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谢国义,男,布依族,1952年10月13日生,住贵州省黔西县金碧镇红寨村六组。
被申请人:韦朝志,男,布依族,1967年11月6日生,住贵州省黔西县金碧镇红寨村八组。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04)黔毕民终字第441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2、请求依法执行韦朝志付赔偿款6871元,诉讼费770元,执行费350元,计7991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0346元。本利共计18337元。
3、如被申请方不予执行,请求法院合议,根据《刑法》第313条判处韦朝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谢国义与被申请人韦朝志人身损害赔偿一案,2004年2月1日,黔西县法院(2004)黔民初字第307号民事判决:由被执行人韦朝志赔偿我医疗费、误工费、等6871元,诉讼费770元由被执行人韦朝志承担。被执行人韦朝志上诉,2004年8月27日毕节地区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4年11月18日我申请执行,交了350元执行费用,黔西法院立案执行,但至今时近七年,分文未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它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的规定,被执行人韦朝志从2004年8月28日起应履行给付我7991元的金钱义务,他没有履行,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83个月(2004年8月28至2011年8月19日)的债务利息10346元。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黔西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谢国义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纠纷一案,贵院以(**)**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中止)执行贵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现发现被申请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xxx电话:xxxx
住所地: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
住所地:东莞市南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11)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桂与被申请人xx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2011)东法执字第8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11)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2011)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2011)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2011)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 呈
东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8 年 10月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请 求 事 项
请求恢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纠纷一案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xxx纠纷一案,贵院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于201 年月日向申请人发出(20)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在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特向贵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请求准许。
此致
xxx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朱德久,男,1940年10月20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马口镇南港中村160号。
被申请人:付宗兰,男,1958年11月18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南河乡沥山村5-11号。
申请事项:
一、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69535元,并加倍支付该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本案诉讼费人民币500元。
三、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于1999年3月10审理完结,该院依法对本案作出(1999)硚经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判令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74535元,并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无。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履行,申请人于当年向你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你院的执行下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了人民币5000元,此后,被申请人再未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继续履行且一直下落不明,现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重新出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24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继续给予强制执行。此致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3年月日
附: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1999)硚经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书1份。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职业,住XX市XX区XX小区XX幢XX室。
被申请人:王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职业,住XX市XX区XX小区XX幢XX室。
申请事项:恢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合XX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的执行,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益(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26个月,年利率6.0%的双倍,计利息X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蒋XX、王XX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XX区人民法院(XXXX)合XX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并生效。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在两年之内付清18万元,即到XXXX年XX月XX日前将18万元全部付清,如果未在XXXX年XX月XX日前付清,申请人仍按生效判决连同逾期利息全部主张。达成和解协议后,被申请人未按约定履行,未能在XXXX年XX月XX日前付清18万元。因此,其应按生效判决承担逾期利息。
为此,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继续查封被申请人已被贵院查封的位于XX市XX区XX广场商业楼3层的非住宅门面房一套,房产登记号为:XXXXXXXXX。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恢复执行申请
申请人: 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 被申请人: 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申请恢复 高级人民法院(2016) 法民三终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和 中级人民法院(2013)汴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3) 民初字第 号判决,双方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3月22日 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法民终字第 号终审判决,该判决已于 年 月 日发生法律效力。
之后,申请人向 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6年11月19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应于2017年元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万元,于2017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 元。但被申请人仅分别于2016年12月15日、2017年 月 日向申请人各支付 万元,违反了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也侵害了法律尊严与申请人利益。
综上所述,为维护法律权威及申请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特向法院提出恢复上述判决执行的申请,请予以批准。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负责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XXXX)川XXXX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为(XXXX)川XXXX执XXX号。
事实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XXXX)川XXXX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依法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XXXX)川XXXX执XXX号。贵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案的执行。现经申请人调查发现,被申请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 年 月 日
篇1: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 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 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XXXX)XXXX 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 XXX 与被申请执行人 XXX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经长沙 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XXXX)XXXX 号民事判决书, 判令被申请执行人 XXX 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 XXX 元及其人民银行 同期利息(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 XXX 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 申请执行。执行 XXX 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 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 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 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32 条,特 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xx年xx月xx日
篇2:
申请人:赵养安,男,汉族,1964 年 12 月 3 日出生,山西省永 济市张营乡东吕村人,身份证号:14270219641203425X。 委托代理人张志强,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深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盐田 区三村裕泰办公楼 4 楼 法定代表人滕胜华,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民一终字第 431 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赵养安与被申请人深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道路交 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 结,并下达了(2006)深中法民一终字第 431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 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与刘石泉偿付申请人损害赔偿 314164.40 元。 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并裁定中止执行。 现经广东省高级人名法院判决,维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6) 深中法民一终字第 431 号民事判决书,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 232 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南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赵养安
xx年xx月xx日
篇3:
申请执行人:张三 联系地址:顺德区乐从镇芳村**街**号 联系人:张三 联系电话:13*********** 被执行人:李四 联系地址:顺德区乐从镇光明路**街**号 联系电话:13********** 申请恢复执行的法律文书(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 : (2009)顺法 民一 初字第 00107 号 民事判决 书 执行案件案号: (2009) 顺法执字第 2513 号 申请恢复执行的请求:执行货款 10000 元,受理费 400 元。
已执行的金额(已收到的金额) 0 元 : 申请恢复执行的金额(未收取的金额) :10400 元 申请恢复执行的事实与理由: 李四不还钱。
申请人:张三
2009 年 12 月 20 日
被执行人财产表
被执行人 李四 联系人 住所地 顺德区乐从镇光明路**街** 及电话 号 现有财产 (包括动 李四在乐从镇道教村有房屋,有股份分红 产、不动 产) 现有对外 债务
现有对外 债权
主要负责 人 专 用 (车型、车牌号) 申请人:张三 时间:2009.12.20 篇4: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纠纷一案,贵院以(**)**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 (中止)执行贵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现发现被申请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篇5: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 x 兰法民初字第 x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 334806 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 2621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 xx 与被申请人 xx 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 审结并产生了 xx 兰法民初字第 xx 号民事判决书。
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 xx 于 判决生效后 10 内给付申请人 xxx 工程款 563553 元;给付利息损失 6608 元,案 件受理费 10645 元,三项合计 580806 元。
判决于 2001 年 10 月 25 日送达双方 当事人,同年 11 月 10 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 2002 年 11 月共执行回来 24.6 万元,因被申请人无 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 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 xx 工厂履行给付 900 余万元义务案件, 且近期 xxx 工厂给付 xxx390 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 事诉讼法》第 234 条、第 232 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李麟,男,汉族,1978年12月2日生,住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坝下路57号。
被申请人:陈明李,男,汉族,45岁,住无锡市惠山区金度都花园11-501室。
申请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审理并作出(2013)惠民调初字第0283号民事调解书,因被申请人拒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申请人于2013年7月提起申请强制执行,贵院于2013年底中止执行,现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事项:恳请依法执行被申请人人民币75万元及诉讼费9920元。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一案,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后中止执行,诉讼中申请人已就本案中被申请人位于无锡市金都花园11-501室进行了诉讼保全,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顺利实现,现申请人诉讼保全期限早已到期,为此,特恢复执行,重新查封保全该房产,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顺利实现,同时恳请贵院查询被申请人是否存在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此致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5年 月 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xxxx,男,x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镇人民中路x号,身份证号:x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执行人:xx,女,x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省xx县新城镇x街x号。
申请事项:请求恢复执行贵院(201x)x3431民初x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申请执行人xx与被申请执行人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xx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201x)x3431民初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xx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借款利息24000元,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10000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xx年x月x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
篇1: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恢复执行贵院(X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请理由:申请执行人XXX与被申请执行人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X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XXX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XXX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自年月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XXX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此致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xx年xx月xx日
篇2:
申请人:赵养安,男,汉族,1964年12月3日出生,山西省永济市张营乡东吕村人,身份证号:14270219641203425X。委托代理人张志强,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深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盐田区三村裕泰办公楼4楼法定代表人滕胜华,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恢复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XX)深中法民一终字第431号民事判决书。申请理由:申请人赵养安与被申请人深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XX)深中法民一终字第43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与刘石泉偿付申请人损害赔偿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并裁定中止执行。现经广东省高级人名法院判决,维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XX)深中法民一终字第431号民事判决书,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南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赵养安 xx年xx月xx日
篇3:
申请执行人:张三联系地址:顺德区乐从镇芳村**街**号联系人:张三联系电话:13***********
被执行人:李四联系地址:顺德区乐从镇光明路**街**号联系电话:13**********
申请恢复执行的法律文书(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XX)顺法民一初字第0010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件案号:(XX)顺法执字第2513号申请恢复执行的请求:执行货款10000元,受理费400元。
已执行的金额(已收到的金额)0元:申请恢复执行的金额(未收取的金额):10400元申请恢复执行的事实与理由:李四不还钱。
申请人:张三 XX年12月20日
被执行人财产表
被执行人李四联系人住所地顺德区乐从镇光明路**街**及电话号现有财产(包括动李四在乐从镇道教村有房屋,有股份分红产、不动产)现有对外债务 现有对外债权
主要负责人专用(车型、车牌号)申请人:张三时间:
篇4: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纠纷一案,贵院以(**)**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中止)执行贵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现发现被申请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篇5: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x兰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334806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262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审结并产生了xx兰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xx于判决生效后10内给付申请人xxx工程款563553元;给付利息损失6608元,案件受理费10645元,三项合计580806元。判决于XX年10月25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同年11月10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XX年11月共执行回来万元,因被申请人无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xx工厂履行给付900余万元义务案件,且近期xxx工厂给付xxx390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232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此致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男、女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住址:北京市昌平区
镇
村
号
电话:
被申请人:
男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住址:北京市昌平区
号平房
号
电话:
申请事项:
恢复执行(20
)昌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并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3)昌民初字第06962号民事判决书。并且,此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申请人于 2015年1月向昌平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14年11月 16日【昌平
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
)昌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
元及案件受理费
元。
申请人于 20
年
月
日 向北京市【昌平区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昌法执字第
号),距今已达近
年,被申请人没有履行过判决书,没有赔偿过申请人一分钱。
该判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无奈,向【 昌平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昌平区人民法院已经依法予以受理。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昌平区法院执行庭一直没有消息,申请人无奈,多次找到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询问执行情况,可是迟迟没有执行。20 年 月 日昌平区人民法院告知申请人该案于20 年 月 日被终结执行,现需提请恢复执行。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严重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特依法请求恢复执行(
)昌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并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 此致
昌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1)(
)昌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
(2)身份证复印件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职业,住XX市XX区XX小区XX幢XX室。
被申请人:王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职业,住XX市XX区XX小区XX幢XX室。
申请事项:恢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合XX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的执行,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益(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26个月,年利率6.0%的双倍,计利息X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蒋XX、王XX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XX区人民法院(XXXX)合XX民一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并生效。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在两年之内付清18万元,即到XXXX年XX月XX日前将18万元全部付清,如果未在XXXX年XX月XX日前付清,申请人仍按生效判决连同逾期利息全部主张。达成和解协议后,被申请人未按约定履行,未能在XXXX年XX月XX日前付清18万元。因此,其应按生效判决承担逾期利息。
为此,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继续查封被申请人已被贵院查封的位于XX市XX区XX广场商业楼3层的非住宅门面房一套,房产登记号为:XXXXXXXXX。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赵养安,男,汉族,1964年12月3日出生,山西省永济市张营乡东吕村人,身份证号:14270219641203425X。
委托代理人张志强,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深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盐田区三村裕泰办公楼4楼
法定代表人滕胜华,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民一终字第431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赵养安与被申请人深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2006)深中法民一终字第43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与刘石泉偿付申请人损害赔偿314164.40元。
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并裁定中止执行。
现经广东省高级人名法院判决,维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民一终字第431号民事判决书,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南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赵养安年月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x兰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334806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262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审结并产生了xx兰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xx于判决生效后10内给付申请人xxx工程款563553元;给付利息损失6608元,案件受理费10645元,三项合计580806元。判决于2001年10月25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同年11月10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02年11月共执行回来24.6万元,因被申请人无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xx工厂履行给付900余万元义务案件,且近期xxx工厂给付xxx390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232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此致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与执行人******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贵院以无法处置为由于2013年12月24日作出(2013)温龙执民字第***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现已查明被执行人将贵院查封的房产出租,用于开办幼儿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此申请贵院立即恢复执行,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 年 月 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遵义恒聚和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遵义市新蒲新区湘江村关坝组,联系电话:13688522973 被执行人:沈阳鑫丹艺亮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57号(1-3-4),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恢复将沈阳鑫丹艺亮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人纳入失信名单,同时对其法人王丹采取临控措施。
承办人: 可执行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执行人遵义恒聚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5年申请执行沈阳鑫丹艺亮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至今未果.
申请人:遵义恒聚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格式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恢复执行申请书格式,一起来看看吧!
恢复执行申请书格式1 申请人:xxx 电话:xxxx
住所地: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
住所地:东莞市南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桂与被申请人xx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东法执字第8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 呈
东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0x年 10月 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格式2 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恢复执行贵院XX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请理由:申请执行人XXX与被申请执行人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XXX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XXX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XXX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xx年xx月xx日
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罗士中性别:男,住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灵芝新村79栋101号身份证号:44032119480208003x
委托代理人:邹伟锋,男,住深圳市宝安区28区大家好广场A栋5楼,身份证号:441622198805254674 电话:18002500207
被申请人:深圳市蓝鹰五金塑胶制品厂,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向阳路33号
法定代表人郭英莲,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98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罗士中与被申请人深圳市蓝鹰五金塑胶制品厂专利侵权纠纷一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2010)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9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圳市蓝鹰五金塑胶制品厂偿付申请人损害赔偿25000元。
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并裁定中止执行。
现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98号民事判决书,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一、恢复执行申请书2份;
二、申请人复印件1份;
三、授权委托书1份;
四、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中止执行裁定书复印件1份;
六、生效判决书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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