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2022-05-07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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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带来的成本,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内容

工程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部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

三、出车流程

用车人员填写“出车单”出车到工程部→办事→回公司→司机把“用车申请单”和“回车单”交至财务留底。

四、司机用车管理规定

1、公司车辆由工程部统一调配管理

2、公司车辆应用于公司处理公务事宜,司机不得将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不得使用公车处理私人事务。

3、为合理调配车辆,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交工程部?安排车辆。(工程部有没有谁是专门对出车调配的?)

4、驾驶员出车一律凭“出车单”和“用车申请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5、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工程部?,把“出车申请单”及“回车单”交至财务部留底保管,客服部签发的“出车单”用于司机留底。

6、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两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扣除该月绩效考核奖金。

7、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会计于每次根据司机提供的“车辆行驶记录表”对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以及用于费用核对。

五、车辆保养

1、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申报行政部?。

2、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3、如到了保养期,驾驶员填写“车辆保养单”于相关部门审批,最终要总经办审批方得送至保养。

六、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及违章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

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出差及差旅费报销》规定进行报销,如没相关发票不给于报销。

2、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或“车辆修理单”经总务审核,并报总经办核准后,方可采购相关用品或维修。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行政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厂后必须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3、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看看之前这块是如何执行的再做定夺)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 5、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责任,除责任人必须承担肇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记过处分。

6、未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自行承担责任。

7、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未经批准自行驾车,含随公司驾驶员出车途中要求公司驾驶员让其自行驾车后,如发生违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驾车人员承担一切责任,经驾驶员同意的,驾驶员承担部分责任。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9.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单位共同负担。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

车辆加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等有关政府采购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所有的公务车辆燃油必须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第三条 车辆燃油定点加油站(以下简称定点供应商)的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年一定,优胜劣汰。 第四条 车辆燃油采购办法及程序:单位凭《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到定点加油站购油,并将购油数量按车辆分别填入一个或多个《车辆燃油采购证》中,驾驶人员持《车辆燃油采购证》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定点加油站应实行“一车一证,对证对车加油”的管理办法。

第五条 结算价格和付款方式:燃油供应价格执行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物价部门制订或核定的价格。采购单位将购油资金缴入政府采购专户,由县政府采购办审核支付给定点加油站。定点加油站按招标时的承诺给予优惠折扣,并填开《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同时将购油数量填入《车辆燃油采购证》上。

第六条 报销凭证审核和手续:单位财务人员审核报销油料费用发票时,应审查《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与发票是否同属一个定点加油站开具的、是否给予了优惠折扣、金额是否相符等内容,然后报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报销。凡无《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作附件的发票或非定点加油站出具的发票一律不准报销。

第七条 特殊情况的处理:车辆因公离开临沂城区需要加油的,可随行车路线加油,其加油费用凭“外出派车单”以及随车外出公务人员签字证明,经单位财务人员和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报销。

第八条 监督检查和违章处理:定点加油站要严格履行在价格、计算、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的承诺,对采购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无理要求应予回绝;各机关事业单位不仅要在定点加油站加油,并对加油站进行监督。如发现定点加油站在价格收费、计量、质量和服务等方面没有达到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可及时向县采购办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XXXXXX办公室负责解释。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企业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由车班班长指派驾驶员后方可出车。 第5条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所有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 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车队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车队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6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13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

7 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车队长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19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20条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的原则。明确责任,确保车辆正常营运,员工人身安全,车辆安全,结合我公司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 应积极办齐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准运证,并按照规定参加年检。

2 甲方有义务配齐车辆营运时必要的设施设备。 3 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安排修理。

4 甲方应按期组织乙方学习运管、交通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二、乙方的责任及权利:

1、驾驶员是安全直接责任人,甲方对乙方有行驶安全管理、检查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3、按照甲方的工作特点,整时整点发车,不脱岗、不溜留,维护大家的共同利益。

4、安全驾驶、谨慎驾驶,不开超速车,如遇交通事故,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保护好现场;不要与对方争执吵闹。若第一时间不通知公司并与对方吵闹打架的一切后果自负。 5、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出车前的检查工作以及行车中、车辆出现故障,马上联系监修队进行维修,车辆不能带病工作。对突发事件要及时拨打

110、119处理。

6、在装油、拉运、卸油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安全拉运相关规章制度。

7、刻苦钻研驾驶技术,学习安全驾驶经验,遵守操作规程,对车辆坚持出车前,行车中,“三检”和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车容、车况完好,不开带病车上路,行车途中严禁吸烟、打电话,严禁非驾驶员驾车,切实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拉运放在首位。

8、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支持交通民警执法,发生违章要依法接受处理。

9、要防止车辆自燃及火灾的发生,若出现此类情况,应首先确保驾驶员自身安全,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10、车辆行驶中若出现划伤、碰撞等,驾驶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11、禁止在装油期间携带明火,禁止随车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井场内吸烟,禁止在卸油区携带打火机、香烟、手机。

12、车辆在行驶中车速不得超过60码,不能把车停在危险路面。

13、驾驶员在拉运过程中,对所拉原油一定要保质保量,特殊井除外,签字押送除外。

1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单位负责人 签字 驾驶员

草坪管理标准 1)浇水标准:

根据季节时令,苗木生长习性,科学浇水。依据“干则浇透”的原则进行浇水。夏天3-6天浇水一次,冬天浇水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出现苗木干枯现象。 2)锄草标准:

要随时对麦冬草中的杂草进行锄草,不能出现杂草丛生现象。 3)施肥标准:

每季度应对草坪施肥一次,提供使草坪正常生长所需的养分,草绿色正。 4)病虫害的防治标准:

每年春、秋两季应对全厂范围草坪打药各一到二次,预防病虫害的发生。要经常注意观察植物生长过程中病虫害产生的规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 5)落叶层清除标准: 应及时清除草坪中的落叶及草垫层,使土壤疏松透气,利于草坪的生长。签字 公司食堂管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食堂科学的管理,保障正常运行,改善膳食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食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食堂管理指导思想:以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生身体发育的需要为本;尊重师生的饮食习惯;力求达到科学配餐,营养配餐,提高膳食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一、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1、采购。食堂采购实行招标定点采购制,采购点由教育局招标决定和公司协议决定。副食协议供货点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交付校方十万押金。供货价格为当地市场批发价,每周公司指派教师进行市场调查,若发现供货方价格高于市场批发价,以当地市场批发价结算,发生三次类似事件,校方终止与供货方合同;供货方每天七点前将货送到食堂,交食堂主任和值日教师验货,做好三查工作:查数(要过磅)、查质(有无霉变)、查账(有无差错),食堂主任记录,值日教师监督并签名。采购物品进校后交食堂保管员验收签名,采购单一式三份,供货方、食堂主任及炊事班长各一份,食堂主任于周五盘点,供货方每两周结帐一次。

2、制订菜单。食堂炊事员实行炊事班长负责制,炊事班长根据市场、季节、营养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谱及菜单,交膳管会审批后,交供货方按计划供货;每天早点必须有稀饭、馒头、包子,品种不得少于六种,中、晚餐有三荤四素,售菜窗口品种在学生餐厅外公示。

3、食堂财产及管理实行食堂主任负责制。

4.、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整个加工过程由炊事班长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就餐。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炊事班长进行协调。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炊事班长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6、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食堂主任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

7、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每月底要对采购原料及使用原料进行盘点,并列出当月库存物品清单及数量;每月底膳管会要和食堂管理员进行当月成本核算和帐务整理。

二、食堂工作制度 :

1、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理员安排,遇事要请假。无故迟到扣除当天工资30元, 无故矿工一次扣除当月工资60元,病、事假扣除当天工资(请假应事先向食堂主任进行)。

2、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4、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

5、食堂主任、值日教师、炊事班长要把好采购品质量关和成本关。严禁腐烂、变质食物进入公司;食堂主任要做到物品进出帐目清楚,程序分明;炊事班长要不断钻研业务,多动脑筋,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并根据季节及饭菜特点、准备足够的饭菜,一方面使饭菜浪费度降低到最小,又不会使饭菜不够吃。

6、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锅炉操作要严守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防止污染;食堂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

生,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等,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7、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食堂主任请假,离开食堂工作岗位。

8、食堂工作人员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团结协作,真诚待人,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争吵,不打闹。

三、食堂卫生制度 :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二)餐具、厨具卫生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四类。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三)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四)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四、食堂的实物出库管理

(1)食堂食品、物品,设专人管理,领用食品,物品出库要登记,并随时接受检查。

(2)食堂食品、物品的领取应根据各组实际用量有计划领取,每周清点库存一次,食堂主任对库存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每天都要检查一次。

(3)食堂食品、物品为集体财产,食堂管理人员,员工应力求节约,不得浪费,不得将食堂的食品,物品变卖,转移为已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对食堂食品、物品实行\"采购、入库、使用\"三分离原则。建立三本账,做到采购、入库、使用三个数据基本一致,误差控制在1%以内,食堂主任要认真把关,分管领导要认真督查。

五、食堂的财务管理:

1、出纳员负责食堂现金的收支与结存,并有责任监督现金支出的合理性,尽可能取得正规的票据,如出现不符合规定的开支要及时向领导反映。

2、食堂各项开支必须经食堂主任签字审核,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和校长签字后才能报销,发现未经审批的发票报销,除追回报销款项外,www.daodoc.com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理。

3、食堂出纳同时应登记简单现金日记账,每日进行现金的核对,将当日所取得的收支凭据

如实交与会计作为计账依据,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目。打卡所收现金应及时交入银行帐户。

4、食堂会计应负责食堂的全部账目,正确核算收支与结余,每月按时与出纳结合下帐,点清收支票据,及时进行账务登记和账目核对。

5、食堂账目必须日清月结,学期末由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审计。

六、监督与管理

1、成立膳管会。成员组成: 2.、强化师生监督。每日早上食堂主任及时公布当日中、晚餐菜谱及次日早餐安排。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每个窗口固定职工打菜,每学期定时组织评比\"文明窗口\"。

3.、每月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食堂帐目,仓库管理等相关事宜。

七、奖惩

1、食堂工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受到师生好评的,学期末膳管会考核后酌情给予200元-2000元奖励。

2.、出现食物中毒现象,有关责任人视造成后果,除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并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予以解聘。

② 物原料清洗不干净,责任人:清洗职工; ②食品腐烂变质,责任人:食堂主任、值日教师、炊事班长 ③违反食品搭配禁忌原则。责任人:炊事班长 ④人为投毒。责任人:食堂值班人

安徽省龙山针织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7

3、认真做好容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容器处于完好状态。

4、认真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严密监视容器各参数的变化,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并做好各项记录,内容须真实。

5、遇有事故时不得离开岗位,也不得办理交接班,应周密考虑迅速排除,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6、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

四、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1、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基本的操作化验能力,认真执行水质标准,达到防腐防垢经济运行。

2、积极工作。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熟悉水处理设备性能技术范围和工艺流程。能及时正确地排除水处理设备的异常现象,并报告有关领导。

4、负责水处理系统运行调整,保证向锅炉供应合格的给水,降低单耗,提高出力率。

5、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司炉工排污,使锅炉不结或少结水垢,减少锅炉的腐蚀。

6、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做好仪器的校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好用。

7、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以保证不失效,不变质,不混药。易燃有毒有害药剂按规定保管使用。

8、参与锅炉停炉保养及除垢防腐工作。

9、认真填写水处理设备运行及化验记录,搞好交接班,做好现场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制度

四、巡回检查制度

一、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当班司炉工每小时至少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记录。

二、巡回检查的内容

1、水位汽压、汽温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臵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2、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漏汽声。

3、管道、阀门无渗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4、炉排及转动机械无磨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转动正常、皮带不打滑、无断裂。

5、除尘器无破损、鼓引风机运行正常。泵运转是否正常;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三、巡回检查路线

三大安全附件—炉排和减速机构—锅炉本体—出渣机—省煤器—除尘器—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四、检查人员要填写巡回检查记录。制度

五、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二、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三、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一)锅炉本体的维护保养

安徽省龙山针织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8

1、当班司炉工应及时做好锅炉本体受热面的清焦、清灰、吹灰工作,做到勤检查、勤清理、不留到下一班。锅壳锅炉的烟火管一般每月清灰疏通一次。

2、运行锅炉每年至少一次停炉清理,检查和检修。清除水垢、水渣、烟垢、积灰。检查各受压部件及焊缝。胀接部位有无渗漏、磨损、腐蚀、裂纹、变形等异常情况,并作出测量和记录。在停炉检修时,水管锅炉的锅筒内应尽可能涂刷汽包漆防腐。

3、停用锅炉必须按《锅炉及辅面操作规程》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防止锅炉腐蚀。

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5、做好备品备件计划,建立设备台帐,同时应做好设备检修记录。

6、安全附件、保护装臵及管道、阀门的维护保养

7、水位表每班应擦抹一次,及时修复各种缺陷,做到清洁明亮。连通管畅通。开关灵活、严密。

8、压力表存水弯管一般每半月应冲洗一次,每星期至少对表盘进行一次吹灰或擦抹,保证表盘刻度清晰。严防受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使用期满半年后,应及时校验,保证指示灵活、可靠,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线,校验后铅封。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要及时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臵,

9、安全阀使用时必须作热态排汽试验并记录其始启压力和回座压力。使用后一般每月应进行一次自动或手动的排汽试验,防止阀芯与阀座粘住。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安全阀托运放气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10、锅炉房内的汽水阀门、旋塞等。应每天擦抹一次,保持清洁。对丝杆处应及时加润滑油,务使开关灵活。定期更换或加装垫料,消除跑、冒、滴、漏现象。每年定期停炉检修时作一次全面检查。

11、锅炉的汽水管道应有防腐、防震及保温等措施和色标。当保温层脱落,防震去撑装臵等设施损坏,色标模糊时,应及时予以修复。

(二)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

1、对转动机械应根据其性能和转动情况的不同。定期予以加油,调油,及时检查和消除异声、震动。风机、水泵、炉排、上煤机、出渣机变速箱等、一般每年应调油一次。炉排前后轴应每天检查其有否加油,及油孔堵塞现象。每年必须拆轴瓦检查一次。

2、上煤机的电葫芦铅缆应经常松树其有否毛刺、断股、干燥、轧伤及绕线紊乱等。并定期予以更换。

3、螺旋出渣机叶轮及刮板机刮板。每月应检查一次,检查是否腐蚀、磨损、断裂等现象。

4、链条炉排至少每半年应检查一次,炉排片是否破裂、穿销有否磨损、变形。开口销是否断裂、脱落、前轴链轮是否完好。手烧炉也应定期对炉排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损坏的炉排。锅炉使用时应随时检查各调风门及烟道通道板是否灵活,回定装臵是否完好。

5、锅炉炉墙及前后拱至少每半年应予全面检查一次。内外炉墙是否松动、裂纹、塌损等绝热部件的绝热情况是否良好。炉门炉门圈档风铁有无烧损,护闸板、煤闸、煤闸梁是否损坏。损坏程度严重的必须立即予以修补。

五、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制度

六、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锅炉运行情况。

二、交班者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保持各部位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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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四、交班者,需做到“五交”、“五不交”。“五交是”

1、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五不交是”

1、不交给正受处理、思想有异常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或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五、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的记入运行记录交接班中。

六、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将上级有关运行及供汽等方面的指令告知交接人员。

七、交接班者在交接班记录薄中签字后,发现了设备的缺陷,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制度

七、清洁卫生制度

一、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二、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保持控制柜表盘干净清晰,锅炉水位表清晰易见。

三、严禁烧正压。锅炉投(运)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四、煤场、渣场要分开设臵,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五、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消除跑、冒、滴、漏。

六、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七、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

制度

八、安全保卫制度

一、锅炉房系重要部位,为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二、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锅炉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并由值班人员告知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三、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

四、锅炉房内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五、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六、保持锅炉房照明充足,道路畅通,消防设施齐全完好。

推荐第2篇: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3、每次出车时,驾驶人必须到行政部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外出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数、油量等内容,并签字确认,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人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填写归来时间、返回公里数,并签字确认,表明车辆已返回。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4、驾驶人应相互监督,用车前后应环车一周,认真检查车体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损坏,车胎瘪陷等问题,车辆内部是否干净整洁,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数是否属实,如发现车况异常或填写数据不真实应及时上报,并有权拒绝接车使用,责任由前一位驾驶人承担。

5、驾驶人在离开公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车辆需出车、送货、接货等需告知总经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私自外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车体损坏,由外借人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赔偿。

7、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总经理批准。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8、公司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若出现违反交通规则,私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带、违规驾驶、违规停车等现象产生违章罚款时,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9、在驾驶过程中未按规范开车,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所有责任均由驾驶人承担。

五、附则

1、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部 2015年5月26日

推荐第3篇:上海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要求,为节省经费开支,合理、有效的使用车辆,确保公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车辆管理

1.公司现有汽车为上下班班车所用,由开车人负责保管车辆,并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

2.为了确保工作进度,部门可以申请用车,办公室建立用车登记簿(注明用车部门、时间、里程);

二、用车范围

1、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外出联系工作;

2、购置公司办公设备和其它用品;

3、公司员工因看病、不能行走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适当照顾用车;

4、外单位借用车辆,须在确保本公司因公用车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借;

三、对驾驶人员和车辆使用要求

1.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整洁。使车辆部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2.严禁装载有损车辆的物品,出车前后要细致检查,发现故障立即排除,并报办公室;

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4篇: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目的:

1.加强车辆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车辆;

2.规范驾驶员的车辆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维护意识,保证车质车况良好及行车安全。

范围:

本规定中的车辆包括所有属于公司的车辆、所有车辆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

职责:

1.车辆驾驶员

1.1 1.2 1.3 1.4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无重大事故,尽量避免违章 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护 合理驾驶,降低消耗

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管理员

2.1 2.2 2.3 2.4 2.5 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维护管理 负责车辆的落户和验车管理

负责车辆的保险及处理公司车辆事故定损事宜

负责车辆日常消耗的记录,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反馈 负责车辆调配、新购、变卖和报废的申请

3.行政总监

3.1 3.2 3.3 3.4 3.5 3.6 负责日常车辆使用的安排

负责监督和管理车辆驾驶员、车辆管理员的日常工作

根据权限负责审核和批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及其他相关的费用 负责审核和批准车辆的保险申请

负责审核和批准车辆日常消耗的费用,并进行分析,合理控制费用 负责审核和批准车辆的调配、新购、变卖和报废

4.总经理

4.1 负责批准车辆日常维修维护及其他相关的费用 4.2 4.3 负责批准车辆的保险

负责批准车辆的调配、新购、变卖和报废

程序:

一、车辆的统一管理

1.车辆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行政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车辆及与车辆有关的一切事宜,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

2.对于专人专车专用的车辆,其驾驶员就是车辆的管理员,负责管理与车辆有关的所有事宜,行政负责做好车辆驾驶员的相关登记,并协助办理与车辆有关的相关事宜。

3.各部门人如需使用公司车辆需事先征得直属领导的同意,不得随意私自用车;公司除总经理专车专用的情况,任何人员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经直属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行政进行统一安排,行政须保留好签字确认的《派车单》。用车人如因情况紧急,没有填写《派车单》,应在返回后第一时间补齐手续。 4.专车专用的人员,因特殊原因需使用公司其他车辆时,也必须按照上述第3条的规定来执行。

5.非公司人员用车,除总经理直接安排的,均须由负责接待的人员填写《派车单》,并经直属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行政统一进行安排,行政还须做好相应的出车记录。未经总公司允许,任何人不得将车辆私自借给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6.在公司用车紧张的情况下,行政有权调配所有车辆的使用。

7.公司节假日严禁开车返家休假,车辆须在当地寻找安全地点停放,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不良后果均由个人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车辆管理员/相关财务人员必须保管好与车辆有关的所有证件、手册等,并根据车辆消耗一览表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做好车辆费用消耗记录。

二、车辆驾驶员的日常管理

1.行政司机日常应在办公室待命,根据《派车单》出车执行任务,并做好日常出车的记录。

2.行政司机如没有安排出车任务时,应及时进行车辆清洁卫生整理及进行必要的保养工作。3.行政司机应服从主管领导(包括总经理)的出车安排,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驾车外出。

4.行政司机的手机应随身携带,并时刻处于开机状态,以便于工作沟通。5.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安全制度,遵章驾驶,如有违章,由其个人承担违章费用。 6.驾驶员要做到安全行车,在行车中要结合道路情况及车辆性能按限速规定匀速行驶,不要急走急停,保证车辆及乘车人员的安全。

7.驾驶员在出车前要做好车辆检查、并带齐必备证件,随车设备要保持良好状态,在行车中要做好途中检查。

8.驾驶员行车中要遵守交通法规,开车时要扣好安全带,于需要时提醒乘车人扣好安全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并做到文明行车。

9.驾驶员每年要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参加驾驶员审验,以取得车辆驾驶资格,所有员工驾照审验的费用都由个人承担。

三、车辆的安全管理

1.收车停放:每日工作完毕后没有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或停车区域内。

2.途中停放:在出车途中不要违章停车,要停放在停车场内,在没有停车场的地方停车时要查看好周围环境,锁好车门,以确保车辆安全。

3.公司外停放:公司允许在外面过夜停放的车辆每日收车后必须停放在公司同意的停车场内。

4.车辆保管:驾驶员要保管好所使用的车辆及附属设备,保持车容车貌的完好。5.驾驶员不得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或类似贵重物品,以免增加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危险性。

6.特殊情况在交叉用车时,本车驾驶员应进行接收检查,否则在过后发现损坏由本车驾驶员负责。

7.节假日期间,所有不用车辆都要做到妥善保管,以免造成损伤或被盗。

四、车辆的维修维护和保养 1.每日例行保养

每日的保养项目驾驶员应该按照车辆的三检要求进行,主要以清洁、检查、补充油和冷却液为中心,此外车辆管理员还要定期清洗座椅套、经常擦洗、清洁车辆,保持车内、车身整洁、光亮、气味清新。 1.1 出车前的要求: 1.1.1 车辆应进行清理擦拭,达到车容整洁。 1.1.2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1.1.3 发动车辆检查发动机及仪表工作状况,汽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等是否符合要求。

1.1.4 检查制动器、离合器、转向装置、喇叭、刮水器、后镜、灯光等是否齐全有效。

1.1.5 检查随车设施是否齐备并带齐出车证件。

1.1.6 冬季(尤其是北方地区)冷车出车前,要预热车辆3-5分钟。 1.2 行车中的要求:

车辆行驶中要观察仪表工作情况,注意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必要时进行停车检查及维护。 1.3 收车后要求:

1.3.1 整理驾驶室及随车设施,做好清洁卫生。 1.3.2 检查燃油、清除轮胎表面异物。

1.3.3 根据行驶状况对车质做出判断,及时排除故障。 1.3.4 按照规定地点停放车辆。 2.车辆的定期保养:

2.1 车辆管理员必须做好车辆的预防性维修,坚持定期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性能的完好,其中空滤每5000公里,机滤、机油每5000公里,汽滤每10000公里更换一次,其它项目保养根据各车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2.2 除指定到长期合作修理厂进行保养的车辆外,所有车辆都必须到品牌4S店进行保养,以确保车辆得到良好的保养效果。

2.3 所有车辆在保养之前需征得相关人员的同意才可进行,由行政统一安排保养,所有未经过同意而产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承担。

2.4 车辆如在保养过程中发生维修事宜,请参照下面第3条的规定来处理。

3.车辆纠正性的维修:

3.1 当车辆出现故障或异常现象,而驾驶员又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以免耽误日常工作的使用。

3.2 日常维修费用,车辆管理员在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及行政负责人同意后到品牌4S店或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即可。维修费用需提前在邮箱内提前申请,经领导逐级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拿到维修单据后走纸质报销程序。 3.3 车辆在长途中损坏或行车中发现影响车辆安全行驶故障时应就近进行抢修,先进行询价,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或行政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后进行维修。车辆在返回后,对于维修费用,车辆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网易邮箱系统后补手续。 3.4 车辆维修后,驾驶员要做好接车检查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3.5 驾驶员在返回公司后,要在第一时间将车辆维修单返给部门经理或行政负责人,以方便核查维修情况。

五、车辆保险的管理

1.车辆管理员必须定期为车辆进行投保,不能发生漏保、错保的情况,并在购买保险之后将保单复印件提供给办公室存档。

2.每次投保之前,相关人员必须通过申请,经领导逐级批准后方可投保。3.车辆发生任何碰撞损坏,驾驶员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或行政负责人,并根据损失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不得自行进行处理。车辆如发生丢失,驾驶员除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和相关领导外,必须通知行政负责人。

4.定损后,为了确保日常使用,受损车辆先及时到修理厂进行维修,部门经理或行政负责人再根据车辆的维修费用及保险赔付情况决定当事人的负担。

六、车辆年检的管理

1.车辆管理员应定期安排好车辆的年检工作,不得发生漏检、晚检情况。2.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工作由行政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相关车辆的管理员需根据年检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并提前做好车辆年检的准备,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态。

3.所有年检资料都需在行政存档。

七、车辆加油的管理

1.必须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汽油,减少车辆受损的可能性。

2.公司每个车辆均配有充值加油卡,由行政每月定期进行充值,各驾驶员独立使用。车辆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加油卡,不得私自转借他人,如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应第一时间告诉行政进行补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公司驾驶员需加油时如遇卡内余额不足的情况,且无法等待行政再次进行充值时,在征得行政负责人同意后,可以以现金方式加油,如违反规定,公司则不予报销此次加油的费用。驾驶员在加油后须索要有效票据,在报销时需由行政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4.公司驾驶员如因工作需要跑长途,需事先通知行政,行政将根据油卡情况给予充值,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八、特殊车辆费用的规定

1.对于专人专车专用的情况,除总经理特殊批准的车辆,驾驶员如平时夜间和节假日开车回家,公司不承担停车费用,驾驶员还需承担月油耗费用的10%和发生车辆事故时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的款项。

2.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本着自愿的原则,公司可长期租用员工的车辆,公司按照一定金额给予当事人租车费用,当事人承担车辆发生的所有费用。具体租车费用=(每月实际公里数-每天上下班公里数-节假日的公里数)×1.2元/公里,行政每月1号进行考核,相关人员需在每月1号将相关数据提供给行政。

3.在公司用车紧张的情况下,本着自愿的原则,公司员工可以因公使用自己的车辆,公司按太原地区出租费1.2元/公里计费租用,对于用车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公司不再承担。

九、车辆调配、新购、变卖、报废的管理 1.车辆的调配

任何部门如有长期用车的需求,均需通过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行政根据目前车辆的使用情况,统一进行调配,用车部门在取车时需做好相关的交接手续,并按照此制度做好车辆管理的工作。 2.车辆的新购

2.1 在公司无法调配车辆的基础上,任何部门如确有用车需求,公司可以考虑新购车辆。

2.2 需求部门需通过公司内部要求进行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进行购买。 2.3 车辆采购本着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的原则,不追求物质享受,做到货比三家,尽量降低采购成本。

2.4 新购车辆必须做到手续齐全才能上路,否则由此发生的任何不良后果,由需求部门的负责人承担。

2.5 新车手续齐全后,需求部门必须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快递给办公室存档。 3.车辆的变卖

3.1 车辆如因使用时间过久、维修费用高、油耗大、出过重大事故等原因,可以申请变卖。

3.2 所有晋牌车辆在太原变卖,相关部门必须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多家比价,尽量寻找出价高的购车机构,并通过内部请示,经各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卖车。 3.3 车辆变卖必须签订相关的协议或合同,并进行过户,否则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由卖车负责人及其直属领导承担。

3.4 在办理完所有手续后,须将与车辆变卖有关的所有资料,如协议或合同、过户后的登记证、行驶证、收款的收据在行政处存档。 4.车辆的报废

4.1 车辆达到国家关于《机动车报废标准》的规定时,车辆使用部门需通过公司内部申请,经各级领导批准后,到政府指定的部门进行车辆的报废处理。 4.2 车辆在报废后,车辆使用部门需将与该车有关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快递给办公室归档。

十、此制度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推荐第5篇: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 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 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负激励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负激励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公司车辆需出车、送货、接货等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 一经发现,负激励100元/次。 (6)未经公司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一经发现,负激励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 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 《车辆使用登记表》 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 ,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负激励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前台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负激励20元/次。

(4)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3.车辆管理: (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负激励20元/次。

(2)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 《加油卡使用登记》 领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毕后,油卡需及时归还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加油卡加油情况的查询,每月打出加油明细。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如实加油者,负激励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3)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公司行 政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4)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车辆的一切资料由行政部门存档保管,并在车辆保险,年检到期前通知车辆驾驶员,协助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如未按时年检及保险,由行政部门车辆档案负责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损失。

公司驾驶员务必了解本规则之一切内容; 管理规则将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修订。

推荐第6篇: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有小车,货车或客车等,对于这些车辆的管理有哪些相关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及其它管理制度呢?以下为齐全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请参考。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

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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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FD-ZD 211.14-2009

前言

为了规范设备部车辆管理,特制订本管理规定。要求设备管理部所有人员熟悉并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了解本管理规定。

本标准由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管理部。

本标准审核人:宋占国

本标准批准人:宋占国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鹏辉

本标准于2009年03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设备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Q/KFD-ZD 211.14-2009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车辆使用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车辆使用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管理职责

3.1设备部安培主管是车辆使用管理的负责人,在设备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辆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2兼职司机是车辆使用、保养的负责人,负责车辆卫生清扫、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的使用管理,合理使用车辆资源、保证正常工作用车需要,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真正体现“公车公用”、“公私分明”的精神,保证车辆安全高效运行,节约费用,特制订该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4.2使用原则:

4.2.1下级服从上级,近地服从远地,缓事服从急事,小事服从大事原则;

4.2.2相对固定原则和统一调度原则:车辆相对固定到使用人或驾驶员,由安培主管根据需要统一调派;

4.2.3公车用公原则:设备部车辆原则上只用于设备部内部公务用车,确因需要私用车的报设备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使用,用后需按实际情况收回成本;

4.3车辆使用申请、调派及要求

4.3.1所有车辆都由安培主管负责统一调派使用,科学合理的安排和调度车辆。特殊用车请主任签字。

4.3.2所有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向安培主管提出申请,用车均实行用车登记制,注明用车原因、途径地、目的地、用车时间、驾驶员姓名等,并请用车人、跟车人签字确认。

4.3.3用车专业班组,特别是重要检修项目用车应提前申请,以便保证派车有着重点,重大紧急厂内用车专业主管可直接与安培主管电话联系,厂外用车由专业主管同分管主任电话联系但事后必须补办用车申请手续。

4.3.4车辆所属班组班长、兼职司机是车辆的直接管理者,未办理用车申请,车辆所属班组班长、兼职司机、严禁出车,更不允许让其他人出车,私自出车者严重考核出车司机、车辆所属班组班长。若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班组自负。

4.4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4.4.1 兼职驾驶员要听从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4.4.2 兼职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本班组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4.4.3 兼职驾驶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及时维修保养,保证车况完好,保持车内外卫生规格化。一处不合格考核50—100元。

4.4.4 兼职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超速行驶。否则考核50—100元。

4.4.5 车辆应用于处理公务事宜,兼职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驶;不准跑私车。否则考核50—100元。

4.4.6 车辆出车返回后,兼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安培主管及本班班长报告,以便于车辆调派。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考核50—100元。

4.4.7车辆出车返回后,领车人必须在用车申请单上标明用车公里数。由司机将用车申请单及时交给安培主管。司机出车后未能将有领车人在用车申请单上标明用车公里数的申请单及时交给安培主管,考核50—100元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设备部检查与考核。

5.2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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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

3、公司行政人资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1、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行政人资部提出派车申请,行政人资部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不按规定流程进行用车登记的,行政人资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每次出车前及将车辆归位后都必须根据公司的要求把车辆的起始及终止公里数,填写于每辆车的指定登记簿里,为每月底行政人事部的分析报告提供数据。

2、车辆借出如出现加油、违章、超速、违停、现场处罚、交通事故,应在车辆借出登记簿备注栏注明,特殊情况应告知行政人资部,并提交相关资料至行政人资部存档,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应在同一申请下另起行标注途径地及相关事项。

3、所有车辆的钥匙连同各类车证,都保管在一个设于行政人资部办公室里的带锁的钥匙柜里。钥匙柜的钥匙仅为行政秘书及部门经理备用。每次因工作需要用车都必须由上述人派出车匙,并作相应的登记。同样,车匙入库亦需履行相同程序。

第三章 车辆的停放

1、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人资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人资部;用车申请经批准后,若次日执行事项紧急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2、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3、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位,未经行政人资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 费用管理

1、公司行政人资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

2、燃油费用管理:

(1) 公司加油卡只限本公司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油卡借出仅限单次加油,特殊情况报备行政人资部;

(2) 加油卡加油完毕后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

(3) 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行政人资部,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时间、并由经手人签字确认;

(4) 油卡持卡人应核实每次加油费用,剩余费用,须在油卡归还时到行政人资部登记领取; (5) 借车人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 借出人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3、燃油费用核准

(1) 综合部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用车申请单》及《车辆使用记录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2) 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3) 如经查证因借出人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加油费用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4) 每月定期做例行检查,行政司机必须提交检查报告至行政人事部经理审阅;行政司机协同行政专员每月5日前统计上月车辆使用总公里数、油费总数,注明各部门使用明细,并附当前油价,以及车辆维修、保养等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呈交一份费用分析的工作报告各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特殊情况

(1) 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综合部说明,并出具情况说明; (2) 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递交行政人资部; (3) 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必须提前申请行政人资部同意后方可加油,并第一时间出具情况说明。

4、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1) 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2) 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视车辆情况经行政人资部负责统筹安排;

(3) 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行政人资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送修;

(4) 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行政人资部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5)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行政人资部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6) 如因车辆借出人操作不当出现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车辆借出人负担比例。

5、其他费用

(1) 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如产生停车费用,则需由司机在发票背面注明费用发生日期、起止时间及事由,由财务部统一报销。

(2) 出现违章、超速、违停、现场处罚由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章 事故处理

1、车辆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任人通知行政人资部协调处理,事后行政人资上报总经理,依据车辆事故报告与保险公司跟进赔偿事宜。

2、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车辆使用人员自行负担,不予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车辆使用人自行负责。

3、车辆如在公务中因不可抗拒因素的发生车祸,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行政人资部联络,行政人资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4、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车辆使用人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1) 我方车辆负全责时,车辆使用人员承担50%的费用; (2) 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车辆使用人员承担30%的费用;

(3) 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车辆使用人员承担10%的费用;

(4) 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车辆使用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5) 我方车辆无责任时,车辆使用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5、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 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车辆使用人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2) 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车辆使用人员罚款5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3) 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车辆使用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4) 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六章 车辆使用守则

1、所有车辆使用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3、车辆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车辆使用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4、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车辆使用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应严格控制车速, 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5、车辆使用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区域内,并立即通知行政人资部,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6、车辆借出时应仔细查看验收,凡未履行验收手续,证件丢失及车辆损坏的责任均由借车者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如遇到车辆擦伤碰撞必须在出车前汇报,否则视当事人全部责任。上报后全部责任经行政人资部核查前一车辆使用记录并依具体情况处理;由于司机个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必须承担其维修费用的50%甚至100%,将逐月从工资中扣除。

7、车辆使用人必须随时掌握车辆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8、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并保持车辆整体清洁。

第七章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制度提前告知

2、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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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源区司法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车辆管理,合理计划使用车辆,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机关公务用车由局长审批。各科室公务用车需提前办理用车手续。

第二条:按照保证局机关领导用车、保证各科室集体用车的原则,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的缓急轻重统筹安排车辆。因公出差,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大巴汽车等。因公出车,一般不得中途变更目的地,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的,要向局长事前说明情况。

第三条:公车不准用于违反廉政规定的活动。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不得私用和外出,统一停放。

第四条:驾驶员出车,要提前做好出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保证出车准时、文明、安全。如果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驾驶人员严禁私自出车。

第五条: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违章行车,要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的整洁和性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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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抓好保养、维修工作,降低使用成本,节约经费支出,保证工作用车,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所车辆和专职驾驶人员(含借、聘用),统一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党政办公室应落实分管人员,全面做好管理工作,负责所部车辆调度、维护保养、计划修理、燃油报销,并建立相关台帐。

二、建立车辆档案,收集车辆有关技术数据和资料(含购车发票、合格证、行驶证、附加费凭证等复印件)。对车辆保养和维修(含更换机油、电瓶等情况)记录在册。正常使用的车辆应办好车辆保险。车辆有专职驾驶员的,其车钥匙一把由驾驶员使用外,其余由党政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建立车辆使用台帐(行车日志),由驾驶员记录每天车辆的运行状况,按月或季统计、上报车辆使用报表。

四、车辆保管

车辆是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的交通工具,采取集中保管、专人负责的办法,车辆在正常情况下必须统一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别处。如遇外出执行任务,应妥善停放在安全可靠地点随叫随到,早晚出车需临时停放宿舍附近时,须征得领导同意。

五、车辆调度

1、车辆使用实行出车审批制。应本着合理计划的原则,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

2、所领导用车直接通知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调度。

3、部门需要用车,应由所分管领导同意,提前一天与党政办申请联系,提出用车时间、地点,由党政办开具出车通知单方可用车。所分管领导原则上每天签批一辆用车,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一般情况下,车辆首先保证所领导和急需工作使用,部门用车根据工作的缓急程度进行安排。各部门之间加强联系,同一地点的在时间上许可,要做到合并用车,以求达到节约和缓解用车紧张状况。

5、在本市范围内[含五县(市)]出车,原则上车辆不过夜,应当天返回。

6、外单位联系借用车辆的,须经所长批准,私人用车一般不安排,如有特殊情况由所

长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私车。

7、未经所领导批准,擅自出车而造成后果的,由擅自出车者自负。

8、本所职工本人因私事需借用车辆的,在车辆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填写〈出车审批单〉,经所长批准同意的,由党政办公室收取用车成本费后派车,其过桥、过路、停车等费用由车辆借用人支付。

9、驾驶员应服从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用车申请单”上的时间、地点、事由出车,做到安全行车。

10、驾驶员应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洁,保持良好车况。车辆每次外出归来,应进行保养和检查,发生故障及时排除。

六、燃油供应:

由驾驶员根据实际需要负责购买,报销前需由党政办公室登记、审核,并建立汇总台帐,月末计算百公里耗油量,做好相应的报表。定期分析出车情况,对不正常的车辆用油,要查明原因,属人为原因的,要严肃处理。驾驶员要千方百计降低油耗,节省燃油。

七、车辆维修:

1、汽车日常维护保养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写《汽车维修申请表》,注明主要的修理项目,经党政办公室认可,分管领导同意,携带申请表进厂;汽车计划修理,由党政办公室提出,估算修理费用报分管领导审阅后安排进厂修理。车辆修理期间,驾驶员必须随车,配合党政办公室做好对修理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车辆修理竣工,修理项目单、结算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由党政办公室会同驾驶员验收,验收合格才可办理出厂。

2、党政办公室应掌握汽车修理市场行情,收集车辆零配件规格、产地、质量、价格等信息,对修理费用的审核必须严格把关,修理结算单签字认可前仔细核对。谁出差错,谁负责。

3、修理发票必须附修理工程项目单,并有相关驾驶员的签名。做好修理费季度报表,季末统计、汇总供财务部门、所领导参考,并发各有关驾驶员。

八、车辆正常报废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上报市处有关部门审批。

九、安全奖罚

1、全年无事故的驾驶员以百公里二元标准计算发放安全行车奖,按年度考核,凡发生事故者扣发全年安全行车奖。

2、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理。

第11篇: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第12篇:车辆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铁通河南分公司车辆

驾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工作制度化,以此保证公司各类行车安全,避免人身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经营环境和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处理为辅的工作指导思想。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车辆系指公司各种机动车辆。 第四条 各单位办公室(综合部)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办公室主任(综合部部长)为车辆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铁通河南分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以及公司所有具有车辆驾驶资格的员工。

第二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

第六条 树立和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是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和目的。

第七条 各单位应通过安全宣传、会议宣传贯彻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习惯,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意识。

第八条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总部和省公司下发的车辆行驶安全相关规定和文件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九条

各单位每月要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一次,内容主要是:交通法和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第三章 车辆使用、保养与维修

第十条

各单位要建立“派车单”制度,车辆使用人员要认真填写派车单,经车辆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车辆出市区到管内郊县应由主管领导批准,离开市区(郊县)一律要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由于工作需要,各单位机关部门或营销部有的配有车辆,大部分没有专职司机,车辆管理比较混乱,给安全行车埋下隐患,为改变现状,车辆驾驶者除了必须具有驾照以外,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经过考试发放一定数量的准驾证,同时要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没有准驾证的,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第十二条 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其它车辆一律封存。如须用车,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车辆原则上不派私人用车,也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驾驶行车要注意休息,严禁开疲劳车,严禁开带病车,严禁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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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责任考核对象为各单位领导班子、管理人员考核对象为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综合部部长)、直接人员考核对象为直接的责任者。

第三十条 因保养维修不当造成车辆机械故障而发生责任严重交通事故,对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副职、工作管理人员、直接责任者分别处罚1500元、1000元、800元、1500元;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对工作管理人员、直接责任者分别处罚500元、1000元;

第三十一条

违章驾驶造成的经济与刑事处罚一律由个人承担,而且单位应根据程度对驾驶员个人记严重违章一次,列入经济考核。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各单位领导要认真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省公司安委会汇报。

第三十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按事故责任认定考核。责任重大交通伤亡事故,经省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从重给予责任单位领导行政处分,对责任单位工作管理人员处罚1000元;直接责任者按2005年10月20日2003号电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责任严重交通事故,对工作管理人员、直接责任者分别处罚800元、1000元;责任一般交通事故,对工作管理人员、直接责任者分别处罚500元、800元。

第三十四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给予红牌警告;责任一般交通事故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并按豫铁通人[2005]101号和

豫铁通人[2005]103号文件规定,对责任单位重大交通人身伤亡事故,扣罚30000元;发生交通重伤事故,扣罚20000元;发生责任交通轻伤事故,扣罚10000元。。

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车辆外出造成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由驾驶员自负后果;责任领导承担管理责任,并给予经济扣款和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 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对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扣罚,各单位应根据对应条款严格执行。

第三十七条 对一人多责的经济处罚按最高扣罚条款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发生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赔偿因事故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每年开展评选 “车辆驾驶安全标兵”活动,对“安全标兵”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办法另文公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侧重对车辆安全驾驶管理方面的规定,对车辆配备使用、大修、报废等方面请严格遵照豫铁通办[2003]9号、豫铁通办[2004]5号等文件内容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由省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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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优秀)

文章标题: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调配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经费,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车辆管理实行由行政部统一调配

1.用车原则

a.优先使用

同等情况下如有两方需同

时使用车辆,应考虑职级较高者或业务繁忙的部门优先使用,服从行政部统一调配。

b.合并使用

各部门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行政部调派,合并使用。

c.工作时间严禁私人用车。

2.用车范围

a.公司日常送货业务

b、财务人员办理银行业务

e.紧急情况或特殊用车

3.用车手续

a.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人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表一),呈本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交行政部统一调配。

b.驾驶员依照《用车申请单》所报批的行车路线行车;

4.驾驶员须知:

a.驾驶车辆出发前例行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车况,如外观、车灯、水箱水、刹车、轮胎、各种油类是否正常;核对里程数,并如实在《行车记录本》(见附表二),记载每次出车时间、地点、用途、用车及里程数等。每星期五下班前将《行车记录本》交回所属机构行政部核对;行政部每月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抽查;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等。

b.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因领取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而外出,以事假论处。

c.车辆应按规定位置停放。所有车辆非特殊批准,晚上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

另: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颁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

用车申请单

申请人

申请用车时间

所属部门

用车事宜

部门负责人

行政部

附表二

《行车记录本》

序号

出车时间

用途

里程数

备注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14篇:司法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司法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车辆管理,合理计划使用车辆,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机关公务用车由局长审批。各处室公务用车需提前办理用车手续。

第二条:按照保证局机关领导用车、保证各处室集体用车的原则,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的缓急轻重统筹安排车辆。因公出差,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大巴汽车等。所有人员乘坐出租车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因公出车,一般不得中途变更目的地,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的,要向局长事前说明情况。

第三条:机关和各乡镇司法所公车不准用于违反廉政规定的活动,警车不得用于婚丧嫁娶等活动。个人因私特殊情况需使用公车的,须经局长批准,按规定办理用车手续,并自付汽油费及过桥、过路等费用。因私用车范围只限于局机关工作人员,路程一般限于县周边2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用车时间一般限于三日以内。节假日期间警车不得私用和外出。

第四条:局机关和各乡镇司法所车辆原则上配备专职司机。未经局长批准,局内外任何人不得单独借用车辆。局机关人员未经局长批准,不得驾驶公车。各乡镇司法所车辆必须保证局机关用车。

第五条:驾驶员出车,要提前做好出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保证出车准时、文明、安全。如果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驾驶人员严禁私自出车。

第六条: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违章行车,要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的整洁和性能安全。

第七条:本制度自制度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司法局。

2011年1月19日

第15篇:局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障各项畜牧业工作正常运行,同时,遵循节约能源,提高效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的调配和使用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用车者要先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加油派车,并核定加油量。因工作需要,各站所车辆可由办公室统一调遣,其加油费由局机关支付。

二、驾驶员要服从

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做好出车记录,按时上下班。车辆回归后,随时待命,保持车辆清洁卫生,车况良好。

三、车辆加油核定标准:平坦公路原则上每百公里加油10公斤,山区(牧道)原则上每百公里加油15公斤,外地出车视路程核定加油量,回单位后凭加油发票核销。

四、车辆要定点维修,检修或更换部件,需征得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负责监督,私自在非定点修理,不报销修理费用。

五、严格执行派车制度,规范和履行派车手续,由办公室负责人根据里程填写派车单,经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同意,再由财务人员、驾驶员签字后予以调用和车辆加油。逢节假日因工作需要临时用车,须经主要领导先同意,再现金加油(仅限于领导干部),后凭票报销,并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六、原则上本局车辆仅限内部办公使用,特殊情况如上级领导部门临时调用的,由上级领导部门负责加油。在婚丧嫁娶问题上,如无直系亲属关系,一律不允许派车。

七、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出车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若发生交通事故,依法承担一切后果。

八、驾驶员应经常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知识,杜绝违章驾驶,保持车辆安全驾驶。如在车辆管理过程中,如因个人因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责任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本局概不负责。

九、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做的绝对不做。

十、本规定自2008年月日起实施,各站所可参照执行。

第16篇: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安全、高效、合理、有序使用车辆,确保用车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有车辆(不包括分、子公司)和驾驶员的管理。 3.职责

3.1所有车辆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

3.2总经理办公室车队负责对所有车辆的车况、维护、鉴定和驾驶人员的业务管理。

3.3下属各部门协助总经理办公室管理本部门的车辆。安全保卫部配合总经理办公室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 4.工作内容 4.1车辆管理与使用

4.1.1公司所有车辆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并向总经理办公室书面报告,做到定人定车。该车辆专职驾驶员不在岗时,其他驾驶员要相互调剂补位。

4.1.2车辆使用按先后、轻重缓急原则安排。特别重要生产工作任务,应当优先安排。车辆完成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单位,不得擅自停放在外。如有意外损失要承担经济责任。

4.1.3车辆原则上在舟山市范围内使用,需要外出的,必须经公司行政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批准。车辆外借,属公司机关的车辆,由公司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属公司下属各部门协管的车辆,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外借出岛的报公司领导批准,一般情况借车应配备公司专职驾驶员。 4.1.4车辆用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凭卡对号加油。 4.1.5车辆保险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指定保险。 4.2驾驶员管理

4.2.1驾驶员应对行车安全和车辆保管、维护、保养等切实负起责任。

4.2.2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防止人为机械事故发生。发现车辆机械异常应主动向公司机关车队长汇报,采取相对措施,禁止车辆带病上路。 4.2.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4.2.4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不出私车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4.3车辆维护与保养

4.3.1车辆进厂保养维护或故障检修或换置部件,每次费用超过1500元的,应事先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由公司车队派员认定后,方可进厂修理。

4.3.2因特殊情况来不及认定的,应及时说明情况,未经认定擅自进厂修理或换置部件的,其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4.3.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无特殊情况不得到非定点厂修理。公司下属各部门指定的定点修理厂应

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4.3.4车辆发生碰刮,损坏或事故的,应立即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并及时报车辆投保公司理赔。4.3.5车辆购置、报废必须报总经理办公室检定,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购置或报废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4.4车辆安全管理

4.4.1各驾驶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4.4.2总经理办公室和安全保卫部定期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 5.相关文件 5.1

第17篇:妇幼保健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医院行政机动车辆和救护车由院办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负责车辆的统一调度、运行费用的使用、考核及车辆的保险、年审、事故处理等工作,保证车辆安全、卫生、舒适,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运行费用,保证医院领导和行政公务活动正常用车。救护车使用时由科室负责人请示院领导后办公室调度。

(二)车辆使用范围:行政车辆原则上服务于医院党政领导、职能科室科长的公务用车及医院有关会议活动、接待用车等,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用车辆。除医院主要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外,其余人员不固定专车。

(三)车辆使用程序:公务用车需提前一天报院办室(紧急用车除外),院办室根据“先急后缓,先上级后下级”的原则统筹安排。医院领导用车,由本人向院办室直接要车;其他人员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院办室负责人签批后,凭派车单用车;公休日、节假日或下班时间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用车,值班领导可随时调配车辆,由出车司机于下一个工作日补办出车手续。

(四)车辆维修及管理

1.车辆维修和更换新件,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报院办室主任同意、1000元以上的须主要领导审批后,到指定地点维修,凡不按规定擅自维修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由院办室统一做好车辆油耗管理,根据不同车辆、车况制定单车百公里耗油定额,每月给予定额用油,每月统计单车公里数及耗油量,报分管领导审核。

3.院办室要做好维修登记,保留维修价目明细表。

(五)驾驶人员纪律管理

1.驾驶员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保证准时出车。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照章驾驶。

3.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将车转借他人驾驶,如有发生,按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严肃处理,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严禁酒后驾车,因“酒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向院办室及医院主管领导报告,由院长办公会根据交警责任认定及车辆损坏程度,按照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服务热情、周到。受到用车人投诉,按照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7.发生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18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的运营管理,本着“方便治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保证安全”的原则,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车辆更好地为工作服务,根据公司现有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相关司乘人员。

三、权责单位:公司所有办公用车统一由总务部管理。总务部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以及保养修护等管理工作。车辆总体由总公司总务部统一管理,派驻到分公司的车辆,日常管理权属归分公司管理。

四、公司用车划分:

1、公司经营正常用车,已派驻到分公司的公务用车。

2、公司配给干部的自用车辆。

3、职工个人自带车辆。

五、车辆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司机对所驾驶车辆负责,不得随意交换驾驶,因特殊情况须交换车辆,要经过总务部分管负责人批准,并随时做好交接记录。

2、除总公司领导正常用车外,司机和机关其他人员个人用车,须事先向分管负责人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用车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适合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事故或车辆损坏的,由私自用车者和司机负全部责任。

3、所有车辆晚上必须停放在公司车库及器械公司停车场,不得将车辆随意在外停放。有特殊情况时应征得使用领导或分管负责人同意。私自在外停放,造成车辆丢失、损坏者,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4、公司车辆统一由总务部调度和指派管理。

5、公司用车遵循以下原则:优先保证外贸部门关于公司客户来厂参观、考察、验货及洽谈事宜的接送;采购部门涉及供应商处联系及研发部取样等车辆之使用;同时间同方向不同派车单尽量兼并出车。

6、车辆审批权限:一般用车由总务部主管经理审批,公务用车需要出市区或者远程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

7、总务部依“轻重缓急”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审批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由总务部进行其它车辆调剂;公司内无车辆可用时,经申请批准后可联系外部租车,并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8、司机换驾公务用车交接车辆时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

(二)、车辆治理

1、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总务部进行管理。

2、车辆有关证照和相关手续,由司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把握办理时间,报总务部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总务部协助办理。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固定停车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合适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做好安全防范。

4、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总务部并征得同意。

5、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如有事请假或者休班需提前提出,由分管领导批准,将车辆安排妥当后方可休假。

六、车辆使用制度

1、全公司用车打乱对口用车,各种车辆均由总务部统一管理,总务部分管负责人负责协调。优先保障总公司领导工作用车,统一安排各分支机构工作用车。

2、各分公司及总公司各部门用车应提前通知总务部,以便统一安排。主管经理领导不在时由上级领导或者总务部主管经理经理指定专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3、遇有特殊情况急需用车的,应及时通知总务部,可以视情况临时调派待命车辆。

4、总公司领导外出可以带车,其他人员一般不派车辆。如因特殊情况需派车的,须经总经理审批,由分管负责人协调安排车辆和司机。

5、需要派车情形主要有:•  市区十公里外有急事需办理的;‚  财务部提取大额现金的(万元以上);ƒ  外出携带物品较多,自行车或公交车不便携带的;  其他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领导同意的。

6、分公司已派驻的车辆若因公需其他部门及单位需用,需征得分公司主管经理领导和总务部经理同意,方可出车。

7、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公正常用车,用车人在到达办事地点30分钟可以返回的,可等候接回;超过30分钟的,车辆需要返回。

8、各分支机构及个人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应事先向总务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派车。

9、节假日和下班后,除领导正常工作用车外,其他人员用车,要提前告知总务部主管经理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各分支机构及个人不按照规定用车,总务部有权拒绝派车。

10、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个人用车的原则。

11、办公外出需用车时,用车人须向负责车辆调度的总务部提出申请,由总务部主管经理统一进行安排、调度。总务部主管经理外出时,由其指定专人安排调度。

12、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13、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总务部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七、车辆安全制度

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八、油料管理制度

1、汽车用油,由总务部统一购买、供应和管理。总务部建立用油登记簿,根据车型核定百公里用油量,专人负责,单车核算。

2、驾驶人员因出车途中确需购买油料,回单位后要有随车领导或用车人员签字,并凭相关证明或派车单到总务部登记,由总务部审核,纳入该车本月用油记录。

3、严禁司机倒卖、外借油料,如发现处于油料原价5倍罚款。

4、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统计,由总务部负责登记,每月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监督各车辆耗油在核定合理范围内。

5、总务部对公司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进行监控管理。

6、公司车辆实行一车一卡,统一油卡加油。尚未领取油卡的车辆经总务部主管经理同意暂时使用现金加油,公司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报总务部同意,方可执行。

7、司机应及时了解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100元时,及时上报总务部申请油卡充值或及时换卡。

8、油料补贴仅限于公司配给个人的车辆及职工自带车辆。每月油料补贴具体金额参照公司总务部油料补贴规定。

九、车辆维修及保养

1、车辆维修应先进行技术鉴定估测,列出费用预算。

2、修理费用在500元以内的,经总务部主管经理审批后,到定点修理厂修理。超过500元或需大修的,需经总经理审批。

3、车辆如需购置零件、配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4、建立车辆档案制度。内容包括行车里程、维修部件及金额、耗油量、事故简述及处理决定等,由总务部指定专人逐项逐次登记,按月统计。

5、每周由司机自行对车辆进行保养一次,保养期间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车辆整洁和车况良好。

6、车辆保养要做好保养记录,问题当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总务部。

7、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统一结算的办法。维修费用由总务部按照维修预算、维修通知单和结算单与定点维修站每月结算一次。

8、具体维修程序:需要维修的车辆由使用单位提前申请,由总务部鉴定,编制维修预算并填写维修通知单,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开具维修通知单,司机凭维修通知单到定点维修站修理。维修后司机在维修站开具的结算单上签字验收(结算单必须注明所更换配件的型号、产地、品牌等),并编制维修决算,一并交总务部核对验收,由总务部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和结算。

9、凡因车辆在外地机器发生故障无法到指定地点修理,司机必须及时报告总务部主管经理,如有随车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予以证明,经同意后方可在外维修,但修理费将纳入该车当月的修理费用。

10、公司车辆应在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务部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1、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务部主管经理批准。

12、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灵敏,处理及时。

13、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14、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定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总务部报告,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

15、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16、修车时间由总务部视具体情况妥善安排。

17、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应当进行例行保养,包括以下项目:

① 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

② 检查安全隐患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③ 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 ④ 其他一般检查项目。

18、车辆的年检、保险由司机及时上报,由总务部予以督办。

19、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总务部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20、车辆在正常运行中出现故障,司机个人能维修的,由司机自己动手修理(除突发性故障)。

21、凡属司机驾驶不当和对车辆保养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故障及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修理费用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2、每次出车前,司机应察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坚决杜绝开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23、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负责,除雨天外,每天必须洗车一次,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十、违规及事故处理

1、公司统管的公务用车,非公事务出车或者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责任事故及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公司概不承担。

2、公司所属车辆(私人自带车辆如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也属于该类情形)不能开出XX市,因公出去必须经由领导同意。

3、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视具体情况追究责任。属于司机全部责任的,司机要做出书面检查和按交通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所付修理

费用的

%。属于对方责任的,按交警裁决执行。

4、如果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及保险公司或交警。必要的情况下,总务部主管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

5、司机行车不得违反任何交通制度或法规,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罚款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或证件不全。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酒驾。

④、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形。

7、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其他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用车人、公司共同负担。

8、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交管部门报案,并立即与主管经理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理赔后,还需分担的,由相关责任人按比例进行赔偿。

10、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使用者负责。

十一、发生费用处理

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系安全带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己承担。

2、车辆的维修费用,由总务部统计后交由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负责支付。

3、经总务部核准同意的油料补贴、停车费、过桥费、维修保养费、车辆清洗费等凭票据实报实销,统一核算。

4、非公时间及非工作状态发生的事故所产生费用均由驾车者(责任人)自理。

十二、司机一般规范

1、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上下车时,主动招呼;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离车注意事项: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妥善保存好。

3、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等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4、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5、司机必须穿着整洁,工作态度好。应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6、司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值班司机须待命,通勤车司机要求夜间在配送中心住宿。

7、司机须保持车内整洁, 司机及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

8、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9、驾驶员平时要认真保养好车辆,及时擦洗车辆,保证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准时出车,安全行车。

10、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单位不予报销,严禁酒后开车、开英雄车和带故障车。

1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严禁随便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凡违规驾驶和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12、出车要做到证件齐全,安全第一,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违章行车,严禁私自在外停放,严禁私自将车辆交换驾驶或交由其他人员使用。

13、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和领导,增强服务意识,凡出现不服从调度、私自出车等问题,司机要写出检查,屡次不改的,调换其工作岗位。

14、严格执行内部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使用办法,认真学习公司的有关文件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交通安全学习。

15、要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以维护公司的形象为荣,发扬奉献精神。

16、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3)未经总务部负责人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 (4)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

(5)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用来办私事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6)严禁酒后开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驾驶者负责,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7)司机对总务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8)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总务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9)出车前,司机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0)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总务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1)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有关单据。

(12)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

(13)司机在上班期间发现问题即予以解决或上报,在车辆的清洗、维修、加油等问题上司机之间不得相互推卸责任。

(14)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15)车辆属公司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十三、罚则

1、车辆洗车原则上由司机清洗,车辆过脏,可酌情处理。

2、驾驶员违规出车,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3、凡发现维修中弄虚作假的,给予责任司机作假部分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转岗、待岗。

4、凡私自出车、违章驾驶等造成的事故由司机本人负责,费用由本人承担,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或一次重大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一律转岗。

5、如出现本制度规定的违规行为将酌情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或直至开除。

第19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切实服务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必须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各部门用车应提前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安排用车,司机必须服 从调动。

二、建立车辆档案,由班长负责记录车辆保养、维修及行车里程情况。司机配

合班长对专司车辆负责日常安全保养,检查和简单的维修,保证车辆性能 合格、使用安全,同时努力降低油耗、节省费用。

三、司机对专司车辆负责擦洗、清扫(含定时清洗座套),保证车辆的清洁卫

生,并保管好车内的设备装置,如有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要追究专 司司机的责任。

四、司机完成运输任务返回单位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及班长报告行车路线、里

程,经主管核实后由班长在车档中予以登记。

五、班车司机应加强所司车辆保养、检修,保证班车上路无故障,安全准时地

按规定站点停车,顺序接送员工上下班。

六、司机必须保管好各种交通票据,并及时报销,丢失个人负责。

七、主管负责人应加强对司机的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教育。对于违章行车被掉

扣行车执照或造成事故损失的,后果由违章肇事司机自负。司机应该利用 业余时间加强技术学习,提高驾驶技术和维修技术。

八、年交通恶性事故指标为零。

九、未经主管负责人批准私用公车要给予处罚。

十、遇有工伤或员工突发疾病,需外出就医抢救的,司机应主动配合主管负责

人迅速妥当安排好病员上车,安全及时送至医院。

十一、司机负责所司车辆的年检和大修,主管负责人监督检查,必要时报总

经理审批。

十二、每扣1分公司罚款50元,累计达到11分,调离司机岗位,工资按新

位执行。

十三、以上各项执行情况将列为责任司机考核内容。

2002年10月25日

第20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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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并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接待及正常用车,合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自购用车。

3 术语和定义

商 务 车:用于公司接待及正常公务的车辆; 货 车:用于公司货物运输的车辆;

4 职责与权限

4.1 行政部负责集团行政车辆的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4.1.1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推行实施;

4.1.2 行政车辆的调度、派遣,培训、指导、监督行政车辆的安全管理; 4.1.3 制定行政车辆各项费用的预算,合理控制费用的支出; 4.1.4 行政车辆的申购、调拨、报废的申报审批;

4.1.5 行政车辆年审、养路费、保险、车船税及相关证照办理; 4.1.6 行政车辆的维修、保养、事故处理及理赔工作; 4.1.7 维修厂、保险公司、加油站的选定; 4.1.8 行政司机的管理; 4.1.9 行政车辆档案的管理。

4.2 物流部负责公司物流配送车辆的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5 内容及流程

5.1 公司提倡绿色出行:以下情况建议乘坐公共交通 5.1.1 目的地离地铁站步行10分钟内的; 5.1.2 乘坐直达公交车1小时可到的; 5.2 公务用车申请流程

5.2.1 用车人须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行政主管审批,行政主管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安排是否出车。如因特殊情况急需用车,用车人可采用电话方式向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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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提出申请,事后按程序补交《用车申请单》;

5.2.2 《用车申请单》必须清晰填写各项内容(含用车人数、出车原因、返回时间等),经行政主管审批后交给前台,由前台通知司机发车时间及发车线路;

5.2.3 部门计划用车时间为一天内或深圳市内的,须提前一天申请;用车时间超过一天以上或深圳市外(含外省市和深圳关外)的,须提前两天申请;

5.2.4 用车优先权限原则为优先保证客户接待及公司领导用车。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部可以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以无公司派车为由而延误工作;

5.2.5 为充分利用公司资源,节约成本,降低消耗,行政主管可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将时间相隔较近、路线基本一致的用车人员统一安排共同使用一辆车,无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拒绝;

5.2.6 在出现车辆保障困难或调配紧张的情况下,行政主管应主动与申请部门做好解释,各申请部门应予以配合及理解,并根据实际工作计划选择乘坐地铁、公交等交通方式处理相关事宜;

5.2.7 符合派车条件但因车辆调度困难时,只有乘坐出租车前往才可不影响正常工作业务的,员工公出可以选择乘坐出租车,但需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予以报销。员工凭审批通过后的《外出申请单》、费用报销单和出租车车票(背面注明起止地点和外出原因)到财务报销,无票据或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予报销:

5.2.8 部门活动用车:部门员工聚会或外出旅游申请用车的(仅限深圳市内),行政部可根据车辆安排情况准予派车,用车期间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5.3 车辆费用管理

5.3.1 行政部需每月收集、记录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且尽可能做到各部门分摊; 5.3.2 行政主管需依照《行车记录表》对车辆所产生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凡发现有虚报费用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做辞退处理。

5.3.3 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行政主管需按时在每月30日前申请油卡费用;司机需随时掌握油卡的使用情况,若当月不够使用需提前三天告知行政主管申请费用;

5.3.4 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需在公司指定维修点进行,若因行车过程中的紧急故障,必须在就近维修的,需向行政主管请示,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

5.3.4.1 公司车辆满足一下条件方可进行例行更换机油保养:

a、商务车辆需满8000公里; b、送货车辆需满60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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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车辆证照管理

5.4.1 除行驶证和保险卡由司机携带外,公司车辆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司机岗位发生变化时需上交车辆相关证件,由车辆使用部门安排移交工作;

5.4.2 司机或指定人员负责车辆的每年年检、绿标等证照办理; 5.5 车辆报废(转卖)管理

5.5.1 车辆经长期使用,车型老旧、性能低劣,物料消耗严重,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不经济、不安全的应予以报废(转卖);

5.5.2 符合下列情况之任何一项可申请报废(转卖):

5.5.2.1 已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危及安全的; 5.5.2.2 使用八年以上或30万公里以上;

5.5.2.3 因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的; 5.5.2.4 修理费用过高,经济上不合算的; 5.5.2.5 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 5.5.2.6 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报废的。

5.5.3 报废程序: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按报废流程申请逐级呈报。

6 行政司机管理章程

6.1 日常行为管理

6.1.1 行政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6.1.2 行政司机根据前台的《派车单》出车,严禁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接送客人或将公司车辆租、借给他人;

6.1.3 公司允许非专职司机驾驶本公司车辆外出,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6.1.3.1 持有正规驾驶证;

6.1.3.2 驾龄三年以上,且近半年内有三次以上驾车记录; 6.1.3.3 对当地城市路况熟悉。

6.1.4 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视天气及车辆整洁情况,及时安排车辆清洗; 6.1.5 每日出车完成后,司机需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地下停车场,钥匙交于指定人员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住所,特殊情况(如加班到21:00以后或第二天用车时间在7:30之前),需经行政主管同意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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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开车司机承担维修费用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相应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6.1.7 司机需服从工作安排,公事外出应随叫随到,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确保手机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并能正常使用;

6.1.8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主管说明原因,并于次日填写《外出派工单》审批;

6.1.9 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临时加油;

6.1.10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需立即检修,个人无法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主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可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1.11 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6.1.11.1 公司车辆均备有《车辆行驶记录表》,司机应在每次出车前,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车辆行驶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单次用车结束后,必须登记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等,并由用车申请人签字确认。

6.1.11.2 各司机应于每月2日前把上月《车辆行驶记录表》装订成册后交给行政主管,行政主管应在每月5日提交车辆管理数据明细;

6.2 凡满一个自然年度未发生过交通违章或事故的,且未违反6.1所述内容的,公司可给予500元奖励。 6.3 违章与事故处理

6.3.1 司机开车外出时,若发生交通违章,司机需承担全部违章费用。

6.3.2 司机开车外出时,若发生交通事故,需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若事故判定我方责任的,司机需承担200元的事故责任赔偿;若事故判定我方部分责任的,司机需承担100元的事故责任赔偿;若事故判定我方无责的,司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

6.4 费用报销

6.4.1 公司车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每张票据必须有用车人的签字确认。

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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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用车申请单》

7.2 《车辆行驶记录表》

7.3 《车辆数据登记表》

8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运行三个月,试运行期间可进行修改补充,若无异议,三个月后自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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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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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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