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2022-10-09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工作管理制度

保卫管理部就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进行专门部署,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有效营造了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讨论。该部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各党支部及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有关内容,并开展了积极的讨论交流。

二是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宣传。为加强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该部将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文件转发给各科室队并利用宣传栏、广播、广播电视等网络平台,加强宣传舆论,营造声势。

三是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四项监督制度知识竞赛。为检验学习效果,大力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各党支部根据实际组织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四项监督制度知识竞赛活动,确保四项监督制度在保卫管理部深入贯彻落实

推荐第2篇: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工作秩序和员工工作行为,树立本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实行请假,事假,销假报告制度,有事提前书面请假报

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并做好工作安排。

三、报纸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日常用品摆

放有序。

四、厉行勤俭节约原则,随手关灯,关水,下班前检查须关

闭电源是否关闭。

五、要求工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禁止相互推诿,相互扯

皮。

六、要求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时刻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

七、保持对工作敬畏之心,对出现的问题积极处理解决和及

时上报,禁止不闻不问,拖延不报。

八、坚持职业操守,严守职业机密,维护企业声誉。

推荐第3篇:档案室工作管理制度

档案室工作管理制度

(一).档案工作领导成员及职责:

组长:彭俊峰(全面负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档案工作)

副组长:闻声级

黄飞亚同志任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档案工作小组职责:

组长:崔永阁(领导工作小组、协调各科室工作)

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建档、入档,以及档案事务性工作。

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室(库)由专人管理,未经工作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库)。

(二)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归还登记制度,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档

案。

(三)档案保管工作要做到四不:不散、不乱、不丢、不坏。

(四)档案阅览室及档案室(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

品。

(五)档案室(库)要保持卫生清洁,做到“八防”:防潮、防尘、防光、防火、防高温、防盗、防虫、防鼠,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随时检查库房消防设备、电器电源及门窗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室进行。各处室查阅档案须与档案管理人员联系,并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

校档案管理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

(二)查阅档案,如需复印或摘抄,需经校档案管理领导同意。复印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

责办理。摘抄的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审查核。

(三)档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借阅时,可持单位介绍信,说明原因,经院档案管理领导批准,履行借阅手续。

(四)借阅档案时间最长为一个月,如不能按时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借阅的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泄密、遗失或转借他人,更不得在材料

上涂改、污损或作任何标记。

(五)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详细检查档案材料是否完整无损,并在借阅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时间。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保密档案的安全。

(二)保密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

(三)保密档案要严格限制查阅利用范围,查阅利用须经领导批准。利用保密档案,严禁复印、摘抄、涂改、伪造、圈划、

抽换、批注、折绉,如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追查并报 告领

(四)保密档案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失密、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

律责

任。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将保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言谈通信中不得涉及保密档案事宜。

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工作由档案管理员负责。

(二)档案统计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系统。

(三)统计内容主要有:档案机构人员情况,保存档案、资料状况,档案资料收进和移出数量,档案利用情况,档案库房、设

备情况以及上级机关和档案部门要求统计的其他内容。

(四)上级机关和档案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种统计报表、资料,必须按照要求统计、填写,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出。

(五)各种档案统计报表、资料、情况分析均应存档。

档案室防火制度

(一).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

物。

(二).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及明火。

(三).下班前,须将档案材料放入档案柜内锁好,不得堆放在办公桌上。用过的废纸屑要及时处理,不准积压。

(四).下班前,要认真检查,须切断电源、开关、水源、锁好门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领导。

(五).电源开关和照明设备与书架、资料、档案柜必须保持符合安全规范的距离,照明设备的功率不得大于有关安全技术规

范要

求。

(六).库房档案门窗应设置防盗设施。

(七).定期检查档案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告有关部

门。

(八).档案室内如需明火作业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九).档案室内应设置灭火器具。爱护保养好消防器材,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一)院档案鉴定小组负责对本院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

(二)院档案鉴定小组每年年初对各处室交回的案卷进行鉴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退回重新整理。每年年终根据《档案保管期限

表》的规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决定销毁确无

利用价值的档案。

(三)销毁档案需逐卷登记造册,经院档案管理领导签字批准,在保密地点销毁。销毁时必须由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要

认真负责,防止在销毁过程中遗失材料,保证绝对安全。

推荐第4篇: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使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档案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及公司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北京市《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档案是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以各种载体形式真实记录的总和。其构成是:以基建(工程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文书、工程、市场、会计、经营、法律、设备、声像、实物等门类的档案。

第三条对公司各个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安全,利于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

第四条公司档案工作由集团办公室主管。档案室设专职档案员一人,负责公司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公司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

第五条公司档案室在集团办公室的指导下独立开展档案工作。宣传、贯彻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公司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和保持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主动快捷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使档案在公司各项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六条档案室负责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公司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档案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借阅制度

第八条借阅档案,一般以借阅本部门工作形成的档案为主。借阅非本部门的档案,须经该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档案领导批准。

第九条查阅档案原件一般限在档案室内。如需借出则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天。到期不能归还者要及时说明原因,经允许后方可延期归还。

第十条如需提供档案复印(制)件,必须由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重要档案的复印(制)需经相关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档案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借阅人员必须负责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与清洁,不得将档案材料擅自转借、复制、拆散、污损、涂改和加注标记。借阅档案要确保不遗失,不擅自带出本公司。

第十二条借阅时,档案人员应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并对归还的案卷严格检查和清点,然后注销借阅。

第十三条外单位查阅档案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或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各类(载体)档案不办理对外借阅。

第十四条对借阅中违反本规定,造成档案遗失、损坏、泄密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追查责任,按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企业档案;

(二)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业档案;

(三)涂改、伪造档案;

(四)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五)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五条认真贯彻《档案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政策、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机密,确保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持高度的保密意识和良好职业道德。不允许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内容。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不得将借阅的档案擅自复制、摘抄或转借他人。

第十八条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档案机密不被盗、不泄密、不遭人为破坏。

第十九条准备销毁的档案经履行销毁手续后,应及时彻底地进行销毁,不准出卖或做他用。

第二十条定期清理检查档案,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档案保管制度

第二十一条全部档案必须按门类分别存放。各类档案及案卷的存放,按分类方案的规定和案卷目录的顺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依次排列。

第二十二条档案装具符合国家标准,档案柜坚固耐用、摆放整齐、统一编号,便于管理与查找;归还的档案应随时放回原位,防止出现混乱和丢失。

第二十三条档案库房由档案室人员管理,其他人员禁止进入。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要保持适宜的温湿度:温度为摄氏14--24度,相对湿度为45--60%。当温湿度不适宜时应采取措施及时调节。每天有温湿度记录。

第二十五条库房内应保持严密、整洁,禁止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库房窗户应加挂窗帘防尘及防阳光直射档案材料;定期除尘;防虫防霉药剂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二十六条档案库房安装防盗门和护窗栏,门锁齐全有效。班前应检查库房门窗,班后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配置符合规定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每年对档案案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库藏量、借阅量、移出量、销毁量以及档案保管状况等。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第二十八条档案鉴定工作要贯彻“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历史地全面地考察档案的价值和作用,准确判定档案保管期限,保证档案质量。

第二十九条档案鉴定工作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室人员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主持下进行。

第三十条鉴定档案按档案室编制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直接对案卷进行鉴定。如果一个案卷内文件内容密不可分而价值有所不同,则以其中最重要文件价值确定该案卷的保管期限。

第三十一条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重新进行鉴定工作,慎重确定其存毁。对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并做好相应调整;对确无利用价值的应履行严格的手续将其剔除销毁。

第三十二条销毁档案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鉴定人员签字,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

第三十三条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由两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前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与日期。

第三十四条档案销毁工作结束后,应将销毁清册及时归档。其保管期限为15年。

档案统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做好集团公司档案的日常基本数量统计工作。通过案卷目录、分类目录、借阅登记等,准确、真实地记录档案及档案工作的状况,使基础工作规范化。

第三十六条做好每年的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包括室藏档案数量、年度归档情况、借阅档案人次卷次、专兼职档案人员基本情况、编研情况等)年报工作,保证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第三十七条依据档案登记,进行档案接收、鉴定、销毁、保管等情况的数量统计工作,并对档案的借阅利用及利用效果反馈进行统计。

第三十八条通过统计分析,掌握档案数量及档案管理情况的变化,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十九条进行各项档案登记和统计时,要求使用耐久字迹材料书写。

第四十条有关的统计数据、材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第四十一条归档范围

一、凡是反映集团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集团公司《文书档案归档范围》是参考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等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第四十二条保管期限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第四十三条归档时间

集团公司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资料员)负责将本部门已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按年度分类、整理、立卷,于第二年3月底以前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四十四条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一、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率应达到95%以上,完整率应达到100%。

二、各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应齐全、完整(包括附件、图表、制表说明、统计分析及有领导批示的底稿等),保持原文件的有机联系。

三、公司制发的文件应归档原件或正本。

四、字迹、印鉴清晰,不得有圆珠笔、纯蓝或红墨水、复写及铅笔字迹。

五、档案室与移交部门依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归档文件,履行签字手续。

六、对于不归档的文件也要加强管理,有的文件可以作为资料保存。对确实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有关领导、部门和档案室审定后销毁处理。

附: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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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群工作

1、上级党委颁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包括外出开会带回来的)

2、党总支工作计划、总结

(1)党总支年度计划总结及重要专题汇报

(2)党总支半年总结、党办年度总结及较重要的专题汇报

(3)党办半年总结、一般的总结汇报材料

3、党总支委员会(包括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

4、领导班子生活会记录

5、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

6、党内统计年报

7、党内职务任免的文件材料

(1)任免党总支书记的决定

(2)任免党支部书记的决定

8、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9、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文件材料

10、党纪处分材料

11、纪检工作的文件、材料

12、有关党建、组宣、纪检、廉政等工作规章制度

13、有关公司党务工作的各类信息稿件

14、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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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管理

1、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材料

2、公司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1)年度工作会议、重要的专业会议的通知、名单、议程、报

告讲话、决议、决定、记录、纪要、简报等材料

(2)半年工作会、一般专业会议的通知、报告、讲话等材料

3、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

4、公司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1)年度、年度以上的

(2)半年的、重要专题的及部门年度总结

(3)部门半年总结

5、公司年度(含年度以上的)发展规划

6、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1)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条例等

(2)一般的制度、规定、办法等

7、公司制发的(包括与其它单位联合制发的)文件材料

(1)方针、政策性、重要业务问题的

(2)事务性、有参考价值的

8、公司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分(子)公司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

(1)政策性、重要问题的

(2)一般事务性的

9、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等文件材料

(1)重要的或涉及较大资金额度的(2)有效期不超过三年的委托代理、服务合同等

10、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1)公司副总级行政领导

(2)公司所属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

11、机构成立、撤并、名称更改、人员编制、启用印信、年检、变更等文件材料

(1)公司一级的

(2)公司所属部门和分(子)公司的

1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材料

(1)体系认证、审核认证证书等

(2)质量体系内部文件

13、年度计划任务责任书

14、公司在调查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重要的综合成果、专题报告、方案、总结

(2)原始记录及一般性调查报告

15、公司财产、物资交接凭证

16、经济纠纷、诉讼材料等

(1)涉及数额较大或案情比较复杂的

(2)案情比较简单的

17、奖励表彰、违纪处分、等级认证等文件材料

18、公司组织机构沿革、年鉴、大事记

19、公司编辑的能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出版物、光盘等

20、反映公司各项工作的各类信息、稿件

21、同级单位与本公司之间协商工作产生的文件材料

22、本部门制定行政、后勤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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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管理

1、公司对外投资的文件材料

(1)协议、决议、出资证明等

(2)被投资企业重要文件材料

(3)被投资企业一般文件材料

2、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的方案、请示、批复

3、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的规定、办法

4、公司对外投资广告合同等

5、市场调研报告、营销策划方案等

6、房屋大修(50万元以上)的报告、请示、批复

7、经济纠纷、诉讼材料等

(1)涉及资金数额较大或案情比较复杂的

(2)涉及资金数额较少或案情比较简单的

8、成立、注销、撤并分(子)公司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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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会计

1、有关财务审计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复

2、年度各项审计报告

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经济活动分析)

4、有关财务工作的报表、统计资料等(不含财务年报)

(1)综合或专项的、重要的

(2)一般的

5、财务工作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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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力资源

1、有关人力资源业务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复

2、公司职工名册

3、公司职工转调工作的行政、工资介绍信

4、公司部门经理、员工主管职务聘任的文件材料

5、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文件材料

6、干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1)年度、年度以上、专项、汇总的

(2)半年、季度、月度的

7、社会保险统计报表

(1)年度、决算、汇总的

(2)半年、季度、月度的

8、人事劳动工资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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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开发

1、集团公司有关开发项目的会议纪要、规定等

2、市场项目管理部和分(子)公司有关项目开发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示(批复)

3、集团公司的建设计划文件

4、市场项目管理部和分(子)公司工程例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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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技术档案归档制度

第四十五条基建工程技术档案是集团公司档案的主体。它真实记录和反映了开发建设项目从前期规划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是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重要文件材料。基建工程技术档案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及竣工图四部分。

第四十六条归档责任人

集团公司基建工程技术档案是由多部门、分阶段形成的。根据基建工程技术档案形成的特点,归档工作由相关单位或部门分别负责:

1、基建文件由集团公司基建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2、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

3、施工资料由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汇总、编制并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

4、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立卷,集团公司基建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5、以上第

2、

3、4部分工程技术档案由集团公司基建办公室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移交档案室。

第四十七条归档文件要求

1、归档的基建工程技术文件必须符合北京市建委、规委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XX)的规定。做到收集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核对准确,签署完备并按规范整理、立卷,使用标准装具。

2、工程技术文件应归档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归档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时间。计算机形成的工程技术文件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凡采用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的,应使用反差明显的蓝图,竣工图图面应整洁清晰。

4、工程技术文件的书写材料应有利于长久保存。

5、归档份数:凡是需要归档的工程技术文件,一般归档一份,重要的或使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两份。

第四十八条归档时间

工程技术文件材料应在各阶段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完毕,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

第四十九条立卷方法

⑴基建文件(分为工程准备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按开发建设项目立卷;

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及竣工图等文件材料按该开发项目的施工项目立卷;

⑵档号按集团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统一的名称代号编制;

⑶采用分阶段(小份)装订方法立卷。

第五十条保管期限

工程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全部为超长期。

附:

工程技术档案归档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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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基建文件(0—6为工程准备文件,7—8为竣工验收文件)

a0现状调查资料:现状图,施工场地情况,地上物,地下管线情况等;

a1决策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关于立项的会议纪要和领导批示、项目评估资料等;

a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许可证等;

a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图及说明、施工图设计及说明、设计计算书、施工图审查通知书等;

a4工程招投标及承包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工程招标书、投标文件、标底、评议结果、中标协议)、合同等;

a5工程开工文件:年度施工任务批准文件、修改工程施工图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

a6商务文件:工程投资估算文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决)算、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等;

a7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文件等;

a8其他文件: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报验文件、工程竣工总结、工程开工前原貌、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录像资料等。

b、监理资料(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XX))

b1监理管理资料

b2监理工作记录

b3竣工验收资料

b4其他资料

c、施工资料(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XX))

c0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

c1施工管理资料

c2施工技术资料

c3施工测量记录

c4施工物资资料

c5施工记录c6施工试验记录

c7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d、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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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二条会计档案是集团公司在开发建设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连续、系统、综合地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记录,是明确经济责任、维护企业权益的重要凭据。

第五十三条会计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公司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会计档案工作的主管领导为财务总监。

第五十四条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5.正确填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各项内容。特别注意按“三要素”原则写好案卷标题。

即:作者+时间+文件名称=案卷标题

例:中油新兴2011年综合明细账

(三)会计报表的立卷方法

1.按年度立卷:年报与季报、月报因保管期限不同应分别组卷;

2.与会计报表同时形成的文字说明或财务分析,是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应与报表合并立卷,排列在报表之前;

3.集团公司财务报表与分(子)公司上报的财务报表,可按保管期限分别装订或合订成卷,装订时注意折叠整齐、三孔一线;

4.每卷均需编写页号,正面写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可以用铅笔书写;

5.每卷应加案卷封面、封底、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其填写要求,同第(二)---5条。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的声像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所称声像档案是指集团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录音、录像、光盘及磁性载体、照片等不同材料为载体,以声像为主,并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第六十四条声像档案是集团公司档案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各部门应树立及时收集、定期移交、科学使用的意识。

第六十五条收集范围:

1.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领导及国际友人视察参观等;

2.集团公司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外事活动及主要职能活动等;

3.反映集团公司先进人物(部门)事迹、活动及集团公司荣获的奖杯、锦旗、奖状、证书、奖品等;

4.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的工作照、标准照;

5.集团公司重要事件、事故等;

6.集团公司职工日常文体娱乐活动;7.基建工程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前的原貌(包括原建筑物、构筑物及周围的环境);重要的搬迁、拆除、场地平整情况;建设工程奠基、开工仪式,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重要合同的签字仪式;工程设计模型等;

8.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建(构)筑物沉降、位移、倾斜、变形及防水、防腐处理;整体工程施工现场情况;隐蔽工程的施工安装及处理;结构、电气、消防、防雷及其它保证安全使用的工程设施;各种管线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主要的质量检查、安全检查、环境检查、验收活动(基础、地下、地上、主体工程)内容;

9.工程建设竣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仪式;竣工后建筑物内、外部不同角度的重要局部、全景以及夜景;反映工程获质量评审等级、颁奖活动及授予的奖杯、证书等内容。

第六十六条收集时间和方法

1.由于声像载体的特殊性,声像档案资料应由形成部门在拍摄后由兼职档案员及时整理并于一周内向档案室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工程建设声像资料由市场项目管理部随时收集,按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施工、竣工阶段(参见本办法第四条

7、

8、9规定)向档案室移交。

3.档案室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十七条收集要求

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照片和文字说明要齐全、完整。

归档的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原件与复制品要相符。

光盘不得有划痕、裂痕和变形,不得带有病毒,不得有打不开的文件或不完整的文件,应使用质地良好的a级盘片。

(一)照片档案

1.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色彩纯正,未加修饰剪裁;

2.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得进行后期加工。原始图像文件存储格式为无压缩的tiff格式。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3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影像尺寸不小于3mb;

3.数码照片档案的存储载体应为dvd文件盘。照片应以内容为单位,分别建立文件夹刻录制作。

(二)录像档案

1.主题要明确、内容连贯完整、图像清晰、镜头平稳。工程项目的录像资料应遵循施工顺序,保持画面、图像的有机联系;

2.要使用质地良好的录像带,带基不得有发霉、变形、掉磁及折损现象;

3.应归档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4.录像素材的记录格式为batecam或dvcam。素材带的存储载体可以是录像带,也可以是dvd视频盘;

5.录像的dvd视频盘,应采用ibp祯,mpeg-2的文件格式,码流小于9.8mb,图像信号分辨率为720×576。

(三)录音档案

1.录音带应声音清楚;

2.录音档案的存储载体应为cd金盘,文件格式为wav,也可以是盒式录音磁带;

3.录音磁带的带基不得有发霉、变形、掉磁及折损现象。

第六十八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按本办法第

四、

五、六条进行,档案室指导、监督。

第六十九条声像档案分类、编号

(一)照片档案编号方法:

1.照片档案案卷号:照片档案目录号——案卷顺序号

2.卷内照片张号:案卷号——本卷流水号

(二)录音档案编号方法:

录音档案案卷目录号——录音带顺序号

(三)录像档案编号方法:

录像档案案卷目录号——录像带顺序号

第七十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声像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按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按盒编写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1.01.01。

第七十一条案卷要求

1.将内容具有相关联系的照片、录音、录像分别组成案卷;

2.照片以自然张为单位填写卷内目录;

3.录音、录像带以盒为单位填写案卷目录;

4.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七十二条保管条件

1.存放声像档案的库房或装具应做到防火、防盗、防光、防磁、防尘、防潮、防有害气体等;

2.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

第七十三条录音、录像带、光盘应立放。

第七十四条对室存声像档案应每二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七十五条对室存声像档案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第七十六条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第七十七条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七十八条严格遵守档案借阅制度。

第七十九条借阅声像档案原版一般限在档案室内,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八十条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声像档案。

实物档案归档制度

第八十一条实物档案是指以各种材料为载体的能反映集团公司历史真实面貌、有保存和查考价值的特定物品。一般包括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并颁发的各种锦旗、奖杯(牌)、奖状、证书、奖品;印信实物;在工作交往过程中对方馈赠的纪念品、一般实物资料等。第八十二条归档要求

1、实物档案按件归档,按颁发年度、类型和保管期限编号登记,填写实物档案目录。

2、各部门在获得实物后,应保存附随实物的文字材料、包装材料,准确记载所获得实物的时间、事由、赠予人、被赠予人等信息,保持实物的整洁并妥善保管。

第八十三条实物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

第八十四条归档时间

各部门于第二年3月底前向集团档案室移交。

设备档案归档制度

第八十五条设备档案是指集团公司使用的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车辆设备、视听设备等自申请购置、使用至报废(或终止使用)期间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具体包括:

1.购置设备的申请、批复,设备技术材料、购买设备的谈判文件及订购协议或购货合同等;

2.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装箱清单、设备目录图册、照片;

3.设备安装调试记录、测试验收报告等;

4.设备运行记录;设备检查、保养、大小修记录;设备事故记录等;

5.设备报废、转让及终止使用的审批、鉴定材料。

第八十六条工程项目中的设备是该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归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八十七条设备档案按台(套)立卷归档。随机文件材料应及时清点,妥善保管,以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第八十八条归档时间

随机文件材料自设备购买后一个月内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维修、保养、年检文件按年度移交。

第八十九条设备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集团办公室兼职档案员(资料员)负责。

第九十条设备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为长期,于设备报废后满五年可销毁。

外出开会人员带回材料归档制度

第九十一条为了便于档案文件材料的集中管理,特对外出开会学习人员制定本规定。

第九十二条集团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业务干部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带回的文件材料在传达会议精神、汇报工作后,均应主动、及时送交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保存。

第九十三条需要在本部门业务工作中继续使用的材料,应在交办公室登记后,办理借阅手续或复印后使用复印件。

第九十四条档案室、兼职档案员(资料员)应及时督促有关领导协助做好此项工作,经常沟通情况,必要时请主管领导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第九十五条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材料如有保存利用价值,按文书档案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保管。

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第九十六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加速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有效维护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提升档案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九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文件,是指microsoftofficeword、excel、wps以及其他文字处理软件所产生的文件。

第九十八条电子文件收集范围是指集团公司形成的、与应归档纸质档案相对应的、永久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九十九条档案室负责对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一百条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移交前由形成部门负责,移交后由档案部门负责。

第一百零一条电子文件与归档纸质文件的收集工作于每年四月同时进行。

第一百零二条归档电子文件与归档纸质文件在公文格式和内容上应保持一致,电子文件名称必须与纸质文件题名一致。对归档的重要纸质文件草稿,如存在其对应的电子文件也应归档。

第一百零三条归档纸质文件与归档电子文件应注意其对应关系,除“一对一”对应关系、“无对应”关系(例如会议记录等)以外,应注意“一对多”即一份纸质文件对应多份电子文件的对应关系。

第一百零四条按纸质文件保管期限表对归档的电子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确保电子文件的分类、立卷与相应的纸质归档文件保持一致。

第一百零五条对照档案目录对归档电子文件进行编号。其标准格式为: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件号,即:001-01-0001-0001。

第一百零六条归档电子文件的移交形式可以通过存储载体传递或通过电子文件传输系统从网上交接。

第一百零七条通过存储载体进行交接的归档电子文件,移交与接收部门均应对其载体和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载体清洁、无划痕、无病毒等。

第一百零八条归档电子文件应存储到符合保管要求的脱机载体上。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若加密,必须与解密软件和说明文件一同归档。

第一百零九条其他类型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可参照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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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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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和财政部的有关财务制度,规范和统一本单位

的收支行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本制度。

一、业务收入管理

医院所有的业务收入必须通过收费部门,各收费室必须按照收费登记表所列项目,对每一张处方或其他业务收入款项进行逐项登记,收款后给交费人开据有效发票,每天中午药房交班前与药房核对后结帐,除特殊情况及银行原因以外当天的业务收入款项,当天必须存入银行,不准坐支或挪作他用。

二、业务及费用支出

1、药品卫生材料采购的管理

各组长及药房负责人,因开展业务需购进药品或卫生材料,先填制《药品材料采购计划》一式三份,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单位统一购进;药品或卫生材料购回后,由药品库房负责人及组长清点、签字后填写药品入库单一式二份,单位统一结算。2、费用报销A:为个人目的:职称评定及考试、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电大、夜大、或证件填发为个人名字考试学习等发生的差旅费不能报销,也不能报销其他任何费用。B:通过单位安排的其他不同形式的医学讲座、学习、学术交流会议等。在报销会议费时,应有税务部门印章的正式单据,并附会议通知文件或复印件。3、差旅费的报销A:职工因公出差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县委、县府县财政局文件规定。B:因公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最高:省外一般地区30.00元,省外经济特区35.00元,成都市区25.00元,省内其余地市州(包括绵阳市)15.00元,北川县城12.00元,北川县的各区乡10.00元。C:住宿费只按规定标准报销,因公派出参加各种讲座、学习、学术交流或会议,不得按召开单位超标准收取住宿费的票面处理,超过标准部份一律由当事人处理。D:因公出差每人每天在途出差补助或住勤补助(每天每人只能填报其中一项):省外一般地区10.00元,省外经济特区15.00元,省内8.00元,绵阳市5.00元,县内4.00元,小坝辖区内1.00元,本乡内无补助;往返区间车票及往返市内公共汽车票据实报销,包括三轮车及中巴车在内的出租车费一律拒报。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半个月内必须结清包括差旅费在内的经济手续,过期不愿意报销差旅费者作为自动放弃处理,以后不再补报。4、公务接待费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费用开支管理,接待费开支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全年公务费的2%,接待费财务上单独列项反映。5、奖金、取暖费及职工医药费A:奖金开支:除工资、医药费、取暖费及特殊规定(需另附批准文件)外,所有发放的个人部份应视为奖金,其发放标准按文件之规定,全年发放月奖、年终奖及其他名称的奖金,总额度不超过全院增收节支总额的28%。按税务部门规定,月工资超过国家平均水平者,进行纳税,并由纳税人主动缴纳。B:取暖费开支:从上年的12月、次年的元月和2月,标准每职工每月10.00元。C:职工医药费:由医院义务代管,由职工个缴纳特殊医疗保险,同时按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总额的2由个人计缴;按全院职工年工资总额的6由单位缴纳。职工门诊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北川县社会保障局文件规定执行。年末时,职工将手续齐备的医疗费单据主动交到财务处,由医院归集后到县社保局报领费用,医院不越权为职工垫支或报销任何医疗费用。6.职工因病或生小孩不能上班(生小孩假期为75天,难产、剖腹产或双胞胎增加15天),工龄在10年以上者,享受下列工资待遇,工龄不满10年递减总额10。A:不能上班的两个月内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享受护士工资系列的职工需要重新计算活工资,以下相同。B:从第三个月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90。C:从第六个月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70。D:满一年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50。E:满三年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40。

三、职工借款原则上职工不能借支公款,若特殊情况,例如:长时间出差、因病住院、批准外出办公事或批准为单位代购物品者,可由借款人开据财政统一格式的借据,经院长审批后,出纳方可支借款项--出纳无权私借公款,返回单位后及时归还借款,逾期一个月未归还者单位(出纳)有权在次月工资中抵扣。职工因私有急事,除上述手续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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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公司总体战略规划顺利实现, 为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降低成本费用,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确保工程预结算的及时,准确地反映项目实际成本,有效控制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结合公司预算管理方面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制度及要求

1.在工作中以身作则、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加强职业道德建设。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3.杜绝弄虚作假和高估冒算,合理组织预算,提高投资效益。4.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为结算提供第一手资料。 5.必须在预结算过程中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6.严禁泄露业务机密,有损公司利益。

7.应当加强合同预算、造价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8.在工作和与外方交往中,要做到有礼有节、相互尊重、实事求是、据理力争。9.遵守预结算管理的总体原则 “合同为本、事实为据、合法合理”。

第三章 岗位职责

造价工程师

1、负责编制总概算和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施工图预算,做到编制及时,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2、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报的工程预结算和材料计划。

5、协调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公司有关部门会签。

6、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明确承发包范围,并准确掌握合同规定条款。

7、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8、初审竣工工程决(结)算,做到审核及时、准确。

9、参与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参与材料、设备限价单会签。预算员职责

1、编制投标预算,对所投项目进行工程量算量,编制清单核算成本

2、编制项目完工结算报告

3、编制项目进度清单,协助项目申报进度款

4、审核项目所报施工方进度工程量

第四章 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工作内容

一、投标及施工图预算阶段

1.配合公司做好项目开发建设前期的预算,做好成本控制工作。

2.从专业、经济、适用及成本控制方面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整个项目的成本控制打好基础。

3.合理编制施工图预算,让造价真正成为工程建设成本控制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造价管理在投标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二、施工过程阶段

1.在施工过程中,配合工程部做好设计变更的预算工作,对发生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工程资料及时整理归类,对变更要求当中的各类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及时掌握变更情况,为后期的结算工作提高便利条件。

2.设计变更要反复对照合同、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图纸会审、图纸答疑、投标文件及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规定慎重处理。

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与项目公司工程部对接,对设计变更内容与实际施工情况一一对照。

4.对照施工合同及进度计划,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计算已完工程量价值,为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提供依据。

三、竣工结算阶段

1.收集结算资料,统筹安排,保证合同结算及时办理。

2.要求项目部按照审计要求及时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具体资料为: (1)设计图原件 (2)竣工图原件。 (3)图纸会审纪要原件。 (4)设计变更通知原件。 (5)现场签证单原件。

3.对送审的结算工程量计算审核前,必须对图纸设计变更等进行核实。审核过程中对其中不详之处,会同工程部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核对,核对结果与变更相符各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6.工程量核对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核对后的工程量必须有清晰的电子版计算式便于复审。

7.保证结算造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真实性,详细核对工程量,审定价格、取费标准计算工程总造价,做到资料完整,有理有据,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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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女工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女职工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女职工积极投身企业改革与发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的具有民主性和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第二章 工作任务

1、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企业改革的实践,在加快企业发展中建功立业。

2、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3、参与企业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并监督、协助有关

部门贯彻实施。代表和组织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代表女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有关部门在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

在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4、开展女职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和健康素质。

5、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推荐优秀女性干部。

6、调查了解女职工队伍健康状况和有关女职工切身利益的特殊问题,积极反映和代表女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女职工的特殊困难。

7、会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第三章 组织制度

1、女职工委员会要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有女职工10名以上的单位要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要设女职工委员。

2、女职工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有条件的也可以设立办公室(女职工工作部)。

3、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需报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备案。

4、女职工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5、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同级妇联的团体会员,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通过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 女工委干部工作准则

1、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同级工会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的,需经民主协商,推选符合相应条件的女职工担任,按照中铁建党办[2004]37号文件要求,原则上其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女职工200人以上的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配备专职女职工工作干部。

3、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相同。在任期内,由于委员的工作变动等因素需要调整时,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相应的替补、增补人选,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予以替补、增补。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女职工委员会,在届中增补和免职的委员,需提请下次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4、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女职工工作、深受女职工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

5、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基地。要加强干部的培养,重视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五章 工作制度

1、女职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要由委员会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后作出决定。

2、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有关制度,检查、总结工作,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委员会全体会议。遇有重大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临时召集会议。

3、女职工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

4、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广泛开展各项活动,增强基层女职工组织的活力,为广大女职工服务。

第六章 经费使用规则

工会要为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与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所需经费要列入同级工会的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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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工作日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工作日需将当日工作内容简要归纳总结,填写《工作日报表》,并于当日24:00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呈报至部门负责人审查。

第三条 全体员工需将各自工作邮箱设置邮件发送已读回执功能。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呈报方式:一般员工向部门负责人呈报;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呈报,并抄报公司主管领导。因上网条件限制,应及时口头或电话报告直接上级。

呈报的工作内容须真实、全面、简练。员工及时呈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的,由部门负责人酌情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虚假或敷衍了事的,由部门负责人直接提出处罚意见后由行政人事处和财务部实施。

未按上述要求呈报《工作日报表》的员工,1天未呈报罚款30元,连续3天未呈报罚款200元,连续4天以上未呈报按旷工论处。因特殊情况不能呈报,须书面请示直接上级批准后可延缓提交。

部门负责人应每天阅读(出差等原因不能上网时除外)并及时处理、回复员工在《工作日报表》中提出的问题和措施、建议。员工在《工作日报表》中提出的应急性问题和措施、建议得不到部门负责人及时回应时,应及时督促并积极向更上一级领导或总经理投诉。

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处理员工日报事宜的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紧急特殊事项未处理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200元以上,并酌情予以行政处罚。

罚款通知由行政人事处编制、总经理审批,财务部负责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发。

本制度从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Xx邮箱公司 2015年3月30日

推荐第9篇:防暑降温工作管理制度

防暑降温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国家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上级区域公司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员工在高温季节能够改善劳动条件,有良好的生产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行政人事处负责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计划、实施、协调全公司的防暑降温工作。

3.2供应处应按行政人事处计划要求做好防暑降温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工作。3.3财务处应根据当期防暑降温的费用计划,筹措落实资金到位。 3.4公司工会、生产安全处负责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行政人事处对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者,应发放防暑降温的药品,要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饮料。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4.2行政人事处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4.3行政人事处负责食堂卫生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4.4行政人事处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5各部门应在每年夏季来临之前,对所有生产及工作场所门窗进行检查,发现门窗及其附属物件破损短缺,应及时组织工段、部门统一行政人事处报修,安排计划及时修理和配置,以保证门窗完整,能开启能关闭,通风降温效能良好。

4.6生产安全处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供给耐燃、坚固、导热系数较小的工作服,其它高温作业可根据实际需要供给手套、鞋罩、围裙、眼镜和隔热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4.7对负有高温作业的工段,应合理部署高温车间的热源和改善高温作业场所的通风条件,减少高温部件暴露的时间和面积。高温作业环境要采取通风措施,在自然通风满足不了降温要求的情况下,应全面采取机械通风。

4.8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4.9在安排生产中,适应夏季高温期间的特殊需要,合理调整劳动组织,适当调整作息时间,筹划轮换休息,避免加班加点。特别高温作业场所,应采取“勤倒班”办法,缩短一次性连续作业时间。

4.10生产安全处负责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4.11生产安全处负责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4.12各部门对各种防暑降温设备(空调、电扇、排风扇等)应有专人管理,除按时检修维护外,机械动力处每年在暑季到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和管理制度。4.13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4.14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5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4.16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17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18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相关记录

5.1防暑降温药品发放台账 5.2防暑降温饮料发放台账 5.3高温补贴发放台账 5.4防暑降温设备检查记录

推荐第10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二、年初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措施,

三、年末对全年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四、加强对重点人的跟踪帮教工作。明确帮教人,制定帮教措施,做好帮教记录。

五、加强与片警的沟通联系。每月沟通一次情况,与驻区单位共同营造良好社区环境。

六、认真做好民事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杜绝越级上访,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好疏通引导工作。

七、开展普法工作。每年举办两次学习班,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居民公约,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居民法律意识。

八、加强公司治安保卫巡逻管理,明确巡逻路线、重点部位,认真考核,加强管理。每月总结汇报一次情况,将工作信息上报公司领导。

第11篇:保洁工作管理制度

保洁工作管理制度

说到做到,只认功劳,严己宽人,敢担责任,艰苦奋斗!

1、保洁人员每日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服装仪容整洁,随时注意个人形象。站位时保持公司规定的标准站姿,不可歪靠斜站,不可三七步,不可手插兜。

2、保洁人员工作中必须按照正规的清洁工具使用方法进行操作,不允许把玩清洁工作及派送工具(如购物篮、小吃筐)。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具损坏,将追究当事人赔偿责任。

3、保洁人员工作中使用完清洁工具后放到指定地点存放,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清洁工具丢失,将追究当事人赔偿责任。清洁工具标记掉了需及时通知清洁干部,如私自改动添加视为偷盗行为。

4、保洁人员工作中要做到随手清洁,工作中的垃圾处理要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处清倒垃圾。

5、保洁人员在现场工作时不允许有散漫动作(如:拿着拖把随意乱转等情况)。

6、化妆间的保洁在工作中必须向每一位到化妆间的客人问好,并为每一位客人开水龙头和递送擦手纸。

7、化妆间保洁工作中要按要求对化妆间内的地面、隔间、便器、垃圾桶、烟缸等进行随时巡回打扫,并落实填写《化妆间巡回表》,要对面盆、水龙头、面镜、洗手台等进行随时清洁打扫。《化妆间巡回表》如发现提前签、漏签、补签的现象,视为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无薪资自动离职处理。

8、保洁人员上线后要检查化妆间资产、消耗品(洗手液、擦手纸、卷纸等)和清洁用品工具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必须进行补齐。

9、早班保洁上线后要集体进行对大厅和主走道地面进行拖刮,以保证正常营运。然后在回到各自的工作区域进行工作。

10、一楼/大厅保洁人员每日开班时间要对一楼大厅的地面进行拖刮,大厅门口的外边地面的垃圾要进行清扫和处理,步梯扶手要进行擦拭,保持干净光亮。

11、一楼/大厅保洁人员每日工作中要对大厅的地面、墙壁、踢脚线、装饰物、大垃圾桶、家具等进行随时清洁和擦拭。

第12篇: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贯彻落实各级“双创”要求,为科学有效地安排好本院“双创”工作,把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一、本院爱国卫生管理工作由双创办及爱国卫生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管理,我院爱国卫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组织、安排、督促、检查本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和路段关于“双创”工作安排部署,搞好责任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管理,落实好“门前四包”责任制。

三、对分配的公共卫生区域实行周

一、周五集中打扫,每周至少拖2—3次,经常保持过道、楼梯、痰盂洁净,保持厕所、水池卫生,水道通畅无阻、无卫生死角。

四、对室内卫生,实行“谁的办公室谁负责打扫”的原则。必须做到天天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办公设施和用品整洁、合理有序。会议室时时保持干净整洁,制度上墙,桌椅整齐,茶杯无垢、无菌,有禁烟标志。

五、不乱倒茶叶、茶水,乱泼脏水,乱丢烟头、纸屑、脏物,随地吐痰。人人养成讲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习惯。

六、对本单位绿化、美化、净化责任区场地,做到勤打扫、勤护理,无乱停乱放,做好防治“四害”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七、积极开展各种健康保健教育活动,通过定期办健康教育专栏、发放健康知识宣传单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对健康重要性的高度认识,普及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八、每月开展一次卫生栏评比活动,巩固成果,弥补不足,并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

第13篇: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检验制度

1、供应部门在采购钢材时“必须提供钢材生产厂的材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钢材进厂入库之前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和发放使用;

2、对于材质证明文件为非钢厂的钢材,则必须经过机械性能的试验和五元素含量分析化验的理化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和发放使用。

二、钢材入库检验的 要求

1、钢材证明书数据齐全,抽检有炉批号钢材的一半以上;

2、钢材质证书数据虽然齐全,但实物上无炉批号或者炉批号与质证书不相符和,则要进行理化复验;

3、钢材无质证书,必须进行理化复验;

4、钢材要进行理化复验时,由材料检验员会同材料责任工程师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验;

5、钢材在复验中有不合格的项目时,必须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当复查结果仍为补合格时,不能入库和发放使用。

三、钢材检验的程序

1、钢材到厂入库前,由供应部门按材料的规格分类在指定地点存放,并挂上”待验”标牌,填写材料检验通知单一式二份,随同材质证明书在两天之内交材料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库房对钢材建账,材质证明文件由材料检验员保管存档;

2、材料检验员根据材料检验通知单,首先对材质证明书进行检验,然后到现场检查钢材的炉批号、材质牌号、规格和表面质量;

3、对于要进行复验的钢材,由材料检验员填写复验申请单,经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复验;

4、根据复验要求,由材料检验人员划出取样部位及试样形状,下料班切割,材料检验人员将式样分别送至有关委托单位化验。

四、化工原料进厂入库前,有采购员填写入库单,采购员将质量证明书送交搪玻璃责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再一次交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对于无质量证明书或者不符合要求者,由责任工程师作出厂复验的检测项目,由采购员将复验单和试样送至化验室进行化验分析,化验分析的结果经搪玻璃责任工程师确认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五、原材料由以下情况之一者,按不合格处理

1、原材料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协议,该材料标准,技术条件不相符合;

2、原材料经复验,加倍试样复验仍不符合要求者;

3、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与实物不符者。

对于不合格的原料不予验收入库,有采购员负责进货或者调换。

六、焊接材料检验制度

1、焊接材料的检验工作,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擦规程》中第21条的规定执行;

2、焊接材料进厂,由供应科通知材料检验员进行检验,并将焊接材料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交材料检验员存档;

3、材料检验员仔细核对全部质量文件(包括焊材名称、牌号、规格、化学成机械性能等)及实物标记情况,材质证明文件项目齐全且符合有关要求,实物标记清晰并与材质证明符合者,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否则由采购员负责退换。

七、外协外购件的检验制度

1、外协件的质量应符合图纸和有关技术要求,外构建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2、外协外购件进厂后,由有部门填写检验委托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检验科,检验科接到委托单后应立即进行检验;

3、外协外购件检验员应认真检验其合格证并复验实物,检验合格应标有明显标记并在入库单上签字认可,对于经检验不合格的外协外购件,由采购人员与外泄人员负责退货;

4、检验员对外协外购件进行检验后,填写检验报告(外协件一式三份,外购件一式四份)送检验科(外购件)、生产科和技术科各一份,一份留存备查,对于无合格证或质证文件的外协外购件,检验员有权拒绝进行验收。

八、外协外购件按以下要求进行检验

1、搪玻璃配件除检验质证文件外,还应对搪玻璃面逐件进行2KV的电火花检验,对于搅拌器还应进行径向跳动等项检验;

2、外购紧固、密封件等标准仅检验合格是否符合要求;

3、外购机加工件应逐件逐尺寸对照图纸进行检验;

4、外购减速机按总数(同型号、规格)的五分一抽检。

九、主要受压原件检验制度

1、下料检验

(1)检查核对材料规格、标记移植钢印、表面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确定无差错时,再按工艺尺寸检查下料尺寸及破口尺寸;

(2)检验合格后,由操作者填写《工艺质量记录卡》,检验员在“质量”栏内填写检验结果(包括检验数据集合格与否)并盖章确认;

(3)若材质与图纸要求不相符和时,应先办理材质代用手续,代用手续符合有关要求时,方可准许下料。

2、冷加工成型检验

(1)冷加工前,由检验人员复核材料标记、表面质量以及下料尺寸是否准确无误,合格后方可转下道工序;

(2)筒体卷圆成型后,应检查外表面的质量情况,检查圆度、错边量对接间隙、坡口状况等,按《铁胎质量检验标准》判断是否合格,并将检验结果填入《质量检验记录卡》;

(3)筒体纵焊缝焊接完成及上下两端取平切割后,检验员必须检查高度偏差、坡口角度、圆度及直径偏差、纵焊缝棱角度、两端平行度等,将检查数据和结论填入《质量检验记录卡》,并签字或者盖章认可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3、热加工成型检验

(1)封头冲压之前,检验员应复核材料标记,下料尺寸以及切割熔渣的清除情况等,确认合格后,方可准许冲压;

(2)封头冲压成型后,由操作者及时地将材料标记用钢印移植在封头外表面靠近直边处;

(3)检验员应依据GB150—98及本厂《封头冲压规程》检查封头的直径偏差、直边高低、圆度公差及鼓包、褶皱等,填写《质量检验记录卡》,并用油漆

标记出合格品及不合格品。

4、铁胎组对检验

(1)铁胎组对前,检验员应认真的核对组对零部件质量记录卡是否齐全,检验零部件是否合格,坡口有无锈蚀、表面质量等,确认合格后,方可准许组队;

(2)组对点焊后,检验员应该进行以下项目的检验:纵焊缝之间的距离、对接环缝的错边量、筒体的圆度公差值、直线度公差、搅拌孔与高颈法兰的平行度、减速机支座孔的同心度、孔距偏差及高颈法兰的圆度和平面度,确认合格后,方可准许进行焊接工序;

(3)组对焊接完工后,检验员应检验尺寸,做好检验记录,填写《铁胎质量记录卡》并签字确认合格后,方能将产品转入下道工序。

5、焊接检验

(1)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及搪玻璃焊缝必须由经过考试合格持有焊工证的焊工施焊,焊接完工后,外观自检合格后,将焊工自己的焊工号用钢印打在规定部位;

(2)焊工应严格遵守焊接工艺规程,检验员必须检查焊工操作时的施焊电流、电压、焊接速度、焊材牌号、规格及是否烘干等情况;

(3)焊接完工后,检验员应检查焊工是否在焊缝边缘规定部位打上焊工钢印号,无钢印号或者钢印号不清楚者,不得进行后工序的施工;

(4)检验员应按GB150-98标准及本厂《铁胎质量标准》对焊缝进行外观检验,检验的内容为:焊缝及热影响区有无裂纹、气孔、弧坑和夹渣、咬边深度和长度、角焊缝圆滑过渡情况、修磨后的焊缝厚度、焊缝余高及宽度、焊缝的熔渣和两侧的飞溅物清除情况;

(5)主要受压元件经焊缝外观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填写《探伤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送探伤室,一份留存备查。《探伤申请单》的内容包括:零部件名称、材质、厚度、产品制造编号、焊工号、焊缝的探伤比例、合格级别、布片简图、申请人及申请日期,探伤室接到申请单后方可对产品进行探伤;

(6)经过两次返修不合格的焊缝,需要进行第三次返修时要报请焊接责任工程师同意并签字认可,厂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检验员拿到返修通知单和焊缝第三次返修工艺后,方可准许第三次返修;

(7)铁胎组焊完成后,检验员应进一步全面检验该产品的质量,确认合格,应作出检验合格标记,方将产品转入下工序。

十、探伤检验

1、需要进行探伤检查的工序,必须是经过检验员对焊缝外观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填写《摊上申请单》的产品;

2、未经上道工序检验或者未经焊缝外观检验、或者无《探伤申请单》的工件,探伤室有权拒绝探伤检查。若探伤室自行探伤检查,则按质量事故给有关当事人处罚;

3、探伤人员应持上岗证,根据《探伤申请单》对工作进行探伤检查,按GB150-9

8、JB4731-2005标准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对受压原件的焊缝质量作出评定;

4、探伤人员应对探伤的工件作出探伤标记和记录,填写探伤报告,并做好探伤原始资料的存档工作;

5、探伤人员在工件探伤检查过程中,如若遇到儗难问题,须报请探伤责任工程师给以解决。

十一、成品组对

1、成品组对前,组对工序的检验员应复查搪玻璃层有无碰、划、磕、爆等损伤现象,上、下接环的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要求,确认合格后方可准许组对夹套;

2、夹套与罐身组对的检查内容;上接环与夹套的组对间隙、组对错变量; 下接环与夹套封头之间的外漏尺寸;夹套支座与放气阀孔的相对位置;焊缝的外观质量:咬边、飞溅、弧坑、气孔、裂纹;法兰面的保护措施及下接环内是否放满水冷却。

3、检验员按GB150-98和ZBG4004-87标准及图纸技术条件对组焊夹套后的成品水压试验和总装后的气密性试验进行监督检验,确认合格后,在《质量记录卡》上填写检验结果,并出具实验报告;

4、对于在焊缝过程中因飞溅或者划伤、磕、碰而损伤搪玻璃层的部件,检验员一律不准转入下工序或入库;

十二、产品的工序检验制度

1、产品工序检验的依据是有关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和图纸的有关要求;

2、产品检验工序的程序:

(1)产品零部件的首件必须检验,首先由操作者自行检查合格后,主动提交检验员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2)各工序的转交检验由操作者(集体操作由主操作或班长)在《工艺质量记录卡》上签字后表示自建合格;

(3)操作者自检完毕签字后,要主动将产品随同卡片提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员要认真核对《工艺质量记录卡》《项目填写齐全,完整无误后方可对产品进行检验,检查合格后在《工艺质量记录卡》上签字认可,并对其的正确性负责;

(4)零部件完工检验后,检验员认真地做好检验记录,月底统计出产品的一次交检合格率,在次月的二日前交至有关部门;

十三、铁胎检验制度

1、铁胎检的原则是: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加工;上工序不合格不转入下工序;不合格的零部件不准组焊。

2、铁胎检验的依据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及GB150-98标准、本厂的《内控标准》及图纸技术要求和工艺文件要求;

3、主要受压元件的焊接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焊工施焊,检验员要认真地进行检查,发现违反焊工工艺规程,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对该产品实施暂时停止处理;

4、焊工施焊完工后,应在产品规定部位打上焊工自己的钢印号,检验员检查无钢印或者钢印不清的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5、产品的焊接试板按GB150-98标准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的有关要求制作,应位于筒体纵缝的延长线上,且与筒体纵焊缝用同种焊材同时一道施焊,经检验员对焊缝外观检查合格与筒体同时探伤,在探伤见证上应有试板与筒体一同施焊的反应;

6、筒体在卷制成型后,检验员应按有关标准、工艺卡、图纸的要求检验其纵缝组对的错边量、棱角度和圆度等公差值,并在《工艺质量记录卡》填入检验数据和结果,签字确认合格;

7、封头经以下项目的检验合格后方准组对:

(1)材质标记移植钢印合格;

(2)拼接焊缝经过100%摊上合格,并有焊工钢印号;

(3)几何尺寸及外形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4)《工艺质量记录卡》上有封头检验员确认合格的签字。

8、铁胎组对施焊完成后,检验员进行全面检验,确认合格填写《探伤申请单》送交探伤室,由探伤室对产品进行探伤检查。

十四、搪玻璃检验制度

1、转入搪烧车间的铁胎必须是上下工序检验合格的产品,铁胎检验人员在《工艺质量记录卡》上签字确认合格后,将搪烧卡片上的铁胎规格、生产编号填写完并加盖检验专用章后交搪烧车间;

2、搪烧所用的釉料从配制、熔料及磨碎等都应在检验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每批面釉均应进行四项理化指标的检测,不合格补得投入使用;

3、铁胎的搪烧按《搪烧工艺卡》执行,各班组必须在卡片上认真详细地做好原始记录;

4、检验员应严格控制产品的搪烧次数和喷涂厚度,若产品的搪烧次数超过8次时,则要求砸瓷打砂重新搪烧,否则不予检验;

5、搪烧完成后,操作者必须按有关要求进性自检,将卡片填写完整,在自建合格和《搪烧工艺质量记录卡》完整齐全的基础上,提交检验员进一步检验,否则检验员有权拒绝检验;

6、对检验的搪玻璃产品,检验员必须严格按HG2432-2001标准进行检验,对产品的关键项、耐电压、瓷层厚度、几何尺寸及瓷面的外观质量都应逐项地认真检查,做好检测记录,填写《搪烧工艺质量记录卡》,确认合格后签字盖章;

7、初检合格的产品,必须经5—7天的稳定期后进行复验,对于复验合格的产品在内表面用油漆作出明显标记后方可允许转入下工序或者入库。

五、机械加工检验制度

1、检验员必须严格按图纸、工艺文件及有关技术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

2、产品在转入下工序时,检验员应在产品转交单上签字认可;

3、对于报废的产品,由检验员填写报废单一式四份,经操作者签字后,送交车间、生产科和检验科各一份。

4、将要发货的产品,检验科主管资料人员应及时地整理产品档案,由驻厂员审核后办理产品合格证,一份交用户,一份随档案资料归档。检验科应将产品档案妥善保管,在每年的年底将全年的产品档案完整地移交厂档案室;

5、产品档案的资料包含:《工艺质量记录卡》、摊上底片和报告、施焊记录、焊接试板报告,材质理化报告单、外购外协件质证书(或复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监检证、出厂日期及发网单位等。

十六、产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1、检验科负责管理和保存一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记录和有关产品的检验记录资料,年终移交厂档案室,厂档案室对压力容器产品档案负责保存7年;

2、产品质量档案:

(1)产品订货合同;(2)各种检验和测试、化验报告、检验记录;

(3)施工蓝图;(4)各种工艺质量记录卡;

(5)无损探伤底片、探伤报告、返修底片等;

(6)质量问题处理意见;(7)合格证、监检证、质量证明书。

第14篇: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在院长和药事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管理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做到有计划地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4、药房(药库)设专职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做好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制定的制度应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质量管理员不得同时兼任院部药品采购人员。因人事变动应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5、监督在岗从药人员搞好个人卫生,要求做到服装整洁,佩带胸卡。

6、提供药品咨询服务,指导群众安全合理用药,做好合理用药的宣传工作,在适当场所设立合理用药宣传栏,公布药品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簿,对服务对象的批评或投诉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做出答复或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开展任何方式经营或变相经营药品;不得以医疗业务广告进行药品宣传。

7、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对从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基础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并负责实施和建立档案。

8、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做到有专人监测和收集使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等信息,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及时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确保依法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制定药品目录和急救药品目录。

3、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对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5、药品采购应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审核所购入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

6、采购药品应与供货单位签定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7、购进药品应具合法票据,做到票、账、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9、对首供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用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10、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1、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购进药品,在保证满足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用造成的损失。

12、质量管理员应会同相关部门按年度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使用质量。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质量,把好药品入库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验收应由验收人员负责,验收员应参加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对到货药品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和特管药品应随到随验。

5、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冶、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项目; ②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外用药品、特殊药品,其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④进口药品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号,其最小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⑤验收首用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6、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在箱外书写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装箱。

7、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8、验收中怀疑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单,报质量管理员审核处理。

9、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10、特管药品应验收到最小包装并执行双人验收,应有双人签章和完整验收记录。

11、验收人员应熟悉药品性能和储存条件,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注明验收结论。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予拒收并报质量管理员。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 药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库,堆码规范、合理。仓库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消防、防盗设备。应有与药品陈列、储存相适应的橱、柜、架、垫等专用设备。

3、应按照需要,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藏库(2-8℃),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4、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药等应分区存放等。

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放并留有一定的距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药库和药房面积应达到规定要求。药品与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墙、屋顶、梁柱距离不小于30厘米。

6、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8-9时)、下午(2-3时)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7、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8、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9、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

10、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其集中控制并停用,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11、做好库存药品的账、货管理工作,半年盘存一次,确保账、票、货相符。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13、试剂、危险品应存放于专门设置的仓库。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为规范仓储及陈列药品的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药库、药房必须配备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

3、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房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4、质量管理员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

5、养护人员应配合药库及药房人员做好药库、药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根据库房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每日8—9时,下午2—3时各记录一次库房内温湿度。

6、根据药品流转情况,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近效期药品及易变质、易霉变、易潮解药品应列为重点养护品种,缩短检查周期、每月检查一次。药品养护检查应建立档案。

7、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近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用表”。

8、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发货或使用,及时通知质量管理员进行复查处理。对质量有问题及储存时间长的药品应及时抽验送检。 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2、首供企业是指与本单位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首用品种是指本单位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3、应对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供应药品的合法性。

4、首用品种或与首供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采购员应详细填写“首用品种(企业)审批表”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和药事委员会对采购员填报的“首用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审批后,方可开展业务来往,购进药品。

5、审批首供企业和首用品种的必备资料:

①首供企业应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等复印件。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的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复印件及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须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②购进首用品种时,企业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等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该品种的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6、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供企业审批表”和“首用品种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建立档案。院文件

文件名称: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编号: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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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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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

1、为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高效畅通的质量信息渠道,充分发挥质量信息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信息是指内外环境对单位质量管理工作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因素。

3、应建立以质量管理为中心的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质量信息网络体系。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4、质量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等;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公告及药品监督抽查公告; 市场情况的相关动态及发展导向;

药品供应单位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及质量保证能力; 单位内部各环节围绕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各个方面形成的数据、质量、记录、报表、文件等;

患者的质量查询、质量反馈和质量投诉等;

5、质量信息的收集方法 ①单位内部信息

通过统计报表定期反映各类质量的相关信息;

通过质量分析会、工作汇报会等收集质量的相关信息;

通过各部门填报质量信息反馈单及相关记录实现质量信息的传递;

通过有效方式收集医生、护士、司药人员的意见、建议,了解质量信息。 ②单位外部信息;

通过问卷、座谈会、电话访问等调查方式收集信息; 通过现场观察及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通过电子信息媒介收集质量信息; 通过公共关系网络收集质量信息;

通过现有信息的分析处理获得所需要的质量信息。

③质量管理员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内及时向医院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各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将质量信息及时报质量管理员,经分析

汇总后,以信息反馈单的方式传递至执行部门。 文件名称: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编号:08

起草人:

审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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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院文件

1、为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程序,确保使用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术职称。

3、在核实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处方调配药品。

4、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使用。

5、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四查十对”规定的程序进行。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处方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6、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

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8、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

9、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患者正确介绍用法、用量并在包装袋上写明,交代禁忌、注意事项等。

10、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1、调配处方的用具、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卫生要求;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容器应经法定部门注册,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

12、调配药品用的计量器应定期检定。

13、处方应按国家规定时限保存,一般处方不少于1年,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处方不少于2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不少于3年。

14、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配制制剂或擅自使用其他医院配制的制剂。

1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有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使用专用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专册登记,加强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药。

16、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符合国务院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院文件

文件名称: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编号: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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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

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应由批发企业送货至单位。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专用帐册,专用保险柜储存双人双锁保管,实行双人验收、双人出入库复核,做到票、帐、物相符,帐册、验收记录等凭证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麻醉药品注射剂空安瓿或贴剂应回收并有记录。

4、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当向有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并实行专册登记、实行专人专锁管理,做到票、帐、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3年。㈡、医疗用毒性药品 医疗机构储存使用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并建立储存毒性药品专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调配毒性药品处方,应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付炮制品。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剂量,处方保存2年备查。 ㈢、医疗用放射性药品

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应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的有关规定。 院文件

文件名称: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编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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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

1、为规范药品拆零使用行为,保证药品使用质量,制定本制度。

2、拆零药品是指所使用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3、药房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药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4、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柜台,不能与其他未拆封药品混放,并保持原包装及标签。

5、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使用。

6、药品拆零使用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医疗机构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患者。院文件

文件名称: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编号:11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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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

1、为合理控制药品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4、近效期药品(指效期不足3个月)在仓库货位上设置近效期标识牌。

5、对近效期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

6、对近效期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使用控制。

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使用。院文件

文件名称: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编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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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

1、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和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的使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4、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5、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药品通知单,及时通知仓管员或调配员立即停止出库和使用,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6、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7、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由质量管理员负责报损和销毁,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9、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采取纠正、预防的措施。

10、明确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使用,应按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11、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五年。院文件

文件名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编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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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

1、为了加强使用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良反应(英文缩写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3、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4、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5、各相关科室应注意收集所用的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监测员,由监测员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报质量管理员。

6、质量管理员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院文件

文件名称:环境卫生及从药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编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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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

1、为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应保持药房、药库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3、药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陈列规范有序。药房、药库环境应整洁,内墙、顶棚、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与办公、生活、诊疗等区域分开,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4、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5、保持药房、药库内外清洁,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药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架或药柜中。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胸牌上岗,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7、凡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每年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药品验收、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皮肤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8、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存档备查。院文件

文件名称:药品质量问题及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编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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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

1、质量问题是指药品在购进、验收、养护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的药品,不合格的药品应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2、质量事故是指药品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的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重大质量事故:违规购进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者;不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库者;保管不善,导致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一般质量事故: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异者。

3、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质量管理小组在12小时内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管理员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2日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汇报。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后,质量管理员应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5、质量管理员在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院文件

文件名称: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编号:017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医疗器械质量关,确保医疗器械质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工作管理制度

1、医院设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员

2、在院长和院药事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情况,做到有计划地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4、负责制定和健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做好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制定的制度应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质量管理员不得同时兼任院部医疗器械采购人员。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应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合法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索取相关资料。购进的医疗器械应按购进验收内容逐一审核,专薄记录。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停止使用,并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购进验收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注册证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器械的进货来源。

2、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储存、陈列应符合卫生及储存要求,按品名、规格、批号分别堆垛陈列,不同批号不得混放。

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2、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①必须从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无菌器械。购进无菌器械应建立购进、验收记录。

②从生产企业采购无菌器械,须索取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有营销代表的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所出具证明的内容: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销售人员的身份证。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无菌器械。

③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须索取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有营销代表的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所出具证明的内容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3、购进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合格后方可入库。验收内容应包括:

①大、中、小包装是否完好,特别是小包装出现破损时应禁止接货和使用。 ②大、中、小包装标识和医疗器械符合产品标准。

③所购进口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具有中文标识,并备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准入证。

4、验收记录应包括:

①购入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及供货单位、注册证号等。

②不同批号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进入医院后必须经供应室进行热源监测合格后方可入库。

5、发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时要做好详细登记,以便对使用问题追踪检查。登记内容应包括使用科室、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发放数量、生产批号等。

6、请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时,要认真查验。查验内容应包括::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及有效期等。检查包装有无破损,物品有无不洁。请领时对于不合格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拒绝请领。请领后应认真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请领日期、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请领数量和经手人。

7、使用前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应认真检查小包装标识是否清晰完整,产品有无破损及不洁。小包装应查验下列标志:中文标识,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使用时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不得自行做退、换货处理,并及时报告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员。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在使用中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时,应及时报告院主管领导和所在地卫生、药品主管部门,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处理和登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不得随意带出医院,确需在院外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做好登记,并对使用后物品收回。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应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重复使用。

8、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应进行毁形、浸泡消毒,使其能达到消毒液充分浸泡的程度。其消毒液浓度与浸泡时间按规定执行。对于毁形和消毒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由供应室统一回收并统一进行销毁。除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采血针外其它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均由使用科室毁形、浸泡消毒,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按医用垃圾处理。血袋由血库回收,保存24小时后进行毁形、浸泡消毒,无害化处理后按医用垃圾处理。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消毒、销毁应做好记录。

9、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发生热源、感染或其他异常反应,必须留样,记录并报告。

10、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储存、陈列应符合卫生及储存要求,按品名、规格、批号分别堆垛陈列,不同批号不得混放。

第15篇:传染病工作管理制度

传染病工作管理制度

前楼小学 2017年9月

传染病工作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一旦疫情发生,应随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2.严格执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反馈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及时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转送)。

3.对教室、宿舍、办公室、图书馆、各种功能教室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进行定期消毒,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并经常开窗通风,保证空气畅通。

4.学校要健全晨检制度,坚持对住宿学生实行晨晚查检制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5.教育学生爱清洁、讲卫生。做到不吃不洁食品,不在校外地摊上买食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6.疑似传染病的病人经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休学住院治疗,待病愈后并凭医院证明方可回校上课。

7.强健康教育,培养卫生习惯,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8.认真学校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预防接种。

9.密切跟踪接触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

第16篇: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发展建设部档案工作的管理,使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的要求,充分发挥工程档案管委会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档案是管委会自成立以来在工程建设方面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以各种载体形式真实记录的总和。其构成是:以基建(工程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文书、工程、审计、影像等门类的档案。

三、对工程项目各个门类的档案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安全,利于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

四、工程档案工作由发展建设部门主管。由指定人员负责,负责管委会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管委会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

五、贯彻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管委会工程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和保持管委会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借阅使用相关档案材料,一般以借阅部门工作形成的档案为主,须经部门档案管理负责人批准。

七、借阅人员必须负责维护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安全与清洁,不得将档案材料擅自转借、拆散、污损、涂改和加注标记。借阅档案要确保不遗失,不擅自带出管委会。

八、档案人员应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并对归还的案卷严格检查和清点,然后注销借阅。

九、对借阅中违反本规定,造成档案遗失、损坏、泄密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追查责任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企业档案;

(二)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业档案;

(三)涂改、伪造档案;

(四)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五)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五条认真贯彻《档案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政策、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机密,确保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持高度的保密意识和良好职业道德。不允许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内容。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不得将借阅的档案擅自复制、摘抄或转借他人。

第十八条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档案机密不被盗、不泄密、不遭人为破坏。

第十九条准备销毁的档案经履行销毁手续后,应及时彻底地进行销毁,不准出卖或做他用。

第二十条定期清理检查档案,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档案保管制度

第二十一条全部档案必须按门类分别存放。各类档案及案卷的存放,按分类方案的规定和案卷目录的顺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依次排列。

第二十二条档案装具符合国家标准,档案柜坚固耐用、摆放整齐、统一编号,便于管理与查找;归还的档案应随时放回原位,防止出现混乱和丢失。

第二十三条档案库房由档案室人员管理,其他人员禁止进入。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要保持适宜的温湿度:温度为摄氏14--24度,相对湿度为45--60%。当温湿度不适宜时应采取措施及时调节。每天有温湿度记录。

第二十五条库房内应保持严密、整洁,禁止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库房窗户应加挂窗帘防尘及防阳光直射档案材料;定期除尘;防虫防霉药剂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二十六条档案库房安装防盗门和护窗栏,门锁齐全有效。班前应检查库房门窗,班后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配置符合规定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每年对档案案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库藏量、借阅量、移出量、销毁量以及档案保管状况等。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第二十八条档案鉴定工作要贯彻“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历史地全面地考察档案的价值和作用,准确判定档案保管期限,保证档案质量。

第二十九条档案鉴定工作在集团管委会主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室人员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主持下进行。

第三十条鉴定档案按档案室编制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直接对案卷进行鉴定。如果一个案卷内文件内容密不可分而价值有所不同,则以其中最重要文件价值确定该案卷的保管期限。

第三十一条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重新进行鉴定工作,慎重确定其存毁。对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并做好相应调整;对确无利用价值的应履行严格的手续将其剔除销毁。

第三十二条销毁档案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鉴定人员签字,报集团管委会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

第三十三条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由两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前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与日期。 第三十四条档案销毁工作结束后,应将销毁清册及时归档。其保管期限为15年。

档案统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做好集团管委会档案的日常基本数量统计工作。通过案卷目录、分类目录、借阅登记等,准确、真实地记录档案及档案工作的状况,使基础工作规范化。

第三十六条做好每年的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包括室藏档案数量、年度归档情况、借阅档案人次卷次、专兼职档案人员基本情况、编研情况等)年报工作,保证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第三十七条依据档案登记,进行档案接收、鉴定、销毁、保管等情况的数量统计工作,并对档案的借阅利用及利用效果反馈进行统计。

第三十八条通过统计分析,掌握档案数量及档案管理情况的变化,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十九条进行各项档案登记和统计时,要求使用耐久字迹材料书写。

第四十条有关的统计数据、材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第四十一条归档范围

一、凡是反映集团管委会各项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集团管委会《文书档案归档范围》是参考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等规定,并结合集团管委会实际情况制定的。第四十二条保管期限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第四十三条归档时间 集团管委会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资料员)负责将本部门已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按年度分类、整理、立卷,于第二年3月底以前交管委会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四十四条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一、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率应达到95%以上,完整率应达到100%。

二、各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应齐全、完整(包括附件、图表、制表说明、统计分析及有领导批示的底稿等),保持原文件的有机联系。

三、管委会制发的文件应归档原件或正本。

四、字迹、印鉴清晰,不得有圆珠笔、纯蓝或红墨水、复写及铅笔字迹。

五、档案室与移交部门依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归档文件,履行签字手续。

六、对于不归档的文件也要加强管理,有的文件可以作为资料保存。对确实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有关领导、部门和档案室审定后销毁处理。

附: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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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群工作

1、上级党委颁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包括外出开会带回来的)

2、党总支工作计划、总结

(1)党总支年度计划总结及重要专题汇报

(2)党总支半年总结、党办年度总结及较重要的专题汇报 (3)党办半年总结、一般的总结汇报材料

3、党总支委员会(包括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

4、领导班子生活会记录

5、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

6、党内统计年报

7、党内职务任免的文件材料

(1)任免党总支书记的决定

(2)任免党支部书记的决定

8、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9、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文件材料

10、党纪处分材料

11、纪检工作的文件、材料

12、有关党建、组宣、纪检、廉政等工作规章制度

13、有关管委会党务工作的各类信息稿件

14、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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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管理

1、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材料

2、管委会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1)年度工作会议、重要的专业会议的通知、名单、议程、报

告讲话、决议、决定、记录、纪要、简报等材料

(2)半年工作会、一般专业会议的通知、报告、讲话等材料

3、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

4、管委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1)年度、年度以上的

(2)半年的、重要专题的及部门年度总结

(3)部门半年总结

5、管委会年度(含年度以上的)发展规划

6、管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

(1)管委会章程、总经理工作条例等

(2)一般的制度、规定、办法等

7、管委会制发的(包括与其它单位联合制发的)文件材料

(1)方针、政策性、重要业务问题的

(2)事务性、有参考价值的

8、管委会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分(子)管委会的请示与管委会的批复

(1)政策性、重要问题的

(2)一般事务性的

9、管委会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等文件材料

(1)重要的或涉及较大资金额度的(2)有效期不超过三年的委托代理、服务合同等

10、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1)管委会副总级行政领导

(2)管委会所属部门和分(子)管委会负责人

11、机构成立、撤并、名称更改、人员编制、启用印信、年检、变更等文件材料

(1)管委会一级的

(2)管委会所属部门和分(子)管委会的

1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材料

(1)体系认证、审核认证证书等

(2)质量体系内部文件

13、年度计划任务责任书

14、管委会在调查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重要的综合成果、专题报告、方案、总结

(2)原始记录及一般性调查报告

15、管委会财产、物资交接凭证

16、经济纠纷、诉讼材料等

(1)涉及数额较大或案情比较复杂的

(2)案情比较简单的

17、奖励表彰、违纪处分、等级认证等文件材料

18、管委会组织机构沿革、年鉴、大事记

19、管委会编辑的能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出版物、光盘等

20、反映管委会各项工作的各类信息、稿件

21、同级单位与本管委会之间协商工作产生的文件材料

22、本部门制定行政、后勤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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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管理

1、管委会对外投资的文件材料

(1)协议、决议、出资证明等

(2)被投资企业重要文件材料

(3)被投资企业一般文件材料

2、管委会对外投资业务的方案、请示、批复

3、管委会对外投资业务的规定、办法

4、管委会对外投资广告合同等

5、市场调研报告、营销策划方案等

6、房屋大修(50万元以上)的报告、请示、批复

7、经济纠纷、诉讼材料等 (1)涉及资金数额较大或案情比较复杂的

(2)涉及资金数额较少或案情比较简单的

8、成立、注销、撤并分(子)管委会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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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会计

1、有关财务审计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复

2、年度各项审计报告

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经济活动分析)

4、有关财务工作的报表、统计资料等(不含财务年报)

(1)综合或专项的、重要的

(2)一般的

5、财务工作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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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力资源

1、有关人力资源业务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复

2、管委会职工名册

3、管委会职工转调工作的行政、工资介绍信

4、管委会部门经理、员工主管职务聘任的文件材料

5、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文件材料

6、干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1)年度、年度以上、专项、汇总的

(2)半年、季度、月度的

7、社会保险统计报表

(1)年度、决算、汇总的

(2)半年、季度、月度的

8、人事劳动工资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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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开发

1、集团管委会有关开发项目的会议纪要、规定等

2、市场项目管理部和分(子)管委会有关项目开发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示(批复)

3、集团管委会的建设计划文件

4、市场项目管理部和分(子)管委会工程例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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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技术档案归档制度

第四十五条基建工程技术档案是集团管委会档案的主体。它真实记录和反映了开发建设项目从前期规划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是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重要文件材料。基建工程技术档案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及竣工图四部分。 第四十六条归档责任人

集团管委会基建工程技术档案是由多部门、分阶段形成的。根据基建工程技术档案形成的特点,归档工作由相关单位或部门分别负责:

1、基建文件由集团管委会基建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2、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移交集团管委会档案室;

3、施工资料由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汇总、编制并移交集团管委会档案室;

4、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立卷,集团管委会基建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5、以上第

2、

3、4部分工程技术档案由集团管委会基建办公室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移交档案室。

第四十七条归档文件要求

1、归档的基建工程技术文件必须符合北京市建委、规委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XX)的规定。做到收集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核对准确,签署完备并按规范整理、立卷,使用标准装具。

2、工程技术文件应归档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归档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时间。计算机形成的工程技术文件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凡采用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的,应使用反差明显的蓝图,竣工图图面应整洁清晰。

4、工程技术文件的书写材料应有利于长久保存。

5、归档份数:凡是需要归档的工程技术文件,一般归档一份,重要的或使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两份。

第四十八条归档时间 工程技术文件材料应在各阶段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完毕,向集团管委会档案室移交。

第四十九条立卷方法

⑴基建文件(分为工程准备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按开发建设项目立卷;

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及竣工图等文件材料按该开发项目的施工项目立卷;

⑵档号按集团管委会开发建设项目统一的名称代号编制;

⑶采用分阶段(小份)装订方法立卷。

第五十条保管期限

工程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全部为超长期。

附:

工程技术档案归档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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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基建文件(0—6为工程准备文件,7—8为竣工验收文件)

a0现状调查资料:现状图,施工场地情况,地上物,地下管线情况等;

a1决策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关于立项的会议纪要和领导批示、项目评估资料等;

a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许可证等;

a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图及说明、施工图设计及说明、设计计算书、施工图审查通知书等; a4工程招投标及承包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工程招标书、投标文件、标底、评议结果、中标协议)、合同等;

a5工程开工文件:年度施工任务批准文件、修改工程施工图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

a6商务文件:工程投资估算文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决)算、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等;

a7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文件等;

a8其他文件: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报验文件、工程竣工总结、工程开工前原貌、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录像资料等。

b、监理资料(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XX))

b1监理管理资料

b2监理工作记录

b3竣工验收资料

b4其他资料

c、施工资料(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XX))

c0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

c1施工管理资料

c2施工技术资料

c3施工测量记录 c4施工物资资料

c5施工记录c6施工试验记录

c7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d、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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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为了加强管委会会计档案管理,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集团管委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二条会计档案是集团管委会在开发建设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连续、系统、综合地反映管委会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记录,是明确经济责任、维护企业权益的重要凭据。

第五十三条会计档案是管委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管委会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会计档案工作的主管领导为财务总监。

第五十四条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3、财务报告等:包括年(季)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等。

实行电算化进行会计核算时,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详见《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第五十五条不归档范围:管委会财务资产部经办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预算、计划、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不属于会计档案范围。应按照文书档案管理办法办理。

第五十六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资产部兼职档案员负责按照归档要求,将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分别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设专柜妥善保管。

第五十七条归档时间: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在财务审计部暂存一年;但应先向档案室移交当年会计档案案卷目录一份,待暂存期满后向档案室移交。案卷按类别----年度排列。

第五十八条借阅会计档案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档案原件不能借出。本单位非财务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经财务总监同意;外单位人员需持正式介绍信,经集团管委会总裁和财务总监批准,可提供查阅或复制。查阅者严禁在档案上勾划、拆封或抽换。

第五十九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会同财务资产部共同鉴定,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集团管委会总裁和财务总监签署意见,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六十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均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室保管至结清债权债务或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对在建项目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六十一条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册的封装,对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案卷应会同财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进行,分清责任,确保案卷质量。

附:

会计档案立卷方法

会计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是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三大类进行整理立卷的。 会计档案具有专业性较强的特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档案的立卷工作由财务会计部门承担。

(一)会计凭证的立卷方法

1.按月立卷:按时间顺序结合凭证数量的多少,分别组成一册或多册保管单位,一册为一卷。

2.如有记账凭证号可不另外编写页号,所附原始凭证不编号。

3.装订:装订之前应剔除金属物,装订必须包角;在包角处正面骑缝加盖财务专用章,背面加盖立卷人(装订人)的名章。

4.正确填写凭证封面和凭证盒封面、背脊的各项内容。

5.会计凭证的卷号(档号)由管委会档案室进行编排,为不分年度的大流水号,至999号换号。卷号写在封皮右上角。

(二)会计账簿的立卷方法

1.按年度立卷:按账簿种类分开立卷,一本账簿为一卷。

2.订本账要保持原来面貌,不要拆散,不用另编页号,将截止页号和使用情况在账薄使用登记表中说明。

3.活页账应撤出空白账页,对有文字的页面(即有效页)按顺序编页号,然后按原有的二孔用线绳装订成册。

4.每本账簿均应加贴封面、封底,可以使用文书档案的牛皮纸卷皮。订本账在原账簿前后加贴封面、封底即可;活页账应去掉塑料账夹后,用文书档案封面、封底装订。

5.正确填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各项内容。特别注意按“三要素”原则写好案卷标题。

即:作者+时间+文件名称=案卷标题 例:中油新兴2011年综合明细账

(三)会计报表的立卷方法

1.按年度立卷:年报与季报、月报因保管期限不同应分别组卷;

2.与会计报表同时形成的文字说明或财务分析,是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应与报表合并立卷,排列在报表之前;

3.集团管委会财务报表与分(子)管委会上报的财务报表,可按保管期限分别装订或合订成卷,装订时注意折叠整齐、三孔一线;

4.每卷均需编写页号,正面写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可以用铅笔书写;

5.每卷应加案卷封面、封底、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其填写要求,同第(二)---5条。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管委会的声像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所称声像档案是指集团管委会各部门或个人在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录音、录像、光盘及磁性载体、照片等不同材料为载体,以声像为主,并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第六十四条声像档案是集团管委会档案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管委会各部门应树立及时收集、定期移交、科学使用的意识。

第六十五条收集范围:

1.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领导及国际友人视察参观等;

2.集团管委会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外事活动及主要职能活动等;

3.反映集团管委会先进人物(部门)事迹、活动及集团管委会荣获的奖杯、锦旗、奖状、证书、奖品等; 4.集团管委会主要领导的工作照、标准照;

5.集团管委会重要事件、事故等;

6.集团管委会职工日常文体娱乐活动;7.基建工程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前的原貌(包括原建筑物、构筑物及周围的环境);重要的搬迁、拆除、场地平整情况;建设工程奠基、开工仪式,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重要合同的签字仪式;工程设计模型等;

8.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建(构)筑物沉降、位移、倾斜、变形及防水、防腐处理;整体工程施工现场情况;隐蔽工程的施工安装及处理;结构、电气、消防、防雷及其它保证安全使用的工程设施;各种管线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主要的质量检查、安全检查、环境检查、验收活动(基础、地下、地上、主体工程)内容;

9.工程建设竣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仪式;竣工后建筑物内、外部不同角度的重要局部、全景以及夜景;反映工程获质量评审等级、颁奖活动及授予的奖杯、证书等内容。

第六十六条收集时间和方法

1.由于声像载体的特殊性,声像档案资料应由形成部门在拍摄后由兼职档案员及时整理并于一周内向档案室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工程建设声像资料由市场项目管理部随时收集,按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施工、竣工阶段(参见本办法第四条

7、

8、9规定)向档案室移交。

3.档案室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十七条收集要求

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照片和文字说明要齐全、完整。

归档的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原件与复制品要相符。 光盘不得有划痕、裂痕和变形,不得带有病毒,不得有打不开的文件或不完整的文件,应使用质地良好的a级盘片。

(一)照片档案

1.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色彩纯正,未加修饰剪裁;

2.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得进行后期加工。原始图像文件存储格式为无压缩的tiff格式。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3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影像尺寸不小于3mb;

3.数码照片档案的存储载体应为dvd文件盘。照片应以内容为单位,分别建立文件夹刻录制作。

(二)录像档案

1.主题要明确、内容连贯完整、图像清晰、镜头平稳。工程项目的录像资料应遵循施工顺序,保持画面、图像的有机联系;

2.要使用质地良好的录像带,带基不得有发霉、变形、掉磁及折损现象;

3.应归档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4.录像素材的记录格式为batecam或dvcam。素材带的存储载体可以是录像带,也可以是dvd视频盘;

5.录像的dvd视频盘,应采用ibp祯,mpeg-2的文件格式,码流小于9.8mb,图像信号分辨率为720×576。

(三)录音档案

1.录音带应声音清楚;

2.录音档案的存储载体应为cd金盘,文件格式为wav,也可以是盒式录音磁带;

3.录音磁带的带基不得有发霉、变形、掉磁及折损现象。 第六十八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按本办法第

四、

五、六条进行,档案室指导、监督。

第六十九条声像档案分类、编号

(一)照片档案编号方法:

1.照片档案案卷号:照片档案目录号——案卷顺序号

2.卷内照片张号:案卷号——本卷流水号

(二)录音档案编号方法:

录音档案案卷目录号——录音带顺序号

(三)录像档案编号方法:

录像档案案卷目录号——录像带顺序号

第七十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声像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按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按盒编写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1.01.01。

第七十一条案卷要求

1.将内容具有相关联系的照片、录音、录像分别组成案卷; 2.照片以自然张为单位填写卷内目录;

3.录音、录像带以盒为单位填写案卷目录;

4.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七十二条保管条件

1.存放声像档案的库房或装具应做到防火、防盗、防光、防磁、防尘、防潮、防有害气体等;

2.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

第七十三条录音、录像带、光盘应立放。

第七十四条对室存声像档案应每二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七十五条对室存声像档案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第七十六条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第七十七条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七十八条严格遵守档案借阅制度。

第七十九条借阅声像档案原版一般限在档案室内,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八十条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声像档案。

实物档案归档制度 第八十一条实物档案是指以各种材料为载体的能反映集团管委会历史真实面貌、有保存和查考价值的特定物品。一般包括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并颁发的各种锦旗、奖杯(牌)、奖状、证书、奖品;印信实物;在工作交往过程中对方馈赠的纪念品、一般实物资料等。第八十二条归档要求

1、实物档案按件归档,按颁发年度、类型和保管期限编号登记,填写实物档案目录。

2、各部门在获得实物后,应保存附随实物的文字材料、包装材料,准确记载所获得实物的时间、事由、赠予人、被赠予人等信息,保持实物的整洁并妥善保管。

第八十三条实物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

第八十四条归档时间

各部门于第二年3月底前向集团档案室移交。

设备档案归档制度

第八十五条设备档案是指集团管委会使用的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车辆设备、视听设备等自申请购置、使用至报废(或终止使用)期间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具体包括:

1.购置设备的申请、批复,设备技术材料、购买设备的谈判文件及订购协议或购货合同等;

2.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装箱清单、设备目录图册、照片;

3.设备安装调试记录、测试验收报告等;

4.设备运行记录;设备检查、保养、大小修记录;设备事故记录等;

5.设备报废、转让及终止使用的审批、鉴定材料。

第八十六条工程项目中的设备是该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归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八十七条设备档案按台(套)立卷归档。随机文件材料应及时清点,妥善保管,以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第八十八条归档时间

随机文件材料自设备购买后一个月内向集团管委会档案室移交。维修、保养、年检文件按年度移交。

第八十九条设备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集团办公室兼职档案员(资料员)负责。

第九十条设备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为长期,于设备报废后满五年可销毁。

外出开会人员带回材料归档制度

第九十一条为了便于档案文件材料的集中管理,特对外出开会学习人员制定本规定。

第九十二条集团管委会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业务干部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带回的文件材料在传达会议精神、汇报工作后,均应主动、及时送交集团管委会办公室统一登记保存。

第九十三条需要在本部门业务工作中继续使用的材料,应在交办公室登记后,办理借阅手续或复印后使用复印件。

第九十四条档案室、兼职档案员(资料员)应及时督促有关领导协助做好此项工作,经常沟通情况,必要时请主管领导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第九十五条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材料如有保存利用价值,按文书档案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保管。

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第九十六条为了加强对集团管委会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加速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有效维护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提升档案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九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文件,是指microsoftofficeword、excel、wps以及其他文字处理软件所产生的文件。

第九十八条电子文件收集范围是指集团管委会形成的、与应归档纸质档案相对应的、永久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九十九条档案室负责对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一百条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移交前由形成部门负责,移交后由档案部门负责。

第一百零一条电子文件与归档纸质文件的收集工作于每年四月同时进行。

第一百零二条归档电子文件与归档纸质文件在公文格式和内容上应保持一致,电子文件名称必须与纸质文件题名一致。对归档的重要纸质文件草稿,如存在其对应的电子文件也应归档。

第一百零三条归档纸质文件与归档电子文件应注意其对应关系,除“一对一”对应关系、“无对应”关系(例如会议记录等)以外,应注意“一对多”即一份纸质文件对应多份电子文件的对应关系。

第一百零四条按纸质文件保管期限表对归档的电子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确保电子文件的分类、立卷与相应的纸质归档文件保持一致。

第一百零五条对照档案目录对归档电子文件进行编号。其标准格式为: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件号,即:001-01-0001-0001。

第一百零六条归档电子文件的移交形式可以通过存储载体传递或通过电子文件传输系统从网上交接。

第一百零七条通过存储载体进行交接的归档电子文件,移交与接收部门均应对其载体和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载体清洁、无划痕、无病毒等。 第一百零八条归档电子文件应存储到符合保管要求的脱机载体上。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若加密,必须与解密软件和说明文件一同归档。

第一百零九条其他类型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可参照本办法。

第17篇: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 (基建调试期间暂行) 1 总 则

1.1 工作票制度是电力生产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防止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必要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工作票管理的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1.3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建设单位,公司所属技术部,发电部及外包单位生产现场检修作业所使用的工作票管理.1.4本制度的所有条款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94年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91年版)的有关规定,并且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1.5 施工现场,生产现场的任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不必办理工作票的作业项目见本制度2.1.9条),要求各施工单位,公司各部门认真执行.2 管理要求 2.1 工作票使用范围

2.1.1 公司的工作票分为四种,即:发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其中,电气工作票又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和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又分为热控第一种工作票和热控第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又分为一级动火工作票和二级动火工作票.2.1.2 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2.1 锅炉本体,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2.1.2.2 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2.1.2.3 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2.1.2.4 送风机,引风机和一次风机的检修; 2.1.2.5 主要汽,水,油,瓦斯,氢,风,烟系统上的设备及承压管道或阀门的检修; 2.1.2.6 除灰装置,除尘器及冲灰(渣),输灰系统的检修; 2.1.2.7 磨煤机,旋风分离器,给煤机及煤粉管道的检修; 2.1.2.8 斗轮机,,运煤皮带,除铁器,原煤及煤粉取样装置,称重及测量装置等运煤系统设备的检修; 2.1.2.9 在煤斗,原煤仓,各种水箱,井沟道内,容器内,槽箱内及管道上的检修或焊接工作; 2.1.2.10 汽轮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及各油泵,水泵,阀门,各种热交换器及其热力系统的检修,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 2.1.2.11 化学生产设备的检修; 2.1.2.12 需要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安全,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2.1.2.13 设备卫生清扫.2.1.3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3.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1.3.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3.3 检修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者; 2.1.3.4 在高压室遮栏内或导电部分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表1中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检查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1.3.5 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或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1.3.6 高压电气试验工作; 2.1.3.7 电力电缆的停电检修工作; 2.1.3.8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3.9 继电保护校验,需要做整组与一次设备联动试验时,若未与有关的一次设备检修或试验相配合者; 2.1.3.10 在厂用380V母线及进线开关等处工作.2.1.4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4.1 带电作业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1.4.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柜,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1.4.3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1.4.4 运行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2.1.4.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1.4.6 一次电流继电器有特殊装置可以在运行中改变定值的; 2.1.4.7 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通道上或配电盘上的继电器或保护装置,可以不断开所保护的高压设备的; 2.1.4.8 进入变电站或各配电室进行土建,油漆或清扫,通讯,装校表计等工作,且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4.9 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范围.2.1.4.10设备卫生清扫.2.1.5 填用热控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5.1 检修维护温度,压力,流量,物位等测点一次元件和二次仪表,需要停运热力设备或降参数运行者; 2.1.5.2 检修维护调试热控自动,保护装置和数据采集设备,需要停运热力设备,倒换热力系统或者降参数运行者; 2.1.5.3 涉及机,炉,电大联锁保护的装置及其回路检修维护和试验.2.1.6 填用热控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6.1 检修维护温度,压力,流量,物位,氧量等测点一次元件和二次仪表,不需停运热力设备或倒换热力系统者.2.1.6.2 检修维护调试热控自动,保护装置和数据采集设备,不需停运热力设备或倒换热力系统者.2.1.6.3 备用设备及其控制回路的检修维护和试验.2.1.6.4 化学补给水,凝结水除盐及其废水处理,输煤,除灰装置,除尘器及冲灰(渣),胶球清洗,输灰系统,制氢装置等热工程序控制系统及仪表检修工作.2.1.6.5 汽包水位电视,炉膛火焰监测器,高能点火装置等热工装置的检修.2.1.6.6 热工组态的在线修改工作.2.1.6.7 全厂消防报警系统检修维护.2.1.6.8 全厂工业电视检修维护.2.1.6.9 热控设备上(内)从事照明工作.2.1.6.10设备卫生清扫.2.1.7 一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区域(以动火工作票制度要求为准) 2.1.7.1 油泵房和油罐区防火堤内; 2.1.7.2 卸油站,污油池,油处理室.2.1.7.3 直接与油罐,氢罐内系统连接的管道,设备; 2.1.7.4 汽轮机透平油储油罐及管道; 2.1.7.5 制氢站内; 2.1.7.6 锅炉燃油系统管道; 2.1.7.7 汽轮机油系统周围5米内; 2.7.7.8 氢冷发电机及氢系统周围10米内; 2.7.7.9 油浸变压器内部.2.1.8 二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区域 2.1.8.1 油罐区内的水,汽设备及管道; 2.1.8.2 汽机房零米,6.9米,13.7米层; 2.1.8.3 煤粉仓,原煤斗; 2.1.8.4 蓄电池室,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夹层; 2.1.8.5 易燃易爆品仓库,油库; 2.1.8.6柴油发电机房内; 2.1.8.7集控室,网控室,工程师站,电子间,保护间,通讯计算机房; 2.1.8.8档案室.2.1.9 其他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工作范围

2.1.9.1 检修人员在一般照明回路上的工作应当办理工作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是必须经值长同意.2.1.9.2 电气检修人员接检修电源,临时电源应办理工作票,事故抢修时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是必须经值长同意.2.1.9.3 预计在4小时内可以完成的事故抢修工作必须经当值值长同意,由运行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并将情况记录在规定的记录簿上.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应填写工作票.2.1.9.4 事故抢修以及已经必须夜间进行的紧急检修工作,经当值值长同意后,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由运行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并将情况记录在规定的记录簿上,方可开工;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消缺工作仍然继续进行,应补办工作票手续.2.1.9.5 对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包括运行人员排除故障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并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票许可制度,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2.1.9.6 生产现场卫生保洁工作可不办理工作票.2.2 工作票的使用规定

2.2.1 工作票的使用期限,值长可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确定一种工作票的完工时间.对关系到公用系统及主要电源和保护的二种工作票,开工前必须征得值长同意方可开工,工作完后必须汇报值长,并做好检修交待.恢复系统,值长做好记录.2.2.2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2.2.3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2.2.4 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要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应清楚,端正,不得潦草,不得任意涂改,严禁错字漏字多字等现象.2.2.5 为使工作票编号不发生重复,不连续等现象,工作票编号统一编写并打印在工作票上,工作票按照七位数字编号并以专业拼音缩写区分,电气一种票为DQ1;电气二种票为DQ2;热控一种票为RK1;热控二种票为RK2;热力机械票为RJ1(锅炉),RJ2(汽机) ,RJ3(燃灰),RJ4(化学);一级动火票为DH1,二级动火票为DH2.后面加年份两位数字和序号四位数字进行编号.如:第一份电气一种工作票为DQ1070001.2.2.6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确定: 2.2.6.1工作票签发人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由技术部经理,经理助理,专业专工及其他外包公司领导担任,经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员名单后生效.工作票签发人只能签本专业工作票,即电气只能签电气工作票,热机只能签热机工作票,热控只能签热控工作票; 2.2.6.2工作票负责人由业务技术上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担任,并经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主管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员名单后生效; 2.2.6.3工作票许可人由运行主值班员和运行副值班员担任.工作许可人必须经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员名单后生效.2.2.7 一个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项工作任务.因抢修或其它紧急工作的需要,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需离开该工作现场,进行其他检修任务时,将工作票上交工作许可人保管,并做好记录,停止该工作,并重新办理抢修或其它工作的工作票;当工作结束后,需再次进行原工作时,与工作票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认所有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方可开始工作.2.2.8 有计划的设备消缺,大小修等工作的一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交给运行主值班员,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四小时,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以前,送交运行主值班员,由运行主值班员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检查票面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是否清楚,安全措施是否与实际相符,齐全和完善.安全措施漏项较多,不符合要求,可退回重新填写).必要时填写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上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2.2.9 热控设备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时,若需解除机组的主保护,在填写工作票前,应先办理\"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手续,并同热控工作票一并执行.2.2.10 热机,热控工作票上需停电的设备,其停电联系单必须附在工作票上,如设备有其它工作未送电,须在工作票上交待清楚.2.2.11 工作票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持黑色字体票, 许可人处留一份红色字体票,工作结束后,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收回,交本部门(专业)统一登记,统一保管.2.2.12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2.2.13工作票延期和终结: 2.2.14工作票批准期限内工作任务不能完成,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2.2.15一般检修工作应在批准完成期限前2小时向值长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2.2.15.1大,小修的延期手续,应在调度批准的检修期限未过半时,提出申请并办理延期手续; 2.2.15.2每张工作票只能办理延期一次,电气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不得办理延期; 2.2.15.3检修工作完毕,由工作负责人持自存的一份工作票向许可人办理终结手续; 2.2.15.4办理终结手续时,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设备专责检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现场是否整洁,检修工具是否遗留,同时工作负责,点检员人应向工作许可人交待检修设备与检修前是否有异动,并说明设备检修后,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2.2.15.5全部工作完毕,拆除安全措施后,经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由运行,检修专业各保存一份; 2.2.15.6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字后,如此时还有其他工作尚未结束,还需保留部分安全措施,可在\"备注\"栏中说明并签字,该工作票可以认为已执行完毕,办理终结手续; 2.2.15.7工作结终必须填写已拆除的安全措施,如拆除的地线,地刀并注明编号.2.3 个别特殊工作的工作票规定

2.3.1 热控人员在网控,发电机和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上从事热控范围内的工作,不需要电气主设备停电者应办理热控工作票;如需要电气设备停电时,在电气人员办理工作票将该设备停电完成后,热控人员再办理热控工作票.2.3.2电气人员在检修发电机,给水泵电机,送引风机电机等设备时,如需隔离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时,除电气人员办相关工作的电气工作票,还需热机人员办理热机工作票,作为电气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之一.2.3.3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适用工作范围:除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有关规定外,在厂用380V母线及进线开关等处工作,应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2.3.4所有在我公司生产现场从事检修作业的外包单位,均应严格执行本工作票制度.2.3.5外包单位进行检修等工作时不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时,应由技术部指定本部门人员作为工作负责人,并履行工作票手续,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工作监护制度.2.4 工作票的填写及说明 2.4.1 工作票的填写要求

2.4.1.1 工作票要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工作票应尽可能用仿宋体书写,票面严禁涂改,勾抹,填写时要字迹工整,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2.4.1.2 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下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票签发人(应改为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扁形红色印章或签名,以示负责.但对设备名称,编号或编码,动词不得涂改.2.4.1.3 工作票编号规定详见(2.2.5规定) 2.4.1.4 工作内容(任务)和工作地点,应分别明确填写工作内容项目及从事工作的确切地点,如检修设备名称有双重编号,必须填写双重编号.2.4.1.5 工作票填写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调度术语.2.4.1.5.1 开关:\"合上\"\"断开\" 2.4.1.5.2 刀闸:\"合上\"\"断开\" 2.4.1.5.3 地线:\"装设\"\"拆除\" 2.4.1.5.4 保护:\"投入\"\"解除\" 2.4.1.5.5 压板:\"投入\"\"断开\" 2.4.1.5.6 保险:\"装上\"\"取下\" 2.4.1.5.7 阀门:\"关闭\"\"开启\" 2.4.1.6 工作票计划工作时间中,年要写全,月,日,时,分应用双位填写,必须用零占位.2.4.1.7 检修单位,专业,班组应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在部门,专业,名称要注明全称.2.4.2 热机工作票的填用

该票名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热力机械工作票\",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2.4.2.1 \"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写; \" 检修单位 专业 班组\",填写说明见2.4.1.7.2.4.2.2 工作负责人,参加工作人数(共有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附页等,填写清楚,不能漏项(有附页,在附页栏处填写张数,如无填写\"0\",附页包括工作票附页,停送电联系单,动火票,危险点分析预控卡等).2.4.2.3 工作内容一栏,必须将所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分别写清楚,且只能填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2.4.2.4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在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明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有双重编号的必须填写双重编号),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工作许可人要紧顶第一空白行加盖\"以下空白号\"章.2.4.2.5 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自理\".凡是\"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注明,并由执行人(检修人员)签名后,方可开工.2.4.2.6 热力机械检修作业时需做停电措施的,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里注明在停电的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2.4.2.7 \"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一栏,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如使用安全措施附页,则该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2.4.2.8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由工作票许可人填写按以下要求填写: 2.4.2.8.1 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截门不严等)需要隔离范围的措施; 2.4.2.8.2 运行人员需要保证现场检修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措施; 2.4.2.8.3 提示检修人员注意的安全事项; 2.4.2.8.4 补充措施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 2.4.2.8.5 如补充措施较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2.4.2.8.6如无补充措施,应在第一栏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2.4.2.9 \"工作票延期\"一栏,当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应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 ,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2.4.2.10 第14项,检修设备试运,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进行设备试运.在此过程中,严格执行《安规》有关项目,试运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恢复工作时间.2.4.2.11 \"备注\"一栏,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 (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2.4.2.12 \"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补充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员变动等可在备注栏内填写.2.4.3 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填用(二种票参照执行) 该票名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2.4.3.1 \" 检修单位\"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 专业 班组\"填写专业和班组名称.2.4.3.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栏必须将所工作的具体内容 ,地点分别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一份电气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厂用电系统的一个电气单元中,其中间用刀闸或开关与其他电气设备作截然分开的部分.该部分无论引伸到发电厂的其他什么地方,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2.4.3.3 \"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一栏,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清停电设备的名称,编号,以及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接地线编号,对于有双重编号的设备,必须填写双重编号.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2.4.3.4 \"安全措施\"(由工作票许可人填写)一栏,工作许可人应按照措施的项目执行顺序逐项填写,不得以\"同左\"或打\"√\"形式作为执行项目,必须写明执行情况.2.4.3.5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断开开关和刀闸及熔丝\"栏应包括电压互感器熔丝和开关,刀闸的控制和合闸电源.2.4.3.6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装接地线\"栏其中包括接地刀闸,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注明编号.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如无应应在第一栏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2.4.3.7 工作许可人每完成一项安全措施后,填写该项安全措施已做,当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若工作许可人认为安全措施不全,需要补充,可在该栏目进行补充.对工作地点带电部分,交待于工作负责人.2.4.3.8 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自理\".凡是\"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注明,并由执行人(检修人员)签名后,方可开工.2.4.3.9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或提示检修员注意事项人\"一栏,只能补充二次系统的安全措施(如取下二次熔丝等)和悬挂标示牌,设安全遮栏及注意事项等,一次系统的安全措施不能补充.如无补充或提醒,应填在第一栏加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2.4.3.10 电气工作票中涉及机械部分的安全措施,可以填在备注栏内,签发人必须签名.工作许可人执行后,必须注明\"已执行\"并签名.2.4.3.11 \"工作负责人变动\"一栏.因工作关系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动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要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去.2.4.3.12 \"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和值长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填写延期时间,并分别签名.2.4.3.13 每日开工前,当值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完安全措施后,方允许开始工作.2.4.3.14 \"备注\"一栏,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 (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 2.4.4 热控一种工作票的填用(热控二种工作票参照执行) 该票名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热控工作票\",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2.4.4.1 \" 检修单位\"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 专业\"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具体专业;\" 班组\"填写专业的班组名称; \"附页: 张\"一栏,填写附页的张数(包括补充安全措施,停送电联系单,动火票,危险点分析预控卡,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等附页),按照自然数字填写.如无附页,填写\"0\".2.4.4.2 \"工作负责人: 工作人员: 共 人\" 一栏,填写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和参加该项工作的总人数.2.4.4.3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 一栏,应分别填写工作的详细内容和具体地点,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2.4.4.4 \"计划工作时间: \" 一栏:填写该项工作计划的开始和结束时间.2.4.4.5 \"必须解除的热控装置\"一栏的填写由热控人员填写:必须有序号且按顺序填写被解除的保护或自动装置,当解除的保护危及到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时,须在附页上填写\"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且应分别签名; 2.4.4.6 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隔离措施\"一栏的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且应按顺序填写,写明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有双重编号的必须填写双重编号);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要求运行人员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均由运行人员签名; 2)要求热控人员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一栏由热控人员签名,\"措施检查人\"一栏由运行人员签名.若\"措施执行人一栏\"热控人员和运行人员同时出现后,热控人员与运行人员应共同签名.3)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可以使用\"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安全措施附页\"的张数,\"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书.2.4.4.7 \"运行人员补充措施\"一栏,由运行人员填写,若无补充,则在该栏目最开头填写\"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若有补充的安全措施,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若补充措施较少,在补充措施后面加盖\"以下空白\"章,不得空白;补充措施较多时,可以使用\"补充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附页的张数,\"补充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书.\"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填写与上述第2.4.4.6条中的要求相同. 2.4.4.8,\"动火审批\"一栏,由工作负责人根据设备检修工作需动火的具体内容和地点,按照《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填写动火工作内容和动火安全措施,按照制度审批.并在附页附动火工作票.2.4.4.9 \"批准工作时间\"一栏,由值长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检修工作的具体内容,填写批准开工时间和结束时间,以及批票时间.2.4.4.10 \"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一栏,当所有的安全措施全部执行结束后,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名,填写允许开工时间.2.4.4.11 \"工作负责人变更\"一栏,因工作关系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更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去,新的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须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和签名.2.4.4.12 \"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值长申请延期,值长同意后,填写延期结束时间并签名.2.4.4.13 \"工作终结\"一栏,当所有的检修工作终结后,填写具体的工作终结时间,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热控系统已恢复,组织清扫施工现场,并经值长同意后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共同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并签名.2.4.4.14 \"备注\"一栏的填写:票面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尚需说明的在此处填写.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 (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补充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员变动等可在备注栏内填写.2.4.5 动火工作票的签发和审批

2.4.5.1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的单位提出,技术部经理或经理助理签发,负责消防人员审核,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2.4.5.2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的单位提出,技术部相关专业专工签发,负责消防人员审核,技术部经理或经理助理批准.2.4.5.3 动火工作票一式二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一份由运行人员收执.2.4.5.4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签发人,动火执行人,工作许可人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通知运行人员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易爆浓度是否合格,并将测试结果填写在动火工作票上并签名.每次开工前均应重新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易爆浓度是否合格并将测试结果填写在动火工作票上并签名

2.4.5.5动火执行人必须收到经审批且允许动火的工作票及可燃气体测试合格的结果,方可动火.2.4.5.6 动火工作终结时,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残留火种.2.4.5.7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负责人.2.4.5.8 外单位在生产区域内动火,应由该生产区域的专业专工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3 工作票的考核标准.3.1 凡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力和热机部分)关于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及本规定的,均统计为不合格票.3.2 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3.2.1 工作票丢失; 3.2.2 工作票无统一编号或手书编号,错编号者; 3.2.3 票面填写不符合要求者; 3.2.4 工作班成员与实际不符; 3.2.5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或不符,电气工作票中设备未填写电压等级或双重名称; 3.2.6 安全措施不完备或错误者.如:已装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和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指明; 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未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等; 3.2.7 票面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者; 3.2.8 补充安全措施填写不正确或空白者; 3.2.9 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未办手续; 3.2.10 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拆除未填写; 3.2.11 字迹模糊不清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修改三处即为作废票); 3.2.12 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或漏签姓名代签名; 3.2.13 第一天开工,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3.2.14 许可手续未办妥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 3.2.15 转移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 3.2.16 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 3.2.17 工作现场没有监护人; 3.2.18 工作现场随意变动安全措施; 3.2.19 未盖\"工作结束\",\"工作许可\",\"以下空白\"或\"作废\"印章者; 3.2.20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均应考核为不合格票.4 工作票的管理与统计:对于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的,按不合格工作票处理. 4.1 工作票应有统一编号.4.2 工作票终结后,检修留存联(黑色票面)由检修人员负责收回保管;运行留存联(红色票面)由运行人员收回保管.4.3 \"以下空白\"印章由运行人员分别盖在检修填写和运行填写的措施最后一行,紧贴左侧.4.4 工作票开工前,由运行人员在工作票名称前盖\"工作许可\"印章.4.5 工作票终结后,由运行人员在工作票编号上方\"工作结束\"印章.4.6 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电气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工作结束\",或\"作废\"印章;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热机,热控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工作许可\"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三个月(从次月起算).4.7 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的工作票.但使用计算机打印的工作票时,必须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名后,交运行人员办理;运行人员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必须手书.4.8 工作票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管理.4.9 检修班组必须建立工作票登记本.工作票登记本应有每份工作票的编号,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许可开工时间和工作终结时间等内容,作废票应注明作废原因.4.11发电部,外来检修公司及其他外包施工队伍每月2日前应将上月的工作票(包括\"作废\"工作票)收回.各部门每月2日前应对工作票进行统计分析,并将存在的问题记录在分析记录簿中,还要在月度安全分析会中进行讲解,将结果统计上报.4.12 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不定期抽查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并每月对各专业的工作票合格率进行考核.4.13 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每月5日前应统计出工作票合格率并考核.4.14 工作票按规定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保存三个月.工作票合格率计算方法: 式中: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 = 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没有收回的票数 5 工作票制度奖惩规定

5.1 工作票使用部门月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不予考核,工作票月合格率每下降1%,按2n-1×100元对使用部门进行考核(n为对比99%下降的百分点数,取整).5.2 所有工作票月合格率达不到96%,工作票月合格率每下降1%,按2n-1×500元对安全质量部进行考核(n为对比96%下降的百分点数,取整) 5.3 工作票使用部门月合格率达到100%,对使用部门按当月工作票总数×10元给予奖励奖励.5.4 所有部门的工作票月合格率达到100%,奖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1000元 6 附录(使用部门按照下列要求自行设计格式) 附录一: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填用 附录二: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 本企业标准: 起草人:罗银钢 审 核:刘志宏 批 准:李曙光

附录一:(检修单位按照下列要求自行设计格式) 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填用 1,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填用要求

1) 进行设备检修维护时,若解除机组的主保护,危及到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时,随工作票一并办理该审批单.2)若解除机组主保护以外的其它联锁和辅机的联锁,可不办理该审批单(但工作结束时不能投运的热工联锁,必须补办该审批单,作为班组设备管理的档案资料).3)工作提出单位负责办理审批单的手续.4)主要保护的解列必须得到总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的同意批准并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得到总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口头授权的值长代签,但值长必须做好记录.2,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的填用说明 1)\"审批单编号\"一栏的填写:按部门自行规定的统一编号填写,并作为班组内部档案资料.2)\"对应的工作票号\"一栏的填写:应填写相对应的工作票编号.3)\"申请部门\"一栏的填写:填写工作任务提出部门(分场)的具体名称.4)\"班组\"一栏的填写:填写申请解列主要热控保护装置所在班组的名称.5)\"申请人\"一栏的填写: a工作任务由热控专业提出,应填写部门经理或热控专责工程师姓名; b工作任务由其它部门提出(值长可代为申请并填写),应填写任务提出单位的部门经理,专责工程师(值长)姓名; c由于运行工况变化需要提出时,填写值长姓名.6)\"申请解列热控保护装置名称\" 一栏的填写:由工作任务提出单位填写具体需要解列的保护装置名称.7)\"申请解列时间\" 一栏的填写:由工作任务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填写具体需要解列的时间,以××××年××月××日××时××分的格式填写.8)\"解列原因\"一栏的填写:由工作任务单位填写解列保护的原因和必要性.9)\"解列步骤\"一栏的填写:由热控专业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按照安全,准确,可靠的原则填写具体解列步骤.10)\"批准时间\" 一栏的填写:由总工(或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发.11)\"解列时间\" 一栏的填写: a由措施执行人执行具体解列任务后,填写解列的时间, 以××××年××月××日××分的格式填写; b措施执行人在解列保护后签名; c监护人应全过程进行监督并签名; d值长确认保护装置已解列后签名.12)\"恢复时间\" 一栏的填写: a措施执行人执行保护装置恢复后,填写恢复时间, 以××××年××月××日××分的格式填写; b措施执行人在保护装置恢复后签名; c监护人应进行全过程监督并签名; d值长在保护恢复后要落实清楚并签名.13)\"备注\"一栏的填写:审批单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尚需说明的在此处填写.附录二:(使用部门按照下列要求自行设计格式) 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

1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作为工作票的一种补充安全措施,对于有些在工作票中不能填写的安全措施在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上填写.如:高空作业系安全带,应穿戴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机具使用过程中的危险以及检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对人身造成的伤害等方面的措施.对于有些可以不填写工作票的工作也应使用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2 填写工作票的同时应填写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签发工作票的同时应签审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3工作前应由施工负责人向工作组成员宣读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中所列控制措施,工作组成员在明确措施后在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上签名.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上所列安全措施.检修(施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卡每次填写一式一份,工作中与工作票一并带入检修现场,工作完毕后终结工作票时一并收回,与工作票同时进行分析,总结,同时讲评,考核.

第18篇:病区工作管理制度

病区工作管理制度

1.

2.

3.

4.

5.

6.各护理单元实行护士长负责制,护士长在护理部、科护士长领导及科主任业务指导下,负责全病区护理工作。各护理单元应有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范,疾病护理常规,消毒隔离制度,护理文件书写标准等,并严格执行。 各护理单元须有与护理部相对应的护理质量,安全,教学等匹配的监管人员,并认真履行责任。 各种抢救设备,仪器,物品,定点放置,专人管理,定时清点,定期检查,维护,定量供应,呈备用状态。 加强病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制剂分类管理,各类药品管理符合要求。 病区设施安全,规范,物品放置有序,位置固定,病区仪器,设备除全院调配外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外借挪用或任意搬动,禁止使用电炉,明火,病房冰箱不准放置私人物品。

病区保持整齐,舒适,安全,安静,避免噪声,禁止吸烟,工作人员做到路轻,说话轻,开门关门轻,操作轻。

病区使用护理部统一标识,指示,警示牌,提示牌应醒目,清晰,明确,温馨,使用规范,病区走廊,各出入口,通道保持通畅,安全。

加强对患者及陪护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管理,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病区应备有护理安全的约束保护用具以及轮椅平车等,并保持功能良好,使用安全,方便。

病区财产,设备,精密贵重仪器,建立账目,定期清点,有记录,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维修,保证安全使用,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办妥交接手续。

病区每天按时进行卫生清扫,保持病区清洁工作,注意通风,住院患者要穿病员服,病床单位的被套,床单,枕套定时换洗,保持清洁卫生,出院后,按医院感染要求终末处理。

在班医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洁,进行无菌操作必须戴口燥,在班期间不准在办公室聊天,打闹嬉笑,玩牌等,无特殊情况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干私活和看费医护书籍,报纸,杂志。

定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科普知识宣传,定期召开座谈会沟通交流,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做好陪护的管理工作,督促患者自觉遵守住院规则,患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室及治疗室等工作场所,未经医生或护士同意不得随意离开病房。

护士长负责召开本护理单元护士工作讨论会或护理质量讲评会。

辽中县新民屯镇卫生院 7.8.9.10.11.12.13.14.15.

第19篇:医院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管理制度

前言

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科学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防止医疗差错事故,使医院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在总结试行《医院工作制度试行草案》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医院工作制度》。各级医院可根据本制度的原则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工作细则。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请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

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七、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十一、传达、门卫制度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姓名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员一览表,按探视制度准予探视。

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按规定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伴凭陪伴证。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4.凡住院病员和陪伴人员携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十二、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三、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2.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者,需经省、市卫生厅、局介绍,并事先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安排入院。不符合上述手续的,一般不予接待。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十四、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

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五、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突然之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员,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十六、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七、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十八、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

,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九、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号,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病儿先预检后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历,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上架。

9.按病历号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十、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医学专用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二十一、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十二、治疗室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七十五度。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二十三、换药室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二十四、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

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不要告诉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4.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员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6.有条件的医院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病员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7.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员良好的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10.按照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休养生活。合理地组织病员参加文娱活动。

11.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2:住院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需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7.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供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20篇:医院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医疗规章制度第一节 共同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2、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7、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三、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2、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4、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6、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7、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四、消毒隔离制度

1、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2、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3、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4、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5、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6、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7、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8、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五、处方制度(一)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各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对其资格确认后登记、备案,通知药剂科进行有处方权医师本人签字留样。

2、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3、麻醉药品处方由主治医师以上并经批准授于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六、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必须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有无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值班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准打电话,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复述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二)手术室制度l、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1次。(三)药房制度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五)检验科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六)放射科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七)理疗针灸室制度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炙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八)供应室制度l、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病室内禁止吸烟,做到空气清新、无蚊、无蝇、无鼠害、无蟑螂,定时清扫,并做到卫生用具专室专用。(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污物、污水。(三)医院内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四)各种医疗器械、室内桌、椅、操作台,地面和空气等消毒应当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消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并定期对消毒剂的浓度、效果及空气含菌量进行监测。(五)医务人员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必须按照要求洗手,感染高发区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应当进行手的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及时回收,集中销毁。(六)共用重点监测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注射室)均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已消毒、灭菌的物品应当注明失效日期,并定期对灭菌物品和空气进行细菌学监测。

四、医院感染防范制度

1、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无菌操作,戴口罩、帽子。

2、做到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治疗车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3、冲洗、雾化、激光、微波等治疗做到一人一用一物品一消毒(灭菌)一擦拭(消毒液擦试)(含氯消毒剂),冲洗用药液一人一用,不久露在空气中,病人治疗完毕及时整理。

4、开启的无菌溶液需在4小时内使用,各种溶液不得超过24小时注明开启时间。

5、置于容器牛的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6、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时毁形,放在指定的容器内集中浸泡处理后,装黄色垃圾袋送指定地点。

7、地面、桌面每天2次用含氯消毒剂湿式打扫。

8、持物钳干燥存放,打开后写上打开时间,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油膏缸上写明消毒日期、失效日期、开启时间,盛放盐水棉球打开后24小时更换,盛放碘伏的油膏缸,每周更换二次。

9、紫外线照射每天半小时,并有记录,紫外线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管每周一次用95%的酒精纱布擦拭,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10、每周大扫除一次,彻底打扫门窗、墙面、地面及物体表面。

11、每天检查有无过期物品,一般灭菌物品不得超过一周。

12、非治疗物品不得入治疗室。

五、抗生素使用制度(一)医院定期调查分析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二)各级医师应当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和给药途径,避免滥用而造成耐药菌株增加和正常菌群失调,联合应用抗生素应有明确指证,并应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防止不良反应,外用抗生素应从严掌握。(三)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疾病者,不使用抗生素。发热原因不明者,应尽可能先弄清病原学诊断后再使用抗生素。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在抽血或体液送细菌培养后可初步选用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山来后,再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指导用药。(四)急性细菌感染使用抗生素3-5日,而临床效果不明显者,应当考虑调整剂量和给药途径,或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生素。(五)细菌感染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及时停用抗生素。(六)一般情况下,抗生素不作为预防用药,特殊情况可作为短期预防用药或一次性预防用药。(七)使用抗生素应当本着有效、足量原则,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确定给药剂量和疗程,掌握配药禁忌、浓度,滴注速度,过敏反应的预防和抢救。(八)药剂科应建立各类抗生素的出入库及消耗登记制度,对价格昂贵和毒副作用较大的抗生素实行限制性应用,并定期上报临床使用抗生素的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医嘱制度

(一)医嘱一般在上午10点前下达完毕,要求字迹工整、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括一个内容,如须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二)医师(士)开出医嘱后,应当复查一遍。特殊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护士不能确认的医嘱必须查清后执行。除急救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须复诵一遍,并经医师核对无误后执行,事后医师应及时补记医嘱。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不负责的行为。

(三)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每班、每次查对后应签名。

(四)手术后或分娩后要停止术前或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五)凡需下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注明。

(六)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来不及通知医师,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补记医嘱。

(七)对长期住院的病员,每月应对医嘱整理1次。

四、查房制度

(一)院领导查房,按照领导分工,每周一次,职能部门根据情况要求参加。

(二)科主任查房:一般每周保证3次,查房时各级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意见,进行必要的临床教学工作。

(三)主治医师查房:一般每日一次,查房时应有住院医师及有关护理人员参加,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不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并向科主任汇报,检杳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征求病员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四)住院医师查房:一般每日至少二次查房。对所管辖病人要逐个检查。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员;根据病情变化,更改医嘱,对诊断不明、疗效不佳病人要重点研究,提请上级医师诊查或会诊,对检验、x线报告和其他检查结果、要仔细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与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开具次日特殊检查医嘱,认真做好病程记录。

(五)值班医生查房:要详细听取交班医生和护理情况的报告,接班后对重点病人(危重、新入院病人等)及时巡查(夜间巡查须有护士随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会诊。下班前做好交班记录。

(六)护理查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倾听病人对护理工作的反映,按计划结合临床实际进行教学。

五、会诊制度

(一)医务人员要以高度的负责精神对疑难病例组织会诊,使病人得到及时、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二)会诊前,申请会诊医生做好准备,详细介绍病情、说明会诊目的,做好会诊记录。(二)科内会诊,本科内疑难病例或住院三日未能确诊的病例,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四)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后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当天内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五)院内会诊,疑难病例或病情需要多科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由业务院长主持进行。(六)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进行会诊。(七)急诊会诊,被邀请的医师,必须随请随到。(八)会诊中,应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充分讨论,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六、病例讨论制度(一)疑难病例讨论

1、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主持,组织科内有关人员参加,与他科有关时,报请分管院长,组织他科人员参加。

2、讨论时由经治医师将有关材料整理齐全,并报告病情,几科联合讨论时由经治科主任负责提出分析意见。

3、参加人员应认真讨论,由主持人负责总结,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检查治疗方案,讨论情况应专页记录。(二)术前病例讨论会

1、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2、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3、订出手术方案,术前准备,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处理方法,术后观察事项及护理要求等。

4、讨论情况必须记录。一般手术也应进行相应讨论。(三)死亡病例讨论会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亡后3日内进行讨论,特殊情况应及时讨论。

2、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讨论情况,载入病历。

八、麻醉工作制度(一)麻醉医师应于手术前到科室检查病人,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了解术前准备情况,确定麻醉方式,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凡施行麻醉,必须书写麻醉记录。(二)麻醉前,应认真检查和准备麻醉药品,器械及急救设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三)麻醉医师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四)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内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五)麻醉者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其他危重病员,新开展的麻醉技术,应于24小时内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助处理,严重并发症应向上级汇报。(六)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七)麻醉医师应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应在技术操作,急救器械等方面做好准备,必要时应昼夜值班。

九、手术室工作制度(一)科室应于手术前一天填好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并注明特殊用品,有经血液或体液传播可能的患者应注明,急诊手术可先电话通知,以后再填手术通知单,手术室随时做好急诊手术的准备工作。(二)各科事先应做好各项术前准备,手术人员应按时到达手术室,手术室护士应按时接回病员,并认真查对。(三)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裤、帽、鞋、口罩,严格遵守手术室规则,院内参观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四)手术人员在手术前认真查对,术中精力集中,密切配合,以确保手术顺利进行,不得大声谈论病情或与手术无关的事,保持室内肃静。(五)手术人员应遵守无菌技术操作,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分室进行,如须在同一手术间进行,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六)污染的器械和敷料,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有经血液或体液传播可能的患者,用过的手术器械须用高效消毒液浸泡,其它物品用高效消毒液擦拭,特殊感染须进行特殊处理,彻底消毒。(七)做好手术室的卫生整顿,定期检查无菌消毒剂的浓度,数量和质量,及时补充、更换。定期做空气消毒,空气指皿培养,检测资料应逐日归档保存,无菌手术切口发生感染时,应与临床科共同讨论,找出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按月做好手术登记,统计工作。(八)手术采取的标本,术毕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并及时送检。(九)建立常规手术器械卡片,准备器械时按卡片进行查对,同时检查器械性能,保证适用,特殊重大手术,术者应亲自检查,手术包必须标明名称,失效期和责任者编号。手术室物品一般不允许外借。(十)各种药品,器材均应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手术器械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清点,擦拭和维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应有明显标志,不同种类气体的瓶罐或管道开关,应用不同颜色分类标志,醒目可辨,并按规定存放。

第七节 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二)负责组织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和制度,严格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无菌技术,促进全院护理质量的提高。(三)做好经常性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的防范工作,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安全,对护理差错或事故及时调查了解,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四)负责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加强护理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五)督促科室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使病房设置规范化。(六)定期对各科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及无菌消毒隔离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护理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二)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三)交班报告应由交班护士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简明扼要,应用医学术语,有连贯性。(四)晨间交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或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护理有关事项。(五)早晚交班时,日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师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六)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明,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丢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三、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一)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所发生的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二)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轻病人痛苦或不良后果,并应立即向科主任、上级医师或护士长报告,同时应报告护理部、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三)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四)发生差错和事故,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分清性质,明确责任,及时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24小时内交书面报告。(五)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根据情况,应严肃处理给予处罚。对发生差错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从重给予处罚。(六)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四、护理文件书写制度(一)护理文件要严格按规定填写,要用钢笔书写、文字简练、应用医学术语记录病情,记录整洁无涂改,外文或药名要写全名或按规定缩写。(二)病人住院期间,护理文件要定点存放、病历各种表格要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三)病人出院或死亡,应记录出院或死亡时间,按规定整理好病历由病案室保管。(四)病房交班报告本,须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阅。

七、病房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

1、定期向病员宣讲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操作轻、说话轻。

3、病区床单位的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并固定位置,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4、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一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5、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着装整齐,必要时带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6、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出院时清点收回。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8、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9、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二)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和管理,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检查、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作息时间,在查房、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

3、住院病人饮食要严格遵守医嘱,院外送进的食物,须经医生或护士同意方可交给病人。

4、住院病人及其家属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不得指名要药或强求不必要的检查治疗,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应用。

5、住院病人不得在医护办公室逗留、闲谈,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未经医护人员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

6、住院病人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否则按自动出院处理。查房和治疗时不得离开床位。

7、住院病人应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保持病房内外整齐清洁和安静。

8、住院病人除携带少量必须生活用品外,不得带入其他物品,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9、住院病人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准会客。

10、住院病人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人如不遵守以上规定,院方应予以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其家属或工作单位协助处理。

九、病人转院转科制度(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诊断或治疗有困难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经业务院长同意,医务科批准,方可转院。(二)病员病情较重,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或途中需治疗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三)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生下达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四)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备案。十

一、治疗室工作制度(一)治疗护士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操作前应洗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二)器械、药品应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贵重药品应加锁保管,交接班时要认真核对。(三)室内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应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治疗完毕用过的物品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位置。(四)定期检查各种治疗包及无菌物品的失效期,超过失效期应重新消毒、灭菌,无菌持物钳(镊) 及其浸泡液和容器,敷料罐,碘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压消毒或更换l-2次,器械消毒液应每天更换一次,用酒精作浸泡液时,应保持75%的浓度。(五)室内保持整洁,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十

二、换药室工作制度(一)换药室须有专人负责,操作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换药前后应洗手。(二)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换药时做到一人一碗(盘)、二钳、一份无菌物品,先换清洁伤口,后换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伤口不得在换药室换药。(三)每次换药完毕,敷料分类倒入污物桶,用过的器械和换药碗分别泡入消毒液中。(四)室内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无菌物品应标明失效期,过期或潮湿时应重新消毒。(五)开包后未用完的换药碗、盘、钳、镊、敷料等每日消毒一次,放持物钳(镊)的无菌瓶、敷料罐、剪刀盘以及浸泡液每周消毒灭菌1-2次,启封的外用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溶液)仅限当日使用。(六)室内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第八节 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一)检验科应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为临床服务。(二)检验单由医生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三)收集标本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四)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五)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过的检验器具应立即清洗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六)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确保无误方可使用。定期抽查检验质量。(七)严格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市,院级质量控制管理,保证检验质量。(八)菌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特殊保管,定期检查。

二、放射科工作制度(一)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者应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样,并随到随查。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二)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影技术。特殊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x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三)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四)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x线是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五)借阅照片要严格手续,由借片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应由医务科批准,并履行手续,以保证归还。(六)严格查对制度,认真核对申请单,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七)每天集体阅片,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分析技术缺陷,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八)x线诊断报告一般当日尽快发出,x线报告力求文字简练、通顺、准确。(九)认真做好x线防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十)注意用电安全,x线机应专人管理、保养,定期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

三、超声检查工作制度(一)需做检查的病员,由医师填写检查申请单。(二)危重病员检查,应有医护人员陪同或到床旁检查,出现阳性结果应当反复核查,病变图象应拍照记录,疑难病例应会同有关医师检诊。(三)超声波室诊断报告由医师或技师书写并签名,必要时须经上级医师审签。(四)超声图像照片一律由超声诊室统一保管。临床科借用办理借用手续。(五)住院病员超声检查出现阳性结果或可疑的阳性所见时,应与临床科取得联系,坚持追踪随访,对误诊、漏诊的病例应组织全科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诊断质量。(六)对各种仪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注意用电安全。(七)检查室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消毒。冬季应注意保暖,室内禁止吸烟。

四、心电图检查工作制度(一)需做检查的病员,由医师填写检查申请单,须做床旁检查者应注明,申请做急诊心电图者,应及时安排检查。(二)常规心电图报告于检查当日发出,急诊心电图检查完毕发初步报告,当天发正式报告,遇有疑难病例,应组织集体讨论或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及书写报告,必要时随时复查,书写报告时,应做到对图形分析认真,剪贴规范。(三)对申请做运动试验的病员,应当严格掌握适应症,检查时须有医师在场,密切观察病情,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四)遵守操作规程,要求图像基线稳定,图形完整,遇有特殊病例须增加导联检查。(五)各种检查资料须归档统一保管,室内仪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每月对心电图进行一次检查调试,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六)心电图室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消毒和更换被服,室内禁止吸烟,传染病员应专人负责险查,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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