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2022-03-20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

3.职责:

3.1 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3.2 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中的有关规定。

3.3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4 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3.5 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3.6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3.7供应部、销售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8相关单位保管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3.9安全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供应部、销售部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4.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4.2.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4.2.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4.2.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4.2.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4.2.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4.2.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4.2.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4.2.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2.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4.2.10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

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4.2.11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

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4.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4.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4.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4.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4.3.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4.3.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4.3.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4.3.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4.3.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4.3.12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4.3.13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

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6.装卸作业要求

6.1包装件装卸作业要求

6.1.1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

6.1.2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郑。同时,必须做到:

a.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

b.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

c.装载平衡,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

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d.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

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e.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

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

6.1.3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

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6.1.4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

6.1.5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靠。

6.1.6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6.2液体物料的装卸作业要求

6.2.1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

6.2.2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车辆需爬坡卸料时,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6.2.3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在阴凉通风处进行,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

6.2.4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

6.2.5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2分钟后取样卸料。

6.2.6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6.2.7充装过程中时刻注意槽车液位、压力,坚守现场,随时处置突发情况。

6.2.8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7.相关文件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JT 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氯气使用、储存安全规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推荐第2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级领导、广大干部员 工履职到位,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矿

3、术语与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和应当改进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的制度。

4、职责

4.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矿山安全生产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安全生产各项重大项目。

4.2矿长对矿山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3党支部对党、工、团、纪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组织保障全面负责。

4.4生产副矿长对生产组织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4.5总工程师对生产技术、建设工程、科研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4.6工会主席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员工安全合法权益具体负责。

4.7经营、财务后勤副矿长对工伤保险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4.8人事设备副矿长负责安全方面的培训,设备安全保障。

4.9安环科协助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制定、落实、评审、更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负责组织各单位、部门安全职责的考核。

4.10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制定、落实、考核、评审、更新、考核。

4.11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的制定、落实、考核、评审、更新、考核。

5、工作程序

5.1矿领导、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由矿安环科组织制度、评审、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

5.2单位选厂、130、23线、小背坞、职能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职责、由本单位制定、评审、报矿长批准,并报安环科备案。

5.3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条例执行。

5.4单位、部门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的履行,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实施监督与管理。

5.5实行安全生产调研制度,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安环科。

5.6管理者要接受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5.7组织机构调整、管理人员变动、调入新岗位或调整岗位的管理者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5.8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矿内、外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评审、更新安全生产责任制、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6、相关文件

6.1《***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7、相关记录

7.1《安全生产责任制更新记录》

7.2《****员工培训登记表》

推荐第3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强化各级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安全工作。

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政策规定等,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3.制定、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网络。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抓紧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主持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0.组织企业干部和职工,经常性开展学习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危险货物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关键岗位和职工开展防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安全素质。

11.经常性总结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经验,针对本企业情况及上级主管单位要求,不断完善和修订、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12.落实上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特别指示和其他要求。

副总经理职责

1.组织、协调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组织制定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级应急预案。

3.组织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各项重大事故隐患的限期整改。

4.组织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和表彰安全生产先进

部门和个人。

5.负责企业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及处理建议。

安全主管、应急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危险化学品货物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本企业危险

货物的运输安全管理领导工作。

2.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

产费用预算。

3.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考核、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落实、安全文化建设核事故应

急预案演练。

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并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5.负责新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6.负责安全运输生产的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并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各部门上报的安

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组织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7.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置、协调、调查、报告及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生的事故按照 “四不

放过”原则处理。

8.总结本企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经验,针对国家和政府新颁布有关运输安全法律、法

规和规章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要求,完善和修订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9.安全生产统计与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建立。

10.鉴定劳防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1.协助总经理,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员职责

1.协助制定、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2.组织安全学习。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活动。

3.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与督促整改。

4.新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

5.车辆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劳防用品等管理、发放、使用和保养,以及单位相关证照和保

险办理。

6.事故现场组织施救、协助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原因分析与保险理赔。

7.实施车辆动态监控以及安全统计和安全档案建立管理。

调度主管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认真贯彻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及

规章。

2.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健康状况,严格禁止车辆及驾驶员带病出场。

3.积极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及法制教育工作,了解关心职工。

4.在布置生产任务时,特别注意车辆和人员的搭配,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5.参与对危险货物事故的处理,经常性检查不足之处。对有关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并举一反三,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6.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合理安排好运输工作。

车辆技术主管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车辆保养维修规章制度,

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观念,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认真执行车辆、机械等主要生产设备及机具的“管、用、养、修”制度。定期组织设备

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车队日常验车和年度检验。

4.负责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的技术状况和有关技术资料收集。对新投入运力的

车辆技术性能做到充分掌握并传授给有关人员熟练掌握。

5.编制车辆大、中修和日常维修计划,并落实执行。参加车辆维修的检验和试运转及时向

有关维修单位提出合理性、经济性建议。

6.参与各类运输质量事故的处理。对由于机损原因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应负责制订整

改措施,并从技术上提出合理建议。

7.定期组织进行车辆安全技术状态的大检查。寻找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严禁车辆带病出

车和机器带故障运行,防止机损事故发生。

8.完成总经理,分管理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GPS监控职责

1.保证实时监控,在监控过程中所发现车辆偏离既定路线或超速应及时纠正记录,并及时

向相关领导报告。

2.加强对监控设备的管理。对监督设备实行监控员专职管理和使用。其也无关人员不得随

意参与监控和使用监控设备进行操作。

3.监控设备产生故障和问题,应及时向有关维修部门报修。有关人员不得自行拆修而损坏

软件。

4.及时回复主管部门问答,对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应及时汇报给有关部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装卸管理人员职责

1.执行企业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认真执行装卸生产设备及机具的“管、用、养、修”制度。检查运输车辆的资质、设备

状况和安全措施、装卸安全区安全、车辆(罐体)、安全设备、装卸机具技术技能、货物人员、证件、手续、及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3.编制装卸管理规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对生产过程中危及作业安全,职工健康和污染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落实技术改造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审定工程项目的审查。

4.监视装卸过程和装卸作业应符合安全规定。

5.负责安全装卸技术教育工作,开展职工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技术经验交流活动。

6.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装卸操作事故、设备事故。制定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技术

措施,并督促落实。

7.定期检查装卸人员劳防用品使用规范

8.对装卸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财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规定,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2.保证安全隐患治理费用、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生产费用的到位。

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审查企业经济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生产经济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统计员岗位职责

1.及时完成上级机关下达各项运输统计工作,并按期及时上报。

2.及时登记车辆行驶里程、重车里程、油品吨位、油耗、复核交接单据并整理归档。

驾驶员岗位职责

1.执行企业有关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行车和停车。 2.树立安全行车的思想,认真执行生产作业计划,服从调度命令,按核定吨位或容积装载,

努力完成当班运输任务。

3.应随车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文书,确保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

等器材完好有效。

4.树立“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准则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搞好优质服务,做到无质

量投诉。

5.应熟悉所装货物的危险特性,监督装卸人员按规定装卸,发现有安全隐患在隐患未消除

前应拒绝开车。

6.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的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在行使过程中

做到集中思想,谨慎驾驶,中速行驶,礼让在先。

7.积极主动学习了解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等活动,及时掌

握安全技术知识、技能与应急处理方法,做到“遵章守纪、民警信得过;安全行车,领导信得过。”

8.认真做好车辆“例行保养”,认真填好例保卡,配合督促检修人员尽快尽好地修复车辆

故障,使车辆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持车容整洁。

9.管好车,用好车,不准私自将车交给其他人驾驶,不准酒后驾车和私自用车。10.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11.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并及时如实地报告交通部门,

听候处理。

押运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

固设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执行企业有关危险货物运输押运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会同驾驶员做好车辆(罐体)安全检查、保证相关证件、文书、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

备及消防、防护用品、货物捆扎等齐全有效。

3.监督、提醒驾驶员按照有关运输规定行车、停车,做好客户及货物的核实,检查货物配

装和堆码,行驶中应监视货物状态是否安全。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杜绝违章操作,坚决执行持证上岗制

度。

5.积极参加企业各项安全学习和教育培训活动,掌握安全技术知识与应急处理办法,不断

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6.经常性对随车装运的危险货物安全状况检查,装卸时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7.注意对自身的安全防范,执行好戴安全帽、工作衣和工作鞋制度,防止有害货物侵害身

体。

8.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汇报、保护现场、并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9.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安全部职责

1.贯彻落实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决定和管理措施,组织制定(修订)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应急预案等。

2.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3.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通报。

4.负责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管理与发放。

5.负责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

6.危险货物受理、审核及相应营运手续办理。

7.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及车辆人员调度。

8.专职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的审核、聘用、教育、培训、奖惩、解聘、劳动安全、职业

健康等。

9.负责运输事故现场协调、配合调查与报告。

10.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建立、信息统计等

11.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

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执行情况。

12.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

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上海屹洲物流有限公司

2013.12.2

推荐第4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健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和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责和应当改进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的制度。

四、职责

1.董事长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公司各级责任制。2.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用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总经理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五、内容与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1) 安委办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

(2)公司领导层、各部门、安全员、岗位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时进行修订;要与市场各种管理制度协调一致;要符合市场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行,便于考核。

(4)董事长、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 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 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至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回顾纠正行动;

④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风险评价和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公司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1) 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 与市场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 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考核组由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推荐第5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公司负责人、部门、车间及员工安全职责,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公司负责人、各级部门及各级人员。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基本原则

1)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负责制。

2) 公司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车间负责人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负责。

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4) 各级人员和生产岗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4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职责

4.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消防、环保、劳动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 按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 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 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4.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卫生安全法规。

3) 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组织制定、修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贯彻执行。

4) 对安全生产部门的职能作用得以正常发挥负责,根据工作情况对人员给予奖惩。

5) 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制订、落实防范措施。

6) 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做到“三同时”。

7)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督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8) 组织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4.3公司办公室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环保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搞好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 加强内部治安管理,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格《门卫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的暂住人口的管理,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 负责参与演练、应急救援的对外联系和安全保卫工作。

5)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6)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 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组织好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8) 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好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保护,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9) 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好职工健康查体,并建立完善职工健康档案。

4.4保卫科及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内剧毒品、易燃品等物资的治安保卫工作。

2)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3)负责公司员工因打架、酗酒闹事、盗窃等引起的人身伤害、物资丢失等的处理。

4)负责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时的治安警戒工作。

4.5财务部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项目资金的计划审批,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供应。

2)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做到专款专用。

3)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4)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仪器、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

5)按照财企487号文及《公司安全投入管理制度》要求,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监督检查,做到规范使用,建立安全专项资金台帐。

4.6 仓库及其负责人安全职责

1) 严格按安全消防要求储存、保管物资。

2) 对出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原材物料必须有记录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实行“五双”管理制度。

3) 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罐区防火、防盗、危险物品管理、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4) 制订本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学习与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5) 定期进行仓库、罐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4.7 生产部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不蛮干,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原则。严格贯彻和执行各种安全生产票证,杜绝事故的发生。负责公司生产调度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加编制、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和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的技

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定期进行工艺检查,杜绝超温、超压、超标现象发生。

3)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4) 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5) 负责组织对设备、动力装置的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压力容器、安全仪表及安全装置等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建立好台帐。

6) 严格执行改建项目的“三同时”,参加检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

7) 按“四不放过”的要求调查处理事故,协助基层制订、落实防范措施。

8) 负责制订全公司大停车或系统停车的开停车方案,确保开停车安全。

9) 组织加强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0)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4.8安全环保处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对本公司各系统的安全、环保、消防工作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指导,协助公司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业卫生、消防管理工作。

2)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制订或修订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3) 汇总、审查各单位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按期执行。

4) 组织新进厂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负责参观学习人员的登记和进生产厂区的安全教育,做到有据可查。

5) 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定期组织安全考核。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和管理工作,建立相关台账。

6)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

7)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生产工作。

8) 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9) 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11)搞好消防管理工作,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协调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参加防火检查和演习。

12)编制或修订公司的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参与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工作。

13)负责组织各系统安全、环保、消防综合检查,有权对查出的隐患及违规、违纪现象进行通报处理。

14)搞好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工作。

15)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环保、消防工作台帐。

4.9安全环保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分管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部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审查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公司的安全教育:

(1)负责公司级的一级教育;

(2)负责公司级的日常教育;

(3)督促检查

二、三级的教育情况;

(4)组织好公司安全活动日;

(5)负责建立各种安全教育、安全活动档案。

(6)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7)深入现场作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公司领导报告。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要认真严肃处理。

(8) 检查各生产单位各种票据的办理及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9) 参加公司扩建、改建工程中安全措施的审查、设备检修安措项目审查和工艺条件变更安全措施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0)负责公司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柜的监督管理。

(11)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12)对下级安全员实施业务指导,并监督指导车间预案的演练。

4.10车间及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 车间主任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消防、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

2) 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 负责安排新工人(包括代培人员、临时工人)的

二、三级安全教育,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4) 组织车间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整改不了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5) 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劳动纪律等教育,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所有工作重中之重。

6) 每年按照本公司要求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其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

7)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本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 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各项安全活动。

9) 加强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防火设施、事故柜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10)大修项目或危险性大的抢修项目,要亲自做好安全教育,亲自落实安全措施,亲自指挥或亲自监督检查。

5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1)各部门安全检查记录和台帐。

2)各部门与安全有关的其他记录。

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推荐第6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诸城市鑫宝铸造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提高企业各级管理者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效果,规范各自应负其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体系,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纯净测量的管理制度,明确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与评审的责任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二、建立企业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量。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层人员应明确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四、责任制沟通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五、各级管理层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证书。

六、建立落实责任制的配套制度

1、签订责任状。

2、遵循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授予权,对表现好的给予奖励,晋职加薪,评优等;建立约束机制,对失职或不尽职者实行降职撤职,降薪、罚款;全员风险抵押。

七、企业应定期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评审,并根据需要予以更新。

推荐第7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管理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管理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 - 1 -

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生产小组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 在 5 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车间)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 5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车间)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 在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 5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 安全生产职责;

5.1.5.2 到位标准;

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 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 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生产小组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车间)岗位人员的责任

制后,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管理部。

5.1.8 管理部负责人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 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管理部负责人,管理部负责人,应组织在 5 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

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车间)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

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管理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车间)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

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管理部。

5.4.4 部门(车间)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管理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

5.5.1 管理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 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管理部负责人应在 1 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

5.6.1 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 3 年。

*****有限公司

2013年*月

推荐第8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评审、培训、签订、修订与考核,规定了公司各部门及各级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评审、培训、签订、修订与考核。

三、引用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2014)

(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9006-2010)

四、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评审、培训、签订、修订与考核。

(二)公司及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审批。

(三)综合管理部负责督促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订落实情况。

五、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评审、培训、签订、修订、考核 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起草、评审、制定、修订、培训。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订、考核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二)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具体负责: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组织制定本公司关键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2.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1)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负分管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文化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5)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并进行审批。

(6) 组织进行岗位作业风险分析,对重点危险源进行管控。 (7)组织进行职业健康危害点的申报、防治、检测和接触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8)定期组织公司各类安全检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予以落实。

(9)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上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造成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10)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考核工作。 (11)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3.其他副总

(1)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文化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组织编制分管范围内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4.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1)在公司各副总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文化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配合开展本部门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4) 配合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对重要危险源进行管控。 (5)定期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予以落实。

(6)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事故,组织或参加部门各类事故的处理。

(7)积极配合公司开展的各类工作和活动。 5.公司各部门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文化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3)配合开展本部门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4)配合开展本部门危险源辨识、评价,对重要危险源进行管控。

(5)开展本部门各类安全检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予以落实。

(6)参与部门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6.公司员工

(1)严格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活动。

(3)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7.公司综合管理部(兼安全办)

(1)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2)负责国家、省、市及曲江新区管委会、文化集团、影视集团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在公司的贯彻落实。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并组织落实。

(4)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监督各下属公司进行分解、考核。

(5)负责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理念,加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

(6)负责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事故的上报,参与公司事故调查、分析、责任追究。

(8)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及演练,监督各下属公司应急演练的开展状况。

(9)组织安全考核评比。

(10)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对公司办公区域内各类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

(11)负责公司车辆的检修、保养、年检,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和年审工作。

(12)负责组织协调公司重大活动、出访、接待的安全工作。 (13)负责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 (14)协助开展其他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8.公司财务部

(1)负责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投入费用预算并报批。 (2)协助公司开展其他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9.公司投资管理部

(1)投资前对投资对象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考察、评估,不应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投资。

(2)对投资对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负责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合法性的审核。 (4)协助公司开展其他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六、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9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推荐]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运行、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批准。

3.2安全科负责组织各部门、车间制定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3 安全科负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 3.4办公室负责对各管理层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进行培训。 3.5 各部门、车间主管负责实施本部门、车间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6 各部门、车间负责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与更新;

3.7 员工通过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工作程序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依据

1)实际工艺(工作)流程操作过程及出现的隐患和事故。 2)经评价确定的不可承受风险; 3)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等。

4.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要求

1)建立本公司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具有可操作性。 3)描述应具体、简明、界定清晰并能考核。 4)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进行逐级说明。 4.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 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4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5总经理和各管理人员应明确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4.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

1)安全科负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制传达到各部门、车间。 2)管理部门根据《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列入培训内容,定期对各级管理层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台账》

3)各部门、车间制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的计划并保证实施。 4)每年12月份安全科对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予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7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评审、修订和更新

一、根据《管理评审控制制度》的要求,每年12月份组织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评审,安全科根据需要予以修订、更新,并

填写《安全生产责任制更新记录》;

二、安全科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理解,特别是总经理和各管理层人员。5.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控制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 以上记录由安全科妥善保存,保存期为3年。

****年**月**日

*******************有限公司

推荐第10篇:022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的做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 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沟通、修订及考核。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符合法规要求。

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包含《安全生产法》规定的6条职责。

(三)符合单位实际。„„

(四)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人管。„„

(五)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

第五条沟通

„„

第六条培训

„„

第七条评审

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公司各职能部门评审合格、会签后方可公布实施。

„„

第八条修订

„„

第九条 考核

„„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因此,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一)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人员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要求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初稿经公司各部门、各级领导讨论、评议后定稿,定稿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公司的文件形式下发到公司各个部门执行。

(三)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公司各个部门后,由公司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培训,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的各个部门、全体员工都知晓且能够切实执行。

(四)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执行过程中,每年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并且根据评审意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

(五)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执行过程中,每年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公司各个部门以及全体员工进行考核、奖惩。

2013年月日

第12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本责任制适用全厂安全生产管理。

二、术语

“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是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末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的职责

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规和规定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划和计划以及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她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③定期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④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的责任 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审定安全生产奖惩事项。

(2)生产副厂长的职责

①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②生产中认真贯彻“五同时”并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向题。

③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检查分厂厂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环保处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奖惩会议。

④组织制订(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厂内标准,对规程、制度的完善情况负责。

⑤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情事故,拟定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3)设备副厂长的职责

①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状况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②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仪表的标定,及时处理设备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

③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4)基建副厂长的职责

①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申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②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 “四同时”的原则。

②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人事副厂长的职责

①负责审批全厂治安保卫、职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消防安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②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③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三总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的职责

①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②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③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2)总会计师的职责

①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②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行为不监不管,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对由此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3)总经济师的职责

①按国家规定,提出合理设置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定编。

②在生产、经营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

③工人、干部晋级或浮动晋级,要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3.分厂厂长(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五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每月定期主持一次全分厂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全分厂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本单位的规程、制度健全完善负责,针对分厂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分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

(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6)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4.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

(6)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6.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处)的职责

(1)组织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遵守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规范与标准。

(2)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重大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3)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7.基建处(科)的职责

(1)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背“三同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基建、技术改造工程,必须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制订安全措施,对因无安全合同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3)组织审查设计方案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安全环保处(科)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8.教育办(教育科)职责

(1)对职工末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3)按照职业安全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教育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9.医院、职防部门的职责

(1)发生伤亡事故后要全力组织抢救,对因抢救不及时或因采取措施不当,误诊、误治造成伤势加重,甚致死亡的后果负责。

(2)负责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

(3)对工伤、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提出鉴定意见。

10.企管处(科)职责

(1)调研制订专业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列人主要内容。

(2)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11.劳资处(科)职责

(1)对因劳动组织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末予解决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调整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和各种疾病人员的工作。

(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女职工禁忌的岗位作业。

(4)按劳动保护要求,合理配备岗位定员。

(5)把安全生产列为工人晋级的重点考核条件。

12.财务处(科)职责

(1)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2)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13.保卫处(科)的职责

(1)对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管理不严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进行全厂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3)参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质量处(科)的职责

(1)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做好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工作,防止爆炸物品和密闭容器进人炼钢炉而发生爆炸事故。

15.物资供应处

(1)对因采购的工具、材料、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2)根据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组织货源,保证质量,及时供应。

(3)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16.干部处(人事科)的职责

(1)应把安全生产列人干部的教育、考核内容。

(2)严格按编制定员配备、调整安全部门干部,并保证人员素质。

(3)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17.厂工会

(1)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健全规章制度,对行政和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各种形式安全生产竞赛和技术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检查职代会通过的安全生产提案执行情况,组织基层工会抓好劳动保护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工作,参加重大不安全隐患整改及尘毒治理方案的讨论。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订整改措施方案。

18.厂团委的职责

(1)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开展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表彰先进。

(2)组织好青年监督岗,作好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把监督岗和\"无事故\"活动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的重要条件。

五、安全技术专职机构的职责

1.安全环保处(科)的职责

(1)在总厂生产副厂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厂长、生产副厂长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组织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5)参加重伤、伤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与处理,员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数据库的工作,督促检查承包项目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

2.分厂专(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在分厂厂长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人员等)迸人车间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莉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分厂的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4)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5)协助领导修订分厂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责认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的统计上报。

(8)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使用。

第13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本责任制适用全厂安全生产管理。

二、术语

“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是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末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的职责

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规和规定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划和计划以及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她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③定期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④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的责任 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审定安全生产奖惩事项。

(2)生产副厂长的职责

①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②生产中认真贯彻“五同时”并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向题。

③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检查分厂厂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环保处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奖惩会议。

④组织制订(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厂内标准,对规程、制度的完善情况负责。

⑤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情事故,拟定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3)设备副厂长的职责

①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状况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②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仪表的标定,及时处理设备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

③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4)基建副厂长的职责

①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申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②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 “四同时”的原则。

②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人事副厂长的职责

①负责审批全厂治安保卫、职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消防安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②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③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三总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的职责

①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②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③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2)总会计师的职责

①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②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行为不监不管,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对由此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3)总经济师的职责

①按国家规定,提出合理设置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定编。②在生产、经营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

③工人、干部晋级或浮动晋级,要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3.分厂厂长(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五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每月定期主持一次全分厂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全分厂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本单位的规程、制度健全完善负责,针对分厂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分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

(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6)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4.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

(6)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四、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职能部门在各自负责瞥理的业务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程、规定和标准。

2.厂长办公室的职责

(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2)起草有关文件、工作总结、报告材料应将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3)接待、安排客人现场参观时,负责组织人员介绍有关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解决好防护用品,指定专人陪同,并对其安全负责。

(4)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计划处(科)的职责

(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人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职工安全、卫生内容万十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环保处(科)的意见。

4.总调度室(生产经营处)的职责

(1)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作业。

(3)及时掌握全厂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厂有关领导,通知安全环保处(科)和有关部门,同时派员直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4)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机动处(科)的职责

(1)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工业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3)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4)新设备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使用前要制订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组织设备大、申修要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6.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处)的职责

(1)组织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遵守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规范与标准。

(2)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重大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3)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7.基建处(科)的职责

(1)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背“三同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基建、技术改造工程,必须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制订安全措施,对因无安全合同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3)组织审查设计方案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安全环保处(科)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8.教育办(教育科)职责

(1)对职工末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3)按照职业安全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教育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9.医院、职防部门的职责

(1)发生伤亡事故后要全力组织抢救,对因抢救不及时或因采取措施不当,误诊、误治造成伤势加重,甚致死亡的后果负责。

(2)负责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

(3)对工伤、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提出鉴定意见。

10.企管处(科)职责

(1)调研制订专业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列人主要内容。

(2)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11.劳资处(科)职责

(1)对因劳动组织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末予解决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调整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和各种疾病人员的工作。

(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女职工禁忌的岗位作业。

(4)按劳动保护要求,合理配备岗位定员。

(5)把安全生产列为工人晋级的重点考核条件。

12.财务处(科)职责

(1)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2)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13.保卫处(科)的职责

(1)对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管理不严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进行全厂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3)参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质量处(科)的职责

(1)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做好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工作,防止爆炸物品和密闭容器进人炼钢炉而发生爆炸事故。

15.物资供应处

(1)对因采购的工具、材料、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2)根据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组织货源,保证质量,及时供应。

(3)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16.干部处(人事科)的职责

(1)应把安全生产列人干部的教育、考核内容。

(2)严格按编制定员配备、调整安全部门干部,并保证人员素质。

(3)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17.厂工会

(1)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健全规章制度,对行政和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各种形式安全生产竞赛和技术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检查职代会通过的安全生产提案执行情况,组织基层工会抓好劳动保护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工作,参加重大不安全隐患整改及尘毒治理方案的讨论。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订整改措施方案。

18.厂团委的职责

(1)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开展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表彰先进。

(2)组织好青年监督岗,作好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把监督岗和\"无事故\"活动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的重要条件。

五、安全技术专职机构的职责

1.安全环保处(科)的职责

(1)在总厂生产副厂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厂长、生产副厂长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组织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参加新建、改建、

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5)参加重伤、伤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与处理,员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数据库的工作,督促检查承包项目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

2.分厂专(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在分厂厂长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人员等)迸人车间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莉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分厂的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4)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5)协助领导修订分厂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责认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的统计上报。

(8)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使用。

第14篇:4.2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WJ-06-2013-0

一、目的 为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等方面,确保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此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

三、职责

技术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技术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2.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3.技术部修改后下发至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人员。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1.技术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至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人员并征求意见。

2.技术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管理人员、各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4.技术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六、培训

1.技术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2.技术部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各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七、评审

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技术部、行政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八、绩效测量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由技术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2.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九、周期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每年应进行一次。

十、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5篇:1.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3.2经理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3安环科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3.4安环科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4 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1公司安环科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有专门的管理人员来保障;

4.1.2公司领导层、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

4.1.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 ②要与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能考核。

4.1.4 最高管理者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

④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风险评价;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4.1.5中层管理者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②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

③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

④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风险评价;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4.1.6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4.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4.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考核组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和安环科负责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第16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我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顺利达标,达到“四个为零”(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促进生产持续发展,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厂各级干部和员工以及来厂从事各种工作的外来单位或人员,都要遵守本制度,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适应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各级干部、技术人员以及每个员工都应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和公司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或不执行。

四、建立以生产厂长(部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全员安全自主管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负责的专业及分管的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1

厂长安全责任制

1、厂长是本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我厂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设备安全,主持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检查落实,负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2、每周召开会议,研究和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必须对上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一小结,对下周的安全工作做出针对性的安排,并检查落实。

3、组织落实全厂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本厂的安全检查,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制止并处理“三违现象”注

;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四不推”

注

的原则进行处理,对重复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5、负责组织本厂设备检修时的安全方案的制定、实施,确保检修安全。

6、负责提出安全生产所需投入资金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保护安全生产设施完整。

7、负责落实公司有关会议精神,安全管理要求,负责和生安科等安全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反映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安全管理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8、负责废气、废水、废渣达标安全排放。

9、发生事故积极组织现场抢救,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组织事故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注:“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注:“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事故隐患,个人不推倒班组、班组不推到车间、车间不推到厂部、厂部不推到上级主管部门。

2

生产副厂长安全责任制

分管生产工作的副厂长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其主要责任:

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保证计划及措施;在生产组织、考核、总结、奖惩的全过程中都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负责制定劳动条件差、危险性较大的生产或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并检查落实情况。

3、对生产造成威胁的重大隐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鉴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试验和配备。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演练。

5、对涉及工艺技术上的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负责制定天然气等危险品产品储存的安全保卫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7、负责废水、废气、废渣的达标安全排放。

8、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检查出来的整改项目;不定时的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制定防暑降温保护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10、制定厂区内地表建设的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11、协助机修主管做好停产检修时的安全方案和措施。

12、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参加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机修主管安全责任制

机修主管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机电设备、管道、线路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责任:

1、贯彻落实矿有关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厂的机电管理细则、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修规程;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督促检查日常的设备点检、巡检、润滑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各种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点检记录,做到真实、完整。

4、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保证其完整、可靠,发现损坏及时组织修复。

5、组织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大型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时,并组织实施。

7、参加厂里组织的设备安全检查,尤其是窑炉供气系统为主要检查对象,对公司整个天然气供气系统和使用系统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组织本厂每周一次的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8、经常深入现场,指导解决机电设备安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抓好主要设备的管理。

9、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时,配合厂长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对重大设备事故组织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上报。

10、负责对零配件、加工件、型号、质量的验收,对有可能造成设备事故的,有权拒绝使用。

车间主任安全责任制

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责任:

1、对新进工人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测评合格方准上岗。

2、认真贯彻落实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及上级领导指示,将本单位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到每个人头,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3、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总结部署安全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及时整改,人员对查出的重复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4、组织、指导、检查班组标准化开展情况,使班组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

5、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学习活动,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

6、发生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矿领导,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查明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事故发生。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厂、部、工作区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位的责任。

二、熟悉本班组所用的设备、工具、电器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实行专人维护管理,每天班前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工作区以确保安全。

三、熟知本班组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严格执行规程,不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违章;督促班组成员正确穿戴劳防用品,对劳防用品穿戴不齐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四、负责每天班前、班中和班后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任务、操作环境和人员思想、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专人对离岗15天以上人员和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于各级领导的违章指挥都应立即提出劝告,劝阻无效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文字记录。如在处理重大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环节或工作要采取特殊措施方可工作时,必须要有部级以上领导在场指挥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制止。

六、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公司并如实反映事故情况,不得隐瞒。组织好抢救伤员工作。

七、负责组织每周班组安全活动日和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预案和安全活动记录。

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按时上班,参加班前会,做好交接班工作,穿戴好劳防用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电器、工具及安全装置,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不违章工作。必须做到:

1.知道本岗位机械设备的性能和安全上的薄弱环节及发生意外情况时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2.知道本人应遵守的操作规程、制度和安全职责,并能熟练地操作。

3.知道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三、认真维护好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工具,不得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保持生产现场整齐有序,物流畅通。

四、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发现他人违章应及时劝阻,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工作,并及时越级报告。在处理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工作需采取特殊措施方可进行时,必须在班组长和其他干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可靠防范措施方可工作,否则不能工作。

五、在生产工作中,前后上下工序要互助配合,同事之间要相互关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生产设备、工作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及造成财产损失的明显危害时,有权停止工作,立即报告。

六、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不得隐瞒事故。

七、工作时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时间打闹、斗殴、干私活;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休息、闲谈,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八、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禁止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第17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企业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各职能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劳动者在施工生产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公司领导、各部门、项目部和全体员工必须执行本责任制。 第三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技术安全部监督执行,各部门和项目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

1、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

3、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赋予安全生产部门管理权力,定期听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第五条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目标。对公司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安全生产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4、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5、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管理力量,组织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和对策,确定阶段性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

6、每月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主持所属各部门和项目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9

第八条

质安管理部

1、负责公司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总体实施责任工作,审批安全施工管理和文明施工的防范部署措施。

2、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

3、贯彻执行安全法规、条例、标准、规定。

4、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5、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向项目部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对整改不力或未整改的按公司规定处理。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通知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公司处理。

7、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

8、督促和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落实防暑降温工作。

9、负责组织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理论学习、考核。第九条

材料设备部

1、按时按计划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

2、采购时要把好技术关,特种作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材必须有合格证,同时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

3、对一切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保险装置;

4、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检查、维修、保养审查、试运行制度。

5、参加公司的定期安全检查和机电专业检查;

6、负责机电设备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第十条 技术管理部

1、负责公司所属工程技术的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与工程技术有关的规范和标准。

2、负责制定公司全年的技术目标和技术工作计划,考核和评比与项目部工程技术工作,总结公司全年技术工作。

3、负责做好工程技术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交流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做好技术培训工作。

4、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技术工作进行日常和定期检查,有权对工程技术不合格,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措施。

5、有权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产品,有权对工程技术的优劣进行奖罚。

39

7、领导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贯彻落实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公司CI标准和国家 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规定。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项目生产副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在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实施的具体指挥和管理工作,并保证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3、组织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交底内容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4、具体组织本项目每月二次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和消除施工现场管理申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所提出问题的具体整改工作。

5、支持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不得阻挠和妨碍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6、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协助项目经理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2、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要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监督。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6、参加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申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59

5、指导和督促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制止并纠正违章作业。

6、对架网、塔吊、井架、吊栏等的搭设应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7、对所管理项目工程范围内的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网、四口、五临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等负直接责任;

8、凡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或有关部门;第十七条 项目机电设备负责人

1、对现场临时用电和机械设备的安全架设、使用负直接责任;

2、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临时用电及安全使用各种机械和电、焊工安全操作的规程、规范;

3、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包括50KW),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对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

5、严禁用氧割、电焊烧割装过易燃易爆物的铁桶;

6、所有设备在作业前均要进行检查、试运转,确定能安全使用后方能作业;

7、每天要有值班电工或机修工巡检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用电及设备使用上出现的不安全问题,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8、参加本项目的定期及专业性安全检查,并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填好检查记录;

9、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单位,参加调查、分析及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 项目部材料员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保质保量,按时供应;

2、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用品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3、定期对架设、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施工材料及安全用具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更换;

4、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国家认可的合格证明。第十九条 项目库管员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消防法规及公司、项目部制订的安全生产制度。

2、熟悉库有物资、材料的分类、性质和保管方法。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用保管室并标识清楚。

4、在库房明显处设置禁火标志,严禁烟火带入库内。无关人员严禁入库,不准在库内闲

79

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不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向班组长或施工员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搞好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5、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险性而无保证措施或保证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时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施工员解决其隐患,如施工员不听劝阻,违章指挥可越级上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

第二十三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部,应按照本责任制,项目部可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本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二十五条

本责任制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9 - 9

第18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1.1.维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1.2.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

1.1.安全组、养修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1.2.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厂

内容: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人员及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3.各部门要单独成立义务消防分队,分队队长原则上由部门主管担任;

4.义务消防队(包括部门分队)由灭火组、警戒组、疏散组、破拆组及医疗救护等组成,每组成员视情况而定;

5.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培训,熟悉各自业务、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6.公司每年至少举行二次消防演习,以检验消防队员及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以便火警发生时,能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7.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下不准动用;

8.消防器材及设施严禁任何人挪动,挪用和破坏;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10.不准占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周围1米范围内的地方;

11.不准在消防设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2.消防设施及器材要经常检查、更换、补充、以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效果;

1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专人负责、定点存放,依照危险物品的管理原则,加强管理。

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 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2 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 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4 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5 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 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 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 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 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 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 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 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 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4 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15 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 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 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制定并批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7.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公司安全督导员职责

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

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机械管理员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变压器及自制机制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督查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3,对新购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合格证和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和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的会议,提出意见,同时督促落实,保证实施。

5,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的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内容

2.1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公司综合部,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3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4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2.5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2.6临时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结果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雇用临时工单位扣除。

2.7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厨房消防安全制度

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二、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四、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六、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七、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雪柜除外);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八、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九、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十、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第19篇:大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制度

某大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制度

第 一 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 则

1 、根 据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 为 贯 彻 落 实 各 项 安全 法 规 、制 度 和 标 准 以 及 化 工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保 护 国 家 财 产 和 职 工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安 全与 健 康 , 保 证 我 公 司 生 产 安 全 、稳 定 、长 周 期 运 行 , 特 制定 本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和 技 术 规 程 。

2 、金 华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员 工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本 制 度 和 规 程 。

3 、各 单 位 应 认 真 贯 彻 “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综 合 治 理 ”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为 各 项工 作 创 造 安 全 卫 生 的 劳 动 环 境 和 条 件 , 实 现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生 产 。

4 、各 单 位 应 采 取 一 切 可 能 的 措 施 , 全 面 、严 格 加 强 安 全 管 理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 防 止各 类 事 故 的 发 生 。

5 、公 司 各 单 位 除 贯 彻 、执 行 本 规 程 外 , 还 同 时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和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的有 关 安 全 法 规 、制 度 和 标 准 。 6 、各 单 位 可 根 据 本 单 位 的 实 际 情 况 , 参 照 本 制 度 和 规 程 制 定 实 施 细 则 。

7 、外 来 人 员 同 样 应 遵 守 本 制 度 和 规 程 , 由 对 口 单 位 负 责 外 来 人 员 对 本 制 度 、规 程 的学习和 安 全 培 训 。

基 本 原 则

1 、各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是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 2 、各 单 位 各 级 领 导 人 员 和 职 能 部 门 , 应 在 各 自 工 作 范 围 内 , 对 实 现 安 全 生 产 、文 明生 产 负 责 , 同 时 向 各 自 单 位 中 主 要 负 责 人 负 责 。

3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生 产 人 人 有 责 。 企 业 的 每 个 职 工 必 须 认 真 履 行 各 自 的 安 全 职 责 ,做 到 各 负 其 责 。 各 级 人 员 安 全 职 责

1 、安 全 委 员 会 职 责

1 .1 认 真 学习贯 彻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标 准 和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 组 织 制 定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政 策 、目 标 , 以 及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并 督 促 各 部 门 组 织 实 施 。

1 .2 协 调 、指 导 各 部 门 开 展 监 督 检 查 、宣 传 教 育 等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

1 .3 研 究 解 决 安 全 生 产 重 大 问 题 , 决 定 对 安 全 生 产 作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人 员 的 奖 励 和 事 故责 任 者 的 处 罚 。

1 .4 结 合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生 产 情 况 , 定 期 召 开 安 全 工 作 会 议 。

1 .5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审 查 本 单 位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计 划 和 实 施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项目 、安 全 生 产 各 项 投 入 等 情

况 , 研 究 和 审 查 本 单 位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重 大 事 项 , 督 促 落 实 消 除事 故 隐 患 的 措 施 。

2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2 .1 总 经 理 是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 对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负 总 体 责 任

2 .2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及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法 规 、政 策 和 制 度 , 审 定 安 全 生 产 计 划 、安全 技 术 规 程 、重 大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 加 强 对 职 工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2 .3 建 立 健 全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组 织 制 定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

2 .4 督 促 、检 查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及 时 消 除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

2 .5 组 织 制 定 并 实 施 本 单 位 的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2 .6 检 查 并 考 核 同 级 副 职 和 所 属 单 位 正 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落 实 情 况 , 听 取 安 全 工 作 汇报 , 决 定 安 全 工 作 奖 惩 。 2 .7 主 持 召 开 安 委 会 议 , 解 决 安 全 生 产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 坚 持 事 故 “ 四 不 放 过 ” 原 则 ,及 时 如 实 报 告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

2 .8 每 年 制 定 总 经 理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保 证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的 有 效 实 施 。

2 .9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管 理 组 织 和 机 构 , 形 成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管 理 网 络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 配备 、充 实 安 全 专 业 人 员 。 提 高 安 全 管 理 水平, 稳 定 安 全 专 业 队 伍 。

2 .1 0 接 受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的 培 训 和 考 核 , 组 织 开 展员 工 的 安 全 生 产 业 务 培 训 与 考 核 工 作 。 2 .1 1 坚 持 “ 四 不 放 过 ” 原 则 处 理 事 故 , 并 按 规 定 的 时 限 及 时 、如 实 上 报 。

3 、领 导 班 子 其 他 负 责 人 的 安 全 职 责 3 .1 党 总 支 书 记 安 全 职 责

3 .1 .1 对 本 企 业 贯 彻 党 和 国 家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政 策 起 保 证 监 督 作 用 。

3 .1 .2 自 觉 执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 始 终 把 握 好 安 全 生 产 的 方 针 、政 策 , 不 断 研究 出 现 的 新 问 题 , 提 出 新 思 路 , 采 取 新 措 施 ; 协 助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及 重大 安 全 隐 患 治 理 , 抓 好 生 产 装 置 、技 术 改 造 设 施 和 基 本 建 设 安 全 管 理 的 “ 三 同 时 ” 工 作 。

3 .1 .3 协 助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搞 好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制 度 等 的 宣 传 教育 , 提 高 干 部 职 工 的 安 全 意 识 。

3 .1 .4 发 挥 各 级 党 组 织 在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中 的 保 证 监 督 作

用 , 教 育 干 部 起 模 范 带 头 作 用 ,并 带 领 周 围 群 众 做 好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3 .1 .5 协 助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检 查 并 考 核 同 级 副 职 和 所 属 单 位 正 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落实 情 况 。

3 .1 .6 认 真 履 行 关 键 装 置 要 害 部 位 安 全 联 系 ( 承 包 ) 职 责 , 并 每 季 参 加 一 次 基 层 安 全 活动 。3 .1 .7 协 助 行 政 总 结 推 广 安 全 生 产 先 进 经 验 , 在 评 比 和 评 选 先 进 党 支 部 和 优 秀 党 员 时 ,应 把 安 全 工 作 业 绩 作 为 重 要 内 容 。

3 .1 .8 支 持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关 于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奖 惩 。 支 持 工 会 、团 委 开 展 群 众 性 安全 生 产 竞 赛 活 动 。 3 .2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3 .2 .1 协 助 总 经 理 做 好 公 司 全 面 工 作 , 对 分 管 部 门 工 作 承 担 主 要 责 任 。

3 .2 .2 负 责 组 织 和 指 导 公 司 依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的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企 业 安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 并 适 时 进 行 持 续 改 进 。

3 .2 .3 负 责 组 织 和 指 导 分 管 部 门 制 定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规 划 和 计 划 。

3 .2 .4 负 责 组 织 和 指 导 对 分 管 部 门 的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及 考 核 , 并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提 出 整 改意 见 和 督 促 整 改 。 3 .2 .5 协 助 主 要 负 责 人 检 查 并 考 核 同 级 副 职 和 所 属 单 位 正 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落 实 情况 。3 .2 .6 负 责 主 管 部 门 搞

好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制 度 等 宣 传 教 育 , 全 面提 高 干 部 职 工 的 安 全 意 识 。

3 .2 .7 在 总 经 理 因 故 离 岗 期 间 , 代 理 行 使 总 经 理 职 责 。

3 .3 工 会 主 席 安 全 职 责

3 .3 .1 贯 彻 国 家 及 全 国 总 工 会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劳 动 保 护 的 方 针 、政 策 并 监 督 执 行 。 充分 发 挥 广 大 员 工 在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中 的 监 督 作 用 。

3 .3 .2 按 照 “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 的 原 则 , 对 工 会 系 统 的 安 全 工 作 负 直 接 领 导 责 任 。

3 .3 .3 协 助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搞 好 安 全 生 产 竞 赛 活 动 和 合 理 化 建 议 活 动 。 参 加 有 关 安全 规 章 制 度 的 制 订 。 3 .3 .4 组 织 职 工 开 展 遵 章 守 纪 和 预 防 事 故 的 群 众 性 活 动 , 支 持 行 政 关 于 安 全 生 产 工 作的 奖 惩 , 做 好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的 善 后 处 理 工 作 。

3 .3 .5 关 心 职 工 劳 动 条 件 的 改 善 , 保 护 职 工 在 劳 动 中 的 安 全 与 健 康 , 做 好 女 工 劳 动 保护 工 作 , 把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工 作 列 入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的 议 题 。

3 .3 .6 负 责 落 实 本 企 业 公 共 文 化 娱 乐 场 所 的 安 全 防 火 管 理 工 作 。

3 .3 .7 制 订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并 在 具 体 工 作 中 逐 条 落 实 。

3 .3 .8 参 加 重 大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3 .4 总 工 程 师 安 全 职 责

3 .4 .1 在 经 理 的 领 导 下 , 对 本 公 司 的 安 全 技 术 工 作 全 面 负 责 。

3 .4 .2 组 织 制 定 、修 订 和 审 定 本 公 司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组 织 编 制 完全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方 案 及 安 全 技 术 长 远 规 划 。

3 .4 .3 协 助 经 理 组 织 安 全 技 术 研 究 工 作 , 负 责 解 决 疑 难 或 重 大 安 全 技 术 问 题 , 推 广 和采 用 先 进 的 安 全 技 术 和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

3 .4 .4 在 组 织 新 建 、扩 建 以 及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投 产 时 , 做 到 职 业 安 全 卫生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3 .4 .5 组 织 制 订 审 批 安 全 教 育 计 划 , 参 加 对 干 部 的 安 全 教 育 和 考 核 工 作 。

3 .4 .6 审 批 重 大 工 艺 处 理 、检 修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方 案 , 审 查 引 进技 术 设 备 和 开 发 新 产 品 中 的 安 全 技 术 问 题 。 3 .4 .7 审 批 特 殊 动 火 证 。 参 加 或 主 持 有 关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及 时 掌 握 事 故 情 况 、必 要时 召 开 事 故 现 场 会 , 对 事 故 做 到 “ 四 不 放 过 ” 。

3 .5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3 .5 .1 按 照 管 生 产 必 须 管 安 全 ,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 对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环 保 工作 负 主 要 责 任 。

3 .5 .2 组 织 制 定 、修 订 和 审 批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 生 产 操 作 规 程 、安 全 技 术规 程 , 并 组 织 实 施 。 3 .5 .3 协 助 总 经 理 召 开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 或 安 全 专 题 会 议 ) 、生 产 安 全 技 术 会 , 听 取 各单 位 的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环 保 工 作 汇 报 , 分 析 安 全 生 产 动 态 以 及 需 要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的 建 议 , 及 时解 决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环 保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 3 .5 .4 组 织 开 展 安 全 教 育 , 抓 好 中 层 干 部 和 管 理 人 员 的 安 全 教 育 和 考 核 , 以 及 全 员 安全 培 训 。

3 .5 .5 坚 持 “ 五 同 时 ” 原 则 , 监 督 检 查 生 产 、安 全 、设 备 安 全 生 产 大 检 查 , 落 实 整 改 ,负 责 审 批 特 级 动 火 、特 殊 登 高 作 业 证 , 组 织 审 批 开 停 车 方 案 及 维 修 计 划 中 的 安 全 措 施 。

3 .5 .6 审 批 劳 保 用 品 计 划 , 按 国 家 规 定 配 备 劳 保 防 护 用 品 。

3 .5 .7 负 责 或 配 合 本 职 业 务 范 围 内 各 类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 负 责 审 核 和 落 实 防 范 措 施 。

3 .5 .8 组 织 主 持 重 大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上 报 工 作 。 协 助 搞 好 工 伤事 故 等 劳 动 鉴 定 工 作 。

3 .5 .9 严 格 贯 彻 执 行 新 、改 、扩 、大 修 工 程 和 新 产 品 项 目 的 “ 三 同 时 ” 原 则 ; 认 真 执行 计 划 、布 置 、检 查 、总 结 、

评 比 时 的 “ 五 同 时 ” 原 则 。3 .5 .1 0 组 织 好 公 司 进 行 的 各 项 安 全 活 动 , 推 广 先 进 经 验 , 奖 励 先 进 部 门 和 个 人 。 3 .5 .1 1 按 照 安 全 职 责 制 定 安 全 技 术 改 造 工 作 计 划 , 落 实 在 具 体 工 作 中 。

3 .5 .1 2 组 织 编 制 、修 订 安 全 生 产 环 境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 并 定 期 组 织 演 练 。

3 .6 设 备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3 .6 .1 按 照 管 生 产 必 须 管 安 全 ,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 对 企 业 设 备 系 统 安 全 负 主 要 责任 。

3 .6 .2 组 织 制 定 、修 订 和 审 批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并 组 织 实 施 。

3 .6 .3 坚 持 “ 五 同 时 ” 原 则 , 监 督 检 查 设 备 安 全 大 检 查 , 落 实 整 改 。

3 .6 .4 按 照 安 全 职 责 制 定 设 备 系 统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落 实 在 具 体 工 作 中 。

3 .6 .5 贯 彻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技 术 检 查 规 程 , 负 责 组 织 对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的 检 验 , 检 修 工作 并 对 其 安 全 可 靠 负 责 。 3 .6 .6 组 织 审 查 公 司 范 围 的 有 关 设 备 、电 气 、仪 表 等 方 面 的 安 全 检 修 技 术 规 程 和 安 全技 术 措 施 项 目 , 负 责 审 查 有 关 设 备 安 装 、改 造 方 案 及 设 备 检 修 计 划 中 相 应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3 .6 .7 参 加 重 大 设 备 事 故 调 查 ,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发 生 重 复 事 故 。

3 .7 经 营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3 .7 .1 对 供 应 、销 售 系 统 的 安 全 工 作 负 责 组 织 制 定 和 修 订 供 应 、销 售 部 门 的 安 全 生 产制 度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并 实 施 监 督 检 查 。

3 .7 .2 组 织 供 应 、销 售 系 统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及 上 报 , 保 证 供 应 的 原 材 料 、设 备 、备 品 、配 件 等 的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 因 质 量 问 题 造 成 事 故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责 任 。

3 .7 .3 组 织 供 应 、销 售 系 统 的 大 检 查 , 落 实 供 应 、销 售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及 整 改 。

3 .7 .4 负 责 供 应 、销 售 系 统 的 安 全 教 育 和 考 核 工 作 , 并 定 期 组 织 召 开 会 议 解 决 工 作 中存 在 安 全 问 题 。

3 .7 .5 每 年 制 定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逐 条 落 实 到 具 体 工 作 中 去 。

3 .8 人 事 企 管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3 .8 .1 对 人 事 教 育 、企 业 管 理 系 统 的 安 全 工 作 负 责 。 3 .8 .2 组 织 制 定 、修 订 和 审 批 人 事 教 育 、企 业 管 理 系 统 的 安 全 制 度 , 并 组 织 实 施 。

3 .8 .3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各 级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 负 责 配 备

各 级 安 全 管 理 技 术 人 员 和 安全 工 程 师 。

3 .8 .4 负 责 劳 动 纪 律 管 理 制 度 制 定 、完 善 并 监 督 检 查 执 行 情 况 。

3 .8 .5 负 责 检 查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落 实 情 况 。 3 .8 .6 负 责 对 责 任 事 故 和 违 纪 人 员 的 处 理 。

3 .8 .7 每 年 制 定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落 实 在 具 体 工 作 安 排 中 。

3 .9 工 程 ( 基 建 ) 副 总 经 理 安 全 职 责

3 .9 .1 对 工 程 ( 基 建 ) 及 公 司 的 土 建 系 统 的 安 全 工 作 负 责 。

3 .9 .2 组 织 制 定 、修 订 和 审 批 工 程 ( 基 建 、土 建 ) 部 门 的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 安 全 技 术 规程 , 组 织 实 施 并 监 督 检 查 执 行 情 况 。

3 .9 .3 负 责 落 实 工 程 ( 土 建 ) 设 计 施 工 验 收 中 的 安 全 措 施 , 贯 彻 执 行 “ 三 同 时 ” 审 查 。出 现 问 题 造 成 事 故 的 , 负 责 组 织 分 析 判 定 原 因 和 确 定 责 任 。

3 .9 .4 负 责 审 查 项 目 承 包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的 资 质 。 签 订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时 必 须 包 括 安 全责 任 条 款 , 负 责 对 外 来 施 工 队 伍 的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

3 .9 .5 组 织 工 程 基 建 事 故 的 调 查 、上 报 , 组 织 工 程 ( 基 建 ) 公 司 内 土 建 系 统 的 安 全 大检 查 , 落 实 工 程 ( 基 建 ) 土 建 系 统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的 整 改 。

3 .9 .6 按 照 安 全 职 责 , 制 定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逐 条 落 实 到 工 作 安 排 中 。

3 .1 0 总 会 计 师 安 全 职 责

3 .1 0 .1 执 行 国 家 关 于 企 业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经 费 提 取 使 用 的 有 关 规 定 ,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并 监督 执 行 , 切 实 保 证 对 安 全 生 产 的 资 金 投 入 , 保 证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和 隐 患 整 改 项 目 费 用 到 位 。

3 .1 0 .2 执 行 财 政 部 和 公 司 关 于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 监 督 检 查 安 全 保 证 基 金 的缴 纳 和 返 回 基 金 的 使 用 。

3 .1 0 .3 审 查 企 业 经 费 计 划 时 , 要 同 时 审 查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 并 检 查 执 行 情 况 。

3 .1 0 .4 把 安 全 管 理 纳 入 经 济 责 任 制 , 支 持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竞 赛 活 动 , 审 核 各 类 事 故 费 用支 出 。

4 、公 司 办 公 室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4 .1 负 责 协 助 企 业 领 导 贯 彻 上 级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指 示 , 及 时 转 发 上 级 和 有 关 部 门 的 安 全生 产 文 件 、资 料 , 对 安 全 的 有 关 材 料 及 时 组 织 汇 审 打 印 下 发 。 4 .2 负 责 组 织 检 查 落 实 干 部 值 班 制 度 。

4 .3 负 责 搞 好 所 管 辖 单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 度 。

4 .4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交 通 安 全 规 定 , 机 动 车 辆 年 检 , 驾 驶 员 的 年 审 , 安 全 教 育 和 考 核 工作 及 车 辆 保 养 , 确 保 车 辆 安 全 。

4 .5 负 责 紧 急 情 况 下 公 司 车 辆 的 调 配 。

5 、安 全 技 术 科 及 负 责 人 的 安 全 职 责

5 .1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公 司 安 全 、职 业 卫 生 、环 保 方 针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和 制 度 。 在总 经 理 、主 管 副 总 经 理 和 安 委 会 的 领 导 下 , 负 责 公 司 的 安 全 、职 业 卫 生 、环 保 管 理 及 监 督 工作 。

5 .2 负 责 对 职 工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和 培 训 , 新 入 厂 职 工 的 厂 级 安 全 教 育 。 管 理 特 种 人 员 的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和 考 核 。 中 层 以 上 干 部 安 全 教 育 和 全 员 安 全 考 核 。

5 .3 负 责 检 查 监 督 有 关 特 殊 工 种 人 员 持 证 上 岗 工 作 。 5 .4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各 种 安 全 活 动 , 制 定 安 全 活 动 计 划 , 编 制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 建 立健 全 本 单 位 安 全 档 案 和 台 帐 。

5 .5 负 责 组 织 安 全 大 检 查 , 督 查 三 违 现 象 , 执 行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制 度 , 协 助 和 督 促 有 关部 门 对 查 出 的 隐 患 制 订 防 范 措 施 , 检 查 监 督 隐 患 整 改 工 作 的 完 成 情 况

5 .6 深 入 现 场 监 督 检 查 , 参 加 新 建 、扩 建 、改 建 工 程 ,

“ 三 同 时 ” 监 督 , 纠 正 违 章 作 业 ,有 危 及 安 全 生 产 的 紧 急 情 况 , 有 权 责 令 其 停 止 作 业 , 并 立 即 报 告 有 关 领 导 , 检 查 各 项 安 全 ( 环保 ) 管 理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

5 .7 负 责 各 类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安 全 调 查 、分 析 处 理 , 统 计 上 报 工 作

5 .8 负 责 公 司 各 单 位 安 全 工 作 考 核 评 比 , 组 织 好 各 项 安 全 竞 赛 活 动 , 推 广 安 全 生 产 技术 。5 .9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管 理 网 络 , 组 织 召 开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公 司 安 全 环 保 例 会 。

5 .1 0 负 责 制 定 年 度 安 全 投 入 计 划 , 对 计 划 实 施 进 行 检 查 监 督 。

5 .1 1 负 责 建 立 完 善 公 司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体 系 , 编 制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组 织 事 故 应 急 救8援 演 练 ,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参 加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5 .1 2 负 责 审 批 动 火 证 、登 高 作 业 、受 限 空 间 作 业 证 等 有 关 票 证 工 作 。

5 .1 3 负 责 特 种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入 库 验 收 工 作 。5 .1 4 负 责 全 厂 内 防 雷 、防 静 电 、防 火 、防 爆 工 作 。

5 .1 5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组 织 好 职 工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 建 立 健 全 职 工 健 康 监 护 档 案 。

5 .1 6 对 企 业 工 业 卫 生 隐 患 提 出 治 理 方 案 和 计 划 。 5 .1 7 负 责 对 职 工 进 行 职 业 健 康 教 育 、现 场 自 救 互 救 教 育 和 考 核 。

5 .1 8 负 责 搞 好 所 管 辖 单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度 。

6 、生 产 技 术 科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6 .1 负 责 及 时 传 达 贯 彻 执 行 上 级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指 示 , 坚 持 生 产 和 安 全 的 “ 五 同 时 ”( 即 同 时 计 划 、布 置 、检 查 、总 结 、评 比 ) 。

6 .2 在 保 证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 组 织 指 挥 生 产 , 发 现 违 反 安 全 生 产制 度 、规 定 和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的 作 法 , 应 立 即 制 止 并 向 领 导 报 告 。 严 禁 违 章 指 挥 、违 章 作 业 。

6 .3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出 现 不 安 全 因 素 、险 情 及 事 故 时 要 果 断 正 确 处理 , 并 汇 报 领 导 , 防 止 事 态 扩 大 。

6 .4 参 加 安 全 生 产 大 检 查 , 随 时 掌 握 安 全 生 产 动 态 , 对 各 单 位 的 安 全 情 况 及 时 在 调 度会 上 给 予 表 扬 和 批 评 。 6 .5 负 责 贯 彻 安 全 生 产 操 作 规 程 , 杜 绝 生 产 事 故 。 6 .6 负 责 编 制 或 修 订 工 艺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 对 操 作 规 程 、工 艺技 术 指 标 和 工 艺 纪 律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和 考 核 。 6 .7 负 责 工 艺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

6 .8 负 责 组 织 工 艺 技 术 方 面 安 全 检 查 , 及 时 改 进 技 术 上 存 在 的 问 题 , 推 广 先 进 技 术 和安 全 装 置 。

6 .9 负 责 生 产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和 统 计 上 报 工 作 , 及 时 向 主 管 领 导 报 告 。

6 .1 0 负 责 组 织 工 艺 技 术 方 面 的 安 全 检 查 , 及 时 改 进 技 术 上 存 在 的 问 题 。

6 .1 1 负 责 搞 好 所 管 辖 单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度 。

6 .1 2 在 技 术 改 造 和 新 建 、改 扩 建 装 置 时 , 组 织 审 查 设 计 改 造 方 案 , 参 与 组 织 危 险 区 域划 分 和 审 查 工 作 。

7 、调 度 室 及 调 度 长 安 全 职 责

7 .1 贯 彻 、执 行 上 级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指 示 , 坚 持 生 产 与 安 全 的 “ 五 同 时 ” ( 即 同 时 计划 、布 置 、检 查 、总 结 、评 比 ) 。

7 .2 在 保 证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组 织 指 挥 生 产 , 制 止 违 反 安 全 生 产 制 度 、规 定 和 安 全 技 术 规程 的 行 为 , 并 向 领 导 报 告 , 严 禁 违 章 指 挥 、违 章 作 业 。

7 .3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出 现 不 安 全 因 素 、险 情 及 事 故 时 , 应 果 断 正 确 处 理 , 立 即 报 告 主 管领 导 并 通 知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 防 止 事 态 扩 大 。

7 .4 负 责 贯 彻 操 作 纪 律 管 理 规 定 , 杜 绝 或 防 止 发 生 非 计 划 停 车 和 跑 、冒 、串 等 事 故 , 实现 安 、稳 、长 、满 、优 生 产 。

8 、设 备 科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8 .1 贯 彻 国 家 上 级 部 门 关 于 设 备 设 计 制 造 、检 修 、维 护 保 养 及 施 工 方 面 的 安 全 规 定 和标 准 , 做 好 主 管 业 务 范 围 内 安 全 工 作 。 负 责 制 订 和 修 订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操 作 规 程 和 管 理 制 度 。

8 .2 负 责 各 种 机 械 、设 备 、电 气 、动 力 、仪 表 、管 线 、采 暖 通 风 装 置 的 安 全 管 理 , 使其 符 合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标 准 和 制 度 要 求 , 禁 止 防 爆 等 级 不 够 的 电 气 设 备 进 入 生 产 装 置 。

8 .3 负 责 组 织 起 重 机 械 , 锅 炉 , 压 力 容 器 , 压 力 管 道 及 安 全 附 件 , 气 瓶 , 电 气 联 锁 装置 的 检 测 、检 验 工 作 , 及 时 整 改 发 现 的 问 题 , 有 重 大 隐 患 坚 决 停 用 。

8 .4 在 制 订 设 备 改 造 方 案 , 编 制 设 备 检 修 计 划 时 , 应 有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措 施 内 容 , 对 安全 措 施 完 成 情 况 负 责 检 查 监 督 。

8 .5 组 织 设 备 安 全 大 检 查 , 查 出 的 有 关 问 题 , 要 及 时 通 知 并 督 促 相 关 单 位 整 改 , 按 期完 成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项 目 。 8 .6 负 责 对 压 力 容 器 、特 种 设 备 登 记 取 证 , 压 力 容 器 定 期 检 验 工 作 。

8 .7 对 外 来 施 工 检 修 人 员 , 做 好 施 工 中 的 安 全 监 管 工 作 。

8 .8 在 签 订 基 建 施 工 合 同 时 , 要 对 承 包 施 工 的 单 位 进 行 资 格 认 定 。 负 责 工 业 建 筑 安 全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及 相 关 法 规 标 准 , 审 查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 与 外 来基 建 施 工 队 签 订 土 建 合 同 必 须 有 安 全 责 任 条 款 。

8 .9 负 责 设 备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及 上 报 工 作 。

8 .1 0 负 责 公 司 动 土 、临 时 用 电 、设 备 检 修 作 业 、吊 装 作 业 票 证 的 管 理 。

8 .1 1 组 织 编 制 、审 查 基 建 项 目 的 施 工 设 计 , 使 其 符 合 安 全 、消 防 和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

8 .1 2 负 责 搞 好 本 部 门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 度 。

9 、保 卫 科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9 .1 健 全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 进 出 人 员 证 件 检 查 登 记 工 作 , 及 安 全 检 查 ( 严 禁 带 烟 火 入 厂 ) ,负 责 关 键 要 害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保 卫 工 作 。

9 .2 各 类 重 大 事 故 现 场 保 卫 , 参 加 安 全 检 查 。9 .3 负 责 运 输 车 辆 进 出 门 手 续 检 查 , 加 强 公 司 治 安 保 卫 。 9 .4 负 责 盗 窃 案 件 的 调 查 处 理 及 上 报 工 作 。

9 .5 负 责 搞 好 所 管 辖 单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 度 。

1 0 、财 务 科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1 0 .1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提 取 的 安 全 生 产 健 全 技 术 措 施 费 用 要 列 入 年 度 财 务 计 划 , 单 独 立项 , 专 款 专 用 。

1 0 .2 监 督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的 使 用 , 确 保 其 不 被 挪 作 他 用 。 1 0 .3 保 证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费 用 、安 全 教 育 费 用 等 安 全 费 用 的 资 金 到 位 。

1 0 .4 负 责 审 核 各 类 事 故 处 理 费 用 支 出 , 并 将 其 纳 入 企 业 经 济 活 动 分 析 内 容 。

1 0 .5 保 证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防 护 药 品 和 防 暑 降 温 物 品 的 开 支 费 用 。

1 0 .6 负 责 搞 好 所 管 辖 单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度 。

1 1 、企 管 办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1 1 .1 在 企 业 管 理 总 体 规 划 中 突 出 : “ 安 全 第 一 ” 的 思 想 。 1 1 .2 重 点 抓 好 基 层 单 位 建 设 , 坚 持 标 准 , 严 格 考 核 , 执 行 安 全 一 票 否 决 权 。

1 1 .3 搞 好 岗 位 责 任 制 大 检 查 , 重 点 检 查 以 岗 位 责 任 制 为 核 心 的 班 组 十 项 制 度 执 行 情况 , 提 高 职 工 安 全 意 识 。 1 1 .4 督 促 和 推 进 企 业 安 全 文 化 建 设 。

1 1 .5 签 订 出 租 或 其 它 协 议 合 同 时 , 必 须 明 确 安 全 责 任 条 款 。

1 1 .6 做 好 安 全 考 核 工 作 。

1 1 .7 执 行 好 国 家 有 关 劳 动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制 度 标 准 , 发 放 工 作 。

1 1 .8 负 责 搞 好 所 管 辖 单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 制 订 和 健 全 本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和 规 章 制度 。

1 2 、劳 人 科 及 负 责 人 安 全 职 责

1 2 .1 组 织 新 调 入 职 工 和 有 关 人 员 ( 实习、培 训 ) 入 厂 安 全 教 育 。

1 2 .2 严 格 执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规 定 的 工 作 时 间 , 控 制 加 班 检 点 , 并 组 织 劳动 纪 律 检 查 , 纠 正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现 象 , 建 立 良 好 安 全 生 产 秩 序 。

1 2 .3 执 行 化 工 有 毒 有 害 工 种 , 工 时 制 度 和 女 工 劳 动 保 护 规 定 , 并 根 据 职 业 禁 忌 症 要 求做 好 新 工 人 招 收 和 职 工 调 配 工 作 。

1 2 .4 组 织 工 伤 鉴 定 工 作 。

1 2 .5 贯 彻 劳 动 纪 律 管 理 规 定 , 负 责 对 职 工 劳 动 纪 律 教 育 检 查 。 对 新 入 厂 人 员 ( 包 括 实习、代 培 人 员 ) 及 时 组 织 安 全 技 术 科 ,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教 育 及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的 培 训 考 核 。

1 2 .6 按 国 家 规 定 , 从 质 量 和 数 量 上 保 证 安 全 技 术 人 员 、工 业 卫 生 人 员 和 兼 职 消 防 人 员的 配 备

第20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四个为零”(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促进生产持续发展,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厂各级干部和员工以及来厂从事各种作业的外来单位或人员,都要遵守本制度,各部门、作业区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适应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每个员工都应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和厂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或不执行。

四、建立以厂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全员安全自主管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负责的专业及分管的作业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厂长安全责任制

1、厂长是本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冶炼厂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设备安全,主持制定冶炼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检查落实,负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2、每月召开两次专门会议,研究和安排安全生产工作。每周的安全学习会,必须对上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一小结,对下周的安全工作做出针对性的安排,并检查落实。

3、组织落实全厂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本厂的安全检查,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制止并处理三违现象;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处理,对重复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5、负责组织本厂设备检修时的安全方案的制定、实施,确保检修安全。

6、负责提出安全生产所需投入资金计划,经矿安委批准后组织实施,保护安全生产设施完整。

7、负责落实矿里有关会议精神,安全管理要求,负责和生安科等安全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反映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安全管理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8、负责废气、废水、废渣达标安全排放。

9、发生事故积极组织现场抢救,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组织事故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2

生产副厂长安全责任制

分管生产工作的副厂长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其主要责任:

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保证计划及措施;在生产组织、考核、总结、奖惩的全过程中都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负责制定劳动条件差、危险性较大的生产或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并检查落实情况。

3、对生产造成威胁的重大隐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鉴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对涉及工艺技术上的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负责制定粗铜、硫酸等产品储存的安全保卫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6、负责废水、废气、废渣的达标安全排放。

7、参加矿里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检查出来的整改项目;不定时的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协助设备副厂长做好停产检修时的安全方案和措施。

9、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参加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3

设备副厂长安全责任制

分管设备的副厂长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机电设备、管道、线路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责任:

1、贯彻落实矿有关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厂的机电管理细则、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修规程;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督促检查日常的设备点检、巡检、润滑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各种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点检记录,做到真实、完整。

4、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保证其完整、可靠,发现损坏及时组织修复。

5、组织对电、钳、焊、天车工等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大型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时,并组织实施。

7、参加矿里组织的设备安全检查,组织本厂每周一次的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8、经常深入现场,指导解决机电设备安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抓好主要设备的管理。

9、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时,配合厂长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对重大设备事故组织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上报。

10、负责对零配件、加工件、型号、质量的验收,对有可能造成设备事故的,有权拒绝使用。

4

行政后勤副厂长安全责任制

分管行政后勤工作的副厂长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责任:

1、负责本厂各类原材料、物资、产品等储存安全,严防失窃。

2、对硫酸制品出售装车时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制止三违,并提出整改意见。

3、提出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并监督进货质量,检查落实员工劳保用品穿戴及劳动卫生情况。

4、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试验和配备。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演练。

5、制定防暑降温保护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6、负责厂区内的交通安全及相关的装卸安全工作。

7、制定厂区内地表建设的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8、参加矿里组织的文明生产、环境卫生检查,并就检查出来的隐患,组织整改。

9、参与事故抢救,备好所需物品,参加事故分析。

5

车间主任安全责任制

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责任:

1、对新进工人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2、认真贯彻落实矿里和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及上级领导指示,将本单位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到每个人头,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3、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总结部署安全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及时整改,人员对查出的重复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4、组织、指导、检查班组标准化开展情况,使班组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

5、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学习活动,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

6、发生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矿领导,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查明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事故发生。

6

班长安全责任制

1、班长即为本班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本班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坚持派班制度,进行安全交底,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本班待处理的问题要详细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针对各自不同的作业性质,严格执行各自不同的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坚持标准维护好本班组施工区域内的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搞好作业场所的文明生产。

4、及时检查处理事故隐患,遇有险情立即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汇报,发现违章作业者,停止其作业,进行教育,对教育无效者,建议领导处理。

5、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实行班中“三检查”,即:作业前查安全环境、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状况;作业中查人的安全行为;作业结束时查人员撤离和工器具放置情况。

6、参加所在单位安全活动,结合实际指导员工学习安全制度和相关规定。

7、积极主动参加事故抢救工作,并收集好事故发生经过材料,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7

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宣传、贯彻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检查本管辖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员工劳保穿戴和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在现场检查工作中,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督促和指导工人及时处理作业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并将情况汇报上级领导。遇有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4、参加所在单位安全活动,指导工人学习安全制度和岗位规程。

5、积极主动参加事故抢救工作,并收集好事故发生经过材料,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

8

技术人员安全责任制

1、负责本厂生产工艺流程技术安全工作,保证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的贯彻实施。

2、编制和修订本厂的安全技术规程,解决有关安全技术问题;检查技术规程落实情况,制止三违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3、负责编制或审定、修改相关工种的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向厂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生产计划编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5、编写设备检修时的技术安全方案,会同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6、在技术改造时, 要做到“三交底”和“三同时”。

7、负责员工技术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技术素质和安全技能。

8、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提供技术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第九节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厂、部、作业区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位的责任。

二、熟悉本班组所用的设备、工具、电器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实行专人维护管理,每天班前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作业区以确保安全。

三、熟知本班组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严格执行规程,不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违章;督促班组成员正确穿戴劳防用品,对劳防用品穿戴不齐者,有权停止其作业。

四、负责每天班前、班申和班后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任务、操作环境和人员思想、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专人对离岗15天以上人员和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于各级领导的违章指挥都应立即提出劝告,劝阻无效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文字记录。如在处理重大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环节或作业要采取特殊措施方可作业时,必须要有部级以上领导在场指挥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否则有权制止。

六、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作业区并如实反映事故情况,不得隐瞒。组织好抢救伤员工作。认真落实预防措施,对班组发生的事故险情和违章行为,做到“四不放过”和“百分之百”的处理。

七、负责组织每周班组安全活动日和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预案和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安全活动台账。

10

第十节

员工的安全职责 第十一节

一、按时上班,参加班前会,做好交接班工作,穿戴好劳防用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电器、工具及安全装置,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不违章作业。必须做到:

1.知道本岗位机械设备的性能和安全上的薄弱环节及发生意外情况时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2.知道本人应遵守的操作规程、制度和安全职责,并能熟练地操作。

3.知道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三、认真维护好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工具,不得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保持生产现场整齐有序,物流畅通。

四、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发现他人违章应及时劝阻,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并及时越级报告。在处理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作业需采取特殊措施方可进行时,必须在班组长和其他干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可靠防范措施方可作业,否则不能作业。

五、在生产作业中,前后上下工序要互助配合,同事之间要相互关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及造成财产损失的明显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立即报告。

六、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不得隐瞒事故。

七、工作时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时间打闹、斗殴、干私活;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休息、闲谈,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八、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禁止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第三章 附 则

第一节 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年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四大法定节日,厂部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各作业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要害部门管理和易燃、易爆、电器、吊具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防暑、防寒的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或先采取临时、可靠的预防措施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报告分管安全厂长。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文明生产检查。

三、机动部设备专业人员每月中旬对厂房建筑、工艺设备及其防护、信号装置等进行安全可靠性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报告安全部门。

四、作业区班组每周迸行一次安全检查,根据“三定四不推”(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个人不推班组、班组不推作业区、作业区不推厂、厂不推公司)的原则,及时解决。发现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厂、部有关领导。

五、岗位操作人员对所用设备的安全防护、信号装置,每班都要进行逐项检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作业区采取措施,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操作。

六、各作业区作业长和班组长是当班生产、检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当班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处理。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和事,应立即制止并做好记录。

第二节 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教育有:厂部、作业区、班组(岗位)三级教育形式。

二、凡进厂的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因各种原因离开操作岗位15天以上者,需要复工,都要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四、对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工种)的安全教育及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五、对特殊工种工人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换证工作。

六、经常组织员工收看安全电影、录像,剖析事故案例,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

七、厂部每年分期分批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全员安全考试,参考率必须达98%以上。

13

第三节 安全互保制度

一、员工在生产活动中,要结成互保对子,订立互保合同,报作业区批准。

二、互相督促对方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三、互相监督提醒对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按操作规程作业。

四、发现不安全隐患应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五、互相检查包机设备及其防护信号装置和所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六、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发现对方思想情绪和精神状态异常,应及时提醒,防止发生意外。

七、共同协助搞好交接班工作。如互保一方因事不在,另一方要和其他同志形成自然互保。

八、凡发生事故,互保对子应负连带责任。根据情节,给予应有的处分。

14

第四节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制度

一、全部在册员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均应按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执行。农民工、外包工、临时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因工伤亡事故,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部门。

二、凡发生重伤、死亡或重大爆炸、火灾、中毒事故,当班作业长必须立即用电话向厂领导、调度室、工会、安全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事故现场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撤除。

三、发生工亡或其他恶性事故,厂部领导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查清事实,分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并于事故发生后5~7日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安全部门。

四、发生轻伤工伤事故,当班作业长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和公司安全部门,事故责任单位需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填报“职工工伤事故报告表”送交集团公司安全部门。

五、发生重大险情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如实填写\"重大险情事故登记表\"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查。

六、发生工伤事故和险情事故都必须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查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肃处理肇事者。

15

第五节 检修挂牌制度

一、检修挂牌是日常设备检修中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的一项重要防范措施。因此,各单位在检修时,必须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在相应的操作室、主电室实施挂牌检修。

二、挂牌区域的划分

1.加热炉区域在Pl操作台挂牌。

2.轧机区域(从出炉夹送辊到风冷线辊道,包括下面1~10#风机)在P2操作台挂牌。

3.精整区域(从集卷到卸卷小车)在P

3、P4操作台挂牌。 4.电修、运行车间在有关区域检修时,必须到相关区域挂牌。 5.液压系统在液压值班室挂牌。

三、检修中各类牌的划分

操作牌:绿底 黑字

检修牌:红底 黑字

送电牌:黄底 黑字

电修检修牌为粉红底黑字。

四、挂牌程序及方法

1.检修前,检修人必须先到相关的操作台登记,用检修牌换操作牌,并持操作牌到主电室与当班电工共同到电气柜前停电并进行核对,将操作牌挂在电源开关处,取走送电牌,方可进入现场检修。检修完毕,检修人持送电牌到主电室换回操作牌,并持操作牌到操作台换回检修牌,并进行检修完毕登记。电气柜无送电牌,当班电工严禁合闸送电,操作台人员严禁操作无操作牌设备。

2.多工种检修同一设备,挂牌顺序如下:操作台-电气柜-检修现场。检修完毕换牌顺序:检修现场-电气柜-操作台。第一检修人按第 16 一条操作程序换牌,第二检修人先在相关操作台登记,然后持自己的检修牌到电气柜,用检修牌换走操作牌,方可进入现场检修。如第二检修人先结束检修,到电气柜用操作牌换回检修牌,并到相关操作台登记;如第一检修人先结束检修,则和第二检修人共同到电气柜,用送电牌换回第二检修人手中的操作牌,用操作牌换回电气柜上的第二检修人的检修牌,再到相关操作台换回自己的检修牌,将第二检修人的检修牌挂到相关操作台,并进行检修完毕登记。第二检修人持有送电牌,并核对电气柜处于停电状态时,再继续检修,检修完毕,按第一条检修挂牌程序进行。主电室换牌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送电牌只允许换操作牌,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

3.各单位在检修前一定要严格执行停机后再进行检修的规定,先挂牌后检修,坚决制止边挂牌边检修或先检修后挂牌,甚至检修不挂牌的违章行为。

4.对挂牌要求,一张牌只限一个具体项目,检修结束后要立即收回本项目自己挂的牌,防止拿错牌。

5.检修一但结束,各操作台及当班作业长要严密观察并认真检查,以防检修后突发的各类事故苗头。

五、检修结束,各单位要取回自己所挂的牌,防止漏拿或拿错牌,各操作台及当班作业长开机前,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开机。

六、Pl、P2操作室,液压站要妥善保管好检修登记本,任何人不得在登记本上乱画和撕毁,使用完要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七、检修结束,挂牌人未及时取走检修牌,造成的停机工时由责任单位承担。

八、因生产和检修确需停电挂牌,而电工当班脱岗造成停机时间,由责任人单位承担。

17

第六节 禁火区动火制度

一、凡生产、储存、使用下列物资的仓库、液压站、润滑站、设备罐体、管道及周围10米的区域列为禁火区:

1.易燃易爆液体:苯、汽油、柴油、煤油、重油、油漆、香蕉水、石油液化气等。

2,易燃易爆气体:煤气、乙炔气等。 3.易燃气体:氧气、氯气等。

4.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

5.凡按规定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其他危险品。

二、凡在禁火区域内动明火或进行容易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三、动火类别和办理动火许可证手续:动火类别分一类动火和二类动火两种。

1.一类动火:凡在生产、贮存、输送汽油、煤气、柴油、油漆、稀油、液氨、氧气、氢气、氯气、氨气、乙炔气等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罐体、主管道、贮柜、贮槽等本体及联通的管道上动火均属一类动火,应由动火单位的动火负责人报请厂部,由厂部向集团公司安全处、公安处申请,经批准落实安全措施后,由集团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签发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

2.二类动火:凡在生产、贮存、输送上述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罐体、主管道、贮柜、贮槽本体周围10米内区域以及从主管道通向各车间的文管道上动火均属二类动火。二类动火应由动火单位的动火负责人报请厂部,由安全员、保卫干事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后,签发动火许可证,经厂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办理动火证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切实可靠的具体安全 18 防范措施,需要取样分析的,要在动火前半小时内处理完毕,一类动火项自在动火结束前要保留样品。

五、动火现场发生意外紧急情况,如排气管道和设备泄漏破裂等影响动火安全时,动火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员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取样合格,经安全部门批准后方能继续动火。

六、动火许可证由所在单位办理,安全防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予以落实,不办理动火许可证,严禁动火。

七、动火执行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必须在动火前将动火许可证交给动火所在单位负责人,安全员、保卫干事查验后签名,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八、每次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必须对动火执行人员交代清楚安全注意事项。动火执行人员要清楚动火许可证上所提的安全措施是否切实可靠,否则有权拒绝动火,其他人员也有权对违反动火规定的动火加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追究责任。

九、动火执行人员要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以备接受检查,严禁动火证转借、涂改和更改动火地点。

19

第七节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应放置在醒目、干燥和取用方便的地方。

二、消防器材实行“定人、定位、定岗、定责”和入箱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清洁有效。

三、消防器材只能用于火灾扑救,严禁任何人私自动用或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违者除赔偿器材损失外,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消防器材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除照价赔偿外,另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消防器材用于火灾扑救后,应及时更换。因长期使用造成损坏的,由所在单位书面报综合部,经核实后,予以更换补充。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doc》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公司工作总结企业文化建设章程规章制度公司文案公司简介岗位职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