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协议书

2020-04-18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临时用地协议书

临时用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使用乙方集体土地,经双方协商就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使用乙方集体土地(折合亩),为耕地。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年,即从至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续租协议。

三、临时用地补偿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以年为单位逐年补偿,耕地每年每亩元(按市政府公布的年产值标准执行),其他土地(非耕地)减半计算。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有权按协议取得并使用土地,制止和排除用地过程中出现的干扰和妨碍行为。

1.2有权要求供地方提供使用土地的相关批件、资料。1.3及时支付补偿费用。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处理使用土地涉及的各项关系,制止、排除甲方用地中受到干扰和妨碍行为,保证甲方正常用地和施工。

2.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如出现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一

1 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3向被用地的权属单位、组织或个人及时支付用地补偿费用。

五、本协议由双方签字起生效至临时用地期满为止。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及镇政府、国土资源所、村民委员会各持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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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协议书

用地单位: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用地单位:XXXX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XXXX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乙方土地,乙方愿意提供临时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X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X政地[2012]XX号)、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X国土资[2010]XXX号)文件精神,在XX镇政府主持下,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临时用地坐落、面积、类型

临时用地位于XX村,总面积为XXX公顷,农用地XXX公顷,未利用地XXX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用途:包括XX加工设施、XX设施、原料堆场、临时房屋等。

三、使用期限:2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四、权力及义务

1、乙方按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利。

2、乙方对提供的土地应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保证甲方使用过程中不受当地人员以土地权利为理由的干扰,保证甲方正

1 常使用。如因该土地分割发生纠纷以及甲方正常使用期间村民干扰造成甲方延误工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后果,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配合甲方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甲方支付乙方临时土地补偿费每年每亩XXXX元,青苗补偿费一次性XXX元/亩。第一年临时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为

元;第二年仅有临时土地补偿费,金额为 XXXX元,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 元),该款项一次性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乙方负责在15天内将土地交给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在15天内支付临时用地的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大写XXXX(小写XXXX元)给付XX镇财政所(账号:XXXX),镇财政所根据村上报的被征用农户土地补偿费用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直接打卡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户。如果农户直接向甲方要求支付,乙方应对此负责,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4、临时用地需要建(构)筑物及其它附着物的,按照X政[2011]X号文件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5、除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外,乙方不得提前收回。

6、严格用途管制。甲方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否则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甲方不能影响乙方的

2 生产道路和水系畅通。

7、甲方临时用地期满前,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复垦未完成或验收未合格影响下一季之农作物种植的,赔偿乙方青苗补偿XXX元/亩及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农户耕地为止。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临时用地经XX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生效。

八、其它。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同等质量的情况下,院墙内的杂活,需要从社会上用工的,由XX镇政府出面和甲方协商,应优先考虑。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县国土资源局、XX县XX镇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3 见证单位(公章)

见证单位代表:

XXXX年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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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用地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

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墓地使用(即:墓地后后坎抵达

承包地,前坎抵达

承包地,长大约

,左右宽

),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地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间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挠。

三、墓地出让金:大写

元整(小写:

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交付土地出让金)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另一方墓地出让金的三倍即

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 特此协议。

甲方签字:

甲方子女:

签字时间:

日 乙方签字:

乙方子女:

签字时间:

日 中证方: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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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鉴证方):

乙方承建娄邵铁路工程,需临时使用甲方土地作为建设,为支持乙方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甲方同意按照娄邵铁路临时用地文件补偿,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地类别:(亩);

1、

2、

3、

4、旱地(亩) 水田(亩) 荒地(亩) 林地、果林(亩)

以上清单附后

二、使用土地时限;

土地使用时间为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乙方工程完工退场之日止。

三、用地补偿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将按照娄邵铁路下达相关临时用地补偿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甲方要积极做好临时用地被占用前的清理工作,确保乙方工程的顺利施工,丙方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地的协调工作,乙方施工完毕退

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退场。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要求必须及时足额支付临时用地费用,乙方退场前要按照文件精神与甲方、丙方协商土地复耕办法。

五、未尽事宜及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单位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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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三方用地协议书

甲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乙方(经营者):************************** 丙方(镇政府):******************** 为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三方用地协议书。

一、用地位臵

该宗地位于****************** ,四至界线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图件经甲乙丙三方认可为准。

二、用地面积及范围

设施农用地面积为 ****** 亩。用地面积和范围不得突破经三方认可并经批准的《土地勘测定界图》面积和范围。

三、用地期限

本项目设施农用地的期限为 30 年,自****年 ** 月 ** 日 至 **** 年** 月 *** 日。

四、用地用途的约定

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需求,该宗地约定用途为配套设施用地。(土地利用现状见“勘测定界图”)

五、乙方使用该宗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应依法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征得承包农户同意。

六、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

1、甲方督促乙方按时缴纳土地复垦押金,押金总额规定为*****元。

2、在设施农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指标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交通设施完善。

3、乙方必须在设施农用地期满后一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丙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5日内退还复垦押金。

4、丙方负责监督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具体实施项目设施建设,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并组织甲方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

七、其他事项

1、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应提交载明款项用途的相关收据、发票或者凭证给丙方,以备查验。

2、甲乙双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丙方应将设施农用地纳入日常管理,加强监督。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合同一式5份,甲乙丙三方各执1份,国土资源部门1份、农牧部门1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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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内,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 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0.8,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

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担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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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协议书

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平华公路施工总承包四分部 乙方:

为了更好地推动平华公路项目的建设,甲方需使用乙方部分土地作为施工用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临时用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临时用地为 亩,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元,租地费 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二、使用期限

迄交地之日起使用期限为三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如需继续使用,支付每亩每年 元的年租金即可。

三、支付方式

在本协议签署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在甲、乙双方指定,认可度范围内临时占用土地, 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用地费用。

2、甲方在使用期间及以后不存在中间任何费用,该地所有额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在临时用地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使 用。甲方在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干扰甲方正常施工。否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协议签订后,临时用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协调甲方在土地使用期间引起的与周边群众发生的纠纷,积极为甲方创造一切便利条件,决不允许出现上门滋事,无理取闹,干扰甲方正常施工和生活秩序等现象。

此协议一式叁份。如有异议需在签订之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经双方认可,不得违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向甲方公司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及承担诉讼费用。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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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用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搞好渠江流域灾后柳树村新村聚居点工程建设,现根据新村规划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房屋建设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规划好新村的建设用地,并申请镇规划、国土部门到现场统一规划定位,乙方必须严格按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二、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解缴的费用和标准:押金1000元/户,房屋建设用地费用标准:5万元/亩,其中宅基地亩,庭院圈舍等亩,其它亩,合计亩,共计人民币。

三、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程序选择户型、地块,按规定的时间、政府统一提供的房屋建设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参数规范进行施工修建。严禁擅自改动图纸,变更技术参数,变更户型地块,超面积建房。

四、乙方在房屋筹建前,须聘请有资质的建筑工程队或个体工匠,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同时责令建筑承包施工队给建筑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乙方系外社、外村的建房户,由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乙方须按有关规定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申请审批手续和国土使用手续。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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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协议书

人:陈香

(以下简称甲方)

土地权属人(出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人身份证号码:

为加快S323线陇县至榜罗公路秦安至礼辛段项目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S323线陇县至榜罗公路秦安至礼辛段项目工程临时用地签订协议如下:

一、用地位置

该地位于我标段K82+520清溪河中桥0#桥台左侧,该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二、用地面积

用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约

亩)按照实际指界,施工中有超出放线范围的,依据本协议补偿标准据实结算。

三、用地期限

临时用地期限为一年,具体使用时间由乙方同意平整场地开始计算。

日至

日。

四、临时用地补偿及其他事宜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该土地转租给甲方作为桥梁箱梁预制场使用,租赁费为每年

元(大写:

分)。

五、付款方式

1、

2、甲方与乙方结算,乙方将临时用地补偿款发放至农户。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临时用地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权力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照事先约定合理有效的使用该土地进行钢筋加工及钢筋存放区域。

②按照协议在约定期限内支付乙方补偿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支付乙方土地补偿款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土地平整工作,并妥善处理该土地农户的纠纷问题。

②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③乙方承诺对甲方所使用土地在规定年限内拥有产权和使用权,

任何个人或集体对该土地使用权产生纠纷,由乙方及时负责调解并解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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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复垦监理单位:经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因修建邯济铁路需占用甲方所辖的王楼村的耕地作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地,占地补偿费用已在办事处政府相关部门的主持下各方达成协议并补偿到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1988年11月8日第十九号令)中第四条之规定: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乙方负责上述临时用地的复垦。为确保该用地得到及时复垦,由甲方对土地复垦行使监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临时用地需复垦的位置及数量。

该临时用地位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王楼村铁路南侧,需复垦的土地总面积为: 5.267 亩。

二、临时用地复垦标准及监管方式:

1、乙方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清除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恢复土地的耕种条件。若对已复垦土地的耕种标准有分歧,耕种标准应由第三方土地权威机构评估确定,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2、为确保乙方的临时用地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由甲方先采取收取乙方复垦保证金的方式行使对乙方的监管。

3、复垦保证金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做

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内发

【2010】61号)执行。临时用地期限内复耕保证金总额为: 28135元(大写:贰万捌仟壹佰叁拾伍).

三、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双方法律责任。

1、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复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中。(开户行名称:;账号:)。

2、甲方所收取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应为专项资金;甲方不得 擅自挪用。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3、在乙方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在15天内无条件全额返回乙方的复垦保证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退还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11篇:临时用地租用协议书

临时用地租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概况

1、租赁土地的位置:赤峰市喀喇沁旗仓窖村

2、该地标的土地,靠东为: 道路 ,靠西为: 高速公路 ,靠南为: 蔬菜大棚 ,靠北为: 果林 。其中,南北长 12.5 米,东西宽 42.3 米,土地总面积为: 约404.2平方米,折合约亩,详细见附图。

3、土地使用功能:主要用于乙方承建的 赤朝高速公路一标段 工程项目部临时道路和临时停车场用地。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在本协议生效后将该地标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水井)的管理权、使用权一并让与乙方,乙方享有对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加以整合、使用和管理等权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

3、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

4、租赁期满后,若工程未结束,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该协议规定的租赁金额支付给甲方。

5、协议期限内,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水井)的使用和管理的权利。

6、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该土地上从事的活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与使用功能无关(道路和停车场)的其他活动,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

3、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到政府法令性征地,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退回剩余租金,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4、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按逾期天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

滞纳金,乙方擅自解除协议的,所交纳租金不予退回。

5、乙方对该地标内地上附着物(主要是水井)有保护、爱护和维修

的义务。

6、乙方租赁期满后有权要求延长租期,但应按协议规定的租赁金额

支付给甲方。

7、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四、本协议租赁金额为:大写:,¥元。

本协议租赁金额已包括该地标土地范围内所缴纳的各种费用。

五、付款方式:协议签订3日内,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元,

其余元在前付清。

六、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七、甲乙双方因租赁协议发生纠纷,由租赁该土地的所在地法院进行

裁决。

八、补充条款: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12篇: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书

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书

用 地 单 位 (甲方): 土地权属单位(乙方):

为了

,甲方需使用乙方集体土地,用于项目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用地协议如下:

一、用地位置

该用地范围位于高青县

村,其四至界线详见用地现状图,该图需经甲乙双方盖章认可。

二、用地面积

设施农用地总面积为

亩(其中农用地面积

亩,耕地面积

亩)

三、补充耕地方式

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甲方负责复耕,附属设施建设需硬化地面的,由甲方按照硬化面积2000元/亩的标准,向镇政府缴纳复垦保证金。

四、用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用地补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甲、乙双方协商,设施用地补偿费总额为:

万元(大写:

元整)。甲方用地结束后,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原貌,不能恢复原貌的,由乙方负责复垦恢复原貌,复垦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且该宗地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方:(章)

负责人:

方:(章)

负责人:

第13篇: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周宁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

根据《福建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 项目建设,需使用周宁县 镇 村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 m(其中耕地 m、未利用地 m)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至 年 月 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我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押金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

222

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活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以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活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的,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构(建)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买卖、租赁或在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第14篇: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书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中交二公局三公司克大6标项目经理部

1.因乙方施工需要建立炸药库,临时用朔北乡代同庄村甲方土地作为施工运输道路两年(2015年5月22日—2017年5月30日)。乙方需要对甲方土地进行一次性补偿人民币1000元。

2.若乙方需要继续使用则按补偿的金额对甲方予以金钱折算补偿。若使用期未到,乙方不能向甲方提出退款要求。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再提出任何要求,并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施工。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本协议自签订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章)

(签章)

证明人:

日期:

第15篇:建设临时用地协议书

京石高速改扩建临时用地协议书甲方:(后称甲方)乙方:中交二公局六公司京石高速改扩建JS4标项目部(后称乙方)因京石高速改扩建需要,乙方需要租用甲方的土地作为施工所需的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拌合场地以及钢筋加工场、临时便道和项目经理部驻地等临时用地,现双方在依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县高速公路指挥部、李郁庄乡政府等多方面的协商下达成以下协议:临时用地位置:本地块位于**县李郁庄乡古庄营村和付家庄村、张百户营境内(京石高速主线桩号K89+右侧100米处)。

1、土地性质:甲乙双方经政府部门和国土部门鉴定,确认土地性质及归属权合法后,共同丈量土地面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集体声明其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2、临时用地目的:乙方因施工需要,在租用地范围内建设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以及钢筋加工场和项目部驻地建设用地,该场地需进行场地硬化和修建施工道路。

3、临时用地的面积及金额:土地共计亩。土地租金每亩每年元,租用三年合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租金每年结算一次。

四、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金额:

1、一次性青苗补偿______亩,每亩元,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

2、土地内所有树木、坟地、水井等附着物均按京石高速公路附属物补偿标准执行。大树:棵,计人民币元。厘米以下树棵,每棵元,计人民币元,坟墓座,每座元,计人民币元。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六、租用时间:自2012年月日起,暂定三年,如因工期延长再需使用,按此协议续签,其价格及合同条款不变。

七、支付方式:乙方进入场地后,由**县京石高速公路指挥部一次性支付所有青苗补偿金(青苗补偿金为一次性补偿)、地面附着物和年的土地租金,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八、双方责任:乙方支付费用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土地租用期内对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以在租用的土地内进行任何施工活动,甲方不能干预。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负责协调场地周边的地方关系;地方村民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阻断地方道路,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等进行强买、强卖、强包、强装和强卸。本着友好和善,平稳和谐的精神双方和平共处,乙方工作人员要尊重民风民俗,尊重当地百姓和领导,文明待人,礼貌处事。约定如下:

1、乙方的项目部驻地建设、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和钢筋加工场由项目部自行组建队伍进行建设,甲方负责协助协调周边关系,不参与以上各项目的建设。

2、从省道至乙方项目部驻地和拌合场地的道路需要部分加宽,路边杆线和障碍物由甲方进行协调处理。该道路,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无偿使用,乙方负责维护修缮。

3、如因施工需要场地面积不满足乙方需要时,甲方能够及时帮助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

1、2款规定给予解决。

4、场地内的坟地,电线杆及其它地面附着物由甲方按乙方施工要求及时清理,所需费用经乙方确认后县高指一次性支付,场地内水井如果乙方需要,协商后按每口井一年元支付一定的租赁费。乙方施工完毕撤场后,确保水井的完好使用,但不负责坟地及杆线的回迁。

5、乙方进场后甲方必须在施工期间协调好本场地周边村村民关系,不得出现阻工现象,甲方有义务做好宣传工作,不得有村民私自进入乙方场地内闲逛,玩耍,更不能有盗窃行为,违规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九、其他约定:临时用地在乙方工程结束后,依据京石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乙方对租用土地进行清理、复垦。如果乙方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没有清理、复垦,按京石高速临时用地恢复标准予以补偿。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一、因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一式陆份,乙方贰份,甲方贰份,**县京石高速改扩建指挥部壹份,李郁庄乡政府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6篇:住房用地转让协议书

住房用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共有人:

乙方:

甲方位于平果县马头镇雷感社区那定新村有一处三产宅基地,位置为编制图第二排第21号。现甲方已经与共有人充分商议,一致同意该宗地使用权永久性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转让宗地位于平果县马头镇雷感社区那定新村第二排第21号,面积为8米x12米=96平方米,另加前面街道8米x9米=72平方米,后消防通道5米x8米=40平方米基地。

二、该宗地使用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订立协议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出示收据为证。

三、协议生效后,乙方对该宗地拥有永久性自主使用权,乙方可用于房屋建筑,转让或出租等,甲方不得干预。

四、甲方保证该宗地转让给乙方前未将该宗地转让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若该宗地与第三者发生权属及边界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该宗地日后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征作它用,所得各项补偿金全部归乙方所得。

六、乙方在行使该宗地使用权过程中,若需办理相关建设、产权等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公证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第17篇:临时用地协议书1

临时用地协议书

用 地 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用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根据文件,甲方需使用乙方集体土地,用于兴建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如下:

一、用地位置

该宗地位于宜昌市夷陵区乡(镇)村组,其四至界线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该图须经甲、乙双方盖章认可。

二、用地面积

总面积平方米(亩),其中农用地平方米(亩)、建设用地平方米(亩)、未利用地平方米(亩)。

三、临时用地补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05]11号文件及夷陵区人民政府夷政发[2006]1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按占一季补一季的原则,临时用地补偿费总额为

万元(大写:元整)。甲方临时用地结束后,进行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适宜耕园地种植。

四、付款方式

甲方临时用地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一次性付清临时用地补偿费,乙方负责在日内清除地面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将土地交给甲方使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

六、本协议一式拾份,由三方签字盖章且该宗地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甲方:(章)

负责人:

乙方:(章)

负责人:

年月日

第18篇:安葬用地协议书1

墓地用地协议书

甲方:牟建华(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宁县桃坪乡村社,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长宁县桃坪乡村社、小地名处的自留山内土地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坟墓的林地(即:墓地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给甲方,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土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候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等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拥有乙方位于长宁县桃坪乡村社、小地名处的自留山内的乙方拥有所有权的林地(面积:平方米)的坟墓安葬使用权,用于安葬自己的过世老人。

三、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老人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扰。

四、墓地出让金:大写:(小写:元)。

五、墓地出让金的交付约定:

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即:大写:

(小写:元);老人下葬坟墓修成后交付其余的百分之七十,即:大写:(小写: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墓地出让金的十倍即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

特此协议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电话:1321983568

8、15881353257 联系电话:

中证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字时间:2009年8月日签字日期:2009年8月日

第19篇:住宅用地置换协议书

住宅用地置换协议书

甲方:XXX

乙方:XXX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置换住宅用地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把座落于XXX户住宅用地(该用地XXX已协议转让给甲方)与同样座落于XXX户住宅用地进行置换。

二、甲方补偿置换费人民币XXX元整(XXX元)给乙方,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置换住宅用地手续和代理乙方办理置换后的住宅用地的有关土地使用权手续,办理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XXX元置换补偿费给乙方,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置换手续,不得无理取闹,甲方负责将办理好的乙方住宅用地(置换后)的土地使用权证交给乙方。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法人代表:

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第20篇:新村建房用地协议书

五石新下巫村新村建房用地协议书 甲方:五石村委会新下巫村 乙方(建房用地户): 为搞好新下巫村的新村规划建设,避免浪费土地资源,现根据本村新村规划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建房用地协议书:

一、甲方负责规划好本村新村的建设用地,规划地点为成屋岭(即通往五石村委会道路东片),并申请镇规划、国土部门到现场统一规划定位,乙方必须严格按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二、新村规划用地则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首期建房户在签订本协议后,根据所签订的用户数,按照由南向北、由西向东的原则进行安排,由镇规划、国土部门现场放线。以后每年由建房用地户向桥头镇国土所提交用地申请(申请必须经新下巫村小组的干部加具同意申请意见,并经村委会同意并盖章),然后由镇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国土所、规划所派员按照申请用地报告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安排。

三、凡是本村村民 ( 按户 ) (不论外出工作或在家务农)年满 18 周岁以上的村民均可在本村新村规划区内申请建房用地,但必须在提交用地申请之日起壹年内建好楼房(至少捣好壹层楼板),否则,由本村无偿收回所占土地,归本村集体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叼难。

四、新下巫村新村建房用地归新下巫村民组所有,不得转让给其他人(本村人除外)或外村人。

《用地协议书.doc》
用地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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