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承诺书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承诺书
我单位在经营中将严格执行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郑重承诺:
1、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按规定销售合格产品,不销售私鞭、烟花(零售经营者必须到当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企业进货,并凭购货合同由批发企业送货上门。零售经营者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储存仓库);
3、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在醒目处张贴禁烟、禁火标志;
4、市区经营户不在主干道两侧设立店外零售点;
5、按照规定一点一证经营,不得一证多点经营;
6、实行烟花爆竹零售专店经营的网点,不超量存放烟花和鞭炮(专店销售烟花爆竹存放量不超过4o箱,每箱重量不超过30公斤);
7、专柜经营网点店面内烟花爆竹存放量不超过20箱,每箱重量不超过30公斤;
8、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安监部门和经营户各执一份。
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篇2:安全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 安全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
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危险性,极易发生事故。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本人特作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安监局、镇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柜销售,不超量存放产品,销售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销售及存放场所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且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不销售超标准产品。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
五、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六、自觉接受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隐患自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到位。
我愿意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如违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此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人存一份,镇安监所一份
承诺人(签字并按手印):
2015年2 月 日篇3: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承诺书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者安全承诺书
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江苏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做好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承诺: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管理要求,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花办等部门的安全监管;
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产生、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种警示标识和操作规程张帖上墙;
5、积极参加安全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6、严格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销售人员会使用消防器材;
7、严格按照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地点进行经营,不在城镇农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摆摊销售烟花爆竹,不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试放;
8、做到专柜、专人销售烟花爆竹,专柜周围摆放的其他货物符合安全要求;
9、只向规定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或烟花爆竹专营点进货,不采购和经营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不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产品。
10、不超量储存,销售点存储量毛重不超过150公斤;
11、严格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承 诺 人(签字): 经营者名称(盖章): 经营地址:
年月 日
烟花爆竹安全销售承诺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本店在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县安监局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坚决接受县有关部门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并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对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销售期间安全。
三、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销售点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内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四、在核准的经营场所内经营烟花爆竹,不私设分支摊点,不在经营场所以外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销售摊点吸烟。
五、不私自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复印、出借和转让。
六、不销售国家规定的违禁产品和劣质产品,不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时主动地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照原有的进货渠道,退回至原批发公司,以确保安全。
以上承诺,本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经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烟花爆竹安全销售承诺书
为落实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本店在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严格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坚决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3、保证只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严格遵照要求,在限制时段和地段坚决不销售烟花爆竹。
4、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完善安全制度,不设置也不租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5、不销售国家规定的违禁产品和劣质产品,不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时主动地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照原有的进货渠道,退回至原公司,以确保安全。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责任人:
年
月
日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下面是关于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范文的内容,欢迎阅读!
篇1:教师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遵守《合肥市巢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规定,我以一个人民教师的身份作如下承诺:
1、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坚决不在规定的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从现在做起,摒弃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3、教育、劝阻直系亲属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单位与同事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制止。
4、积极配合单位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生活环境。
本人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处罚。
承诺人:
201x年9月1日
篇2: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要求与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教育师生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精神,保障公共安全与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认真学习禁放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遵守规定,不在规定禁止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尽量用其它形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劝说直系亲属自觉遵守规定。本人及直系亲属违反规定的,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签字):
日期:
篇3: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力打好凉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体居民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本店(公司)及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不存储、销售与燃放烟花爆竹。
二、婚丧嫁娶及节假日等活动,一律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劝阻亲朋好友及其他居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承办各类喜庆活动首先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本店(公司)及本人直系亲属违反规定的,自愿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景泰县关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要求和喜泉学区下发的关于教育师生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精神,保障公共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认真学习禁放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遵守规定,不在规定禁止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尽量用其它形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劝说直系亲属自觉遵守规定。本人及直系亲属违反规定的,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喜集水小学:(盖章)
承诺人(签字):
喜集水小学 二零一七年三月
烟花爆竹安全销售承诺书
兴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我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服从监管,并做到: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贵州省和兴仁县安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及库房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专营兴仁县日杂公司的商品,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五、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挂牌经营,一点一证,不买卖、出租、转让有关证照。
六、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七、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剩余的产品存放在经许可的仓库内,不私自存放。
八、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与处理。
负责人(签字):经营单位(公章):
年月日
(兴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6214955)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者安全承诺书
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江苏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做好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承诺: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管理要求,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花办等部门的安全监管;
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产生、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种警示标识和操作规程张帖上墙;
5、积极参加安全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6、严格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销售人员会使用消防器材;
7、严格按照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地点进行经营,不在城镇农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摆摊销售烟花爆竹,不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试放;
8、做到专柜、专人销售烟花爆竹,专柜周围摆放的其他货物符合安全要求;
9、只向规定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或烟花爆竹专营点进货,不采购和经营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不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产品。
10、不超量储存,销售点存储量毛重不超过150公斤;
11、严格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承诺人(签字):
经营者名称(盖章):
经营地址:
年月日
2013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承诺书
为认真做好我区教育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上级有关要求,我代表向凤泉区教科文体局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发
23、40号文和各级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校长负责和分管领导主要责任制,层层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督促责任目标落实。
二、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引导和教育广大师生及家长充分认识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营造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对本单位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等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加大打击力度,对查处的问题,及时、坚决、果断处置。
四、对在校学生、教职工进行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协助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责,失职渎职,导致本单位发生恶性烟花爆竹生产事故的,承担相应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
责任人: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意见》,改善大气环境,减少噪音污染,消除火灾隐患,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自觉遵守规定内容,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二、积极宣传我市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劝导家人遵守禁放规定。
三、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加单位、社区组织的禁放志愿者活动。
四、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及时进行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向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人:
日 期:
安全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
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危险性,极易发生事故。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本人特作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安监局、镇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柜销售,不超量存放产品,销售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销售及存放场所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且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不销售超标准产品。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
五、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六、自觉接受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隐患自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到位。
我愿意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如违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此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人存一份,镇安监所一份
承诺人(签字并按手印):
2015年2 月 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范烟花爆竹经营领域事故,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经营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本人特向麻州镇人民政府作如下承诺:
(一)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
1.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
2.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
3.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产品;
4.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5.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
1.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
— 1 — 2.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属专业燃放类产品;
3.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4.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同库存放;
5.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 6.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承诺人: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 2 —
迁西县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迁西县《关于开展拒燃烟花爆竹·过文明生态春节活动》精神,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生活方式,打造文明、生态、健康、安全的城区环境,本人特作以下承诺:
一、积极响应迁西县文明委关于开展“拒燃烟花爆竹·过文明生态春节”活动有关倡议。
二、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己做到不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劝诚家人、亲友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工具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春节期间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加入志愿者队伍,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主动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行为,踊跃参与居民区守护、巡查、环境卫生清理等工作。
五、以上系我本人作出的正式承诺,自愿遵守。
承 诺 人:
所在单位:迁西县静远幼儿园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教师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遵守《合肥市巢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规定,我以一个人民教师的身份作如下承诺:
1、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坚决不在规定的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从现在做起,摒弃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3、教育、劝阻直系亲属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单位和同事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制止。
4、积极配合单位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生活环境。
本人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处罚。
承诺人:
2016年9月1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双峰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县委、政府决定自2017年12月12日起,在县中心城区全面开展禁燃工作,现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空气清新、美好舒适的城区环境,本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禁放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2、自觉遵守规定,不在规定禁止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3、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尽量用其他形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
4、教育和劝说直系亲属自觉遵守规定。本人及直系亲属违反规定的,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5、如不接受倡议劝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将无条件收回门店或扣发绩效工资。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产品安全承诺书
以诚信赢市场,以质量求生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确保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此,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确保烟花爆竹产品符合有关规定。
二、承担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对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全面负责。
三、把好生产逐个环节,强化质量监控,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四、投放市场的产品要经国家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向批发企业提供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书。
五、企业产品要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有关内、外包装的要求,并注明单个产品含药量。
六、产品外包装要贴有德州市安监局监制的年度防伪标签,不按要求粘贴的,不得进入德州市场。
七、企业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含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
八、国家安全生产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每年春节前对进入德州市场的产品进行安全检测,凡检测出含违禁药物的企业,除接受处罚外,今后不再在德州市场销售。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企业严格遵守,安监部门监督执行。
德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字):(签字)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汇总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汇总,欢迎阅读。
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一
亲爱的广大**朋友们: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度春节的一种习惯,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会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
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广大群众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春节期间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我们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倡议:
一要过一个低碳环保年。广大群众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xx县城。
二要过一个安全祥和年。不在规定的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广大群众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要过一个文明健康年。广大群众还可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为了让武陟的水更清、天更蓝,真诚希望广大武陟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
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二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习俗,可以增添逢年过年、红白喜事、开业庆典的欢乐气氛。但是,随着城市发展,人口与建筑密度不断增大,燃放烟花爆竹的潜在危险和对人体的危害也不断增长。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带来的铺张浪费、引发火灾、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和破坏机场净空安全等问题越来越严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安定稳定和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特向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的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远离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风”的倡议:
一、遵纪守法,维护机场净空环境。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烟雾容易笼罩机场,降低机场能见度,高处燃放烟花甚至可能撞击起降过程的飞机,给机场航班正常运行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我们要深刻认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于保护机场净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晋江市人民zf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共同保护机场净空安全。
二、主动防范,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是一种具有潜在危险性和破坏力的特殊物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近年来,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悲剧比比皆是,有许多悲痛的教训。而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有害烟雾和气体更是环境污染的无形杀手。监测数据显示:在除夕夜至春节期间,多数城市的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最差。由此可见,只有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才能有效保障全体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转变观念,摒弃传统陈规陋习。
燃放烟花爆竹只能代表一种气氛,我们要突破思想障碍,破除旧俗陋习,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低碳环保的庆祝方式,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取代燃放烟花爆竹的陈规陋习,从而树立文明和谐新观念,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从而展示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四、厉行节约,倡导文明节俭风尚。
古语说“居安思危,戒奢以俭”。节俭是传统中华美德,更是当代文明风尚。根据初步估算,我市每年仅除夕夜燃放的烟花爆竹就要耗费数千万元,还不包括因此引发火灾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巨额的财政支出和社会的巨大浪费,这与我们倡导的节约型社会理念格格不入。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倡导节俭之风,自觉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中,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贡献。
市民朋友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子孙后代,请自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营造健康、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班级: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备注:学生和家长签名后,3月1日交给班主任,谢谢!
晋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罗山中学(印制)
20xx1xx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承诺书
我单位在经营中将严格执行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郑重承诺:
1、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按规定销售合格产品,不销售私鞭、烟花(零售经营者必须到当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企业进货,并凭购货合同由批发企业送货上门。零售经营者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储存仓库);
3、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在醒目处张贴禁烟、禁火标志;
4、市区经营户不在主干道两侧设立店外零售点;
5、按照规定一点一证经营,不得一证多点经营;
6、实行烟花爆竹零售专店经营的网点,不超量存放烟花和鞭炮(专店销售烟花爆竹存放量不超过4O箱,每箱重量不超过30公斤);
7、专柜经营网点店面内烟花爆竹存放量不超过20箱,每箱重量不超过30公斤;
8、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安监部门和经营户各执一份。
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零售单位安全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
(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安监危字[2012]63号)等有关规定,服从监管,并做到: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县安监局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销售场所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经营新绛县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批发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
五、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六、自觉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自觉接受安监部门对违法违规依法处罚。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承诺书
为构建和谐社会,防范和杜绝烟花爆竹事故,本着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现我以本企业名义向XX街道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不组织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有相应的安全资质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要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不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制品;不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及不具备燃放资质的焰火燃放作业单位销售产品;不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档案。自备专用车辆或委托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配送。
五、不在未经安全许可的仓库储存烟花爆竹,不违规超量储存、混存烟花爆竹。
六、不以各种方式、名义将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七、不在停业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如有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或造成安全事故的,本企业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并且自行退出烟花爆竹经营领域,请XX街道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平桥镇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经营责任
承诺书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行为,明确零售点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经营,自愿签订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和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严格按照《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六统一”的经营要求,不哄抬物价,不售假制假,不跨地区销售、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
三、严格按照《安全经营手册》进行规范经营,严禁向14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若有违背后果自负。
四、严格遵守供销社关于零售点设置的各项要求,做到专人、专柜(专店)、一证一点销售。不离点经营,不沿街摆卖,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营业场所禁止吸烟,产品必须存放顾客伸手触摸不到的柜内,并规范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向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常识。
六、负责所在区域内的市场监督和打假举报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供销、工商及专营公司的安全检查和打假查处工作。
七、严格遵守和落实危爆品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消防设置齐备,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持证上岗。
八、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九、经营期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 ,由安全责任承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安全责任承诺人、镇安监办、镇派出所各执一份。
经营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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