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合同协议书

2021-08-10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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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快递合同协议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海南省海口市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03号风凰新村东座一楼中通速递【海口海秀分部]甲、乙双方就快递业务合作事宜,本着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 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

1、乙方根据本协议成为甲方快件的运作公司,为甲方提供国内、港台的快件服务;

2、乙方接受甲方快件时,必须保证及时送达和中转,提供方便的查询服务,并及时准 确地反馈甲方快件的转运和派送信息;

3、-快正常情况下,;72个小时,快件派送到达目的地,

4、甲方有义务准备快件所需要的全部资料、物资材料自备自打包;

5、甲方查件时间自交货日起(不含当天),次日下午开始查询,省内快件及国内快件查 询时效为30天内有效,省外快件为一个月内有效,国际快件一个月内查询有效,过期不再 接受查询。

二、价格

1、根据双方协商制定国际国内报价表(附件

一、附件二),并严格按照协商的报价表执 行;

2、根据市场燃油价格及空运淡旺季的变化,乙方将会对价格做短期调整,但至少会提 前一天通知甲方。

三、付款

1、甲方应按照规定的价格(附件

一、附件二)定期、足额给付乙方运费;

2、乙方每月1日前将甲方上月运费清单送至甲方,甲方在收到清单后应及时核对,于 5日前与乙方确认并付款;

3、现金或转帐

a.收款名称为:符克森

b.收款帐号:6228 4801 5601 8587 964c.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四、责任

1、保险

a.除非甲方特别声明,乙方不得为甲方购买任何保险;

b.甲方需保价之快件,国内快件每票不得超过人民币五仟元,国际快件每票不得超 过人民币五仟元,如确需超过此保价额,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视为保价无效;c.乙方代收取保费,保费以保价总额的3%计收。。

2、赔偿

a.所有因丢失、损坏等产生的赔偿都需在事情发生日后二日内知会对方,十五天内 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目的地收件客户与派件公司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的确认书,除此 以外的赔偿请求一律无效;

b.因乙方原因引起快件的丢失、损坏等,乙方也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有关规定

进行协商赔偿,如协商未成的,则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c.国内快件按运费的五倍但最高不超过¥200元/票的标准进行赔偿,文件按¥50元/

票赔偿;

d.国际件按运费的三倍,但最高不超过¥100元/票的标准进行赔偿;

e.在任何情况下,赔偿要求都不得超出国家有关法律及国际公约华沙公约的规定;f-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承诺或实际承担由于丢失、损坏或延误导致的任何 间接损失;

g.国际快件需提供的清关文件、清关税金,一律由甲方承担或由甲方通知收件人承 担,因拒绝支付税金及拒绝提供清关文件而引起的扣关、没收或罚款者,一律由甲方承担,

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五、不可抗力

1、双方互不赔偿因不可抗力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任何损失,注: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

于:

a.自然灾害、天气、买不到燃料、*、战争、民间骚动、罢工、停工、宵禁、机 场或政府当局实施的操作限制:

。b.其它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某方不能履行本协议。

2、当一方遭遇不可抗力时,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尽力使这种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

3、若不可抗力导致连续30天不能履行业务,任何一方均可提出暂停或终止本协议。

六、终止

1、任何一方如要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并于通知生效日之前,完成已签 单运输事项及结清应付运费;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a.-方宣告无力还债、破产、被清算、资产被接管;

b.双方违反本协议长达30日,既未见积极补救,也未见书面说明。

3、甲方不能按时、足额给付乙方运费,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和附件

l、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书面形式,并有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2、双方签订的各附件是本协议的正式组成部分;

3、如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特别约定除外;

4、本协议现有附件

一、附件二。

八、其它

l、本协议受国家法律约束,不得有违背法律的条款;

2、如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 的,人民法院决定为最终结果;

3、本协议自签字日起有效期为壹年,本协议满壹年续合作重新签协议合同;

4、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盖 章盖 章

日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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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协议书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甲方供应乙方快递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快递服务。

二、甲方和乙方在交寄快件前,必须做到对快件按规定进行包装,并核对地区和资费标准。

三、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将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及时告知乙方。

四、文件和重量在1KG以下的快递资费标准和送达时间标准,由本协议附件1进行说明;大件货物的快运资费标准和送达时间标准,由本协议附件2进行说明;如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按双方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由本协议附件3进行说明。

五、需支付的赔偿金如甲方不能兑现,乙方就在结算的款项内扣除,甲方表示同意。

六、乙方将随时对甲方的快递质量提出意见,甲方应及时纠正。甲方在一周内无明显改进,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同时支付500元违约金给乙方。

七、甲乙双方约定协议期限2010年月日至201年月日,协议终止前,如需续约双方应在15天前续签本协议。

八、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属于乙方对甲方的快递服务试用期,在此期间,乙方可以中断与甲方的协议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在乙方的每个工作日必须在下午17点前到乙方指定地点收取快递,保证乙方快递件及时送出。甲方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发生延误必须提前通知乙方。超过17点取件甲方每次赔偿乙方100元,发生3次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因甲方原因需中断协议的继续执行,需提前20天告知乙方。如未提前告知而不按协议要求提供快递服务,甲方给予乙方2000元赔偿金。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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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协议

快递(物流)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昆山技彩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快递(物流)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昆山市优速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取送、地面运输、短期仓储等服务达成合作意向。

本合同是基于双方共同利益之考量,为建立长期合作之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经双方友好、充分、坦诚的协商签订。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的门到门配送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

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如无异,本合同到期满后自动顺延一年

第三条:货物名称、性质、规格、数量、重量或体积、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运达期限等。

因双方为长期合作之关系,每次承运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运达日期等关键内容均体现于双方共同确定的运输单据上,而此类单据,均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优惠承诺:为保持双方良好互信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秉着诚实信用并为甲方节约物流成本的原则,承诺给甲方最优惠价格,双方可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对价格作出适时调整(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乙方报价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2.运费等结算程序:每月日汇总结算一次。由乙方将对账单及相关必要单据寄给甲方,并由甲方相关主管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再由

乙方开出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变更或取消指令,但甲方应当在货物未运达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支付乙方为此耗费必要费用。

2、乙方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安全完好的运到指定的地点,及时通知收货方收货,并与收货方协同处理好货物的卸载工作。乙方应当对甲方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遗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问题,如有上述问题,必须承担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的责任。

3、风险控制:基于甲方货物的安全性及其相应的赔偿事宜,甲方必须向乙方购买该货物的价值保险,并在运输单据上注明投保金额,若因甲方未购置货物的相应保险而导致货物的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装运环节:

a.乙方应当及时派人配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派合理载重车辆的车型)承运方发出的托运指示,乙方所派的人和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并符合托运的要求。

b.货物应当由甲方按照通用规格妥善包装,甲方交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均默认为完好无损;当货物的包装出现破损时,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责任豁免,承运方应当拒绝托运。

c.货物的装载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d.在装载完毕后,乙方应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单据,各方应当妥善保管。

第六条 :收货环节

1.乙方应及时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通知收货方收货(或提前电话预约),江、浙、沪近地货物从收货开始第二天下午15:00(前)准时送到,对于延迟送到耽误交期将以50-200元每次的扣款。

2.货物的卸载由乙方负责,当卸载需要专业工具时,收货方协助作业。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操作,并妥善保管由收货方签字盖章的送货单或销售出库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4.当收货方出现拒收或对货物有任何异议时,乙方应当及时电话或其它快捷方式通知甲方,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处理;当收货方收到货物时发现包装破损、挤压变形、包装内部货物本身发生损坏或丧失原有用途,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5.乙方对损毁以及丢失货物的赔偿,应当按甲方托运货物的实际成本价值进行索赔。

6.乙方送货服务态度恶劣,收货方拒绝收货,乙方因承担一切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豁免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洪水、地震、泥石流等其它自然灾害及飞机坠毁);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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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甲方: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保卫处;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门卫室代理乙方转交快递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甲方同意由本院门卫室负责代为转交乙方送达到甲方处的各种快递邮件。

2、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肆佰元(小写:400.00元)劳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每月月初结清一次。

3、甲方门卫室的服务内容仅限于转交快递邮件,在快递邮件外包装完好无损的前提下,对于所邮寄物品的丢失和破损不承担任何责任。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快递邮件数量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劳务费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5、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3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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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大班快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快递服务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 地区进行递送服务。

1.1为甲方提供包裹及文件资料在 由甲方代收,

二 递送范围

递送范围为 .三 取件与递送时限

3.1取件时间:乙方从周一至周日每天上午11:00至下午4:00到指定地点放件

3.2投递时间:

普通快递:自乙方收到甲方货件起,本市当日送达,外省市24-72小时送达。

加急快递:自乙方收到甲方货件起,本市范围内1至3小时内送达.

四 运费结算方式

4.1按乙方标准。

4.

2、结算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快递费.

五 代收款(只限本市)的结算方式

5.1结算时间,一般乙方代收货款于次日取件时交于甲方。如甲方需当日交回,则按往返件计算费用.

六 双方责任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在与乙方办理货件交接时,向乙方提供收货人的姓名及其详细联系方式并签字为准。

乙方权利和义务

6.3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货件投递至甲方指定地点,如不能按时投递须及时和甲方联系并协商解决方式。

6.4乙方应在运输过程中确保货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严格履行3.2款规定之投递货品时限,并负责答复甲方就货件送达与否,送达时间等提出的查询。

6.5乙方应对通过工作接触得知的甲方的客户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6乙方的业务人员,在客户面前应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达到良好的服务质量。

七 协议期限:

7.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十一个月。

7.2本协议期满,届时双方无异议,可另行续签。

7.3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7.4本协议附件之修订不影响本协议之有效性。

八 理赔

8.1如乙方接受甲方货件后,在投递过程中,发生货品丢失或缺损,理赔方式按照附件1(契约条款)执行。

九 争议与解决:对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其解决方案作为补充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重要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效力。如双方协商不成,可提请法院诉讼解决。

十 其它

10.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行一份,具有同等法效力。

10.2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须认真执行本协议中各项条款和规定,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警告,若警告无效,另一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合作协议,并保留因对方违反本协议而提出诉讼等一切权利。

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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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快递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选择甲方作为其快递公司。

2.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的资料,物件完好无损地交给收件人。

4.每项快递业务,甲方须开具业务委托单,注明委托时间和收件时间。

5.乙方对甲方送件速度的一般要求为:

_________公里以内_________分钟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

超过_________公里面议;

特殊急件另行安排。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重要单证,如提货单,手册,税单等进行签收并妥善保管。

7.若甲方送件人在途中遇突发事件,不能在规定时间抵达,须在10分钟内通知乙方。

8.甲方送抵目的地后应立即致电乙方,并由收件人签收并注明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 ·产品代理合同 ·总代理合同 ·代理会计合同

·招生代理合同 ·设备代理合同 ·进出口代理合同 ·设计代理合同

19.甲方的快递价格不应超过市场平均价。

10.乙方应按约定方式及时付清款项。

11.违约责任:

甲方若出现延时或遗失单证,现金,损坏物件等现象,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若乙方所委托的物件违反国家规定,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15.补充条款: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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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协议书

甲方:福鼎市启航货运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邮政法》、《福建省邮政条例》、《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快件寄递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国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国家安全部门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中邮件寄递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交寄快件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承诺在自行封装的物品中不含以下物品: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等;

(二)各类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弹等;

(三)各类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酒精、生漆、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等;

(四)各类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危险化学品等。

(五)各类烈性毒药,如砒霜;

(六)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大麻,冰毒等;

(七)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

(八)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印制品;

(九)各类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十)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

(十一)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十二)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四、乙方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甲方应该核对寄件人和收件人的信息,准确注明邮件的重量和资费。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当面检视交寄物品,检查时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祥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一招国家规定需乙方提供有关书面凭证,乙方有义务提供凭证原件,甲方核对无误后,予以收寄。乙方拒绝验视,据不如实填写寄递祥情单,据不提供书面凭证的,甲方可以拒绝收寄。

六、甲方在已经收寄的邮件中发现有上述物品的,依据《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处理,可以停止转发和投递,对其中依法需要没收或者销毁的物品,有权立即向有

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

七、对已经收寄的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寄物品以及一问查处的禁寄物品之外的物品,甲方联系乙方妥善处理。

八、乙方违反规定寄递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违法邮寄国家禁止出境或限制出境的物品,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个甲方或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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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快递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省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省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特急送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物品要确保外包装完好,在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物品出现损坏或故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赔付。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特急送快递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特急送快递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沈阳特急送快运有限公司”规定执行。如公司调整运价,乙方将提前通知甲方。

2、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委托快运签字表”进行对账,此表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

3、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为每月最后一日, 甲方需在截止日向乙方一次性交付运费。

4、乙方在每月18日向甲方提供发票。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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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诚信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业务承诺

1、甲方是韵达快递公司在青岛区域内唯一买断运营商。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安全、准确、及时、优质的快递服务。

3、甲方为乙方提供门到门的服务,甲方接到乙方快件后,保证在第一时间发送。

4、甲方负责乙方快件的查询,并指派专门人员每日给乙方发送到货信息。(甲方只负责乙方快件自发件之日两月之内的查询)。

5、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特快专递信封。

6、甲方每月5日提供给乙方上月邮件清单。

7、甲方取件人员应同乙方收件人员确认所寄物品重量并填写在运单上,所寄物品重量以现场实际称重为准,所有邮寄货品不以体积计重。

8、甲方支持配送所有货品支持乙方客户开箱验货。

9、如乙方邮寄货品需要保价,甲方取件人员应同乙方收件人员确认所寄物品价值并把货号写在运单上,且将运单号写在调拨单上,最后签字确认。

二、乙方的业务承诺

1、乙方的快件全权委托甲方递送。

2、乙方认真清楚填写运单,地址明确,电话准确,包装规范。

3、乙方每月10日前核对甲方提供的邮件清单,并通知甲方开具发票,次月月底前付清上月快递费。

4、甲方应同乙方收件人员配合甲方取件人员确认所寄物品重量并填写在运单上,并签字确认。

三、赔偿责任

1、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按照快件本身实际损失的价值在保价金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2、未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按照快件资费的五倍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1000元。

3、如果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丢失甲方不负责赔偿。(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

4、乙方在目的地签收快件之前,应事先查看邮件外包装是否完好,如外包装发生破损请乙方立即通知甲方。

5、货品一经签收,甲方不再负担任何责任。

四、因某种原因一方欲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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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客服热线电话:华北区:_________;华东区:_________;华南区:_________

客户账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大田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_________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_________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_________《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_________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_________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_________‰。

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甲方保险费 = 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 保险费率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选“签单返还”项。

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 (签单返还,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将运单签收联等单据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 寄件人付费□ 收件人付费□ 第三方付费

◇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 可多选 ) :

□ 单票现金结算

□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若甲方月用量连续三个月低于500元,经双方确认后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请在□中单选):

□ 每月25日□ 每月30日□ 其它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___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 现金 □ 支票 □ 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大田快递服务。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_________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

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公章)乙 方:_________(公章)

地 址: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第11篇: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址:

电话:

乙 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

《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

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

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第1页共4页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

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

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⑴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

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⑵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

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⑶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

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

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

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快递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

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

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附件:

1.每件货物为标准件,约5公斤,按件收邮费人民币伍元,如有大货,双方协商,运费另行约定。

2.代收货款为三天一结,即第四天结清前三天的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乙方收取每票手续费伍元,代收款超过1500(壹仟伍佰元)按3‰的比率收取。

3.运费及代收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每月30号结清,交付乙方。

4.甲方租用乙方库房约20平方面积作为货物存放场地,租金每月人民币500(伍佰元)元。乙方有责任确保甲方存放在甲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及数量准确。

5.甲方每月底派员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

6.甲方每日在上午9:30分前将要出货的货单交于乙方,甲方确保在收到出货单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第12篇:圆通快递协议书

圆通快递承运协议

甲方:

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特约物流公司,为甲方提供快递运输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形式及范围

1、乙方指定专人(联系电话:

)负责上门收取或派送甲方指定货品。

2、服务范围:详见附件——圆通速递覆盖的派送区域

二、协议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所交寄货品进行自行详细、清晰填写快递面单,并如实提供物品名称和数量。

2、甲方不得夹带国家法律法规禁寄的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粉剂和液体,无危害的化妆品除外)。

3、对甲方要求运费到付的物品,当物品经乙方正常送到收件方后,如发生收件人无故拒收现象(非因乙方运输过程物品发生损坏的原因时),甲方应承担原批的运费。

4、如甲方须将物品寄回寄件地区或其他地区,回程运费或往第三地运费应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经当地工商及邮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注册登记的合法经营主体。

2、乙方以“圆通速递”为甲方提供快件运送服务。

3、乙方有责任按网络运作时限,将甲方的快件安全、及时地派送到收件方。

4、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寄送物品所需的包装袋子和快递面单。

四、损坏赔偿等约定

1、如因甲方快递面单填写不实,而致物品运送任何环节发生延误和错失问题,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2、如因甲方提供的地址不详、地址变更,或运送过程中因航班晚点等不可抗力原因发

生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物品发生损坏的,收件人拒收的,物品所产生的全部运费(包括由寄件地至收件地发生的运费及拒收后的回程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物品遗失或损坏的,乙方按所邮寄物品实际价值予以赔偿,元

报价物品最高赔偿金额为文件200元人民币,物品500元人民币。如因空难、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物品损毁、遗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收费标准:本协议物品的运费详见附件《泉州圆通速递国内件报价表》(含税价)。

六、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

1、结算方式:采用每半个月结算一次,即每两天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该期间甲方所发物品件数和运费单进行核对。每月1号和15号结算一次半个月所产生的运费。

2、付款时间:当月运费甲方于次月予以支付,即经甲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经核对金额的税票后十个工作日予以采用现金、银行转帐或汇票支付。

七、附件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13篇:快递员工协议书

小时工协议

厦门圆通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因在双十一期间用工需求大,特委托厦门淘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此期间派遣员工到厦门圆通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主要工作是分拣,包装和扫描快递物品。为了保障派遣员工(乙方)的利益,签署以下协议。

协议如下;如有必要经双方同意可适当调整。在工作期间,乙方将自己转交给甲方管理派遣到厦门圆通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工作。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供的厦门圆通速递(物流)有限公司的用工单位信息详细、准确,各项信息包括企业简介、工作岗位、工作时间、薪资福利等以甲方提供的招聘简章为准。若因信息失真,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保证用工单位提供的工作、环境无粉尘、无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岗位无危险性。

3、乙方上岗后,甲方负责安排管理人员作为乙方和用工单位的联络人员,为乙方提供跟踪服务,帮助乙方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4、乙方在工作期间需工作满11个小时,则工资为白班130元,夜班150元。

5、甲方承诺乙方在双十一期间的工资将于11.25号之前发放到位,厦门圆通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将负责监督工资的发放。

6、为了乙方的人生安全着想,将会在乙方入职3天内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将从乙方的薪资中扣除20元的用于人身意外保险费 。 乙方责任

(二)乙方参加工作须具备以下条件和责任:

1、年满十八周岁,持真实有效身份证正本。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色盲色弱,无乙肝、肺结核等任何传染性疾病及心脏病、癫痫等其他足以影响甲方联系的企业的生产和其他员工健康的疾病。

3、必须服从甲方联系的企业的安排和管理,遵循厂规厂纪和作息时间。不得有罢工,,打架斗殴等行为,如有打架斗殴,罢工等群体不良事件行为严重影响恶劣者,行为参与者甲方有权不予发放工资并将乙方劝退.4,如发现偷窃和私自打开包装物品者将负刑事责任,交给警察处理。

5、乙方参加工作必须满3天,不足3天则不予发放工资。(三)其他事项

1、此协议有效期限自签字生效后至乙方工作结束领取应得薪资之日自动失效。

2、本协议一式一份,经乙方与甲方签字后生效,由甲方保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厦门淘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盖章: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14篇: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递合作协议书

篇1:快递合作协议范本

中通快递合作协议书

发货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利于双方业务的发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中通速递详情单:中通速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注意事项: 1.填写中通速递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请完整并如实填写详情单内项目。

3.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请务必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

4.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甲方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是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愿的物品。

2、甲方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甲方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实际保价措施。

3、甲方必须在《中通速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甲方承认中通速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速递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中通速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中通速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3%保价费,寄件人默认中通速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500.00元(保价费15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中通速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生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中通速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 争、*、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中通速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的损失不

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速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

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赔偿限额:

1、对未经保价的物品均按每件邮资的3倍(最高不超过500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保价金额赔偿(最高保价额限人民币贰万元)。

3、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保价金额赔偿。

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30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

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中通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它的

指定代理人。

2、中通速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定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并接收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九、合作单价及结算方式:

1、合作单价按照乙方提供的附件《**速递价格表》计费,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200 件或总重量大于3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0.5元、续重0.5元的标准降低单价;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300件或总重量大于5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1元、续重1元的标准降低单价。上述单价均未含发票税费。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快递费按月结算。每月3号前将上月的快递费全部结算给乙方。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篇2: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

《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

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

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

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

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⑴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

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⑵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

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⑶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

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

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

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快递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

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

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

1.每件货物为标准件,约5公斤,按件收邮费人民币伍元,如有大货,双方协商,运费另行约定。 2.代收货款为三天一结,即第四天结清前三天的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乙方收取每票手续费伍元,代收款超过1500(壹仟伍佰元)按3‰的比率收取。

3.运费及代收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每月30号结清,交付乙方。

4.甲方租用乙方库房约20平方面积作为货物存放场地,租金每月人民币500(伍佰元)元。乙方有责任确保甲方存放在甲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及数量准确。

5.甲方每月底派员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

6.甲方每日在上午9:30分前将要出货的货单交于乙方,甲方确保在收到出货单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篇3:快递合作协议书--范本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国内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9)》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9)》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包括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费(收件人付费快件 )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1)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2)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3)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快递价格(见附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运价目表》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快递协议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自 2012年 3月 1 日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如果双方在到期时均无终止的意向,本合同将自动顺延一年。

六、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者任何修改,双方经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15篇: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递合作协议书

篇1: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绿蚂蚁官: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国内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

《UC优速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UC优速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

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

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绿蚂蚁官: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

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

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⑴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

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⑵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

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⑶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

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

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

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快递价格(见附件) 绿蚂蚁官: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UC优速 快运价目表》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快递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

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

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篇2:快递合作协议书--范本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国内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XX)》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XX)》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电话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包括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5.发货时间:当日下午5点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5.服务点到达大多县级城市:黑龙江、吉林、辽宁、内容古、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广东、广西、贵州、四川、陕西、宁夏、甘肃、青海、西藏、新疆、海南、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香港、澳门、台湾。

三、赔付处理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电话号码不正确、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如:到达目地城市后,派送人员没有在2-3个工作日内与收货人联系,造成收货人员拒收,造成的投递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当月的协议服务费用中扣除。

3.索赔:

1) 快件遗失: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快件发送价格总额的70%进行赔付(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2)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3)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4.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5.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快递价格(见附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运价目表》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服务费用结算时间及方式

结算时间:每月15日

结算方式:转帐方式。

六、快递协议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如果双方在到期时均无终止的意向,本合同将自动顺延一年。

七、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快运价目表

1、同城 首重6元,续重4元/kg

2、省内 首重8元,续重4元/kg

3、外省首重 10元,续重6元/kg

4、新疆,西藏首重15元,续重15元/kg

甲 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乙 方(签章):经办人(签字): 日期:

篇3: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

《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

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

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

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

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⑴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

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⑵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

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⑶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

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

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

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快递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

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

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

1.每件货物为标准件,约5公斤,按件收邮费人民币伍元,如有大货,双方协商,运费另行约定。

2.代收货款为三天一结,即第四天结清前三天的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乙方收取每票手续费伍元,代收款超过1500(壹仟伍佰元)按3‰的比率收取。

3.运费及代收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每月30号结清,交付乙方。

4.甲方租用乙方库房约20平方面积作为货物存放场地,租金每月人民币500(伍佰元)元。乙方有责任确保甲方存放在甲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及数量准确。

5.甲方每月底派员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

6.甲方每日在上午9:30分前将要出货的货单交于乙方,甲方确保在收到出货单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篇4:快递合作协议范本

中通快递合作协议书

发货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利于双方业务的发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中通速递详情单:中通速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注意事项: 1.填写中通速递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请完整并如实填写详情单内项目。

3.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请务必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

4.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甲方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是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愿的物品。

2、甲方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甲方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实际保价措施。

3、甲方必须在《中通速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甲方承认中通速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速递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中通速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中通速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3%保价费,寄件人默认中通速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元(保价费15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中通速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生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中通速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 争、*、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中通速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的损失不

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速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

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赔偿限额:

1、对未经保价的物品均按每件邮资的3倍(最高不超过500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保价金额赔偿(最高保价额限人民币贰万元)。

3、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保价金额赔偿。

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30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

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中通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它的

指定代理人。

2、中通速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定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并接收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九、合作单价及结算方式:

1、合作单价按照乙方提供的附件《**速递价格表》计费,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200

件或总重量大于3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元、续重元的标准降低单价;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300件或总重量大于5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1元、续重1元的标准降低单价。上述单价均未含发票税费。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快递费按月结算。每月3号前将上月的快递费全部结算给乙方。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篇5:快递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快递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

第16篇: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递合作协议书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速尔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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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合作协议书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门到门的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索赔:

⑴ 快件遗失:甲方交寄的国内快件在正常情况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误,此快件免费。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运费三倍赔偿,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⑵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丢失及损毁)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丢失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商业影响,对此乙方不予以承担其连带责任及赔偿。

⑶ 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3.甲方不按时支付快递费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

4.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快递协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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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合作协议书

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协议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终止的影响。

4.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期: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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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页

快递合作协议书

附件:

1.每件货物为标准件,约5公斤,按件收邮费人民币伍元,如有大货,双方协商,运费另行约定。

2.代收货款为三天一结,即第四天结清前三天的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乙方收取每票手续费伍元,代收款超过1500(壹仟伍佰元)按3‰的比率收取。 3.运费及代收款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每月30号结清,交付乙方。

4.甲方租用乙方库房约20平方面积作为货物存放场地,租金每月人民币500(伍佰元)元。乙方有责任确保甲方存放在甲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及数量准确。 5.甲方每月底派员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

6.甲方每日在上午9:30分前将要出货的货单交于乙方,甲方确保在收到出货单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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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快递合同(空白)

快递运输合同

为了维护双方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运费结算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将本公司的国内寄递业务由乙方提供快递运输服务,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如实正确填写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输有关的资

料和文件.

3.甲方应按照其物品特点包装快件,包装必须有符合国家运输要求.并不得寄递国家禁止的物品(如:枪支弹

药\\有毒品\\易燃易爆\\非法出版物等)和现金\\有价证券\\珠宝首饰及私人贵重物品.如有以上原因产生的各种情况造成后果的,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免费提供物流运单\\信封供甲方使用,并提供免费上门揽收,以保证甲方委托承运的安全性及可

靠性.甲方需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提货,并约定好时间,乙方最晚不得晚于约定时间1小时.

5.乙方提供给甲方可到达城市和时效(祥见附件如有乙方到达不了的或尚未开通的城市

及因乙方网络临时变化调整因素,暂不能到达的地方,乙方都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确认是由乙方代发EMS还是另选其他快递公司.需代发EMS的,由乙方次日代理甲方交到邮政营业窗口.代理EMS的快件到达时限以EMS时限为准,如发生延误\\遗失按国家邮政条例执行.

6.凡由甲方交给乙方的快件,双方必须于提货当时签字确定委托承运物品的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如事后乙

方认为当时的品名\\件数\\重量\\体积不准的,需于次日中午之前与甲方再次确认,逾期不予核对.乙方负责提供快件的跟踪\\查询\\解疑服务.

7.乙方在快递过程中,如发生快件损坏\\遗失,甲方提供的收件方信息错误或不完整等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

甲方,并说明原由.相关索赔条款见第三条.

8.乙方必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9.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以及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甲方提供给客户签收时使用,乙方需将此单带回,并于每月15日之前提供上月回签

的出货清单.

第二条: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价格表>执行(祥见附件).

2.体积超过实际重量的轻泡货,乙方按长*宽*高/6000(单位:厘米)=泡货重量(KG)计算运费.

3.双方按月结算运费,乙方于次月5日前提供结帐清单(即对帐联)和发票给甲方进行核对,如有异议,请于收

到帐单5天内提出.甲方必须在次月31日前以支票\\现金或汇对等有效方式结清上月的费用.

4.如因甲方原因延期付款,乙方可酌情收取按未付款的 1‰ 滞纳金,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不

再为甲方提供快递服务.但在此之前产生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乙方应按规定完成.第三条:赔偿

1.乙方承担货运保险,如有货损或遗失按照货物价值赔偿;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因延误造成甲方多支付的额外费用、造成甲方顾客断线等后果、客户向甲方索赔的等损失,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因甲方运单填写不实\\字迹模糊\\包装不符合造成运送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在到甲方提货时,如

发现包装不符应当时提出,由甲方负责整改,若甲方坚持不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负,如乙方在提货时未提出包装不符,则视为包装无问题,如再因此产生问题则应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空难\\自然灾害及国家有关部门拆检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坏遗失,乙方无

须承担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以便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4.如果甲方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四条:安全协议:

1.乙方在甲方厂区内提货或送货时应遵守我司的安全环保规定.

2.乙方在甲方厂区内提货时车上不可携带危险品或其他可能污染我司地面或环境的物品.

第五条:期限

1.本合同有效一年,自2011年1月01日到2011年12月31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

动顺延,至其中一方书面提出终止合同为止.

2.除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乙方可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单方面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

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在以上条款中若乙方造成甲方重大延误三次或货损三次或丢失一次者,甲方均可单方面终止协议,且不需

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地址或其他可能会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

方.否则由此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合同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备注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日期:日期:

第18篇:圆通快递合同

圆通速递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际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 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1.3约定价格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甲方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认可签字后按新的价格执行,同时旧价格作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 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 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为乙方提供货运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2.6 如遇需转运EMS情况的物品,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7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如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第一时间告知乙方;

2.8 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2.9若甲方变动富安承包商,可由甲方人员自行安排人员与乙方协商承接。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投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2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因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 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乙 方,3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 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1千克,不足1千克按照1千克计算。计费重量 的计算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中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6000 运输单价参见附表一:货物运输价格表;

5.2 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3 在运费核算无误后,由甲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在收到后的5工作日内乙方支付 费用;

5.4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 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损毁,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下货物,按照货物实际损毁价值赔偿 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00元人民币;赔偿金从甲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甲方另行支付;价值500元以上的货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 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七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6.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a.不可抗拒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c.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语言是中文。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 品上使

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 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4 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

第19篇:快递服务合同

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上海凌敏实业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保证其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资格,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物流(速递)服务,在上海市签订如下合同 本合同包括:

1、本合同文本

2、附件一:货物运输时效表

3、附件二:货物运输价格表

4、附件三: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 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加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 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2.6 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当甲方的网平台无法自行查到货物信息或信息不准确时,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甲方应自查询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甲方应按第六款的规定予以赔偿。 2.7 如遇需转寄EMS的情况,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8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前提是并不影响乙方货物按时送达基础上),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9接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乙方。

2.10 为乙方免费提供货物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等其它必要的包装物品。 2.11出现送达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单位)等信息错误等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改正后,按照乙方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单位)等信息重新送达;乙方末及时通知的,甲方应及时将货物退回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托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要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同乙方承担。

3.2 乙方应认真填写相关详细信息给提供给甲方,如果乙方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在收到甲方的改正通知后应及时改正并书面通知甲方。

3.3 不得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 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 每月21日前,甲方提供上个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乙方同在收到明细单之日起3日内核对完毕并予以确认;

5.2 在双方费用核对(算)确认后,由甲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的当月 20日内将双方确认的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 5.3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 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毁损,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上货物,甲方应按照保价金额向乙方赔偿。事后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同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7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7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因甲方延误交付货物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到达目的地的3个工作日以内以及法定节假日产生的顺延及延误不算在内。 6.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风暴、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货物的合理损耗;

d.甲方在运输过程中,上海境内耗损小于或等于1%无需向乙方赔偿,江苏浙江境内损耗小于或等于3%无需向乙方赔偿。

e.甲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快件的遗失和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函件、合同、印刷品等)应按照乙方的进价赔偿。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同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应向本合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末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末尽的义务。 第八条: 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 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它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营业信息。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末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 快递详情单及快递详情单背面《契约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3 因乙方提供的地址错误、变更未通知甲方原因导致另乙方的通知无法送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投递之次日视为送达日

11.4 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以本合同所记载的电话、通信地址为准。若对方的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若不能按时提供方式信息应承担由于提供通信地址不准确而导致无法收到对方发出通知的一切责任。 11.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6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 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合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末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上海全峰快递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银行账号:

第20篇:快递合同样本

快递合同样本

注意事项:

1.填写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请详细如实填写详情单内填写项目。

3.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务请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电话号码。

4.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契约条款

由××快递作为货运代理的发运人承认以下各条背书条款,作为共同遵守,并具

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条件,本条款自发运人和承运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确认生效。

一、运单:××快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发运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的物品。

2、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发运人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际,或实际保价措施。

3、发运人必须在《××快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发运人承认××快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运人及其委托找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快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快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3%保价费,否则寄件人默认××快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500.00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快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生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快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快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快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赔偿限额:

1、对一般物品(未经保价)均按每件最高人民币500.00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金额赔偿.

3、最高报价额限贰万元人民币.

4、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30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它的指定代理人。

2、××快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定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接收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快递合同协议书.doc》
快递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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