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承诺书

2020-04-05 来源:承诺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保健食品经营承诺书

保健食品经营承诺书

为了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单位(店)着郑重承诺:

一、遵纪守法,自律规范,诚信经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健食品活动:

二、保证销售的保健食品合法合格。不销售标签、说明书内容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不一致的保健食品,不销售假冒伪劣的来路不明的保健食品;

三、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各荐规章制度,审验并保存供货商的经营资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生产批次检验报告复印件;建立产品进货销售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四、不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不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五、妥善处理消费都的维权事宜,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

承诺单位:南门口江南大药房(盖章)

负 责 人:陈军(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2篇:保健食品经营承诺书.

保健食品经营承诺书

我单位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检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 及时做好台账记录管理工作:

二、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 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 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 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

三、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并将许可证 悬挂在店堂的墙壁上,同时保证做到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张贴在许可证的下方或者贴在玻璃柜内,使消费者能看到的位置上;

四、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作虚假和跨大宣传, 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五、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 不同类的产品或食品与非食品应分 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监督管理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 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推荐第3篇:保健食品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

保健食品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企业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1、遵守法律和保健食品生产、流通、价格等法规政策,自觉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社会责任。

2、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加强产品质量的内部监控和市场跟踪,保证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行业制定或本企业向行政机关备案的标准。

3、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如实告知产品的成分和含量、不能代替药物的保健功能以及适用群体等必须告诉消费者的所有商品信息。不对产品进行故意夸大功能、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解或产生歧义的宣传。

4、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严格执行退、换货制度,发生消费纠纷时主动与消费者和解,给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及时赔付补偿。

5、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保障消费者安全权、健康权、知情权、财产权等消费者基本权益理念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尊重消费者组织对企业提出的企业自律建议、劝喻,积极配合行政监管。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保健食品诚信经营承诺书

保健食品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强化本企业规范经营,切实承担起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保健食品,对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管理工作;

三、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四、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

五、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作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六、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七、企业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直属分局的监督和查处。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推荐第5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承诺书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承诺书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企业在取得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包括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后,严格按照以下条款规定的内容执行:

一、企业刊播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样式(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内容、样式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二、企业刊播的媒体或其它传播媒介(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媒介完全一致。

三、企业已制定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已和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保证书,确保在全国任何媒体或其它媒介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完全一致。

四、企业保证不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审批文件提供给任何非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宣传活动。

五、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刊播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其非法宣传的法律责任由本企业承担。

六、企业保证追究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七、以上承诺,本企业保证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刊播(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为,企业完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撤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产品的审批或备案以及暂停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行政处理决定。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保健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承诺书

保健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承诺书

为维护保健食品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诚信守信,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2、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从合法渠道购进,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求,查验并保留供货者和产品的资质文件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建立完整的购销台账。

3、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不销售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不销售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保健食品。

4、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的质量负责,在经营活动中不欺骗误导消费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

5、服从监管部门监管,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作出的召回或停止经营等措施。

6、本企业或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7篇: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本单位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保证本单位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

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培保健食品行业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普及和加强民众的保健知识,明确提出“保健食品不是药,

保健预防最重要”的指导思想,不扩大宣传,不违规宣传,指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保健品。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8篇:保健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承诺书

保健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承诺书

为维护保健食品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本经营者郑重

承诺: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从事

保健食品经营活动,诚信守信,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2、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从合法渠道购进,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求,查验并保留供货者和产品的资质文件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建立完整的购销台账。

3、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不销售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不销售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保健食品。

4、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的质量负责,在经营活动中不欺骗误导消费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

5、服从监管部门监管,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作出的召回或停止经营等措施。

6、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由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向社会公示,一份交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推荐第9篇: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本单位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保证本单位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的经营人员经过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储存区)具有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储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储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账,不做夸大疗效的保健食品宣传。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日期:2012年2月8日

推荐第10篇: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本单位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保证本单位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培育保健食品行业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普及和加强民众的保健知识,明确提出“保健食品不是药,保健预防最重要”的指导思想,不扩大宣传,不违规宣传,指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保健品。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

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第11篇: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本单位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保证本单位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要求。

四、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悬挂张贴明确标识,设立保健食品专区、专柜;由专人负责;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药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六、保证对所经销保健食品的宣传真实合法,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做虚假、夸大疗效的保健食品宣传。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请群众给予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人:

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432-64859207

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龙潭分局监督举报电话:0432-63041430

第12篇:《保健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承诺书》

南华县保健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所用的经营场所为合法的商业用房,符合南华县政府的相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做到:

1、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为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

2、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从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货,并索要相应的资质文件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备查。

3、严格按所经营保健食品的存储要求存储,并建立完整的进、销、存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不夸大宣传和介绍保健食品的功效,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

5、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的质量负责。

三、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第13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承诺书

为确保保健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现承诺如下: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管理工作;

三、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四、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并将许可证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

六、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保健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八、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接受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监管和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承诺均为本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违反承诺,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注:本承诺一式两份,承诺单位(人)和行政执法部门各留存一份。

第14篇: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承诺书(定稿)A3

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承诺书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申请人已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告知的关于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应遵守的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知晓并愿意遵守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明确自身责任,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

二、制定落实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贮存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配备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切实提高自身保健食品安全内控能力。

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认真审验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以及产品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等信息。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和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确保购进和销售的保健食品来源可追溯。不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食品产品。

四、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查验(审核)制度。按照《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对经营的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进行查验审核。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真实、完整、规范。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等必须与《保健食品

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五、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六、保健食品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场具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所配备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贮存、运输和装卸保健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七、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内产品宣传资料。保健食品宣传资料必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宣传资料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份/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为准,不得任意改变。

八、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维权事宜,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

本承诺书中的有关内容均真实、可信。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本申请人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字):XXX 地址:XXXX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20XX年X月X日

注: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食药监局留存一份,一份由承诺企业在显著位置悬挂。

第15篇:保健食品食品经营承诺书(药店)2.

食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义务,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始终把产品质量安全放在首位。

3、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资质,所经营的产品符合有关质量安全标准.

4、加强风险控制,严格依照有关质量安全标准对所经营的产品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5、标签标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正确向消费者介绍,不作虚假夸大宣传。

6、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规定各岗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并落实有关责任追究措施。

7、建立并实施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产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执行情况的记录。制定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预案,定期检查各项质量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8、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和日常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企业留存一份、张贴公布一份、监管部门留存一份 1

第16篇: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承诺书

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承诺书

一、企业刊播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样式(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内容、样式完全一致,不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二、企业刊播的媒体或其它传播媒体(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媒介完全一致。

三、企业已制定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已和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保证书,确保在全国任何媒体或其它媒介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和省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内容、样式完全一致。

四、企业保证不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审批文件提供给任何非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宣传活动。

五、企业的销售人员及销售本企业产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刊播的本企业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其非法宣传的法律责任由本企业承担。

六、企业保证追究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以上承诺,本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如发生刊播(包括散发的传单、招贴等)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为,企业完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撤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产品广告的审批或备案以及暂停药品销售等行政处理决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年月日

第17篇:888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

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保证本

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保证本单位

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

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

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

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各项规章制度,审验并保存供

货商的经营资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生产批次检验报告复印件,

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合法渠道购进,并建立各类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六、不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不以保健食品冒充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正确指导消费者认识和使用保健品。

七、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2014年 1月 8 日

第18篇: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不做夸大功能涉及疗效的保健食品宣传。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三、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四、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第19篇: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由

1、未取得有效许可证生产保健食品

违法行为(适用情形)

(一)生产未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保健食品;

(二)未经许可从事保健食品生产活动的。违反条款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五条;《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

(二)依据下列情形给予罚款:

1、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

2、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3、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食品

违法行为(适用情形)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批准的企业标准的保健食品。(违禁添加、重金属、细菌等都可以在前述各项找到依据,但功效成分不符,是否可以用四项,需讨论,但七扩大了适用范围,不是非常适合;另本条款前半项可以使用,如标签等,但是批准的企业标准不妥当;建议将不符合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纳入本条款范畴,因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

(一)

(二)

(三)

(四)

(八)、

(十)、

(十一)项,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

(一)、

(二)、

(三)、

(四)、

(七)、

(八)项。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

(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三)依据下列情形给予罚款:

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四)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4、拒不召回(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违法行为(适用情形)

食品生产经营者被责令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批准的企业标准的保健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情形。 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五十三条第

(一)、

(二)项。(需讨论,餐饮案由中,违反条款未写) 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

(十)项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

(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三)依据下列情形给予罚款:

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四)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5、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保健食品

违法行为(适用情形)

生产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保健食品情形。 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

(七)项,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建议绿色条文删除) 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

(一)项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

(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三)依据下列情形给予罚款:

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四)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6、生产经营或者使用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

违法行为(适用情形)

(一)经营或者使用的保健食品无标签 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

(九)项;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二)经营或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无标签(建议删除,保健食品标签应当按照批准证书标注)建议改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是未按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核准内容标注,违反《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三)经营或者使用的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或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四)经营或者使用的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模糊不清或标识不全;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五)经营或者使用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六)经营或者使用的进口保健食品标签或说明书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未载明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或者其他不符合标签、说明书。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

(二)项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

(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三)依据下列情形给予罚款:

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四)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7、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违法行为(适用情形)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的情形,属于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除外。 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 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

(四)项。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

(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三)依据下列情形给予罚款:

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四)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8、采购、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违法行为(适用情形)

(一)保健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二)保健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三)保健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四)保健食品生产者未按照取得产品许可时批准的原料、配方、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这条适用不是最确切,建议去除) 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

(三)项。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

(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三)依据下列情形给予罚款:

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四)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9、违反产品检验规定

违法行为(适用情形)

(一)保健食品生产者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情况下,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的;

(二)保健食品生产者未对其生产的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原料检验)、第三十八条(成品检验),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

(一)项。处罚内容

(一)第一次,给予警告。

(二)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10、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义务

违法行为(适用情形)

(一)保健食品生产者未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或保存期不足二年;

(三)保健食品生产者出厂检验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或保存期不足二年;

(四)进口商未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或不真实或保存期不足二年。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生产者 进货查验记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 进货查验记录)、第三十七条(生产者 出厂检验记录)、第六十七条(进口商 进口销售记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

(二)项,(第八十九条第二款 针对进口商)。 处罚内容

(一)给予警告。

(二)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11、违反企业标准备案规定

- 4567违法行为(适用情形)

生产经营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的行为(建议归并入第一点,列为第三种情形 违反条款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

(二)依据下列情形给予罚款:

1、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

2、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

3、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4、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5、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生产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违法行为(适用情形)

生产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的行为(建议归并入第一点,列为第三种情形) 违反条款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

(二)依据下列情形给予罚款:

1、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

2、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

3、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4、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5、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0篇: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附件二)

附件3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经营事项,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在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

2、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

3、根据核准的内容从事相关的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及布局,不擅自改变经营方式和扩大经营范围,不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用途;

4、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为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从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货,并索要相应的资质文件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备查。

5、严格按所经营保健食品的存储要求存储,并建立完整的进、销、存记录。

6、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坚决杜绝经营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食品。

7、在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中,坚持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本申请人承诺并保证: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及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本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时间:年月日

《保健食品承诺书.doc》
保健食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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