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诚信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业务承诺
1、甲方是韵达快递公司在青岛区域内唯一买断运营商。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安全、准确、及时、优质的快递服务。
3、甲方为乙方提供门到门的服务,甲方接到乙方快件后,保证在第一时间发送。
4、甲方负责乙方快件的查询,并指派专门人员每日给乙方发送到货信息。(甲方只负责乙方快件自发件之日两月之内的查询)。
5、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特快专递信封。
6、甲方每月5日提供给乙方上月邮件清单。
7、甲方取件人员应同乙方收件人员确认所寄物品重量并填写在运单上,所寄物品重量以现场实际称重为准,所有邮寄货品不以体积计重。
8、甲方支持配送所有货品支持乙方客户开箱验货。
9、如乙方邮寄货品需要保价,甲方取件人员应同乙方收件人员确认所寄物品价值并把货号写在运单上,且将运单号写在调拨单上,最后签字确认。
二、乙方的业务承诺
1、乙方的快件全权委托甲方递送。
2、乙方认真清楚填写运单,地址明确,电话准确,包装规范。
3、乙方每月10日前核对甲方提供的邮件清单,并通知甲方开具发票,次月月底前付清上月快递费。
4、甲方应同乙方收件人员配合甲方取件人员确认所寄物品重量并填写在运单上,并签字确认。
三、赔偿责任
1、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按照快件本身实际损失的价值在保价金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2、未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按照快件资费的五倍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1000元。
3、如果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丢失甲方不负责赔偿。(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
4、乙方在目的地签收快件之前,应事先查看邮件外包装是否完好,如外包装发生破损请乙方立即通知甲方。
5、货品一经签收,甲方不再负担任何责任。
四、因某种原因一方欲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址:
电话:
乙 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
《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
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
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第1页共4页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
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
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⑴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
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⑵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
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⑶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
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
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
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快递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
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
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附件:
1.每件货物为标准件,约5公斤,按件收邮费人民币伍元,如有大货,双方协商,运费另行约定。
2.代收货款为三天一结,即第四天结清前三天的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乙方收取每票手续费伍元,代收款超过1500(壹仟伍佰元)按3‰的比率收取。
3.运费及代收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每月30号结清,交付乙方。
4.甲方租用乙方库房约20平方面积作为货物存放场地,租金每月人民币500(伍佰元)元。乙方有责任确保甲方存放在甲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及数量准确。
5.甲方每月底派员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
6.甲方每日在上午9:30分前将要出货的货单交于乙方,甲方确保在收到出货单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快递合作协议书
篇1:快递合作协议范本
中通快递合作协议书
发货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利于双方业务的发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中通速递详情单:中通速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注意事项: 1.填写中通速递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请完整并如实填写详情单内项目。
3.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请务必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
4.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甲方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是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愿的物品。
2、甲方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甲方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实际保价措施。
3、甲方必须在《中通速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甲方承认中通速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速递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中通速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中通速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3%保价费,寄件人默认中通速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500.00元(保价费15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中通速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生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中通速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 争、*、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中通速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的损失不
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速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
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赔偿限额:
1、对未经保价的物品均按每件邮资的3倍(最高不超过500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保价金额赔偿(最高保价额限人民币贰万元)。
3、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保价金额赔偿。
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30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
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中通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它的
指定代理人。
2、中通速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定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并接收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九、合作单价及结算方式:
1、合作单价按照乙方提供的附件《**速递价格表》计费,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200 件或总重量大于3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0.5元、续重0.5元的标准降低单价;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300件或总重量大于5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1元、续重1元的标准降低单价。上述单价均未含发票税费。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快递费按月结算。每月3号前将上月的快递费全部结算给乙方。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篇2: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
《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
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
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
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
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⑴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
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⑵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
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⑶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
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
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
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快递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
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
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
1.每件货物为标准件,约5公斤,按件收邮费人民币伍元,如有大货,双方协商,运费另行约定。 2.代收货款为三天一结,即第四天结清前三天的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乙方收取每票手续费伍元,代收款超过1500(壹仟伍佰元)按3‰的比率收取。
3.运费及代收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每月30号结清,交付乙方。
4.甲方租用乙方库房约20平方面积作为货物存放场地,租金每月人民币500(伍佰元)元。乙方有责任确保甲方存放在甲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及数量准确。
5.甲方每月底派员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
6.甲方每日在上午9:30分前将要出货的货单交于乙方,甲方确保在收到出货单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篇3:快递合作协议书--范本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国内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9)》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9)》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包括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费(收件人付费快件 )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1)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2)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3)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快递价格(见附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运价目表》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快递协议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自 2012年 3月 1 日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如果双方在到期时均无终止的意向,本合同将自动顺延一年。
六、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者任何修改,双方经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日期: 日期:
:
快递合作协议书
篇1: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绿蚂蚁官: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国内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
《UC优速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UC优速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
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
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绿蚂蚁官: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
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
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⑴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
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⑵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
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⑶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
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
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
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快递价格(见附件) 绿蚂蚁官: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UC优速 快运价目表》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快递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
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
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篇2:快递合作协议书--范本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国内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XX)》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XX)》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电话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包括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5.发货时间:当日下午5点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5.服务点到达大多县级城市:黑龙江、吉林、辽宁、内容古、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广东、广西、贵州、四川、陕西、宁夏、甘肃、青海、西藏、新疆、海南、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香港、澳门、台湾。
三、赔付处理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电话号码不正确、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如:到达目地城市后,派送人员没有在2-3个工作日内与收货人联系,造成收货人员拒收,造成的投递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当月的协议服务费用中扣除。
3.索赔:
1) 快件遗失: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快件发送价格总额的70%进行赔付(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2)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3)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4.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5.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快递价格(见附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运价目表》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服务费用结算时间及方式
结算时间:每月15日
结算方式:转帐方式。
六、快递协议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如果双方在到期时均无终止的意向,本合同将自动顺延一年。
七、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快运价目表
1、同城 首重6元,续重4元/kg
2、省内 首重8元,续重4元/kg
3、外省首重 10元,续重6元/kg
4、新疆,西藏首重15元,续重15元/kg
甲 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乙 方(签章):经办人(签字): 日期:
篇3: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
《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
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
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
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
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⑴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
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⑵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
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⑶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
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
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
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快递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
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
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
1.每件货物为标准件,约5公斤,按件收邮费人民币伍元,如有大货,双方协商,运费另行约定。
2.代收货款为三天一结,即第四天结清前三天的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乙方收取每票手续费伍元,代收款超过1500(壹仟伍佰元)按3‰的比率收取。
3.运费及代收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每月30号结清,交付乙方。
4.甲方租用乙方库房约20平方面积作为货物存放场地,租金每月人民币500(伍佰元)元。乙方有责任确保甲方存放在甲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及数量准确。
5.甲方每月底派员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
6.甲方每日在上午9:30分前将要出货的货单交于乙方,甲方确保在收到出货单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篇4:快递合作协议范本
中通快递合作协议书
发货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利于双方业务的发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中通速递详情单:中通速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注意事项: 1.填写中通速递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请完整并如实填写详情单内项目。
3.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请务必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
4.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甲方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是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愿的物品。
2、甲方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甲方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实际保价措施。
3、甲方必须在《中通速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甲方承认中通速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速递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中通速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中通速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3%保价费,寄件人默认中通速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元(保价费15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中通速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生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中通速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 争、*、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中通速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的损失不
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速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
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赔偿限额:
1、对未经保价的物品均按每件邮资的3倍(最高不超过500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保价金额赔偿(最高保价额限人民币贰万元)。
3、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保价金额赔偿。
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30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
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中通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它的
指定代理人。
2、中通速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定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并接收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九、合作单价及结算方式:
1、合作单价按照乙方提供的附件《**速递价格表》计费,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200
件或总重量大于3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元、续重元的标准降低单价;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300件或总重量大于5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1元、续重1元的标准降低单价。上述单价均未含发票税费。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快递费按月结算。每月3号前将上月的快递费全部结算给乙方。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篇5:快递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快递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
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第1页
共4页
快递合作协议书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⑴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⑵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⑶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快递协议有效期
第2页
共4页
快递合作协议书
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3页
共4页
快递合作协议书
附件:
1.每件货物为标准件,约5公斤,按件收邮费人民币伍元,如有大货,双方协商,运费另行约定。
2.代收货款为三天一结,即第四天结清前三天的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乙方收取每票手续费伍元,代收款超过1500(壹仟伍佰元)按3‰的比率收取。 3.运费及代收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每月30号结清,交付乙方。
4.甲方租用乙方库房约20平方面积作为货物存放场地,租金每月人民币500(伍佰元)元。乙方有责任确保甲方存放在甲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及数量准确。 5.甲方每月底派员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
6.甲方每日在上午9:30分前将要出货的货单交于乙方,甲方确保在收到出货单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第4页
共4页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国内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9)》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9)》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辅助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完成转件。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5.乙方须保证所提供《快运价目表》的价格一年内不能变动,如有调整,须提前30天向甲方说明,经同意后才能变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快递费用。6.甲方每天发货截止时间为当天 ,乙方须把当天 前的快递全部取走。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经同意后才可以推迟到次日上午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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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电话等。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包括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4.遵守已协商的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5.发货时间:当天下午 前。
6.当天下午 前的订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部揽收完成,因乙方原因造成当天快递未能正常揽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货品等值进行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三、在已协商的派件范围内,乙方需要保证甲方快递的正常投递,
四、赔付处理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电话号码不正确、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2.由于乙方原因,如:到达目地城市后,派送人员没有在2-3个工作日内与收货人联系,造成收货人员拒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从当月的协议服务费用中扣除。 3.由于乙方或乙方公司原因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等原因,引起客户拒签、投诉、差评等连带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4.索赔:
第2页
共4页 1) 快件遗失: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需按原价进行赔偿,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2)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3)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5.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快递价格(见附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运价目表》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服务费用结算时间及方式
结算时间:每月 日
结算方式:转帐方式或者支付宝(另行协商)
六、快递协议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果双方在到期时均无终止的意向,本合同将自动顺延一年。
七、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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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第4页
共4页
甲方:XXXX仓储运输成都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国际快递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成都到世界各地的各类商务文件、小件物品的快递业务,保证安全、快速、服务周到。
2、服务采取门到门,桌到桌的方式,在有效工作日内, 每天定时上门或电话联系收件;特殊情况,电话预约。
3、收件时,应与乙方负责人员共同核定文件、物品所交地址、公司名称、文件种类以及所应提交的必备文件的准确性、齐备性。并在乙方交接记录上签署姓名与收件时间。
4、免费为乙方提供文件、物品的一般包装,并代乙方用电脑填制分运单,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写内容填写,由此所产生的错误由甲方负责。分运单发件人联由甲方在第二天送交乙方。
5、自收件时起,甲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交文件、物品发出,并采取传真方式通知国外代理,保证文件、物品按时到达。
6、定期向乙方返馈国外收件人签收信息,内容包括:收件人签名和盖章、收到的日期和时间、整个快件的提交时间。
7、及时办理乙方快件的查询业务。所有查询业务应根据国别与地区的不同, 在1-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复。
8、所有快件费用采取月终结算方式。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统计资料、原始单据与发票办理财务结算。甲方按照报价费率表计算金额的 %收取费用。(费率表附后)
9、甲方除应负责上述条款的责任与义务外, 还应承担分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中所有与甲方有关条款的责任。
10、快件价格的变动应提前30天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商定, 商定价格从次月执行。现行快件价格见附件。
由于甲方工作失误而造成文件、样品遗失,甲方按每件赔偿80美元(样品办理保险索赔另计),并提供同样快件再次免费寄送服务。
甲方代乙方办理通过邮局递交的邮件业务,在邮局收费的基础上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设有专人集中分寄其快件,甲方只能在该专人处办理取送件事宜。如甲方与乙方其他部门发生来往,乙方将不承担付款责任。
2、在向甲方提交的快件中,应准确提供收件人名称、地址、国别、城市、电话与传真号码和物品种类,以保证快件能迅速送交收件人手中。
3、对所提交的物品,应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符合进口国的管制条例, 杜绝危险物品、易碎品和有毒物品的提交,所有物品快件,应向甲方提交形式发票3份,准确记录物品的种类、数量、价值。价值最好掌握在400美元以内。
4、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快递业务,并在双方协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快件, 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5、每月按照甲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仔细核对,如有差错,应与甲方联系, 以便纠正。乙方应在收到帐单后15日内付清款项。
6、对协定价格如有异议,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商议, 商议后的价格从次月开始执行。
7、乙方除遵守上述条款外,还应负责分运单背面所载与乙方有关的所有条款。
三、甲、乙双方共同条款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共同遵守。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壹年有效。
3.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补充,并以新的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XXXX仓储运输成都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址:
电话:
乙 方: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国内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
《UC优速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UC优速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
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
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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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
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
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⑴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
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⑵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
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⑶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
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
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
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快递价格(见附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UC优速 快运价目表》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快递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
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
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国内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UC优速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UC优速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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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合作协议书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⑴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⑵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⑶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快递价格(见附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UC优速 快运价目表》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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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合作协议书
第六条 快递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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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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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国际快递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成都到世界各地的各类商务文件、小件物品的快递业务,保证安全、快速、服务周到。
2.服务采取门到门,桌到桌的方式,在有效工作日内,每天定时上门或电话联系收件;特殊情况,电话预约。
3.收件时,应与乙方负责人员共同核定文件、物品所交地址、公司名称、文件种类以及所应提交的必备文件的准确性、齐备性。并在乙方交接记录上签署姓名与收件时间。
4.免费为乙方提供文件、物品的一般包装,并代乙方用电脑填制分运单,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写内容填写,由此所产生的错误由甲方负责。分运单发件人联由甲方在第二天送交乙方。
5.自收件时起,甲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交文件、物品发出,并采取传真方式通知国外代理,保证文件、物品按时到达。
6.定期向乙方返馈国外收件人签收信息,内容包括:收件人签名和盖章、收到的日期和时间、整个快件的提交时间。
7.及时办理乙方快件的查询业务。所有查询业务应根据国别与地区的不同,在1-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复。
8.所有快件费用采取月终结算方式。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统计资料、原始单据与发票办理财务结算。甲方按照报价费率表计算金额的_____%收取费用。(费率表附后) 9.甲方除应负责上述条款的责任与义务外,还应承担分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中所有与甲方有关条款的责任。 10.快件价格的变动应提前30天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商定,商定价格从次月执行。现行快件价格见附件。
由于甲方工作失误而造成文件、样品遗失,甲方按每件赔偿80美元(样品办理保险索赔另计),并提供同样快件再次免费寄送服务。
甲方代乙方办理通过邮局递交的邮件业务,在邮局收费的基础上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设有专人集中分寄其快件,甲方只能在该专人处办理取送件事宜。如甲方与乙方其他部门发生来往,乙方将不承担付款责任。
2.在向甲方提交的快件中,应准确提供收件人名称、地址、国别、城市、电话与传真号码和物品种类,以保证快件能迅速送交收件人手中。
3.对所提交的物品,应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符合进口国的管制条例,杜绝危险物品、易碎品和有毒物品的提交,所有物品快件,应向甲方提交形式发票3份,准确记录物品的种类、数量、价值。价值最好掌握在400美元以内。
4.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快递业务,并在双方协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快件,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5.每月按照甲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仔细核对,如有差错,应与甲方联系,以便纠正。乙方应在收到帐单后15日内付清款项。 6.对协定价格如有异议,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商议,商议后的价格从次月开始执行。 7.乙方除遵守上述条款外,还应负责分运单背面所载与乙方有关的所有条款。
三、甲、乙双方共同条款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共同遵守。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壹年有效。 3.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有争议,均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快递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国内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海航天天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海航天天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如EMS、圆通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圆通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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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合作协议书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具体送达周期按照双方约定的送到周期为准)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快件遗失: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5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3.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4.快件拒收: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快件延期发出或是长时间不进行派送服务,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和恶劣的负面影响,由乙方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因送达时间延误导致客户拒收,由乙方承担该货物相应价值。造成恶劣负面影响的每笔扣除整月快运总额的5%予以处理。
5.拒绝门对门服务:由于乙方合作网点与网点之间存在的不配合,导致不能为甲方客户提供门对门服务的行为,乙方有权不支付此笔快运服务费;如因此造成的客户投诉是者拒收货物所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4点处理。
6.乙方不履行义务与职责: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2点,则视为违约,按每违反一次扣除每月总快运的3%处理。
7.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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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合作协议书
第五条
快递价格、运输周期及其他协议细则(见附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价格、运输周期及其他协议细则》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快递服务费结算时间及方式 1, 结算时间:甲方委托乙方产生的运费服务费,乙方于每个自然月的次月10日前将运输清单提交甲方财务部,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复核签章,乙方凭有效票据在每个自然月的次月15日前到财务部结算运输服务费。 2, 结算方式:网银转账或支付宝转账(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快递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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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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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协议书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甲方供应乙方快递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快递服务。
二、甲方和乙方在交寄快件前,必须做到对快件按规定进行包装,并核对地区和资费标准。
三、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将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及时告知乙方。
四、文件和重量在1KG以下的快递资费标准和送达时间标准,由本协议附件1进行说明;大件货物的快运资费标准和送达时间标准,由本协议附件2进行说明;如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按双方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由本协议附件3进行说明。
五、需支付的赔偿金如甲方不能兑现,乙方就在结算的款项内扣除,甲方表示同意。
六、乙方将随时对甲方的快递质量提出意见,甲方应及时纠正。甲方在一周内无明显改进,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同时支付500元违约金给乙方。
七、甲乙双方约定协议期限2010年月日至201年月日,协议终止前,如需续约双方应在15天前续签本协议。
八、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属于乙方对甲方的快递服务试用期,在此期间,乙方可以中断与甲方的协议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在乙方的每个工作日必须在下午17点前到乙方指定地点收取快递,保证乙方快递件及时送出。甲方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发生延误必须提前通知乙方。超过17点取件甲方每次赔偿乙方100元,发生3次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因甲方原因需中断协议的继续执行,需提前20天告知乙方。如未提前告知而不按协议要求提供快递服务,甲方给予乙方2000元赔偿金。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快递服务协议
快递(物流)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昆山技彩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快递(物流)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昆山市优速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取送、地面运输、短期仓储等服务达成合作意向。
本合同是基于双方共同利益之考量,为建立长期合作之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经双方友好、充分、坦诚的协商签订。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的门到门配送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
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如无异,本合同到期满后自动顺延一年
第三条:货物名称、性质、规格、数量、重量或体积、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运达期限等。
因双方为长期合作之关系,每次承运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运达日期等关键内容均体现于双方共同确定的运输单据上,而此类单据,均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优惠承诺:为保持双方良好互信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秉着诚实信用并为甲方节约物流成本的原则,承诺给甲方最优惠价格,双方可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对价格作出适时调整(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乙方报价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2.运费等结算程序:每月日汇总结算一次。由乙方将对账单及相关必要单据寄给甲方,并由甲方相关主管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再由
乙方开出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变更或取消指令,但甲方应当在货物未运达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支付乙方为此耗费必要费用。
2、乙方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安全完好的运到指定的地点,及时通知收货方收货,并与收货方协同处理好货物的卸载工作。乙方应当对甲方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遗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问题,如有上述问题,必须承担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的责任。
3、风险控制:基于甲方货物的安全性及其相应的赔偿事宜,甲方必须向乙方购买该货物的价值保险,并在运输单据上注明投保金额,若因甲方未购置货物的相应保险而导致货物的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装运环节:
a.乙方应当及时派人配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派合理载重车辆的车型)承运方发出的托运指示,乙方所派的人和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并符合托运的要求。
b.货物应当由甲方按照通用规格妥善包装,甲方交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均默认为完好无损;当货物的包装出现破损时,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责任豁免,承运方应当拒绝托运。
c.货物的装载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d.在装载完毕后,乙方应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单据,各方应当妥善保管。
第六条 :收货环节
1.乙方应及时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通知收货方收货(或提前电话预约),江、浙、沪近地货物从收货开始第二天下午15:00(前)准时送到,对于延迟送到耽误交期将以50-200元每次的扣款。
2.货物的卸载由乙方负责,当卸载需要专业工具时,收货方协助作业。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操作,并妥善保管由收货方签字盖章的送货单或销售出库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4.当收货方出现拒收或对货物有任何异议时,乙方应当及时电话或其它快捷方式通知甲方,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处理;当收货方收到货物时发现包装破损、挤压变形、包装内部货物本身发生损坏或丧失原有用途,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5.乙方对损毁以及丢失货物的赔偿,应当按甲方托运货物的实际成本价值进行索赔。
6.乙方送货服务态度恶劣,收货方拒绝收货,乙方因承担一切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豁免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洪水、地震、泥石流等其它自然灾害及飞机坠毁);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协议书
甲方: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保卫处;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门卫室代理乙方转交快递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甲方同意由本院门卫室负责代为转交乙方送达到甲方处的各种快递邮件。
2、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肆佰元(小写:400.00元)劳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每月月初结清一次。
3、甲方门卫室的服务内容仅限于转交快递邮件,在快递邮件外包装完好无损的前提下,对于所邮寄物品的丢失和破损不承担任何责任。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快递邮件数量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劳务费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5、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3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深圳市华航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产品经深圳口岸出口至香港之运输报关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出口的指定货物到香港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公司提货或及时派送入仓。
二、乙方要安排出口货物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深圳操作部,通知大陆送货时间、品名、重量、体积、包装情况、香港派送或入仓地点和时间等信息,以便甲方能准确安排装货、报关、派送及入仓。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的货物,我司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乙方须如实提供货物品名、数量及唛头标记,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或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电脑系统坏、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
五、乙方交运的货物,必须保证包装牢固、安全,特别是易碎品。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六、收费及发车时间之规定:
a、收费标准: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50%时,计 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2计算。贵司所出货物我司按rmb /kg收费。香港如需我司派送则另收派送费。
b、发车时间及贵司送货时间规定:早班车特指每周一到周六凌晨四点钟始发的中港货车,由于周日香港放假, 周日凌晨四点不发车。如遇法定假期发车时间甲方另行通知。贵司送货到我司深圳仓库的时间应越早越好。最迟不能超过凌晨2:30,这样才能更加保证贵司货物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七、结算采取月结 天方式。即乙方务必在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付清给甲方上个月发生的所有费用(如5月份发生的费用,乙方务必在6月 日前付清给甲方)。超过一天按千分之五计收滞纳金,如对赔偿事宜有异议,应先付款后协商。
八、所有发生费用均不含税费,乙方如需要甲方开具税务发票,则发生税款须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手写发票税为发票所开金额的5%,电脑打制发票税则是发票所开金额的6.6%计收。
九、本协议自二零零 年 月 日 至 二零零 年 月 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有改动,应在不少于七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该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后,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
甲方:(盖章及签名) 乙方:(盖章及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递合作协议
甲方:中南光电
乙方:圆通快递
甲乙双方就快递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服务,收件、送件必须及时。
2、江浙沪皖物品按重量计算,每公斤收费壹圆(物品如不超10公斤的另加起步价捌元)文件价格每件收费捌元,重量不得查过0.15千克。
3、外围按区域划分,价格如下:
1河南、山东、广州、湖北、湖南、福建、江西、北京、天津、海南,首重拾○
贰元,续重捌元。
2山西、河北、四川、青海、云南、贵州、甘肃、重庆、陕西首重拾伍元,续○
重拾贰元。
3黑龙江、辽宁、内蒙古、西藏、宁夏、广西、吉林、新疆首重叄拾元,续重○
贰拾伍元。
4、易碎品不包赔偿。
5、快递费每月月头一至五号现金结算。
6、如发生物品遗失、损坏、丢失等情况按新的国家邮政法理赔。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天天快递承运协议
甲方:榆林天天快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邮政法》及相关
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同意由甲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并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甲方相关费用。
2、乙方承认甲方快递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在使用甲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甲方快递运单,并对交寄物
品妥善包装。对特殊性质物品,应做出特别声明。在必要时,应向甲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
关的资料和文件。
4、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
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
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乙方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
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6、甲方在承诺时间内必须送达乙方快件,因甲方原因造成交寄物逾期送达的,甲方承
诺免除本次运费。
7、甲方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如需保价则加收3%保价费,否则寄件
人默认甲方为其保价最高限额500.00元。
8、甲方对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 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暴
乱、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由于寄件人的原
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由于寄件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9、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费用结算
1、运价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执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留因特殊情况(如部分地区不能到达转EMS)而调整价格的权利,但必须事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在征得乙方同意之后,方可转发其他方式。
2、约定快递费用:省内元/1公斤以下,省外(国内) 元/1公斤以下,超过1公斤按每公斤元收取。
3、如乙方要为所发货物保值时,需同时在甲方提供运单中的“保值事项”一栏中勾选“保值”项,并注明保值金额。若快件在甲方运输过程中丢失,则甲方需按照乙方保值金额进行赔偿。
4、乙方可选付费方式:
寄件人付费(现付/月结) 收件人付费
5、甲乙双方以甲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6、结算时间:运费采用月结方式的,甲乙双方于每月5日以现金核对结算。
三、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物品交寄后30天内(以面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寄件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必须出具面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寄件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寄件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甲方的运费,乙方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四、其他
1、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及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天天快递物流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 话:
地 址:
电话: 地址:
篇1: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 《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 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 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 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⑴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 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⑵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
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⑶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 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 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 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快递协议有效期1.本协议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 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 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
1.每件货物为标准件,约5公斤,按件收邮费人民币伍元,如有大货,双方协商,运费另行约定。
2.代收货款为三天一结,即第四天结清前三天的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乙方收取每票手续费伍元,代收款超过1500(壹仟伍佰元)按3‰的比率收取。 3.运费及代收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每月30号结清,交付乙方。
4.甲方租用乙方库房约20平方面积作为货物存放场地,租金每月人民币500(伍佰元)元。乙方有责任确保甲方存放在甲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及数量准确。 5.甲方每月底派员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
6.甲方每日在上午9:30分前将要出货的货单交于乙方,甲方确保在收到出货单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篇2:快递合作协议范本 中通快递合作协议书
发货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利于双方业务的发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中通速递详情单:中通速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注意事项: 1.填写中通速递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请完整并如实填写详情单内项目。
3.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请务必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4.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甲方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是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愿的物品。
2、甲方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甲方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实际保价措施。
3、甲方必须在《中通速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甲方承认中通速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速递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中通速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中通速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3%保价费,寄件人默认中通速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500.00元(保价费15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中通速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生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中通速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 争、*、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中通速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的损失不 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速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 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赔偿限额:
1、对未经保价的物品均按每件邮资的3倍(最高不超过500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保价金额赔偿(最高保价额限人民币贰万元)。
3、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保价金额赔偿。
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30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 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中通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它的 指定代理人。
2、中通速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定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接收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九、合作单价及结算方式:
1、合作单价按照乙方提供的附件《**速递价格表》计费,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200 件或总重量大于3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0.5元、续重0.5元的标准降低单价;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300件或总重量大于5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1元、续重1元的标准降低单价。上述单价均未含发票税费。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快递费按月结算。每月3号前将上月的快递费全部结算给乙方。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篇3:快递合作协议 快递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张在向客户提供快递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合作伙伴,乙方同意甲方在乐天超市办点营运,双方本这互惠互利并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一下条款:
一、甲方成为合作伙伴的基本条件甲方须为合法的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快递经营事项,具备专业的服务知识和技能,并按照一定需求安装一些硬件设施。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客户提供快递服务,在业务中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全程服务,不得以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和声誉。
2.甲方保证其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如果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给客户带来任何损失,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客户造成的损失。
3.甲方承担快递经营当中使用的物料,包括快递打印单、信封、防水袋、胶布等。4.快递经营当中,运输费用,快件短少、遗失的赔偿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场地经营快递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在五公里半径的范围内与其它类似乙方的业态合作经营快递业务。
6.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场地必须执行统一的快递价格(快递价格需公示)。与客户完成订单并收款后,提取每日营业额的30%交于乙方财务部,乙方财务开具收据给甲方,快件寄递相关事宜均由甲方全权负责。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成为乙方的合作伙伴,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允许任意转让。2.乙方不可以在甲方正式签订协议后与其他快递公司合作经营快递业务,不可以没经过甲方允许私自收货发货,一切货物必须从甲方经营公司发出。
3.对于甲方与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对客户造成的损失、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妥善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乙方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4.为了甲方的业务发展和业务操作能顺利进行,在需要配合相关工作时应与乙方积极协商乙方在有能力帮助的情况下应做出及时有力的帮助。
5.甲方除经营快递业务以外不得办理其它业务,若确实需要增加其它业务的必须经甲乙放认可方能开展。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2.因甲方违约经营造成乙方的利益损失由甲方向乙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行为造成客户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乙方在合同时间内如违约与其他公司或个人经营快递业务,因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五、其它
1.本合同包含附件内容条例:(速递服务合同、快递价格表) 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天天快递承运协议
甲方:榆林天天快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邮政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同意由甲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并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甲方相关费用。
2、乙方承认甲方快递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在使用甲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甲方快递运单,并对交寄物品妥善包装。对特殊性质物品,应做出特别声明。在必要时,应向甲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4、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乙方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6、甲方在承诺时间内必须送达乙方快件,因甲方原因造成交寄物逾期送达的,甲方承诺免除本次运费。
7、甲方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如需保价则加收3%保价费,否则寄件人默认甲方为其保价最高限额500.00元。
8、甲方对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 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由于寄件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由于寄件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9、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费用结算
1、运价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执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留因特殊情况(如部分地区不能到达转EMS)而调整价格的权利,但必须事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在征得乙方同意之后,方可转发其他方式。
2、约定快递费用:省内 元/1公斤以下,省外 (国内) 元/1公斤以下,超过1公斤按每公斤 元收取。
3、如乙方要为所发货物保值时,需同时在甲方提供运单中的“保值事项”一栏中勾选“保值”项,并注明保值金额。若快件在甲方运输过程中丢失,则甲方需按照乙方保值金额进行赔偿。
4、乙方可选付费方式:
寄件人付费(现付/月结) 收件人付费
5、甲乙双方以甲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6、结算时间:运费采用月结方式的,甲乙双方于每月5日以现金核对结算。
三、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物品交寄后30天内(以面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寄件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必须出具面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寄件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寄件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甲方的运费,乙方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四、其他
1、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及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天天快递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地 址:
电话: 地址:
安全协议书
甲方:福鼎市启航货运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邮政法》、《福建省邮政条例》、《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快件寄递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国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国家安全部门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中邮件寄递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交寄快件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承诺在自行封装的物品中不含以下物品: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等;
(二)各类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弹等;
(三)各类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酒精、生漆、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等;
(四)各类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危险化学品等。
(五)各类烈性毒药,如砒霜;
(六)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大麻,冰毒等;
(七)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
(八)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印制品;
(九)各类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十)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
(十一)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十二)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四、乙方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甲方应该核对寄件人和收件人的信息,准确注明邮件的重量和资费。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当面检视交寄物品,检查时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祥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一招国家规定需乙方提供有关书面凭证,乙方有义务提供凭证原件,甲方核对无误后,予以收寄。乙方拒绝验视,据不如实填写寄递祥情单,据不提供书面凭证的,甲方可以拒绝收寄。
六、甲方在已经收寄的邮件中发现有上述物品的,依据《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处理,可以停止转发和投递,对其中依法需要没收或者销毁的物品,有权立即向有
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
七、对已经收寄的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寄物品以及一问查处的禁寄物品之外的物品,甲方联系乙方妥善处理。
八、乙方违反规定寄递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违法邮寄国家禁止出境或限制出境的物品,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个甲方或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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