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022-03-20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弃物必须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医疗废弃物专用的密封贮存室,标明标志并加锁,防止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三、由门诊指定专人对输液管和注射器类(经过消毒、毁形)、玻璃器皿类、组织血液样本、试管或其它类进行分类,分别用易燃无毒的软包装袋密封装好,并贴上分类标识卡。

四、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弃物由清洁工人送至存放医疗废弃物的贮存室的专用密封桶中。

五、定期由后勤人员将医疗废物送至县卫生局指定地点,针头等类物品定期焚烧处理。并如实填写收运交接时间、种类、数量的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和经办人签名。

六、医疗废弃物贮存室每天由清洁工人清洗,并用2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七、对有关接触处理医疗废弃物的人员定期进行知识培训。

推荐第2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为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培训和定期督促检查工作。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及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人员培训及检查督促工作。

各科室、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件》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各科对本科所产生的一切医疗废物,均应严格按规定处理,不得私自随意丢弃,更不能再次流入市场,违者追究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并严厉处罚。

二、各科在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后,必须及时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装入指定黄色污物袋或容器内,然后由专人负责用专用密闭桶运送至医院医疗垃圾暂时贮存地,与总务科接收医疗垃圾专职人员清点数量并做好移交登记手续,一式两联,科室及总务科各自保管交接资料,医院感染管理科将在每月5号之前,把前一月的交接资料收回,并与设备科的领取帐目相核对,各科的领取量与无害化处理的量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者,限期整改。

三、医院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按相关要求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废弃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检验科室废弃标本、菌种保存液、残留血液等高度危险废物,应当先进行高压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暂时储存的病理性废物应放置在防腐液中,送外院病理检查或无害化处理。

四、手术室、产房、传染病及其它科室排放的血性、传染性排泄物及污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严格消毒,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由总务科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督查。

五、各科的医疗废物必须分类盛放于专用黄色包装袋内,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进行检查,确保无破损、无渗漏和其他缺陷;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途中遗撒;包装物的外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然后由专人于每日下午4点钟,按照医院规定的医疗垃圾转运路线,运送至医疗垃圾暂时贮存点。在运送过程中,应当防止包装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并做好自身保护,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特别要注意防止损伤性废物的伤害,发生锐器刺伤,应立即进行清创处理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运送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认真进行手的清洁消毒,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医疗废物送达后要与总务科专职人员作好交接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交接者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医疗废物运走后应当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存储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对违规者,按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一旦发现买卖医疗废物者,将给予严肃处理,直到辞退。各科室负责人要负责监督落实。

六、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医院感染管理科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推荐第3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重申加强医疗机构废度物督管理工作的通如》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医院相关队物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我院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医打度物管理责任,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科室要指派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规范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造成医疗废物被盗、被随意丢弃对人体健康和坏境产生危害事件发生。

四、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等工作;使用医院统一购置的医疗废物专用装放容器,不得使用民用桶及纸篓。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棉签、敷料、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用品使用后应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包装袋及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专用利器盒中,3/4满封口,放入指定专用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内严禁随意丢,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六、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职回收人员统一回收并与相关科室人员双方签字后,经专用运送路线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七、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及暂存处的管理,严禁随意丢弃和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医疗废物专职收人员配置脚踏式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处理用物、用品。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

八、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与产生医疗废物科室的交接登记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期、数量及签名要详实,交接登记本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三年。

九、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科袋,生活垃扱及私人用品不得使用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塑料袋。

十、各科室要实施管理职责,做好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追踪和整改。

十一、医院实行医疗废物管理问责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履行职责,责任到人。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生机构医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对疏于管理、违规处置、问题较为突出的,严谢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十二、对医疗废物流失或盗卖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给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由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采取相应施

城关镇西城社区奥林清华卫生服务站

推荐第4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石门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 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液,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并进行清洁消毒。

4、医疗废物暂存地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

5、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产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

6、暂存病理性废物,尽可能采取低温或防腐贮存。

六、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向各科室发放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对医院感染管理网络人员培训再由网络人员组织本科室学习。

3、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4、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

七、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在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护散和意外事故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2、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证据证明传染病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就《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回收制度

1、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消毒供应室回收。

2、消毒供应室应按排专人回收,专门地点盛放,并做好个人防护。

3、各病区、科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必须统一用黄色垃圾装盛放,针头等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存放在密闭的利器盒内。

4、各科室回收的数量必须登记,由送、收人双签字,供应室应每月统计汇总数量。

5、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6、对污染区消毒从最轻区域向最严重区域进行,并对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

7、参加处理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8、处理结束后,组织对事件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推荐第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郁南县人民医院

疗废物管理制度

编医汇

目录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3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4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5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6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7 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 ..............................................................8 医疗废物内部运送管理制度 ....................................................................9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10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2 医疗废物转运工作制度 ..........................................................................13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 ..............................................................14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 ..........................15 郁南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图 ..................................................17 医疗废物分类...........................................................................................18 医疗废物院内运送与暂存制度 ..............................................................19 医疗废物暂存间清洁消毒制度 ..............................................................20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科室主任及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

2、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3、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4、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5、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6、医疗废物中有病原体的培养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

1 处理。

7、放入包装袋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包装袋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处要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同时填写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8、医疗垃圾运送人员每天将分包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院暂存地点并加锁防盗,医疗废物在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2天。

9、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泄漏。

10、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11、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责任人应当做好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12、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要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2 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

职责

医院感染管理科:

负责协助制订各項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理办法,指导、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检查发现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时进行反饋、分析、协调解决,做好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件的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医教科、护理部:

负责检查、指导病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对使用后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等制度规定的制定、落实、执行。内部转运送外理部门是否做好交接登记记录,做好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总务科:

落实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登记、运送、储存、消毒工作,按时将医疗废物移交给市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单位,做好移交登记和有关资料的存档,负责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件的报告、物资供应和相关处置工作。

重点科室:

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具体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协助督查医疗废物运送专职人员的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3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須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严格区分生活垃圾,不得混放,做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

2、在诊疗过程中处理医疗废物时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分类、浸泡、消毒。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有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或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間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交接,登记并签名。

7、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意外损失应即刻处理,同时报告监控部门。

8、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9、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4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1、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2、各科室保洁工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登记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粘贴警示标识,标签内容有废物类别、生产日期、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秤重。然后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与科室人员双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院内各科室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将医疗废物收集,交给运送人员并在交接本上签名,运送人员与科内人员核实后运送至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核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4、本院将医疗废物交与肇庆医疗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置,并签署了委托处置协议书,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肇庆医疗垃圾处理站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3年。

5、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实行专人负责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6、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5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对感染性、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理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理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3、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

7 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

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相关资料保存至少3年以上,更换管理人员时做好交接手续。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8 医疗废物内部运送管理制度

1、医院内医疗废物云运送应使用专用工具。

2、总务科派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运送工作,并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应按照明确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线路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3、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

4、禁止转让、盗卖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和扩散。

5、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6、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工具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7、医疗废物工具每次运送完毕,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消毒和清洗。如使用重复使用的周转箱,在每次运送完毕后应进行消毒、清洗。晾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8、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如;运送过程中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后立即进行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9、各科室与运送人员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9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2、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蝇、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4、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5、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6、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收集、运输医疗废物。

7、从各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8、认真执行登记制度,收集医疗废物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保存登记资料至少三年。

9、收集的医疗废物不能外流、泄漏、扩散,只能交给指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焚烧处理。

10、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10

11、每次收集完毕,在暂存点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先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12、当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贮存点、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先用高压水冲洗,再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

13、专职人员在收集或运送医疗废物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胶鞋。接触医疗废物后,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的洗净双手。

14、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锐器刺伤,一旦发生刺伤要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15、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即可向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16、因管理失误,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17、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分别运送。医疗垃圾暂时贮存不能超过48小时。

11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与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控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預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存間禁止吸烟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存间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8、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9、医疗安全領导小组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12 医疗废物转运工作制度

1、云浮市医疗废物垃圾站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容器。

2、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转移联单在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存档保存3年。

3、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5、本单位一般采取每周运送一次,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6、医疗废物转交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13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

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度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問題,并组织解决。

14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

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案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1、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工人应按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密闭运送医疗废物。

2、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工人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总务科和院感办,总务科应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并通知医院防保等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3、总务科和院感办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医院负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4、院感办到现场后迅速组织人员并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液体溢出物应采取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5、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

15 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6、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诊疗室处理。

7、医疗废物暂存点发送医疗废物丢失时,应逐级向总务科、院感办、医院主管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送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第三条做好相应处理,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和县环保局报告。

8、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治并按第三条要就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措施。

9、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局和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参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灯紧急处理措施。

10、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由可能发生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1、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区卫生局、环保局报告。

12、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

16 郁南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图

17

医疗废物分类

18 医疗废物院内运送与暂存制度

19 医疗废物暂存间清洁消毒制度

20 医院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21

推荐第6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和处置单位同意收集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

2、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坏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置。

5、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

6、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集中处置。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9、定期每月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月报表,每年上报年报表。

10、严格管理,定期检查。指定专人定时收集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放入暂存地进行处理,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并做好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弃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推荐第7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体健康,确保社区服务中心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以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成立医疗废物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指定办公室专职负责中心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进行医疗废物回收,规范医疗废物处理。

二、加强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贮存, 办公室要为各科室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购买了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并分类贴上标识卡,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各科室把垃圾暂存箱放在固定的卫生处置间,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三、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 1 感染性医疗废物:

①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桶内;

②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③各种废弃的血标本;

④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等均装双层黄色袋。

2 病理性废物: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装红色袋。 3 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硬纸盒内或塑料桶。 4 药物性废物: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收集在硬纸盒内。

四 回收暂存的管理

1 做好回收人员个人防护在回收运送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科室回收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镜,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 要及时消毒清洗。收集运送时,防止刺伤、擦伤,保证安全。

2 医疗废物的内部运送要求专职收集人员每天分种类包装、做好标识的医疗废物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收集时带好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簿,与各科当面交接,做好双签字。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回收运送人员必须要求科室重新包装,否则,运送人员有权拒绝回收运送,做到日产、日清,时间最长不超过 48 小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用1500 mg/L 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一次。

3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物存放在专用的密封桶里,并存放于指定的储存室。 五 医疗废物运送处理

由专职人员定期负责将医疗废物送至区卫生局指定地点处理或转交给市特种废物处理中心处理,并如实填写收运交接时间、种类、数量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和经办人签名。

六 定期进行全员培训,组织全中心的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知识,要求按规范要求执行。定期考核,每月对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处理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改进。对考核结果上报办公室与科室季度考核绩效工资相挂钩,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奖惩分明。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4年09月11日

推荐第8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成立本单位专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建立培训制度,每年对全体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回收管理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3、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统一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桶、利器盒分类盛装医疗废物,禁止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4、加强医疗废物的交接管理。各单位(科室)指派专人每日对医疗废物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5、回收人员每天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医疗废物送至指定的暂存地点。

6、医疗机构设立醒目标志区分的医疗废物贮存间(区),并实施专人管理,严禁在其他位置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贮存间(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7、医疗废物每48小时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推荐第9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重申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医院相关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我院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科室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规范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造成医疗废物被盗、被随意丢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事件发生。

四、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等工作;使用医院统一购置的医疗废物专用装放容器,不得使用民用桶及纸篓。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棉签、敷料、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用品使用后应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包装袋及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专用利器盒中,3/4满封口,放入指定专用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六、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职回收人员统一回收并与相关科室人员双方签字后,经专用运送路线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七、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及暂存处的管理,严禁随意丢弃和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配置脚踏式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处理用物、用品。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

八、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与产生医疗废物科室的交接登记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日期、数量及签名要详实,交接登记本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三年。

九、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生活垃圾及私人用品不得使用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塑料袋。

十、各科室要实施管理职责,做好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踪和整改。

一、医院实行医疗废物管理问责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履行职责,责任到人。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对疏于管理、违规处置、问题较为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十二、对医疗废物流失或盗卖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给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由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医疗废物运送管理制度

一、医院内医疗废物运送应使用专用车辆。

二、专职回收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及运送工作,并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应按照确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三、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

四、禁止转让、盗卖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和扩散。

五、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七、医疗废物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消毒和清洗。如使用重复使用的周转箱,在每次运送完毕后应进行消毒、清洗。凉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八、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如 ;运送过程中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后立即进行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医疗废物贮存管理制度

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基地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水冲击和浸泡。

三、必须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专人管理。

四、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和清洗。清洗液应排入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理置。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做不到日产日清的,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九、诊疗过程中产生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等,不能及时转运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时,应放置在专用冰柜内。

医疗废物回收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回收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管理。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密闭收集,不得取出。

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并达到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的专用车辆,按照指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不得将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七、运输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使用后的运输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八、对回收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九、禁止在运送过程中随意遗撒、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盗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职业暴露防护用品配置齐全,专职回收人员熟练掌握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回收登记制度

一、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实行登记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工作由总务科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具体负责。

三、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四、登记应准确、及时,数量真实并认真填写,项目齐全,签全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如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依照危险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专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时间为5年,不得随意丢弃。以备环保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检查。

七、对每一批次医疗废物交接的数量和重量进行认真、准确的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进行监管。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废物放置于黄色塑料袋内,生活垃圾放置黑色塑料袋内,有传染性的废物放置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利器放置于利器盒内,装满3/4时应封袋和封口,专人回收后集中处置。

二、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胎盘等高度污染的病理性废物,应放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用密闭容器运送。

三、特殊感染病人使用后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应放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专人密闭回收。

四、针头、刀片等利器使用后必须稳妥地置于利器盒内,不得与其它医疗废物混放,利器盒禁止重复使用。禁止将使用过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使用后立即毁型,放置于黄色塑料袋内密闭存放,针头放置于利器盒,3/4满扎封袋、封口,由专人回收集中处置。严禁盗卖和随意丢弃。

六、使用后的一次性采血、穿刺用注射器等,应连同针头一起放置于利器盒内。3/4满时封口,由专人回收后集中处置。

七、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由专门机构处理。

八、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由专门机构处理。

九、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后,再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十、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做到不泄露、不扩散、不污染环境。

十一、建立医疗废物分类登记、交接制度,科室与专职收集人员双方签字,资料保存3年。

二、收集和运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穿工作服、带口罩、帽子、厚质手套等,必要时穿胶靴、戴防护眼镜。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一、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染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条、纱布、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养液及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4.废弃的血液、血清。

5.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病理性废物: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被血液、体液、分泌物及排泄物污染的空安瓿和注射药小瓶等。四: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

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丁、三苯氧氨、硫替哌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五: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贡温度计。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一、当科室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时,应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科室领导立即向医院领导报告,并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二、当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时,由医院在48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部门报告。

三、当医院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并且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根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四、当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染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推荐第10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院各相关部门都应该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一)医疗废物组织管理及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及责任追究 组织管理、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及时调整实医院废弃物处置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按照条例要求,医院院长(法定代表人)任管理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为副主任,主管日常废弃物处理管理,协调工作。后勤管理科负责日常医院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

1、各科室分工负责,明确责任

(1)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各临床医技科室、病区、供应室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2)后勤管理科负责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对医疗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贮存、日常检查以及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交接、登记,保存好转移联单。

(3)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医用废弃物各个环节的督查、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 (4)全院各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做好本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及管理,严格交接登记,管理符合要求。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制度

1、由于我市已经建成医用废物集中处理站,全院临床、医技科室产生的医用垃圾的收集、处理等,按照蚌埠市《蚌埠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办法》执行。物业公司必须做到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按感染类、损伤类、药物类、化学类、病理类进行分类收集。

(1)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感染性废弃物置黄色垃圾袋内密闭运送,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均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

(2)科室使用后的锐器(针头、穿刺针等)应及时放入防渗漏、耐刺的容器里内,3/4满即关闭封口,贴上中文标签,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3)其它医疗废物必须根据类别分置于符合卫生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有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并贴上中文标签、各类医疗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必须在标签上注明。

(4)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5)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满应扎紧袋口,封口贴封口后放在标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垃圾箱内防止医疗废物渗漏。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必须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临时储存桶应盖严并保持桶内清洁,医疗废物不得放在地上或随意丢弃。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7)污水排放执行国家《污水排放标准》。

2、严禁医院任何科室和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禁止将医疗废弃物混入其他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违者视情节给予2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如酿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者依法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置。

3、从业人员需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防止接触废弃物的一线工作人员的健康受到损害,体检单交防保科存档。

4、从事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暂存、处置和污水处理等相关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环保部门会同卫生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三)、医疗废物科室处置,院内运送、贮存管理制度

l、各医疗废物产生地应及时收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和密闭的容器内。应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配备适合各类医疗废物的盛装容器及标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达到3/4满时,结扎袋口并使用封口贴妥善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医疗废物严禁与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疾病科医疗废物和具有传染性或疑似传染性疾病病人的生活垃圾均按医疗垃圾处理,应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分类包装后,妥善转运到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站相应的临时储存点内。

2医院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措施、设备,各运送人员应将收集的医疗废物置于其内,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一般1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同时要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医疗废物暂存站由后勤管理科安排专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儿童接触医疗废物;注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措施落实;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3、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到暂时贮存地点。

4为确保安全,对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5、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应当首先在产生科室进行消毒处理,再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用于盛装血液、体液标本、病理组织的玻璃容器等使用后必须用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或高压灭菌处理后方可回收再利用。

6、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传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7、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

8、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职运送人员每天下午1点前必须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医疗废物产生量大的科室,应根据科室要求,随时增加运送次数。(如手术室、产房等)

9、运送人员运送医疗废物时,应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点。运至临时贮存点后必须与临时贮存点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

10、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1l、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12、科室设专人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医疗废物院外转运时,按照联单制和双签名要求,严格履行交接登记手续,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13、医疗废物转交出去或处理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14、各级人员必须重视并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尽量减少废物产生量,特别是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的数量和医疗废物的含水量,降低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各类盛放容器必须保持外观清洁,并加盖密封。严禁买卖医疗废物和随意倾倒医疗废物。

15、建立并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按规定进行检测,记录准确,资料完整。

16、医疗废物暂行贮存点必须做到以下规定:

(1)医疗废物必须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别存放各贮存区,不得露天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尽量日产日清。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

(3)与集中处置机构进行废物交接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保存三年《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

(4)每天清运医疗废物后应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房进行冲洗、消毒,有防鼠、防蚊、防蟑螂措施。

(5)医疗废物贮存点内禁止吸烟及饮食。

(6)对医疗废物产生进行统计填写医疗废物产生年报表,每年一报蚌埠市环保局。 (7)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8)做好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9)保管好蚌埠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配备的医疗废物周转箱,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四)、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1、任何科室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后勤管理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汇报,由相应的主管部门会同后勤管理科在48小时内向蚌埠市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由相应的主管部门会同后勤管理科以及蚌埠市卫生局、环保局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如保护现场,隔离有关人群,由责任科室追查流失废物的去向,感染管理科协助给予现场消毒隔离等紧急处理指导。

3、如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医务科、护理部应及时安排救援医护人员到位,及时处理。并由后勤管理科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向预防保健科报告,并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措施。

(五)、医院各部门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一般每季度检查一次。

2、后勤管理科、物业公司负责常规每月自查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临时贮存与转运交接工作。并定期接受医院感染管理科的督查;

3、护理部季度/日常护理质量检查中,应对相关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进行检查。

4、主要检查内容

(1)各科室对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正确处置情况;

(2)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处置方法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含医疗废物收集、登记本检查);

(3)医院医技科室特殊废弃处置方法是否符合环保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要求; (4)病房清洁卫生、消毒处理、环境保洁、必备的卫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5)物业公司医疗废物专人运送(含运送工具)、贮存、交接并登记、职业防护等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5、医院后勤部门所属科室污物、污水处理情况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污水要查登记台帐和自测项目是否及时检测,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6、对存在问题及时口头反馈并书面反馈,不定期复查,复查仍不合格,除继续要求改正外,与季度考核挂钩。

(六)、医疗废弃物管理知识培训制度

1、医院由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安排时间,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职工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并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医院各级人员均应该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各医疗废物产生地人员及运送人员

①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②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③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④掌握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处理; ⑤掌握医疗污物的处理原则;

⑥掌握《医疗废弃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⑦掌握违反《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规定所应承当的法律责任,自觉遵守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各项法津法规;

⑧掌握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办法。

(3)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安排,及时按要求选派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第11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有关科室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强化医疗废物管理。

二、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三、锐器使用后必须按规定置于锐器容器中。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分离针头后放入黄色包装物内。

四、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塑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五、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就地进行消毒处理。

六、医疗废物运送时,必须由专职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

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应张贴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等标识,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八、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九、医疗废物统一由杭州大地维康医疗废物回收公司回收,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一、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转动人员应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必要时和当地卫生或环保部门联系,以取得他们的支持。感染管理科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三、感染管理科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五、转动人员对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泄漏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六、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七、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八、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九、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联系电话:64826233)、卫生局(联系电话:96301)、环保局(联系电话:64883499)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医疗废

物管理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的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流失、泄漏、扩散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感染源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一、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车辆出入。

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严禁非工作人员接触到医疗废物;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三、暂存点应张贴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等标识。

四、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存周转箱内,避免阳光直射周转箱,严禁露天或随地存放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六、特殊医疗废物暂存管理

1.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塑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2.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就地进行消毒处理。

七、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应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八、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和口罩以及防护手套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制度

一、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对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三、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四、安排专职的运送人员在医疗机构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

五、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六、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交接收集医疗废物时,应对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进行外观检查,并盛装于周转箱或桶内。包装破损外、表污染的,应当重新包装。对拒按规定使用专用包装物的,运送人员应立即报告。

七、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在交接时共同填写医疗废物转移登记本,其联单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三年。

八、医疗废物转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每天对院内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九、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消毒隔离制度

一、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必要时穿防护衣。

二、医疗废物储存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地面湿扫,每天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拖地或喷洒地面2次。

三、医疗废物中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发热门诊医疗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

四、用于收集感染科、发热门诊医疗废物及高度危险废物的专用包装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五、应当使用专用车和专用医疗废物转运箱等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六、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使用后,应当在指定的地点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和清洁。

七、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八、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一、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的有关规定。

二、污水消毒的主要目的是杀灭污水中的各种致病菌,同时也可改善水质,应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达到相应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三、指定专人定时对医院污水进行消毒,消毒剂使用含氯消毒剂,投放量按每10床位每日投放含有效氯25%漂白粉1Kg计算。

四、在化粪池出口处进行余氯测定,每日检测不得少于2次。总余氯应≥6.5mg/L,并做好记录。

五、医院污水中粪大肠菌群每月检测不得少于1次,粪大肠菌群数应≤100MPN/L。

六、医院污水中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志贺氏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结核病医疗机构根据需要监测结核杆菌。

七、各项监测记录及化验报告保存备查。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消毒隔离制度

1.护理部负责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灭菌、隔离,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等制度,协助医院感染管理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内感染有关知识的培训。

2.各护理单元设立医院内感染监控护士,检查督促本部门消毒隔离工作。

3.护理人员上班要衣帽整洁,不戴戒指,不着工作服进食堂、幼儿园或离院外出。4.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5.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等,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

6.护理人员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消毒液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先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7.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定期消毒和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瓶内的湿化液为灭菌水。

8.以下情况必须洗手:接触病人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后;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等。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应戴手套,并洗手。

9.病房及各诊疗科室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洗手用的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有条件的医院应用液体皂。可选用纸巾、风干机、檫手毛巾等檫干双手。檫手毛巾应一次一用。不便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10.无菌容器及敷料钳每周灭菌1~2次;体温计用后要用高效消毒剂二步法消毒(最好一次一用或专人专用);盛碘酒、酒精等消毒液的容器应保持密闭,定期灭菌;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垫。

11.门诊、病房各室应定期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床头桌、椅每日湿檫,保持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以有效消毒剂檫净。抹布、拖把应分区专用,用后消毒、洗净、凉干。

12.病人出院后,病室及室内物品必须做好终末消毒。传染病病人按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其护理常规执行,特殊感染病人除严格隔离外,其用过的器械、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等物品应烧毁。

13.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更换。脏被服不能在病室及走廊清点。

1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应分类回收、集中处置。

15.各具体部门、重点科室的消毒隔离管理参照卫生部各有关科室的医院感染规范条款执行。

第12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有关科室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强化医疗废物管理。

二、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三、锐器使用后必须按规定臵于锐器容器中。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分离针头后放入黄色包装物内。

四、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塑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五、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就地进行消毒处理。

六、医疗废物运送时,必须由专职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

至医疗废物暂存点。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

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应张贴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等标识,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八、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 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九、医疗废物统一由杭州大地维康医疗废物回收公司回收,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臵制度

一、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转动人员应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必要时和当地卫生或环保部门联系,以取得他们的支持。感染管理科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三、感染管理科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五、转动人员对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泄漏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六、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七、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八、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九、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流失、泄漏、扩散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感染源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一、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车辆出入。

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严禁非工作人员接触到医疗废物;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三、暂存点应张贴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等标识。

四、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存周转箱内,避免阳光直射周转箱,严禁露天或随地存放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六、特殊医疗废物暂存管理

1.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塑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2.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就地进行消处理。

七、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应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八、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和口罩以及防护手套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制度

一、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对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 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三、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四、安排专职的运送人员在医疗机构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暂存点。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

五.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六、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交接收集医疗废物时,应对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进行外观检查,并盛装于周转箱或桶内。包装破损外、表污染的,应当重新包装。对拒按规定使用专用包装物的,运人员应立即报告。

七、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由医疗废物集中处臵中心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在交接时共同填写医疗废物转移登记本,其联单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三年。

八、医疗废物转交医疗废物集中处臵中心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每天对院内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九、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消毒隔离制度

一、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臵等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必要时穿防护衣。

二、医疗废物储存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地面湿扫,每天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拖地或喷洒地面2次。

三、医疗废物中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发热门诊医疗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处臵前应当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

四、用于收集感染科、发热门诊医疗废物及高度危险废物的专用包装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五、应当使用专用车和专用医疗废物转运箱等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六、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使用后,应当在指定的地点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和清洁。

七、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八、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臵明显的警示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全措施。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一、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的有关规定。

二、污水消毒的主要目的是杀灭污水中的各种致病菌,同时也可改善水质,应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达到相应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三、指定专人定时对医院污水进行消毒,消毒剂使用含氯消毒剂,投放量按每10床位每日投放含有效氯25%漂白粉1Kg计算。

四、在化粪池出口处进行余氯测定,每日检测不得少于2次。总余氯应≥6.5mg/L,并做好记录。

五、医院污水中粪大肠菌群每月检测不得少于1次,粪大肠菌群数应100MPN/L

六、医院污水中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志贺氏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结核病医疗机构根据需要监测结杆菌。

七、各项监测记录及化验报告保存备查。

消毒隔离制度

1.护理部负责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灭菌、隔离,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等制度,协助医院感染管理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内感染有关知识的培训。

2.各护理单元设立医院内感染监控护士,检查督促本部门消毒隔离工作。

3.护理人员上班要衣帽整洁,不戴戒指,不着工作服进食堂、幼儿园或离院外出。

4.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5.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等,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

6.护理人员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消毒液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先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7.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定期消毒和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瓶内的湿化液为灭菌水。

8.以下情况必须洗手:接触病人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后;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等。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应戴手套,并洗手。

9.病房及各诊疗科室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洗手用的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有条件的医院应用液体皂。可选用纸巾、风干机、檫手毛巾等檫干双手。檫手毛巾应一次一用。不便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10.无菌容器及敷料钳每周灭菌1—2次;体温计用后要用高效消毒剂二步法消毒(最好一次一用或专人专用);盛碘酒、酒精等消毒液的容器应保持密闭,定期灭菌;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垫。

11.门诊、病房各室应定期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床头桌、椅每日湿檫,保持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以有效消毒剂檫净。抹布、拖把应分区专用,用后消毒、洗净、凉干。

12.病人出院后,病室及室内物品必须做好终末消毒。传染病病人按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其护理常规执行,特殊感染病人除严格隔离外,其用过的器械、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等物品应烧毁。

13.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更换。脏被服不能在病室及走廊清点。

1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应分类回收、集中处臵。

15.各具体部门、重点科室的消毒隔离管理参照卫生部各有关科室的医院感染规范条款执行。

第13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洛浦县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健全院相关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我院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科室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规范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造成医疗废物被盗、被随意丢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事件发生。

四、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等工作;使用医院统一购置的医疗废物专用装放容器,不得使用民用桶及纸篓。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棉签、敷料、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用品使用后应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包装袋及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专用利器盒中,3/4满封口,放入指定专用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六、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职回收人员统一回收并与相关科室人员双方签字后,经专用运送路线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七、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及暂存处的管理,严禁随意丢弃和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配置脚踏式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处理用物、用品。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

八、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与产生医疗废物科室的交接登记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日期、数量及签名要详实,交接登记本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三年。

九、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生活垃圾及私人用品不得使用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塑料袋。

十、各科室要实施管理职责,做好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踪和整改。

一、医院实行医疗废物管理问责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履行职责,责任到人。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对疏于管理、违规处置、问题较为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十二、对医疗废物流失或盗卖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给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由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洛浦县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运送管理制度

一、医院内医疗废物运送应使用专用车辆。

二、专职回收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及运送工作,并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应按照确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三、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

四、禁止转让、盗卖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和扩散。

五、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七、医疗废物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消毒和清洗。如使用重复使用的周转箱,在每次运送完毕后应进行消毒、清洗。凉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八、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如 ;运送过程中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后立即进行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洛浦县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贮存管理制度

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基地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水冲击和浸泡。

三、必须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专人管理。

四、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和清洗。清洗液应排入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理置。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做不到日产日清的,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九、诊疗过程中产生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等,不能及时转运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时,应放置在专用冰柜内。

洛浦县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回收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回收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管理。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密闭收集,不得取出。

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并达到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的专用车辆,按照指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不得将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七、运输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使用后的运输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八、对回收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九、禁止在运送过程中随意遗撒、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盗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职业暴露防护用品配置齐全,专职回收人员熟练掌握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洛浦县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回收登记制度

一、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实行登记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工作由总务科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具体负责。

三、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四、登记应准确、及时,数量真实并认真填写,项目齐全,签全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如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依照危险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专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时间为5年,不得随意丢弃。以备环保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检查。

七、对每一批次医疗废物交接的数量和重量进行认真、准确的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进行监管。

洛浦县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废物放置于黄色塑料袋内,生活垃圾放置黑色塑料袋内,有传染性的废物放置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利器放置于利器盒内,装满3/4时应封袋和封口,专人回收后集中处置。

二、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胎盘等高度污染的病理性废物,应放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用密闭容器运送。

三、特殊感染病人使用后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应放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专人密闭回收。

四、针头、刀片等利器使用后必须稳妥地置于利器盒内,不得与其它医疗废物混放,利器盒禁止重复使用。禁止将使用过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使用后立即毁型,放置于黄色塑料袋内密闭存放,针头放置于利器盒,3/4满扎封袋、封口,由专人回收集中处置。严禁盗卖和随意丢弃。

六、使用后的一次性采血、穿刺用注射器等,应连同针头一起放置于利器盒内。3/4满时封口,由专人回收后集中处置。

七、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由专门机构处理。

八、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由专门机构处理。

九、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后,再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十、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做到不泄露、不扩散、不污染环境。

十一、建立医疗废物分类登记、交接制度,科室与专职收集人员双方签字,资料保存3年。

十二、收集和运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穿工作服、带口罩、帽子、厚质手套等,必要时穿胶靴、戴防护眼镜。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一、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染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条、纱布、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养液及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4.废弃的血液、血清。

5.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病理性废物: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被血液、体液、分泌物及排泄物污染的空安瓿和注射药小瓶等。

四: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

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丁、三苯氧氨、硫替哌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五: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贡温度计。

洛浦县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一、当科室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时,应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科室领导立即向医院领导报告,并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二、当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时,由医院在48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部门报告。

三、当医院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并且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根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四、当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染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14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目录

一、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文件

二、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三、医疗废物登记制度

四、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臵意外报告制度

六、各科(室)医疗废物处臵制度

七、医疗废物转运制度

八、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十、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图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相关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处理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 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相关科室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登记核对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臵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交病案室存档。

3、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毁形,由相关科室送医疗废物收集处集中收集,并做好记录,记录包括物品的名称、数量、时间、交接者签名等。

4、所有医疗废物收集后统一由平顶山保德利医疗废物处臵有限公司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运送的专用工具、容器要防渗漏、防遗撒、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容器有警示标识。

6、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标本(如尿样、血液和体液等)高危险物,在处臵前就地消毒。

8、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

1、各科室严格做好医疗废物登记工作。

2、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臵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3、按照医疗废物登记表逐项登记并签名。

4、登记本用完后交院病案室存档,资料保存至少3年。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1、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 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 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 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医疗废物周转箱内或医疗垃圾桶内,不得打开医 用垃圾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

3、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本,由医疗废物处臵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收集管理人员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保 存时间为五年。

4、建立填报医疗废物产生的年报表,并于每年一月份向环保局报送 上一年度产生的医疗废物年报表。

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1、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工作人员要立即向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在 48 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处臵小组报告。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至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内容包括:(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 泄 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3)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 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2、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 2 小时内向卫生局、县政府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向医院主管领导详细报告。

科室医疗废物处置制度

1、科室产生的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塑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2、损伤性废物如手术利器和使用过的针头装进专用的利器盒中。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院医疗废物储存站前就地消毒。

4、医疗废物由产生科室的责任护士按规定程序交接给医院医疗废物管理暂存处管理员,管理员按规定程序与医疗废物处臵公司人员处理。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感染病人排出的体液脓液,先加含有效氯1/5 量的漂白粉(粪便加 2 倍量 20%的漂白粉溶液)搅匀后 加盖放臵 4 小时,再倒入厕所。

6、药物性废物除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外交由药械科集中处理。

医疗废物转运制度

1、医院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臵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2、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科室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3、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5、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1、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

2、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 响范围及程度。

3、医院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5、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 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6、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防水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7、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 ( 皮肤 ) 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 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 0.25 %过氧乙酸 擦拭 3 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8、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48 号令《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 感染管理部门的职责中对医疗污物管理工作提供指导的要求, 如发生 因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 染事故,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以防污染扩散。具体方案如下: (1)当事人立即报告医院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现场调查并 提供消毒业务指导,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现场封锁,做好防护,尽 可能减少污染扩散,保护好周围人群。 (2)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 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 用 2000mg/L 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3) 当事人及所在科室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 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 (4)医院内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由医疗废物管理 领导小组决定并在 48h 内向市卫生局、环境局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 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报告。 (5) 医院内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 1 人以上死亡或者 3 人 以上健康损害, 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 时,由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并在 24h 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

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6)处理结束后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写出书 事情经过与采取的有效处理措施以及预防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 一并 汇总并写出最后的总结报告,报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7)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 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14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产生地(各科护士治疗室、检验科、手术室、妇产 科产房、人流室、防疫站、医技科等科室) ↓ 操作人员分类收集 ↓ 分类分色置入专用包装袋或者容器 ↓ 黄色:医疗垃圾 黑色:生活垃圾 ↓(按指定路线运转) 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 ↓ 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收集处置

15

第15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和处置单位同意收集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2.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坏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置。

5.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

6.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集中处置。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禁止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9.加强监督,定期检查。10.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疫工作,以防感染疾病。

为切实落实本制度,特设专人管理。监管:收集:

第16篇: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二、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蝇、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四、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六、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收集、运送医疗废物。

七、从各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八、认真执行登记制度,收集医疗废物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保存登记资料至少三年。

九、收集的医疗废物不能外流、泄漏、扩散,只能交给指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焚烧处理。

十、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十一、每次收集完毕,在暂存点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先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二、当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贮存点、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先用高压水冲洗,再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

十三、专职人员在收集或运送医疗废物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胶鞋。接触医疗废物后,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的洗净双手。

十四、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锐器刺伤,一旦发生刺伤要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十五、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即刻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十六、因管理失误,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十七、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分别运送。医疗垃圾暂时贮存不能超过48小时。

第17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制度。

1、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按回收流程执行。

3、医疗垃圾应存放于黄色防渗、防锐器穿透的盛装容器内。

4、暂存地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防止小孩接触等安全措施。

5、运输时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医疗垃圾直接接触身体。

6、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技士进行清洁和消毒。

7、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8、禁止医疗垃圾转让、买卖、邮寄。

第18篇: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保康中坪医院

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规范检验科医疗废物的管理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本科室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医疗废物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后勤部门陈进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运送、转运以及医疗废物暂存处的清洁及消毒;检验科具体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存放以及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二、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三、医疗废物实行分类管理,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等分别收集并存放于符合规定的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容器内。

四、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国家规定,每次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它化学性废物的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六、隔离的传染患者或者疑似传染患者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隔离的传染患者或疑似传染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第19篇:18.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八十

四、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

2.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淘或作农肥。

3.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4.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当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

5.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管理工作,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督促与指导工作。

2、临床科室应按医疗废物的分类要求先行分类收集,再由科室保洁员妥善转运到医疗废物暂存站,与院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进行交接,做好交接记录。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管理,特别是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均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符合规定的锐器盒中,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3、各科室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配备适合各类医疗废物的盛装容器及标识。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达到3/4满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进行消毒处理,再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用于盛装血液、体液标本、病理组织的玻璃容器等使用后必须用1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或高压灭菌处理后方可回收再利用。

5、医疗废物严禁与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疾病科医疗废物和具有传染性或疑似传染性疾病病人的生活垃圾均为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暂存点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实行专人管理。医疗废物与处置中心交接转运时,按照联单制和双签名要求,严格履行交接登记手续,资料保存至少三年。

7、污水处理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按规定进行检测,记录准确,资料完整。

8、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和污水处理等相关工作人员应接受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9、医院各级各类人员都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各类盛放容器必须每天清洁、每周消毒,保持外观清洁,并加盖密封。

10、严禁买卖医疗废物和随意倾倒医疗废物。

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及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一、废物分类收集

在废物产生地即对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是医务人员、患者和保洁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核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细胞毒性废物及放射性废物放入专门的容器中。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应退还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剂部门统一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化学性废物中的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液应交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二、科室内废物的存放

在病房、诊室、手术室或其它产生医院废物的地方,应设有废物收集设施,其上注明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废物贮存装置应接近废物产生地。

三、废物袋及容器的密封

当废物袋及容器达到一定容量(通常为3/4容积)即应密封。应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废物袋及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并贴有中文标识,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四、废物袋搬运与集中

分散的废物袋要定时收集集中。由专职保洁员运送医疗废物,并按规定医疗废物内部集中的时间(早6:00~7:00)和路线;废物袋应每日运出病房或科室,无标识的废物袋不应搬出;医疗废物放入周转箱中运送,不得仅使用包装袋。

废物袋应及时更换,任何情况下不能用普通袋代替有害废物袋。废物袋的大小应根据需要确定,尽量满足各种需要,应保证外袋颜色相符。

使用专门的手推车将废物袋运至废物中心存放地。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工具。

五、特殊废物的搬运与贮存 1.细胞毒废物的搬运

细胞毒废物应与其它废物分开。细胞毒废物及受其污染的物品应放入废物袋,受污染的锐物应放入指定细胞毒锐物的容器中,并明确标明标志:“细胞毒废物”。

2.放射性废物的存放 医院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大部分是短半衰期的,通常只有几个小时到几天,在有效监测的情况下,存放1~2个月即可衰变到允许强度以下,即可按普通废物处理。

六、医院中心废物暂时存放地

废物暂时存放地中有害废物一定要和普通垃圾分开存放,并有醒目的标牌,易于识别。医院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七、医疗废物的转运

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接手续;交接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转运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周转箱和密闭式废物清运车辆,防止医疗废物的渗漏和遗撒,便于装卸与清洁。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20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推荐)

黄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

1、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管、注射器。

2、各类敷料,使用后不回收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引流袋、引流管、包装袋,以及外科、妇产科使用后的纱布等。

3、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废物。

4、检验科、手术室等使用后的一次性皮管及注射器。

5、锋利物,包括使用后的针头、刀片、安培、青霉素瓶等。

6、病理科切片产生的废弃物。

7、手术后的医疗废物。

8、放射性废物。

负责医院废物分类管理的责任人为临床科室护士长或医技科室主任。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

1、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应严格分类收集,各科室值班人员负责分类收集、运送。

2、生活废物装入黑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

2、

3、

4、

5、

6、7条装 35 入黄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8条装入红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1条送供应室经高压、高温毁形消毒后由指定的回收公司回收。

3、医疗废物按指定的暂存处存放,运送工具和容器专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和清洁,用1000mg/1有效的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半小时后清洗。

4、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废物处置。

三、医疗废物的处置

1、护理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总务科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

2、生活废物由专人负责运送到指定生活垃圾场填埋。

3、医疗废物由专人管理,并送指定处置中心焚烧处理。

4、医疗废物存放在专用房内,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禁止医疗废物露天存放。

5、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输血器经高压、高温毁形后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回收公司处罚。

6、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数量、时间、种类、处置方法,并由经手人签名。

8、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并要采取减少污染扩散的紧急措施。

四、加强自身防护

36 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的人员要加强防护,工作时应戴帽子、口罩,穿工作衣裤和手套。

五、检查监督

护理部应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处置进行全程监管,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予以协作。

37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doc》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公司工作总结企业文化建设章程规章制度公司文案公司简介岗位职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