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款协议书
甲方:乾豪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信和建筑工程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承包施工的乾豪·东城天下9组团(68#、69#、70#、71#),14组团 (102#、103#楼住宅)共6栋楼施工。按合同规定结算款的5%以房产抵顶,抵房房源为乾豪·格林小镇。经甲方销售部与乙方共同确定所抵房源为乾豪·格林小镇16#楼2#、3#车库,建筑面积均为22.58m2,房款为80,000元*2套=160,000元;17#楼9号车库,面积为24.68m2,房款为80,000元;18#楼3#、4#、5#车库,建筑面积分别为28.83m
2、27.49m
2、27.49m2,房款90,000.00元×3套=270,000.00元。总抵房款合计:510,000.00元。
2、若最终结算款扣除抵房款和质保金后有剩余,则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及工程结算双方确认后15日内以工程款方式支付剩余价款;若最终结算款不足扣除抵房款和质保金总额,则乙方以现金在办理产权时补足。
3、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及工程结算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给予办理产权,办理产权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盖章):乾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06年4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06年4月 乙方(盖章):大连信和建筑工程公司
抵款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实际经营业务中,经常发生以货易货业务。为简化双方结算手续,不互相支付货款,而以各自的应付款抵冲应收款。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抵款协议。
1、双方相互供货均按有关购销合同或协议及相关供货程序办理。
2、双方供货后应按照国家税务的有关规定,按实际供货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向双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双方在办理抵款结算手续时,除应遵守各自财务结算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实际结算金额互开收款收据。
4、本协议抵本次交易货款总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 ¥)。
5、为方便双方结算的便利,本协议传真亦有效。
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保
证
书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保证人向曲靖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陆良金典名城项目提供建筑施工劳务/建筑材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基于以上协议条款,保证人作出如下保证:
一, 保证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提供符合项目工地要求的建筑施工劳务/建筑材料,以甲方要求为标准,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基准,按质按量提供合格服务/产品。按照约定期限交付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如有违反,保证人自愿承担《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 保证按照甲方房屋销售合同的要求,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抵款义务。保证人在《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或《施工合同》约定中的材料款和工程款保证用于向甲方购买房屋进行抵顶,如果最后结算剩余部分不足以购买指定的房屋,那么保证人保证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支付或缴纳现金,以履行本承诺。否则视为违反《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愿意承担《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
以上保证是我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保证人:
日期:
承
诺
书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承诺人自愿向曲靖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建筑材料/工程劳务用于抵顶金典名城
房屋并于
年
月
日签订《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基于以上协议条款,而做以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提供符合项目工地要求的建筑施工劳务/建筑材料,以甲方要求为标准,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基准,按质按量提供合格服务/产品。按照约定期限交付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如有违反,保证人自愿承担《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本人承诺作为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同时与曲靖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严格按照购销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本人承诺《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或《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材料款和工程款等款项抵顶《商品房购销合同》中所约定的房款。如果最后结算剩余部分不足以购买指定的房屋,那么承认人承诺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支付或缴纳现金,以履行本承诺。否则视为违反《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愿意承担《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
以上承诺属于自愿,是我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承诺人:
日期:
车辆抵款合同
甲方:
乙方:甘肃兰金民用爆炸高新技术公司
因乙方为甲方提供了技术服务,为结算服务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就用车辆抵付服务费事宜,经过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其所有的,抵付技术服务费
二、车辆状况:车架号;发动机号:;颜色:;品牌:;发动机型号:。随车物品(见附件)
三、此车于年月日交付乙方。
四、乙方享有此车辆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
五、该车交付乙方后,从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任何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该车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不负责。
六、甲乙双方必须全面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否则支付本车顶付款30%的违约金呢。
七、本协议一试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
1、磁定位仪器一台。
2、测量仪器一台。
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以甲方位于——的房屋抵顶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5号楼5-a
5、建筑面积为66.12
㎡商铺一套过户给乙方,用以抵顶工程款数额为198360元(66.12㎡×3000)人民币。
第二条:乙方代表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出具工程款
收据一张,金额为198360元。
第三条:工程结算完毕后,乙方立即为甲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答案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张宏志
二oo六年九月六日
以房抵款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商品房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用“”项目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等额抵付欠乙方工程款,乙方同意接受。
该商品房坐落于,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建
筑面积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元/平方米,房款元;抵付甲方欠乙方 工程款元 ,房款超过工程款的差额元由乙方以货币方式支付。
2.双方同意:在乙方给甲方出具元发票且补足房款差额后之后,
由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等额购房发票,协助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乙方原则上不许退房,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退房,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或乙方(含乙方指定第三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即视为甲方向乙
方履行了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该商品房产权
尚未过户、未开发票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抵付行为未完成。
6.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抵车协议书
甲方:
函件送达地址:
乙方:
函件送达地址:
为妥善解决地块一期项目,就甲乙双方人工挖孔桩工程款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抵帐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做出以下决定:
甲乙双方同意将一台车,车牌号为,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以人民币元(大写: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代甲方偿还工程款。
二、车辆过户给乙方完成后,将视同甲方完成向乙方支付地块一期人工挖孔桩工程款项人民币元(大写:捌万元整),同时乙方开具等额的工程发票.
三、在2014年月日前,车辆所有手续交付给乙方,乙方认可车的质量和车况,并确认所有手续齐全、合法。经双方同意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保留原车牌号码,则甲方将协助乙方做好新牌照办理,因保留原牌照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车辆交付之日前,该车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任何事故由车辆所有者承担。自车辆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五、车辆过户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这笔人民币元(大写:)D地块一期的工程款项。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车辆抵冲物资款申请
有限公司:
我公司:(公司名称)
,为贵公司的材料物资供货厂商,因贵公司欠我公司材料物资款:捌拾肆万元整(¥ 元),我公司愿意在平等、有偿、自愿的基础上,申请贵公司以车辆抵冲所欠我公司部分材料物资款。
我公司承诺:抵冲材料物资款的车辆选择后不调整、不反悔,若我公司因其他原因取消已选择的车辆抵冲材料物资款相关事项,我公司愿意以所选择车辆抵冲价的10%赔偿贵公司,并放弃贵公司2018年春节向供货厂商付款权利。
选择抵冲材料物资款的车辆信息:车辆品牌:丰田牌
,车牌号: ,注册登记日期:
,行驶大概里程:
公里 。车辆价值:¥
元。
以上车辆数量为 壹 辆,抵冲总价: 贰拾伍万零捌佰 元(¥
元)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2018年1月26日 申请人:
抵 押 贷 款 协 议
抵押权人:
抵 押 人: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签定本房产抵 押贷款协议(下称“协议”)。
一、建房注册号:14056
二、所抵押房产证号:晋中市房产证字第00005618号
三、房屋所有权人:胡体星(私产)
四、房屋坐落:南窑东街10号(118.00平方米)
五、贷款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六、贷款期限:壹年,
自2012年1月11日起至2013年1月10日止。
七、贷款年息计15000元,每4个月付5000元利息。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满,抵押人连本带利全部还清,本协议自行终止。
抵押权人:抵押人:
日期:年月日
以房抵款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丙 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以商品房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用“”项目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等额抵付欠乙方工程款,乙方同意接受。 该商品房坐落于,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元/平方米,总房款元,抵付甲方欠付乙方工程款元;房款超过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的差额元,丙方以货币方式补足,乙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2.乙方将该商品房转让给丙方。三方同意:在乙方给甲方出具元 发票且丙方补足房款或向银行提供完整按揭贷款资料之后,由甲方与丙方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给丙方开具等额购房发票,协助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丙方原则上不许退房,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退房,须经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与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办理产权手续时若出现面积误差,三方同意由甲方与丙方按本协议确定的单价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办理。
4.《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或乙、丙任何一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即视为甲方向乙方履行了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5.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方应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该商品房产权尚未过户、未开发票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抵付行为未完成。
6.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
.以房抵款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丙 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以商品房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用“”项目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等额抵付欠乙方工程款,乙方同意接受。 该商品房坐落于,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元/平方米,总房款元,抵付甲方欠付乙方工程款元。
2.乙方将该商品房转让给丙方。三方同意:在乙方给甲方出具元
发票之后,由甲方与丙方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给丙方开具等额购房发票,协助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丙方原则上不许退房,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退房,须经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与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办理产权手续时若出现面积误差,三方同意由甲方与丙方按本协议确定的单价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办理。
4.《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或乙、丙任何一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即视为甲方向乙方履行了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5.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方应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该商品房产权尚未过户、未开发票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抵付行为未完成。
6.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
.
以房抵款协议书
甲 方:(债务单位)
乙 方:(房源单位)
丙 方:
丁 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就甲方以商品房抵付丙方部分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用乙方开发的“”项目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等额抵付欠丙方工程款,丙方同意接受。
该商品房坐落于,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元/平方米,房款总额元,等额抵付甲方欠丙方 工程款元 。
2.丙方将该商品房转让给丁方。四方同意:在丙方给甲方出具元
发票之后,由乙方与丁方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给丁方开具等额购房发票,协助丁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丁方原则上不许退房,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退房,须经四方一致同意。若给甲方或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丙方与丁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办理产权手续时若出现面积误差,三方同意由乙方与丁方按本协议确定的单价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办理。
4.《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或丙、丁任何一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即视为甲方向丙方履行了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5.本协议自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方应积极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该商品房产权未过户、未开发票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抵付行为未完成。
6.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丙、丁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总经理
经办人:经办人:
丙方:丁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
以房抵款协议书
甲 方:(债务单位)
乙 方:(房源单位)
丙 方:
丁 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就甲方以商品房抵付丙方部分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用乙方开发的“”项目的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等额抵付欠丙方工程款,丙方同意接受。
该商品房坐落于,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元/平方米,房款总额元,抵付甲方欠丙方 工程款元 ;房款超过甲方应付丙方工程款的差额元,丁方以货币方式补足,丙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2.丙方将该商品房转让给丁方。四方同意:在丙方给甲方出具元
发票且丁方补足房款或向银行提供完整按揭贷款资料之后,由乙方与丁方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给丁方开具等额购房发票,协助丁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丁方原则上不许退房,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退房,须经四方一致同意。若给甲方或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丙方与丁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办理产权手续时若出现面积误差,三方同意由乙方与丁方按本协议确定的单价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办理。
4.《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或丙、丁任何一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即视为甲方向丙方履行了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5.本协议自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方应积极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该商品房产权未过户、未开发票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抵付行为未完成。
6.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丙、丁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总经理
经办人:经办人:
丙方:丁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
合作款协议书
合作人A:李建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合作人B:李继军(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合作人C:苏富贵(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负盈亏的原则,就共同购买王文普等九户土地之事达成合作协议。文本如下:
一、概况:
该土地购买面积为8.02亩,总价格为2519000.00元,详见附图和总价组成清单。目前该地已建成围墙,院内有部分建筑附着物有部分没有收获的玉米,四至清楚,没有任何争议,手续方面有一部分国有土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有一部分是农村宅基地,还有一部分没有手续,由以上三部分组成。由王文普协助甲、乙、丙三方再出资2.2万元全部办成国有土地,工业性质用地。
二、经三方协订该地的一切手续由丙方管理,过户由丙方组织并确定过户主体名称,账目和财务由乙方财务室负责管理,执行财务制度。根据目前总支出款由合作三方平均投资,每人平均839667.00元,此款在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兑现,后期项目投资根据实际投资由三方再平均注资。
三、本合作项目甲、乙、丙各占三分之一股份,投资款项也各自占三分之一,利益分配也各得三分之一。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丙方(签字):
编号:
回款协议书
甲方(买方):
乙方(经销商):
丙方(银行):
就乙方向丙方申请授信以保证甲方供应的事项,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甲方与乙方购销合同条款规定,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购销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款,有关应付款项将直接汇入乙方在丙方开立的账户,乙方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
第二条:上述账户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唯一结算账户,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更改。乙方在已经履行购销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后,如甲方未按上述协议条款执行的,甲方同意以应付而未付往乙方在丙方开立账号的金额为限对丙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乙方将以甲方为付款人的应收账款全部质押给丙方,甲方已经知悉了该事项,对此不持异议。
第四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截止为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抵项房屋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协商的原则,就乙方承担甲方承
建的费,甲方以商品房款抵顶乙方的地暧工程安装费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拥有建设单位抵顶的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楼房总价:,计元(不含地下室及其它费用、地下室元/平方米,按实际面积与售楼部结算。
二、乙方的承包费用,以项目部结算公司审核为准。乙方必须保
证支付人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抵顶房屋。
三、自签订本协议起,乙方的承包费用从甲方抵顶的楼房总价款
中开始冲减,乙方必须保证承建工程的进度、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楼房,未抵顶完或顶超双方协商解决。
四、自签订本协议起,乙方可以自行销售所抵顶的楼房,待竣工
交钥匙后,甲方负责给乙方交房并移交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楼房竣工交钥匙时,甲乙双方必须算清相关款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授权委托人:
代 表 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车抵欠款协议 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欠款关系,双方通过协商,愿以车抵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一辆厂牌型号为,车牌号 ,发动机号 的轿车,向乙方抵付欠款。车辆作价为 元(大写:元)。
第二条、本协议为双方欠款结算内容,甲方以物(车辆)折价向乙方支付了欠款。
第四条、车辆移交前,抵款车辆产生的违法费用,由甲方承担。车辆移交后,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建立移交车辆手续,移交车辆相关的证、单据、保险等文件及车辆相关设备。
第六条、本协议为双方欠款结算付款依据,双方结清全部欠款。
第七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乙方接收车辆时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篇2:欠款抵车的协议书
欠款抵车的协议书
1、车抵欠款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欠款关系,双方通过协商,愿以车抵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一辆厂牌型号为,车牌号,发动机号的轿车,向乙方抵付欠款。车辆作价为元(大写:元)。
第二条、本协议为双方欠款结算内容,甲方以物(车辆)折价向乙方支付了欠款。
第三条、甲方与乙方协商办理车辆过户、交车等相关手续。乙方自行承担车辆过户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四条、车辆移交前,抵款车辆产生的违法费用,由甲方承担。车辆移交后,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建立移交车辆手续,移交车辆相关的证、单据、保险等文件及车辆相关设备。
第六条、本协议为双方欠款结算付款依据,双方结清全部欠款。
第七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乙方接收车辆时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2、以车抵债协议书
协议人:张三(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华国伟(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于20xx年月日向乙方供应价值为15万元的货物(或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借款15万元),现乙方无力偿还甲方的到期债务,自愿将自己所有的车辆折抵给甲方,以冲抵所欠甲方的债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自愿就以车抵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牌轿车折抵给甲方,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15万元抵销。该车辆的车架号为:发电机号为:车牌号为:
二、乙方保证车辆的所有权没有争议,保证车辆无抵押,且交付时能够正常行驶,不拖欠车辆应缴税费。
三、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因车辆存在问题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将车辆归还乙方。
四、在约定期间甲方将车辆归还于乙方后,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仍然视为存在,乙方应当以其他方式予以清偿。
五、甲方未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又没有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视为乙方已经将所欠甲方的款项全部支付给了甲方。
六、乙方将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收据,收到上述证件时视为车辆已交付给甲方,车辆交付给甲方时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消灭。
七、在完成车辆交付后,该车辆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该车辆没有交付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在完成车辆交付后,甲方即为该车辆的实际车主,无论是否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因甲方实际占有该车辆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应当在车辆交付的同时,将先前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欠款凭证交付给乙方,并当场进行销毁。
十、如因该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不能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可以在该协议的履行地提起诉讼。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内容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承诺均完全理解了协议条款的全部内容,且不存在任何一方提供了协议格式条款的情形;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履行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3、车辆抵债协议书
甲方: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华,该公司总经理
乙方:邓凤兰,性别:女,身份证号:住址:
关于甲方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石河子天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欠款纠纷事宜,双方业已于20xx年9月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现和解协议书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届满,但是石河子天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为了妥善处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邓凤兰作为石河子天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兼法定代表人自愿为石河子天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根据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书,石河子天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应给付甲方棉机设备款叁拾伍万叁仟圆整(小写:353000.00元)。鉴于乙方的诚意并顾及双方多年的友好合作关系,甲方同意放弃追究和解协议书中约定的石河子天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同意将其自有的、登记在名下的、车牌号为的型汽车以物抵偿给甲方,以抵偿石河子天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拖欠甲方的款项贰拾伍万叁仟圆整(小写:253000.00元)。乙方保证该车辆未被抵押、查封,且在该车辆上不存在第三者权利或其他权利障碍。
三、余款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乙方承诺于20xx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付抵债车辆及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协助甲方办理抵债车辆的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应缴纳的税费及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车辆过户之前的所有违章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过户之后的违章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交付车辆、过户、还款等任意一项义务,则甲方有权继续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违约金确定为伍万元整),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六、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年月日
4、以车抵债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于xx年xx月xx日曾借甲方现金xx万元,至今未还,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有的汽车一辆抵偿给甲方,冲抵部分欠款,甲方接受该偿债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车辆基本信息
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姓名:xx;车牌号:xx;车架号:xx;发动机号:xx。
二、乙方车辆作价数额及抵偿欠款数额
乙方车辆作价xx万元(大写:xx万元),用以抵偿所欠甲方xx万元。
三、乙方保证车辆的所有权没有争议,保证车辆无抵押,能够正常行驶,需于该车辆过户前处理完毕所有违章。
四、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日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办理车辆过户所需缴纳的费、税,双方分担。
五、自完成车辆过户之日起,以车抵债行为生效,即在甲乙之间实际发生以车抵偿约定债务数额的效果;车辆过户完成之前,甲方仍有权向乙方全额主张债权。
六、自完成车辆过户之日起,甲方即为该车辆的所有人。
七、乙方用其车辆冲抵债务后,仍欠甲方xx万元(大写:xx),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偿还。
八、如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共两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承诺完全理解协议的全部内容。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篇3:车辆充抵欠款协议
车辆充抵欠款协议
甲方:
乙方:山西盛世明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月 日甲方通过乙方从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承租徐工挖掘机壹台,信息如下:
车型: 整机编号: 发动机号:截 止年月 日甲方共欠乙方租赁费 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由于资金困难同意将本人所有的一辆 车, 折价 元转让给乙方,以充抵部分欠款。
二、甲方需在 年 月日之前把该车辆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费用由承担,如到期未过户到乙方名下,则乙方有权拒绝该车充抵欠款并将该车归还于甲方。
三、甲方保证该车所有权人为甲方,并且该车在 年月日之前的违法违章记录由甲方承担。过户后如有第三人对该车提出所有权异议,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该车辆状况为:到目前已行驶 公里,发动机号车牌号,该车过户后甲方应把与该车辆相关的所有手续交予乙方。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乌海市滨河二期道路新建及
滨河一期道路完善工程建设合作协议
甲方:乌海市城建投融资管理中心
乙方:内蒙古百科路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乌海市城建投融资管理中心与内蒙古百科路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就滨河二期道路新建及滨河一期道路完善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建设情况
1、建设内容:滨河二期新建全部道路工程、滨河一期道路完善工程(包括商务中心道路),施工范围以具体的施工合同、协议为准。
2、工程造价: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施工定额全额预决算,以市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评审报告》为最高合同限价,以市审计局审定的审计报告为最终结算价。
3、建设工期:另行约定
4、工程质量:合格
5、施工现场管理: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6、付款方式:执行招标公告中约定,由乙方筹资修建,政府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后进行回购,回购方式:乙方参与乌海市滨河二期或其他区域土地使用权的拍卖,竞价中标后,用本工程款抵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配套费。
二、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①尽快组织开展滨河二期道路工程及滨河一期道路完善的前期
工作,分年度分项目与乙方签订具体的建设合同,办理相关前期手续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②甲方同意乙方在政府组织的2011年滨河二期或其他区域土地使用权拍卖中,乙方可以以工程总价参加土地竞拍。如中标,允许乙方以2010年道路建设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的100%工程款加2011年截止竞拍时所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款抵顶土地出让金。如土地中标金额高于上述两项工程款之和,允许施工单位用后续完成工程量追加,如无后续工程,则用现金补齐所中土地出让金。土地总价款及单价不得变更。如政府在2012年组织土地拍卖,乙方中标后,可以以协议内已完成的所有工程量的100%工程款抵顶土地出让金。如政府在2012年以后组织拍地,由乙方选择回购还是抵顶土地金。
③如政府不进行土地拍卖,则由甲方以现金方式全额回购,回购时间不超过建成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半(18个月)。若逾期回购则支付乙方未付款部分当期银行贷款利息。若逾期回购超过6个月,则除支付利息外,每逾期1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④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拍地资金证明。
⑤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验收报告28日内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否则视同验收合格。
乙方:
①乙方必须积极参与滨河二期土地拍卖,如政府在一年内拍卖8宗以上土地,乙方必须购得一宗(含一宗)以上,得地价不低于工程总价的80%。
②乙方承诺:在2011年1月之前成功竞得土地,则按照所抵工
程总价款的1.5%出资赞助小学建设,在2012年1月之前竞得土地则按照所抵工程款的1%赞助小学建设,2012年以后竞得土地则不赞助任何资金。
③配合甲方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缴纳应缴各项费用,按照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程序接受建设单位以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工程建设监督和管理。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分包和转包工程。
④乙方按照工程规模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和拌合站及试验设备。
⑤乙方要成立不少于三个独立的项目部,每个项目部必须按工程建设管理要求,配备齐全项目组成人员。
⑥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建设合同、协议时,需缴纳相应合同价款的15%做为履约保证金,证金返还方式为:开工后返还60%,剩余40%待工程完成量超过履约保证金额即全额返还。
三、合同终止与索赔
甲、乙双方根据此协议而签订的后续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协议均与本协议互相关联、对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其中一个合同违约或终止,则全部合同终止。
乙方如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拒不履行甲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方面提出的要求,甲方可以终止此项建设合同或协议,扣除这一建设项目的工程款,不计入抵顶土地款中,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正本两份,副本肆份。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乌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乌海市城建投融资内蒙古百科路桥建筑安装 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帐号:年月日(签字)(签字)日
认购付款协议
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乙方除与甲方签订本购房协议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外,甲方协调乙方同 第五条 交房日期
以 交房时间为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有协助乙方同 办理相关购房合同、网签等手续的责任,若因甲方或 的原因导致相关购房合同、网签等手续无法办理,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两倍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的利息。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向甲方购房时,务必保证乙方具有西安市购房资格,如因乙方不具有西安市购房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签约、网签、购房,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协议条款内容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房款,如有发生乙方未按协议条款内容向甲方支付房款,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产权,该房产权重归甲方所有,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须向甲方另行支付该房总价的20%作为违约赔偿。
3、乙方在未向甲方付清房款之前不得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将该房进行出售、抵押、质押等可能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处置,乙方如有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当以欺诈行为论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产权,该房产权重归甲方所有,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作为惩罚性违约赔偿甲方在收回该房产权的同时不予退还乙方。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 (手印)
买方(乙方) (手印)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付款协议书
甲方: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陆地方舟电动车销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是为了甲、乙双方更好的沟通与合作而协商好关于乙方提供售后服务产生的款项由甲方的付款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所购买的车辆在非保修范围内要求乙方提供售后维修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付款;
二、甲方在乙方所购买的车辆在非保修情况下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售后维修服务,甲方要电话或图文形式把故障或损失点及时反馈到乙方售后服务部。乙方售后服务部会以报价单形式报价给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同意维修后回传给乙方。乙方售后服务部会在收到确认的报价单后两个工作内按报价单内容进行维修处理;
三、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报价单一经签字确认回传后方为生效,生效的报价单可作为甲方 给乙方付款的依据也可当乙方给甲方开票的依据;
四、乙方应按甲方所提供开发票资料及按报价单确认的金额开发票;
五、乙方开出的发票应第一时间寄给甲方,从甲方签收到发票之日算起30天之内作为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期限;如果超出30天,即超出的每一天按发票总金额的2%累计加收滞纳金。
六、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确认的报价单金额、收款帐号以汇款的方式付款乙方。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是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时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2013 年 5月13日
乙方:深圳市陆地方舟电动车销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3年 5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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