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实施制度

2021-05-17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不相容岗位分离说透

终于有人把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说透彻了!

一、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述

即经济业务的授权者和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站要分离,物资财产的保管者和使用者与记录者要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

单位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要考虑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与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不相容岗位是指设置的岗位不能交叉,不能重叠,不能由一个人担任。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等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按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必须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无论各行各业,从总体上看,不相容职务主要分为五种:

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会计记录职务、财产保管职务、稽核检查职务。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内部控制在形式上表现为一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彼此联结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是内部控制有效性保障的首要措施和手段。科学界定和设置职务岗位,明确不相容职务岗位相分离,将有效保证经营管理合法、资产安全、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实现发展目标。管理层和决策层,在积极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的过程中,如果能够把这种现代管理理念和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那么,制定的发展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二、目前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的现状

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着许多漏洞和不足,总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内部牵制的理念许多企业受企业规模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管理方面的视野和境界相对较弱,对于如何建立一个合理的权责分配体系和内部牵制制度的认识不成熟,有的甚至不了解不相容职务的相关概念,许多企业管理人员更多的是凭借经验工作,信任谁就让谁干,没有考虑到对员工进行监督和限制,更没有考虑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管理。

(二)不相容职务设置不完善部分企业能够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不相容职务,但设置的不规范、不完善。不相容职务一般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有的企业会计岗位设置不当,业务交叉太多,会计人员兼职过多。有的企业不相容职务设置缺乏系统性,不能覆盖各类资产和各种业务事项,管理效应也层层弱化。

(三)授权批准控制程序存在漏洞。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授权批准控制,应该明确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办理业务的权限范围和相关的审批程序、责任等。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授权批准制度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对审核批准的控制上,就是要求企业的各个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复核和审查相关经济事项或经济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当前,我国的很多企业都存在着授权批准控制不健全的现象,例如:授权批准带有较大的随意性、授权批准的程序不够完善等,这些都可能引发严重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乏力现阶段,国内很多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由于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层不够重视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得不到应有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控制作用。例如:有些企业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或者是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表面上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并没有在生产经营中落到实处。另外,很多企业的管理层把精力都放在了产品更新换代或者开拓市场上,将企业的内部控制搁置起来,只是在企业经营出现重大问题的时候,才想起实施内部控制。

三、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必要性

不相容职务既可以在事前规避舞弊行为发生,也可以在事中纠正财务舞弊。

一方面通过设置不相容岗位,严格执行定岗定位定操作。不相容职务分离措施严格执行,能够预防有意的舞弊行为。另一方面公司各部门或同一部门的不相容职务相关人员在岗位上相互制约,在工作过程中相互监督。并保证相关权利的制衡,从而彻底消灭舞弊滋生和繁衍的环境;对于比较容易发现的财务舞弊,不相容职务应该及时制止并实现实时控制。而对于没有发现或者很难发现的舞弊,则应在阻止舞弊后果扩散的前提下,尽快消除舞弊产生的不良影响。

一个人不能同时兼干可以隐匿自己所犯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记账职务与经营保管的职务相分隔,可以有效防止那些接近资产的人挪用资产,并采取涂改会计记录的办法隐匿这些行为。记账人员不能担任经办人、审批人,不能保管企业财务。在生产业务方面,保管要和物品使用相互分离,出纳要和会计相互分离。

我国法律上也有规定:会计岗位不能兼任出纳岗位。在职务定期轮岗方面,当不相容职务员工暗地勾结、徇私舞弊时,就使不相容职务分离失去意义。对此,需要在关键岗位进行定期轮岗。例如财务负责人进行5年制的轮岗、物资采购人、仓库管理员、审计、会计、出纳也要进行定期轮岗,移交工作也要有部门负责人监督。定期轮岗可以避免员工懒散、散漫的工作态度,提升员工全面素质,在预防了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减少了财务舞弊行为的同时,也提升了工作效率,让员工能够相互学习、相互沟通。

不相容的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部门或者人参加,只有这些人员和部门不相互勾结,差错和不轨行为就很容易被发现,通过职务分离不但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也使内部会计控制得到实施,有效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内部控制措施中首要和重大的控制措施,对于发挥控制作用和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起着决定性作用。不相容职务是指哪些由一个人担任,极可能发生错误或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或舞弊行为的岗位。对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我们必须按照“不能由同一个人完成两项作业、不能由同一个岗位同时履行两项职责、不能由同一个部门同时负责两个岗位”的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等原则,科学界定和设置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那么在实际的业务活动中,到底由那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呢?

01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02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03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三)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五)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04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05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二)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三)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四)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五)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六)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06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三)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五)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07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08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

(二)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审批与订立;

(三)与筹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

(四)筹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09成本费用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成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

(三)成本费用支出与相关会计记录。

10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

(二)担保业务的审批与执行;

(三)担保业务的执行和核对;

推荐第2篇: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述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述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述,概括而言,即经济业务的授权者和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站要分离,物资财产的保管者和使用者与记录者要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单位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要考虑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与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不相容岗位是指设置的岗位不能交叉,不能重叠,不能由一个人担任。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等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按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必须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无论各行各业,从总体上看,不相容职务主要分为五种: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会计记录职务、财产保管职务、稽核检查职务。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内部控制在形式上表现为一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彼此联结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是内部控制有效性保障的首要措施和手段。科学界定和设置职务岗位,明确不相容职务岗位相分离,将有效保证经营管理合法、资产安全、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实现发展目标。管理层和决策层,在积极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的过程中,如果能够把这种现代管理理念和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那么,制定的发展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目前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存在的现状

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着许多漏洞和不足,总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内部牵制的理念许多企业受企业规模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管理方面的视野和境界相对较弱,对于如何建立一个合理的权责分配体系和内部牵制制度的认识不成熟,有的甚至不了解不相容职务的相关概念,许多企业管理人员更多的是凭借经验工作,信任谁就让谁干,没有考虑到对员工进行监督和限制,更没有考虑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管理。

(二)不相容职务设置不完善 部分企业能够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不相容职务,但设置的不规范、不完善。不相容职务一般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有的企业会计岗位设置不当,业务交叉太多,会计人员兼职过多。有的企业不相容职务设置缺乏系统性,不能覆盖各类资产和各种业务事项,管理效应也层层弱化。

(三)授权批准控制程序存在漏洞 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授权批准控制,应该明确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办理业务的权限范围和相关的审批程序、责任等。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授权批准制度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对审核批准的控制上,就是要求企业的各个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复核和审查相关经济事项或经济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当前,我国的很多企业都存在着授权批准控制不健全的现象,例如:授权批准带有较大的随意性、授权批准的程序不够完善、等,这些都可能引发严重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乏力现阶段,国内很多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由于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层不够重视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得不到应有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控制作用。例如:有些企业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或者是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表面上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并没有在生产经营中落到实处。另外,很多企业的管理层把精力都放在了产品更新换代或者开拓市场上,将企业的内部控制搁置起来,只是在企业经营出现重大问题的时候,才想起实施内部控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必要性

不相容职务既可以在事前规避舞弊行为发生,也可以在事中纠正财务舞弊。一方面通过设置不相容岗位,严格执行定岗定位定操作。不相容职务分离措施严格执行,能够预防有意的舞弊行为。另一方面公司各部门或同一部门的不相容职务相关人员在岗位上相互制约,在工作过程中相互监督。并保证相关权利的制衡,从而彻底消灭舞弊滋生和繁衍的环境;对于比较容易发现的财务舞弊,不相容职务应该及时制止并实现实时控制。而对于没有发现或者很难发现的舞弊,则应在阻止舞弊后果扩散的前提下,尽快消除舞弊产生的不良影响。一个人不能同时兼干可以隐匿自己所犯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记账职务与经营保管的职务相分隔,可以有效防止那些接近资产的人挪用资产,并采取涂改会计记录的办法隐匿这些行为。记账人员不能担任经办人、审批人,不能保管企业财务。在生产业务方面,保管要和物品使用相互分离,出纳要和会计相互分离。我国法律上也有规定:会计岗位不能兼任出纳岗位。在职务定期轮岗方面,当不相容职务员工暗地勾结、徇私舞弊时,就使不相容职务分离失去意义。对此,需要在关键岗位进行定期轮岗。例如财务负责人进行5年制的轮岗、物资采购人、仓库管理员、审计、会计、出纳也要进行定期轮岗,移交工作也要有部门负责人监督。定期轮岗可以避免员工懒散、散漫的工作态度,提升员工全面素质,在预防了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减少了财务舞弊行为的同时,也提升了工作效率,让员工能够相互学习、相互沟通。 不相容的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部门或者人参加,只有这些人员和部门不相互勾结,差错和不轨行为就很容易被发现,通过职务分离不但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也使内部会计控制得到实施,有效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推荐第3篇:不相容岗位职务分离制度,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浅析_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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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职务是指哪些由一个人担任,极可能发生错误或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或舞弊行为的岗位。对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我们必须按照“不能由同一个人完成两项作业、不能由同一个岗位同时履行两项职责、不能由同一个部门同时负责两个岗位”的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等原则,科学界定和设置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内部控制措施中首要和重大的控制措施,对于发挥控制作用和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起着决定性作用。 那么在实际的业务活动中,到底由那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呢?

01

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02

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03 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三)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五)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会计学堂官网http://www.daodoc.com 04 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05 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二)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三)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四)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五)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六)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06 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三)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五)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07 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08 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

(二)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审批与订立;

(三)与筹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

(四)筹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09 成本费用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成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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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本费用支出与相关会计记录。10 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

(二)担保业务的审批与执行;

(三)担保业务的执行和核对;

一、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述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述,概括而言,即经济业务的授权者和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站要分离,物资财产的保管者和使用者与记录者要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单位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要考虑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与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不相容岗位是指设置的岗位不能交叉,不能重叠,不能由一个人担任。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等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按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必须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无论各行各业,从总体上看,不相容职务主要分为五种: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会计记录职务、财产保管职务、稽核检查职务。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内部控制在形式上表现为一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彼此联结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是内部控制有效性保障的首要措施和手段。科学界定和设置职务岗位,明确不相容职务岗位相分离,将有效保证经营管理合法、资产安全、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实现发展目标。管理层和决策层,在积极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的过程中,如果能够把这种现代管理理念和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那么,制定的发展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二、目前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存在的现状。

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着许多漏洞和不足,总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内部牵制的理念许多企业受企业规模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管理方面的视野和境界相对较弱,对于如何建立一个合理的权责分配体系和内部牵制制度的认识不成熟,有的甚至不了解不相容职务的相关概念,许多企业管理人员更多的是凭借经验工作,信任谁就让谁干,没有考虑到对员工进行监督和限制,更没有考虑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管理。

(二)不相容职务设置不完善 部分企业能够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不相容职务,但设置的不规范、不完善。不

会计学堂官网http://www.daodoc.com 相容职务一般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有的企业会计岗位设置不当,业务交叉太多,会计人员兼职过多。有的企业不相容职务设置缺乏系统性,不能覆盖各类资产和各种业务事项,管理效应也层层弱化。

(三)授权批准控制程序存在漏洞 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授权批准控制,应该明确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办理业务的权限范围和相关的审批程序、责任等。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授权批准制度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对审核批准的控制上,就是要求企业的各个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复核和审查相关经济事项或经济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当前,我国的很多企业都存在着授权批准控制不健全的现象,例如:授权批准带有较大的随意性、授权批准的程序不够完善、等,这些都可能引发严重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乏力现阶段,国内很多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由于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层不够重视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得不到应有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控制作用。例如:有些企业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或者是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表面上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并没有在生产经营中落到实处。另外,很多企业的管理层把精力都放在了产品更新换代或者开拓市场上,将企业的内部控制搁置起来,只是在企业经营出现重大问题的时候,才想起实施内部控制。

三、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必要性

不相容职务既可以在事前规避舞弊行为发生,也可以在事中纠正财务舞弊。一方面通过设置不相容岗位,严格执行定岗定位定操作。不相容职务分离措施严格执行,能够预防有意的舞弊行为。另一方面公司各部门或同一部门的不相容职务相关人员在岗位上相互制约,在工作过程中相互监督。并保证相关权利的制衡,从而彻底消灭舞弊滋生和繁衍的环境;对于比较容易发现的财务舞弊,不相容职务应该及时制止并实现实时控制。而对于没有发现或者很难发现的舞弊,则应在阻止舞弊后果扩散的前提下,尽快消除舞弊产生的不良影响。一个人不能同时兼干可以隐匿自己所犯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记账职务与经营保管的职务相分隔,可以有效防止那些接近资产的人挪用资产,并采取涂改会计记录的办法隐匿这些行为。记账人员不能担任经办人、审批人,不能保管企业财务。在生产业务方面,保管要和物品使用相互分离,出纳要和会计相互分离。我国法律上也有规定:会计岗位不能兼任出纳岗位。在职务定期轮岗方面,当不相容职务员工暗地勾结、徇私舞弊时,就使不相容职务分离失去意义。对此,需要在关键岗位进行定期轮岗。例如财务负责人进行5年制的轮岗、物资采购人、仓库管理员、审计、会计、出纳也要进行定期轮岗,移交工作也要有部门负责人监督。定期轮岗可以避免员工懒散、散漫的工作态度,提升员工全

会计学堂官网http://www.daodoc.com 面素质,在预防了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减少了财务舞弊行为的同时,也提升了工作效率,让员工能够相互学习、相互沟通。

不相容的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部门或者人参加,只有这些人员和部门不相互勾结,差错和不轨行为就很容易被发现,通过职务分离不但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也使内部会计控制得到实施,有效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推荐第4篇:浅议企业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分离

浅议企业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分离

摘要:不相容职务分离作为制衡性原则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具体应用,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各个业务环节,对企业防范错误和舞弊行为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不相容职务都必须分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不相容职务也可以不分离。但必须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督检查,以避免出现舞弊和欺诈行为。 关键词:内部控制 不相容职务 分离控制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那么什么是内部控制目标呢?根据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给出的定义:内部控制目标就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为了更好的实现这些目标,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同时提出了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绳,即内部控制原则。包括: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本文所阐述的内容“不相容职务分离”主要涉及制衡性原则以及成本效益原则。

一、不相容职务分离在企业内部控制的应用

所课制衡性原则就是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制衡性原则要求企业完成某项工作必须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和环节,同时还要求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责的机构或人员具有良好的独立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正好满足了这一要求,所以说不相

1 容职务分离是制衡性原则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具体应用。

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企业可以通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之间分配工作的方式,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实现这一监控目标。也就是说不相容职务可以实行分离控制,通过互相牵制达到防范错误和舞弊行为的目的。作为制衡性原则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具体应用,其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各个业务环节,对企业防范错误和舞弊行为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一是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二是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三是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四是保管某些财产物资

2 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五是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六是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七是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二、企业各个业务环节中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具体内容

(一)会计岗位设置中的不相容职务

按照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企业设置的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上述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应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具体包括:其一,出纳职务与收入、支出、费用的核算职务,与债权债务的核算职务,与稽核职务,与会计档案的保管职务等均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予以分离。其二,会计核算职务与相应的稽核检查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予分离。其三,总分类账的登记职务与相关明细分类账的登记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四,开展会计电算化的企业,电算化会计岗位中的软件操作职务、审核记账职务、电算审查职务、档案保管职务等互为不相容职务,均应当予以分离。

(二)货币资金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3 一是钱账分管,即出纳专职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除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外,不兼记总账和债权债务等明细账,不负责汇总记账凭证,不抄寄各种往来结算账户对账单。另一方面,除了出纳外,其他任何人,包括会计人员、单位领导、各种业务人员等,均不得办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包括收付现金和接收、开出银行支票。二是出纳与核对职务应分离,即库存现金要由专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银行存款应指定专人及时对账,每月收受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当由出纳、管现金账和银行存款账以外的人员负责。三是支票的签发除有专用公章外,还要有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的私章同时盖印才有效。上述支票所签印章不能由出纳一人保管。四是一切付款均须得到恰当批准,即付款经办人与审批人应当分离。

(三)购货与付款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购货与付款业务通常要经过提出申请——订货采购——验收入库——结算付款这样四个业务环节,涉及使用部门、供应部门、仓储部门和会计部门四个职能部门。因此,在购货与付款业务中,商品存货的请购、订货、验收和结算职务互为不相容职务,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按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的规定,单位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

4 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职责至少包括: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这些都是对单位提出的、有关采购与付款业务相关职责适当分离的基本要求,以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与监督。

(四)存货与仓储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一是商品存货的保管、收发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账卡进行数量核算,不得兼任采购或销售,也不能担任会计部门有关存货总账、明细账的登记职务;同时,非实物保管人员应限制接近资产,不得办理物资收发。二是商品存货的请领、审批、发放与记账须相互独立,不能由一人包办。三是财产物资的保管与清查职务应分离,即应由会计部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查对账证、抽点实物,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工资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在工资业务中,起薪止薪决定、考勤记录、工薪发放、工资记录等职务应相互分离,一般涉及企业的劳动工资部门或人事部门、车间或班组、会计部门等职能部门。劳动工资管理部门与会计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劳动工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在册职工和工资标准开列工资单,根据考勤记录和扣款记录计算工资额。会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工

5 资结算单编制工资费用分配表,根据工资费用分配表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六)销售与收款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销售与收款业务主要有订立合同、编制销售单、发运货物和开票收款等几个业务环节,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一是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必须专职独立,不得兼记会计部门销售收入账和应收账款账,不得直接收取货款,不得兼任货物保管和发货,不得兼货物采购。同时,其他部门及人员也不得兼办销售,即销售与记账、收款、保管、发货、采购均属不相容职务。二是销售业务的各个环节,包括销售合同的签订、销售单的编制、发票的开出、售价的确定、销售方式和结算方式、销售折扣折让与退货等,都要经过恰当的批准,即批准与经办应予以分离。三是开票与发货、开票与收款、销售收入账的记录、应收账款账的记录和收款应予分离,即负责销售收入账和应收账款账的会计不得经手货币资金,并且销售收入账和应收账款账最好由不同的会计人员负责。四是记账、收款和抄寄对账单属于不相容职务,应予以分离,即企业应由不负责现金出纳和销售及应收账款记账的人员,按月向客户寄发账单。按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中规定,单位应当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或岗位)分别设立;单位在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

6 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谈判人员至少应有两人以上,并与订立合同的人员相分离;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相互分离;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单位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这些都是对企业提出的、有关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职责适当分离的基本要求,以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七)筹资与投资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一是筹资与投资业务中的业务经办、授权批准和会计记录互为不相容职务,应予以分离。二是筹资与投资业务明细账与总账的登记职务应予分离。三是筹资与投资业务中的记账、保管、核对职务均为不相容职务,应相互分离。具体内容又可以分为筹资业务和投资业务两个方面。筹资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通常包括:第一是筹资计划编制人与审批人应适当分离,以利于审批人从独立的立场来评判计划的优劣。第二是经办人员不能接触会计记录,通常由独立的机构代理发行债券和股票。第三是会计记录人员同负责收、付款的人员相分离,有条件的应聘请独立的机构负责支付业务。第四是证券保管人员同会计人员分离。投资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一般包括:对外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与评估,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实际工作时,

7 这些职务都应当分离。

三、不相容职务分离的灵活运用

不相容职务分离作为制衡性原则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具体应用,对企业防范错误和舞弊行为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基于成本效益原则的考虑,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同时还应权衡投入成本和产出效益之间的关系。因为无论采取何种控制措施,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减少风险的同时提高收益。如果我们为了降低风险而付出的成本大于所获得的收益那可真叫得不偿失,违背了我们实行内部控制的初衷。这就引出了内部控制的另外一个原则,即成本效益原则。

所谓成本效益原则就是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收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成本效益原则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必须统筹考虑投资成本和产出效益之比。对成本效益原则的判断需要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尽管某些控制会影响工作效率,但可能会避免整个企业面临更大损失,此时仍应实施相应控制。相反如果某些控制的实施尽管可能会使企业避免一定的损失,但其控制成本远远大于这些损失,此时就应放弃实施相应的控制。

例如某小型企业员工数量较少,仅有一名会计人员负责记账和编制报表。出于成本效益原则的考虑,企业指定该会计人员兼任出纳工作。根据制衡性原则,会计和出纳属于不相容岗位,应当相互分离。但考虑到企业规模较小的实际情

8 况,从节约运营成本和促进企业经营效率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企业可以指定会计人员出任出纳工作,但企业管理层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人员的工作进行独立的监督检查,以避免出现舞弊和欺诈行为。这样的安排,既满足了成本效益原则,同时也遵循了制衡性原则的要求。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内部控制要求。

概括来说,不相容职务分离作为制衡性原则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具体应用,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各个业务环节,对企业防范错误和舞弊行为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工作中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但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出于控制成本的考虑就要灵活运用,不相容职务也可以不分离。但必须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督检查,避免出现舞弊和欺诈行为,以达到既减少风险又提高效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201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计一考试辅导教材《综合阶段》,人民出版社。 (2)201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高级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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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学校内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管理制度

学校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管理制度

1.出纳员负责登记明细账 ;会计负责登记总账

2.出纳员负责现金支付;校长负责稽核,会计负责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3.出纳员负责支票保管 ;会计负责印章保管

4.会计负责票据保管 ;校长负责票据贴现审批

5 出纳员负责请购 ;校长负责审批

6 .出纳员负责采购 ;相关部门负责人验收

7 出纳员负责采购、相关部门负责人验收 ; 会计记录

8 校长负责付款审批 ;出纳员付款执行

推荐第6篇:诉讼分离制度

诉讼分离、分类处理信访工作制度

诉访分离的定义

为解决信访渠道入口过宽的问题,浙江、广东、山东等地在省《信访条例》中新增“访诉分离”为信访工作原则,即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各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结论。落实诉访分离原则,将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可以更好地运用法治方式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以信访终结代替司法终结,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诉访分离的实质

实施诉访分离,不是限制信访人的权利,而是要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综合运用法治的方式来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诉访分离的提出背景、原因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共存的状况不断涌现,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弃法转访”、“以访压法”等现象比较突出。涉诉信访问题日益成为影响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实现涉诉信访法治化,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信访制度改革提升民众法律意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傅郁林认为,此次涉诉涉法信访制度改革,实质上是涉诉涉法信访程序和强化纠错方式上的重大变革。

以往,涉诉涉法信访上访群众有冤错案件、瑕疵案件不知道去哪里上访,出现了信访部门、政法部门多头上访的现象。上访群众和办理信访事项的政法机关都浪费了很大的成本。上访群众会浪费时间、精力、金钱等成本,政法机关会在处理时增加时间、政务成本,信访事项的办理也会因此出现效率不高的问题。诉讼与信访分离后,无论对上访群众还是政法机关,都会减少程序,节约成本,办理的效率也会提升。

群众之所以上访,是因为所经历的案件大多数存在司法不公的问题,因此如何在改革过程中强化纠错方式尤为重要。此轮改革通过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上级政法部门审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强化了纠错方式,这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将起到重要作用。

此外,涉诉涉法信访制度改革实际上是行政信访方式逐步退出司法领域,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提升民众的法律意识。 分类处理的定义

为了解决行政程序和信访程序混同的问题,各地新增“分类处理”为信访工作原则,即行政机关要根据群众投诉请求的性质,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将法律明确规定有行政救济渠道的事项分别导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监察等行政程序办理,给当事人以应有的法律保障;这也意味着行政机关要强化对群众信访投诉请求的甄别,按照法定途径分门别类地启动法律救济程序,发挥各种法定途径的应有作用,而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滥用信访程序,用信访程序代替行政程序,剥夺当事人法定救济权利。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对行政机关启用行政程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推荐第7篇:实施企业主辅分离

实施企业主辅分离

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关于我市加快实施企业主辅分离的调查与思考

企业主辅分离作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扩大服务业总量,提升地方财力的重要路径,全国都在聚焦,并渐成燎原之势。省政府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常州市把推进企业主辅分离作为服务业重点工作,并出台了具体政策措施。下面就如何抓住用好共同的机遇,深入推进我市企业主辅分离,结合我市产业实际情况,谈几点自己粗浅的看法,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我市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的现状

2010年6月,常州市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试点工作的政策意见》,正式启动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在执行常州市的统一部署中,我市深入调研,大胆破题,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试点经验,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一)因企制宜。市地税局会同相关镇(区)和部门,梳理、排定了首批主辅分离企业名单,实行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帮助企业制定个性化实施方案,选择合适的分离发展模式。针对原材料购进、产品销售两头在外的工业企业,分离成立独立的运输公司,缴纳营业税。盘固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分离成立常州宏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今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46.7万元,新增入库税款14.5万元,其中营业税7.4万元。针对具有设计、研发能力的企业,分离成立独立的设计研发公司,缴纳营业税。金坛 1 金能集团有限公司分离成立金坛天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系统规划设计业务,去年实现营业收入388万元,新增入库税款60万元,其中营业税19.4万元;今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8万元,新增入库税款2.5万元,其中营业税0.14万元。

(二)跟踪服务。相关部门和镇(区)积极深入拟分离企业,了解掌握生产经营状况,加强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2010年10月21日,金坛市祥盛精制钙化有限公司分离成立金坛祥盛运输有限公司,提出办理运输证有困难,相关部门通过协调,次日就得到解决。今年1-3月份,金坛祥盛运输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3万元,新增入库税款16万元,其中营业税6.1万元

(三)提升质效。全市成立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建立奖惩机制增强对镇(区)的考核,制定优惠政策加强对企业的引导,推动分离工作的开展。一是将分离任务分解到各镇(区),并明确完成情况与“科学发展、争先进位”农村经济综合考核挂钩,与各镇(区)党政领导考核奖惩挂钩。二是对整体转型或分离后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由财政部门给予补助,用于扶持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分离辅业。截止今年3月份,我市已成功分离11家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47.7万元,新增入库税款89.5万元,其中营业税33.39万元。

二、我市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企业主辅分离工作进展的较快,取得了一定的成 2 绩,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与预期相比,与周边地区相比,无论分离企业的规模,还是分离涉及的领域,都存在一定的差距。细细探究,既有共性原因,又有个性问题。

(一)政策、税收因素。一是制造业享有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政策。若高新技术企业将研发、设计分离成立新的研发设计公司,企业一方面担心新设企业能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另一方面又担心母体企业还能否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企业心中没底。二是工业企业存在产品销售与货物运输混合业务的,产品销售货款往往是产品销售收入和货物运输收入混合在一起结算。现在,企业实行主辅分离,需要将产品销售收入与货物运输收入分别核算、分别纳税,就会减少客户的增值税抵扣,会影响分离进程。

(二)企业方面问题。一是企业主辅分离的积极性不高。全市去年完成6家企业主辅分离,今年一季度完成5家,与全市350家左右的规模工业企业相比,所占比例太少。并且已完成分离的11家企业中,截至目前仅有4家发生业务,缴纳营业税,一些企业可能是为了分离而“分离”。二是企业分离出来的业务层次偏低。从已分离和正在进行分离工作的企业来看,分离出来的业务主要是销售货物的运输,其他类型的业务分离较少,特别是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等业务还没有。三是实施主辅分离的企业规模偏小。截至目前,已经分离或正在进行分离工作的企业除亿晶光电、盘固水泥、健尔康外,其他规 3 模都较小。主辅分离需要企业有一定人力、物力的投入,“另立门户”麻烦不说,还增加运行成本。对年销售收入只有几百万甚至几十万的中小企业,即使分离成功,其服务业营业额也是微乎其微。

三、关于我市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的几点建议

从目前推进的成效来看,企业对生产性服务业主辅分离虽然有各种疑虑,但也体现了一定的兴趣和意向。应充分利用当前产业结构转型调整的机会,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各方协作、上下联动”的原则,学习和借鉴其它地区有益经验,渐次推进我市生产性服务业主辅分离工作。

(一)转变思路,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分离模式。主辅分离是一个分离、融合、发展的综合过程,不是简单地将企业“一分为二”。主辅分离的目的在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因此我们不一定要紧盯着企业分离出去多少业务,而更关键的是要落脚于如何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一是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分离辅业。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承接原公司业务,同时通过融合社会业务,为其他生产性企业提供服务。二是推进企业联合分离辅业。鼓励产业结构相似或需求相同的企业联合成立新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将原企业的辅业分离出来。三是引进服务性企业助推分离。引进、介绍一批大型、专业的服务企业给工业企业,直接将工业企业的辅业承包、分包出去,在工业与服务业之间建立桥梁,促进工业与服务业的互动发展。

(二)科学排查,拓宽范围,提升分离业务层次。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不能急躁冒进,片面追求数量,最重要的是保证分离的质量和效果。应立足金坛产业结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工业企业现状和产业发展层次,认真排查符合金坛服务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并排出具体企业名单,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离阶段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一是集中排查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且辅业收入占比较高的重点行业。如重点对我市的混凝土、钢铁铸造、水泥建材、装备制造等行业企业进行认真排查,积极引导企业分离设立现代物流企业;重点对供电、燃气和自来水等垄断行业企业进行认真排查,积极引导企业分离成立专业的服务、维修企业。二是集中排查科技含量较高或具备研发、设计能力的企业。如重点对我市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医药化工等行业企业进行认真排查,积极引导企业分离设立研发、检测中心;重点对纺织服装行业企业进行认真排查,积极引导企业分离设立设计中心。三是集中排查年营业收入或纳税额度较大的企业。其业务涵盖面广,经营多元化,覆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一整条产业链的企业。如重点对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认真排查,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分离。

(三)明确职责,大力宣传,营造良好分离氛围。一是对乡镇,严格属地责任。实行企业主辅分离所在乡镇属地管理。在乡镇属地责任的落实上,要态度鲜明地提出,对条件成熟的企业,搞是“一刀切”,不搞是特例,做到成熟一家、辅导一家,分离 5 一家、壮大一家。二是对部门,理顺分离实质。企业主辅分离,是将加工制造业中的生产服务业分离出来,将营业税从包含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混合业务中合法地分离出来,不是将工业改为服务业,更不是将增值税人为调整成营业税,其实质是还产业和相关税收的本来面貌,是一个由“混”到“清”的过程。因此,相关部门不能因为本部门收入的减少而对分离工作进行人为的干扰。三是对企业,加强宣传辅导。通过开辟专栏、组织专题报告会或企业家研修班等方式,辅导政策,宣传企业主辅分离成功案例,让事实说话,消除企业对非核心业务分离的认知模糊,引导企业自觉参与。

(四)全程跟踪,贴心服务,主动参与分离过程。在主辅分离不同阶段,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一是在企业分离前,当好企业“参谋”。一企一策、因企制宜,逐户深入调研,了解企业生产流程和管理节点,指导帮助各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离方案。二是在企业分离中,当好企业“保姆”。建立绿色通道,在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资质认证、开票纳税等环节,主动上门服务,简化流程手续,减免相关规费。建立市领导联系挂钩制度,协调解决矛盾问题,确保企业分离工作顺利实施。三是在企业分离后,当好企业“顾问”。建立分离企业“回头看”制度,关注企业后续经营和培育提升,及时解决企业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出现“回潮”现象。

(五)落实政策,健全机制,形成分离推进合力。一是严格 6 执行政策。去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开展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试点工作的政策意见》,文件中的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地兑现,并在政策把握上要能宽则宽,切实发挥扶持政策的驱动作用。二是建立源头跟进机制。将主辅分离工作置于企业新办之初,对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在项目论证或筹建期间,积极主动跟进,在项目建设前期落实主辅分离。三是建立吐故纳新机制。密切关注主辅分离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研究会商,通报工作情况,总结成功经验,适时完善修改政策措施,保持政策措施的实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分离速度和效益。

推荐第8篇:建筑工程审验分离制度

建筑工程审验分离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我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的客观与公正,规范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管理权和消防验收管理权分离。市(州)级公安消防机构实施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的,应当实行技术审核或验收承办、技术复核、行政审批三级负责制度。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实施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的,可以实行技术审核或验收承办、行政审批二级负责制度。

第三条

技术审核人员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核和施工监督责任;验收人员承担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责任;技术复核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或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消防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验收的技术依据以及审核或验收意见是否准确等进行复核,承担技术复核责任;行政领导负责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程序和期限等进行审查,签发法律文书,承担行政审批责任。

第四条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与消防验收工作应当由不同的消防监督人员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人员不应承担对同一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责承办人。消防验收工作宜组织负责消防设计审核工作的消防监督人员参加。 第五条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技术复核,应由分管防火的副支队长和防火处长分别负责。

第六条

支队签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法律文书,应当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正职领导负责。大队(科)签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法律文书,应当分别由大队长和教导员(科长)或大队长和副大队长签发。

第七条

支队应当设立消防验收工作机构或小组,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在实施重要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时,应当组织防火监督检查、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灭火战训和消防设计审核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大型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应当由行政领导主持集体会审,对单项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做出综合评定结论。

第八条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基本情况记录表》中“消防验收负责人(签名)”栏中的签名,支队验收的一般工程由负责复核验收文书的领导签名,大型工程由负责签发验收文书的行政正职领导签名;大队(科)验收的工程负责签发验收文书的行政正职领导签名。

第九条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人员应当按照工作交接制度,及时向负责消防验收的人员移交相关的审核资料。

第十条

本制度由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解释。

推荐第9篇:审贷分离制度

双江县华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审贷分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健全信贷管理责任制,规范信贷业务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信贷管理体制的要求,审贷分离实行“部门(岗位)分设、职能分离、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审贷分离是指对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检查的职能通过分设信贷业务、信贷管理、信贷风险资产管理三个部门(岗位)进行实施,并明确各个部门职责和考核内容的信贷管理责任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审查是指对本公司经营的贷款业务的审查。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借款人是指借款的申请人。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贷款是指五级分类管理中的次级、可疑、损失贷款和拟进入诉讼程序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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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七条 根据审贷分离制度的要求,公司均须设置信贷业务、信贷管理、信贷风险资产管理等三个部门。原则上也应实行部门三分离;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岗位分离,设置信贷业务调查岗、审查岗和信贷风险资产管理岗,各岗位不能交叉。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有总经理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贷款审查委员会。信贷管理部门为贷款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章 部门职责

第九条 信贷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积极拓展信贷业务,搞好市场调查,优选客户,受理借款人申请。

二、对借款人申请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进行调查。

1.调查核实借款人基本情况,调查核实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以及产、供、销、库存等情况,掌握资金的真实用途,调查核实借款人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等;

2.调查核实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合法性等;

3.调查核实保证人的代偿能力和资信情况。

2

三、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估,测算风险度,撰写调查报告,提出贷款及其他业务的期限、金额、利率(费率)和方式等明确意见。

四、办理核保、抵押登记及其他发放贷款的具体手续。

五、信贷业务办理后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的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检查和管理。

六、督促借款人按合同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并负责催收风险贷款。

七、对可疑、损失贷款和拟进入诉讼程序贷款的认定提出申请,交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初审。

八、经批准,按程序办理需要移交的可疑、损失贷款和拟进入诉讼程序贷款,并继续协助做好清收和诉讼工作。

九、负责信贷档案管理,确保完整、有效。

第十条 信贷业务部门承担调查失误、评估失准和贷后管理不力的责任。

第十一条 信贷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

1.对信贷业务部门提交调查材料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分析、评定,复测风险度;

2.审查保证人的资信、抵押登记的合法性及信贷业务部门意见的合理性;

3.审查信贷业务投向的正确性;

3

4.提出信贷业务审查意见,报有权审批人批准。

二、对信贷业务进行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信贷政策和总行的各项信贷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拟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信贷工作规划,调查分析信贷业务投向,预测发展趋势,组织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工作;

3.检查、考核信贷业务部门、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及辖属分支行执行信贷规章制度的情况;

4.负责对信贷业务部门的贷后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撰写检查报告报行领导审阅;

5.负责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汇总上报各种信贷业务报表;

6.负责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 信贷管理部门承担审查失误、管理不力的责任。

第十三条 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对信贷业务部门提出的可疑、损失贷款和拟进入诉讼程序贷款的认定申请进行初审,提出意见,送交本行稽核部门最终认定“可疑、损失”贷款;对需要移交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的风险贷款,提出意见后,报总经理审定。

二、对风险贷款进行逐笔检查,分析原因,与信贷业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转化风险的具体措施,报总经理审定。

三、管理诉讼事宜,督导风险贷款的清收。

4

四、负责清收已移交的风险贷款(有条件的行也可统一组织呆滞、呆账贷款的清收)。

五、负责呆账贷款的核销申报工作及核销后的贷款追索工作。

六、负责提出对用于风险贷款转化的新增贷款的建议,由信贷业务部门按正常业务操作程序办理有关事宜。

七、负责对正常贷款情况的检查,提出预警措施,帮助信贷业务部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八、及时地掌握风险贷款的基本状况,定期撰写分析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信贷工作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 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承担检查失误、督导清收不力的责任。

第四章 贷审会与信贷稽核

第十五条 贷款审查委员会是信贷业务的审查机构,凡企业的首笔贷款、异地贷款、超过审批权限和情况复杂、风险较大的各种信贷业务均应通过贷款审查委员会讨论,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十六条 稽核部门是信贷业务的稽核检查部门,有权对信贷业务的全过程进行稽核检查。不良贷款由会计、信贷部门提供数据,由稽核部门负责审核并按规定权限认定。稽核部门负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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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信贷部门催收不良贷款的情况等。

第五章 职责考核

第十七条 总经理对各部门职责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管辖、直属分行对辖属行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的行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反之通报批评,直至予以必要的处罚。未履行职责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对情节、后果严重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双江县华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双江县华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三跨三分离制度

“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处理制度

“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是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事项。

1、“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解决和化解,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依法按政策办事的原则;

以事发地或属事单位为解决和化解的责任主体的原则;

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严格落实责任的原则。

2、“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解决和化解的工作责任:

解决和化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责任。由事发地政府或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解决和化解,其他地方或部门予以配合;

解决和化解“跨地区和部门”信访事项的责任。由有权处理的地方或部门牵头负责解决和化解,相关地方或部门负责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教育、劝返接回和相关的维稳工作;解决和化解“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的责任。由事发地政府负责解决和化解,户籍地负责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教育、劝返接回和相关的维稳工作。户籍地和常住地不在同一地区的,由常住地负责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教育、劝返接回和相关的维稳工作。

3、“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解决和化解的工作要求:

对跨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的信访事项,先由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协调不拢,再由县级联席办牵头协调处理;

对跨区县(区)、区直部门的信访事项,先由区县(区)、区直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协调不拢,再由区联席办牵头协调处理;

跨区州、省直部门的信访事项,先将信访事项调查清楚报区联席办,由区联席办于相关区州、省直部门进行协调。协调不拢,由区联席办上报省联席办协调处理;

对跨省及中央直属部门的信访事项,将信访事项调查清楚报区联席办,由区联席办上报省联席办协调处理。

4、“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解决和化解的工作步骤:确定重点,进行交办;研究方案,逐案化解;加强督导,推动落实;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5、“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按涉法涉诉案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11篇: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制度

哈密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查处分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提高办案质量,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查处分离,是指对环境执法的立案和调查、审核和决定、执行等执法职能进行相对分离,使执法权力分段行使,执法人员相互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制度。

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相关文书送达和执行相关工作,监察大队应对案件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负责。

依法行政办公室负责案件的审核、处理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行政办公室应对整个案件质量负责。

其他环境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暂不适用本制度,案件结案后应按规定向依法行政办公室及时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 第四条 依法行政办公室原则上不能少于两人,组成人员不能交叉任职。监察大队的调查和执行人员不得为相同人员。监察大队和依法行政办公室的分管局长不得为同一人。

第五条 监察大队、依法行政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案件移送、结案、销案登记制度,对案件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存档。

第二章 案件调查

第六条 监察大队应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进行初步调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案件立案应报主管局长或局长批准。

第七条 监察大队依法运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可以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在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依法行政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监察大队除收集违法事实的证据外,还应查明违法情节轻重的相关事实,并调取相关证据。主要内容包括:

(一)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主体、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二)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

1、排放量、转移量大小及违法持续时间;

2、造成环境污染程度及损失;

3、是否严重干扰他人,或者引起群体上访,长期不能妥善解决。

(三)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1、是否为流域、行业内环境问题突出的单位;

2、故意违法还是过失违法;

3、接受调查时,是否隐瞒实情;

4、是否积极配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并罚的除外。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1、是否属于本市重点保护的流域、区域;

2、违法行为是否发生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者其它环境敏感区。

(五)当事人是否同时有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1、是否主动中止违法行为;

2、是否采取清洁生产或者循环经济等措施,使得污染物能得到相应削减;

3、是否有主动缴纳罚款的态度。

(六)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七)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八)当事人其他违法行为。

(九)自由裁量权规定的其它需要调查的事实及相关证据。

第九条 对违法案件场所和物品进行检查,应当全面、公正、客观、详细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并附行政处罚卷宗中存档。

第十条 有必要进行抽样或者封存处理的证据,应当制作取样记录,应当详细记录抽样或者封存处理的过程,参加取证的人员应在取样记录上签字。

第十一条 监察大队对需要监测的违法行为应组织监测,样品污染因子分析要全面。

第十二条 案件调查取得的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勘验笔录、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等证据应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且确实充分,具有足够的证明力。

第十三条 监察大队应依据相应的法律条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给出应予何种处罚及从轻、从重的建议。

第十四条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根据新情况发现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监察大队应填写撤销案件审批表,报分管局长或局长批准撤销案件。

第十五条 自立案之日起,监察大队应在1个月内完成案件调查。

第三章 审核决定

第十六条 调查终结后,监察大队应将所收集的全部案件材料移送依法行政办公室,移交案件材料应填写案件移送单。

第十七条 依法行政办公室审核案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机关是否有管辖权;

(二)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三)证据是否确凿;

(四)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否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

(六)适用依据和给予处罚前的建议是否合法、适当。

第十八条 依法行政办公室审查认为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或者调查程序违法的,应退回监察大队重新调查,补充证据。监察大队应当在7日内完成补充调查取证或重新调查取证,补证次数不多于2次。

依法行政办公室原则上不得进行证据收集等调查工作。

依法行政办公室审查时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告知监察大队,监察大队应予立案、调查。

第十九条 送达告知书前,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力,并积极主动接受行政处罚的,在填写《放弃权利申请书》后,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可以同时做出并送达,当事人可以同时缴纳罚款。

第二十条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陈述申辩的,依法行政办公室应对其陈述申辩记录在案,并及时对其内容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采纳采信,对不予采信的,应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依法行政办公室审查终结后,应按自由裁量权的规定,依法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应报分管局长或局长审批,对情节复杂、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或给予较重处罚的应经分管局长或局长批准提交本局行政处罚办公室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依法行政办公室亦可以在本局分管局长或局长授权的范围内决定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通知书。

依法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组织依法行政办公室对案件集体讨论。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有疑问的,依法行政办公室应予以解答。

第二十二条 依法行政办公室自收到监察大队有关调查材料之日起,应在1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补充调查的,自补充调查终结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应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

第四章 案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处罚文书应由监察大队的执行人员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应当在7日内按规定程序送达。送达回证应于送达后2日内交由依法行政办公室存档。

第二十五条 处罚案件的执行应坚持全面实际履行的原则,杜绝协商执行、变相执行或多头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到位等行为发生。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向依法行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依法行政办公室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长或局长批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监察大队应将案件的执行情况告知依法行政办公室,由依法行政办公室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监察大队应配合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相关工作。

第二十八条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罚缴款分离制度。对当事人缴纳的罚没款项,由当事人到指定代收银行直接向财政专户缴纳,由依法行政办公室出具财政统一印刷的罚没款专用收据。

监察大队不得直接收缴当事人罚没款项(简易程序处罚除外),依法行政办公室应将罚没收据附行政处罚卷宗存档。

第五章 监督和问责

第二十九条 市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对全市行政处罚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依法行政办公室应当在结案后20日内将案件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备案。

第三十条 各执法部门应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公开制度,接受公众和社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市局政策法规处通过接受当事人的申诉或者通过备案审查等途径,发现各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未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责令纠正并予以通报。

第三十二条 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该立案不立案的、不该撤案撤案的;

(二)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五)其他依法应予以追究责任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有关期间的规定,除注明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外,其他期间按自然日计算。

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行政处罚文书在期满前提交的,视为在有效期内。

第三十四条

未作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行政处罚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制度》、《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12篇:血液成分分离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血液成分的分离工作,严格按照各类成分血制备的操作规程开展工作,确保制品质量。2.负责检查血液成分分离前后的标签、生理盐水袋、保养袋、空袋(管)等的质量情况,如有异常,应向科主任和质量监督员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3.进人净化工作区的人员,负责定期更换消毒剂,保持手及工作台面的清洁,配合质量管理员做好质控样本的采集工作。4.负责用消毒液擦洗台面及物品,对止血钳、医用剪刀等进行消毒处理。定期对工作室进行清扫消毒。5.做好有关血液分离的各种表格的填写工作。

第13篇:不相容职务有哪些

有哪些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

1.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2.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3.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4.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5.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6.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7.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其具体包括: 1.记录应付债券与债券发行

2.出纳 与 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3.支票保管与印章保管

4.票据保管与票据贴现审批

5.合同谈判与合同订立

6.销售与赊销审批

7.请购与审批

8.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9.合同订立与审批

10.采购与验收

11.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

12.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

小型企业也必须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麻雀虽小五脏齐全。企业再小可它也是个企业。因为帮忙,接触过不少小企业的财务。有新办企业,建制建岗的。有做过几年,企业增资扩大时,财务乱成了一堆麻,需要疏理后快刀斩乱麻后建岗建制的。也有因为疏于管理,没注意不相容职务,已造成经济损失后重新建岗建制的。因为经过,所以有点体会,有话想说。可能不成熟,留着以后慢慢完善。 小型企业一般指资产规模不大,人员较少的企业。由于人员较少,在内部控制岗位的设置和职责划分上容易产生重叠交叉现象。所以有人以为,很难进行内部控制,无法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但只要记住一句话:只要做到事事有人管,就可以做到健全内部控制。

所谓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了防止和发现错弊,保护财产物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以职责分工为基础所设计实施的,对单位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进行控制和协调的一种内部管理制度。不管企业是大还是小,都必须健全。否则会至使企业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甚至于造成经济损失。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 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2. 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的制约。

3. 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 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5.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概括地说,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职权和程序控制、检控制约控制、记录控制、实物控制、和稽核控制等内容。

一.

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

为了预防和纠正经济活动中的错弊,必须实施不相容职务的严格分离控制。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如由一个人办理,即能弄虚作假,又能掩饰错弊的两项或几项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要求一项经济业务不能由一个人从头到尾办理。而应将其中不相容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来承担。一般而言,企业中以下职务应以分离 1. 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与执行职务 2. 经济业务的执行与记录职务 3. 经济业务记录与财产保管职务 4. 经济业务记录,财产保管与稽核职务 5. 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记录职务 6. 对原发性风险峰进行程序性控制的职务 二.

职权和程序控制

由于企业经济活动分工的存在,按经济责任的要求,必须对每一工作岗位规定职责。相应授权。使之做到有职有责有权。从而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静态的职权控制。这一控制要求企业内部相关人员必须经过授权或批准才能对有关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未经授权,批准不得接触这些业务。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从动态上控制经济业务的错*应当将企业的各类管理经济业务划分为若干步骤,进行程序控制。如销售业务可以分为:销售政策的制度与授权,讨价还价并开具发票。收款并存入银行,发货,入帐等步骤。任何经济业务都应划分为授权、核准、执行、记录、稽核等几个程序。并交由不同人员来办理。 三.

检控制约控制

为了预防发现错弊,凡办理原发性风险的经济业务时,都应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设计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措施予以严格控制。其中由上下两级参加核查签署所形成的相互检控关系称为纵向牵制关系。如费用报销时的审批时形成的关系;由平行且无隶属关系的两个及两个及以上的参加核查签署形成的相互检控关系称为横向牵制关系。如开票与收款,会计与出纳等的工作关系。 四.记录控制

记录是经济业务载体化工作。内部会计控制中凭证控制的基础和关键。严格的凭证控制应包括:

1. 设计合适的凭证格式及传递程序。建立凭证的领用,缴销手续和清查制度,对发票、收据、支票等重要凭证建立领缴存辅助帐

2. 所有凭证都应预先统一连续编号。注明各联次的用途以便进行完整性控制和程序性控制。

3. 办理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应取得或填制凭证。并明确检控制约责任。一旦发生错弊凭证就成为追究当事人责任的证据。 五. 实物控制

实物控制是指保护财产物资安全完整的各种控制措施。包括:

1. 实物限制接近。即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财产物资和控制财产物资流转的记录。对于容易发生错弊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其他易于转移的实物限制接近制度。 2. 保护财产物资安全完整的经济业务措施 3. 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财产物资的实存量和质量。 六.

独立的稽核控制

它是为了验证另一个执行的经济活动及记录结果所进行的独立监察控制。主要包括: 1. 对记录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的稽核 2. 帐证表等会计资料的稽核

3. 财产清查。银行存款余额的调节等帐实核对

由于小型企业人员较少,为了达到会计控制的目的,在设置和责权划分上所设置三个岗位 1. 会计主管兼总帐会计。职责是在厂长直接领导下,负责企业会计核算,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并负责编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总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和成本核算工作。 2. 出纳岗位。负责与货币资金收付有关的具体业务。如记录日记帐,处理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审报、缴纳税金、备用金核算等。

3. 明细帐会计岗位兼稽核。负责各种明细帐的登记工作。帐目的定期核对工作,财产清查的安排与实施工作等。

由于岗位设置较少,在职责划分上要注意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如出纳、总帐与稽核;出纳与总帐、明细帐的分离等

对于财务收支处理权限可按以下思路设计。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申请或计划。财会审核后报厂长批准。由财会按此计划控制各种开支,做到每笔都由厂长批准。一方面强化厂长对会计工作的管理责任。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会计业务的控制环节。小型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不多,由厂长对每一笔开支进行审批是可行的。

总之,随小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不断提高。对其会计制度的设立也会有更加完善更加先进的方法。规范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将越来越南受到人们的重视。

第14篇:科学与伦理不相容

科学与伦理不相容吗?

什么是科技伦理道德?

尽管伦理和道德往往被认为是同一个概念,但它们有着细微的差别 。自从有了人类,伦理道德问题就产生了。

科技伦理道德是指如何使伦理道德规范运用到涉及科技活动的现实具体问题的规范问题,它的目的在于探讨如何使道德要求通过科技活动的行为规则与行为程序得以实现。

科技伦理道德分为两个部分:职业伦理道德和社会伦理道德。前面关于科学精神、科技越轨行为等的讨论实际上从科学作为一个职业的角度狭义地论述了科技的伦理道德。本章将要讨论的是科技的社会伦理,也就是科学家在科技活动应当如何和怎样承担社会责任问题。

近代以来的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在结构上与古代科学截然不同的特点,它不仅含有纯思辨的基础理论知识,而且也包含着有目的性的实际的行为,这些行为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等。这种科学研究中的行动与人类其他行为一样,只要是行动,则势必就要与一个关涉行为后果的\"责任\"的概念相联系。也就是说,我们讲科技伦理,并不是指科技成果本身有什么伦理,而是指科学研究、技术探索过程中的伦理,更是指科学研究应用到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领域之中产生的伦理问题。当科学家成为社会职业角色之后,他的社会道德义务就开始显现。因为科学已不再是探索自然奥秘的个人目的和唯一目的,它成为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例如国家)和赞助者(例如企业)服务。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都和其他人的行为一样,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

一、科学研究与伦理道德的冲突表现

(1) 转基因动植物的研究

转基因技术从诞生之日起就备受争议,这些矛盾主要集中在基因食品上。目前全球对转基因食品主要持两种态度,一种是以欧盟为代表,全面禁止转基因食品;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部分禁止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的危害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论断,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争论的重点在转基因食物是否会产生毒素、是否可通过DNA蛋白质过敏反应、是否影响抗生素耐性等方面。对转基因食品的人涉及范围较广的各种利益集团,从绿色和平组织到农场主协会到基督教会等等,他们的反对意见集中在三个方面:1

第一,转基因违反自然,因而是有害的。支持派则反驳说,现今的各种庄稼早已不是原始品种,否则人们吃的蔬菜就该跟动物吃的草一样。

第二,植物里引入了具有抗除草剂或毒杀害虫功能的基因后,它们所提供的食物对人体是否安全?对这一点,支持派强调,迄今为止并无够资格的研究机构发现转基因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证据,但他们对长远的影响还只能作推论,一时难以取得全面的证据以服人。

第三,过于勿忙地推广转基因植物是否可能影响农业和生态环境?推广抗除草剂的转基因作物可能助长农民过量使用除草剂,从而使一些非主要作物受到伤害甚至灭绝。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农民一直把这类非主要作物当作补充食物或作为饲料。美国渔类和野生动物管理署已发现有74种植物品种受除草剂影响而濒临灭绝。

总之,对于转基因食品我们必须持谨慎态度,尽量不去食用。去年,同是武汉地区的高校华中农业大学的两种转基因水稻获得农业部的批准,并在湖北地区试种植,由此引起社会巨大的争论。我不禁要问人们的健康被置之何地了?有关转基因的立法工作应该加强,这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2) 克隆人

利用生物技术由无性生殖产生与原个体有完全相同基因组之后代的过程.科学家把人工遗传操作动物繁殖的过程叫克隆,这门生物技术叫克隆技术,含义是无性繁殖。克隆技术是对人类伦理道德的巨大挑战,其主要争论主要是以下方面:

1.生态层面,克隆技术导致的基因复制,会威胁基因多样性的保持,生物的演化将出现一个逆向的颠倒过程,即由复杂走向简单,这对生物的生存是极为不利的。

2.文化层面,克隆人是对自然生殖的替代和否定,打破了生物演进的自律性,带有典型的反自然性质。与当今正在兴起的崇尚天人合

一、回归自然的基本文化趋向相悖。

3.哲学层面,通过克隆技术实现人的自我复制和自我再现之后,可能导致人的身心关系的紊乱。人的不可重复性和不可替代性的个性规定因大量复制而丧失了唯一性,丧失了自我及其个性特征的自然基础和生物学前提。

4.血缘生育构成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为什么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种族几乎都反对克隆人,原因就是这是另一种生育模式,现在单亲家庭子女教育问题备受关注,就是关注一个情感培育问题,人的成长是在两性繁殖、双亲抚育的状态下完成的,几千年来一直如此,克隆人的出现,社会该如何应对,克隆人与被克隆人的关系到底该是什么呢?

5.身份和社会权利难以分辨。假如有一天,突然有20个儿子来分你的财产,他们的

指纹、基因都一样,该咋办?是不是要像汽车挂牌照一样在他们额头上刻上克隆人川A000

1、克隆人川A0002之类的标记才能识别。

6.可能支持克隆人的人有一个观点:解决无法生育的问题。但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人克隆的下一代还会没有生育能力。你自认为优秀,可克隆出的人除血型、相貌、指纹、基因和你一样外,其性格、行为可能完全不同,你能保证克隆人会和你一样优秀而不误入歧途吗?在克隆人研究中,如果出现异常,有缺陷的克隆人不能像克隆的动物随意处理掉,这也是一个麻烦。因此在目前的环境下,不仅是观念、制度,包括整个社会结构都不知道怎么来接纳克隆人。

7.根据信息克隆生物有早衰性,\"多利\"也是,因而已逝世。

(3)大型工程与环境方面

经济急速发展的今天,各个城市各个地区都在飞速发展建设,全国性的大型工程也陆续上马。这些工程对环境也是有一定影响的,因此这也是关系到科学与伦理道德的事情。比如,我们的三峡工程,我们的大西线工程等等。一般情况下,大型环境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大型工程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二是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三是对水资源的影响;四是对国际环境的影响。

(4)科学技术与个人隐私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一方面给人类带来了生产、学习、生活的便利,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各种社会、伦理等各方面的负面影响。个人隐私的泄露问题是科技发展带来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在科技不断发展的时代,保护个人隐私问题,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001年,具有拍照功能的手机问世,有人利用具有拍照功能的手机偷拍他人的隐私活动,更有人将具有拍照功能的手机带入公共浴室进行偷拍活动,使个人隐私的获取变的容易了,而且获取途径隐蔽。此事件一度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论,是否该限制具有拍照功能的手机的使用。

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发展,使对办公室的监控手段得到提高,企业可以通过摄像头监控员工在办公室内的一切行为;也可以通过安装监控软件,对员工的一切电脑操作进行监控。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量的个人信息出现在互联网上,有些网站通过自动信息采集软件在互联网上搜集个人隐私信息,或通过人们提交的隐私信息,形成个人隐私信息数据库,如九帮网其首页上宣称可以在九帮网上搜索到900多万条个人信息,500多万条公司信息,

100多万条关系途径。

(5)科学技术与考古

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为考古学带来了春天,许多技术应用于考古,为更多的考古带来了可能性,可是当我们应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把古人的尸体古人的陪葬品重新翻出来研究的时候,我们是否想过这本身是不是违背了伦理道德呢?

也许我们现有技术也用于保护古人遗迹的工作中去吧,至于那些过度的研究,我看能省也就省了吧。

(6)科学技术与现代武器

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不仅常规武器而且战术和战略核武器都发生了极其重大的变化, 军事战略也相应发生决定性调整。一般说来, 在20世纪初做出重大应战决策要几个星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时要几天, 现在往往只需几个小时。80年代以来, 美苏核战略开始发生质的变化是和军事科技的迅速发展分不开的。现代化的武器系统, 是计算机控制自动化的武器系统, 愈先进、愈精密的武器就愈需要电子元器件, 愈依赖电磁波来提供对其外界的作战能力。电子战具有国家总体战略的性质。以电子战为中心来构成新的国家战略—电子国防的可能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将会很快产生出来。信息战在海湾战争、索马里冲突、海地入侵、波黑介入、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前者先进的电子探测的得以快速准确地敌军目标,制造计算机病毒则造成伊拉克军事通讯的瘫痪。在海地,利用电子战进行各种方式的心理战,瓦解了对方的士气。在索马里精心策划美国飞行员受严刑拷打的镜头在全国优先新闻电视公司反复播放,蛊惑人心制造舆论,为政府撤出美国驻索马里的维和部队创造有利气氛。在波黑战争中进行了一系列的电子战试验。此外信息的介入使军事情报工作进入了新天地。

二、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了协调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我觉得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

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2.建立完善的法律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第15篇:ABC集团岗位职责分离管理规定

ABC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目录

文件名称:ABC岗位职责分离管理规定政策编号:ABC-HR-12 编写/修改人:ABC人力资源部版本编号:2008-A版 页数:第 1 页共 4 页生效日期:2008.04.01

一、目的:

为明确公司内各岗位的权利义务,避免因岗位设置导致部分工作出现纰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各部门及各子公司,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在设立岗位时需充分考

虑岗位不兼容原则,并严格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三、货币资金管理岗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各公司财务机构要根据不兼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分别设置会计、出纳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做到账款分离。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具体要点如下:

1.货币资金实物收付寄保管只能由经过授权的出纳人员负责办理,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

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2. 业务规模较大的企业,出纳人员每天应将现金收入、现金支出序时地、逐笔地登记现金出

纳备查簿,而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总账应由其他人员登记;规模较小的企业,可用现金日记账代替现金出纳备查簿,由出纳人员登记,但现金总账必须由其他人员登记。

3. 负责应收款项账目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账目的工作,负责应付款项账目的人员不

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目的工作。

4. 保管支票簿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目和银行存款账目的调节。

5. 负责银行存款账目调节的人员与负责银行存款账目、现金账目、应收款项账目及应付款项

账目登记的人员应当相互分离。

6. 货币资金支出的审判人员与出纳人员、支票保管人员和银行存款账目、现金账目的记录人

员应当相互分离。

7. 支票保管职务与支票印章保管职务应当相互分离。

四、销售与收款业务岗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企业在岗位设置和人员调派上必须保证销售与收款业务中的不相容岗位分别设置,实行不相容职务的相互分离,做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单位不得由一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1.销售部负责编制销售计划、执行销售政策、处理客户订单、价格谈判、签订合同、开具发

货通知单、催收销售货款等;

2. 销售业务的经办、审核和销售通知单的签发三个岗位必须由不同人担任,三个岗位应相互

监督、相互制约,实现这三个不相容岗位的分离控制目标。

3. 财务部负责核定销售价格;财会部门的开票、出纳和记账这三个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分别

由三个不同的人员担任,实行相互牵制、相互监督。财务部负责审核确认发货通知单、开具销售发票、结算销售款项、登记收入及应收账款、监督管理货款回收等;

4. 收款、管理应收账款、向欠款客户发放对账单这三个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分别由不同人员

担任。

5. 应收票据及票据抵押物或质押物的保管岗位与应收票据记录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分别由不

同人员担任。

6. 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当分别设置,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

7. 审计部定期审计检查销售业务的合规性、合理性和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与及时性。

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有关人员在办理岗位轮换移交手续时,应保证其经手的账款和财务的安全与完整。

企业应当配合合格的人员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五、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岗位的基本分工如下:

1.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

在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每一个环节应设置相应的岗位。这些岗位有请购、审批、询价、确定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审计、采购、验收、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付款执行等。单位应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2.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的分离

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采购业务的请购与请购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 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岗。

六、预算编制岗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为确保办理预算工作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预算工作的职务分离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预算编制(包括预算调整)与预算审批岗位应当分离;

2. 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岗位应当分离;

3. 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岗位应当分离。

七、成本费用岗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成本费用支出不相容的岗位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单位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与审批职务分离;

2.单位成本费用的审批与执行职务分离;

3.单位成本费用支出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4.单位成本费用考核评价与执行职务分离。

5.销售部负责编制、执行管理费用计划;

6.各管理部室负责编制、执行管理费用计划;

7.财务部经理负责编制、执行财务费用计划;

8.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各项成本费用计划、控制成本费用的发生、考核各项成本费

用的完成;

9.财务部成本会计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报告;

10.主管会计负责定期审计检查成本费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与及时

性;

11.公司总经理及各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有关成本费用的审批。

八、存货岗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在存货业务的每一个环节应设置相应的岗位。这些岗位有采购、验收、保管、发料、清查、会计记录、处置审批、付款审批、付款执行、收款执行等。单位应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内部牵制

1.各类资金支出凭证上必须有经办人签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公司领导签字。最大支出

或特定项目支出,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方为有效。

2.各种销售发票、收款收据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收款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后,方为

有效,印鉴不全,仓库保管员不得发货。

3.收款人员对销售价格低于公司定价的发票或有疑点的销售业务,有权质询开票人员并

拒绝办理收款业务,制止无效时应及时报告领导。

4.非出纳人员代收款项,必须及时与出纳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5.出纳人员及稽核人员有权检查一切货币资金收付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有权拒绝办

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实的收付业务。

6.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以

及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工作。

7.财务负责人应对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及库存现金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一

般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挪用公款的情况应严肃处理。

8.财务专用印鉴必须由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分管,并不得在空白支票上预盖印鉴。

9.工资计算发放表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并签章后,方可发放工资。

九、执行办法:

1.公司从组织结构、岗位设置时起,关注各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最大程度的避免出现不

兼容岗位。

2.针对工作过程中因工作调整而出现的不兼容岗位情况,随时进行更正,并报集团人力资

源部进行审批。

3.公司人力资源部协调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对各部门的不兼容岗位情况进行检查,每两年

对各部门的不兼容岗位进行更新。

第16篇:分离

分离

六年级快结束了,我多么不舍得,校园与我一起6年了,我不想长大,想永远永远做一个天真活泼的女孩,但时间是不会留人的。

在我的记忆里有许许多多快乐让人值得留恋的事情,班上每天都是快乐的,每天都会发生不同有趣的事情,让我每一天都过得非常难忘。可如大家今却要分离了,大家都要说最后一次再见了。我无法逃避与好同学说再见的痛苦,毕竟我们大家已经在一起六年了,对我们班每一个人都非常熟悉……我望着没有星星相伴的寂寞天空,我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我知道我将会像那一片天空,没有同学们的笑声相伴,没有同学们的包容,一切都变了,这种感觉是没有一个班能代替的欢乐与幸福。虽然我们班的成绩很差这个是事实,但是我们班这种真挚的友谊又有多少的班能做到?在我们班分离的那一天会发生怎样的感人场面我很期待,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一定把我们班每一天发生的事都用笔记本记载下来,当我想起的时侯就拿出笔记本看看。快乐的时光总是如此短暂。我尽管如此不想离开大家但是我们大家是会长大的,最后也一定会分离的,不管我多么不舍得……

到最后我们班只会残忍地分散在一个埋藏着有无限多快乐、幸福、幽默……的母校。分离这一个词我永远也不要懂得。

江门市新会区红卫小学六年级六一班 赵嘉敏

第17篇:岗位职责,制度

校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

二、全面主持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方面工作,并统一协调和推动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实现学校制度管理与人文管理的最佳结合。

四、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队伍建设规划,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六、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七、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开齐各门功课。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活动生动活泼、有成效地开展。

九、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做到后勤为教育服务,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学校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对党支部的工作负责有主要责任,在学校工作中要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核心、监督保证和战斗堡垒的作用。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合二十一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主持召开校党支部的支委会、支委扩大会,全体党员大会等重大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党政工作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的规划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组织贯彻落实和检查执行情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

三、主持学校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创建社会主义建设活动计划。

四、组织党员和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

五、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七、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活动。

八、对要求入党的各级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建立党员培养积极分子责任制度,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九、加强党支部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共产党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和作,共同为学校工作做出贡献。

十、做好校中层干部的考核、选拔、培养和使用的工作,负责任地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的青年干部。

十一、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向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十二、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基层党支部的学和工作情况。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责

1.落实本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开展主题活动的相关材料及领导交代的其他材料。2.负责有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校领导交办工作的分配、实施、督促、落实情况。4.作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审工作。6.负责本校监督工作。 7.负责本校考勤工作。

8.协助校领导做好学校全面工作的指导。9.负责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目标任务

1.学习目标。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做到熟知办公室的任务。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每学期至少读四本教育著作。认真做好读书笔记两万字以上,写心得体会三篇以上。

2.工作目标。加强办公室的管理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晰,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服务热情、周到、积极、细致。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工作中做到多请示,多汇报。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向领导看齐,向先进、优秀看齐,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主持学校办公室全面工作。

二、协助校长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指示和党纪、政纪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协助校长做好工作安排,督促检查全体教师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以及教育局党委决策的执行情况。

四、组织和主持全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安排好教代会、校务会和其它重大会议。

五、领导各办公室做好学校文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搞好办公室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环境建设。

七、根据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学校各项工作。传达上级各类通知,安排好学校的各项教学活动。

八、做好学校网络中心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工作。

教导处工作职责

一、协助校长制订并实施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学校的教学工作,制定实施教导方面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审查教研组的工作计划和教师的教学计划。

二、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和教学水平,妥善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协助校长室选配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

三、组织管理教学工作。

1.熟悉新课标的要求,会同教研组长掌握各科教师贯彻执行教学计划的情况,有计划、有目的的参加教研组的备课和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工作,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

2.通过听课、检查学生作业、分析学生的学习成绩、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了解教学情况,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会同教研组长组织好各种公开教学活动,总结经验。以多种形式培养教学骨干,对青年教师做好“传、帮、带”工作,给予教学业务上的具体指导。

4.组织管理好校本课程、校本培训活动。

四、领导教务行政工作。

1.主持日常教务工作,制订教师任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并督促执行。

2.安排教师请假、代课工作,做好教师考勤、考绩工作。

3.组织班主任和教师做好学生的考勤、考绩、奖惩、操行评定和学籍管理及上网工作。

4.组织好招生、插班、转学和六年级学生的毕业、升学工作。

5.组织并督促教师搞好图书室、阅览室和学校教育、教学档案资料和各项统计工作。

6.组织好本校参加区、市、省、全国各项竞赛工作,并作好获奖情况统计及奖状存档工作。

7.收集各项教学资料、数据,教师业务档案资料,及时建档,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造好学校年度总表及各类教学报表。

教导主任工作职责

一、协助校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时计划安排好学校的教学工作。经常了解各科教学进度,从学校实际出发,随时纠正偏离课标和片面追求进度的情况。

二、学习教育理论,熟悉各科教学内容和“双基”要求,经常参加教师备课活动,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教学,学生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组织管理学生的德育工作,经常了解学生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和学生校内外思想品德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交流经验,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和学生会议,吸取意见的建议。

四、领导各科教研组制定教研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组织教学研究,开展教材,教法和课堂教学结构改革的试验活动。组织教学经验交流,有针对性地提出办法与措施,并付诸实践。

五、统一安排好学生的课外文体活动,抓好“两操、两课、两活动”,搞好卫生保健工作,认真解决学生作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六、负责教导行政工作,管理好学生学籍,负责招生编班,插班,转学,编制校历,科学合理的安排教师课程,编排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以及学生成绩册,填写教师的业务考核卡片,积累教学质量,分析资料,负责教学设备,器材,图书等资料的添置和管理工作。

第18篇:软件实施岗位职责

软件项目实施岗位职责

目录

软件项目实施岗位职责 ...........................................................................................................1

一、

二、

三、项目实施职责 ............................................................................................................2 岗位设置 ....................................................................................................................2 岗位职责说明 ............................................................................................................3

(一)项目经理 ...................................................................................................................3

(二)项目实施工程师 .......................................................................................................4

(三)售前技术支持 ...........................................................................................................4

(四)售后技术支持 ...........................................................................................................5

一、项目实施职责

1、负责公司软件项目的现场实施工作和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书

2、负责承担项目实施交付和项目管理职责

3、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客户各相关科室进行工作沟通与协调、遇到软件问题的记录与解决、用户提出意见与建议的记录、软件的培训工作

4、负责编写公司软件的安装手册、使用手册及相关帮助文档

5、负责软件售后问题处理工作,软件问题记录、分类、总结工作

6、负责各省常驻人员培训工作

7、协助研发部做好软件的相关测试工作

8、协助商务部做好售前需求调查工作

9、协助综合部做好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岗位设置

实施服务是直接面向广大客户群,现场的为客户进行软件系统的实施、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工作,在维护公司和客户关系上有着重要的作用。

具体工作包括软件实施、软件培训、售后服务和协助本公司内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三、岗位职责说明

(一)项目经理 职务名称:项目经理

直接上级:实施服务总经理

直接下级:项目实施工程师、售前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支持

本职工作:负责项目的整体沟通与协调工作 岗位职责:

1、承担项目交付和项目管理职责;

2、负责组织召开项目调研会,分析项目可行性。

3、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的准备工作,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于实施进度;

4、负责项目进度的整体把握。

5、负责项目的业务技术沟通及问题处理。

6、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客户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了解客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时间安排。

7、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现场人员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8、负责项目的验收与交接工作。

9、负责向实施服务部总经理反馈遇到的问题及工程进度工作。

10、协同商务部与客户进行项目洽谈

11、项目开始与合同签订。协同商务部进行合同最终签订工作,并做好客户关系建立与维护;

12、对项目实施和验收以及售后服务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及时解决问题。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实施工程师 职务名称:项目实施工程师

直接上级:项目经理

本职工作: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与问题记录工作 岗位职责:

1、参与项目实施计划书的编写;

2、完成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掌握本公司软件实施的技术,可以独立完成软件实施工作;

3、及时记录并解决用户在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其处理结果上报项目经理

4、记录用户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建议与意见,并上报项目经理

5、协助售后服务人员编写《操作手册》和相关培训教材

6、负责用户的培训工作

7、负责实施服务部其他相关文件的编写工作

8、学习掌握财政和银行业务知识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售前技术支持 职务名称:售前技术支持 直接上级:项目经理

本职工作:负责项目前期需求调查,向客户讲解公司产品和技术方案。 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前期需求调查工作,编写需求调查文档;

2、协同项目经理开展项目调研工作,分析项目可行性;

3、根据客户提供的需求,编写完整的解决方案,并进行方案演示和需求沟通;

4、负责对客户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竞争产品的优缺点比较,将客户引导到解决方案中;

5、负责与研发部门进行沟通,为客户与研发部架起沟通桥梁;

6、掌握项目招投标的程序,协同商务部进行招投标、标书的编写和讲标等工作;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售后技术支持 职务名称:售后技术支持

直接上级:项目经理

本职工作:负责项目售后服务,解决软件使用中产生的问题,现场派驻人员须根据客户签署的维保合同中的内容,完成相关工作。 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电话接听和网络在线解答,并将问题进行整理,编册印刷或登记在公司网站;

2、公司网站日常维护;

3、客户技术支持:通过电话、邮件等渠道,接受客户产品技术方面的咨询,解决常见问题、介绍相关知识,并收集整理客户的反馈信息,做好客户关系管理;如果客户反映的问题是软件BUG,及时向研发部门反映情况,提交BUG处理单,跟踪问题处理进度,及时向客户反馈结果并定期回访;

4、客户培训:根据培训需求,编制培训教材、使用手册等,并协调研发、商务等相关部门的资源,做好客户培训工作;

5、现场派驻人员须根据维保合同,完成本职工作,并了解派驻地的业务需求,协助商务部开拓新的市场;

6、现场派驻人员负责了解派驻地客户的工作计划及主管业务,协助商务部开展工作。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9篇: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分离制度

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分离制度

为强化监管、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度本制度

一、对受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实行调查取证与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构,人员分离。各稽查中队负责案件执法检查工作,制作现场检查执法文书,办理现场处罚案件,对需立案的案件,办理立案审批,进行调查取证,落实有关事宜;专卖管理科对立案的案件进行初审、报批,对案件进行审核。

稽查中队送审案件时,应指派一名执法人员协助专卖管理科对该案的后处理工作。

二、现场处罚案件由案件主办人负责,必须按《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执法现场严格办理。于7日内连同处罚决定书交回队建立现场处罚案件电脑台账,并报专卖管理科备案。

三、区局各稽查中队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需立案的,应在3日内填写立案审批表,与其它执法文书一并送专卖管理科审查后,报局长审批立案。专卖管理科应当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监督并登记。

四、调查取证有办案机构负责,案件调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内终结。确需延长的,应报局长批准。

五、案件调查终结3日内,主办人员应按规定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附经整理的证据材料。

六、专卖管理科应当对《调查终结报告》等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审查意见。

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专卖管理科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处罚决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有权要求听证。

八、案件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专卖管理科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局长审查批准。局长批准后,由案件承办机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

九、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案件承办机构要及时催办、执行情况随时向局长汇报,逾期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会同专卖管理监督科及时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手续。

十、案件执行完毕后,案件承办机构要在3日内填写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报局长审批后予以结案。

十一、案件结束后,案件承办机构要在7日内整理完善所有案件材料,装订成册,归档保管,上交专卖管理科统一保管。

第20篇:探索“党籍与户籍”分离制度

探索“党籍与户籍”分离制度

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xx镇xx小区是一个典型的邻居不同村、隔壁不同乡,集中居住、行政分属的“混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初期,工作主要靠镇党委政府行政推动,缺乏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存在事务管理难、党员组织生活难、公共事务服务难等问题。

近年来,xx镇党委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提升“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为抓手,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深化新型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翔安小区“党籍与户籍”分离制度。实行“党籍”转入现居住地,就近、方便党员组织生活,长期有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居民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而户籍关系仍然保留在原行政村,确保他们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经镇党委和小区临时支部召开小区全体党员动员大会,目前入住小区的21党员中,有10名正式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正式转入翔安邻里中心党支部。

同时,党支部探索推行组织进社区、服务进社区、帮扶进社区,党建工作联创、教育管理联创、整合资源联建,评干部、评党员、评居民的“三进三联三评” 工作新机制,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并结合实际,对小区支部和邻里中心成员设置了党员示范岗、便民服务岗、文化娱乐岗、新风倡导岗、邻里协调岗、治安巡逻岗、卫生保洁岗、扶贫帮困岗等岗位分7个小区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努力打造有领导、有机构、有场所、有制度、有档案、有保障,好党员、好媳妇、好青年、好老人、好家庭、好邻里的“六有六好”文明社区。

(xx镇)

《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实施制度.doc》
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实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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