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安全承诺书

2020-04-05 来源:承诺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电动车安全承诺书

电动车安全承诺书

甲方:

乙方(使用人):

为了加强监理项目部对项目部电动车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按项目部要求申请领用电动车驾驶前需签定安全协议书,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车辆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电动车车辆的管理,确保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与使用人签订本协议书。

(一)配电动车辆的人员,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管理,电动车仅限工作期间及上下班时间内使用,严禁将电动车借给他人或在与工作无关的场合下使用,如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二)监理人员驾乘的电动车,只限在工作期间上下班时间内驾乘,对酒后驾车、非工作期间或工作期间因私自驾车外出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驾乘电动车的人员必须佩戴头盔和其他防护用品,防护用品自备。维护费自理。车辆应做到勤检查、勤检修,保持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高速行车,做到安全谨慎驾驶。

(五)使用人必须爱惜车辆,勤保养,按时充电,保持车辆清洁。

二、驾驶员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电动车管理,保证电动车安全运行,严格执行电动车管理规定,确保电动车驾驶员的人身安全,根据项目部要求,特与项目部电动车的使用人员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所驾驶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二)乙方对所驾驶的电动车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杜绝病车上路行驶,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对违反交通法规的罚款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要杜绝酒后驾车,发现酒后驾车一次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必须定车定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因私自借于他人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车辆管理规定,电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擅自停放在其他位置,造成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赔偿。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项目部和车主(驾驶员)各持一份。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负责人签):

乙方(车辆驾乘人)(签字):

推荐第2篇:电动车安全承诺书(定稿)

2016电动车安全承诺书

电动车安全承诺书 甲方:

乙方(使用人):

为了加强南宁地铁1号线监理项目部对项目部电动车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按项目部要求申请领用电动车驾驶前需签定安全协议书,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车辆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电动车车辆的管理,确保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与使用人签订本协议书。

(一)配电动车辆的人员,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管理,电动车仅限工作期间及上下班时间内使用,严禁将电动车借给他人或在与工作无关的场合下使用,如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二)监理人员驾乘的电动车,只限在工作期间上下班时间内驾乘,对酒后驾车、非工作期间或工作期间因私自驾车外出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驾乘电动车的人员必须佩戴头盔和其他防护用品,防护用品自备。维护费自理。车辆应做到勤检查、勤检修,保持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高速行车,做到安全谨慎驾驶。

(五)使用人必须爱惜车辆,勤保养,按时充电,保持车辆清洁。

二、驾驶员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电动车管理,保证电动车安全运行,严格执行电动车管理规定,确保电动车驾驶员的人身安全,根据项目部要求,特与项目部电动车的使用人员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所驾驶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二)乙方对所驾驶的电动车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杜绝病车上路行驶,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对违反交通法规的罚款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要杜绝酒后驾车,发现酒后驾车一次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必须定车定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因私自借于他人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车辆管理规定,电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擅自停放在其他位置,造成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赔偿。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项目部和车主(驾驶员)各持一份。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负责人签): 乙方(车辆驾乘人)(签字): 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和各位骑自行车、电动车同学,目前自行车、电动车已成为同学们的重要交通工具。很多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往返学校。骑车安全也成为学校、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但一些骑车学生安全意识不强,时有违规现象发生,而且复杂的道路交通给骑车带来许多隐患。为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与你们签订本《安全责任书》,请予支持和配合。

一、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车的学生必须年满16周岁。交通法规明文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不允许骑电动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 ,对未到指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学,家长要坚决制止。

二、骑车的学生必须熟练掌握骑自行车、电动车的技能,出行前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闸、锁,是否齐全有效,保证没有问题后方可上路。不得将车辆借给非骑车同学。。

三、骑车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无论骑自行车、电动车都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行车时不得两人以上并行,不追逐打闹。不骑快车,不带人;注意避让行人车辆。雨雪天气路面湿滑,更要小心慢行。

四、骑车进入校园,必须将自行车、电动车依次停放在校园内指定区域,并注意摆放整齐,上好锁。如有遗失,自己负责。严禁在校园内破坏他人车辆,当不慎碰倒别人的车时,应及时扶起放好。

五、骑车的学生及家长必须和学校、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凡学生骑车上、放学,学校都视为家长准许。如违反上述条款造成学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学校和班主任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请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并要严格遵守,学生和家长、班主任签名后交学校存档。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学校:迎松初级中学(盖章) 签订日期:2016年4月10日 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承诺书

为了保证自己与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以下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严格执行当地交管部门级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精心维护所驾电动车,保持电动车技术状态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电动车,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

三、因以下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相关惩罚,承担 全部责任: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驾禁行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让礼、未按规定掉头、倒车;

3、造成交通事故后擅自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4、造成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公司领导、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5、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未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6、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承诺人: 日期 :

电动车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多次利用各种集会对学生进行教育,并进行反复告诫:未满16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下学。

由于各种原因,学生骑电动车到校的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骑电动车上下学造成交通事故的事例时有发生。希望家长真正认识到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督促孩子尽量不要骑电动车上下学。

为了约束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学校依据有关法规,与 家长签订此《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凡因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造成的任何责任事故,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班 级 :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学校:桃渚镇中城中学

时间:二○一二年 五 月十日 电动车使用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我园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保证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杜绝事故发生,强化车辆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事故。

二、要在业余时间学习安全驾驶知识,牢固树立安全驾驶意识和不断提高安全驾驶技能。

三、驾驶人员要爱惜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保证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四、在园区内行驶时要减速慢行,注意礼让游客,确保自身与游人的人身安全。

五、如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填单报告办公室车辆管-理-员。

六、要做到停车落锁,并尽量将车放到相对安全的地方,如有丢失车辆使用人应照价赔偿。

七、严禁下班时间将车辆骑回家中。

车辆使用人签字: 车辆管-理-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电动车承诺书

承 诺 书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本人 张某身份证号码 450XXXXXXXXXXXXXXX,现有一辆品牌为 某某某车架号为XXXXXX电动机号为XXXXXX 颜色为 XX 的电动自行车,因 XXXXXX 的原因,本人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发票缺失。本人郑重承诺:该电动车为本人所有,来源合法,如以上所述失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张某

(本人手印)

X 年 X 月 X 日

推荐第4篇:电动车驾驶人员安全承诺书

电动车驾驶人员安全承诺书

本人 ,是XXX 车间电动车驾驶司机,为了保障本人及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更好服务于XXX,本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保证做到 年度电动车驾驶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二、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安全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为准则;

三、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接受XXX和车间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四、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查》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五、因下列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愿意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超载、行车、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掉头;

3、行经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5、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领导和XXX安全环保科;

6、将车交给未经XXX备案的其他司机驾驶;

对于以上承诺,请XXX安全环保科及车间各位领导检查,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本人愿承担直接责任,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

日期:

推荐第5篇: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承诺书[版]

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承诺书

为了保证自己与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以下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管部门级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精心维护所驾电动车,保持电动车技术状态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电动车,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

三、因以下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相关惩罚,承担 全部责任: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驾禁行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让礼、未按规定掉头、倒车;

3、造成交通事故后擅自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4、造成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公司领导、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5、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未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6、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承诺人:

日期:

推荐第6篇:承诺书(电动车上牌)

承 诺 书

本人

,身份证号:

,现有一辆品牌为

电动车,颜色:

,车架号:

,电机号:

,于

日购买,因本人原因,本人购买的

电动车发票不慎丢失,本人郑重承诺这辆车来源合法,所有权属于本人所有,若如上所述失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14年7月

推荐第7篇:电动车售后承诺书1

电动车售后承诺书

1.对于整车来说,我司承诺保修期零部件按照国家标准实行三包服务(易损耗件及人为造成损坏除外),其余整车关键部件包用 年(四大件:电机、电池、充电器、电控)。

2、我司承诺所供备品备件同原车配件品质相同,三包服务相同。

3、如果我司产品出现问题,我司售后人员接到用户反馈后

小时内给予响应, 天内到达现场并修复正常。

4、在三包期内,我司售后服务人员每半年对本产品进行全面检修一次,每个月都会对客户进行回访,根据客户的实际使用情况给出合理的建议及作业指导。

5、所销售原车配件按市场最低价供应。

有限公司

推荐第8篇:电动车安全责任书

公司电动车使用安全责任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责任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各项目主管为电动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都由直接负责人负责。直接负责人可将电动车辆交给车辆监管人进行日常管理及使用。

2.公司电动车辆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3.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4.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法事故,严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5.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配件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监管人有连带责任。

三、车辆使用规则

1、未经上级同意,不得私自将电动车借与他人,违规者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负,且公司对该行为酌情进行处罚。

2、非上下班时间即正常使用情况下产生的车辆损坏维修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3、使用人需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危险驾驶,如超速、抢道、飙车等。如因违反交通法规产生的责任及罚款,由使用人承担。

4.使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何种情节,无论车损程度如何,都必须及时如实向行政办公室报告备案。

5.如因使用人保管不当,导致车辆丢失,使用人必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违反上述规定所需支付的款项,公司有权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

主管领导签字:

员工签字:

北京市新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通州运河商务区项目部

2018年4月13日

推荐第9篇:电动车安全须知

电动车充电及存放安全须知

为保证电动车充电安全及停放规范,公司设立了安全充电处和停车棚,请各位车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1、过多充电:过多充电是引发电动车自燃的主要原因。为保证电动车的充电时间,当电池电量放至70%~80%时再充电,一般夏天充电6小时,冬天充电8小时为宜,电池不宜过度放电。

2、电压不稳:当多辆电动车同时充电时,会导致电压不稳,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提示大家绝不能私拉电线,应在固定充电处充电。

3、充电环境:不在楼梯间、过道或者房间内充电,避免安全隐患。

4、电动车充点时不能用其他物品覆盖、遮挡充电器,并保证周围通风、散热良好。

5、电动车必须存放在固定车棚处,不允许乱停、乱放。

推荐第10篇:校园电动车、摩托车安全驾驶承诺书 (学生版)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电动车、摩托车安全驾驶承诺书

1、进入校园的电动车、摩托车安全性能必须保持良好。车身牢固,制动、转向、车铃或喇叭、前后灯必须齐全有效。

2、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园内应遵守《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动车、摩托车(含助力车)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内容。

3、电动车、摩托车实行通行证准入制,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需配备由保卫处发放的车辆通行证(置于车身前部)方能通行,没有配备通行证的电动车、摩托车禁止在院内穿行。临时进入学院内的电动车、摩托车需在门岗说明理由、登记后方能进入校园。

4、越野摩托车、大功率赛车及噪音较大的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并禁止在校内行驶。

5、电动车、摩托车通行证不得涂改、挪用、伪造、重领或冒领。否则,保卫处有权收回通行证,无通行证车辆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6、电动车、摩托车通行证遗失后,应在七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携车向保卫处申请补办。不得利用补办车辆通行证等理由进行套号行为,一经发现将收回通行证,不得再次办理。

7、学院在培训大楼北面及教学大楼东面设置电动车充电场所,所有电动车须到指定地点充电,禁止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将撤销该车通行证,不得再次办理。

8、电动车、摩托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靠右边行驶,不准逆行。

9、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内一律限速20公里/小时。

10、遵守《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动车、摩托车(含助力车)管理规定(试行)》,服从保卫人员、校卫队人员的指挥;学院举行大型活动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堵塞交通;

11、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齐全或安全设备失效的电动车、摩托车;

12、一辆电动车载人不得超过一人(不含驾驶员);禁止使用电动车、摩托车、拖带车辆;

13、不准酒后驾驶;不准超速行驶;驾驶电动车时严禁打电话;

14、不准双手撒把骑车,车辆之间不准相互追逐、打闹;不准并排驾驶;

15、电动车、摩托车载人、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一百五十厘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十五厘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

端不得超出车身三十厘米;

16、要在确认自己有能力安全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的情况下,方能在校园内驾驶电动车;

17、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必须经校保卫处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

18、电动车、摩托车不得配装大音量音响设备,不得进行拼装或改装。

19、电动车、摩托车应当在指定区域内停放车辆,并做到停放整齐有序;未设停车点的区域,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停放整齐。停车后要带走车上物品,并锁好车头锁和车轮锁。

20、禁止利用电动车、摩托车占道从事经营活动。

21、违反上述规定一次者,视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罚款或其它处罚;违反两次者,除给予相关处理外,保卫部门有权暂扣车辆并收回发放的车辆通行证。

22、被暂扣车辆的车主超过三十日不主动到保卫处接受处理的,所扣车辆作无主车辆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23、院内电动车、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报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本办法只限校内管理,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若政府出台规定在学院所属区域内禁止电动车、摩托车通行的,学院也将禁止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园内通行。

25、院内电动车、摩托车及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的其它有关规定。

26、对拒绝、阻碍保卫人员行使职责,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人及本人家长已详细阅读以上内容,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服从学院安全人员的指挥,若有违规行为或因骑车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诺人班级及班主任: 承诺人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第11篇:电动车注册上牌承诺书(样本)

承诺书

XXX,男,系XXXXXXXXXXXXXXXX职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月X日购买电动车一辆,该车牌子及型号为:XXX,车体颜色为:XX,车架号码:XXXXXXX,电动机号码:XXXXXXXXXXXXXXX,价格:XXXX元。出厂日期XXXX年X月X日。由于购买时间距今较为久远,发票及合格证因为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南宁市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之规定,本人现对该车来源合法性作出郑重承诺:

(1) 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及手续真实、完整、有效。 (2) 该电动车系本人的私有财产。

(3) 如发生该电动车归属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该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第12篇:扶绥电动车车辆来历承诺书

车辆来历承诺书

扶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在有一辆品牌电动车,车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为______色的电动车,因发票保存不当的原因,本人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发票(发票和出厂合格证)已遗失。本人郑重承诺:该电动车为本人所有,车辆来源合法,如果以上所述失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本人手印)

年月日

第13篇:电动车充电安全注意事项

电动车充电安全注意事项

电动车作为一种绿色交通工具,为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不小的便利。不过,电动车的保养工作却不大被人们所关注。其实,电动车使用的好坏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车主对其是如何进行保养的?

1、不应在高温暴晒的户外充电

金属物在暴晒下产生的高温很容易灼伤和融化电源线,从而引起短路。因此,不应在高温暴晒的户外给电动车充电。

2、下暴雨时应及时拔掉充电器

若雨水进入到充电器里不仅容易导致短路,烧坏充电器,还容易发生意外。因此,一般情况下,为防止大雨突袭,市民应该把电动车放置在车棚内充电。

当大雨来临时,在没有遮挡雨水的紧急情况下,应及时切断电源或用雨具盖住,以保证电源插头和充电器不被打湿。另外,为防止电瓶进水报废,应尽量避免电动车在积水较深的路段行驶。

3、长时间充不满电应及时检测

长时间充电后,若满电提示绿灯一直不亮,很可能是电池坏了引发的相关情况,所以要及时检测,更换合适的电池。

第14篇: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三轮车电瓶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电动三轮车的管理,给员工电动车的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三轮车的充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人负责电动三轮车充电处的用电监管,负责日常管理。

二、本充电处只限本公司员工使用,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电瓶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三轮车充电。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外接插座充电现象。

四、电动三轮车电瓶按秩序存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超过8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瓶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个电瓶充电。

五、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00:00至24:00,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由专人负责,负责人:何海林 电话:13264023277

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电瓶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七、员工每天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负责人,负责人负责充电处日常安全检查,有权制止不安全充电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处理不好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充电器应放置在远离火源处,禁止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瓶上。

九、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中万盛通物流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日

第15篇: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电动车的管理,给公司员工电动车的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车的充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充电处只限本单位员工使用,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 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二、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自行车充电。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 多充现象。

三、电动自行车按秩序停放充电,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自行车充电。

四、安管员每天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 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安管领班负责充电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处理不好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五、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张家港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部

2017年12月4日

第16篇:电动车充电器安全小常识

电动车充电器安全小常识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的增多,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高标友情提醒消费者注意电动车的火灾预防。

要经常检查电动自行车的电路插接点,防止接触不牢引起接触点打火,发热;避免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短路、串电事故的发生。电动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不要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的电瓶充电时会跑出可燃性气体,因此充电一定不要在狭窄、密封的环境中,应尽量在室外进行,或将电池拆下单独充电。充电时要选择合适的线路,线路敷设应固定安装,要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

电动车充电一定要远离易燃物品,不可以充的时间过长,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过热容易引发火患,充电时应当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小时。充电时,应将充电器放置在比较容易散热的地方;如果电动自行车的电瓶质量低劣或长时间使用,充电器的温度容易很高,引发火灾,所以在夜间睡眠时间时充电不可以掉以轻心。

在电动自行车行进过程中起步、爬坡时应该脚蹬助行,防止启动电流过大、机件长时间超负荷工作,引起电机线圈、线路、电瓶和调速器的过热损害,甚至酿成灾害。要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购买电动车时还须看清产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操作,还要选择与电动车、充电器、电机型号、规格相配套的电瓶。

第17篇:电动车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电动车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一、电池安装注意事项。

1、安装电池前,应先检查电池盒内有无硬物或电池盒是否平整。

2、安装电池时,电池线应分开排列,不能交叉重叠挤压,电池线承载全车大电流,运行时会发热,

电池线受挤压后,外皮易磨损,降低绝缘性能,造成短路,发生燃烧。

3、接电池线时,必须加装弹簧垫,同时拧紧螺丝,确保电池端子处无松动,避免在使用过程中打火,

高温烧坏电池线,发生短路燃烧。

4、接好电池后,盖上胶垫,放入电池压线时,用手分开电池线,使之不能交叉重叠,同时拧紧螺丝。

注意不能用纸板、泡沫等易燃物品代替胶垫,或作为填充物放入电池盒内。

5、装电池时,若松开了座桶内的空气开关连接线,在装好电池后,空气开关的两根连接线一定要接

好,不能松动,以免打火烧车。

6、装好电池后,装座桶时,应盖好座桶内盖,桶内不能放置金属物具,以免金属物具掉入电池内,

与电池正负极相碰,引起短路烧车。

7、不能私自加装单只电池(48V加1只电池变成60V)等。电池电压升高后,转换器,控制器,防

盗器等内部元件无法承受高压,会烧坏元件产生短路,引发燃烧。加装单只电池;电池极易倒置,

充电时易漏液损伤电池格,电池短路发热,引发电池起火。

8、电池严重失水,充电时电池会发热鼓包,高温烧坏电池线,引起短路燃烧。

9、不要使用低成本的劣质电池,劣质电池为了降低成本,没有磨毛刺,毛刺刺穿隔板,短路发热,

引起电池自然。

二、电动车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时,充电器会产生热量,同样电池也会产生热量,应选择良好的通风环境,通风条件太差,

可能会由于过热引发短路燃烧。

2、充电时,充电器应置于脚踏板处,严禁用物品覆盖或放置于坐垫上,座桶内。

3、充电器随车携带时,没有防震保护,长期车载颠簸造成功率器件脱焊,工作时打火燃烧。建议充

电器最好不要随车携带。

4、充电器跌落或碰撞后,风扇易坏,充电时,应观察充电器散热风扇是否运转正常,若风扇坏了应

及时修理或更换新充电器。

5、充电时间为8—10小时,不要长时间给电动车充电,特别是夏天天气炎热,长时间充电,充电器

热量难以散发导致燃烧。

6、充电时,随意加长电源线,经常扯来扯去,接头松动,线路老化,电线胶皮破损短路起火。

7、充电时,必须关闭电门锁,如开启电门锁充电电池电压升高,会烧坏电门锁,引起短路起火。

8、充电时应选择合格的阻燃电线,且线路具备漏电保护装置。

三、电动车维修注意事项。

1、电动车维修后,一定要接好控制器,电源线,电机线,用尼龙扎带捆扎好所有线束,确保接插头

无松动。

2、不能把电动车交给没有维修经验的维修工检修。

四、不能私自改装、加装整车线路。

1、商家或用户私自改装整车线路,改装的线路电线不阻燃,线路杂乱无章,包扎不紧,接头易松动,

接触不良,电线内阻增大,长时间会烤坏电线,造成绝缘不良,引起短路燃烧。

2、商家或用户私自加装整车线路,如加装较大功率的灯泡、喇叭、低音炮等,加大了转换器输出负

载,易烧坏转换器内部元件,造成短路燃烧。

五、不能用高压水枪,冲洗电动车内部,以免造成内部线路短路。

钢一区三车棚

2014年1月6日

第18篇:电动车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产业快速发展,保有量迅猛增长。但是,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以及奎屯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以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的电动车为重点,从源头上把好关,逐步减少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上路行驶。近期目标:开展为期一个月助力车专项整治,使市区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行为有效遏制。

二、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一)成立电动车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晓东局长任组长,宋年鹏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场经检队。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工作,宋年鹏副局长为专项整治的主要责任人,相关科室、工商所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

三、整治重点

1、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的,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3、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相关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任务分解

(一)查处无照经营电动车违法行为

责任科室:注册科、市场经检队、各工商所

责任人:马祖华、张杰、杜伯威、李志红、叶军

(二)查处电动车经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任科室:注册科、市场经检队、各工商所

责任人:马祖华、张杰、杜伯威、李志红、叶军

(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进入流通领域的电动车的行为,查处销售“三无”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责任科室:市场经检队、各工商所

责任人:张杰、杜伯威、李志红、叶军

(四)查处侵害、危害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责任科室:市场经检队、各工商所

责任人:张杰、杜伯威、李志红、叶军

(五)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

责任科室:消保科、各工商所

责任人:乔秋丽、杜伯威、李志红、叶军

五、整治步骤

(一)整治时间。从2011年7月25日至8月25日,为期一个月。

(二)整治方式。采取不定期集中检查行动。

(三)整治重点。全市销售电动车的所有门店。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加强配合。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需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部门加强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明确职责,形成整体合力。各单位要加强配合,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根据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充分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

(四)注意工作方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热情服务、文明管理,避免激化群众矛盾,整治工作要以安全教育和纠正违法为主、处罚为辅以及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

(五)总结上报。各工商所要将辖区内的电动车经营户登记造册,加强管理,并与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29日前一并上报到市场经检队

二是宣传教育在先。一方面,采取上门派发宣传单张、在主要街道张贴通知公告等手段,向企业和群众宣传超标电动车和超标助力车的法律界定、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教育其自行处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和助力自行车,营造了严厉打击销售超标电动和助力自行车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该局于7月26日召集相关经营者在仓后工商所以座谈会的形式对其进行宣法教育,收集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电动和助力自行车市场监管的办法。座谈会上,工商和交警部门的有关人员分别结合职能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宣讲,阐明了销售超标电动和助力自行车的利害关系,明确了对依法从事电动和助力自行车经营户的规范引导和扶持的立场,有效地消除了经营者对工商部门监管执法的抵触情绪,争取了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整改规范在先。在整治过程中,该局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284-1998)的规定,结合日常巡查监管工作,督促经营者对所销售的电动和助力自行车进行认真核查,建立进销货台帐。对销售超标电动车、超标助力车的经营户,该局则坚持“能整改先指导,能教育不处罚,能轻罚不重罚”的原则,强教育引导和整改规范。对销售超标电动车、超标助力车的经营户,以整改规范为主,对经营者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部分经营户主动改正了违法经营行为。

一是以审查主体资格为重点,打击无照经营。针对从事非法载人载客营运电动三轮车无证无照经营的特点,以政指导和无照查处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高整治行动的威慑力。同时,结合前期的调查摸底情况,重点检查电动车销售商的主体经营资格,从源头规范营运市场。 二是以严查经营行为为重点,打击超范围经营。以此次整治活动为契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具备经营主体资格的销售商存在的出售以燃油为动力的

二、三轮车、助力车,并提供非法改装服务等超范围经营行为予以规范。

三是以实施商标保护为重点,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对电动车销售市场假冒商标、质量不合格的劣质产品等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净化电动车市场,拓宽专项整治监管面。

第19篇:电动车

2015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4〕128 号)精神,省财政对2015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充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对省内企业研发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给予奖励。为及时兑付补贴和奖励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和奖励对象

省级财政资金补贴的对象为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旅游、电力、通勤等)、私人消费者(仅限于购置乘用车);承建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省级财政资金奖励的对象为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二、补贴和奖励范围

省级财政资金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的省内消费者给予补贴;对承建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服务运营单位给予补贴;对研发新能源汽车产品并列入2015年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省内企业给予奖励。

三、省级财政资金补贴和奖励标准

(一)车辆购置补贴标准

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20万元/辆;

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4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2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6万元/辆);

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0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800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2.4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1.8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万元;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1.4万元; 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下)7.2万元/辆; 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18万元/辆; 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6万元/辆。

(二)充电设施补贴标准

按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三)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奖励标准

对省内企业新研发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较好节能减排效果,且列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车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纯电动专用车每个车型50万元;

6-10米纯电动客车及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每个车型60万元; 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及乘用车(含纯电动、插电式和增程式)每个车型80万元。 在基础车型基础上储能装置和驱动装置至少有一项发生变化的扩展车型按照基础车型奖励标准的40%执行。

纳入省财政补贴和奖励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需满足一定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四、省级财政补贴和奖励资金实行按季拨付,于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至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辖市财政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区(包括所辖的县(市)、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附件2)、相关申请材料,以及本地区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五、公共领域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领域消费者;私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当地汽车销售机构(4S店),汽车销售机构(4S店)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与私人消费者结算;充电设施省级补贴资金、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奖励资金由所在地财政部门分别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和研发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企业。

六、申请省级财政补贴和奖励资金材料

1、公共领域消费者申请新能源汽车购置省级财政补贴资金,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附件3)和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3)注册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4)车辆用途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的说明;

(5)车辆目录批次、技术参数、售后服务能力、质保承诺等凭证和说明材料(需生产厂家盖章);

(6)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汽车销售机构(4S店)申请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域)(附件4)和以下材料:

(1)销售机构(4S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3)注册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4)购车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地户籍的需一并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缴纳证明); (5)车辆目录批次、技术参数、售后服务能力、质保承诺等凭证和说明材料(需生产厂家盖章);

(6)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基础设施建设)(附件5)和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 (3)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4)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5)省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材料;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申请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奖励资金的企业,需提交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6)和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车型列入2015年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及有关技术参数说明;

(3)车辆技术水平、节能效果、储能装置和驱动装置的有关说明; (4)新产品测试、检测及公告准入等费用的发票;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享受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注册地限于本省范围内,且5年内不得转让、过户(公共领域消费者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的需报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且只能在注册地范围内转让、过户);非注册地户籍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需在注册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基金;享受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不得移除,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移除的需报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保障产品的安全可靠,具有保证新能源汽车正常使用的售后服务能力,并负责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和处理;应对消费者提供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质量保证,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10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期限,其他车辆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以先到者为准);购置新能源客车的企业或单位应具备正常使用新能源客车的能力和正当合理用途,符合《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应保障充电设施正常安全使用;营运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实时监控,确保运行安全。

九、申请省级财政补贴和奖励资金的公共领域消费者、销售机构及私人消费者、车辆生产企业,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省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新能源汽车省级财政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财政部门负责按补贴标准核实并及时拨付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无法保证新能源汽车正常运行、汽车技术参数不满足要求等骗取省级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的,将追缴补贴奖励资金、取消补贴奖励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

十、各地要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要求,按照简化程序,方便申报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于2015年4月底前制定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

十一、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解释。附件:

1、纳入省级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

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域)

5、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充电设施建设)

6、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7、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评价指标说明

本次采购车型凌特客运版75度电。车价25万元,补贴每度电3000元,补贴车价22.5万元,三个月后退还22.5万元补贴款。

第20篇:电动车充电专项安全责任书

七里山小学电动车充电安全责任书

为规范我校电动车的充电管理,确保我校电动车的充电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大家严格执行:

1.我校车棚为唯一指定电动车充电地点,有专人负责电动车充电管理,其他任何地方均不允许电动车充电。

2.电动车充电每日充电时间为上班工作时间,严禁下班后、夜间及节假日充电。

3.本校教职工电动车可在车棚指定区域充电,严禁外来车辆在校内充电。4.充电区内严禁吸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

5.充电区只限电动车充电,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外接排插现象。

6.充电时要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插头连接插座上,反之,易出现打火,造成短路,存在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隐患。

7.充电过程中,应将充电器放置水平放置在地面上,严禁反方向或倾斜放置,充电器周围应干燥、通风,无其他安全隐患。

8.每台车充电时间不准超过4个小时,长时间充电,易导致电子元件过热,存在安全隐患。

9.教职工必须确保充电器无线路老化、无质量问题,自行保管好充电器,充电结束,将充电器带走。禁止使用与车辆不匹配的充电器充电。

本人保证遵守学校电动车充电管理规定,如因个人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签字:

2017年10月

《电动车安全承诺书.doc》
电动车安全承诺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祝福语实习报告辞职报告策划书口号检讨书介绍信导游词社会实践报告求职信协议书委托书证明承诺书自我介绍自我评价自我鉴定广告词申请书活动方案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