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022-06-27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金山乡九年一贯制学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师生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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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金山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2014.8.26

推荐第2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五、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六、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消毒。

七、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八、操作人员进入食堂时,应更换食堂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工作衣帽从事非操作无关的工作。

九、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堂。

十、食堂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十一、进入食堂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互助县东山中学

2013年3月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堂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知识及技能培训。 (3)学校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饮食卫生知识,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

(4)积极组织食堂人员到外单位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及烹饪水平。

东山中学 2013年3月

食堂厨房设备、餐具的维护及保养措施

(1)、粗加工设备:绞肉机、切片机

维护:每日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扫,可用潮湿布擦,不得用水冲洗主机。根据机器的容量不能超负荷使用。

保养:开机厨房设备前进行检查有无杂物、注油。

冷柜

维护:每周清洗,保持外观清洁,电源切断后3分钟以后才能启动,箱内物品存放其间必须留出室内间隙,以保证箱内冷气能正常循环。

保养:每周除霜一至两次,每月一次清扫冷凝器翅片,用毛刷净灰。

(2)、热灶间设备

蒸箱、吹风机

维护:每月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清洗炉台时,切勿用水冲洗电源开关及风机,以免受潮而 降低绝缘性能并损坏风机。

保养:每天使用完毕,关闭电源。

(3)、压面设备

和面机、搅拌机、压面机

维护:每日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扫,可用潮湿布擦,不得用水冲洗主机。根据机器的容量不能超负荷使用。

保养:开机前进行检查有无杂物、注油,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餐具用品

a、提前对餐具进行正确洗刷、消毒的程序;

b、洗刷过程中对机用液和光亮剂要正确配及使用; c、餐具实行轻拿轻放,集中管理;

d、餐具要合理存放、分类存放、分档存放;

e、实行及时清理、洗刷,不产生积压,以保障餐具的正常使用; f、对餐具清点,以供应开餐正常使用;对破损餐具要登记存放,填写破损表,应把破损率降到最低。

我们会严格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每60天,对排烟系统进行彻底清理与维护。

东山中学

2013年3月

学校食堂关键环节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规程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包括对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粗加工与食品烹调、备餐、供餐、餐饮器具消保洁、食品留样等加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以下是我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采购验收操作规程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贮存操作规程

(一)食堂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后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烹调操作规程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在备餐专间内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 饮品制作的设备、工具、容器等应专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留样管理操作规程

(一)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每天要留样本。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记录管理操作规程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东山中学

2013年3月

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台账记录制度

一、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行为,提高食堂的食品卫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负责食品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的人员应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卫生法规规定、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三、应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的食品种类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主要是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

三、执行从固定供货商处采购食品,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索取并留存供货的资质证明(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索取销售者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四、采购前对产品进行查验:

(一)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是否有感官不良)、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三)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五、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从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的,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可不再重新登记台帐。与食品索证有关的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

六、需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东山中学

2013年3月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市场管理有关规定,为保证质量,大米、面粉、食物油、燃料等大量物品要从主渠道固定供应点采购

二、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采购员在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当进行索证。采购食品时,应当索取食品合格证和供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对其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许可项目范围内进行核对

三、采购肉禽类原料应索取动物及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

四、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商品标签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采购散装食品应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五、采购人员需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形势,不得采购被曝光、列入“黑名单”的原料

六、建立规范详细的原料索证管理台帐,做到记录清晰易查。后勤管理部门定期对所采购原料的索证资料进行核查。核对索证资料是否与采购物品相符

七、采购人员应定期向校领导反映采购食品的卫生质量情况。如有问题或怀疑有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东山中学

2013年3月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特别制定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坑深埋,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门卫负责全部用于喂猪,不得另作他用。

四、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后勤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五、后勤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东山中学

2013年3月

投诉受理制度

1)学校每天有一位行政领导主要负责接待、处理投诉。 2)每位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认真接受全校师生在服务和饭菜质量上的投诉,不得推诿。

3)学校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对任何投诉均必须受理。

4)接受学生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接待记录→查明原因→耐心解释→有错赔礼→是错必纠→让投诉者满意。

5)接受教师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接待记录→查明原因→及时改正→改进工作→避免同类错误。

6)学校每2个月召开一次列会,对投诉记录进行归纳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方案,为下一次饭菜做好准备。

东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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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3月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四、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五、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东山中学 2013年3月

推荐第3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颍东区公平幼儿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本制度自2013年9月1日实施。

颍东区公平幼儿园 2013年8月29日

推荐第4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实施。

二0 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郯城县重坊镇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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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本制度自2018年1月1日实施。

重坊镇中心小学

推荐第6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6.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学生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制,组成后勤处——食堂管理员——炊事员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并张贴上墙。

二、建立每天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督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健全安全工作台帐。

三、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及蔬菜食品储藏间。

四、不采购和出售腐烂变质食品,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如发生问题,要追究采购、出售人员责任。

五、电烤箱、电冰箱等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始终保持完好状态,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清除操作间的烟道油垢,保持排烟管道洁净、畅通。经常检查用电安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预防火灾和触电事故。维护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器材、设施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后勤处。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由学校行政主管和现场采购人员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取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应到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建立合同关系,以保证产品质量。

二、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食堂不得外购熟食制品。

三、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况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已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腐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用原料加工的。

9、超过保存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卫生规定的。

四、在验收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在验收有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

五、验收人员在验收食品时,除注意严格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同时还要填写好食品验收登记表。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等餐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操作。热力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药物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4.餐具消毒应做到下列要求: 热力消毒:煮沸蒸汽100℃蒸30分钟。 远红外120度℃,15~20分钟。。

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250PPM,消毒时间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等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一、每餐由食堂管理人员对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试尝,每份不得少于10克,试尝后30分钟无异常反应方能向师生供应。

二、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三、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四、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五、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七、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八、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九、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衣着整洁。

2.台椅、工作证、台布等摆放要整齐无污渍,室内基本无蝇、无鼠、无蟑螂。

3.餐厅所有的餐具、食品用具必须有经消毒后才能使用。4.工作人员必须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将变质食品给学生使用。

5.餐厅食堂应保持清洁,在餐具摆放后,有学生就餐时不准清扫地面。

6.当发现或者被学生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

或可疑变质时,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撤销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工作人员。

7.工作人员不准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工作时不戴首饰,便后洗手,勤换工作服,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据《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消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校膳管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3.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4.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所有菜一律由两位购菜员同时采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复核员根据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符合数量,价格有出入的要如实记载,并及时报告食堂主任。验收员、复核员均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

5.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每日凭原始进料单进账,日结日清。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严禁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7.爱护公物,食堂餐用具一律不出错,如有遗失,需及时上报总务处,有总务处核实处理。

8.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9.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 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10.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11.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12.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与70度。尤其应注意易引起食品中毒的海水产品、四季豆、大块肉禽食品等。

3.熟制品应尽可能现烧现吃,在烹饪后至食品前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并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放置。 4.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清洗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5.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无油污。调料内无异物。

6.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7.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8.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据《食堂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鼠、防尘、消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 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有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意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现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承包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消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业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上岗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与灶头应有1.5米得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一、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二、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三、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四、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五、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六、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七、食管办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八、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九、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十、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推荐第7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学校食堂工作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坚持持证上岗,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堂。

二、加强成本核算,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帐目日清月洁,定期公布,努力做到收支平衡。

三、食堂设备、炊具、用具等,由专人保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借出或挪作它用。

四、不赊欠饭菜,不出售、不外借生食,不代私人加工饭、菜、馍。食堂工作人员来客,按指定量由班长负责出售。

五、搞好饮食卫生,做到锅台、菜案、面案、机械设备保持干净,炊具、用具定期消毒。地、墙、灶、顶无灰尘,食堂内无鼠、无苍蝇、无蚊虫。

六、健全粮食、蔬菜、调料、燃料等物品的采购、验收和领用制度。要防火、防盗、防毒,不出售不卫生食品。

七、按时上下班,病事假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

八、要妥善保养、及时检修锅灶、冷藏库、锅炉、水、电、液化气管线及其他设备,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食堂卫生工作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要悬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必须佩带健康证上岗。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重个人卫生,要勤洗澡、勤理发,不得留长发、留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三、禁止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发生。卖饭、菜时要戴口罩。

四、不准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吃带皮的瓜果食品。

五、上班时间必须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不准穿拖鞋,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六、食堂、餐厅内外要保持整洁。炊具、用具要经常清洗,定时消毒。严格执行《食堂卫生法》。

七、粮、菜务必洗净,方可入锅。剩饭、剩菜必须高温加热后出售,绝不卖变质、霉烂食物,不以次充好。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一、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相关规范性文件 及卫生标准,经卫生知识、法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六、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仓库卫生制度

一、库房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二、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三、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者商品标志,必须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的规定。

四、入库食品的入库存日期及数量应挂牌标明,并做好食品质量的检查验收登记工作。

五、肉类、水产等易腐食品应冷藏储藏,做到生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冷库(冰箱)应定期除霜。

六、经常清扫,保持库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餐具消毒制度

一、须有专(兼)职餐具消毒员。

二、须设有单独或相对独立的餐具洗消场所,购置洗消设施。

三、采用煮沸法、流动蒸汽消毒法或电子消毒柜等进行餐具消毒。

四、餐具实行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餐具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药物消毒程序:一洗、二刷、三消、四冲)。

六、消毒的温度、药物的浓度和消毒时间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七、消毒过的餐具应达到光、洁、涩、干或光洁、无味的感官要求。

八、有餐具消毒登记计册,对每日消毒情况进行登记。

粗加工卫生制度

一、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二、肉类、水产品等食品不落地存放,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三、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四、食品盛器用后应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五、废弃物应置于带盖污物桶内,及时清倒。

六、加工结束后应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一、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防止外熟内生。

三、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四、烘烤食品要受热均匀,使用的填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烧菜、烧煮食品时应用双盘制,生熟分开,防止交*感染。

六、工作结束后,各种调料碗罐应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应清扫洗刷干净。

司务长职责

在总务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学校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

一、合理安排、调配饮管人员的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搞好饮食卫生,不购不售腐烂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成本核算,饭、菜、早点按质量定价,价格合理,帐目日清月洁,定期公布。

四、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制止多吃多占和贪污浪费等现象。

五、实行民主管理,虚心听取师生员工意见,正确处理师生和炊事人员的关系,努力做好食堂工作。

六、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

炊事班长职责

炊事班长在司务长的领导下,负责食堂的各项工作:

一、负责全班人员的工作安排,保证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负责各岗位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主、副食品的调配和检查。

三、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执行卫生制度,抓好饮食卫生工作。

四、严格执行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检查室内外卫生和个人卫生。

五、听取工作人员和就餐人员的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食堂的服务工作。

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食堂采购人员职责

一、采购食品前与库管员及使用部门取得联系,做到计划进货,勤进快出,防止积压。

二、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时,应向当地供货方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查验其卫生质量。

三、严禁采购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搀杂使假、感官性状异常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商品标志,不得采购“五无”食品和无中文标识食品。

食堂保管员职责

一、食堂入库要验收、登记、编号、挂牌,牌上必须注明食品生产日期、进货日期、保质期限等,食品出库存要做到“先进先出”。

二、库内不得存入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的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和杂物,严禁存放化肥、农药、强酸、强碱、亚硝酸盐、洗消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三、食品库房应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库内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设备。

四、食品存放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生熟分开。肉类、水产、蛋奶等易腐食品要冷藏。

五、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炊事员职责

一、服从分配、服从管理、努力钻研烹调技术,经常调换饭、菜类品种,使饭菜、早点多样化。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按规定要求操作,搞好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

三、自觉执行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公平、公正、平等待人。

四、坚持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爱校如家,坚守岗位,努力工作。

五、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防火、防盗、防毒,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食堂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严格用工制度,实行学年聘用制。学年初按聘用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报酬,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学年末工作结束,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应聘者必须持健康证应聘上岗,必须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师生,关心体贴师生的思想,具备主人翁精神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二、实行组长责任制下的分工负责协作。组长对各作业组工作负总责,每个成员对组长负责。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分工协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争创优良服务集体。

三、工资与工作挂钩,实行结构工资制。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劳保工资组成。每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量,发放岗位工资。依规实行月考评发放绩效工资。依法发放养老医疗保险工资。

四、制订工作规范,实行月考评,考评内容分为:

1、严格作息时间,保证师生按时就餐。迟到、早退1次批评教育,每周2次以上,每次扣款1元。违反作息时间影响师生进餐,按责任原因组长扣款10元,成员扣款5元。因一个作业组影响全局者,违章作业者加倍处罚。

工作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事先向组长说明情况。本人请人代班,或由总务室安排人代班,当事人付工资20元。

2、努力提高制作技术,不断改善饮食质量和服务水平。饭菜当餐制作,售饭只收当餐餐票。如晚餐菜,中餐做,发现1次扣组长10元。 发生一次质量事故(伤欠大碱、发酵不合适、饭有砂子或异物、夹生饭、菜咸淡不适、火候不到或过火)每责任人扣款2元,重大事故从重处罚。

3、励行节俭,杜绝浪费。饭菜制作的份量要力求适宜,杜绝浪费。需要去皮除杂的原材料,要细心操作,粗枝大叶人为造成浪费,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处以罚款,每次每人2元。

操作间不便保管的实物要及时回交保管室保存。如:平时的红糖,每期结束时的各种操作工具等。

4、严格实行卫生“五四制”。上班必须穿工作服,环境卫生做到劳动工具清洁摆放整齐,地面清洁,灶台、工作台、卖饭窗台及墙面洁白干净,窗明几净。实行室内物品每餐一清洗摆放;室内地面每餐一打扫冲洗;择菜的残留每次一清除;星期五大扫除。不戴工作帽、不穿工作服一次扣1元,检查不符合卫生标准1次扣当事人2元,影响严重者加倍处罚。

5、团结协作,共创和谐集体。为师生服务态度要热情,语言要文明,同事间要精诚团结。服务不热情与师生发生争吵,一次扣款10元,破口骂人者加倍处罚,先处罚后处理。

6、恪守职业道德,不拿集体一针一线。国家正式职工凭票进餐,雇请人员本人在小食堂进餐,如违反制度,携带公物者辞退,为家属谋取利益者予以补款。

五、建立食堂日志,食堂安全、卫生检查簿。如实记载工作情况,作为考评依据。后勤管理人员实行跟班值日制。记载食堂大事,督查安全卫生,了解员工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发生的事情。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按学校规定上下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坚持出满勤,不得缺岗;因私事离岗,必须事先请假,经学校领导批准,且自己请好人代岗方可。

擅自离岗的,有一次扣责任人津贴50元。

2、认真参加考勤。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对食堂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实行考勤,由总务主任或司务长考勤。 迟到或早退,有一次扣津贴10元。

3、严格遵守卫生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之中的“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不安要求做的,视清洁轻重,酌情扣津贴20元。

4、做好饮食卫生。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搞好食堂饮食卫生,及时对炊具、餐具等进行清洗,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消毒,随时保持煮菜煮饭间及操作间的整洁。

检查发现有一处不卫生的,扣责任人津贴5元。有一次不消毒的,扣责任人20元。由此造成后果(如造成学生生病、被上级部门批评、被卫生监督所查出问题并罚款等)的,责任自负,并同时执行我校其它制度。

5、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搞好集体卫生和个人卫生。每个人负责的卫生包干区,要按时、认真打扫。不能按时打扫的,有一次扣责任人10元;打扫不干净的,有一处扣5元。并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的,将二倍扣款。依此类推。

每个人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时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及时更换与清洗,衣帽上无污迹。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能定时洗头、理发、剪指甲。工作场所不抽烟,不吐痰。更衣间自己的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卫生状况优良。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将扣责任人5元。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履行好《食堂岗位责任制》,对于失职的工作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爱惜各种食堂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要爱惜食堂炊具、用具及食品,属人为损坏或造成浪费的要二倍赔偿。

8、廉洁奉公。不占用公家财物。食堂工作人员不能在食堂拿物借给他人或自己拿回家中,违者处以所拿物品二倍罚款,并作书面检讨。

9、接受管理、分工合作。自觉接受总务处的管理,接受意见诚恳虚心,并能及时改正错误。努力做到分工不分家。不服从分配工作的,有一次罚款100元。

10、分工合作,搞好团结。与同事分工合作,关系和谐,无闹个人矛盾现象。如出现闹矛盾现象的,双方都要罚款50元。

11、操作规范。严守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及各项卫生要求,工作效率高,无失职行为。有失职行为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关责任。在赔偿损失后,罚责任人100元。

12、遵守制度。能规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在上班时间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未经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下棋、打牌、外出等,将扣责任人10-50元。因此影响工作的,将加倍罚款。

13、服务态度。要提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要服务态度优良,语言文明,态度和善,耐心细致,服务到位。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侮辱学生。因人为原因(如恐吓、刁蛮等)造成学生离住或退住的,在赔偿损失的情况下,有一次扣责任人50元。要微笑对待每一名学生,不得对学生冷言冷语。有一次罚款当事人10元。

14、满意评价。师生满意率高,无师生、家长投诉。如被投诉的,在核准情况后,有一次将罚款当事人50元,两次以上的,二倍罚款。一学期被投书达到5次以上的,经查实,的确服务态度不好的,当事人将被辞退,或自然成为下学年度的缓聘人员候选对象。

15、安全生产。注意用电、用火的安全,严格按规范进行各项操作。下班前仔细检查,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及各种阀门。如因失职造成火灾等事故的,或造成被盗等后果的,失职人员将承担所有的责任。用电、用火有一次不按要求做的,将罚款当事人人10元。 20元;下班有一次不按时锁门、关闭电源和阀门的,将罚款当事

16、临时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安排的一些临时性突击工作及其它杂务工作。接受工作主动,不推托。

17、维护利益。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发现漏洞及时补缺;自觉维护学校利益。

18、勤俭节约。节约水电,节约粮食,有意识地避免浪费。如有故意浪费集体粮食等资产的,将2倍赔偿;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将被辞退,或自然成为下学年度的缓聘人员候选对象。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的食堂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学校食堂的硬件建设无论是炊事设施现代化,餐厅的布局,还是管理手段都要达到有关食堂标准化的要求.依法办学校的食堂.食堂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卫生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必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和竣工验收.对上级部门的意见要及时处理.校方有关人员要随时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食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有关法规的,校方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食堂进行整改,并追究食堂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的责任.学校的早、午、晚餐供应的校方的监管工作由校长负责,食堂的日常监管由后勤主任负责,食堂卫生监管由学校卫生保健老师负责.重点做好食堂的卫生,环保和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制度执行责任人:校长

2、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1.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2.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3.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衣帽,不得吸烟.4.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6.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7.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和改刀的熟食卤味.8.食品成品必须按规定留样.9.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10.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11.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主任

3、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主任

4、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负责人

5、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cm,离墙45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管理员:后勤处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6、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主厨

7、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8、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主任

9、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学生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10、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11、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12、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食堂人员),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13、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14、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预案。

一、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组 长:李庆龙 副组长:张军

成 员:荆文钧、荆爱凤、王瑞生、张爱玲、各班班主任

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被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张军负责。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由荆文钧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由李庆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由张军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5、由荆文钧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访人员。

四、校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 李庆龙负责校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

15、食堂卫生检查标准 一,仓库: 1,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2,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二,灶面: 1,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三,工作间: 1,蒸饭板,消毒箱,淘萝,蒸饭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四,餐厅: 1,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2,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五,个人卫生: 1,个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 2,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16、食堂人员上岗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相关法规.必须是能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做好食堂卫生的人员.

2、食堂人员必须是个人卫生习惯好,讲究卫生的人员.

3、食堂人员上岗前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食堂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传染病者,每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进行定期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主厨

17、食堂清洁卫生制度

1.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2.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3.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精洗,清洗过程严格分开,未精洗的食品不得进厨房进行清洗.4.食堂内根据现有的防蝇蚊设施,进一步加强灭蚊蝇措施,做到消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动物.5.非食堂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18、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服从领导分配,接受任务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供应学生、教职工饭菜。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不得让无关人员进食堂。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术,每餐不得少于二菜(一荤一素),尽量做到一周内荤菜不重复。要控制烧菜数量,不供应隔顿菜。每周及时预告好菜谱。

5、认真执行用餐规则,关心集体,坚特原则,做到食堂用碗、盘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学生开水供应工作,保证保暖桶的清洁,学期结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食堂卫生以及食堂前的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必须遵守卫生公约,切实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须用开水将碗盘桶浸泡一次。

8、节约用水、用电、用煤、用柴,保管好食堂现有财产,如有损失,应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9、不得转让任何食堂物品,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一经发现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间要相互团结,工作不斤斤计较,做到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

11、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虚心听取就餐人员意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食堂工作。

12、食堂工人人员要严守学校各项规章,注重自身形象,不得有有损于学校的言行,不得参与社会歪风邪气,对有损学校形象,参与社会歪风邪气的,一经发现,情节稍轻的,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并在期末奖励中扣除50-200元的奖金,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全扣期末奖直至予以辞迟。

13、健全食堂人员年度、学期考核制度,做到有奖罚。

推荐第8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上埠镇第二中学食堂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只是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6.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对库存物料要经常检查,一经发现有变质、腐烂过期的原料立即汇报,妥善处理,严防不良物料进入加工区,否则追究责任。

2.严格仓库管理。经常检查仓库内防火、防盗、防霉烂设施,正确使用捕鼠器和防腐物品,仓库内保持清洁,原料离强、垫高、存放有序。

3.对餐具容器做到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售饭完毕对所有器皿必须消毒保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严禁使用不卫生工具售饭。

4.食堂内做到窗明地净,无油渍、无水渍、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用好灭蚊蝇器具,杜绝一切不卫生因素发生。

5.盛放食品的容器、容具每日清洁消毒,餐具每餐后清洁消毒。

6.讲究个人卫生,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常洗手,勤理发,常修指甲。

三、学校食堂机器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在每次使用完毕后,应随时打扫卫生,以保持机械设备的清洁卫生。2.要严格按照使用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保证人身安全,每次使用完毕后或清理设备时,必须将设备前面的电源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3.设备要随时加注润滑油,以保持机器各传动部件的润滑,减少磨损,增加设备的使用寿命。

4.在打扫设备卫生时,禁止用水冲刷,防止设备进水漏电,烧毁电机甚至人身触电事故。

四、学校食堂采购索证规定

1.各班组须提前一天填写好购菜明细表,交到采购员处,由采购员到批发市场统一采购。其它情况另行进货时,必须先填写购物申请单,经生活管理员批准后,在采购日上午9点前交给采购员,由采购员统一采购。需其他人员购买时单独注明,无采购单不得采购,保管员不得入库。

2.采购或订购货物时,所有的定型包装原料及食品采购人员必须要求对方提供三证(卫生许可证、同批产品的卫生部门检验报告、健康证)复印件。3.对于非定型包装的食品(或原料),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观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或原料)一律不得购买。

4.急需要的原材物料,可事后补办购物申请单。

5.违反食堂采购管理制度者,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处罚并追究采购人员责任。

五、食品采购及保管要求

1.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2.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8.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

9.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13.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14.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15.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六、食品加工烹调制作要求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不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观异常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过期的食品或原料。

3.在切配及贮运过程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的“四隔离”制度,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药物、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临时不使用的原料在保鲜台存放时除遵守“四隔离”制度外还要将肉类和水产类分开存放。

4.必须设立肉类水产类和蔬菜原料的洗涤池,并有明显标志。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情况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加工肉类和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容器要与蔬菜的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加工肉类和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货架要与熟成品的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盛放生原料的容器要与熟成品使用不同形状的容器。

7.刀工符合要求,块最大直径20毫米以下,段长30 毫米以下,片厚1.5 毫米以下,丝截面直径2 毫米以下。

8.所有的用具、容器等必须每次使用完毕后进行清洗及消毒处理,并存放在专用的保洁橱内备用,保洁橱内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记,做到专橱专用。配备有盖的污物桶、臊水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9.菜肴的制作过程必须按照挑选-清洗-切制-配料-炒制的工序进行。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10.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1.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2.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3.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用工作服擦手、脸或抹用具,不直接用勺尝味,不用手抓售食品,上灶或售饭时不准吸烟。

14.在制作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且头发不准露与帽外,要佩戴口罩。

15.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七、主食质量管理要求

1.发面制品白、松、软,不酸不黄、不生不死,大小一致,分量适当。

2.米饭软硬适中,蓬松微烫、没有夹生,不得有馊味,不得有糠壳、不得出现沙子、铁丝、头发等异物。

3.包子要馅多、味正、咸淡适中,不得用剩菜包包子,不得有异物。4.油炸食品要大小一致,分量恰当,不能含碱、含油过多,皮脆里松。 5.蒸面条要蒸熟爽口,调料齐全,分量足够。

6.煮面条不能早下,出售时要能用筷子捞起且不夹生。

7.水饺煮熟后残破率不得超过10%,要求馅多、皮薄、味道好,咸淡适中。8.稀饭稀稠适中,米(豆)水交融,不能夹生。 9.豆浆豆腐脑浓淡适当,不糊不生,味道适中。 10.烤制品不糊不生,味道可口。

11.主、辅料搭配合理,荤素菜切配符合职业技术要求,粗细、长短、厚薄均匀。12.配菜合理,辣味菜要适当。

13.不允许到校外购进或在校外加工任何成品到院内出售。

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1.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浸泡池、消毒池、清水池“三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或等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7.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九、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管理要求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8.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9.凡还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在食堂工作(或在治愈前不得参加食堂工作)。

10.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11.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12.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十、卫生检查及餐厅卫生管理要求

1.卫生管理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对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及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2.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对食堂、餐厅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卫生检查记录。

3.食堂、餐厅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4.所有检查资料须在分管领导确认后交与学校存档备查。 5.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6.餐厅每日早、中、晚各清洁1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至少2次,并用杀虫剂、消毒剂全面杀虫及消毒。杀虫剂要与消毒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7.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8.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9.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十

一、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要求

1.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2.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检查。

3.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到时间后方可倒掉。

4.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5.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6.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推荐第9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 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 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 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 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 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 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 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 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 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 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 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 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 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 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 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推荐第10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检查。

新郑市八千乡才艺幼儿园

第11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

2.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凡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3.用于食品经营的场所必须与从业人员个人生活空间分开或隔离。

4.所有上岗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保证个人卫生的整洁,每天上岗前要进行必要的消毒、更衣、盥洗等项必要的准备工作。

5.上岗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熟知食品卫生常识,在岗工作期间要依法做到“三戴”,即戴工作帽、戴口罩、戴手套;不得蓄胡须、指甲等。散装食品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挑选要使用相应的卫生工具。

6.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7.食品安全负责人每天要对每位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的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六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8.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经检查并确认能否工作后,再行上岗工作或需要治疗。

9.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经营操作规程,保证以健康的身心在岗工作。

10.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其它要求。

年月日

第12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二条

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培训目的:

(一) 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 积极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

第四条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五条 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第六条 培训时间: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 培训要求:本企业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企业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

第八条

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九条 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条 对本企业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以加强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防止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本企业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 本企业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 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

第七条 如发现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六条规定的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业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

第八条 本企业建立健康档案制度,记录与员工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

第九条 健康内容包括每位员工的既往病史、诊断治疗情况、家族病史及历次体检结果等。 第十条 健康档案应根据员工每年健康检查情况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健康档案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第13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

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

第14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1、负责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食品索证、进货查验、台帐记录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3、对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和餐饮服务过程监督检查.

4、对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采购的索证验货、储存保管、标示、记录、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5、对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监督检查.

6、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活动,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记录存档;

7、积极参加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落实相关工作.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定期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二、自检自查内容:

1、组织制度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与建立规范制度相结合,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建立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

2、许可证情况: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相符.

3、食品采购:专人负责采购,有进货验收,索证索票,有记录台账.严把食品质量关,所购食品符合要求.

4、食品储存:库房食品做到离地隔墙摆放,所存食品在保质期范围,没有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一起,没有存在使用国家禁止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冷冻、冷藏设备能正常运转,食品储存没有存在生熟混放的现象.

5、从业人员:建立了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都在有效期内.

6、食品经营环境:食品经营环境整洁,硬件设施良好.

三、报告内容:

1、外包装破损、标签标识不全或破损、食品外形或颜色发生变化、超过效期等应按规定上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发生疑似食品中毒事故,应按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流程逐级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3、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暂停经营或召回相关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二、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三、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四、采购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它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场所及设施设备消毒维护保养制度

一、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

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责任落实,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三、地面应保持经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保持干燥、卫生.

四、排水沟设明沟的应保持清洁、卫生,不能存在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设暗沟的应保持流水通畅.

五、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六、灶台台面清洁,无油污残菜,炉台底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每年清洗2次.

七、工作台、调料台、水池、工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整洁.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八、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化霜,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类分柜存放.

九、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要按计划进行,工作内容要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必须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管理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处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3、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5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

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 食品贮存和销售标签标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标签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着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三条 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应当做到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盒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四条 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 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 (二)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保质期;

(三)保质期、产品代码

(四)所有的是食品添加剂是国家通用名称

(五)生产证编号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 安全、无毒、无害、清洁管理制度

1、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2、必须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4、运输、装卸食品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应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不得从事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工作。

6、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7、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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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的有关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店(单位)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是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店(单位)有义务及时、主动、有效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和蔓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四、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店(单位)的应急处置措施:

1、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

2、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食品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3、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和保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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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食品在我公司各个环节的安全性,保证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包括:

a、供货商或生产商的食品经营的相关资质不健全(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齐全。

b、食品贮存、运输等环节环境设施简陋、有污染源、防鼠防虫设施失效等。

c、散装变质食品(或无法辨别其质量)、过期食品、污染食品、色素或添加剂超标食品、腐坏食品等。

d、国家或者地方有部门已经严令禁止生产和流通的相关食品。

二、上述各类相关食品经过发现或者认定其具有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有可能发生严重事故隐患的可以直接向食品主管部门上报。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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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经营单位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经营单位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经营单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重点对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购销挂钩制度:粮食、蔬菜、肉、禽畜类及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与本经营单位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经营单位。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单位名称(盖章):新疆心辰佳爱商贸有限公司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第16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我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对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办法。

适用范围:适合公司所属的各生产,及各部门与食品有接触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管理规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

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生产、食品的分公司和生产和生产包装容器等相关产品的生产车间的一线生产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后勤科各地基食堂工作人员,质检科从事检验的工作人员,质检科.设备科从事技术服务需要进入分公司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等。

2、食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厂办负责联系开发区卫生防疫站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健康体检和健

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直接解除食品饮料的岗位,将追究部门、生产车间正职领导的责任。

2、如常体检: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厂体检。如果有

员工调往需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也应立即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由厂办指定开发区卫生防疫站为定点单位,进行入厂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

厂从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分公司办公室应通知所属部门,并申报分公司质检科,由所属部门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厂。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

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具体见附表《员工健康证信息台帐》。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

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分公司办公室联系当地疾控中心的授权指定单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

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员工在任职工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公司将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分公司办公室将健康证年检情况及时通知所属部门,如查出不合格人员应上报经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者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应安排其他适合的岗位,决不可继续留在原岗位。分公司办公室应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情况和相应人员安排情况详细记录在《员工健康证信息台帐》中。

7、监督检查:质检科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是否从事直接接触

食品岗位的人员都纳入了健康证的管理,应立即指出并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的

部门或生产车间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他卫生管理规定

个人卫生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头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染物以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食堂中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除将手洗净,还必须使用工具售货。

第17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可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否则,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首饰、涂指甲油、不穿不清洁工作衣帽上岗、不在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经营无关的事情。

五、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及综合考核。对德、能、勤、纪考核皆优者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综合考察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位或按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负责人:

年月日

第18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要求

4.1 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 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 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制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 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3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4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标志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收件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察院采用现场观察、简约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和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4.3.5帮助受检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4.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首检部门签字认可。

4.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8提交自查报告。4.4纠正措施

4.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处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提供提出纠正措施, 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4.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检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2、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19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

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

息县秀芝烟酒副食店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息县秀芝烟酒副食店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息县秀芝烟酒副食店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息县秀芝烟酒副食店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目的:

为确保门店的食品安全,保证在食品的经营过程和控制中,降低食品安全隐患,特制订此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门店所有食品的生产经营与控制。

要求:

1、理货科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对所有食品做好验收与记录工作。

3、营业部应严格执行“进、销、存”的相关规定,在进货环节配合收货部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在销售环节,做好防虫防尘,做好覆盖,禁止脱离冷链销售,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在贮存环节,严格执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4、对于现场制售的商品,要对原料进行严格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生产工艺,并规范食品添加剂得使用与贮存,精确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并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制度》。

5、对于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规范。

6、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对食品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要严格检查并记录;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门店店长报告。

7、对于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行为,门店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规范制度与过程的控制。

息县秀芝烟酒副食店 食品经营用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维修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 ,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 型切配板。

7、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息县秀芝烟酒副食店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 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 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 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四、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食品。

六、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

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七、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八、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息县秀芝烟酒副食店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息县秀芝烟酒副食店 废弃物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流散而污染环境,避免环境污染及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合理有效的处置废弃物。制定废弃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废弃物分为可回收残余物、一般固体废弃物、一般液体废弃物、有毒性废弃物,放射性物质废弃物。对不同种类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分别处理。

第二条 贵重试剂、原料产生的残余物,如可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利用。固体的残余物用适宜的器物盛装,统一回收。液体残余物用可密封的瓶(桶)盛装,应及时处理。如待回收物是有毒、可燃性挥发性物质,回收工作必须在通风场所内进行。

第三条 一般固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可直接丢弃在垃圾桶内。 第四条 一般液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并无可燃性挥发物时可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有可燃性挥发物的,应按环保部门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第五条 有毒性废弃物可做减毒、除毒处理的经减、除毒处理后按环保部门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第六条 放射性物质废弃物在安全容器内放置至规定的时间,按环保部门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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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

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公司生产、销售的食品,即指公司生产、销售的啤酒产品。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五条 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 第六条 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应当准确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七条 向市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其生产的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第二章 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第八条 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应当进行食品安全危 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第九条 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第十条 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二)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

(三)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第十一条 如果获知生产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省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应当立即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及时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报告,调查、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本规定第六条、第九条和第十条所述的内容。

第十二条 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第十三条 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十四条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一)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本规定第三条第

(三)项规定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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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的生死存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餐饮消费环节突发事故的危害,为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该预案。

二、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组 长:刘秀芝

副组长:尹振海

成 员: 陈荣梅

张俊生 以上相关成员对各相关部门负责,并在组长领导下密切协作。

三、工作要求与工作职责: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成员要以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指导原则,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

2、制定方案,提高应急能力。制定本农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各部门成员结合实际,按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熟悉掌握分级报告、人员救助、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工作职责与应急措施:组长负责召集组织协调成员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保持与卫生管理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成员必须立即报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等级由组长报县卫生局以及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请求政府应急机构实施应急增援。

四、应急措施:

1、加强日常监测,根据就餐规律,密切注意就餐人员状况,如出现就餐人员出现异常,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组长。

2、接报后应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根据实际情况相关成员按其分工,布置任务,在最短时间内按预定方案执行。

3、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注意食品及相关原材料、餐饮用具的留样工作。

4、可使用紧急催吐方法尽快排除毒物,如使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同时做好呕吐物留样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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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批发单位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1、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范围亮证经营。

2、饰品批发(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对本公司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各 环节的食品卫生负责。

3、饰品批发(贸易)公司应制定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卫生责任制度要上墙张贴。

设立卫生管理人,负责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负责本公司的具体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4、应建立健全的食品索证卫生审核制度。对经营的视频来源严格审核,不经营违反国际法 律法规的食品。

5、建立健全的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台账,记录食品进出货情况,对每批食品进行

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食品进入市场。

6、建立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对每批食品的进出和贮存过程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腐败变

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对已流入市场的食品应立即追回,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态的扩展。

7、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准的要求。经 营进口食品,其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

8、切实做好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工作。

8.1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存放应分类分区、隔墙离地存放,必须有明显标识标示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进库时间等。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生活用品等物品。

8.2需冷藏的食品须存放于与其包装标签标示的保存温度相应的冷库内,冷冻设施须正常运转,冷库内禁止生熟混放。

8.3食品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8.4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8.5冷库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8.6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8.7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8.8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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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目的:为保证我点的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疾病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特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对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 适用范围:适合本店所生产及各部门与食品有接触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 管理规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

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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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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