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2020-09-10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药房规章制度

药房规章制度

1。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

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2。药房的规章制度

1.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查药品、查禁忌;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签、对用量。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医师联

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4.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5.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并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配方人员和审核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6.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7.调剂室内部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8.注意安全保卫工作,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班人员要认真盘点清楚,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现问题当班

人员和统计员应及时查明原因,由药房负责人协助处理。

9.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应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10.调剂室的所有衡器、量具要按照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11.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得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2.非药房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3。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做好药房的管理工作,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

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如上班迟到罚款10元;利用上班时间做私活、看病、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1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2天以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则自动除名;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须过早、更衣完毕,早班人员8:00准时上班,中班人员14:00时上班,违者作迟到处理;午饭时间除特殊情况严禁喝酒,轮流吃饭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违者罚款10元;

4、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并及时解决;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玩游戏、听歌等,违者罚款1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6、遵守卫生制度,早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经理负责作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工作,如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店长罚款10元,柜长必须督促当班员工做好每天清洁卫生工作;

7、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库存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普药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库存有但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

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8、每天由店长拟定进货计划,交经理核实后统一进货;

9、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药店与工作人员各赔偿一半;

11、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1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3、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14、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

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卖的药品,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15、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50到100元奖励。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推荐第2篇:药房规章制度

药房规章制度

1.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2.药房的规章制度 3.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1、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8)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2、药房的规章制度

1.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查药品、查禁忌;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签、对用量。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4.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5.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并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配方人员和审核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6.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7.调剂室内部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8.注意安全保卫工作,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班人员要认真盘点清楚,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现问题当班人员和统计员应及时查明原因,由药房负责人协助处理。

9.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应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10.调剂室的所有衡器、量具要按照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11.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得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2.非药房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3、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做好药房的管理工作,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

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如上班迟到罚款10元;利用上班时间做私活、看病、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1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2天以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则自动除名;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须过早、更衣完毕,早班人员8:00准时上班,中班人员14:00时上班,违者作迟到处理;午饭时间除特殊情况严禁喝酒,轮流吃饭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违者罚款10元;

4、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并及时解决;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玩游戏、听歌等,违者罚款1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6、遵守卫生制度,早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经理负责作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工作,如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店长罚款10元,柜长必须督促当班员工做好每天清洁卫生工作;

7、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库存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普药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库存有但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8、每天由店长拟定进货计划,交经理核实后统一进货;

9、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药店与工作人员各赔偿一半;

11、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1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3、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14、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卖的药品,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15、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50到100元奖励。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推荐第3篇: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房规章制度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河津北午芹医院 规范药房管理制度目录

1、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2、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3、药品储存、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4、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5、拆零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6、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7、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制度

8、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

9、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购进使用销毁管理制度

10、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11、近效期药品的催销规定

12、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13、处方及其调配管理制度

14、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等原始凭证及资料管理制度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规范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4、购进药品时,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①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③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④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⑥从生产企业购进的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原检验机构公章;⑦购进医疗器械还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该批次的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

5、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并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6、购进进口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7、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8、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实际购货情况的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内容应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购进票据和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入库质量验收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购进药品的质量验收由质量验收员负责。从事药品验收人员应经县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药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3、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要及时进行质量验收,特殊管理的和需冷藏的药品应随到随验。验收时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次对来货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明等逐一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其外观性状、包装等进行检查。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在对药品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品种,应拒收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及时报告分管质量负责人。

5、验收医疗用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其中毒性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还应有国家规定的专用标识。

6、验收首次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品种,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若为复印件应盖有该生产企业原检验机构印章。

7、验收进口药品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和“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等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单。

8、进口药品或医疗器械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9、质量验收员验收药品应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应真实、完整,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10、药品质量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品储存、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一、储存药品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储存。

二、根据药品的性能及储存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存、阴凉库或冷藏库。

三、药品堆码规范、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且应留有一定距离。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四、库房药品要实行色标管理。药品储存时对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并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五、药品实行分类存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六、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和管理。

七、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相对集中存放。

八、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于,并有明显标志。对不合格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九、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工作,坚持每日上午9点,下午3点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十、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经常进行清理和消毒,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工作。

十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每月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所有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三、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摆放和储存,做到整齐有序、分类合理,标签准确、字迹清晰。

五、特殊管理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

六、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七、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八、发现有质量可疑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和使用。

河津北午芹医院 拆零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拆零药品行为,满足患者的治疗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拆零药品是指根据医疗的需要,所使用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三、要配备拆零专柜,拆零药品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拆零药品原包装或标签。

四、拆零药品时,要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和继续使用,应报告质量管理员及时处理。

五、拆零药品使用的工具如搪瓷方盘、药匙、药刀、医用手套消毒酒精棉球等和拆零药品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河津北午芹医院 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合理、安全、规范使用特殊管理药品,保障人民健康,对特殊管理药品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二、本药房所指特殊管理药品是指二类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等。

三、根据国家有关特殊管理的药品的管理规定,必须到具有特殊药品经营资格(具有二类精神药品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

四、对购进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及时验收入库,做到专柜存放。

五、二类精神药品要做到专柜存放(加锁)。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应当留存两年备查。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处方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备查。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制度

一、药品质量事故是指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经济损失或人身安危。

二、发生药品质量事故要及时按程序报告

1、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和负责人,并由质管员24小时内报上级有关部门。

2、其它质量事故应由相关人员三日内报单位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员并及时将处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员。

三、发生事故后,相关人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四、单位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善后处理,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五、质量管理人员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或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三、单位及全体职工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注意收集由本单位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事件情况。

四、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为主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领导小组,并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同时要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月分别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报告一次,并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档案。

五、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六、对于新的不良反应(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引起死亡、致癌、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的等)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对于死亡病例和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

七、坚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可疑即报的原则。

河津北午芹医院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一、为创造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使用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房、药库、诊疗、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或隔开。药房、药库等场所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做到勤检查、勤打扫,保证无积水、无垃圾、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辅助设施摆放应规范有序。

三、保持药房清洁整齐,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各类药品陈列规范、整齐,相关用品定位存放,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或放入货架。

四、药库环境整洁,库房内地面和墙壁应平整、清洁、不挂尘、不起尘。保持门窗严密牢固,应配备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五、当班人员应着工作服,佩戴胸卡,注重个人卫生,衣帽整洁。

六、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替检行为。

七、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八、要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档案应妥善保管备查。

河津北午芹医院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购进使用销毁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三、购进无菌器械要按规定进行购收,并严格做好购进验收记录。购进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四、从生产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生产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经营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一次性无菌器械经营范围)、《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必须及时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详细销毁记录。

七、严禁重复使用无菌器械。

八、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在报告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按照相关制度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理。

河津北午芹医院近效期药品的催销规定

一、近效期药品的范围界定。

1、药品的有效期。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的期 限;药品的有效期由药品生产厂商储存稳定性实验数据确定并经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批准后,才能在药品的包装、标签上予以标注,是药品的重要标识之一;药品有效期的标注格式,即表达方法,应按年月日进行表达:一般表达可用有效期至某年某月,或只用数字表示。 如:有效期至2001年12月,或表达为有效期至2001.

12、2002/

12、2002-12;年份要用四位数字表示,1-9月份数字前须加“0”以两位 数表示月份。如:有效期至2002年09月、2002/0

9、2002-09;

2、近效期药品的界定。

近效期药品即临近药品包装标签上标注的有效期截止年月的药品;本公司暂规定将距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12个月的药品界定为近效期药品。

二、近效期药品的储存管理

1、近效期药品的标识。

近效期药品在库储存时应悬挂“近效期药品一览表”;近效期药品 在库储存期间,药品养护只应负责按月报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月报表”;并在“近效期药品一览表”上该产品批号的有效期截止年月栏内挂上该药品的标志牌。

2、近效期药品的催销。

药品经营销售部门接到“近效期药品催销月报表”后,应及时组 织销售力量或采用合法适当的促销措施进行促销,以避免因促销不利使之过期失效造成经济损失;在药品销售过程中,销售员应做好与顾客的沟通联络工作和顾客需求信息的收集,尽可能先将近效期药品销售供经营或使用;近效期药品库存量大时,应注意分散销售,避免集中销售后对顾客造成过期失效的压力;经营销售部门应经常提醒药品销售业务员作好所销售药品的市场走势,掌握顾客库存的本公司销出药品的存量情况,对于近效期药品,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催促顾客作好近期先销先用等工作;对于离失效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予以停售。并尽量联系退换货事宜。对于到达有效期截止日期的过期失效药品,应按《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而不得采用降价抛售等方式违规销售。

河津北午芹医院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确保不合格药品不进入合格品区(库),不销售,保证所销售出去的药品全部为合格药品。

二、适用范围:

所发现的所有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凡与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于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的范围界定:不合格药品包括内在质量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和包装不合格的药品。

不合格药品的判断依据:《药品管理法》、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报的抽检不合格的药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的药品等。

不合格药品的质量确认:在进、销、存过程中,对怀疑为不合格 药品应抽样送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任意一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的,可确认该批号药品为不合格药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的药品,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报的抽检不合格的药品,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 超过有效期的,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存在外在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

三、对于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规定:对于上述所述的有内在质量问题的药品或假劣药品,一经确认,应封存于不合格品区,并登记造册报质管部后,立即上报省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经采购部通知供货单位。

对于上述所述的不合格药品,一经确认,应封存于不合格品区, 由不合格品区专管员登记造册,经负责人审核后,在适当的时间、选择对周围环境无污染的地方,根据药品的性质,选择恰当的销毁方式,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销毁记录;或可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联系进行报损委托销毁处理。

河津北午芹医院 处方及其调配管理制度

1、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正式公布的单轨制处方药、中药饮片处方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

2、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或作好《处方药调配销售记录》

4、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5、处方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单位,如有药品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6、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7、处方审核、调配人员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河津北午芹医院 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等原始凭证及

资料管理制度

1、药房保存入库验收记录一份。

2、进药原始票据、入库验收记录一份入帐建立台帐存档。

河津北午芹医院

推荐第4篇: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制度 二〇一二年二月

规范药房管理制度目录

1、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2、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3、药品储存、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4、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5、拆零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6、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7、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制度

8、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

9、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购进使用销毁管理制度

10、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11、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规范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4、购进药品时,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①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③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④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⑥从生产企业购进的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原检验机构公章;⑦购进医疗器械还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该批次的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 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前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5、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并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6、购进进口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7、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8、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实际购货情况的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内容应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购进票据和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入库质量验收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购进药品的质量验收由药房验收员负责。从事药品验收人员应经县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药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3、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要及时进行质量验收,特殊管理的和需冷藏的药品应随到随验。验收时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次对来货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明等逐一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其外观性状、包装等进行检查。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在对药品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品种,应拒收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及时报告分管负责人。

5、验收医疗用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其中毒性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还应有国家规定的专用标识。

6、验收首次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品种,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若为复印件应盖有该生产企业原检验机构印章。

7、验收进口药品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和“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等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章。

8、进口药品或医疗器械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9、药房验收员验收药品应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应真实、完整,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10、药品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

药品储存、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一、储存药品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储存。

二、根据药品的性能及储存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存、阴凉库或冷藏库。

三、药品堆码规范、整齐、牢固无倒臵现象,且应留有一定距离。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四、库房药品要实行色标管理。药品储存时对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并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五、药品实行分类存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六、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和管理。

七、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相对集中存放。

八、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并有明显标志。对不合格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九、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做好药(库)房温湿度监测工作,坚持每日上午9点,下午3点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十、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经常进行清理和消毒,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工作。

十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每月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所有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三、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摆放和储存,做到整齐有序、分类合理,标签准确、字迹清晰。

五、特殊管理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

六、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七、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八、发现有质量可疑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和使用。

拆零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拆零药品行为,满足患者的治疗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拆零药品是指根据医疗的需要,所使用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三、要配备拆零专柜,拆零药品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拆零药品原包装或标签。

四、拆零药品时,要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和继续使用,应报告质量管理员及时处理。

五、拆零药品使用的工具如搪瓷方盘、药匙、药刀、医用手套消毒酒精棉球等和拆零药品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合理、安全、规范使用特殊管理药品,保障人民健康,对特殊管理药品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二、本制度所指特殊管理药品是指第

一、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等。

三、根据国家有关特殊管理的药品的管理规定,必须到具有特殊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

四、对购进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及时验收入库,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相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专用账册,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五、对购进的特殊管理药品做到专柜存放,专柜使用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六、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制度

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是指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因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问题而导致经济损失或人身危害。

二、发生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事故要及时按程序报告

1、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相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由单位负责人2小时内报上级有关部门。

2、其它质量事故应由相关人员一日内报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并及时将处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分管负责人。

三、发生事故后,相关人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四、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善后处理,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五、药房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上市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或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三、单位及全体职工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注意收集由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事件情况。

四、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为主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领导小组,并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同时要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及时登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填写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每月分别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管部门报告一次,并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档案。

五、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六、对于新的不良反应(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导致死亡,危及生命,致癌、致畸、至出生缺陷,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和群体不良反应时间应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七、坚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可疑即报的原则。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一、为创造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使用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房、药库、诊疗、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或隔开。药房、药库等场所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做到勤检查、勤打扫,保证无积水、无垃圾、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辅助设施摆放应规范有序。

三、保持药房清洁整齐,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各类药品陈列规范、整齐,相关用品定位存放,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或放入货架。

四、药库环境整洁,库房内地面和墙壁应平整、清洁、不挂尘、不起尘。保持门窗严密牢固,应配备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五、当班人员应着工作服,佩戴胸卡,注重个人卫生,衣帽整洁。

六、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替检行为。

七、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八、要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档案应妥善保管备查。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购进使用销毁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三、购进无菌器械要按规定进行验收,并严格做好购进验收记录。购进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四、从生产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生产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经营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一次性无菌器械经营范围)、《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必须及时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详细销毁记录。

七、严禁重复使用无菌器械。

八、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在报告单位负责人的同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按照相关制度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理。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药品是用于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其质量与人体的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被使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2、药房管理员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的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凡与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1) 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2) 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3) 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4、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并及时上报处理。

5、药房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填写具不合格药品通知单,立即停止出库和使用。同时将不合格药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志。

6、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7、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药房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人员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2)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药房管理员提出中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

(3)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药房管理员和分管院长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报药品销毁记录”,销毁特殊管理时,应在药品销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

8、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9、明确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使用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10、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五年。

推荐第5篇:门诊药房规章制度

门诊药房规章制度

1.门诊西药房规章制度 2.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3.门诊药房退药管理规章制度 4.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5.门诊药房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1、门诊西药房规章制度

一、药剂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务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调剂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含有毒药、精神药品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须按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四、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生。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患者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六、发出的药品,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包装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七、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八、药房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九、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十、调剂台及药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一、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失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2、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严格按现行的医疗保险等制度配方。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保证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3、认真执行处方查对制度,审核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错误应及时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有关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和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耐心向取药者说明药品使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对发出的药品确需调整用药的,仅限于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的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6、各类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定期会同有关科室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使用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清点药品,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

7、调剂人员工作时间离开要及时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由值班人员负责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值班交接登记制度。

8、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搞好交接班制度。定期进行防火设备检查,掌握防火常识以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3、门诊药房退药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三、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四、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按月上报质管部,纳入临床科室质量考核;因临床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住院病人冷处保存药品必须退药的(限3日内),护士长必须写明情况并签字以保证药品贮存质量,药房方办理退药;

3、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4、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配伍合理性及价格进行认真审核。调配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配伍不合理及处方书写有误的,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能进行调配。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执行三三制(从药架拿药时核对,取药时核对,放回原位时再核对),取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医疗要求及时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质量。中药方剂必须按标准要求配准剂量,不能以手代秤,凭经验\'一手抓\'。

五、审核、调配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处方,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法规。毒、麻药品应专人专柜专用处方专帐专册登记。

六、处方调配好后必须经发药人核对,发药人对药名、剂型、剂量、色、味及病人姓名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病人。调配人及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七、发出的方剂,应将用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盒)上,并向病人耐心认真逐一交待各药的用法和注意事项,以免误服错用造成不良后果。

八、急诊处方随到随取,其余按先后秩序配发。

九、药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储药柜应清洁整齐,药品放置固定地点,标签醒目易认。爱护药房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冰箱等)。

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药品请领计划,并将所领药品认真核对无误后归类摆放好。

十一、下班或交接班前必须清理好工作台,补充足药品,整理统计合订当日处方。补充药品应注意认真核对,防止装错放错。

十二、定期检查在库药品质量,清理过期、变质和近效期的药品,并按规定处理。按时进行库存盘点,认真做好盘点报表。

十三、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参与临床用药分析。向临床提供药学情报资料,介绍新药品种、药物知识、药学进展,当好医生用药参谋,同时了解临床用药情况和需求,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积极配合医生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主动参与会诊,积极提出建议。

十四、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调离药房工作岗位。

五、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药房负责人同意方能进入。酒后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进行配方发药。

十六、普通药品处方保存一年,特殊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销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5、门诊药房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1.药房所储存药品,均由负责人根据日常诊疗药品消耗,预算计划,定期请领或采购,减少积压,避免浪费,只能按处方配方,不得私自更改处方,不得私自取用。

2.药柜、药物种类,根据需要配置,并固定基数,定期补充。药品增加品种经药事会议讨论决定。

3.定期清点、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及特殊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范。

5.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加锁专人保管,每日清点。

4.配方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量用法;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拆零调配的药品,务必保留原包装至该批次药品使用完,不同规格、形状、颜色有不同效期的药品不得混装。液体制剂,补充时,应坚持临用现配的原则。

6.药品放置位置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各种药品和用具,用完后立即放回原处。

7.室内药品做到排列有序、整齐划

一、标签清楚、分类放置,保持室内清洁,非本站人员禁止入内,注意四防:防被盗、防遗失、防过期、防变质。

推荐第6篇:药房各项规章制度

一、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1.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才能坐诊处方。

2.处方内容应包括:诊所全称、门诊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病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字、配方、发药人签字、药价。3.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 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遵照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5.药品及制剂的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6.药品剂量、数量一律使用公制和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浓度、含量。

7.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8.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不准代签,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9.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10.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或处方错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处方,应通知医师修改签字后才能调配。凡不合规定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11.药剂师(士)有权审核处方,指导并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12.项目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13.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销毁。

二、药品的调配管理

1、药师收方后,首先要细心审读处方,主要审查处方中的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用法三个方面。如果有药品名称错误、用药剂量方面不妥或用药有配伍禁忌之处,应与开方医师联系,经原医师重新审定更正后再行配方。

2、严格处方与计算机核对,在药品规格、数量、含量、金额总量均正确无误时方可调配。

3、配方时按处方书写的顺序取药,注意处方内容与配发药品的一致性,遇有药品变色、霉变、过期、失效不得配发,对大输液,发出前要检查瓶口有无松动及溶液是否澄明,如对药品有疑问,需核实无误再行调配。

4、协作配方时,收方药师在药品配齐后与处方一起交给复核药师核对,复核药师应根据处方调配中的“四查十对”原则: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在对处方复核时及时纠正错误,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并签名。

5、发药是调配药品的最后一关,药师复核药品无误后,按处方称呼病人姓名,注意其性别年龄相符后,方可发给,并向病人说明用法和注意事项。

6、需特别交待的用法(如疼痛时、发热时用或一次性口服等)要重点指点给病人。

7、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专册登记日期、病人姓名、适应症、详细地址、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开方医师、配方药师等内容,以便跟踪和反馈病人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

8、调配时应注意处方的限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其他详见特殊药品管理。

9、药品调配完毕,配方及复核药师都应在处方上签字以示负责。

10、处方一次有效。

三、药品的请领验收制度

1、药房请领人员应根据药品的现有库存量、周期消耗量、货位空间和药品效期情况综合确认领药量,以保证临床用药及药品的质量安全。

2、新药(指药房无此种药品)的请领:药房可以根据药品的药理作用及剂型请示科室主任后办理申请,申请数量主要根据门诊病人的用药特点和消耗量决定‘以后根据消耗药房决定请领数量。

3、请领药品时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请领人及请领日期,一式两份。

4、药房对所申请药品必须认真检查验收,确认为所申请药品及数量,有无药品破损、变质、污染、临近失效期等可能影响销售之因素,并且核对有无药品价格调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5、所领药品的摆放要有序,遵循效期近者在前、远期者在后,不致有药品过期

四、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 进货员 1) 合法购进:保证供货单位的合法性。保证所购药品的合法与合格,掌握供货单位的企业信誉。保证各项证照等资料复印件齐全。 2) 凡属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应首先索取有关证件资料,办理药品首营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货。 3) 签订进货合同时,应注明质量条款(内容见《药品进销管理程序》)。 4) 购进药品,须有合法票据。

2、验收员: 1) 凡购进的药品一律逐品种逐批号的进行入库验收。 2) 验收应凭进货合同或到货通知单;首营药品应凭“首营药品审批表”和出厂检验报告书。均应按照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进行验收。 3) 对电子监管药品目录中药品进行入库电子扫描。 4) 按照验收记录规定的栏目逐项验收。5) 销后退回的药品,须凭各业务部门开具的退货通知单并视同进货进行正式验收。 6) 做好验收原始记录。验收合格者,做入库凭证,验收不合格者应填写《药品质量复检单》交质量部。

3、保管员: 1) 购进的药品,凭质量验收员开俱的药品入库验收凭证收货并上帐。否则,不得入库,更不得直接发货。 2) 应按药品贮藏温湿度要求,合理分类储存、确保药品安全。 3) 严格实行色标管理。

五、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我院药品使用管理,根据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20种药品为我院的贵重药品,做好贵重药品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2、负责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贵重药品,做好逐日消耗药品统计,填写《药剂科日报药品统计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及时查找原因。

3、负责人员每日根据临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4、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破损记录,上报处理。

5、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统计药品差价,上报科主任。

6、工作人员调配处方时,应检查药品价格,调配无误,凡价格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品,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7、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8、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9、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10、贵重药品一律按医师处方发放,除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借,如晚间急诊病人急用,次日须补办手续。

11、严格执行贵重药品日报统计,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医学综合笔试 临床执业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六、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 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 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 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 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 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 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 保险柜内,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 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 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 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 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 器回收记录。

七、服务质量管理

1、全药房服务人员要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强调换位服务意识,规范化服务。

2、上班人员要穿工作衣,仪表大方、仪容整洁,精神面貌符合上岗要求,上班必须佩戴胸卡,接受病人及院督导办监督。

3、对于一名合格的调剂室药师,要有良好的药学专业素质,应熟悉药品的药理作用和作用机制、药品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复方制剂的成分,药品的剂量、规格、用法和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等病人的用药特点及剂量的换算,了解药物的相互作用及药学新知识。

4、配方人员对待病人及家属的态度要和蔼,做到文明用语,解释要恰当清楚,注意说话方式;要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对不同对象要有合适的称呼。

5、对一些“必要时用药”的药品要说明在什么状态下用药以及必须间隔的时间;对特殊剂型的药品如缓释片、肠溶片发药时要交待病人不能嚼碎或掰断后服用;对于服用时间对药品的疗效影响很大的药品,必须详细说明(如糖苷酶抑制剂阿卡波糖应在进餐中服用);对贮存条件要求高的血液制品、生物制品要说明具体的贮存条件。

6、业务学习是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药房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经常阅读相关专业文献,接受再教育,鼓励发表专业论文,对在省级以上药学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的一切费用由科室基金承担。

八、劳动纪律

1、未经允许脱岗及旷工者按院规定做下岗处理。

2、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任何时间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药房。

3、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大声喧闹,见到病人应主动上前招呼,调配处方时不得说笑,不得中断调配离开另做他事。

4、各班分工要积极主动完成,不相互推诿。

5、不能从收费处准确结帐,不允许下班。

6、换班或替班人员的安排必须向药房小组长请示同意后方可替换班。正在歇班或休息的人员在遇到特别情况如上级检查、医院特殊任务等需药房调集上班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遣。

九、药品储存管理

1、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合理。3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在0210

30

45%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

20℃已冷库温度在

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量。 5药品施。 6不得混垛。 7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红色。 9

10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

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

14、13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工作。

7、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

1、药房凭麻醉药品的处领取后的麻醉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2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3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十一麻醉药品储存制度

1、药库、药房、各病区、手术室储存麻醉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药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储存

3、药库储存麻

交接班有记录。药库、药房应建立麻醉药品进出的逐笔专用账

2年。

十二麻醉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缺损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双人登记

2、对过期、损坏及由门诊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进行销进行登记。

3十三药房管理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 2定。 3制度。 4

5、急诊

6

7、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十四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

2.量验收人员应具有依法资格认定药学技术职称或经有关培训考试合格。 3.验收人员应根据

4.内及时验收。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内1到货后1小时内验收完毕。 5.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6.验收时应根

1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2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4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5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厂检验报告书。

十五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6 2.药品应标

3.距失效期不到3验收入库。 4.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6.对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促使用。7.对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8.用。

十六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度。

2、业务人员应具有依法认定的药学技术职称或经有关培训考试合格。

3、严格执行本的合法性。1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2

5

4

3

定的药品采 6按规定保存到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

7

8加盖供货单位质量部门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9理规定执行。 10

11

推荐第7篇: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确保依法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制定药品目录和急救药品目录。

3、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对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5、药品采购应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审核所购入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

6、采购药品应与供货单位签定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7、购进药品应具合法票据,做到票、账、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9、对首供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用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10、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1、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购进药品,在保证满足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用造成的损失。

12、质量管理员应会同相关部门按年度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使用质量。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质量,把好药品入库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验收应由验收人员负责,验收员应参加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对到货药品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和特管药品应随到随验。

5、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冶、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项目; ②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外用药品、特殊药品,其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④进口药品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号,其最小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⑤验收首用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6、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在箱外书写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装箱。

7、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2 库。

8、验收中怀疑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单,报质量管理员审核处理。

9、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10、特管药品应验收到最小包装并执行双人验收,应有双人签章和完整验收记录。

11、验收人员应熟悉药品性能和储存条件,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注明验收结论。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予拒收并报质量管理员。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3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 药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库,堆码规范、合理。仓库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消防、防盗设备。应有与药品陈列、储存相适应的橱、柜、架、垫等专用设备。

3、应按照需要,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藏库(2-8℃),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4、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药等应分区存放等。

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放并留有一定的距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药库和药房面积应达到规定要求。药品与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墙、屋顶、梁柱距离不小于30厘米。

6、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8-9时)、下午(2-3时)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7、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8、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9、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

10、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其集中控制并停用,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11、做好库存药品的账、货管理工作,半年盘存一次,确保账、票、货相符。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13、试剂、危险品应存放于专门设置的仓库。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4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为规范仓储及陈列药品的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药库、药房必须配备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

3、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房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4、质量管理员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

5、养护人员应配合药库及药房人员做好药库、药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根据库房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每日8—9时,下午2—3时各记录一次库房内温湿度。

6、根据药品流转情况,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近效期药品及易变质、易霉变、易潮解药品应列为重点养护品种,缩短检查周期、每月检查一次。药品养护检查应建立档案。

7、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近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用表”。

8、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发货或使用,及时通知质量管理员进行复查处理。对质量有问题及储存时间长的药品应及时抽验送检。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5

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2、首供企业是指与本单位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首用品种是指本单位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3、应对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供应药品的合法性。

4、首用品种或与首供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采购员应详细填写“首用品种(企业)审批表”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和药事委员会对采购员填报的“首用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审批后,方可开展业务来往,购进药品。

5、审批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的必备资料:

①首供企业应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等复印件。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的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复印件及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须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②购进首用品种时,企业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等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该品种的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6、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供企业审批表”和“首用品种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建立档案。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6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1、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2、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3、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摆放和储存,做到整齐有序、分类合理,标签准确、字迹清晰。

5、特殊管理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

6、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7、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8、发现有质量可疑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和使用。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7

药品拆零分装管理制度

1、药品拆零

1.1药品调剂人员应认真做好药品的拆零工作。

1.2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并将原包装的标签及说明书保留至拆零药品用完。

1.3药品拆零使用的工具及专用包装袋应清洁卫生。调配时调剂人员应在药袋上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以及有效期等内容,方便患者辨认使用。

1.4对拆零后放置于专用装置瓶里的药品,应在瓶上标明品名、规格、批号、效期,并做好记录。

2、药品分装

2.1 药品分装仅限于门诊、急诊药房,分装品种限常用用量无法采购到相应装量的药品。

2.2 药品分装应设专门区域,并有适合分装的环境条件,具备专门的分装工具。

2.3 药品分装袋应具备密封要求,分装好的药袋上应注明药品名称、分装数量、分装日期、有效使用期限等内容。每次每一品种分装结束后,应当时记录分装情况,内容包括:分装日期、药品名称、批准文号、原包装生产者、原包装批号、原包装有效期、分装装量、分装袋数、分装总量、分装开始和结束时间、分装者等内容。

2.4 分装好的药品应存在放于标示明确的专用位置。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8

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药品

1.1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相关的法规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1.2特殊药品的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应有规定的警示说明,购进验收特殊药品必须二人,且有一名药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验收员要仔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保管应设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单独建帐。二类精神药品专柜集中放置,与其它药品明显分开。 1.3具有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1.4麻醉药品的用量: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处方单独保存三年备查。

精神药品的用量:一类精神药品每次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二类精神药品每次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应完整保存二年备查。

1.5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9 1.6经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凭“专卡”(药监局核发)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按规定开方取药,具体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1.7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麻醉药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再及时补办手续。

1.8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失,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1.9药剂科各班组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本及处方登记本。

1.10药剂人员在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调配。

1.11药剂科主任应定期检查本院的麻醉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1.12麻醉药品的报损制度,对霉变破损的麻醉药品,使用单位每年报损一次,由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就地监督销毁,并向当地药监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备。

1.13加强日常的质量和养护工作,特殊药品应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货相符。若发现质量问题或帐货不符,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填写《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单》并上报有关部门。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0

2、贵重药品

2.1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贵重药品管理范围。2.2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2.3凡属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处理。

2.4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2.5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用医保结算的现象发生。

2.6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报损单,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理院长签字方能报损。报损单为二联,其中一联报院财务销帐。

2.7药库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将药品差价填写调价单,上报财务科。

2.8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调配无误,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损失由调配人员自费赔偿补足。

2.9属医疗保险的患者,应按医疗保险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用量现象。2.10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

2.11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

2.1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假、劣药混入。

2.13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并认真填写明细表,人员交接时应双签字。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1

重大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1、对质量事故及差错必须查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及时上报科室及院质量领导小组,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制定补救方案。

2、重大质量事故范围:

2.1发现混药、差错、严重的异物混入现象或其它重大质量问题(如超量或服法错误、分装药品错误、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错购假劣药品而发出),其性质严重,已致威胁用药安全或造成医疗事故者。

2.2由于发生质量事故,一次造成三千元(不计工时)以上经济损失者。2.3未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严格购进渠道,把关不严,造成国家、省级药监或相关部门产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的。

3、一般事故范围:不属以上重大事故情况的为一般事故。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内容、认定与处理办法。4.1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

4.1.1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报送质量检验部门。

4.1.2质量检验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故原因,并向科室负责人和主管理院长汇报。

4.1.3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订防范措施,严防同类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

4.1.4科室负责人在事故发生的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原因。

4.1.5科室负责人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2 事故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4.1.6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当地药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当地药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4.1.7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保存。4.2 质量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2)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3)事故原因分析。 (4)事故责任分析及责任者。

4.3 质量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待原因查清后再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隐瞒。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必须追究领导责任,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直接责任者要给予处分。 4.4 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3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

1、为加强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2、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或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3、单位及全体职工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注意收集由本单位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事件情况。

4、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为主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领导小组,并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同时要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月分别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报告一次,并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档案。

5、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6、对于新的不良反应(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引起死亡、致癌、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的等)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对于死亡病例和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

7、坚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可疑即报的原则。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4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1、为创造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使用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2、药房、药库、诊疗、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或隔开。药房、药库等场所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做到勤检查、勤打扫,保证无积水、无垃圾、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辅助设施摆放应规范有序。

3、保持药房清洁整齐,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各类药品陈列规范、整齐,相关用品定位存放,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或放入货架。

4、药库环境整洁,库房内地面和墙壁应平整、清洁、不挂尘、不起尘。保持门窗严密牢固,应配备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5、当班人员应着工作服,佩戴胸卡,注重个人卫生,衣帽整洁。

6、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替检行为。

7、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8、要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档案应妥善保管备查。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5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购进使用销毁管理制度

1、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3、购进无菌器械要按规定进行购收,并严格做好购进验收记录。购进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4、从生产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生产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经营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一次性无菌器械经营范围)、《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必须及时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详细销毁记录。

7、严禁重复使用无菌器械。

8、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在报告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9、违反上述规定者,按照相关制度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理。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6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1、为合理控制药品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4、近效期药品(指效期不足3个月)在仓库货位上设置近效期标识牌。

5、对近效期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

6、对近效期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使用控制。

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使用。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7

不合格药品、医械处理制度

1、为加强不合格药品、医械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医械用于临床,保证药品、医械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不合格药品、医械是指入库验收时不合格或合格的但在本院贮运过程中发生了破损、变质、过期、污染。发现不合格药品、医械不得验收入库、付款。在库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医械要立即转至指定区位存放,并立即通知业务相关部门及时退货或报废处理。

3、不合格药品、医械必须分队单独存放,严格执行色标区别,专帐管理,定期盘点。

4、凡未立帐的不合格药品,每月填制报表,报送财务部门处理。

5、以不合格药品、医械,确定为废品的,经办理报损审批手续后,每半年由各相关班组填报废品销毁申请单,由医院办公室组织医务、财务等相关部门一起监督销毁,妥善保存销毁凭据。

6、凡不合格药品、医械,各部门不准调配和使用,药库有权拒绝发货。如经过重新鉴定或返工整理后确认为合格品,必须重新办理合格品入帐手续后,才能转为合格品存放、调配和使用。

7、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医械帐货不符,保管人员必须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及时追查不符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医械流向社会。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8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为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程序,确保使用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术职称。

3、在核实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处方调配药品。

4、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使用。

5、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四查十对”规定的程序进行。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处方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6、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

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8、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

9、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患者正确介绍用法、用量并在包装袋上写明,交代禁忌、注意事项等。

10、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1、调配处方的用具、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卫生要求;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容器应经法定部门注册,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

12、调配药品用的计量器应定期检定。

13、处方应按国家规定时限保存,一般处方不少于1年,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处方不少于2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不少于3年。

14、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配制制剂或擅自使用其他医院配制的制剂。

1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有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使用专用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专册登记,加强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药。

16、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符合国务院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9

推荐第8篇: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店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店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爱护本店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店内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店内信誉不做任何有店内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

8.不私自经营与店内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店内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第三条本店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店内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店员工休假时间应配合店内需要,休假需提前2-3天告知

第五条 没有特别重要事情不得随意换班,顶班

第六条 上班时间不得带有不良情绪

第七条 顾客进门做到热情,耐心的对待

第八条 钻研业务,信息灵通

第九条 每天必查看货品,整理货品,及时补足库存,保持货架干净整洁

第十条近效期产品及时销售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长时间聊天而影响工作

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店内良好的社会形象规范管理本店员工应按本店规定的

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在店内员工应保持优雅的站姿和坐姿

第八条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1. 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2. 客户送来的货品信息应及时汇报

第九条店内员工如果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店内招到新的员工,如果擅自

离开工资不补发

第十条工作期间必需尽心尽责,如有以上不负责任行为或来自自身不得以的原

因店内将有权解聘

推荐第9篇:检验科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检验科岗位职责 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临床检验、教学、科研、继续医学教 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达到医院和 行业的目标和标准。

3.按医院要求, 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 并接受临 时指令性任务。

4.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 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 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5.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必要时可组织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 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

6.抓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 按照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 不定期检查科内人员 的工作质量,努力开展各项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7.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再教育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 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意见。

8.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 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工作之间的关 系。

9.确定本科人员的轮岗和值班,督促检查全员考勤考核。10.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11.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12.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在科主任长期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 意,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质量负责人职责

1.质量负责人由科主任任命、授权,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2.负责组织质量管理小组,实施质量控制工作。

3.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工作, 参加检验科管理层对质量方针、质量目 标和实验室资源的决策活动, 负责检验科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保证质量体系有 效运行。

4.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修改的批准。

5.负责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规章制度》、《 SOP 文件》和各种质量 文件的编制、审核、发放,以及换页更改的申请和换版更改的组织实施。

6.负责安排和组织内部审核,编制《年度内审计划》并报主任审批。负责审 批《内审实施计划》和《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任命内审组长并规定其职责;编 制《全年质量体系运行报告》 。

7.负责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分析体系运行中潜在的不合格因素: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审查、批准;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8.协助检验科主任做好管理评审前的组织工作和准备工作, 包括编制 《管理 评审计划》 ,汇报前一阶段质量体系运行和检测或校准工作情况,编写《管理评 审报告》 。

9.负责有关质量问题的抱怨和投诉的处理。10.审核实验室发出的检测信息内容。

11.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外部供应的评审。技术负责人职责

1.技术负责人由科主任任命、授权,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2.负责任命技术管理小组成员,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的工作。 3.负责组织投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负责批准恢复检验工作。

5.负责对发生不符合项的责任组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6.负责数据控制程序的实施, 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 修改的批准,负责检验报告修改的批准。

7.负责每年进行一次检验程序的评审工作, 组织编制 《检验程序评审报告》 , 负责评审报告实施情况的跟踪。

8.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各检测项目生物参考值范围的审核、评审工作。9.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方法的评价、确认、评审和批准。 10.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编制 《标本采集手册》 , 《检验项目手册》 , 供患者

和临床医护人员取用。

11.负责质控品更换和室内质控靶值修订的批准。12.负责仪器设备校准程序的审批。

13.负责所有仪器设备的统一管理, 配合医院器材处对仪器进行验收及安装。 专业主管职责

1.专业主管为本专业实验室的学科带头人, 由科主任任命并授权, 在科主任 领导下,实现专业主管负责制,负责本专业的全面质量管理、科研、教学和部分 行政管理工作,按期向科主任总结汇报。

2.规划及落实本专业建设的发展规划及质量方针,制定本专业的质量目标, 组织编写各检验项目的操作手册及仪器的操作手册, 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积极参 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每日检查各检验项目的室内质控措施, 分析质控数据, 提出纠错办法; 审 核签发室间评价回报表,分析质评成绩,提出改进措施。

4.掌握特殊检验技术,解决本专业的复杂疑难问题;审签本专业检验报告。 5.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询对检验质量的意见,介绍新的检验项目及临床意 义,配合临床医疗工作。

6.负责本专业检验人员的业务学习, 继续教育和技术考核等工作, 有计划地 对青年检验人员开展“三基”训练、定期对本实验室人员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估, 配合科主任培养、提高下级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 提高科 室的学术地位及在本行业中的影响力。

7.安排本专业范围内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切实做好带教工作。

8.结合临床医疗, 制定本专业的科研计划, 并不断引进国内外的新成果, 新 技术,新方法,开展新项目,提高本专业的技术水平。

9.制定本专业工作计划, 按期总结; 检查督促检验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 度的情况,进行考勤考绩,人员安排;专业主管外出前,应向科主任提前申请, 临时指定人员负责代理。

安全管理员职责

1.安全管理员职责由科主任任命并授权,负责各个场所的安全,并对其进 行年度考核。

2.负责实验室安全、安全保障以及技术规章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工作。3.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 4.纠正违反生物安全操作程序的行为。

5.在出现安全事件或其他事故时,协助实验室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6.检查和监督实验室废弃物的有效管理与安全处置。 7.检查和监督实验室各项消毒灭菌措施的落实情况。 8.检查和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9.定期研究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完善记录各项安全相关活动。检验技师职责

1.在专业主管领导下进行工作,完成检验、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 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包括试剂消耗、仪器使用情况、室内室间质控情况等等 2.负责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必要时收集和采集标本, 特殊试剂的手工配 置,严格按操作手册规范程序操作,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3.及时出具报告单;遇到生命危急值的检验结果应立即报告专业主管, 必要 时结果需复查或复检并按照医院的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及时通知临床; 根据科 室的标本保存、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的要求,妥善保留标本。

4.认真做好检测项目的室内质控工作, 分析和查找失控原因, 提出改进措施; 真实、及时地回报室间质评数据。

5.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参与科研及技术革新,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专业水 平。

6.参与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贵重仪器的管理,按《仪器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日常维护及定期检 查校准,使分析仪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8.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危险品的管理工作。9.担任检验试剂和器材的请领、登记、统计和保管工作。 规章制度 检验科工作制度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系统,承担 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2.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 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确定检验工作有序进行。

3.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过程,制定质量方针和明确质量目标。定 期讨论存在的问题或缺陷,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

4.检验申请单 (含电子申请单 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急诊检验应当有特殊 标志,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医生签名或唯一标识。

5.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接收标本时, 检验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申请单填写内容、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 如不符合要求可 拒收。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

6.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和审签、发放制度,报告发出前应认真核对患者 的基本信息, 审核检验结果, 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 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程 序,保障医疗安全。

7.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检查试剂质量,对检测系 统进行性能验证,对检验方法学进行评价。

8.严格执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9.加强安全管理和防护,包括生物安全、化学危险品、防火防水等安全防 护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10.密切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和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配合 临床医疗工作, 开展检验新项目和新技术, 采用多种形式为临床科室提供检验信 息服务。

11.制度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1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13.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资料填 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存放 3年以上。

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 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 的边缘状态, 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 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 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检验危急值报告项目和范围由医务处、临床科室及检验科共同参与, 根据 临床需要制定, 并要对危急值项目进行定期总结分析, 修改, 删除或增加某些项 目,以适应于本院患者群体的需要。

3.出现检验危急值时,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标本采集、送检合格以及室内 质控在控、患者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 立即电话通知相关临床科室, 并在检验 危急值报告本上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检验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床号、检 验项目、检验结果、标本采集与送检、报告人、临床联系人(医生、护士等。 4.临床医生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当及时记录、处置。若与临床症状不符,须 判断样本的留取是否

存在缺陷;如有需要,应立即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检。 5.操作手册中应当包括危急值项目的操作规程, 并对所有参与危急界值检测 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6.检验科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 结, 了解临床对危急值报告的满意度, 提出 “危急值报告” 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标本采集、储存、运送管理制度

1.制定《标本采集手册》 ,对检验、医护、运送等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避免由于标本采集与运送、管理等因素而影响检测质量及生物安全。

2.标本采集前应告知患者注意事项、以减少运动、过度空腹、饮食、饮酒、吸烟等因素对检验结果的影响。

3.采集时核对患者基本信息、检验项目、标本类型、容器、抗凝剂选择,采 集量等,按照正确的标本采集途径,规范的操作方法,采集合格的标本。

4.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接受标本时须认真核对患者基本 信息,标本类型、标本量、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对不合格标本应当及时通 报送检医师或其他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 做好记录。 不合格标本不得上机检测, 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患者安全。 6.不同专业组间共用 1份标本时,应采取首检负责制,即先检测的专业组负

责将标本原管或分杯转送至其他检测部门,并记录在案。

7.标本接受后应及时处理, 放止标本中被测成分降解或破坏。 缓检标本应该 核对后妥善保存。

8.接受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记录, 医院其他科室使用检验标本 从事科研时,必须征得专业主管、科主任同意,并作详细记录备案。

9.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 特殊标本特殊 保存。

10.标本采集、运送及检验人员须严格执行生物安全防护安全, 使用合格的 标本输送箱, 加盖封闭运送、检验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接触标本时 须佩戴防护手套,工作完毕后,按要求彻底清洗双手,防止感染。

11.废弃标本应严格按照实验室感染性材料和废弃物管理相关规定处理。不合格标本拒签制度

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 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 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符合拒签的不合格病人标本的范围: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2.严重溶血及静脉营养时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3.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量的标本。 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需要特殊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 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7 .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号联等不相符 者。

8.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拒签程序: 1.对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

3.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试剂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 每月申报所购商品化试剂原料, 并 应做到及时盘存清点,入库做到心中有数。

2.所有试剂的申请,进货一律由科室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 宗,有批准文号。

3.各专业实验室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4.自配试剂须以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5.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 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 杜绝浪 费现象。

6.试剂外借一律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执行。

7.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 放保险箱内, 使 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8.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仪器设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型号、购置日期 以及使用说明书等原始资料。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操作。

3.使用时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对仪器按要求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 和维护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使用、维护、停用 。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 按时进行强检或自检, 按仪器规定周期, 使用校准品校准仪器并记录。

安全管理制度

1.检验科实验室安全实行三级责任制, 科主任作为检验科安全第一责任人, 每年与院长签订二级安全责任书, 科主任与专业主管签订三级安全责任书, 做到 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2.建立定期进行宣传和检查制度。科主任负责定期进行安全宣讲教育和传 达医院有关会议精神。 科室设兼职安全管理员 1名, 每月进行 1次实验室安全检查, 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并记录。

3.科内工作人员要熟悉电路总开关、消防设施的位置,并能熟练使用消防 设施。

4.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 负责, 定期检查, 剧毒药品存放应双人双锁, 使用必须有两人在场, 并进行登记、签字。

5.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如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沾染等,检验室应有应急的处理方法,有关人员 均应熟悉。

6.检验科的用电设备、电源线路、上下水道、有关设备的安全性能均应符 合使用要求,严禁带电检修。

7.注意门、窗、水、电、气安全,以防失窃、漫水、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 发生。

8.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喝水、吃东西、会客,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与工作 无关物品,贵重物品和现金请勿存放在实验室内或更衣室,否则后果自负。 9.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仪器设备的操作,以免发生意外。

10.计算机和网络安全按检验科质量体系中的有关程序执行。11.生物安全按质量体系中的有关程序执行。

12.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适当进行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 或损失的承担责任。

质量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根据有关规定, 开展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 并制定有关措施。 对室内质控应每日有总结, 有质控日记, 对失控情况有纠正方法, 有预防性措施。

2.各专业实验室必须参加室间质控活动,对每次质控评价应有记录。3.计量仪器应定期校正,每年一次。

4.大型分析仪器必须专人负责,有使用、维护、维修记录。

5.不得使用过期、无批准文号的劣质试剂,进货统一由科室管理,自配试剂 须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6.必须建立完整的操作程序,并应严格按程序执行。7.当日发出的全部检验报告单须经严格审核后方可发出。

8.科室在完成严格的室内、室间实验质量控制体系的同时, 应逐步建立全面 质量控制体系,对标本的采集、运送、保存等纳入严格的管理之中。

9.急诊检验应严格按照急诊制度执行。

10.试剂厂家更换后,为确保试剂更换后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必须作重 复性、稳定性、灵敏度检查并作比对试验,并有书面记录。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门口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 人姓名和电话、进人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 批准后方可进入。

3.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及储存食物。

4.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 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5.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6.使用尖锐器具时注意安全操作规程。

7.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9.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需 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防漏的容器内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10.如有条件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 (如卡介苗等 。

11.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 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 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12.生物安全程序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及监督执行, 工作人员在进入实 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13.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 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 的处理程序。

14.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15.人员暴露于病毒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

教育培训制度

1.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时事、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 业务技术水平。

2.坚持以结合专业的在职学习和自学为主。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 3.根据工作情况、专业需要,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内外各种学习班、培训班 以及学术交流会。 必要时选派专业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回科后有责任向全科传 达、交流。

4.对进修、实习生要有进修、实习计划,安排专人带教,定期检查考核。带 教老师要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进修、实习人员要虚心学习,认 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5.科主任对教学培训计划,要定期检查、考核、总结,促进计划落实。业务学习制度

为了更新知识,适应业务、科学技术发展地需求,有计划地提高职工的业务 素质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1.职工业务学习计划由科室主任统一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初级向高级循渐 进。 2.学习内容以全面质量管理、工艺规程、岗位操作和新工艺、新技术为主, 紧密结合本单位(部门、岗位工作实际。

3.学习对象:全科工作人员及进修实***全部参加(值班人员除外 。 4.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和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学习班(包括外单位主办的 相结合的形式,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5.学习时间:每月一次,科室组织,每人签到,按规定必须参加学习的每 位职工全年参加学习时间不少于 10小时 (指参加讲座和学习班时间, 不包括自学 时间 ,并作为每年业务考核内容之一。

6.实行技术岗位考核,每年由分管院长会同医务部及有关科室实施,凡合 格者发给岗位合格证, 不合格者给予补考, 对技术性岗位, 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 才能上岗。

信息反馈制度

1.反馈信息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临床科室反馈的信息,如要求、意见、协商情况等; (2患者及家属的反馈信息,如要求、意见、抱怨、投诉等; (3本科人员的建议、报告、要求、意见等; (4向临床科室发布的检验科业务信息; (5与临床科室的各种沟通。

2.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发送检验信息反馈单, 同时要求备有反馈登记 本。

3.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回已由临床医生填写好的信息反馈单, 逐项审 阅,登记处理。对重要问题的处理,要及时与临床科室联系、商议。

4.耐心听取患者的意见,并做好患者意见的登记、处理。

5.全科人员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患者的意见与要求, 对重要意见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6.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7.建立并不断完善电脑信息网络。

查对制度

1.建立查对制度是为医疗安全服务,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2.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3.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标本数量和质量。

4.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所采标本是否符合检 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标本立即与科室联系重新留取。

5.检验后,工作人员应查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如发现严重不 符或结果特别异常, 要立即复查和寻找原因并汇报专业主管。 必要时, 要与临床 经治医师联系,不能简单发出报告。

6.送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7.为必要时复查,需保留标本的项目应按照规定予以保存。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建立差错事故和投诉登记制度,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和投拆应定期讨论, 重大事故应立即讨论, 总结经验教训, 提出整改及防范措施, 给予当事人批评教 育或必要的处理,给投拆人以答复。

2.发生差错或事故后,若留有残存的标本和试剂,应予以保留,以便分析 原因。 并立即采取挽救措施, 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情况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

3.差错事故的定性,处罚措施应及时通报当事人和全科同志并做好记录 。 4.建立报怨处理程序文件。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 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 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 印低、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由专人保管。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 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6.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7.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 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急诊检验制度

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 优质服务,及时准确地发出报告。

2.根据医院的要求承担急诊检验任务,配备必要的资深检验人员和急诊检 验设备,提高检验的工作效率。

3.各科临床医生根据病情实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可用电话通知检 验科值班人员,血、尿由护理人员或临床医生送到检验科。

4.检验科值班人员,接到急诊检验通知或标本,应立即检查标本是否符合 要求,然后立即进行检验。

5.各项检验结果应用电话向临床医生立即报告, 并填写 《电话报告记录表》 , 报告单可随其它病房化验单一同送到病房。 登记检验结果, 以备查询。 临床常规 检验 ≤ 30分钟,生化、免疫检验≤ 2小时。

6.急诊检验项目: 常规:血常规、大便常规,隐血,尿液常规检验。

生化:钾、钠、氯、血尿淀粉酶、尿素氮、肌酐、糖、胆碱酯酶。 PT , APTT 。 ★其它项目根据病情需要,临床医师可向检验科值班人员联系。

7、急诊检验 24小时运行,检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因工作需要短暂 离开岗位时, 应用明显标志指明去向, 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 对仪器运行情况 和工作情况交代清楚。

检验报告发放制度

1.检验报告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给临床医生或申请者,以便于尽早进行 诊治。检验报告应尽可能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

2.检验报告发放前必须确认当天的质控标本测定值在受控范围内。

3.各工作室的报告单在有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后方可发放,如发现问 题,应及时纠正;检验结果可疑时应进行复检,不得草率发出;当检验报告处于 重度异常时,实验室应立即通知医生或申请者。

4.检验报告单必须包括检测实验室名称、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标本类别、接收时间、报告时间、测定值和参考值等基本信息。

5.检验报告单必须在科室规定的时间内发放,逾期不能发出的需向相关科 室汇报并说明原因。

6.除急诊检测以外,科室的所有门诊检验报告单均到医院服务总台或自动 取单机处获取;住院部检验报告单由科室义工登记后派发。

7.科室实习进修人员应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工作,报告单需经带教老师审核 后同时签发。

8.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对检验结果中一些特定的信息, 应严格保守秘密。

消防安全制度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主任是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各专业主管负责本室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主管领导和保卫科对全体职工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3.严格执行《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各种火种与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保持一 定的安全距离。 4.禁火区域内严禁吸烟。

5.电器的安装与拆除,必须由电工进行,严禁乱接电源,乱后电线。

6.各种机电设备、高温电器设备、耐高压容器和设施,使用时,必须有专 人负责,随时检查,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7.科室公区场所,通道不得乱堆放易燃爆物品和杂物。

8.各防火区域设置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随 时处于完好状态,并不得随便挪动。

9.任何人发现火、水灾等隐患者,必须及时向科领导报告。科主任及时向 院领导报告,及时做好善事处理工作。

考勤制度

1.科室设考勤员一名,在科主任领导下,逐日认真进行考勤制度登记。2.月考勤应在次月 2日前将考勤表汇总,送交医院财务部。 3.考勤员应认真、如实进行考勤记录。

4.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经科室领导同意并批准,由科室领导签发加班 和补休单,否则不记出勤。

5.请假人员按《请假制度》执行,除急(重病、急事可及时委托亲友或 本医院职工代办请假手续外, 其余均需本人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公休、补休应事 先得到科主任同意,并交出公休补休单。

6.考勤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如经查实有徇私舞弊现象,将扣发其当月奖金。奖罚制度

1.为了保证检验工作质量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服务性,激励全科人员的自 觉遵守院纪院规和岗位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2.对忠于职守,发现并防止质量事故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3.对在质量监测工作中有发明创造,科研成果,技术革新,提高实验准确 度、灵敏度的集体和个人, 按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报单位主管批准给予奖励。 4.在质量教育,标准化,计量测试,质量信息,质量责任制,设备与档案 管理等工作中作出成绩者应给予奖励。

5.对在质量监督和质量检验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伪造实验

数据和报告者予以严惩不怠。 6.对不遵守院纪院规,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细则,粗心大意民造成事故或 差错者,视情节后果和本人态度,报单位行政主管批准后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业务学习不到一次扣50元, 政治学习不到一次扣50元,发现在工作场所吸烟一次 扣50元。 7.违章使用精密、贵重设备仪器,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误造成国家财产损坏, 重要零配件丢失者,视情节责令其检查并作出经济赔偿。 8.违反劳动纪律,未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态度差者按本科制订的有关规定 处理。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锐岗者,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当月奖50-100元, 并院部规定再加处理。 9.隐瞒事故差错或知情不报者,视情节后果予以相应的处理。 10.应逐步建立健全岗位工作质量评估标准,使奖惩工作逐步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室和科室设置的计算机由经过专业和上岗训练的专人负责管理和 使用,其他人员不得乱动设备或上机操作。 2.使用计算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用于游戏。 3.定期做好清洁和维修保养工作,发生故障及时报修,保证计算机正常运 行。 4.注意信息,防止计算机病毒污染。 5.违反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损坏电脑者,经查实,按性质和情节严肃 处理。 值班制度 1.检验科根据承担的任务在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如需短暂离开,应在门诊窗口上标 识明显标志的去向牌。 3.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种仪器是否正常运转,如有异常立即处理;如处理 有困难,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的准备工作。如有尚 16 待处理的工作,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5.值班人员遇到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立即上报以取得指导和支持,不 得回避和推诿。 6.值班人员对门、窗、水、电、气等的安全负有责任。 卫生制度 1.每天早上上班,下午下班前,工勤员应把卫生工作搞好,把该放的清洁 干燥的玻璃器皿放到规定的位置上放好,迎接工作人员准时上班。 2.工作人员每天早上上班,下午下班前要检查一下自己室内的卫生,是否 整洁干净,不整洁要做好,不干净告诉工勤员,要搞干净。 3.各室仪器的卫生必须每天搞一次,无灰尘,又整洁。 4.每月底前各室必须搞好卫生,彻底做好整洁工作,迎接医院的大检查。 若查到某室不整洁, 不干净而造成扣分的,则扣罚当事室内工作人员奖金每人50 元。 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

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话、普通邮件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17

推荐第10篇:药房组组长岗位职责

药房组组长岗位职责

1.按县卫生局考核方案,制定药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时上报药品采购计划单,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3.每月负责组织实施处方点评工作,督促医生开具合格处方、合理使用抗菌素,提高处方合格率。

4.认真做好药品养护工作,做好温湿度记录。填写药房各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5.每月自查药品效期,严禁出现过期药品销售,将近效期药品告知临床医生,方便临床医生处理。

6.组织药房组成员积极参加院内各项知识培训,熟悉基药采购平台,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本。

7.每年对村卫生室基药使用情况督导不少于4次(督导内容包括:督导通知、督导内容、督导小结)

8.负责药房组人员排班,每月30日前将次月排班表上报到院办公室,按时做月报表上报财务室。

第11篇:药房组长岗位职责

药房组长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制定本组工作计划,安排日常工作,定期总结,督促本组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2、督促检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一般问题,组内酌情处理,若有重大问题及严重差错事故,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组织讨论,总结经验教训。

3、建立组长工作记录本、质量控制记录本、药品效期登记本、差错登记本、药品分装记录本、退药登记本等。

4、将组内的情况通过组长会汇报给主任,及时将组长会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组员。

5、对全组的工作和人员进行合理安排。

6、按照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调配、盘点。

7、负责对药品领入数量、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8、对药品效期≤3个月时拒绝验收(特殊情况除外)。

9、协调组内外的工作,负责与临床各科室的联系。

10、负责督促本组的业务学习,随时检查工作质量,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组织全体工作质量讨论会。

11、负责全组人员的考勤、工作量统计。

12、负责实习学生和进修人员的业务安排及指导。

13、带领全组人员廉洁自律,保守我院用药秘密。

14、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药房调剂操作规范

1、收取处方,检查自然项目;科室、姓名、性别、年龄、诊断、医生签字等。

2、按处方审核制度审查处方药品名称、数量、剂量、剂型、配伍禁忌、给药途径等,对不合格处方,应拒绝调配。

3、按照处方要求,严格认真进行调配。

4、药品必须转移到其他容器时,应小心操作以避免污染。所有相关信息必须清楚标明于新容器上。

5、当分装药品同时发两袋以上时,仅在一袋上标明用法用量,且向患者交代同品种的包装袋数,以免患者重复用药。

6、用法用量的书写应使用中文,避免使用ml、mg字样。

7、核对处方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剂型、剂量、用法用量、给药途径与所调配药品是否相符。

8、向患者交代用法用量、特殊要求的药品的注意事项储存条件等,针剂特别交代。

9、清楚呼唤患者姓名,当患者做出明确回应后方可发药。

10、将药品和底方一并发出,以免漏发。

11、发药完毕应向患者说明:“您的药齐了”。

第12篇:门诊药房岗位职责

门诊药房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执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必须离开时,应经批准并安排人员代班;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换班和无故缺勤,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处方管理制度。4.药师调配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核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核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核对临床诊断。 5.调配处方要求准确、迅速,尽量减少患者排队取药的等候时间;调配中,应注意药品外包装的完整、清洁,遇到标签模糊、标识不清应及时更换。

6.发药药师需对调配好的药品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发放给患者,同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耐心的向患者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如: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

7.每月配合对全部药品进行一次盘点,并检查药品效期。8.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13篇: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蒲江县成佳镇公立卫生院 西药房人员岗位职责

一、收方后认真审方,核对计算机所打出的清单,准确无误后调配药品,调配时注意药品有效期。

二、根据处方呼叫患者姓名,排除配伍禁忌后按处方发药,发药时再次核对药名、规格、数量及药品有效期。

三、仔细交待服法并加贴服法标签,需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向患者提出警示。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四、配方、发药者须在处方签名以示负责。

五、做好药品请领计划,及时补充药品,保证药品充足供应,收药时按领药单核对药品,及时按类归位并遵循近期药品前置的原则。负责责任区内的药品质量。

六、熟悉计算机的操作规程,做好处方清点、装订、统计工作,妥善保存。负责药品盘点工作,保证帐物相符。

七、每天分包药品、摆药前需用消毒剂擦拭桌面及摆药工具,保持工作区内卫生整洁。

第14篇:住院部药房岗位职责

住院部药房岗位职责

一、片剂摆药人员职责: 1.药品的请领及准备工作。

2.根据摆药单摆放患者每天口服用药。

3.每天摆药前,需用消毒剂擦拭桌面及摆药工具。

4.贵重药品逐一出帐,每日查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5.注意药品的有效期,无过期药品,近效期药品及时退换。6.每季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盘点,保证准确无误。 7.保持工作区内的卫生整洁。

二、调配人员职责:

1.药品的摆放及工作台整理工作。2.审核打印处方,药师对领药单进行审核,药量超过规定量或有配伍禁忌或有其他不符合处方管理规定的,应拒绝调配。 3.根据摆药单发放相应的药品,需冷藏的药品要在发放时说明。发放药品完毕后,需经核对后在汇总单上双人签字,该病房护士取药时签字。

4.注意药品的有效期,无过期药品,近期药品及时退换。5.每月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药品盘点,保证准确无误。 6.保持工作区内的卫生整洁。

三、麻醉精神、高危、贵重药品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麻醉药、高危药品、贵重药请领工作。 2.负责麻醉药的“五专”工作。

3.负责麻醉药、高危药品、贵重药的调剂工作。

4.负责麻醉药、高危药品、贵重药的账目统计及月底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5.负责回收麻醉药品的空安瓶。

四、管理人员职责:

1.高危药品按高危药品管理制度执行。2.负责贵重药品的每日清点及帐目统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上报。

3.负责贵重药品的每季盘点及缺药登记工作。4.负责冷藏药品的温、湿度登记管理工作。

五、退药人员职责:

1.负责住院部药房的退药工作。

2.审核退药处方项目是否完整,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所退药品的外包装、批号及效期,确认无误后按退药管理办法执行。3.负责将所退药品归位。

4.负责整理退药处方及退药汇总单。

第15篇: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2.负责药品的领用、分发、保管、登记、结算、统计和处方调配等工作。

3.随时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报主管领导处理。

4.对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其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临床安全使用,防止差错事故。

5.经常检查、保养所用衡器、冰箱等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6.做好用药咨询,结合临床搞好合理用药。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

7.做好新药临床观察及疗效评价工作,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及时上报,并提出需要改进和淘汰品种意见。

8.收集国内外药物情报资料,向有关科室介绍推荐新药。

第16篇:药房组长岗位职责

药房组长岗位职责

一.由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组长工作。熟悉国家有关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调配业务,并能解决药品管理、调配等技术问题。

二.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室、组的工作。组织参加各种会议;传达上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药政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安排人员工作岗位并处理本室、组内重要问题;检查督促本药房的工作;向科领导汇报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及工作等情况。

三.规划本药房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制定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和相关规定,避免差错事故,确保调剂工作质量。

四.了解和掌握本室、组内药品供应、摆发、保管和质量等情况,及时制定药品请领供应计划;负责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工作,保证常规药品的供应,积极筹划抢救危重病人的用药,严格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有效期药品管理、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把好药品质量关,杜绝“三无”药品进入临床,推动药物治疗效果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负责本药房的麻醉药品供应、保管工作;负责临床科室存药登记、各种来往账目管理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负责与临床科室的业务联系,开展合理用药研究,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经常了解临床科室药品使用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经常听取临床科室对药品供应的意见,密切医、药、护之间的联系,做到优质服务。

六.负责本室、组内的工作差错的记录和处理。对重大事故应当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七.负责组织本组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三基训练工作,讨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措施。负责本药房的考勤、安全和卫生工作,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安排好值班工作,检查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八.熟悉新药、新技术、新设备在药学工作中的应用,提高本药房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药房由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型向技术服务型转化。

九.组织安排和带教实习生和进修生。

第17篇:药房组长岗位职责

药房组长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制定本组工作计划,安排日常工作,定期总结,督促本组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2、督促检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一般问题,组内酌情处理,若有重大问题及严重差错事故,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组织讨论,总结经验教训。

3、建立组长工作记录本、质量控制记录本、药品效期登记本、差错登记本、药品分装记录本、退药登记本等。

4、将组内的情况通过组长会汇报给主任,及时将组长会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组员。

5、对全组的工作和人员进行合理安排。

6、按照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调配、盘点。

7、负责对药品领入数量、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8、对药品效期≤3个月时拒绝验收(特殊情况除外)。

9、协调组内外的工作,负责与临床各科室的联系。

10、负责督促本组的业务学习,随时检查工作质量,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组织全体工作质量讨论会。

11、负责全组人员的考勤、工作量统计。

12、负责实习学生和进修人员的业务安排及指导。

13、带领全组人员廉洁自律,保守我院用药秘密。

14、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药房调剂操作规范

1、收取处方,检查自然项目;科室、姓名、性别、年龄、

诊断、医生签字等。

2、按处方审核制度审查处方药品名称、数量、剂量、剂型、

配伍禁忌、给药途径等,对不合格处方,应拒绝调配。

3、按照处方要求,严格认真进行调配。

4、药品必须转移到其他容器时,应小心操作以避免污染。

所有相关信息必须清楚标明于新容器上。

5、当分装药品同时发两袋以上时,仅在一袋上标明用法用

量,且向患者交代同品种的包装袋数,以免患者重复用药。

6、用法用量的书写应使用中文,避免使用ml、mg字样。

7、核对处方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剂型、剂量、用

法用量、给药途径与所调配药品是否相符。

8、向患者交代用法用量、特殊要求的药品的注意事项储存

条件等,针剂特别交代。

9、清楚呼唤患者姓名,当患者做出明确回应后方可发药。

10、将药品和底方一并发出,以免漏发。

11、发药完毕应向患者说明:“您的药齐了”。

第18篇:药房管理员岗位职责

药房管理员岗位职责

1、参加本埸组织的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兽医、兽药知识、掌握各类兽药的保管要点。

2、结合防疫人员,提前2周呈报购苗计划,并注明生产厂家、出售单位、活苗或死苗。接到疫苗后要清点数量、检查有无破损、异常,并作好记录。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贮存,离失效期3个月的疫苗要向负责人说明,确定用与舍。

3、结合兽医人员作好药品采购,并做到超前计划,保证供应,保证质量,杜绝假冒劣质或过期变质的药品,和国家规定的禁用药品进入药房。

4、药房内禁止闲杂人员出入,坚持凭处方领药品(疫苗)、器材。

5、保管员定期清理冰箱的冰块和过期的疫苗,保持冰箱清洁和存放有序,冰箱内严禁放与药品无关的东西。如遇停电,要在前一天备好冰袋以备停电用,并尽量少开冰箱门。

6、药房要经常性保持干净、干燥、整洁,药品要按要求保管,不准在药房内做饭。

7、药品购进后必须办清一切帐务手续,按月及时上报各猪舍的医药费报表,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务相符。

8、爱护公物财物,妥善保管各类器械,器械必须专用,不准挪做他用,丢失器械按价赔偿,对一些易消耗用具,要及时维修。

9、服从服务于生产,紧急用药,随叫随到。

10、做好参观人员的接待工作,完成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9篇:门诊药房岗位职责

门诊药房岗位职责

组长岗: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门诊药房各项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科室制订的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来开展日常工作;遵守、执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2.负责全组人员工作任务的分配及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

3.负责监督、指导药品调配工作,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和抗菌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帐物相符。

4.根据药库管理制度,对门诊药房二级库进行管理。

4.负责监管本室的药品请领、供应、保管、账目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负责每月组织本室人员进行药品盘点,并及时将盘点结果上报给药品会计;负责药品效期管理。

6.负责对差错事故的管理,对差错采取有效的纠正或补救措施,加强本室人员对差错的重视。

7.负责本室人员的考勤、值班、安全和卫生工作;按门诊患者流量规律及药师人员数量,合理排班,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

8.负责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供该类患者的退药服务,并管理好退药登记工作,配合临床药师的临床药学服务工作。

9.负责组织本室人员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讨论,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案,充分发挥每个药师的职责,将发药窗口建成文

明窗口。

10.负责本室的进修生、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安排。

11.负责团结好本室同志,努力完成好药剂科主任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改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门诊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调剂的工作人员需要具有全国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允许在有资格证书哦上级药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实习和工作,但必须及时考核并获得全国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严格遵守、执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3.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必须离开时,应经组长批准并安排人员代班;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换班和无故缺勤,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处方管理制度。

5.药师调配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核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核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核对临床诊断。

6.调配处方要求准确、迅速,尽量减少患者排队取药的等候时间;调配中,应注意药品外包装的完整、清洁,遇到标签模糊、标识不清应及时更换。

7.发药药师需对调配好的药品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发放给患者,同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耐心的向患者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如: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

8.每月配合对全部药品进行一次盘点,并检查药品效期。

9.积极参加科室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20篇:门诊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三、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四、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按月上报质管部,纳入临床科室质量考核;因临床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住院病人冷处保存药品必须退药的(限3日内),护士长必须写明情况并签字以保证药品贮存质量,药房方办理退药;

门诊药房规章制度门诊药房规章制度

3、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门诊西药房规章制度

一、药剂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务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调剂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含有毒药、精神药品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须按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四、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生。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患者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六、发出的药品,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包装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七、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八、药房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九、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十、调剂台及药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一、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失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配伍合理性及价格进行认真审核。调配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配伍不合理及处方书写有误的,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能进行调配。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执行三三制(从药架拿药时核对,取药时核对,放回原位时再核对),取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医疗要求及时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质量。中药方剂必须按标准要求配准剂量,不能以手代秤,凭经验\"一手抓\"。

五、审核、调配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处方,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法规。毒、麻药品应专人专柜专用处方专帐专册登记。

六、处方调配好后必须经发药人核对,发药人对药名、剂型、剂量、色、味及病人姓名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病人。调配人及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七、发出的方剂,应将用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盒)上,并向病人耐心认真逐一交待各药的用法和注意事项,以免误服错用造成不良后果。

八、急诊处方随到随取,其余按先后秩序配发。

九、药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储药柜应清洁整齐,药品放置固定地点,标签醒目易认。爱护药房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冰箱等)。

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药品请领计划,并将所领药品认真核对无误后归类摆放好。

十一、下班或交接班前必须清理好工作台,补充足药品,整理统计合订当日处方。补充药品应注意认真核对,防止装错放错。

十二、定期检查在库药品质量,清理过期、变质和近效期的药品,并按规定处理。按时进行库存盘点,认真做好盘点报表。

十三、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参与临床用药分析。向临床提供药学情报资料,介绍新药品种、药物知识、药学进展,当好医生用药参谋,同时了解临床用药情况和需求,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积极配合医生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主动参与会诊,积极提出建议。

十四、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调离药房工作岗位。

十五、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药房负责人同意方能进入。酒后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进行配方发药。

十六、普通药品处方保存一年,特殊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销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门诊药房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1.药房所储存药品,均由负责人根据日常诊疗药品消耗,预算计划,定期请领或采购,减少积压,避免浪费,只能按处方配方,不得私自更改处方,不得私自取用。

门诊药房规章制度百科

2.药柜、药物种类,根据需要配置,并固定基数,定期补充。药品增加品种经药事会议讨论决定。

3.定期清点、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及特殊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范。

5.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加锁专人保管,每日清点。

4.配方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量用法;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拆零调配的药品,务必保留原包装至该批次药品使用完,不同规格、形状、颜色有不同效期的药品不得混装。液体制剂,补充时,应坚持临用现配的原则。

6.药品放置位置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各种药品和用具,用完后立即放回原处。

7.室内药品做到排列有序、整齐划

一、标签清楚、分类放置,保持室内清洁,非本站人员禁止入内,注意四防:防被盗、防遗失、防过期、防变质。

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严格按现行的医疗保险等制度配方。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保证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3、认真执行处方查对制度,审核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错误应及时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有关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和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耐心向取药者说明药品使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对发出的药品确需调整用药的,仅限于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的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6、各类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定期会同有关科室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使用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清点药品,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

7、调剂人员工作时间离开要及时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由值班人员负责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值班交接登记制度。

8、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搞好交接班制度。定期进行防火设备检查,掌握防火常识以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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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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