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投诉申请书范文

2022-11-05 来源:申请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投诉申请书

湖滨新区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皂河镇花卉

苗木基地帮扶 项目投诉书

一、投诉人名称: ***** 投诉人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 *****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姓名: ***** 性别:**** 电话:*****

二、投诉项目名称: *****项目

三、被投诉人名称:***** 被投诉人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四、投诉的基本事实:于****年****月*日上午*****开标的*****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现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中查询*****投标项目经理*****保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诉具体理由、相关证据材料: 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平台查询,****投标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以此信息输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中显示此人身份证号码不正确。

六、相关请求及主张: 请求撤回****公司在洋*****项目投标中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请监管部门予以查询核实。为感! 附:

1、投诉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诉人授权委托人保险缴纳证明

3、被投诉人项目经理保险缴纳证明(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平台)

投诉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向劳动监察大队的投诉申请书

劳动保障投诉申请书

投诉人:贾

被投诉人: 地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 地址:陕西省

投诉请求:

1.请求责令被投诉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和投诉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补发 年1月至今拖欠的工资,补发未休年假的双倍工资。

2.请求责令被投诉人依法为投诉人补办各类社会保险。投诉事实和理由

投诉人

等十四人与被投诉人

工程有限公司自

年起先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被投诉人与各投诉人每年分别签订一份的《季节性用工劳务合同》(该合同在各投诉人签名后由被投诉人统一收回),各投诉人最少签了三份同样的合同,合同期限统一

月,自

年 月1日至 月31日。在用工期间,被投诉人从未给投诉人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2016年初,被投诉人不再与投诉人继签劳动合同,并于2016年4月初口头通知投诉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签合同应当采取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形式,被投诉人的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现被投诉人违法行为还在继续,为了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特向贵大队投诉,请求贵大队依法及时制止被投诉人的违法用工行为,责令被投诉人依法和投诉人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补发自2016年1月至今拖欠的工资,补发未休年假的双倍工资,并为投诉人补缴各类社会保险。

县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人:

投诉日期: 附: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推荐第3篇:撤销投诉申请书

撤销投诉申请书

投诉人:,男,汉族,身份证号:。 被投诉人:

申请事项:申请撤销投诉人对被投诉人违法广告误导欺诈消费者的投诉。 事实与理由:

2016年1月18日,投诉人以被投诉人经营的违法广告误导欺诈消费者为由,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办件编号:)。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投诉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后,被投诉人与投诉人就投诉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投诉人向投诉人支付元作为补偿金。被投诉人已按调解意见向投诉人支付了元补偿金,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已得到维护。投诉人现申请撤销对被投诉人的投诉。

此致

工商行政管理局

投诉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样本)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填写注意事项)

投诉人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身份证号 必须填全联系电话 必须真实、有效 通讯地址必须详细、真实

被投诉人名称

(姓名)必须全称 住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邮编

请求事项:(常见内容填写提示)

一、依法支付X年X月-X年X月被拖欠的工资、被克扣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最低工资差额XX元。

二、依法办理X年X月-X年X月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三、依法订立、返还劳动合同。

四、依法退还押金XX元、扣押的XX证书、强迫集资入股XX元。

五、依法办理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六、其他。

事实与理由:(常见内容填写提示)

我于X年X月进入该单位,在XX部门(岗位)从事XX工作,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每月工资XX元。(以下根据请求事项写明有关事实经过)

1.单位何时、以何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扣押劳动合同。

2.单位何时、以何理由收取押金XX元,扣押什么证书,以何种形式集资入股XX元,是否开具收据。

3.单位以何理由拒绝办理社会保险,是否要求过提供办理保险的材料。

4.单位何时、以什么理由扣减或拖欠工资XX元,是否开具扣工资的书面决定,是否开具欠工资的欠条。

5.单位工作时间、班次如何安排,如何考勤;在什么时间加班、加点,累计XX小时,是否或如何支付加班工资的,自己计算单位还应补发加班工资XX元。

6.单位何时、以何理由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是否出具了书面决定,什么原因不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其他情况。

投诉人(签名):XX

20XX年 XX月 XX日

推荐第5篇: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填写要求:

1、投诉书应用碳素、蓝黑墨水笔、毛笔书写或打印。

2、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具体要求。

推荐第6篇: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投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省×××县(区)人,工作单位及职务××××××××××××,现详细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单位住所地××××××××××××。联系电话××××××。

投诉事项:

一、请求贵单位依法对被投诉人使用童工(投诉人)进行劳动监察;

二、请求贵单位依法对被投诉人使用童工(投诉人)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三、请求贵单位责令被投诉人限期将童工(投诉人)送回原居住地交给其法定监护人,并承担童工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

四、请求贵单位责令被投诉人向伤残童工(投诉人)一次性赔偿××××××元。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被投诉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急需用工的情况下,明知(被投诉人管理人员×××,职 - 1 -

务××××,已经看过投诉人的身份证)投诉人实际年龄还未年满16周岁,并且侥幸认为××个多月之后,投诉人就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了。投诉人因此就进入被投诉人单位主要从事××××(岗位)工作,且口头告知投诉人每月工资××××元。××××年××月××日××时许,投诉人在被投诉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因××××××××受到事故伤害,当时在场的人有×××、职务××××;×××、职务××××;×××、职务××××。事故发生后,投诉人被该厂的管理人员×××及×××、×××等人送到×××市×××县(区)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于××××年××月××日出院(“诊断证明书或疾病证明书”附后),投诉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医疗费全部由被投诉人支付。

经投诉人多次主动找被投诉人协商,但被投诉人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拒绝与投诉人协商解决。为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5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4条、第6条、第10条,(新修订)《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及《××省劳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请求贵单位依法处理为谢!

此 致

××市××县(区、旗)劳动监察支队(大队)

投诉人:(签名并按手印)

20××年××月××日

附证据如下:

证据一: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二:××××××××;

证据三:××××××××;

证据„:„„„„„„„„。

注:

1、该“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样式,仅限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及使用童工造成伤害时用;

2、若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有相应举报、投诉文书样式,建议最好使用当地劳动部门印制的文书样式;

3、该“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样式仅供参考。

(2012年8月8日提供)

推荐第7篇: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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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吗

劳动监察大队是受理一些对于劳动争议纠纷投诉的机构,那么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吗?劳动监察大队对于收到的举报和投诉会怎样处理?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

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四、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八、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劳动监察投诉手续:

一、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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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

二、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上访投诉,在接到投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姓名、地址不清的除外)。

三、分流:接待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

1、属举报类案件(如拖欠工资、未办用工手续、未签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加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收取押金、非法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等),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动监察大队查处。

2、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如因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或除名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发生争议等),可以进行行政调解。若事实不清或无法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告知投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3、属于综合类案件(既有劳动争议,又有违法举报),分别按争议类和举报类案件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4、属咨询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质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讲解或答复当事人或者引导其向相关业务经办机构咨询。

四、调查处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的决定。

五、跟踪答复:接待人员对直接调解处理的案件及时答复当事人;对需要答复的分流案件,及时跟踪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当事人。

六、结案归档:举报投诉接待人员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案件整理归档,并输入电脑。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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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的区别

一、劳动监察举报和投诉的区别。

一、是主体不同。举报人所举报的事由必须与本人的利益没有利害关系或者直接的联系。投诉人所投诉事项必须涉及自己的利益,即投诉人本人就是权益被侵害人,否则,就应当按举报件处理。

二、是适用原则不同。对于举报内容,办案人员要严加保密;对于投诉内容,由于涉及投诉人本人,则无法保密。

三、是处理方式不同。对于举报事由,除举报人要求,调查结果一般不告知举报人。对于投诉内容,则必须将调查结果告知投诉人。

二、劳动者在使用举报和投诉维权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是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则应当投诉。

二、是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防错过时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将不再查处。

三、是举报、投诉时提供详实信息。应明确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具体违法行为。劳动者投诉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为提高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效果,劳动者举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也可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有关部门会负责保密。

四、是注意收集证据材料。劳动者在工作时应注意保存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相关凭证,以便在举报投诉、申请仲裁时提供。

推荐第9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须知

关于建立劳动保障信访即接即处制度的通知

各区劳动保障局:

为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提高劳动违法举报投诉和劳动保障纠纷案件的处理效率,规范劳动保障求决类案件的处理程序,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信访条例》等法律规定,制定《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即接即处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即接即处暂行办法

为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提高劳动违法举报投诉和劳动保障纠纷案件的处理效率,规范劳动保障求决类案件的处理程序,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信访条例》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即接即处案件适用范围:

属劳动保障职权管辖范围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来信来访案件。具体包括:

1)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群体性上访案件;

2)劳动者有自杀自残等过激行为倾向的或者威胁要制造事端的突发事件;

3)关系到劳动者生命救助所需医疗费用的案件;

4)因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或除名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等发生争议的,事实清楚,当事人双方愿意接受调解的案件;

5)违法使用童工等劳动保障严重违法案件;

6)上级机关交办的紧急信访案件;

7)社会公众媒体和其他机关转办的重大信访案件;

8)应有关部门要求需立即协办的案件;

9)体罚、强迫劳动、严重超时加班等侵害职工身心健康或者可能危害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案件;

10)其它可能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或严重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劳动突发性事件。

二、不应采用即接即处程序处理的案件范围:

1)举报投诉单位、违法事实或者纠纷内容不明确的;

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即劳动仲裁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3)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4)私人之间的雇佣关系即劳务关系或者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分包关系等不属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案件,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举报投诉用人单位一般性的劳动保障违法的;

6)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和查处的;

7)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咨询、批评和建议的。

三、即接即处案件处理程序:

1、属于即接即处案件处理范围的案件,劳动者来访的,接访员接访后应尽快和用人单位电话联系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属于明确违法类的应告知单位违法责任,并要求单位自行纠正错误;属于纠纷类的案件,应询问单位是否愿意自行解决或者接受行政调解。初步处理情况应告知来访职工。接访高峰期无法当场和单位联系的,则在事后应尽快和单位联系并告知上访人初步结果(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除外)。初步处理情况应及时在《投诉状》或《来电登记情况表》上记录。

1)属于双方同意自行先调解处理的案件,上访人签字双方可自行调解,员工申请撤诉或者单位将解决情况书面报告后案件结案,如双方无法自行调解成功,双方愿意一起到中心调解的,则可安排时间到中心调解。

2)属于当事人双方愿意一起到中心调解的案件,可安排时间到中心调解,由中心现场管理人员确定调解负责人。

3)事实不清或无法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劳动保障纠纷案件,应依照规定告知员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4)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属于本局其他处室办理的业务,应当即告知来电来访人到相关业务处室办理;

5)依法应当由区劳动保障部门管辖和办理的案件,则应告知来信来访人直接到有权管辖机构办理,来电来访人不同意到相关机构办理,应告知其将依法转办有关机构办理,同时告知其办理机构的咨询电话和地址。

2、信访员接到上级机关交办的紧急案件、公众媒体和其他机关转办的重大来信来访案件、应有关部门要求需立即协办的案件、涉及到危害劳动者生命健康或生命救助的案件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劳动突发性

事件,应立即上报支队有关领导,由队领导安排具体人员协调处理。

3、不宜采用即接即处程序的案件,依照正常举报投诉程序办理。

四、即接即处案件登记、立案和结案规定

1、依照即接即处已经解决的求决类案件,信访受理员应将解决情况记录在《处理情况表》,结案归档。

2、对依照即接即处程序办理的案件,在调处过程中发现不属于本单位受理权限范围,且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意见的,应告知劳动者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调解人将具体情况记录在《处理情况表》,结案归档。

3、对存在违法举报类案件的立案、查处和结案按照现有法律程序执行。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须知

一、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劳动监察机构为举报人保密。

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一)投诉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市劳动监察机构管辖市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央、省以及外地驻厦单位。区劳动监察机构管辖区(含街、镇)属企业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投诉人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的,应当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投诉人应当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解决: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即劳动仲裁程序解决的;

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即劳动仲裁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3、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四)私人之间的雇佣关系即劳务关系或者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分包

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属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 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和查处。

(六)对于因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或除名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等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七)工伤事故处理,当事人应先到工伤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工伤,再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鉴定。

三、处理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时限

(一)处理程序:接访台接受举报投诉--->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分流--->调查处理--->跟踪答复--->归档统计。

(二)处理时限: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劳动监察机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和立案。对通过举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劳动监察机构将及时立案查处。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的决定。

(三)对于因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或除名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争议等原因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的,劳动监察机构可以进行行政调解。若事实不清或无法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投诉人必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工作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工作程序主要分接访台接受举报投诉、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分流、调查处理、跟踪答复及归档统计等几个阶段。

一、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科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状》或《咨询登记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

二、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上访投诉,在接到投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姓名、地址不清的除外)。

三、分流:接待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

1、属举报类案件(如拖欠工资、未办用工手续、未签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加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收取押金、非法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等),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移送劳动监察科查处。

2、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如因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或除名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发生争议等),可以进行行政调解。若事实不清或无法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告知投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3、属于综合类案件(既有劳动争议,又有违法举报),分别按争议类和举报类案件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4、属咨询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质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讲解或答复当事人或者引导其向相关业务处室咨询。

三、调查处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的决定。

四、跟踪答复:接待人员对直接调解处理的案件及时答复当事人;对需要答复的分流案件,及时跟踪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当事人。

五、结案归档:举报投诉接待人员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案件整理归档,并输入电脑。

信访提速 单位违法举报成本加大

六、

推荐第10篇:商标侵权投诉申请书(通用版)

要求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 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集团有限公司始创于1995年2月13日。其拥有的“***”文字图形组合商标于1996年11月28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准使用于第25类商品。经过长期使用与宣传,现该商标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显著性,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相关公众早已经熟知并认可。***皮鞋也先后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真皮鞋王”等称号。

近年来,随着我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故有不法厂商无视国家法律规定,擅自采用傍名牌、打擦边球等手法来攀附我司“***”驰名商标声誉,进行不正当竞争。

经查,贵辖区内*********铺位突出使用“***(集团)”为字号,其内销售(意大利)***皮鞋,突出使用“***”文字及图案。此类产品非我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的“***”产品。这些行为足以给相关公众造成市场主体的混淆及商品来源的误认、误购,不仅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已严重侵犯了我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其理由如下:

一、我公司无论企业字号或“***”组合商标都属注册在先,依法享有在先权与专用权,且我公司从未授权上述企业、销售商使用***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

二、侵权人作为同业经营者,明知我公司“***”商标是驰名商标,仍通过“搭便车”的方式实施侵权行为。其行为使消费者误认为所售产品与我公司存在某种联系,其傍名牌、盗用名牌声誉的动机极为明显,有悖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申请人认为,侵权人销售仿冒产品并利用店面装潢、货架、价格标签和销售票据突出使用“***”或“某某***”文字和图形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在店面招牌上使用带有“***”字样的企业名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局从速查处,在依法对销售商、生产商做出罚款、没收侵权物品处罚的同时,责令限期拆除标有“***”文字及图形的店面招牌和货架装潢,责令生产商在产品和产品包装上停止使用带有“***”文字的企业名称。

注:相关证据材料附后。

***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第11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XXX元(月平均工资XXXX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0X年X月至20XX年X月加班费共XXXXXX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XXXXX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XXXXX元;2休息日加班费XXXXX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XXXX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XX年XX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XX一职至今。20XX年XX月XX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XXXX,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XXX元,每日工作X小时、每周工作X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X天处,星期

六、日还要求我上班,平均每月星期

六、日3天以上。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年 月 日

第12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X,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X,住址:XXXXXXXXXX,原系XXXXXXXXXX公司职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人XXX,性别:X,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X,住址:XXXXXXXXXX,原系XXXXXXXXXX公司职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XX公司,住所地: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XXXXXXXXXX公司支付拖欠申请人XXX的劳动工资XXXXXX元(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期间工资总额为XXXXXX元)及XX倍工资赔偿金XXX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日,申请人XXX(乙方)与被申请人XXXXXXXXXX(甲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无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为XXXXX;乙方承担XXXX工作任务;甲方支付乙方XXX的劳动报酬为XXX元(日工资)+XXX(三包费用),甲方支付乙方XXX的劳动报酬为XXX元(日工资)+XXX(三包费用),其具体办法为:每月发放工资按工时计发,甲方以人民币的形式每月底前现金支付乙方的薪金;被申请人XXXXXXXXXX公司实际上没有给申请人按时发放每月工资,一直拖欠申请人XXX和XXX杨亮达多久?的工资,申请人XXX和XXX一直

找被申请人索要余欠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臵之不理,拒不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为此,故向贵委申请仲裁。

此致

XXXXXX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13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出生年月:xx年 x月 x 日民族:x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南村室邮编:210000电话: 工作单位:xxxx邮编:x电话:x

被申请人名称:xx

住所地:邮编: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 电话: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08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08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08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2750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 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 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 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资2750元。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申请人应补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1369。

此 致

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附:申请书副本 2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14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杜鸿艺,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现住河南省郏县城关镇,联系电话:138783289561

被申请人: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平顶山市新城区“交通大厦”,法定代表人:王树延,职务:局长。

申请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六级伤残补助标准为16个月本人工资;

二、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三、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六级因工伤残补助为14260元/年,自事故发生时算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4年4月进入被申请人单位工作,任路政员一职,负责公路超限运输路政管理工作至今。2010年6月3日1时30分在郏县超限站值班期间受伤,送郏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因病情严重于当日转到郑州手外中原创伤科医院抢救治疗。经多次植皮、植骨手术治疗,现治疗终止,经郏县人事劳动局“郏(劳社)工伤认定[2010]024号认定书”

认定我的伤属工伤,经平顶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平劳鉴结字[2011]139号”鉴定结论为我的伤残等级为六级伤残,自工伤、伤残等级认定后,我多次找被申请人协调伤残待遇的事,被申请人相关人员都以“研究研究再说”迟迟没有给任何答复,我身心疲惫,心灰意冷,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诉之贵处,望能依法裁决。

此致

平顶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第15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上海市瑞金南路185弄6号1室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上海市天目西路290号康吉大厦市政楼室。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赔偿金人民 万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自2009年2月份(包含2月份)至今的工资人民币元;

3、被申请人辞退申请人,应支付的三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人民币元;

4、本案的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8年10月24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限为三年。由于申请人在业务拓展方面的优异表现,且从事的工作位涉及重要的商务及技术秘密,为此,双方于同年11月10日签订了补充合同,其中第3条明确约定:如果因为甲方的需要,辞退乙方或者变相辞退乙方,甲方在劳动法的赔付标准基础上,再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因被申请人管理层在2009年2月份发生变更,公司人心波动,申请人曾向被申请人当时的总经理提出辞职之事,但被总经理拒绝,辞职材料亦退回了申请人。新任总经理上任后,以借阅为由,从申请人手中直接拿走其中一份材料(按公司规定,提出辞职需要经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次日一早,被申请人公司现任总经理便以有限公司人员任免的决定》为由,辞退了申请人。

申请人并未向被申请人提出过辞职报告,但是被申请人以其他公司( )的任免通知为由辞退申请人,而且至今为止,被申请人没有向申请人支付2月份至今的工资报酬,亦没有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在这期间,申请人曾提出办理退工手续,但被申请人以要求申请人补办“辞职”手续为条件才给予办理相关退工手续。被申请人的以上行为,不但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更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恳请仲裁庭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劳动仲裁申请书

第16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武汉市武昌区XXXXXXX号。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XXXXXX

电话: 027-XXX XXX027-XXX 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一、请求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16136.50元。(月平均工资8068.25*2=16136.50)

二、请求裁定被请人补足申请人工资差额部分人民币7844.40元及25%的加付赔偿

金人民币1961.10元,共计9805.5元。(54000-46155.60=7844.407844.40*25%=1961.10)

三、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人民币11700元及25%的加付赔偿金人民币2925.00元,共计14625元。(11700*25%=2925.00)

四、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带薪年休工资人民币 8068.25元。

五、请求裁定被申请人补交申请人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各项社会保险。

六、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6月9日至6月25日工资人民币6306.22元。(8068.25元/月÷21.75天*17天=6306.22元)

七、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失业保险金2310元。(770元/月*3=2310元)

八、请求裁定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押金人民币6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11年4月,申请人经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面试后录用,并于2011年4月28日与被申请人XXX签定“外派劳务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申请人的职务为XX,固定期限为两年。申请人于2011年4月30日被外派到被申请人承包的XXX项目工程任厨师。2012年5月8日该项目组负责人XXX通知申请人回国休假一月并为其买好机票,2012年5月10日申请人飞回武汉。2012年6月8日申请人休假结束,被申请人没有安排申请人上岗。2012年6月25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XXX发“催告函”:要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6月26日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XXX解除“劳务用工合同通知\" 。另申请人实际应得工资额为人民币54000元,但工资卡到帐仅人民币46155.60元;申请人加班,被申请人未支付加班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所签《外派劳务合同书》虽然名为“劳务合同”,但该合同约定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按月支付工资、限业竞争条款、劳动安全保护、意外伤害险、违约责任等内容;该合同履行过程中,申请人受被申请人XXX管理与支配,故应为劳动关系,不是劳务关系。

为此,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

此致

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

申请人:

年月日

第17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

XXXXXXXXXX

被申请人一:XX省XXXX公司住所地:XX省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二: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申请事项:

1.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09年X月工资2500元。

2.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2008年X月至X月未足额发放的工资

1808元。

3.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2008年X月XX日至X月XX日的双倍

工资9000元。

4.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8000元。

5.裁决二被申请人补缴2008年X月至2008年X月的社会养老保险1350元及补缴2008年X月至2009年X月未足额缴纳的社会

养老保险3760元。

6.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17400元。

7.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4300

元。

事实与理由:

2008年X月XX日被申请人一将申请人派遣到被申请人二处,从事XXX工作,经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才于2008年X月XX日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被申请人二处,平时工作尽心尽责,每天及时的完成工作任务。2009年X月XX日,被申请人二无故解除用工关系,也没有结清2009年X月份的工资,平时加班工资也未发放。申请人认为,二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仲裁申请,望仲裁委查清事实,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第18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依法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2年3月11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岗位装车工,月工资XXXX元。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于2012年12月9日在工作中受伤,后被送入XXXXX医院治疗,并于2013年1月3日出院。自受伤后,被申请人一直拖欠申请人2012年5月份以来的工资共计XXXXX元未支付,也拒绝支付相应的工伤补偿,加上申请人的妻子无固定工作,小孩又在上学,被申请人拒绝支付工资和补偿的行为使申请人的整个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

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迫不得已向贵院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此致

XXXXX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第19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年8月13日出生。现住,身份证,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电话: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3年一月份工资元。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份经人介绍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汽车维修工至年2月2号,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上约定月工作元,不压工资,每月有3天假期。事实上公司没有按月足额支付,2012年6月份申请人曾口头提出辞职并让其招人公司也同意了但之后几天公司又不同意我辞职,规定以后每月5000元,从七月一日开始。 直到2013年2月2号公司给我结清了2012年的工资。但实际上是每月平均按4000元算的,休息一天扣一天工资,公司也没有事先通知申请人,因2012年1月份家中有事没有上班,还有7月份以前请假较多,这样按4000元算很不公平,故过完年没有去公司上班。公司以我不去上班也不事先通知为由拒不支付申请人2013年1月份5000元工资。为此申请人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

拒绝。因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均由公司保管,工资也是现金没有工资条,公司也没有给上保险,但公司每天有流水账。

我与2013年17日以被申请人为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没有公休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解除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2013年1月份工资5000元,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申请人:

第20篇:劳动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年龄:**职业:****

地址: ***********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国税税务登记证号:******

海关注册号:******

劳动人事部电话:******

请求事项:1.评定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因合同内容涉及很多处违法项。

2.立即发放*月*日到*月*日期间的薪资***元。(****元+****元÷**

天**天=****元)

3.被申请人合同过错,请仲裁裁定被申请人经济补偿申请人,并且由被申请人负责由此

事产生的所有合理差旅费用共计***元---截止****日所产生的。

4.被申请人在申请人试用期内未给本人购买社保,说要试用合格了才购买。

5.请裁定被申请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申请人经济补偿****元。

事实和理由:1.本人自2012年6月4日进入********公司试用****职位,主要从事

该公司*******工作,期间无任何违规及过错并由***年**月**日试用合格并签订了在内容上违反劳动法的合同的证明。试用期工资****元,转正工资是****元。

2.因本人在和公司进行多处违法内容协商无效于****下午提出终止合同。于**

****日到*****社区管委会申请调解劳动纠纷。

.

申请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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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投诉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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