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2020-04-18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通知》精神,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抓鱼虾的。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

3、购买不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或吃不清洁的食物。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骑自行车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

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1学年。自 2012年 9 月 1 日至 2013年 8月 31 日。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校长签名:

临水学区下坝小学2012年8月28日

推荐第2篇: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平章小学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学校联)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学校与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一、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每一位家长都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第一监护人的职责,和学校、社会共同做好以防范学生溺水为重点的学生安全工作。

二、学生在放学及节假日期间,家长要做到:

1、重点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

我区四面环海,东岛、力岸、神前、银海城等旅游景点极易发生游水溺水事故。要教育孩子不要在大海、河道、坑塘、水库、沟渠、渔池等地私自下水游泳、洗澡、玩水。同时教育孩子发现同学、同伴溺水时,要科学救助,立即呼叫成年人开展营救,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更大损失。

2、抓好孩子其他安全教育

针对放学及节假日期间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对孩子进行防雷电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触电安全教育、饮食安全教育、意外伤害教育等,进一步提高孩子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措施和能力。

3、加强对自己孩子的监管

放学及节假日期间,学生回到家里生活学习,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家长应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进行有效监督指导,切实担负起孩子安全的责任,随时保持与孩子的联系,掌握他们活动动向,特别是在涉及孩子生命安全的原则问题上不可过多迁就孩子。

4、合理安排孩子的放学及节假日期间生活

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尚未成熟,活泼好动是他们的天性,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要遵循青少年的成长规律,教育他们在认真完成作业的同时,鼓励孩子参加一些有组织、有安全保障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热爱劳动的品行,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四、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安全事故远离我们的孩子。

____年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平章小学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家长联)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学校与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一、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每一位家长都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第一监护人的职责,和学校、社会共同做好以防范学生溺水为重点的学生安全工作。

二、学生在放学及节假日期间,家长要做到:

1、重点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

我区四面环海,东岛、力岸、神前、银海城等旅游景点极易发生游水溺水事故。要教育孩子不要在大海、河道、坑塘、水库、沟渠、渔池等地私自下水游泳、洗澡、玩水。同时教育孩子发现同学、同伴溺水时,要科学救助,立即呼叫成年人开展营救,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更大损失。

2、抓好孩子其他安全教育

针对放学及节假日期间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对孩子进行防雷电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触电安全教育、饮食安全教育、意外伤害教育等,进一步提高孩子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措施和能力。

3、加强对自己孩子的监管

放学及节假日期间,学生回到家里生活学习,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家长应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进行有效监督指导,切实担负起孩子安全的责任,随时保持与孩子的联系,掌握他们活动动向,特别是在涉及孩子生命安全的原则问题上不可过多迁就孩子。

4、合理安排孩子的放学及节假日期间生活

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尚未成熟,活泼好动是他们的天性,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要遵循青少年的成长规律,教育他们在认真完成作业的同时,鼓励孩子参加一些有组织、有安全保障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热爱劳动的品行,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四、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安全事故远离我们的孩子。

____年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推荐第3篇: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

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

2012年2月15日,学校治保处, 政教处组织学生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了“学生安全协议书。”

这次签订安全协议 是学校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管理的目的要求,为了使学生在学校安全健康快乐的学习与生活,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安全协议书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同时要求学生本人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学生安全协议书”明确了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和义务,重点强调了学校、家长、学生应把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加强对学生的监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不服从学校安排擅自外出造成的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节假日、双休日,家长负看护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受到了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学校治保处, 政教处积极组织,同时得到了班主任老师学生家长的积极配合与支持。今后相信学生的安全意识有一个很大的提高。

治保处方世杰

20

12、2、20

推荐第4篇:04.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学校联)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饮料,吃不清洁的食物。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章、违规骑车。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

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一学年即从2011年2月22日至2011年5月31日。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年月日

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家长联)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饮料,吃不清洁的食物。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章、违规骑车。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

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一学年即从2011年2月22日至2011年5月31日。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年月日

推荐第5篇:辅导班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

辅导班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保障学生在辅导班内的安全问题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2、学生在上课期间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必须经过与家长沟通协商并经过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3、学生在本辅导班外出现任何事故与本辅导班无关。

4、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损坏室内所有财务,如:在上墙乱写乱画、破坏桌椅板凳等行为,应照价赔偿本辅导机构的损失。

5、学生在下课期间不得在室内乱跑乱跳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再三劝告不加改正的学生,本辅导机构有权开除学生,辅导费用概不退。

6、学生无特殊原因中途退学,辅导费概不退还。

二、辅导班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小学___元每人,每天___课时(1小时为1课时)。

2、初中学生___元每人,___课时(1小时为1课时)。

3、学生在本辅导班付费一次性交全。

4、学生自___月___日学习到___月___日。

5、家长如果对教学质量有异议和意见需要退费需要和负责人沟通协商。

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有好协商后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或画押后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推荐第6篇:与自愿走读生家长的签订的接送安全协议书

与自愿走读生家长签订的接送安全协议书

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到达学校和回家 ,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桃花中学要求学生统一住校,经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年级()班学生()由于家庭情况特殊,自愿走读,报经学校批准,家长自愿履行以下职责,凡学生在家中、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自己负责。学校同意该学生走读,安全协议内容如下: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由家长接送,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拦、追、爬车辆和逗留,追逐打闹。

二、家长必须配合学校教育、监督学生不私自下塘、堰、河、库洗澡和到这些地方玩耍。

三、家长必须严格教育。督查学生不玩耍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物品。

四、家长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睡觉、起床。学生不得提前到校、离校。

五、家长必须教育、督查学生不经家长同意不准走亲访友,不到别的同学家玩耍、住宿等。

六、家长必须教育学生不与陌生人同行,不与陌生人亲密接触,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防止上当受骗。

七、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教师经常联系,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八、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管理。

九、走读学生实行持证进出校门并将校牌佩戴胸前,主动接受学校门卫、学校值日领导和老师检查走读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追查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由学校、家长各执一份。

中学(盖章)

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7篇:厂区安全管理协议书(和家长签订)

厂区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内宿员工):

为确保甲方在厂区安全生产,明确内宿员工及小孩居住期间的安全责任,确保内宿员工及小孩的人生安全,甲方本着对内宿员工及小孩在厂区内的健康、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义务:

1.负责在生产区域内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

2.负责员工及员工携带的家属、小孩对生产区的安全相关要求的告知。

乙方义务:

1.父母、家长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监护、管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2.所有员工携带的家属和小孩进入公司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同时到办公室办理登记,在规定区域内活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要掌握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监护人应加强对小孩在公司期间的交通、活动、饮食、用电、用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4.家属及小孩严禁进入公司的生产区域、施工区域及非生活区域,以免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进入公司。

6.严禁随便动用公司及损坏公司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7.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8.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及因自己监管不力造成事故损害的,所有责任由当事人(监护人)负责。以上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各负其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8篇:某辅导班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XXXXX教育辅导班合同书

甲方:新希望教育辅导班

乙方(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保障学生在辅导班内的安全问题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2、学生在上课期间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必须经过与家长沟通协商并经过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3、学生在本辅导班外出现任何事故与本辅导班无关。

4、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损坏室内所有财务,如:在上墙乱写乱画、破坏桌椅板凳等行为,应照价赔偿本辅导机构的损失。

5、学生在下课期间不得在室内乱跑乱跳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再三劝告不加改正的学生,本辅导机构有权开除学生,辅导费用概不退。

6、学生无特殊原因中途退学,辅导费概不退还。

二、辅导班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小学300元每人,每天7课时(1小时为1课时)。

2、初中学生400元每人,24课时(1小时为1课时)。

3、学生在本辅导班付费一次性交全。

4、学生自7月10日学习到8月10日。

5、家长如果对教学质量有异议和意见需要退费需要和负责人沟通协商。

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有好协商后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或画押后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推荐第9篇: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与家长安全协议书

保证幼儿安全是幼儿园、家长的共同责任,也是幼儿园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鉴于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在园幼儿时有安全事故发生,提醒幼儿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幼儿园与家长安全责任书》。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幼儿家长(监护人)承担责任: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幼儿园要听从老师教导,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确保课内外活动安全;父母要经常和幼儿园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幼儿要及时通知幼儿园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如幼儿不遵守园纪园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幼儿园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监督幼儿在园期间按时上学,有事、有病要履行请假制度;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幼儿未到园上课,私自外出玩耍、园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5.家长要及时凭接送卡接送幼儿到园、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严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客车,及时检查车辆部件,确保交通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家长方承担全部责任。 6.幼儿上学、离园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离园后、节假日等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幼儿自行到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7.幼儿在园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或购买“三无”食品、饮品等发生饮食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8.幼儿参加各项活动,均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幼儿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9.幼儿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下渠(沟)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10.幼儿私自携带易燃易爆或刀具等,致使他人受到人身伤害、财产安全,责任由家长承担。

11.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幼儿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三、幼儿园责任和义务

1.幼儿园经常性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幼儿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

2.教师要关心爱护幼儿,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及时处理幼儿、家长之间的矛盾、纠纷。

3.关注幼儿在园表现,发现幼儿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4.幼儿如出现未按时到园、擅自离园、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为了孩子平安、健康、美好的明天,希望幼儿园和家庭都能尽到自己的义务。

本协议有效期为: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7月12日

所在班级: 年级 班

家长签字: 班主任:

民乐县六坝中心小学(盖章) 二O一五年三月三日

推荐第10篇: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鲁克沁二中2011年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

安 全 责 任 书

为协调各方面的教育力量,明确职责,让大家都来重视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谨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实做到万无一失,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为学生办理保险手续。

二、家长应教育孩子不要携带危险器械、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危险和易燃易爆物品到校,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家长自负。

三、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任何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上学,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四、放学后,未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安排而私自留在学校不回家,发生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五、私自离校、逃学、旷课或周末外出游泳、游玩、野炊等而出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

六、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内外人员之间发生矛盾,不按学校规定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发生冲突,产生的后果学生和家长自负。

七、学生禁止乘坐不安全的交通工具,如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以及无牌无照的非法营运车辆。不听劝告乘坐而发生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八、在校就餐的学生食用自带的咸菜、小食品等发生食物中毒的后果自负。

九、参加集体活动时,不听教师指挥和招呼而造成意外伤害的后果自负。

十、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家长与班主任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一年;

甲方:(班主任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年月日

第11篇:安全生产协议书(与公司签订)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人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特签定本安全协议书。 内容如下: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保卫、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要求。

2、负责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及保卫、消防管理工作。做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消防检查等工作。协助乙方解决和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协助检查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落实情况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4、负责提供合同内生产需用的各种材料及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使用安全,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工作。

二、乙方职责

1、依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乙方必须明确本队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本队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设立一名专(兼)职安全员,班组有兼职安全员。

2、保证本单位人员相对稳定,如需增加或调换人员时必须事先向甲方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场,增换人员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未经审核教育人员一经发现追究其责任。

3、乙方领导必须对本队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和法制教育,必须服从甲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指导,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违章冒险作业人员和违反施工现场规定的人员进行经济处罚或停工整顿。

4、乙方施工队必须加强本队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技术素质和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认真执行班前安全检查制度,建立每周一次安全生产活动日制度,讲评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研究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有活动记录。

5、乙方负责人、安全员应在本队人员作业过程中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作业中人为形成的隐患,下班前对作业中使用的机具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是否拉闸断电,用火是否熄灭,作业场地是否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乙方施工队领导或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本队的工作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凡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和安全管理人员。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违章操作,教育培训职工学习明关消防知识,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人人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8、乙方负责给自己的施工作业人员上施工工伤保险并承担其费用,并将有效的保险凭证提供给甲方,甲方做备案登记,发生任何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其所有事故责任并妥善处理事故带来的连带责任。

9、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外墙脚手架上施工必须配戴安全带、戴安全帽、保险绳等安全防护护具,乙方领导或专(兼)职安全员需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护具配戴情况,并做检查记录。

10、吊蓝操作流程,乙方必需按吊蓝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因此带来的事故,乙方付全部负责。

11、乙方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与指挥,进场施工前应先办理乙方公司规定的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用电协议、施工作业人员考试、人员登记等相关所有手续。

12、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有义务告知甲方及时消防安全隐患。乙方在施工中严禁在脚手架上存入过多的材料,以免影响脚手架的整体安全。

三、施工过程中,如乙方职工违反现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违章操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伤亡未遂事故,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其经济损失乙方自负。

四、以上条款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一份归档。

五、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工程结束为止。

六、附件:

1、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年

第12篇:与保安签订协议书

褚牛小学假期值班责任书

为了做好我校的值班工作,规范值班行为,保证假期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与保安、值班教师签订假期值班责任书。

一、按时值班,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

二、值班期间,要注意接听电话,做到上传下达,并记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期间,无论白天还是夜晚要注意巡逻,尤其是重点部位(微机室、仪器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

四、在值班完毕要进行交接班,在值班记录中注明值班情况及交接情况。

五、到校后,要及时锁好大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尤其是学校微机室严禁外人进入。夜间值班时,要锁好值班室,打开报警器。

六、做好值班期间的卫生工作。

七、对因不负责任或者不按时到校值班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由值班人员照价赔偿。

褚牛小学 盖章:

值班教师签字:

2018年2月2日

报 到 须 知

一、报到时间:

2018年3月3日报到一天,3月4日正式上课。

二、费用公示: 学杂费(免费) 教科书(免费)

三、报到程序:

全体学生持《素质报告单》、寒假作业到班主任处报到。

四、注意事项:

1、保险:采取自愿原则投保。

2、省公告用书:由新华书店发行。

3、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五、举报电话: 局办公室:36220303 局基教股:36219012 中 心 校:13571040153

褚牛小学 2018.3.3

第13篇:中心小学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3

中心小学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划清责任界限,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的要求,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方面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幼儿园和1--2年级家长坚持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午上课:8:10、幼儿园:11:00放学、1—5年级11:40放学。下午2:00上课、4:20放学(学前班)、

2、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有特异体质、其它疾病等监护人将子女的病情告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按时到校上课,有事要请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5、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二、学生方面

1、严禁携带利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进入学校。

2、课间举止要文明,在教室走道等人群拥挤场合不争先恐后,不嬉戏打闹。

3、打扫卫生时注意安全,学生不得站在窗台擦玻璃。

4、不在校园内玩火,不燃放鞭炮,不私自动用消防器材。

5、严禁玩耍能对人造成伤害的玩具和物品,如:小刀、小剪、玩具枪、弹弓等。

6、注意食品卫生,不到无证经营摊点购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变质等不卫生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不做危险游戏,如扳手、摔跤、不对他人搞恶作剧。不爬围墙、不攀爬大门、爬树等。

8、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不得私自去游泳池或下河、下塘洗澡游泳。

9、注意交通安全,严禁在马路上追逐玩耍、扒车、追车和拦车。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下学。进出校门或过马路时,要注意过往车辆、行人,安全通过。

10、不进游戏厅及网吧。不得以大欺小、不打架斗殴。

三、学校方面

1、学生进校园以后由校方各年级班主任负责,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由任课教师负责。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交由学校存档。

校长(签字)或盖章:班 主 任:

学生姓名:学生家长(签字):

2013年10月10日

第14篇: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定稿)

范县板桥实验学校学生家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明确职责,让大家都重视安全管理,谨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安全责任书。

一、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有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责任。

二、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安全教育等安全教育。

三、家长应教育孩子不要携带危险器械、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危险和易燃易爆物品到校,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家长自负。

四、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不得乘坐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上学,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五、放学后,未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安排而私自留在学校不回家,发生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六、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及在学生请假或者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逃学、旷课或周末外出游泳、游玩、野炊等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安全事故,后果由家长自负。

七、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内外人员之间发生矛盾,不按学校规定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发生冲突,产生的后果学生和家长自负。

八、参加集体活动时,不听教师指挥和招呼而造成意外伤害的后果自负。

九、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履行相应监护职责。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十、凡在校外及所有非在校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对上述无异议,请与班主任签定此责任书,不得让人代签,否则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家长自负。本责任书自签字日起至本学期在校时间止有效。协议中未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甲方:(班主任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范县板桥实验学校 2018年3月5日

第15篇: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巨宝镇中学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春暖花开,冰雪开化,万物复苏,新的学期开始了。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季节的临近,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教育孩子认真遵守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假期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上课期间擅自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活动。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到校园后一般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

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未请假私自外出。

5、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6、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5500021),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区委区政府)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四、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本责任书由家长和学校各存壹份。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如有违犯,后果自负。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姓名:家长(签字):班级:班主任(签字):

巨宝镇中学

2014年3月24日

第16篇:幼儿园与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与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幼儿在园期间正常地生活和学习,健康的成长,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避免和减少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教育的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幼儿人生身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方面:

1、教育子女在园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园的一日常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园保持联系。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将子女的病情以书面形式告之园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幼儿在园期间遵守纪律,不做危险动作。如幼儿不遵守园内一日常规,出现打人拥人情况造成其他幼儿人身伤害的,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幼儿按时到园上课,幼儿有病的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请假,如果不请假,幼儿未到园上课,在即私自外出玩耍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4、凡在园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幼儿家长负责。

5、父母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常识: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确保幼儿安全。

6、家长应严禁子女携带刀具、食品、玩具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幼儿园。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类伤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长负责。

7、家长应教育子女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家长应严禁子女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驾照)及未经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批准的有关车辆,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类伤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长负责

二、幼儿方面:

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事故。

2、严禁在园内追逐打闹,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幼儿伤害的,有过错方承担责任。

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幼儿自己负责。

4、日常上课期间,幼儿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病的需家长亲自带出就医,并在班主任处做好登记。

5、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跟家长滞留在幼儿园发生的伤害,由幼儿家长负责。

6、幼儿入园、离园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幼儿家长负责。

说明:请家长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全部内容,签名后交回幼儿园备案。

第17篇: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东峪小学与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为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让每个家庭都幸福,我们要求家长做到:

1、要加强对子女的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教育子女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讲礼貌,讲文明。

2、要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增强其安全意识,培养其防范不法侵害和抵御灾害的能力。

3、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沟通配合,双休日、节假日、放学期间及晚上要特别加强对子女的管理和监护。子女未到校上课要查明原因并及时告知班主任。

4、要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摩托车;不要乘坐非法机动车。

5、要注重消防安全,教育子女不要玩打火机、火柴和接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严禁野外用火;点蚊香、用电器时要注意防止火灾。

6、要鼓励子女积极参加体育健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暴饮暴食,不吃“三无”食品和霉变的食品。提倡不吃零食。不到街头游贩处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7、要教育子女慎交友,交益友。子女外出须向家长请假。

8、要重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教育子女不要到危险和复杂的地方游玩;要防止子女私自结伴外出。

9、要尊重、关心、理解子女,教育子女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切忌对子女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要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东峪小学

2017年9月

第18篇: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大西牛小学与家长、学生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特与各位家长签订此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请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

3、要教育子女及时回家、准时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4、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5、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生平安险。

6、家长有责任、有义务接送子女上、放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1-3年级)。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14年3月1日—2015年2月28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学校(盖章)

2014年3月1日

第19篇: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配合学校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食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请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住宿生夜间就寝后采取非正常路径私自外出发生的意外事故;学校集会或班主任多次提醒,以及学生能够预判到后果的行为却不自制,而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 1

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知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经营性网吧、歌舞厅、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父母应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5、要教育子女准时到校、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因途中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告知家长或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的过程,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平险。

8、住宿生上学、放学、节假日离校返校,家长(监护人)有责任、有义务接送上、放学,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在住校、上课期间请假,家长(监护人)必须向学校请假,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门卫做好登记。

9、走读生在上课期间请假。家长(监护人)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签字(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门卫做好记录。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13年3月26日—2013年8月26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学生签字:

班 主 任:

学校(盖章):驻马店市第十三中学

年月日

第20篇:幼儿园与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与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幼儿在园期间正常地生活和学习,健康的成长,

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避免和减少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教育的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幼儿人生身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方面:

1、教育子女在园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园的一日常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

园保持联系。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将子女的病情以书面形式告之园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幼儿在园期间遵守纪律,不做危险动作。如幼儿不遵守园

内一日常规,出现打人拥人情况造成其他幼儿人身伤害的,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幼儿按时到园上课,幼儿有病的由家长或其他监护

人请假,如果不请假,幼儿未到园上课,在即私自外出玩耍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4、凡在园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幼儿家长负责。

5、父母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常识: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食

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确保幼儿安全。

6、家长应严禁子女携带刀具、食品、玩具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幼儿园。否则,由此引

发的各类伤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长负责。

7、家长应教育子女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

禁骑自行车上路,家长应严禁子女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驾照)及未经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批准的有关车辆,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类伤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长负责

二、幼儿方面:

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良

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事故。

2、严禁在园内追逐打闹,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幼儿伤害的,有过错方承担责任。

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幼儿自己负责。

4、日常上课期间,幼儿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病的需家长亲自带出就医,并在班主任处做好登记。

5、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跟家长滞留在幼儿园发生的伤害,由幼儿家长负责。

6、幼儿入园、离园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幼儿家长负责。

说明:请家长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全部内容,签名后交回幼儿园备案。

《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doc》
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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