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020-12-27 来源:申请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框架结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框架结构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1、主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

2、近年自主知识产权数(件)

3、人力资源情况

4、近3年每年销售收入、每年总资产

5、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6、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7、管理与研究开发人员情况

8、科技成果转化及研究开发管理情况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

1、项目编号

2、项目起止时间

3、项目的技术领域

4、技术来源、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等。

5、研发费用总预算

6、研发费用近3年总支出

7、立项目的及组织实施方式;

目的:项目要解决的问题和意义。

方式:独立研究,合作研究,部分委托研究,产学研结合。研发组织家机构,人员,资金,设施等

8、核心技术及创新点,知名所属具体领域,着重丛工艺、方法、过程等技术方面叙述

9、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主要是项目研发期内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果,成果的类型可以是原理模型、产品样品、样机,小试中试设备,生产线,专利、论文、标准、工艺参数、专著、版权等,但要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来表述取得的成果,并对名称、数量、性质、特点等情况作必要说明。

三、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

1、产品(服务)编号

2、技术领域

3、技术来源

4、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5、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

6、与同类产品(服务)竞争优势、技术优势,技术性能指标的先进行,成本,价格优势等

7、产品(服务)获得知识产权情况。

四、近三年内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

1、知识产权类别

2、知识产权获得方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5年以上独占许可。

3、所属项目标号

五、企业年度研发费用结构表

六、附件清单

(一)企业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通知书

(二)人员情况说明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机构、科技人员研发人员占比说明

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名单汇总,人员佐证材料

(三)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和高新收入专审

(四)近三年审计报告,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五)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1、科研立项证明材料,产学研合同等

2、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知识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证书等

2)受让、受赠、并购:技术转让合同和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软件著作权须提供公正机关关于权利转移协议的公正证明,并购的须提供企业获得主管部门的并购批文

3)独占:国外专利独占;专利证书复印件,5年以上全球独占许可协议及公正材料国内专利独占:5年以上全球独占许可协议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权威的备案证明

4)技术诀窍:

企业对生产的某项产品拥有的核心技术等。可以包括无工业产权的技术,一般包括:蓝图、配方、设计方案、技术示范、操作方法说明,具体指导,生产技术,疫苗,添加剂,技术标准等。这类技术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只得到由供应方与承受方订立合同所享有的法律保护。可以采用行业协会的认定或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等多方面加以说明,使之有说服力。

3、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

(1)近三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

(2)科技成果转化证明

A成果来源证明材料

三年内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的正式技术合同、近3年研发项目编号、三年之前的成果等。

B成果转化结构证明

1)成果形式产品,新产品证书、新产品检测报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新产品查新报告、新产品查新报告、新产品销售证明、生产等级批准书等。

2)成果形成服务、销售合同、发票、用户意见、收入证明

3)成果形成样品,样机,检测报告,食物拍照等。

4、研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

1)研发项目立项报告

2)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产学研合作研发活动证明

4)研发及结构及其设施、设备证明

5)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5、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分心

(六)其他包括ISO、环保证明、企业介绍、厂容厂貌图片,银行资信证明、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其他荣誉证书等。

推荐第2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认定条件:

1、高新技术范围: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新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粮食深加工新技术;矿产资源及深加工技术;其它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

2、企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

4、有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和资金。

5、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6%;新办企业高新技术领域投入占60%。

6、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技工贸总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60%。

7、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专职科技人员。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有申报材料要规范、齐全,纸质材料要有目录,目录要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指引》中的要求逐项认真填写,按要求进行排序。

2、高新技术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纸质报送材料和各市科技局、高新区(所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三者要一致。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有申报材料要按书籍式装订成册(A4纸格式),请勿采用塑封和塑料夹子装订,以防止申报材料在各个运送环节中散落和丢失,影响申报效果。

推荐第3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1、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范围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

企业。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备的条件: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基主要产品(服务)的

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高新技术领域夫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织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符合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全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能指标符合认定管理要求。

服务内容:

(1)负责协助编写、提交相关资料

(2)协助企业归集研究开发费用

(3)协助企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沟通相关评价专家

(4)出具近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5)出具近三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

北京驰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504 100085

联系人:曹宗娜

电话:010-62962912转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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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满足的六大条件,其中第二个条件是“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简称《领域》)共涉及8个大类: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领域》的第8个大类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与印刷包装有关,其第5项为“纺织及轻工行业专用设备技术”。在这一项中,关于印刷的规定是“具有辅助操作自动化和联机自动化的柔性版印刷、防伪印刷、条形码印刷设备、数字直接制版机”,关于包装的规定是“以控制、计量、检测、调整为一体的、带有闭环控制的环保型包装机械,袋成型、充填、封口设备,无菌包装设备”“精密型注塑机、精密挤出成型及复合挤出成型装备等”。

此外,该项规定同时申明,“性能一般的普通纺织机械、性能一般的包装机械及柔性版印刷机、卷筒进料多色凹版印刷机、不干胶商标印刷机除外”。

博远管理咨询是专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项目代理申请机构,博远公司致力于优质的服务质量,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专业的技术知识,协助国内外厂商顺利取得各类认证证书,帮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拥有众多的高新技术企业成功案例以供参考。

推荐第5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总结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总结

2008年以来,我市对照国家颁布的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狠抓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认定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9家,其中2008年2家(钟祥市金汉江纤维素有限公司、湖北博士隆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2家(湖北新美香食品有限公司、湖北金福祥纺织有限公司),2010年2家(钟祥市东风捷祥汽车减振器有限公司、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3家(钟祥市新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湖北鄂电德力西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湖北鄂电萃宇电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占全市167家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5.4%,占50家市级重点企业的18%,占荆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33.3%。2011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了16.1%,有3家高企被列为全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有6家高企被列为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有5家高企被列为湖北省上市后备企业。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政府推动,为高企认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为了切实搞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发改、经济、商务、财政、税务、统计等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业务辅导和申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中进行阶段性检查,年终开展评比和表彰。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明确

任务,加强督办。确定每年的五月和八月为高新技术企业集中申报会审月,聘请业内项目、财务专家、技术管理人员审定把关。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我市高企认定工作卓有成效。

二、政策驱动,为高企认定提供有力的支撑条件

为了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我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以调动创新型企业争创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税赋优惠政策。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研发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等。二是出台了地方奖励政策。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省级、国家级研发中心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对省级、国家级重点新产品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40万元;对企业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等。三是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助推企业发展状大。2008年以来,我市全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工程的实施。通过综合考察企业的规模、行业地位、发展潜力和上市意愿等,把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企业遴选出来,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企业重点扶持,强化指导,推进改制,促成上市。目前,已经遴选高新技术企业5家作为上市后备企业,一是优先解决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开发与创新以及产业化等专项资金;二是企业历年来享受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形成的资产,经报批后可归原企业股东持有;三是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件的过户时只收取工本费;四是对第一家上市企业,给以800万元的奖励,对第二家上市企业,给以500万元的奖励。

三、部门联动,为高企认定提供强大的工作合力

高企认定工作能否有效推进并取得实效,各部门协调配合、整体联动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抓好高企认定工作,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相

关部门负责人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高企认定工作摆上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督促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条不紊、成效显著。一是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优先安排企业扩大再生产和优先审批新上项目用地,征地费用按照国家现行最低标准执行。对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投资额度、实际完成投资情况、企业经济效益等对企业法人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二是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的资金补助。目前,我市有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被列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2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被列为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企业被批准设立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设立分站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我市有1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有2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分站;三是鼓励企业创建精品名牌。对当年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全市9家高新技术企业已获得1个中国驰名商标和9个湖北省著名商标。

2008年以来,我们积极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收到了良好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被列为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1个,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3个,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3个,湖北省科技重大专项1个,湖北省研发计划18个,获得国家和省级科技经费补助2000多万元,为企业的发展和自主创新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新宇机电公司应用科技项目资金,自主研发的VBB系列、侧板系列及户外系列振动电机多次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国家火炬计划等国家级科技项目,并被中国标准化委员会特邀参与振动电机

标准的制定工作,是JB/T5330-2007《三相导步振动电机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主要制定单位之一,被列为湖北省首批创新型试点企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要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宣传。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新《办法》的宣传、培训,让更多的企业了解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性,了解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程序和要求,让有关部门管理干部熟悉、了解新《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针对性的对企业的指导。还要加强对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培训和引导,努力提高其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服务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周期太长。建议改每年集中申报2次为3-4次,并尽量缩短会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辅导面窄。建议省厅举办的各种类型培训班、辅导班延伸至县市一级,重点培训具体从事申报业务的人员,让更多的企业了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方法和条件,有针对性的对企业进行指导。同时还要加强对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培训和引导,努力提高其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服务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建议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全省统一制作标牌,由省或敦促地方通过一定的会议形式颁发,增强高企的荣誉感。同时,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要广泛进行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辟专版、专栏,介绍高企的基本情况、开展科技创新的做法和经验,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高新技术企业相互交流学习的途径有待于拓展。建议以省或地市州为单位,不定期分区域组织一批高企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展示会、博览会等多种形式,提升管理水平。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

组织一些企业到外省甚至出国考察和学习,开阔眼界,提振精神,增强高新技术企业攀登科技高峰的信心和决心。

2、要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和宣传。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要制作统一的标牌,让企业悬挂。解决过去各高新技术企业悬挂的标牌,大小不统一,颜色不统一,形状不统一的问题。要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分批次的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宣传,增加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特别是同行业企业间的交流,可以取长补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企业长足发展。

推荐第6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08〕172号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 技 部财 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通知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2008年4月14日印发

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

(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组织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

(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资格的备案管理;

(四)建立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

(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四)选择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

第十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十二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复审时应重点审查第十条

(四)款,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第十一条

(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第四章罚则

第十五条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第十六条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认定工作负有诚信以及合规义务,并对申报认定企业的有关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一、电子信息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航空航天技术

四、新材料技术

五、高技术服务业

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势

一、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即降了10%的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一共是6年。(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减免240万)。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也是很多资助类、认定类科技项目的基础,资助类如重大专项、国内/国际合作、创新基金等,认定类如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工程中心等,所以很多科技项目都需要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基础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支持的一个基本门槛。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同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也是企业上市的基础条件。

四、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推荐第7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总结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总结

一、本地区全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自2008年按新办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到企业宣传发动他们申报、定期组织召开认定工作培训会、招商引资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等多种形式有力地推进了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至目前我区有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8家,其中,今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家,它们是**博亚精工机器有限公司、**丰正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忠良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朗弘机电有限公司、兆山集团**机床有限公司。另外还有1家高新技术企业**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了复审。

二、本地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要工作

1、宣传培训工作情况(提供培训场次、人数);

举办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专场培训会10场,宣讲政策,宣传典型。区域内规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232人次参加培训会。

2、高企后备库建设及辅导培育情况;

建立了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共有26家企业入库,其中:一类企业8家,二类企业8家,三类企业10家,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了培育方案。

3、政策辅导咨询工作情况;

我们先后召开高企认定专题会议,积极向企业宣传科技政策,解答政策疑问,并不定期走访企业,在线发布信息等。

4、部门协调配合情况;

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与辅导工作小组建立了协调机制,科技、财政、国税、地税四个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研究解决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部门间任务分工,科技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对企业研发投入情况进行监督,税务部门负责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研发费用辅助账。同时,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对企业申报专利、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规范申报材料等问题进行宣传讲解。

三、本地区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好的经验做法

1、完善工作平台,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各部门工作人员发生了变动,为了保证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今年4月,以襄政办发(2012)48号文件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任组长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与辅导工作小组,加强对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统筹管理。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保障相关工作有效落实。

2、明确培育重点,建立后备库。为了增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针对性,我们通过对辖内企业进行上门走访、调查摸底,在普查企业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专利、成长性、创新性等指标,筛选出有条件、有潜力的企业建立了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共有26家企业入库,其中:一类企业8家,二类企业8家,三类企业10家,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了培育方案。

3、开展培训辅导,做好跟踪服务。为了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企,我们已经前往基础较好的企业,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专利申报的专题培训,同时邀请市科技局、专利局领导、专家到我区对企业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题培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和具体申报人员的培训力度。另外,我们还召开了五次专题会议,跟踪了解今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展情况,对企业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保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质量。

4、大力宣传发动,协调政策落实。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2〕34号),对申报和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助奖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补贴2万元申报经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5万元,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积极性。同时,建立了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从区级科技经费中落实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补贴企业申报专利,充分调动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打好基础。在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的申报上和区级科技项目的安排上,我们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进行倾斜,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另外,我们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予以落实,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能够顺利享受税收优惠。

四、2013年高企认定工作计划

明年,计划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4家以上,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

推荐第8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www.daodoc.com 2018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申请指南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企业需重新申请认定(2015年及以前认定的需重新认定);

2.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企业需重新申请认定(2015年及以前认定的需重新认定);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与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合并办理,不再组织单独申报。

(说明:为减轻企业负担,2018年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三个业务合并办理,科技部门统一发布申请指南、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申报其中一个或多个业务,仅需填报一份申请书。)

一、设定依据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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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信规〔2009〕1号);

(四)《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17〕278号)。

二、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三、申报条件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3.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www.daodoc.com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

2.申请认定的企业均需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

四、申请材料

(一)企业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并完成提交,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并附加盖公章的科技人员信息表;

(六)经市财政部门确认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

www.daodoc.com 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

(八)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正本和副本),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在书脊处注明公司名称及申请年度。

五、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六、审批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

说明:同一企业必须同一批次完成一次性申报,不得跨批次申请不同的业务。

第一批: 网上受理时间:

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31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14日 第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

2018年6月15日--2018年7月14日(截止至18:00)

www.daodoc.com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7日 第三批(仅限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网上受理时间:

2018年8月14日--2018年9月14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8日

七、审批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八、审批程序

企业自我评价——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仅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审查认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仅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社会公示――颁发证书

九、审批时限 成批处理。

十、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 件: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限:三年 十

一、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证书享受政府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十

二、收费 不收费。

www.daodoc.com 十

三、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公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中介机构名单(2017年公布)

说明: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备注:

1.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应提交只有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的承诺书;

2.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3.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4.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

www.daodoc.com 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5.企业研究开发活动说明内容主要包括研发项目数量、投入经费、参与人员数量等概况,每个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起止年限、投入经费、参与人员、创新点以及所取得成果等,可提供立项合同书或任务书及验收报告作为附件参考;

6.科研人员信息表内容主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所在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

至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为深圳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及认定、政府资助项目、税收优惠项目、软件企业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等综合性项目申报一站式服务平台!

推荐第9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注意事项

1.2.

3.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随时改变,下列条件仅供参考。企业名称:带有信息,技术,科技等字样。 企业成立必须满一年以上。 企业主业在八个领域之内(见《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比如:得到软件著作权授权,新材料独占许可,手机钱包独占许可(最少5年)

5.研发投入比例:年销售金额5千万之下的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6%(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包括人员工资,直接投入,研发设备折旧费,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据实申报,其他费用: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包含境外委托研发费用,境内研发费用必须在60%以上,据实际金额申报,专家评审时按80%计入。

6.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分别应达到30%和10%的比例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

7.海淀区企业在中关村园区进行技术合同备案(指研发成果经转化为实际销售)。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年平均数:4项以上合同备案(没有合适的成果,可以跟中介机构去协调)占评分的6-8分

8.评分: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自主知识产权数量(30分)、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20分)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满分100分,得分须在70分以上,企业不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四项总分值为零。

9.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此项是必须的,可以由公司内部或代理出具,)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10.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如出现负增长,则必须由代理机构出具风险报告,但会成为丢分因素。

11.高新产品占当年销售收入6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12.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要求:一个专利或者累计6个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需要有知识产权证书(5年以上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3.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 下载)

15.财务报表,需经中介机构审计,并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16.中介机构收费,在材料较齐全的情况下,仅提供材料审计,规范技术合同,以及报备工作,收取1—1.5万,如材料不齐,需要具体看情况。中介机构会出具打包方案。如仅提供咨询服务,最少为5000元,中介机构提供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个专项审计报告(1年的研发收入,3年的研发费用)是必须的。

17.完成时间:60个工作日

18.税收减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后,减去10-15%的企业所得税。

以下红色字体部分,有些已经作废:

19.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当年经主管税务机关

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0.研发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的,其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培训活动,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可向地方税务管理部门申请免征营业税;研究开发的软件,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将著作权、所有权一并转让所取得的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上述技术性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部分,可向地方税务管理部门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

21.研发机构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含

10%)的,经税务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2.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研发机构,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

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实际发放的工资收入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缴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23.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24.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

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 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企业在 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

25.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惠政策: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设立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对于改制、

代办系统挂牌和境内外上市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0万元和200万元的资金补贴。

26.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惠政策:对于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采用项目跟进投资方式,

创投中心按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额的10-30%进行跟进投资,单笔资金额度最高为300万元。采用平行基金跟进投资方式,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限最长为10年,创投中心按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园区企业资金总额的10-30%提供股权投资资金。

27.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惠政策: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瞪羚计划”的扶持。

些企业不仅可以获得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的贷款贴息。还能够进入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的快捷担保审批程序,简化反担保措施。在贷款过程中,直接进入协作银行的快捷贷款审批程序,获得利率优惠。

28.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惠政策:对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上缴的营业

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之后二年减半支持。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五年免,三年减半支持。

29.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惠政策: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50

项。一等奖奖金20万元,二等奖奖金10万元,三等奖奖金5万元。

30.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惠政策:支持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开展技术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研发和产业

化、应用示范工程,专利标准创制、品牌管理、国际化经营、投融资等试点工作,对完成试点任务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经费补贴。

31.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急需的外省市具有学士学位并且成绩突出者或具有中

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以及携带科技成果来本市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的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用人单位可向所在地的区、县人事局申请;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 内的企业,可向试验区管委会申请,由区、县人事局或试验区管委会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持证者在购房、子女入托或入中小学等方 面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在京工作满三年的,由用人单位推荐,市人事局批准后办理调京手续,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2.复审:有效期3年,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期满后视同新申请办理。

推荐第10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08〕172号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

— 1 —

主题词:高新技术 企业 管理办法 通知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2008年4月14日印发 附件:

— 2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 3 — 第六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

(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组织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

(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资格的备案管理;

(四)建立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

(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 — 4 — 关举报;

(四)选择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

第三章

条件与程序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 5 —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 6 —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7 —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复审时应重点审查第十条

(四)款,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第十一条

(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第四章

第十五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 8 —

(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第十六条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认定工作负有诚信以及合规义务,并对申报认定企业的有关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

第十七条

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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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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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信息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航空航天技术

四、新材料技术

五、高技术服务业

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一、电子信息技术

(一)软件

1、系统软件

操作系统软件技术,包括实时操作系统技术;小型专用操作系统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基于EFI的通用或专用BIOS系统技术等。

2、支撑软件

测试支撑环境与平台技术;软件管理工具套件技术;数据挖掘与数据呈现、分析工具技术;虚拟现实(包括游戏类)的软件开发环境与工具技术;面向特定应用领域的软件生成环境与工具套件技术;模块封装、企业服务总线(ESB)、服务绑定等的工具软件技术;面向行业应用及基于相关封装技术的软件构件库技术等。

3、中间件软件

中间件软件包括:行业应用的关键业务控制;基于浏览器/服务器(B/S)和面向Web服务及SOA架构的应用服务器;面向业务流程再造;支持异种智能终端间数据传输的控制等。

4、嵌入式软件

嵌入式图形用户界面技术;嵌入式数据库管理技术;嵌入式网络技术;嵌入式Java平台技术;嵌入式软件开发环境构建技术;嵌入式支撑软件层中的其他关键软件模块研发及生成技术;面向特定应用领域的嵌入式软件支撑平台(包括:智能手机软件平台、信息家电软件平台、汽车电子软件平台等)技术;嵌入式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技术研发等。

5、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软件

用于工程规划、工程管理/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等过程中使用的软件工作平台或软件工具。包括:基于模型数字化定义(MBD)技术的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制造及工艺软件技术;面向行业的产品数据分析和管理软件技术;基于计算机协同工作的辅助设计软件技术;快速成型的产品设计和制造软件技术;具有行业特色的专用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工具技术;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系统软件技术;计算机辅助工程(CAE)相关软件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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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

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是指针对中国语言文字(包括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外国语言文字开发的识别、编辑、翻译、印刷等方面的应用软件。包括:基于智能技术的中、外文字识别软件技术;字处理类(包括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处理软件技术;基于先进语言学理论的中文翻译软件技术;语音识别软件和语音合成软件技术;集成中文手写识别、语音识别/合成、机器翻译等多项智能中文处理技术的应用软件技术;具有多语种交叉的软件应用开发环境和平台构建技术等。

7、图形和图像软件

支持多通道输入/输出的用户界面软件技术;基于内容的图形图像检索及管理软件技术;基于海量图像数据的服务软件技术;具有交互功能与可量测计算能力的3D软件技术;具有真实感的3D模型与3D景观生成软件技术;遥感图像处理与分析软件技术等。

8、金融信息化软件

金融信息化软件是指面向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等金融领域服务业务创新的软件。包括:支持网上财、税、库、行、海关等联网业务运作的软件技术;基于金融领域管理主题的数据仓库或数据集市及其应用等技术;金融行业领域的财务评估、评级软件技术;金融领域新型服务模式的软件技术等。

9、地理信息系统

网络环境下多系统运行的GIS软件平台构建技术;基于3D/4D(即带有时间标识)技术的GIS开发平台构建技术;组件式和可移动应用的GIS软件包技术等。

10、电子商务软件

基于Web服务(Web Services)及面向服务体系架构(SOA)的电子商务应用集成环境及其生成工具软件或套件的技术;面向电子交易或事务处理服务的各类支持平台、软件工具或套件的技术;支持电子商务协同应用的软件环境、平台、或工具套件的技术;面向桌面和移动终端设备应用的信息搜索与服务软件或工具的技术;面向行业的电子商务评估软件或工具的技术;支持新的交易模式的工具软件和应用软件技术等。

11、电子政务软件

用于构建电子政务系统或平台的软件构件及工具套件技术;跨系统的电子政务协 — 12 — 同应用软件环境、平台、工具等技术;应急事件联动系统的应用软件技术;面向电子政务应用的现场及移动监管稽核软件和工具技术;面向电子政务应用的跨业务系统工作流软件技术;异构系统下政务信息交换及共享软件技术;面向电子政务应用的决策支持软件和工具技术等。

12、企业管理软件

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的商业智能(BI)软件技术;基于RFID和GPS应用的现代物流管理软件技术;企业集群协同的供应链管理(SCM)软件技术;面向客户个性化服务的客户关系管理(CRM)软件技术等。

(二) 微电子技术

1、集成电路设计技术

自主品牌ICCAD工具版本优化和技术提升,包括设计环境管理器、原理图编辑、版图编辑、自动版图生成、版图验证以及参数提取与反标等工具;器件模型、参数提取以及仿真工具等专用技术。

2、集成电路产品设计技术

音视频电路、电源电路等量大面广的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开发;专用集成电路芯片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通用芯片CPU、DSP等的开发与产业化;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点整机配套的集成电路产品,3G移动终端电路、数字电视电路、无线局域网电路等。

3、集成电路封装技术

小外型有引线扁平封装(SOP)、四边有引线塑料扁平封装(PQFP)、有引线塑封芯片载体(PLCC)等高密度塑封的大生产技术研究,成品率达到99%以上;新型的封装形式,包括采用薄型载带封装、塑料针栅阵列(PGA)、球栅阵列(PBGA)、多芯片组装(MCM)、芯片倒装焊(FlipChip)、WLP(Wafer Level Package),CSMP(Chip Size Module Package),3D(3 Dimension)等封装工艺技术。

4、集成电路测试技术

集成电路品种的测试软件,包括圆片(Wafer)测试及成品测试。芯片设计分析验证测试软件;提高集成电路测试系统使用效率的软/硬件工具、设计测试自动连接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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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成电路芯片制造技术

CMOS工艺技术、CMOS加工技术、BiCMOS技术、以及各种与CMOS兼容工艺的SoC产品的工业化技术;双极型工艺技术,CMOS加工技术与BiCMOS加工技术;宽带隙半导体基集成电路工艺技术;电力电子集成器件工艺技术。

6、集成光电子器件技术

半导体大功率高速激光器;大功率泵浦激光器;高速PIN-FET模块;阵列探测器;10Gbit/s-40Gbit/s光发射及接收模块;用于高传输速率多模光纤技术的光发射与接收器件;非线性光电器件;平面波导器件(PLC)(包括CWDM复用/解复用、OADM分插复用、光开关、可调光衰减器等)。

(三)计算机及网络技术

1、计算机及终端技术

手持和移动计算机(HPC、PPC、PDA);具有特定功能的行业应用终端,包括金融、公安、税务、教育、交通、民政等行业的应用中,集信息采集(包括条形码、RFID、视频等)、认证支付和无线连接等功能的便携式智能终端等;基于电信网络或/和计算机网络的智能终端等。

2、各类计算机外围设备技术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等;计算机外围设备的关键部件,包括打印机硒鼓、墨盒、色带等;计算机使用的安全存储设备,存储、移动存储设备等;基于USB技术、蓝牙技术、闪联技术标准的各类外部设备及器材;基于标识管理和强认证技术;基于视频、射频等识别技术。

3、网络技术

基于标准协议的(如SNMP和ITSM等)的应用于企业网和行业专网的信息服务管理和网络管理软件,包括监控软件、IP业务管理软件等; ISP、ICP的增值业务软件和应用平台等;用于企业和家庭的中、低端无线网络设备,包括无线接入点、无线网关、无线网桥、无线路由器、无线网卡等;以及符合蓝牙、UWB标准的近距离(几米到十几米)无线收发技术等;向IPv4向IPv6过渡的中、低端网络设备和终端。

4、空间信息获取及综合应用集成系统

— 14 — 空间数据获取系统,包括低空遥感系统、基于导航定位的精密测量与检测系统、与PDA及移动通信部件一体化的数据获取设备等;导航定位综合应用集成系统,包括基于“北斗一号”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的主动/被动的导航、定位设备及公众服务系统;基于位臵服务(LBS)技术的应用系统平台;时空数据库的构建及其应用技术等。

5、面向行业及企业信息化的应用系统

融合多种通信手段的企业信息通信集成技术;智能化的知识管理;工作流、多媒体;基于SOA架构建立的企业信息化集成应用。

6、传感器网络节点、软件和系统

面向特定行业的传感器网络节点、软件或应用系统;传感器网络节点的硬件平台和模块、嵌入式软件平台及协议软件等;传感器网络节点的网络接口产品模块、软件等。

* 采用OEM或CKD方式的集成生产项目除外。

(四)通信技术

1、光传输技术

可用于城域网和接入网的新型光传输设备技术,包括:中/低端新型多业务光传输设备和系统;新型光接入设备和系统;新型低成本小型化波分复用传输设备和系统;光传输设备中新型关键模块光传输系统仿真计算等专用软件。

2、小型接入设备技术

适合国内的网络状况和用户特殊应用需求的小型接入设备技术,包括:各类综合接入设备,各种互联网接入设备(IAD);利用无线接入、电力线接入、CATV 接入等的行业专用接入设备(包括远程监控等);其它新型中小型综合接入设备。

3、无线接入技术

调制方式多样、能适应复杂使用环境的移动通信接入技术的无线接入设备及其关键部件,包括:宽带无线接入设备,如包括基站、终端、网关等;基于IEEE802.11等协议的基站与无线局域网终端设备;基于IEEE802.16等协议的宽带无线城域网终端设备、系统和技术;各类高效率天线终端设备和特种天线技术和设备等;固定无线接入设备;各种无线城域网设备和系统,包括增强型WLAN基站和终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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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移动通信系统的配套技术

适用于移动通信网络等的系列配套技术,包括:3G系统的直放站(含天线)配套设备;用于各种基站间互联的各种传输设备;移动通信网络规划优化软件与工具;基站与天线的RF信号光纤拉远传输设备;移动通信的网络测试、监视和分析仪表等;数字集群系统的配套技术;其它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行业应用的配套技术。

5、软交换和VoIP系统

基于分组交换原理的下一代网络系统和设备技术,包括:中小型IP电话系统及设备;面向特定行业和企业应用、集成VoIP功能的呼叫中心系统及设备; VoIP系统的监测和监控技术等。

6、业务运营支撑管理系统

网络和资源管理系统;结算和计费系统;业务管理和性能分析系统;经营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客户服务管理系统;服务质量管理系统;各类通信设备的测试系统;适用于上述系统的组件产品,包括各类中间件等。

7、电信网络增值业务应用系统

固定网、2.5G/3G移动、互联网等网络的增值业务应用软件技术,包括:各类增值业务的综合开发平台;流媒体、手机可视电话、手机QQ、IPTV等的应用系统;基于电信网、互联网等的增值业务和应用系统;基于P2P技术的各类应用系统,包括即时通信系统等;基于现有网络技术的增值业务平台;支持网络融合和业务融合的增值业务应用平台及系统。

(五) 广播电视技术

1、演播室设备技术

与数字电视系统相适应的各类数字化电子设备技术,包括:演播室数字视频服务器、数字视频切换控制台、数字音视频非线性编辑服务器;节目的电子交换、节目制播系统软件、面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的加解密和密钥管理、数字版权保护等系统;适合我国地面电视标准的地面数字电视传输设备;地面—有线合一的数字电视传输设备;符合我国标准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发射与转发设备;卫星数字电视调制器、有线数字电视调制器、地面数字电视调制器;广播电视监控系统及设备;用于IP网络、— 16 — 移动接收服务网络的数据网关,数据协议转发服务器;有线数字电视和卫星数字电视运营商的运营支撑系统;以电子节目指南、综合信息发布、数据广播、以及交互电视等构成的业务应用系统。

2、交互信息处理系统

能够实现交互式控制的服务端系统技术。

3、信息保护系统

能够实现各种信息媒体整体版权保护的系统技术。

4、数字地面电视技术

可提高收发机性能的技术,与单频组网、覆盖补点、专用测试等应用相关的技术,包括:数字电视单频网适配器;广播信号覆盖补点器;GB20600-2006广播信号发生器;GB20600-2006广播信号分析仪等。

5、地面无线数字广播电视技术

符合国家《地面数字电视广播传输标准》的设备技术,包括:数字广播电视发射机;数字广播电视复用器;数字广播电视信道编码调制器;无线地面数字广播技术。

6、专业音视频信息处理系统

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等各类专业级网络化的音视频处理系统技术。

7、光发射、接收技术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光发射和光接收设备的技术,包括:激光器模块;光电转换模块;调幅返送光发射机;室外型宽带光接收机等。

8、电台、电视台自动化技术

适合电台、电视台开展音频及视像节目编、采、播业务的技术,包括:具备发射机单机模拟量、开关量的选择与采集,控制信号接口选择功能的设备;能对发射机工作状态实现控制、监测、记录、分析、诊断、显示、报警等功能的设备;能对全系统实现数据处理的计算机设备;能对发射机房多机系统实现自动化控制管理的设备等。

9、网络运营综合管理系统

基于卫星、有线、无线电视传输的、能实现分级网络运营管理、能实现全网传输设备的维护、设臵及业务管理一体化的软件系统的技术,包括: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

— 17 — 的管理系统;有线电视分配网网络管理系统等。

10、IPTV技术

电信、计算机和广电三大网络的业务应用融合的技术,包括:IPTV路由器和交换器; IPTV终端设备; IPTV监管系统和设备; IPTV前端设备等。

11、高端个人媒体信息服务平台

移动办公软件技术,包括:个人信息综合处理平台;便携式个人信息综合处理终端等。

* 采用OEM或CKD方式的集成生产项目除外。

(六)新型电子元器件

1、半导体发光技术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用外延片制造技术,生长高效高亮度低光衰高抗静电的外延片技术,包括:采用GaN基外延片/Si基外延片/蓝宝石衬底外延片技术;半导体发光二极管制作技术;大功率高效高亮度低光衰高抗静电的发光二极管技术;高效高亮度低光衰高抗静电的发光二极管技术;半导体照明用长寿命高效荧光粉、热匹配性能和密封性能好的封装树脂材料和热沉材料技术等。

2、片式和集成无源元件技术

片式复合网络、片式EMI/EMP复合元件和LTCC集成无源元件;片式高温、高频、大容量多层陶瓷电容器(MLCC);片式NTC、PTC热敏电阻和片式多层压敏电阻;片式高频、高稳定、高精度频率器件等。

3、片式半导体器件技术

小型、超小型有引线及无引线产品;采用低弧度键合、超薄封装的相关产品;功率型有引线及无引线产品等。

4、中高档机电组件技术

符合工业标准的超小型高密度高传输速度的连接器;新一代通信继电器,小体积、大电流、组合式继电器和固体光MOS继电器;高保真、高灵敏度、低功耗电声器件;刚挠结合板和HDI高密度积层板等。

(七)信息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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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测评类

网络与系统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与评估技术;对安全产品的功能、性能进行测试与评估,能满足行业或用户对安全产品自测评需求的技术等。

2、安全管理类

具备安全集中管理、控制与审计分析等功能的综合安全管理类技术;具备安全策略、安全控制措施的统一配臵、分发和审核功能的安全管理类技术等。

3、安全应用类

具有电子政务相关应用安全软件及相关技术;具有电子商务相关应用安全软件及相关技术;具有公众信息服务相关应用安全软件及相关技术等。

4、安全基础类

操作系统安全的相关支撑技术;数据库安全管理的相关支撑技术;安全路由和交换设备的研发和生产技术;安全中间件技术;可信计算和标识认证相关支撑技术等。

5、网络安全类

网络攻击防护技术;网络异常监控技术;无线与移动安全接入技术;恶意代码防护技术;网络内容安全管理技术等。

6、专用安全类

密码及其应用技术;安全隔离与交换等边界防护技术;屏蔽、抑制及干扰类电磁泄漏发射防护和检测技术;存储设备和介质中信息的防护、销毁及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技术;高速安全芯片技术;安全事件取证和证据保全技术等。

* 市场前景不明朗、低水平重复,以及简单的技术引进类信息安全软件及其相关产品除外。

(八)智能交通技术

1、先进的交通管理和控制技术

具备可扩展性的适于中小城市信号设备和控制技术;可支持多种下端协议的上端控制系统的软件技术研发;交通应急指挥管理相关设备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网络环境下的外场交通数据综合接入设备的技术研发和生产;交通事件自动检测和事件管理的软件技术研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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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处理设备及相关软件技术

采用微波、主被动红外、激光、超声波技术(不含视频)设备,可用于采集交通量、速度、车型、占有率、车头时距等交通流参数;车辆、站场枢纽客流统计检测设备生产及分析技术; 用于公众服务的动态交通信息融合、处理软件技术研发;交通基础设施状态监测设备的软件研发和生产技术;内河船舶交通量自动检测设备技术研发等。

3、先进的公共交通管理设备和系统技术

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BRT)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含车、路边设备)技术研发;公交(含大容量公交)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研发,要能够支持现金、信用卡、预付费卡等多种支付方式;大中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组织与调度管理相关设备和系统的技术研发等。

4、车载电子设备和系统技术

具有实时接收数据能力,并可进行本地路径动态规划功能的车载导航设备的研发及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技术研发;车载安全驾驶辅助产品生产技术等。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一)医药生物技术

1、新型疫苗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未曾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预防重大疾病的新型高效基因工程疫苗,包括:预防流行性呼吸系统疾病、艾滋病、肝炎、出血热、大流行感冒、疟疾、狂犬病、钩虫病、血吸虫病等人类疾病和肿瘤的新型疫苗、联合疫苗等,疫苗生产用合格实验动物,培养细胞及菌种等。

2、基因工程药物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用于心脑血管疾病、肿瘤、艾滋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以及其他单基因遗传病治疗的基因工程药物、基因治疗药物、靶向药物,重组人血白蛋白制品等。

3、重大疾病的基因治疗

— 20 — 用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神经性疾病的基因治疗及其关键技术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疾病基因治疗类产品,包括:恶性肿瘤、遗传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神经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等的基因治疗产品;基因治疗药物输送系统等。

4、单克隆抗体系列产品与检测试剂

用于肝炎、艾滋病、血吸虫病、人禽流感、性病等传染性疾病和肿瘤、出生缺陷及吸毒等早期检测、诊断的单克隆抗体试剂,食品中微生物、生物毒素、农药兽药残留检测用单克隆抗体及试剂盒;重大动植物疫病、转基因生物检测用单克隆抗体及试剂盒,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分离、纯化和检测所需的单克隆抗体系列产品;抗肿瘤及抗表皮生长因子单克隆抗体药物;单克隆抗体药物研究关键技术和系统;先进的单克隆抗体规模化制备集成技术、工艺和成套设备;新型基因扩增(PCR)诊断试剂及检测试剂盒和人源化/性基因工程抗体。

5、蛋白质/多肽/核酸类药物

面向重大疾病——抗肿瘤蛋白药物(如肿瘤坏死因子),心脑血管系统蛋白药物(如纤溶酶原,重组溶血栓),神经系统蛋白药物尤其是抑郁药物,老年痴呆药物,肌肉关节疾病的蛋白质治疗药物,以及抗病毒等严重传染病蛋白药物的研究与产业化技术;各类细胞因子(如促红细胞生成素,促人血小板生长因子,干扰素,集落刺激因子,白细胞介素,肿瘤坏死因子,趋化因子,转化生长因子,生长因子)等多肽药物的开发技术;抗病毒、抗肿瘤及治疗自身免疫病的核酸类药物及相关中间体的研究及产业化技术等。

6、生物芯片

重大疾病、传染病、遗传病、地方病等诊断用芯片,生物安全检测用芯片,研究用芯片,进出口检验检疫芯片、生物芯片数据获取、处理和分析设备及软件等。

7、生物技术加工天然药物

采用细胞大规模培养、生物转化技术开发生物资源和中药资源,包括:动植物细胞大规模培养技术、发酵法生产濒危、名贵、紧缺药用原料和动植物组织中分离提取生物活性物质原料及新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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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生物分离、装臵、试剂及相关检测试剂

适用于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发酵工程、天然药物的生产、药物活性成份等分离用的高精度、自动化、程序化、连续高效的设备和介质,以及适用于生物制品厂的生产装臵等,包括:生物、医药用新型高效分离介质及装臵;生物、医药用新型高效膜分离组件及装臵;生物、医药用新型高效层析介质及装臵;生物、医药用新型发酵技术与装臵;生物反应和生物分离的过程集成技术;生物、医药研究、生产及其检测用试剂、试剂盒等。

9、新生物技术

具有明确应用前景的新生物技术,包括:治疗疾病的干细胞技术及用于基因治疗、新药开发和生物医学的RNAi技术;用于生物医药研究的纳米技术;能提高多肽药物的稳定性和半衰期,降低免疫原性的多肽修饰技术;海洋生物技术。

(二)中药、天然药物

1、创新药物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现代新药开发技术要求的中药、天然药物新药,包括: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份、有效部位,以及新发现的中药材和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制剂等。

2、中药新品种的开发

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新的复方制剂,对名优中成药及民族药的二次开发,以及新型中药给药系统品种,包括:透皮制剂、缓控速释制剂、靶向制剂、定位制剂等;作为中药质量控制所必需的中药标准品的开发与应用技术。

3、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

珍贵和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种植(养殖)、良种选育技术;珍贵和濒危野生药材代用品及人工制品;符合种植规范和管理要求的中药材;中药材去除重金属和农药残留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等。

(三)化学药

1、创新药物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包括: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 — 22 — 其制剂;天然物质中提取或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用拆分或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单一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新的复方制剂;已有药物新的适应症等。

2、心脑血管疾病治疗药物

抗高血压药物;抗冠心病药物;抗心衰药物;抗血栓药物;治疗脑卒中新药等。

3、抗肿瘤药物

抗恶性肿瘤细胞侵袭转移药物;放化疗增敏药物;肿瘤化学预防及用于癌前病变治疗的药物;作用于肿瘤细胞信号传递系统的新药;其他新型抗肿瘤药物;肿瘤辅助治疗(包括镇痛、止吐、增强免疫功能、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等)药物等。

4、抗感染药物(包括抗细菌、抗真菌、抗原虫药等)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头孢菌素抗生素;非典型β-内酰胺类抗生素;抗真菌药物;喹诺酮类抗菌药;四环素类抗菌药;手性硝基咪唑类抗原虫、抗厌氧菌药物;多肽类抗生素等。

5、老年病治疗药物

防治骨质疏松新药;老年痴呆治疗新药;慢性阻塞性肺病治疗新药;前列腺炎及前列腺肥大治疗药物;帕金森氏病治疗药物;便秘治疗药物等。

6、精神神经系统药物

抗郁抑药;抗焦虑药;精神病治疗药;偏头痛治疗药;儿童注意力缺乏综合症治疗药;癫痫治疗药等。

7、计划生育药物

女用避孕药;男用避孕药;事后避孕药;抗早孕药等。

8、重大传染病治疗药物

艾滋病治疗药物;传染性肝炎治疗药物;结核病防治药物;血吸虫病防治药物;流感、禽流感、非典型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药物等。

9、治疗代谢综合症的药物

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治疗药物;血脂调节药;脂肪肝治疗药物;肥胖症治疗药物等。

10、罕见病用药(Orphan Drugs)及诊断用药

— 23 — 罕见病用药;解毒药;诊断用药等(包括X-射线、超声、CT、NMR对比增强剂等)。

11、手性药物和重大工艺创新的药物及药物中间体

手性药物技术(包括:外消旋药物的拆分,无效对映体的转化及生物转化合成技术;包结拆分和手性药物的制备技术;手性药物的生物催化合成技术;新型手性体的设计与合成技术;工业化不对称催化技术;由糖合成手性纯天然化合物和其类似物的开发技术;拆分试剂,手性辅助剂,手性分析用试剂,手性源化合物的开发与应用技术等);能大幅度降低现有药物生产成本的重大工艺创新;节能降耗明显的重大工艺改进;能大幅度减少环境污染的重大工艺改进;市场急需的、有较大出口创汇潜力的药物及药物中间体;改进药物晶型的重大工艺改进等。

* 简单的改变制备工艺的品种除外。

(四)新剂型及制剂技术

1、缓、控、速释制剂技术——固体、液体及复方

具有控制药物释放速度的缓、控、速释制剂技术,包括:透皮吸收制剂技术;注射缓、控释制剂(长效储库型注射剂)技术;口服(含舌下)缓、控、速释制剂技术;缓释微丸胶囊(直径为5~250μm)制剂技术;粘膜、腔道、眼用等其它缓、控释制剂技术等。

2、靶向给药系统

采用脂类、类脂蛋白质及生物降解高分子成分作为载体,将药物包封或嵌构而成的各种类型的新型靶向给药系统,包括:结肠靶向给药(口服)系统及技术;心脑靶向给药(口服、注射)系统及技术;淋巴靶向给药(注射)系统及技术;能实现2级靶向,3级靶向药物制剂的系统及技术等。

3、给药新技术及药物新剂型

高效、速效、长效、靶向给药新型药物,药物控释纳米材料,新型给药技术和装备,缓释、控释、透皮吸收制剂技术,蛋白或多肽类药物的口服制剂技术。包括:纳米技术、脂质体技术、微囊释放新技术等。

4、制剂新辅料

— 24 — β-环糊精衍生物、微晶纤维素和微粉硅胶等固体制剂用辅料,具有掩盖药物的不良口感、提高光敏药物的稳定性、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性、使药物在指定部位释放等作用的包衣材料,包括:纤维素衍生物和丙烯酸树脂类衍生物等;注射用辅料,包括:注射用β-环糊精衍生物、注射用卵磷脂和注射用豆磷脂等。控、缓释口服制剂,粘膜给药和靶向给药制剂,眼用药物,皮肤给药等特殊药用辅料。

* 简单改变剂型和给药途径的技术除外。

(五)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

1、医学影像技术

X射线摄影成像技术(高频,中频)、新型高性能超声诊断技术(彩色B超)、功能影像和分子影像成像技术、新型图像识别和分析系统以及其它新型医学成像技术,包括:电阻抗成像技术,光CT技术等。

2、治疗、急救及康复技术

新型微创外科手术器具及其配套装臵;植入式电子刺激装臵;新型急救装臵;各类介入式治疗技术与设备;以治疗计划系统为核心的数字化精确放射治疗技术以及医用激光设备等。

3、电生理检测、监护技术

数字化新型电生理检测和监护设备技术;适用于基层医院、社区医疗、生殖健康服务机构,以及能面向家庭的各类新型无创和微创检测诊断技术、监护设备和康复设备;高灵敏度、高可靠性的新型医用传感器及其模块组件等。

4、医学检验技术

体现自动化和信息化的应急生化检验装臵、常规生化分析仪器、常规临床检验仪器以及具有明确的临床诊断价值的新技术,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或新材料的其他医学检验技术和设备等。

5、医学专用网络环境下的软件

医用标准化语言编译及电子病历(EMR)系统;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重大疾病专科临床信息系统;社区医疗健康信息系统以及实用三维数字医学影像后处理系统等。

* 机理不清、治疗效果不确定的产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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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1、生物催化技术

具有重要市场前景及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催化技术,包括:用于合成精细化学品的生物催化技术;新型高效酶催化剂品种和新用途;新型酶和细胞固定化方法及反应器;生物手性化学品的合成;生物法合成多肽类物质;有生物活性的新型糖类和糖醇类等。

2、微生物发酵新技术

高效菌种的选育和新型发酵工程和代谢工程技术,包括:微生物发酵生产的新产品及其化学改性新产品;微生物发酵新技术和新型反应器;新功能微生物的选育方法和发酵过程的优化、控制新方法以及采用代谢工程手段提高发酵水平的新方法;传统发酵产品的技术改造和生产新工艺等;重大发酵产品中可提高资源利用度,减少排污量的清洁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等。

3、新型、高效工业酶制剂

对提高效率、降低能耗和减少排污有显著效果的绿色化学处理工艺及新型、高效工业酶制剂,包括:有机合成用酶制剂;纺织工业用酶、洗涤剂用酶、食品用酶、制药工业用酶、饲料用酶、环保用酶等酶制剂,酶制剂质量评价技术及标准;生物新材料用酶;生物新能源用酶等。

4、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技术

可提高资源利用率的、从天然动植物中提取有效成份制备高附加值精细化学品的分离提取技术,包括: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新技术;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全合成、化学改性及深加工新技术;天然产物中分离高附加值的新产品;高效分离纯化技术集成及装备的开发与生产;从动植物原料加工废弃物中进一步分离提取有效成份的新技术等。

5、生物反应及分离技术

高效生物反应器,高密度表达系统技术,大规模高效分离技术、介质和设备,大型分离系统及在线检测控制装臵,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和蛋白质工程产品专用分离设备,生物过程参数传感器和自控系统。

— 26 —

6、功能性食品及生物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

辅助降血脂、降血压、降血糖功能食品;抗氧化功能食品;减肥功能食品;辅助改善老年记忆功能食品;功能化传统食品;以及功能性食品有效成份检测技术和功能因子生物活性稳态化技术;食品安全的生物检测技术等。

(七)现代农业技术

1、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

优质、高效、高产优良新品种技术;水肥资源高效利用型新品种技术;抗病虫、抗寒、抗旱、耐盐碱等抗逆新品种技术;新型、环保肥料与植物生长调节剂及高效安全施用技术。

2、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与健康养殖技术

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及快繁技术;珍稀动物、珍稀水产养殖技术;畜牧业、水产业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畜牧水产业环境调控和修复技术与模式;安全、优质、专用、新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和高效利用技术;畜牧水产业质量安全监控、评价、检测技术;优质奶牛新品种及规模化、集约化饲养与管理技术。

3、重大农林植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技术

重大农林植物病虫鼠草害、重大旱涝等气象灾害以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新技术;主要植物病虫害及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环保型农药创制、高效安全施用与区域性农林重大生物灾害可持续控制技术;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快速诊断、应急处理技术;烈性动物传染病、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高效安全新型兽药及技术质量监测等技术。

4、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

农业产业链综合开发和利用技术;农产品加工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农产品分级、包装和品牌管理技术;农业产业链标准化管理技术;大宗粮油绿色储运、鲜活农产品保鲜及物流配送、农林产品及特种资源增值加工、农林副产品资源化利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清洁生态型加工技术与设备;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快速检测、全程质量控制等技术。

5、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技术

— 27 — 新型农作物、牧草、林木种子收获、清选、加工设备;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农业技术装备与高效施肥、施药机械和设备;新型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以及牧草、饲料加工、林产机械和新型农产品产地处理技术装备;农业生产过程监测、控制及决策系统与技术;精准农业技术、遥感技术与估产及农村信息化服务系统与技术。

6、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节水农业

水源保护、水环境修复、节水灌溉、非常规水源灌溉利用、旱作节水和农作物高效保水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

7、农业生物技术

新型畜禽生物兽药和生物疫苗,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及生物饲料等。

三、航空航天技术

1、民用飞机技术

民用飞机综合航空电子、飞行控制技术;安全及救生技术;民用航空发动机及重要部件;小型、超小型飞机(含无人驾驶飞机)专用发动机及重要部件。

* 无动力运动滑翔机、教练机等除外。

2、空中管制系统

民用航空卫星通信、导航、监视及航空交通管理系统(CNS/ATM)管制工作站系统、CNS/ATM网关系统、飞行流量管理系统和自动化管制系统等;先进的空中管制空域设计与评估系统,数字化放行(PDC)系统,自动终端信息服务(D-ATIS)系统,空中交通进离港排序辅助决策系统,空管监视数据融合处理系统,飞行计划集成系统,卫星导航地面增强系统,自动相关监视系统和多点相关定位系统等。

3、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行保障系统

新型民用航空综合性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安全管理系统、天气观测和预报系统、适航审定系统;新型先进的机场安全检查系统、货物及行李自动运检系统、机场运行保障系统。

* 通用独立的机场运行保障信息显示、控制设备及仪器除外。

4、卫星通信应用系统

通信卫星地面用户终端、便携式多媒体终端、卫星地面上行系统、卫星地面差放 — 28 — 站以及采用卫星通信新技术(新协议)的高性价比地面通信系统,宽带/高频/激光卫星通信系统等;与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电视卫星直播业务(卫星数字音频广播)和互联网宽带接入业务相关的四大业务地面终端设备及关键配套部件;高精度地面终端综合检测仪器与系统。

* 3位半以下便携式通用测试仪表等除外。

5、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含连续观测网络、实时通信网络、数据处理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基于位臵信息的综合服务系统及其应用服务终端(与无线通信网络结合的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技术和室内定位技术)、具有导航、通信、视听等多种功能的车载、船载等移动信息系统;个人导航信息终端;兼容型卫星导航接收机;卫星导航专用芯片、SOC系统、小型嵌入系统;嵌入式软件。

四、新材料技术

(一)金属材料

1、铝、镁、钛轻合金材料深加工技术

环保、节能新工艺新技术生产高纯金属镁、高洁净镁合金和高强度、高韧性、耐腐蚀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材料,及其在航空、汽车、信息、高速列车等行业的应用技术;大断面、中空大型钛合金及铝合金板材,镁及镁合金的液态铸轧技术,镁、铝、钛合金的线、板、带、薄板(箔)、铸件、锻件、异型材等系列化产品的加工与焊接技术,后加工成形技术和着色、防腐技术以及相关的配套设备;精密压铸技术生产高性能铝合金、镁合金材及铸件;钛及钛合金低成本生产技术及其应用技术,钛及钛合金焊接管生产技术。

* 高污染高能耗皮江法生产金属镁及镁合金、常规铝合金、仿不锈钢铝建材和一般民用铝制品除外。

2、高性能金属材料及特殊合金材料生产技术

先进高温合金材料及其民用制品生产技术;超细晶粒的高强度、高韧性、强耐蚀钢铁材料生产技术;为提高钢铁材料洁净度、均匀度、组织细度等影响材料性能,提高冶金行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环保,促进钢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

— 29 — 配套相关材料、部件制造技术;高强度、高韧性、高导性、耐腐蚀、高抗磨、耐高(低)温等特殊钢材料、高温合金材料、工模具材料制造技术;超细组织钢铁材料的轧制工艺、先进微合金化、高均质连铸坯、高洁净钢的冶炼工艺,高强度耐热合金钢及铸锻工艺和焊接技术,高性能碳素结构钢、高强度低合金钢、超高强度钢、高牌号冷轧硅钢生产工艺;高性能铜合金材(高强、高导、无铅黄铜等)生产技术、采用金属横向强迫塑性变形和冷轧一次成型工艺生产热交换器用铜及铜合金无缝高翅片管技术;通过连铸、拉拔制成合金管线材技术。

* 高能耗、高污染的“地条钢”和一般建筑用钢、常规铸造、常规机加工项目除外。

3、超细及纳米粉体及粉末冶金新材料工艺技术

高纯超细粉、纳米粉体和多功能金属复合粉生产技术,包括铜、镍、钴、铝、镁、钛等有色金属和特殊铁基合金粉末冶金材料粉体成型和烧结致密化技术;采用粉末预处理、烧结扩散制成高性能铜等有色金属预合金粉制造技术;高性能、特殊用途钨、钼深加工材料及应用技术,超细晶粒(纳米晶)硬质合金材料及高端硬质合金刀具等制造技术。

* 超细钨粉及碳化钨粉和传统工艺生产常规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除外。

4、低成本、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加工成型技术

耐高压、耐磨损、抗腐蚀、改善导电、导热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金属与多种材料复合的新材料及结构件制、热交换器用铜铝复合管材新工艺;低密度、高强度、高弹性模量、耐疲劳的颗粒增强、纤维增强的铝基复合材料产业化的成型加工技术以及低成本高性能的增强剂生产技术。

* 铝塑复合管材、钢(铝)塑门窗等一般民用产品除外。

5、电子元器件用金属功能材料制造技术

制取电容器用高压、超高比容钽粉的金属热还原、球团化造粒、热处理、脱氧等技术;制成超细径电容器用钽丝的粉末冶金方法成型烧结技术;特种导电和焊接用集成电路引线及引线框架材料、电子级无铅焊料、焊球、焊粉、焊膏、贱金属专用电子浆料制造技术;异形接触点材料和大功率无银触头材料制造技术;高磁能积、高内禀矫顽力高性能铁氧体永磁材料和高导磁、低功耗、抗电磁干扰的软磁体材料 — 30 — (高于OP8F、CL11F、PW40牌号性能)制造技术,片式电感器用高磁导率、低温烧结铁氧体(NiCuZn)、高性能屏蔽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载体、覆铜板用的高均匀性超薄铜薄制造技术;电真空用无夹杂、无气孔不锈钢及无氧铜材料规模化生产技术。

* 常规电力电工用金属电线、电缆及漆包线材料,贵金属浆料及阴极、阳极铝箔等除外。

6、半导体材料生产技术

经拉晶、切割、研磨、抛光、清洗加工制成的直径大于8英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硅单晶及抛光片和外延片加工技术;太阳能电池用大直径(8英寸)硅单晶片拉晶技术;低成本、低能耗多晶硅材料及产品产业化技术;大直径红外光学锗单晶材料及大面积宽带隙半导体(氮化镓、碳化硅、氧化锌等)单晶和外延材料制造技术。高纯铜、高纯镍、高纯钴、高纯银、高纯铑、高纯铋、高纯锑、高纯铟、高纯镓等高纯及超纯有色金属材料精炼提纯技术等。

7、低成本超导材料实用化技术

实用化超导线材、块材、薄膜的制备技术和应用技术。

8、特殊功能有色金属材料及应用技术

形状记忆钛镍合金、铜合金材及制品;高阻尼铜合金材;高电位、高电容量镁牺牲阳极;高性能新型释汞、吸汞、吸气材料等。

9、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及其应用技术

高纯度稀土氧化物和稀土单质分离、提取的无污染、生产过程废弃物综合回收的新工艺技术;生产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和各向异性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新型稀土永磁材料新工艺技术;新型高性能稀土发光显示材料,LCD显示器用稀土荧光粉、PDP显示器用低压(电压几百伏)荧光粉和绿色节能电光源材料制备和应用技术,高亮度、长余辉红色稀土贮光荧光粉制备和应用技术;大尺寸稀土超磁致伸缩材料及应用技术;稀土激光晶体和玻璃稀土精密陶瓷材料,稀土磁光存储材料,稀土磁致冷材料和巨磁阻材料,稀土生物功能材料制备和应用技术。应用于燃气、石化和环保领域的新型高效稀土催化剂和满足欧Ⅳ标准的稀土汽车尾气催化剂制造

— 31 — 技术;高性能稀土镁、铝、铜等有色金属材料熔铸加工技术;用于集成电路、平面显示、光学玻璃的高纯、超细稀土抛光材料制备技术。

* 性能为N45以下和磁能积加内禀矫顽力之和小于60的常规烧结NdFeB永磁体,灯用三基色荧光粉、绿黄色长余辉稀土发光粉和普通CRT荧光粉除外。

10、金属及非金属材料先进制备、加工和成型技术

用来制造高性能、多功能的高精、超宽、薄壁、特细、超长的新型材料及先进加工和成形技术;超细和纳米晶粒组织的快速凝固制造技术及超大形变加工技术;高速、高精、超宽、薄壁连铸连轧和高度自动化生产板、带、箔技术;金属半固态成型和近终成型技术;短流程生产工艺技术;超细、高纯、低氧含量、无(少)夹杂合金粉末的制备技术,以及实现致密化、组织均匀化、结构功能一体化或梯度化的粉末冶金成型与烧结技术(包括机械合金化粉末,快速凝固非晶纳米晶粉末,高压水及限制式惰性气体气雾化粉末;温压成型、注射成型、喷射成型、热等静压成型、高速压制等成型;压力烧结、微波、激光、放电、等离子等快速致密化烧结技术及低温烧结);摩擦焊接技术;物理和化学表面改性技术。

* 常规铸造、常规机加工项目,电弧喷涂、镀锌磷化、电镀硬铬(铜)、火焰喷涂、喷焊、渗氮渗碳等中低档表面工程技术用以修复部件的项目除外。

(二)无机非金属材料

1、高性能结构陶瓷强化增韧技术

制造强度高、耐高温、耐磨损、耐腐蚀、耐冲刷、抗氧化、耐烧蚀等优越性能结构陶瓷的超细粉末制备技术、控制烧结工艺和晶界工程及强化、增韧技术;现代工业用陶瓷结构件制备技术;可替代进口和特殊用途的高性能陶瓷结构件制备技术;有重要应用前景的高性能陶瓷基复合材料和超硬复合材料制备技术;陶瓷-金属复合材料,高温过滤及净化用多孔陶瓷材料,连续陶瓷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制备技术,高性能、细晶氧化铝产品,低温复相陶瓷产品、碳化硅陶瓷产品等制备技术。

2、高性能功能陶瓷制造技术

通过成份优化调节,生产高性能功能陶瓷的粉末制备、成型及烧结工艺控制技术,包括大规模集成电路封装、贴片专用高性能电子陶瓷材料制造技术;微电子和 — 32 — 真空电子用新型高频高导热绝缘陶瓷材料制造技术;新型微波器件及电容器用介电陶瓷和铁电陶瓷材料制造技术;传感器和执行器用各类敏感功能陶瓷材料制造技术;激光元件(激光调制、激光窗口等)用功能陶瓷材料制造技术;光传输、光转换、光放大、红外透过、光开关、光存储、光电耦合等用途的光功能陶瓷、薄膜制造技术等。

3、人工晶体生长技术

新型非线性光学晶体、激光晶体材料制备技术;高机电耦合系数、高稳定性铁电、压电晶体材料制备技术;特殊应用的光学晶体材料制备技术;低成本高性能的类金刚石膜和金刚石膜制品制备技术;衰减时间短、能量分辨率高、光产额高的新型闪烁晶体材料制备技术等。

* 钽酸锂、铌酸锂、钒酸钇、六面顶金刚石、蓝宝石和石英晶体除外。

4、功能玻璃制造技术

具有特殊性能和功能的玻璃或无机非晶态材料的制造技术。包括光传输或成像用玻璃制造技术;光电、压电、激光、电磁、耐辐射、闪烁体等功能玻璃制造技术;屏蔽电磁波玻璃制造技术;新型高强度玻璃制造技术;生物体和固定酶生物化学功能玻璃制造技术;新型玻璃滤光片、光学纤维面板、光学纤维倒像器、X射线像增强器用微通道板制造技术等。

5、节能与环保用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制造技术

替代传统材料,可显著降低能源消耗的无污染节能材料制造技术;与新能源开发和利用相关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制造技术;高透光新型透明陶瓷制造技术;环保用高性能多孔陶瓷材料制造技术;低辐射镀膜玻璃及多层膜结构玻璃及高强单片铯钾防火玻璃制造技术等。

(三)高分子材料

1、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的制备技术

高强、耐高温、耐磨、超韧的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的聚合物合成技术,分子设计技术,先进的改性技术等,包括特种工程塑料制备技术;具有特殊功能、特殊用途的高附加值热塑性树脂制备技术;关键的聚合物单体制备技术等,如:有机硅、有机

— 33 — 氟等聚合物的单体制造技术。

2、新型高分子功能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

新化合物的合成、物理及化学改性等先进的加工成型技术,膜组件;光电信息,高分子材料;液晶高分子材料;形状记忆高分子材料;高分子相变材料,高分子转光材料;具有特殊功能,高附加值的特种高分子材料及以上材料的应用技术。

3、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高性能化技术

高分子化合物或新的复合材料的改性技术、共混技术等;高刚性、高韧性、高电性、高耐热的聚合物合金或改性材料技术;新型热塑性弹性体;具有特殊用途、高附加值的新型改性高分子材料技术。

* 以下普通材料除外:普通塑料的一般改性专用料;普通电线、电缆专用料;流延、吹塑、拉伸法生产的通用薄膜;普通管材、管件异型材;普通橡胶制品;以聚乙烯、聚丙烯为基材的降解材料;普通PS、PU发泡材料;普通塑料板材等。

4、新型橡胶的合成技术及橡胶新材料

橡胶新品种的分子设计技术;接枝、共聚技术;卤化技术;充油、充碳黑技术等;特种合成橡胶材料;新型橡胶功能材料及制品;重大的橡胶基复合新材料技术。

5、新型纤维材料

成纤聚合物的接枝、共聚、改性及纺丝新技术;成纤聚合物制备的具有特殊性能或功能化纤维;高性能纤维产品;环境友好及可降解型纤维。

* 服装面料、衬布、纱线、常规或性能仅略有改善的纤维及服装;常规的非织造布、涂层布或压层纺织品、一般功能性纤维产品等除外。

6、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的制备技术及高分子材料的循环再利用技术

以可再生的生物质为原料制备新型高分子材料技术;全降解塑料制备技术;子午线轮胎翻新工艺;废弃橡胶循环再利用技术。

* 淀粉填充的不完全降解塑料及制品;单纯填充材料;废旧高分子直接回用、单纯降解塑料制品等除外。

7、高分子材料的加工应用技术

采用现代橡胶加工设备和现代加工工艺的共混、改性、配方技术;高比强度、大 — 34 — 型、外型结构复杂的热塑性塑料制备技术;大型先进的橡塑加工设备、高精密的橡塑设备技术;先进的模具设计和制造技术等。

(四)生物医用材料

1、介入治疗器具材料

可降解血管内支架;减少血栓形成或再狭窄的表面涂层或改性的血管内支架;具有特殊功能的非血管管腔支架;介入导管,包括PTCA导管(导丝)等;介入栓塞式封堵器械及基栓塞剂等。

* 一般性能的支架和导管(包括导丝)除外。

2、心血管外科用新型生物材料及产品

材料编织的人工血管;生物复合型人工血管;人工心脏瓣膜或瓣膜成形环等。 * 性能一般的单叶、双叶金属人工心脏瓣膜及传统生化改性技术处理的生物瓣膜或其它产品除外。

3、骨科内臵物

可降解固定材料;可降解人工骨移植材料;可生物降解的骨、神经修复生物活性材料等。

* 一般性人工关节和骨科内固定材料除外。

4、口腔材料

牙种植体;高耐磨复合树脂充填材料;非创伤性牙体修复材料(ART);金属烤瓷制品;硅橡胶类印模材料等。

* 一般的复合树脂充填材料、种植体、银汞合金、藻酸盐印模材料除外。

5、组织工程用材料及产品

组织器官缺损修复用可降解材料;组织工程技术产品,包括组织工程骨、皮肤等;组织诱导性支架材料等。

6、载体材料、控释系统用材料

生物活性物质载体材料;药物控释系统用材料等。

7、专用手术器械及材料

微创外科器械;手术各科的专用或精细手术器械;外科手术灌洗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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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精细化学品

1、电子化学品

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用化学品;印刷线路板生产和组装用化学品;显示器件用化学品。包括高分辨率光刻胶及配套化学品;印制电路板(PCB)加工用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及特种(电子)气体;先进的封装材料;彩色液晶显示器用化学品;研磨抛光用化学品等。

2、新型催化剂技术

重要精细化学品合成催化剂;新型石油加工催化剂;新型生物催化技术及催化剂;环保用新型、高效催化剂;有机合成新型催化剂;聚烯烃用新型高效催化剂;催化剂载体用新材料及各种新型助催化材料等。

3、新型橡塑助剂技术

新型环保型橡胶助剂;加工型助剂新品种;新型、高效、复合橡塑助剂新产品。

4、超细功能材料技术

采用最新粉体材料的结构、形态、尺寸控制技术、粒子表面处理和改性技术、高分散均匀复合技术等。

* 常规的粉体材料除外。

5、功能精细化学品

环境友好的新型水处理剂及其它高效水处理材料;新型造纸专用化学品;适用于保护性开采和提高石油采收率的新型油田化学品;新型表面活性剂;高性能、水性化功能涂料及助剂;新型纺织染整助剂;高性能环保型胶粘剂;新型安全环保颜料和染料;高性能环境友好型皮革化学品。

* 以下产品除外:生物降解功能差或毒性大的表面活性剂;通用溶剂型涂料,通用水性建筑涂料及普通防锈涂料,低档涂料及助剂;普通打印墨水;低水平重复生产的精细化学品等。

五、高技术服务业

1、共性技术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面向行业特定需求的共性技术,包括:行业共性技术标准研 — 36 — 究、制定与推广业务,专利分析等。

2、现代物流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物流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供应链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等。

3、集成电路

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产品专有设计技术(含掩模版制作专有技术),包括:芯片设计软件、IP核、布图等,提供专业化的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与掩模版制作服务;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产品测试软、硬件技术,为客户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对园片和半成品)研发和生产提供测试;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芯片加工及封装技术与生产设备,为客户提供园片加工和封装加工。

* 双列直插(DIP)、金属封装、陶瓷封装技术除外。

4、业务流程外包(BPO)

依托行业,利用其自有技术,为行业内企业提供有一定规模的、高度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服务;面向行业、产业以及政府的特定业务,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高度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业务整体解决方案等。

5、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包括:终端播放技术、后台服务和运营管理平台支撑技术、内容制作技术(虚拟现实、三维重构等)、移动通信服务技术等。

* 仅仅对国外创意进行简单外包、简单模仿或简单离岸制造,既无知识产权,也无核心竞争力,产品内容涉及色情、暴力、意识形态、造成文化侵蚀、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除外。

6、公共服务

有明显行业特色和广泛用户群基础的信息化共性服务,包括:客户信息化规划咨询、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服务等。

7、技术咨询服务

信息化系统咨询服务、方案设计、集成性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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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精密复杂模具设计

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数字化高端技术条件,为中小企业提供先进精密复杂模具制造技术、设计服务(包括汽车等相关产品高精密模具设计等)。

9、生物医药技术

为生物、医药的研究提供符合国家新药研究规范的高水平的安全、有效、可控性评价服务。包括:毒理、药理、药代、毒代、药物筛选与评价,以及药物质量标准的制定、杂质对照品的制备及标化;为研究药物缓、控释等新型制剂提供先进的技术服务,中试放大的技术服务等。

10、工业设计

能够创造和发展产品或系统的概念和规格,使其功能、价值和外观达到最优化,同时满足用户与生产商的要求。

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一)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

1、太阳能

(1)太阳能热利用技术

包括新型高效、低成本的太阳能热水器技术;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及热水器建筑模块技术;太阳能采暖和制冷技术;太阳能中高温(80-200℃)利用技术等。

* 简单重复生产的产品除外。 (2)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

包括高效、低成本晶体硅太阳光伏电池技术(包括厚度250微米以下的薄片电池和效率16% 的高效电池)。新型高效、低成本新型及薄膜太阳能电池技术,包括非晶硅薄膜电池,化合物薄膜电池,纳米染料电池,异质结太阳电池,有机太阳电池,低倍和高倍聚光太阳电池,第三代新型太阳电池等。并网光伏技术,包括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BIPV)技术,大型(MW级以上)荒漠光伏电站技术,光伏建筑专用模块,并网逆变器,专用控制、监测系统,自动向日跟踪系统等。光伏发电综合利用技术,包括太阳能照明产品(包括LED产品),太阳能制氢,太阳能水泵,太阳能空调,太阳能动力车、船,太阳能工业和通信电源、太阳能光伏村落和户用成套电源等。

— 38 — * 简单太阳电池组件的封装和低水平的重复性生产除外。 (3)太阳能热发电技术

高温(300-1500℃)太阳能热发电技术、产品和工程开发,包括塔式热发电,槽式热发电,碟式热发电和菲涅尔透镜聚光式太阳能热发电等。

2、风能

(1)1.5MW以上风力发电技术

适应中国气候、复杂地形条件的1.5MW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的总体设计、总装技术及关键部件的设计制造技术等。

(2)风电场配套技术

风资源评估分析、风电场设计和优化、风电场监视与控制、风电接入系统设计及电网稳定性分析、短期发电量预测及调度匹配、风电场平稳过渡及控制等技术。

3、生物质能

(1)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包括直燃(混燃)发电系统耦合技术,蒸汽余热回收技术,热效率≥85%、燃烧过程不结渣、不产生新污染,具有广泛原料适应性的生物质直燃发电装臵;能保证生物质在燃烧设备中充分燃烧的原料装卸、输送技术,能有效分离生物质中的Cl等腐蚀性物质的预处理技术等。

(2)生物质固体燃料致密加工成型技术

吨成型燃料的加工过程能耗低于80Kwh/t,成型燃料密度1~1.4g/cm3,水分小于12%,加工过程机械化和自动化的生物质致密加工成型技术。包括木质纤维碾切搭接技术,成型模板设计技术,一体化、可移动颗粒燃料生产设备的系统耦合技术等。

(3)生物质固体燃料高效燃烧技术

热效率≥85%、不结渣、废气符合排放标准的生物质固体燃料高效燃烧技术与装臵等。

(4)生物质气化和液化技术

高转化率热解气化、热解过程工艺条件的系统优化耦合及控制、可凝性有机物(焦油)高效净化处理、生物质气化过程液体、固体产品综合利用技术与装臵,生物质气

— 39 — 化效率≥70%;燃气热值≥5.0MJ/Nm3;燃气中可凝性有机物≤10mg/Nm3。高效厌氧发酵、有机肥生产、无废水排放技术与装臵,有机废弃物产气率≥200L/Kg。

以流化床为基础的生物质热裂解、催化裂解提升液化产品热值技术与装臵;生物质直接催化热裂解生产生物柴油技术与装臵等。

(5)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生产技术

非粮生物液体燃料包括非粮(糖)的甜高粱、薯类原料生产的乙醇,以及用非食用油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

甜高粱生产乙醇技术包括原料保存技术,高效产乙醇菌种的筛选与构建技术,快速固体发酵技术与机械化生产和自动化控制装臵;低能耗的高粱秆榨汁、保存与发酵技术;发酵时间≤48小时,糖转化率≥92%,乙醇收率≥90%(相对于理论值),吨燃料乙醇能耗≤500Kg,水耗≤5吨,无废水排放。

薯类淀粉原料生产乙醇技术包括无蒸煮糖化技术、浓醪发酵技术、纤维素利用技术、废水处理技术;发酵时间≤60小时,糖转化率≥95%,乙醇收率≥92%(相对于理论值),吨燃料乙醇能耗≤500Kg,水耗≤8吨,废水COD≤100ppm。

非食用油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技术包括超临界、亚临界、共溶剂、固体碱(酸)催化、酶催化技术与装臵;生物柴油收率≥99.6%(相对于理论转化率),甘油纯度≥99%,吨生物柴油水耗≤0.35吨,能耗≤20Kg标煤。

(6)大中型生物质能利用技术

生物质固体燃料致密加工成型设备能力≥500Kg/h,沼气装臵日生产能力≥1000M3,甜高粱燃料乙醇厂生产能力≥5万吨/年,薯类燃料乙醇厂生产能力≥10万吨/年,生物柴油厂生产能力≥3万吨/年。

4、地热能利用

高温地热能发电和地热能综合利用技术,包括:地热采暖,地热工业加工,地热供热水,地热养殖、种植,地热洗浴、医疗等;以及利用地源热泵实现采暖、空调的技术。

(二)核能及氢能

1、核能技术

— 40 — 百万千瓦级先进压水堆核电站关键技术,铀浓缩技术及关键设备、高性能燃料零件技术、铀钚混合氧化物燃料技术,先进乏燃料后处理技术,核辐射安全与监测技术,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臵技术,快中子堆和高温气冷堆核电站技术。

2、氢能技术

天然气制氢技术,化工、冶金副产煤气制氢技术,低成本电解水制氢技术,生物质制氢、微生物制氢技术,金属贮氢、高压容器贮氢、化合物贮氢技术,氢加注设备和加氢站技术,超高纯度氢的制备技术,以氢为燃料的发动机与发电系统。

(三)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

1、新型动力电池(组)、高性能电池(组)

已有研究工作基础、并可实现中试或产业化生产的动力电池(组)、高性能电池(组)和相关技术产品的研究,包括:镍氢电池(组)与相关产品;锂离子动力电池(组)与相关产品;新型高容量、高功率电池与相关产品;电池管理系统;动力电池高性价比关键材料等。

2、燃料电池、热电转换技术

小型燃料电池的关键部件及相关产品;直接醇类燃料电池的关键部件;实现热电转换技术的关键部件及其相关产品等。

(四)高效节能技术

1、钢铁企业低热值煤气发电技术

钢铁企业余压、余热、余能回收利用关键技术,包括高炉煤气余压能量回收透平发电技术(TRT)、低热值煤气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技术(CCPP)等。

2、蓄热式燃烧技术

工业炉窑和电站、民用锅炉的高效蓄热式燃烧技术等。

3、低温余热发电技术

水泥、冶金、石油化工等行业低温余热蒸汽发电关键技术。

4、废弃燃气发电技术

沼气、煤层气、高炉煤气、焦炉尾气等工业废弃燃气发电关键技术。 * 高热值燃气发电技术及产品除外。

— 41 —

5、蒸汽余压、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技术 冷凝水、低参数蒸汽等回收利用新技术。

6、输配电系统优化技术

电能质量优化(包括在先动态谐波治理、先进无功功率补偿等)新技术,电网优化运行分析、设计、管理(包括企业电网优化配臵、用电设备功率合理分配等)软件及硬件新技术。

7、高泵热泵技术

地源、水源、空气源、太阳能复合式等高温热泵技术;空调冷凝热回收利用等技术。

8、蓄冷蓄热技术

用于剩余能量储存(包括与之相关转化、移送、利用)新技术。

9、能源系统管理、优化与控制技术

工业、建筑领域的能量系统优化设计、能源审计、优化控制、优化运行管理软件技术,特别是能量系统节能综合优化技术。

10、节能监测技术

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功能全、测量范围广、适应性强的能源测量、记录和节能检测新技术。

11、节能量检测与节能效果确认技术

工业、建筑领域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检测与节能效果确认(M&V)软件技术。

七、资源与环境技术

(一)水污染控制技术

1、城镇污水处理技术

城市污水生物处理新技术及生物与化学联合处理技术;中、小城镇生活污水低能耗处理技术;村镇生活污水;村镇小型源分离处理技术,低能耗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2、工业废水处理技术

有毒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技术,有毒有害化工和放射性废水处理技术,湿式催化氧化技术;重金属废水集成化处理和回收技术与成套装臵,煤化工等行业高氨氮废水 — 42 — 处理技术与装臵,固定化微生物高效脱氮技术;采油废水处理及回注,高含盐废水处理工艺与技术;高浓度工业有机废水处理工艺与技术,高效厌氧生物反应器;高效生物填料,薄膜负载型光催化材料,膜材料及组件,高效水处理药剂的研制,新型复合型絮凝剂处理高浓度、高色度印染废水技术。

3、城市和工业节水和废水资源化技术

生产过程工业冷却水重复利用药剂、技术,管网水质在线检测和防漏技术;各类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集成技术;城市污水处理再生水生产的集成技术;工业、城市废水处理中污泥的处理、处臵和资源化技术。

4、面源水污染的控制技术

规模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及生态处理技术;水产养殖水循环利用和污染控制技术;畜禽养殖场废水厌氧处理沼气高效利用技术。

5、雨水、海水、苦咸水利用技术

雨水收集利用与回渗技术与装臵,苦咸水淡化技术;海水膜法低成本淡化技术及关键材料,规模化海水淡化技术;海水、卤水直接利用及综合利用技术。

6、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

灵敏、快速水质在线检测技术;饮用水有机物的高级催化氧化技术,高效膜过滤技术,安全消毒技术,高效控藻、除藻和藻毒素去除技术;饮用水有机物高效吸附剂、高效混凝剂及强化混凝技术;农村饮用水除氟、除砷技术与装臵,边远地区和农村饮用水安全消毒小型设备和技术。

(二)大气污染控制技术

1、煤燃烧污染防治技术

高效低耗烟气脱硫、脱硝技术: 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技术及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术,烟气脱硫关键技术,烟气脱硝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煤、煤化工转化过程中的废气污染防治技术;高效长寿命除尘技术。

2、机动车排放控制技术

机动车控制用高性能蜂窝载体、满足欧Ⅲ、Ⅳ标准汽车净化技术;满足欧Ⅲ、Ⅳ标准的柴油车净化技术:颗粒物捕集器及再生技术; 催化氧化与还原技术;满足欧Ⅱ、

— 43 — Ⅲ标准摩托车净化技术。

3、工业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技术

高效长寿命的吸附材料和吸附回收装臵;高效低耗催化材料与燃烧装臵;低浓度污染物的高效吸附-催化技术及联合燃烧装臵;恶臭废气的捕集与防治技术;油气回收分离技术:针对油库、加油站油气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控制技术。

4、局部环境空气质量提高与污染防治技术

城市公共设施空气环境的消毒杀菌、除尘、净化和提高空气氧含量技术。

5、其他重污染行业空气污染防治技术

高性能除尘滤料和高性能电、袋组合式除尘技术;特殊行业工业排放的有毒有害废气、二噁英、恶臭气体的控制技术;工业排放温室气体的减排技术,碳减排及碳转化利用技术。

(三)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

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臵技术

危险废物高效焚烧技术,焚烧渣、飞灰熔融技术;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臵技术,危险废物固化技术、设备和固化药剂;医疗废物收运、高温消毒处理技术;有害化学品处理技术,放射性废物处理与整备技术与装备;电子废物处臵、回收和再利用技术。

2、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复合材料、尾矿微晶玻璃、轻质建材、地膜、水泥替代物、工程结构制品等技术;电厂粉煤灰及煤矿矸石、冶金废渣等废弃物的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技术;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技术。

3、有机固体废物的处理和资源化技术

利用农作物秸秆等废弃植物纤维生产复合板材及其他建材制品的技术;有机垃圾破碎、分选等预处理技术;填埋物气体回收利用技术;填埋场高效防渗技术;小城镇垃圾处理适用技术。

(四)环境监测技术

1、在线连续自动监测技术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粉尘、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酸沉降、沙 — 44 — 尘天气、机动车排气等);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余氯、BOD水质、氨氮、石油类、挥发酚、微量有机污染物、总氮、总磷等等);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傅立叶红外测量烟气污染物、烟气含湿量;砷、总铅、总锌;氰化物、氟化物等);大气中超细颗粒物、有机污染物等采样分析技术。

2、应急监测技术

便携式现场快速测定技术,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危险废物特性鉴别、环境监控及灾害预警技术;移动式应急环境监测技术(便携式快速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及测试组件;便携式水质监测仪与测试组件;便携式工业危险物、重金属、有毒有害化合物的快速监测专用仪器及系统);应急安全供水技术;应急处理火灾、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技术。

3、生态环境监测技术

海洋环境监测技术,环境遥感监测系统;脆弱生态资源环境监控及灾害预警技术;多物种生物在线检测技术,水中微量有机污染物的富集技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采样、分析技术。

(五)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

水土流失防治技术,沙漠化防治技术,天然林保护、植被恢复和重建技术,林草综合加工技术及配套机械设备;湿地保护、恢复与利用及其监测技术,矿山生态恢复、污染土壤修复,非点源污染控制技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替代技术;国家生物多样性预警监测和评价技术,系统生态功能区恢复与重建技术。

(六)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

1、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和“零排放”关键技术

电镀、皮革、酿造、化工、冶金、造纸、钢铁、电子等行业污染减排关键技术;上述行业工艺过程中废气、废水、废物资源化回收利用技术。

2、污水和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技术

污水深度处理安全消毒和高值利用技术;城市景观水深度脱氮除磷处理技术;矿产废渣资源化利用技术;工业无机、有机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理技术。

3、清洁生产关键技术

— 45 — 煤洁净燃烧、能量梯级利用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破坏臭氧层物质替代技术。

4、绿色制造关键技术

绿色基础材料及其制备技术,高效、节能、环保和可循环的新型制造工艺及装备,机电产品表面修复和再制造技术,绿色制造技术在产品开发、加工制造、销售服务及回收利用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

(七)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1、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的采矿、选矿技术

复杂难采矿床规模化开采及开发利用产业化技术;复杂多金属矿高效分离技术;难处理氧化矿高效分离与提取技术;多金属硫化矿电化学控制浮选技术;就地浸矿及生物提取技术;采选过程智能控制及信息化技术。

2、共、伴生矿产的分选提取技术

综合回收共伴生矿物的联合选矿技术;共伴生非金属矿物的回收深加工技术;伴生稀贵金属元素富集提取分离技术。

3、极低品位资源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极低品位、难选冶金属矿有价金属综合回收利用技术;大用量、低成本、高附加值尾矿微晶玻璃技术;尾矿中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

* 一些常规的污染控制技术除外:

1、常规工艺技术装备组合的水处理技术;

2、城市混合垃圾和畜禽粪便制肥技术;

3、20吨以下的锅炉脱硫除尘技术;

4、油烟净化技术(吸附、静电、喷淋);

5、技术含量低的用工业废物制造建材项目;

6、一次性餐具及相关材料技术;

7、未经安全评价的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菌剂技术;

8、室内空气净化空气清新剂及常规消毒技术。

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一)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1、现场总线及工业以太网技术

符合国际、国内自动化行业普遍采用的主流技术标准(包括:IEC611

58、PROFIBUS、FF、DeviceNet、PROFINET、EtherNet/IP、EPA、MODBUS/TCP等)的现场总线及工业以太网技术。

— 46 —

2、可编程序控制器(PLC)

包括符合IEC61131标准、可靠性高、具有新技术特点的PLC技术;集成了嵌入式系统、单片机、数模混合等新技术成果的PLC技术等。

* 以OEM方式集成的PLC产品除外。

3、基于PC的控制系统

以“工业PC机+软逻辑(SoftPLC)”、可编程序先进控制器(PAC)、现场总线及工业以太网为网络、连接远程I/O及其它现场设备组成的分布式控制系统。

4、新一代的工业控制计算机

面向图形的操怍系统和应用要求,能够解决处理器和显示设备瓶颈问题,采用地址、数据多路复用的高性能32位和64位总线技术,具有在不关闭系统的情况下“即插即用”功能的高可用系统和容错系统。

(二)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1、新型自动化仪表技术

适用于实时在线分析、新型现场控制系统、e 网控制系统、基于工业控制计算机和可编程控制的开放式控制系统和特种测控装备,能满足重大工程项目在智能化、高精度、高可靠性、大量程、耐腐蚀、全密封和防爆等特殊要求的新型自动化仪器仪表技术。

* 一般传统的流量、温度、物位、压力计或变送器除外。

2、面向行业的传感器技术

面向行业和重大工程配套,采用新工艺、新结构,具有高稳定性、高可靠性、高精度、智能化的专用传感器技术。

3、新型传感器技术

包括阵列传感器、多维传感器、复合型传感器、直接输出数字量或频率量的新型敏感器以及采用新传感转换原理的新型传感器等。

* 采用传统工艺且性能没有显著提高的传感器 (包括:热电偶、热电阻、电位器、电容、电感、差动变压器、电涡流、应变、压电、磁电等原理的传感器) 除外。

4、科学分析仪器、检测仪器技术

— 47 — 等离子光谱仪、近红外光谱仪、非制冷红外焦平面热像仪、微型专用色谱仪;特定领域的专用仪器,包括:农业技术品质和食品营养成分检测、农药及残留量检测、土壤速测等农业和食品专用仪器;海洋仪器;大气、水和固体废弃物安全监测和预警等核心专用仪器,各种灾害监测仪器;生命科学用分离分析仪器等。

* 传统的气相色谱仪除外。

5、精确制造中的测控仪器技术

包括网络化、协同化、开放型的测控系统;精密成形制造及超精密加工制造中的测控仪器仪表;亚微米到纳米级制造中的测控仪器仪表;制造过程中的无损检测仪器仪表;激光加工中的测控仪器仪表等。

(三)先进制造技术

1、先进制造系统及数控加工技术

具有先进制造技术和制造工艺的单元设备、制造系统、生产线等,包括:复合加工、组合加工、绿色制造、快速制造、微米/纳米制造等相关装备和系统;CAD/CAPP/CAM/PDM技术在内的数字化设计制造系统,现代集成制造系统应用软件、平台及工具,生产计划与实时优化调度系统/ERP管理软件,虚拟制造(VM)技术,网络制造系统;智能型开放式数控系统、伺服驱动、数控装备、数控编程软件和应用软件、数控加工、数控工艺在内的先进数控技术;中高档数控设备和关键功能部件及关键配套零部件技术等。

*低附加值的和低技术含量的零部件加工技术除外。

2、机器人技术

新一代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医疗机器人;水切割机器人;激光切割机器人;AGV以及制造工厂的仓储物流设备;机器人周边设备;特种机器人;开放式机器人控制技术;虚拟现实(VR)技术;机器人伺服驱动技术;基于机器人的自动加工成套技术;信息机器人技术等。

* 性能和结构一般的没有知识产权的普通机器人除外。

3、激光加工技术

激光切割加工技术;激光焊接加工技术;材料激光表面改性处理技术;激光雕刻 — 48 — 技术和激光三维制造技术以及激光发生器制造和控制系统技术等。

4、电力电子技术

包括具有节能、高效、良好的控制性能和特种传动技术的应用系统;大容量化、高频化、智能化、小功率器件芯片方片化的电力半导体器件;多功能化、智能控制化、绿色环保化的模块;面向工业设备、物流系统、城市交通系统、信息与自动化系统等的高性能特种电机及其控制和驱动技术等。

* 性能一般的电源变换产品除外。

5、纺织及轻工行业专用设备技术

包括采用高精度驱动、智能化控制、高可靠性技术等开发的纺织机械专用配套部件;建立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应用基础上的在线检测控制系统和高性能的产品检测仪器;以控制、计量、检测、调整为一体的、带有闭环控制的环保型包装机械,袋成型、充填、封口设备,无菌包装设备;具有辅助操作自动化和联机自动化的柔性版印刷、防伪印刷、条形码印刷设备、数字直接制版机;精密型注塑机、精密挤出成型及复合挤出成型装备等。

* 性能一般的普通纺织机械、性能一般的包装机械及柔性版印刷机、卷筒进料多色凹版印刷机、不干胶商标印刷机除外。

(四)新型机械

1、机械基础件及模具技术

包括数控机床等重点主机配套用精密轴承;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液压、气动控制元件;精密、复杂、长寿命塑料模具及冲压模具;快速原型和快速经济模具制造新技术等。

* 常规通用工艺技术,性能、结构、精度、寿命一般的普通机械基础件、普通塑料模具和冷冲压模具除外。

2、通用机械和新型机械

包括采用新原理,在功能、结构上有重大创新的新型阀门技术和新型泵技术;有核心专利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利用新传动原理、新机械结构和新加工工艺的新型机械技术等。

— 49 — * 性能一般的各类普通泵和阀门除外。

(五)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

1、采用新型原理、新型元器件的电力自动化装臵

包括采用新型原理、新型元器件和计算机技术开发用于电力生产、输送和供用电各环节的自动化装臵;可明显提高系统可靠性、提高生产效率、保证系统安全和供电质量的技术。包括:发电机组新型励磁装臵和调速装臵,新型安全监控装臵和采用新技术的电网监测、控制装臵等。

2、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高设备性能及自动化水平的技术

采用数字化和信息化技术,符合国际标准、具有开放性和通用性、高精度和高可靠的新型装臵,包括:采用现场总线技术、具有综合状态检测功能的智能化开关柜;具有控制、保护和监测功能的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和网络化的终端装臵;电力设备在线数字化状态检测与监控装臵;电能质量检测、控制与综合治理装臵;基于IEC61850通信协议的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采用虚拟仪器技术的电力系统用仪器设备;用于新型电能(包括核能发电)系统的连续、高效、安全、可靠的发、输、配电设备中的新技术和新装臵等。

3、电力系统应用软件

与发电、变电、输电、配电和用电各领域有关的控制、调度、管理和故障诊断等方面的高级应用软件,以提高电力系统和电力设备的自动化水平、保障安全经济运行、提高设备效率及管理水平,包括:电力系统优化控制软件;新型输配电在线安全监控及决策软件;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软件;电力设备管理及状态检修软件,继电保护信息管理及故障诊断专家系统软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节能运行管理专家系统软件;用电管理软件以及电能质量在线评估、仿真分析软件等。

4、用于输配电系统和企业的新型节电装臵

采用新原理、新技术和新型元器件,能够补偿无功功率、提高功率因数、减少电能损耗、改善电能质量的新型节电装臵,包括:用于企业的新型节电装臵;用于企业的节能、节电控制装臵及其综合管理系统,用于输配电系统的先进无功功率控制装臵以及区域的在线动态谐波治理装臵等。

— 50 —

第11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

一、对企业条件的要求:

1、注册时间: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2、技术领域: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即①电子信息技术;②生物与新医药技术;③航空航天技术;④新材料技术;⑤高技术服务业;⑥新能源及节能技术;⑦资源与环境技术;⑧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3、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其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4、研发费用: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2017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比例不低于4%; ②2017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比例不低于3%。

5、财务关键数据增长:企业总资产与销售收入近三年平均增长率理想情况下为25%。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二、附件材料的要求:

(一)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书

2、(客户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生产批文、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二)人员情况

(客户必须提供)企业员工花名册。

注:花名册明细中至少含有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所属部门、科技人员标注。

(三)(客户必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1、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2、专项审计:“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审计报告”

3、专项审计:“2017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审计报告”

4、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必须与税务局申报的一致。

(四)知识产权证书及相关材料

(客户必须提供)近三年,即2015年至今获得的授权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专利登记薄副本等证明材料。

注:

① 发明专利至少一项;或实用新型专利至少6项;或软件著作权至少6项;

② 专利权人与企业名称必须完全相符;

③ 专利授权时间必须发生在近三年,即(2015年至今); ④ 专利与企业主营产品(服务)密切相关。

(五)科技成果转化资料

1、科技项目立项批文及合同

2、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及验收材料等

3、(客户必须提供)销售合同、产品照片。

(六)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

1、科研项目立项的管理制度

2、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3、产学研协议

4、研究开发机构及设施情况说明

5、研究开发人员考核奖励制度:如研发部门绩效考评制度、企业内部科技激励制度、科研奖励发放文件等。

(七)(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

第12篇: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办事依据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 [2008]362号);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赣科发[2008]5号)。

(二)申报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江西境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四项指标权重赋值须超过70分。

自主知识产权,是指我国的权利人具有独立支配权或相对控制权的知识产权,即我国的公民、法人单位,所依法拥有的、可以独立地行使知识产权各项权能的知识产权,或虽然不拥有所有权,但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可以独立行使知识产权各项权能,并能不受他人制约地进行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知识产权。

(三)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名单。

(四)认定程序

1、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八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须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网址: www.daodoc.com)。

2、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根据网络指引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执行有关网络程序。

3、企业到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细则》中指定的机构)对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和评价,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再次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执行完网络所有程序后同时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一并报送设区市科技局(南昌高新区内企业报送区管委会),初审汇总再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4、省高企认定办公室在专家库中抽取5-7名同行专家(其中一名为财经专家),专家根据企业的申报材料、具有资质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对企业提出书面评价意见。省高企认定办公室综合各方意见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意见和名单,报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经审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报送上传至“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网”并公示1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报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有异议的,省高企认定办公室将根据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如属实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执行完国家审批程序后,省领导小组颁发文件向全省公布,同时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向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五)审批时限

自收到申请认定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40个工作日。

(六)承办部门

管理部门:省高企认定办公室(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人:雷励

联系电话:0791-6265355 受理地点: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江西省科技厅

(七)流程图

图1

图2

第13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14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要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程序和资料

2008年4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的正式出台;2008年7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正式公布。《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和审批程序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第15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填写

在“管理与研究人员情况”与“科技管理转化及研究开发管理情况”两个栏目中要体现出以下内容:

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企业如具备上述条件请在这两个栏目中体现出来,并在附件中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二、RD表、PS 表的填写

R D表与PS 表代表了企业的研发能力与科技城果转化能力,如要取得高分数,应该尽量多填写,按照高企认定规则要求,如满分则企业每年科技城果转化能力要高于4项,如成立三年以上的企业,则R D表原则上需要填写12张以上。即12个以上转化的成果。成立2年的企业要8个以上。由于PS 表仅要求描述上一年度企业科技产品的情况,PS 表数量可以适当减少。

注意R D表要求是技术描述,所以在项目名称栏目中要填写技术名称;PS 表要求的是产品描述,在产品名称栏目中要填写产品名称。

三、关于专利

对于09年认定的企业,必须是0

6、0

7、0

8、09年内获得专利才有效,注意一定是已经授权的,而不是申请过程中的,如果有缴费通知但还没有证书的也可视为批准授权。专利也可以通过转让获得,使用权转让就可以了,转让合同中必须有独家使用、5年授权使用的条款,同时合同需要到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数量上,一个软件著作权等同于一个实用新型专利。

四、科技成果、科技产品与专利的关系

在RD表与PS 表中体现得科技成果与产品要与专利挂钩,不需要有直接的联系,但需要有一定的关联。专利取得的时间可以在科技成果与产品研发前取得,也可以之后取得。

五、关于财务指标

1.科研经费百分数

3、

4、6的划取以企业上年度收入为计算基准;

2.科技产品收入要求60%以上是以上一年度为准;

3.审计报告中,企业管理费用一定要大于研发费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要有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中要求注明人员的学历、从事的岗位;

2.企业主管部门是天津高新区管委会,注意不能写华苑产业区管委会

3.申报材料要编写目录,为便于专家查找,目录应尽量详细并带有页号。

第16篇: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具备条件:

1.属于知识和技术密集、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含应用该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经济实体。

2.从事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以及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其他相关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另行颁布)。商业贸易性企业除外。

3.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纳税必须是查账征收。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性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5.企业的技术和产品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或达到国际上近十年内先进技术水平。并具有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6.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或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出口创汇的先进技术产品。

7.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8.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9.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10.具有企业章程和生产、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11.具有相应的研制、生产条件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优惠政策:

1.取得证书起,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

2.根据(沪劳保综发[2006]14号),企业可不受工资总额(1600/月)的限制,在社保局备案后,自行决定职工工资的发放水平,并可全额列支成本。

所需附件:

1、填写《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2、填写《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单位情况简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技术、生产、财务管理制度;

5、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审计报告;

6、经主管税务局机关审核(盖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7、《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技术开发经费加计扣除明细表》、8、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投产5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各种奖状及企业管理的各类获奖证书等);

9、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通过各类体系认证的资质证书,需提交复印件。

10、提供有关诚信资质证明复印件(纳税信用、财务会计信用、工商评价或具有资质的诚信公司出具的有关诚信资质证明);

11、获得\"先进技术企业\"称号的单位,附证书复印件;

12、申请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1)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本结构、人员结构、企业规模、主要产品等);

2) 高新技术产品的介绍(指产品的技术水平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较,产品的销售、市场占有和出口创汇等情况);

3) 生产装备及管理现状(包括有那些先进的仪器装备,是否已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拥有知识产权,特别是自主知识产权、企业诚信体系及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等);

4) 科研开发经费的投入(包括在研项目及在开发项目的水平,重点反映企业的技术创新情况、产品市场前景及产业化前景);

5) 企业的发展措施和目标(包括近期的发展情况和今后的发展方向、打算,以及外向型发展的打算等)。

联系人:毛老师133718525971

第17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南

高新认定申报咨询: 袁兰媚15201638497,010-64925770 -604

概述

依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及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及复核工作由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负责,各区县科委、中关村各园区管委会协助做好所在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组织、宣传、培训和辅导服务工作等。

认定条件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认定办法》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高新技术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

为鼓励企业技术进步,新税法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

2)、北京市专项资金

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市政府设立技术创新资金,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2)市政府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对申请国内外专利的组织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持费补贴;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可一次性给予一定的专利实施资金支持。如海淀园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申请补贴针对的是海淀园的高新技术企业。

(3)市政府建立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以无偿或贷款贴息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成果项目转化。如中关村科技园区产业发展资金、中关村科技园区2005年度重点支持产业领域第一批专项、第二批专项中明确规定,针对的是中关村科技园的高新技术企业。

(4)市经委、市科委每年从技术改造资金、结构调整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中,安排不低于50%的资金,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产学研联合实施项目给予贴息、资本金注入及科研开发补助拨款等支持。

3)、北京市人才优惠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市人事局批准,给予《工作居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持《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的,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调京手续。

申报流程

(一)自我评价

企业按照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注册登记。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通过“下载填报工具”下载申报书并安装,按要求填写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认定小组办公室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授权企业提交的用户名和密码。

(三)准备并提交材料

企业通过注册获取注册文件(申报号),并将该注册文件导入到第一步所安装的程序中;此时企业可以正式填写申报材料。

企业委托经备案的中介机构对研究开发费用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备案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企业需提交经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等能够证明高新技术服务收入的证明材料。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脱机填写申报材料,完成后,通过导出功能导出申报书内容;通过提交功能,将导出的文件进行上传;上传后,申报工作完成。如果企业要修改申报材料并重新上传,必须在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前进行,一旦受理以后,将不能更新申报材料。

(四)区县(园区)组织申报

企业网上提交材料后,将书面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科委或中关村各所在园区管委会(园区内企业送交给各所在园区管委会,园区外企业送交给区县科委),由各区县科委和所在园区管委会进行辅导服务后统一报送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

(五)专家评审

认定办公室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选择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并将企业申请材料分发给所选专家。专家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提出评价意见,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表》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报送给认定办公室。

(六)组织认定

认定办公室每两周召开一次认定会,由认定小组初步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会后由认定小组各成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

(七)公示及颁发证书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科委网站()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小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批备案汇总表,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市科委网站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四部门公章)。

第18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科技局会同财政、税务部门组成认定机构,委托中介机构认定。

3、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技(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技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上年销售收入>2亿,不低于3%;

(2)、上年销售在5000万到2亿,不低于4%;

(3)、上年销售小于5000万,不低于6%。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比例不低于60%。(外资的生产企业排除在外)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情况表,并附研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认定机构在评审专家库抽取相关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发布认定结果,颁发证书 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三个月可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动失效。

 出具的近三年会计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等专项审计报告。复审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须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初次申请办理。

第19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工作注意事项

一、材料递交省科技厅;

二、专家评审;(有些相关的工作需要做一下……!)

三、专家审核通过以后,省国税局会委托地方国税局到企业进行捡查;(企业财务要准备相关财务票据、应对捡查,主要是

1、研发费多少?是否和比例相符,

2、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是否占到了60%以上,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和所得税申报表是否相符?

3、研发费用要少于管理费用。并热情招待捡查的工作人员并……!)

四、审核通过后、等待证书。

南昌科创2012年9月6号

第20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

— 1 —

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第三章 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 2 —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 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十八条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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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第二十条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的有关工作负有诚信、合规、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本办法另行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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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三、航空航天

四、新材料

五、高技术服务

六、新能源与节能

七、资源与环境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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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信息

(一)软件 1.基础软件

服务器/客户端操作系统;通用及专用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生命周期的开发、测试、运行、运维等支撑技术,以及各种接口软件和工具包/组、软件生成、软件封装、软件系统管理、软件定义网络、虚拟化软件、云服务等支撑技术;中间件软件开发技术等。

2.嵌入式软件

嵌入式图形用户界面技术;嵌入式数据库管理技术;嵌入式网络技术;嵌入式软件平台技术;嵌入式软件开发环境构建技术;嵌入式支撑软件生成技术;嵌入式专用资源管理技术;嵌入式系统整体解决方案设计技术;嵌入式设备间互联技术;嵌入式应用软件开发技术等。

3.计算机辅助设计与辅助工程管理软件

用于工程规划、工程管理/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等的软件工作平台或软件工具支撑技术;面向行业的产品数据分析和管理软件;基于计算机协同工作的辅助设计软件;快速成型的产品设计和制造软件;专用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工具支撑技术;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系统软件;计算机辅助工程(CAE)相关软件;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执行制造系统(MES)技术等。

4.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

中文、外文及少数民族文字的识别、处理、编码转换与翻译技术;语音识别与合成技术;文字手写/语音应用技术;多语种应用支撑技术;字体设计与生成技术;字库管理技术;支撑古文字、少数民族文字研究的相关技术;支撑书法及绘画研究的相关技术;语言、音乐和电声信号的处理技术;支撑文物器物、文物建筑研究的相关技术;支撑文物基础资源的信息采集、转换、记录、保存的相关技术等。

5.图形和图像处理软件

基于内容的图形图像检索及管理软件;基于海量图像数据的服务软件;多通道用户界面技术;静态图像、动态图像、视频图像及影视画面的处理技术;人机交互技术;裸眼3D内容制作技术;3D图像处理技术;3D模型原创性鉴定技术;遥感图像处理与分析技术;虚拟现实与现实增强技术;复杂公式图表智能识别转换技术;位图矢量化技术和工程文件智能化分层管理技术;实现2D动画和3D动画的自主切换和交互技术等。

6.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

网络环境下多系统运行的GIS软件平台构建技术;组件式和可移动应用的GIS软件包技术;基于3D和动态多维的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构建技术;面向地理信息系统(GIS)的空间数据库构建技术;电子通用地图构建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技术等。

7.电子商务软件

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平台构建技术;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事务处理、支付服务等支撑与应用技术;行业电子商务、基于云计算的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支撑与协同应用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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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电子政务软件

电子政务资源、环境、服务体系构建技术;电子政务流程管理技术;电子政务信息交换与共享技术;电子政务决策支持技术等。

9.企业管理软件

企业资源计划(ERP)软件;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的商业智能(BI)软件;基于RFID和GPS应用的现代物流管理软件;企业集群协同的供应链管理(SCM)软件;基于大数据和知识管理的客户关系管理(CRM)软件;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企业资源协同管理技术;跨企业/跨区域供应链/物流管理技术;个性化服务应用技术;商业智能技术等。

10.物联网应用软件

基于通信网络和无线传感网络的物联网支撑平台构建技术;基于先进条码自动识别、射频标签、多种传感信息的智能化信息处理技术;物联网海量信息存储与处理技术;物联网行业应用技术等。

11.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软件

虚拟化软件;分布式架构和数据管理软件;虚拟计算资源调度与管理软件;云计算环境下的流程管理与控制软件;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信息采集、分类、处理、分析、个性化推送软件;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大数据获取、存储、管理、分析和应用软件;人工智能技术等。

12.Web服务与集成软件

Web服务发现软件;Web服务质量软件;Web服务组合与匹配软件;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软件;服务总线软件;异构信息集成软件;工作流软件;业务流程管理与集成软件;集成平台软件等。

(二)微电子技术 1.集成电路设计技术

集成电路辅助设计技术;集成电路器件模型、参数提取以及仿真工具等专用技术和工艺设计技术。 2.集成电路产品设计技术

新型通用与专用集成电路产品设计技术;集成电路设备技术;高端通用集成电路芯片CPU、DSP等设计技术;面向整机配套的集成电路产品设计技术;用于新一代移动通信和新型移动终端、数字电视、无线局域网的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等。

3.集成电路封装技术

小外形封装(SOP)、塑料方块平面封装(PQFP)、有引线塑封芯片载体(PLCC)等高密度塑封技术;新型封装技术;电荷耦合元件(CCD)/微机电系统(MEMS)特种器件封装工艺技术等。

4.集成电路测试技术

集成电路测试技术;芯片设计分析与验证测试技术,以及测试自动连接技术等。 5.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工艺技术

MOS工艺技术、CMOS工艺技术、双极工艺技术、BiCMOS工艺技术、HKMG工艺技术、FinFET工艺技术,以及各种与CMOS兼容的SoC工艺技术;宽带隙半导体基集成电路工艺技术;GeSi /SoI基集成电路工艺技术;CCD图像传感器工艺技术;MEMS集成器件工艺技术;高压集成器件工艺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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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集成光电子器件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

半导体大功率高速激光器、大功率泵浦激光器、超高速半导体激光器、调制器等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高速PIN和APD模块、阵列探测器、光发射及接收模块、非线性光电器件等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平面波导器件(PLC)液晶器件和微电子机械系统(MEMS)器件的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等。

(三)计算机产品及其网络应用技术 1.计算机及终端设计与制造技术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专用计算机、移动终端、终端设备及服务器的设计与制造技术等。 2.计算机外围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

计算机外围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设计与制造技术;计算机存储设备、移动互联网设备、宽带无线接入设备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基于标识管理和强认证技术;基于视频、射频的识别技术等。

3.网络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

无线收发技术;高性能网络核心设备、网络传输和接入设备、TD-LTE设备等设计与制造技术,以及智能家居、可穿戴式电子设备等融合型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等。

4.网络应用技术

基于标准协议的信息服务管理和网络管理软件的关键技术;ISP、ICP的增值业务软件和应用平台的关键技术;网络融合技术;网络增值业务应用技术;网络服务质量与运营管理技术;可信网络管理技术;移动智能终端应用技术;TD-LTE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内容平台/内容分发网络(CDN)技术;网络资源调度管理技术等。

(四)通信技术 1.通信网络技术

光传送网络、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络、宽带卫星通信网络、微波通信网络、IP承载网络的组网与规划、控制管理、交换、测试、节能等技术;三网融合通信技术;光网络核心节点和边缘节点及其关键模块/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核心路由器和边缘路由器及其关键模块/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软交换技术;SDN技术;IPv6技术等。

2.光传输系统技术

新型光传输设备技术;新型光接入设备和系统技术;新型低成本小型化波分复用传输设备和系统技术;新型关键模块光传输系统仿真计算等专用软件技术;高速光传输技术;超大容量复用技术;可变带宽光传输技术;多业务传送平台技术;低能耗光传输技术;自由空间光传输技术;光传输测试技术;光传输关键模块/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等。

3.有线宽带接入系统技术

FTTx光纤接入技术;混合光纤同轴电缆网(HFC)接入技术;无源光网络接入技术及其控制管理技术;三网融合接入技术;新型综合接入技术;宽带有线接入测试技术;有线宽带接入关键模块/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等。

4.移动通信系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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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移动通信基站技术;宽带移动系统交换、控制管理、基站互连、拉远传输、分布式覆盖、测试等技术;宽带移动通信终端技术;智能天线技术;宽带移动通信关键模块/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数字集群系统的配套技术;其他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行业应用的配套技术等。

5.宽带无线通信系统技术

宽带无线接入系统技术;宽带无线应用终端技术;低能耗宽带无线通信技术;宽带无线通信测试技术;宽带无线通信行业应用技术;无线数字集群通信技术;宽带无线通信关键模块/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等。

6.卫星通信系统技术

卫星通信转发器及其控制管理与电源技术;卫星地面站系统及其控制管理技术;卫星通信天线馈线、发射接收、信道终端、测试、应用等技术;卫星通信应用终端技术;卫星定位与导航应用技术;卫星遥感数据共享与应用技术;卫星通信关键模块/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等。

7.微波通信系统技术

新型微波通信系统技术;微波通信天线馈线、发射接收、测试、应用等技术;微波应急通信系统技术;微波通信系统关键模块/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等。

8.物联网设备、部件及组网技术

面向物联网应用的M2M终端、通信模块和网关等设备和部件的设计与制造技术;物联网组网技术等。

9.电信网络运营支撑管理技术

基于固网、宽带移动网及其混合网络的电信网络运营支撑管理技术等。 10.电信网与互联网增值业务应用技术

基于固网、宽带移动网、互联网及其混合网络的增值业务应用平台技术及其中间件技术;电信网络增值新业务应用技术、互联网+的业务应用技术等。

(五)广播影视技术

1.广播电视节目采编播系统技术

与数字电视系统相适应的广播电视节目采集、编辑、制作与播出技术;节目制播网设备与软件的关键支撑技术;面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的加解密和密钥管理的关键支撑技术;电台、电视台自动化网络化技术、云制作技术与大数据分析技术;数字媒体内容存储转发及检索交互技术;系统规划与系统集成、音视频质量测试评估技术等。

2.广播电视业务集成与支撑系统技术

数字电视广播业务集成系统、条件接收系统、用户管理系统等支撑技术;电子节目指南(EPG)及数据业务相关系统的支撑技术;交互数字电视业务集成和用户认证系统的支撑技术;IPTV、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等业务集成播控平台技术;内容聚合技术,云平台技术和大数据应用分析技术;可用于多终端的自适应编码系统的支撑技术;跨域服务运营支持系统的支撑技术等。

3.有线传输与覆盖系统技术

可用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骨干网、城域网的新型光传输设备技术,支持高清、超高清、3D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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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分发设备技术;FTTH和EoC等宽带接入设备技术,数字家庭网络设备、智慧城市设备技术,多业务融合终端和智能电视操作系统与智能终端和智能家庭媒体网关技术;用户收视行为调查与分析技术;可用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的运营支撑管理系统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网络优化、系统集成和测试评估技术等。

4.无线传输与覆盖系统技术

地面数字电视传输系统技术;用于数字声音广播传输系统技术;调频/调幅同步广播系统技术;应急广播系统技术;智能接收天线和多业务融合终端技术;无线传输与覆盖频率规划、系统集成、发射台站自动化管理、电磁防护和测试评估技术;用于广播电视卫星传输系统的编码复用加扰系统技术、调制上变频及高功放系统、天馈线系统技术等;卫星直播内容分发系统和用户管理系统技术;广播电视专业卫星综合接收解码技术及测试评估技术等。

5.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安全运行与维护系统技术

中短波广播、调频广播、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数字声音广播、卫星直播系统等广播电视业务技术、频谱监测设备技术;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互联网音视频等视听新媒体内容监管设备和内容甄别分析软件技术;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技术服务系统及信息安全测评技术;新媒体视听节目的监测、监控、监管技术等。

6.数字电影系统技术

数字电影专业级拍摄设备及数字成像技术;数字电影虚拟摄影、计算机图形图像制作(CG/CGI)、动作捕捉、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VR/AR)制作技术;数字电影前后期制作、存储、传输与放映技术;数字电影网络化分布式协同制作云服务技术;数字电影声音制作与还原技术;电影放映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新一代数字电影版权保护技术等。

7.数字电视终端技术

新型数字电视系统技术;三维电视系统技术;超高清电视系统技术;移动多媒体电视系统技术;智能电视嵌入式应用技术;数字电视安全系统技术;多种传输方式融合的数字电视终端技术;新型投影技术;数字电视终端关键模块/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等。

8.专业视频应用服务平台技术

智能化、网络化视频监控平台技术;跨平台、跨领域数字内容服务与应用平台技术;多业务应用平台技术;高清、宽动态、低照度摄像技术;大容量、高压缩监控后端处理技术;面向视频服务的云存储系统技术;电视屏幕、手机屏幕、电脑屏幕互动与融合技术;视频应用服务内容保护技术等。

9.音响、光盘技术

高保真音响器件与系统技术;高保真音源技术;专业数字音响系统技术;大容量、可刻录、三维播放、高保真的新型光盘技术;音响、光盘关键模块/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等。

(六)新型电子元器件 1.半导体发光技术

高效率、高亮度、低衰耗、抗静电的外延片生长技术;大功率、高效率、高亮度、低衰耗、抗静电的发光二极管制造技术;半导体照明用、长寿命、高效率的荧光粉材料;半导体照明用、高可靠、— 10 —

长寿命的驱动电源技术;低衰耗、热匹配性能和密封性能好的封装树脂材料和热沉材料技术;其他高效率、高亮度、低衰耗半导体发光技术;与半导体照明相关的智能控制、光通信技术等。

2.片式和集成无源元件

高可靠片式元器件、片式EMI/EMP复合元件和LTCC集成无源元件制造技术;片式高温、高频、大容量多层陶瓷电容器(MLCC)制造技术;片式NTC、PTC热敏电阻和片式多层压敏电阻技术;片式高频、高稳定、高精度频率器件制造技术等。

3.大功率半导体器件

高可靠、长寿命、低成本VDMOS垂直栅场效应晶体管制造技术;绝缘栅双极型功率管(IGBT);用于大型电力电子成套装置的集成门极换流晶闸管(IGCT)制造技术;其他新机理的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制造技术。

4.专用特种器件

高可靠微波器件、抗幅照器件制造技术,其他新机理的专用特种器件制造技术。 5.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

基于新原理、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的敏感元器件的传感器与工艺技术;采用半导体、陶瓷、金属、高分子、超导、光纤、纳米等材料以及复合材料的传感器与工艺技术;多功能复合传感器与工艺技术等。

6.中高档机电组件

超小型、高可靠、高密度的高速连接器制造技术;新型高可靠通信继电器制造技术;小型化组合式大电流继电器制造技术;高可靠固体光/MOS继电器制造技术;高保真、高灵敏、低功耗电声器件制造技术;刚挠结合板和HDI高密度积层板技术等。

7.平板显示器件

大屏幕液晶显示(TFT-LCD)、等离子显示(PDP)、场致发光显示(FED)、硅基液晶(LCoS)显示、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技术及相关的光学引擎技术;长寿命、高亮度投影技术;裸眼3D膜技术等。

(七)信息安全技术 1.密码技术

加解密技术;密码认证技术;数据完整性保护技术;数字签名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密码芯片技术;基于密码技术的集成化应用技术;数字水印技术等。

2.认证授权技术

电子认证技术;生物认证技术;身份管理技术;数字版权保护技术;访问控制技术;授权件安全技术管理技术;网络信任技术等。

3.系统与软件安全技术

硬件和固件安全技术;工控系统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安全技术;可信计算技术;中间件安全技术;应用软件安全技术;云计算安全技术;大数据安全技术;密文数据库技术等。

4.网络与通信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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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通信攻击检测及防护技术;网络边界安全防护技术;恶意代码分析与防护技术;网络监测/监控技术;网络安全审计技术;网络与通信安全预警技术;网络与通信安全协议技术;安全接入技术;网络内容安全管理技术;移动通信安全技术;宽带无线安全技术;卫星通信安全技术;物联网安全技术;RFID安全技术等。

5.安全保密技术

网络信息防失窃泄密技术;安全隔离与交换技术;数据单向导入技术;屏蔽、抑制与干扰防护和检测技术;电子文档安全管理技术;存储介质中信息的安全防护技术;数据恢复技术;数据销毁及检测技术;安全保密检查技术;文化、文物及文物衍生产品防伪技术等。

6.安全测评技术

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性能测试、评价与风险评估技术;安全态势评估与预测技术;安全产品测评技术;等级保护、分级保护测评技术;安全可控性仿真验证技术;认证、认可管理支撑技术等。

7.安全管理技术

安全集中管理、控制与审计分析技术;面向网络日志、报警、流量等数据的安全综合分析与管理技术;安全策略和安全控制措施配置、分发及审核的管理技术等。

8.应用安全技术

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应用安全技术;公众信息服务应用安全技术;数字取证、分析与证据保全技术;终端安全应用技术等。

* 低水平、应用前景不明的技术除外。

(八)智能交通和轨道交通技术 1.交通控制与管理技术

具备可扩展性的信号控制技术;可支持多种下端协议的上端控制与管理系统的软件和专用硬件技术;网络环境下交通数据综合接入设备技术;交通事件自动检测和事件管理软件技术等。

2.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处理技术

交通量遥测技术;设施状况及交通环境感知技术;车辆身份照识别技术;营运车辆安全状态检测技术;交通基础设施状态监测技术;交通专用传感器网络技术;内河船舶交通量自动检测技术等。

3.交通运输运营管理技术

支持多种支付方式的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综合交通枢纽调度和应急指挥技术;多车道自动收费管理技术;多模式运输组织与管理技术等。

4.车、船载电子设备技术

车、船载动态信息导航技术;车、船载安全驾驶辅助技术;车、船载信息管理技术等。 5.轨道交通车辆及运行保障技术

轨道交通列车在途状态检测与预警技术;轨道交通车载传感网技术;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安全保障与运维支持一体化技术;轨道交通列车牵引传动、制动与控制技术;轨道交通列车安全防护与控制技术;轨道交通列车自动运行等技术;轨道交通列车关键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等。

6.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与服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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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车-地数据传输技术;轨道交通移动通信广域网、局域网技术;轨道交通安全苛求数据可信传输技术;终端综合检测技术;新型车地一体化综合公共信息网络平台技术;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状态检测与数据管理技术;列车运行实时控制与指挥技术;轨道交通运行综合调度指挥技术;轨道交通系统运行故障检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技术等。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一)医药生物技术 1.新型疫苗

新型高效基因工程疫苗、联合疫苗、减毒活疫苗研发技术;重大疾病和重大传染病治疗性疫苗技术;疫苗生产所使用新型细胞基质、培养基以及大规模培养生产的装备开发技术;疫苗生产所使用的新型佐剂、新型表达载体/菌(细胞)株开发技术;疫苗的新型评估技术、稳定和递送技术;针对突发传染病的疫苗快速制备和生产技术;其他基于新机理的新型疫苗技术。

2.生物治疗技术和基因工程药物

基因治疗技术;基因工程药物和基因治疗药物技术;基因治疗药物的输送系统技术;重组蛋白、靶向药物、人源化及人源性抗体药物制剂研制技术;单克隆抗体规模化制备集成技术和工艺;新型免疫治疗技术;新型细胞治疗技术;疾病治疗的干细胞技术;小RNA药物开发技术;降低免疫原性的多肽的新修饰技术;ADC抗体偶联药物研制及工程细胞株建库技术等。

3.快速生物检测技术

重大疾病和重大传染病快速早期检测与诊断技术;新型基因扩增(PCR)诊断试剂及检测试剂盒制备技术;新一代测序技术与仪器开发技术;生物芯片技术等。

4.生物大分子类药物研发技术

蛋白及多肽药物研究与产业化技术;细胞因子多肽药物开发技术;核酸及糖类药物研究与产业化技术等。

5.天然药物生物合成制备技术

生物资源与中药资源的动植物细胞大规模培养技术;基因工程与生物法生产濒危、名贵、紧缺药用原料技术;生物活性物质的生物制备、分离提取及纯化技术等。

6.生物分离介质、试剂、装置及相关检测技术

专用高纯度、自动化、程序化、连续高效的装置、介质和生物试剂研制技术;新型专用高效分离介质及装置、新型高效膜分离组件及装置、新型发酵技术与装置开发技术;生物反应和生物分离的过程集成技术与在线检测技术等。

(二)中药、天然药物

1.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保护技术

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品系提纯复壮的新方法、新技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物种的种源繁育、规范化种植或养殖及生态保护技术;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或养殖技术;中药材饮片炮制技术等。

2.创新药物研发技术

新型天然活性单体成分提取分离纯化技术;新药材、新药用部位、新有效成分的新药研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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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显著改善某一疾病临床终点指标的新中药复方研发技术等。

3.中成药二次开发技术

显著改善传统或名优中成药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均匀性或能显著降低用药剂量、提高患者依从性、降低疾病治疗成本的新工艺技术及新中药制剂技术;突破中药传统功能主治范围的新适应症研发技术等。

4.中药质控及有害物质检测技术

中药产品质量控制的标准物质研制技术;中药产品标准新型控制技术;新型有效质控检测方法技术;有害物质检测技术等。

(三)化学药研发技术 1.创新药物技术

基于新化学实体、新晶型、新机制、新靶点和新适应症的靶向化学药物及高端制剂的创制技术;提高药物安全性、有效性与药品质量的新技术;已有药品新适应症开发技术等。

2.手性药物创制技术

手性药物的化学合成、生物合成和拆分技术;手性试剂和手性辅料的制备和质量控制技术;手性药物产业化生产中的质量控制新技术等。

3.晶型药物创制技术

基于化学药物或天然药物的晶型物质的发现、制备、检测和评价技术;晶型药物的原料药物或制剂中的晶型物质制备、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等。

4.国家基本药物生产技术

显著提高国家基本药物药品质量与临床疗效或降低毒副作用、减少环境污染与生产成本的技术等。

5.国家基本药物原料药和重要中间体的技术

具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市场需求量大并属国家基本药物的活性化学成分、重要中间体的生产技术;大幅度减少环境污染、节能降耗并显著降低生产成本的药物及医药中间体或晶型原料的技术等。

(四)药物新剂型与制剂创制技术 1.创新制剂技术

提高药物临床疗效、减少给药次数、降低不良反应的各种给药途径的创新制剂技术等。 2.新型给药制剂技术

主动或被动靶向定位释药制剂技术;缓控释及靶向释药制剂技术;微乳、脂质体及纳米给药技术;透皮和定向释药技术等新型给药技术;蛋白类或多肽类等生物技术药物的特定释药载体与口服给药制剂技术;长效注射微球制剂技术;吸入给药制剂技术等。

3.制剂新辅料开发及生产技术

提高生物利用度的制剂辅料开发及应用技术;难溶性药物增溶的关键技术、新型口腔速溶制剂的技术;新型制剂辅料产业化生产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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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药装备技术

制药产业化自动生产线及在线检测和自动化控制技术;新型药物制剂工业化专用生产装备技术等。

(五)医疗仪器、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 1.医学影像诊断技术

临床诊断的新型数字成像技术;多模态医学影像融合成像与处理技术;专用新型彩色超声诊断技术;人体内窥镜的微型摄像技术;新型病理图像识别与分析技术;新型医学影像立体显示关键技术等。

2.新型治疗、急救与康复技术

肿瘤治疗的新型立体放射治疗技术;影像引导治疗与定位、植入、介入及计算机辅助导航技术;急救及康复的新型装置与技术;生物3D打印技术;组织工程及再生医学治疗技术等。

3.新型电生理检测和监护技术

电生理检测和监护的新型数字化技术;临床、社区、康复的新型无创或微创的检测或诊断、监护和康复技术;远程、移动监护的高灵敏高精度传感技术等。

4.医学检验技术及新设备

生化分析的新型自动化、集成化技术;便携式现场应急生化检验检测技术;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或新材料有明确临床诊断价值的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生理、生化、病理检验的专用多功能快速检测装置与技术;国产化新型色谱制备分析装置技术等。

5.医学专用网络新型软件

电子病历管理、临床医疗信息管理、医院信息管理、专科临床信息管理、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的新型软件系统开发技术;手术规划、放疗规划等新型医疗决策支持系统开发技术等。

6.医用探测及射线计量检测技术

CT高分辨探测器、DR数字探测器、X射线机高压电源的装置技术;微焦斑与高功率的高分辨X射线管新型装置技术;医用高性能超声探头技术;放射治疗的射线计量检测技术等。

(六)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1.高效工业酶制备与生物催化技术

高效工业酶制剂的新型制备技术;酶纯化、酶固定化与反应器应用技术;工业酶分子改造技术;重要化学品的生物合成和生物催化技术;纺织天然纤维脱胶脱脂、纺织印染低温前处理生物酶技术等。

2.微生物发酵技术

新功能微生物选育与发酵过程的优化控制技术;高发酵率的代谢工程技术;可提高资源利用率、节能减排、降低成本的微生物发酵新工艺和技术;微生物固定化发酵与新型反应器的开发技术等。

3.生物反应及分离技术

工业生物产品的大规模高效分离、分离介质和分离设备开发技术;高效生物反应过程在线检测和过程控制技术;生物反应过程放大技术及新型生物反应器开发技术等。

4.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技术

从天然动植物中提取有效成份制备高附加值精细化学品的分离提取技术;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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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化学改性及深加工新技术;高效分离纯化技术集成及装备的开发与生产技术;从动植物原料加工废弃物中分离提取有效成份的新技术等。

5.食品安全生产与评价技术

功能性食品有效功能的评价技术;新食品原料安全评价技术等。 6.食品安全检测技术

食品中微生物、生物毒素、农药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及检测产品开发技术;食品质量快速检测技术及食品掺假快速识别检测技术;食品中重金属成分快速检测技术;食品原料快速溯源技术等。

* 单纯检测技术应用除外。

(七)农业生物技术

1.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

优质、高产、高抗逆性优良新品种选育技术;用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的新型肥料、农药、土壤改良材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技术等。

2.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与健康养殖技术

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及快繁技术;珍稀动物、珍稀水产保种与养殖技术;畜禽水产业健康养殖屠宰加工的环境调控、废弃物循环利用、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安全、优质、专用新型饲料、饲料添加剂、兽用药物及制剂、兽用疫苗、天然药物提取物及生物合成制备生产技术;畜牧水产业质量安全监控、评价、检测技术;海洋生物资源发掘与筛选新技术等。

3.重大农林生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技术

重大农林病虫鼠草害、重大旱涝等灾害以及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与防控减灾技术;主要植物病虫害和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的监测预警、快速诊断、应急处理及抗药性检测技术;高效安全环保农药、兽药的创制、生产与质量监测技术等。

4.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技术

新型农作物、牧草、林木种子的收获、精选、加工、质量检测技术;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农业技术;新型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技术;农业生产过程监测、控制及决策系统与技术;精准农业、遥感与农村信息化服务系统与技术等。

5.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

农田氮磷面源污染防控技术;农田农药污染防控技术;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技术;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替代种植技术;农业有机废弃物消纳利用技术等。

三、航空航天

(一)航空技术 1.飞行器

总体综合设计技术:飞行器外形设计、气动布局、动力装置与飞机的一体化设计、载荷设计、飞行器进排气系统设计等技术。

空气动力技术:气动力设计、气动力试验、计算流体力学、气动噪声设计、水动力设计等技术。 结构/强度技术:结构设计、起落装置设计、强度设计和验证设计、疲劳设计和验证设计、热强 — 16 —

度设计和验证设计等技术。

2.飞行器动力技术

总体综合设计技术:总体性能与结构设计、强度计算、气动热力设计、噪声控制等技术。 部件技术:核心机设计、发动机进排气装置、燃烧室、涡轮等技术。 动力系统技术:控制系统、起动点火系统、空气系统与封严等技术。 3.飞行器系统技术

飞行控制系统技术:飞控总体设计、飞行器管理系统、自动飞行控制、飞控传感器、无人机的遥控等技术。

航电与任务系统技术:航电系统总体综合、射频与光电探测、通信/识别/监视、综合导航、综合任务管理系统等技术。

机电与公共系统技术:机电系统总体综合、电力系统与多电/全电系统、辅助动力系统、液压系统、燃油系统、防/除冰系统、机轮刹车系统等技术。

4.飞行器制造与材料技术

制造技术:数控和柔性制造系统加工、精密/超精密和微细加工、塑性成型加工与扩散连接、精密铸造、智能/数字化装配技术;复合材料构件制造等技术。

材料技术:新型材料母合金/原材料的制备、新型材料的先进生产及加工、航空材料的相关力学性分析和测试等技术。

5.空中管制技术

通信、导航、监视及航空交通管理系统(CNS/ATM)管制工作站系统技术;CNS/ATM网关系统技术;飞行流量管理系统和自动化管制系统等技术;数字化放行(PDC)系统技术;自动终端信息服务(D-ATIS)系统技术;空中交通进离港排序辅助决策系统技术;空管监视数据融合处理系统技术;飞行计划集成系统技术;卫星导航地面增强系统技术等。

6.民航及通用航空运行保障技术

新型民用航空综合性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安全管理系统、天气观测和预报系统、适航审定系统等技术;新型先进的机场安全检查系统、货物及行李自动运检系统、机场运行保障系统等技术;民用雷达技术,地面飞行训练系统技术等。

(二)航天技术 1.卫星总体技术

卫星总体设计、大型试验设计和实施技术,以及结构、热控、综合电子等技术。 2.运载火箭技术

运载火箭总体优化设计技术;运载火箭系统冗余、高空风双向补偿减载、飞行振动抑制、火箭起飞滚转定向、一箭多星发射、MEO卫星发射轨道设计、主动章动控制的自旋稳定、全箭振动试验动特性获取、空射火箭动基座对准等技术。

3.卫星平台技术

大型、高姿态稳定度、大轨道机动能力、长寿命和高可靠性卫星平台技术;小型化/微型化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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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复合结构设计、卫星热控设计、卫星电源和新型推进、卫星综合电子、空间碎片防护、空间环境安全保障等技术。

4.卫星有效载荷技术

通信有效载荷技术:大容量转发器、频率复用、毫米波/激光星间链路、大功率行波管放大器、大型可展开天线、星上交换处理、综合抗干扰、卫星自主生存等技术。

导航有效载荷技术:高稳定星载原子钟、星间链路、自主导航、先进的导航信号调制、导航信号自主完好性监测、时空域抗干扰、区域增强天线、高精度测距、上行注入抗干扰、高精度时间同步和传递等技术。

遥感有效载荷技术:甚高分辨率可见光相机,高分辨率红外相机,集成大焦面电子学及信息处理、高光谱/超光谱成像、辐射定标与光谱定标、毫米波/亚毫米波辐射计、综合孔径微波辐射计、全极化微波辐射计、合成孔径雷达、测云/降雨雷达等技术。

空间科学有效载荷技术:低功耗、高分辨率探测器技术、小型化及载荷集成、大型光学系统、紫外探测仪、激光测距仪等技术。

5.航天测控技术

地球轨道卫星测控技术;航天信息传输技术等。 6.航天电子与航天材料制造技术

空间微电子和空间计算机技术,空间传感器及机电组件技术;先进动力系统材料、轻质化结构材料、热防护材料以及特殊环境服役的新型材料等制造技术等。

7.先进航天动力设计技术

火箭发动机总体技术;火箭发动机涡轮泵及阀门技术;固体主发动机过载下内绝热技术;吸气式组合循环发动机方案与验证技术;电推进及特种发动机关键技术;先进试验技术;先进推进剂技术等。

8.卫星应用技术

遥感全链路成像机理、应用仿真及多源遥感数据的高频次、高精度、高时效辐射定标技术;大气探测激光雷达、陆地生态系统、重力场测量等新型载荷数据处理及应用技术;星地一体化多网接入组网仿真、宽窄带通信业务一体化应用技术;基于卫星通信、导航、遥感的天地一体化综合应急反应服务技术;卫星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融合应用技术等。

四、新材料

(一)金属材料 1.精品钢材制备技术

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减排的可循环钢铁流程技术;生态型非高炉炼铁技术,二次含铁资源和贫、难选铁矿的高效提取冶金技术,氧化物冶金技术,第三代TMCP技术,高合金钢铸轧一体化技术,薄带连铸产业化通用成套技术;高温合金制备技术;高附加值、特殊性能钢材、合金及制品的先进制备加工技术等。

* 不符合能耗及环保标准的中小规模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铸造技术;普通热轧硅钢、工/中频感应炉生产的地条钢、普碳钢制备技术;常规用途的钢材机加工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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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铝、铜、镁、钛合金清洁生产与深加工技术

降低能耗和污染的清洁生产技术;熔体净化、高效熔炼、先进铸锻、半固态成形、连续近终成形、连续表面防腐/着色处理等高效生产技术和配套技术;高纯、高性能、环保的合金材料与合金材料制备及加工技术;宽幅薄板、精密箔带、高强高导铜合金、环保型合金制造技术,高性能预拉伸铝板带及铝焊丝、大型复杂截面、中空超薄壁型材、大型锻件、高精度管(棒、丝)材等高端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

* 不符合能耗和环保标准的冶炼技术;常规铝、铜、镁、钛合金生产与加工技术;常规电力、电工用金属导线和电缆漆包线生产与加工技术;通用铝建材和一般民用铝制品生产与加工技术除外。

3.稀有、稀土金属精深产品制备技术

稀有、难熔高纯金属、高比容粉末提纯处理技术;钼、钽、铌材料的烧结及制备,宽幅板带箔材的成形技术;大型钨、钼异型件等静压成形加工技术;锆、铪高效洁净分离及锆合金包壳管精密铸轧加工技术;超细晶/超粗晶高性能硬质合金制品制备技术;降低稀土提纯过程污染和能耗的技术;稀土永磁体制造技术;高技术领域用稀土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等。

* 普通玩具、音响、冶金机械等用NdFeB永磁体和初级出口磁体产品生产与加工技术;一般抗磨用途的硬质合金制品生产与加工技术除外。

4.纳米及粉末冶金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

纳米材料与器件制备技术;超细、高纯、低氧含量、无/少夹杂金属粉末制备技术;粉末预处理、烧结预扩散、预合金化、球形化、包覆复合化先进制备技术;国产化配套关键零部件快速烧结致密化技术;高性能粉末钢热等静压/喷射沉积近终成形技术;新型铝及钛合金零件制备技术;高精密度金属注射成形(MIM)技术,新型高温合金、钛合金、微/共MIM及凝胶注模成形技术;增材制造金属新工艺、新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高通量、高过滤精度、长寿命金属多孔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等。

* 低压水/气自由式雾化粗粉制备技术;常规粉末冶金铁/铜基通用机械零件生产技术;进口喂料常规不锈钢、低合金钢MIM零件生产技术;粗过滤用铜基等多孔元件生产技术除外。

5.金属及金属基复合新材料制备技术

低密度、高强度、高弹性模量、抗疲劳新型金属及金属基复合材料制备技术;耐磨、抗蚀、改善导电和导热等性能的金属基复合材料制备及表面改性技术等。

* 性能不可控的原位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常规颗粒和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备技术;电弧/火焰喷涂、喷焊、镀锌、磷化、电镀等常规表面处理技术除外。

6.半导体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

石墨烯制备及应用技术;大尺寸硅单晶生长、晶片抛光片、SOI片及SiGe/Si外延片制备加工技术;大型MOCVD关键配套材料、硅衬底外延和OLED照明新材料制备技术;大尺寸砷化镓衬底、抛光及外延片、GaAs/Si材料制备技术;红外锗单晶和宽带隙单晶及外延材料制备技术;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制备技术;高纯金属镓、铟、砷、锗、磷、镉半导体蒸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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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熔提纯大型连续化工艺技术,高纯及超高纯有色金属材料精炼提纯技术及痕量杂质测试技术;低污染硅烷法高纯度电子级多晶硅提纯、后处理、区熔规模化生产技术等。

* 高污染、高能耗、低光电转换效率的太阳能电池用单晶、多晶硅制备加工技术除外。 7.电工、微电子和光电子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

新型马达定子SMC软磁粉芯、SMD贴装电感软磁粉芯制备技术;高导磁、低功耗、抗电磁干扰软磁材料制备技术;高性能屏蔽材料技术,集成电路引线及引线框架技术,电子级无铅焊料技术,高导热、低膨胀电子封装与热沉材料技术,CMP抛光液技术,光刻配套超纯净微/纳孔净化分离膜技术,贱金属专用电子浆料技术,异形接触点和大功率无银触头技术,大尺寸高纯、高致密度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新型光、磁信息海量存储材料技术,光电子、光子晶体信息材料技术,智能传感器件用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等。

* 常规铁氧体、FeSiAl材料及制品、贵金属浆料制备技术除外。 8.超导、高效能电池等其它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

高温超导块材、线材、薄膜的制备与产业化应用技术;新型Fe基高温超导材料制备及其应用技术;高功率、高储能、高效能动力电池、轻质固态燃料电池、高效二次电池用新型隔膜、载体,金属双极板、储氢、吸气等新材料制备技术;超级电容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良好生物相容性医用无镍不锈钢、钴基合金、β型钛合金、钛镍形状记忆合金、镁合金等新材料制备及其临床应用技术等。

* 常规钴/镍/锰酸锂和磷酸铁锂材料制备技术除外。

(二)无机非金属材料

1.结构陶瓷及陶瓷基复合材料强化增韧技术

现代工业用陶瓷结构件制备技术;特殊用途的高性能陶瓷结构件制备技术;陶瓷基复合材料和超硬复合材料制备技术;陶瓷-金属复合材料制备技术;陶瓷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多功能、多层结构复相陶瓷、碳化硅陶瓷的特种制备技术;超高温非氧化物陶瓷材料制备技术;耐磨损、耐高温涂层材料制备技术;特种涂料和涂层、特种晶体、特种功能陶瓷、高性能碳纤维和碳化硅纤维等材料及其复合材料制品制备技术;超硬材料及制品制备技术。

* 常规工艺成型的传统结构陶瓷制备技术;挤出成型的蜂窝陶瓷蓄热体制备技术;高耗能电熔及熔铸材料制备技术;粘土砖、高铝砖等传统氧化物耐火材料制备技术;炉窑用常规浇注料制备技术除外。

2.功能陶瓷制备技术

功能陶瓷的粉末制备、成型及烧结工艺控制技术,无铅化制备技术;新型高频高导热绝缘陶瓷材料制备技术;介电陶瓷和铁电陶瓷材料制备技术;各类敏感功能陶瓷材料制备技术;具有光传输、光存储等用途的光功能陶瓷及薄膜制备技术;高机电耦合系数、高稳定性铁电、压电晶体材料制备技术;特殊应用的光学晶体材料制备技术;超高温导电陶瓷发热材料制备技术等。

* 氧化铝、氧化锆、氧化铍陶瓷基板制备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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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功能玻璃制备技术

光传输或成像等特殊功/性能玻璃或无机非晶态材料的制备技术;光电、压电、激光、耐辐射、闪烁体、电磁及电磁波屏蔽等功能玻璃制备技术;新型高强度玻璃制备技术;生物体和固定酶生物化学功能玻璃制备技术;滤光片、光学纤维面板、光学纤维倒像器、X射线像增强器微通道板新型玻璃制备技术;真空玻璃、在线low-E玻璃制备技术等。

* 用于功能玻璃生产的常规玻璃原材料制备技术除外。 4.节能与新能源用材料制备技术

耐高温、抗腐蚀微孔多孔隔热材料制备技术;替代传统材料、显著降低能源消耗的无污染节能材料制造技术;炉窑免烘烤在线修补材料制备技术;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相关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制备技术;高透光新型透明陶瓷制备技术;低辐射镀膜玻璃及多层膜结构玻璃制备技术;高效保温材料制备技术;其他新机理的节能与新能源用材料制备技术。

5.环保及环境友好型材料技术

污水处理及烟气深度除尘用耐高温、抗酸碱的陶瓷膜制备技术;高温过滤及净化用低阻力降、高强度支撑体制备技术;具有重金属离子吸附功能的陶瓷材料制备技术;微孔与介孔陶瓷材料制备技术;环保用高比表面积无毒催化剂多孔陶瓷载体制备技术;含铬耐火材料的替代产品制备技术;易降解陶瓷纤维制备技术;其他新机理的环保及环境友好型材料制备技术。

* 强度低于15MPa的碳化硅陶瓷膜支撑体制备技术;挤出成型水处理用氧化铝陶瓷支撑体制备技术除外。

(三)高分子材料

1.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

高分子分离膜材料制备技术;抗微生物高分子材料制备技术;高分子包装新材料制备技术;液晶高分子材料、形状记忆高分子材料、高分子相变材料、高分子转光材料、智能化高分子材料等新功能高分子材料制备技术;导电、抗静电、导热、阻燃、阻隔等功能高分子材料的高性能化制备技术;具有特殊功能、高附加值的高分子材料制备技术及以上材料的应用技术等。

2.工程和特种工程塑料制备技术

高强、耐高温、耐磨、超韧的高性能工程塑料和特种工程塑料分子的设计技术和改性技术;改性的工程塑料制备技术;具有特殊性能和用途的高附加值热塑性树脂制备技术;关键的聚合物单体制备技术等。

3.新型橡胶的合成技术及橡胶新材料制备技术

橡胶新品种的制备技术;接枝、共聚技术;卤化技术;特种合成橡胶材料技术;特种氟橡胶、硅橡胶、氟硅橡胶、氟醚橡胶、聚硫橡胶及制品制备技术;新型橡胶功能材料及制品制备技术;重大的橡胶基复合新材料技术等。

* 普通橡胶和仅以制品结构为特色的橡胶制备技术除外。 4.新型纤维及复合材料制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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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高性能纤维制备技术;成纤聚合物的接枝、共聚、改性及纺丝技术;具有特殊性能或功能化的聚合物、纤维材料、纤维制品及复合材料制备技术;环境友好、可降解、替代石油资源的新型生物质纤维制备技术,新型生物质纤维制品加工技术与装备制造技术等。

*常规或性能仅略有改善的纤维制备技术;常规的非织造布、涂层布或压层纺织品、一般功能性纤维产品生产技术等除外。

5.高分子材料制备及循环再利用技术

生物降解塑料制备技术;生物质基高分子材料及其关键单体制备技术;以节约树脂为目标的低碳高分子材料制备技术;阻燃环保高分子泡沫材料制备技术;废弃橡胶、塑料、织物等材料的高值循环再利用技术等。

* 50%以下填充聚烯烃普通改性材料(含崩解型材料)制备技术;淀粉填充聚烯烃的不完全降解塑料制备技术除外。

6.高分子材料的新型加工和应用技术

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化改性和加工技术;采用新型加工设备和加工工艺的共混、改性、配方技术;高比强度、大型、外型结构复杂的热塑性塑料制品制备技术;电纺丝等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大型和精密橡塑设备加工设备和模具制造技术;增材制造用高分子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等。

* 普通塑料和一般改性专用料加工技术;直接流延、吹塑、拉伸法塑料制品生产技术除外。

(四)生物医用材料 1.介入治疗器具材料制备技术

全降解冠脉支架、精微加工心血管植介入材料、具有特定治疗功能的外周血管支架及滤器、非血管管腔支架、减少介入损伤或具备治疗功能的介入导管、可降解介入封堵器、含药介入血管栓塞剂制备技术等。

2.心脑血管外科用新型生物材料制备技术

使用改性的新型材料编织的人工血管、生物复合型人工血管、新型覆膜血管制备技术;新型人工心脏瓣膜制备技术;颅骨修复材料和神经修复材料制备技术等。

3.骨科内置物制备技术

可注射陶瓷、可降解固定材料、新型低模量钛合金制备技术;医用镁合金等骨修复材料、脊柱修复材料和功能仿生型人工关节、表面生物功能化人工关节及制备技术;骨诱导功能人工骨、功能仿生型人工骨制备技术等。

4.口腔材料制备技术

采用新型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或结构设计的牙种植体、具备高耐磨防继发龋等性能的复合树脂充填材料、非创伤性牙体修复材料(ART)、良好生物相容性临床修复效果佳的金属烤瓷制品和高精度硅橡胶类印模材料制备技术等。

5.组织工程用材料制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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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器官缺损修复用可降解材料及仿生组织、器官制备技术;组织工程技术产品和组织诱导性支架材料制备技术等。

6.新型敷料和止血材料制备技术

具备治疗或防感染功能的新型敷料、人工皮肤和使用方便的新型止血材料制备技术等。 7.专用手术器械和材料制备技术

微创外科器械、手术各科专用或精细手术器械及外科手术灌洗液制备技术等。 8.其他新型医用材料及制备技术

高档次医用缝合线、新型人工晶体、智能型药物控释眼科植入材料及制品制备技术;生物相容性好、无或低副作用的新型整形用材料、新型手术后防粘连材料、新型计划生育用器材制备技术,其他新机理的新型医用材料及制备技术。

(五)精细和专用化学品 1.新型催化剂制备及应用技术

新型石油加工催化剂、有机合成新型催化剂、聚烯烃用新型高效催化剂、新型生物催化技术及催化剂、环保治理用新型和高效催化剂、催化剂载体用新材料及各种新型助催化材料等制备及应用技术。

2.电子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用化学品、印刷线路板生产和组装用化学品、显示器件用化学品、彩色液晶显示器用化学品、印制电路板(PCB)加工用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及特种(电子)气体、先进的封装材料和研磨抛光用化学品等制备及应用技术。

3.超细功能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

采用最新粉体材料的结构、形态、尺寸控制技术;粒子表面处理和改性技术;高分散均匀复合技术制备具有电子转移特性的有机材料技术等。

* 常规的粉体材料制备技术除外。 4.精细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新型环保型橡胶助剂、加工型助剂新品种、新型高效及复合橡塑助剂新产品、环境友好的新型水处理剂及其它高效水处理材料、新型造纸专用化学品、适用于保护性开采和提高石油采收率的新型油田化学品、新型表面活性剂、新型安全环保颜料和染料、新型纺织染整助剂、高性能环保型胶粘剂和高性能环境友好型皮革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等。

*生物降解功能差或毒性大的表面活性剂制备技术;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化学品制备技术除外。

(六)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材料 1.文化载体和介质新材料制备技术

文化艺术用可再生环保纸(不含木料纸、新型非涂布纸和轻涂纸、轻质瓦楞纸板)、特种纸、电子纸等新型纸的制备技术;仿古纸的制备技术;光盘及原辅材料的制备技术;仿古墨的生产技术等。

2.艺术专用新材料制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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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艺术专用品及改进其工艺生产的材料制备技术;针对艺术需要的声学材料的设计、加工、制作、制备等技术。

3.影视场景和舞台专用新材料的加工生产技术

用于与文化艺术有关的制景、舞台、影视照明的新型专用灯具器材的新材料、新工艺加工生产技术等。

4.文化产品印刷新材料制备技术

绿色环保数字直接制版材料,数字印刷用油墨、墨水,环保型油墨,特殊印刷材料等制备技术。 5.文物保护新材料制备技术

文物提取、清洗、固色、粘结、软化、缓蚀、封护等材料的制备技术;文物存放环境的保护技术;用于古籍书画复制的制版和印刷材料开发技术;3D打印文物复制、修复技术及新材料制造技术等。

五、高技术服务

(一)研发与设计服务 1.研发服务

面向企业和社会提供的基础性技术、应用开发技术、生产制造工艺技术;支撑经营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关键技术等。

2.设计服务

面向行业应用的第三方工业设计、工程设计和专业设计技术。 工业设计技术:精密复杂模具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包装设计技术等。

工程设计技术: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创意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编制、测绘、咨询服务的关键技术等。

专业设计技术:基于新创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面向社会和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的专业设计技术等。

(二)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服务

具备相关权威机构资质认定或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和标准化服务技术。 1.检验检测认证技术

采用先进的方法、装备或材料,依据环境、安全、质量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其他强制性要求,开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检验、检测、认证等合格评定服务的关键支撑技术。

2.标准化服务技术

面向企业、产业和社会提供技术标准的研发、咨询和第三方服务的关键支撑技术;行业标准数据库的二次开发与数据检索技术等。

(三)信息技术服务

供方为需方提供开发、应用服务的关键技术。 1.云计算服务技术

基于IaaS模式、SaaS模式和PaaS模式等云计算平台的运营服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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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据服务技术

面向行业和社会应用的基于大数据、知识库管理产品、商业智能(BI)的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与决策支持技术等。

3.其他信息服务技术

IT规划设计和信息化建设技术,信息系统研发、测试和运行维护技术,智能化生产系统解决方案技术,网络信息安全服务及数据托管服务支撑技术,呼叫中心服务支撑技术,信息技术管理咨询、评估认证服务支撑技术,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支撑技术,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支撑技术等。

(四)高技术专业化服务

基于先进技术,为第三方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关键技术。包括:为可再生能源、能量转换与储能装置及高效节能工艺技术、产品、设备提供检测、维护及系统管理服务的技术;环境监理、监测与检测、风险与损害评价、应急和预警服务技术;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优化系统技术;卫星遥感服务、导航与位置服务和航空遥感服务的关键支撑技术;新材料检测、表征、评价、在线自动监测等服务的支撑技术;集成电路设计、测试与芯片制造服务的支撑技术;为企业提供的生物医药研发、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品制备及检测、疾病预警预测和健康管理等服务的关键技术;智能制造和云制造服务的关键技术等。

(五)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服务

采用新型服务模式和技术方法,提供知识产权的确权、检索、分析、诉讼、数据采集加工等基础性服务的支撑技术;提供知识产权增值性服务的支撑技术;提供专利数据库的二次开发建设与数据检索等服务的支撑技术;面向产业和企业提供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科技信息等服务的支撑技术。

(六)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 1.电子商务技术

基于第三方电子商务与交易服务平台的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网络交易、在线支付、物流配送、信用评价等技术。

2.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技术

集成物联网、自动化等技术,建立现代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系统集成平台,面向不同领域和行业的企业提供的第三方物流运营和供应链管理技术等。

* 只具有企业内部物流管理系统、简单研发设计与低水平的重复性服务技术除外。

(七)城市管理与社会服务 1.智慧城市服务支撑技术

基于物联网、云计算、智能终端等技术,开展城市智能管理、城市感知认知、智慧决策等服务的支撑技术;城市数据支撑平台与智慧城市运营平台技术等。

2.互联网教育

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和集成方案设计技术,面向个人、企业提供数字化学习资源和工具、智能设备和网络学习环境等服务的支撑技术;面向教育机构提供教育工具、教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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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运营及维护、内容制作及发布服务的支撑技术等。

3.健康管理

基于信息网络技术,提供远程医疗护理、健康检测、卫生保健、康复护理服务、医疗健康的数字化诊疗诊断、智能化养老服务的支撑技术等。

4.现代体育服务支撑技术

运动营养、运动康复治疗、运动伤病防治、慢病的运动预防与干预技术;体育项目活动风险评估与安全保障技术;运动能力的开发与保障技术;运动与健身指导服务技术;反兴奋剂技术等。

基于互联网及人体动作识别、运动能量消耗评估的健身与监控设备开发技术;基于运动定位追踪的户外运动安全保障与应急救援平台开发技术;运动与游戏虚拟产品开发技术等。

* 一般体育产品生产开发和服务技术除外。

(八)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 1.创作、设计与制作技术

舞台美术、灯光、音响、道具、乐器、声学产品等的新技术及集成化舞台设计技术;数字电视、数字电影、数字声音、数字动漫、数字表演、数字体验等制作技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三维重构等内容制作技术;文化体感支撑技术;网络视听新媒体及衍生产品开发支撑技术;艺术品鉴证技术;网络游戏引擎开发技术;网络游戏人工智能(AI)开发技术;其他支撑体现交互式、虚拟化、数字化、网络化特征的文艺创作、文化创意设计和产品制作技术。

2.传播与展示技术

新型数字广播、电视、电影制作传输和播放技术、时空再现技术;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技术;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技术;智能电视终端技术;出版物实时出版和交互式展示技术等。

* 院线利用相关技术进行服务除外。 3.文化遗产发现与再利用技术

文物发现、保护、修复、鉴定、原物识别的支撑技术;对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立体文化资源、书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数字化采集与处理技术等。

4.运营与管理技术

后台服务和运营管理平台支撑技术;数字电视网与动漫制作基地管理支撑技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支撑技术;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等。

* 涉及色情、暴力、意识形态并造成文化侵蚀、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除外;票务公司利用相关技术提供送票服务的除外。

六、新能源与节能

(一)可再生清洁能源 1.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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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其他新机理、高转化效率的太阳能利用技术。

* 简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封装和低水平的重复性生产除外。 2.风能

大容量风电机组设计技术;海上风电技术;风电并网技术;风电场配套技术;风电蓄能技术;其他新机理、高转化效率的风能技术。

* 不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的风电技术除外。 3.生物质能

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生物质固体燃料致密成型及高效燃烧技术;生物质气化和液化技术;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生产技术;生物质固体燃料高效燃烧技术;其他新机理、高转化效率的生物质能技术。

* 不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的生物质燃烧技术除外。 4.地热能、海洋能及运动能

高效地热能发电技术;地热能综合利用技术;海洋能发电技术;其他新机理、高转化效率的地热能、海洋能及运动能技术。

(二)核能及氢能 1.核能

先进压水堆核电站关键技术,铀浓缩技术及关键设备、高性能燃料元件技术、铀钚混合氧化物燃料技术,先进乏燃料后处理技术,核辐射安全与监测技术,快中子堆和高温气冷堆核电站技术等。

2.氢能

天然气制氢技术,化工、冶金副产煤气制氢技术,低成本电解水制氢技术,生物质制氢、微生物制氢技术,金属贮氢、高压容器贮氢、化合物贮氢技术,氢加注设备和加氢站技术,超高纯度氢的制备技术,以氢为燃料的发动机与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等。

(三)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 1.高性能绿色电池(组)技术

高性能绿色电池(组)技术;其它新型高性能绿色电池技术;先进绿色电池材料制造工艺与生产技术等。

2.新型动力电池(组)与储能电池技术

动力电池(组)技术;新型高性能炭铅动力电池(组)技术;液流储能电池技术;电池管理系统技术;动力与储能电池高性价比关键材料技术等。

3.燃料电池技术

燃料电池催化剂技术;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技术;去质子膜燃料电池技术;直接醇类燃料电池技术;微型化燃料电池技术;中低温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技术;微生物燃料电池技术;光催化-燃料电池联用技术;燃料电池管理及工程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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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超级电容器与热电转换技术

新型高比能、高功率超级电容器技术,高性价比超级电容器关键材料及制备技术;热电材料及热电转换技术等。

(四)高效节能技术 1.工业节能技术

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新型高效通用设备技术;新工艺节能技术等。 2.能量回收利用技术

钢铁企业余热回收利用技术;低温余热及高温固体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废弃燃气回收利用技术;蒸汽余压、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技术等。

* 正常生产环节已回收利用技术和一般性高热值燃气发电技术除外。 3.蓄热式燃烧技术

工业炉窑和电站、民用锅炉的高效蓄热式燃烧技术等。

4.输配电系统优化技术

电能质量优化新技术,电网优化运行分析、设计、管理软件及硬件新技术等。 5.高温热泵技术

地源、水源、空气源、太阳能复合式等高温热泵技术;空调冷凝热回收利用等技术。 6.建筑节能技术

绿色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装置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精致建造和绿色建筑施工技术,节能建材与绿色建材的制造技术等。

7.能源系统管理、优化与控制技术

工业、建筑领域的能源管理中心、能量系统优化设计、能源审计、优化控制、优化运行管理软件技术等。

8.节能监测技术

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功能全、测量范围广、适应性强的能源测量、记录和节能检测新技术;工业、建筑领域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检测与节能效果确认(M&V)软件技术等。

七、资源与环境

(一)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技术 1.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

城镇生活污水高效低耗处理新技术;城市污水深度脱氮除磷及安全消毒处理技术;城市水循环利用技术;城市景观水体质量改善与维护技术;城镇垃圾渗滤液高效处理技术;医院污水处理新技术等。

2.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

有毒有害与放射性工业废水处理技术;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高氨氮、高磷、高色度废水处理技术;高含盐废水与反渗透膜浓水处理技术;船舶压载水处理新技术;新型高效工业废水处理材料制备技术;高效无磷水处理药剂制备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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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业水污染控制技术

农业施肥/施药等造成水体面源污染的控制技术;水产养殖水污染防治与循环利用技术;畜禽养殖场高浓度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农村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技术等。

4.流域水污染治理与富营养化综合控制技术

流域分散点源和面源污染控制技术;流域目标水体的富营养化控制技术;水面浮油污染治理技术等。

5.节水与非常规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城市节水器具开发与应用技术;新型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农作物高效保水材料技术;水环境修复技术;雨水高效收集与利用技术;苦咸水、海水淡化利用技术及相关材料装备制造技术;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污技术等。

6.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

城镇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技术;城镇供水微污染控制技术;高效除藻及藻毒素处理技术;高级预氧化安全处理技术;高效混凝技术;高效吸附与过滤技术;饮用水消毒副产物检测与去除技术;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等。

(二)大气污染控制技术 1.煤燃烧污染防治技术

煤的低污染燃烧技术;高效低耗烟气脱硝、脱硫、除尘及除汞技术;烟气脱硫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术;烟气中的细颗粒物高效分离技术;烟气中多污染物联合脱除技术等。

2.机动车排放控制技术

机动车排放颗粒物捕集器及再生技术;机动车尾气催化氧化与还原技术;汽油车排放污染控制技术和车载诊断(OBD)技术;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技术;摩托车尾气净化技术,油气泄漏控制技术等。

3.工业炉窑污染防治技术

工业炉窑烟气脱硝技术、脱硫技术、除尘技术;工业炉窑烟气细颗粒物分离技术;工业炉窑烟气治理副产品资源化利用技术;炉窑烟气中多污染物联合脱除技术等。

4.工业有害废气控制技术

有机废气高效吸附与回收技术;有机废气高效低耗催化燃烧技术;恶臭废气收集与控制技术;二噁英产生控制与高效脱除技术;汞的减排与回收控制技术;其他工业有毒有害废气高效低耗净化技术等。

5.有限空间空气污染防治技术

公共场所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技术;公共设施异味源防治技术;地下建筑空气污染防治技术;汽车隧道空气污染防治技术等。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 1.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

危险固体废弃物高效焚烧技术;焚烧渣、飞灰、烧结灰和煅烧灰等处置技术;危险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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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运输及安全填埋处置技术;危险废物固化技术;医疗废物收运与处置技术;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放射性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等。

2.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

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与综合利用技术等。 3.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生活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分类回收技术;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技术;大型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热能回收利用及尾气净化技术;填埋场气体回收利用技术;填埋场高效防渗技术等。

4.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建筑垃圾的分类与再生料处理技术;建筑废物资源化再生关键技术;新型再生建筑材料应用技术;再生混凝土及其制品制备关键技术;再生混凝土及其制品施工关键技术;再生无机料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技术等。

5.有机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技术

农作物秸秆等有机固体废物破碎、分选等预处理技术;餐厨垃圾无害化与资源化技术;有机质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技术;有机质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技术等。

6.社会源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废电池、废电器电子设备、废塑料、等社会源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四)物理性污染防治技术 1.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技术

新型吸声、隔声、隔振、减振材料制造技术;噪声、振动防治与控制技术等。 2.核与辐射安全防治技术

核设施安全风险控制技术;辐射源、辐射环境安全风险控制技术等。

(五)环境监测及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技术 1.环境监测预警技术

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噪声环境质量在线连续自动监测技术;大气、水、噪声污染源在线连续自动监测预警技术等。

2.应急环境监测技术

现场污染物快速测定技术;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技术等。 3.生态环境监测技术

环境遥感监测系统技术;海洋、农业、草原、森林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脆弱生态环境监测及灾害预警技术;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关键技术;转基因生物生态环境监测及灾害预警技术;敏感指示生物监测技术;生物入侵监测技术;生物多样性预警监测技术等。

4.非常规污染物监测技术

水、土壤、大气中非常规污染物分析监测与防治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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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

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土壤污染修复技术;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技术;河道生态修复、水土流失、土壤盐碱化防治等小流域综合整治技术;天然林保护、植被恢复和重建技术;湿地保护、恢复及相关监测技术;矿山环境损害评估、监测与恢复技术;小流域生态监测、功能恢复与重建技术等。

(七)清洁生产技术

1.重污染行业生产过程中节水、减排及资源化关键技术

重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型工业园区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的清洁生产设计关键技术等。

2.清洁生产关键技术

高效短流程、无水(少水)纺织印染技术;清洁造纸技术;可循环钢铁冶炼流程工艺技术;清洁能源汽车生产技术;电厂海水循环冷却技术;高效洗煤、选煤技术;煤炭高效开采技术;煤液化、煤气化以及煤化工等转化技术;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生产技术;重污染行业有毒有害原材料、溶剂和催化剂等的替代技术;臭氧层损耗物质替代新技术等。

3.环保制造关键技术

环保基础材料制备技术,环保包装材料制备技术等。

(八)资源勘查、高效开采与综合利用技术 1.资源勘查开采技术

深地矿产资源立体探测、勘查、评价和开采技术;海洋矿产资源探测技术;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查、评价、钻探、开采和实验测试技术;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采技术;干热岩资源勘查与高温钻探技术;航空地球物理勘查技术;深穿透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等。

2.提高矿产资源回收利用率的采矿、选矿技术

深层和复杂矿体规模化开采技术;多金属硫化矿高效浮选分离综合回收选矿技术;细菌浸出技术;复杂难处理氧化矿中有价金属的高效低耗分离提取技术;新型高效浮选捕收剂、抑制剂和活化剂的合成与制备技术;采矿、选矿装备大型化、自动化、高效化和专用化技术;采矿、选矿生产过程自动检测和智能控制信息技术;难处理黑色金属矿综合利用新技术;非金属矿高效分离提纯和深加工新技术等。

3.伴生有价元素的分选提取技术

伴生贵金属、稀散元素的富集提取分离技术;伴生非金属矿物的回收、提纯、深加工技术等。

4.低品位资源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低品位矿中有价元素的综合回收与分离提取技术;尾矿制粒堆浸技术;尾矿中有价元素二次富集综合回收技术;尾矿资源化稀有稀散组分实验测试与综合利用技术;低品位资源预富集新技术等。

*常规工艺技术装备组合的“三废”处理技术;简单复配的水处理药剂与絮凝剂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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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安全评价的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菌剂、物种等技术;存在二次污染又缺乏解决途径的技术除外。

5.放射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

铀矿攻深找盲技术;放射性资源分类技术,砂岩铀矿高效地浸采铀技术;铀煤及铀与其他共伴生资源协调开发综合利用技术等。

6.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技术

放射性废液处置技术;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等。 7.绿色矿山建设技术

绿色矿山设计与施工技术,资源绿色开采技术,资源高效选冶技术,矿区生态高效修复技术等。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一)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1.现场总线与工业以太网技术

符合国际、国内主流技术标准的现场总线技术;符合IEEE802.3国际标准的工业以太网技术等。

2.嵌入式系统技术

基于DSP、FPGA、CPLD、ARM等嵌入式芯片的各种高性能控制与传感器系统关键技术;用于流程工业的高性能测控系统、智能型执行器、智能仪表技术等。

3.新一代工业控制计算机技术

以Compact PCI、PXI、ATCA、PCI Expre、PXI Expre等总线技术为核心,可使用多种操作系统和图形编程语言,具有丰富的外部接口和“即插即用”功能,可构成安全性高、容错能力强的新一代高可用工业控制计算机的关键技术等。

4.制造执行系统(MES)技术

面向机械制造、汽车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制品制造、金属冶炼等行业的制造执行系统技术等。

* 不具有通用性的应用软件除外。 5.工业生产过程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

基于现场总线及工业以太网,面向连续生产过程、离散生产过程或混合生产过程的多功能组态软件、仿真技术与软件、具有冗余容错功能的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等。

(二)安全生产技术

1.矿山安全生产技术

煤矿事故防控技术;非煤矿山事故防控技术;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等。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

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运安全保障技术;典型石化过程安全保障技术;化工园区事故防控技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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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它事故防治及处置技术

冶金等工贸企业领域事故防治及应急处置技术;职业危害防治关键技术;智能安全监管执法技术等。

(三)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1.新型传感器

采用新原理、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具有高稳定性、高可靠性、高精度、智能化的新型传感器技术;新型电子皮肤传感器技术等。

* 采用传统工艺且性能没有提高的传感器除外。 2.新型自动化仪器仪表

适用于实时在线分析、新型现场控制系统、e网控制系统、基于工业控制计算机和可编程控制的开放式控制系统及特种测控装备,能满足重大工程项目在智能化、高精度、高可靠性、大量程、耐腐蚀、全密封和防爆等特殊要求的新型自动化仪器仪表技术等。

* 技术含量低和精度低的传统流量、温度、物位、压力计或变送器除外。 3.科学分析仪器/检测仪器

用于安全监控、产品质量控制的科学分析仪器和检测仪器技术等。 * 传统的气相色谱仪除外。 4.精确制造中的测控仪器仪表

精密成形、超精密加工制造中的测控仪器仪表、亚微米到纳米级制造中的测控仪器仪表、激光加工中的测控仪器仪表、制造中的无损检测仪器仪表以及网络化、协同化、开放型的测控系统技术;裸眼3D膜质量检测仪器技术等。

5.微机电系统技术

以微米、纳米加工技术为基础制造的,集微型机构、微型传感器、微型执行器以及信号处理和控制电路等于一体的微机电系统(MEMS)技术等。

(四)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 1.高档数控装备与数控加工技术

高档数控系统、精密伺服驱动系统等高档数控设备关键功能部件及配套零部件技术;超精密数控机床、超高速数控机床、大型精密数控机床、多轴联动加工中心、高效精密立卧式加工中心、超硬材料特种加工机床等高端数控装备技术;高档数控装备关键功能部件和整机性能测试实验技术;大型特殊部件精密加工技术;兵器设计与制造先进技术等。

* 低端数控及应用系统除外。 2.机器人

机器人伺服驱动系统、高精度减速器与绝对值编码器、开放式机器人控制器、视觉系统等工业机器人关键部件技术;先进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先进服务机器人及自动化生产线技术。

* 四自由度以下的低端机器人系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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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智能装备驱动控制技术

高压、高频、大容量电力电子器件技术;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技术;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技术;高效节能传动技术与应用系统技术;用于各类专用装备的特种电机及其控制技术。

* 采用通用电机的普通调速系统除外。 4.特种加工技术

激光器、大功率等离子束发生器、超高硬度刀具等特殊加工装备单元技术;激光加工技术;面向精密加工和特殊材料加工的特种加工技术;柔性印刷设备技术等。

5.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相关技术

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关键装备与制造技术;新型及专用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等。 6.增材制造技术

基于三维数字化设计、自动化控制、材料快速堆积成形工艺的增材制造技术等。 7.高端装备再制造技术

盾构机/TBM再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关键件再制造技术;其他高端装备再制造技术。

(五)新型机械 1.机械基础件及制造技术

重要主机配套用的精密轴承制造技术;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密封、传动、紧固、液压、气动类产品或元件制造技术;精密、复杂、长寿命、快速成型模具制造技术等。

* 常规通用工艺技术,结构、性能、精度、寿命一般的普通机械基础件、普通塑料模具和冷冲压模具除外。

2.通用机械装备制造技术

新型高性能流体混合、分离与输送机械制造技术;利用自动化控制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等技术装备的起重运输、物料搬运等设备制造技术;特大型专用构件成形加工技术;其他新机理、节能环保型机械设备专用部件及动力机械技术。

* 技术性能一般的各类普通机械装备制造技术除外。 3.极端制造与专用机械装备制造技术

微纳机电系统、微纳制造、超精密制造、巨系统制造和强场制造相关的设计、制造工艺和检测技术;大型资源勘探开采、深海作业等专用功能机械装备制造技术等。

* 工作环境和技术性能一般的各类普通机械产品或装备除外。 4.纺织及其他行业专用设备制造技术

与纺织机械及配套部件相关的高精度驱动、智能化控制、高可靠性技术;各类纺织设备的控制/计量/检测/调整的一体化集成技术;在线检测控制系统、高性能产品检测仪器的计算机和网络应用技术等。

* 普通纺织机械及检测系统除外。

(六)电力系统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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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电与储能技术

发电厂优化控制技术;火电厂自启停控制系统(APS)技术;发电机组新型励磁和调速技术;超导发电与储能技术;数字化量测、控制与保护技术;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接入技术及其与大规模储能联合运行技术;大规模间歇式能源发电实时监测技术;风电场、光伏电站集群控制系统技术;新型孤岛检测与保护技术、能量管理技术;不同储能系统的高效率智能化双向变流器、新型集中与分散孤岛检测、分散计量测控系统和中央测控系统技术等。

* 小型火力发电厂和小型水电站应用系统除外。 2.输电技术

智能输电技术;柔性输电技术;高压交流输电系统串联补偿和并联补偿技术;低噪声导线、大截面导线、高强度节能型金具、新型避雷器、绝缘子等的制造技术;高压直流输电系统可控硅元件及换流器、换流变压器、直流套管、交/直流滤波器、平波电抗器、隔离刀闸与快速接地开关、避雷器等设备的制造技术,控制保护和测量设备技术;基于暂态行波等新型故障信息的继电保护和故障测距技术;大电网互联、远距离输电及其相关控制技术等。

* 传统的输电技术、常规的输电设备除外。 3.配电与用电技术

智能配用电技术;开关和开关柜集成技术;配电自动化和配电管理系统技术;高可靠性电缆、新型真空开关、先进节电装置的制造技术、先进无功功率补偿技术;节能节电控制装置及其综合管理系统技术;区域的在线动态谐波治理技术;电能质量检测、评估、控制与综合治理技术;用电信息新型采集技术;用户侧的智能表计及需求响应技术等。

* 不具有通用性的技术与产品除外。 4.变电技术

智能变电技术;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高压组合电器、自能式六氟化硫(SF6)断路器、大容量变压器的制造技术;改进触头系统、传动系统或者具有高效防腐技术的新型高压隔离开关技术;高效节能变电站技术;采用现场总线技术、具有综合状态检测和网络通信功能的智能开关柜技术;具有控制、保护和监测功能的智能化终端装置技术;基于IEC61850通信协议的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技术等。

* 传统的高、低压开关设备,常规的发、供、配电设备除外。 5.系统仿真与自动化技术

面向智能电网的电力系统数字物理混合仿真、全过程仿真技术;电力设备在线检测技术;电力系统虚拟仪器技术;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技术;电力设备管理及状态检修技术;继电保护信息管理及故障诊断专家系统技术;高速高可靠电力通信技术等。

* 不具有通用性的技术与产品除外。

(七)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 1.车用发动机及其相关技术

先进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技术;车用发动机的清洁燃烧技术;先进车用发动机电子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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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发动机尾气排放净化技术和节能降耗技术;清洁代用燃料发动机技术;先进电控系统的传感器和执行器技术、发动机电控单元和匹配标定系统技术、柴油机电控高压共轨系统技术、发动机尾气排放控制系统技术、先进增压器及其控制系统技术、可变进气及其控制系统、可变气门正时与升程系统技术、发动机排气余热利用技术等。

* 技术性能一般的车用发动机技术除外。 2.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

汽车节能减排技术,先进汽车安全技术,汽车电子控制技术,汽车信息化和车联网技术等。

* 技术性能一般的汽车零部件技术除外。 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

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集成和制造技术,动力系统集成与控制技术,汽车计算平台技术,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零部件先进技术;新型储能及其管理系统、车载及地面充电系统、动力耦合装置及电动辅助系统技术;新能源汽车试验测试及基础设施技术等。

4.机动车及发动机先进设计、制造和测试平台技术

整车和发动机设计及性能分析软件,整车性能试验测试系统、交流电力测功机、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分析系统、瞬时燃油计量和车载扭矩测试系统、发动机燃烧分析系统技术等。

5.轨道车辆及关键零部件技术

高速列车及城市轨道车辆转向架的先进设计、制造和测试技术,轻量化车体设计制造技术,轨道车辆转向架和车体减振降噪技术、牵引传动系统的先进设计、制造和测试技术,高速列车牵引变流技术、牵引控制系统技术、牵引变压系统技术、网络控制系统技术、总体集成技术、制动系统技术;混合动力动车组和机车的整车及转向架设计、集成和制造先进技术;大轴重机车和货车转向架的先进设计、制造和测试技术,万吨重载列车电控制动技术;快捷货车总体集成、车体及转向架技术;公路、铁路联运车辆关键及配套技术等。

(八)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技术 1.高技术船舶设计制造技术

高技术、高附加值环保节能型船舶设计制造与节能减排系统技术。 2.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技术

海上工程作业与辅助服务装备、科学考察船、海洋调查船等勘探与开发装置、海洋矿产资源和天然气水合物等开采装备、海洋可再生资源开发装备、海水淡化、海上风电等新型海洋资源开发装备设计制造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核心配套装备设计制造技术等。

(九)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技术 1.乐器制造技术

乐器及其器材加工和调试新技术;MIDI系统生产调试技术等。 2.印刷技术

改造传统印刷的高新技术;数字印刷技术;绿色印刷工艺技术;特种印刷工艺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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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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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doc》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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