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协议书

2020-05-24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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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协议书

合作方(甲方):

合作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为了促进企业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乙方针对甲方业务,开展市场需求调研;

2、乙方协助甲方开展市场活动,向甲方推荐客户。第二条 合作期限及具体内容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期满前提前一个月就延长合作期限等事宜达成书面约定,否则本协议效力到期自然终止。

2、乙方负责通过市场调研向甲方推荐潜在合作伙伴,协助甲方进行相关签约活动。

3、甲方负责自身品牌的运营发展和管理工作,并承担具体项目的前期咨询、洽谈、审核及合同签订。第三条 费用结算

通过乙方推荐签订的客户,甲方按照每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承诺:前述款项将在甲方收到客户加盟费用后日内(或另行约定按月或按季支付)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合作台账,定期核对,以便准确结算。 第五条 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1、乙方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或出现欺诈客户、挪用客户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

2、政府部门强制停止乙方业务活动的;

3、乙方在前期洽谈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误导投资人,造成不良影响,经甲方通知纠正而拒不执行或怠于执行的;

4、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重大分歧,且不能通过协商获得解决的;

5、本协议到期,双方没有就续签合作协议事宜达成一致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合作:

1、甲方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或出现欺诈客户、挪用客户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

2、政府部门强制停止甲方业务活动的;

3、甲方内部管理出现重大问题,可能对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4、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重大分歧,且不能通过协商获得解决的;

5、本协议到期,双方没有就续签合作协议事宜达成一致的。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双方行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顾全大局是双方均应坚守的准则。违法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附 则

本协议未尽事项和/或变更事项,双方可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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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总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制定本业务合作协议。

2.基本原则

2.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承揽供应链服务业务,交由甲方运作,并按照项目的盈利情况,以可提利润为基础,在每单项目结束、收回甲方垫付资金及业务款后,从甲方处按本协议规定提取一定的业务开拓费用,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2.2甲方负责乙方开发项目的运作,并按协议支付乙方如下(2.3)费用及业务开拓提成费(按4.0所述)。

2.3乙方非甲方正式编制员工,甲方不承担乙方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市场开发及其他费用。协议双方非劳动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对乙方引入的业务进行评估,在明确可操作的前提下,调集公司各种资源,全力促成业务运作。

3.1.2 甲方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名义及相关宣传材料开发业务

3.1.3甲方可配合乙方在相关地区举行市场营销活动,活动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3.1.4项目导入甲方后,根据需要,甲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甲方可为该项目的成功运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3.1.5甲方定期(每月)对乙方导入的客户进行成本核算,并将具体的清单提供给乙方认可。同时办理、支付乙方应提的业务手续和费用。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按约定提取业务开拓服务费用。

3.2.2在承接业务时,可使用甲方的名义,但必须时刻注意维护腾邦形象,不得用于非公司业务的承揽活动。

3.3.3不得有借腾邦名义从事不利于腾邦形象、损害腾邦利益的行为。

3.3.4不得将腾邦自身运作的客户介绍给别的同类企业运作。

3.3.5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将知晓的甲方自身的业务和其他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3.6乙方须协作保证甲方维护业务中垫付资金的安全性。

3.3.7违反上述

2、

3、

4、5点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合作,同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4.业务开拓费用提成比例

4.1 乙方业务开拓费用的提成比例为业务服务费收入的10% 。

4.2 实际提取数=业务开拓提成×(1—所得税率)。

5.收入计算的前提条件

5.1项目结束后,甲方应保证准时计付业务费用给乙方。所有应收款项包括各类垫付资金全部收妥且进入甲方账户后才可计算乙方的业务收入。

5.2为保证甲方营收的应收款和所垫业务运作资金的安全回收,必要时乙方须协助甲方,要求项目客户为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根据项目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6.协议有效期

6.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22日起至月日。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6.2本协议期满双方应重新签订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6.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6.4本协议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追溯。只有甲方按协议内容支付乙方应提的提成、且乙方收回甲方垫付资金和业务应收款后,本协议宣告完全失效。

7.其他约定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为标准版本,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双方签署其他文本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8.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乙方

签章: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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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解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和业务平台。乙方提供客户信息,以自己名义开展业务,介绍客户与甲方成交。客户与甲方所签合同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文本和收据。

第二条 乙方以自己技能和知识,自行承担经营风险,不坐班,与甲方没有身份隶属关系,乙方按甲方与客户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见甲方规定)从甲方领取合作分成。

第三条 甲方应及时如数向乙方支付合作分成。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信息,不得向客户作虚假承诺。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个月。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10年月日签订日期:2010年月日 作者:北京梁学军律师原创,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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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检测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金泰建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灭火器检测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生效时限: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12月 31 日。

二、灭火器年检维修单价: 灭火器年检维修单价12元/具。

三、灭火器更新(更换)单价:

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的更新,按市场批发价供给,需要甲方确认。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负责为甲方上门服务,负责所维修灭火器及提供的其他消防器材产品的搬运。

2、乙方提供的各类消防器材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公安部和北京市消防局的标准。

3、质量保证期一年,一年内如出现非人为的灭火器掉压、泄露、喷射性能问题,乙方免费维修;其他消防器材产品一年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4、甲方将灭火器存放于易取、干燥、通风、远离热源处。在正常存放下,如灭火器出现性能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消防器材产品甲方需遵照产品日常使用说明书。

五、业务结算时间及流程:

1 / 3

经甲乙双方协商,灭火器检测业务采用实时盘点、汇总、结账。在灭火器年检合格并送回后,乙方提供本次业务产生费用的汇总发票,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支票。

六、其它事宜

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消防器材的采购,甲方优先考虑委托乙方。

八、本合作协议书共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九、全年业务概览见附件1。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 3

附件1:

物业公司灭火器检测明细单

1、金泰大厦 381具*12(4572元)

2、富地大厦 394具、4个灭火车(5000元)

3、国益大厦 305具*12(3660元)

4、国际大厦 445具(5340元)

5、先锋小区 1740具*12(20880元)

6、丽湾小区 1790具*12(21480元)

7、新新天第小区 240具*12(2880元) 合计:5295具*

12、4个灭火车(63812元)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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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受权代表人:

乙方:受权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基本内容。

1、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4、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利润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5.在项目进行过程及完成交货后,乙方有义务跟进货款事项。

二.利益分配。

1.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甲方会支付乙业务费用。此费用包含乙方在承接业务过程

中所产生的所有开支。

2.甲方支付乙方业务费用按实际利润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其体如下。

2.1 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1至20万元以内时按纯利润的20%分期支付给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2.2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20至80万元时按纯利润的25%分期支付给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2.3当乙方当次的业务项目金额达到达人民币80万元以上时按纯利润的30%分期支付给

乙方,其体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额按收到客户支付金额定。

2.4 业务前期甲方所收到客户的项目第一笔定金时,甲方暂不支付乙方务业费用。当甲

方收到客户第二笔项目费用时开始,每次会按乙方当次项目协议费用所得按实际本次收到项目费用按比例支付给乙方。

2.5 当次项目结束(项目“结束”指收到客户订单的全部货款)甲方在一个月内支付完乙方

业务所得。

三.技术保密

1.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他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资料接受方必须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保密资料全部返还资料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五.协议有郊期和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起到当次合作项目结束(项目“结束”指收到客户订单的全部货款)。

2.在乙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可书面

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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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市工业化进程,积极支持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所推荐的企业发放贷款(以下所称贷款包括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和个人融资等融资方式),由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服务至上、防范风险、公平守信、平等自愿的经营原则,甲方有权决定贷款与否,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提供担保与否。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推荐需要融资的企业,并在担保资金专户存款,甲方向企业发放贷款,由乙方为企业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双方合作范围为市境内各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有利于技术进步和创新的技术密集型和扩大城乡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第二章贷款审查

第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推荐贷款企业之前,有义务对企业的贷款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进行审 1

查,乙方的审查意见仅作为甲方是否发放贷款的参考。

第五条甲方受理推荐后,有权力对企业的贷款资质(包括但不

限于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进行审查。

第六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与借款人串通,制作虚假贷款材

料,骗取贷款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担保

第七条本条所称担保为一般原则,具体担保事项双方在贷款个

案中另行签订贷款担保合同。甲方在《保证合同》生效后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及信贷管理需要控制借款发放进度。《保证合同》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以本协议为准。

第八条乙方为借款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除担保资金外,

放大部分由乙方或借款人另行提供充足的资产抵押给甲方,或由具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九条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的本金、

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实现担保权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必须在甲方开立基本账户,并在甲方开立担保资金

专户。在甲方发放每一笔贷款前,乙方按甲方在批贷函件中确定的、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的20%存足担保资金。由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人清偿借款前,乙方无权支配此担保资金。乙方在担保资金帐户的存款,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借款人借款总额的五分之一。

第十一条在借款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实现担保

物权的情形,甲方应依法先行就借款人的担保物实现担保物权,甲方怠于行使或放弃行使担保物权,视为甲方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的担保物权,乙方在甲方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章贷款发放

第十二条担保贷款应按照担保资金的一定比例放大,在合作初

期,担保资金的放大比例可以在5倍以内,但放大部分由乙方或借款人提供资产抵押给甲方,或由具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所推荐的借款人发放的单笔贷款额度不

得超过乙方注册资本金的10%。

第十四条对借款人的贷款利率,甲方可在法定利率浮动范围内

适当优惠,乙方不予干涉。

第五章贷款监管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要相互配合,及时交换和通报借款人的有关

信息,加强对借款人的监督,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按照事前严格评审、事中经常监控、事后及时处理的程序,共同加强贷款管理,共同维护双方的权益。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对借款人应进行不定期的联合监管,每季度

至少进行一次。内容包括检查、监督借款人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第六章扣划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人不能到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

随时从乙方的担保资金帐户中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担保的贷款到期后三个月内,借款人不能清偿借

款时,甲方直接在乙方的担保资金中扣划,担保资金不足部分,执行抵押和其他担保。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决定提前收贷的,可以直接

从乙方担保资金中扣划。

第二十条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借款人破产案件的,无论贷

款和保证期限是否届满,乙方必须直接对甲方承担《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其后甲方应将追偿所需的法律文件和资料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破产案件受理法院直接申报该担保债权。

第二十一条甲方扣划后,应在三日内通知乙方,乙方需向借款

人主张权利的,甲方出具相关证明。乙方履行保证义务后,甲方应向乙方移交追偿所需的法律文件和资料。

第七章其他条款

第二十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及其他金融机构的

担保总额超过其注册资金的法定比例或乙方对其他金融机构担保没有通报甲方的,甲方享有本协议的单方终止权,甲方决定终止本协议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乙方此前对甲方向借款人提供的授信(或贷款)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三条在乙方对借款人不能清偿的贷款代偿后,甲方可根

据乙方与借款人的协议,并在借款人授权的前提下,或者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协助乙方或司法机关从借款人在本系统内银行账户划拨相应数额款项。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提前要求乙方代偿,并保留

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1.乙方与借款人、担保人恶意串通,骗取甲方贷款的;

2.因乙方不遵守业务规程、失职行为造成担保审查不合规,或者

提供担保过程中有收受贿赂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担保人恶意串通,骗取乙方提供担保的;

2.甲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

提供担保的;

3.甲方转让债权,未告知乙方的。

第二十六条乙方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同甲方相同或类似的合

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定期向甲方通报担保总额情况。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方授权后,适用于

甲方下属分支机构,但担保合作的主体必须为甲方。

第二十八条 因本合同及《保证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

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向各自

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协议有效期5年,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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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书

甲方:……银行

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 ……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将充分发挥自身在资金结算,清算优势以及良的服务和信誉,充分整合自身的网络资源为乙方提供高效、快捷安全的结算服务,各项手续费按照甲方重点客户的优惠收费标准。

第二条 乙方选择甲方作为主办银行,甲方根据乙方业务发展需要,为其提供内部管理系统,服务器由乙方提供,如乙方后

续有系统升级改造维护等要求,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谈,同时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为乙方提供服务器托管,专线费用由乙方承担。

主办银行是指:乙方在甲方开立基本账户作为其贷款发放的唯一或主要帐户,同时乙方的借款账户要在甲方开立帐户,用于贷款的提取,利息的扣缴,乙方的资金循环主要在甲方完成。

第三条 甲方在符合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内部风险管理制度的条件下,为乙方提供不超过其资本金50%的授信融资支持,简化相关流程及手续,具体授信金额、利率、期限由双方共同沟协商,在条件成熟时,根据乙方的业务需要,双方可开展信贷资产转让,联合贷款等方面的合作并由甲方提供其它融资服务品种。

第四条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甲乙双方共享客户信息,政策信息,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小客户资信调查和客户风险评估等服务。甲方可为乙方推荐小额授信客户,帮助乙方授信业务的顺利启动。

第五条 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多项增值服务如:资金理财服务、财务顾问服务、企业年金服务、员工个人金融服务、代理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等,并利用自身业务及师资优势,为乙方提供多层次培训服务,协助乙方制定各项业务操作规程,服务收费标准另行商定。

第六条 积极与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开展合作,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提供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信

息,提出控制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措施和建议。

第七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度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甲方为乙方的股东优先提供融资,结算等各类金融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确认甲方为金融业务主办银行,并在甲方开立人民币基本结算账户或其它结算账户,优先在甲方办理各类融资,结算等业务。

第九条 乙方将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类业务开展前的各项基础工作,以便甲方开展业务和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同时如实反映乙方经营情况并将应影响乙方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告知甲方。

第十条 为便于结算方便、深化双方合作,乙方应积极推荐其股东、客户、各级员工在甲方办理各项金融业务。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对合作事项及其涉及的信息,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披露,本协议有关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十二条 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应将所有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本协议有效期的终止不影响各项具体业务的有效期,到期后如果无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壹年。协议有效期内双

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在需在协议到期日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乙方:……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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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保障未来稳步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基本内容

1.1、乙方作为甲方的前期协议聘请销售人员,乙方自己有带客户到甲方公司,乙方负责与客户业务的联络和沟通,工作内容包括:客户订单管理、客户关系维护、产品成本核算等。乙方负责订单上的业务往来工作,订单交付工作。

1.2、乙方不参与公司内的日常上下班工作,但须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业务经理和总经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乙方的订单交接由业务部经理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全程跟进。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2.1、乙方自带业务,甲方给予乙方高额的销售提成,不计基本底薪。2.

2、提成计算方法:根据销售金额的5%计算。2.3、客户提成结算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2.4、支付方式:全额销售回款的当月底给乙方结算之前的销售回款提成。

三、业务开支

3.1、此次协议合作,原则上不计业务开支(差旅费用报销)特殊情况须向业务经理和总经理请示。

四、过失费用

4.1、乙方在订单传递与交接的过程中,因乙方过失(属乙方个人工作部分,不包括客户更改或取消订单)导致产品报废或退货不能使用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需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属甲方产品质量和包装等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除外)

4.2、乙方需在销售回款期内回款,逾期不能回款的,乙方负责催收货款,由此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乙方须全力协助甲方处理此事

五、甲乙双方应积极合作、共同发展,做大做强。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需附上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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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书

甲方:固原博兴旭瑞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文化街一中3#家属楼南单元101

法定代表人:王娟

联系人:联系电话:18609547785

联系邮箱:36171948@qq.com

乙方:银川旭瑞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济慈巷19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为真实、客观地开展资产、土地等拍卖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合作开展固原市及所辖区内的拍卖业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负责承揽固原市及所辖各县业务,与业务相关联的公告、工本、手续、业务招待、回扣(购物卡或现金)等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所得收入除去以上费用后的利得按五五分成。

第二条:甲方负责拍卖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与业务单位沟通、手续的办理、公告的发布等,乙方负责拍卖会议的主持、备案等工作。甲乙双方相互协作共同完成拍卖业务。

第三条: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客户提供高效、快速的专业服务,保证出具的相关资料的完整、真实、客观、公正,并对所出具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甲乙双方在拍卖业务合作过程中应予以充分合作,乙方应为甲方在合作期间承拦的业务提供相应的便利。

第五条:本协议自2012年11月 10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年月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年月日日

推荐第10篇:网站业务合作协议书

《湄潭商务网》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更好地推广“湄潭商务网(www.daodoc.com)”(以下简称本网站),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充分利用甲方现有的网站资源和发挥乙方业务专业性优势,使网站进一步走向市场,实现网站经营合法化、正规化、规模化。

二、合作范围

网站的市场拓展和业务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本网站的现有资源为基础,提供平台。负责网站升级、版面修改、技术处理、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并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推广、咨询服务、办公室管理工作。

2.甲方授予乙方市场业务洽谈、处理权限。

3.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网站的宣传推广、上网基本信息采集、服务咨询等工作,其业务费用由乙方负责收取,并开出票据,存留底单。4.乙方应该运用自己的业务优势,不断增大业务量。

四、权力义务

1.甲方拥有本网站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拥有通过自己的业务提成获得经济收益权。

2.乙方需向甲方资助本网站业务合作费¥ 元(大写: 圆整),甲方将通过乙方业务提成的方式返还乙方资助费¥ 元元。

4.甲方返还乙方资助费用期间,乙方的业务提成为 %,返还金额满¥ 元(大写: 圆整)后,乙方的业务提成为 %。

5、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应该相互尊重,诚实守信。甲方对本网站如有重大规划和调整,需及时通知乙方,不能损害乙方信誉和利益;乙方在做业务中,不能同其他网站建立类似的合作关系,不能损害甲方信誉和利益。

五、合作期限:无固定期限,直至双方协商后均同意解除本协议。否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违反本协议所规定内容,若有违反,违反一方应按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给予双倍补偿。

七、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本页以下无内容==

第11篇:通信业务合作协议书

通信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 就甲方新开发建设小区的通信业务,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内容:

1、根据甲方新建小区的实际规模, 由乙方为甲方免费进行小区内通信管道及光缆线路、楼房电话线路及宽带、小区分布系统工程施工。乙方免费提供分布系统通信设备一套,用以改善乙方小区内移动通信网络覆盖信号质量。

2、新建小区由乙方建设的管道、线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小区分布系统产权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工程竣工后, 由甲方再次进行土建或其它项目施工可能造成乙方的管道损坏的,甲方要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商议解决办法。

2、甲方小区通信工程施工前, 甲方应协助对乙方通信业务的宣传义务 。

3、甲方负责协调小区物业,在乙方使用管道、线路时,物业给予配合。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转让或改动该套通信设备及小区内移动通信管道。

5、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安装设备所需的场地、走线通道、电源(220V)引入位置。及设备接地条件等;设备运行期间,所产生电费由甲方与电业部门单独结算,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2、甲方工程竣工后, 由乙方进行设备安装。

在工程施工中, 因为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设施损坏的, 由乙方负责包赔。

3、如乙方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甲方网络信号覆盖,以及甲方更换业主的情况下,乙方有权随时拆除设备。甲方不得以任何条件阻挠甲方拆除设备。

第四条 违约条款

1、在有效期内由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 均可视为违约, 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此项工程的全部经济损失以及相关的费用。

2、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此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并为双方共同遵守。

2、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或流行性疾病等)导致甲乙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双方合作过程中,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 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 (盖章):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

第12篇:按揭业务合作协议书

按揭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位于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该项目占地面积 ㎡ ,项目总建筑面积 ㎡,可销售面积 ㎡,可售住房 套,可售商用房 套。按揭范围为该项目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楼盘;若项目已成为现房的,按揭范围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楼盘。

鉴于:

1.乙方就上述项目的开发与销售愿意与甲方进行按揭合作;

2.甲方同意向乙方上述项目的商品房购买者(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住房贷款金融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开发并(预)销售的 项目的按揭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有权根据本行个人贷款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借款人提出的借款申请进行调查。

1.2 甲方对购买乙方开发住房项目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提供最高不超过总房价 %,期限最长不超过 年的个人住房贷款;对购买乙方开发商用房项目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提供最高不超过总房价 %,期限最长不超过 年的个人商用房贷款。 1.3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建造、预售和销售资金的活期存款、结算服务和物业租金、管理费的代收代付业务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第二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2.1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签署的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2 乙方保证在上述项目及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具备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条件时,及时通知并会同借款人及甲方一同至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该借款人所购房屋的抵押预告登记手续。

2.3 乙方对产权证的办理承诺如下:⑴乙方同意根据与借款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初始登记时间取得所售房屋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⑵项目具备办理确权手续时及时通知甲方,并督促借款人办理确权手续,确权办理进度及时通报甲方;⑶在为借款人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产权证明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并协助甲方督促借款人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正式抵押手续。 2.4 若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我行借款人所购房屋转移登记;或虽已按约定期限办理完我行借款人所购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产权证明,但在取得上述权证后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办理房产正式抵押手续拖延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贷款余额 %的违约金。

2.5 在办理抵押登记前,借款人转让所购房屋,乙方须事先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2.6 在甲方与借款人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后,根据《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的约定,甲方将贷款以借款人购房款的名义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内。乙方承诺本账户内款项首先用于该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按期竣工。

若乙方在甲方有开发贷款支持,甲方对乙方的个人按揭贷款资金监管按照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若有)及开发贷专户监管协议执行。

2.7 乙方声明:

本协议所述担保行为符合本公司章程及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如果上述声明有虚假或隐瞒,本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三条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约定

3.1 乙方为借款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 乙方自甲方向购买乙方商品房的借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为该借款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至借款人所购房产办妥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并由甲方收执《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正本之日止。在此期限内,借款人发生《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时,乙方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3 根据法律规定或因其他情形导致《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甲方在《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乙方仍应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不受《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无效影响。

3.4 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

3.5 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的,双方另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保证金交存比例为借款人贷款额的 %。甲方有权利选择或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保证金质押担保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动用该保证金款项。如借款人在乙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 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4.1.1 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4.1.2 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发生变更、股权变动;

4.1.3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4.1.4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4.1.5 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4.2 乙方有4.1.1和4.1.2情形的,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有前款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5日内通知甲方。

4.3 乙方保证借款人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设定的抵押物,其销售时没有另外设臵抵押权、被查封等权力限制,且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4.4 乙方必须保证为借款人提供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所需全部购房合同一份。乙方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合同,骗(套)取甲方贷款。

4.5 乙方不得利用他人以虚假房屋交易等方式,向甲方申请假的个人按揭贷款。

第五条 关于买卖合同被解除的约定

5.1 借款人或者乙方拟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买卖合同可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乙方与借款人拟协议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乙方拟针对借款人所购房屋给予货币补偿、房屋臵换,或者拟以仲裁、诉讼方式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时,乙方应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如果乙方不履行告知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该笔借款合同金额的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对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同时应予赔偿。

5.2 当发生本协议第5.1条约定的情形导致房屋买卖合同被解除,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与借款人协商及时归还贷款本息事宜,确保将借款人尚欠甲方的购房贷款本息直接交付甲方。

第六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6.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按揭合作,有权宣布按揭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偿还甲方已发放与此相关借款人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乙方并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1.1 贷款所购房屋存在一房多贷、一房多卖情形;

6.1.2 乙方利用他人或通过虚假交易合同等方式,向甲方骗(套)取甲方个人按揭贷款;

6.1.3 乙方对借款人按《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设定的抵押物,另外设臵了抵押权,被查封等权力限制,导致出现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

6.1.4 乙方与借款人擅自解除购房合同,未按照第五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

6.1.5 根据法律规定或因其他情形导致《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乙方未将相关《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项下甲方应受偿的债权金额支付甲方; 6.1.6 若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协助甲方为借款人办妥房产抵押手续的。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7.1 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A.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 )。

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双方仍须履行。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1 如遇国家贷款政策调整,按国家相关贷款政策执行。

8.2 本协议与《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对相关事项约定不一致或未作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除非《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明确约定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8.3 若该项目为甲方开发贷款独家支持,乙方保证所有按揭贷款全部在甲方办理;若该项目有多家银行开发贷款支持,甲方办理的按揭贷款占比(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低于甲方开发贷款的累计投入占比。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9.1 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面呈、EMS邮递)按照所留的双方通讯地址进行送达。

9.2 任何面呈之通知和以EMS邮件方式发出的通知以接受方签收视为送达。

9.3 各方通讯地址如有变化,变化方应在变化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因地址变化而引起的责任由变化方承担。

甲方联系人:

甲方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电话:

甲方传真号码:

甲方邮政编码:

乙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地址: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传真号码:

乙方邮政编码:

第十条 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3篇:资产评估业务合作协议书

附4

资产评估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为提高公司资产评估质量,防范资产评估失准而带来的授信风险,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公司资产评估及咨询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甲方选择乙方为甲方授信业务的资产估价合作机构,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委托方及甲方提供合格的估价服务。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现就资产估价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2条 本协议所称的资产估价活动,包括为甲方授信业务提供抵、质押的土地、房产、在建工程、机械设备、船舶、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各类有形或无形资产的评估。 第3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符合甲方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具评估报告的估价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签字样本等必要的文件。

3.1.2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优质的资产评估服务。

3.1.3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资产评估活动有关的所有资料。 3.1.4 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活动情况和财务情况。

3.1.5 有权监督和督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

3.1.6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后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2 甲方承担以下义务:

3.2.1 甲方对已知悉的乙方的经营、财务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2.2 甲方向授信业务的抵押人推荐乙方作为授信业务资产评估的估价机构。

第4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4.1.1有权承接甲方推荐授信业务(包括公司授信和个人授信)中资产的评估。

4.2 乙方的义务 4.2.1乙方须在受理资产评估申请后十日内出具初评报告,如甲方和客户同意采用,应尽快出具正式报告。

4.2.2乙方向甲方出具的估价报告,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估价报告由乙方出具,加盖乙方公章,并有至少二名持有合法有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估价师签字。估价报告中须附有估价师在估价对象现场的照片。

(2)评估报告应当包含估价的依据、原则、方法、相关数据来源与确定、相关参数选取与运用、主要计算过程等必要信息;全面、详细地界定估价对象的范围和在估价时点的法定用途、实际用途以及区位、实物、权益状况。

(3)估价对象内外部状况资料应当作为估价报告的附件,资料缺失应当在估价报告中予以披露。

(4)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应当就以下内容提示甲方: 1.估价对象状况和房地产市场状况因时间变化对房地产抵押价值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房地产抵押价值未来下跌的风险,对预期可能导致房地产抵押价值下跌的因素予以分析和说明。

2.在抵押期间可能产生的房地产信贷风险关注点。3.合理使用估价价值。

(5)估价报告中必须说明不选用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已公布报酬率、资本化率、利润率等估价参数值的理由。

(6)估价报告中应当披露假设和限制条件,并说明其对估价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7)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应当包括估价对象的变现能力分析和已抵押及其担保的债权情况。

变现能力分析应当包括抵押房地产的通用性、独立使用性或可分割转让性,假定在估价时点拍卖或者变卖时最可能实现的价格与估价的市场价值的差异程度,变现时间长短以及费用、税金的种类、数额和清偿顺序。

(8)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评估机构披露甲方或甲方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提交给甲方对应项目的评估报告。一经发现,取消入围资格;造成损失的,我行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9)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估价报告,乙方必须给予更正。 4.2.3乙方必须加强对估价师队伍的管理,确保所聘用的估价师遵循以下尽职要求:

(1)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适当的估价方法,严格执行估价相关政策和规范、标准。

(2)与房地产抵押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必须回避。

(3)应勤勉尽责,充分了解抵押房地产的权属、对应债务、已抵押担保的债权等情况;对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核查。

(4)应对估价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实地查勘,将其现状与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上记载的内容逐一进行对照,做好实地查勘记录,保留能够反映估价对象外观、内部状况和周围环境、景观的资料。

4.2.4发生下列情况,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件的负面影响。

(1)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 (2)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解散等情形。 (3)发生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

第5条 评估费用

乙方受理的房地产评估业务,由委托人(借款人或者抵押人)与乙方签订相关的委托评估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评估费用由委托人(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但乙方应当给予其适当的优惠。评估费用由乙方和委托人(借款人或抵押人)自行结算,甲方不承担任何评估费用及评估费用的交接义务。

第6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即自 2016年2月25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止。

第7条 违约情形及处理

7.1 乙方如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应立即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且甲方有权暂停其业务:

7.1.1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未对押品存在的明显风险进行揭示的;7.1.2一年内甲方自查、内外部监管审计检查中,发现存在押品评估价值明显偏高的;

7.1.3一年内存在2次(含)以上经营机构或委托方企业投诉其服务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的,经调查情况属实的;7.1.4与客户有利害关系未予以回避的; 7.1.5其他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执业的利害关系; 7.1.6其他导致评估价值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行为。

7.2乙方如发生如下情形,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则甲方有要求乙方进行赔偿的权利。

7.2.1未进行现场勘察的;

7.2.2不按照合作协议出具合格的评估报告或相关资料的;7.2.3评估时有意隐瞒押品存在的重大影响事项,错误地评估价值,造成甲方贷款出现损失的;

7.2.4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评估报告、证明文件及其他文件的;

7.2.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及其它需要保密的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7.2.6一年内被通报、警告累计2次(含)以上的; 7.2.7一年内累计有不良信用记录2次(含)以上的; 7.2.8被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罚款、通报批评,或被当地银行同业协会或银行监管部门列入高估抵(质)押物黑名单的;

7.2.9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行为被媒体曝光的;7.2.10其他损害甲方、借款人和其他当事人利益的事项; 7.2.11发生本协议第3.1.6条约定的情形;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除本协议约定情况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第9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署日期: 2016年2月25日 签署日期:2016年2月25日

第14篇:红酒业务合作协议书范本

业务合作协议书

业务合作协议由:业务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业务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定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红酒及周边产品的业务,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做需要的货源以及场地同时以

人民币方式出资800元补贴和乙方所销售净利润的30%作为条件与乙方合作经营鑫润酒庄的销售业务,乙方提供销售管理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甲乙双方依法组成业务合伙关系,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各自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

伙结束后,合伙人各自出资的财产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列出清单,一一返还。

第三条 甲乙双方仅为业务合作关系,甲方不能无故扣除乙方的提成和补贴,乙方有权利追究甲方法律责

任。但是,如果乙方连续3个月出现销售利润低于补贴的业绩,则甲方有权停发第三个月的补贴只付给乙方相应的提成以及终止合作关系。

第四条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动产品销售价格或者免费给客人提供商品,甲方有权利从乙方的补

贴和提成中扣除商品的成本;乙方不能隐瞒甲方私自销售酒庄的商品而不上交卖商品的货款给甲方,这种行为视为偷窃,甲方有权利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仅共同经营销售业务,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归双方自己承担,双方都无需承

担对方自己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自己所产生的债务均由自己负担,双方都无需负担对方所欠下的债务。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销售和售后跟进,甲方负责销售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

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

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三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四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对酒庄利益有损害的情况,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第15篇:名师点评业务合作协议书

 掌握NE5000E/80E/40E产品的体系结构

 掌握NE5000E/80E/40E的单板构成

 掌握NE5000E/80E/40E换板操作

 了解NE5000E/80E/40E升级操作

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3037南光捷佳大厦

邮政编码:518033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张润生

电话: 26067702

传真:2606397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使用POS机具终端设备进行的银行卡收单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适应银行卡业务的发展,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为持卡人提供高效、全面的优质服务。

第二条合作范围

乙方替甲方会员单位免费安装金融POS机以及对安装单位人员

进行培训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以及中国

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各成员银行共同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和办法与

甲方进行合作。

3.2乙方有义务受理银行卡POS交易,并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3.3乙方有权就POS机具的使用、业务受理、风险防范等内容对

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各会员单位的资料信息保密,甲方不得将

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会员单位明细资料,以便于乙方与各会员单

位联系并安装设备。

4.2甲方依据与乙方签订的协议指导并知会各会员单位,在各会

员单位自愿的基础上办理协议范围内业务。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POS机具进行维护服务。

4.4甲方保证除非经过乙方书面允许,否则甲方不会将受理银行

卡的业务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积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

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

5.2因甲方或乙方违反协议条款导致对方受损,受损方有权向违

反方追索已垫付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发生的费用以及原交易损失,

均由违反方承担。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

6.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 甲、乙双方之间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以下方式解决: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变更和解除

8.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

甲、乙双方须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8.2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8.2.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

8.2.2甲方提前30日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说明,乙方

书面确认后本协议解除。

第九条附则

9.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制约。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9.3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及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盖章)(签字)(签字或盖章)

第16篇: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书(参考)

谷柯投资担保论坛:http://

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书

协议编号:银保合2008年第 37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订立本协议双方: X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共同促进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规范对中小企业担保融资的业务操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择优扶持、风险共担”的原则,依照《合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小企业促进法》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章合作业务范围

第二条甲乙双方对具备借款偿还信用和能力,并符合双方各自审核条件的企业法人,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合作。

第三条甲乙双方将相互推荐优良的客户对象,并在各自许可范围内给予优惠条件。

第四条乙方提供担保的单户贷款一般不超过人民币万元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另行商定。实际操作以双方确认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第五条乙方自愿在甲方开立保证金帐户作为乙方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并在该保证金帐户中缴存一定的保证金,甲方按照乙方保证金余额的 4倍比例配套安排信贷额度。在合作过程中,乙方

1 谷柯投资担保论坛:http://

保证金最低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调整缴存的保证金额度(一般半年核定调整一次),但调整后的保证金余额不得低于乙方已担保贷款余额的 1/4 。

第六条为扩大业务合作,甲方有义务将本协议合作内容告知其所辖分支机构,在所辖分支机构推广与乙方的合作业务,并为乙方提供账户结算服务。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支行开立结算账户和保证金账户,由该支行与乙方签订保证金协议,用于担保乙方依据本协议与甲方所辖分支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连带保证责任的履行。

第七条乙方不得对其股东办理担保。

第三章保证方式

第八条乙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办理时甲乙双方将依据《借款合同》逐笔签订相应的《保证合同》。甲方将以乙方签章同意的《保证合同》作为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第九条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第十条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的担保措施。

第四章保证责任的履行

第十一条当乙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借款人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甲方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也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范围内直接承担保证责任。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将甲方未获清偿的债务(即贷款本金、利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以现金方式直接向甲方清偿。

第十二条若乙方未按本协议及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直接扣收保证金用于乙方履行保证责任,保证金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乙方继续履行。乙方实际用于履行保证责任的资金不限于保证金帐户中的款项。甲方扣收乙方保证金后,若乙方保证金余额低于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金额,则乙方应于行,暂停安排乙方所担保的配套信贷额度。

第五章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承诺:在2008年6月30日之后乙方对外提供的最大10户的担保余额与实收资本比例不得超过

第十四条乙方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的4倍。

第十五条乙方应提供《反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等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供对外担保业务统计明细清单,并定期提供最新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更新资料。

第十六条乙方承诺提取相应的风险准备金,专门用于弥补履行担保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乙方的贷款卡号为,密码。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意见,必须客观、真实、合

法、有效,并承担违反本协议条款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对担保贷款加强监督管理。双方承诺建立定期交流、核查制度。对任何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双方应及时互通信息,共同商议和采取对应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双方同意在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及时通知对方:(1)借款人应付利息或担保费滞纳达两个月的;(2)借款人经营或财务状况恶化、被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3)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4)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有危及债权人的其他事件。

甲乙双方联系人应加强联系,定期对帐,共同做好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业务合作事宜。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在向借款人追偿过程中或获得追偿后,如一方发现借款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及时告知另一方或其分支机构,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双方将积极配合,互通信息,共同将损失降至最低。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作为规范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合作的基础性文件,与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并不排斥双方对借款人应主张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用于其他用途或将内容对外泄漏。

第二十四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修改或终止意见,可续签本协议。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终止并不影响乙方按本协议存续期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壹份。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理人)日期:年月日

第17篇:钢筋业务合作协议书1

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1、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联系合作伙伴。

2、乙方出面与相关人员进行磋商:将该公司所属建筑施工单位电梯公寓、多层建筑的φ6-φ12板筋和箍筋交甲方成型加工。

3、乙方联系的钢筋成型业务:凡数量在500吨以下(含500 吨)的,按实收加工费的30%提成;凡数量在501吨至1000吨(含1000吨)的,按实收加工费的40%提成;凡数量在1001吨以上的,按实收加工费的50%提成。该提成款作为乙方业务联系中的报酬及各种费用。

4、乙方联系的钢筋成型业务数量以施工单位运送到甲方厂内的实际吨位重量为准。

5、若施工单位的钢筋成型、绑扎等业务全部由甲方承包,乙方的报酬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乙方若联系公司以外的建筑单位的业务需先与甲方协商。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二OO八年月日

第18篇:印刷业务合作协议书样本

印刷业务合作协议书样本

甲方:XXXX

乙方:YYYY

甲乙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影像图文印刷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不少于四张办公桌和四台电脑)办公室,为乙方免费制作名片、宣传页等。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独立开展业务,不得干扰和抢占乙方开拓的客户,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开拓的客户,这些客户无论首次还是以后多次与甲方合作,均视为乙方客户,所收取的客户货款均应按照约定的给以乙方的分成款比例支付乙方。

三、乙方交纳给甲方ZZZZ万元预付款,作为乙方与甲方合作的条件。该笔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支付。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影像图文印刷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业务收入的 %作为分成,每笔业务的分成款甲方应在每次到账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之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zzzz万元。

2、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私自收取客户货款超过1个月未交付甲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甲方可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ZZZZZZ万元。

3、甲方在支付乙方分成款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分成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分成款全额支付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计算。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提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XXXX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第19篇:邮政移动业务合作协议书

中国移动XX移动XXX分公司

XXX市邮政局

业务合作协议书

二00八年十二月

甲方:中国移动XXXXX分公司

乙方:XXX市邮政局

签约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支持、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X市邮政局(以下简称:乙方)在业务领域全面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一)整合双方资源,客户共享、优势互补,全面提升甲、乙双方品牌优势和社会美誉度。

(二)共同创新产品与服务,延伸各自服务网络和功能,实现价值增值,推动邮政移动信息化,达到双赢目的。

二、合作内容

(一)建设移动专营营业厅

1、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通过甲方所属各县、市分公司、营销中心(以下简称:所属机构)与乙方所属各县(市)邮政局(以下简称:所属机构)共同确定具备条件优良的部分场所用于建设移动通信专营营业厅。

2、对于有独立店面且装修符合甲方VI规范的上述专营厅,严格参照甲方指定营业厅的VI标准进行整修,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连接设备和一定的装修补助。

3、双方所属机构另行签订《专营服务厅业务合作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业务流程。

4、甲方根据自身现有的有关营销渠道管理办法,按照甲方“指定营业厅”的标准对乙方发放业务代办酬金。

5、双方在业务管理和酬金支付均按照属地化管理模式运作,即双方所属机构进行具体的业务合作。

(二)代理移动电话费收费业务

乙方利用邮政绿卡系统代收甲方移动通信费,甲方按照乙方代收通信费3%比例向乙方计算代收费手续费并提供发票,具体操作流程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三)代发农村地区移动员工工资及代理商酬金业务

乙方为甲方农村地区员工及代理商免费开立存折,赠送绿卡,按照甲方的时限要

求,在甲方代发款项到账后划转到甲方员工及代理商个人账户中。

(四)账单业务

乙方利用账单业务为甲方提供宣传企业形象、提升服务水平的平台,同时配合甲方做好用户移动账单需求引导工作。双方的账单业务合作第一阶段为甲方的“全球通”客户,第二阶段为甲方的其它资费套餐用户。双方应通力合作,在09年6月前实现20%的“全球通”使用移动对账单,在09年12月前实现45%的“全球通”用户使用移动对账单。

(五)数据库商函业务

乙方利用数据库商函的定向传播、精准营销的功能为甲方提供业务推广平台,为甲方的业务发展提供精准高效的宣传渠道。双方充分沟通,力争在09年全年实现50万件的信函业务量。

(六)贺卡业务

甲方统一使用邮政贺卡作为甲方元旦、春节期间商情沟通、业务推介的载体。甲方使用邮政贺卡业务,可以向各类客户表达谢意、新春祝福、业务推介等功能,让移动的忠实客户感受到移动公司的贴心关怀、真诚服务。

(七)发行业务

甲方每年至少选择一种杂志,制作成XXX移动形象期刊,每期3000册以上,作为XXX移动的宣传平台,对XXX移动的整体形象、业务种类及所提供的服务进行宣传。选择最畅销的报刊如《每周文摘》、《中国剪报》、《家庭医生报》等,开展预存话费送报刊业务。包裹业务,挂台历、对联等礼品制作,按招标价优先考虑与乙方合作。

(八)户外广告

甲方对乙方全市报刊亭户外广告牌进行有选择地做企业形象和业务广告宣传。

(九)物流配送

甲方及其所属机构与乙方及其所属机构积极进行物流配送业务合作,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十)邮政MAS和信息化专线

乙方办公系统、业务系统使用甲方MAS移动代理服务器,实现邮件、OA短信提醒,会议短信通知、工作短信提醒等业务,在保证线路稳定的前提下,有条件的邮政网点间互联专线使用甲方线路。甲方在发送乙方的邮政业务宣传短信时给予

资费优惠,按0.02元/条收取。

(十一)邮政V网+集团彩铃+邮政名片业务

甲方提供优惠回网政策,乙方引导其员工使用移动号码。乙方统一使用集团彩铃业务提升邮政局形象。乙方使用甲方名片业务建设邮政名片,乙方可展示领导风采、企业图片、产品图片、邮政新闻等,让邮政客户通过手机了解到各类邮政产品,并可获取邮政局提供的各类折扣信息。

(十二)乙方引导其员工积极体验甲方新推出的各类免费、送费、送实物体验增值业务及信息化产品。

(十三)甲方特向乙方拥有笔记本电脑的员工提供预存送高速无线上网卡优惠。

三、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为保证协议顺利实施,甲方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逐项落实合作内容,并负责协调解决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二)合作项目涉及对外宣传的,双方应按协商一致的口径进行对外宣传。

(三)对于运行过程中对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技术、用户信息等),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作本合作项目开发以外用途,否则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机构或监管部门披露的除外。

(四)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合规办理。本合同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另行协商修订。

(五)乙方必须确保代理甲方业务所收取资金的安全,所收取的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归集到甲方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指定帐户。资金归集到甲方指定帐户之前,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四、合作期限

本合同书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五、非竞争条款: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承诺在各项具体合作项目中,不向对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更加优惠的合作条件。

六、协议的修改

(一)协议任何一方如需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协议中的条款可作修改。

(三)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七、协议终止条款

各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一)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二)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其它方面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三)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某项合作违背当事人初衷或损害一方或双方权益,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八、违约责任:

甲方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均应赔偿因己方违约作为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纠纷的解决

凡本协议及本协议签署及履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双方或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20篇:集团短信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无线信息服务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开展企信通业务达成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合作建立无线信息服务系统。

2.无线信息服务的对象(以下简称用户)是指在甲方无线信息服务定制系统中登记注册的乙方移动电话用户。

3.乙方向甲方开放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提供一个特定的服务代码_________给甲方单独使用。甲方可以通过该端口,向其用户以短消息的形式提供无限信息服务。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乙方允许甲方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上进行短消息信息服务,并在项目运营期内负责提供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短消息流量控制。乙方有权根据短消息中心容量及时调整短消息流量。

3.乙方有权制定有关集团短信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客户服务标准和文件,并要求甲方遵守和执行。

4.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甲方使用短消息端口的信息流量统计,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短消息通信费的核算依据。

5.乙方短消息系统所需的软硬件系统由乙方负责投入。

6.乙方配合甲方连通短消息网关至甲方服务器的通讯线路。

7.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开放其短消息网关的相关技术协议标准及接口标准。

8.乙方负责包括短消息平台在内的网络通信正常,对非甲方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承担责任。对于任何影响乙方网络运行安全的不正常的超负荷的大批量短消息,乙方保留限制其传送的权利。

9.乙方有权因网关或其他网络设备进行调试,维护或其他可预见性的原因引起发送中断,但在中断前应通知甲方,包括具体的中断的原因,时间和周期。

10.因网关或其他网络故障等不可预见性的原因而引起的发送中断发生时,乙方应尽早通知甲方。

第三条 甲方责任和权利

1.作为企信通业务中间代理商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

2.甲方必须在自己的短信业务平台具备安全过滤机制,确保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不违反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的有关政策,法规,法令,不利用乙方系统发送《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附件一)中列明的九类非法信息,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必须负责对用户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用户通过甲方网站编辑的信息内容)进行过滤,杜绝各种不健康的、非法的信息。未经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端口向中国移动用户发送广告信息,如有违反,甲方将承担所造成的后果,乙方对以防所发送的短信息进行1-100/条元处罚。

4.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甲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并根据用户的定制要求,按质、按量、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5.甲方要对用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鉴权,并在用户发送短信时显示主叫号码,不允许有匿名或仅显示昵称的短信息直接发送至其他用户手机 。

6.甲方负责严格限制其向用户提供的任何短消息群发功能,保证一次最多只能发送1-2个主叫号码。

7.在合作期内,甲方不得利用各种渠道,在各种业务层面上使乙方移动数据应用业务与第三方进行互联互通。甲方必须为乙方的移动客户(135—139)建立独立的数据库,与第三方的用户数据库分开。

8.甲方负责提供系统日志记录功能,保存至少一个月历史数据。

9.甲方必须通过指定的服务代码向其用户发送短消息。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端口向未在其信息定制系统中登记注册使用其无线信息服务的乙方移动电话用户发送短消息,也不得利用该端口向其用户发送与其业务无关的短消息或开发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业务。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义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0.甲方负责承担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甲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 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1.甲方自行负责其“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涉及本项业务的所有硬件设备、系统调试、开通、系统维护、日常业务管理、开拓市场的工作和费用。

12.由甲方负责甲方系统与乙方短消息网关的互连,并负责承担相关通信线路的申请、租用、维护等费用。

13.甲方保证其系统的调试及开通工作不影响乙方网络的正常运行,对由此引起的乙方的网络系统故障承担相应的责任。

14.甲方在合作期内服从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短消息服务正常稳定而对短消息发布量的调整安排。

15.甲方在向乙方通信平台传送短消息时,保证不产生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超负荷流量。

第四条 计费和结算

1.甲方负担企信通业务前置机,乙方短消息资讯平台机房到甲方主机房的数据通讯专线以及通讯设备的初装及日常运行费用。

2.乙方自该业务正式开通之日对甲方使用的每个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收取端口租用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月。

3.甲方通过其端口每月下发的短消息若小于_________条,除缴纳端口租用费外不须再缴纳其他费用;甲方通过其端口每月下发的短消息若大于_________条,按_________元/条计收。

4.以上端口流量统计以乙方计费系统统计为准,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5.移动电话用户在使用甲方的无线信息服务时,原则上甲方不得向移动电话用户收取任何费用。如甲方有向用户收费要求,需以书面形式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不为甲方代收任何费用。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权方”)得到的披露权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权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权方的,对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权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由信息披露权方拥有,未经信息披露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信息源责任单位接入_________互联网(cmnet)或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iod,短信中心)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不得利用_________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iod,短信中心)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或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iod,短信中心)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

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_________或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iod,短信中心)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xx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若违反上述规定,_________有权采取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同时,追究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并且终止与责任单位的合作。此责任书由_________负责保管。

责任单位:_________(盖章)

责任人: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业务合作协议书.doc》
业务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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