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

2021-08-15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1、服务理念: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患者的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用亲情服务,用爱心施术。

2、仪表、仪容:美观、整洁、大方、得体。

3、服务语言:

(1)称谓:按职业、职位、统称。

(2)要尊重患者和患者家属;吐字准确(讲普通话);要有情感性,快慢适中;要有保护性(注意患者的隐私、缺点)。 (3)常用的谦语。

(4)禁忌的语言:推理性的语言,顶撞性语言,伤害性语言。

4、行为规范: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严于职守,认真工作。 (3)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4)打电话时,要时间适宜,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语言简练。

5、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工作时不准干私活,不能串岗、换岗、离岗、聊天。

6、职业纪律:医务人员书写要符合要求,不能乱开证明文件,不能开展特殊医疗服务,不能随便评价他人的医疗技术,不能私收财物,不能推荐成药、生活用品、保健品、办公用品等。

7、安全守则:严格遵守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师岗位责任制度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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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历等,并对病人作认真仔细的检查。

3、医师必须认真写门诊病历,作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4、医师应根据需要按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药品理作用、用量、用法、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5、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所,作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工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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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公司和有关门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有关新知识、新业力,提高专为技术水平。

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1、人员聘用:

(1)、公司所聘用的医师应当符合《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公司内诊所可作为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但每个诊所至少有1名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地点。

(2)、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诊所服务工作,爱岗敬业,服务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医疗技能,胜任诊所服务工作职责。

2、培训

(1)、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服务工作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学习,定期进行检查。

(3)、有计划的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医疗等业务培训。

(4)、执行卫生局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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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周组织一次的业务学习。

(6)、每季度对医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

(7)、每年度末,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3、考核与奖惩 ⑴、考核目的

为提升诊所管理水平,建立严谨、规范、公平、公正的人才发展与竞争机制,促进诊所人事管理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⑵、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诊所员工。 ⑶、考核原则

a、考核工作是以人为本,确保诊所人才培养、管理与使用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考核具体规定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定期化。

b、考核要素主要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组织观念、劳动纪律。 c、员工的上岗、任职及岗薪调整等均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⑷、考核工作操作流程:

a、员工根据《员工考核自我评述表》首先进行自我评价。

b、诊所负责人按照《员工考核表》、《业务主管考核表》及《员工考核评定标准参照表》的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

c、考核结果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存档。 ⑸、考核组织与实施

考核工作由门店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⑹、考核时间安排:

每年度考核二次,时间安排在6月和12月下旬。

四、技术规范与工作制度

1、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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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疗服务。 ⑵疑难病症的转诊。

⑶危急重症的识别,现场紧急救护和及时转诊。 ⑷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2、工作制度

⑴应准时开诊,医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诊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

⑵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热情耐心,有礼貌,关心体贴患者,耐心地解答问题。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

⑶医师对工作应严谨,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认真填写门诊记录,按时统计上报。

⑷坚持查对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⑸积极开展慢病管理,按规定建立慢病档案,并规范化管理。

⑹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精神与经济负担。

五、医疗事故防范与报告制度

为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保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诊所对全体员工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等部委制定的相关配套文件为行为准则,严格依法行医。以法行医、以德行医作为每位员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2、医务人员严格执行诊疗常规,门店负责人经常深入检查工作,及时纠正问题。对容易发生医疗纠纷和安全问题的科室进行重点管理。

3、医务人员应充分理解和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及同意权;医师在实施检查治疗方案前,将诊疗计划如实告诉患者,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认可与配合。

4、办公室对医疗质量实行定期监控,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分析原因,寻找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如确系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过失,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隐患酿成大错。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医院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4

并向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小组汇报。

5、医院对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定期组织考核,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六、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诊所的各项工作中。

2.公司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诊所、职能部门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3.开展全公司性质教育。

4.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规定,污染后的一次性物品必须消毒毁形后由社区中心统一回收处理,不得原形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2、一次性输液器必须剪断针头(在进入人体的针头端约20厘米处剪断),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后捞出放置,待收。

3、一次性注射器:将针头拔下、剪断乳头,泡入消毒液中,针管内吸入消毒液后浸泡30分钟以上捞出放置,待收。

4、注射器及输液器的针头毁形后,必须单独放入专门的容器中,避免回收运送时被锐器刺伤。

5、消毒液必须每日更换,要保证正确的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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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次性中单、尿垫、敷料、棉签等均应送统一回收处理,不得进人生活垃圾中。

7、严格执行卫生局有关规定,与医疗废弃物回收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约

八、就诊患者登记制度

1、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诊所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治愈率、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等。

4、公司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门店负责人要督促医师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核后,存档。

九、财务、收费管理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单位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设备、药品、器械等资产进行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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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9、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在社区支持部主任领导下,负责全中心的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信息资料、统计等管理工作。

十、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1、计算机是中心现代科学管理的重要工具,各种统计数据是中心现代科学管理的重要信息,信息资料统计室是中心医疗、财务等数据信息是中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进行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

3、编报上级规定的各种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或篡改。

4、分析各种统计指标,定期给中心领导和有关科室提供医疗、教学、科研、社区卫生服务及经济管理工作所需各种统计数据。

5、监督各种医疗登记、医疗质量统计等信息资料填写完整、准确,原始记录和字迹清楚,妥善保管并逐步实行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计算机化、规范化。

6、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推荐第2篇: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1 、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室工作日程,认真抓落实,成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 、使用门诊日志,有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用品消毒、灭菌记录,对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

3 、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 、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卫生活动。 5 、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诊断室工作制度

1 、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 、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 规范化。

3 、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4 、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5 、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医德。

治疗室工作制度

1 、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3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 、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 1 次 ( 器械消毒液 ) ,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 75% 的浓度。

6 、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 1 周者重新灭菌。

处置室工作制度

1 、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 、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6 、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 、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 ( 绷带等 ) ,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 1 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 3 日要重新消毒。

9 、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 次。

10 、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 、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推荐第3篇: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房规章制度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河津北午芹医院 规范药房管理制度目录

1、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2、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3、药品储存、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4、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5、拆零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6、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7、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制度

8、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

9、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购进使用销毁管理制度

10、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11、近效期药品的催销规定

12、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13、处方及其调配管理制度

14、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等原始凭证及资料管理制度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规范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4、购进药品时,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①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③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④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⑥从生产企业购进的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原检验机构公章;⑦购进医疗器械还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该批次的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

5、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并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6、购进进口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7、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8、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实际购货情况的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内容应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购进票据和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入库质量验收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购进药品的质量验收由质量验收员负责。从事药品验收人员应经县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药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3、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要及时进行质量验收,特殊管理的和需冷藏的药品应随到随验。验收时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次对来货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明等逐一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其外观性状、包装等进行检查。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在对药品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品种,应拒收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及时报告分管质量负责人。

5、验收医疗用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其中毒性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还应有国家规定的专用标识。

6、验收首次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品种,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若为复印件应盖有该生产企业原检验机构印章。

7、验收进口药品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和“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等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单。

8、进口药品或医疗器械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9、质量验收员验收药品应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应真实、完整,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10、药品质量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品储存、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一、储存药品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储存。

二、根据药品的性能及储存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存、阴凉库或冷藏库。

三、药品堆码规范、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且应留有一定距离。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四、库房药品要实行色标管理。药品储存时对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并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五、药品实行分类存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六、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和管理。

七、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相对集中存放。

八、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于,并有明显标志。对不合格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九、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工作,坚持每日上午9点,下午3点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十、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经常进行清理和消毒,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工作。

十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每月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所有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三、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摆放和储存,做到整齐有序、分类合理,标签准确、字迹清晰。

五、特殊管理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

六、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七、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八、发现有质量可疑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和使用。

河津北午芹医院 拆零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拆零药品行为,满足患者的治疗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拆零药品是指根据医疗的需要,所使用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三、要配备拆零专柜,拆零药品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拆零药品原包装或标签。

四、拆零药品时,要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和继续使用,应报告质量管理员及时处理。

五、拆零药品使用的工具如搪瓷方盘、药匙、药刀、医用手套消毒酒精棉球等和拆零药品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河津北午芹医院 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合理、安全、规范使用特殊管理药品,保障人民健康,对特殊管理药品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二、本药房所指特殊管理药品是指二类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等。

三、根据国家有关特殊管理的药品的管理规定,必须到具有特殊药品经营资格(具有二类精神药品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

四、对购进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及时验收入库,做到专柜存放。

五、二类精神药品要做到专柜存放(加锁)。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应当留存两年备查。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处方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备查。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制度

一、药品质量事故是指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经济损失或人身安危。

二、发生药品质量事故要及时按程序报告

1、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和负责人,并由质管员24小时内报上级有关部门。

2、其它质量事故应由相关人员三日内报单位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员并及时将处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员。

三、发生事故后,相关人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四、单位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善后处理,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五、质量管理人员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河津北午芹医院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或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三、单位及全体职工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注意收集由本单位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事件情况。

四、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为主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领导小组,并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同时要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月分别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报告一次,并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档案。

五、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六、对于新的不良反应(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引起死亡、致癌、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的等)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对于死亡病例和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

七、坚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可疑即报的原则。

河津北午芹医院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一、为创造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使用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房、药库、诊疗、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或隔开。药房、药库等场所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做到勤检查、勤打扫,保证无积水、无垃圾、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辅助设施摆放应规范有序。

三、保持药房清洁整齐,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各类药品陈列规范、整齐,相关用品定位存放,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或放入货架。

四、药库环境整洁,库房内地面和墙壁应平整、清洁、不挂尘、不起尘。保持门窗严密牢固,应配备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五、当班人员应着工作服,佩戴胸卡,注重个人卫生,衣帽整洁。

六、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替检行为。

七、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八、要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档案应妥善保管备查。

河津北午芹医院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购进使用销毁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三、购进无菌器械要按规定进行购收,并严格做好购进验收记录。购进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四、从生产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生产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经营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一次性无菌器械经营范围)、《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必须及时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详细销毁记录。

七、严禁重复使用无菌器械。

八、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在报告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按照相关制度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理。

河津北午芹医院近效期药品的催销规定

一、近效期药品的范围界定。

1、药品的有效期。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的期 限;药品的有效期由药品生产厂商储存稳定性实验数据确定并经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批准后,才能在药品的包装、标签上予以标注,是药品的重要标识之一;药品有效期的标注格式,即表达方法,应按年月日进行表达:一般表达可用有效期至某年某月,或只用数字表示。 如:有效期至2001年12月,或表达为有效期至2001.

12、2002/

12、2002-12;年份要用四位数字表示,1-9月份数字前须加“0”以两位 数表示月份。如:有效期至2002年09月、2002/0

9、2002-09;

2、近效期药品的界定。

近效期药品即临近药品包装标签上标注的有效期截止年月的药品;本公司暂规定将距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12个月的药品界定为近效期药品。

二、近效期药品的储存管理

1、近效期药品的标识。

近效期药品在库储存时应悬挂“近效期药品一览表”;近效期药品 在库储存期间,药品养护只应负责按月报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月报表”;并在“近效期药品一览表”上该产品批号的有效期截止年月栏内挂上该药品的标志牌。

2、近效期药品的催销。

药品经营销售部门接到“近效期药品催销月报表”后,应及时组 织销售力量或采用合法适当的促销措施进行促销,以避免因促销不利使之过期失效造成经济损失;在药品销售过程中,销售员应做好与顾客的沟通联络工作和顾客需求信息的收集,尽可能先将近效期药品销售供经营或使用;近效期药品库存量大时,应注意分散销售,避免集中销售后对顾客造成过期失效的压力;经营销售部门应经常提醒药品销售业务员作好所销售药品的市场走势,掌握顾客库存的本公司销出药品的存量情况,对于近效期药品,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催促顾客作好近期先销先用等工作;对于离失效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予以停售。并尽量联系退换货事宜。对于到达有效期截止日期的过期失效药品,应按《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而不得采用降价抛售等方式违规销售。

河津北午芹医院 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确保不合格药品不进入合格品区(库),不销售,保证所销售出去的药品全部为合格药品。

二、适用范围:

所发现的所有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凡与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于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的范围界定:不合格药品包括内在质量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和包装不合格的药品。

不合格药品的判断依据:《药品管理法》、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报的抽检不合格的药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的药品等。

不合格药品的质量确认:在进、销、存过程中,对怀疑为不合格 药品应抽样送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任意一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的,可确认该批号药品为不合格药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的药品,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报的抽检不合格的药品,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 超过有效期的,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存在外在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一经发现即可直接确认为不合格药品;

三、对于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规定:对于上述所述的有内在质量问题的药品或假劣药品,一经确认,应封存于不合格品区,并登记造册报质管部后,立即上报省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经采购部通知供货单位。

对于上述所述的不合格药品,一经确认,应封存于不合格品区, 由不合格品区专管员登记造册,经负责人审核后,在适当的时间、选择对周围环境无污染的地方,根据药品的性质,选择恰当的销毁方式,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销毁记录;或可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联系进行报损委托销毁处理。

河津北午芹医院 处方及其调配管理制度

1、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正式公布的单轨制处方药、中药饮片处方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

2、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或作好《处方药调配销售记录》

4、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5、处方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单位,如有药品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6、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7、处方审核、调配人员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河津北午芹医院 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等原始凭证及

资料管理制度

1、药房保存入库验收记录一份。

2、进药原始票据、入库验收记录一份入帐建立台帐存档。

河津北午芹医院

推荐第4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一、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三、尊重患者,关爱证明。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籍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力,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四、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五、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务,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六、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

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

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八、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

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加强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创新进取,努力提升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二、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依法承担管理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临床一线。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正确行使权力,遵守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推进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尊重员工民主权力。

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人事招录、评审、聘任制度,不在人事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调配资源,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六、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机制。

七、尊重人才,鼓励公平竞争和学术创新,建立完善科学的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不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八、恪尽职守,勤勉高效,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医师行为规范

一、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不断更新医学理念和知识,保证医疗技术应用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三、学习掌握人文医学知识,提高人文素质,对患者实行人文关怀,真诚与患者沟通。

四、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

五、依法履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传染病疫情、药品不良反应、食源性疾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等法定报告职责。

六、认真履行医师职责,积极救治,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增强责任安全医师,努力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差错事件。

七、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单位内部规定的医师执业等级权限,不违规临床应用新的医疗技术。

八、严格遵守药物和医疗技术临床试验有关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充分保障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之情同意权。

护士行为规范

一、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尊重关心

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注重沟通,体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二、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执行临床护理实践和护理技

术规范,全面履行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协助诊疗、心理支持、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三、工作严谨、慎独,对职业行为负责。发现患者病情危急,

应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及时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四、严格执行医嘱,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临床

诊疗技术规范,应及时与医师沟通或按规定报告。

五、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书写病历,认真管理,不伪

造、隐匿或违规涂改、销毁病历。

六、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科学指导合理用药,保障用

药安全、有效。

七、认真履行处方调剂职责,坚决查对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调剂

处方药品,不对处方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代用。

八、严格履行处方合法性和用药适宜性的审核职责。对用药不适

宜的处方,及时告知处方医生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的,拒绝调剂。

九、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和患者用药适应症、使用禁忌、

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详尽解答用药

疑问。

十、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

私自销售、使用非正常途径采购的药品,不违规为商业目的的统方。

十一、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自觉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临场诊疗,实施人文关怀,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二、爱护仪器设备,遵守各类操作规范,发现患者的检查项目不符合医学常规,应及时与医师沟

三、正确运用医学术语,及时、准确出具检查、检验报告,提高准确率,不谎报数据,不伪造报告。发现检查检验结果达到危急值,应及时提示医师注意。

四、指导和帮助患者配合检查,耐心帮助患者查询结果,对接触感染性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的相关人员,进行告知并给予必要的防护。

五、合理采集、使用、保护、处置标本,不违规买卖标本,谋取不正当利益。

其他人员行为规范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为临床服务的意识,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

二、刻苦学习,专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业技能,认真执行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三、严格执行财务、物资、采购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采购、保管、报废等工作,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四、严格执行临床教学、科研有关管理规定,保证患者医疗安全和合法权益,指导实习及进修人员严格遵守服务范围,不越权越级行医。

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定,不随意丢弃、倾倒、堆放、使用、买卖医疗废物。

六、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数据保密制度,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不随意泄露、买卖医学信息。

七、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持医疗机构环境卫生,为患者提供安全整洁、舒适便捷、秩序良好的就医环境。

推荐第5篇: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六、医疗机构不得使角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治的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或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时,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及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细列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推荐第6篇: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制度 二〇一二年二月

规范药房管理制度目录

1、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2、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3、药品储存、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4、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5、拆零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6、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7、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制度

8、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

9、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购进使用销毁管理制度

10、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11、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规范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4、购进药品时,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①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③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④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⑥从生产企业购进的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原检验机构公章;⑦购进医疗器械还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该批次的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 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前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5、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并按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6、购进进口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7、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8、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实际购货情况的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内容应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购进票据和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入库质量验收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购进药品的质量验收由药房验收员负责。从事药品验收人员应经县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药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3、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要及时进行质量验收,特殊管理的和需冷藏的药品应随到随验。验收时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次对来货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明等逐一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其外观性状、包装等进行检查。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在对药品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品种,应拒收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及时报告分管负责人。

5、验收医疗用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其中毒性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还应有国家规定的专用标识。

6、验收首次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品种,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若为复印件应盖有该生产企业原检验机构印章。

7、验收进口药品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和“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等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章。

8、进口药品或医疗器械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9、药房验收员验收药品应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应真实、完整,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10、药品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

药品储存、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一、储存药品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储存。

二、根据药品的性能及储存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存、阴凉库或冷藏库。

三、药品堆码规范、整齐、牢固无倒臵现象,且应留有一定距离。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四、库房药品要实行色标管理。药品储存时对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并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五、药品实行分类存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六、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和管理。

七、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相对集中存放。

八、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并有明显标志。对不合格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九、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做好药(库)房温湿度监测工作,坚持每日上午9点,下午3点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十、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经常进行清理和消毒,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工作。

十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每月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所有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三、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摆放和储存,做到整齐有序、分类合理,标签准确、字迹清晰。

五、特殊管理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

六、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七、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八、发现有质量可疑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和使用。

拆零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拆零药品行为,满足患者的治疗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拆零药品是指根据医疗的需要,所使用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三、要配备拆零专柜,拆零药品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拆零药品原包装或标签。

四、拆零药品时,要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和继续使用,应报告质量管理员及时处理。

五、拆零药品使用的工具如搪瓷方盘、药匙、药刀、医用手套消毒酒精棉球等和拆零药品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合理、安全、规范使用特殊管理药品,保障人民健康,对特殊管理药品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二、本制度所指特殊管理药品是指第

一、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等。

三、根据国家有关特殊管理的药品的管理规定,必须到具有特殊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

四、对购进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及时验收入库,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相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专用账册,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五、对购进的特殊管理药品做到专柜存放,专柜使用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六、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制度

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是指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因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问题而导致经济损失或人身危害。

二、发生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事故要及时按程序报告

1、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相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由单位负责人2小时内报上级有关部门。

2、其它质量事故应由相关人员一日内报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并及时将处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分管负责人。

三、发生事故后,相关人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四、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善后处理,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五、药房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上市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或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三、单位及全体职工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注意收集由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事件情况。

四、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为主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领导小组,并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同时要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及时登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填写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每月分别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管部门报告一次,并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档案。

五、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六、对于新的不良反应(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导致死亡,危及生命,致癌、致畸、至出生缺陷,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和群体不良反应时间应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七、坚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可疑即报的原则。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一、为创造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使用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房、药库、诊疗、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或隔开。药房、药库等场所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做到勤检查、勤打扫,保证无积水、无垃圾、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辅助设施摆放应规范有序。

三、保持药房清洁整齐,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各类药品陈列规范、整齐,相关用品定位存放,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或放入货架。

四、药库环境整洁,库房内地面和墙壁应平整、清洁、不挂尘、不起尘。保持门窗严密牢固,应配备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五、当班人员应着工作服,佩戴胸卡,注重个人卫生,衣帽整洁。

六、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替检行为。

七、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八、要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档案应妥善保管备查。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购进使用销毁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三、购进无菌器械要按规定进行验收,并严格做好购进验收记录。购进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四、从生产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生产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经营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一次性无菌器械经营范围)、《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必须及时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详细销毁记录。

七、严禁重复使用无菌器械。

八、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在报告单位负责人的同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按照相关制度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理。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药品是用于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其质量与人体的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被使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2、药房管理员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的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凡与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1) 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2) 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3) 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4、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并及时上报处理。

5、药房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填写具不合格药品通知单,立即停止出库和使用。同时将不合格药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志。

6、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7、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药房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人员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2)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药房管理员提出中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

(3)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药房管理员和分管院长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报药品销毁记录”,销毁特殊管理时,应在药品销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

8、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9、明确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使用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10、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五年。

推荐第7篇: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版]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七、消毒隔离制度

1.医院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会议室、行政办公室及其他公共场所。

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诊疗护理处置前后要洗手,执行注射一人一针一管一使用,换药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晨间护理湿式扫床一床一刷,床旁桌做到一桌一巾,体温表使用后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以上。

3.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干燥无菌持物钳及镊子筒每4小时更换一次,2%戊二醛液浸泡则每周更换二次,疑污染随时更换,注明更换日期、消毒液名称和浓度。

4.无菌物品均要写明灭菌日期,有灭菌指示带,灭菌有效期为7天。 5.消毒用碘酊、碘伏、酒精注明浓度并每日更换,消毒瓶应加盖每周灭菌更换2次,无菌溶液注明开瓶时间及用法。

6.冰箱每周消毒保养1次,做好记录,物品放置有序,无过期物品。 7.治疗室、换药室区分有菌区和无菌区,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放置,污物与垃圾分开。

8.病室每天通风换气,地面每日用湿拖拖地二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周空气消毒一次。治疗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及重症监护室每日空气消毒二次,每月空气细菌培养和监测1次。紫外线消毒要有时间登记与强度监测,监测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超过1000小时或强度低至70uw/cm2时应更换。

9.便器每次用后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液浸泡消毒,消毒池加盖,消毒液应保持有效浓度并有标牌。

10.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要严密隔离,使用的器械、被服、房间进行严格终末消毒处理,敷料进行焚烧。

11.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必须严格按医疗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每日包装密封后贴好标志,集中处置。

12.医务人员及病人换下的脏被服应分别放入污物车并分开清洗消毒;凡出院、转院、死亡病人床单应进行有效的终末消毒处理。

13.口腔科和放射科要求一律用使用一次性漱口杯,口腔科的牙钻必须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10小时以上。

14.连续使用的麻醉机螺旋管、氧气湿化瓶、呼吸气囊、呼吸机导管、吸痰器、雾化器等,每日均应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用毕终末消毒。 15.各种内窥镜的清洗、消毒要彻底,消毒用2%戊二醛浸泡20分钟以上,灭菌则应浸泡10小时以上,并定期做细菌培养,接触乙肝病人的内窥镜应进行特殊处理。

16.非打印的门诊化验单一律要经臭氧消毒后才能发出。

17.门诊应设发热及肠道传染病隔离诊室,一旦发现或疑有传染病员应立即就地隔离,按传染病报告程序上报。

八、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三)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的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一)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二)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三)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的器械数。

三、药剂科

(一)配方时,查对处方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二)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一)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二)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一)采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一)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九殒、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二)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三)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五)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影像科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二)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科

(一)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二)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三)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四)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一)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二)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三)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二)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九、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一、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以为病毒性疾病的病人,不使用抗生素。

二、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宜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症状得出县和病原体的检处。

三、对于细菌感染的患者,应用抗生素前,应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根据结果指导合理使用抗生素,对于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者,可按临床表现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四、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特别是注意避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局部应用。

五、尽量避免抗生素联合应用药,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抗生素应用的指征是指在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等,以二联为宜。

六、抗生素的使用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用药。

七、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禁止无针对性的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外科手术的预防用药应有严格的针对性。

八、为预防抗生素发生过敏反应,在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过敏试验,氨基糖甙类除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做过敏试验。

十、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二)室内均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

(三) 室内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四)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五)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六)诊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七)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十一、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

1、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2、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拉丁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三)处方限量

1、普通药以3日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7日量,如超过7日量须经领导批准。

(四)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到期领导批准后销毁。

三、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打电话,不准闲人进屋,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二)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推荐第8篇: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确保依法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制定药品目录和急救药品目录。

3、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对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5、药品采购应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审核所购入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

6、采购药品应与供货单位签定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7、购进药品应具合法票据,做到票、账、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9、对首供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用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10、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1、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购进药品,在保证满足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用造成的损失。

12、质量管理员应会同相关部门按年度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使用质量。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质量,把好药品入库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验收应由验收人员负责,验收员应参加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对到货药品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和特管药品应随到随验。

5、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冶、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项目; ②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外用药品、特殊药品,其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④进口药品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号,其最小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⑤验收首用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6、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在箱外书写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装箱。

7、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2 库。

8、验收中怀疑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单,报质量管理员审核处理。

9、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10、特管药品应验收到最小包装并执行双人验收,应有双人签章和完整验收记录。

11、验收人员应熟悉药品性能和储存条件,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注明验收结论。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予拒收并报质量管理员。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3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 药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库,堆码规范、合理。仓库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消防、防盗设备。应有与药品陈列、储存相适应的橱、柜、架、垫等专用设备。

3、应按照需要,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藏库(2-8℃),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4、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药等应分区存放等。

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放并留有一定的距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药库和药房面积应达到规定要求。药品与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墙、屋顶、梁柱距离不小于30厘米。

6、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8-9时)、下午(2-3时)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7、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8、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9、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

10、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其集中控制并停用,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11、做好库存药品的账、货管理工作,半年盘存一次,确保账、票、货相符。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13、试剂、危险品应存放于专门设置的仓库。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4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为规范仓储及陈列药品的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药库、药房必须配备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

3、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房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4、质量管理员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

5、养护人员应配合药库及药房人员做好药库、药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根据库房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每日8—9时,下午2—3时各记录一次库房内温湿度。

6、根据药品流转情况,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近效期药品及易变质、易霉变、易潮解药品应列为重点养护品种,缩短检查周期、每月检查一次。药品养护检查应建立档案。

7、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近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用表”。

8、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发货或使用,及时通知质量管理员进行复查处理。对质量有问题及储存时间长的药品应及时抽验送检。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5

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2、首供企业是指与本单位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首用品种是指本单位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3、应对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供应药品的合法性。

4、首用品种或与首供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采购员应详细填写“首用品种(企业)审批表”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和药事委员会对采购员填报的“首用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审批后,方可开展业务来往,购进药品。

5、审批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的必备资料:

①首供企业应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等复印件。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的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复印件及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须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②购进首用品种时,企业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等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该品种的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6、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供企业审批表”和“首用品种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建立档案。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6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1、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2、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3、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摆放和储存,做到整齐有序、分类合理,标签准确、字迹清晰。

5、特殊管理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

6、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7、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8、发现有质量可疑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和使用。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7

药品拆零分装管理制度

1、药品拆零

1.1药品调剂人员应认真做好药品的拆零工作。

1.2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并将原包装的标签及说明书保留至拆零药品用完。

1.3药品拆零使用的工具及专用包装袋应清洁卫生。调配时调剂人员应在药袋上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以及有效期等内容,方便患者辨认使用。

1.4对拆零后放置于专用装置瓶里的药品,应在瓶上标明品名、规格、批号、效期,并做好记录。

2、药品分装

2.1 药品分装仅限于门诊、急诊药房,分装品种限常用用量无法采购到相应装量的药品。

2.2 药品分装应设专门区域,并有适合分装的环境条件,具备专门的分装工具。

2.3 药品分装袋应具备密封要求,分装好的药袋上应注明药品名称、分装数量、分装日期、有效使用期限等内容。每次每一品种分装结束后,应当时记录分装情况,内容包括:分装日期、药品名称、批准文号、原包装生产者、原包装批号、原包装有效期、分装装量、分装袋数、分装总量、分装开始和结束时间、分装者等内容。

2.4 分装好的药品应存在放于标示明确的专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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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药品

1.1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相关的法规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1.2特殊药品的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应有规定的警示说明,购进验收特殊药品必须二人,且有一名药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验收员要仔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保管应设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单独建帐。二类精神药品专柜集中放置,与其它药品明显分开。 1.3具有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1.4麻醉药品的用量: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处方单独保存三年备查。

精神药品的用量:一类精神药品每次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二类精神药品每次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应完整保存二年备查。

1.5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9 1.6经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凭“专卡”(药监局核发)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按规定开方取药,具体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1.7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麻醉药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再及时补办手续。

1.8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失,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1.9药剂科各班组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本及处方登记本。

1.10药剂人员在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调配。

1.11药剂科主任应定期检查本院的麻醉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1.12麻醉药品的报损制度,对霉变破损的麻醉药品,使用单位每年报损一次,由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就地监督销毁,并向当地药监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备。

1.13加强日常的质量和养护工作,特殊药品应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货相符。若发现质量问题或帐货不符,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填写《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单》并上报有关部门。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0

2、贵重药品

2.1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贵重药品管理范围。2.2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2.3凡属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处理。

2.4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2.5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用医保结算的现象发生。

2.6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报损单,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理院长签字方能报损。报损单为二联,其中一联报院财务销帐。

2.7药库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将药品差价填写调价单,上报财务科。

2.8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调配无误,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损失由调配人员自费赔偿补足。

2.9属医疗保险的患者,应按医疗保险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用量现象。2.10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

2.11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

2.1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假、劣药混入。

2.13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并认真填写明细表,人员交接时应双签字。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1

重大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1、对质量事故及差错必须查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及时上报科室及院质量领导小组,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制定补救方案。

2、重大质量事故范围:

2.1发现混药、差错、严重的异物混入现象或其它重大质量问题(如超量或服法错误、分装药品错误、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错购假劣药品而发出),其性质严重,已致威胁用药安全或造成医疗事故者。

2.2由于发生质量事故,一次造成三千元(不计工时)以上经济损失者。2.3未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严格购进渠道,把关不严,造成国家、省级药监或相关部门产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的。

3、一般事故范围:不属以上重大事故情况的为一般事故。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内容、认定与处理办法。4.1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

4.1.1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报送质量检验部门。

4.1.2质量检验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故原因,并向科室负责人和主管理院长汇报。

4.1.3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订防范措施,严防同类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

4.1.4科室负责人在事故发生的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原因。

4.1.5科室负责人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2 事故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4.1.6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当地药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当地药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4.1.7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保存。4.2 质量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2)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3)事故原因分析。 (4)事故责任分析及责任者。

4.3 质量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待原因查清后再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隐瞒。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必须追究领导责任,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直接责任者要给予处分。 4.4 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3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

1、为加强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2、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或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3、单位及全体职工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注意收集由本单位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事件情况。

4、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为主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领导小组,并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同时要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月分别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报告一次,并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档案。

5、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6、对于新的不良反应(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引起死亡、致癌、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的等)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对于死亡病例和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

7、坚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可疑即报的原则。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4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1、为创造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使用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2、药房、药库、诊疗、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或隔开。药房、药库等场所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做到勤检查、勤打扫,保证无积水、无垃圾、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辅助设施摆放应规范有序。

3、保持药房清洁整齐,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各类药品陈列规范、整齐,相关用品定位存放,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或放入货架。

4、药库环境整洁,库房内地面和墙壁应平整、清洁、不挂尘、不起尘。保持门窗严密牢固,应配备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5、当班人员应着工作服,佩戴胸卡,注重个人卫生,衣帽整洁。

6、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替检行为。

7、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8、要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档案应妥善保管备查。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5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购进使用销毁管理制度

1、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3、购进无菌器械要按规定进行购收,并严格做好购进验收记录。购进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4、从生产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生产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经营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一次性无菌器械经营范围)、《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必须及时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详细销毁记录。

7、严禁重复使用无菌器械。

8、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在报告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9、违反上述规定者,按照相关制度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理。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6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1、为合理控制药品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4、近效期药品(指效期不足3个月)在仓库货位上设置近效期标识牌。

5、对近效期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

6、对近效期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使用控制。

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使用。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7

不合格药品、医械处理制度

1、为加强不合格药品、医械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医械用于临床,保证药品、医械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不合格药品、医械是指入库验收时不合格或合格的但在本院贮运过程中发生了破损、变质、过期、污染。发现不合格药品、医械不得验收入库、付款。在库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医械要立即转至指定区位存放,并立即通知业务相关部门及时退货或报废处理。

3、不合格药品、医械必须分队单独存放,严格执行色标区别,专帐管理,定期盘点。

4、凡未立帐的不合格药品,每月填制报表,报送财务部门处理。

5、以不合格药品、医械,确定为废品的,经办理报损审批手续后,每半年由各相关班组填报废品销毁申请单,由医院办公室组织医务、财务等相关部门一起监督销毁,妥善保存销毁凭据。

6、凡不合格药品、医械,各部门不准调配和使用,药库有权拒绝发货。如经过重新鉴定或返工整理后确认为合格品,必须重新办理合格品入帐手续后,才能转为合格品存放、调配和使用。

7、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医械帐货不符,保管人员必须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及时追查不符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医械流向社会。

医疗机构药房规章制度 18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为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程序,确保使用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术职称。

3、在核实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处方调配药品。

4、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使用。

5、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四查十对”规定的程序进行。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处方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6、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

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8、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

9、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患者正确介绍用法、用量并在包装袋上写明,交代禁忌、注意事项等。

10、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1、调配处方的用具、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卫生要求;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容器应经法定部门注册,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

12、调配药品用的计量器应定期检定。

13、处方应按国家规定时限保存,一般处方不少于1年,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处方不少于2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不少于3年。

14、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配制制剂或擅自使用其他医院配制的制剂。

1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有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使用专用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专册登记,加强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药。

16、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符合国务院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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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医疗机构(诊所)规章制度

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6、对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德。

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1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75%的浓度。

6、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观察室工作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急诊值班医师、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的患者,必面写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值班医师早晚查床1次,重病随时观察治疗。

4、急诊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要观察患者的临时变化,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要观察患者,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写出书面记录。

药房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收方后对处方的内容、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剂量、用法、禁忌、药名、色质、剂型等查对无误后方可调配。调配后经另一个人核对并签字,再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对易沉淀的液体方剂要注明“服前摇动”,外出药注明“不可内服”字样,以免发生意外。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2、对含有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4、调剂室内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须经核对,尤其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以利工作进行,防止拿错。

5、调剂室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说闹,吸烟,洗衣服等。调剂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

6、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二级库的缺药应及时增补。

7、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医院处方制度执行。

8、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

行交接班制度。

9、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10、定期向临床科室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1、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以为病毒性疾病的病人,不使用抗生素。

2、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宜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症状得出县和病原体的检处。

3、对于细菌感染的患者,应用抗生素前,应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根据结果指导合理使用抗生素,对于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者,可按临床表现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特别是注意避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局部应用。

5、尽量避免抗生素联合应用药,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抗生素应用的指征是指在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等,以二联为宜。

6、抗生素的使用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用药。

7、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禁止无针对性的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外科手术的预防用药应有严格的针对性。

8、为预防抗生素发生过敏反应,在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过敏试验,氨基糖甙类除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做过敏试验。

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

1、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2、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拉丁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

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三、处方限量

普通药以3日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7日量,如超过7日量须经领导批准。

四、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到期领导批准后销毁。

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用法、时间、浓度)。

2、操作前严格检查药品质量、名称,如标签是否清楚、有无变质过期。使用无菌物品前认真检查有无失效、破损、污染等。

3、严格执行操作常规。严格按医嘱或处方给药,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抢救除外)。抢救病人时执行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方可执行。

4、使用易过敏药物前,详细询问过敏史,无过敏史按药品说明书做过敏试验,并做好发生过敏反应的抢救准备。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注意配伍禁忌。

5、使用溶媒时,标签要注明开瓶日期和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继续使用。

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安全注射管理制度

1、所有医疗保健人员,必须树立安全注射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在预防接种、医疗注射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发生注射事故;

2、注射部位皮肤消毒,用无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螺旋式的由内向外消毒,涂擦直径大于5cm,消毒区不可用手触摸,接种疫苗时,不能用店碘伏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接种完不可用乙醇棉球压针眼;

3、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供应,采购时要索取三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合格证),到货后要认真填写入库登记,并有出库、使用后销毁登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后必须回收销毁,过期及破损的一次性卫生用品要定期报损销毁,严禁继续使用,严禁二次使用。

4、认真进行安全注射的培训,督导、考核,每年对乡医培训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限期纠正,再次进行考核,对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及造成注射事故者,报请区卫生局按规定处罚,每季对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购货使用、销毁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报请区卫生局按规定处罚。

无菌操作制度

1、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2、执行无菌操作前,应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3、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4、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应与无菌区保持一定距离,以免污染。

5、无菌物品在菌区或灭菌容器内,无菌物和有菌物应分别放置,无菌包一经打开,应尽快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6、无菌包应按消毒日期顺序放置,并经常检查是否过期失效。

7、无菌盐水及酒精棉球罐周消毒二次,棉球、纱布不可装得过满,以免接触容器外面的污染。

8、消毒物品要有明显日期标志,有效期为一周,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微生物监测。

9、注射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人流室、新生儿室、供应室(无菌储物间)等应有空气消毒制度,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一次。

10、抽血操作实行一人一巾一带,抽血使用的棉球,棉签应集中处理,防止随地乱扔或带出院外。

11、用化学消毒液浸泡器械时,要打开关节,盒盖上标

有可用时间。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

2、保持各室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治疗室、处置室、注射室等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每次30-60分钟;每日用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物表一次、拖地两次,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及时擦拭、消毒;器械消毒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根据情况浸泡30-60分钟,并做好登记工作。

3、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疗用品必须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不能用高压灭菌的器械,可用2%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有可见污染物随时更换,并每日用专用试纸测试浓度)浸泡10小时后,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后使用;与未破损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的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不得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和用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灭菌。

5、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开放置,标识清楚。消毒物品、消毒液及无菌液一经打开,须注明启用日期、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6、使用中消毒液要保持有效浓度,一般使用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液每日更换,并进行消毒液浓度测试。特殊感染者参照相关标准。

7、诊室、治疗室、观察室、处置室等地使用的清洁工具(抹布、拖把等)定点放置,拖把标识清楚,分别清洗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8、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应配置流动洗手设施,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均要按“六步法”洗手或手消毒。

9、发现传染病,进行暂时隔离,及时上报转诊,对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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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实施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诊所法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使用黄色专用塑料袋盛放,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使用利器盒盛放。严禁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及时封口。容器外表被污染时,应增加一层包装。

3、市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实行集中定点处置。

4、医疗废物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应日产日清。

5、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在48小时内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医疗废物处置记录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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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制度

按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管理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毒灭菌应遵循的原则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2、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3、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

4、禁止用消毒液保存物品,消毒灭菌后应及时取出,用清洁或灭菌水冲洗干净后,控干保存。

5、用于消毒灭菌处理的容器及器具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6、在进行消毒清洁处理时,如擦拭门窗、桌椅等时应备两桶,一桶装放清洁抹布、一桶装放使用后的脏抹布,脏污时随时更换,用后终末消毒。禁止一桶水一抹布的清洁方式。

7、连续使用的消毒灭菌物品必须有明显的消毒灭菌标识。

二、各类物品的消毒灭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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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压蒸汽灭菌: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压舌板、舌钳、开口器、引流管、引流瓶等(一用一灭菌)、三联瓶(一周灭菌二次)。

2、煮沸消毒法:暖水瓶塞(终末消毒)、奶瓶、塑胶奶头、毛巾、配奶器等(一用一消毒)、擦手巾(一日一消毒)。

3、干热消毒:油、粉、膏等首选,玻璃、搪瓷等耐高热物品也可选用。

4、清洗:可以由洗衣班完成。这类物品为低度危险性物品,虽有微生物污染,但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当受到一定量致病菌污染时才造成危害,这类物品和器材仅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粘膜相接触,一般可用低效消毒方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即可,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作特殊的消毒要求。如:口罩、隔离衣(一用一消毒,浸湿或脏污时随时更换消毒;如有特殊要求可送供应室灭菌处理)、工作服、床单、被套、枕套、帽子、血压计袖带等(一周一消毒,脏污时随时更换消毒或清洗)、擦手巾(一日一消毒)。

5、物理通风:室内空气无明显感染症病人污染时,每日物理通风两次(上下午),一次20―30min;有感染症病人污染时,每日或终末用紫外线灯照射或臭氧消毒。

6、消毒液浸泡法:体温计、止血带、肛管、胃肠减压器、洗胃管、简易呼吸气囊、器械清洗桶、砂锯、弯盘、治疗盘、手套、拖布、抹布(一用一消毒)、吸引器的贮液瓶和塑胶管、输液网兜、输液牌、隔离鞋、氧气通气橡胶管、污物桶、痰盂、肥皂盒、洗手池、水槽(一周一消毒)、呼吸机

24

及麻醉机管路、雾化器、湿化瓶等(一周一消毒,连续使用的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

7、擦拭法:对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适用于以下物品:通气管(一周一消毒,连续使用的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湿化瓶干燥扭紧备用)、治疗台、喷雾器、耳镜、电耳镜、额镜、咽喉镜(一用一消毒)、吸引器表面、听诊器、病历夹、电话机、血压计不可接触水部分、墙壁、门窗、冰箱、显微镜、急救柜(一周一消毒,脏污时随时消毒)、办公桌、办公椅、门把手、治疗车、推车、病床、诊察床、产床、手术床、轮椅、床头柜、水龙头、地面(一日一消毒,脏污时随时消毒)、暖水瓶(终末消毒)。

8、喷洒法:墙壁、地面等物体表面(脏污严重时)。

9、干粉消毒法:一般使用漂白粉,适用于病人的呕吐物、体液、血液等量较大时,局部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拖擦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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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源性感染登记、暴发报告制度

1、医务人员要熟悉医源性感染分类诊断标准,并不断加强有关医源性感染基础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医源性感染控制水平。

2、疑是为医源性感染病人应及时采集标本送检。

3、确诊为医源性感染时,应由经治医生于2小时内报告诊所负责人,并认真记录该病例。

4、凡发现在诊所3例以上的相同细菌感染的病例,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暴发流行。

5、每季度对医源性感染病例进行统计,综合分析,并反馈。

6、当出现医源性感染流行趋势时,工作人员于24小时内报告诊所负责人,并通报相关科室。经调查证实医源性感染流行时,诊所应当于24小时内报告上级部门,并及时进行隔离治疗,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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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手卫生与监管制度

1、医务人员洗手时必须使用流动水设施洗手。

2、洗手建议使用洗手液,如使用肥皂应悬挂晾干,保持清洁干燥。

3、特殊单元应配备一次性干手纸或干手器等干手物品。手术室干手巾应每人一用,用后清洁、灭菌;盛装消毒巾的容器应每次清洗、灭菌。

4、洗手池池面应光滑无死角,每日清洁或消毒。

5、洗手池边应配备“六步洗手图”,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洗手;手术室应配备计时装置、洗手流程及说明图。

6、手消毒剂应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7、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8、当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9、下列情况应进行洗手与卫生手消毒:

(1)当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2)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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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10、当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应先洗手,然后进行手卫生消毒。

11、医务人员不得戴假指甲戒指等饰物,要保持指甲和指甲周围组织的清洁。

12、摘除手套后,应用肥皂(皂液)清洁双手。

13、手卫生合格标准:

卫生手清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² 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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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卫生工作制度

1、室内有足够且符合卫生要求的垃圾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医疗用一次性物品定点收存,由市危险废物处理站统一收集并处置。

2、按照市政府要求,搞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3、向群众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的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使医院有一个文明、卫生的优良环境。

4、病房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要求四壁无尘,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污物、墙壁不乱钉钉子,不乱拉线,不乱贴纸条。

5、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物桶和垃圾及时处理,而厕所定时洗扫,无臭气,保持清洁卫生。

6、病房内工作安排要科学化,先铺床、再拖地、后治疗。

7、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医疗用房内抽烟。

8、保持病员个人清洁卫生,一般病人每周个人卫生清洁一次并换被服衣服一次。

9、有健全的卫生清扫,发动所有工作人员,共同搞好室内外卫生。

临沂兰山区孙玉甫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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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规章制度(目录)

目录

第一篇规章制度

质量方针和目标 „„„„„„„„„„„„„„„„„„„„„„1-

1第一部分党群工作

领导班子廉政建设暂行规定 „„„„„„„„„„„„„„„„„1-2 办事公开群众监督暂行规定 „„„„„„„„„„„„„„„„„1-3 计划生育工作规定 „„„„„„„„„„„„„„„„„„„„„1-

5第二部分财务

财务管理暂行规定„„„„„„„„„„„„„„„„„„„„„1-11

第三部分行政劳资

关于电话、传真机、电脑和复印机使用的规定„„„„„„„„„1-27 员工考勤暂行规定„„„„„„„„„„„„„„„„„„„„„1-28

第四部分岗位职责

领导管理职责„„„„„„„„„„„„„„„„„„„„„„„1-31 办公室工作制度„„„„„„„„„„„„„„„„„„„„„„1-33 财务部岗位责任制度„„„„„„„„„„„„„„„„„„„„1-34 质安部岗位责任制度„„„„„„„„„„„„„„„„„„„„1-37 贯标办岗位责任制度„„„„„„„„„„„„„„„„„„„„1-38 预算部岗位责任制度„„„„„„„„„„„„„„„„„„„„1-38 设计分公司岗位责任制度„„„„„„„„„„„„„„„„„„1-40I

第二篇 质量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质量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制度 „„„„„„„„„„„„„„„„„„„„„2-1 各级管理人员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2-1 各职能部门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2-

4第二部分施工现场安全要求及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八大纪律”,“十三项措施” „„„„„„„„2-7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2-9 安全检查制度„„„„„„„„„„„„„„„„„„„„„„„2-10 加工厂设备保养规程„„„„„„„„„„„„„„„„„„„„2-12 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2-14 防火、防爆规章制度„„„„„„„„„„„„„„„„„„„„2-15 高空作业人员施工安全制度„„„„„„„„„„„„„„„„„2-16 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16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制度„„„„„„„„„„„„„„„„„„„2-17 电动机具规章制度„„„„„„„„„„„„„„„„„„„„„2-25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保管制度„„„„„„„„„„„„„„„„2-26 运输汽车安全管理及保养制度„„„„„„„„„„„„„„„„2-27 高层建筑外墙脚手架的搭设„„„„„„„„„„„„„„„„„2-27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2-28

第三部分各工种操作规程

木工„„„„„„„„„„„„„„„„„„„„„„„„„„„2-29 电工„„„„„„„„„„„„„„„„„„„„„„„„„„„2-29 电焊工„„„„„„„„„„„„„„„„„„„„„„„„„„2-30 气焊工„„„„„„„„„„„„„„„„„„„„„„„„„„2-31 油漆工„„„„„„„„„„„„„„„„„„„„„„„„„„2-32 水管工„„„„„„„„„„„„„„„„„„„„„„„„„„2-32 仓库保管员„„„„„„„„„„„„„„„„„„„„„„„„2-33

第11篇:规章制度目录

河南省柒栋置业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汇编 (讨论稿)

二〇一四年五月

一、公司领导工作职责 ......................1

1、总经理工作职责 .....................1

2、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2

3、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6

二、公司部门工作职责 ......................7

1、行政部工作职责 .....................7

2、工程部工作职责 .....................8

3、监理部工作职责 .....................9

4、财务部工作职责 ...................10

5、采购部工作职责 ...................11

6、营销部工作职责 ...................11

7、搅拌站工作职责 ...................12

8、餐饮前厅部工作职责 ................13

9、餐饮后厨部工作职责 ................14

三、部门经理岗位责任 ....................14

1、行政部经理岗位责任 ................14

2、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 ................15

3、监理部经理岗位责任 ................16

4、财务部经理岗位责任 ................17

5、采购部经理岗位责任 ................18

6、营销部经理岗位责任 ................19

7、搅拌站站长岗位责任 ................20

8、餐饮前厅部经理岗位责任 ...................20

9、餐饮后厨部经理岗位责任 ...................21

四、人事管理制度 .......................22

1、员工聘用 .....................22

2、员工试用 .....................22

3、员工转正 .....................23

4、员工调配 .....................23

5、员工离职 .....................23

6、员工培训 .....................24

五、行政管理制度 .......................25

1、考勤制度 .....................25

2、请销假制度 .......................25

3、工作纪律 .....................26

4、奖励与处罚 .......................27

5、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30

6、财产管理制度 .........................30

7、保密制度 .....................31

8、档案管理制度 .........................31

9、合同管理制度 .........................33

六、财务管理制度 .......................3

4七、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36

八、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38

九、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43

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5 十

一、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46 十

二、工程监理制度 .........................48 十

三、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50 十

四、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52 十

五、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56 十

六、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57 十

七、工程款支付结算管理制度 ...............62 十

八、楼盘销售管理制度 ................63 十

九、搅拌站管理制度 ....................66 二

十、酒店管理制度 .........................69

1、前厅部管理制度 ...................69

2、后厨部管理制度 ...................71

3、仓库管理制度 .........................73

第12篇:医疗机构年审需要规章制度

注射室消毒常规

1、注射室工作人员经消毒双手后方可注射。

2、注射或皮试要做到一人一管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用后必须及时消毒销毁处理并记录在案。

3、灭菌镊子应放入器械消毒液中侵泡使用,并按时更换消毒液,定期压力蒸汽消毒镊子及其它用品。

4、室内应保持整洁、桌椅、门把手每日消毒液擦拭,地面用消毒液喷洒或带药液拖地。

5、每日用紫外线灯对室内照射60分钟或用0.5%过氧乙酸喷雾消毒。

6、注射室内定期监测,工作人员双手及空气,物体表面应符合卫生标准。

消毒隔离制度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人员,必须接受消毒灭菌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二、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三、无菌器械容器要定期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四、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立即消毒处理。

五、治疗室,换药室,观察室,每天通风换气,保持清洁,用消毒液拖地,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六、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七、治疗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八、换药室,治疗室,观察室的空气,操作台面的消毒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做好记录备查。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用品销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用品用后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确保不向社会流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传播病防止法》和《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用品,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静脉留置针、针头、血袋、引流袋、尿管、胃管、试管、吸痰管、窥阴器、口腔镜、手术巾、手套及其他医疗用品。

二、凡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用品用后必须当即毁形,使其不在具有使用功能。

1、凡一次性使用各类针头,用后必须用专用手钳折弯,压毁空心部。

2、凡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必须将针头、活塞、空筒、分离,并用专用手钳毁坏其乳头部,折断活塞部。

3、凡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血袋、引流袋、尿管、吸痰管等用后必须按规定,剪断、分离、毁形、消毒。

三、凡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用品用后必须先用含氯消毒剂分类浸泡,消毒处理,针头与其它类分开浸泡处理。

四、各科室将浸泡消毒处理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用品装入医用垃圾专用收集袋内,由供应室登记后送医院指定地点放置,由医用垃圾处理中心统一处理。

五、各科室对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用品在毁形消毒处理后必须严格真实地登记日期、数量、方式及参加人员,并由两人以上签名,完整保存记录。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

治疗室消毒制度

一、保持室内整洁,无私人物品,治疗完成后应清洁地面,用湿拖把拖地,防止灰尘飞扬,每日上下午各通风一次,室内桌、椅、门、窗,每日用消毒液擦洗一次,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二、工作人员必须衣帽整齐,工作前用肥皂水洗手,带好口罩方可进行各种治疗

三、室内每日用紫外线消毒灯照射一次,每次1小时,每月一次细菌培养,并做好记录。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注射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过的注射器、针头,放入消毒液侵泡后送供应室处理。

五、消毒器械溶液应定期更换,侵泡与器械消毒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上2-3厘米处或末至持物钳或镊的1/2-1/3处,无菌盘,泡瓶碘酒瓶,每周高压蒸汽灭菌一次。

六、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用后需及时进行消毒,毁形处理后送指定地点(由国家指定的医疗垃圾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理)。

七、排列物品整齐,有菌与无菌严格分开,无过期灭菌包,各种穿刺包用毕,将器械洗净交回供应站消毒处理。

八、体温表用后横置浸泡消毒盒中消毒,取出用冷水洗净,擦干备用,消毒液每日更换一次。

第13篇:个体诊所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询问患者既往病史和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必须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三、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五、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发药。有责任拒绝不规范和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六、药房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做出购药计划,季度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无过期、失效药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两天。

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是,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二、学习和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和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薄、卡、册,做的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四、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做好防疫工作的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到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二、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需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三、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雰或揩檫,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四、体温表应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l/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五、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六、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严格记录。

七、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医师管理制度

一、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值班医师需提前15分钟上岗,做好出车前准备,包括检查药品、氧气、急救器械等。发现器械损坏或丢失,及时报告科长。

三、值班医师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佩带工作牌,对病人或家属要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四、值班医师在接到出车指令后1分钟内出车。出车时需携带急救箱、氧气及必要的急救器械到现场,在现场进行急救处理后,协助并指导救助员、驾驶员将病人安全搬运上车,必要时通知所送达医院急诊室做好接诊准备。

五、转送途中医师必须坐在后车厢,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准备抢救,并坚持“就近救急、病人自愿和医院能级”的原则进行分流病人,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六、到达医院后,医师必须护送病人到急诊室并向接诊医生交待病情及现场抢救情况,同时协助驾驶员开具发票,向病人或家属收取费用。

七、对病人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急救医疗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处理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八、加强查对制度,不管在现场或在途中救治,医师所实施的各种治疗措施,返回后要及时记入院外急救病历上,并认真填写急救病历。所有药品安瓿及包装均需核对后带回中心处理。

九、严禁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遵守职业道德,严禁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收取红包。

十、保管好急救设备和药品,当班用完,及时补充,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急救设备的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开。 十

一、值班期间不得自行换班或请人代班,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时,必须经科长同意,在落实好代班人员后才方可离开。

十二、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应请示科长协助处理。

三、值班医师交班时,应将重点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填写值班记录。

十四、值班医师对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事件应及时上报站长。

十五、值班时间不得喝酒、打牌、玩游戏、白班不得看电视。

护理工作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处理医嘱应做到认真查对。

二、处理医嘱者或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三、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

1.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计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备药有无裂痕,有无过期,批号不符合要求和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易致过敏药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4.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诊室每天喷洒消毒液一次,桌椅、诊查台每 天用消毒液擦拭一次,医疗器械按规定灭菌,防止交叉感染。

五、门诊护理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病员,要讲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待病人如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六、下班前要整理好室内物品,关好水电开关及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门诊护理人员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科的各种护理技术操作,减少病人痛苦,提高护理质量。

第14篇:中医医疗机构校验目录

目录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一式两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校验年度内的执业情况总结(医院总体情况;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及分析;医院财务运行情况及分析;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型医疗设备引进情况及效益分析等;)

4、医疗机构2011年资产负债表,药物收入简况

5、分病区床位设置清单,医疗机构平面简图

6、医疗机构医药护技人员花名册

7、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合格证复印

8、《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9、临床检验科室间质评回执复印件

10、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审批及工作开展情况

11、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

12、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13、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监测报告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注册证

14、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复印件

15、安阳市卫生局初审意见

16、中医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审核表

第15篇: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目录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目录

1、变更名称个人申请;

2、《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名称注册书》;(下载)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复印件;

第16篇:诊所规章制度目录

规章制度目录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诊所执业规范》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诊所工作制度》 《诊断室工作制度》 《治疗室工作制度》 《处置室工作制度》 《观察室工作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 《药物配伍禁忌制度》 《查对制度》 《过敏休克抢救流程》 《医师工作职责》 《护士工作职责》 《处方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消毒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消毒产品管理制度》 《诊所社会管理制度》 《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医疗纠纷及事故预防预案》 《就诊患者登记制度》 《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第17篇: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

1.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2.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设置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4.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5.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7.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8.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9.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10.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 11.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 12.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3.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4.食品检验制度

15.问题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1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18篇:诊所规章制度目录

诊所规章制度目录 诊所规章制度纲要

1、注射室工作职责

2、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3、医师工作职责

4、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诊所感染管理制度及职责纲要

1、门诊的诊所感染管理

2、发热门诊的诊所感染管理

3、治疗室的诊所感染管理

4、病房的诊所感染管理

5、产房的诊所感染管理

6、手术室的诊所感染管理

7、供应室的诊所感染管理

8、检验科的诊所感染管理

9、营养食堂的诊所感染管理

10、消毒药械的管理

1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

12、导尿感染的预防、控制措施

13、皮肤、软组织感染的预防、控制措施

14、胃肠道感染预防、控制措施

15、治疗室诊所感染预防、控制措施

16、医务人员诊所感染预防、控制措施 诊所管理工作制度纲要

1、内科工作制度

2、外科工作制度

3、中医科工作制度

4、中药房工作制度

5、急诊科工作制度

6、理疗科工作制度

7、煎药室工作制度

8、财务科工作制度

临床部门工作制度纲要

1、诊所感染管理职责

2、医务人员在诊所感染管理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3、诊所员工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4、不明原因肺炎报告及处理制度

5、诊所感染散发病例的报告与控制制度

6、诊所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制度

7、诊所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的控制措施

8、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职责

9、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0、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11、诊所医疗废物管理补充规定

12、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安全防护措施

13、诊所提高手卫生依从性措施 药事部门工作制度纲要

1.药品管理制度 2.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3.化学剧毒药品管理制度 4.煎药室工作制度 5.中药房工作制度

护理与护士工作制度纲要

1.入院病人护理工作制度 2.门诊护理工作制度 3.护理消毒隔离制度 4.输液室管理巡回制度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纲要

1.检验科工作制度 2.输血科T作制度 3.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4.临床实验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 5.医学影像科(室)工作制度 6.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7.高压氧舱工作制度 8.内窥镜室工作制度 财务部门工作制度纲要

1、门诊部财务管理制度

2、财务部岗位职责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纲要

1、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内部审计监督措施

3、重大经济项目决策审批制度

4、重大经济事项责任追究制度

第19篇:政教处规章制度目录

政教处规章制度汇编目录

一、中学生守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学生日常行为守则及实施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文明礼貌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德育十有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校园十无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进校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门卫工作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门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一、升国旗仪式的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二、集会纪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三、课间操纪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四、眼保健操纪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五、课间、课余活动的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六、劳动纪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七、爱护公物的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八、学生考勤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

九、违纪学生处分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

十、学生德育评定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十

一、班委会组织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十

二、校园文明班级评选条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十

三、卫生保洁的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十

四、学生会章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十

五、学生社团章程及会员章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20篇:幼儿园规章制度目录

幼儿园规章制度目录>>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教研制度

学习会议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交接班制度 教育评价制度 教职工培训制度

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制度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联系工作制度 资料管理借阅制度

幼儿发展情况的报告制度 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制度

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严肃纪律,加强教职工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实行上下班划考勤制度,每天请自觉在前台刷卡机上刷卡。

二、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后填好请假单,方可离开办事。(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呈交请假单时,事后需补交)病假需交病假条后休息。病事假期间的工资按幼儿园奖惩规定执行。

三、各种请假批准权限:

1.带班教师不准随意自行安排倒班,特殊情况倒班须经保教主任批准。

2.病事假休息请假需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3.事假一般一个月不能超过3天,特殊情况酌情研究处理。

四、各主管领导严格考勤记录,详细记录好教职工的出勤,并要求请假人员签名确认。

五、教职工的寒暑假在规定时间休完,如果在假期外因个人原因想提前休寒暑假,按幼儿园管理规定执行。

六、幼儿园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或补休,但加班需经领导签字认可才可记录为加班。每日加班费以北京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且按下列标准计发加班费:

1.工作日加班按1.5倍计算;

2.周六周日加班按2倍计算;

3.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按3倍计算;

注:不足1小时的延时工作,不记录为加班。

七、工作人员考勤每月由后勤副园长和保教副园长进行统计核实后上报园长批准后,由会计进行发放。

八、幼儿园工作人员出勤统计资料,由园长统一存档保管,以便随时查询。

教研制度

一、成立教研组,订立科研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二、每学期组织群众性的教学观摩和教学研究活动,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讨论、评议、评分,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存档。

三、定期进行业务学习,经常开展研究讲座,定期组织教师、保育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

四、每学期初各班要根据班上工作实际,写出教学科研计划及实施方案,期末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五、每学期期末,对各班进行教育质量检查和班级工作评估。

六、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七、每年组织保教人员到其他幼儿园参观学习一次,开阔视野、取长补短。

学习会议制度

一、全园会:每学期召开四次,月底进行;总结、安排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公布全园教职工应该了解的事情等。

二、园务会每月一次,月底进行;对全园规化,计划总结进行修改、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废除、对全园重大工作进行审议。

三、领导班子会:每周一次;安排下一周工作。

四、班务会:每月一次,月底进行;分析班级孩子的发展情况,研究教育、指导策略。

五、伙委会:每月一次,月底进行;研究幼儿伙食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六、党组织生活:二周一次;

七、共青团组织生活、工会委员会:每月一次,月中进行。

八、安全会:每月一次,月中进行;研究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保卫制度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四、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五、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八、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十、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缝针等重大事故,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交接班制度

一、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建立每月一次班会制度,经常交流本班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

二、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如需要遗留下解决的问题(如意外事故、摔伤、病儿等),应向接班老师做好口头、书面交代,以免发生意外。

三、接班老师应首先清点幼儿人数,及时、仔细查看交接班记录本,掌握上一班幼儿情况,对遗留问题做好妥善安排处理。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交接班记录本用完后交给保健医换新本继续记录。保健医平时要随时抽查记录情况并加以指导。

教育评价制度

一、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幼儿园逐步开展对教育工作的全面评价工作。

二、成立教育质量评价小组,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园长担任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参加。

三、教育质量评价小组在全面教育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参考本园每个学期教育工作重点,研究确定评价的内容,制订评价标准,确定评价的方法及时间,并将评价后的材料进行分析,做出评价总结报告,提出本园改进 教育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四、每学期末开展评价活动。

五、教育质量结果与奖惩制度挂勾。

六、每学期教育质量评价总结应作为下阶段制订教育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资料。

教职工培训制度

一、教职工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长。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二、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的对保教人员进行英语、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的培训。

三、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每学期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外出学习。

四、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五、每学期各部门进行一次岗位技能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制度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定职称、实施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二、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教职工必须真实填写考核表格,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一、设会计、出纳管理财务收支事务,以上级财政规定为会计事务处理准则,做到经常核对帐目,保证帐目相符,根据上级批准的计划和预算,支付各项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合理;

二、支付款报销手续要健全,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师审核报销支付,凡违反财经制度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报销;

三、财务人员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开支不得擅自处理,要经领导审批方能支付;

四、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注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五、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与浪费,应每月按上班实际需要的日用品发放一次,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六、加强房屋、设备管理,并及时做好房屋、水电维修工作,保证安全,防止出事故。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档案工作有关文件和基本知识,努力提高档案人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认真接受上级领导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二、做好文书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收文、发文登记工作。健全业务档案,教职工业务档案和幼儿档案,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和归类整理工作。

三、管理好档案,切实做好防潮、防湿、防蛀、安全工作。

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缺损,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家长联系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效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促进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的一体化,使家长工作做到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以下家长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

⒈ 家长委员会由各班一名家长代表组成,设正副主任各一名,家长委员会主任是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成员之一。

⒉ 每学期初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幼儿园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年末家长委员会向家长汇报总结家长工作。学年中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委员会可随时召开会议。

⒊ 家长委员会应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并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⒈ 建立家访制度。新生入园后的第一周每天中午班级教师通过电话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三天不来的幼儿电访或家访,对个别特殊幼儿或遇有问题应随时家访,并做好记录。

⒉ 建立家园联系手册,定期向家长公布教育教学内容,评定在幼儿园表现,期末对幼儿进行全面评估,写出幼儿发展评估报告。平时利用家长接送幼儿时间,随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⒊ 随时接待家长咨询活动,为家长解答有关幼儿教育问题,指导家长正确进行家庭教育。

⒋ 设立家长信箱,及时了解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要求和意见,随时改进幼儿园工作。

三、成立家长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家长活动。

⒈ 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家长会。

⒉ 每学期开展一次家庭教育讲座活动。

⒊ 每学期开展一次家长观摩或家长参与的半日活动。

⒋ 每学期开展家园同乐活动,如庆祝节日、运动会等。

⒌ 每学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

资料管理借阅制度

一、教师借阅有关参考书(音像制品)每次不得超过三本(盘),为期一个月。有特殊情况欲延期,需办理续借手续。

二、专业书籍、教材(音像制品),可借阅一套,为期一学期。有特殊情况欲延期,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字典、词典、百科全书、手册等工具书只能在资料室阅读,不得外借。

四、读者应爱护书籍,不得损坏,不得代借或转借。

幼儿发展情况的报告制度

一、各班教师要重视本班幼儿发展情况。接新班和新入园的幼儿、制订教育目标及各项教育工作计划前,都必须充分了解研究幼儿发展情况。

二、必须在本班两位教师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写出本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

三、幼儿发展情况报告是对幼儿群体的分析评价。关于幼儿个案观察记录可根据报告内容的需要附在报告后面。

四、报告的项目、内容、格式,要按照本园教育目标的内容书写,如有特殊要求,于学期初布置教育工作计划时通知。

五、报告中必须体现以下内容:

⒈教师接班时幼儿发展水平

⒉写报告时幼儿的状况

⒊分析变化的原因

⒋提出下阶段改进的措施

六、教师于学期结束时向主管教育工作的园长上交幼儿发展情况报告。

七、教师的幼儿发展情况报告由主管教育的园长审阅后归档,由资料室保管。接班的教师制订本班教育目标及工作计划时,可向资料室按制度办理借阅手续。

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人事纠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精神,建立北京红缨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制度。

第二条 调解委员会由本园工会代表、教职工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工会代表由本园工会委员会指定。

第三条 调解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调解委员会的办 事机构设在工会。

第四条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熟悉人事政策法规,具有一定法律知识,联系群众,为人 正派,办事公道。

第五条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调离本园或者因其它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及时补 充和调整。

第六条 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一)依法调解人事争议;

(二)检查、督促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宣传、解释人事政策法规。

第七条 调解委员会调解人事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据人事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八条 当事人因下列人事争议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受理:

(一)因建立、变更、终止、解除聘用或者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调解的其他人事争议。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不再受理。

第九条 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且有共同申请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活动。代表的人数由调解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并提供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争议事实和理由。

第十一条调解委员会应当在申请人提出调解申请后的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应当问讯对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做好记录,在3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调解;同意调解的,从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指定调解员进行调解。

第十二条调解委员会调解人事争议,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调解完毕。调解期满,当事人双方未达成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十三条 调解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掌握争议事实,做好笔录,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署姓名和日期;

(二)组织并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申辩理由;

(三)召开调解会议,根据申请人、被申请人意见,提出调解建议;

(四)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北京红缨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书》中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实和协议内容,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调解员署名并加盖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在《北京红缨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书》中说明情况,经调解员署名并加盖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北京红缨幼儿园人事争议调解书》一式3份,争议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第十五条 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并做好调解的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人事争议调解双方当事人应当尊重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不得有伤害调解人员的言行和激化矛盾的行为。

第十七条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调解活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doc》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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