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协议书

2020-04-18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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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落户管理协议书

甲方: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乙方: (代理手册号码: )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为其工作人员 办理落户手续,按《青岛市引进人才集体户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落户相关事宜,应愿意遵守《青岛市引进人才集体户管理规定》,承担对落户人员管理、教育的相应责任。

附:《青岛市引进人才集体户管理规定》部分规定

1、落户单位要与人才中心积极配合,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户籍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落户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并与人才中心保持密切联系。

2、对见习期内违反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规定并未办理改派手续不辞而别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人才中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户口、档案关系退回生源地。

3、对已落户并办理改派手续的毕业生,原单位应及时通知人才中心及毕业生本人,根据有关规定应将其户口迁出人才中心集体户。

4、落户单位终止与落户人员的劳动合同后,应及时通知人才中心及落户人员,将其户口迁出人才中心集体户。

5、集体户落户期限为叁年。落户期间落户人员如有住房或落户单位已建有集体户,应及时将户口迁出。

甲方(章): 乙方(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篇二:落户服务协议

落户服务协议

编号:2012 甲方(落户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联系方式: 乙方: 代 理 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的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

第一条 甲方申请进行(地点)落户。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落户相关事宜的咨询及代办服务。甲方具备办理资格且材料齐聚,办理周期为一年左右。

二、费用和支付方式

第三条 办理落户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协议总价款为优惠后的服务费用,不含税。 上述费用由甲方于合同签订一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大写)人民币 元。余款于乙方完成协议义务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甲方义务

第四条 甲方落户需符合落户地规定和国家相关规定。 第五条 甲方当地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七条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按乙方要求,把所需信息交与乙方。 第八条 在甲方申请办理过程中,如落户单位政策、要求发生变化,甲方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九条 在办理落户手续中,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全部有关人事工作。 第十条 甲方按协议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款项。 四 乙方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初审甲方申请材料,初审后甲方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二条 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落户手续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乙方在办理甲方落户手续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落户相关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介绍相关国家相关制度、政策、申请材料要求和申请流程等基本情况。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告知甲方落户相关执行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 法。

第十七条 乙方收取服务费,应为甲方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如甲方需开具发票,需按协议总金额8% 补足费用。 第十八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甲方落户的目的之外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第十九条 甲方进行落户的过程中乙方应及时解答甲方的相关疑问,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落户进度。

四、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和甲方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造成协议无法履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服务费¥,(大写)人民币元。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乙方提供虚假信息,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不退还甲方缴付的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由于甲方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不退还甲方缴付的咨询服务费。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为甲方办理完毕落户事宜后,若甲方缓收、拒收、甚至不要落户北京名额,则甲方属于单方面违反协议,期间涉及的全部金额不予退回,超出部分金额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免责条款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条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政策改变等

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

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

4、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落户时间

留学生落户过程包括邮寄时间、资料核实时间等,进展时间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具有不可控性,甲方咨询时对于业务人员根据自身工作经验评估的期限仅作参考之用。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九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依法向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三十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方及其代理人、乙方、乙方法定代理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九 其他条款

甲方(签字):

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日篇三:关于户口迁入的协议书

关于户口迁入的协议书 编号: 甲方: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户口迁入协议:

1、甲方同意将乙方户口从原户口所在地迁入甲方,并给乙方出具有关户口迁入的证明。

2、乙方户口迁入甲方后,甲方负责乙方正常的户口管理。

3、乙方户口迁入甲方后,居住、生活、生产自行解决。

4、乙方户口迁入甲方后,不参加甲方的任何经济利益的分配,不参加甲方的土地承包。

5、乙方户口迁入甲方后,如乙方在甲方居住,应承担其相应受益的公益事业金和其他费用。

6、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路街道办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月日篇四:村户口迁入协议书

户口迁入协议书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村由于户口迁入所导致的人口逐年增多,土地面积及住宅面积逐年减少的实际情况,为彻底牛庄由于“僧多粥少”结合我村各项事业发展造成的不利局面,使今后我村的户口迁入工作具有司空制造性,可操作性,在广泛征求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经村两委会多次研究,特制定了村户口迁入协议书如下

一、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女方已婚出,户口应迁未迁的,其本人及子女永不享受本村的土地分配,住房分配,口粮补贴及本村所有的一切优惠待遇。

二、非转农的,将户口迁入本村的,不论什么情况,每迁入一人,应向村委会缴纳户口迁入费6000元整,并且本人及其子女不享受本村的土地分配,住房分配,口粮补贴及本村所有的优惠待遇。

三、女方为非农业户口并且已婚或者再婚,要将户口迁入本村的,本人须向上级计生部门申请批准,方可奖户口迁入本村,每迁入一人,应向村委会缴纳户口迁入费6000元整,并且本人及子女不享受本村的土地分配,住房分配人口口粮补贴及本村所有的优惠待遇。

四、原系本村老户外出务工将户口迁出半年以上的,如再将户口迁入本村的,每迁入一人,应向村委会缴纳户口潜入费6000元整,本人及子女不享受本村的土地分配,住房分配,口粮补贴及本村所有的优惠待遇。

五、高中以上应届毕业生未分配工作的,未升职分配的,高中以

上应届毕业生来分配工作时间的,未升职分配的普通现役军人,在半年以内将户口迁入本村的,可与本村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六、户口迁入本村的高中以上学历的学生,参加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将户口迁出本村的普通现役军人,分配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如再将户口迁入本村,每迁入一人,应向村委会缴纳户口迁入费6000元整,今后,本人及其家属子女不享受本村的土地分配,住宅分配口粮补贴,及本村所有优惠待遇。

七、离退休人员将户口迁入本村的,每迁入一人,应向村委会缴纳户口迁入费6000元整,并且本人及其所迁入子女不享受本村的土地分配,住宅分配口粮补贴及本村所有的优惠待遇。

八、本户口迁入协议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长期。

九、在2011年1月1日前将户口迁入本村的,与上述情况相同的,按本村协议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户口迁入者一份,村委留一份存档。

十一、空口无凭,立字为据,本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毁约,如有违背,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章): 村民委员会

乙方签字(章): 2011年5月6日篇五:户口挂靠协议书

(个人代理人员)

甲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户口挂靠的条件:

凡因市内工作变动、应届毕业生先落户再就业等原因,经批准已落实苏州户口但暂无落户地,在本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的未婚人员可办理户口挂靠。

二、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手续。

2、办理身份证换、补手续。

3、提供相关户口证明(乙方需出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及《户口挂靠协议书》)。

三、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并配合甲方做好户籍管理相关事宜。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联系方法(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甲方)。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 邮编

3、乙方在发生以下情况时,需及时至甲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乙方户口挂靠期满1年(自 年 月起)。 2)乙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相关手续时。 3)乙方已购置住房或已有新的落户地。

4、乙方遇特殊情况暂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须同甲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中止协议。

五、自本协议中止日起一月内,乙方未与甲方联系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将不再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六、根据苏州市物价局价服字(1998)205号文件规定,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挂靠户口管理费120元/次。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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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落户协议书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根据的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对甲方拥有的牌照号后挂车型车辆进行营运和交通安全规范的管理,并为甲方每月提供营运方面的手续。

第二条:双方在共同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乙方对甲方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组织督促落户机动车进行规定的季度和年度检验,(包括一保、二保),甲方机动车的车主系独立法人,应自觉参加年度检验工作并承担责任。

第三条:甲方填写落户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车辆所有人名称、所有人户籍、所在地址及现住地,电话及身份和资料,甲方应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具备良好的交通安全行车意识,并应对此作出保证。

第四条:甲方落户车辆若出现违章或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应的交通知识及交通法规的学习,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否则,因此影响正常季度和年度检验,后果自负。

第五条:甲方车辆转让,出手或迁出时,必须在15日内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或迁出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脱离管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

第六条:甲方及其车辆所发生的刑事、民事、经济纠纷等事件或发生交通事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甲方车辆在落户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不准肇事者逃脱则责任,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刑事及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七条:严禁甲方假借乙方名义子啊社会上从事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质押、留置、借贷等风险性经营活动,如有发生,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应责任。

第八条:甲方车辆一经落户后,须按乙方同意制定的保险公司级保险项目投保,10T以上(含10T)大货车,第三者险不得低于20万元、货物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落户后其保险项目由乙方指定人员到人民保险公司或太平洋保险公司专项办理。

第九条:本协议一经双方简述即可生效,效力可持续甲方迁出乙方为止,在协议期间,不得甲方擅自修改或解除本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由乙方人民法院受理双方纠纷。

第十条:甲方签订的责任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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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户协议书

甲 方:上海市临港地区企业服务局泥城招商中心 乙 方: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临港地区发展的总体功能定位要求,加快符合临港地区各类城市功能性项目以及各类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的落地,吸引、激励各类优质企业注册落户临港,推动区域更好更快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乙方在临港地区成立 ,注册地址为

,公司主要从事 ,通过充分利用和发挥上海临港地区的区位、资源优势,更好地开展业务,形成税收和财力贡献,支持临港地区的发展;

2、甲方愿意利用临港地区的资源和政策优势,为乙方提供各类服务,负责配合、协调落实乙方享受市区相关政策,以及临港“双特”相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落户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3、甲、乙双方将通过协议,进一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第二条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企业需求的注册地址、经营场所、房地 1 产权证及房屋租赁协议等材料。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注册地址等材料可以连续使用;

2、甲方向乙方提供在企业准入等方面的相关配合服务,并在义务范围内协调资源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支持;

3、为鼓励企业发展,甲方综合考虑乙方落户临港后的经济贡献、科技创新、促进就业、节能减排、社会诚信和安全生产等因素,经综合考核评定后,对所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财政扶持。具体扶持参考标准见备忘录;

4、对乙方企业形成的地方财力贡献扶持,由甲方按季度核算并报区财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划入乙方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内。

第三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按时缴纳各项服务费用。如有违反,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本协议自行终止;

2、乙方的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3、乙方自享受财政扶持年度起,应在临港地区持续经营十年或以上,除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原因外,迁移企业注册地需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享受财政扶持的资格,并由甲方收回财政已补贴资金;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注册办理、协助申请财政扶持等相关工作。乙方在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前,应将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2 的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

5、乙方有责任根据临港地区发展的实际需要,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报告、经营统计表等材料;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提供甲方所需的与协议服务内容相符的建议方案及意见;

7、乙方应按时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等相关工作。第四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均不得非经对方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协议的内容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

2、甲、乙双方均不得非经对方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材料(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招商策略、经营策略等),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擅自泄漏给他人,不得将策划工作中的有关资料与内容使用于本区域以外的用途。

第五条 协议效力

1、若本协议某一条款被确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2、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重大财政扶持政策调整,则本协议作相应的调整,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协议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3、凡因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 3 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上海临港企业服务局泥城招商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联系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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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传真:

鉴于甲乙双方在乙方毕业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因乙方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北京市,甲方同意在乙方户口迁移中提供全面的服务,帮助乙方获得北京市城镇户口事宜。

第二条 乙方愿意就甲方的服务支付给甲方服务费人民币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如果乙方能在甲方企业中服务满五年,甲方自动放弃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服务费。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企业服务期间甲方按照相关的标准支付乙方薪酬。

第五条 乙方若未在甲方企业中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服务期限,乙方须支付甲方违约金:未满一年者需要支付全额服务费,满一年未满三年者支付玖万元服务费用,满三年未满五年者支付七万元服务费。

在甲方为乙方办理获得北京市城镇户口事宜过程中,若乙方因解除合同等原由未达到服务期限,而获得甲方北京市城镇户口的,应按本条约定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1、乙方未能获得北京市城镇户口。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满。

3、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服务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2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日于北京市房山区签订。

甲方(公 章) 日期:

乙方(签 字)

日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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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工作突出,且乙方承诺在落户后至少为甲方服务满 年,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服务,并允许乙方落户于甲方集体户。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的政策规定,初审乙方材料,帮助乙方办理人才引进申请手续。

2.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帮助乙方办理“人才引进”及入深户落户手续,协同公安部门对落户人员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3.乙方在甲方办理手续期间,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及时提供各项所需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乙方提供材料虚假而无法办理引进手续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或赔偿。

4.甲方帮助办理引进手续如涉及到档案托管费、工本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办理入户的申报成功后,需由乙方亲自到场的领取“入户指标卡”、取消原户籍、上户口、办理新身份证等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5.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过程中,如因国家或深圳市相关政策或甲方的人才引进战略调整等原因而导致无法办理或暂停办理的,甲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与甲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不因人才引进手续能否办理或暂停办理而受影响。6.乙方领取深户户口卡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交甲方人力资源集体户管理员管理,并在领取新身份证3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印件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新身份证复印件次月向社保局提交社保修改信息,具体实施日期按社保局审批为准。乙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应在三天之内通知甲方,以保证联系通畅。 7.乙方保证并承诺: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从事甲方指定的工作至少满 年;在此工作年限内,乙方以任何理由(包括求学深造、身体原因等)、

任何方式(包括主动辞职、因违法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等被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均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按已服务月数每月递减 元),并应赔偿甲方为乙方申办户籍及办理落户手续、档案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共计 元,如因乙方的离职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乙方保证落户前后,遵守深圳市户籍政策规定,遵守国家户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规定,不得超生。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9.乙方因购房办理集体户口迁出,应在迁户籍前3天向甲方提交迁出申请书,甲方协助办理。乙方因求学需办理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的转出,必须提前办妥集体户口的转出手续,方可转档。

10.乙方任何原因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须在离职前办理户籍迁出手续,有特殊原因的,向甲方申请获得批准后,在离职后6个月内必须办理户籍迁出,否则甲方有权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乙方户口退回原迁出地,或直接提交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迁出。

11.乙方离职后3个月内没有迁出的,甲方有权按 元/月收取户籍管理费用,直至乙方户籍迁出。

12.甲、乙双方均应认真、积极、主动协助配合派出所作好户籍管理的日常工作,确保集体户管理规范有序。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经 办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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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协议书

甲方:东胜区人才市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根据《关于印发东胜区户口准予迁入的暂行通知》,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帮助乙方办理“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手续,协同公安部门对落户人员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2.乙方根据《关于印发东胜区户口准予迁入的暂行通知》委托甲方办理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手续,自愿遵守户口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如涉及到有关工本费和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应在三天之内通知甲方,以保证联系通畅。

4.乙方因工作单位变动需办理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的转出,必须提前办妥集体户口的转出手续,方可转档。

5.乙方凡因职工调动(包括家庭随迁)或已有固定住址而未办理户口移居等原因造成集体户人户分离,乙方应尽快办理移居或迁出手续,无法联系到乙方且滞留超过两年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将乙方户口退回原迁出地。

6.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积极、主动协助配合派出所作好户籍管理的日常工作,确保集体户管理规范有序。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持一份。

方: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方: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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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06年崂山区(高科园)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落户

就业流程

一、崂山区(高科园)籍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落户流程 崂山区生源指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为沙子口、王哥庄、北宅街道办事处。高科园生源指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为中韩街道办事处。

崂山区用人单位指在沙子口、王哥庄、北宅街道办事处地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高科园用人单位指在中韩街道办事处地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

崂山区生源毕业生直接到家庭所在地人事局办理报到、落户手续。高科园生源毕业生到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一)报到

山东省外高校、崂山区(高科园)生源未就业毕业生,须先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在首页“用户登录”处点击“毕业生注册”登录个人简历后,持报到证、入学前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报到手续。

(二)落户

所需材料:

1、报到证(升学的毕业生需带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的需带学校出具的证明);

2、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书;

3、入学前身份证或入学前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户口簿。

山东省外高校、崂山区(高科园)生源未就业毕业生,须先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在首页“用户登录”处点击“毕业生注册”登录个人简历后,持以上材料办理落户。

二、已就业毕业生落户

所需材料:

1、报到证;

2、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书;

3、毕业证;

4、学位证;

5、单位落户证明信(首页“公告栏”下载,单位盖章) 在高科园就业的毕业生持以上材料到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指定集中办公地点,开具“青岛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市落户通知书”后,到单位人事代理部门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在崂山区就业的毕业生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三、崂山区(高科园)籍未就业毕业生二次派遣手续

报到证派遣到青岛市人事局,毕业后找到就业单位需到市人

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二次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所需材料:

1、高科园生源毕业生:报到证、本市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

2、崂山区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具体流程请参照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用人单位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就业手续流程”进行操作。

四、改派

(一)本市内改派

1、原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签约解约管理”中的“已签协议书管理”,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后,点击“解约协商”,毕业生应约后,打印解约证明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

2、新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毕业生进行网上签约,审核后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

3、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单位解约证明信、新单位就业协议书办理改派手续。

4、一方单位所在地在崂山区,须经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解约证明信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后,方可办理改派手续。

(二)外市改派至本市

1、外市原单位出具解除协议证明(若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派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的不需证明)。

2、本市新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毕业生进行网上签约,审核后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在崂山区的须经崂山区人事局盖章。

3、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新接收单位网上就业协议书到市毕业生就业处办理审核手续后,到原单位所在地级市人事局办理改派手续。

(三)改派至外市

1、本市原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签约解约管理”中的“已签协议书管理”,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后,点击“解约协商”,毕业生应约后,打印解约证明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

2、外市新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并加盖当地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3、毕业生持报到证、原单位解约证明信、新单位接收证明到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改派。

(四)本市未就业毕业生改派至外市

新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并由当地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所需材料:报到证、新单位出具证明。

(五)退回生源地

原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签约解约管理”中的“已签协议书管理”,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后,点击“解约协商”,毕业生应约后,打印解约证明信,毕业生个人签字“同意与单位解约,退回生源地”,用人单位盖章,用人单位在崂山区,解除协议证明须加盖崂山区人事局公章。

五、档案查询及提取:

1、档案查询:10月份后用固定电话拨打1607002查询或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2、档案提取:办理二次派遣手续后,毕业生于10月份后持报到证、提档人身份证、提档证明信(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需由人事代理单位开具提档证明信)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提取档案。

推荐第8篇:落户

@落户

如果想落入秦皇岛市户口,该怎么办呢?听说买了房子就可以落户,那么现在只有购房合同,行吗,谢谢大家啊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8-12-1 16:54 | 提问者:woaibaobei1234

我在秦皇岛一事业单位上班,但是户口没有在秦皇岛,如果想落入秦皇岛市户口,该怎么办呢?听说买了房子就可以落户,那么现在只有购房合同,行吗,谢谢大家啊

最佳答案 你等房子的产权证下来了在去所辖区的派出所办理落后手续,具体需要什么看下面:

1、本人申请书

2、原籍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证明(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户口性质、加盖户口专用章及居民身份证编码)

3、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房屋所有权证

6、契税证

7、买房落户申请审批表

8、民警调查报告

其中1,手写即可,如果打印要签名,并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准迁时会通知你。

3456用A4纸复印

7如果是新房现在已经不需要了

8民警的事和你无关

在秦皇岛买个30万以上的房子 户口就落下 回答者: 杨林嘉贝 | 四级 | 2010-5-2 05:54

咨询秦皇岛想要落户准确地址的公安户籍科 回答者: 庆云乐寿李保坤 | 十一级 | 2010-5-2 06:36

详细可咨询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户政窗口(3651908)

我知道的购房落户政策如下:

1、按规定凡在我市城市区和各县县城,对购买价值30万元以上商品房(含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和居住用房)的外地购买者,可办理购房人及其配偶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落户手续。我市已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此政策,二手房享受同样的待遇。

1、购买价值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商品房的外地购房者,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迁入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违法违纪的政审证明办理准迁手续。有配偶和子女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未成年子女、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

2、对于购买不足30万元商品房的购房者,仍按原落户政策执行,即对有合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常住户口,迁入市区的,省内人员应居住二年以上;省外人员应居住三年以上。且只限产权人本人、配偶及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其他相关申报材料不变。

我这有个很早以前的文件也可参考一下: 秦皇岛市市区人口增长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人口增长宏观管理,使人口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口增长管理,是指对本市市区(以下简称市区)内的常住人口机械增长、常住人口自然增长和暂住人口机械增长进行管理。

第三条 人口增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分布,优化结构,归口管理,提高素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口增长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总量和结构计划管理。常住人口机械增长、常住人口自然增长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暂住人口机械增长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

第五条 市计划委员会是市区人口增长计划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口增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进行宏观调控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计划生育、公安、粮食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市计委实施本规定。

第二章 常住人口机械增长管理

第六条 凡从市区以外迁入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包括秦皇岛、北戴河、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常住人口登记的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均纳入市区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管理。

第七条 市区常住人口机械增长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控制海港、北戴河、山海关三个区人口机械增长,特别要严格控制北戴河区外来人口迁入。

第八条 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领导小组是控制人口机械增长的综合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从宏观上把握全市人口机械增长的运行状况,统一受理、审核各部门上报的人口迁入事宜,监督检查各归口进人部门对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的执行情况。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人控办”),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 本市各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秦单位,外地人民政府派驻机构,市区各种经济类型企业或组织,从外地调入、引进工作人员,外地人员来秦投靠直系亲属,投资落户、购房落户及其他符合政策迁入者,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需出具有效证件,按本人身份和部门分工,分别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教委、计委等有关部门核准办理迁入手续:

(一)政策性迁入

1、符合接收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迁家属;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随迁家属;符合易地安置的地方离休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以及符合随调随迁条件的家属;我市驻军各部队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

2、市区生源的应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落实接收单位的市区以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工科类专科毕业生。中省属驻秦单位接收的行业院校毕业生;

3、经市委组织部批准调入市区的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央、省直属在秦机构经征求市委同意任职的副处级干部;

4、夫妻一方常住户口在市区,分居3年以上的非农业户口人员迁入;夫妻一方为市区常住非农业人口,另一方为市区以外农业人口,分居满8年或一方年满35周岁,可办理“农转非”迁入;夫妻一方为市区常住农业人口,另一方为市区以外的农业人口,按“农迁农”迁入;夫妻一方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夫妻双方均系少数民族;30周岁以上大龄婚入和40周岁以上再婚迁入;

5、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已随母登记常住户口,要求迁往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

6、老人身边无子女,在市区居住10年以上,且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调入一个直系子女(已婚含配偶及子女);夫妇双方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身边无子女,可来市区投靠常住户口在我市且居住满10年以上的子女;

凡无生活来源的人员来本市投靠子女一起生活的,入户后,其被投靠的子女家庭生活水平应不低于本市城市区居民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且人均住房面积应达到本市当年的居民住房平均水平;自有生活来源的人员来本市投靠子女或子女投靠父母一起生活的,入户后,其被投靠一方的人均住房面积应达到本市当年居民住房平均水平。

7、援藏、援疆、支边内调人员,退役运动员和其他上级指令性安置人员;

8、按有关政策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胞及符合安置政策的归国难侨;市区出国工作、留学人员,回国后要求在原户籍地恢复户口的;

9、原常住户口在市区,由市区迁出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人员;

10、市区居民符合《收养法》有关规定收养的子女。

(二)人才引进

1、博士生导师及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取得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人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工科类专科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人员;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人员;

5、出国留学回国人员;

6、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具有特殊才能、特殊专长、特殊技艺、特殊贡献的人员(由市人事局按我市人才战略制定实施细则);

7、省级优秀企业家、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

8、曾担任过省级重点学校校长,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的人员。

9、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奇缺的特殊工种的高级技工;

10、上述人员的配偶及符合随迁条件的子女。

(三)投资落户

1、外商在市区内投资办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境外直接到位资金满30万美元的,允许安排直系亲属或特需管理人员来市区落户1人,每增加30万美元增加1人,一般一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0人,进入资金500万美元以上的较大项目超指标进人需经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领导小组审批;

2、市区以外的境内人员投资办企业,外来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30万元人民币,非生产性投资中固定资产投资6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中小轿车除外),允许安排直系亲属或生产、业务骨干来市区落户1人,每增加生产性投资30万元(非生产性投资60万元)增加1人,一般一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0人,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超指标安排进人,需经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领导小组审批;

3、外商和境内人员办理投资落户,应在经营或投产满1年后办理,迁入生产、业务骨干的企业应与迁入者之间签定3年以上劳动合同,迁入者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未成年子女不得单独办理迁入;

4、外商和境内人员申请办理投资落户,凡在开发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向所在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申报;在市工商局或其他城市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向所在区的计划局(计统局)申报;

5、对引进的整体搬迁或设立分支机构的成建制迁入项目,市计委批复立项的同时,将进人计划列入市区机械增长人口迁入计划中,报领导小组审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由人控办组织实施,成建制迁入人口,收费标准统一为每人2000元,特殊情况需要减免的,由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领导小组批准;

6、中省属、省内外各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和企事业派驻机构、内联企业,已经批准进人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进人指标,如需调换派驻人员,应先出后进;对不同级别的外地政府在秦新设立派驻机构,市政府批准立户的同时批准人口迁入,进人指标主要用于解决驻秦机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户口,应整户办理,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中央各部门和省级政府驻秦办四户以内不超过12人;

(2)地、市级政府驻秦办两户以内不超过6人;

(3)县级政府驻秦办一户以内不超过3人。

驻秦单位申请人口迁入,统一对口 市协作办,由协作办上报市人控办例会审批。

(四)购房落户

1、市区以外人员来海港区、山海关区(含秦皇岛、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经市政府批准的,列入重点开发小区建设项目的,经过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住宅,并办理了产权登记,可申请办理“秦皇岛市蓝印户口”(购买商业用房按投资落户办理人口迁入);

2、蓝印户口时限为5年,期满后经审核合格转为秦皇岛市市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取得蓝印户口人员,在入托、入园、义务教育、升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就业、申领营业执照等方面享有当地常住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3、办理蓝印户口的范围,限于购房者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除未成年子女外,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的职业或稳定的生活来源;

(3)40岁以下者需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未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关的经济责任;

4、办理蓝印户口人数,原则上以产权证、购房发票(不含税金)和产权兑现通知单为依据,在海港区购房者,满15万元可迁入1人,满20万元可迁入2人,满25万元可迁入3人,最多不超过3人,在山海关区购房者,满10万元可迁入1人,满15万元可迁入2人,满20万元可迁入3人,最多不超过3人;

5、收费标准:

(1)非农业人口每人1.2万元;

(2)农业人口每人1.5万元。

6、申办程序

购买商品房申办蓝印户口,由房地产公司负责办理登记、验证,凡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辖区派出所对申请人例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市人控办下达《蓝印户口登记通知》,申请者凭《蓝印户口登记通知》按规定数额到人控办指定的银行缴费,辖区派出所凭《蓝印户口登记通知》和收费《缴乞通知》,办理蓝印户口登记,发《蓝印户口簿》;

7、持有蓝印户口者,每年的第四季度主动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复验,交验《蓝印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注销蓝印户口:

(1)购买的商品房未满5年转卖或出租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关的经济责任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不办理年度复验及年度复验不合格的;

(4)按规定应予注销的其它情形。

8、蓝印户口期满后,辖区派出所将《蓝印户口本》、《蓝印户口登记通知》、收费《缴乞通知》及全部申报材料移交给市公安局户政处,由户政处上报市人控办,执行联合审查制度,联审合格者,市人控办核发《入市许可证》,凭《入市许可证》,公安部门签发《户口准迁证》,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再到粮食部门办理粮食关系手续;

9、购房者办理蓝印户口实行一次性审批,规定办理指标数未用完不再补办;购房者购买两套住宅,同属一个产权人,合计金额达到了办理蓝印户口规定数额,可按规定人数办理蓝印户口,累计不超过3人;

10、1997年12月31日以后,2000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的商品住房,已办理产权证,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比照执行,未经市政府批准开发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经二级市场转卖的商品住房,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条 市区机械增长人口迁入,凡符合政策性迁入和人才引进条件的,由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审批,并及时向市人控办备案;凡不符合政策性迁入条件和人才引进标准的,应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属于投资落户、购房落户和驻秦单位人口迁入的,市人控办根据各职能部门要求,不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各有关部门受理的人口迁入事宜,审核通过后,由人控办核签并发放《入市许可证》。对准予调入、引进、迁入城市区的所有人员,继续实行《入市许可证》制度,一人一证,市公安部门凭《入市许可证》及其他有关审批手续办理《户口准迁证》,没有市人控办核发的《入市许可证》,公安机关不得签发《户口准迁证》,粮食部门不得办理粮食关系手续。

第十一条 为及时、准确掌握外来人口迁入市区的动态情况,增加各归口进人部门审批人口迁入事宜的透明度,保证市区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的严肃性,实行市区人口迁入月报制度。各归口进人部门于每月28日将本月批准调入(迁入)人口实际发生情况汇总,填报《人口迁入统计月报表》,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和市人控办。各归口进人部门要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市政府督查室、市人控办要定期对各归口进人部门审批进人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违纪者交有关机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章 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管理

第十二条 人口自然增长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管理,其管理重点是调控人口出生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

第十三条 人口出生数量实行指令性计划控制。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计划生育部门制定人口自然增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全市人口增长总量平衡计划。

第十四条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本市人口自然增长主管部门,其职责是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执行和落实人口自然增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统计工作。计生委应定期将人口自然增长资料报市计委,市计委根据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调整人口增长规模,综合平衡人口总量增长计划。

第四章 暂住人口机械增长管理

第十五条 市区暂住人口机械增长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包括暂住人口机械增长总量计划和暂住人口劳动力增长计划管理。凡从市外进入市区拟暂住一个月以上需办理户口登记的暂住人员,纳入市暂住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管理范围。

第十六条 市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职能部门根据本市企业和社会生活需要,提出暂住人口机械增长年度草案,由市计委综合平衡后以指导性计划形式下达执行。

第十七条 市公安局是本市暂住人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区有关暂住人口登记、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依照《秦皇岛市暂住人口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外地来市区务工、务农或从事其他职业的暂住人口,应当持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向劳动部门领取外来人员《务工许可证》。用工单位不得使用无《暂住证》和《务工许可证》的外来劳动力。

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必须凭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核发的外来人员《务工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核发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体工商户雇佣外来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和《务工许可证》。对未取得《暂住证》的外来人员,有关单位或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地。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控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市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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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户口办理手续

1、历届生(硕士以上学历不需要劳动合同和参保记录):

档案到至公司后,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与在杭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劳动(聘用)合同,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迁往地址为杭州),到我公司人事服务人员处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由公司出具同意落户证明。由本人到杭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华光巷 35 号,吴山广场旁)填写进杭落户审批表,开具准予迁入证明(7个工作日)。审批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本人持进杭州落户审批表、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照,到我公司开具至小营派出所的同意落户证明,由本人至小营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及第二代身份证.

2、应届生(硕士以上学历不需要劳动合同和参保记录): 档案调入我公司,持本人毕业证(对因未还清助学贷款而晢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与在杭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劳动(聘用)合同,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迁往地址为杭州)到我公司人事服务人员处进行材料验收。由外服公司出具同意落户证明,由本人到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及第二代身份证。

3、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紧缺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工程、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艺术设计、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通信工程、通讯技术、通讯与信息技术、通讯与网络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加工、药学、药物制剂、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电气技术与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机械设备及自动化、仪表及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学、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生物医药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程、电气技术、精细化工、化学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模具、高级护理、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现代物流)人员落户我司办理程序:

(一)档案进入我司后,持毕业证、户籍证明、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经劳动部门鉴证)、在杭参保证明来我司验证落户材料

(二)持进杭落户审批表(我司提供)、我司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户籍证明、毕业证、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杭参保证明前往杭州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审批手续。(市公安局在华光路35号,吴山广场附近) (三)杭州市公安局审批,开出准许迁入证明

(四)持准许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

(五)持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公安局已审批)、准许迁入证明、一寸黑白大头照一张、三元现金、在杭参保证明、我司的同意落户函、毕业证前往小营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及二代身份证、市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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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2006年3月20日之后在杭州滨江(80万)、下沙(60万)、钱江新城(100万)购房,付清相应房款的。2008年10月14日,购房入户政策实施范围由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区域扩大到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区等区域。

据杭州警方户政部门介绍,此次外地人购房入户政策调整区域主要是市区范围,不包括萧山区、余杭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时间仍按原政策执行;新扩大区域的购房入户时间从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

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包括境外人员),在市区购买一定价值单套住房(含二手房),在上城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一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户籍。如采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应还清全部贷款后才能申请。

申请购房入户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3、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4、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杭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宅总价达到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滨江区购买单套住宅总价达到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钱江新城购买单套住宅总价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上城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办理购房入户的程序

申请人经房管部门核准后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公安分局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在下沙区域内购房入户的,由下沙分局审批签发。

申请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第一联申请人收执联)。

2、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

5、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由于此次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相关政策和程序调整较大,杭州警方请前来办理购房入户的相关人员要仔细查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所需材料是否齐全,并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时间仍按原政策执行。

购房可以通过一次性付款和抵押贷款两种方式付款。

如采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应还清全部贷款后才能申请。据杭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例如某人在上城区购买一套住宅总价在200万元,即使首付达到100万元,也无法申请办理入户,必须要还清房子全部贷款后,才能申请。 怎么落户杭州?落户杭州的方式和相关条件 【一】、小孩户口申报

新生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30日内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

(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集体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二】、外商投资入户办理

申请条件: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纳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纳税落户

申请条件: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代表本人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四】、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3年(含3年),外地农村农民与本市农业户口村民结婚满2年的,在杭一方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外地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五】、老年投靠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或原杭州籍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夫妻双方均在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且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可向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老年投靠。

【六】、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凡15周岁以下(含15周岁)未成年子女或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可按自愿原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投靠。

【七】、专业技术、党政干部、科技人员家属投靠 申请条件: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 (2)、党政机关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3)、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

(4)、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获得者。

上述人员本人户口在杭州市区,其外地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进杭。

【八】人才引进人员落户 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要求: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需要材料:中级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社保清单,劳动合同)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45周岁以下)

上述人员(只要满足一条即可)在杭州市区落实工作单位的并且缴纳社保的(至少一个月),可办理本人户口进杭,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九】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

申请条件: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的。(需要材料:就业协议、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本科还要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如果是应届的网络远程教育、成人教育、自考等毕业生在当年取得毕业证书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未婚,未就业,浙江籍的生源,毕业学校是浙江省内的学校也可以落户杭州。 【十】购房落户 申请条件: (1)、2006年3月20日之后在杭州滨江(80万)、下沙(60万)、钱江新城(100万)购房,付清相应房款的。 (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8)以上7条要求必须同时达到。

以上是可以落户杭州的条件,有问题可以跟我详谈赞同4| 评论(1)

第11篇:落户证明

证明

兹证明我村居民与于年 月日时生育一,现申请将落于名下,本村同意。

户管名:(签名)村委盖章

年月日

证明

兹证明我村居民 月日结婚,住,现同意将户口由迁入我村。有一住房位于我村,面积平米。左邻为,右邻为,前为,后为,特此证明。

附方位图。

户管名:(签名)村委盖章

年月日

证明

兹证明我村居民 月日结婚,住,现同意将户口由迁入我村。有一住房位于我村,面积平米。左邻为,右邻为,前为,后为,特此证明。

附方位图。

户管名:(签名)办事处城建办公室证明人:(签名)

村委盖章城建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证明

兹证明我村居民 月日结婚,现同意户,有一住房位于我,面积平米。左邻为,右邻为,前为,后为,特此证明。

附方位图。

户管名:(签名)办事处城建办公室证明人:(签名)

村委盖章城建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第12篇:武汉落户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办【2008】17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它非住宅房)。

第三条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二)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四条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五条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五)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六)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以上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户籍信息必须一致。

第六条申办程序。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一)申请人到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证窗口或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办证窗口)领取《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或在武汉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 ),并如实填写表内事项。

(二)备齐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或远城区办证窗口申办。

(三)公安户政部门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七条《准予迁入证明》按规定收取工本费5元。

第八条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间为界。申请人在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条件申请办理,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本细则执行。

第九条在申办户口过程中,申请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3篇:武汉落户

1、外地人通过购房落户。

这是大部分外地人落户武汉的选择,通过购买符合落户条件的房屋,就可以申请落户。购房

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

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

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

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二)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

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

户口。

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

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武汉如何办理购房入户(来源于www.daodoc.com)

1、中心城区关于购房入户的规定及时间界限?

答: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2008年10月31日以前

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或购房金额达30万元以上,

2008年11月1日以后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

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

女共3人的户口迁移来汉。

2、远城区关于购房入户的规定及时间界限?

答:2008年11月1日以后在我市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

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

女共3人的户口迁移来汉。

3、购买二手房能否办理在汉落户?

答:二手房不能办理在汉落户。

4、办理购房入户对随迁子女有何要求?

答:购房入户随迁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如是在校学生,可放宽至18周岁

5、买房不是落户武汉唯一渠道 其他落户武汉方式全搜罗

以上都是买房落户武汉的方式,但是现在在武汉市中心城区,100平以上的房子,动辄就要

90多万甚至上百万,使得许多想通过买房落户武汉的外地人很是伤心。但有关人士表示,

想要落户武汉,除了买房,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的渠道。如果能满足这些规定,不买房子同

样可以顺利的落户武汉。

据了解,武汉市人民政府在《武汉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方案与战略总报告》中提出,“今后,在户藉制度改革上要有突破。一是加快武汉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只要在武汉有合法居住场所和稳定工作,就可以取得武汉市户籍,之后居住达到一定年限,即可享受完全市民待遇。与此同时,将城中村的改造同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结合解决。二是放开人才(包括大中专学生)落户武汉的条件,辅之以相应的投资和就业政策,让武汉成为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的首选之地,改变长期以来武汉人才严重外流的格局。只要有稳定工作,不论就业单位是否为国有或民营,皆可落户武汉并享受完全的市民待遇。三是统一武汉城乡户口,实行社会保障均等化。”

据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除购买符合规定的房产可以落户武汉之外(参见《武汉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投靠是比较常见且容易办理的一种落户方式。

其中夫妻投靠必须满足: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投靠方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的要求。6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的父母都可以投靠户口在武汉的子女。还有子女投靠父母的情况,但是要求是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且限定是被投靠人的子女。另外,按照规定,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都可投靠在武汉的亲属。

据悉,收(抱)养的子女也可以落户武汉,但是仅限学龄前儿童、弃婴,且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据介绍,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同样可以申办户口。这种情况申办人必须是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且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户籍不在武汉市或户籍在武汉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武汉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军队干部家属可随军户口”,武汉市户政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但是,必须是现役军人且是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也可以办理。”符合安置部门政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需要改变原户口性质或户口不迁回原籍的复退军人也可在武汉安置户口。

此外,符合出入境回国定居政策条件的港、澳、台及国外回归定居人员也可按规定办理武汉市户口符合随迁条件的专业技术干部家属也可随迁户口符合教育部门转学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可跨省市转学户口。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办

【2008】17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它非住宅房)。

第三条 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二)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四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五条 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五)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六)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户籍信息必须一致。

第六条 申办程序。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一)申请人到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证窗口或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办证窗口)领取《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或在武汉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 ),并如实填写表内事项。

(二)备齐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或远城区办证窗口申办。

(三)公安户政部门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七条 《准予迁入证明》按规定收取工本费5元。

第八条 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间为界。申请人在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条件申请办理,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本细则执行。

第九条 在申办户口过程中,申请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4篇:落户证明

证明

来宾派出所:

兹有观云村委会五组村民李双珍,于2009年2月26日7时发现家中耕牛被盗,毛色为纯黄色,牛头顶上为黑色毛,现在已有7牙,毛重700公斤,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请公安机关查处。

此证

来宾镇观云村民委员会

2009年2月26日

第15篇:落户流程

2012年度

应届生报到落户手续

一、至西安市市人事局领取:《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1、所需资料:三方协议、户口登记卡/登记表、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身份证复印件要将身份证正面复印在A4纸的右下角)

2、地址:西安市人才市场一楼西安市人事局—就业办(毕分办)

位置在南二环 “老三届大厦”大楼办公

3、依照规定填写表单,粘贴资料,领取所需资料;

二、化验血型、领高新人才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1、就近找家可做化验血型医院,化验血型(约8~10元)记得请将你的身高写在单上;

2、到高新人才中心(都市之门,二楼税务大厅89号窗口)电话:88316700(01)转25;

3、所需资料:1.三方协议、2.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3.血型化验单、4.人事局开据

的两个就业介绍信、5.户口登记卡/表、6.高新区集体户口登记卡(此卡在公

司有样,填写后带上)、7.身份证复印件(复印要求同上)8.公司介绍信(先至公

司开据,然后再去高新人才中心)

4、此处,会开据两个介绍信,一个是给公司用来报到的,

一个是给派出所用来落户的(查询单)

三、派出所:待

九、十月,至唐延路派出所查询,如完成,则可前往领取新身份证

四、档案:

1、档案一般学校会按照公司在三方协议上填写的地址寄送,这样就可以直接寄至高新人

才中心,待收到档案后,高新人才会通知公司前往办理托管手续,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2、如个人档案在自己手中的,档案与档案转递通知单一并交到公司,由公司统一拿到高 新人才中心办理委托手续;

PS:除需到市政府的人控办拿准入证外,其它和以前流程一样。在拿准入证和落户的时候都会收点钱,千万不能不带钱。(每个地方大概会收五元钱,如未带复印件,一份要收一元钱)

党团关系办理落户手续

一、团员不需要办理手续;

二、党员关系与档案一并放在档案袋中,待档案寄至高新人才中心后,或公司存入高新人才中

心后,持公司开据介绍信,至高新人才中心(都市之门二楼)的档案办理处,借出党员关系资料,

三、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高新人才中心(都市之门二楼)80窗口办理党员关

系落户手续,

四、如有同学涉及到转正事宜,则另需附带资料:一份转正申请书、四份思想汇报(时间从预

备期到转正期每三个月一份)将这些资料一并交给高新人才中心,需询问转正手续细节,

第16篇:落户申请书

落户申请书

我叫王改过,是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乡西辛庄村民,今年53岁,身体情况很不好,患有高血压、高血脂、腱鞘炎等疾病,而且体质很差,经常生病,生活方面需要人照顾;弟弟王安军,今年50岁,三级智残,没有自理能力,生活起居需要专人照顾;儿子张立听话懂事,孝顺父母,可是不幸于2003年被东辛庄恶霸张涛恶意杀死,当时年仅24岁,正是风华盛茂的年龄,也正是我们老两口还有弟弟王安军准备享福、安度晚年的时候,可是他却被害死了,他的离去让整个家庭陷入了绝境和绝望之中;儿媳龚群改嫁他人;丈夫张军纪由于无法承受中年丧子的悲痛,而且未能帮儿子伸冤报仇,让杀人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从此对生活失去信心,痛不欲生,身体状况也极度变差,而且拒绝治疗,于2005年不幸去世。家中只剩下我和弟弟王安军两个年老、体弱多病的老人,若不是村上领导干部、村委会委员、乡亲们多次帮助我度过困难,走出绝境,而且多次来我家做思想工作,关心我、安慰我、照顾我,我想我可能也走不到今天,早就撒手而去,去和我的丈夫还有儿子团聚了,在这里,我感谢政府,感谢西辛庄的村领导们,感谢村委会,感谢西辛庄的父老乡亲们!感谢你们给我的关心和帮助!为了这个家,为了不辜负政府、村领导、乡亲们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我要坚强,一定要支撑起这个家,要让这个家恢复往日的气息。

说着容易,做着难呀,在失去丈夫和儿子的这几年里,在生活上、思想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虽然有政府、村领导无微不至的关怀,但是还是不能解决家里本质性的困难,家里没人了!没有希望了!所以我不得不向政府、向村领导、向村委会、向小组委员会求助!女儿毕业后,一直未安排就业,现在还是腰包户口,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发

[2001]126号)文件精神,《西安市雁塔区人事局关于从严办理部分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农村问题的通知》(雁人发[2006]14号)文件精神,希望将女儿张小燕的户口非转农,迁回村子,落在我的户下,撑起这个家,赡养我和弟弟。

我知道不应该再给政府添麻烦,可是现在我家的情况确实太困难了,在农村,儿子是一家的顶梁柱,可是我的儿子死了,我没有儿子了,也没有丈夫,只有唯一一个女儿,为了我和智残的弟弟以后能有人照顾,为了我们家能重建,我申请将女儿张小燕的户口非转农,迁回西辛庄村,落入我的户下,撑起我们这个门户,做我们这个家的继承人。

跪求上级领导切实了解我的困难,帮助我!批准将女儿张小燕的户口非转农,迁回西辛庄村,落入我的户下!

王改过

2008年4月26号

落户申请书

我叫张小燕,是西辛庄村民王改过的女儿。

家中本来有我的哥哥张立,他肩负着照顾父母及智残的舅舅的重任,可是我的哥哥张立于2003年不幸被人害死,父亲因为思念哥哥生病,而没有人精心照顾,不幸于2005年病故,母亲现在没有父亲陪伴,膝下又无儿无女,无人照顾,还要照顾三级智残的舅舅,生活非常艰难,母亲希望我回到家中,将我的户口迁回,赡养她和舅舅,照顾他们的生活,尤其是在她没有照顾舅舅的能力以后,照顾舅舅的生活。我也希望可以回到家中,照顾母亲和智残的舅舅,赡养他们。

我于1999年因升学将户口从西辛庄村迁出,转入学校集体户口,2006年从学校毕业,因为一直没有安排就业,户口被学校打回原籍,至今没有落户。

由于以上两点原因,现申请将我的户口迁回西辛庄村,转为农业户口,落在母亲王改过户下,恳请上级领导批准!

申请人: 张小燕

第17篇:落户介绍信

介绍信是用来介绍联系接洽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体,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以下是小编收集的落户介绍信,欢迎查看!

落户介绍信一

xx路派出所:

兹有我单位xxx 公司职工xxx 同志 ,符合xx集团股份公司集体户口迁入条件,请贵处予以接洽办理手续为盼。

此致

敬礼!

xx集团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落户介绍信二

XXX派出所:

兹介绍我单位XXX,男,现年XX岁,身份证号XXXXX前去贵所办理变更户口事宜,请给予接洽为盼。

致礼!

XXXXXX单位

年月日

落户介绍信三

xx派出所:

兹有xx市xx区xx开发区xx社区居民、夫妇,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女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第x孩,取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特介绍前来办理落户手续。

致礼!

(章)

____年__月__日

落户介绍信四

兹介绍我公司(经理/XXX)(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前往你处办理落户事宜,请予接洽为感。

此致

敬礼

XXXX公司

年 月 日

第18篇:落户问题

本人(男方)2005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武汉某新闻单位工作,户籍在黄冈市人才市场。女方2006年大学后在广州工作,户籍在广州南方人才市场。

2010年2月,我们“结婚”但并未领取结婚证。女方同时到武汉工作至今。

2011年9月,我们在洪山区南湖大华公园世家以女方姓名贷款购买了一套127平米商品房,总价超过100万元(无其他房产,符合武汉购房落户相关政策)。

2012年5月,从法律意义上讲,我们未婚先孕在武汉一正规医院生下了儿子。当时未办理《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现小孩已1岁零2个月,急需解决户口等问题。目前小区已可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尽管查阅了不少政策资料,但对我们这种特殊情况仍搞不清楚该怎么办。请问,按照政策,我们该选择以下哪个步骤来解决我们一家三口的落户问题?

①男女双方在户口所在地一方即黄冈或广州领取结婚证→女方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女方申办落户洪山区→在洪山办理孩子《生育服务证》→在医院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随女方落户洪山

②男女双方在户口所在地一方即黄冈或广州领取结婚证→女方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在洪山办理孩子《生育服务证》→在医院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女方和孩子一起申办落户洪山

③女方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女方申办落户洪山区→男女双方在洪山区领取结婚证→在洪山办理孩子《生育服务证》→在医院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随女方落户洪山

④男女双方在户口所在地一方即黄冈或广州领取结婚证→女方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男女双方同时落户洪山→在洪山办理孩子《生育服务证》→在医院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随父母上户口

男女双方在户口所在地一方即黄冈或广州领取结婚证→女方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在洪山办理孩子《生育服务证》→在医院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男女双方同时落户洪山,孩子随父母上户口

另外,男方属投靠落户还是买房落户条件?在上述三种步骤中,选择其一后,该如何落户男方户籍?

1、夫妻投靠的条件?

答: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16周岁以下子女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可随迁入户。

2、买房落户条件?

答:符合购房入户新政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19篇:落户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张三,男,身份证******** 被委托人:李四,男,身份证******* 本人吴志强及妻子张丽因工作繁忙,在宁波北仑工作,不能亲自到武汉办理户籍卡补办手续。特委托:李四,做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及事项,我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篇二:户口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公民身份证: 0 委托人 因在外地工作,不便前往武汉市办理本人的户口及档案迁移手续,特全权委托 代为前往办理相关事宜。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订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篇三:委托书模板(档案户口) 委托书

委托人: ,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人因长期在边远工地,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有关事宜,所以特委托 为我的受托人,代理本人前往人才中心(市场)、派出所、相关企业等有关单位办理本人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事宜。受托人办理委托人事务时,在委托事宜上发生不良后果和责任,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年 月 日篇四:户口迁移委托书 最新模板

户口迁移委托书

被代理人 人因在外地工作无法自己前来办理户口迁移,特委托

代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被代理人的户口自 迁移

至 。

被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盖章) 公民身份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

一、申请迁移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

二、本委托书随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存根)编号、归档。

三、办理户口迁移委托时,必须携带申请迁移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篇五: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委托书

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委托书 (转载于:落户委托书)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原因: 因本人在外地工作,无法到贵处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特委托 代本人办理,出现其他责任事故均由委托人承担。

第20篇:落户申请书

购房落户申请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派出所:

本人××,28岁,湖北省应城市人,于2011年06月01日于贵辖区当代卡梅尔小镇购买了87平方481980元的住房一套。根据武汉市购买住房办理常住户口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当代卡梅尔小镇本人及儿子彭炜翔的户口迁到贵辖区当代卡梅尔小镇小区××栋××楼××室。望领导早日批复!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申请落户的材料于后页

《落户协议书.doc》
落户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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