。

四、考核

(一)考核项目:法律法规、医患沟通、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基础理论、临床技能等。(二)考核类型:

1、阶段考核:完成一个阶段培训后,对本阶段培训内容考核。

2、年度考核:完成全年培训计划后,对全面情况进行考核。(三)考核方式:

1、口答:通过急夜诊检查,日常抽查提问了解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知晓情况,成绩记入《三基、三严培训考核手册》。

2、笔试:集中考核基本理论和病历书写,典型医疗纠纷案件分析、医技各科目等。

3、实践操作考核:考核心肺复苏、体格检查等临床操作技能。(四)考核结果:

1、考试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2、建立《三基、三严培训考核手册》,将考核结果记录其中。

五、奖励与处罚

1、设立住院医师培训奖项和奖励基金(奖金来源:质量否决罚款及医院专项基金),根据科室培训和年度考核结果,评选出数个科室和优秀住院医师,给予表彰。对获奖者在晋升或进修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2、考核成绩不合格者,脱岗参加强化培训,并进行质量否决,不予晋升职称,取消当年进修学习资格,轮转学生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定岗。

3、对无故迟到、缺席者予以警告,记入培训考核档案作为考核依据。三基三严”护理人员培训

一、对各级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的内容与安排

1、每月组织2次护理业务学习。

2、每月组织一次院内感染知识学习。

3、每月组织2次护理业务知识查房。

4、每周2次护理业务知识提问。

5、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三基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

6、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考核核心制度、相关法律知识、护理应急预案等。

二、根据年资不同,对各级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的要求

1、毕业后1年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护理人员的培训:要求以临床基础护理技能为主,兼学专科护理知识和技术。能熟练掌握晨间护理、晚间护理、鼻饲、吸痰、吸氧、卧床病人更换床单及体温单绘制等。每月对其进行技术操作考核,护理理论知识考核及院感知识考核。

2、毕业后1—5年轮转护士的培训 培养目标:

⑴具有熟练的基础护理技能

⑵能掌握神经外科、烧伤科治疗监护仪器:床边心电监护仪、电冰帽、冰毯、简易呼吸器、呼吸机、高辐射烧伤治疗机等。 ⑶能掌握神经外科、烧伤科常用药品剂量及毒性反应 ⑷掌握护理文书书写。

⑸能掌握心肺脑复苏急救技术。

⑹能熟练掌握神经外科、烧伤科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及围手术期护理。 培训计划和方法: ⑴鼓励自学

⑵由高年资护士进行传、帮、带 ⑶在实践中培训:利用护理业务查房、举办专题讲座以及通过实际业务指导加强基本功训练和系统的理论学习。

⑷每月进行技术操作考核、理论考试、院内感染知识考试。

3、毕业后5—8年护士的培训 培养目标:

⑴具有熟练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基础护理护理操作技能,能执行系统化整体护理。 ⑵熟练掌握配合各科抢救的知识及技能 ⑶能参加护理科研课题的设计。

⑷达到护师任职条件及护理大专院校毕业水平。 ⑸能熟练掌握心肺脑复苏技术 培训计划和方法: ⑴鼓励自学。

⑵参加本科及大专的深造:自学、函授或脱产进修学习⑶有条件时参加短期专题学习。

⑷每月进行技术操作考核、理论考试、院内感染知识考试。

4、对护师的培训 培养目标:

⑴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技术,掌握危重病人的护理和急救技术。

⑵掌握本专科新技术、新知识,能运用护理理论、技术和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身心整体护理

⑶能参加护生带教实习,能参加科研和总结经验或撰写论文 ⑷能独自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配合工作。 ⑸能组织业务学习、护理查房等。 培训计划和方法:

⑴自学、进修、有条件时参加专科进修班。 ⑵每季度进行业务知识考核。 ⑶每月进行技术操作考核。

5、对主管护师的培训 培养目标:

⑴具有课堂教学及临床带教能力,能组织本科病房护理会诊、护理查房及参加全院性护理会诊。

⑵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条件。

⑶对疑难、危重病人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管理、教学和科研能力 培训计划和方法: ⑴同护师培训方法

⑵有计划地选送到院外对口短期学习

⑶每季度结合院内及科内的学习内容进行考试。

推荐第3篇:乡镇应急规章制度

乡镇应急规章制度

1.镇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2.乡镇应急工作规章制度

3.乡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规章制度 4.镇卫生院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5.镇应急管理隐患排查规章制度

1、镇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镇政府应急管理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由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镇长总带班,各分管领导轮流带班。各村及驻镇各重点企事业单位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由班子成员带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迟报、漏报以及瞒报、谎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对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有专门的值班地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值守,严禁无故脱岗行为。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传真、移动通讯设备等畅通,带班领导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各村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内留存二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持移动通讯设备的24小时畅通。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将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记录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按有关程序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镇应急办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件事情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必须清楚、准确、及时记入值班记录并签名;交接班时,要逐件交接处理事项。

(四)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值班事项处理记录等要按规定整理、保存,并及时归档。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流程

(一)应急处置程序

1、基本应急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的村、企业应立即向镇政府应急办报告警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分队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有关组织或抢险队伍应服从调动,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助,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相关村和驻镇单位应及时主动向现场参与事件处置的各级应急组织提供有关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和开展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4)应急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预测事态进展,发现事态扩大,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立即报告镇政府应急办调配其它应急资源。特别紧急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2、扩大应急

(1)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镇政府应急办报请县应急办批准,启动相应应急指挥程序。

(2)当突发公共事件的态势进一步扩大,预计单靠镇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镇应急办应及时向上级发出请求支援信息。请求支援信息包括:事件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发展态势,请求援助的人员、物资数量,到达的时间、地点、开进路线、联系方式和协同办法等。

(3)当突发公共事件涉及危害程度严重、超出何家岩镇自身控制能力,需向上级和其他镇提供相应援助时,由镇应急办及时将事件情况上报县相应机构,并申请宣布本镇或部分地镇进入紧急状态。

三、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的建立与管理

(一)镇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分为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其中: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由镇政府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分别由镇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根据镇政府总体预案制定和修订。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根据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二)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由镇应急办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组织政府有关站办所开展预案评审工作。

(三)对已建立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案,要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确保预案的合理性和操作性。

(四)要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的宣传和日常演练。对预案中提出的各类物资储备、人员机构,要及时补充和变更,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可立即启动。

四、信息报告制度

(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实行属地负责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发生地所在村、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处置,同时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如实向镇应急办报告信息。相关文字材料必须由村委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村委公章。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二)信息报告要简明、准确,原则上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复杂时间紧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口头后书面报告的办法。

五、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制度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特别关注重点地村、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要害部位,定期收集、报送、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会议等各种形式,及时通报和发布预警信息。

六、责任追究制度

镇政府应急办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村、企业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通报。对能准确及时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信息质量高的给予表扬;对迟报、漏报以及信息质量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谎报、瞒报或轻报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七、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2、乡镇应急工作规章制度

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一)镇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党委书记、镇长总带班,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带班;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值或少值班。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带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有专门的值班地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值守,严禁无故脱岗行为。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传真、移动通讯设备等的畅通,带班领导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内留存一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持移动通讯设备的24小时畅通。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镇应急办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

(四)对镇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传达和办理,及时催办、查办和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

(五)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件事情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必须清楚及时记入值班记录并签名;交接班时,要逐件交接处理事项。

(六)值班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聊,防止假冒或行骗事件发生。

(七)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值班事项处理记录等要按规定整理、保存,并及时归档。

(八)镇应急办将不定期对各村居、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对未认真落实值班要求的将全镇通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流程

(一)应急处置程序

1、基本应急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警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分队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有关组织或抢险队伍应服从调动,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助,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现场指挥部应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及时对事件性质、发展趋势、应急措施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为现场指挥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咨询。

(4)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和开展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5)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现场控制、紧急处置、治安维护、人员疏散、保障安置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掌握事态进展,随时向镇应急办公室报告情况。

(6)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预测事态进展,发现事态扩大,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立即报告镇应急办公室调配其它应急资源,并及时向事件可能影响到的地镇及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特别是紧急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2、扩大应急 (1)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镇应急办报请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镇应急指挥程序。

(2)当突发公共事件的势态进一步扩大,预计仅靠镇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镇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向上级发出请求支援信息。请求支援信息包括:事件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发展态势,请求援助的人员、物资数量,到达的时间、地点、开进路线,联系方式,协同办法等。

(3)当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本镇大部分地区,危害程度严重、超出镇自身控制能力,需县或其他城镇提供相应援助时,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上报县相应机构,并申请县宣布本镇或部分地镇进入紧急状态。

(二)值班期间,如发生紧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立即向镇应急办书面报告;特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凡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镇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发生迟、漏、瞒报和续报不及时等问题。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值班部门要主动与现场处置人员或有关单位取得联系,认真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涉及人员、影响等重要情况,必要时可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核实,避免因信息失真失实给指挥处置工作带来困难。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的建立与管理

(一)镇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分为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各职能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其中: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由镇政府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要求制定和修订。

专项应急预案分别由镇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根据镇政府总体预案制定和修订。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和修订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二)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由镇应急办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组织政府有关部门、专业人士开展预案评审工作,并报县备案。

(三)对已建立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案,要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确保预案的合理性和操作性。

(四)要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的宣传和日常演练。对预案中提出的各类物资储备、人员机构,要及时补充和变更,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可立即启动。

四、信息报告制度

(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实行属地负责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发生地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立即处置,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影响的地镇。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如实向镇应急办报告信息。相关文字材料必须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二)信息报告要简明、准确,原则上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复杂时间紧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口头后书面报告的办法。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五、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制度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特别关注重点地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要害部位,定期收集、报送、研判、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及时通报和发布预警信息。

六、工作交流制度

(一)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文件、简报、工作总结等,要及时抄送镇政府应急办。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专题材料、动态情况等也应及时报送。

(二)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具体,特别要注意反映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真正起到决策参考、交流借鉴的作用。

(三)镇应急办将工作信息筛选编辑报送镇领导同志参阅,并视具体情况增发有关部门。

七、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迟报、漏报以及瞒报、谎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对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乡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规章制度

为提升我镇应急管理水平,提高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应急避难场所在突发事件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功能,加强我镇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平灾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平时服务于本身原有功能,在遇有地震、火灾、洪水等突发性重大灾害时,由政府部门批准启用。

(二)谁投资谁负责维护管理。应急避难场所的所有权人应按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并设置标志牌,建立健全场所维护管理制度。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单位或部门,应制定场所使用应急预案,明确指挥机构,划定疏散位置,编制应急设施位置图,并向社会公示。

(四)各村(社区)、单位和部门编制的单项应急预案应与镇总体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相衔接。

(五)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经费应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应急物资由政府统一采购、贮存和调拨使用管理。

(六)建立一套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识别标志。应急避难场所附近应设置统

一、规范的标志牌,提示应急避难场所的方位及距离,场所内应设置功能区划的详细说明,提示各类应急设施的分布情况,同时,在场所内部还应设立宣传栏,宣传场所内设施使用规则和应急知识。任何人不得破坏场地内的各种应急避难建筑设施。

4、镇卫生院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正确方针,规范我院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本镇居民及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我院院长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科长、各科主任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办公室,并负责日常管理。

4、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5、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办公室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6、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卫生院要对电话、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7、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我院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车辆、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车辆、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8、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并协助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9、成立专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0、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1、应急管理费用由卫生院院长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归义镇卫生院

20XX年3月20日

5、镇应急管理隐患排查规章制度

(一)目的。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把突发公共事件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内容。本制度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公共卫生、社会事业和公益服务、社会秩序等领域存在的下列行为或状态:

1、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2、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监督管理部门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3、生产经营场所、公共活动场所、农田、森林、工程设施和在建工程、单位内部场所、私人房地产等范围内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4、易受地震、暴雨、雷电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危害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等;

5、因激烈情绪或极端矛盾可能导致恶性上访或恶性斗殴的;

6、其他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

(三)主体。镇政府和各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监察主体。

(四)权利和义务。镇直各单位要逐级建立和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隐患,均有义务向直接责任单位、管理部门和监管监察部门反映;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监管监察部门反映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中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等行为。

(五)流程。镇级机关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本辖区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按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公共卫生和群体性事件四类分别建档造册。档案要专人管理,随时备查。镇级机关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能及时化解处理的要及时化解处理,一时不能化解处理的要制订化解处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化解处理的目标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质保障;具体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的时限和要求;日常管理规范和应急预案。镇级机关应定期及时地将排查出来的隐患分类汇总报送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县应急办,并由其分类汇总报送县政府。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对上报的需要协助处理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隐患专题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上报工作。

(六)监督。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对镇直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较大风险隐患的应当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照有关法规报请县政府严肃处理。

(七)惩戒。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为镇直各单位应急管理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定期排查上报隐患、不积极治理化解隐患的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或不作为导致可以处理化解的隐患转化为突发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推荐第4篇:某乡镇保密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

一、文书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

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资料,清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二、会议保密制度

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三、宣传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贴。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镇内各种文件要严格把关,属秘密事项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四、电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U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来储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信息及有关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检查该计算机的安全情况。

3、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五、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1、为加强我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严格执行上级机关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接受各级保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3、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责任人。网络主机管理必须专人负责。

4、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资料,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5、网上如有发现涉密信息,应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扩散。

6、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镇内网络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堵塞泄密漏洞。

六、通信通讯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等的传递保密制度,必须专人负责,并要履行签发签收手续。

2、机要通讯员传递文件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3、传递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时,必须用专人专车接送。如传递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电话(含手提电话)、明码电报传送密级文件的内容,也不得密电明复。

七、查阅文件、资料保密制度

1、非阅文范围内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密级文件、资料等须经镇领导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严守国家秘密。

2、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

3、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不得摘抄、复印,确需摘抄、复印的,必须经镇领导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八、复印保密制度

1、必须建立复印机专人管理与使用制度。

2、负责复印的工作人员不准承接复印标有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讲稿、刊物、图纸等业务,对要求复印上述内容的有关人员,应予以拒绝。

3、凡复印内部或密级文件、资料的须按章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一律由党政办负责复印。

4、任何部门或个人对产生的密级文件、资料复印件要严格按照原件的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5、复印机管理人员要加强保密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保密意识。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保障我乡各站、办、所计算机正常运行,规范和管理、使用及维护,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各站、办、所需在办公室办理计算机的登记手续,驱动盘、使用说明、保修卡及配置清单等原始资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第二条 将计算机管理纳入各站、办、所职责范围,指定日常使用人为专管人员,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清洁、查杀病毒、数据备份等工作。党政办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侵害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与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四条 要设置开机密码和重要文件的读取密码。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应视情况及时更改,并报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定期做好文件、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文件丢失,确保数据安全。

第六条 根据各站、办、所的文件、数据的性质及重要程度,按照一定周期(如每周或每月),及时备份文件和数据,对重要数据应做好随时备份、多个备份工作。备份资料需要存档的,及时交办公室存档。

第七条 各站、办、所或个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包括游戏软件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凡需在可入网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需经办公室审批同意后进行安装。 第八条 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使用任何外来文件需首先进行病毒清查,安装有杀毒软件的计算机须定期查毒(每周一次)。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专人负责本计算机的统管理,维护计算机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接入网络或安装其他网络设备。

第二条 秘密信息不得在与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第三条 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市机要保密局报告。

第四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五条 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系统的涉密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政办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科室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 各站、办、所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电脑必须妥善保管。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 暂停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四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第五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县国家保密单位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市机要保密局统一销毁,各科室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六条 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第二条 涉密站、办、所应将本部门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第三条 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乡党政正职和分管单位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党政办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涉密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和计算机信息网络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涉密网络上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配置必要的安全策略。

第二条 使用涉密网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该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反动、色情、邪教等有害信息。

第三条 乡党政办负责对涉密网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并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其工作同时接受相关公安、保密等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要求。

第四条

坚持“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信息网络的日常管理;注意加强对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硬盘、软盘、光盘、磁带等)的管理,特别是对涉密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五条 加强对涉密网上网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管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法规,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杜绝网上泄密事件发生。

第六条 接入涉密网的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第七条 涉密网络,要求设有符合要求的开机启动密码、系统帐号、屏幕保护、资源共享保护等严格的保护措施,涉密系统只能安装涉密操作所必需的软硬件设施。

第八条 涉密网络必须由专人操作管理,必要时只与专网相连且在工作完成后立即脱离网络。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5篇:乡镇卫生院各种规章制度

打洛镇中心卫生院规章制度汇编

B超室工作制度

1、由医师填写检查申请单,根据检查部位,通知患者做好检查前准备。

2、

3、

4、

5、遵守操作程序。

B超报告结果当天发出。超声诊断报告由医师书写并签名。 各种资料须归档统一管理。

室内仪器、设备指定专人保管,每月对B超机进行一次检查调试,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注意用电安全。

6、保持室内整洁。

安全保卫制度

1.严格安全防范,确保院内安全,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值班要有记录,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等。

2.除住院病人外,闲杂人员留宿院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留宿。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3.夜间安全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4.职工自行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5.财务人员应将现金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不得超过规

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妥善保管。

6.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安全注射管理制度

1.接种人员必树立安全注射意识,提高自身的责任心。

2.严格遵守安全注射操作规程。

3.对已使用过的注射器具做安全处理。

4.注射器具必须严格消毒,接种人员在注射前应洗手,注射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或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具。

5.减少注射器具滥用、污染,保证注射安全。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负责管理,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入院须知。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风,每天至少清扫1次,不得有垃圾堆放,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酗酒和随地吐痰。

3.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4.病房陈设、室内物品、病员被服、用具等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病人要爱护病房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的高水平物品要照价赔偿。要节约水电,按时熄灯。

5.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6.病人和家属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诊疗。

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开支。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

4.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5.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6.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

7.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查房制度

1.对住院病人每天上班组织医生查房,对危重病人由责任医生随时查房。

2.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3.查房时不但要全面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还要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4.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之内。

5.对危重症病人和疑难病例,要在院长的组织领导下及时进行会诊。

出入院制度

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由值班护士安排入院事宜,并介绍入院须知、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

3.病人在住院期间,必须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在病房内不准吸烟、酗酒等。

4.病人出院须经任责医师批准,并通知病人,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

5.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同时要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

6.对因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生要加以说服劝阻,由病员和家属出具手续,并在病历中记录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出诊制度

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医院安排院内工作人员,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2.遇到出诊病人,医务人员不得推诿,要做好随时出诊的准备。

3.出诊前须带齐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4.出诊可按路程远近收取适当的出诊费用。

5.不论白天还是夜间,须病人随叫随到,不得措故推诿。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防疫站;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 12小时内上报疫情,不得漏报、瞒报、重报、错报。

2.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甲类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发现暴发疫情应立即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疫情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病命名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

4.传染病报告登记表、报告卡及相关记录要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注意保密。疫情管理员,应及时核对,检查漏报、迟报、错报情况,并进行校订。

5.应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6.列入被消灭、消除或重点控制的传染病(如脊髓灰质炎、新生生儿破伤风、麻疹等),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外,还应按卫生部的特殊要求进行报告和管理。

儿科工作制度

加强科室门诊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针对儿童疾病常发病急,病情变化快,症状不典型,易发生交叉感染,而且缺乏自诉病情的能力,检查不合作等特点,因此,除健全完善全院共性的各项规章制度外,应注意加强以下几点:

(一)诊断耐心、细致,治疗及时、恰当、有效。

(二)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儿童保健,搞好卫生宣传教育。

(四)儿童的健康情况,有很强的社会性,因此,应注意与社会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取得社会的支持和协作。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发热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必须熟悉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标准,负责门诊发热病人诊疗的全过程,不得随意放走可疑病人。

2、首诊医生对在发热门诊输液治疗的病人进行必要的病情观察,

交接时要把病情及治疗情况向下一班交接,并写好交接班记录。

3、发热病人及疑为SARS疑似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均由院总值班立即组织院内专家会诊。

4、发现SARS可疑病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由其再报告至县疾病控制中心。医学观察病例及SARS可疑者要收入隔离留观区住院观察。

5、各班交接工作均有严格的文字登记制度,并注明时间及签名。各级医护人员按自己的职责工作,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防保科工作制度

1.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专业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传染病监测计划和传染病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指导。

2.负责收集、统计管理、报告疫情资料,分析疫情动态,进行疫情预测,预报:掌握各类急性传染病流行规律,流行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疫情信息。

3.对重点传染病实施主动监测,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4.负责本地区发生的暴发疫情及原因不明的突发性疾病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技术处理;对下级站疫情调查处理质量进行评估;认真开展防病措施及疾病监测的考核、评价工作。

5.负责对下级站及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开展质量控制;对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积极开展科学调研工作,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为疾病控制服务。

7.积极参与并负责完成社会性救灾防病工作。

分娩室工作制度

1.分娩室工作人员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子、口罩、鞋、方可进入分娩室。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分娩室24小时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观察产程(正常妇30分钟听一次胎心)并记录观察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院领导或上级医生。

3.分娩室所必需的用口、药品和急救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4.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按规定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

5.接产后接产人员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情况记录和出生证。

6.产妇产后应在分娩室观察1小时,无特殊情况送回病房。

7.分娩室内不准家属及其他无关人员入内,必须保持室内清洁,设专用清洁卫生工具,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进行细菌培养。

8.有传染病或有感染的产妇,分娩时应与正常产妇分别使用产床,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及时掌握本乡妇女儿童健康情况,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基本资料,及时反应情况,向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工作。 2.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3.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安排部署工作。 4.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或妇保医生。 5.要及时深入村级相关卫生组织检查指导工作。 6.积极宣传妇幼保健有关方针政策、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护理工作制度

1.病房由护士全面负责管理,其他医生积极协助。

2.保持病房清洁卫生、舒适安全,注意通风保暖,每天至少清扫两次,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并要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新入院病人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处置或按医嘱执行。

4.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房的物品与设备,要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如有遗失,须及时查找原因,按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三查:备药中查、备药前查、备药

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6.护士随时观察病人情况,随叫随到,对病人要热情。及时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7.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并定期征求病人意见,改进病房工作和相关服务。

8.病人出院后,及时整理病房,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为传染病人,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化验室工作制度

1、热情,态度和蔼,耐心解释。

2、收、采标本时,严格查对,采血时认真做好消毒工作。坚持使用一人一针一管一张纸,来防交叉感染。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赶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应在当天下午前出报告,特殊检验应告知病人取报告的准确时间。

4、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食品的灵敏度与准确性。定期抽查检验重量。

5、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及时主动与医师联系,慎重复查,发现检验目的的发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6、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认真处理剩余标本和污物。一次性用品的用后处理应按处理常规进行处理销毁。

7、保持操作台、器械、仪器的整洁,每天按规定进行消毒妥善保管,并保持室内的清洁整齐。

会议制度

1.为加强院内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应每10天集中召开1次会议。

2.每位职工都要政治学习笔记和业务工作手册,并要结合实际,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或阶段工作总结。

3.业务会议要求每位医务人员轮流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4.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内职工会议。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对急诊病人,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积极抢救,不得拖延。

2. 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须在住院前先预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

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

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或者延误病人救治。

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不得延误时间,转院时要有1名医生带上抢救药品及器械,以防在路途发生事故。

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6.如遇重大抢救病人,需立即报告院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检验室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须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生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生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

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应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检验室工作人员须为专职人员或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明的人员来从事检验工作。

冷链管理制度

1.冷链设备应按规定的装备标准进行配置,并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帐,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3.冷链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4.冷链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培训,并建立必要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5.对冰箱、冰排速冻器、冷藏箱、冷藏包、冰排等冷链设备要加强管理和正确使用。

6.爱护冷链爱护物品,做到清法、规范运转。

7.对存放疫苗的冰箱温度记录要每天观察、记录,冰箱、冰柜、速冻器中不得存放食物、肉类等。

8.对丢失、变买、损坏的的各种冷链器材,根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发的原始配发册照价赔偿。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准确诊断、及时治疗,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

2.门诊应与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不得无故推诿拒收病人。

3.医务人员必须衣貌整洁,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爱护医院财产,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4.门诊候诊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舒畅,并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5.应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6.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职责,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8.服务要热情周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

内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实行科组长负责制。科组长负责全科工作,完成门诊诊疗任务。

2、及时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不断更新知识,开展新业务。

3、坚持危重疑难病人集体讨论制度,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在治疗无效或本院无条件治疗时转往指定医院诊治。

4、全科人员要讲究卫生,保持各室整洁、干净,力争为病人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治疗环境。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

6、热情接待病人,详细书写病历,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

7、加强组织纪律,团结协体,遵守医德规范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1.院内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帐目。

2.各科室(组)的设备由科室(组)负责人建立帐目。

3.全体医务人员均需要爱护院内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4.院内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

5.院内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

6.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收费室工作制度

一、收费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对患者态度要和蔼,服务要热情,收付款要唱收唱付,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患者排队时间。

二、收费人员要按项记费,准确掌握各种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不漏划。划价准确率要达100%。

三、开出的收据字迹要清楚,留好存根,以便复核和备查,对于在收费环节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随意更改,截留收费收据(含姓名、日期、金额、类别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如查出除按违反金额的大小罚款外,还要扣除全月奖金、津贴,重者解除工作合同,交院办处理。

四、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时室内物品要交清。收费要日结日清,所收现金,住院结帐单同收据要及时交会计室。

五、遵守财经纪律,遵守财务制度,收款人员不准挪用公款。

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收费处,不准在收费处会客和办理无关事务。工作或值班时短时离开要锁好门窗,以防以外发生。

七、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八、具体细节接收费室工作管理细则和补充规定执行。

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为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除参加手术的医疗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手术室(包括直系亲属)。患有呼吸道感染,面部、颈部、手部有创口或炎症者,不可进入手术室,更不能参加手术。

二、手术室内不可随意跑动或打闹,不可高声谈笑、喊叫,严禁吸烟,保持肃静。

三、凡进入手术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更换手术室专用的手术衣裤、口罩、帽子、鞋等。穿戴时头发、衣袖不得外露,口罩应遮住鼻孔。外出时更换指定的外出鞋。

四、手术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接私人电话和会客,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和护士长联系,把工作妥善安排后,方准离开。除特殊情况外,手术进行中的医生,一概不给传呼。

手术制度

1.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常规检查,明确诊断(难以在术前明确诊断者,应有明确的手术目的和实际意义),并进行术前计论。凡较大或复杂手术,应由院领导组织计论。讨论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了解病人及家属的心理活动;手术适应症、指征及禁忌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术后处理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

2.手术及麻醉医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

3.施行手术前必须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经院领导批准执行。

4.各项术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征象,均应及时准确处理纠正。

5.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择期手术),由护理人员负责实施(包括备皮等)。术者应详细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用紫药水作好手术切口标记,必要时可协助手术室准备特殊器械。

6.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负责医生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麻醉人员应于术前一天看病人,了解病情,认真做好麻醉前准备工作,严格检查核对麻醉中所用一切物品,并做好急救工作(药品、器械)。

7.各级医师参加手术范围,低年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专科工作五年、医士工作七年)可担任一类手术(普通常规中小手术)的术者、二类手术(中度难度较大手术)的第一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任二类手术的术者,一部分三类手术(难度比较大的手术)的第一助手。

8.手术室护士负责按时将手术病员自病房接进手术室,包括准备好的病历、X线片等手术必需物品及资料。

9.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手术开始前,应认真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等。术中医、护、麻醉人中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密切配合,术后须认真进行三核对(敷料、器械、线卷)。

10.手术室工作人员和麻醉人员有责任把好术前准备关,准备项目不全者,应向手术医师提出意见,采取补救措施;缺少重要项目可能影响手术安全及效果者,有权拒绝手术。

11.术者负有组织与指导全部手术过程,保证手术效果和病人安全的主要责任。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术者的指挥,各行其职,不得失职或不按规程办事。遇有特殊情况依据性质分别由术者与麻醉师负责。

12.术中出现意外情况,有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

上级医师或院领导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处理。

13.护士应根据手术的性质,作好手术病员回病房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病床、各种治疗器具(输液架、吸引器、吸氧设备、胃肠减压器等)。

14.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和术者待病人麻醉清醒及病情允许后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分别向值班医师、护士详细交待手术和麻醉情况,病情、用药及注意事项,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15.手术医师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整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及时将标本送检。同时,要及时如实完成手术记录。

外科工作制度

一、加强围手术期病人的检查和护理,重视每一例手术。

二、护士长负责病房的管理,达到整洁、卫生规范化,为病人创造一个舒适、干净的治疗环境。

三、严格遵守纪律。相互理解,增强团结,遵守医德规范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对特殊感染病人,应设专门病房,严密隔离,积极抢救,努力提高治愈率。

药房工作制度

1.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准确划价、不得无故延误病人,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采购、登记、统计及处方的调配工作。

3.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药、贵重药品。

4.调配处方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四对制度(三查:查药品配方、用法、禁忌。四对:对药方、剂量、含量、用途)。

5.配方时应细心认真,不得修改处方。

6.不能私自收费,更不能欠费或不交费取药。

7.药房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药品摆放整齐。

8.及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加强药品管理。

预防接种卡、证、册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卡、证、册必须由实施接种者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认真填写,书写工整,文字要规范,各项内容要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2.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遗失要及时补发,预防接种卡册城镇由接种点保管,农村由乡镇卫生院保管。

3.儿童迁移时,由寄居地的接种点或卡册保管单位将预防接种卡或接种证明交给儿童家长,并将接种资料留据存查;迁入地的接种点要主动向儿童家长索取预防接种卡、证或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卡、证或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发。

4.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接种卡、证、册的核查和管理,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除的卡片由接种点另行妥善保管。

5.凡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户口不在本地的0~7岁儿童,要建立临时接种卡、证,并负责免疫接种。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坚持昼夜接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诊,不得脱岗,也不得随便找人顶替。

2.医院实行轮流值班,值班值班人员不但负责病人的接诊工作,还要负责医院的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谁值班谁负责。

3.值班人员如有急诊病人需要抢救时,须向院领导及时汇报,及时抢救,如不向院领导汇报私自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4.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5.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6.每天晚8:00—10:00,值班医师应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每天早晨值班医师须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责任医师报告,并须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

况和尚需要处理情况。

治疗室工作制度

1.负责住院、门诊病人的注射和各种处置工作,复杂伤口须在外科医生有指导下进行。

2.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要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做好开诊前的准备,消毒好各种器械,备齐各种用品。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凡注射(处置)应按处置单医嘱进行。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严格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如发生注射药物间反应或意外情况,立即报告院长,并及时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处置)时要细心、准确,对病人要热情体贴,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6.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剧毒药品与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7.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各类器械用具要定期消毒或更换,消毒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即清洗程序及消毒时间要符合要求,每周

大消毒一次。

8.消毒和无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或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须重新消毒或灭菌。

9.治疗室要储备一定的抢救药品,以及时抢救使用。

中医科工作制度

一、中医科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和病房工作。

二、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三、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四、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如针灸、推拿、正骨、男科、妇科、皮肤科等,设专科门诊方便群众就医。

五、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六、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七、中医治疗的住院患者,是否需要随诊,由会诊医师确定,并认真做好记录,定期随诊。各科中医随诊的患者,出院前三天经治医师通知随诊医师停开中药,以免造成浪费。

八、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的成功经

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病的新路子。

放射室工作制度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一、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

二、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三、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四、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和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名。

五、X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生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六、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八、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辐射防护制度

1、各室机房设置位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2、各类X线机透视及照片的最高照射条件应在安全使用范围之内,对转让或修复的旧机器,必须要求达到防护标准才能使用。

3、在每次检修时,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部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剂量。除重危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人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

5、必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防护三角等。

6、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内候诊。

7、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铅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8、对刚开始从事X线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有关防护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及防护知识培训,两者合格后,领取放射工作人员证书,方能参加放射专业工作。凡从事X线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

查。

9、医护人员接触X线时,必须戴铅眼镜、铅手套、铅帽及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并佩带个人辐射线剂量计。

10、医、技、护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保健假和营养津贴。休假期间严格避免再接受X线照射。

口腔科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2、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3、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或用0.1%过氧乙酸等消毒液浸泡1-2 分钟,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4、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 时更换。

6、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7、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8、清洁工作应在治疗前、后进行,治疗中不得进 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9、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10、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并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11、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及《传染病管理法》等法规并达到以下要求:

1、凡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凡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4、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器具不得重复使用,用后的一次性物品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二、加强医院感染重点部门的管理,包括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供应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层流室、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等,并达到以下要求:

1、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对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有相应的措施。

2、各部门对消毒灭菌效果检测有原始记录。

3、护理人员能正确掌握控制医院感染的基本措施、标准预防、消毒隔离方法。

三、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消毒隔离制度、手卫生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1、制定有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护理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2、消毒隔离制度与相关措施到位,人流、物流有明确的流程标识。

3、有手卫生规范并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凡接触病人及操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学洗手,接触传染病人按传染病房刷手法。

四、按照规定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消毒和灭菌,达到以下要求:

1、建立有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消毒或灭菌制度、操作常规与合格的标识目录和可使用范围(器械、穿刺包、换药碗、碘酒、酒精瓶、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等),由供应室统一处理。

2、有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消毒和灭菌效果的定期与不定期检测的原始资料与记录。

3、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合格率达100%。包内有化学指标卡,包外贴3M指示带。无菌物品专室、专柜存放,每日检查品名、有效期。无菌包一经打开不超过24小时;铺无菌盘不超过4小时;无菌干罐持物钳不超过4小时。

4、对检测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有处理程序和记录。

五、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各项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整改,并有记录。

六、护理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护,在班时必须穿工作衣、裤,着装整齐;无菌操作时戴口罩、帽子;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当接触血液、体液或损伤之皮肤、黏膜或组织时,均应戴手套。

七、病人安置的原则:感染与非感染病人应分室安置,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传染病和可疑传染病要按传染病常规隔离,传染病人的各类污染物品和排泄物,严格按先消毒后排放的原则进行处理。

八、病人床单位、布类、用品、餐具、便器,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进行终末处理。

九、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区域每日湿式清扫,拖布专用,标识明确,分类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十、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感染性医疗废弃物置黄色塑料袋内,损伤性废弃物置硬性容器内,标识清楚、交接登记,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特殊感染性废弃物放入指定容器中密封,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置黑色塑料袋内。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制定全院感染控制规划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配合好上级业务部门对本院临床科室和各村卫生室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采样监测,对不达标的科室和卫生室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三、组织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会议,对有关医院感染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对策。

四、负责医院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监督检查有关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六、对全院使用中紫外线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监测,凡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七、监督进入医院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药械每季度查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对进口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无菌日期、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八、每季度检查卫生室一次,包括一次性卫生用品监测情况,毁形记录,各种无菌包内有无指示卡。

九、每月对全院出院病历进行回顾性调查。

十、定期检查全院污水处理及污物的焚烧情况。

各科室人员职责

一、负责发现和报告感染病例。

二、熟练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三、积极配合感染管理小组人员工作,反馈和上报有关信息。

四、宣传、学习医院感染和监控知识,有关感染管理规章制度。

五、协助值班人员对感染患者进行治疗,掌握抗生素使用情况,实施合理使用抗生素规则。

六、相互学习,相互督促,积极配合,动员全科人员认真做好医院感染预防和监控工作。

七、积极协助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人员开展工作,协调与病区医、护、患者之间关系。

八、督促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定,制度、计划、措施的贯彻与落实,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九、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做好医院感染微生物监测标本的收集,把好质量关,不弄虚作假。

十、实施消毒隔离工作制度,指导乡村医生工作。

十一、共同做好医院感染病例的发现报告,降低漏报率,预防和控制感染。

十二、保管和整理好医院感染有关资料,并负责保密。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本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本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院感染发病率;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

三、监督检查本院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

四、组织本院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五、督促本院人员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消毒隔离制度。

六、做好对乡村医生卫生员、陪住、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

付:

新庙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名单

长:魏国生 副组长:闫志达

员:党树华

武士常

许金丽

孙国维

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护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护理工作不间断的安全进行。

二、值班护士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严密观察危重病人;负责接收新入院病人;检查指导护工的工作。

三、值班人员应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四、每天早晨集体交接班一次,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持,全体在班人员参加,值班人员报告病人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人的病情变化,领导讲评工作,布置当天的工作。交接班一般不超过15分钟。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班护士)陪责任护士同夜班护士巡视病员做床旁交接班。

五、每班必须按时交接,接班者提前十分钟到岗,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六、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整理好物品。交接班双方应交接各种物品并在交接本上签字。

七、交班者对特殊检查、病情及规定交接的毒麻限剧药品、器械必须当面交接清楚,并为下一班做好充分准备,接班者若有疑问,须及时询问查清。交接后,因交不清,当查不查而引起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该交不交而引发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

八、白班交班报告应由办公室护士书写;中、夜班交班报告应由当班护士书写。交班报告书写应字迹整齐、清晰、内容简明扼要,有

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进修生或实习生填写交班报告时,应由带教护士或护士长负责修改并签名。

九、交接班均应进行书面、床旁、口头交接。做到交班本上写清,口头交待讲清,病人床旁要看清。

十、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的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

分级护理制度

病人入院后,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分为特别护理及

一、

二、三级护理,并做出统一标记,在病人一览表或床头牌上标示。伤病员住院期间,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更改护理等级。

一、特别护理适用于:

(一)病情危重,需要随时进行抢救的病人,如监护室病人等。

(二)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病人,如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

(三)各种严重外伤、烧伤病人。

(四)严重心理障碍,有自伤或攻击行为的病人。

(五)各种终末期病人、老年病人。

(六)有特殊需求的病人。护理要求:

1.设特别护理小组,实行24小时监护。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备齐各种监护仪器及急救药物、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完整的护理计划,书写护理病案,护理措施落实,预防并发症。进行动态观察,记录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3.严格实行班班交接。

4、正确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保证各输液、引流管道通畅。

5、认真做好基础护理,按规定做好皮肤、口腔及会阴护理,防止并发症和褥疮发生。

二、一级护理适用于:

(一)病情危重,生活不能自理者及严重呼吸困难,昏迷、特殊治疗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病人。

(二)终末期病人、老年病人、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

(三)特大手术后七天内,各种大手术后1—3天

(四)高热、肾衰、糖尿病与酸中毒、各种内出血、外伤及极度衰弱者 护理要求:

1.严格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尽量减少会客及谈话。

2.密切观察病情变化,15-30min巡视一次,做好动态观察的护理记录。

3.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按时详细填写护理病程记录,交班报告应交护理重点。

4.认真做好加强基础护理,做好口腔护理,,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做好皮肤护理、口腔护理、翻身擦背,预防并发症。5.根据病情做好身心护理及饮食护理。

6.保持病室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7.根据病情需要进行健康教育,训练自护能力。

三、二级护理适用于:

①病重期间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者; ②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不宜过多活动者。 ③普通手术后或特殊治疗病人。 护理要求:

1.根据病情可在床上或床边进行轻度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观察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护理记录能反应病人的动态变化。

4.根据病人需要进行健康教育,帮助病人恢复自理能力。

四、三级护理适用于:

①一般慢性病、轻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病人,正常孕妇等。 ②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病人。 ③能下床活动,生活自理者。 护理要求:

1.指导病人生活自理。

2.注意观察病情,每日巡视至少3~4次。3.指导病人参加室内、外活动。

4.根据病情进行健康教育、康复指导(术前、术后和出院、急性期、恢复期、出院和基本技能训练)。

医嘱执行制度

一、凡用于病员各类药品、各项检查、治疗项目均应下达医嘱,并记入“医嘱单”,书写医嘱必须准确,不得涂改。

二、医师下达医嘱后,护士分别转抄于各种“执行单”和“治疗单”上,对可疑医嘱,应查清后再执行。除急救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三、在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时,由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要复诵一遍,医师核实无误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护士应当据实补记执行时间并签名。

四、执行长期必要时医嘱,要做到:执行前先看清医嘱记录单上有无此医嘱,再看临时医嘱上最后一次执行时间,符合医嘱要求时间方可执行。执行后,立即记录于临时医嘱上。

五、医嘱执行后应认真查对,每日小查对,每周大查对并签名。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理部对医嘱要随时抽查。

六、需要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交接班时要说明,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标明。

七、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如紧急或特殊情况,医师因故暂时不在时,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临时的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师报告,补记医嘱。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护理部门应健全护理质控管理,由分管副院长、护理长及护理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二、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督促检查护理质量,召开例会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三、护理质控组每月对全院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每季度进行质量分析、讨论、小结,有记录,并与奖金挂钩。

四、分管副院长每季度至少参加护士长例会一次,听取汇报,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五、病房质控每月组织两次科内护理质量检查,做到每次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并记录。

六、护理长制定夜查房制度,每周一次,对夜间护理质量进行考核,并记录。

七、病房护士长每天进行护理质量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护理文件书写与管理制度

护理文件是护士工作行为记录的文字材料,也是各项护理活动及病情观察的客观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一般患者记录单、危重患者记录单和手术护理记录单)。

一、书写原则

(一)书写护理文件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眉栏不得有漏项、空项。

(二)书写应用蓝黑墨水笔(体温单绘制除外)。

(三)书写应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述准确,语句通顺,符号、标点正确。书写中出现错字,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再进行更正。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每项记录字、行之间不得留有空格。 (四)护理文件应由注册护士书写后签全名。

(五)试用人员书写的护理文件,应由本院执业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名。

(六)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时, 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二、体温单

(一)眉栏填写完整。 (二)顶栏填写完整

1.住院日期:每页第1日应填写月、日,其余6天只填写日。\"住院日期\"如跨越新年度或新月份,应填写年、月、日或月、日。 2.住院日数:自入院日起用阿拉伯数字连续填写至出院日。 3.手术(产)后日数:以手术(产)后次日为第1日,以后用红钢笔连续填写至手术(产)后第14日。如术后14日内行第二次手术,如第一次手术后第7天,第二次手术后3天,填写为3/7;若术后14天内行第三次手术,填写为1/3/7,应连续记录至最后一次手术的第14日为止。

(三)体温单40℃-42℃之间填写:入院、转入、转出、转院、出院、手术、分娩、死亡、自动出院等内容,时间具体到分钟,以24小时计,手术可不写具体时间,填写的内容和时间之间在同一纵格内用红笔相连,连线不超过两个纵格。 (四)底栏填写:

1.体重、血压、入院当天应有记录,入院后测量体重量,血压的频率按医嘱要求执行,无医嘱每周应记录一次。入院时或住院期间因病情不能测体重者,在体重栏内写\"平车\"或\"卧床\"。

2.大便记录,每24小时记录1次,无大便记\"O\",大便失禁或

人工肛门以\"※\"表示,灌肠以\"E\"表示。

3.特殊情况需记录大便量时以斜线区分,斜线上为大便次数,斜线下为大便量。

4.小便记录:每24小时记录1次,若导尿,留置尿管用(ml/C)表示,尿失禁以\"※\"表示。

5.输入液量根据医嘱和病情需要填写。 6.入量和出量,根据医嘱和病情需要填写。 (五)体温、脉搏、呼吸曲线绘制。

1.按规定每天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2次。

2.异常体温在37.5℃-38.9℃之间者,每天测量4次,至正常三天后改为每天测量2次。

3.体温在38.9℃以上者,每4小时测量一次,至正常3天后改为每天测量2次。

4.体温用蓝笔蓝点绘制 (腋温)。

5.高热物理降温半小时后,将所测体温绘制在降温前同一纵格内,以红\"○\"表示,升高向上、降低向下,红虚线垂直相连,若降温后体温不变,应在降温前体温点外以红\"○\"表示。

6.若体温不升,用蓝钢笔在35℃线下顶格竖写\"升\",体温前后仍相连。

7.若24小时内测量体温超过6次,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 8.若病人请假或不在病房,在35℃以下相应时间栏内,用蓝钢笔竖写\"患者不在\",前后体温仍相连。

9.脉搏用红点表示,心率以红\"○\"表示。

10.脉搏与体温重叠时,体温蓝点外用红圈绘制。

11.用心脏起搏器患者,心率应以\"\"表示,红线相连,脉搏短拙心率用红\"○\"表示,红线相连。 12.呼吸用黑点表示,黑线相连。

三、医嘱单

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需定期执行的医嘱。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即刻执行的在15分钟之内,临时备用医嘱(SOS)只执行一次。

执行医嘱要求:

(一)处理同一时间段内多项医嘱,必须上下签名,中间拉一垂直箭头。

(二)临时医嘱必须在15分钟内执行。

长期医嘱对急、危、重患者处置时间在30分钟内,平诊患者处

置时间不超过1小时。

(三)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患者需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要求医师据实补记,执行护士签名。

(四)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必须二人共同查看签名,二种药物过敏试验不能在同一时间进行,不能在同一时间内记录二种过敏试验结果。

(五)执行输血医嘱必须2人核对签名。

(六)医嘱查对本查对内容包括(一览表、病历、各项治疗、护理处置等)。

四、护理记录单(一般、危重、一级、手术护理记录单)按照《山东省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执行。护理文件书写结束后,应签全名。 五.护理人员应认真书写护理文件,把好护理文件书写质量关,护士长是护理文件书写质量责任人,负责检查在架、出科病历书写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出科病历的护理文件书写质量。 六.护理文件书写质量纳入护理质量考核。

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每月有重点的进行护理行政和质量查房。

二、科室护士长每日有重点的行政或质量查房。

三、责任组长每日有重点地进行质量查房。

四、各级护理人员对新入、位置、大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治疗后的伤病员,应进行病情巡视查房,及时掌握病情变化,观察护理效果,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

五、教学指导查房,必要时可请科室正(副)主任或主治医师指导,进行某一专题的教学或检查护理质量,研究并解决护理中的疑难问题。

六、查房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七、各级护理查房要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正确按照护理程序的步骤。查房要有登记和记录,护理部查房、科室查房,均应要记录在护理病历或查房记录本上。

八、科室应每月组织一次护理业务查房,查房应保证质量。

九、科室护理业务查房的主要对象是重症抢救病例,疑难病症和特殊病例,手术前后护理的重点和难点,新开展的护理技术操作,新开展的检查,有教学价值的病例等。

十、主讲人在查房前应做好病历资料、护理基础理论的准备。

一、护士长认真组织并做好查房记录,定期总结经验。

二、查房时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避免在病人面前说病情。

护士长查班制度

一、护士长按规定时间、内容和要求巡查,指导护理工作。

二、查房每月至少2次,如有特殊情况应预先调班,如无故不查房或不按规定时间查房者,除重新补查1次外,还要扣除相应人员的考评分和奖金。

三、检查内容:

1、检查护士在岗在位情况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着装仪表。严格执行上班“八不准”,即:①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包括打私人电话;②不准带小孩上班;③不准看非业务书刊及电视;④不准喧闹、闲谈;⑤不准吃零食及伤病员食物;⑥不准浓妆艳抹、头发过肩、外露首饰、穿响底鞋;⑦不准无胸牌上岗;⑧不准上班睡觉或打瞌睡。

2、护士晚间护理落实情况及医嘱执行、护理记录书写情况。

3、护士掌握病人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特殊检查结果等情况。

4、急诊病人、危重病人、大手术病人的护理质量。

5、病区管理及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

6、病区探视、陪住、清洁卫生等情况。

7、工作间管理、毒麻限剧药品管理、消毒隔离管理等。

8、对护士技术操作、护理措施、急救护理工作进行检查或指导。

9、根据护理工作情况,由办公室临时安排巡查某项重点内容。

四、查班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如实反映护理工作状况,防止检查不认真或发现问题不闻不问,同时也要避免不负责任的乱扣分现象。

五、发现重大问题及某些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医院办公室,视情节向院长报告。

六、对护理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护士,应给予表扬和鼓励。对违反操作规程及劳动纪律者,应当面指出,并登记在检查记录本上。

七、各科室值班人员应主动配合协作检查人员(抢救病人除外)。

护士考核制度

一、每年对全院护理人员至少进行理论考核两次,操作考核两次;科室每季度对全科护理人员进行理论考试一次,每月技术操作考核一次。

二、全院护理人员年考核率必须>95%,平均成绩80分以上;护士职称以上人员考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

三、考核内容:以《基础护理学》、《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为蓝本。

四、试用期护士岗前培训、考核一次。试用期满进行理论及操作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能予以转正。

五、护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者采取闭卷考试,45岁以上者允许开卷考试。

六、考核成绩记入护理人员技术档案,并与转正、评先、晋升、晋级挂钩。

七、年底护理人员对个人业务进行总结。护理长组织对护理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并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档案中。

推荐第6篇:乡镇干部职工规章制度选编

XX镇干部职工定期述职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干部职工思维能力、归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锻炼,进一步提高镇机关的工作效率,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对象

除镇领导外的其他在职职工。

二、述职时间

每周星期五下午(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三、述职内容

1.学习情况。

2.本职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下一步工作打算)。

3.包村工作开展情况。

4.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

5.工作建议或意见。

四、本制度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XX镇首问责任制

为了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改进XX镇的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XX镇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凡来人、来电话(以下简称“办事人”)到XX镇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来访时,第一个接触的工作人员(勤杂人员除外)即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对于办事人所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细致地负责解答、处理或指引承办服务的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的实施对象

首问责任制的实施对象为XX镇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来人或来电话时,要自觉使用“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态度冷漠。

2.办事人来XX镇办理有关事项,如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以内的,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办理;对于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必须向办事人说明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或拖延办理时间,不得将本人能办理的事情推给领导。

3.办事人到XX镇或来电咨询有关事项时,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热情地将办事人引荐给办理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或咨询相关人员后予以答复;具体负责人员不在单位时,首问责任人要认真记录好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并负责向具体负责人员转达到;不能使用“人不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4.办事人办理或咨询的业务确实不属于XX镇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地予以说明。

5.办事人对XX镇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对干部职工进行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人要认真接待并如实记录,然后向主要领导汇报。

6.群众到XX镇上访,要热情接待,问清所反映的情况,认真做好登记,并及时转交有关领导处理。

7.首问责任人在答复办事人提出的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答复要准确、清楚且符合政策。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请示相关领导,给予准确的答复。对于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向办事人说明情况。

8.首问责任人对接受咨询、答复办事人、办理投诉中的重要事项,要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查询。

四、首问责任制的考核与监督

1.镇党委、政府对干部职工落实“首问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人员进行查处。要将落实首问责任制列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选优秀的内容。

2.干部职工在处理办事人所申办事项或咨询、投诉、来访的问题时,发生拒绝、推诿、拖延现象影响办事质量和效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首问责任人对办事人提出的问题处理不当、态度恶劣、不负责任,造成办事人上访或严重损害XX镇形象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首问责任人因回避、扣压或忘记向有关人员交待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行政处分。

五、附则

本制度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XX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为了在信访工作中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及接待行为,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设立XX镇信访接待室,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第二条 确定2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群众观念强、具备较高法律、政策和文化水平的人员作为信访接待员,具体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第三条 信访接待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的群众,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和要求。

第四条 信访接待员要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对重要来信要填好重要信访阅处单并及时报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批,对重要来访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五条 信访接待员要建立和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台帐,妥善保管信访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清理,每年进行一次总结。

第六条 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督办)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重要信访件一般作督办件处理,督办件要书面报结果;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报出办理的进度;对办理结果需要向上级领导、上级机关汇报、或者需答复信访人的,要及时写出专题报告或回信。

第七条 在接待中,信访接待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向信访人做好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尽力做好息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第八条 如遇群众集体上访时,全镇干部职工要根据领导安排,积极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解工作,控制好事态。

第九条 对信访群众反映和要求解决的事项,信访接待人员要及时转交相关负责人员办理,相关负责人员不得推诿、抵触。

第十条 处理信访事项应当实事求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严禁超越职权,严禁讲不负责的话。

第十一条 要加强与县委、县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紧密协作,确保办事效率。

第十二条 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第十三条 信访接待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开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 镇党委、政府对干部职工落实“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违反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查处。并将落实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列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选优秀的内容。

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XX镇值班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结合镇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机关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方式为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每人每次当值一个星期。

三、值班要求

1.提前10分钟到岗,负责开启镇机关大门;在下班后负责锁镇机关大门。

2.检查镇机关每间办公室的保洁情况,督促干部职工及时搞好办公室卫生。

3.加强巡查,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报告。

4.负责下班后的电话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情况。

5.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6.如遇紧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上报和处理结果,并及时准确地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

四、值班规定

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五、接听值班电话注意事项

1.接听电话应主动通报单位名称,如对方未通报单位名称,应客气地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

4.对打听事情、咨询事项的电话,要做到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六、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有关事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干部职工履行值班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八、本制度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XX镇包村干部工作牵头责任制

为了充分发挥镇干部在包村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包村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包村干部不包括包村领导。

二、采取轮流牵头方式开展包村工作,每位包村干部牵头时间为3个月。

三、承担牵头责任的包村干部要主动加强与所包村的联系,组织其他包村干部开展好各项包村工作。

四、承担牵头责任的包村干部每月要向负责该村包村工作的镇领导汇报一次工作,并定期在干部职工述职会上进行述职。

五、不承担牵头责任的其他包村干部要积极配合牵头人搞好包村工作,服从牵头人的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工作、推卸责任。

六、承担牵头责任的包村干部在牵头期时,要主动向下一位牵头人通报包村工作开展情况,交待清楚未完成的有关工作。

七、本制度正式施行后,原则上由牵头人负责组织开展和处理各村的包村工作,包村领导负有指导和督促职责;包村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须报经包村领导批准同意。

八、干部职工履行包村工作牵头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九、本制度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松潘县XX镇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松潘县干部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管理

㈠干部职工生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具备医院的病休证明,履行请假手续。一年内因病请假连续半年以上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㈡当年因公负伤者除外。

二、事假管理

㈠干部职工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者,经领导批准,具备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

㈡一年内事假抵扣休假后累计7天以上者,按超假天数,每天扣除工资5元。

㈢一年内事假抵扣休假后累计达30天或以上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三、旷工管理

㈠干部职工不假离岗,未准假离岗,超假未准,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时间,调动工作不按时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㈡旷工期间每天扣应得工资的2倍。

㈢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四、其他假的管理

产假、婚假、丧假、休假、计划生育假视为在岗,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期销假。

㈠产假:正常产假3个月,独生子女假1个月,母乳喂养假1个月,爱婴医院出生假1个月,晚婚、晚育(妇女24周岁及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假1个月,剖腹产假15天。

㈡婚假:一般7天,晚婚(男女双方在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各推迟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再加7天。

㈢丧假:7天(路途除外)。

㈣计划生育假:凭医院证明。

㈤休假:连续工龄满5年的工作人员,每年可休假14天,以后每增加工龄1年,增加假期1天,假期最多不得超过30天。休假不包括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和路途所需时间。

㈥干部职工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培训等,在规定时间内,并有考试、培训组织部门或主管部门的通知或证明,视为在岗。

㈦产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4项假均包括星期天以及节假日。

㈧假期到期后不按时销假者,视为旷工。

五、迟到或早退的管理

㈠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和签到制度。

㈡按时不上班超过10分钟,不满30分钟者,视为迟到。

㈢提前下班超过10分钟者,视为早退。

㈣按时不上班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

六、执行办法

㈠干部职工考勤制度采取实名签到制,每天签到4次(分为上午2次和下午2次),不准代签,由镇领导班子各成员通过轮流值班方式予以贯彻执行(每人一周)。

㈡干部职工因开展工作需要,须离开办公室时,要向负责执行考勤制度的当值领导说明事由和外出时间,在征得同意后,才能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㈢一周考勤结束后,执行人在本周末(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下班前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和考勤簿交镇党委办文书进行妥善保管。

㈣当月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由镇上负责干部管理工作的领导在次月初召开的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如果干部职工对考勤结果有异议,须在通报会上立即提出(过时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由镇领导班子负责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据实作出决定。

㈤镇党委办公室负责保管好考勤记录、请假条及有关材料。

七、准假权限

㈠干部职工请假必须具备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节假日、下班时间、人员在外等),请假人可采取电话报告方式请假,同时委托他人补齐相关请假手续。

㈡干部职工请假,7天以内由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同时告之负责执行考勤的值班领导该同志的去向和请假天数;7天以上的报人事部门批准,请假人将相关手续报镇党委办公室备案并如实记入考勤簿。

㈢镇副职领导请假,3天以内由党政一把手和松城片区工委领导审批,并报县组织部门备案;3天以上由党政一把手、松城片区工委有关领导和县组织部门批准,请假人将相关手续报镇党委办公室备案并记入考勤簿。

八、奖惩办法

㈠干部职工的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干部推荐、兑现奖金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

㈡每季度结束前,根据干部职工考勤情况,由分管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填好考勤统计表和扣发工资表,并在职工会上公布。

㈢所扣工资由干部职工在3天内自行上缴到镇财政所进行统一管理。扣出的工资作为奖励基金,用于奖励那些工作踏实、成绩突出和为请假者代工的干部职工。

㈣对本年度出全勤的干部职工,将在年底时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

㈤如果干部职工拒不执行以上规定,镇党委、政府将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书面向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如实反映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㈥如果相关人员不严格执行以上规定,或在执行中徇私情,干部职工可向镇上相关领导反映,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制度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

推荐第7篇:乡镇敬老院管理规章制度

乡镇敬老院管理规章制度

敬老院建设综合目标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务上做到 “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的效果。

院内

1、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2、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3、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管理人员职责

一、做好全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安排好院内生活、生产。

三、抓好财务管理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五、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服务员岗位职责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态度热情,和蔼礼貌。不准冷言冷语,更不能指责吵骂。

2、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

3、负责老人房间的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清新,衣物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杂物放置有序,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4、关心老人生活,及时照顾护理,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饮食有困难的要饭菜端到床前、喂饭、洗脸、洗脚、处理便溺、不嫌脏怕累;

5、关心老人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说服疏导,使其热爱生活。

6、积极动员并帮助老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帮助他们多运动、多晒太阳。

7、学习掌握有关卫生保健和营养知识,督促帮助老人理发洗澡,帮助老人养成良好的卫生

习惯;

院民守则

1、积极参加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言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院为家;

3、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4、发挥特长,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为造血补院作贡献;

5、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爱护集体财产,不攀折花草树木;

6、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整齐;

7、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体质,陶冶身心;

8、遵章守纪,厉行节约,艰苦朴素,文明礼貌。

五好老人条件

1、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关心人民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2、遵纪守法好:遵章守纪,执行守则,不赌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3、团结互助好:互敬互爱,待人接物文明礼貌,院内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习气;

4、清洁卫生好:讲究个人卫生,房间内外清洁,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5、参加劳动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发挥特长,献计献策,作出奉献。

收养人员管理制度

1、入院收养对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2、收养人员入院后,其个人所有财产属个人所有,由敬老院代为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处理;

3、收养人员入院后,应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4、根据收养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程度,区别一级、二级、三级的分级护理;

5、收养人员死亡后,丧事由院方按规定全权处理,其遗产一律归院方所有,有协议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继承或干涉。

食堂管理制度

1、实行伙房单独核算;

2、制订好食谱,并公布上墙;

3、各类食品由专人采购,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置的各类食品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或签字后入账;

4、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调离食堂;

5、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每天的餐、炊用具用完后要洗净消毒;

6、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熟食分开存放,保证贮藏质量,伙食制作符合卫生要求,严防污染和食物中毒;

7、搞好安全卫生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厨房;

8、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况一次。

食堂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舍务安全管理

1、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自费寄养人员管理制度

1、自费寄养人员需按有关规定,履行一定手续后方可入院,入院后必须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自费寄养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寄养人员的床位管理费、杂支费和伙食费等各种费用必须按时向院方清交,过期不交者,院方有权终止寄养协议,并在寄养保证金中扣交;

3、不能私自带外人来院住宿;

4、自费寄养人员因病、事假需离院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自费寄养人员生病医药费用一律自理,住院期间护理工作由寄养人员单位或亲属负责。

推荐第8篇: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一)

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大全

(一)

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和其它方面例行和突发事宜。及时处理上级的指示和紧急通知,如遇特殊及重大问题必须请示当天值班的院领导解决。

2、各科室的业务问题应由各科值班人员或科主任解决,若出现跨科问题而需及时处理的,由总值班进行协调或裁决。

3、值班时间内接待和处理的问题,都需认真做好记录(包括值班者和值班领导签字),上班后将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进行交班。

4、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均参加总值班。

5、因出差或休假不能值班者,应由所在科室安排人员代班。

6、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中午12:00-2:00;晚5:00至次日上午8:00;周日 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7、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坐在各自的办公室内,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时间不许带小孩及家属,不准闲杂人员在值班室内逗留或看电视。

8、必须按时交接班,搞好室内卫生,防止物品丢失。门诊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部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6、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7、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病人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岗前教育培训制度

一、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课时。

二、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一)政治思想教育。

(二)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三)医德规范教育。

(四)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五)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 (六)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四、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五、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病案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一)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三)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

二、病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二)住院病案不外借。

(三)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四)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五)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六)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三、病案供应制度

(一)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查阅。

(二)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三)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四)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 1尸体解剖。 2核对标本。

3医疗纠份(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安全保卫制度

一、重要科室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三、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总值班人员协同处理。

四、夜间值班人员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及时报送公安部门。

五、各科室必须按要求安全用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1、药剂科的统计工作,是保证药材计划供应,及时反映消耗用量和库存情况,做好药物管理、核算、报销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固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统计工作。

2、药剂科的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制度,并及时、准确地作出符合实际的统计报表,按时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3、几项主要统计报表(1)药品逐日消耗统计表。(2)药库的收、付、存月报表。(3)药材盘存明细表。(4)药材盈、亏报告表。(5)药材损耗报告表。

4、统计范围及要求:(1)根据中国药典规定的全部中西麻醉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自费药、进口药及贵重药(就使用价值及经济价值而定),按处方逐日统计消耗,品种自定。(2)药材清点:①凡作逐日消耗的药品,必须于月终进行彻底盘点,并做出盘点明细表,作为统计月报依据。②其他药材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定期盘点。③年终盘点,核对帐目,综合报告,检查分析药材库存及储备定额情况。

5、药材报表要求:(1)药库收、付、存月报:根据上月结存,本月购入和领入药、本月消耗与支出、月终盘存四项作出报表,上报院领导和财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报核药材消耗支出。(2)盈亏报表、损耗报表应每季据实综合上报院领导。上述报表均应一式三份,报院领导一份,财务部门一份,一份备查。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须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体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查的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检验科化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1、采耳血或指血要做到一人一针。

2、化验室剩余标本和污水,必须放入化学消毒剂溶液桶内消毒,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遗弃。防止废水污染受害。

3、采、验血及吸血管玻璃器材使用后,须用化学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

4、检验台及室内陈设物品,要经常用1:200的“84”消毒溶液拭布进行清擦。

5、化验室内每日紫外线照射灭菌一次,并进行登记。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师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和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名。

5、X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生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7、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测。 放射科消毒隔离制度

1、凡行胃肠道检查病人,应采用一次性口杯,做到一人一杯一勺,用后统一消毒处理。

2、凡行钡灌肠、抽吸胃液、插导管等病人,使用各种引流管,一人一管一用,用后消毒液浸泡冲洗,高压灭菌。

3、凡传染性疾病患者,应按传染病消毒隔离措施进行,所用物品、器械单独处理,行双消毒。

4、每月对导管室空气细菌培养一次,细菌总数不超过500个/m3,并做好记录。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车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病人的使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需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1、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2、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3、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4、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5、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会计。

6、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任何收费窗口都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9、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10、收费处实行24小时工作制,严格交接班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夜间值班人员代办挂号。 门诊挂号室工作制度

1、挂号室实行24小时工作制,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急诊随到随挂。

2、工作人员应认真填写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科别、就诊日期。

3、实行大病历的复诊病员持挂号证挂号。如遇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出门诊号码,给予补发挂号证。

4、挂号病历当日1次有效。同时就诊两个科的病员或转科病员,需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5、初、复诊的大病历,一律由挂号室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自行携带。下班前及时将当日就诊病历收回。

6、凡门诊的大病历均实行统一编号,整理后存放。

7、病历卡要按姓名、汉语拼音规则排列,不得随意插放,以便查询。

8、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负责,态度和蔼,文明用语,服务周到。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治疗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可能引起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前必须两人核对药物和注射证。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带好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无菌包每周消毒一次),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药品、器械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用后及时补充,过期更换。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7、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培养,结果要有记录。注射室消毒隔离制度

1、注射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进行无菌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齐戴口罩。

2、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包括皮试),用后放入消毒液浸泡。一次性用品用后必须浸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送规定地点登记处理。

3、室内应有洗手设备及消毒药液,每注射一人应洗手一次。医务人员的手要经常消毒,每月监测一次,细菌总数不超过8个/cm2。

4、室内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地面二次,并紫外线照射6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每月定期做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总数不超过500个/cm2。

5、对特殊感染病人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注射,所用物品器械单独处理。

6、消毒镊子及容器应配套使用,每周更换消毒液及容器二次。

7、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8、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应灭菌保持24小时有效。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理,要及时清理。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

2、治疗室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损坏物品及时报告护士长登记,按规定赔偿或报损。严格交接班制度,每月清点一次物品。

4、各种物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5、毒、限、剧药品、贵重药品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6、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7、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头皮针、静脉导管需一人一针一管。

8、用过的注射用具浸泡消毒,清理后送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9、对无菌用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10、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1、治疗室布局合理,专人负责,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有明显标记,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带进治疗室。

2、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3、治疗室应湿式清扫,清扫物品要专用,每日通风,有紫外线照射消毒,并有登记,消毒液喷雾等措施,每月作空气培养一次,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个/m3。

4、治疗室每日清扫、消毒二次,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换消毒一次,并注明消毒日期。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时,应无菌保持24小时有效。

5、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制(含皮试);用后针头、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器应浸泡在有效消毒液内,消毒后送规定的地点统一处理。

6、体温表应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甩干备用。

7、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子,镊子与消毒容器应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并浸泡在1/2-2/3处,有定期更换、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

8、特殊感染、乙肝HpsAg(+)病人所用针头、针管、输液器等应单独浸泡处理,实行“双消毒”。换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一切换药物品需保持无菌(固定敷料除外),每日更换一次,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消毒。灭菌溶液(生理盐水和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要更换。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一次。

4、对清洁和污染伤口,要分先后,并在固定位置处理。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6、换药物品每周大消毒一次,室内消毒每日一次,每月做一次细菌培养。

7、无菌包应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为一周。住院处工作制度

1、住院处负责办理病人、出入院手续。

2、病员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方可住院。

3、病员凭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详细填写病历首页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联系人电话。十二岁以下病员除填写住址外,还要写明父母工作单位、姓名。乡村病人要写明乡村,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地址,以备联系。

4、按照规定收取病员住院预交金。

5、随时掌握病员住院费用情况,并及通知病房,催促欠款病员补交预付金。不补交者暂停记账(危重抢救病员例外)。

6、办理出院手续时,病房须提前一天将病人账单全部送交住院处。住院处将账目结清后,病人持结算收据和出院证回病房,病房验证并在出院证加盖科室章,方可出院。

7、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规定,对住院收费进行监督,严格按标准收费,结算时要认真仔细逐项结算,防止多收或漏收。

8、对出入院病员的各项费用,要及时结账,做到日清月结,按时汇总上报财务科。

住院病人须知

1、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休息时间(早上7:00—8:00晨运时间;中午12:00—2:00午睡时间;晚上9:00休息时间)探视时间:早上7:00—8:00;晚上:6:00—8:00

3、经常保持病房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乱倒污水;严禁在病房内吸烟、大声喧哗;严禁带电热杯、酒精炉、电炉进病房,爱护病区内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4、严禁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以及购买院外药物服用,否则后果自负。

5、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外宿,否则发生病情恶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其本人负责。

7、住院病员可携带生活必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8、为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

9、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新入院病人(除急、重病人外),必须24小时内完成卫生处理(洗澡、剪指甲、更换衣服)。

2、传染病人不准和普通病人住在一个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人应立即转科或转院隔离治疗,在未转之前,必须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3、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乱串病室及外出。出院、转院、死亡后要进行终末消毒,对传染病人尸体须经严格消毒后处理。对其所用的物品必须消毒处理,不经消毒不准带出,更不能给他人使用。对其所用的被服、衣服等出院时要进行高压消毒,或用化学消毒剂溶液浸泡二小时后,再行清洗。

4、凡遇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密隔离,用过的房间要用化学消毒剂溶液喷雾消毒,用过的敷料要烧毁,对其被褥,衣服必须高压消毒,医护人员出入病室必须穿隔离衣、帽、鞋,并每出入一次消毒一次。

5、病人用的被服要定期清洗,有污染严重的要随时拆洗,被褥服装不准带有血、尿、便痕迹。每出院一个病人要更换一次。

6、病人的被套、床单、枕套和诊查单每周更换一次。污染严重时随时更换。

7、病室内要保持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每日进行空气消毒1-2次。

8、大小便器每用一次,消毒一次。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应脱去工作服。

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4、诊室、治疗室、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5、已污染衣被,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备用,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7、出院病人的单元,必须做好终末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床垫被褥洗晒消毒,死亡病人的被褥应更换,用具应消毒。

8、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隔离伤口用物立即消毒处理。

9、治疗换药室,每天通风换气,清洁、用消毒液拖地,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10、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注射器盒及盐水棉球和纱布缸每天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病人感染率。

3、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5、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6、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7、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8、拟定全院各科室控制感染管理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9、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10、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领 物 制 度

1、到库房领取各种物品一律经院长同意由科主任领取并进行登记。

2、器具、器皿按标准配备后一般不能增加。因报损减少的,经院长批准,方可补发。

3、领取相对固定的物品,如脸盆、暖瓶、隔离衣、各种工具等,交旧发新。

4、每周

一、

三、五为领物时间(特殊情况例外)。

5、库房应坚持物品下送制度。

6、科室使用的物品质量、规格不合格者,可在当天内到库房退换。污水处理制度

1、污水处理由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三废”处理要求进行工作,保证被污染的废水不直接流入公共下水道。

2、工作人员要加强污水的设施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转、按时开机抽污水,保证污水不外溢。

3、严格按照加氯池内污水容量,计算加氯量,保证氯、水充分接触一定时间后方能排放,使处理后的污水经防疫站化验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每月测定水质、水量,并做好记录。

5、服从环保、防疫部门管理指导,协助采样检验。

6、加强氯气罐管理,严防氯气外泄。外科工作制度

1、科主任负责全科医疗,科研、教学、培训等各项工作,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2、科主任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保证全科工作正常运转。

3、医护技人员要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廉洁行医、文明行医、尊重病人、对病人一视同仁,态度和蔼、视病人为“上帝”,一切为病人服务。

4、全科人员应做到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严格遵守各级人员职责(1)、实行医师查房制度和分级护理管理制度,医、技、护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2)、坚持每周科主任查房制度,解决疑难病例,对疑难病例实行全科讨论制度。(3)、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2次,住院医师每日查房3次制度,认真书写病历,医师及时修改病历,及时发现病人病情变化,并及时向科主任汇报。(4)、严格管理病历和各种记录本。(5)、加强门诊工作,坚持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每周一次专家门诊,把好门诊诊治质量关,提高门诊诊治质量。(6)、科主任不定期检查医师的病历书写质量及工作完成情况,科主任及护士长共同检查护士三级护理工作执行情况。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清洁卫生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7、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8、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收费标准,做到不乱收费,不漏收费。内科工作制度

1、科主任负责全科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工作。

2、认真实施三级查房制度,主任每周查房1-2次,主治医师每天查房一次,住院医师每天查房2-3次,并带领实习医师查视病人。

3、各级医师积极参加急、重病人的抢救,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及时作出诊断及治疗。

4、作好疑难病例的讨论及抢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5、认真对待院内外会诊,并按妇科、产科专业组负责会诊,院内会诊派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轮流担任。

6、进修医师在本院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科室有一定的培养计划。

7、定期召开科务会,研究全科各项工作。

8、各病区人员包括学科带头人(副高职以上),负责医师(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护士等负责病区病员的医疗护理工作。

9、护士在护士长领导下认真执行各班职责,并搞好基础训练,提高护理质量。

10、住院医师(包括进修医师)必须对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在24小时内完成病历及手术记录,急诊病人应立即完成,上级医师应及时修改并冠签。

11、严防差错,杜绝事故,凡发生不正常医疗事件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并进行讨论。电脑管理制度

计算机的使用主要用于各科室日常办公、业务资料录入接收、处理、传输;应用软件开发应用、上网查阅工作所需资料;文件及有关工作资料打印;学习计算机知识等,不得挪作它用。

1、各科室每台计算机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要使用该计算机,需征得负责管理人员的同意。

2、开机应先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辅助设备,再打开主机。关机时,为避免硬盘损坏或丢失数据,应先退出电脑中所有运行的应用程序,等屏幕提示可以安全关机时,方可关闭主机电源,然后关闭外围辅助设备。每次关机后,至少等1分钟才可重新关机。

3、上班时间不得玩电脑游戏、聊天。

4、电脑使用中出现的非人为故障(如主板或硬盘损坏)需电脑公司派人修理时,应提前报办公室备案,经请示批准后方可维修。如私自修(处)理造成主机及其它部件损坏,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值的2倍赔偿罚款,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

5、对电脑内重要数据要做好备份工作,可将它备份光盘或其他不上网的计算机上。对业务重要资料要进行保密处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拷贝、打印。

6、对杀毒盘、随机光盘、各类设备驱动程序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2、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 提出治疗方案。

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推荐第9篇:乡镇财政所规章制度规本

沩山乡财政所

规章制度汇编

2014年1月

一、财政所财务工作制度〃〃〃〃〃〃〃〃〃〃〃〃〃〃3-4

二、支票管理制度〃〃〃〃〃〃〃〃〃〃〃〃〃〃〃〃〃5-6

三、现金管理制度〃〃〃〃〃〃〃〃〃〃〃〃〃〃〃〃7-8

四、票据管理制度〃〃〃〃〃〃〃〃〃〃〃〃〃〃〃〃〃9

五、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10

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1

七、财政所印鉴管理制度〃〃〃〃〃〃〃〃〃〃〃〃〃〃12

八、信访工作制度〃〃〃〃〃〃〃〃〃〃〃〃〃〃〃〃〃13

九、财政所防火防盗制度〃〃〃〃〃〃〃〃〃〃〃〃〃〃14

十、财政所长岗位责任制〃〃〃〃〃〃〃〃〃〃〃〃〃15-16

一、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17

二、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责任制〃〃〃〃〃〃〃〃〃〃〃〃18

三、财政所档案员岗位责任制〃〃〃〃〃〃〃〃〃〃〃20

2

一、乡镇财政所财务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上级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密切协作。

(三)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四)认真按照“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的规定管理收支,收入及时缴库,支出按权限申报。

(五)为乡镇政府当好参谋,经常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财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六)采购支出要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经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审核,主管局长批准后,统一集中采购办理。

(七)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健全、记载不正确的票据、凭证应予以退回或补充更正。

(八)财政支出,必须按审批手续办理,对超范围、超标准和无计划支出要拒付。

(九)支出票据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作到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杜绝“白条子”入账。

3

(十)临时性借款须经财政所长审核同意,乡镇领导批准后,出纳人员方能支付。

(十一)及时记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

(十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不得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十三)管好财务会计档案,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4

二、支票管理制度

(一)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由会计核算中心资金出纳员统一根据用量到开户银行购买并保管;购买的支票要分别按顺序号登记。

(二)建立支票使用登记制度,登记内容:支票号、使用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金额、领用人、经手人签字。

(三)支票使用要随时签发、随时盖章,不得预先盖章备用。

(四)领用支票人员必须在3日内报账,报账时资金出纳人员要认真核对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领用支票人员要保证支票的安全,不得随意乱放,一旦发现支票丢失或被盗,要向领导报告,并迅速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或向公安部门报案,防止造成经济损失。

(六)支票丢失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据情要求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

(七)对过期、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逐笔注销,并剪掉作废支票的号码,将其贴在支票登记簿的号码栏内备查;同时,按照支票号码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八)会计人员应及时正确地记载各项经济业务,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每月做银行存款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九)严格支票结算制度,不签发空头支票,不签发远期或过期支票,不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不得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支票和印鉴要由相关人员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

6

三、现金管理制度

(一)财会室库存现金和各单位的备用金实行审查核定制度,一般不超过5000元,超过定额,要及时存入银行。

(二)在财经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以下开支可使用现金:

1、未纳入统发的职工工资和各种工资性津贴;

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它现金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6、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7、与其他单位正常经济往来在500元以下的。

(三)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据,并由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四)因公外出人员返回后必须在5天内报账,结清差旅费,不准拖欠。

(五)购买物品所借现金必须及时报销结清。

(六)购买专控商品,一律不准使用现金。

(七)出纳、会计要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账款要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现金管理要做到十不准:

7

1、会计员和出纳员责任分明,钱账分开,不准一人兼管;

2、不准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

3、不准因私借用公款;

4、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假造用途套用现金;

6、不准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

7、不准公款私存;

8、不准账外存款,私设小金库;

9、不准坐支各种收入;

10、不准有价证券抵顶现金。

(八)发现现金短少或长余时,不得私自处理,要及时查清原因,并如实向财政所长报告。

(九)现金取送数额较大的,必须两人以上同行,必要时有保卫人员护送。

8

四、票据管理制度

(一)乡镇财政所设专人管理票据,具体负责票据管理、购入、发出、回收等项工作。

(二)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票据,乡镇各单位统一到乡镇财政所领取票据。

(三)对各单位核定供票数量,定期检查,定期收缴,交旧领新。

(四)要严格票据领用手续,建立票据使用登记簿,登记册号,领发票据须统一登记编号,领用人签字。

(五)不准将票据涂改、挖补、撕毁、隔号、拆本使用。

(六)乡镇各单位收费收入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对坐收坐支的,在问题没查清处理前应暂时停发票据。

(七)乡镇各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票据或自购自制票据收费,或收费不开票据,要依法严肃处理。

9

五、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

(一)“乡财乡用县监管”操作系统实行专人维护使用制度,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二)发现网络和系统出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三)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准操作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程序。

(四)上机前一律实行病毒检测,检测无毒后方可使用。

(五)认真遵守计算机操作程序,保证微机正常工作运行。

(六)注意及时关闭计算机及附属机器电源,避免长时间待机。

(七)非专业人员不准拆卸机器。

(八)不准擅自改变网络程序,报表及核算程序,做好资料的备份存档保密工作。

10

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各单位会计档案。

(二)会计档案分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表类、其它类,每年分单位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三)年终,核算会计将会计档案交核算中心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会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会计核算中心应为各单位查阅本单位会计档案提供方便;相关部门查阅、调阅会计档案应提供合法手续。

(六)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在会计档案涂画,拆封和抽换。

(七)会计账除磁介质保存外,还要打印并保存纸介质作备份。

11

七、乡镇财政所印鉴管理制度

(一)乡镇财政所公章由预算会计保管,预算会计如有特殊情况,由财政所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

(二)乡镇财政业务专用章由具体财政业务负责人员各自管理,银行账户预留个人印鉴必须是财政所长,个人印鉴由预留印鉴人员保管。

(三)严禁用财政所印鉴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财政所擅自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建立财政所印鉴使用登记簿,使用财政所印鉴,必须经财政所长批准签字后登记备案。

(五)财政所人员岗位变动时,由财政所长负责办理印鉴交接手续。

12

八、信访工作制度

(一)每名乡镇财政职工都应努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本着谁接待谁处理的原则,不熟悉情况的由接待人员负责安排知情人进行接待。

(三)安排人员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工作;登记要详细,承办人员受理及处理结果要写清。

(四)坚持原则,替来信来访人员保守秘密。

(五)重大的来信来访事件,必须向财政所长汇报。

(六)严肃认真,热情周到,让来信来访人员满意,树立乡镇财政干部良好形象。

(七)对于来信来访,可以当时答复的要当时答复,当时答复不了需请示县财政局或乡镇政府的,要及时请示县财政局或乡镇政府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八)尽最大努力防止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对于因财政所接待工作失误,造成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要追究财政所长和接待人员的责任。

13

九、财政所防火防盗制度

(一)财政所长是防火防盗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人员是责任人。

(二)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认真遵守安全制度,按时认真值班值宿,不乱扔烟灰。

(三)不准在办公桌、档案柜内存放私人贵重物品,保险柜内存放现金必须符合限额要求。

(四)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发现有老化等情况立即报告,防患于未然。

(五)离开办公室前要认真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断开、是否有明火等。

14

十、财政所长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

(二)自觉接受县财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

(三)负责组织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财务会计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四)负责财政所工作人员管理,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积极组织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搞好廉政建设,增强文明办公和为民服务意识;关心职工生活,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五)负责乡镇财政收支监督管理,组织年度预决算编报、预算调整执行及情况分析工作。

(六)负责实施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落实好农村公共财政的各项政策。

(七)负责乡村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等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八)负责财政所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进行考核。

15

(九)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翔实的第一手材料。

(十)增强防范意识,加强业务岗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实行备案制,防止违法违纪、盗情、火情的发生。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

十一、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年度综合财政预算指标的制定和调整。

(二)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资金的拨款审核与会计核算工作。

(三)负责资金收付会计凭证的审核。

(四)负责按会计制度规定,利用“乡财乡用县监管”系统搞好财政总预算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

(五)负责按月向乡镇政府和县乡镇财政管理机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六)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财政综合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编报和分析工作。

(七)负责乡镇财政的票据管理工作。

(八)负责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

十二、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完成负责的工作任务。

(二)税收专管员负责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税源;及时做好税源的登记、上报和存档工作。

(三)农民补贴专管员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政策宣传、数据统计、资金发放、报表汇总及相关信访咨询等工作。

(四)村级资金专管员负责按政策对村级 “一事一议”、村级经费等国家对村补助资金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其正确使用。

(五)社会保障专管员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合作医疗及相关事项的认定与资金的发放、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六)专管员要及时登记台账,定期与总预算会计对账,按时报表,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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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财政所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按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二)会计档案按年度进行归档、分类,整理立卷,编制保管清册,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三)负责管理会计核算光盘等磁性介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存放、保管。

(四)严格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借阅档案并做好借阅登记,防止会计档案被涂、拆和抽换。

(五)会计档案不准借出,遇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可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六)保持档案室环境整洁,定期进行防蛀、防腐处理,防止毁损、遗失和泄密。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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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财政所文明办公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仪表端庄、衣着得体、整洁大方,符合岗位要求。

(二)职工要衣着整洁,常理发、常修指甲;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语言文明。

(三)接待外来办事人员要来有迎声、去有送语。

(四)工作人员不得上班时饮酒,不得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五)办公室用品摆放整齐规范,室内窗明几净、四壁无尘,室外整洁优美。

(六)保持办公室内外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堆杂物;办公场所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做到地无纸屑和烟头。

(七)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做到门窗关严、电源切断、杜绝隐患。

推荐第10篇:乡镇敬老院管理规章制度[1]

乡镇敬老院管理规章制度

敬老院建设综合目标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务上做到 “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的效果。

1、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2、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3、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管理人员职责

一、做好全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安排好院内生活、生产。

三、抓好财务管理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五、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服务员岗位职责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态度热情,和蔼礼貌。不准冷言冷语,更不能指责吵骂。

2、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

3、负责老人房间的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清新,衣物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杂物放置有序,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4、关心老人生活,及时照顾护理,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饮食有困难的要饭菜端到床前、喂饭、洗脸、洗脚、处理便溺、不嫌脏怕累;

5、关心老人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说服疏导,使其热爱生活。

6、积极动员并帮助老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帮助他们多运动、多晒太阳。

7、学习掌握有关卫生保健和营养知识,督促帮助老人理发洗澡,帮助老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院民守则

1、积极参加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言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院为家;

3、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4、发挥特长,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为造血补院作贡献;

5、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爱护集体财产,不攀折花草树木;

6、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整齐;

7、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体质,陶冶身心;

8、遵章守纪,厉行节约,艰苦朴素,文明礼貌。

五好老人条件

1、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关心人民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2、遵纪守法好:遵章守纪,执行守则,不赌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3、团结互助好:互敬互爱,待人接物文明礼貌,院内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习气;

4、清洁卫生好:讲究个人卫生,房间内外清洁,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5、参加劳动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发挥特长,献计献策,作出奉献。

收养人员管理制度

1、入院收养对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2、收养人员入院后,其个人所有财产属个人所有,由敬老院代为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处理;

3、收养人员入院后,应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4、根据收养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程度,区别一级、二级、三级的分级护理;

5、收养人员死亡后,丧事由院方按规定全权处理,其遗产一律归院方所有,有协议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继承或干涉。

食堂管理制度

1、实行伙房单独核算;

2、制订好食谱,并公布上墙;

3、各类食品由专人采购,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置的各类食品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或签字后入账;

4、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调离食堂;

5、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每天的餐、炊用具用完后要洗净消毒;

6、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熟食分开存放,保证贮藏质量,伙食制作符合卫生要求,严防污染和食物中毒;

7、搞好安全卫生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厨房;

8、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况一次。

食堂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舍务安全管理

1、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自费寄养人员管理制度

1、自费寄养人员需按有关规定,履行一定手续后方可入院,入院后必须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自费寄养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寄养人员的床位管理费、杂支费和伙食费等各种费用必须按时向院方清交,过期不交者,院方有权终止寄养协议,并在寄养保证金中扣交;

3、不能私自带外人来院住宿;

4、自费寄养人员因病、事假需离院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自费寄养人员生病医药费用一律自理,住院期间护理工作由寄养人员单位或亲属负责。

第11篇:乡镇食药监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XX乡食药监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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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管理制度

1.为了统一管理本所文档,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地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根据档案管理要求,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2.凡机关各股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所办公室移交,实行集中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其据为己有。

3.凡在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政务工作材料、行政审批材料及会议记录、党务、党费收缴登记、财务收支凭证等归档统一管理。

4.人事档案材料由县局办公室整理、归档和管理。5.各基层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必须于次年2月底前将需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经分管领导办公会审核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要在4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6.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30年、20年和10年三种,专门档案另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7.本系统工作人员借阅档案,须经所领导批准。8.借阅档案一般在档案室阅览、抄录或复印,不得将档案材料带出档案室。如确需提供原件,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

9.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准拆档、勾划、涂抹、抽换和损坏、遗失。

10.机关档案要依据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定期进行鉴定,对已失去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理论业务集体学习制度,积极主动地参加每周星期二上午的集体学习。在形式上以集体组织学习为主,以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研讨交流为辅。

2.学习培训内容:

(1)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相关知识。

(2)学习上级党政机关要求学习的有关文件。

(3)学习通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政策。 (4)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及行政执法方面的相关知识。 3.学习培训要求:

(1)基层所的政治业务学习培训由各所组织实施,由所领导主持。局机关学习培训由办公室和法规宣传股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和法规宣传股在年初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提交局务会讨论后组织实施,业务学习培训由分管领导召集主持。

(2)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由带队领导将培训情况书面汇报单位负责人,培训资料交办公室备存。

(3)集体学习时,除特殊原因外,一律不得缺席。 (4)每个干部职工必须有学习笔记,每年至少写2-3篇心得体会,1篇理论文章。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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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制度

1.考勤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干部职工外出工作时要签写出勤表,并于当天报办公室存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签写的,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补签。办公室将职工当月的考勤表于次月3日前进行汇总,报负责人审签后进行公示,办公室存档,作为年终评优选先的依据。

2.工作时间,按县政府通知的作息时间执行(特殊情况除外);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应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按办公室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学习等集体活动,并纳入考勤;迟到或早退两次算旷工半天。

4.办公室考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每天的考勤工作,其他人员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办公室做好考勤工作。每日上、下班或正常工作时间内,办公室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机关职工到岗等情况进行检查。因工作或其他特殊原因外出或不能按时上下班,必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办公室。 第二条 请销假制度

1.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考勤负责人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按逐级申请的原则,机关干部职工请假3天以内的由所里负责人批准, 3天以上须经县局局长批准。

3.经签批的假条,须交办公室存查。凡无假条或未经准假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

4.职工假满后,应在假满上班的第一天上午9∶00前到办公室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

奖惩制度

1.日常考勤记录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年终考核挂钩。

2.旷工全年累计超过15天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天的,与年终考核挂钩,并交予组织、人事部门。

3.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病假累计超过60天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取消其当年评优选先资格。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监管所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实行负责人审批制度。监管所财务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和制度,合理组织和使用资金,严防各种不正之风,杜绝各类不正当开支。

2.严肃财经工作纪律,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有代收体检费、培训费、评审费等业务的办公室要及时上缴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应定期向负责人汇报管理情况。

4.财产物资一律建立名细帐目,出入库登记制度。分配使用必须建立登记卡,责任到人。

5.严格财务结算时限。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发生费用后,无特殊原因必须在3日内凭有关票据按程序完成报销,并将预借的现金全部结清。

6.严格物品购买制度。需购买物品时,除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安排的人员定点购买外,其他个人不得私自购买。来人接待需就餐的,由指定人员办理签字并注明事由,否则不予报销。未征得负责人同意,在商店、餐馆、打印部签字记帐的,一律由经办人自理。

7.严格租车制度。信访初核、案件查处、外出培训、下乡调检查等确需租用车辆的,由使用车辆的负责人填写租车单,经负责人同意后予以租车。

8.参加各类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工人晋级培训及非组织安排的培训等发生的费用,一律自理。

9.严格公共财产管理,办公室要对单位配备的所有公共财产造册登记,存档备查,人员调离时,如数移交,做到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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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1.凡本机关当年文书、查处违纪案件、信访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分别由有关室负责整理,于次年4月底前装订完毕。

2.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对本机关的档案定期进行清理,并向县档案馆移交。

3.查阅档案,应由2名正式党员干部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查阅。

4.查阅档案资料,只限在县食药监局办公室阅览、复制,不得外借或带出。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借限期一般不超过一周。外借档案归还时,应详细检查,防止丢失和损坏。

5.复制、摘抄的档案资料,必须核对准确,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查盖章后方能生效。对复制的材料必须妥善保管。查阅档案时,要爱护案卷,不得折角、抽页、裁剪、拆卷。

6.查阅者翻阅案卷时不准吸烟,不得用手指沾唾液夹揭翻页,作标记须另用纸条,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划线、以维护案卷整洁。

7.本机关工作人员查阅有关案卷,可随时提供,需要借阅的,要写出借据,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8.注意保密,使用档案者对案卷内容必须保密,不得外传。

执法办案制度

为确保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行政执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不得徇情枉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

2.现场检查办案必须要两人以上,严禁未经组织同意或单人不得办案。办案时必须出示证件,文明执法,礼貌待人。

3.现场执法时,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检查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当场处罚必须使用“当场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等检查专用法律文书。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人对符合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要求听证的,应当增设并告知听证程序。

6.案件承办人必须对违法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对主要事实情况和证据进行认真收集,取得全面证据材料,并制作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由被查单位(个人)签名,加盖公章。

7.案件承办人应根据案件的违法事实对当事人或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笔录交由被询问人签名。

8.案件承办人应根据查证的违法事实,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对所有取证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案件的定性依据、处罚依据和处罚意见,并写出书面调查终结报告。

9.提请集体审议的案件,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材料要齐全,运用政策、法规要准确。案件经提交集体审议后,方能作出处罚决定。

10.根据集体审议作出的处罚决定由案件承办人制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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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十条 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十一条 违反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收缴罚款的,视其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和监督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中发生过错行为应追究过错责任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是指局机关各执法处室、食品药品监督所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

第四条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遵循以事实为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公正、稳妥、积极地进行。

第五条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由局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法监处、监察室和人事处承担具体工作。法监处负责对过错责任的确认及过错具体行政行为的纠正工作,监察室和人事科负责对过错责任人的追究工作。

第六条 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行政执法过错:

(一)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拒绝履行、不予履行或拖延履行的;

(二)未按法定程序实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或适用程序不当的;

(三)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行政强制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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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属于情节较重已经造成损害和较大影响的过错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对责任人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并暂其停执法活动,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三)属于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过错行为,除责令改正外,对责任人分别情况予以记大过或降级处分,收回行政执法证件,调离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岗位;

(四)属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索贿)而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依情节轻重和损害后果,参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分别情况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五)因过错责任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赔偿的,由局机关先行赔偿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追偿。

第十二条 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追究时限为被确认为行政执法过错之日起一年内。

第十三条 被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处室或个人对认定的过错责任及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监科提出复核申请,受理的复核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对处理决定不服的个人也可以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 依照本规定应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按有关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报告制度

1.为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工作交流与配合,建立统

一、权威、高效的信息报告机制,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餐饮服务、检验检疫等,以及小作坊、菜市场、零售摊点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过程中获得的涉及公共安全和人体健康的信息。

3.信息报告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合理的原则, 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4.信息主要包括:

(1)食品药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执法情况信息; (2)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3)其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

5.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联络报送工作,每月至少报送一次信息,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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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条 依法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第十一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第十二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印章。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行政许可受理人员或者办理人员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 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十六条 行政许可受理人员或者办理人员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第十七条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监察机构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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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四)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

(五)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

(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七)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

(八)餐饮单位的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

(九)用水的卫生情况;

(十)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第八条 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按照下列程序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一)出示《行政执法证》;

(二)告知检查的目的和要求;

(三)根据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安全等级检查评定表进行现场检查,评定动态等级,并如实记录;

(四)监督检查过程中,如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填写《食品安全等级检查评定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五)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违法行为需实施行政处

罚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等执法文书,并根据需要收集其他相关证据。

第九条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可以使用经认定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进行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和筛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使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发现和筛查的结果不得直接作为执法依据。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第十条 应当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管辖范围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日常监管纸质和电子档案,主要包括日常监督检查执法文书、量化等级检查评定表、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应当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适当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

第十一条 年末应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归档。

第十二条 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按照有关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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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乡镇中心小学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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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环境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教学秩序正常,校园绿化、美化,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特制定以下制度。环境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促使学生在优良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落实后勤人员卫生包干表,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风无长的杂草、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无悬灰,地面上无纸屑、无烟蒂、无果皮、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屋角屋顶无蛛网灰尘,桌面无新刻刀痕,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几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各种物品放置有序,楼梯、走廊及校内道路、操场清洁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使用厕所要讲文明,讲卫生,保持厕所的整洁,减少臭味,消灭蛆蝇。

5、黑板报、画廊、宣传橱窗的布置要落实专人负责,1个月不少于1期,保持美观整洁,内容健康,适合儿童趣味,富有教育意义,开工生动活泼。要定期更换版面,并注意正确使用简化字,注意字体工整,文体规范。

6、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7、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中心学校,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校园内墙壁、物品要定期粉刷油漆。

8、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少先队组织检查小组和校值日每天两次对全校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9、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医生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要逐步添置卫生设备,完善学生的卫生保健档案。

校园环境管理“十三个禁止”

1、禁止随地吐痰。

2、禁止随地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和粪便。

5、禁止乱倒垃圾和在露天场所、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杂草、垃圾。

6、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7、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8、禁止带宠物进校。

9、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10、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11、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室烧饭和乱倒剩菜剩饭。

12、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设摊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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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禁止攀树、折枝、摘花和践踏草地。

校内张贴物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校园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保持校园的整洁,特对校内的各种张贴物(包括布告、公告、通知、宣传品、标语、海报、启事、广告、指示等)做如下管理规定。

1、所有张贴物必须张贴在学校指定的布告栏内。

2、张贴物要真实、简要、工整、干净、不许覆盖刚贴上的重要通知。

3、张贴物必须写明单位名称和日期。布告、公告、通知要盖部门公章。未有部门公章,或者贴在公布栏以外的和过期的各类张贴物品,将立即清除。

4、在校园内不准张贴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或不利于校园文明建设的张贴物,创建办除及时清除外,并追究书写人和张贴人的责任,严重者给以处罚或依法处理。

苗圃管理制度

1、苗圃是校园培植苗木、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彻以绿养绿方针,逐步减少学校投资。

2、苗圃必须为美化校园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不准存放私人花卉。

4、苗圃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花卉、盆景带出苗圃,违者罚款。

5.苗圃努力为教职工服务。

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班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3、负责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垃圾筒。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出面处理。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师、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违者就地清除,批评教育。

3、禁止向校园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

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禁止在办公室、走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6、禁止在室内、走廊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7、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8、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职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保持摊位学习第一网才能船员招聘网

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

学校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环境治理工作,促进校容校貌建设,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规定如下:

一、保护树木花草及园林设施

1、严禁攀登假山和雕塑。不得用砖头、石块、木棒等器物敲打或用脚踏雕塑等设施。严禁在校园及这些设施上涂抹乱画。

2、爱护花草树木、严禁践踏草坪、折枝摘果,教学楼区域内不许打排球、篮球、不许踢足球。

3、不得在教学区内追逐打闹和进行可能损害橱窗、树木等设施的各种活动。

4、保持校园清洁,不随意乱扔纸张及各种废弃物,随地吐痰,负责卫生的各班要按时清扫。

5、凡有破坏学校花草树木及教学设施的,除进行赔偿外,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维护楼内秩序

1、上下楼梯和在楼内行走要靠右侧,不得多人并排行走或勾肩搭背,不准在楼内追逐奔跑。

2、楼内须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

3、不准乱扔废弃物和随地吐痰,废弃物要投入垃圾箱。

4、做完间操或全校大会结束后,各班须按秩序进入楼内,不得拥护,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5、爱护楼内设施,不准坐、踩管道,不准破坏桌椅。放学后,值日生要及时关闭门窗和关灯。如因门窗未关,玻璃损坏,按规定赔偿。

6、要注意保护楼内标语牌。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更不准破坏。

7、不准在楼内玩任何球类或从事其它体育活动。

创建“绿色学校”规章制度

1、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学校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该项要求列入学校工作常规考核。

2、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美术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

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学校教导处、少先队、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有台帐。

环保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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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生自觉学习环保知识,认真写环保读书笔记,提高环保意识。

2、在学科教学中,教师要在实施学科教学教学的同时,根据学科自身的特点,有机地向学生渗透环保知识。

3、利用节日庆典和少先队活动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绿色创建活动

4、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随手关紧水龙头,随手关灯,不开无人电风扇,电脑长时间不用,必须关闭主机和显示屏。

5、不用一次性物品,不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废电池等,班级做好垃圾分类回收。

6、爱护花草树木,不折树枝、不摘花、不踏草坪。

7、与破坏环境的一切行为做斗争。

8、课间不追跑打闹、不大声喧哗少制造噪音,共创宁静环境。

9、旧物巧利用,让有限的资源延长寿命。

10、少用一次性制品,节约地球资源。

11、买环保电池,减少环境污染。

12.拒吃野生动物,不买野生动物制品,善待生命。

13.认绿色食品标志,保障自身健康。

14.买无公害食品,维护生态环境。

15.维护绿化,捐资种树,做绿色小卫士。

16.做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环保宣传。

节水节电制度

一、节水制度:

1、洗水水龙头不能开得太大,用水后关好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2、厕所内的水龙头定人开关,其他人员不得开关。

3、食堂工作人员要有节水意识,不得随意浪费,发现严重浪费用水者,每次罚款5-10元。

4、后勤要经常检查水管和龙头,发现漏水现象及时修复。

二、节电制度:

1、严禁学生和其他人员私拉私接电器,不得使用电炉、水茶壶等耗电电器。

2、师生要养成节电习惯,杜绝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风扇灭,饮水器及时关闭。

3、夏天室外温度低于30℃,冬季室外温度高于5℃时,不使用空调。夏天空调、冬季采暖前要关闭门窗,人员离开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的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

4、晴天白天不开电灯,教室尽量开窗通风,不开电风扇。电脑及时关闭,教室电视不用时关闭;放学后电子备课室要切断电源,以减少待机能耗。

绿化管理制度

1、常年有人对树木、花草进行修剪。

2、抓住时机,及时浇灌、追肥、灭虫,对认为造成损坏,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班级考核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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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学校的一草一木,落实到班,人人进行保护。

4、学校的大面积绿化,要有实施方案,并要全体师生参与设计,广泛征求意见,让人人植树,个个爱花。

5、由门卫人员监护,对外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对花草、树木的破环,出现问题追究门卫的责任。

6、各式的盆景花,全部落实到专人进行负责管理,保持常年枝叶茂盛。

7、绿化一草一木,需要移栽的要报请学校绿化领导小组批准。

禁烟制度

1、全体员工应自觉学习健康知识,人人懂得吸烟危害健康的道理,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齐抓共管学校的禁烟工作。利用健康课、团队活动、班队主题活动、广播等各种形式,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教师员工的自觉行为。

3、教室里、走廊上、办公室等学生集中的场所,一律不准吸烟。

4、休息室、会议室在会议时间里,与会者一律不得吸烟。凡学生和家长集中的地方,本校教师一律不得吸烟。

5、在学校内的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等,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劝阻吸烟者。

6、全体师生员工把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进行下去,向无烟学校的目标迈进。

创办“绿色学校”奖惩制度

一、全校教职工要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投入到此项活动中来,并起到率先垂范作用。

二、各任课教师,要把环保教育活动渗透到教育教学之中,不断丰富自身环保知识,并教育学生。

三、班任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

四、各班级要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和评比标准,每天检查,每周评比,评出优秀班级。

五、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的教师、学生学期末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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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乡镇村党支部、村委会规章制度

中排乡村党支部、村委会

规 章 制 度

中共中排乡委员会 中排乡人民政府

1.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 2 2.支部学习制度……………………………………………………2~3 3.村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3~4 4.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4~7 5.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制度………………………7~8 6.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8 7.村民代表会议制度………………………………………………8~9 8.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9~10 9.计划生育工作制度……………………………………………10~11 10.村委会工作制度…………………………………………… 11~12 11.村民小组工作制度……………………………………………… 12 12.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2~13 13.民兵工作制度……………………………………………… 13~14 14.团员的管理制度…………………………………………… 14~15 15.基层妇联工作制度………………………………………… 15~16 16.村委会联系学校制度……………………………………… 17~18 17.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8~19 18.村务公开制度……………………………………………… 19~20 19.财务公开制度……………………………………………… 20~21 20.A、B角工作制度……………………………………………21~22

21.服务承诺制…………………………………………………22~24

22.值班制度…………………………………………………………24

——1—— 23.图书借阅制度………………………………………………24~25

24.村民规约……………………………………………………25~28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

村党支部应坚持和完善集体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并逐步使其完善。凡属全村重大事情、全局性问题,凡属重要村务和重大问题,都要由村党支部集体决定。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二者不可偏废。应提倡党员敢于负责的精神,反对遇事推诿、互相扯皮和无人负责。支部成员既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在党支部内部,书记和支委是平等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应当成为表率。支委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包括互相帮助克服缺点和错误,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支部学习制度

学习,是每一位共产党员的义务,是每一位党员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重要表现,党的基层组织应将学习纳入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2——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村支部应坚持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支部成员认真学习。通过学习,保持明确的政治方向,做好党的工作;通过学习,更好地认识党、懂得如何按照党的原则和规定办事;通过学习,更好地掌握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做到又红又专,为边疆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做出贡献,村支部应将其成员的学习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村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政务、财务的公开和民主管理,体现公开、公正、实效、实用的民主形式,让服务深入千家,特制定本制度。

1.村党支部委员会议事,由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召集和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参加。

2.具体内容是讨论制定本村的经济发展规划,重大经济事项,涉及农民的土地、林地、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宜。

3.民主议事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听取全村工作运行情况的通报,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

4.议事的工作必须向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公开,具体可以采取“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工作法两种。所有重大事项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决策。“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 ——3—— 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凡涉及村集体公益事业要按照“一事一议”工作法开展。

5.议事成员必须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条例》及议事制度行使职权。

6.议事的工作要在村党支部的指导下进行。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有议事记录和表决结果。

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

会议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参加会议的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

1.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并于会议前一天将会议议题口头或书面通知各参会人员。

2.会议的召开时间

联席会一般情况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3.会议的基本内容

会议主要研究、讨论和决定村里的各项工作,其中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决议的实施办法; (2)全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措施;

——4—— (3)重大建设项目和经济项目的确立;

(4)重大财务支出、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臵以及各类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方式和实施方案;

(5)村级组织有关人员的任命、调整、考核和报酬; (6)村两委成员的工作分工及思想作风建设; (7)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8)有关税费的征收方案;

(9)计划生育、宅基地等指标分配及政务、财务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10)其他重大事宜。 4.会议的主要议程

(1)确定议题。首先,由村两委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然后,由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协商确定议题,并拿出初步意见。如果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有较大分歧,应暂缓召开会议,由乡领导协调后再确定。

(2)集体研究。①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②组织讨论。会议主持人要给与会人员充分的讨论时间,大家围绕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行不成决议的,要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研究。

(3)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形成的决议,两委成员都必须认真执行,不得有与决议相背离的言论和行为。

——5—— 5.会议的纪律和注意的问题

(1)凡在议事范围内的问题,都要由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2)凡需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准用“碰头会”等形式代替联席会议。督导落实工作可采用通气的办法。

(3)凡未经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不能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4)两委成员在集体研究时都要畅所欲言,不准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凡不允许对外泄露的问题,必须严格保密;否则,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缺席人员,会后由主持人把会议精神和决议通报本人。

(5)对集体决议的落实,要按班子成员的职责明确分工,并提出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具体负责同志要定期向支部书记汇报进展情况,保证决议的贯彻落实。

(6)决议实施过程中,支部书记负总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每个成员应按照分工,认真完成任务,自觉接受检查,对不执行集体决议或执行不坚决而贻误工作的,要追究责任,令其作出检查或按规定给予组织、纪律处分。

(7)在执行决议的过程中,如发现决议与政策法规或现实不符需要修改时,应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并召开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集体决议。

(8)凡需要提交村党员大会或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

——6—— 会通过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9)会议要由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记录人要签名)。会议记录要有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缺席人、会议议题、每个人的发言以及会议表决情况和形成的决议,并经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审阅签字后留存。

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制度

1.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是指在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2.凡本村百分之五以上村民联名要求就某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议事听证的,必须召开民主议事听证会。

3.民主议事听证会一般由本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及与议事听证内容相关的人员参加,有条件的地方应让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

4.民主议事听证的主要内容:本村发展规划,公益事业建设,村集体财务收支,投工投劳、集资、工程招投标,村属集体资产处臵,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村规民约的修订以及村民需要听证质询的其他事项。

5.民主议事听证会基本程序

(1)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联席会,研究制定听证方案。

——7—— (2)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会议主持人说明决策事项,参会人员发表个人意见,提出质询。

(3)梳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决策方案。

(4)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与参会人员在民主议事听证会记录本上签字备案。

(5)对听证会研究问题的落实情况向党员和村民通报。

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1.为使党员无职变有职,无为变有为,使党组织活起来,党员动起来。

2.每个无职党员采取自我荐岗的办法确定岗位。

3.根据各自的岗位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不折不扣的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学习计划。

4.除年老体弱多病者外,每个无职党员都要有一个以上的岗位,并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努力把工作做细,使这项工作做的即扎实又充满活力。

5.不断完善和总结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成果,对成绩比较突出的可推荐为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让广大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8——

1.村民代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村民代表要有一定的政治思想和参政议政能力,坚持原则、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办事公道。

2.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参会人员:村民代表、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上述参加会议人员都有表决权。

3.议事内容: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如村干部享受补贴的人数和标准,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村办公益事业需要村民负担的事项,如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的方案等。

4.议事原则:村民代表在议事过程中,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讨论研究议事的内容及作出的决定不得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1.公章的制发

村委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9—— 2.公章的使用

(1)凡需加盖公章的,一般都应事先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盖公章。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办理。

(2)凡涉及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的,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3)不准非保管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

3.公章的保管

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会计专人保管,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机吃、拿、卡、要,不得乱盖公章,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计生方针政策,应有固定宣传阵地,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坚持开展经常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定期进行计生小组长、育龄妇女培训。

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各项规定,切实做好照顾生育二孩及领养子女审查等工作,杜绝计划外生育和非法领养。本村的

——10—— 人口计划指标落实到人,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按时按质上报各项统计报表,不漏报、不虚假、不瞒报、保证质量。档卡规范,资料完善,动态管理。

4.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外来人员一周内应上门随访,对外来生育龄人员定期随访。

5.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生育证发放条件、程序,认真审核上报发放。

6.每月至少一次到小组了解育龄群众情况。并认真落实群众来访,接到案件,及时调查落实。

7.计生专(兼)职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掌握计生基础知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效率。

8.认真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每月一次随访用药具的育龄妇女,做好随访记录。

9.对晚婚晚育,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接受节育手术的群众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待与奖励。

10.积极协助乡计生干事,开展好本村的计生工作。

村委会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村委会组织法》所规定的各项职责。2.村委会干部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村民委员会工作。

3.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 ——11—— 民监督。

4.热爱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5.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6.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书记、主任全面负责,副书记、副主任协助搞好本职工作。

7.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上班两碰头,对于布臵的工作按时完成,不得当面接受背后抵制。

8.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9.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

村民小组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村民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了解各项工作,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培训制度。由乡政府组织每年一次轮训,学习村委会基本知识,村民小组长职责、条件、任务等;

3.岗位责任制度。积极贯彻上级领导指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包括计划生育、创建文明家庭等系列指标,并接受村民的监督;

——12—— 4.记录制度。对小组工作和制度建设要有记录;

5.误工补贴制度。根据本小组经济状况,要落实小组长的误工补贴;

6.结合村委会年度总结,发动群众评选先进村民小组和先进小组长,由村委会进行奖励;

7.组织整顿制度。村民小组长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由村民直接产生,并经常进行整顿,建立职责,完善制度。

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调委会在村两委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2.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

3.调委会每月一次集中调解员学习政治和业务,汇报纠纷信息,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评。

4.严格遵守调解纪律、坚持原则,注意工作方法,认真调查研究,对纠纷当事人耐心疏导、教育、防止和避免矛盾激化,做到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5.对本村范围内发生的民事纠纷,做到及时调解,对重大事件和疑难问题要及时向村两委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

6.建立健全各种规范的簿册,即民间纠纷收案登记簿、法制宣传登记簿、法律咨询登记簿、学习例会登记簿和调解人员花名 ——13—— 册。做到有关资料及时归档、统一保管、统计上报及时、准确。

7.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扶正去邪,努力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8.在调解各项工作中,不向村民收取任何费用。

民兵工作制度

1.民兵例会制度。每年组织参加一至两次民兵例会,由乡人武部召集。会上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有关军事知识,提高民兵干部业务水平。布臵民兵工作,表扬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批评工作较差的。

2.经常性活动制度。每年结合重大节日和征兵、整组,组织民兵开展军事、文体活动;平时组织民兵开展学雷锋、做好事的拥军优属活动,积极组织民兵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参加经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3.民兵集中活动制度。每年要组织一次民兵集中活动,按上级布臵开展政治教育、训练等,强化民兵的组织意识和国防意识,提高战斗力。

4.整组工作。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整组工作,搞好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掌握十八岁到二十岁的青年情况,为整组、征兵、军训提供准确数字。

5.值勤巡逻制度。组织民兵搞好日常值勤,开展以“护林、护村、护路”为主要内容的“自护活动”,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

——14—— 会治安。

6.请示汇报制度。各基层民兵组织,要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在动用民兵时,事前要按程序请示报告,事后要向人武部汇报。

团员的管理制度

1.团支部是对团员进行管理的基本单位。团支部对团员进行管理,主要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对团员提出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 (2)及时接转团员组织关系; (3)慎重做好团员脱团、退团工作; (4)严格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 (5)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 (6)关心团员生活、学习和工作。

2.对团员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对团员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4.团员入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5.团员有退团自由,要求退团的团员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团支部大会宣布除名,报乡团委备案。

——15——

第14篇:乡镇国土资源所有关规章制度

乡镇国土资源所有关规章制度

(供参考)

工作制度

1、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县局和乡镇政府负责: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对所长负责;所内工作人员对所长和副所长负责。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向县局领导汇报工作。

2、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集体研究的各项决定,服从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对不属权限范围或无权处理的事宜应及时汇报,未经领导授权不得乱表态或越权处理公务。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或承诺书。即:所长与局长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副所长和一般干部职工与各所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

4、为强化岗位责任,各所对本所工作人员都要明确分工,分清职责,避免工作上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所长和副所长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而被乡镇、县局和有关部门通报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年终评先晋升职称资格。

5、为树立乡镇国土所良好形象,各所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周到服务,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否则,有举报必查,查实必处。

6、各所要结合本地实际,善于把握工作重点。村民建房在取得村镇规划批准后,报批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执法巡查各所应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分片或分线路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并建立巡查记录簿,如实登记巡查情况。对每个地质灾害点都要有应急预案,在地质灾害易发季节,应有专人值班,保证联络畅通。

7、县局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各所每月5只前都要召开一次所务会议,对上月工作进行分析,寻找差距和不足,研究部署当月工作,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8、为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县局每年对各国土资源所整体工作和单项工作都要进行全面考核,对在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不仅要给予精神奖励,而且给予物质奖励;对考评中处于后进位次的,不仅要通报批评,而且给予经济处罚。各所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所内人员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奖优罚劣,奖惩挂钩。

考勤制度

l、严格考勤纪律,各所工作人员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并作为年终考评一项内容。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县局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实行上午、下午签到制,由本人在“签到簿”上如实填写自己姓名和上班时问,不准代签,否则,发现代签者,每次处以代签人10元罚款。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问的15分钟内,超过15分钟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下村、出差除外)。

2、“签到簿”由各所所长指定专人负责,每月统计出勤情况,并将统计结果和签到记录原件报县局人事监察股,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3、上班时间禁止脱岗办私事,每天各所至少要有1人值班,因公外出须向所内同志说明去向、事因,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4、旷工l天罚款30元;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按有关劳动纪律处理;1周内迟到或早退2次,个人写出书面检查;1周迟到或早退3次,罚款10元;1周内迟到或早退4次,视作旷1天:l周内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的,责令其停职检查,工资按60%发放。

5、因病因事请假,要履行请销假手续。(1)因病因事请假1周以上,本人申请经所长签字后报县局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所长本人请假一周以上需报局长审批。 (2)因病因事请假三天以(含三天)一周之内,一般工作人员由请假人书面申请,经所长同意后报县局人事股备案;所长本人请假需报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3)因病因事请假二天以下(含二天)由所长批准;所长本人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报人事股备案。

6、请假期满,应向原批准领导和人事股销假。原则上不得超假,确需续假的.应履行续假手续,特殊情况无法履行续假手续的,事后要加以说明,补办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廉政制度

1、各所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行业行风。塑造良好的国土管理队伍形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严禁利用职权接受用地单位、采矿企业的吃请、馈赠。

3、各所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吃住必须按有关标准执行,不得进行高消费,否则费用自理。

4、严禁各所工作人员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歌厅、舞厅、夜 总会以及其它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国土资源所与所之间以协调工作为借口相互吃请或用公款进行其它消费活动。

学习培训制度

1、各所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每人年初必须制订学习计划,年终有学习总结,并有专门学习笔记。

2、学习方法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每周五下午为各所集体学习日,除此之外,各所还应根据上级的布置和具体情况,适时组织集体学习讨论。

3、集体学习要做到有签到、有记录、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旷工论处。

4、学习内容由各所所长根据上级布置和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5、要认真记好读书笔记,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学习笔记全所不少于2万字,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12篇。县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学习笔记,每年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和业务基础知识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通报,切与职称评定挂钩。

6、各所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学历教育,须经县局批准,否则费用自理,不得报销。

印章管理制度

1、各所印章由所长负责或指定专人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

2、各所因工作需要使用印章,必须经所长同意。

3、各所不得以所名义出具土地和矿产权属证明为他人办 证办照提供服务;不得以所名义加盖印章出具欠条或银行举债;不得以所名义加盖印章违规收费;不得在空白纸和介绍信上加盖印章。

4、如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况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所长就地免职,保管印章人员待岗。

信访接待制度

1、信访机构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具体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信访工作人员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务熟练,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严守信访纪律。

3、信访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要热情礼貌,做到文明办信访。

4、对于来访人员的陈述制作记录,对群众来信需登记、阅信,提出拟办意见。

5、对不属于本系统办理的信访案件,应做好转办工作,并告知来访人。

6、按职责权限,对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查处,对转办的信访事宜,检查监督。

7、每月

5、

15、25日为信访例会日。

8、做好信访案件的统计、归档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

信访工作程序

一、初访接待

1、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单”。每一起群众来访都要在“群众来访处理单”上进行登记,并做到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

2、做好记录,及时登记。信访工作人员对来访人的叙述要认真做好记录,在“问题要点”栏内应写清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反映的问题的主要事实经过和诉请要求,并向来访人索取上访内容和书面材料。

3、告知信访人将要对此问题了解调查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要求其耐心等候,经常联系。

4、对不属职责范围的信访,要告知上访人应到有管理权的部门反映。

二、受理范围

1、权属争议。包括个人之间、单位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

2、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建住宅,非法买卖转让宅基地的。

3、乡(镇)企业或个人未经依法批准,非法搞非农业建设的。

4、国家建设占地,未经依法批准的。

5、未经依法批准,非法转让、抵押、买卖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

6、未经依法批准、非法探矿、采矿的。

7、未经依法批准,越层越界开采的。

8、探矿与采矿危及群众住宅安全及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

9、非法买卖、转让、出租、承包探矿权、采矿权的。

属下列情况可以不立案,但信访工作人员应给予上访人解释说明。

(1)、询问政策或提出批评建议的。

(2)、反映的问题既无具体对策,又无实际内容的。

(3)、反映的问题应由法院、检察院受理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的。

(4)、已经处理过的上访老户继续反映老问题的。

三、查处

1、权属纠纷的案件,信访工作人员应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根据情况需要可到实地勘查了解,先作协商调解处理,对调解不成的依法处理。

2、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的信访案件,一律规定按法定程序依法处理。

3、按《信访条例》规定,一般的信访问题自受理后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比较复杂可适当延长,但必须向信访人说明情况及原因,最长不超过9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意见书”

凡立案查处的信访案件,在处理结案时都必须“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意见书”,此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给上访人,在五日内将处理结果与上访人见面,并由上访人签收。

上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应在接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县国土资源局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五、整理归档

1、信访案件办理完毕后,由承办人员签名,将所有资料交局信访办。

2、局信访办负责将信访案件按一事一档整理归档。

3、整理归档内容包括: (1)登记立案表;

(2)信访办理单、批办意见; (3)承办股室签收单;

(4)现场笔录、取证、鉴定材料等; (5)初步处理意见和处理决定; (6)结案报告。

三无乡镇标准

1、领导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协调;

2、健全国土资源监察网络,配备交通、通讯工具和装备;

3、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划分各自工作职责,及时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定期培训专职人员;

4、国土资源宣传持续有效,干部受教育面达90%以上;

5、全镇无违法批地、违法占地、违法管理行为。

三无乡镇工作细则

以无“违法批地、违法用地、违法管地”为标准,以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为载体。全面规范国土资源管理,为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具体工作采取以下步骤:

1、创造适宜办公场所,配齐办公设备,组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健全各类规章制度;

2、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提高全民守法护地自觉性;

3、规范工作程序,理顺相互关系,形成执法结合力;

4、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网络建设,巩固原有工作成果。

大案要案上报备案制度

l、乡(镇)国土资源所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时,涉及基本农田二亩以上,一般耕地五亩以上,处罚标的3万元以上的案件,必须报局监察大队备案。

2、县监察大队巡查发现或通过县信访部门、本局信访室转办的案件,必须由主管局长签批立案,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一般耕地二十亩以上,处罚标的十万元以上的案件必须报市局法规科和县政府法制科备案。

首问负责制度

1、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3、首问负责制是强化全员服务意识的一项制度。凡属第一个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不论其职责是否与服务对象要知晓或办理的事项有关,均为首部责任人。

4、首问责任人对来访人员,要以客相待,热情服务,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必须认真释疑解惑,落实办理。不是自已范围内的工作,要负责安排到有关部门或落实到人,负责到底,决不允许一推了事。

5、首问责任人接到来访电话,属本职业务范围能够答复的,应予以准确答复,一时无法答复,要作好电话记录,留下对方电话号码,待汇报或研究后再给予明确答复,不属于本职业务范围的,要明白来电者的意图,负责告之来电者相关部门、科室的电话号码。

6、首问责任人对来访人员的咨询,要百问不厌,详细解答,态度要热情,语言要文明,处理要得当,服务要彻底。

7、遇到紧急重要事宜,应特事特办,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需要请示研究的问题,应立即请示上级予以落实,确定无法按时解决的特殊情况,要说明原因做出解释。

8、首问责任人因生硬、冷漠、推诿等态度不好,受到投诉、指控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9、首问责任人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理问题轻率或具体办事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现象,造成服务对象投诉上访的,一经查证,将对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对对方提出的过分甚至无理要求而无法解决的,要做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真正使办事和来访人员满意。

11、全局工作人员上班期问一律挂牌上岗,以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

行政为民十项措施

l、向社会公开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主要内容。

2、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要件及审批结果。

3、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4、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方面依法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交纳时限。

5、依法向社会公告征地及补偿安置办案、基准地价和标准地价,公告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划定后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公告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及延续、变更、保留等信息。

6、除涉及保密的以外,公开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系统资料、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成果资料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7、公开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将农村宅基地现状年和规划图及用地计划表纳入村务公开内容,使群众对宅基地建设计划消楚、明白。

8、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凡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土地登记发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申请等,均实行窗口接待、封闭运行、接办分离、限时办结。

9、对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立即进行分类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10、县级以上国上资源管理部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工作人员五条禁令

1、禁止为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或以各种变通的办法为之供地、发证。

2、禁止在土地、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中为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

3、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案件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

4、禁止指定或向办事方授意由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地质灾害咨询评估、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

5、禁止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的费用。

政务公开内容

一、申请农村宅基地具备条件

1、农村村民无宅基地的;

2、农村村民,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无宅基地的;

4、原有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二、报批程序

l、占非农用地:个人申请一一村(组)签署意见——村建部门意见——乡镇政府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发放《农村宅基地用地许可证》

2、占农用地:个人申请一一村(组)签署意见——村建部门意见——国土资源所和乡(镇)政府审核——申报农用地转用——交纳耕地开垦费——上报政府审批——发放《农村宅基地用地许可证》。

三、审批面积标准

1、城镇部分和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审批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

2、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3、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四、收费标准

1、占用非农用地:每宗地收证书费5元。

2、占农用地:征收耕地开垦费(3600~4050元/亩)。证书费5元。

五、依法依据及标准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4条、第76条、第77条《河南省实施办法》第63条的规定。对非法占用土地和超过批准用地面积建住宅的,作出以下处罚:

1、没收或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房屋和其它建筑物:

2、非法占用土地的,根据占地性质按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标准罚款;

3、使用面积超过批准面积的,超出面积部分按非法占地处理。

服务承诺

1、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文明服务,讲求效率;

2、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申报审批,不越职越权,依法办事,依法收费,不推诿刁难,不吃、拿、卡、要;

3、“用地选址、放线施工、竣工验收”三到场,一次性讲明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首办责任人负责办理过程中的全部业务;

4、符合申请用地条件,证件齐全,占非农用地的,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占农用地的,七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5、农村宅基地个人与个人之间争议案件,六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六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单位与个人,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权属争议,六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

第15篇:乡镇财政所规章制度规本

乡镇财政所规章制度规范文本

一、乡镇财政所管理办法

二、财政所经费管理制度

三、“乡财乡用县监管”业务规程

四、“村财民理乡代管”业务规程

五、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报账工作程序

六、乡镇财政所财务工作制度

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八、会计核算监督制度

九、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十、支票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二、票据管理制度

三、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

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十五、乡镇财政所印鉴管理制度

十六、信访工作制度

七、财政所防火防盗制度

八、财政所长岗位责任制

九、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

十、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责任制

二十一、财政所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二十二、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二十

三、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会计岗位责任制 二十

四、会计核算中心资金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二十

五、单位报账员岗位责任制 二十

六、财政所文明办公制度

二十七、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守则

一、乡镇财政所管理办法

(一)乡镇财政所上划县级财政局管理,属于县财政局派出机构。

(二)乡镇财政所人员的人事、工资一并纳入县财政局统一管理,由县财政局负责办理人事调转手续与工资的审批管理,组织实施日常岗位目标管理与考核。

(三)财政所人员党组织关系可继续实行属地化管理,参加所在乡镇党委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廉政建设、组织活动、组织纪律等)。财政所人员职责分工,由县财政局负责,人员的选拔、调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财政系统内部进行调剂。一般干部调动,由县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副所长级以上干部的选拔、调动,由县财政局按程序提出拟定人选,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后确定。财政所所长和重要岗位人员应在全县范围内定期交流与轮岗。

(四)财政所业务工作由县财政局统一领导,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为所在乡镇政府提供优质服务。财政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按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五)有关业务工作规章制度,由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乡镇财政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县财政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乡镇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实行文明办公,既要认真完成县财政局安排的工作,积极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又要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支持当地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遵守工作时间。

(六)财政所人员参加县财政局岗位目标综合考评,对乡镇财政所人员实行县财政局与当地党委、政府双重考评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每年至少考核一次。分值权重按县财政局考核占70%、当地党委、政府考核占30%累加后计算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先、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乡镇党委、政府侧重考评政治学习、廉政建设、组织活动和组织纪律等方面情况,县财政局侧重考评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七)乡镇财政所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与备品,要认真清查、登记造册,所有权归县财政局,财政所不得随意变更和处臵;变更、处臵和报废等,必须报县财政局批准。

(八)乡镇财政所的正常经费由县财政局根据管理工作需要核定拨付。

(九)乡镇财政所要严格执行所在乡镇政府和县财政局的安全制度,认真按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进行值班值宿;发生事故,按所在乡镇值班值宿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财政所经费管理制度

(一)乡镇财政所经费要有年度预算计划,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保证必要支出;办公经费采取“费用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各项支出要按计划和支出范围、标准,从严控制。

(二)乡镇财政所经费由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实行报账制。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计划内单笔经费支出在200元以下的由乡镇财政所长自行掌握核销;单笔经费支出在200元以上或超计划的,必须事先提出用款申请,县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支用;对未按规定报请和不符合要求的支出票据以及超计划、超范围的开支项目不准核销。

(四)购臵物品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五)要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所有支出当月结算,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次月10日;年终在12月25日前结清全年支出业务,按时上报年度决算。

(六)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以及银行结算规定,按时记账、对账和结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三、“乡财乡用县监管”业务规程

(一)预算编制:乡镇政府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的具体工作由乡镇财政所代理。预算要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将预算内外收支统一编入综合预算。预算编制、调整和决算必须按法定程序报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预算超收留用必须按照“保工资,保重点,清陈欠”的顺序安排支出。

(二)收入解缴:乡镇工商税收由所在地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税款由税务部门按规定缴入国库;“农业三税”由财政所税收专管员征收,并编制分村、分项目的征收解报表,收款后在两日内填制缴款书,并全部缴入国库;乡镇政府所属各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代办款项和其他收入,一般应在乡镇核算中心统一办理,核算会计应按日结算,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专户”或“预算外收入专户”,并及时与财政预算会计办理缴款手续。

(三)支出领拨:县财政局对乡镇资金实行统一调度。乡镇正常经费,由财政所代编乡镇政府和代管单位年度预算支出计划;代编的年度预算支出计划征得乡镇政府和代管单位同意后,报县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审核、县财政局主管局长批准;每月初由县乡镇财政管理机构根据批准的乡镇年度支出计划,结合前期资金收支结存情况,提出拨款意见交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拨付。

(四)乡镇超收留用的资金拨付:由乡镇政府提出用款计划,财政所审核,县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复审提出意见,报经县财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由县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负责通知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按计划拨付。

(五)县财政对乡镇追加的经费或上级财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资金:由县乡镇财政管理机构与乡镇政府、财政所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做出用款计划,经县财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拨款事项。

(六)集中支付:人员工资及民政定补经费,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将资金划入“工资专户”,并委托金融部门代发;乡镇公用经费支出和事业支出及其它支出,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将资金从“国库户”划入各乡镇“支出专户”;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中所列商品的采购支出,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直接支付供应商。财政所对同级预算单位实行集中核算,代行管理单位财务核算,实行报账制并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监督。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批仍由单位行政领导负责。财政所对财政供给的“村干部补贴”和“农村五保户供养”等项资金实行集中支付。村级组织的其他收入统一纳入乡镇财政所开设的“村级集体收入专户”管理,由乡镇农业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代理村级财务,进行集中核算。

(七)收支对账:每月终了由乡镇资金会计(出纳员)向核算会计报账,填制《出纳报告单》一式两份。出纳的现金日记账的本期收支发生额及余额,应与核算会计的现金总账本期收支发生额及余额核对一致,做到账账相符。乡镇要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金安全。乡镇核算会计应分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按旬与各单位报账员进行收入核对、结算,做到票款同行,确保收入足额入库。

(八)年终结算:年末,乡镇财政预算会计要对照年度预算,认真核对年初各项预算数字;清理年度的各项收入,包括清理本乡镇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暂存款项;清理核对当年各项支出,包括经费支出、暂付应收款项;清理各项债权债务,做到“欠人归还、人欠收回”;在此基础上,做好本级财政决算工作。

四、“村财民理乡代管”业务规程

(一)职能定位:坚持“三个不变”,即村级资金的权属不变,县对村级补助既得财力总量不变,村级财务审批权不变;实行“三统一”,即村级资金管理统一实行预决算制度,村级自行组织的收入统一纳入“村级集体收入专户”收付,村级财务核算统一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代理。

(二)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机构为村级财务的代管单位,职责是:编制和汇总村级资金(含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预决算;代理村级资金的财务管理和核算;监督村级资金的收支活动;组织督促村级债务的化解。

(三)乡镇财政所为村级财务的监管单位,职责是:编制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预决算;开设和管理“村级集体收入专户”;对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集中支付;对乡镇农经中心村级财务核算进行监督。

(四)村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制定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

(五)预算编制:村级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村委会年初按照收支(含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范围、标准编制综合收支预算草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农经中心审核。乡镇农经中心对所属各村的预算进行汇总,编制村级预算,抄送乡镇财政所。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预算计划由乡镇财政所编制。

(六)预算调整:对在年度执行中需要调整的支出事项,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后,报乡镇农经中心审核后执行。村级资金年终结余,必须用于偿还债务或结转下年使用。

(七)决算:由乡镇农经中心在每年度终了后编制决算草案,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查批准。乡镇农经中心对所属各村的决算进行汇总,编制村级决算,抄送乡镇财政所。村级财政补助资金决算由乡镇财政所编制。

(八)账户设臵:取消各村和乡镇农经中心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由乡镇财政所统一在金融机构开设“村级集体收入专户”,用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含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缴纳,以村为单位分户记账,由乡镇农经中心进行监缴和核算。农经中心统一在金融机构开设“村级支出专户”,以村为单位分类核算。

(九)收入管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缴入“村级集体资金专户”,1000元以上的即时缴入,1000元以下的零星收入可在一周内集中缴纳,并开具统一的票据。乡镇农经中心要对村级收入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和监控,财产变价收入要组织现场评估确认,发包收入要以乡镇政府批准的承包合同为依据确认。

(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管理:村干部补贴、五保户供养资金,分别经乡镇农经中心和民政部门审核后由乡镇财政所按月或按季集中支付,可通过金融机构统一发放到个人;村办公经费,经乡镇农经中心审核后,由乡镇财政所按计划拨付到“村级支出专户”,乡镇农经中心代理村级财务进行集中核算,乡镇财政所负责监督检查。

(十一)村级其他支出:由村委会根据年度预算提出月或季度用款计划,经村领导签批村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后,报乡镇农经中心审核并开具拨款通知书送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拨付到“村级支出专户”,由乡镇农经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并监督各村按规定用途使用。

(十二)超收增加的支出:必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办理。

(十三)财务会计核算:农经中心代理会计核算并管理现金、票据、会计档案,实行月报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村设助理会计协助乡镇农经服务中心管理本村财务,负责登记本村内部往来账,村级现金收入上缴,现金支取和票据领用、管理,定期对账,发生经济业务前后的报审等。

(十四)财务监督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是:村级资金预决算,各项收入与支出;集体资产的承包、发包与租赁,村级债权债务,筹资筹劳的用途和使用,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经济事项。对村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制度;村民主理财小组履行民主监督的义务;各级财政、农业等部门按各自职责监督检查。

(十五)对村委会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财务规章制度,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收入或虚列支出;资金不得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不得擅自变卖村级集体财产;不得自制和在市场上购买票据。

五、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报账工作程序

(一)乡镇财政所对同级预算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代行管理单位财务核算。同级预算单位发生支出业务时,由各单位报账员填制支出报账单并附原始凭证,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鉴后,送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会计复核和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审核后,报乡镇领导签批核销。

(二)审核原始凭证:报账员在受理本单位业务经办人的收支票据时,须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填写的正确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包括:检查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名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规定。

(三)整理原始凭证:报账员应对初审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粘贴,并核实凭证张数和金额。

(四)填写专用结报凭证:报账员应按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规定格式分类填写专用结报凭证,经单位财务审批人签批后向会计核算中心办理结报。

(五)办理报账手续:报账员将报账单据交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对于会计核算中心退回的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报账员退回经办人按要求补充、更正。

(六)结报期限:报账员应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向会计核算中心办理结报。各单位结报业务量多时,应当天结报,业务量少时,可10天结报一次,但每月25日前必须将当月经济业务结报完毕。

(七)会计核对:报账员应根据单位的需要和会计核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有关收支情况的核对工作。

(八)会计报表: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提供基础会计报表,各单位负责报送并据此编报其它相关报表。每月终了,会计核算中心按财务管理要求生成基础会计报表,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会计核算中心和报账单位分别各存档1份,必要时可报送县有关部门1份。经济统计报表、年终决算报表由各单位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基础数据按要求如实编报。

六、乡镇财政所财务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上级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密切协作。

(三)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四)认真按照“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的规定管理收支,收入及时缴库,支出按权限申报。

(五)为乡镇政府当好参谋,经常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财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六)采购支出要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经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审核,主管局长批准后,统一由县级集中采购部门办理,采购资金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七)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健全、记载不正确的票据、凭证应予以退回或补充更正。

(八)财政支出,必须按审批手续办理,对超范围、超标准和无计划支出要拒付。

(九)支出票据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作到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杜绝“白条子”入账。

(十)临时性借款须经财政所长审核同意,乡镇领导批准后,出纳人员方能支付。

(十一)及时记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

(十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不得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十三)管好财务会计档案,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一)乡镇的各项支出严格按照支出范围、标准、顺序和财务审批程序办理,年度指标内支出,要做出用款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不得超年度指标,特殊情况需报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预算资金必须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安排支出。

(三)乡镇财政所按月向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机构提交工资发放明细表和工资调整表,经县财政局乡镇管理机构审核,主管局长批准后,将工资拨到“工资专户”,并委托银行统一代发。

(四)乡镇公用经费支出和事业支出,用款单位根据年度预算按月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领导签批乡镇财政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机构批准,送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拨入“支出专户”,乡镇按规定使用。

(五)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按进度拨款,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涉及到基本建设和维修等方面的专项支出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报请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

(七)涉及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必须报请县政府采购办批准或由县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

(八)乡镇预算外资金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到乡镇财政所预算外收入专户,不得滞留、挪用、坐支。

(九)乡镇财政所对各单位预算外资金的上缴,要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隐瞒收入、坐支等问题要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十)使用预算外资金要遵循相关政策文件,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十一)乡镇财政所对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要进行跟踪检查,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八、会计核算监督制度

(一)会计核算中心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立会计账册,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乡镇各单位要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核算中心。

(三)会计核算中心按国家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四)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五)会计核算中心要定期对会计账簿、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等进行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对账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六)为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会计核算中心预留银行的存款账户印鉴,由主管会计和出纳员分开保管。

(七)会计核算中心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经审核的会计账簿和有关资料及时编报各单位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

(八)会计核算中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各单位的预算计划、业务工作计划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九、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在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自求平衡的原则,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二)各单位年初有收支计划;收支计划须报经乡镇财政所和乡镇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的收支计划由乡镇财政所送达各单位执行。

(三)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直达财政专户,不得坐收坐支。

(四)严格控制开支,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五)集中核算单位领导必须遵守会计核算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指标,遵守财经纪律,履行财务审批手续,把好支出第一关。

(六)集中核算单位需要资金时,填好资金申请审批单,单位领导签字后,由代办员向财政所申请拨款。

(七)单位核销的票据必须是省税务部门或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合法票据,并做到三有:经手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乡镇主管领导签字。

十、支票管理制度

(一)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由会计核算中心资金出纳员统一根据用量到开户银行购买并保管;购买的支票要分别按顺序号登记。

(二)建立支票使用登记制度,登记内容:支票号、使用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金额、领用人、经手人签字。

(三)支票使用要随时签发、随时盖章,不得预先盖章备用。

(四)领用支票人员必须在3日内报账,报账时资金出纳人员要认真核对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领用支票人员要保证支票的安全,不得随意乱放,一旦发现支票丢失或被盗,要向领导报告,并迅速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或向公安部门报案,防止造成经济损失。

(六)支票丢失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据情要求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

(七)对过期、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逐笔注销,并剪掉作废支票的号码,将其贴在支票登记簿的号码栏内备查;同时,按照支票号码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八)会计人员应及时正确地记载各项经济业务,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每月做银行存款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九)严格支票结算制度,不签发空头支票,不签发远期或过期支票,不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不得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支票和印鉴要由相关人员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

十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财政所库存现金和各单位的备用金实行审查核定制度,一般不超过500元,超过定额,要及时存入银行。

(二)在财经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以下开支可使用现金:

1、未纳入统发的职工工资和各种工资性津贴;

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它现金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6、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7、与其他单位正常经济往来在500元以下的。

(三)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据,并由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四)因公外出人员返回后必须在5天内报账,结清差旅费,不准拖欠。

(五)购买物品所借现金必须及时报销结清。

(六)购买专控商品,一律不准使用现金。

(七)出纳、会计要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账款要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现金管理要做到十不准:

1、会计员和出纳员责任分明,钱账分开,不准一人兼管;

2、不准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

3、不准因私借用公款;

4、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假造用途套用现金;

6、不准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

7、不准公款私存;

8、不准账外存款,私设小金库;

9、不准坐支各种收入;

10、不准有价证券抵顶现金。

(八)发现现金短少或长余时,不得私自处理,要及时查清原因,并如实向财政所长报告。

(九)现金取送数额较大的,必须两人以上同行,必要时有保卫人员护送。

十二、票据管理制度

(一)乡镇财政所设专人管理票据,具体负责票据管理、购入、发出、回收等项工作。

(二)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票据,乡镇各单位统一到乡镇财政所领取票据。

(三)对各单位核定供票数量,定期检查,定期收缴,交旧领新。

(四)要严格票据领用手续,建立票据使用登记簿,登记册号,领发票据须统一登记编号,领用人签字。

(五)不准将票据涂改、挖补、撕毁、隔号、拆本使用。

(六)乡镇各单位收费收入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对坐收坐支的,在问题没查清处理前应暂时停发票据。

(七)乡镇各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票据或自购自制票据收费,或收费不开票据,要依法严肃处理。

十三、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

(一)“乡财乡用县监管”操作系统实行专人维护使用制度,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二)发现网络和系统出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三)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准操作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程序。

(四)上机前一律实行病毒检测,检测无毒后方可使用。

(五)认真遵守计算机操作程序,保证微机正常工作运行。

(六)注意及时关闭计算机及附属机器电源,避免长时间待机。

(七)非专业人员不准拆卸机器。

(八)不准擅自改变网络程序,报表及核算程序,做好资料的备份存档保密工作。

十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各单位会计档案。

(二)会计档案分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表类、其它类,每年分单位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三)年终,核算会计将会计档案交核算中心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会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会计核算中心应为各单位查阅本单位会计档案提供方便;相关部门查阅、调阅会计档案应提供合法手续。

(六)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在会计档案涂画,拆封和抽换。

(七)会计账除磁介质保存外,还要打印并保存纸介质作备份。

十五、乡镇财政所印鉴管理制度

(一)乡镇财政所公章由预算会计保管,预算会计如有特殊情况,由财政所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

(二)乡镇财政业务专用章由具体财政业务负责人员各自管理,银行账户预留个人印鉴必须是财政所长,个人印鉴由预留印鉴人员保管。

(三)严禁用财政所印鉴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财政所擅自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建立财政所印鉴使用登记簿,使用财政所印鉴,必须经财政所长批准签字后登记备案。

(五)财政所人员岗位变动时,由财政所长负责办理印鉴交接手续。

十六、信访工作制度

(一)每名乡镇财政职工都应努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本着谁接待谁处理的原则,不熟悉情况的由接待人员负责安排知情人进行接待。

(三)安排人员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工作;登记要详细,承办人员受理及处理结果要写清。

(四)坚持原则,替来信来访人员保守秘密。

(五)重大的来信来访事件,必须向财政所长汇报。

(六)严肃认真,热情周到,让来信来访人员满意,树立乡镇财政干部良好形象。

(七)对于来信来访,可以当时答复的要当时答复,当时答复不了需请示县财政局或乡镇政府的,要及时请示县财政局或乡镇政府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八)尽最大努力防止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对于因财政所接待工作失误,造成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要追究财政所长和接待人员的责任。

十七、财政所防火防盗制度

(一)财政所长是防火防盗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人员是责任人。

(二)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认真遵守安全制度,按时认真值班值宿,不乱扔烟灰。

(三)不准在办公桌、档案柜内存放私人贵重物品,保险柜内存放现金必须符合限额要求。

(四)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发现有老化等情况立即报告,防患于未然。

(五)离开办公室前要认真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断开、是否有明火等。

十八、财政所长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

(二)自觉接受县财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

(三)负责组织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财务会计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四)负责财政所工作人员管理,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积极组织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搞好廉政建设,增强文明办公和为民服务意识;关心职工生活,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五)负责乡镇财政收支监督管理,组织年度预决算编报、预算调整执行及情况分析工作。

(六)负责实施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落实好农村公共财政的各项政策。

(七)负责乡村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等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八)负责财政所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进行考核。

(九)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翔实的第一手材料。

(十)增强防范意识,加强业务岗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实行备案制,防止违法违纪、盗情、火情的发生。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年度综合财政预算指标的制定和调整。

(二)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资金的拨款审核与会计核算工作。

(三)负责资金收付会计凭证的审核。

(四)负责按会计制度规定,利用“乡财乡用县监管”系统搞好财政总预算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

(五)负责按月向乡镇政府和县乡镇财政管理机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六)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财政综合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编报和分析工作。

(七)负责乡镇财政的票据管理工作。

(八)负责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完成负责的工作任务。

(二)税收专管员负责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税源;及时做好税源的登记、上报和存档工作。

(三)农民补贴专管员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政策宣传、数据统计、资金发放、报表汇总及相关信访咨询等工作。

(四)村级资金专管员负责按政策对村级 “一事一议”、村级经费等国家对村补助资金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其正确使用。

(五)社会保障专管员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合作医疗及相关事项的认定与资金的发放、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六)专管员要及时登记台账,定期与总预算会计对账,按时报表,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一、财政所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按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二)会计档案按年度进行归档、分类,整理立卷,编制保管清册,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三)负责管理会计核算光盘等磁性介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存放、保管。

(四)严格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借阅档案并做好借阅登记,防止会计档案被涂、拆和抽换。

(五)会计档案不准借出,遇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可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六)保持档案室环境整洁,定期进行防蛀、防腐处理,防止毁损、遗失和泄密。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二、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一)会计核算中心主任一般由财政所长兼任,负责核算中心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

(三)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负责协调各单位和代理银行之间的有关工作。

(五)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库存现金和重要件证的账实情况,确保账款、账账、账实相符。

(六)关心职工生活,奖优罚劣,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凝聚力。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会计岗位责任制

(一)熟练掌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科目运用准确,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二)按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核。

(三)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及时填制记账凭证、准确记账,做好会计核算业务。

(四)按会计制度要求做好财务分析,及时、准确编制会计报表和年终决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五)按月向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财政所长)汇报收支执行情况。

(六)定期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分类装订,按规定及时归档。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会计核算中心资金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严格审核各种票据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拒绝受理。

(二)掌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做到日清月结,并随时与开户银行及核算会计核对余额。

(三)认真做好现金和支票的收付工作,认真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不经乡镇领导和财政所长签字批准,不得签发支票或支付现金。

(四)负责办理银行账户的现金收支、转账、汇兑等结算业务。

(五)负责保管有价证券和支票,认真执行支票使用管理制度。

(六)负责打印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按现金账面余额盘点库存现金。

(七)认真做好罚没、收费、往来等票证的购买、领用、回收、保管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五、单位报账员岗位责任制

(一)单位报账员要有爱岗敬业的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好本单位与核算中心经济往来业务。

(二)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好,工作效率高,对工作认真负责。

(三)负责向会计核算中心申请拨款,办理本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并负责将本单位收入,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存入财政专户。

(四)定期向会计核算中心核销本单位当月手续健全的票据,及时报结当月本单位收支业务。

(五)及时准确的向本单位领导提供财务收支数据。

(六)遵纪守法,不得利用职权之便占、挪公款,不得接收不合法和手续不健全的票据,不得坐支;单位备用金不准超过规定额度。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六、财政所文明办公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仪表端庄、衣着得体、整洁大方,符合岗位要求。

(二)职工要衣着整洁,常理发、常修指甲;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语言文明。

(三)接待外来办事人员要来有迎声、去有送语。

(四)工作人员不得上班时饮酒,不得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五)办公室用品摆放整齐规范,室内窗明几净、四壁无尘,室外整洁优美。

(六)保持办公室内外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堆杂物;办公场所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做到地无纸屑和烟头。

(七)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做到门窗关严、电源切断、杜绝隐患。

二十七、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坚持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指导实践。

(五)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

(六)熟练掌握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准确履行财务和会计职责。

(七)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工作主动,注重效率,完成任务。

(八)团结互助,精诚合作,礼貌待人,文明办公,讲究卫生。

(九)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十)严守财经机密。

第16篇:乡镇统计站各种规章制度

统计站岗位职责

一、负责收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完成本辖区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和整理工作。

二、负责对主要统计数据的审查和质量评估,负责对统计数据的提供、使用和公布。

三、对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撰写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四、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单位登记、年检及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的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

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六、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七、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国情国力调查、抽样调查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所有专业统计报表的整理、存档工作。

九、负责统计站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工作,加强统计人员的计算机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增强统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统计人员工作业务水平,促进政治学习、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学习以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各专业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为主,结合本行政区域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研究,使业务学习内容配合各自的工作需要。

二、具体组织好所辖行政区域内统计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行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好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和统计资格培训考试,保证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人员具备合格的资质。

三、统计站根据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及时对各村(居)委会统计人员、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进行培训。

四、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业务学习可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的形式,做到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注重学习培训效果,提高学习培训质量。

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1、上级统计部门印发的属于统计站要执行的各种文件、资料、刊物及有关材料;当地党委、政府关于统计中心的各种文件、资料。

2、统计站印发的各种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资料汇编、统计公报。

3、统计站上报上级统计部门的各类统计报表和有关统计台帐、原始资料。

4、基层单位(村、规模以上工业)报送的各类统计报表和资料。

5、各次普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计划、总结、材料和普查资料。

二、归档时间

1、统计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上报下发文件材料,在第二年上半年立卷归档。

2、统计报表、统计台帐、有关原始资料在第二年三季度前立案归档。

3、各次普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计划、总结、材料和普查资料在普查结束后即进行归档。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具有保存价值。

2、基层统计单位和统计站上报的各类月报、季报、年报和统计台帐等基础资料按上级统计部门要求的保管期限存档。

3、对统计站形成的各种档案进行科学分类、编号,分年份、按档案内容、保管期限、顺序排列。

保密制度

一、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

二、统计中涉及到的各种信息、数据、家庭隐私等资料,任何人不得向统计站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统计资料,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家庭个人隐私。

三、机密文件、材料和统计资料要严格登记和交接手续,不随便乱丢乱放,不私自摘录或公开引用,不擅自翻印。

四、不得将文件、资料、刊物当废纸出售,如确系多余或无保存价值的统计报表、统计资料等机密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经批准后运送指定单位监督销毁。

统计专业台帐建设和数据维护制度

统计台帐是统计数据数出有据的根本保证,也是保证统计数据准确性的前提。

一、建立、健全统计单位名录库。根据现有统计单位名录库,结合经济普查资料,建立健全辖区内所有统计调查对象的名录库,平常通过调查摸底掌握统计单位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维护统计单位名录库,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多级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制度。建立乡镇专业统计台帐、村(居)民委员会统计台帐、统计调查单位统计台帐。着重健全畜牧业统计、工业统计、个体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三产统计等各专业

三、统计专业台帐的建立要规范全面。统计台帐及其原始记录的登记内容、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报告期等不能违反上级统计制度的规定。

四、统计台帐和统计原始记录是重要的档案资料,也是统计稽查的主要内容和举证材料,应该妥善保管,根据上级统计部门的归档要求及时整理归档。乡镇统计站规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保障统计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

(二)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制度,将工作成果与奖惩考核挂钩。

(三)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

二、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一)统一管理本乡镇范围内各类统计调查,有权拒绝并向上级统计部门检举各种非法统计报表。

(二)加强统计报表管理,做好统计报表的布置、签领、签收、催报、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确保统计报表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不得擅自修改基层统计报表、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或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三)指导并监督所辖基层统计单位依法履行统计调查义务,按照统计部门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或拒报。

(四)各部门、各统计单位提供的统计报表,由其负责人或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并盖章后上报;乡级提供的统计资料,由本乡镇行政负责人审核、签署后上报;统计站上报的统计资料由统计站负责人审核、签署并盖章后上报。

三、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一)统一管理所辖范围内

一、

二、三产业和社会、科技、人民生活等各类统计资料。

(二)统一审核所辖范围内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加强监控和评估,防止数出多门,相互矛盾。

(三)按照《统计法》的规定,整理编印本年度统计资料,定期(按月或季)公布并提供各类统计资料,努力实现统计资源和统计成果的共享。

(四)保守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对于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五)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统计资料审批、报送制度

一、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坚持依法、依纪的原则,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由分管的统计人员负责。

三、统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指标解释,确定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填写统计报表时必须对有关数据审核评估,准确无误后才能传出数据,确保填报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及时、数出一门,不得漏报错报。

四、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完成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五、统计报表汇总后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章、统计人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任何人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六、严格报表报送签到制度,统计报表和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亲自送审,并在签到表上签名,未按规定送审的统计报表和资料视为迟报,将依照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各类统计报表实行档案化管理,应于次年二月底前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八、报表严重不实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统计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统计站人员职责

一、协助统计站长抓好辖区内统计工作,使统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协调本乡镇、本部门统计工作,完成国家、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对本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

四、加强学习,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做到持证上岗,组织本辖区的统计业务学习。

五、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完成各种统计调查任务,严格遵守统计法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

六、组织搞好各项普查、抽样调查,搜集、整理统计信息,开展统计分析,为党政领导指导经济工作,制订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七、保管好统计资料。

统计站工作制度

统计站是隶属本级人民政府的综合职能机构,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业务上受县统计局的领导。其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及相应统计管理条例和规定,并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各专业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客观性、科学性。

二、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辖区的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提供统计资料。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定期公布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资料,并提出分析报告。

四、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第

一、第

二、三产业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建立统计台帐和统计资料档案,统一管理辖区内各专业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凡是向上级报送的统计报表或提供统计资料,必须经统计站审查,并加盖印章;凡是下发到村(居委会)、企业的统计报表,必须经统计站审核批准。

五、坚持实事求是,保证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做到上报数字准确、及时。坚决抵制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的违法行为。

六、搞好农村统计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对本辖区所属各企业和各村主要经济情况定期进行统计检查。

第17篇: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3 编辑:靳寨乡 录入:靳寨乡 浏览次数:

一、岗位责任制度

1、主任职责: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提出本乡镇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搞好土地纠纷调处工

作。

2、副主任职责: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协助主任抓好中心的全面工作;作好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及纠纷的调解工作;搞好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办手续的审查,并登记土地承包台帐;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3、土地流转管理员职责:负责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建立、管理土地流转信息库,指导双方当事人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开展土地承包有关问题调研,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土地承包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收集发布土地流转的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纠纷调解员职责:负责受理、登记、调解土地承包流转纠纷;宣传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土地承包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完

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档案资料员职责: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和管理;负责建立有关土地承包及流转政策和信息资料库;指导各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和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台账;完成上级交办

的任务。

6、信息联络员职责:负责本村土地流转信息的调查、传递、登记、上报;负责本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等;指导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台帐及会计帐目;参与流转土地收益评估,帮助土地流转供求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二、信息发布制度

定点收集、定期发布、定时上报土地流转信息;即时更新信息发布栏内容;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实现土地流转信息联网。指导、培训村级信息员,及时采集信息资源,扩大信息服务功能。

三、备案审查制度

加强对土地流转合法性的审查,把好政策关口。明确审查和调查核实的方法、原则,保证流转程序和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对申请合同鉴

证的,依法鉴证。

四、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档案法规要求,规范档案管理,明确收集、整理、使用档案的内容、责任、程序和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整理规范、使用有序、保管安全。

五、纠纷调解制度

落实乡镇、村级调解人员职责,调解的程序、调解时限,及时调查和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提高调处质量和调处效果。

六、风险预警制度

对大户业主、企业进行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土地流转后的生产经营、双方履约状况,建立预案,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妥善处理。

七、土地流转交易程序

1、信息采集。由各村信息员将农户自愿流转土地的情况进行登记,向流转土地农户发放并填写《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表》,乡镇土地流转中心对流出、流入信息进行分类并存档。

2、建立信息库。流转信息来源包括农户在村填写签字确认的《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表》;农户直接到中心进行登记;土地流转合作社集中将对外招租的土地;村集体将对外发包的“四荒”地、

堰塘等。

3、发布信息。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在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栏和市县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上发布土地流转相关信息。

4、查询信息。农户和经营主体可以在中心交易大厅或市县土地流转网络平台(土地流转交易市

场)查询流转信息。

5、双方洽谈。有流转意向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中心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进行洽谈,并作好详细记

载。

6、签订合同。在流转双方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中心工作人员提供流转合同,并指导双方填写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转让合同必须由承包农户书面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流转双方各执一份,中心和发包方各执一份。

7、登记台帐。发包方对承包方流转土地的,应当及时登记到《土地流转台帐》,并到乡镇中心备案。乡镇中心应准确登记土地流转情况。

8、合同鉴证。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流转面积30亩以上的流转合同,应报县管理中心备案。

三、农村土地流转须知

1、农村土地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2、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

3、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股份合作、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委托代耕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流转。

4、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

5、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流转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备案,并转交土地流转合作社办理托管手续,同时报乡镇土地流转中心进行登记。承包农户不按有关程序办理土地托管手续,而造成土地连续两年抛荒的,原发包方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

包的土地。

6、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

导签订、鉴证。

7、土地流转中心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

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8、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也可以流转。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

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8篇:乡镇人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文章标题:乡镇人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市人大代表联络委:

根据牙人常办字[2003]第6号文件通知,结合本镇实际,依照有关法律制定本镇人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下,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

决定。

2、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3、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4、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和对本级人民政府评议等项工作。

5、办理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向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做好召开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8、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二、人大主席、副主席与被监督部门联系制度。

1、人大主席、副主席应与被监督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2、要经常深入被监督部门了解情况,开展调研、对其实施有效监督。

3、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被监督部门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汇报。

4、每半[本文转载自[xiexiebang.com-http://www.daodoc.com/找文章,到xiexiebang.com]年组织召开一次被监督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

三、人大主席、副主席走访代表制度。

1、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了解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2、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由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每半年对各代表活动小组的代表进行走访、了解代表在执行职务、闭会期间的活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更好的发挥其代表作用。

3、召开座谈会,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发挥作用。

四、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1、每位人大代表都要经常的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

2、要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努力为人民服务。

3、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选民座谈会征求选民意见,由代表向选民汇报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情况,为选民办实事情况,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及处理建议及意见情况。

4、代表应与本选区选民保持经常的密切的联系,倾听他们的呼声、帮助解决其实际问题及困难。

五、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制度。

1、进一步完善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对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的方式健全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进而激发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代表应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汇报自己执行代表职务等方面的情况,主动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3、代表每年应向原选区选民做一次工作述职,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听取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主动接受监督。

六、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1、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应积极的参加小组活动,发挥代表作用。

2、各小组开展活动,要围绕人大年度工作进行,切实加强对选民的联系,征求选民的意见,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两次。

3、在活动中每位代表每年至少提出一件推动政府工作方面的建议。

4、代表参加小组活动,开展就地视察,征集建议、批评和意见,对正在解决的问题进行复查、督办和抽查工作,每半年各小组之间开展一次经验交流、相互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5、要高质量的开展各项活动,通过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七、人大代表考勤、考核制度。

1、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及活动要建立严格的考核、考勤制度。

2、镇级人大代表参加本级韧人代会,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在会议召开五日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申请,由主席批准,在一届任期内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一次。

3、各项会议、活动都要建立考勤簿,进行登记。

4、代表要按时参加会议、学习和活动,不许迟到、早退、不准无故缺席。

5、每次年会都要向全体代表通报考勤情况。

6、对不按时参加会议及活动的代表人大主席团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者按代表法终止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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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乡镇财政所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规本

大水泊镇财政所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目 录

一、镇财政所主要职责

二、财政所长岗位职责

三、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职责

四、财政所资金会计岗位职责

五、涉农(兼家电汽摩下乡录入审核员)补贴资金管理员

六、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职责

七、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守则

八、学习及会议制度

九、考勤及值班制度

十、首问负责制

十一、服务承诺制度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十三、票据管理制度

十四、廉洁纪律制度

一、镇财政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所长岗位职责

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项财政改革,积极参与制定本乡镇发展规划。

3、负责组织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定期向乡镇人大、政府及县市区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协调本乡镇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财政项目资金和民生工程的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

6、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财政所的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8、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所预算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年度综合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分析,适时提出修正建议。

2、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资金的拨款、审核与核算工作。

3、负责对资金会计和统管会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情况提出建议。

4、负责按会计制度规定,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记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

5、负责按月向镇政府和市级财政管理机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6、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财政综合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编报和分析工作。

7、负责镇财政的票据管理工作。

8、负责镇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9、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所资金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收支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正确记载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

2、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完善审批手续,维护财经纪律。

3、负责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和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4、做好与总预算会计的手续衔接工作,接受总预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五、涉农(兼家电汽摩下乡录入审核员)补贴资金管理员

1、严格按照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政策规定,协调有关部门按时编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花名册及信息资料。

2、审核并录入各类惠民补贴资金清册,做到及时、准确地将补贴资金打入补贴对象个人账户,定期编报各类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3、负责乡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主要指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银行专户管理,申报补贴资金的支付,确保专户资金封闭安全运行。

4、负责按规定建立健全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核算账簿,并及时记账,按月向区农村财政管理局和局相关股室报送财务收支报表。

5、负责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的宣传、申请资料的审核、补贴清册的上报、补贴资金的打卡和资料档案的归档等工作。

6、办理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完成负责的工作任务。

2、税收专管员负责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税源;及时做好税源的登记、上报和存档工作。

3、涉农补贴专管员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政策宣传、数据统计、资金发放、报表汇总及相关信访咨询等工作。

4、村级资金专管员负责按政策对村级经费等国家对村补助资金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其正确使用。

5、社会保障专管员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合作医疗及相关事项的认定与资金的发放、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6、“三资”代理核算员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凭证的审核、收支的结算、账户的管理、账簿的核算和财务报告。

7、档案专管员负责财政所所有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保管和查阅等具体工作。

其他特定性岗位和临时性岗位的职责由各所根据县市区财政局或乡镇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统筹纳入岗位考核。

七、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守则

1、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坚持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指导实践。

5、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

6、熟练掌握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准确履行财务和会计职责。

7、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工作主动,注重效率,完成任务。

8、团结互助,精诚合作,礼貌待人,文明办公,讲究卫生。

9、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10、严守财经机密。

八、学习及会议制度

为了提高财政所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机关学习及工作例会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财政所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根椐上级或镇政府的会议要求和工作布臵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2、会议由所长召集和主持。会前拟定好会议的议程,注重会议效果。对所务议事会议要会前告之。

3、定期例会的内容主要包括时政和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上级文件的学习和会议精神的传达、前期工作总结和下段工作安排、所务公开和纪律要求等事项。专题会议主要有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业务培训会、互查互审会等。

4、严肃会风,参学、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端正态度,参会时要有笔记记录,讨论时要涌跃发言,会务服务要有专人。

5、不断丰富学习和会议的形式,把学习,工作、培训、调研和民主管理融会贯通,融为一体,不断探索“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会议模式。

九、考勤及值班制度

1、设臵考勤签到登记簿,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并按月统计、装订成册备查。

2、财政所工作人员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上班时间不干与业务无关的事情。

3、因故不能上班的须履行请假手续:所长因(公)事不能上班的,要向副所长或其他人员说明,并布臵落实好工作,需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其他人员有事不能上班的要向所长请假,由镇分管领导批准、报告。

4、建立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提前到岗并负责对考勤签到的监督。

十、首问负责制

为更全面地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特制定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

是指首问责任人必须尽自己所能给来办事的人员提供最佳和满意的服务,直至问题最后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的责任制度。首问责任人:是指凡是外来者通过电话等通讯工具或本人来信来访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①热情招待。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者要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态度诚恳,积极热情。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细致地询问来访者的来意和需办理的相关事项,认真解决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和拖办。

②主动引见。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耐心详细告知承办该事务的具体经办人员及所处的位臵,并根据来访者提出的要求和内容,主动帮助其联系有关经办人员。

③认真记录。来所办事者要联系的领导或经办人员外出时,首问责任人应认真听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记录。

④加强协调。首问责任人要将记录的内容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告知有关经办人,并提醒按规定期限向当事人进行回复。

3、建立奖惩措施

对于违反首问责任制度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并责令其负责将未处理的事情处理好。

一、服务承诺制度

为全面提高财政所服务质量,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本职工作中,树立廉洁高效、文明服务的财政窗口形象,特制定如下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态度。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来有迎声,去有送语。

2、服务时限。认真执行财政工作内容,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各项业务。

3、服务标准。①办公环境优雅,宽敞明亮;②工作人员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热情周到;③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以最快速度办理各项事宜。⑤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障办事人员合法权益。

4、服务纪律。①不准接受办事人员的宴请和礼品;②不准让办事人员安排消费活动;③不准借故对应办理的事项拖延办;④不准越权、违反程序、野蛮执法和执法不公。

二、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档案法》、《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乡镇财政所工作实际情况,特定本制度。

1、财政所应设臵档案管理员岗位,确定专人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①严格执行《档案法》的各项规定,负责办理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等具体工作。

②保持档案室干净、整洁,定期进行防蛀、防霉变处理。

③严格按程序(手续)向内外提供需查(借)阅的档案,及时办理查(借)登记手续。

④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档案的立卷归档

①财政所档案分为会计档案、文书档案等。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及其他类等;文书档案包括:各级各类收文、本级发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查报告、介绍信等。

②所有档案由经办人员整理、管理一年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移交时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与档案管理人员办理移接交手续。

③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的档案资料应按年度、按类别立卷,建立档案索引目录,按类别设立专柜存放。

3、档案的整理与维护

①归档的各类档案应按年、月依次排列,分类别编写卷号、起止年度和保管期限。

②档案管理人员应设臵档案移接交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调阅登记簿等。

③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将档案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④档案室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温、防霉、防毁、防虫、磁性介质防磁等九防工作。

4、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①外部查阅档案,应持单位正式介绍信,经镇主要领导或所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复制手续。

②单位内部人员查阅档案,必须经所领导批准同意。

③凡是需要查阅档案的人员应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

④查阅或复制档案时,严禁在档案上涂画、拆封、标记。

⑤借出的档案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5、档案的销毁

①财政所的档案原则上应加以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销毁。

②档案保管期满者确需销毁的,应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报请有关单位批准和监销。 十

三、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镇财政所应设臵票据管理员,确定专人对票据进行管理,负责票据的领发、登记、核销和保管工作。

2、领用票据应遵照“凭证核发,限量供应,核旧领新,限时缴存,票款同行,定期清理”的管理原则。

3、实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镇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镇财政所原则上不再对外核发票据。确因工作需要,收费单位须领用票据的,在领用时,应出具收费许可证,须与财政所签订规范使用票据责任状,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用、保管、核销和款项解缴,收费单位负责人签字,且经镇主管领导批准。

4、严格规范使用票据。严格区分收费票据(专用票据)和内部往来结算收款收据的使用;财政所内部各经管人员领用的票据不得串用;要做到一事一据、一次一据、一人(户)一据,不得混杂开具;填写时应逐项、逐栏填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票面整洁,不得涂改、挖补、潦草,金额大小写书写规范、一致、准确,对填错的发票,各联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票据记账联和收据联须印章齐全。

5、严肃内部牵制纪律。票据管理员不得领用票据,经管现金收支业务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做到管票的不用票,用票的不管票;票据管理员在核销票据时凭相关责任人在票据存根核签后方可核销,预算会计、财政所单位会计报账员、一折通(兼家电汽摩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员票据存根由所长根据有关账簿和凭证记录核签核销意见,报账员票据存根由预算会计根据有关账簿和凭证记录核签核销意见,其他出纳岗位票据存根由相应的记账岗位根据有关账簿和凭证记录核签核销意见。

6、严禁收入款项的坐收坐支和体外循环,严肃资金解缴纪律,严格缴存时限。3000元以下的现金收入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存,3000元以上的现金收入必须在当日交存。

7、票据管理员要建立票据领用核销登记簿,实行领、核双项签字;要经常盘点结存的票据,及时向主管部门核销、领用票据,确保票据供应;要每季组织清查,并向所长报告票据领、发、核、存情况。

8、财政所至少每半年结合内部审计进行互查互审和业务评比,要定期组织票据全面清理盘点,实行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专柜保存票据,确保票据安全;核销的票据存根要纳入单位会计档案立卷归档。

四、廉洁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政令畅通。

2、坚持政务公开,遵守公开办事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严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准参与经商、入股分红;不准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和游山玩水。

4、定期开展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着力排查解决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5、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负责制,所长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20篇: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3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实施基本药物情况。

本院从实施医改以来全部 进行网络采购及使用国家规定的基 本药物, 无网外及私下 购药,全部执行零差价销售。 所有药品全部在规定的时间 内在招标采购网上订单。 禁止采购非基药品,严格执行网 上采购,标内采购。 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做采购计划,并及时进 行药品验收入库。

第二、完善药事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建立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管理 制度,贮存保管制度, 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

第三、我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

今年购,自实施网上耗材采购以来,我院没有网外及私自采购其他非 中标产品耗材, 对购进的所有检验试剂及卫生 材料都进行双人验 做到票物相符,价格与中标价格和国家制定的价格相符, 不符合的药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更换处理,验收人员在验收合格 的票单上签名。

第四、根据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贮存保管。

药品 进行归类摆放,严禁乱摆乱放,保持药品清洁卫生。 药库 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药品在存 过程中的质量。对于需要低温存放的药品要放置到专用 的冷藏设备贮存。 特殊药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药库管理人员根据临床应用的需要及库存量认真进行 拟定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需经主管领导,分管 领导签字之后,方可以进行采

第六、主要存在问题

1、送商配送的某些药品价格远远超出网上采购价(例如:100ml 水及糖盐网上采购价为1.4 元、青霉素粉针 60万单位网上价为 0.31 而配送商配送的`价格为0.95 氨苄西林针网上价为0.55 ,而配送商配送的价格为 1.29 元,而且配送青霉素粉针、氨 苄西林针的数量远远达不到 网上计划数量的三份之一,从而影响 我乡用药紧张问题。

2、配送公司常用药品欠缺,无法采购常用药品。

第七、下一步建议、加强内部协调及监管工作

对发现 配送价 格与网上价格不一致及时给予清退, 不断加强卫生 院药事管理, 确保人民得到更好更安全的医药服务。

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规章制度2

1、依据20XX 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山西省基本药物补充目录 实行网购。

2、网购员负责对我院及村卫生室上报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进 行收集、审核、汇总、集中发送网上采购订单、对配送到位的药品 验收、入库并分发至辖镇村卫生室。

3、由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真研究我院常用药品的规律,科学、合理制定大宗药品采购计划。

4、网购员进行网购计划要参考本院临床医生的建议和指导, 采购新药、特药时,因考虑到销售情况,需由医生签字负责。

5、药剂科应负责及时向全院临床医生发放网购药品新品种的 详细信息。临床医生要认真学习基本药物目录,改变用药习惯,在 基药目录范围内为患者服务。

6、对于临床上必须具备但网上招标没有的药品(即:网外药 品),网购员在采购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7、采购频率:每月三次采购时间,为每月的5 号、15 号和25 号三天时间。

8、建立药品购进检查验收制度,对送达的药品及时验收,并 24小时内完成网上入库确认工作。对生产厂家、品规、剂型等 与采购订单不符和或者质量、有效期、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药品, 验收人员要拒绝接受。

9、药品配送出现拒绝配送、超过规定时间配送,或质量、数 量、有效期等不符合规定情况时,网购员应留取网购事实记录,并 将配送违规情况上报卫生局。

1、不参加药品集中采购,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活动。

2、未经同意擅自采购目录药品的;

3、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资料的;

4、不按时结算货款的;

5、不执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的;

6、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钱物或其他利益的;

7、同企业订立其他协议,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规章制度3

1、医院采购办公室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药品采 购工作。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医院药事管理委员负责监督 药品采购工作。

2、医院药品一律实行网上采购。配备和使用河北省基本药物 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随意加价。 非基本药物销售额不得超过药品销售额的50%。

3、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采购办 索取供货方的材料,应所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 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4、药剂科每月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际库存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书, 计划书交采购办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最后计划书由采购办负 责网上采购。新进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向采购办提交申请,主管院 长批准后方可购进。因突发疫情、事故或紧急抢救需临时采购的药 品,可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办紧急调拨,调拨后2-5 天内补齐计划书。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 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 同行。

6、县医院自收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后,在一个月内与 中标企业结算药款。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 票据交由财务科入账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 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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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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