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申请书

2020-04-18 来源:申请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业务合作

战略合作协议

甲 方:南通设计师联盟俱乐部--老宋工作室乙 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甲 , 乙双方友好协商 , 本着长期平等合作 , 互利互惠的原则 , 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为实现甲乙方更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装修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装修方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具体利润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5%执行(基础装修总价),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给予乙方业务乙方只收取设计费分成,不参与总利润分成)。

五、乙方对外洽谈项目,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名片,乙方无权利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有法律责任的文件,甲乙方在业务洽谈中业务及公关费用自理。

六、利润分配

1、利润定义:设计费收入和主材回扣(扣除运行成本总价10%)。

2、分配方式:甲方给乙方业务,按甲乙方7:3分成,乙方给甲方业务,按甲乙方3:7分成。

3、直接漂单,按基础装修总价5%分成。

七、免则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作任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义损害,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保密条款

1、有关本次合作,甲乙双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只能用于本次业务,甲乙双方应将对方提供的资料视为机密文件。

2、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 , 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 , 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 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十、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十一、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十三、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甲 方: 乙 方: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定地:签定地 :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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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协议书

合作方(甲方):

合作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为了促进企业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乙方针对甲方业务,开展市场需求调研;

2、乙方协助甲方开展市场活动,向甲方推荐客户。第二条 合作期限及具体内容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期满前提前一个月就延长合作期限等事宜达成书面约定,否则本协议效力到期自然终止。

2、乙方负责通过市场调研向甲方推荐潜在合作伙伴,协助甲方进行相关签约活动。

3、甲方负责自身品牌的运营发展和管理工作,并承担具体项目的前期咨询、洽谈、审核及合同签订。第三条 费用结算

通过乙方推荐签订的客户,甲方按照每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承诺:前述款项将在甲方收到客户加盟费用后日内(或另行约定按月或按季支付)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合作台账,定期核对,以便准确结算。 第五条 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1、乙方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或出现欺诈客户、挪用客户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

2、政府部门强制停止乙方业务活动的;

3、乙方在前期洽谈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误导投资人,造成不良影响,经甲方通知纠正而拒不执行或怠于执行的;

4、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重大分歧,且不能通过协商获得解决的;

5、本协议到期,双方没有就续签合作协议事宜达成一致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合作:

1、甲方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或出现欺诈客户、挪用客户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

2、政府部门强制停止甲方业务活动的;

3、甲方内部管理出现重大问题,可能对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4、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重大分歧,且不能通过协商获得解决的;

5、本协议到期,双方没有就续签合作协议事宜达成一致的。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双方行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顾全大局是双方均应坚守的准则。违法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附 则

本协议未尽事项和/或变更事项,双方可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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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代理甲方的NET114网站(http://)服务项目(关键词广告服务、品牌实名服务、网络114商务总机、立体商铺),乙方已熟悉甲方的相关业务制度和服务流程,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价格及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代理甲方网络114服务项目的结算价格为刊例价格的 三折,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起一年。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网络114服务产品XX地域的业务合作伙伴。

2.2 甲方按乙方定制的服务规格为乙方提供服务,并为乙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3 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

2.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甲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甲方均不另行通知乙方。

2.5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销售情况,并根据销售任务完成进行指导,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做出撤消代理资格权利。

2.6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7 甲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业务。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3.2 乙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3 乙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因乙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帐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乙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乙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它损失或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3.4 乙方在业务合作区域内以自己的名义和合同与客户订立销售及广告发布服务合同。乙方对自己发展的客户就销售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解释。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

声誉。乙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5 乙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甲方在其网站(http://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甲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3.6 乙方在提交客户的业务定单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业务的各项规定,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3.7 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按时付款造成的客户流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8 乙方必须充分了解并认同NET114的运营模式,合法经营,维护NET114的信誉,违反本公司销售政策和代理协议或经考核完不成代理协议规定的销售任务者,甲方有权将其降级或撤消其代理资格。

3.9 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10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4.相互关系

4.1 乙方与甲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并不能解释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伙人、合资企业、委托人或代理人,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合法联盟或联营。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便于阅读之目的,不包含任何实质意义,尤其是“代理”一词,在任何时候与任何场合都不得理解为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

4.2 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5.付款/结算条款

5.1 为保证NET114品牌在加盟合作过程中不会受到意外的损害,合同签署三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10000元,合同解除后退还保证金。

注:保证金将在与合作伙伴合同结束后的30天内退还。但出现如下情况NET114将不退还该合同保证

金:

5.1.1在当地利用NET114品牌进行违反国家法规的不正当商业行为。

5.1.2 进行NET114的广告投放作弊规则的行为等。

5.2 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时,应向甲方支付最好元人民币作为预付业务款,预付款以有效方式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或卡号,此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若乙方预付款余额不足抵扣时,乙方须及时、足够支付预付款。乙方对支付的预付款均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只能用于乙方在甲方处购买产品和其他服务。

5.3 甲方可按要求为乙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乙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寄至乙方指定的国内地址;如乙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详细说明。

6.保密条款

6.1 双方因本协议而知悉对方经营中的机密、情报、计划、客户信息等一切相关资料,双方均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或做本协议以外的用途,否则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6.2 乙方在合作期间给予甲方的任何优惠政策或合作方式,甲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6.3 除本协议规定之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6.4 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解除。

7.违约责任

7.1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7.2 甲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乙方所定制的服务的,甲方给予乙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乙方已为该服务支付给甲方的费用。因乙方或乙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7.3 除经甲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如乙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甲方可不予受理乙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乙方提交的订单业务等其他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代理资格。甲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7.4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代理政策、违规操作,甲方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直到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乙方因违反规定,被取消代理资格,预付款同样不予退还.

8.免责条款

8.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8.2 甲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乙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乙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

9.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9.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9.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9.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9.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9.5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9.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9.7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乙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

甲方付款帐号:

名称:

开户行:

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乙方付款帐号: 名称:开户行:帐号: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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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兴阶铭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恩施市爱德唯汽车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合作协议】

业务合作计划书

甲方:恩施东风雪铁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代表:

联系方式:

乙方:恩施市爱德唯汽车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代表:

联系方式:

一、合作总则

1、甲、乙双方同意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双方采用合资共赢。

2、乙方负责采购物料,甲方对乙方的物料质量及价格等进行监控,库存双方共同监督管理,其它事项共同商讨决定。

3、乙方负责甲方所有精品的售前及售后工作。

4、施工人员工资共同承担,非甲乙双方共同采购以外的物料,施工需计工时处理。

二、合作项目

甲方4S店汽车精品装潢及精品销售

三、诚信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乙方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自愿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客户投诉,并形成法律诉讼败诉。

2、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包含附件内容)

四、权利义务

(一)甲方

1、负责施工场地及必要工具

2、负责提供样车及配合物料(车顶牌、车身贴、X展架)等

3、负责库存货物给予保存及清点

4、负责组织销售人员参加培训

(二)乙方

1、负责货物采购及营销方案

恩施兴阶铭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恩施市爱德唯汽车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合作协议】

2、负责精品的售前售后问题

3、负责人员产品知识培训及相关培训等

五、关于工作机制

1、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合作过程中的沟通和工作机制的建立。

2、在本协议提及的合作项目上,甲乙双方为对方紧密合作伙伴关系。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协商更多有效地合作机制、寻求更长远的合作模式。

甲方:乙方:

20年月日20年月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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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总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制定本业务合作协议。

2.基本原则

2.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承揽供应链服务业务,交由甲方运作,并按照项目的盈利情况,以可提利润为基础,在每单项目结束、收回甲方垫付资金及业务款后,从甲方处按本协议规定提取一定的业务开拓费用,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2.2甲方负责乙方开发项目的运作,并按协议支付乙方如下(2.3)费用及业务开拓提成费(按4.0所述)。

2.3乙方非甲方正式编制员工,甲方不承担乙方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市场开发及其他费用。协议双方非劳动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对乙方引入的业务进行评估,在明确可操作的前提下,调集公司各种资源,全力促成业务运作。

3.1.2 甲方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名义及相关宣传材料开发业务

3.1.3甲方可配合乙方在相关地区举行市场营销活动,活动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3.1.4项目导入甲方后,根据需要,甲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甲方可为该项目的成功运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3.1.5甲方定期(每月)对乙方导入的客户进行成本核算,并将具体的清单提供给乙方认可。同时办理、支付乙方应提的业务手续和费用。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按约定提取业务开拓服务费用。

3.2.2在承接业务时,可使用甲方的名义,但必须时刻注意维护腾邦形象,不得用于非公司业务的承揽活动。

3.3.3不得有借腾邦名义从事不利于腾邦形象、损害腾邦利益的行为。

3.3.4不得将腾邦自身运作的客户介绍给别的同类企业运作。

3.3.5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将知晓的甲方自身的业务和其他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3.6乙方须协作保证甲方维护业务中垫付资金的安全性。

3.3.7违反上述

2、

3、

4、5点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合作,同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4.业务开拓费用提成比例

4.1 乙方业务开拓费用的提成比例为业务服务费收入的10% 。

4.2 实际提取数=业务开拓提成×(1—所得税率)。

5.收入计算的前提条件

5.1项目结束后,甲方应保证准时计付业务费用给乙方。所有应收款项包括各类垫付资金全部收妥且进入甲方账户后才可计算乙方的业务收入。

5.2为保证甲方营收的应收款和所垫业务运作资金的安全回收,必要时乙方须协助甲方,要求项目客户为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根据项目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6.协议有效期

6.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22日起至月日。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6.2本协议期满双方应重新签订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6.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6.4本协议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追溯。只有甲方按协议内容支付乙方应提的提成、且乙方收回甲方垫付资金和业务应收款后,本协议宣告完全失效。

7.其他约定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为标准版本,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双方签署其他文本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8.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乙方

签章: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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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解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和业务平台。乙方提供客户信息,以自己名义开展业务,介绍客户与甲方成交。客户与甲方所签合同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文本和收据。

第二条 乙方以自己技能和知识,自行承担经营风险,不坐班,与甲方没有身份隶属关系,乙方按甲方与客户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见甲方规定)从甲方领取合作分成。

第三条 甲方应及时如数向乙方支付合作分成。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信息,不得向客户作虚假承诺。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个月。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10年月日签订日期:2010年月日 作者:北京梁学军律师原创,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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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业务合作协议。

第一部分

现金提取及缴存业务

第一条

人民币现金提取及运送业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人民币同业存款账户,并预留印鉴,购买密码支付器,办理结算证。

2、乙方根据业务需要从其开立在甲方的同业存款账户中提取营业用现金。乙方应当于现金提取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5:30前向甲方传真提交“提现通知书”(格式件附件一)。甲方于提取日依据乙方提交的现金支票记账并将相应的款项在本方网点交付乙方。

如因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当日从甲方提取营业用现金,应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现金支票送交甲方配款,甲方记账并将相应的款项交付乙方。在现金库存能够满足正常支付的情况下,甲方应尽力配合乙方临时提出的紧急提现请求。

乙方对由甲方提取的款项在拆捆、拆把时发现差错,按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乙方如发现长款,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随时领回,并登记差错记录簿。

(2)乙方如发现短款或假币,应保留好该笔款项的封签、腰条和当日监控录像等相关证据,与书面说明一并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核实。甲方应查看当日录像资料,经证实为短款或假币的,由甲方负责为乙方补足相应款项;经证实甲方无过错的,由甲方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提供给乙方。

3、乙方库存现金过大,需将多余现金缴存其在甲方开立的同业存款账户,应于提前一个工作日的15:30前传真“缴款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二)通知甲方。

乙方向甲方上缴现金,应备好现钞、填制有关上缴现金凭证。

甲方对乙方上缴的款项,应当面清点,如时间所限双方可协商采取封包的形式,由甲方最晚在次日结束前在监控下清点,事后发现差错、假币,按以下规定多退少补、收缴。发现短款,金额在100元以内(含),甲方不保留全部款项,及时通知乙方补齐款项,金额在100元以上,甲方保留全部款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有权来复点款项和查看录像,无误后补齐款项;发现长款,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随时领回,并登记差错记录簿;发现假币,甲方予以没收并出具假币没收凭证,同时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的“提现通知书”及“缴现通知书”应由有权签字人签署,并盖有印鉴,上述印鉴应当与乙方在甲方账户的预留印鉴相符。

第二条

现金押送业务

甲方根据乙方“提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为乙方所要求的金额备好现金,便于乙方前来解钞。

第三条

交接时间

1、时间:周一至周五由甲方按乙方在“提现通知书”中所要求的时间备好现金。如有变化,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联系协商后可特殊处理。

2、方式:

(1)乙方提交现金支票、正本“提现通知书”或“缴款通知书”到甲方柜台前办理。 (2)甲、乙双方将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现金的交接。甲、乙双方交付的现钞应当保证无破损、无假币。甲方或乙方即时核点金额,整把的现钞签收后再分辨有无伪钞,散装的现钞当场辨别真伪。如甲方或乙方发现有破损,或有假币,可以要求对方予以退换。退换时,甲方或乙方须出具函件和有关录像资料,将破损币、伪钞和封签送交对方。

第四条

入账时间

1、乙方从甲方提取现钞,甲方将在给付乙方现钞的当天凭乙方提交的现金支票和“提现通知书”借记乙方在甲方的同业存款账户。

2、乙方通过甲方缴送现钞时,甲方将在收取乙方现钞的当天凭乙方填制的上缴现钞凭证贷记乙方在甲方的同业存款账户,并当日起息;封包现金,在清点完成后入账并起息。

第五条 特别承诺

1、乙方同意将一定的人民币资金以协议存款的方式存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人民币同业存款帐户中。

2、甲方承诺依照人民银行和甲方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存取款业务。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的账户结算服务。

3、乙方承诺接受并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内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各项业务的办理积极配合。

4、通讯联络方式:甲方与乙方之间有关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专人送达自另一方签收之时视为送达;传真自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

双方约定的通讯及联络信息如下: 乙方指定联系人:

传真电话: ,其他电话: 甲方指定联系人:

传真电话: ,其他电话:

5、乙方对在甲方办理各项支付业务的人员实行备案制(格式见附件三,甲方有权拒绝非备案人员办理相关支付业务。乙方相关备案人员需要变更的,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签收书面通知前仍按原约定受理业务,对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同业存款利率:

1、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存入甲方的人民币资金按1.8%的年利率执行。

2、如在合同期内,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并不再制定人民币存款利率,甲、乙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获益的原则,重新协商同业存款利率及调整方式。第七条

计结息方式

1、甲方同意对乙方存放的资金自到帐日起计息,实行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1日。

2、乙方同意甲方核心业务系统自动结息的方式。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缴款给乙方时,乙方签收前风险由交款方(甲方)承担,签收后风险由接收方(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接款时,甲方签收前风险由交款方(乙方)承担,签收后由接收方(甲方)承担。

2、若甲方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按时交款,应立即通知乙方迟交时间,并迅速采取措施,尽早缴款,以免影响乙方营业。

第二部分

委托代理交换

第九条 在乙方被批准加入区域性票据交换之前,由甲方代理乙方的区域性票据交换事宜。送包、取包由指定的甲方工作人员负责。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处理好业务并封包(上午9:00向乙方送包,10:00从乙方取包;15:00向乙方送包,15:40从乙方取包)。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封包、接包,甲乙双方要逐笔登记交换凭证,并进行签收。

第十条 在签收过程中,要认真核对交换包及凭证等物品,如发现问题(例如金额不符、单据不符等),要立即通知对方(最迟不超过本交换场次),本着团结互助的原则,协调解决。如确实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人民银行《区域票据交换实用手册》中相关文件的规定,做好自身的票据交换工作。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延误交换以及交换包或交换凭证遗失、损坏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全部费用。如因双方原因造成以上损失的,根据双方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部分 其他

第十二条 账务核对

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对账人员,每日17:00前进行电话对账,确保账务每日核对相符。

双方约定的对账人员通讯及联络信息如下: 甲方指定对账联系人:

电话: ,其他电话: 乙方指定对账联系人:

电话: ,其他电话:

2、甲方应按月打印对账单并加盖业务公章后交乙方对账,乙方应逐笔勾对,确保每笔账务核对相符,核对无误后将回执加盖业务公章返还甲方。

3、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对账方式,由甲方按季向乙方签发余额对账单,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对账单返还,若对账过程中发现异常,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说明,甲方应积极落实说明内容,积极配合处理。

4、如发现账务不符,甲乙双方对账人员要密切配合。对于日常电话对账中出现的问题,要在当日解决;对每月对账中发现的问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决;对于每季度对账中发现的问题,要在七个工作日内解决。

第十三条 保密责任

本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存款利率、金额等有关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监管机构要求对外披露的除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其他

1、待乙方加入人民银行的区域性票据交换并书面通知甲方之后,本协议中涉及交换代理的相关内容自动失效。

2、甲方如有重大事项致使协议不能履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遇到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一方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必要费用的,另一方要承担相关部分。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在调解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甲乙双方仍须履行。协商不成的,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甲乙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按年度自动展期。因机构拆迁、撤并或其他原因,甲乙双方需终止协议的,变动一方提出后,双方应在三十日内办理终止手续;甲乙双方应对移存的资金进行核对相符后,办理结清手续。

如双方对本协议条款进行变更或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推荐第8篇:合作申请书

合作申请书

大理学院附属医院:

十分感谢贵院能给我公司机会,参与贵院成立担架队的合作工作。首先就我公司情况作一个简要介绍:大理市康泰陪护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专门从事医院病患陪护、患者运送、传递标本等为主要业务的专业陪护公司。公司以“让患者满意、让家属放心、让护士省心”为经营原则。秉承“予患者温馨呵护、让家属安心工作、还护理时间予护士”的经营宗旨。致力于让患者在住院期间得到温馨照顾,让护士专心做好本职工作。现我公司拥有经过培训的专业护工25名(随着业务发展将继续扩招)员工一律培训上岗、健康上岗、持证上岗、统一着装。现拥有专业医用推车八台、轮椅八台、担架四架(随业务扩大将继续购置)现就贵院成立担架队和担架队运行流程作如下说明

一、成立担架队的必要性

至2010年以来,贵院住院病人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每日住院病人由日均400人次上升至850多人次。2011年共出院病人20000多人次,完成手术9000多台次,医院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随着住院病人的增加,医院显现出病床紧张和医护人员短缺的矛盾。虽然,随着贵院2号住院大楼的建成并投入使用,病床紧张的状况将得到极大缓解但医护人员短缺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与此同时,住院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有时限于人员短缺的原因在有些时段确实不能给予所有患者以温馨、周到、细致的护理。鉴于贵院现状结

合国内、省内三甲医院的先进经验,建议将一部分护理下游工作交由专业的担架队来承担。由担架队来完成分诊运转住院患者、运送患者至手术室接受手术、运送患者至医技科室接受检查的工作。将这部分工作交由担架队完成将极大的提高人力资源的配置,把护理人员从这些简单工作中脱离出来专一搞好护理工作,将护士还与病人。同时,由担架队来完成运送患者也将会改变以往患者家属拥堵在手术室门外或各检查窗口外的现状。让医院的诊疗秩序更加规范、有序。而患者家属也能从这样人性化的服务中感受到医院的服务质量,对医院的形象将会有质的提升。参照国内及省内三级医院的运作方式来看,担架队都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运作。由一家专业的公司来承担此项工作,建议贵院也采取这样的方式来运行。

二、担架队运行方式

担架队服务对象:手术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患者

(一) 手术病人运送:贵院2012年一季度共完成手术2000多台次,日均完成手术30多台次。要完成手术病人运送建议由手术麻醉科开具转运通知单,每早7:30担架队到手术室接受工作任务依据转运通知单到各科室运送病人。担架队员到临床科室后要与值班护士核对患者姓名等要素,确认无误后,将患者运送至手术室交手术室护士带入手术室(担架队员不得进入手术室)待手术结束后,由手术室护士通知担架队将患者送回科室交科室护士接收。接台手术由手术室根据时间通知担架队,担架队按照操作流程完成下一个手术病人的运送。

担架队运行图例

手术室(通知单)-----担架队(受命)----临床科室(运送患者)----手术室(手术)

手术室(结束手术)-----担架队(运送患者)-----临床科室(收患者)

(二) 临床科室检查的病人由值班护士根据信息化系统预约的检查时间,安排担架队运送病人到医技科室实施检查,原则上送检人群为(一级、一级+病危、活动障碍、年老体弱的患者),同时承担科室与科室之间上述人群的转运工作。

担架队运行图例

医技科室(预约)----临床科室(通知)---担架队(运送)-医技科室(检查)

(三)为最大化的提高运送病人的效率,建议将住院部医护人员专用电梯在早上手术高峰时段由担架队派专人管理,只供运送病人和医护人员使用。

(四) 鉴于贵院的发展速度,我公司现有设备将不能满足运转患者的需求。为此,我公司建议随着贵院运转患者不断增加,我公司在新购设备的同时,贵院将临床科室现有的平车、轮椅交由我公司租用(由双方商定租用费用)以利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三、成立担架队后对贵院优化诊疗秩序将起到重要作用

成立担架队后贵院患者将实现有序分诊和运转,提高医院运行效率。由担架队每早在手术高峰时段到临床科室接送病人将实现手术病

人有序运转,减少临床科室人员使用(科室不再送病人)手术室根据手术通知单直接接收由担架队运送的患者,无需再与患者家属对接。将最大化的提供工作效率,避免交接失误。由担架队运送检查患者将实现检查有序进行,避免人群拥堵。同时,患者家属也将从中受益。由于患者家属不熟悉医院手术室和各医技科室的位置和诊疗流程,经常出现找不到检查科室,,到错科室,不知道如何进行检查只能反复询问,有时甚至会已医护人员发生争吵等情况。而由担架队根据预约时间到科室接送患者,将会避免以上情况发生。同时,能缩短检查时间提高检查效率。综上说述,成立担架队对优化贵院诊疗流程,提升医院层次,配合三级医院评审,提高服务质量将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

四、担架队的考核

(一) 担架队由为贵院服务的公司统一管理,由该公司负责担架队员的人员招聘、工资发放、日常管理。

(二) 医院对担架队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成立由相关科室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定期对担架队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三) 建立投诉机制,担架队的服务对象为手术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患者。如发生被上述服务对象投诉的情况,考核组将对担架进行经济处罚,如因担架队工作失误引致医疗事故发生,担架队将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如贵院能给予我公司机会,由我公司担架队为贵院服务我们承诺︰

(一) 以“优质、专业、高效、准确”的服务态度,为贵院做好

患者转运的工作。

(二) 严格遵守医院相关制度,服从医院业务管理。用专业化的服务配合医院做好患者转运工作。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以适应医院高速发展的要求。

(三) 在服务过程中做到“热情、耐心、周到、细致”在运送患者过程中要求担架队员以准确为先,不能发生接错患者、送错科室、与患者或医护人员争吵的情况。在运送患者过程中完全服从于科室调派。以患者为先,在运送患者过程中做到热情,周到的为患者服务。坚决杜绝患者落床、摔伤或其他意外情况的发生。

如我公司能有幸为贵院服务,我们将十分珍惜这个机会,我们保证用我们优质,高效的服务为贵院做好担架队的各项工作。最后祝贵院不断发展、壮大,拥有更加辉煌的明天。

附件1:附属医院2011年相关工作量统计

附件2:担架队运行成本分析

大理康泰陪护服务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1、2011年医院相关工作量统计:

出院病人:21208人次

手术台次:9626台次

放射检查:DR 57946人次

CT:30962人次

MRI:6837人次 (以上检查含门诊病人)

住院病人超声、心电图检查(属普查)21208人次

需担架队运送的患者:

手术人群9626×2=19252

检查人群 (一级、一级+病危、活动障碍、年老体弱的患者)

21208+21208+57946+30962+6837=138161

138161÷3=46054

担架队每日工作量: 46054+19252=65306÷300(工作日)=218(次/日)218÷5组=44次(88趟)

2、按目前贵院相关工作量的统计,要实现以上患者的运送需有一支不少于15人的担架队才能完成这项工作。依据大理市平均工资水平现就担架队运行成本作如下测算:

工人:15人×2000元=30000元/月

管理人员:2人×2500元=5000元/月 (用于与各科室联系安排担架队完成运转工作)

工资支出合计:420000元/年

公司运行成本:税收3600元车辆维保费5000元 服装费3000元

其他费用(笔记本,笔,员工突发意外处置费)3000元

租房费13000元合计:27600元

设备投入:医用平车8辆×1800元=14400元

担架4×500=2000元

轮椅:8辆×700元=5600元合计:22000元

以上费用合计:469600元 此部分费用仅为公司运行必须费用。以上为我公司为贵院提供担架服务的报价。我公司鉴于第一次与贵院合作,热诚的期望能为高速发展的附属医院尽我公司的绵薄之力。期望高速发展的贵院能带动我公司发展,以实现双赢。谢谢!

推荐第9篇:合作申请书

关于作为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合作单位盖章的申请 尊敬的院部领导及科训科:

本人是烧伤整形科主管护师郑素娥,在2017年福建省自然科基金申请中将作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李丽娟教授高校联合资助项目《小耳畸形自体肋软骨支架全耳再造术后疤痕及耳塑型的临床研究》的合作者。我方提供临床病例及参与研究,拟申请经费5.7万元若申请成功后,我们将获得至少5万元的资助经费,按照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相关要求,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将被视为合作单位,现就省科技厅要求申请标书签字页,合作项目协议书行盖章。,特此申请。请领导审批!

申请人:烧伤整形科郑素娥

2016.5.1

推荐第10篇:合作申请书

合作申请书

贵公司领导您好:

很感谢贵公司为我们提供这样双赢的合作机会,非常感谢! 首先,请允许我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公司的情况和具体优势:我们公司是专职做(公司主营业务 )的,成立于(成立年份 )年,是本地区同行业最早成立的一家公司,也是最早涉足网吧维护业务的公司。现拥有从业设计人员(人数)人,设计人员平均拥有10几年的设计工作经验,对各种问题解决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现服务网吧客户100余家,包括三区网协(网吧协会)委员的网吧,客户资源极其丰富。公司由于成立时间久,对网吧维护工作经验丰富,合作后,具有和贵公司这样品牌集团合作的能力和实力。

电信的 (此款软件名字)软件是一件对客户价值颇大的软件,如果客户采用,会起到( 电信软件的优点)的效果。我们公司极大支持贵公司此项产品。合作后可更快帮助贵公司软件的推行,达到双赢效果。

相信给我们一个机会,我们会还您一份最有价值的回报。

感谢支持!

您未来更好的合作伙伴:

第11篇:合作业务信息报道

加强合作监管,奖勤罚懒,全面提高合作业务管理水平

随着互联网信息产品的的海量推出及国家在垃圾短信业务的重点监管,传统信息服务行业遭受了空前的市场冲击。我省的联通在信业务也不例外,从近期信息化部所提取的能够反映用户活跃度的数据即可分析得出。为改变这一现状,体现“干”与“不干”的区别,达到奖勤罚懒,逐步的引导市场,最终实现开源节流、优胜劣汰的目地。省中心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工作方法开始了此次工作。没有幻灯片、没有汇报材料,以收入和服务两项指标为依据, 将全省合作的28家合作单位分为三个大类:收入低且服务差的5家,此类业务一律关闭;收入高但服务差的11家,此类业务统一调整结算比例(联通增加10%的分成收入);收入和服务都较好的12家,此类业务可保持现有合作模式。

经过此次整治工作,以我省2013年12月份的收入数据为参考,仅比例调整一项预计可增加收入137万余元。合作业务市场的秩序和导向性信号有了明显的改善和加强。

第12篇:消防器材业务合作协议书

灭火器检测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金泰建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灭火器检测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生效时限: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12月 31 日。

二、灭火器年检维修单价: 灭火器年检维修单价12元/具。

三、灭火器更新(更换)单价:

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的更新,按市场批发价供给,需要甲方确认。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负责为甲方上门服务,负责所维修灭火器及提供的其他消防器材产品的搬运。

2、乙方提供的各类消防器材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公安部和北京市消防局的标准。

3、质量保证期一年,一年内如出现非人为的灭火器掉压、泄露、喷射性能问题,乙方免费维修;其他消防器材产品一年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4、甲方将灭火器存放于易取、干燥、通风、远离热源处。在正常存放下,如灭火器出现性能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消防器材产品甲方需遵照产品日常使用说明书。

五、业务结算时间及流程:

1 / 3

经甲乙双方协商,灭火器检测业务采用实时盘点、汇总、结账。在灭火器年检合格并送回后,乙方提供本次业务产生费用的汇总发票,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支票。

六、其它事宜

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消防器材的采购,甲方优先考虑委托乙方。

八、本合作协议书共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九、全年业务概览见附件1。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 3

附件1:

物业公司灭火器检测明细单

1、金泰大厦 381具*12(4572元)

2、富地大厦 394具、4个灭火车(5000元)

3、国益大厦 305具*12(3660元)

4、国际大厦 445具(5340元)

5、先锋小区 1740具*12(20880元)

6、丽湾小区 1790具*12(21480元)

7、新新天第小区 240具*12(2880元) 合计:5295具*

12、4个灭火车(63812元)

3 / 3

第13篇:旅行社业务合作协议

旅行社业务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 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方: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滕刚 职 务:总经理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L-SC-CJ00002 经营地址:天府大道中段666号希顿国际广场C座11楼 经办人: 职 务: 联系电话:86716017 传 真:85256761 甲乙双方互为代理,客源提供方简称为组团社,客源接团方简称为接待社。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接待社接待,接待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接待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 。 第二条 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接待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五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接待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 ;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 。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 五 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接待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团一清,出团前付清团款 。

接待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接待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接待社结算单据后 三 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甲方对公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对公账户:

户 名: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 开户行:成都银行锦江支行

账 号:1201 2003 2103 6250 0012 第七条 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接待社;

3.组团社应对接待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接待社义务

1.接待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接待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接待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接待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以游客签订意见单为准 ;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第八条 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接待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接待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接待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

4.组团社和接待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 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接待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接待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接待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五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接待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接待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接待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接待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接待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 五 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接待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接待社承担。

3.因接待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接待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 五 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接待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接待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接待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接待社协商承担。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 1 %向接待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接待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接待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接待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接待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接待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2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接待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接待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3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接待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接待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接待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接待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7.组团社和接待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接待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 五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接待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接待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

(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 三 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接待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接待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三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接待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接待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接待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 三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接待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接待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 (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 合同签订地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期限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2014 年 08 月 31 日—— 2015 年 8 月 30 日止,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 十 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第14篇:拍卖业务合作协议

拍卖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芜湖正祥拍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拍卖业务承接及利益分配等有关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方式

1.乙方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接拍卖业务,并以甲方名义具体操作,最后对所得佣金进行分配。

2.公司财务专用章由甲方指定人员保管和使用。所有公司业务均由甲方指定银行帐户走帐。

3.公司法人章可由乙方保管与使用。

二、拍卖佣金分配。

(一)依据业务来源,由甲方承接业务,所得佣金的75%归属甲方,余下25%归属乙方。

(二)如由乙方承接业务,所得佣金的75%归属乙方,余下25%归属甲方。

(三)分配时限。成交的拍卖标的已交付,且所有款项均已全部支付后七日内完成分配。

三、相关费用

甲方、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1.因公司业务产生的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关费、广告费以及拍卖委托人要支付的其它费用均由业务承接方负担。

2.拍卖场地租赁费用及其它人工费用。

3.办公场所租赁(含水、电、气及物业)费用及办公人员费用。

四、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有义务保证业务来源的合法性。有义务向甲方提示标的的瑕疵。 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承接业务并给予专业性指导。

五、违约责任

1.因乙方承接的拍卖标的来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或故意隐瞒重大瑕疵的而导致甲方和第三人造成的法律损失或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不得通过使用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方式获得拍卖项目,因此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或与拍卖无关的经营活动,因上述行为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合同一方有重大过失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履行期间所有拍卖程序终止,相关费用均已结清后,经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本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先协商 ,协商不成,可向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15篇:咨询业务合作协议

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接受乙方成为江苏**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并展开战略合作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以万元向乙方转让公司出资额万元,占公司实收资本的。

二、乙方愿意以上述对价成为**公司股东,并取得**公司董事资格,有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公司的收益分配。

三、**公司董事会聘请乙方担任**公司职务。

四、乙方的基本薪酬为税前元/月,以后每年递增幅度不小于10%。该项薪酬费用不纳入乙方及其团队的考核成本。

五、乙方承诺勤勉尽职,积极开展工程咨询业务,确保2014年起每年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六、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组建工作团队,并责成**公司相关部门在劳动用工、人事管理方面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乙方团队的人事录用、晋级、考核等由乙方负责,**公司相关部门给予必要的协助。

七、甲方为乙方及其团队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必要办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通信、交通、办公用品、人事管理等条件。

八、乙方之团队的经营活动,采取**公司内部单独核算,即收入、成本、费用等单独建账。甲方不介入乙方及其团队的经营活动,乙方也不参与**公司现有业务的经营和管理。

九、乙方团队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承揽业务并出具相应业务报告,其业务质量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团队的工作质量给甲方或**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害,则乙方应承担合理的赔偿责任。

十、乙方团队的业务经营,需要向***公司缴纳业务管理费(分级累进):年度业务收入额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部分,缴纳业务管理费15%;年度业务收入1000万元—1500万元的部分(不含1500万元),缴纳业务管理费12%;年度业务收入1500万元—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的部分,缴纳业务管理费10%;年度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缴纳业务管理费8%。

十一、乙方之团队的收入,扣除缴纳**公司的业务管理费、团队业务成本费用、绩效奖励后,如仍然有应税利润,则该项税收由乙方之团队承担。

十二、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于今年*月*日前正式成为**公司股东,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三、保密:甲乙双方应严守秘密,不得将本协议条款泄露于第三方。

十四、有关违约责任,由双方另行商定。

十五、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第16篇:业务合作保密协议

业务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产品营销、广告服务、加工承揽、业务拓展、市场开发等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守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保密数据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数据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数据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数据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数据。

(三)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数据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数据,乙方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保证公司无关人员及公司外人员不得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上述资料。

(五)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者类似业务的公司委托提供营销策划或者业务,也不得以合作或者其它形式进行前述业务。

(六)除上述义务外,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保密制度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教育乙方员工遵守相同义务。因乙方员工行为(包括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而造成的商业秘密泄露或者不正当利用或者其它任何形式泄密,乙方应尽道义责任协助甲方通过法律途径向该员工追偿。

(七)如果乙方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

方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与第三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如第三方将保密信息外泄,乙方应尽道义责任协助甲方通过法律途径向第三方追偿。

第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效力及于双方整个合作期间内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和竞业禁止期间。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或不正当使用,包括本协议效力期满之后,乙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否则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其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为主合同(备注:根据具体情况指出主合同名称、编号和签订日期)之组成部份,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盖章)

年月日

第17篇:语音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扩大双方在各自领域的知名度,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就电话信息服务项目展开合作,合作项目不包含小额支付业务,即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的电话信息服务平台,向用户提供网络应用服务充值帐号或其它简单、小额的商品交易。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项目和方式

1.基于双方各自的技术和资源优势,乙方向_________电信公司的用户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与应用服务。

2.甲方利用其业务平台和支撑系统,向乙方提供有偿的代计费和代收费服务。

3.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遵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语音平台资源及相应的码号资源。

3.在乙方提交相关业务文档资料和需求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答复。

4.甲方有权对乙方策划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并拒绝发布不适宜的信息。在业务开展中,一旦发现乙方或其用户通过乙方发送非法信息,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规范。

5.甲方提供其_________、_________客服系统作为业务的辅助投诉受理中心。甲方对有关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询问和投诉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将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转到乙方处理,并有权督促乙方妥善解决客户投诉。甲方将在收到用户投诉之时起12个小时内将投诉资料提交乙方,如用户投诉情况严重的,给甲方造成严重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断双方的合作,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6.由甲方负责进行计费,计费结果以甲方数据为准。

7.甲方允许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以_________品牌推广该合作业务,但不得涉及甲方的公司名称及其他品牌。

8.甲方有权制定有关业务的管理办法、考核条款、客户服务标准文件以及多平台合作连带惩罚条款,并要求乙方遵守和执行。甲方将按以上规定对乙方进行定期的考核,并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采取末位淘汰制,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和乙方的合作业务。

9.甲方有权根据_________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限费措施,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三、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须持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保证该许可证在本协议期间持续有效。并向甲方提供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与正常运行相关的资料,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相应资源及来源资质文件,开通专家热线类的项目则要求提供专家资质证明文件。

9.在收到付款征询函后,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其它

1.同时为有效配置电话平台资源和市场资源,提高业务服务质量,促进_________电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的健康发展,甲方制定了《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乙方同意并接受其约束。甲方根据《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中sp考核机制对sp进行综合考核,对业务发展停滞或出现严重违规的的乙方予以处罚,直至中止合作,强制退出。

2.为了给新进入的sp提供公平竞争基础,新sp在接入后第四个月开始参加考核。

3.《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考核部分的相关规定:

(1)若乙方连续两月收入低于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发出警告一次;若乙方第三月收入仍低于_________元,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警告后,若出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3)在中止合作协议后,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月的缓冲期,在此期间乙方除继续向用户提供服务外,乙方必须在其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发布即将服务的公告,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客服工作。

4.在合作期间,若乙方出现违反《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的行为,甲方将根据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违约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并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直接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以对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等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2.本协议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国家政策法规或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改变;战争、地震、火灾、水灾、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顺延次数不限。

十一、附则

1.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信息源责任单位(本协议中cpsp)接入中国电信有限公司语音业务平台或相关业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网关、wap网关、java/brew下载服务器、定位业务服务器等)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不得利用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

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xx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四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五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中国电信有限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情节严重者中止合作业务,追究信息源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此责任书经信息源责任单位签署后生效,并由甲方负责保管。

信息源责任单位(盖章):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

第18篇:语音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扩大双方在各自领域的知名度,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就电话信息服务项目展开合作,合作项目不包含小额支付业务,即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的电话信息服务平台,向用户提供网络应用服务充值帐号或其它简单、小额的商品交易。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项目和方式

1.基于双方各自的技术和资源优势,乙方向_________电信公司的用户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与应用服务。

2.甲方利用其业务平台和支撑系统,向乙方提供有偿的代计费和代收费服务。

3.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遵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语音平台资源及相应的码号资源。

3.在乙方提交相关业务文档资料和需求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答复。

4.甲方有权对乙方策划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并拒绝发布不适宜的信息。在业务开展中,一旦发现乙方或其用户通过乙方发送非法信息,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规范。

5.甲方提供其_________、_________客服系统作为业务的辅助投诉受理中心。甲方对有关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询问和投诉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将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转到乙方处理,并有权督促乙方妥善解决客户投诉。甲方将在收到用户投诉之时起12个小时内将投诉资料提交乙方,如用户投诉情况严重的,给甲方造成严重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断双方的合作,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6.由甲方负责进行计费,计费结果以甲方数据为准。

7.甲方允许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以_________品牌推广该合作业务,但不得涉及甲方的公司名称及其他品牌。

8.甲方有权制定有关业务的管理办法、考核条款、客户服务标准文件以及多平台合作连带惩罚条款,并要求乙方遵守和执行。甲方将按以上规定对乙方进行定期的考核,并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采取末位淘汰制,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和乙方的合作业务。

9.甲方有权根据_________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限费措施,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三、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须持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保证该许可证在本协议期间持续有效。并向甲方提供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与正常运行相关的资料,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相应资源及来源资质文件,开通专家热线类的项目则要求提供专家资质证明文件。

3.负责合作业务的宣传策划、拓展推广、业务运营工作,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都必须提交甲方审批签字后方可对外投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影响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必须给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5.负责本合作业务的有关业务投诉和客户回访等,乙方就在收到甲方转交的投诉后,应立即回复用户,并在48个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用户投诉并回复甲方。

6.负责及时提供合作业务所需的信息源和数据,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争议及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7.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的内容发布遵循“合法、健康、准确”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提供如下信息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内容;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全法权益的内容;黄色、淫秽色情的内容。

8.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问题或广告内容不当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协议到期后若不续签或中途协议终止,乙方应对正在开展中的业务仍应负责,本协议的相应条款仍具有约束力,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业务经营中的行为必须符合本协议及_________电信语音业务即_________业务的相关规定。

11.由非网络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及退费,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

四、收益分配结算

1.甲方享有用户使用合作业务产生的通信费用,并负责合作项目的计费工作。

2.甲乙双方以合作业务所产生的实际信息费,在扣除_________%的坏帐后,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 的比例分成,即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双方各自承担所应缴纳的税费。

3.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技术力量,协助开发业务技术流程,则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撑并收取_________%的制作费用,即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成结算。

4.每月产生的信息费以甲方计费帐务系统统计数据为准,甲方按月向乙方发送付款征询函,将每月合作业务所产生的信息费分成情况发送给乙方,若乙方对数据有疑义,双方可就相关项目进行核实以确保计费准确无误。

5.在甲方的计费系统里,通话时长超过1小时为超长话单,或少于3秒的称为超短话单,由系统自动扣除,此部分费用不计入信息费收入,不参与分成。

6.甲方与其它运营商合作所产生的信息费,在扣除坏帐及其它运营商代收费后,按实际收入与乙方进行分成,该部分信息费结算日期根据所合作的运营商具体的结算及结款期为准。

7.如果甲方实付金额与应付金额出现差异时,其差额将在下月结算日由甲方进行补/退费调帐处理。

8.结算时间:每月的28日为双方结算日。结算数据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的数据。正常情况下,sp应在次月5日前收到甲方发出的上月计费征询函,sp若于次月10日仍未收到帐单,则应于每月15日前与受理部门联系,否则视为收到,过期不予重发。若sp对结算金额无异议,则双方进行资金结算。如sp有疑异则可要求对帐。

9.在收到付款征询函后,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其它

1.同时为有效配置电话平台资源和市场资源,提高业务服务质量,促进_________电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的健康发展,甲方制定了《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乙方同意并接受其约束。甲方根据《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中sp考核机制对sp进行综合考核,对业务发展停滞或出现严重违规的的乙方予以处罚,直至中止合作,强制退出。

2.为了给新进入的sp提供公平竞争基础,新sp在接入后第四个月开始参加考核。

3.《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考核部分的相关规定:

(1)若乙方连续两月收入低于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发出警告一次;若乙方第三月收入仍低于_________元,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警告后,若出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3)在中止合作协议后,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月的缓冲期,在此期间乙方除继续向用户提供服务外,乙方必须在其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发布即将服务的公告,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客服工作。

4.在合作期间,若乙方出现违反《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的行为,甲方将根据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违约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并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直接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以对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等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2.本协议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国家政策法规或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改变;战争、地震、火灾、水灾、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顺延次数不限。

十一、附则

1.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信息源责任单位(本协议中cpsp)接入中国电信有限公司语音业务平台或相关业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网关、wap网关、java/brew下载服务器、定位业务服务器等)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不得利用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

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四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五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中国电信有限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情节严重者中止合作业务,追究信息源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此责任书经信息源责任单位签署后生效,并由甲方负责保管。

信息源责任单位(盖章):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

第19篇:家教业务合作协议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电子信箱: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乙方申请成为甲方正式兼职家教老师,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确保向甲方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资料进行编辑,并将乙方的个人简历、相片及相关证书在甲方网站发布,如乙方不希望将个人资料发布,可向甲方特别说明。

三.乙方的资料在甲方网站登记,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四.甲方必须承诺乙方每一节课的报酬不低于____元。

五.乙方向用户提供家教服务,甲方每节课收取服务信息费____元,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将本月信息服务费转入甲方账户。

六.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联系家长及协调乙方同家长协调上课报酬,并及时答复乙方有关咨询。

七.乙方每月上课次数应如实向甲方汇报记录,甲方有绝对权利查询乙方的上课质量、上课次数等。如发现乙方虚报、假报,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家教资格,并由甲方律师追究违约责任,并保留在妈妈在线网站公布的权利。

八、在乙方家教期间,如家长对乙方的上课质量不满意,甲方可更换其他老师,费用按实际次数结算。

十、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进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限为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签字 ):

代表签(章):

开户行:

户 名: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帐 号:

签约日期:年 月 日签约地址:

第20篇:个人业务合作协议书

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受权代表人:

乙方:受权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基本内容。

1、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4、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利润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5.在项目进行过程及完成交货后,乙方有义务跟进货款事项。

二.利益分配。

1.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甲方会支付乙业务费用。此费用包含乙方在承接业务过程

中所产生的所有开支。

2.甲方支付乙方业务费用按实际利润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其体如下。

2.1 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1至20万元以内时按纯利润的20%分期支付给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2.2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20至80万元时按纯利润的25%分期支付给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2.3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80万元以上时按纯利润的30%分期支付给

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2.4 业务前期甲方所收到客户的项目第一笔定金时,甲方暂不支付乙方务业费用。当甲

方收到客户第二笔项目费用时开始,每次会按乙方当次项目协议费用所得按实际本次收到项目费用按比例支付给乙方。

2.5 当次项目结束(项目“结束”指收到客户订单的全部货款)甲方在一个月内支付完乙方

业务所得。

三.技术保密

1.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他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资料接受方必须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保密资料全部返还资料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五.协议有郊期和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起到当次合作项目结束(项目“结束”指收到客户订单的全部货款)。

2.在乙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可书面

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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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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