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2022-12-26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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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需要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聘用,以学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两级面试办法确定。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二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行政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4)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5)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6)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三、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四、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行政部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五、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行政部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六、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行政部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行政部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七、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八、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项目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九、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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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目录

②填写《员工档履历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章、员工培训管理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递交人力资源部保管。若员工个人情况有变更,如:姓名、籍贯、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通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员工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应聘人中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4、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半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

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人事部经理批准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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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两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若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三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30—12:00 下午:1:30—6:00,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五条:所有员工工资在次月15号发。个人应亲自签到,不委托或代人签到,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六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双休外,还享有国家法定节日带薪休假。(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积极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5、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两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十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十一条: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工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2、热情为用户服务,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3、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4、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十三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1—2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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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拓德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

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招聘流程提出申请,

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招聘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给人事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制定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2、人事管理部门实施招聘计划,完成筛选资料、确定候选人、商定面试实施办法。

3、用人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和公司总经理共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4、人事管理部门与拟聘用人员就工作合同进行无保留的沟通确定最终聘用人员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5、人事管理部门向拟聘用人员发出聘用通知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

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七、体检证明

第七条: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员工到岗签订《试用合同》。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

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

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

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

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

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

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

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

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

遣费。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

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

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六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春

节:3天; 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在公司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天,在

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1天,最长10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第二十二条: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 在公司工作的员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

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四条:员工请假和休假的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五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小时为计

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第二十六条:业务部门人员平时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依照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八章出差

第二十七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第二十八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

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

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二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

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三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

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第三十四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

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

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

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三十七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

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

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三十九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周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岗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

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一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涉及公司的意见和信息,未经上级领

导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和发表。

第四十二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

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三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第四十四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

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五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

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四十六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

“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

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3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四十七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

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四十九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任劳任怨、辛勤工作,长期一贯完成岗位职责,足为楷模者,部门经理提出

总经理给予200元的奖励

二、表彰:积极改进工作并产生良好效益者,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

准,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特别奖:为公司引进优秀人才或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由员工所在部

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报请总经理和董事会批准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公司颁发证书。第五十条:员工的惩罚分为四种:

一、批评:未能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工作者予以批评。

二、罚款:违反公司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和轻微损失者给予一定罚款并批评。

三、记过: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给予记过并罚款

四、除名:擅离职守或擅自做主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给予除名并给予罚款。

第十四章福利

第五十一条: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三险一金。 费用支付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试用员工试用期不享受公司的所有福利。公司为试用期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

险,其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五十三条:本公司每年为正式员工提供1次体检。

第十五章资遣

第五十四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五十五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第五十七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五十八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资遣费得发放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

定执行

第十六章辞职

第五十九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

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六十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

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六十一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安全与卫生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第六十三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八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年终奖发放(4)

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事管理部门。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拓德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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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

一、

二、三)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 国庆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六、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二、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一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二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三条:公司可为员工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员工按成本支付租金。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六十五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六十六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六十七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第六十八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六十九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三、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四、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3倍的工资。

五、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一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七十二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七十三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并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七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适当向新员工提供住宿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七十五条:员工租住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第七十六条: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务,将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七十七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七十八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七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年终奖发放(4)荣誉(5)退休(6)抚恤(7)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第八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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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为谋求公司发展与员工福祉,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各项所订之服务守则:

第一部分: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公司作业地点、工作环境的卫生。

七、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

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

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部分: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签到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证

明。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第三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7、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8、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9、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0、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1、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十一章保密

1.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2.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3.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4.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6.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四章员工基本守则

为谋求公司发展与员工福祉,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各项所订之服务守则:

1 公司员工应忠勤职守,遵奉本公司一切规章,服从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不得敷衍塞责,

主管人员对员工应亲切指导。

2 公司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质量,增加生产,对外 应保守

业务或职务上之机密。

3 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6 公司员工关于职务上之报告,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公司员工应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保持工作场所肃静、整洁,严禁大声喧哗、聊天串

岗、吃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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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公司员工未经核准不得私带亲友进入公司。 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图利自己或他人。 公司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职容风纪,上班必须着装整齐,讲普通话,接听电话要用标准用语。 10 公司员工非经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亦

不得为同类事业公司之无限责任股东﹑执行业务股东﹑董事或经理,或行号之显名或隐名合伙人。

11 公司员工不得因职务上之行为或违背职务之行为,接受招待,或受馈赠、回扣或其它不

法利益。

12 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3 公司员工不得撷带弹药刀枪﹑危险物品﹑违禁品或与生产公物无关用品进入工 作场所。 14 公司员工未经核准,不得携带公物出公司,应领取放行证后,方可出公司。

15 公司为因应业务需要,在不违反劳动契约,不变更其应有收入及确为员工技术、体能所

能胜任时,对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之移动,员工不得拒绝。

16 公司员工应依照规定时间上下班,除出差请假外,必须亲自做考勤记录,亦不得迟到、

早退或旷职。

17 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禁止在公共区域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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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权限

第二条总经理为公司人事管理最高领导,办公室主任为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的主管,协助总经理管理日常人事工作。

第三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的招聘、转正及辞退由办公室办理手续,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提请集团批准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级及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雇应征求集团财务部意见。

第五条按经集团批准的人员编制计划,聘任或解聘除应由集团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第三章员工招聘

第六条 副总级以上人员需执行董事的面试和集团的确认。

第七条 副总级以下人员由本公司招聘,总经理确认批准,并报集团确认。第八条主管级(含主管级)以下用人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书面呈报增员计划申请报告(《增员计划申请表》),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手续。第九条招聘流程

第十条公司实行合同制用工制度,新聘员工有三个月的试用期,签订《试用协议书》,在试用期间,员工应尽快融入到公司的工作氛围中,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干。表现突出者,试用期可缩短。具体表现情况由部门主管鉴定。 第十一条员工入职前应到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

第十二条新员工的薪资待遇根据集团相关职位待遇由总经理拟定、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新员工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及办公室要负责跟踪考核,期满后根据其表现及工作能力作出书面评价(《新员工试用评核表》),按人事管理权限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并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视岗位和需要而定。

第四章员工培训

第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与岗位培训,其成果可作为考核和晋职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新聘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熟

悉公司规章制度,该培训由办公室负责执行。

第十六条职员因工作需要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应事先经过部门主管审批、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办理公出手续,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七条员工入职一年以上,享有带薪一周的与工作范围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时间,申请学习和培训时应出具相关资料证明。

第五章人事考核

第十八条公司每半年对全体员工根据《员工考核表》内容进行综合考核一次。

第十九条员工考核由公司办公室具体实施和督导,并负责向总经理报告考评结果。

第二十条被考核对象必须于每年6月5日前及元月5日前向公司办公室主任递交半年、全年述职报告。述职报告的内容应该包括:经营目标(或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为完成经营目标(或工作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针对存在问题拟采取的计划和办法;有关工作建议等五个部分。 第二十一条考核小组将对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能、绩逐个逐项进行考核、测评并按优、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作出综合评价。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对象提(降)薪、提(降)职及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离职、解聘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离职或解聘由部门主管以书面形式(《离职审批表》、《解聘通知书》)报公司办公室,并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员工应征求集团财务部意见)。审批后,办公室以工作联络单形式通知财务部暂停发放当事人应领的一切款项。

第二十四条所有离职或解聘人员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清单》),手续办完后,办公室将资料存入档案,同时书面通知财务部向当事人发放应付款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执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公司财产及资料遗失的,追

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赔偿处罚。

第二十六条公司一般员工离职或解聘,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七章人事档案

第二十七条人事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员工登记卡、②聘用合同书、③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④健康体检表、⑤身份证影印件(加盖手印)、⑥聘任审批表、⑦考核材料、⑧奖惩文件或记录、⑨述职报告等。

第二十八条人事档案属机密材料,查阅档案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经办公室主任签批方可查阅。

第八章福利待遇规定

第二十九条公司为正式职员统一办理三险一金。

第三十条公司实行年终双薪制,具体根据员工的年终考核情况及服务时间计算该员工年终的双薪金额。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年度奖金额度由执行董事根据当年经营效益而定并报集团总裁确认。

第三十二条员工在公司服务每满一年,公司予以调薪。 文件生效日期为:年月日

附表:

1.《增员计划申请表》 2.《求职人员资料库》 3.《面试通知书》 4.《应聘人员登记表》 5.《笔试面试评价表》 6.《拟录用人员审批表》 7.《录用通知单》 8.《员工基本资料卡》 9.《试用协议书》 10.《新员工试用评核表》

11.《试用期满通知书》 12.《离职审批表》 13.《解聘通知书》 14.《离职手续清单》 15.《员工考核表》

********置业有限公司

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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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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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

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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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 聘用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态度、知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本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6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大专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 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打字员 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 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为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

第二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3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 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 所执其他证书复印件一份

□ 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外地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团体保 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企业或机构;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

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项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 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3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 职务任免

第一条 各级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 职务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经理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 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 职务委派经核定后进行职务加薪,其数额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 迁调

第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 部门经理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调。

第三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经理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五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上级暂时代理。

□ 解职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中心总监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条 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有关机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

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表明。 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形象与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严格遵守《职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骄傲自满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发生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的事情。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由部门经理签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况可先加班,后由中心总监签署《加班核定表》。 

□ 交接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交接。

(二)三级以下人员交接。

第二条

《公司人员分类表》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人员。三级以下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 三级以下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资料名录。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三级以上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中心总监监交,三级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部门经理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中心总监核定。

第七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三级以下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三级以下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daodoc.com查看)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11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聘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十四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十五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我到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六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十九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三分钟至十五分钟到班者为迟到。

第12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培养员工的良好素质,规范员工的行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良性发展,特制定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一切条文,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员工;除部分条文外,也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临时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人事政策

1.建立并维护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

2.使每位员工对公司的政策、服务和发展感到自豪。3.尊重每位员工,维护其尊严,注重其发展。 4.选择优秀员工担任各级管理职务。

5.为每位员工安排完善的培训,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6.确保公司员工在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7.给予每位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奖励。 8.为员工服务、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第二条 工作规则

1.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各级实行责任制。

2.建立一个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组织,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适当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员工激励机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则。一.更衣柜制度:

1.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2.衣柜钥匙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统一由人事部安排并照价赔偿。3.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4.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5.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6.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7.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第二章 公司人事政策:任用、招聘及录用 1.人事方针: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量才定岗;强化培训、优胜劣汰。 公司各级人员任用制度如下:

* 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各店店长及主厨、副主厨由总经理任免,报人事部执行。 * 各部门岗位、由部门经理评估核准、任免,报人事部执行。

* 新进人员经人事部面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培训三个月后,正式录用。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 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 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第13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两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招行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1份。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午餐补贴,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10号发放,如遇特殊情况,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7天;清明节:3天;劳动节:3天;端午节:3天;中秋节:3天;国庆节:7天;婚假:10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7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批准;7-15天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六、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天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七、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八、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项目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九、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副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一、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事办,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员工聘进申请表》、《员工辞职(退)申请表》、《物品交接清单》、《工作交接清单》

第14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福州公司珠宝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试 行)

一、考勤制度

1、实行两班制工作制,外出就餐需要打卡。

2、正常工作时间: 早班9:15 —16:00

晚班15:40—22:00

员工月休4天,不能跨月休也不能连休。

3、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公司给予满勤奖100元,病假须持福州三乙医院病历诊断证明书(临时假持诊所诊断证明)且当月病假次数不超过3次可享有满勤奖。

4、上下班及就餐时间须打考勤卡,如有忘记打卡,只对下班时的漏打卡予以店长签字确认;上班漏打卡按照迟到一次处理。当月漏打卡超过3次,没有满勤奖。

5、迟到或早退1-10分钟以内扣款15元;11-30分钟扣30元;31-60分钟扣50元;一小时以上,每次扣款100元。

6、无故旷工,扣除相应的工资,并罚200元/次,当月绩效奖金为0,并不得参与本年度年终所有先进类奖项的评选,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次及3次以上者,公司予以辞退处理。

7、员工因突发病情或紧急事件不能上班,提前一小时请假有效,事后1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需执福州三乙医院病历诊断证明书,谎报一日扣三日薪资。正式员工(指经试用期考核转正的员工)病假发底薪的60%。

8、事假要提前一天写好请假条,待店长安排好工作后方可批准,并填写相关表格备案。请假超过一天以上需经店长上报人事审批签字有效。事假扣除2日薪资。

9、转正后员工享有婚假、产假、丧假等,如有请假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请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10、上班中因病请临时假的一小时扣10元,两小时为15元,三小时为20元(临时病假须有

诊所病历诊断证明);请事假的一小时扣20元,两小时为30元,三小时为40元。(不 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算)

11、吃饭(午、晚)时间规定在40分钟,超出时长:(1)5分钟之内扣10元;(2)6-15

分钟之间(含15分钟)扣款30元;(3)超过15分钟按旷工处理;(4)吃饭忘打卡一 次扣5元(有组长或者店长证明则不用扣)。

12、调班须至少提前12小时递交《调班申请》,经店长批准、两班组长安排好工作后方可准许调班,否则按旷工处理,当月调班次数不能超过2次。

13、全年病假满二十天者,公司可以考虑其身体条件不适合继续留任本职,并规劝其辞职。

二、例会制度

1、每月例会:每个月召开一次全店例会,进行人员培训、销售总结等,由店长进行组织,

公司财务、人事应参与。

2、早会:参加万达的早会,及时了解和部署工作信息,由当班组长完成并第一时间向店长登记汇报。

3、交接班会议:每天交接班,由店长进行总结和提高,分析问题。

三、加班制度

1、非休息日因工作延长者经店长核准后视为加班,计算每月累计加班时数,按月基本工资除以月标准工作小时数计加班费或调休。

2、员工逢轮休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者,可调班休息。因法定节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者,按有关规定计算加班费。

四、入职制度

1、聘用

(1)入职时,缴交一寸标准照片两张及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试用合格后方可与我公司签订协议。

(2)签订协议时,公司提供统一服装及工牌;服装和工牌在员工离职时必须归还,如有损毁,

照价赔偿.(每位员工只提供一次免费的胸卡使用权,因个人保管不当等原因需要补办 工卡的,需支付30元/只的材料费)。

(3)试用期一周内提出离职者,扣除所有薪资。

(4)外地户口的员工入职时需要提交一份本地户口的身份复印件和亲笔写的担保书。

2、离职

(1)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向店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人事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擅自离职者,不予结算薪资及任何费用,同时要收取服装使用费500元,并附带追究由此带给公司的其他损失。

(3)办理辞职手续者,需将制服、工牌及《手册》和培训材料等一并交回公司后,方可结算工资。

(4)未经批准,应继续服务,不得先行离职,否则视同擅自离职,且公司将保留追究各项物品及相关损失的权力。

3、革职

(1)凡年累积旷职二日(含二日)以上者,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公司将予以革职,不予结算当月薪资。

(2)如有因过失或故意造成公司损失者,追究赔偿责任;

(3)因违法乱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送交当地公安部门法办。

五、其他

1、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即时向人事部报告。

第15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

目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聘用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管理制度《*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八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第十四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第十五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我到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不欲继续保证者。第十六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第十九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第二十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第二十一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三分钟至十五分钟到班者为迟到。

2、

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

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

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后视为不早退。

(二)旷职(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

3、

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

无故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第16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第三章工作守则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 8:00 — 12:00 下午: 2:00 — 6:0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 ( 含加班时间 ) ,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 ( 工 ) 半日论。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 ( 工 ) 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 ( 工 ) 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 ( 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 ( 工 ) 论处。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 ( 工 ) 论处。3、员工旷职 ( 工 ) ,不发薪资及奖金。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第四章待遇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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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郑州征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讨论稿)

2014年5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有权视实际情况,将其内容修订和补充,经修订及补充之条款,将以通知形式传达所有员工。

第二章 员工招聘

第四条 员工招聘和录用

1.原则:根据本公司特点,本着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注重各类资格证书积累,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录用;

2.条件:

(1)具有专业学历本科以上人员或高中级专业职称人员; (2)试用期间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公司需引进的其它专业人员。 第五条 员工推荐

1.员工信息通过现场招聘、网上招聘、内部推荐及待岗人员等方式建立,办公室确定并负责审查;

2. 各部门所需员工确定后,办公室汇总,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公司人员由办公室填写《公司员工调配介绍信》并备案。

第六条 公司机关人员招聘

1.部门经理直接提交用人方案或人选的,人选由办公室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2.办公室通过院校或其他渠道提供信息的人选,由部门经理进行初步确定后,会同办公室共同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公司工程项目人员招聘

1.项目部根据公司项目施工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可以自行挑选,也可以从社会临时选聘;

2.项目部对临时选聘人员进行工作评价和全面考核,把拟录用的优秀人员报公司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后上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八条 试用

1.新进人员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与新进人员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或辞职,而不负担任何补偿;

2.试用期满前,由部门出具意见,报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劳动合同签订

1.公司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则;

2.公司与所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须全面告知被录用人员公司的管理制度、劳动规章、岗位职责等;

3.受聘人员应书面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愿意全面履行劳动义务或特殊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可增加约定之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解除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并依法办理相关解除手续;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一次安排后仍不能适应者;

2.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因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者。

第十一条 辞职

试用期满并已转正的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二条 自动离职

凡无故擅自旷工一天以上者,均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2.计薪到终止日止。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合同当事人一方确有变换工种、职务、工作期限等正当理由,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员工因终止、解除、辞职等原因离开本公司,须与公司结清相关手续,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 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

2.公司机关人员管理:岗位设定经部门经理提议,报办公室考察、汇总后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待遇按公司制定方案实施。

3.工程项目人员管理

3.1凡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按公司有关规定由项目部自行组建。人员名单报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3.2工程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岗位安排、工资待遇、工作考核、劳动纪律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3.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的人员项目部有权解聘,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核定后对所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3.3.1员工不服从分配的;3.3.2内部流动不去报到的; 3.3.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二次的; 3.3.4连续或累计旷工达到一天以上者;

3.3.5待岗人员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仍无岗位的;3.3.6事假月累计超过十天以上的;

工程项目结束后,项目人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项目分公司进行调配并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调配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 培训

1.入职、易岗培训:凡新进或岗位调整员工,必须接受以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学习、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三级教育;以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培训;

2.执业资格培训:对执业资格、定期复审、岗位技能、特种作业等执业资格能力的考试考核;

3.项目开发培训:致力于企业发展、理念提升、管理进步的拓展性培训;

4.培训协议:员工参加投资较大的培训,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服务年限和服务期未满需补偿条款等;

5.培训档案:公司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受培训的成绩及档案由办公室存档。

第四章 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 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等。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岗位实行相应的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作息时间按公司规定。

第二十条 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一天论处,早退与迟到处罚相同。

第二十一条 旷工一天扣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天以上者,从第二天起,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第二十二条 全月按规定之工作日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视为全勤。

第二十三条 请假

1.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假条,按规定程序审批,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无特殊原因不可口头请假,如电话、捎话请假等;

2.员工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没有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实行员工事假上限制度。原则上每年最多休假一个月计算,月累计不超过十天,超过规定限制仍要求请假的,公司有权以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员工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病假十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十日由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二日由总经理审批;

5.假期终止时,应向批准人销假,以便及时安排工作。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6.逾期未到岗上班或未批假,擅自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对发生旷工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设考勤员一名,负责部门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应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名。

1.每月1-5日,各部门将上月考勤送交办公室,逾期不报影响工资核算发放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遇节假日,可延期报送,以办公室的通知时间为准;

2.考勤员应及时填写当日出勤情况,公司办公室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第五章 薪资及福利

第二十五条 工资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资支付:按月支付。

第二十七条 保险金制度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 行为规范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 员工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认可、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维护公司的权益;

2.员工应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成安排的工作,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3.员工对本工作区域内的节能环保安全文明负责; 4.员工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不得接受招待、馈赠或其它不法利益。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侵占或者盗窃公司财物;

5.员工上班时不迟到,不串岗,不怠工,不务私。下班时不早退,不得在休假期间在外另谋他职。

6.严禁在工作环境中寻衅闹事,严禁上班时饮酒、严禁酒后进入工作现场,不得在工作区域无理取闹、谩骂、打架,故意妨碍他人工作、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7.不得从事或者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占有属于公司利益的信息或资源活动。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商务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不得虚报冒领、拟造证明(谎报病假单、发票及虚报加班等)、隐瞒事故实情,谎报情报,诬陷他人;

9.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公司经营和声誉造成损失者;

10.不得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在单位或以单位名义参加会务活动时,应体现企业形象,维护社会公德,保持文明风度,遵守会场规定;

11.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在新闻发布会等公共场合发布言论、散布信息;

员工违反以上规定情形之一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经公司调查核实后,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公司每年对员工的德、勤、绩、能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存档,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二○一四年 月 日起执行。

第18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八、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4、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二)录用

一、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二、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身体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两种并用。

三、新进人员经考核和面试合格审查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四、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检查不合格者。

8、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六、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七、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八、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工作守则

一、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二、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7、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3、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14、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15、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16、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三、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四、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3、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四)待遇

一、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二、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三、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五)休假

一、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2天,春节:7天,劳动节:2天,国庆节:2天,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二、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三、探亲: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四、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可以享受假期。

五、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六)请假

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七)加班

一、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壹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二、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三、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八)出差

一、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二、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三、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四、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九)保密

一、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二、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三、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四、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五、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六、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十)考

一、员工考核分为: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二、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三、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十一)奖

一、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二种:

1、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2、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2、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对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3、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4、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5、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7、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8、开发新客户,成绩显著者。

9、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四、员工的惩罚分为四种:

1、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3、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4、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主管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8、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9、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5、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6、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7、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3、在公司内赌博者。

4、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7、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8、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9、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10、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1、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2、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4、参加非法组织者。

15、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6、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十二)辞职

一、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

二、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三、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生活与娱乐

一、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并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二、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适当向新员工提供住宿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三、员工租住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四、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务,将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五、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十四)安全与卫生

一、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二、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十五)附

一、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19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培训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项目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副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十、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副总)经理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副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一、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事办,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员工聘进申请表》、《员工辞职(退)申请表》、《物品交接清单》、《工作交接清单》

第20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北京拓德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招聘流程提出申请,

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招聘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给人事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制定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2、人事管理部门实施招聘计划,完成筛选资料、确定候选人、商定面试实施办法。

3、用人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和公司总经理共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4、人事管理部门与拟聘用人员就工作合同进行无保留的沟通确定最终聘用人员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5、人事管理部门向拟聘用人员发出聘用通知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七、体检证明

第七条: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员工到岗签订《试用合同》。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 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六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 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在公司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天,在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1天,最长10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 在公司工作的员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四条:员工请假和休假的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五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六条:业务部门人员平时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依照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八章出差

第二十七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二十八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一条: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二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三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三十七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三十九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周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岗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一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涉及公司的意见和信息,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和发表。

第四十二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三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四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五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3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四十七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四十九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任劳任怨、辛勤工作,长期一贯完成岗位职责,足为楷模者,部门经理提出总经理给予200元的奖励

二、表彰:积极改进工作并产生良好效益者,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特别奖:为公司引进优秀人才或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报请总经理和董事会批准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公司颁发证书。

第五十条:员工的惩罚分为四种:

一、批评:未能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工作者予以批评。

二、罚款:违反公司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和轻微损失者给予一定罚款并批评。

三、记过: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给予记过并罚款

四、除名:擅离职守或擅自做主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给予除名并给予罚款。

第十四章福利

第五十一条: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三险一金。 费用支付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试用员工试用期不享受公司的所有福利。公司为试用期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五十三条:本公司每年为正式员工提供1次体检。

第十五章资遣

第五十四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第五十五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第五十六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第五十七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五十八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资遣费得发放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章辞职

第五十九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六十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六十一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安全与卫生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六十三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八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年终奖发放(4)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事管理部门。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拓德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4月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doc》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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