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本单位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保证本单位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
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培保健食品行业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普及和加强民众的保健知识,明确提出“保健食品不是药,
保健预防最重要”的指导思想,不扩大宣传,不违规宣传,指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保健品。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本单位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保证本单位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的经营人员经过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储存区)具有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储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储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账,不做夸大疗效的保健食品宣传。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日期:2012年2月8日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本单位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保证本单位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培育保健食品行业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普及和加强民众的保健知识,明确提出“保健食品不是药,保健预防最重要”的指导思想,不扩大宣传,不违规宣传,指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保健品。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
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本单位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保证本单位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要求。
四、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悬挂张贴明确标识,设立保健食品专区、专柜;由专人负责;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药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六、保证对所经销保健食品的宣传真实合法,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做虚假、夸大疗效的保健食品宣传。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请群众给予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人:
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432-64859207
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龙潭分局监督举报电话:0432-63041430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承诺书
为确保保健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现承诺如下: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管理工作;
三、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四、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并将许可证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
六、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保健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八、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接受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监管和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承诺均为本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违反承诺,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一式两份,承诺单位(人)和行政执法部门各留存一份。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
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保证本
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保证本单位
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
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
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
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各项规章制度,审验并保存供
货商的经营资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生产批次检验报告复印件,
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合法渠道购进,并建立各类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六、不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不以保健食品冒充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正确指导消费者认识和使用保健品。
七、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2014年 1月 8 日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不做夸大功能涉及疗效的保健食品宣传。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三、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四、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附件3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经营事项,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在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
2、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
3、根据核准的内容从事相关的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及布局,不擅自改变经营方式和扩大经营范围,不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用途;
4、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为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从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货,并索要相应的资质文件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备查。
5、严格按所经营保健食品的存储要求存储,并建立完整的进、销、存记录。
6、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坚决杜绝经营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食品。
7、在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中,坚持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本申请人承诺并保证: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及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本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时间:年月日
保健食品经营承诺书
为了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单位(店)着郑重承诺:
一、遵纪守法,自律规范,诚信经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健食品活动:
二、保证销售的保健食品合法合格。不销售标签、说明书内容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不一致的保健食品,不销售假冒伪劣的来路不明的保健食品;
三、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各荐规章制度,审验并保存供货商的经营资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生产批次检验报告复印件;建立产品进货销售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四、不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不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五、妥善处理消费都的维权事宜,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
承诺单位:南门口江南大药房(盖章)
负 责 人:陈军(签字)
年月日
保健食品经营承诺书
我单位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检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 及时做好台账记录管理工作:
二、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 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 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 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
三、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并将许可证 悬挂在店堂的墙壁上,同时保证做到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张贴在许可证的下方或者贴在玻璃柜内,使消费者能看到的位置上;
四、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作虚假和跨大宣传, 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五、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 不同类的产品或食品与非食品应分 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监督管理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 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东营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需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近日,为保证全市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提高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安全意识,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监管工作部署,市局要求各县区(分)局与全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该承诺书以《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相关规定为依据,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应承担的质量管理责任提出了要求:一要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二要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对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三要保证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建立台帐,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不做夸大疗效的保健食品宣传。四要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要求。五要保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药物保健食品。六要坚决抵制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不欺诈消费者。七要自觉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的管理与监督。
保健食品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企业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1、遵守法律和保健食品生产、流通、价格等法规政策,自觉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社会责任。
2、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加强产品质量的内部监控和市场跟踪,保证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行业制定或本企业向行政机关备案的标准。
3、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如实告知产品的成分和含量、不能代替药物的保健功能以及适用群体等必须告诉消费者的所有商品信息。不对产品进行故意夸大功能、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解或产生歧义的宣传。
4、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严格执行退、换货制度,发生消费纠纷时主动与消费者和解,给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及时赔付补偿。
5、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保障消费者安全权、健康权、知情权、财产权等消费者基本权益理念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尊重消费者组织对企业提出的企业自律建议、劝喻,积极配合行政监管。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保健食品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强化本企业规范经营,切实承担起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保健食品,对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管理工作;
三、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四、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
五、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作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六、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七、企业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直属分局的监督和查处。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强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向武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切实担负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保健食品,对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符合有关标准。
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加强人员的健康监督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食品安全培训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
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淮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
五、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年。
六、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所经销保健食品的运输、储存条件应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
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所经销保健食品的宣传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八、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主动接受和配合武功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监督检查,如未实现责任要求,触犯其中任意一项的,自愿接受责任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庆城县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
责任书
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人: 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责任人:
二0一四年月日1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强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切实担负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保健食品,对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符合有关标准。
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加强人员的健康监督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食品安全培训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到期及时换证。
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淮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并附中文说明书。
五、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要集中统一摆放,明码票价经营,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年。
六、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所经销保健食品的运输、储存条件应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
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所经销保健食品的宣传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八、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主动接受和配合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如未实现责任要求,触犯其中任意一项的,自愿接受责任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药房有限公司-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3.1 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2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3 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4 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药房有限公司-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3.5 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3.6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食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证明,未经检验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5、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7、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8、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药房有限公司-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质量自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经营保健食品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安全的运营,有效预防 “人、财、物”在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不足;同时积极响应公司领导号召,配合督促完成年度自查工作,形成具有系统性、固化性的自查制度,并且要以“坚持自查、发掘风险、完善制度”作为工作思想,切实抓好预防工作的第一关。具体操作如下:
1、实施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公司运营风险,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巩固制度建设,提高企业形象,充分保障公司良性和稳定的发展。
2、实施时间:
每年分两次进行自查,年中和年终各一次。年终实施检查一次。
3、实施流程:
1)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对自查工作方案进行全方位研究,确保自查效果及全面性;
2)施行自查,落实每一个环节,严防死角及隐患;
3)针对全面检查后提出的整改要求,形成自查报告,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4)对不认真落实自查工作或对自查工作推诿、不配合等,影响公司整体安排的部门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处罚。
***药房有限公司-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我公司经营的食品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到:
1、经营主体资格合,各种证照齐全,经营行为规范。
2、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并停止销售的问题保健食品,以次充好、冒牌劣质、有毒有害的保健食品,价签、标识不符的商品,无使用期或时效期、保质期商品,伪造或无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行为的商品。
3、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药房有限公司-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不合格保健食品退市制度
1、不合格食品退市原则
1.1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抽检为不合格或质量监督部门公布的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食品
1.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令不得销售的食品
1.3经食品专家评估、确认的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食品
2.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范围
2.1不合格食品退市原则规定的保健食品
2.2定型包装保健食品外包装上无厂名、厂址、中文标识、生产日期、配料表、标准代号的
2.3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有效期的)
3、不合格保健食品退市时限
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强制退市范围内的食品,应在接到通知或得到信息后3个小时内立即下架。
***药房有限公司-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食品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管理制度
一、索证索票范围及内容人:对提供食品的所有供货单位主体资格及相关材料索取证件或证明进行备案。备案内容:
1.1、营业执照复印件;1.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二、购销台账管理范围及内容: 2.1、对销售的所有食品严格进行索证索要、购销台账管理。 2.
2、进货登记的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相关食品信息;
2.3、索证索票登记备案购销台帐要求:食品经营意念要审查登记索要证件、证明等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定期核查有效性,核查周期最长不得多于一年。
重庆市聚奎医药有限公司
一、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3.1 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2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3 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4 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3.5 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3.6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食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证明,未经检验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5、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7、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8、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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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健食品质量自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经营保健食品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安全的运营,有效预防 “人、财、物”在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不足;同时积极响应公司领导号召,配合督促完成年度自查工作,形成具有系统性、固化性的自查制度,并且要以“坚持自查、发掘风险、完善制度”作为工作思想,切实抓好预防工作的第一关。具体操作如下:
1、实施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公司运营风险,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巩固制度建设,提高企业形象,充分保障公司良性和稳定的发展。
2、实施时间:
每年分两次进行自查,年中和年终各一次。年终实施检查一次。
3、实施流程:
1)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对自查工作方案进行全方位研究,确保自查效果及全面性;
2)施行自查,落实每一个环节,严防死角及隐患; 3)针对全面检查后提出的整改要求,形成自查报告,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4)对不认真落实自查工作或对自查工作推诿、不配合等,影响公司整体安排的部门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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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我公司经营的食品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到:
1、经营主体资格合,各种证照齐全,经营行为规范。
2、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并停止销售的问题保健食品,以次充好、冒牌劣质、有毒有害的保健食品,价签、标识不符的商品,无使用期或时效期、保质期商品,伪造或无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行为的商品。
3、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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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保健食品退市制度
1、不合格食品退市原则
1.1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抽检为不合格或质量监督部门公布的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食品
1.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令不得销售的食品 1.3经食品专家评估、确认的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食品 2.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范围
2.1不合格食品退市原则规定的保健食品
2.2定型包装保健食品外包装上无厂名、厂址、中文标识、生产日期、配料表、标准代号的
2.3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有效期的)
3、不合格保健食品退市时限
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强制退市范围内的食品,应在接到通知或得到信息后3个小时内立即下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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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管理制度
1、索证索票范围及内容人:对提供食品的所有供货单位主体资格及相关材料索取证件或证明进行备案。备案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购销台账管理范围及内容:
1、对销售的所有食品尤其是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类食品、调味品、肉制品(腌熏制品)、罐头、食用油、粮食、水产品(蔬菜)等重点食品严格进行索证索要、购销台账管理。
2、进货登记的内容:(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相关食品信息;
3、索证索票登记备案购销台帐要求
食品经营意念要审查登记索要证件、证明等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将食品生产意念提供的备案材料建立档案’期核查有效性核查周期最长不行多于一年。
呼和浩特市xx(旗县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质量安全诚信责任书
为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强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向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切实担负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保健食品,对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符合有关标准。
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加强人员的健康监督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
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淮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
五、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年。1
六、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所经销保健食品的运输、储存条件应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
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所经销保健食品的宣传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八、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主动接受和配合xxx食品药品监督局监督检查,如未实现责任要求,触犯其中任意一项的,自愿接受责任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盖章)(盖章)
局长:主要负责人:
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
饲料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做到严格依法经营,决不经营禁用、停用、淘汰、过期、霉变以及无饲料审查合格证的饲料产品;不掺假制假,决不经营添加三聚氰胺、盐酸克仑特罗、苏丹红、激素类等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的饲料产品。
二、进货时自觉对饲料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合格证进行核对,确保经营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保证记好饲料的购进、销售台帐。
四、积极配合市畜牧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
五、若违反上述承诺,甘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取消经营资格。
承诺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经营企业药械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提高企业药械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我单位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企业对所经营的药械质量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事药械经营活动。
二、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药械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健全药械经营质量保证体系;切实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药械安全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认真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不挂靠经营、不为他人以本企业名义经营药械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不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械。
四、严把药械购进质量关,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严格执行仓储保管养护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不采购证件、资料、销售凭证不齐全企业的药械;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不为他人代销药械;不为从事无证经营人提供药械;销售药械依法开具销售凭证。
五、拒绝虚假药械广告,不发布虚假药械广告或为发布虚假广告者提供便利,不误导消费者,不违规从事各种形式的赠药促销活动。
六、严格遵行特殊管理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规定,按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非药品必须放置在专售区域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七、严格执行不良反应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召回制度,认真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发现经营的药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时,立即停止销售,承担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产生的责任和后果。
八、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合法、诚信经营,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主动参与诚信体系建设,共同促进药械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承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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