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承诺书

2020-04-05 来源:承诺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房屋权属状况承诺书

房屋产权状况承诺书

致: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甲方) 自:(乙方)

鉴于,拟向甲方出租位于永兴大厦的房屋一套(共计平米)。为了保障双方权益,促进协议更好地履行,乙方特向甲方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一、乙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

二、乙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产权、债务纠纷;

三、乙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抵押、查封情形,如有抵押存在,乙方保证该抵押权不影响其对该房屋进行出租的权利;

四、乙方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一间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同意,包括共有权人和抵押权人;

五、乙方保证合同签订时及履行期限内房屋不会被拆迁以及遭遇其他可能影响房屋灭失风险的情形;

六、乙方保证该房屋符合消防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

七、乙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出租或影响乙方租赁权的其他情形;

八、如果因乙方对该房屋存在的权利瑕疵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则乙方承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九、本承诺函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诺人: (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2篇:影视权属

编者按

我国影视行业中因作品署名混乱引发的版权纠纷并不少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但目前,相关行政法规尚未对何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制片者做出明确规定,影视作品的署名尚无统一行业标准,影视作品著作权权属的确认成为司法审判中的难点,引发业界探讨。

影视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在实践中通常是指电影和电视剧作品。影视作品的创作不同于一般作品,投入成本较大,制作过程复杂,最终通过影院、电视台等渠道来发表传播,并受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制度的约束。目前,由影视作品署名混乱引发的影视作品权属争议屡见不鲜,如何确认此类作品著作权权属尚存争议。

影视作品署名混乱

一般来说,对作品作者的确认是根据作品上的署名,作者即为著作权人。但影视作品署名情况较为混乱,如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的正版光盘署名有:总监制、总策划、制片人、出品人、总制片人(以上均为自然人姓名),特约制作、联合摄制、出品承制(以上署名均为法人);影片《天下无贼》正版光盘署名为:出品、联合发行、联合发行(以上署名为法人),出品人、总监制、总策划、策划、监制、执行制片(以上署名均为自然人)。 通过以上举例,可反映出目前影视作品署名具有以下诸多特点:

一是影视作品署名在实践中无统一行业标准,名目五花八门,主要包括出品、制片、监制、摄制、拍摄等。出品人一般为出品单位或者最主要投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制片人一般是整个拍摄剧组的组织者和统筹者,也是个人;出品方、联合摄制方及联合拍摄方一般为实际投资拍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二是影视作品的署名与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并不一致。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制片者与实践中的何种署名相对应,未有明确规定。

影视作品署名的混乱对司法审判中确认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造成一定的困难。司法实践中应当依据何种证据来判断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这些证照、协议等证据之间是否存在证明效力的高低不同?这些问题成为司法审判中的难点。

许可制与审批制

目前,我国规范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的行政法规及规章主要有200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管理条例》和2000年的《电视剧管理规定》。我国对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实行许可制,发行实行审批制。

电影、电视剧需要有资质的制作单位申请获得制作许可证,然后方可进行拍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甲种证和乙种证之分,电视剧拍摄完成后,根据许可证的不同,报相应的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电视剧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发放发行许可证。至于电影的制作,在拍摄前,电影制片单位需对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并报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对备案电影剧本进行审查。电影拍摄完毕后,电影审查机构再次进行审查,合格后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放电影公映许可证,电影制片单位应将电影公映许可证证号印制在该电影拷贝第一本片头处。

关于目前规范电影和电视剧制作的上述两部法规,《电视剧管理规定》为国家广电总局的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管理条例》为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两部法规的立法层次较低,对何为著作权法上的制片者也未做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管理条例》

第15条规定电影制片单位对其摄制的电影依法享有著作权;《电视剧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制作电视剧实行出品人(即制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第18条规定电视剧著作权

人依法享有其制作的电视剧的著作权。根据《电视剧管理规定》,出品人为制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制片单位为电影著作权人。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上一般标明“制作单位”,电影公映许可证一般标明“出品单位”。行政管理现状不容乐观

纵观当前电影、电视剧的行政管理现状,由于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及电影拍摄许可证是稀缺资源,很多有资金但难以获得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与有资质且可获得许可证的单位合作,方可投资拍摄,这引发了实践中未投资却成为制片方,实际投资者却仅仅署名为联合摄制方现象的出现。在影视作品投资拍摄市场化并不完善的情况下,一些单位出于不同目的在作品上署以不同头衔。另外,一些制片单位为获得更好的发行渠道,也常将未投资拍摄的发行公司列为出品单位或制作单位。

可见,影视作品行政管理制度的相对落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影视行业统一管理的形成。对于如何分配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行政法规与著作权法产生了脱离,前者并未对此做出过多的考虑,而后者也未对影视作品的行业现状给予过多的关注。

积极举证维护合法权益

在影视作品侵权案件中,原告作为相关权利人起诉,即使被告对原告的权利无异议,法院也必须对原告的权属情况进行审查。笔者以影视作品侵权案件为研究对象,就此类案件中涉及的当事人情况、举证情况及法院不同的判断标准作以下介绍。

主张权利的原告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影视作品的原始权利人,二是影视作品的受让权利人,三是影视作品的专有授权人。作为原始权利人来起诉,无需全部著作权人都作为原告,著作权人之一即可作为权利人单独提起诉讼。在审判实践中,提起诉讼的原告多为后两者,或是受让影视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是自原始著作权人或受让人或前手的专有授权人处获得某项著作财产权的专有授权。对于原始权利人起诉的案件,需要审查其是否为著作权人之一。对于受让人或专有授权人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则要审查其受让或授权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瑕疵。

原告在举证证明其为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时,提供的证据类型主要有影视作品正版光盘封套上署名为联合出品方、联合摄制方;影视作品播放时片头或片尾署名为联合出品方或联合摄制方;影视作品制作许可证、拍摄许可证、发行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证上制作单位、出品单位的署名;我国著作权登记部门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我国认可的国外的电影协会等认证机构出具的版权认证文件;拍摄协议或者发行协议;相关署名单位的权利说明。原告在起诉中多采用上述证据的组合来证明其权利的合法性。其中以正版光盘封套署名、影视作品播放片头片尾署名及发行许可证的组合来证明权利的情况较多。

判定标准需统一

基于影视作品署名混乱,法院判断原告提供的影视作品权属证据时,也采用不同的认定方式。以电影《七剑》为例,原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提供了正版光盘、著作权登记证书、合作拍摄书的补充协议作为权属证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判断权属时注意到了正版光盘封套上署名与电影播放片尾的署名并不一致,原告在封套上署名为联合出品方之一,而在片尾播放时署名为联合摄制方。因此,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电影《七剑》权属的判断首先分析了虽然出现封套和片尾署名的不一致,但联合出品单位、联合摄制单位、协助拍摄单位、联合协助拍摄单位署名不能确认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制片者,但是根据著作权登记证书、合作拍摄书的补充协议成为封套署名和片尾署名的相反证据,并相互印证确认原告享有著作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对《七剑》权属判定中,根据光盘封套联合出品方署名、著作权登记证书和合作拍摄书的补充协议,确认原告为著作权人。

类似的案例还有对电视剧《奋斗》原始权利人的确定。由此可看出,不同法院对影视作品著作权权属的判定把握的标准不同,有的认为发行许可证即可证明著作权人,有的认为联

合出品方的署名可以证明著作权人,还有的认为署名不能作为判断著作权权属的最终证据。所以,对于影视作品权属司法确认方法的统一性需要做深入探讨。

署名仅是判断权属初步证据

2008年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曾专门邀请影视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对司法实践中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确认的难点问题进行探讨,最终未能达成统一的意见。对此,笔者认为,影视作品的署名是判断权属的初步证据,不可仅凭署名判断作品的著作权人。 当事人根据署名来证明其为著作权人或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或转让,一般首先是根据正版光盘封套上的署名及作品播放时片头片尾的署名。但是出品方不一定就是著作权法规定的制片者,著作权人署名为出品方也不是行业惯例。因为在实践中,有很多影视作品并不署名为出品方,而是署名为“联合摄制”等,出品方大多数为影视作品的投资拍摄单位。从字面含义来看,“出品”可以理解为创作作品或是推广作品,难以判断出品单位是投资拍摄方还是发行销售方,“出品”二字的含义很难确定,且与著作权法规定的制片者的含义相去甚远。因此,仅凭借联合出品、联合摄制等署名不能证明为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寻找有力证据是关键

影视作品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公映许可证上标示的制作单位、出品单位、摄制单位也仅为判断权属的初步证据。

国家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影视作品颁发证照时并不负责对影视作品实际的投资拍摄者进行审查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常遇到证照上署名的制作方,声明其只享有作品署名权。同时,基于影视作品投资大、回报大等特点,拍摄资质又是稀缺资源,因此会导致有资质的单位和无资质单位进行合作,因此,证照很难反映出影视作品投资拍摄方。

笔者认为,著作权登记证书以及获得我国认可的国外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认定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作为享有权利的证据。我国认可的国外认证机构主要包括国际唱片业协会北京代表处、美国电影协会北京代表处、美国信息产业机构北京办事处、韩国著作权审议调停委员会北京办事处等。基于作品实行自愿登记的原则,被告如对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认证书有异议,可以提出反证来证明,相反的证据可以是影视作品的署名。当署名与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书不一致时,则发生举证责任的转移,原告需要对此进行继续举证说明,而不能简单认为登记证书和认证书的效力要高于署名的证明效力。

当事人提交的影视作品的拍摄协议、制片协议或发行协议是判断影视作品制片者的最可靠的证据。影视作品的投资拍摄一般耗资较大,如当事人可以提供最初的拍摄协议,则最能证明影视作品真正的投资拍摄者,并推定判断出影视作品的制作者。目前,我国影视作品市场运作模式和行政管理制度之间存有不能切合的现状,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最能体现出各参与投资拍摄及发行方对于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分配。司法实践中,原告提交拍摄协议或者制片协议作为权属证明的情况并不多见,有的当事人认为涉及商业秘密而不愿意提交,有的当事人特别是授权人或者受让人,很难获得影视作品当初的拍摄协议。有人也对拍摄协议的证明效力持异议,认为当事人内部协议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现实中存在签署拍摄协议的单位名称与影视作品最终的署名不一致的情形,此时需要原告就此进行举证说明,一般是需要提交非拍摄协议方而又在作品上署名单位的情况说明。

形成完整证据链

影视作品著作权权属的确认,并不能单独依据一份证据做出判断,需要参照多份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如果证据之间存有矛盾,必须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法院在排除这些矛盾,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后方可做出判断。

原告作为原始权利人来起诉时,需证明其为著作权权利人之一即可。作为著作权权利人

之一,可基于其享有的著作财产权份额主张权利,除非获得其他著作权人的授权,此时就涉及判断谁为其他著作权人的问题。对于赔偿数额,不管是按份共有人还是共同共有人,都可就影视作品受到侵害获得全部赔偿,其他的共有权人不得再就同一事实提起赔偿,应向已经主张权利的著作权人追偿其应获得的赔偿份额。

另外,还需要审查原告是否已经将著作财产权独家专有授权给他人。如果已经独家授权予他人,则其仅能主张停止侵权,而无权利再主张损害赔偿。

对于原告主张权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以下5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应当尽量提供影视作品的拍摄协议或者制片协议。二是当事人可以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认证机构的认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三是影视作品正版光盘封套的署名与影视作品播放片头、片尾署名不一致的,应以后者的署名为准。四是当事人提供的诸多许可证与影视作品署名不一致的,需要署名的单位作出对著作权权属状况的说明。五是联合出品、联合摄制、联合拍摄的署名无法判断著作权归属的,署名的单位均应作出说明。

加强规范促进行业发展

影视作品署名混乱使影视作品著作权权属的确认成为案件审判中较为棘手的问题,因此,亟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影视作品的署名进行规范,并与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相一致。著作权法规定制作者为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目的,在于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使投资拍摄单位获得相应的权利。影视作品署名规范可以推动影视作品行政管理机制和市场运营体制之间进行调整,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减少影视作品权属之争,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从而推动司法判断标准实现统一。

推荐第3篇:权属证明

权属证明

西安市第批次第地块需征公顷集体土地,该地属街道办事处村和街道办事处村集体土地。其中,菜地公顷,水浇地公顷,旱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未利用土地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公顷,征收(用)土地范围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不占用基本农田。 特此证明。

年月日

权属证明的书写要求:严格按《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中的土地分类面积表所载内容填写,子数之和与母数相等。

推荐第4篇:权属证明

权属证明

位于新罗区龙腾中路469号“德兴·家和天下”8号楼1805A号住宅的产权属业主刘继连所有,该套房产的建筑面积为89.56平方米,其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

特此证明

福建德兴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2月6日

权属证明

位于新罗区龙腾中路469号“德兴·家和天下”8号楼1805B号住宅的产权属业主刘继连所有,该套房产的建筑面积为69.52平方米,其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

特此证明

福建德兴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2月6日

推荐第5篇:权属证明

权属证明

位于奉新县G354绕城段公路改建工程上的柒拾柒棵樟树属奉新县冯川镇路口村廖家组所有,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2018

年 日

推荐第6篇:权属证明

权属证明

根据全体合伙人协议,我所出资情况如下: Xxx 货币出资

x万

Xxx 货币出资

x万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推荐第7篇:经营场所权属证明

经营场所权属证明

坐落于 的房屋所有权人为 ,面积为 ㎡,因 的原因,在你局申请办理 的营业执照时,不能向你局提供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但经我单位审查该房屋确属 所有。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印 章)

推荐第8篇:商标权权属保证书

商标权权属保证书

兹有 (单位/个人)自愿申报深圳市境外商标注册资助,所提交申报材料的各项内容均真实、合法,若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同时,允许此次申报资助材料用于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评审。

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号:

申报单位(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权属证明(全文)

权属证明

房屋(场所/场地),地址位于。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产权属于所有,因,不能提供由房管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产证明,租赁期间如因房屋(场地/场所)产权发生的纠纷,我方将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产权单位(人)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作品权属证明

作品权属证明

本作品由公司法人组织员工集体创作,代表公司法人意志创作。本作品所有权利归本公司所有并由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第11篇:抵押物权属证明

抵押物权属证明

我单位或共有人开办的(单位名称)。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现就我投入企业动产产权作如下声明,本声明附后的《企业购物记账凭证》复印件和《企业固定资产帐》复印件所记载的资产属投资,因设备来源于市场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抵押人保证对抵押物拥有所有权,抵押权人对抵押价值已经认可。

我保证以上证明真实无误、无讹、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抵押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抵押权人认可(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12篇:补办权属申请表

申请

江夏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权科:

权利人 武汉顺民房地产开发有责任公司 坐落于江夏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商品房权属证明书、房屋他项权证、期房抵押证明书)证号为,因不慎遗失,现申请办理遗失公告补发手续。

申请人:

(盖章、手印)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13篇:林地权属协议

林地权属调解协议书

甲方:XXX身份证号: XXXXX

乙方:XXX身份证号XXXXXX

纠纷事由:乙方XXX因常年外出,委托甲方XXX照看其山林,2008年林地确权时,因乙方廖群英户口已迁出余家村1社,错将本属于乙方廖群英的山林确权给甲方,现乙方提出异议申请重新确权。为保障社会安定团结、促进林业发展、便利林业生产经营管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余家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调解,当事人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原乙方山林返还给乙方,林权证号:贡井林证字2008第0000000765号 上的属于原乙方所有的林地划分退还给乙方。

二、重新协定划分山林界线为:

甲方林地界址:东与本户承包地连界,南与杨长玖山林连界,西与张学辉山林连界,北与杨兴林山林连界。

乙方林地界址:东与文述君山林连界,南与罗义江山林连界,西与罗孝文山林连界,北与田坎连界。

三、自村民委员会调解之日起,乙方自行到林业部门申请更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所属权证,否则后果自负。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余家村1社、余家村民委员会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当事人所属村民小组(盖章

社长(签字)

(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时间:2012年4 月1日)当事人所属村委会

第14篇:资产权属证明文件

(一)公司资产权属证书

1.房屋

1.1 请提供公司现时所有的全部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和相关文件;

1.2 请确认现时是否存在部分房产无法办理产权证明的情况,如

有,请说明原因及该等房产现时的状态;

1.3 请提供公司现时正在通过租赁使用的全部租赁房屋的目录和

清单,以及现时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协议;

1.4 如使用租赁之房屋,则请提供该房屋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有关

文件,如房屋租赁证等;

1.5 如上述房屋上设定有任何他项权利,则请提供有关抵押或他项

权利合同;

1.6 请确认上述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是否存在权属争

议或潜在纠纷。

2.国有土地使用权

2.1 请提供公司现时拥有的国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清

单;

2.2 请提供该等国有土地的出让合同、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契税

的凭证;

2.3 请确认上述国有土地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2.4 如上述国有土地上设定有任何他项权利,则请提供有关抵押或

他项权利合同。

2.5 请提供公司现时正在通过租赁使用的全部租赁土地使用权的

目录和清单,以及现时正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场地租赁协议。

3.知识产权

3.1 请提供公司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服

务标识、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如有)等知识产权清单及相应权属证书;

3.2 如公司现时有偿使用任何知识产权,请提供有关许可使用合同

及有关权属证书;

3.3 请确认上述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3.4 请提供公司已登记的域名、通用网址、特服号的相关证明文件。

4.在建工程

4.1 请提供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证、立项备案或核准证明文件、

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如适用)。

4.2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重要合同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

程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等。

5.机器设备

5.1 请提供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机械、车辆、设备等固定资

产的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所有权人、使用地点、设备原值、已使用年限、累计折旧、设备净值,并说明设备是否设定抵押权);

5.2 请提供上述主要机器设备的权属证明文件(如购置合同和发

票、车辆行驶证、进口设备的引进合同许可证及其报关单、其他能够证明公司对该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关文件,如数量较多,可与律师协商)。

5.3 请确认公司现时使用的主要机器设备是否均系公司独立、合法

所有的财产,是否存在资产权属纠纷。

5.4 请说明是否有处于海关监管期内的设备(无论其净值是多少);

如有,请提供海关的征免税证明、报关单及海关的放行证明。

(二)公司资产权利受限情形

1.上述资产如存在抵押、质押、留置或其他担保形式,请提供其主债

务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权利证明等其他与该担保事项相关的文件;

2.上述资产如存在查封、冻结情形,请提供与该查封、冻结相关的判

决、裁定、裁决、决定、通知等文件。

(三)公司资产租赁和许可情况

1、公司如存在租入或出租资产的情况,请提供租赁合同及其履

行情况说明、租赁财产的权属证书以及租赁批准和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2、公司如存在许可使用的财产,请提供许可使用合同及其履行

情况说明、许可使用的资产权属证书以及许可使用的批准和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四)公司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如存在以实物、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或折股及联营的情况,请提供相应的验资报告、评估报告。

(五)公司资产的保险情况

公司上述各类重大资产的保险情况说明、保险合同和保险单。

(六)资产的许可资质情况

如果上述资产的运营需取得特殊的许可资质的,请提供相应的许可文件。

第15篇:权属调查流程

权属调查流程

农村建设用地及宅基地使用权调查

权属调查的步骤是:调查的准备工作、实地调查(宗地权属状况调查、土地用途及土地座落的调查、界址调查)、绘制宗地草图、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1、权属调查准备工作

确定调查范围、制作调查工作用图,调查范围内的调查工作用图现势性强且精度满足要求。

2划分街道、街坊及宗地

2.1划分街道、街坊

街道以乡镇行政区界线作为街道界线。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乡镇界套合调查工作用图上,勾绘出划分街道的界线,街道编号与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乡镇编码一致。

街坊以行政村界线作为街坊界线。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行政村界套合调查工作用图上,勾绘出划分街坊的界线,街坊划分后,应编街坊号,街坊号的编制,应考虑与土地利用数据库编码的一致性。

2.2划分宗地

宗地是被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宗地的划分应以方便地籍管理为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现将一般情况的宗地划分说明如下:

①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块地,并且相互之间界线难以划清,应按共用宗地处理。当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幢建筑物时,可按各自使用的

建筑面积分摊宗地面积。宗地内,几个建筑物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除建筑占地外,其他用地难以划分的,应视为一宗地。这时应确定每个使用者独自使用的面积及每个使用者分摊的共用面积,共用面积一般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分摊,也可按建筑物占地面积分摊。

②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特大宗地,有明显不同的用途,且面积较大,应用地类界线(或线状地物)划分为若干宗地。

3 预编宗地号

权属调查时,专业调查人员实地调查,填写《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申请书》、收集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及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按初始登记人员预编的文件顺序号,将每一宗地勾绘到工作用图上,并在图上用铅笔注明编号。当一个街坊全部勾绘结束后,对街坊从西到东、从北到南,统一预编宗地号,并将预编的宗地号标注到地籍调查表上及登记申请书上。按上述方法,预编的宗地号与调查结束后的正式宗地号一致。

4调查通知

为了保证土地使用者在权属调查时能按时到现场指界,在调查人员进入实地调查前,必须按照调查计划、工作进度,确定实地调查时间,通知土地使用者及相邻宗地土地使用者按时到现场指界。通知方式有:公告通知、电话通知、口头通知、送达“地籍调查通知书”等。对单位使用的土地,在通知土地使用者到现场指界的同时,还必须将“指界委托书”、“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送至土地使用者手中。

5实地调查前准备

权属调查时,安排好调查路线,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调查人员要带好调查工作用图、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数码相机及丈量工具等,按指界通知书规定或预约好的时间,准时到达现场。

6宗地权属状况调查

调查人员现场对调查宗地的土地使用者性质、土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情况、宗地使用权情况(含共同使用情况)、他项权利状况、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上的土地使用者和申请书上的土地使用者一致性、土地实际用途与批准用途及申请书上填写用途一致性等进行调查,调查人员根据调查情况填写地籍调查表,并收集相应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对于没有申请文件的,现场调查时现场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在权属调查结束后,审核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核实结果无误,审核人在地籍调查表的意见栏填写合格;否则填写不合格,并指出错误所在及处理意见,审核者签字盖章。

7、界址调查

7.1界址调查的程序步骤

7.1.1本宗地、相邻宗地权利人及调查人员共同到现场,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权利人指界、认定界址点及界址线。本宗地及相邻宗地的权利人同时到现场指界、认定有困难(有纠纷的除外)的,可分别到现场指界、认定后送达另一方确认。

7.1.2界址认定后,调查人员会同双方指界人,现场认定的界址点,

绘制宗地草图,丈量界址边长及关系边长,并将现场界址调查勘丈成果填写到地籍调查表上并签字盖章。

7.2界址认定的要求

7.2.1单位使用的土地,必须由法人代表出席指界,并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明。个人使用的土地,须由户主出席指界,并出具户口簿及其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或户主不能亲自出席指界的,可由委托代理人指界,委托代理人指界时应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7.2.2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委托代理人指界时应出具指界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7.2.3经双方认定的界址,必须由双方指界人共同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只由本宗地指界人指界的,本宗地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即可。如果户主不识字,可由调查人员代签,户主按手印或户主盖章并按手印。

7.2.4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对少批多用的,宗地界线按批准用地界线确定,多用部分在调查表中注明,待后处理。对批多用少的,原则上按实际使用范围定界。代征的市政建设用地的宗地,按规定扣除代征地后,确定该宗地的界址。

7.2.5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中遗留的历史问题。

7.3对指界人缺席或不签字的处理

权属调查时,对指界人缺席或不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的,可按下面规

定处理。

7.3.1如一方缺席,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

7.3.2如双方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人员根据现状及地方习惯确定。

7.3.3将现场调查结果及违约缺席指界通知书送达违约缺席者。违约缺席者对调查结果如有异议,须在收到调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重新提出划界申请,并负责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者,则

7.3.1、7.3.2两条确定的界线自动生效。

7.3.4指界人认界后,无任何正当理由,不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的,可参照缺席指界的有关规定处理。

7.4界址标志的设定

界址认定后,双方指界人均在场的情况下,调查人员应对所认定的界址点在实地现场按照《集体土地登记发证项目规程》的要求设置界标。

8、地籍、界址点编号

8.1地籍编号方法

按《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进行编号。

8.2界址点编号方法

8.2.1宗地图按宗地编号

按宗地进行界址点编号,每宗地的界址点独立编号,界址点编号统一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由“1”开始顺序编号。界址点按宗地编号法编号时,两宗以上共用界址点有多个编号,可以在界址点编号前加上宗地号区别。

8.2.2地籍图按地籍街坊统一编号

权属调查时勘丈的宗地草图,将一个地籍街坊的每宗地都勾绘到工作底图上,然后按地籍街坊统一编号,界址点编号统一自西向东、自北向南,由“1”开始顺序编号。

9填写地籍调查表:

10、绘制宗地草图

第16篇:项目区权属证明

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2011年)土地权属证明

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2011年)建设规模为620.65公顷,项目区涉及华容区段店镇中咀村、张湾村、中湾村和罗湖村共4个行政村。

项目实施成功后,项目区土地仍按原权属归各村集体所有,各村土地四至明确,所有权和经营权无争议,涉及零星的其他村组“飞地”按面积等量分配的原则,继续由承包经营人耕种,国土部门将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做好面积调配工作。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华容分局(盖章):

段店镇人民政府(盖章):

段店镇国土资源所(盖章):

张湾村村委会(盖章):

中湾村村委会(盖章):

罗湖村村委会(盖章):

中咀村村委会(盖章):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17篇:房屋权属协议书

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下面是关于房屋权属协议书,欢迎阅读。

房屋权属协议书一

甲方(实际归属人): 乙方(挂名登记人):

甲乙双方系母女关系,为明确位于 房屋(以下简称房屋,房产证号(或两规回执号): )的出资及权属问题,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确认,上述房屋及土地均由甲方出资购买、建设,乙方实际上没有出资。

二、乙方清楚且明白,上述房屋及土地只是登记在其名下,真正的权属归甲方所有。

三、如国家政策允许,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房屋进行处分(包括转让、抵押、抵债、出租等),也不得以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对外签订有关上述房屋权益的合同。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房屋权属协议书二

当事人(甲方) xxx (系彭先度次子)

家庭住址:xx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麻园湾60号201 联系方式: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当事人(乙方) 彭赦 (系彭先度长子)

家庭住址:xx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麻园湾60号201 联系方式: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双方就位于xx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麻园湾60号201房屋(房产证编号为雨花字第712257247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确认位于xx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麻园湾60号201的一套房屋是由彭先度 于2012年9月20日,以现金付款方式购得。共付款人民币二十万元整(¥20万)元甲乙双方未支付任何费用,不享有份额。

2、双方确认该房屋现登记在乙方名下,由甲方占有使用。但实际出资人为彭先度,房屋实际所有人应为彭先度。因父亲去世未立遗嘱且母亲健在,现房屋父亲所占份额应为甲乙双方及母亲共同共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 房屋在母亲百年之后一并分割。

3、甲方为该房屋占有使用人,对该共同共有房屋应尽善意使用,不得随意处分(包括出卖、抵押、赠与等)该房屋。否则处分行为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乙方为该名义所有人,不得任意处分(包括出卖、出租、抵押、赠与等行为)该房屋,否则处分行为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各共有人赔偿损失。

5、继承发生之日起甲乙方应根据继承方案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程序,因拖延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丙三方自愿去公证处公证,产生强制效力。

本协议当事人签字:

甲方 (手印) 时间: 地点:

乙方 (手印) 时间: 地点:

第18篇:土地楼房权属

土地楼房权属

国土局领导同志:

我是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办事处小铁民,我在小铁村委会下新组一区建有一栋四层楼房,门牌号为号,现需办理集体土地证,申请名户权属所有。全体家人已同意,敬请国土局相关领导同志批准为望。

证明人:

年月日

第19篇:权属调整1

土地整治工作的权属调整探讨

2010-07-28 | 作者: 张同信 | 来源: 国土资源情报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摘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统称为土地整治,是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平台,同时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权属管理作为土地整治工作的内容,直接关系着土地权利人的切身利益权属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权属调整,如何做好权属调整,既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又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权属争议,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尤其是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探索的课题之一。本文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和生活经历,对权属调整的类型、参与者进行了分析,并对权属调整的原则、程序进行了初步探讨,最后分述了不同类型的权属调整完成后的确权方法。

关键词:土地整治 权属管理 理论 实践

一、引言

政府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是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建设用地使用权之上的抵押权,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业反哺农业的措施之一,因而划入整治区的土地应为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或国有农场使用、或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下,吸纳了企业和个人等社会调资金的多元投资项目还可包括,已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给单位或个人用于农业生产的集体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企业、事业等单位经营使用的国有土地,已经县级以L人民政府批准由单位或个人用于农业生产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本文探讨的是对上述划入整治区的土地开展的综合整治项目,整治后的土地利用方向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宜农则农、宜建则建。

二、权属调整的类型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整治项目涉及的土地权利包括:国有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四荒”地使用权,国有和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设定于农村集体“四荒”地使用权和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所使用范围内的集体流转的租赁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而利用他人土地或限制他人土地的利用以提高自己土地的便利与效益的地役权,相互毗邻的土地权利人因行使权利的延伸或限制而引发的相邻权(相邻关系)。按照上述分析,权属整的类型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所有权调整

不同权属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一般不做调整,当相邻单位之间有飞地、插花地,或权属界线不规则时,为方便当地群众生活、便于农业机械作业,减少灌溉用水和农机通行引发的纠纷,应进行土地所有权调整。

2.土地使用权调整

对于中心村和小城镇中新增加的宅基地需要确定使用权,对于原址拆旧改造后的农村居民点,需要调整宅基地使用权。按照产业集聚的原则集中到工业区或开发区的乡(镇)村企业等非农业建设用地,需要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于对废弃、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闲置的宅基地、村庄合并或搬迁后旧宅基地的复垦,必然要收回原土地使用权,按照整治后的土地利用方向,重新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

3.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

土地整治项目各项工程的实施要占用一部分农用地,项目竣工后又增加了农用地,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不可避免。

4.其他权利调整

由于对上述权利的调整,必然会引起相关的权利变更: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土地租赁权、地役权、相邻权等其他权利,均会由于原土地权利主体和客体的变化而随之进行调整,但这些权利的调整都是从属性的。另外,在现实生活中,还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出让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情况,在土地权属调整时亦应合理处置,以维护社会稳定。

三、权属调整的参与者

按照通常的工程建设做法,上地整治项日所在地应成立县级人民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除督促检查、协调管理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外,还要负责对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权属调整方案的审批、权属调整成果的验收、权属调整后的重新确权等权属管理工作。

土地所有权调整发生在不同权属单位之间,同时会引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调整,为避免参与调整的权利人多而杂,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应在土地所有权调整完成后,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调整。而与此相关的其他权利主体一般不会很多,故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调整的同时,进行其他权利调整。

1.权属调整的主体承担者

由于村委会干部对当地的土地权属状况和权利人最熟悉,又是有关部门与当地群众联系的桥梁,因而权属调整的主体承担者应是当地的村委会,并以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主要协调部门。

2.权属调整的参加者

参加者为项目区涉及的权利主体的代表,但因权属调整的类型不同亦有所不同。

我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3种形式,与其相对应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代表也分3种情况:属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人是村农民集体,由村集体经;组织委派代表或村委会主任

代表(简称村代表);属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人是村内各二民集体,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委派代表(简称村内各小组代表);属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人是乡(镇)农民集体,由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委派代表(简称乡代表)。

土地所有权调整的参加者:由乡(镇)人民政府要领导和有关村的村委会主任负责协调,参加者包括乡代表、整治区内各村的村代表或村内各小组代表、邻村的村代表或相邻的村内小组代表、国有土地经」使用者或单位的代表。

土地所有权外的权属调整的参加者:由村委会任负责协调,参加者包括村代表或村内各小组代表、承包经营的家庭户主、宅基地户主、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代表、集体“四荒”地使用权人代表、抵押权人代表、地役权及相邻权人代表。

四、权属调整的原则

1.自愿原则

是否进行土地权属调整,是对个别成员的权属调整还是对所有成员的权属统一调整,首先应征求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如果权利人不计较权益的得失,则不做劳民伤财的无用功去进行调整。

2.大稳定、小调整原则

一般不对项目实施后无损害的土地权利进行整,从而避免统一调整、大调整,以维护原权利人的利益,保持当地的稳定。例如:新增的耕地能补充耕地少的农户的权益,则不对耕地面积无变化的农户进调整;新增耕地仍有剩余的,发包给本集体新增人口,或优先发包给本集体成员承包经营。

3.等价、集中原则

在农村土地发包时,就有以数量折合质量进行价发包的先例,因而在权属调整时,应同样保持原权人的权益不减少。为促进土地整治工作的科学化、标化,可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和项目验收时确定质量等级进行等价调整。当地农民积累了长期的农生产经验,对土地的质量状况非常熟悉,因而权属调时,也可由村民协商确定质量等级进行等价调整,这样既简捷又实用。同时应鼓励土地集中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农业劳动力向

二、三产业转移程度,分别采取按户集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或直接租赁给种田能手、专业户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或将整治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组建股份公司、农业合作社统一经营等多种形式,提高当地农业的机械化、集约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发展壮大当地的特色农业。

4.依法、公开原则

权属调整的程序、方法、合同、协议、确权等都应符合《民法通则》、《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土地登记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在权属调整的全过程吸纳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公开运作,接受公众监督,既不引发新的权属争议,又能使参与调整各方的权益依法得到保护。

五、权属调整的程序

1.权属调整预告知

在项目选址阶段,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照听证的规定组织征询意见会,将项目实施可能涉及的权属调整类型、利害关系介绍后,征求代表的意见,并将此阶段收集到的意见作为权属调整方案编制的参考。为确保当地群众满意,整治区涉及村的村民代表应占代表总人数的一半以上。如果相关权利人不同意进行权属调整而又不能满足土地整治工作的要求(如单项工程实施后占地引起的调整),则只能另选他址。

2.权属现状的调查核实

在土地清查阶段,由村委会指派村民代表配合,到现场对当地的土地权属现状、土地权利人状况、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清查核实,实地测量权属界址点的坐标,量算分权属单位的地类面积,编写土地权属和利用现状报告,绘制大比例尺现状图。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由乡(镇)或县级人民政府及时调处,一时无法解决的,争议土地不划入整治区。此阶段要做到权属清楚无争议,图件、数据、实地一致。

3.权属调整方案的编制

可行性研究阶段,村委会干部结合乡(镇)和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据收集到的权利人意见、权属现状调查成果和项目规划方案,初拟权属调整方案,并将方案在项目涉及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天。公告期内,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方案的异议,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由乡(镇)或县级人民政府调处;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方案有异议的,应向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由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处;对于其他权利调整的异议,以当事人协商解决为主,村和乡(镇)调解为辅。公告期满,由村委会汇总权利人意见,作为方案修改完善的依据;如果权利人提出的意见明显不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应做好解释。在项目规划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时,将权属调整方案一并以会议形式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权属调整方案应征得2/3以上权利人同意,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方案应征得村民(家庭户主)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若公众对方案提出的意见分歧较大,则对权属调整方案修改后再次公告征求意见,以提高方案的可操作性。

4.权属调整方案报批

权属调整方案最终确定后,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方案逐级报乡(镇)和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批准后的权属调整方案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5.拟占用土地的清查登记

施工前,单项工程根据规划设计在实地放样后,由村委会指派村民代表对拟占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丈量登记,经相关权利人确认后作为调整方案实施的依据.

6.权属调整的实施

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召集有关权利主体,根据批准的权属调整方案及放样后量得的被占用土地面积、权属,制定详细的调整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组织权利人到实地进行权属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完成后,由发包方与承包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还要通知四邻到现场指界,相邻各方无异议后签汀权属调整协议,绘制现状图;其他权利调整完成后,由当事人根据协商结果重新签订合同或协议。

7.权属调整的验收

项目验收时,对权属调整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告、协议、合同、图件的规范性进行审查,并听取参与调整的权利人的意见。

六、权属调整完成后的确权

以家庭承包方式完成耕地、草地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调整,承包新增农用地,以转让、互换方式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及新增农用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承包方或受让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完成流转的,其权利、义务等由当事人签订流转合同约定,并报发包方备案。完成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的,先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再按照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由相关权利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新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重新确权(完成土地抵押权、地役权调整的,当事人凭新签订的合同申请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对原权利进行注销登记,核发新的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进行重新确权。

七、结束语

土地整理工作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缘于各项工程的实施给他们带来了实惠,而权属调整工作则是公平、合理分配权益的重要环节,这对于政府投的土地整治项目来说尤为重要。要真正做好权属调工作,不仅要从理论上进行不断探索,更要在实际工作中反复实践,不断改革创新,以期早日出台土地整治权属管理的规章,使权属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使土地整治工作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改善农村和农民生生活条件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徐绍史.当前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恰逢其时

[EB/OL].http:///manage/2006-03/287980.htm,2006-03-01

[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EB/OL].国土资发

[2008]202号.http:///zwgk/zfgw/zfwj/200904/t20090420_118493.htm,2008-10-13

[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EB/OL].国土资发

[2008]176号.

[5]樊志全.土地确权理论与制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20~34,42~83

[6]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EB/OL].

[7]李田君,王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利弊分析[J].国土资源情报,2009(4):34~37

[8]国家土地管理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EB/OL].

[9]徐少军.地役权与相邻权的比较—兼谈建立完善地役权制度的意义[J/OL].

[10]樊志全.土地登记理论与方法[M].北京农业出版社,2003:22~36,45~110,165~211

第20篇:建筑物权属协议书

建筑物权属协议书

甲方:重庆锐特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重庆市卓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陈寿明代表:敖以露

地址:青杠镇璧青路中大街491号地址:重庆市璧山县仙山路8号 电话:13709407191电话:13980031996

为提升“云湖西城”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品质,满足业主的生活配套需求,经甲方同意允许:乙方投资人民币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在位于“云湖西城”小区七栋负一层搭建建筑面积约为900平方米的小区配套建筑物,该建筑物现已建成。为明确此建筑物的权属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按成都市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云湖西城”进行物业管理的起止日期为约定期限。

1、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有权享有上述建筑物的全部使用权利(包括出租,使用,收益等),如需以甲方名义办理手续,甲方应无偿予以配合。

2、无论任何情况下,房屋因任何原因被损坏、毁坏、拆迁而获得的赔偿(包括保险赔偿)、补偿(包括拆迁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知悉上述情形后及时告知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行使索赔、求偿等权利,并通知乙方领取相关款项;如果该款项需以甲方名义领取,则甲方应在领取该款项之三日内交付乙方。

3、因甲方原因,需对此建筑物进行改造,拆毁,转售等措施,甲方应给与乙方赔偿,具体赔偿细节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

3、乙方是房屋的建设投资人及实际使用人,乙方负责约定期限内的房屋维修、保养,并负责有关该房屋使用等的任何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等)。

4、本协议任何条款具独立性,任何一条如果与法律相冲突而导致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独立效力。同时,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只要不与法律、法规相违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重庆锐特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

年月日乙方:重庆市卓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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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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