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贴申请书

2021-01-24 来源:申请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人才津贴申请书

中共宜都市委组织部:

本人余建,1979年4月出生,2014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分配到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从事骨外科医疗工作。现本人符合宜都市高层次人才津贴申报条件,特申请享受人才津贴,敬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余建

2014-11-12

推荐第2篇:公司研究生津贴申请书(优秀)

津贴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XX,来自XX大学XX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在XX公司工作至今已满一年,一直认真做好自己岗位的本职工作。现申请硕士津贴! 并感谢公司领导长期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期:

推荐第3篇:申请小孩生育津贴申请书样板doc

申 请

本人在

年符合计划生育第

个小孩指标,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现申请小孩医疗补贴费。请批准。

附:小孩出生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

推荐第4篇:残疾人津贴

对残疾人发放津贴是非常合理的 日期:[2012年2月21日]版次:[AA11]版名:[政情]稿源:[南方都市报]网友评论:条

南都讯 记者李拉 通讯员粤残宣 由省委组织部、省残联联合主办的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领导干部培训班昨日开班。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发布对广东省残疾人社会服务研究成果时提到,城镇残疾人的家庭人均收入仅为普通家庭的三成六,劳动年龄的城镇残疾人“在业”的只有1/3,16岁以上残疾人中还有2/3未享有社保。对此广东省副省长刘昆表示,残疾人纳入保障体系必须优先保证,“十二五”期间还有加快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等专项福利制度。据悉,目前广东省有540万残疾人,中科院的研究显示,广东省残疾人所占的比例从3.95%上升到5.86%。城镇残疾人的家庭人均收入仅为普通家庭的36%,农村则只有普通家庭的57%。

副省长刘昆表示,“残疾人是弱势群体,对残疾人加入保障体系必须优先保障,100%保障好”,刘昆强调,同时加快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辅助器具补贴等专项福利制度,“现在老年人都发放补贴了,对残疾人发放津贴是非常合理的”。

推荐第5篇:生育津贴

答:对于生育津贴,各地区多少还是有些差异的,针对你的提问,我查了一下我所在地相关的资料,虽然可能不是很针对你,但是抛砖引玉,你可以到当地社保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生育保险攻略课程 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社保“五险”之一,是员工必上保险,不管员工是否郑州户口,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生育保险是企业交费,个人不交费,主要分为三项报销,一项津贴。下面简介绍下生育保险内容: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并不直接结算,自己先交费,留好医院开的票据,分娩之后一起手工报销。产前检查报销总额度为1200元,开销的不到这些,实报实销。开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生产住院费用报销——社保卡实时结算(出院时,属于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实时结算)。 报销金额如下:

正常分娩: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2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例。 异常分娩(难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600元/例。 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300元/例。 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5000元/例,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费用标准不再支付 举例:三类医院,住院前自己交押金5000元,顺产住院花销4200元。出院结算时候社保卡直接扣除2200,自己支需支付2000元,押金退还3000元。

怀孕而最终未产子的也享受报销——职工因自然流产、胎死宫内等疾病原因终止妊娠的,也享受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报销。

生育津贴——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详细如下: 妊娠满28 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 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12 周不满28 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 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8 周不满12 周流产的,享受30 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不满8 周流产的,享受15 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的领取女职工在生育后四个月内,到医疗保险中心领取生育费用的同时按有关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郑州市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正常生产、剖腹产、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产、流产的,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2、婴儿出生(死亡)证;

3、本人身份证;

4、本人生育保险登记卡;

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中止、出生等有关证明材料或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产、引产或流产的,除提供本条款第(1)、(2)、(3)、(4)项材料外,还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妊娠中止、婴儿出生等有关材料。4个月以下流产的,申请时需提供本条款第(3)、(4)、(5)项材料。

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生育保险办理和报销流程

第1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女职工怀孕五个月内将相关材料(见下文2)交给所在单位专管员,由专管员到市医保中心三楼生育科办理。

第2步: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持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卡、《生育保险登记卡》到市医保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产,住院期间直接按规定报销费用。

第3步:申请领取围产保健费和生育津贴。生产后四个月内将相关材料(见下文2)交给专管员,由专管员递交生育科。

第4步:领取围产保健费和生育津贴。审核通过后,由专管员到医保中心二楼财务一科统一领取。

①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超过支付标准和按项目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及其他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②因特殊原因延后报销的、因急诊在外地非定点医院生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将相关材料交专管员,由专管员到医保中心生育科申请手工报销。 《生育保险登记卡》办理时间,所需资料 办理时间:每月20日—30日(工作日) 在中原区、二七区社保局办理参保手续的单位:每月10-14日工作日 在金水区、惠济区、管城区社保局办理参保手续的单位:每月15-19日工作日 所需材料:

①女职工: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彩色照片1张、医疗保险卡。

②男职工配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寸合影1张、男职工医疗保险卡、男职工单位和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 办证地址: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东北角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办事大厅二楼生育待遇处 咨询电话:12333 或 67880280

①生育险申报要求,生产之前要参保9个月,才可以享受报销!

②超过五个月(20周)未办理者,需单位加开证明(解释未及时办理的原因)。情况特殊者(如连续缴费不足一年,缴费中断等)需提供养老统筹单、劳动合同等。

③生育二胎另需双方单位计生办出具符合相关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说明详细原因),并提交符合相关计划生育政策的具体证明。

生育报销所需材料,及其他 生育报销(含7个月以上引产)

住院病历复印件(病案首页,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 费用明细单 出院证

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生育登记卡 围产期保健有效票据 医疗保险卡 围产期保健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500元;顺产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1500元,剖宫产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3000元。超出标准的由本人自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支付。 流产,引产: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定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三联单) 单位计生办证明(说明流产原因,是否符合计生政策)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有限费用票据 医疗保险卡 结婚证原件 上环,取环:

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三联单)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有限费用票据 医疗保险卡

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流产/引产者,报销必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支付标准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费用标准的90%。

生育报销时间

送材料时间:每月5日—20日(工作日) 将有关资料报市医疗保险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核。

注意:原来的报销材料受理时间是每月20~30日,因收取的报销材料还需要后期的审核处理,为确保参保人能及时享受待遇,现将窗口受理报销材料的时间调整为每个月的5-20日工作日。

每季度第一个月18日---22日(工作日)带个人医疗保险卡到市医保中心二楼财务科结算。 郑州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一)产前检查:800元/例

(二)正常分娩: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2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例 (三)异常分娩(难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600元/例

(四)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300元/例 (五)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5000元/例,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费用标准不再支付。 提醒

1、生育险申报要求,生产之前要参保9个月,才可以享受报销,生产之前不满9个月的。

2、生育津贴是根据上一年度单位缴费平均基数计算的。

3、现政策达到结婚年龄孕育的及二胎报3个月生育津贴。

4、没有二胎准生证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必须符合二胎政策,有准生证才可以申报生育险。

5、在郑州市定点医院生产,要求生之前1个月到生育科登记备案;产前检查费定额报销1200元,顺产报销上限2300元,剖宫产报销上限4300元。

6、生育险申报要求:生产之前要参保9个月,才可以享受报销,生产之前不满9个月的,生产之后要参保满1年才可以报销;生产完之后6个月以后提交资料报销,资料提交后预计6个月左右可以下发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费。

7、停保一年后不能报销,生育津贴和围保费要求在保的情况下提交资料,停保后24个月内,可以报销生产费用。

推荐第6篇:高温津贴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制定高温津贴

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成劳社办【2007】199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维护高温场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制定高温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发【2007】58号)转发给你们。鉴于成都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我市执行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三个高档次,成都市高温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天8元——10元。请按照省劳动保障厅通知要求和我市确定的津贴标准一并贯彻执行。

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对用人单位建立高温津贴制度和执行高温津贴标准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维护高温场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制定高温津贴有关工

作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7】58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以下简称“通知”)已转发给你们,按照“通知”关于制定高温津贴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维护高温场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制定高温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天6元――10元,各地应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具体的津贴标准。

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并与本单位工会或工会代表通过平等协商,建立高温津贴制度,并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具体津贴标准。

三、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四、本通知制定得高温津贴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要据实单列,同时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五、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每年的6月-8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它劳动保障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推荐第7篇:独生子女津贴

独生子女津贴

内容简介:什么是独生子女津贴?独生子女津贴是多少?独生子女津贴要缴纳个税吗?本文中就独生子女津贴一事与众职场人士分享一点这方面的小知识。

针对大家的各种问题,我们一个个的来解决。

首先,什么是独生子女津贴?

独生子女津贴是国家发给领有《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的一种奖励补助。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荣誉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再就是,独生子女津贴是多少?

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措施,从出生之日起每年可以领取50元钱的独生子女费,一直到孩子满14周岁为止,这个费用一般可以在所供职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原退休金额外+5%的奖励,或以一次性发放补助代替。

不同的地区在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有不同的独生子女津贴优惠政策。

独生子女津贴这个是奖励父母的,青岛规定,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至孩子14周岁每月各领取6.5元,合计13元。6.5元由所在单位发放,无业的由户籍所在地办事处计生办发。

最后,独生子女津贴要不要缴个人所得税?

有网友提出,公司每月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20元的独生子女津贴(三优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这里所述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数额发放的标准之内的补贴。

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按本人退休时月基本工资的5%享受每月奖励金。本人计划生育奖励金与基本退休费之和不得超过本人退休前的月基本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三)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四)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

(五)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推荐第8篇:生育津贴

【办理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或流产,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生育妇女,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生育妇女,且户籍属性亦不属于外省市农村户籍或自给口粮,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Conditions:

If it is in birth control or abortion, and give birth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with regulated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Females can enjoy the childbearing living allowance and maternity medical expenses subsidies if they can meet one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1.Childbearing women who haveShanghaiurban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nd also pay the urban social insurance and establish a personal account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ions.2.

Childbearing women who do not have Shanghai urban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nd not belonging to the rural household registration of other provinces,or self-sufficiency in food,but pay the social insurance as required and establish a personal account.

【受理主体】 本市各区、县社保中心受理网点。

【办理地址】 详见附件1。

【咨询电话】 12333。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步骤】 生产(流产)后,携带下述材料至邻近社保中心申请生育生活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费补贴。

【所需材料】

1.填写《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社保中心领取);

2.生育妇女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

籍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军人或外籍人士提供《军官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生育妇女本人的活期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存折为:上海银行、建

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硬卡为:招商银行、中国建设、民生银行;存折或硬卡为: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

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由生育妇女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准生证》,签发日期必须早于分娩或流产日期,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因特殊情况在外省市或国外生育、流产的生育妇女必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生产情况证明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产情况证明应有难产或顺产相关信息、盖对外行政公章有效)。在国外生产的生育妇女需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公章有效。 ④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需携带经市或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办事处出具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再生育子女告知书》的签发日期必须早于分娩或流产日期

推荐第9篇:生育津贴

今天花了好长时间回复了一个宝妈的帖子,感觉一路走来不易,我们两口子都是外地户口,在上海生孩子还是要办理不少手续,从怀孕到生完孩子办好生育金(双方户口外地或一方外地户口),我把帖子内容复制分享给那些户口外地的宝妈宝爸们!大致从怀孕到办理好生育金有六个步骤,我是按照倒着的顺序回复的帖子,从六到一就是正常的办理顺序,希望能帮到你们!一:生育金领取需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要),办理地点是你居住地的区(上海的大区,比如长宁区)社保中心。

1.出生证 2.妈妈的身份证 3.街道办事处生育金审核表 4.妈妈的一张银行卡 5.结婚证 6.出院医学生育证明四联单(其中一联的社保联) 7.男方身份证(如果是宝爸去办理此手续时需要) 8.委托书(如果是宝爸去办理此手续需要)

二,街道办事处的生育金审核表办理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你居住地或居住证所属街道办。 1.夫妻双方户口本(包括首页和各自的那页) 2.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3.出生证 4.一孩生育证明或再生证明(既准生证) 5.居住证,暂住证,居委会居住证明(三个有其一即可) 6.结婚证 7.出院医学生育证明四联单(其中一联的街道办事处联) 8.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色小本),特别说明,在办理小卡时,如果你已经在街道办事处办理过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卡(粉红色),这时就不需要提供这个流动人口育证明。如果没办理过这个登记卡,就要这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出生证(你要生的医院)需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要做的! 1.夫妻双方户口本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出院医学生育证明四联单(其中一联) 4.孩子的名字 5.出生证明申请表

四,在医院生孩子,必须建立大卡,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生育小卡(上海是一本封面黄色为主的小册)。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户口本。 4.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孕检初检报告单(你居住证或暂住证所在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如果一方户口在上海的就在所在街道办卫生服务中心,如果女方不是上海户口,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

五,生育小卡(最好在20周内,超过20周就不好办了)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地点:居住证或暂住证或一方是上海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1.女方身份证 2.流动人口生育卡(街道办事处办理)特别说明:这时就建立好小卡了,并且你的生育信息就被录入了上海生育数据库中了,同时要给你做初孕检查,然后你就有初孕报告单!

六:流动人口生育卡(粉色卡),办理地点:街道办事处(居住证,暂住证,如果一方是户口在上海就在其所属街道办)。原件和复印件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色小本,如果一方是上海户口,只需要提供另外一方即可) 4.准生证(一孩生育证明或再生证明) 5.男方生育证明(初婚生育或再育的三级证明,村,乡,县或居委会,街道办,区的三级) 6.居住证或暂住证(如果一方是上海户口,另一方必须提供) 7.居委会开的孕情卡(孕情单,有居委会盖章的),并在居委会登记特别说明两点∶ 1.以上六个步骤,倒着过来就是你正常的生育手续,其中任何一个证件资料都不能少。 2.提到的居委会,街道办,区,最好是按照一方为准!

推荐第10篇:生育津贴

戴某2014年4月入职某外资企业担任销售总监,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30000元,由于产假前请过产前假和病假,生育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为

25000元。2014年12月,她分娩顺产一子。

由于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戴某遂向社保部门咨询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社保中心答复称:“由于你公司申报的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所以你产假及晚育假期间只得享受每月

5500元的生育生活津贴。”

戴某对此十分不解:本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30000元,现在生育生活津贴只有

5500元,这也太不合理了吧?她认为,既然社保无法支付30000元,那么单位就应当予以补差。但是单位认为,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规定:“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但是目前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并未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所以不存在补差的问题。、

戴某的生育生活津贴应当如何确定?单位是否应对戴某进行“补差”呢?

问题一

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妇女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产假天数及对应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从业妇女生产或流产当月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2009年起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按2892元计发。

从业妇女生产或流产当月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或者虽然满一年但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

以上案例中戴某所在公司申报的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社保支付给戴某的生育生活津贴基数为5500元并无不妥,社保支付的生育生活津贴=基数÷30×产假和晚育假天数,她的生育生活津贴总额=5500÷30×128=23467元。

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具体来讲,就是先用女职工前12个月内不同工作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其所工作的月份数,然后加总后除以12个月得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前12个月中有失业者未缴费的,失业的月份单位缴费基数按“0”处理。

【举例说明】某女职工在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分别在A公司工作6个月、B公司工作3个月、C公司3个月,A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00元、B公司6000元、C公司10000元,她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4000元×6+6000元×3+10000元×3)/12=6000元。

问题二

生育生活津贴单位如何“补差”?

为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5号)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上海生育生活津贴计发基数调整后,广大低收入生育妇女产假待遇增加,但是部分高收入生育妇女因产前工资高于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产假待遇较产前有所降低,部分女职工对此反映比较强烈。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调整本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3〕5号)规定,2011年7月1日以后生育或者流产的女职工,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其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予以补差。

上海“补差”规定有三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就高不就低。按照就高的原则,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补足到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个人的产假前工资标准还高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再补足到个人的产假前工资标准。

第二个要点是差额单位补。按照新规定,低收入职工产假待遇有提高,高收入职工产假待遇不降低。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全部由用人单位予以补差;或者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差额部分也全部由用人单位予以补差。

第三个要点是工资平均算。这里要特别注意:“产假前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包括不同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性收入。前面案例中戴某产假前工资标准不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30000元,而是本人生育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25000元。

根据本市规定,戴某生育津贴每月5500元,低于本人生育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25000元,每月差额部分19500元,应由用人单位补足。单位应补给她的生育生活津贴差额总额=19500÷30×128=83200元。

问题三

生育生活津贴是否计入个人下一年度月缴费基数?

职工当年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其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上海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沪劳保福发(2002)18号]规定,“从业的生育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在确定个人下一年度月缴费基数时,应将生育妇女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剔除计算。”但是需注意,用人单位在申报上年度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性收入时,应把单位“补差”部分统计在内。

【举例说明】某职工2014中有4个月是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的,单位在确定个人2015年度月缴费基数时,按剔除这4个月后的另外8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问题四

生育生活津贴是否计入解除终止经济补偿基数?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就是经济补偿的基数。所谓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生育生活津贴是否计入经济补偿基数?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即未规定应将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包括在内。

上海高院认为,经济补偿从性质上看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为弥补劳动者损失或基于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故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

根据本市有关部门的政策口径,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时,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中,领过生育生活津贴的,领取的期限剔除计算。

【举例说明】某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中有4个月是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的,经济补偿基数按剔除这4个月后的另外8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第11篇: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该给谁?

[ 张绍明 ]——(2009-2-15) / 已阅4842次

生育津贴该给谁?

武汉 张绍明律师 13871401077

【案情回放】 今年年初,收到顾问单位送来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该单位一名女员工王某辞职后向江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单位支付2008年1月在职期间生育小孩的生育津贴和哺乳期内的护理津贴8664元,由于生育保险武汉市2007年才启动,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是支付给单位还是支付给个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后是否还需要支付生育津贴,是用人单位和单位员工都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生育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生育保险最近几年才在全国铺开,为什么要有生育保险,她起源何处?

伴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走出厨房,走向社会,成为职业女性。职业女性既要从事社会生产,又要担负起人类自身再生产的任务。她们在怀孕、分娩、育婴期间,因部分或全部不能参加劳动而减少或失去收入,同时又需要增加医疗保健费用支出。此外,她们不仅要在身体和精神上承受负担,甚至还可能有生命或伤残的危险。如果再让她们因为怀孕生育而失去饭碗和工作,则显得明显的不公。

随着妇女参与社会生产人数的增加,生育保险逐步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重视。1919年,第1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保护生育公约》(第3号)。1952年,第35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对生育补助金作了专门规定,随后又通过了《保护生育公约(修订)》(第103号)和《保护生育建议书》(第95号)。1975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女工机会均等和待遇平等声明》,其中明确规定:由于生育是一种社会职能,所有女工应有权根据《保护生育公约(修订)》(第103号)和《保护生育建议书》(第95号)规定的最低标准享有充分的生育保护,其费用应由社会保障、其他公共基金或通过集体协议承担。2000年,第88届国际劳工大会为了促进劳动力中的所有妇女享有平等和母子的健康与安全,又通过了《保护生育公约》 (第183号)和《保护生育建议书》(第191号)。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根据自己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实力,制定了相应的生育保护措施,以保障本国妇女的合法权益。到目前为止,在全世界165个建立社会保险体系的国家和地区中,已有135个建立了生育保险。它充分体现了妇女生育的社会价值,对促进妇女就业、进一步改善妇女的就业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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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生育保险,使职业女性在生育子女时,能够保证正常的生活和医疗保健需要,并避免因生育而导致失业,从而解除女职工的后顾之忧,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这既有利于维护劳动力再生产,也有利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也是社会走向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较晚,生育保险制度建立更晚。1988年6月28日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并且在

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以行政法规的方式首次对女职工生育权利进行保护。随后,1998年9月4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这些也只停留在行政法规和规章层面。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的规定,为制定生育保险相关法规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1994年12月14日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

[1994]504号),但当时养老保险、工伤、医疗保险体制的建立比生育保险更加紧迫,生育保险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1996年11月21日,位于西北的银川市制定了第一部有关生育保险的地方规章《银川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1997年,劳动部提出《生育保险覆盖计划》,随后,1997年辽宁省制定出《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但其他各省并未按计划跟进,2005年至2007年期间,各省市生育保险地方法规才大量出台,2006年10月30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173号令),生育保险自2006年12月10日起才在武汉市施行,比银川市整整晚了10年。

三、生育津贴该给谁?

通过对生育保险制度建立的起因不难发现,她是为了保障职业女性不因生育而减少收入。在国营企业此事很好办,但随着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要私营老板给不干活的女职工发工资,就必须有法律层面的保障,生育保险就是这样一项制度。 生育保险的保障性决定了她不可能与产假工资同时获得,也就是说,女职工不可能从怀孕生育中获利,既得单位发给的产假工资,也获得社保部门的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领取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的主体是缴费单位而不是职工个人。这在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173号令)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当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拨付的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额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余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武汉市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的申报流程: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单位提供收据(盖财务章)和账号,每月11-24日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领款手续。

四、生育期间待遇:不损害原则

既然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单位支付了产假工资就无需再向个人支付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但实际情况是,各单位支付的产假工资往往较少,甚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这就损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假工资支付多少合理,本律师认为,应该以“不损害女职工利益”作为判断标准,也就是说,该女职工上班拿多少工资,产假期间应发给多少工资。本案中,王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800元,单位给她发的产假工资的325元,补发1425元产假工资比较合理,其申请仲裁要求给予8664元的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按照她的诉求,在生育期间她不但没有任何损失,还因此获利8664元—2400元=6264元。有违生育保险建立的宗旨,也无任何法律上的依据。

第12篇:津贴规定

津贴规定

1、全勤奖

公司生产一线员工(不包括包薪、管理人员)当月满勤享受全勤奖150元/月,凡缺勤一天以上取消全勤奖,如因公司业务不足而引起待工休息不扣全勤奖。

2、工作餐费

凡进厂录用(包括试用期)的员工补贴餐费300元/月,请假、出差、陪客按天扣除。

3、租房补贴

租住在厂外的外来员工凭 ①暂住证 ②租房协议或合同 ③房租收据 ④本人申请租房补贴报告,可享受租房补贴100元/月,当月请假(事假、病假、工伤假等)6天以上不享受当月租房补贴;

其他规定

1、提出辞职人须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经有关部门签字同意后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2、居住在园区内员工宿舍、干部宿舍的员工水电费由入住人员自负平摊,水电费均在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3、管理人员领取西装衬衣后,次月起从工资中扣除其服装费用 60 元/月,满二年后逐月退还其本人;车间员工领取工装(冬装、夏装)后次月起从工资中每月扣除其服装费用,满一年一次性退还其本人;

4、凡辞退、辞职人员不满一年的在结算工资时扣清其工作服进价金额;

5、无论新招学徒、熟练工、管理人员在试用期内请假累计一周以上的试用期顺延;

6、包薪、管理人员不享受全勤奖、无加班工资。

-----------------帕吉特

第13篇:劳动仲裁申请书(产假工资及生育津贴)

申请劳动仲裁细节(参考株洲)。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登记机关”就是公司的注册地及区,到所管辖的工商局调取劳动仲裁用的单位工商注册资料,记得带身份证。(若注册地为异地,请到公司所在地调取) 2.到所管辖劳动仲裁部门把该问的问清,写好仲裁申请书,最好提前手机打好草搞,提交。(建议决定申请仲裁前可以先去咨询) 3.立案(仲裁会电话通知你是否立案?哪天开庭?) 4.到场开庭(一般建议调解,款项到位快) 5.执行(15日内公司未执行未上诉,需拿判决书或调解书及生效书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示:决定申请仲裁前,请在网上大量查阅资料,避免事倍功半。虽然繁琐一点,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不被人侵犯,请耐心。

一般仲裁庭裁决案件,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仲裁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现具体住址、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职务 仲裁请求:(有多项请求的,应分别列出,且请求要直观简洁,避免冗长累赘)

1、

2、

事实与理由:(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以及法律依据)

此致

株洲市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本人签字)

申请人在立案时须一次性提供(全部材料为A4纸打印或复印)

1、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用人单位工商注册资料一份(市或区工商局调取;

4、与案件请求相关的主要证据材料。

(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劳动仲裁申请书(产假工资案例) 申请人:„„

被申请人:xx公司,„„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缴入职至产假结束期间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即?个月(此条不属于仲裁范围,但可以提出,调解一起。若是判决,可以去社保局投诉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再去劳动仲裁申请补偿。)。

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缴纳生育保险承担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等等;即人民币?元(以158天津贴及其他3600元计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年x月x日进入被申请人单位工作,xxxxxxxx至今单位未向本人支付产假期间工资以及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74号:明确生育津贴天数及标准仍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按98天发放生育津贴,新增加的60天产假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7年

第14篇:生育津贴申请

生育津贴申请

本人xxx,性别女,身份证号:xxx,配偶xx,性别x,身份证号:xxx,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初婚未育,于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姓名xxx,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休假,其中产假xx天,剖宫产产假xx天,晚育假xx天,享受男方奖励的十五天产假,合计xx天。

本人申请生育津贴,请批准。

手机:

xxxxx申请人:

第15篇:国家津贴标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社部发〔2006〕24号

关于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的精神,提高煤矿工人的工资收入,稳定煤矿职工队伍,促进煤炭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就调整煤矿井下工人岗位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执行范围

井下艰苦岗位津贴适用于各类煤炭企业的井下作业职工,不包括露天煤矿职工。具体发放范围为: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下井工作且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种类及标准

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包括: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

(一)井下津贴

1、井下采掘工:15-30元/工;

2、井下辅助工:10-20元/工。

3、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

(二)班中餐补贴:6-10元/工。

班中餐补贴由企业集中用于井下作业职工的伙食,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

(三)夜班津贴

1、前夜班:6-10元/工;

2、后夜班:8-12元/工。

三、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资金来源

调整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所需资金可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调整津贴标准增加的工资在挂钩工资基数外单列。

四、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实施

各类煤炭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井下人员的相关待遇。企业发放的井下艰苦岗位津贴不得低于各地确定的标准。实行吨煤工资含量计件制的企业,应结合职工出勤情况,在吨煤工资以外发放井下艰苦岗位津贴。企业要结合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井下职工的收入水平,使工资分配向井下一线职工倾斜,形成合理的井下人员与地面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

各类煤炭企业要在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同时,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切实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五、有关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上述标准区间内,综合考虑井下劳动强度、工作时间、煤层的赋存条件以及水、火、瓦斯等自然灾害和粉尘、温度、湿度、噪声等作业环境,合理确定本地区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具体标准,在2个月内提出本地区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具体意见,并分别报送劳动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第16篇:晚育津贴领取

自2012年1月1日期,公司已为非京籍员工增上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或女性配偶分娩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北京籍人员提供);

《北京市外来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非京籍员工在本市居住地街道或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注:办理《北京市外来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准生证》或《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2、户籍地街道或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色小本);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身份证

5、津贴申请一方的社保卡;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注明:妊娠的起始时间、妊娠的终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相关情况);(在外埠生产的需要当地医保或劳动部门等出具的证明,证明生产的医院是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

3)婴儿出生证明(出生后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4)结婚证或离婚证

5)参保人员或配偶的身份证,如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的,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为外埠户籍且持在校期间办理的本市身份证的,还应提供户口本)

注意: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且原件上需加盖相应签发部门的公章

2.在生育后两个月才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第17篇:CR1801考勤津贴

瑞柯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考勤津贴制度

Ref No: CR-18-02

一、目的

加强公司管理,完善考勤体系。

二、适用范围

公司助理主管级别以下的员工。

三、定义

1、全勤:不迟到、不早退、没有休假。

2、休假:除年假、公假、产前假、哺乳假、晚育护理假以外的,员工申请的各类休假。

四、考勤实施

1、员工工作日出勤凭考勤系统记录每天工作时数。

2、员工考勤津贴计算以考勤机刷卡记录时间为准

3、员工晚于上班时间打卡视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打卡视为早退。

4、员工在10:00之前到达公司考勤,作为迟到;10:00之后到达公司考勤,作半天假期处理。

5、员工上下班一个月三次经直接主管确认为漏打卡,界定为一次迟到或早退。

6、员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当月考勤津贴的20%。

7、员工因公外出未打卡,凭公司用车单或直接主管确认,视为出勤。

8、员工申请休假,当月考勤津贴全额扣除。

9、员工代打卡一经发现,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当月考勤津贴全额扣除(班车司机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如遇气象预报预警恶劣天气(如大雾、台风、暴雨、冰雹),员工迟到不扣除考勤津贴。

2、员工如遇媒体公告的突发交通事故或班车发生交通事故,员工迟到不扣除考勤津贴。

3、员工晚于上班时间5分钟内打卡(含5分钟),员工迟到不扣除考勤津贴。

4、员工一月内迟到2次(含2次),不扣除员工考勤津贴,迟到至第3次起计算。

5、考勤系统出现计时故障,不扣除员工考勤津贴。

六、与班车有关的交通费用

1、班车因突发原因不能正常接载员工时,员工发生的出租车费可以报销,且不作为迟到处理,不扣除考勤津贴。

2、班车因调度原因需要员工乘坐出租车时,发生的出租车费可报销,但仅限于从公司至班车候车点的车费。

3、因班车更换路线,导致班车候车点的迁移,员工到新候车点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4、因考勤津贴的扣除从第3次迟到开始计算,所以当班车晚点时,员工自行发生的出租车费,由员工自理。

执行日期:2007年3月21日起执行。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第18篇:英语津贴制度

Subject: english allowance policy

英语津贴管理制度

Effective date: Objective目的

The policy is made for active the enthusiasm of service English learning,for enrich the capacity of spoken language and the service quality 为了调动酒店员工学习旅游饭店英语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口语交流能力,提高员工英语水平,提升酒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Policy内容

1.conditions适用条件

the staff who meets all the conditions as following could apply for the allowance: 本制度适用于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员工; 1) regular on job staff who paed the probation period 转正后的在职,在岗正式员工

2)staff who meet the position needs with high potential 酒店批准的符合工位需求,具备发展潜力的员工 3)staff who are approved by the hotel to attend the service English exam organized by Beijing tourism bureau and acquired the certificate during working for the hotel 就职于本酒店期间,参加北京旅游委组织的北京旅游饭店英语等级考试并取得了相应证书的员工。

2.allowance 津贴标准

the English allowance is set for three levels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level of the certificates 英语津贴根据所获得等级证书级别分别设定为三个等级:

1) RMB100/month/pax for whom hold the service English certificate of intermediate level 津贴100元/月/人(持《北京旅游饭店英语初级证书》者) 2) RMB150/month/pax for whom hold the service English certificate of intermediate level 津贴150元/月/人(持《北京旅游饭店英语中级证书》者)

3) RMB300/month/pax for whom hold the service English certificate of advanced level 津贴300元/月/人(持《北京旅游饭店英语高级证书》者)

3.procedure 操作流程

1) registration报考办法

the regular staff can select an appropriate level according to one’s own situation and the job’s needs after paed the probation period and apply to HR at least 1 month in advance paed the probation period.the staff can go to the designed spot on time to register and take the exam after HR approved the application.酒店正式员工转正后,视岗位需求及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等级,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考试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员工可在制定日期到制定地点进行注册报考并参加考试。 2) application申请津贴

the staff who acquired the service English certificate should fill the allowance application form with the approved duplication of exam register application form and both the originao and the copy of service English certificate as attachment to HR department for checking.酒店员工考取《北京旅游饭店英语等级证书》后,填写津贴申请表,并附上经酒店批准的报考申请复印件,《北京旅游饭店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备人力资源部,以便核实登记 3) distribution津贴发放

the English allowance will be distributed according to the monthly staff attendance record.any kind of leaves apart from national puclic holidays and annual leave,will cause a payment differ of the allowance.英语津贴的发放根据员工每月出勤天数这算发放。除法定节假日及年假外,其他任何形式的休假都将影响津贴的发放。

The initial distribution date of the English allowance is according to the effective date which is shown on the approved English allowance application form 首次英语津贴的发放日期以经酒店签批的《英语津贴申请表》上的生效日期为准

The English allowance will be distributed with each month salary.the related tax will be charged by the staff.英语津贴每月将与当月工资一同发放。所产生的相应部分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本人承担

4) Re-check符合办法:

In order to ensure the continuity and utility of staff’s English level,the English allowance is based on dynamical management.for whom have been already take the allowance over 1 year,should apply and pa the re-check test held by HR for take the English allowance for the second year.酒店对英语津贴实施动态管理办法,为了保证员工英语水平的持续性和应用性,对于申领英语津贴每满一年者,须按时参加并通过酒店组织的英语等级复核考试后方可获得再次申领次年英语津贴的资格。

The content of the re-check test organized by the hotel is according to the content of the service English exam by Beijing tourism bureau ,which is also included in 3 levels .the testing method and content will be designed by HR department.酒店组织的英语复核考试参考《北京市旅游饭店英语等级考试》内容设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次。具体考试内容和形式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The re-check test will be held every October by the hotel for one year validity.in case of special iue to change the date of the test,HR will announce in advance.酒店组织的英语复核考试暂定于每年十月举行一次,有效期为一年。如遇特殊情况,酒店需变更复核考试时间,人力资源部将另行通知。

Staff who get the allowance over one year after august,will get the allowance until the date of the re-check test.whom get the allowance over a year before august,the allowance will be distributed by the last effective date according to the English allowance application form.申领英语津贴在每年八月以后满一年的员工,其津贴发放延至复核考试之日;申请英语津贴在每年八月以前满一年的员工,其津贴发放截止至其《英语津贴申请单》有效期终止之日。

Staff who are absent or failed to pa the test will not keep taking the English allowance.and should go back to the procedure of re-register for attend again the service English exam organized by Beijing tourism bureau.未参加或未通过当年复核考试的员工,不予继续申领英语津贴资格。如欲再次申领英语津贴,需重新履行酒店员工报考北京市旅游委组织的《北京市旅游饭店英语等级考试》的相关流程

5)Up-grade升级方法:

For staff whom want to apply for a higher allowance ,should apply for a higher level of the certificate acquiring ,and apply at least 1 month in advance to HR.go for register and attend the exam on time in designed spot after approved ,and provide the new higher level certificate to HR for checking.the allowance will be distributed according to the relative standard after approval.对于已取得《北京市旅游饭店英语等级证书》且申领英语津贴的员工,如需报考更高级别,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批准后,前往指定地点准时报名注册并参加考试。考取更高等级证书的员工,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持相关证明进行核查,经考核批准后,其津贴自次月以相应级别发放。 4.reimbursement报销

1) the reimbursement is only including the registration fee.any other payments such as books etc are not considered .the reimbursement should be charged only once for each level to each participant.the certificate original and the invoice of the registration fee are required for required for reimbursement.报销费用仅含考试报名费用,不包含员工购买教材等其他任何费用。员工可凭考取证书原件及发票申请费用报销,每个等级每人只可报销一次。 2) validity生效

the policy will be effective by 1st June.2016.HR will keep the right of explain 本制度自2016年6月1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19篇:实习生津贴管理制度

实习生津贴管理制度

1、实习单位向实习生免费提供膳食、住宿、床上用品、工服等。不允许实习生外宿。

2、实习期间实习生一般不得请假回家、回校和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具书面说明并由双方同意后方可准假,由此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3、实习生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三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实习单位有权不经预先告知实习生予以解除实习协议。

4、实习协议解除后实习生需按实习单位制度要求尽快办理有关财、物、资料等交接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实习生自付。

5、实习单位为实习期满的实习生报销往返交通费,标准为硬座火车票。来程交通费于实习期满后由实习单位报销,回程交通费于实习期满离岗时由实习单位支付。对于因实习生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实习期的实习生,实习单位将不负责交通费。

6、

7、实习生工作时间由所在部门依具体情况而定。

实习单位安排实习生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

8、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实习单位是否支付实习生报酬,由双方平等协商决定。

9、如果实习单位与实习生就支付实习期间报酬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后,实习单位以每(小时/日/月)

元的标准支付实习生

1 报酬,工资于(每月__日/每日)统一结算,并由实习单位以法定货币形式直接发给实习生(或委托银行转账至实习生账户发放)。实习管理费每人每月人民币__元。

10、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生病,可就近在实习单位周围医院就诊,医药费由实习生自付。实习生休病假需有医院病假证明,一个月内病假超过7天或患有慢性病、传染病和重病的实习生,实习单位将把其退回实习生所在学校。

11、实习单位在实习生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单位保证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与保险待遇。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享有同实习单位临时雇用员工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及在发生损害时同等的损害补偿标准。同时,因为是实习期间,所以实习单位不为实习生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第20篇:员工福利、津贴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福利、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规范公司的津贴及补贴管理工作,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以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福利、津贴管理的原则

1、补偿性原则:福利、津贴是对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也是员工薪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

2、差异性原则:员工所享受的福利、津贴根据个人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3、透明性原则:公司所有有关福利、津贴的制度、形式及执行都是公开的。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临时用工除外)。 第四条 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有关保险费用。员工入司通过7天试工期后公司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公司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及为其代办大病救助保险(个人自费)。

2、各种年节福利

员工年节福利包括春节:100-300元/人、中秋节100-200元/人。以购物卡或现金方式发放。

3、各种补贴

⑴ 结婚贺礼: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公司给予结婚贺礼600元;正式员工工作未满1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公司工作的贺礼加倍。

⑵丧事慰问金: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公司给予慰问金500元。

4、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为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关的培训,培训方式主要有在职培训,公费进修等。

5、员工年度体检

凡在公司工作年满二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每两年一次的体检,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员工体检事宜。

6、劳动保护

⑴ 因工作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公司必须向在岗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⑵ 员工在岗时,必须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7、各种休假

⑴ 国家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⑵ 带薪年假:员工入司工作满3-5年的,年休假5天;5-10年的,年休假8天;10年以上的满一年增加1天,以此类推,年休假最多15天。

⑶ 其他假日:员工婚假、产假、事假、病假的休假待遇祥见《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五条 员工津贴

本公司津贴包括伙食费补贴、夜班津贴、工龄津贴、通信补贴、出差补贴等。

1、伙食费补贴

公司员工的就餐标准是10元/人/天,公司伙食费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以每天实际就餐人数直接补贴到员工的伙食费中。

2、夜班津贴

补贴范围:公司从事三班制工作的员工。中班(16:00-00:00)津贴为10元/班,夜班(00:00-08:00)津贴为14元/班。在夜间工作不足4个小时不计发夜班津贴。每月1日前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夜班津贴申请表》连同当月排班表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公司前期夜班津贴由人事部门直接计入工资表)。

3、工龄津贴

工龄津贴是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表现优秀,鼓励其能长久与公司结合一起,依其服务年限计发奖励性的津贴。其工龄从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包含试用期)满三年以上至六年以下,且年度绩效B等以上并无不良记录者方可计发工龄津贴。按30元/月计发工龄津贴,六年以上至十年以内按60元每月计发工龄工资,十年以上另订。

4、通信补贴

公司各部门经理或主管根据工作性质不同,每人每月报销手机费50-150元,具体数额需呈报审批,同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公司副总经理200月/人,由财务部每月定时充值;公司总经理实报实销。

5、出差补贴

公司员工出差各项补贴发放标准祥见《公司出差管理办法》 第六条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津贴申请书.doc》
津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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