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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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责令被申请人先行给付的内容)

1.……

2.……(写明给付数量、金额等)

特此申请。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

(2(3

(4

(5

(6

(明确性: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迫切性: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3)有能力: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4)依申请:先予执行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适用,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适用。

(5)诉讼中:受理案件后至判决作出前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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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范本】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当事人间,因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起诉在案,现因,为此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先行给付一部分款项(或某项物品),现将事实和理由分述如下:

事实和理由:请求目的:

此致

申请人:年月日

附:

1.书证件;

2.物证件;

3.证人住。

填写说明:

一、首部。标题,写明文书名称“先予执行申请书”。

二、正文。

1.依次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说明案由。依次写明纠纷性质及起诉时间。表述为“上列当事人间,因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起诉在案。”

3.在“现因”之后的空白处简要说明申请先予执行的理由,如生产即将停顿,家庭经济困难等。

4.事实与理由部分。

写明急需先予执行的事实。比如在民事诉讼中经济困难,要求将经济来源、造成经济困难的原因、目前的经济状况等详细写。在起诉状中已阐明了的事实和问题,申请书中可概写或不写。阐明被申请人应该履行的义务须明确,无可推诿。同时说明申请人对于被申请人并无对待给付的义务,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应给付的财物,并不以申请人必须给付什么为前提。在行政诉讼中,主要说明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费,而没有发给,给自己造成重大经济困难。

申请先予执行的理由,着重提出被申请人必须先行给付的事实根据。即举出事实,说明被申请人如不先行给付一定的财物,确实就会使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生活、生产或工作。

5.请求目的。将申请人要求先予执行什么写清楚,如先予执行扶养费、赡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工程款等。并将要求给付的物品、款项写明确。如“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厂先予执行劳动报酬元”。

三、尾部。

1.写明致送的机关名称,分二行写“此致”、“人民法院”。

2.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时间(年、月、日)。

3.附项。(1)写明附送物证的名称及件数。(2)书证的名称及件数。(3)证人的姓名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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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申请贵院责令被申请人立即撤离小区幢号店面。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已于2014年3月27日向贵院提起诉讼。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分别于2013年9月1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截止本申请提交之日,被申请人无任何合理及合法理由占用申请人合法所有的房产。

被申请人占用申请人租赁物的行为已经造成申请人无法就租赁物进行装修使用的后果,若被申请人非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其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将进一步扩大。

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

7、98条,《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7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因申请人急于回收租赁物,用作装修营销中心使用,特申请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立即撤离位于幢号店面,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正常经济秩序。

此致

申请人:

年月龙文区人民法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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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住所地,**,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住所地,**。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该矿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的款项15万元整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并先行给付申请人。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因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经申请人申请后,已对被申请人的××万元存款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

因被申请人不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致使申请人无力支付工程施工工人的工资报酬。目前,参加公路施工的民工已多次向申请人单位要求支付其报酬,申请人急需款项支付民工工资报酬。

另外,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约定,申请人已支付给被申请人10万元的合同保证金,该款应由被申请人在工程验收后退还给申请人,但申请人完成施工任务后,被申请人至今未退给10万元保证金。

因上述原因,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9

7、98条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0

6、107条等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先予执行。请贵院予以依法核准。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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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当事人间因交通事故纠纷,于 年 月 日向贵院起诉在案,现因 ,为此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先行给付一部分项(或物品),现将事实和理由陈述如下:

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说明:

1、事实和理由:写明急需先予执行的事实,说明申请人对于被申请人并无对待给付的义务。

2、申请理由:着重提出被申请人必须先行给付的事实和根据。

3、请求目的:将申请人要求先予执行的标的写清楚,并将给付的物品、款项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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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韩XX,男,1982年2月17日出生,汉族,XXXX县人,农民,住XXXX县XXXX镇韩家村。

被申请人:XXXX省XXXX县远征造纸厂,住所地XXXX县XXXX镇头岙村。

案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尚在贵院重审中,然原告现在生活已陷入极度穷困之中,特申请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先行支付。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被申请人立即给付现金10万元人民币。 事实理由:

2004年5月7日18时40分前后,被申请人的XXD81271号栏板大货车从XXXX头岙运货驶往XXXX方向,行使至XXXX线9KM路段与申请人骑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申请人受伤及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申请人受伤后先后在XXXX县人民医院、XXXX市XXXX医院等进行治疗,花去数万元的费用,而此次交通事故于2004年5月17日由XXXX县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由被申请人担全责。2005年1月20日申请人被XXXX市二院鉴定为四级重伤残。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怠于履行其应付的责任,原告于2005年7月25日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于2006年2月13日作出(2005)XX民初字第674号判决书,但被

申请人不服贵院判决于2006年2月24日向XXXX市中院提起了上诉,XXXX市中院于2006年6月8日作出(2006)XX民一终字第250号裁定书,发回贵院重审,现该案尚在贵院重审中。

事故发生至今已历时两年多,申请人为此次事故已花费巨额费用,作为普通的家庭实不堪其重,并为此而债台高筑,再加上历时一年多的诉讼,无疑是给原已穷困的申请人雪上加霜。现在申请人的生活已极度困穷,虽未到衣不果腹的地步,但说已陷入四面楚歌之境未为过。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裁定被申请人先予给付10万元人民币。此致

XX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韩XX

200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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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申请书(2)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写明先予执行的金钱的具体数额或财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事实及理由:

1、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2、申请人先前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被申请人给付之诉;

3、申请人确实存在困难,如不先予执行,将给申请人生活带来很大困难,甚至无法维持生活和经营;

4、被申请人有一定的履行能力;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请人: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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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男,l9年月日生,汉族,住西安市莲湖区,身份证号码:,电话:,系陕AT号车主。

被申请人:西安市有限责任公司住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裁定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转移陕AT号出租车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全部登记手续至申请人名下(含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购置税证明、营运证、检定证书、经营许可证、保险单等全部手续)。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案件,已向贵院立案,现有的陕 AT号出租车由申请人出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亦均由申请人承担,故现涉诉的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应为申请人所有和享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出租汽车承包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平等原则且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为无效合同,应依法确认该合同无效,现因被申请人的服务期限问题,到期后致使申请人无法营运,严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经营。

综上,出租汽车属于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持

陕AT号出租汽车营运的正常进行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向贵院提起先予执行申请,请予以支持。

此致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调查取证明细月日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我诉西安市莲湖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确认纠纷一案中,已向贵院提交了调查取证申请书,现就取证项目明细如下:

1、本案涉案车辆陕AT7661所涉经营权取得时的初次登记信息(车辆管理所)。

2、本案涉案车辆陕AT7661所涉经营权取得时间以及经营权取得时的有偿使用费缴纳票据(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

3、有偿使用费缴纳票据上记载的公司(包括之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公司)在缴纳第一次经营权取得时的有偿使用费的账务记载及公司取得经营权后购买车辆时的支出账务记载和之后每次更新车辆时的公司支出账务记载的信息。

4、在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及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本案涉案车辆陕AT7661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及购置更新车辆的实际出资人是出租公司还是实际经营车辆的个人车主。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朱勇,男,l965年9月21日生,汉族,住西安市莲湖区人民东村33号,身份证号码:610104196509215138,电话:13991258550,系陕AT7661号车主。

请求事项:

依法调取本案涉诉出租车陕AT7661更新前车号陕AT7661号等车号,涵盖下的经营权演变的登记情况及最初的登记状况。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西安市莲湖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纠纷案件,已向贵院立案,由于出租车经营权的使用处于延续状态,需查清陕AT7661号出租车经营权的最初登记状况,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律师现无法从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及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直属部门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调取到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

向相关部门调取全部证据。

此致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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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事 诉 状

原告马学征,男,1963年1月2日生,汉族,大名县万堤镇万北村人,现住大名县商贸城A区。系A区 户业主的诉讼代表人。

原告王平海,男,1966年12月3日生,汉族,大名县王村乡西杨庄村人,住址同上。系A 区 户业主的诉讼代表人。

原告宗炳振,男,1973年4月6日生,汉族,大街乡大街村人,住址同上。系A区 户业主的诉讼代表人。

原告朱培东,男, 1971年3月28日生,汉族,大名县铺上乡高寨村人。住址同上。系A区 户业主的诉讼代表人。

被告大名县京府商贸城。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三人邢富岭,男, 岁,汉族,原大名县供销社副主任。现住 第三人赵国山,男, 岁,汉族,职业: 现住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及第三人立即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并拆除建在共用绿地上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从2000年开始,被告在大名县城东建设商贸城,当时该地方周围都是耕地,尚未形成商业区,原告所建商住两用楼房无人购买,在此情况下,原告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大名京府商贸城”彩色效果示意图,并承诺小区临街后院内为共用绿地,宜商宜居,即前店后院的商住两用格局。从被告发布的商贸城原意图广告中,也可清晰看出,院中规划为绿地,栽有树木。被告为促销其商品房,喴出的口号是把大名京府商贸打造成新一代大名府商人的平台。在此情况下,原告等人在被告广告的影响下,从2003年开始,先后在商贸城 A区购买了被告建设并销售的楼房,并签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购买房产后,服从管理和规划,按时向作为物业管理部门的被告交纳水、电等费用。被告却未按承诺植树、种草,部分业主看到院内土地荒着可惜,便栽种部分树木进行了绿化。几年来,原、被告从未发生过任何纠纷,相安无事。但是,令原告意想不到的是,被告在原告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原告居住的A区院内

1 土地以共用通道为线分为南北两份,予以出卖。北半部分土地1.316亩(877.8m2)以80000元一亩,合计105280元的价款出卖给本案第三人之父赵星师兄,南半部分1.194亩(796.13 m2)以95520元价款出卖给本案第三人邢富岭。其中公用设施化粪池以及地下管道也在其内。第三人以该片土地自己已购买为由,于2010年12月3日开始,除给A区业主周边留出4米通道外,不顾原告阻拦和反对,强行在院内搭建围墙,使A区形成院中院。为此,原告与被告及第三人发生纠纷。

被告及第三人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共用绿地和公用设施的侵犯。原告只所以购买被告的商品房,綠于对被告广告及承诺的依赖,被告发布的商品房规划效果示意图中,清楚地表明,后院为绿地,该承诺对原、被告能够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显然有重大影响的。虽然后院土地未在合同中表明为绿地,但上述承诺,依照相关司法解释,应当视为购房合同的内容,况且,该院中设有公用设施化粪池以及地下管道,合同中也没有明示院中土地属其他个人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按照上述规定,A区院内土地属于A区各业主共有,业主在购买该处商品房时,价款中已包含了对院中土地使用的对价,况且,小区内的绿地和设施设施是小区内必备物质条件,是小区居住质量标准所包含的内容。因此,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处分属于业主共用绿地的土地,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第三人在A区院内打墙,是侵权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应当与被告共同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立即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拆除围墙,恢复原状。

据上情,特呈书状,望判如所请。

此致

大名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马学征 王平海

宗炳振 朱培东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

附:所代表的原告人名单。

2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马学征,男,1963年1月2日生,汉族,大名县万堤镇万北村人,现住大名县商贸城A区。系A 区 户业主的诉讼代表人。

申请人王平海,男,1966年12月3日生,汉族,大名县王村乡西杨庄村人,住址同上。系A区 户业主的诉讼代表人。

申请人宗炳振,男,1973年4月6日生,汉族,大街乡大街村人,住址同上。系A区 户业主的诉讼代表人。

申请人朱培东,男, 1971年3月28日生,汉族,大名县铺上乡高寨村人。系A区 户业主的诉讼代表人。

申请人诉被告大名县京府商贸城及第三人邢富岭、赵国山侵权纠纷一案,因第三人强行在申请人居住的商贸城A区院内共用绿地的土地建造围墙,欲以造成既定事实,使本案审判后难以执行。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引起了各业主的强烈不满,矛盾已达白热化,如不及时制止,就要发生群殴事件,后果十分严重。为防止矛盾激化和恶性事件的发生,使本案处理后能够顺利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对第三人建造围墙的行为采取措施,裁定其停止施工。申请人 自愿以自有房产一处(附房产证复印件)作担保。请求法院尽快做出裁定。

此致 大名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马学征 王平海

宗炳振 朱培东

3

推 举 书

我们做为商贸城A区的业主,因与大名县京府商贸城及第三人邢富岭、赵国山发生侵权纠纷,进行诉讼。我们做为共同原告叶,为便于诉讼,特推举以下四人为我方的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马学征,男,1963年1月2日生,汉族,大名县万堤镇万北村人,现住大名县商贸城A区。

王平海,男,1966年12月3日生,汉族,大名县王村乡西杨庄村人,住址同上。

宗炳振,男,1973年4月6日生,汉族,大街乡大街村人,住址同上。 申请人朱培东,男, 1971年3月28日生,汉族,大名县铺上乡高寨村人。住址同上。

我们授予以上代表人如下权利:

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自行和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举证、质证,委托代理人以及其他一般代理权等。诉讼代表人的行为,对我们全体原告具有约束力。

推举人:

2010年 12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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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纠纷,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你院提起诉讼。现因_____,特申请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先行给付给予_____。

事实与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先予执行担保书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_____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先予执行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财产如下: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第11篇:先予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案由:请求事项:

一、

二、事实与理由: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年月日附:有关证据及材料份

第12篇:先予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张ⅹⅹ,女,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汉族,住址:ⅹⅹ省ⅹⅹ市ⅹⅹ村ⅹⅹ号

电话:

被申请人:李ⅹⅹ,男,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汉族,住址:ⅹⅹ省ⅹⅹ市ⅹⅹ村ⅹⅹ号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被申请人先予给付申请人1800元赡养费。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母子关系。申请人年事已高,由于地处农村,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而被申请人是申请人唯一的子女,应负担起赡养申请人的义务,但被申请人一直不履行上述义务,也从未向申请人支付过任何赡养费。近年来,由于申请人身体状况逐渐变差,每年要支付医药费就超过1000元,同时生活费用也没有着落。而被申请人有固定工作,收入稳定。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催要赡养费,但被申请人一直没有支付。为此,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申请人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由于近期申请人病情加重,需要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申请人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请求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上述请求,以解决申请人的困难。

此致

ⅹⅹ省ⅹⅹ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张ⅹⅹ

ⅹⅹ年ⅹⅹ月ⅹⅹ 日

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系证明。

第13篇:先予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对某些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所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亦称先行给付。先予执行的条件是:

①当事人之间权利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②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③在作出判决之前采取。先予执行的范围主要有三类:一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先予执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14篇:先予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

1.格式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责令被申

请人先行给付的内容)

1.……

2.……(写明给付数量、金额等)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对某些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所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亦称先行给付。先予执行的条件是:①当事人之间权利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的;②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③在作出判决之前采取。先予执行的范围主要有三类:一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先予执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15篇:先予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男,岁生于年月日。

汉族。高中文化。现住在,系车号出租车车主。

被申请人:,女,岁,现住在。系员工。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述请人先行返还被非法扣押的号出租车。

事头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返还车辆,赔偿损失纠纷,于2014年6月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2012年申请人贷款近50万元购买该出租车进行经营,全家人生活及还贷款要依靠出租车收入来支付。

由于被申请人非法扣押申请人正在运营中的号出租车,致使申请人不能正常经营,造成生活困难,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之规定,申请法院予以先予执行。

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第16篇:先予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样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人与

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你委已于

日受理。现因申请人生活严重困难,申请裁决先予执行,由被申请人先行给付一部分款项,现将请求事项及事实和理由分述如下:

请求事项: 1. 2.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

日 附件:(有关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情况紧急证据材料)

《先予执行申请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为申请人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先予执行裁决时使用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申请书应在仲裁案件受理后、审理结案前提交。(二)申请应当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条件,仅在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中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三)申请人申请先予执行应在事实和理由中写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的具体情形,并附相应证据。请求事项应列明申请人要求先予执行的事项、金额。附件中可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劳动手册、社保缴费记录、工伤认定书等权利义务关系证明,以及相关机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书或预付医疗费的证明等。

第17篇:先予执行申请书范本

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当事人间,因x纠纷,于x年x月x日向你院起诉在案,现因x为此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先行给付一部分款项(或某项物品),现将事实和理由分述如下: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第18篇:0219先予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及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

请求先予执行XXX判决书:本金XXX万元,诉讼费XXX元。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XXX已判决。因被申请人已停业,且住所地无人留守,致使XXX判决书不能送达,需经公告后生效。贵院于XXX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帐户,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现得知XXXXXXXXXXXXXXXXX。因情况紧急,特向贵院申请先予执行,请贵院予以核准。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19篇:先予执行申请书(1)

先予执行申请书(1)

1.格式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

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责令被申请人先行给付的

内容)

1.……

2.……(写明给付数量、金额等)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对某些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

所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亦称先行给付。先予执行的条件是:

①当事人之间权利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②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③在作出判决之前采取。先予执行的范围主要有三类:一

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

案件;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先予执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人民

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果认

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

力,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20篇:先予执行申请书11

申请人蒋**,男,汉族,1968年12月8日出生,住桂林市叠彩区**路*号

委托代理人:王荣,桂林明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桂林市**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桂林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黄**,董事长。

请求事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丧葬补助费5153.68元、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10307.36元和部分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3865.44元(322.12元/月×12月);

2、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医疗费及经济补偿金13340.38元;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支付病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295.38元;

4、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仲裁费用500元。

以上各项共计34462.24元,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的亲属何**原系被申请人单位的职工,于2006年11月13日因病治疗无效死亡。事后,申请人依法向被申请人请求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职工因病死亡的待遇和报销医疗费,但遭被申请人拒绝。2006年12月30日,申请人依法向桂林市象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经该仲裁委员会审理于2007年4月5日作出了《裁决书》[象劳裁字(2007)02号],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丧葬补助费5153.68元、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10307.36元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322.12元/月(随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整情况进行调整,供养女儿蒋**至18周岁)、医疗费及经济补偿金13340.38元、病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295.38元,并承担本案的仲裁费500元。

现在因双方不服仲裁裁决,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由于申请人蒋**与何**文化水平低,难以找到较高收入的工作。何**原来的工资收入只有几百元,连保证家庭日常生活都很困难;而申请人将**平时也只能做一些临工获得微薄的收入贴补家用。就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夫妇不仅要抚养尚在小学读书的女儿蒋**,而且还要赡养体弱多病的母亲。因此,在何**病逝前,申请人一家属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户。何**患病住院,让申请人一家雪上加霜。何**因患脑胶质瘤于2006年8月24日在桂林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2006年11月13日病逝,住院83天,累计花费医疗费将近伍万元,使家境原本拮据的申请人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以至申请人一家目前的生活十分困难。为了依法争取自身的权利,申请人被迫借钱打这场官司,甚至还欠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费。

由于本案属于追索医疗费用、生活困难补助、抚养救济费和病假工资等的纠纷,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申请人处境艰难,被申请人又具有履行能力;加上劳动争议案件程序复杂、周期长,同时被申请人有意拖延诉讼,如果等本案终审判决生效再申请执行,可能会严重影响申请人一家的生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特申请法院裁定先予执行,以保障申请人一家的基本生活。同时,请求法院考虑到申请人的经济能力和本案的实际情况免予申请人提供担保。

请贵院及时依法裁定支持申请人先予执行的请求。

此致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原告:蒋**

日期:2007年4月27日

《先予执行申请书.doc》
先予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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