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协议

2022-03-14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采购协议

采购协议

需方:安徽华源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安徽坤城木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需要向乙方采购一批红木办公家具及红桃木木门,经双方友好协商协议条款如下:

一、货物规格及价格

1.七连套红木椅(含茶几1套)2套 19.8万元/套

计39.6万元

2.八连套(含茶几5套)1套 22.8万元/套 计22.8万元

3.双扇木门(红桃木) 6套 4860元/套 计2.916万元

4.单扇木门(红桃木) 22套 2800元/套 计6.16万元

总价款:71.476万元

二、质量标准:参照甲方技术图纸要求执行

三、供货时间:根据甲方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四、运输及安装:乙方运货至甲方工地并负责安装

五、结算方式:甲方整体工程验收后付清工程款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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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协议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采购等产品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零部件名称、型号、价格、交付及包装等规定

1.1 甲方向乙方订购具体的零部件型号、零部件名称、零部件价格等以双方签订的《价格协议》为准;数量以及交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采购订货单》为准。

1.2 针对甲方出具的《采购订货单》,乙方应保证按时、按要求送货,若甲方的《采购订货单》超出乙方的供货能力和生产周期,乙方须在收到《采购订货单》后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反馈意见,并协商具体的送货时间和送货数量,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按双方最新的《采购订货单》执行,乙方若逾期未以书面方式确认或反馈意见得,视为认可此次订货。

1.3 甲方根据其实际需求需要对《采购订货单》进行适当调整时,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的《采购订货单》,乙方应按本条1.2项执行。如由此造成乙方不便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应避免乙方由此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若甲方根据其实际需求需要对《采购订货单》进行适当调整时,未对乙方造成乙方不便或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同意甲方的调整要求。

1.4 甲方按实收数量在《送货待检单》上签收,开箱后发现实物与待检的数量出现差缺,经双方人员确认后,甲方从乙方入库数量中扣除,并按《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的相关预定追究违约责任。

1.5 乙方供货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的或甲方指定地点,运输和交付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6 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按甲方需求和约定的《产品技术开发协议》或相关协议要求进行,并标注相应标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预防采用不妥当的包装方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7 乙方所供货物需定期提供相关材质报告及检验报告。

二、零部件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乙双方按照签订的《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及《产品技术开发协议》等技术、质量 要求执行。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加工新产品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以下约定:

2.1如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是样品实物,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样品实物之日起日内进行测绘完成图纸,并经过甲方确认会签后开始试制样品。

2.2如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是样品图纸,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样品图纸之日起日内进行图纸确认,并会签后开始试制样品。

2.3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对图纸进行确认会签,可视为对该条款的违反,并承担相应责任。

2.4在未得到甲方确认为合格品的书面通知前,乙方不得擅自投入批量生产,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5乙方提供的样品(包括小批量走样零部件),经甲方检验为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整顿,经甲方检验三次仍不合格或整改超过期限,乙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

1.再次限期整顿;2.取消乙方对该产品的试制权,乙方产生的一切费用哟乙方承担。

2.6 乙方须在双方预定的时间内送样(首批样品不少于10件)及交付最终合格品,否则将按《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7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试制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7 乙方所供产品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及《产品技术开发协议》等规定进行验收。

2.8 乙方所供产品质量问题的鉴定,均以甲方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应按甲方管理标准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

2.9甲方对乙方产品的检验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义务,乙方仍应承担由于自身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商誉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和进一步售后服务的责任。

三、采购金额、定价与成本管理

3.1乙方所供产品的定价及付款方式按双方签订的产品《价格协议》执行。

3.2乙方必须保证报价的真实性,对于虚假报价或恶意竞价,且不能正常供货,造成甲方生产受影响的按《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得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担甲方另行采购所产生的差旅费、采购价差及甲方因生产受影响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财务核对及货款结算

4.1 甲、乙双方应于每月日至日进行财务挂账及代管物资清存,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将上月账单盖章后的原件送到甲方,右甲方财务部核算,经双方确认给予挂账,否则以甲方财务的账目为准。

4.2 对甲方在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及客户退货的不合格品,按当期的协议价格扣除乙方货款。乙方应及时(每月不少于次)的甲方库房清退不合格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3 付款结算方式:

五、违约责任

5.1 乙方接到甲方《采购订货单》后,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艺和地点生产,不得擅自将改单物资配件、包装转让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得知此情况后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2 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甲方的图纸要求或双方确认的样件要求,但甲方同意让步接受,乙方须按双方签订的《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的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3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甲方的图纸要求或双方确认的样件要求,且甲方不同意让步接受,乙方须按双方签订的《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的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4 若乙方需甲方的材料、工装、设备等物资给甲方供货,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不得对以上物资行使留置权或转作他用。在甲方提出归还时,乙方应在日内归还,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收回物资,且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同意,擅自解除合同,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5.6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采购订货单》的数量及交货日期供货,若逾期交货,必须按《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得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7 若乙方提供的产品状态、数量、质量与《采购订货单》不符,无论甲方同意接受与否,均按《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执行;如甲方不能接受,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免费包装,

并承担因此影响甲方发货的所有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承担因此影响甲方发货的所有损失。

5.8 因乙方产品引起质量事故,被客户索赔,经甲、乙双方或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产品责任,按双方签订的《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处理。

5.9 乙方违反本协议及附件对违约金、损失赔偿由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若没有明确规定或违约金和损失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应按甲方因此遭受到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同的违约行为,每次、每项违约金和赔偿金累计计算。乙方违约须承担甲方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查询费等所有费用。

5.10本章违约责任中关于质量责任赔偿等方面的规定与双方签订的《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等文件或条款不一致的,甲方有权选择最高标准执行。

5.11已经确认的违约金和损失金,兑现方式为货款中扣除;若乙方货款不足以支付损失,乙方须在明确责任后日内以转账方式或其他方式支付给甲方。

六、其他约定事宜

6.1 乙方不得因履行本协议的相关事宜而对甲方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暗中给予回扣、现金、礼物、有价证券或其他形式的好处;不能邀请甲方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去娱乐场所;不能邀请甲方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或亲属旅游、度假;不得与甲方的工作人员合股经营、销售本协议项下的配件、零部件。上述情形若经甲方核实,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双方签订的《供应商违约责任细则》向乙方追究责任。

6.2 本协议在履行的过程中,任何通知的发出,须采用传真、电子邮件和直接传送等方式,被通知方应在协议约定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查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已送达。

6.3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签署的合同、协议、传真、图表等均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若本协议与双方以前签署的协议有冲突,则以本协议为准。

6.4 本协议在履行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6.5 本协议(含双方签订的本协议的各个附件)条款,甲、双方已全部按协议含义理解,并对全部条款含义理解一致并无异议,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事由,双方同意放弃对本协议的撤销权和变更权,以及协议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要求适当减少的权利。

6.6本协议经双方与《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价格协议》、《产品技术开发协议》同时签署(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6.7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 地址:地址:

授 权 代 表:授 权 代 表: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采购协议》单列条款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采购协议》单列条款系《采购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协议》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一、技术文件及有效性

1.1 本条款中所指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零部件技术要求、零部件验收标准和样品。

1.2 甲方向乙方提供零部件产品图样,技术条件、验收标准或样件用于指导乙方开发产品,提供技术资料的范围为所有签订《价格协议》或《产品开发协议》的零部件。

1.3 图纸可以使用2D和3D两种格式,2D图纸采用纸质介质,3D图纸采用光盘介质。纸质介技术文件和光盘介质技术文件须经甲方签署完整并加盖有效文件印章方可生效;样品须附正式封样标签并加盖有效文件印章方可生效。必要时样件可附加单独的技术要求。

1.4 乙方提供的经甲方书面认可的技术文件(产品图样,技术条件、验收标准或样件)具有相同效力。

1.5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并处于被使用状态。如由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甲方挂失或申请补发。

二、技术文件的更换

2.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生效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生产或试制开发,不得擅自更换技术文件的任何内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甲方对技术文件的更改应以书面的有效的技术更改通知方式进行,否则乙方不予采纳。

2.3 乙方对技术文件的异议或建议应及时以书面方式提出,以利于甲方技术更改或建议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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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协议书

承蒙长期的支持与合作,深表谢意!现将我司之相关要求列如下,希望了解并协力支持如下:

一、交易开始前

1、供应商导入

A、供应商选择时首先进行部品报价。报价通过后,公司采购部在适当的时间安排进行工场监察。只有判定合格后新供应商才算是公司之合格供应商,才能进行采购交易活动。

B、新供应商如果连续三次评审均不合格时,将不再符合与公司进行合作的条件与要求。公司将不再与之进行任何接触。

2、登记资料

公司与新供应商交易开始前,要求供应商填写《供应商资料新增(变更)申请表》,由采购部提供,填写好后并交回公司采购部担当负责人,贵公司情况如有变更,需尽快通知公司采购,以便更改登记资料。

3、报价确认流程

A、当公司有新产品要求报价时,采购部将发出新图纸向供应商询价.在回复的报价单中请加入下列内容:产品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总单价、币值、交货地点等。

B、公司收到供应商之报价单后进行内部比较价格,如价格不合理将再要求供应商检讨报价,待供应商再回复,单价确认OK后,公司采购部将会进行相关物料的采购。

4、定期评估确认

A、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每年将对供应商作出定期评审。评审又分为供应商自评和公司安排人员前往供应商处进行现场评估确认。

B、详细评估内容见《供应商评估记录表》。评估前7天发给被评审厂商。

C、供应商对公司在定期评审时提出的要求改善问题点,供应商必须要在协议的改善期内改善,且回复改善报告给公司采购部。否则公司有权作出订单削减或取消合格供应商的资格。

D、定期评审不合格时,给半年的改善期限,再次评审还不能通过时,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公司将停止双方的合作关系。

5、样品要求

A、在供应商的资格和价格得到公司的认可后,公司采购人员将通知供应商做相关产

品的样品。

B、样品交纳时需附有相关资料:,相关材料或生产辅料的RoHS报告,

样品检测报告等。

二、质量执行

1、来料检查批合格率要求:一般部品来料检查批次合格率为95%以上。

2、纳期达成率要求:一般部品的纳期达成率要求为98%以上。

3、RoHS管理与环境目标:环境事故目标为“零”。

三、进货检查

1、公司 IQC根据图纸对货物进行检查,判断货物是否合格,如发现来料异常IQC将发

行《品质异常联络单》同时要求作退货、选别、特采等处理。

2、供应商须保证供应给公司的物料都符合RoHS要求和客户指定的要求,公司保持有事

后追溯的权力,追溯期为5年或以上。并要同公司公司签订《环保保证协议书》。

四、交货程序

1、为了确保公司正常生产及运作,各供应商应遵守以下各条款进行货品纳入。

2、供应商在每批交货时所有的报告:SGS报告、材质证明书、检验报告、性能测试等都

必须写上对应的送货单号码。送货单上也必须要填有公司《订购单》上的P/O号码。

3、公司指定场所纳入,纳入地点:公司原料仓

交货前供应商需确认要交之货品是否与公司采购单要求一致,包括订单号,物料

名称及数量等,开送货单时需有如下内容:供应商名,物料名,订单号,交货日期,数量及包装箱数,送货单等内容。

如确认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需提前联络公司采购负责人,否则无人收货等造

成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交货手续:供应商送货人员先将送货单送到原料仓收货室,来料要求摆放整齐,所有

货物标签朝一个方向摆放,以方便点数。以上按要求做完后公司收货人员给予签收,否则收货人员有权拒签单。

五、不合格品处理

1、进货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采购责任人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收到联络后应及时派人

前来处理,敝司在不得已情况下需对部品进行挑选时,挑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康斯

德按20RMB/小时/人收取人工费及相关管理费。

2、在生产线及仓库发现的不良品,经判断责任属于供应商,公司 IQC将发出《异常联

络单》供应商在收到异常联络后要尽快安排前来处理并带相应之部品来替换不良品。

3、不合格改良措施,供应商在收到异常联络后,品保部将根据不良原因要求在指定时期

内回复对策给IQC处,如供应商找不到恒久对策,必须提出临时改善对策。前3个出货批次要对相关项目的进行全检。

4、不合格需退回供应商时,公司货仓将发出退货单,供应商确认数量无误后需在收货单

位处签名签收,同时供应商应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品质补齐退货。

六、特采使用

1、特采是指交付零件不符合本公司图纸规格,但经特别允许使用的情形。

A、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无法返修及重新做符合要求的产品时;

B、该零件的使用对产品性能无不良影响;

C、如报废会产生巨大的金额损失时。

2、申请方法:分事先申请及事后申请,事先申请是供应商品质责任人在部品未纳入前向

公司提出特采申请。事后申请是指部品纳入公司后发现不良,但可作为特采使用部品,要求供应商申请特采,并需填写《特采申请书》。

3、特别采用的零件纳入需特采申请得到公司公司承认后方可送货,送时必须在送货标签

上用较大的红色字体注明是“特别采用”字样。

七、相关文件发放及设计变更。

八、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书发生的以及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在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密义务

1、除经公司事前书面同意, 供应商应对本协议书及公司所提供之文件、物品等有关事

宜负保密责任。供应商并应要求所受雇人员遵守本条之规定。

2、供应商应于本协议书终止后七日内将公司因协议所提供之文件、物品等返还公司.供

应商并同意接受本协议书终止后仍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责任。

十、生效和失效:

1、本协议在双方确认签字盖章日起生效,并一式二份(公章复印无效)。双方各保持一

份。

2、当双方解除合作关系时,公司回收协力商保持的正本协议书。

3、本协议书的第十一项保密义务在双方解除合作关系后仍保持有效。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签订日期:年月签订日期:年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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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采购协议

甲方:洛阳睿隆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工地(位于偃师市府店镇府西村)建设工程中所需建筑材料_________供应一事,达成一下条款:

一、甲方按到货价_______元/吨接收;________吨为一个付款

节点,当甲方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将剩余款项全部付清。

二、乙方须为自己所提供的__________材料做出质量承诺,在

一个付款节点内不得无故停止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三、甲方须提前三天向乙方以书面形式下发材料定单,对所需

__________材料的质量、数量及其他要求,给予明确说明,乙方按要求将货物两日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四、本协议有效期暂订一年,到期后双方可续签。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

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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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精腾电子有限公司

General Purchase Agreement

一般采购协议

买方:深圳市精腾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观澜镇福民村宝安外径工业园2-3栋

卖方:

地址:

原因分析,并采取纠正措施,买方可以要求卖方采取下列措施:

- 派驻足够专家力量到买方指定现场:

- 买方授权代表可以接触并使用卖方的分析工具:

- 向买方或买方相关方提供协助:

- 其他有效方式。

(g) 质量不良费用

● 以下几种情况下,品质不良造成的成本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 由于卖方提供的物料品质不良,造成买方被其客户或被其他执法机构罚款;

- 由于卖方提供的物料品质不良,造成买方被其客户取消订单;

- 由于卖方提供的物料品质不良,造成买方生产线产品报废、返工或停产;

- 由于卖方提供的物料品质不良,造成买方对卖方产品进行选别或返工以满足生产需求;

● 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 买方被其客户或其他执法机构罚款金额;

- 买方被其客户取消订单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买方为完成该订单而专门购买的机器设备、模具、物料等);

- 成品与半成品报废: 成品或半成品实际成本费用;

- 生产线停工待料损失;

- 返工: 人工费用及一般管理费用分摊(每人工时人民币_20_元)加所需附加物料成本费用;

- 挑选: 全部人工费用加一般管理费用分摊(每人工时人民币_元);

(h) 特采

特采仅适用于限量货物或特定时段,卖方应书面向买方的采购部门申请特采,并提供下列信息:不符合内容描述、不良率,申请特采数量、测试结果,已采取措施等,以便买方迅速作出决定。如买方同意特采,卖方应对特采产品进行特殊标识(须双方认可)并通知买方发货日程。对于特采物料,卖方应给予买方一定折扣(不低于该批货款的5%)。

(i) 产品标识,包装及储存

卖方须提交包装文件(包装方法,包装材料,包装数量等)经买方确认。这些包装必须满足所有安全,环保,法律和行业的要求。一旦确认,如没有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能随意改变包装方式。买卖双方应遵循“先进先出”的仓储原则。

(j) 质量文件

卖方需在正式量产前,提交如下文件给买方。买方评估后决定是否同意卖方量产。

- 首件全尺寸报告(If neceary)

- 流程图

- 试产中每个制程不良率

- 可靠性测试报告

(k) 质量保证金

若买卖双方的业务即将终止或将长时间停顿,买方财务部将在支付卖方最后一个月的货款时扣除该货款的_30_%作为质量保证金,用于质量承诺的保证和赔付,直至售后服务满三个月后返还。卖方应保证买方持有足额的质量保证金,如发生赔付情况,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立即补足该质量保证金。

(l) 如果在承诺期限(从到货日期起计3年)内,任何被允收的产品(该产品的储放条件必须满足卖方的产品的储放条件,否

则不接受此条款)被发现不能满足本协议第四条所述的质量保证内容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

1) 现金赔偿买方为此而调整所产生的费用,

2) 免费提供满足第四条担保要求的替代品。

除此之外,若买方要求,卖方应赔偿买方或相关的第三方由此而导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包括由此而导致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第五条:法规符合性保证

卖方明确保证,生产产品时不会使用违反国家劳动法的员工,如强迫劳动力,童工等。

第六条:价格和成本

(a) 与卖方同期销售给第三方的相同或类似产品相比,卖方同意提供给买方最优惠的价格和条款。通常情况下,买方提供

预测数量(该数量对买方无约束力),卖方根据最佳预算,提供未来一年(四个季度)的预期价格进度表。

(b) 每个产品的价格应该根据采购订单单独定价,并与相关的协议价格一致。海外卖方的价格应该包括除增值税和进口税

以外的所有税金和关税,除非有专门的书面协议列明。

必须明确的是,产品来源的正确与否是这个协议的根本。卖方应该证明这些产品有合法的来源并来源于确系卖方声明的原产地,并经过双方同意。

第七条:付款和交货

(a) 交货周期是指卖方从收到采购订单之日起,至交货到指定地点的周期。

(b) 买方所有的采购订单将通过传真的方式发放给卖方。卖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确认订单的

要求(交货期, 价格和数量等)。卖方应加盖公司章,回传或邮寄到买方以作付款用途。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卖方货款的支付。

(c) 卖方收到买方预测计划后,应按照产品物料的采购周期准备原材料。

(d)产品的结算条款为月结 60 天。

(e) 国内卖方应交货到买方货仓。

(f) 买方不负责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付款延期,包括但不限于货运单和发票的延迟到达或错误。

(g) 除非买卖双方同意,否则每一批交货应对应一张发票。付款周期从发票日期开始计算,付款条件与采购订单上一致。

第八条:延迟交货

(a) 由于不可抗力(是指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

以致直接影响采购订单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导致产品延迟交货或不能完成采购订单的,双方毋需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必须在该事件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的官方证明。

(b) 如果卖方延迟交货(以上原因除外),应自费在买方指定的时间内和方式下补货到指定的地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

卖方应合理地赔偿由于延迟交货导致的所有损失和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 买方被其客户罚款的金额;

- 买方为了减少损失,安排员工加班生产和改变产品运输方式所产生的费用;

- 买方被其客户取消订单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买方为完成该订单而专门购买的机器设备、模具、物料;已完成生产的半成品等);

- 生产线停工待料损失。

(c) 卖方延迟交货,且买方需求紧急的,买方可以选择备用供应商,卖方应从此备用供应商中购买产品来满足买方的需求。

第九条:取消订单

买方可以修改物料的到货计划或暂时停止交货,也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取消订单。买方保留通过书面通知的形

式取消全部或部分订单的权利。 买方应对通知取消订单时已下订单且卖方已做成成品和正在生产线生产的合理半成品付赔偿责任。在以下情况下取消订单的,买方不承担责任,卖方也不能损害买方其他产品采购依据本GPA或法律应享有的权益:

(a)如果卖方拒绝或没有按照既定的交货计划、产品规格或质量要求交货。

(b)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不能安全地,及时地处理事务,书面通知卖方后一周内仍不能改正和改进的。

(c) 本协议第八条描述的情况发生后,卖方不能在30天内恢复供应产品的。

(d) 所有由于卖方未按照第七条(c)原则规范生产导致的损失。

第十条:所有者权益

(a) 卖方为买方定制产品的所有知识产权,财产权及技术秘密属于买方所有,卖方不得使用这些信息为第三方进行生产,

或销售产品给第三方。

(b) 对于卖方通用产品或标准产品,卖方授予买方和买方分销商拥有非独占的、无需支付许可费的、世界范围内的永久性

许可去使用、销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直到产品被消耗完毕为止。

(c)卖方应赔偿因第三方投诉卖方供应的产品违反了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导致的所有罚金,损失,损害,成本和费用,

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中卖方授予买方所有权利的条件下,买方代表卖方承担的全部费用、赔偿或补偿,及买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合作和援助而产生的实际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

(d) 万一产品(和/或买方的产品包含该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和/或被禁止使用,卖方应提供替代品,但所有更改都既不可

侵害他人权益,又不可降低产品(和/或买方的产品包含该产品)的性能。

第十一条: 评估卖方

买方将对卖方进行月度/年度评估,总分100分(明细如下所示)。若卖方总分未达到70分,且前三项未达到以下合格分数,卖方应与买方协议达成书面的改进计划并实施:

描述总分最低分

 品质表现分50分35分

 交货表现分30分15分

 服务表现分:20分10分

如卖方连续三个月未达到总分60分或就以下五项中的任何一项连续三个月低于下列最低分, 买方有权更换卖方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买方客户指定的卖方,需征得客户同意):

买方有权对卖方进行年度现场审核,评估卖方的运作系统是否持续符合买方要求,如未通过现场审核,买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暂停与卖方的业务,限期整改等)。

第十二条:保密和公开

(a) 卖方应遵守买方的保密协议。

(b) 无买方提前的书面同意,卖方不能散播或公开买方的资料信息,包括买卖双方的关系,GPA和采购订单等。

第十三条:终止

如发生以下的任何事件,双方中一方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立刻终止GPA:

(a) 若一方破产或转入财产转让协定程序,或发生破产行为,债权人混乱:

(b) 若一方违背了GPA,任何采购订单或任何双方之间的协议,且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指出这些违背行为起两周内没

有纠正的。

(c) 若一方有理由相信另一方没有为其保守秘密情报的。

GPA的条款随本协议的终止或期满而失效。必要时重新续签。需要明确的是,GPA有效期限内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任何订单和任何在协议终止前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在GPA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GPA的期限

(a)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同意后生效。

(b) 此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此后每年自动续延有效,除非在有效期结束前,任意一方给另一方发出90天后终止协议的书

面通知。

第十五条:补充

(a) NDA和环保声明作为GPA的补充协议,与GPA共同签署。 采购订单作为GPA附件与补充协议及GPA同样具有法律效

力。

(b) 在GPA的期限和条件及任何订单或任何双方签订的协议条件下,买卖一方有权利坚持严格地要求另一方提供服务。 (c) 买卖双方之间的任何沟通应被递送到双方已注册的或书面指定的地方。

(d) 卖方不得以用工名义雇佣买方在职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征得买方许可后方可雇佣,否则买方有权取消与卖方商业

合作。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GPA,任何采购订单和其他双方签署的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任何因本协议,采购订单,或双方其他协议而产生或与其有关的争议应提交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并行使权利。

第十七条:协议的完整和不得转让

(a) GPA及其补充协议、补充说明和采购订单共同组成买卖双方的完整协议,适用于双方之间任何和所有的事务,除非经

过双方其他的书面同意。

(b) GPA优先于任何卖方后续发布的条款和条件,除非这些条款和条件与GPA合为一体,且修正的文件被双方合法签署。

如果附件的规定和GPA条款不一致的,GPA享有优先权,除非双方有明确的书面同意。

(c) 除非有买方预先的书面同意,否则卖方不能将GPA,任何采购订单和其他双方签署的协议或有关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

全部地指派或转包给第三方。

(d)本协议使用的标题只用于方便地说明本协议,不视为本协议的直译或口译或对内容的归纳解释。

此协议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即刻生效。。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日期:日期:

推荐第6篇:采购框架协议

KONGSBERG MARITIME CHINA (SHANGHAI) LTD

采购框架协议

甲方(买方):康士伯控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川桥路401号6号楼

电话:+21 31279222 传真:+21 31279555 以及所属之:

康士伯船舶电气(江苏)有限公司 镇江康士伯船舶电气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711号 电话:+511 81983333 以下合称“甲方”。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缘甲方信任乙方之诚信履行本合约,愿意与乙方发展长期合作关系。乙方承诺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甲方现在及将来采购之产品。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履约之最大善意,签订本合约,共同承诺维护双方之合作关系和共同利益。

第一条:合约签订

甲乙双方确认已详细评估本合约内容对各自现在及将来业务经营之利弊,自愿签订本合约,并将诚意遵守。本合约由双方具合法授权之人签订,合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产品供应关系

(一) 本合约所称“产品”指:由乙方或其关联企业于过去、现在或将来制造或销售给甲方的所有产品及产品备件、配件和维修料件。本合约所称“关联企业”指和本合约任一方拥有下列之一关系的企业:(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股份或注册资本50%以上;(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或注册资本50%以上。

(二) 若甲方直接向乙方关联企业采购产品,且乙方关联企业亦接受甲方所下之订单,则乙方关联企业视为已接受本合约所有条款约束,此外,乙方并应就乙方关联企业的履行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 KONGSBERG MARITIME CHINA (SHANGHAI) LTD

第三条:订单之效力

(一) 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向乙方采购产品,以所下订单为准。订单以本合约为基础,内容受本合约约束。乙方需按本合约及附件要求提供订单产品及相关服务。

(二) 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向乙方提供之需求预估,仅作为提供给乙方做生产预备之需,不作为订单,对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并无任何约束力。

(三) 乙方应于接获甲方订单后2天内予以确认,如果未予确认,甲方有权选择取消订单或者视同订单已被接受。

(四) 甲方须于乙方交货前通知变更订单或取消订单,乙方应按更改后订单交货。除本合约另有约定,甲方无需就变更或取消订单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五) 如订单与本合约发生冲突,本合约具有优先效力。

(六) 订单之形式不限于纸质、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EDI等方式。

第四条:价格条件及付款方式

(一)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所订购产品的最优惠价格,且不因甲方订购产品数量的多少而产生任何差别。双方协议变更价格或乙方降低产品价格时,该新价格适用于即日起的所有交货。

(二)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价格条件为DDP至甲方厂区或甲方指定的其它交货地点。甲方向乙方所下订单上价格为该单交易总价,包括产品、配套设施和技术数据、安装与运输及将产品送到约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除甲乙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三) 乙方同意所交产品依甲方所定之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验收,验收完毕且收到发票后90天内,以订单中注明之付款方式及金额或甲方通常之付款方式付款给乙方。若乙方对甲方负有任何金钱债务之责任者,甲方得以从应付货款中径行扣除。

(四) 因履行本合约而产生的任何税赋或政府规费,由双方按照各国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各自缴纳。

第五条:交货与装运

(一) 乙方应当根据订单规定或双方协商的包装方式包装及按时按地装运,如因包装不善造成产品毁损灭失,由乙方负责及时更换或补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甲方损失。如发生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按迟交产品总额的0.05%(钣金类为1%)向甲方缴纳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订单金额的10%,滞纳金计算至实际交货之日。逾期交货造成甲方其它损失者,乙方应一并赔偿。

(二) 产品货到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完成。产品所有权和意外损失风险自交付完成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三)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安排装运,产品装运后,乙方应至少提前24小时将合约编号、商品名称、数量、重量、船次/车次/航班、起运日期通过传真、电话或者邮件方式通知甲方。

(四) 产品验收合格之前,乙方应将产品保管好,其间发生的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2 KONGSBERG MARITIME CHINA (SHANGHAI) LTD

第六条:验收

(一) 产品到货后,双方在约定的验收期内共同开箱验货,验收标准为甲方标准;如无甲方标准,按乙方报价单或出厂说明书作为标准,报价单或出厂说明书如有矛盾,依甲方解释为准;此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作为甲方确定验收标准的参考。对非钣金必须参照国标以及我司相关要求.

钣金件的检验要求如下:卖方在发货之前须根据合同/订单要求对货物进行检验,并评审货物的使用情况。如买方要求,卖方须免费对该检验货物提供鉴定报告副本或其他记录。买方或买方代表具有在合理时间内察看卖方测试和/或检验流程的权利。

货物到达买方仓库后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质检部门出具质检报告,如买方对产品质量、数量或其他内容提出疑问或产品整改意见,则卖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买方并完成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和答复须得到我司质检和采购部门的认可。如卖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则须按日支付给买方货物总值1%的延迟整改罚款直至买方质检部门接受卖方整改措施。

(二) 如验收时,发现短少、缺陷、损坏或者包装、规格、质量与合约或订单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受领,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补足、更换、修理并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甲方将暂停付款程序直至问题解决。若乙方不能如期消除瑕疵,自该日后视为逾期交货,按照本合约第五条规定办理。

(三) 乙方对其供应的全部产品应向甲方提供原制造厂或乙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明和检验记录等出厂证明,以此作为本合约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检验和实验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四) 交货后,乙方仍应就本合约产品无偿提供甲方最新及错误更正之数据,以及增进或者升级之软件和相关书面数据。

第七条:质量保证

(一) 乙方必须按本合约及投标文件/合约附件/答疑承诺记录规定的型号、规格、数量及功能要求提供产品,所供产品和装箱清单及合约内容相一致。

(二) 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及附属设施、技术数据具有合法产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形。如有第三人向甲方主张侵权,乙方应立即出面解决;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害,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三) 乙方保证其供应的产品技术水平是先进的,产品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产品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以及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约及附件的规定。产品及产品的制成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劳工、安全、进出口管制、政府税费等方面的法令。

3 KONGSBERG MARITIME CHINA (SHANGHAI) LTD

(四) 乙方承诺产品的不良品率小于0.1%,并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分析月报,内容应包括周期性的质量问题分析,不良品率分析等。乙方亦同意提供产品源代码支持供甲方进行产品在线测试。

(五) 乙方了解产品及其制成各环节因素的变动将对产品质量及甲方生产产生重大影响,乙方同意若产品的制造地、制程、原物料、零组件或组装工法变更时,应至少提前180天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六) 甲方对交付的产品,在约定的验收期间发现有瑕疵的,乙方应承担本合约第六条规定的责任。验收后合理时间内发现有验收时虽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发现之隐蔽瑕疵的,乙方仍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 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甲方交船后12个月,保证期内若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免费保修、更换或退货。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提出问题分析报告,并在甲方通知后3天内提供产品改善方案。如甲方就乙方产品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了延递保证,该第三方有权按照本合约的规定直接要求乙方进行退换货或维修,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从甲方或甲方最终客户处取回次品、零部件的运输及相关更换或维修费用以及因维修造成甲方和甲方最终客户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 在保证期满后30天内,甲方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产品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九) 所有乙方与甲方的最终客户联系必须经过甲方批准授权,由甲方决定采用何种操作模式进行替换维修.乙方不得擅自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为甲方的最终客户提供维修服务。

(十) 乙方同意甲方的授权代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厂检查,检查范围可包括产品的生产、仓储、测试场所。甲方的检查并不改变、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约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保密和禁止不正当交易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数据以及乙方工作人员因执行本合约而知悉或持有的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以及甲乙双方因本合约所建立之关系,在合约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乙方均应负保密义务。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二) 乙方保证在本合约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乙方人员向甲方人员的贿赂行为以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在查实后随时终止合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

若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及其雇员、董事、客户及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索赔、支出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停线损失、额外的运费及劳动力成本、第三方索赔、经营损失、法院、仲裁及律师费用等:

(一)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约约定;

(二)产品或产品的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销售、进出口、分销等侵犯或被指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

4 KONGSBERG MARITIME CHINA (SHANGHAI) LTD

(三)乙方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存在或被指存在任何违法行为;

(四)乙方违反了本合约的任何其它规定。

第十条:合约变更与解除

(一)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或在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约主要义务导致合约目的不能实现;或因经营资信状况恶化、被牵扯进入破产、清算、债务诉讼等事宜将无法继续履行合约的,另一方可径行解除合约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 乙方违反本合约条款,或怠忽本合约之债务执行时,甲方得不经催告而暂停现在或将来之给付,直到乙方改正此行为。乙方之违约或怠忽行为超过30天仍未解决,甲方可解除合约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三) 本合约的任何修改、增删应由甲乙双方合法授权代表人以书面档为之,此前或此后任何口头约定不对本合约内容与效力产生影响。

(四) 本合约条款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内文的解释。任何条款或部分的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部分的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一) 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约的,可按其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 由于不可抗力使乙方交货延迟或不能交货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取得认可,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出具权威部门证明,特快专递甲方。在上述情况消除后,乙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从速交货。

(三)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双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若因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天或导致合约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解除合约。

第十二:纠纷解决

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及补充之;双方因本合约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争议,应本诚信原则尽力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它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和取证费用。

第十三条合约之移转禁止及效力

(一) 除本合约另有约定之外,任何一方依本合约书所取得之权利及所负担之义务非经他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转予第三人,亦不得委由第三人代为行使或负担。

5 KONGSBERG MARITIME CHINA (SHANGHAI) LTD

(二) 本合约书签订后取代双方在签约前所为之一切书面或口头之约定,有关之修改事项非经双方代表签署并以书面载明,一概不生效力。

(三) 本合约之附件视为本合约之一部分,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四) 本合约及该附件及订单互有冲突时,其优先适用顺序为:

(1)本合约

(2)本合约附件,惟于附件中载明以该附件为优先适用本合约时不受该优先适用顺序之限制。 (3)订单,惟于订单中载明以该订单为优先适用本合约或附件时不受该优先适用顺序之限制。

(五) 本合约书之任何规定如因违反法律强制或禁止规定致无效时,仅该抵触法律之部份视为无效,并不影响本合约书其它条款之效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 本合约有效期限一年,自签约生效日起算,到期日三十天前双方若均无终止之意思表示,则本合约自动延展一年,嗣后之延展亦同。唯甲乙双方经协商并以书面表示同意后,得随时在有效期限内终止本合约。

(二) 若甲方因合作需要,将甲方所有的模具或其他财产提供乙方免费使用,乙方应善尽保管职责,不得任意转让、出租、作为财产抵押或采取任何其它侵犯甲方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亦不得为他人产品加工或其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之目的而使用甲方财产,甲方并得随时取回该财产而不需事先通知乙方。

(三) 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康士伯控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住址:住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约地点:金桥出口加工区川桥路401号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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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蛟河市漂河镇九年制学校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蛟河市漂河镇秀艳文昌食品店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办公用品,协议如下:

一、合同范围: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班级用品。

二、合作方式:

甲方每月按学校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需要采购的办公用品清单,乙方根据甲方的清单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办公用品。

乙方收到清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办公用品送至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配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急需用品乙方保证在8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也可自行到乙方处自提。货到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甲方需核对来货单是否与订单一致,产品的规格型号以订单为准,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送货单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用以月未结款凭据。

进货价格及更改:

办公用品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的报价为依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调整双方协商确定的报价,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1000元。

当某种办公的市场价格升幅大于或等于20%时,乙方可就该办公

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

5、乙方提出调价申请必须要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双方沟通协商,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形式通知),如规定的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默认更新价格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6、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调价申请。

四、支付方式: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核对本月来货总额无误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发票税收由乙方承担。

五、权力与义务 Ⅰ、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甲方按照采购协议的规定监督乙方履行合同,做好明确的订货、收货和协调工作。

甲方可对乙方采购的办公办公用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有权拒收不合格的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

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乙方订购,沟通工作。 Ⅱ、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的产品为投标书中所规定的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之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合,乙

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退货。甲方并有权终止合约。

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乙方指定一人负责与甲方的订购,沟通工作。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拾贰个月,自

2013年 1月1日至 2013年12月31日止。

七、乙方必须全力做好办公用品的配送,如遇不可抗力之原因引起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需在72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并在事后继续履行合约职责。

八、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如需添加合同条款或签订附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九、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3年1月

推荐第8篇:采购委托协议

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合同

二〇一一年

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采购人,简称甲方) 受托人:(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招标采购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委托乙方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在受托范围内依法实施采购。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的基本内容:

1、委托代理项目名称:

2、项目预算金额:约

3、评标办法:

4、确定中标人办法:

(1) 甲方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2) 甲方在收到评审报告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

5、采购方式:

二、采购依据:

1、《招标投标法》及招标采购有关规定;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采购文件》;

3、甲方提供的采购项目的技术与商务需求及规范;

4、采购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三、合同签订:根据采购结果,乙方协助甲方与中标供应商直接签订经济合同。

四、采购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及维护企业利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的采购原则;

3、保密原则。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的权利:

1.1.1、督促乙方及时依法依规组织采购活动;

1.1.2、制定采购项目的最高采购控制价格或提交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的采购项目预算;

1.1.3、对评委提交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候选人进行审查,确定中标供应商。甲方也可以在采购开始前书面授权评委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1.1.4、向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1.

2、甲方的义务:

1.2.1、负责提供采购项目必需的技术资料、采购需求及规范等相关资料、落实采购资金,以满足采购工作的需要;

1.2.2、及时对乙方提交的《采购文件》进行审定,并对审定后的《采购文件》给予确认;

1.2.3、针对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依据采购规定向当地采购管理部门申请处理采购有关事宜;

1.2.4、收到乙方提交的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1.2.5、对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评委的评审文件、以及应该保密的事项保密;1.2.

6、协助乙方做好代理采购工作。负责回答由乙方提交的关于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提出的技术、商务需求等方面的疑问,在考评过程中,汇同乙方协助评委对供应商的资格、资质等方面进行审查;

1.2.7、及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项目合同,并依法履行合同;1.2.

8、处理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质疑事件。

1.2.9、甲方指定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处理采购事宜。甲方代表对乙方作出的有关事项要求完全代表甲方意愿。

1.2.10、支付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有关的专家(含评委)工资及差旅补贴费、场地租赁费、接待就餐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和乙方的代理服务费等。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的权利:

2.1.1、依法制止串标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对违规供应商作出取消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相关的处理措施;

2.1.2、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乙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同时以转帐或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2.1.3、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2.

2、乙方的义务:

2.2.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采购需求及其他相关资料及时编写采购文件并送甲方审定,在规定的媒体发布采购信息;

2.2.2、依法负责组织和开展采购活动,受理供应商对采购有关事项提出的疑问;2.2.

3、在考评过程中协助评委对供应商的资格、资质等方面进行审查;2.2.4、采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甲方;

2.2.5、在甲方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及时向中标供应商颁发中标通知书。2.2.

6、协助甲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成交项目合同;

2.2.7、对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评委的评审文件、以及应该保密的事项保密;2.2.

8、协助处理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质疑事件;

2.2.9、乙方指定代表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处理采购事宜。乙方项目负责人对甲方作出的有关事项要求完全代表乙方意愿。

七、采购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紧密配合,遇有问题应及时协商,妥善解决。以圆满做好采购工作为目标,双方各负其职,不得相互推委责任,延误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或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地址:

乙方:(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刀具采购协议

2007年刀具采购协议

供方:

需方: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商品名称、牌号、规格型号、单价(到厂含税价)

1、需方采购价格按附件中价格执行,附件中价格按往年采购价格基础定

价。今后执行中如市场价较2006年价格涨、跌超过5%,附表价格将做相应调

整。

2、上述价格在执行中,如发现有的商品品种价格高于市场价,双方应及

时调整,以保证供货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3、附件中价格为到厂含税价。

二、质量要求与供货期限:

供方按需方提出质量要求和供货时间供货。如有异议在需方计划发放当日

内提出,否则视为完全接受。供方需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不得影响需方整

个计划安排。

三、交货地点: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四、验收方式、方法、提出异议期限:

1、商品在到厂后,需经过需方检验。由检验员与库管员签收。无相关手

续视为无效。

2、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供方应无条件换货或退货。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1、一类厂(上工、成量)的工具按附件中价格执行。

2、其它厂家的工具按附件中价格下浮15%结算。

3、合金机夹刀具、合金焊接刀具定价按议价定价。

4、定制工具与进口工具除外。

5、原则上采用滚动付款方式结算,即本月付上月欠款以此类推。如资金

出现困难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1)按供需方质量和技术要求。

(2)以次冒充正品、以其他厂家产品冒充一类厂家产

品。一经发现按冒充产品金额五倍罚款。

七、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

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2007.1.262007.1.26

推荐第10篇:综合采购协议

内部机密

综合采购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传真:

供方(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传真:

需方和供方经友好协商,就供方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本综合采购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廉洁保证协议以及生效订单共同构成统一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订单与本框架协议的内容冲突,以订单的内容为准。

2.1供方按照书面约定的价格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2.2竞争性定价:在相同的时期及类似的合同条款下,如果供方以更低的价格向用量不大于需方的任何

(1)通过传真方式下达,由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授权代表签字核准或者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如有变更的,则由需方按照内部审批流程规定的授权代表签字核准或加盖公章;

或者(2)通过本合同约定的电子邮件形式向供方下达;如双方电子邮箱出现异常,下达订单又非常紧急时,需方可通过其他电子形式(例如:QQ、EMS形式)向供方下达订单,但是在电子邮箱恢复正常时,应该及时用本合同约定的下达订单方式进行书面补正。

3.2订单确认方式:供方应自收到需方订单之日起() 日内,对订单进行传真/本合同约定的电子邮件进行书面确认。供方收到订单后两个工作日内未进行书面确认视为供方拒绝该笔订单,需方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

3.2如因需方的客户取消订单致使需方不得不取消订单的,此情况下订单的取消,不视为违约;

3.3如需方因客观情况不得不取消订单且经供方书面同意的,此情况下订单的取消,不视为违约;

4.1供方应严格按需方认可的订单、图纸、样本、技术协议、指定的工艺等要求进行生产。

4.2如需方需要,供方应将的关键材料供应商明细提交需方,更改或增加应经需方书面同意。

4.3供方将重要、关键生产工序或零件外发加工应事先通知需方,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由其完成的工作转交第三方;经需方同意的,第三方应承担原属供方在本协议中的责任,原供方与第三方对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4.4.产品一致性:供方每批次供货产品应保证其一致性,批量生产应同样品试做工艺相同;设计、工艺等重大变更或返修后的产品应事先得到需方许可并在交货单和外箱注明方可交货。

4.5.产品退换/返修的处理:保质期内如遇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应在2天内根据要求对不良品进行退换/返修(由甲方选择退换或返修),如是返修,供方应该向需方提交返修报告和良品,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退换/返修或者退还/返修后仍不能达到需方合格标准,需方有权选择再次要求供方更换合格新产品或者按照原始发票一次清退货款(若货款尚未支付的不再支付)。不属供方责任或超过保质期,需方需供方协助处理,供方应予以配合,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5.1外箱应标识,包括物料编码,订单号,供应商名称,来料批次日期、数量及环保标识等。有尾数包装时,尾数箱外箱应做标示。物品在堆放时按照不同类别放置,标贴一致向外。一个包装箱装一种物料,同一包装箱内装多种物料(小件)时,应按种类包装并做好标示。

5.2 供方负责货物的运输。供方送货需有“送货单”。送货单内容应包括:采购订单号、物料编码、送料数量等,送货单上不可以标注产品单价和总价。

5.3供方交货实物与送货单数量不一致,以实物数量作为交货数量;

5.4需方指定送货地点:需方工厂内制定的具体位置。

7.1 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自验收不合格之日起()日内完成修正或重作等补救工作,并与需方进行第二次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交货期不变;

7.2 如供方按本协议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方式通过第二次验收,则应按本协议总额的1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7.3 如供方仍未通过第二次验收的,需方有权:

a 解除本协议,供方退还需方已付预付款,并按本协议总额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或b 给予供方10天补救时间,组织第三次验收,验收通过的,供方按本协议总额18%支付违约金;验收仍未通过的,需方解除本协议,供方退还需方已付预付款,并按本协议总额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7.4如存有多种验收标准的,以较高验收标准为准。

8.1付款期限:

货款支付月结点为每月的25日,月结交易往来明细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本月的26日至次月5日前为对账、开票期。期间开票的供应商到期付款为次月5日后的30天、60天、90天„„,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开票则以延期开票日期依次顺延。(例如,A供应商月结90天,2012年2月份的货款为2012年1月26日至2012年2月25日所产生的交易明细总额,2012年2月26至2012年3月5日前为对账、开票期。)若期间已开票,到期结款日为2012年6月5日,若未开票,则以延期开票日依次顺延到期结款天数)

8.2需方付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8.2.1 供方已向需方提供经需方签署的有效货物签收单;

8.2.2供方已向需方提供与货物金额相等的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8.2.3需方开票资料如下(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9.1使用许可:对于需方在加工、组装、使用或销售产品时必须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供方依据本协议已经向需方授予了该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

9.2在本协议项下需方提供给供方的任何技术及功能设计,其知识产权、所有权归需方所有。供方的标准品知识产权归供方所有;供方按需方要求设计的产品,供方不得销售给第三方。

9.3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产品(按需方提供的设计生产的产品除外)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 产权,否则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10.1任何一方对从对方得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内容、图纸、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各类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用于非双方合作的任何目的。

10.2任何一方违反了保密或有限使用的义务,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例如取消订单、终止采购框架协议等)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2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因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以及为挽回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10.3供需方应告知其雇员保密和有限使用的义务,任何一方的雇员违反了该义务,视为该方违反了该义务。

10.4本条款在协议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依然有效。

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缔结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该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12.1因供方原因不能交付货物或者延期交货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2.1.1 不能交付:供方在订单确认后交货期到期前向需方表明不能按照订单的要求交货的,则该部分订单取消,供方应向需方支付不能交付货物金额(以订单金额为准,下同)20%—40%的违

约金。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品视为少交货、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情形。

12.1.2 延期交付:供方不能按订单交货期交付货物,延期在5日以内的,供方每日向需方支付延期交付货物金额1%的违约金,延期超过5日的,需方有权选择:

(1) 取消该部分订单,并要求供方支付不能按期交付货款总值(20%—40%)的违约金;

(2) 继续由供方提供货物,并要求供方按每延期一日支付延期交付货物金额()%的违约金。 12.2对不合格、多交货部分及被解除协议的产品(即需方可退还给供方的产品),供方应在需方通知后3天内取走。超过规定时间供方仍不取走需方可自行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若需方做报废处理,所得收益归需方所有。

12.3按协议规定应由供方偿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额由需方采购员向供方发出联络函,并从应付款中直接扣除。

12.4供方未履行协议的其他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需方的损失。

13.1修订: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协议的条款。

13.2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分包、转让给其附属机构或任何第三方。

13.3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反商业贿赂条款:(参考《廉洁保证协议》)

13.5 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方的客户要求对需方提供的产品采取环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回收废弃电子产品等,涉及供方提供的部分应由供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3.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年月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约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是否续签。

16.合同解除

16.1如果出现以下情形,需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16.1.1供方迟延履行合同,导致需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者供方迟延履行合同,经需方催告后5天内仍不履行的;

16.1.2供方已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16.1.3供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16.1.4供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行为;

16.1.5供方丧失商业信誉;

16.2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立即终止,但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项下售后服务条款、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抗辩条款、法律适用条款、仲裁条款以及其它依其性质应当继续有效的条款仍然有效。解除协议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因另一方违约或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有关此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需方(甲方)XXXX有限公司(盖章)

需方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供方关联人员签名:

供方(乙方):(盖章)

供方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供方关联人员签名:

第11篇:采购技术协议

采购技术协议

编号:20######

签署日期

雄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前言

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方):

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国法律合法组成的法人主体,对(零

部件号:,附件明细:)产品的技术要求、产品技术认证、产品质量等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作为以后长期采购合同、产品验收和质量认定的双方共同执行的依据。

第一、产品技术约定与变更

1、甲方对所需产品的技术要求(技术条件、使用范围、使用特

定环境)方面输入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所需产品技术要求,选定产品型号双方确认。乙方提供产品相关技术参数、产品使用有关的图纸和尺寸、执行标准、行业认证、甲方认可机构的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及产品相关说明等资料,在附件中文字、图片或电子文档方式技术约定。

2、选型指定产品在使用当中不能满足甲方技术要求是有权提

出技术更改和质量改进要求,乙方按更改要求对产品进行改进或重新选型满足甲方技术要求,在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中重新技术约定,并当日开始执行。

3、已经约定的产品技术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若需要改进

需要书面通知甲方得到需要,乙方技术更改无法满足甲方技术要求是在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中重新技术约定,并当日开始执行。

4、只有本协议签署部门有权技术变更。

第二、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约定。

2、甲方根据产品质量升级等方面的要求,可向乙方提出对产品进行重新鉴定或认证的要求,乙方应提供足够的产品样件,并配合甲方共同完成产品的鉴定或认证工作,其结果甲乙双方共享。

3、如果乙方的生产场地、生产工艺、材料或配套厂商发生了改变,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将对产品进行生产样品鉴定。

4、保修期限为产品投入使用12个月内,或乙方交货后18个月内,先到期为准。

第三、产品包装

1、乙方产品包装必须严格执行企业标准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甲方的其它包装要求。

2、乙方的产品包装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会损坏产品或降低产品应有的性能等质量要求。

3、乙方的产品的醒目位置按甲方的产品标识要求标识,便于验收和检验。

第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经双方认可签字后,即刻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在本协议期满后三个月内,如果任何一方没提出终止本协议要求,则本协议自动延长。

第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技术要求输入,产品无法满足性能要求导致的质量损失和经济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擅自更改约定的产品技术要求和性能,产品验收不合格、正常使用的延误或使用当中产生不良后果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包装不符合搬运和储存要求,导致产品质量损失的乙方承担责任。

2、保修期期间,乙方产品质量导致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和连带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乙方必须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

第六、其它

1、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如通过协商在_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采取下列方式:

①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② 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用中文制作签署原件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定单位(甲方):信阳雄狮重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批准:

签定单位(乙方):

代表人:

批准:

附件:

甲方技术代表:乙方技术代表:

第12篇:采购三方协议

声明

甲方:北京拉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商)

丙方:(厂商)

鉴于乙方为丙方在___全国___城市合法有效代理商(授权代理书号为:),代理期限为(),丙方(厂商)授权乙方在___全国___城市与拉手网合作,合作期限为_________。乙丙双方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产品的质量、售后等问题承担连带责任,特此声明!

甲方:乙方: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丙方代理人: 时间:时间:时间:

第13篇:办公用品采购协议

办公用品采购协议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邮 编:

电 话:传 真:

开户银行:帐 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签收人是指甲方所属员工或指定的收货人。

2.协议要点

2.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与其它日用商品,;

2.2购销协议的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所售商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并提供三十天的结算期;

2.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供货价格

3.1在同等商品中,我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商品给贵单位,特别议价的的商品按最终协议价供货。

3.2供货价按乙方实时统一销售价

3.3本协议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含税费用。

4.结算方式

4.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验收,每个月30日前,乙方需提供发票及具有甲方签收的配送单据,经甲方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将当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5.包装及配送服务

5.1乙方将保证所有商品为生产厂家的原始包装并保证包装完好,不得私自拆开或重新包装。

5.2乙方将保证优先配送签约客户,尽量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效率将商品配送到甲方收货处,乙方保证在24小时内送达。

6.验收与退换货

6.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与乙方提供的配送单核实收货。

6.2甲方收到商品经核实清点无错后,需在甲方的配送单据上面由指点的签收人签收。结算货款时以配送单上商品数量、价格为准。

6.3对于应急采购商品按甲方对商品的要求,乙方将根据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7.售后及其他服务

7.1如从乙方采购设备或耗材造成办公机器故障乙方负责维修。

7.2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不限最低起送金额的配送货服务,但请甲方酌情合理的使用此服务。

8.违约责任

8.1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协议、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协议有关事宜。

8.2 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当月总货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付款为止。

9.其

9.1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二份(共2页),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第14篇:协议采购有关规定

现将广东省有关协议采购的规定摘抄给您,请审阅。我司过去几年来也代理采购了一些协议供货商的项目,有一些案例的实践经验,如有其他不清楚的具体事项,我们可以电话沟通。

期望有机会得到您的直接指导,以促进我司招标专业水平的提高;同样在业务代理方面,也希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让我们得到更多的合作和参与项目的机会。

祝工作顺利。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第五节 简易采购程序

(摘自《广东省实施办法》

第四十九条 对规格标准相对统

一、且现货货源充足或者涉及面广、采购频繁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适用简易采购程序。

简易采购程序,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统一确定中标供应商及中标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价格、协议期限、服务承诺等内容,由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及中标货物的一种采购程序。

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采购人上报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拟定适用简易采购程序的采购目录,并征询采购人意见后确定并公布。

第五十一条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公开招标所确定的协议事项提供服务,及时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得拒绝或者擅自更改。

采购人应当及时将中标供应商中标货物的质量情况、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等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十二条中标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实际供货价格,在同一地区低于同期其他任何同一品牌、型号货物的非政府采购价格。在协议采购有效期内,协议供货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协议书的要求及时同比例调整协议供货价格;协议供货产品出现更新换代、停产,中标供应商可以在不降低货物质量、配置和售后服务的前提下,提供该协议供货产品的替代产品,但替代产品的协议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原协议供货价格。

中标供应商及其代理商应当及时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

台上对协议供货的型号及价格进行更新。

第五十三条 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的报价符合其要求,可以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上实行网上协议订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的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可以与中标供应商通过网上议价就价格优惠再次进行谈判、询价,或者通过网上竞价方式,在不限于原中标供应商资格名单的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必须低于原中标供应商的报价。

第九章协议供货简易程序

(摘自《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

一、协议供货项目确定

(一)协议供货是指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统一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及其所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以及价格、服务承诺、限额标准等内容,并以协议的形式固定下来,供采购人在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及其工程、货物、服务的一种协议供货方式。

(二)协议供货项目适用于涉及采购人多、金额小且具经常性的通用采购项目,包括政府集中采购类和部门集中采购类通用项目。

(三)政府集中采购类协议供货项目范围、期限、限额标准(参照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做到统筹安排,避免重复招标,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各县(县级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经报上一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增补。

部门集中采购类协议供货项目,经同级地级以上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由各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则及履行监督的职责。

(四)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协议供货期限一般为一至二年。特殊情况的项目,经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可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二、协议供货项目供应商招标

(一)受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制定协议供货项目公开招标实施方案并委托人核准。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协议供货范围、协议有效期、评标标准、中标比例、协议执行要求、监督检查等内容。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或服务提供商。不能直接参加投标的,可委托一家代理商作为其全权代理参加投标。

(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人的需求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报委托人核准确认后按照公开招标程序组织实施。

(四)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协议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协议供货协议,协议应明确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基本配置标准、供货价格、优惠率、售后服务、提供的备品备件等事项。并将协议采购供货协议报委托人备案。

三、协议供货的执行

(一)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须将协议供货事项以文件形式印发采购人,同时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文件内容包括:协议供货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货物及其价格和配置、售后服务、代理商联系名单、供应商承诺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执行要求等。

(二)采购人按照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对属于协议供货范围及有效期内的采购项目,应当执行协议供货规定,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未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另行组织采购,不得向非协议供应商采购。

采购人在实施项目采购时,应优先采购具有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的产品,并自行选择协议供货范围的供应商。

(三)各地应加强推进协议供货电子政府采购,具备条件的区域应使用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开展协议供货项目的竞价、反拍。采购人应在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上交易。

(四)协议供货的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协议供应商签订。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履行合同,组织验收。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五)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供货商支付采购资金。支付形式按财政部门对资金支付的规定要求办理。

采购人应维护协议供货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得假借政府采购名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无故拖欠货款或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承诺范围的其他要求。

四、协议供货项目信息管理

(一)协议供货项目的商品信息(指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标准配备)由生产制造商(服务提供商)或其授权的投标代理商负责确定,并应做到在全省范围内统一。

(二)受托采购代理机构按委托约定的权利义务,审查协议供货商或代理商提交的商品信息(品名、规格型号)和行情信息(价格、优惠率)。及时将协议供货项目的商品价格、规格型号、最新优惠等行情调整事项及协议供货代理商调整替代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五、监督检查

(一)采购人应对协议供货供应商履约情况作出诚信评价,并将意见及时反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诚信评价的内容主要应当包括:

1.供货产品的质量情况;

2.中标供应商或供货商的合同履行情况;

3.供货商品的售后服务情况;

4.协议供货价格与市场平均价的比照情况。

(二) 受托采购代理机构按约定应对协议供应商(或协议供货代理商)的行情报价进行市场调查,并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协议供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第15篇:省政府采购协议

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宏碁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双赢互补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四川省政府入围供应商”达成如下战略联盟协议:

一. 合作内容

双方以战略联盟伙伴的统一形象,共同开拓四川省政府采购市场,在双方合作中,甲方负责相关区域的市场开拓,用户关系管理,项目投标及执行;乙方提供方正、宏碁IT硬件产品和与产品相关的售后服务。

合作名称: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合作范围:四川省

二. 合作期限

双方同意暂把合作期限定为12 个月,(即自即自2014 年 1 月 1日起,到2014年12月 31 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再行签定协议延长合作时间。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1、权利

1) 甲方可以乙方战略联盟伙伴的名义对外宣传

2) 甲方有权获得有竞争优势的产品价格

3) 甲方在达到乙方授信条件下,可享受到乙方一定的信用额度和付款帐期支持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甲方可享受到乙方的营销体系和服务网络支持

2、义务

1)、甲方负责在参与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守商业秘密;

2)、如果甲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因此给乙方带来经济和名义损失,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甲方向乙方缴纳四川省政府采购入围供应商信誉金贰万元整,该款项做为投标和履约的基本保障;

4)、甲方应完成相应的销量,入围宏碁和方正品牌:80万/年;入围宏碁品牌:60万/年;入围方正品牌:50万/年。季度任务比例为:10% :20% :30% :40% ,连续两季度未完成将取消协议供货资格,并进行相应信誉金扣除;

5)、甲方年任务量核算标准规定,一:省政采定点协议供货,按协议供货合同总价(定点产品)的九折核算;二:政府招投标项目,按该项目合同总价(定点产品)的九折或按该项目下单价格核算;

6)、甲方负责对其最终用户提供符合招标方要求的软件产品和服务,并对其提供的软件产品和服务向最终用户负责。

(二)

1、权利

1) 乙方可以甲方战略联盟伙伴的名义对外宣传;

2) 乙方可共享甲方的营销体系和服务网络。

2.义务

1)、乙方在得到甲方终止战略合作书面通知后的一个月内,按甲方完成承诺销售额情况进行返还,达成任务小于70%全部扣除,大或等于70%按完成比例返还;

2)、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守商业秘密。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 其他约定事项

1)、此战略联盟协议作为一种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框架性协议,合同双方是独立的立契约者。合同双方之间并不会因本合同的签署产生任何形式与性质的合资、合伙关系,也不产生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2)、如有一方要提前中止协议,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3)、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及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决定是最终决定,甲乙双方都应服从。双方都应为仲裁工作和仲裁人员提供便利,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由败诉方负担,因仲裁而导致有关合同履行的延误时,由败诉方承担相关责任。

五. 协议采购管理规范附后。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正文结束,以下为签署页————

甲方:乙方:宏碁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签字代表:

盖章

日期:日期:盖章签字代表:

协议采购管理规范

1、竞争性谈判的协议采购项目,以优先报备、客户认同为支持原则,由我司四川专区政教行业经理判定。

2、针对协议供货及竞争性谈判项目,对于已经明确不予支持的协议供货商,禁止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协助其它竞争性品牌参与竞争,导致方正项目流标或丢标,一经发现取消该协议供货商的协议采购入围资格。

3、所有四川省政教协议采购订单,必须提前和四川省政教行业经理进行沟通并下单,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如:炒货、窜货、假单、夹单、攒单等)通过非正常渠道或手段交货,同时要求须由政采入围供应商从我司直接下单订货或从我司四川大客户分销商渠道订货。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协议供货商的协议采购的资格。

4、四川省政府协议采购订单至少提前一周(5个工作日)报备给对应的四川省政教行业经理,由四川省政教行业经理进行订单有效性确认,对于未报备订单由对应的四川省政教行业经理依据客户倾向和历史产出进行订单分配。

5、入围方正、宏碁品牌四川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必须完成台式机和笔记本产品销售指标(以协议供货合同金额为统计数据)。

注意:此任务指标专指四川省政府协议供货标准,并非签约任务指标。

6、协议供货商竞争淘汰的机制,以协议供货合同金额为统计数据,每半年采取末位淘汰制(即销量最低者将会淘汰),取消四川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

备注:所有协议供货商半年销量统计均完成相应的台式机和笔记本任务指标,则不进行末位淘汰。

7、四川省政府协议供货销售看板,采取每季通报的机制发送至入围协议供货商联系人邮箱。

8、

在2014年1月1日后的每双周由我司四川省政教行业经理与各入围的协议供货

4商四川省政采销售团队进行一对一沟通。

9、我司有权对未执行以上协议采购管理规范的入围协议供货商资格重新审核确定,同时有权对四川省政府协议采购调整前的客户点击订单进行再分配。

10、处罚措施,针对以上各项相关要求,如协议供货商出现违规最低按此协议供货商交纳的保证金的10%处罚,如出现多项违规以10%的倍数递增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协议供货商资格。

二、我司承诺

1、

2、在上诉规范基础上,我司保证公平公正的对入围的协议供货商进行支持。从某一协议供货商获得的客户信息以及商机,我司给予严格保密,决不向第三方泄露。

3、我司协同各协议供货商,创造更好地市场品牌拉动力和方正、宏碁协议供货商内部良性竞争机制。

三、商机报备:

1、

2、协议供货商机报备,必须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报备给相应的行业经理。准确商机必须包括客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预算,相应产品及采购时间。

3、对于多家协议供货商报备的同一项目,以我司四川省政教行业经理判定为准。注意事项:

1、如果遇到此补充协议中没有涉及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和各位沟通,增加补充文件。

2、对于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司政教行业经理沟通解决。

宏碁四川专区政教行业客户经理联系方式

杜霞:13540863433xia_du@acer.com、1574400500@qq.com

第16篇:采购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目的,为了保证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物料和优质的服务,满足甲方质量要求,避免因质量或服务等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1、物料的一致性:指批物料之间在原材料、工艺、生产设备一致性的基础上, 保证与认定样品或已小批量试用合格物料,在外观、性能和可靠性方面表现出的一致性;特别在不可测量的内在品质方面应保证物料的一致性。

2、交货批次:根据每个采购订单合同、每次交完物料的数量为一个交货批次。

3、泄密责任:乙方应对甲方向其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其他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对 外发布、宣传或用于其他第三方。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上、商业信誉上的损失,乙方负有的全部责任称为泄密责任。

二、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有的权力:

1、制定《采购订单》,明确物料名称、型号、规格、价格、交期,并交乙方确认。

2、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如:图纸、样品等),明确物料的技术和品质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允许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技术

资料用于其它客户。若出现此类问题,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泄密责任,停止乙方供货,并向乙方索赔和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3、甲方不可进行检测的物理化学性能,乙方必须保证性能合格,且一致性、可 靠性良好,同时提供合格的试验和检测报告、(ROHS报告、烟雾测试报告,涂层报告等)必要时提供样品做测试和封样用。

4、甲方可进行检测的零件,有权要求乙方所提供零件的性能在正常使用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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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可进行外观、尺寸检测,但无法进行材质、喷涂等品质检测的结构件, 有权要求乙方在原材料、工艺、生产设备一致性的基础上,保证与认定样品 或已小批量验证合格物料,在外观、尺寸和内在品质方面合格,一致性良好。

6、甲方向乙方提出技术支持要求时,乙方有义务提供技术支持(如:品质异常物料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改善对策,并在3个工作日回复品质部。)。

7、甲方有义务提醒乙方按规定交期交货(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

8、乙方对甲方发出的顾客财产,原则上2 个工作日之内检验完毕;同时出具检验报告。

9、乙方所供物料,经甲方IQC 全检存在的不良品或IQC 抽检合格后生产作业时发现的不良品,甲方有权将不良品退回乙方(零星物料退货),并要求乙方

返修或补足合格物料。若该物料已装入设备(未发或已发客户使用),因物料不良,造成的所有费用(设备或组件返工、误工、运费、连带损失),将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10、乙方所供物料,经甲方IQC 检验存在批量不良,甲方有权将不良品退回乙 方,并向乙方出具品质异常联络单,若造成甲方交期延误,3 天以内每延误 1 天扣50 元;超过3 天每延误1 天扣100 元;若造成甲方客户重大投诉(如: 订单取消、违约赔偿等),甲方将有权向乙方进行相应的索赔;

11、甲方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提供可接收物料的内在质量责任,也不能排除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物料与实际要求不符合,导致甲方客户拒收后追究乙方的 责任。

12、甲方原则上按《采购订单》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付款(经检验确认合格批物料),若需延迟付款,需向乙方说明延迟付款的原因。

三、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有的权力:

1、乙方有责任及时对甲方《采购订单》进行确认(内容:物料名称、型号、规 格、价格、交期),并签字盖章回传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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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品进行制造,不得随意变更。若有 疑问,可与甲方进行沟通。乙方必须承诺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用于其它客户。若出现此类问题,一经查实,乙方必须负全部的泄密责任。

3、乙方必须承诺所供的原料零件的物理、化学性能良好;有义务提供合格的试 验检测报告、提供样品供测试和封样用。

4、乙方必须承诺零件的品质稳定,可靠性良好;有义务提供合格的出厂检验报 告;如果提供虚假的报告必须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保证结构件的原材料、工艺、生产设备的一致性,保证与认定样品 或已小批量试用合格物料,在外观、尺寸和内在品质方面合格,一致性良好。

6、在物料制造过程,若出现品质异常,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 及时纠正,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7、乙方有责任按《采购订单》规定交期,向甲方提供合格数量的物料;并出具 送货单,交甲方验收。若延误交期,3 天以内每延误1 天扣50 元;超过3 天 每延误1 天扣100 元。

8、乙方有义务跟踪所送物料在2 个工作日内,是否经甲方检验合格、入库;是否收到甲方开出的品质异常联络单。

9、乙方有责任对所送的不良物料及时进行返修或补货;并承担甲方付款延期的 责任。若该物料已装入设备(未发或已发客户使用),因物料不良,造成设备或组件返工、误工、运费、连带损失,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0、乙方所送物料出现批量不良,应承担返修责任,造成物料交期延误,应承担延误交期扣款;若造成甲方交期延误,有责任承担甲方提出的扣款和索赔。

11、乙方所供物料经甲方验收合格,投入客户生产线装配出现不合格或承诺保质期以内出现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维修或更换,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带来的间接损失。

1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有权向甲方提出清款(经甲方确认合格的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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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约赔偿:

1、来料验收发现乙方提供型号不符(图物不符)、包装和标识不良、外观和尺寸不良等,乙方又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出现一批应赔偿1000 元,申请特采按合同货款的8%-15%处罚;首次供货质量问题由甲方通知乙方改进,乙方及时来甲方返修或挑选,未影响生产进度可不索赔。

2、乙方供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实际损失50000 元以下,乙方应对甲方所发生的实际损失进行全数赔偿。

3、乙方供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实际损失50000 元以上, 构成重大质量事故,乙方除赔偿所有直接损失,还须赔偿间接损失,并且将被暂停供货资格,限期整改,整改无效取消供货资格。

4、一般性质量问题:多次缺乏检验报告或提交虚假检验报告(未造成甲方直接经 济损失),包装以及其他外观问题重复出现,改进效果不明显,将承担2000 元以上违约金。

5、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处理不及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和信誉损失 的,乙方除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外,甲方还将酌情要求其承担5000 元以上的违约金。

6、由于乙方质量问题,需委托甲方协助选别的按照每小时30元扣除选别费用。

五、供应商考核:每月将供应商综合考核打分,并通报之。

1、供应商考核依CQDS为参考 即:价格、质量、交货期、服务四个部分。

2、质量考核:每月供应商按交货质量排比,来料验收批合格率在95%以上为优质合格供应商、来料验收批合格率在40%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要求提供品质改善报告并延期一个月付款。

3、交期考核:供货及时性,交期延误按实际延误天数纳入考核。

4、服务考核:质量问题处理的及时性和工作态度将决定服务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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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协议是采购合同的一部分,与相对应的采购订单同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供应商) (盖 章) (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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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委托采购协议

代理采购协议书

被代理商(以下简称甲方):爱美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法达成如下委托采购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乙方的责任:

1,甲方所需采购业务由乙方尽责执行督导,并随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

2,为甲方寻找合格厂商,如实提供工厂生产经营状况。

3,为甲方寻找所需的样品及物品,为甲方取样,验货,出货事宜。,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范围:

1,甲方直接下订单给乙方,由乙方全权负责从接单到出货一条龙系列服务(乙方于任何第三生产厂家的事宜与甲方无关)。乙方再下单给工厂进行生产。

2,乙方接到甲方详细注明(比如材质、尺寸、颜色、数量等)的询价单后,须在2天内提供产品报价表给甲方(若遇特殊和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乙方的利润空间内单价在福建省区域最低,如甲方有发现同型号同款式同材料的前提下单价有低于乙方提供给甲方货物单价的经甲乙双方调查取证证明(非原厂商和恶性竞争除

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有价格问题的货品的差价。

第三条,关于交货期和品质:

1,交货期:每批货需按采购单约定的期限出货。乙方有责督促产品生产进度。若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提交甲方,以求得甲方理解允许后,方可延期交货时间。如是因乙方擅自改变导致交货延期的,甲方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品质:乙方需完全依照样品质量进行组织生产和出货。(样品确认要双方签名盖章各自封存。)

第四条 货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提供出货单,验货报告及正式发票,待甲方确认无误后,在30天内甲方支付货款打入乙方公司账户,所需货品托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其它费用:

1,甲方所采的货品,如需额外深加工,如贴条码、重新包装、分类等,而临时需要裁增员所发生的加工费用,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补贴。

2如有需要直接去工厂验货,在的住宿费用按¥120元的标准由乙方承担,超出住宿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有关甲方公司人员及客户,如果前来做商务考察及采购,乙方有协助派车接送及派员参与商务活动,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所发生

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福建区域只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货品,甲方不得自行联系福建区域的厂商和代理商。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货品出库前,乙方必须提供成货样给甲方确认。待甲方确认无品质问题后方可安排出货,同时甲方应具商品验收合格书给乙方。若是商品样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其责任承担有二种情况:a,,若是甲方因在采购单上品质要求表述不清楚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b,若是因乙方在转告交待工厂方所犯的漏洞,致使才发生的质量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采购验货时将须完全遵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作业。做到严格产品检验,必要时需对产品做全检的,甲方应提前支付相应的检验劳务费用。以完全保证产品的质量。如因乙方在采购及检验上的失职,而出现所交付的产品质量瑕疵,从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得追究违约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应对双方的合作资料及货源渠道负保密责任,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泄露双方合作资料予任何第三方,如有泄露行为造成甲方或乙方的经济损失,经甲方或乙方查实后并提供相关

证据,泄露方需赔偿给被泄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壹 年,即2012年10 月26 日至2013年10月 25日,双方合作期间如有异议可协商修改或另立补充协议。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协议签订权。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1.在合作期间如果发生分歧的,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备注:在2010年11月25日之前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作废,以此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加一个换货。如有与样品品质不一样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商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看下有什么问题,对我公司有利的要加什么条约。主要的就是乙方的利润空间内这一句。修改下,

第18篇:采购框架协议

采购框架协议

****************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同***********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于201*年**月**日在乙方公司就双方201*年进一步合作的方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会谈,在公平公正、平等友好的气氛下双方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以下共识:

第一条

总则

本合同为框架协议,其条款适用于依据本合同所签订的所有采购订单(以下简称“订单”)。本合同及其附件(订单格式)以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采购订单组成甲、乙双方之间唯一的、完整的合同。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订单存在不一致,应以订单为准。订单未规定的内容以本合同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放弃均须有书面记录,并且有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

第二条

产品范围(以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为准) 第三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四条

本协议按以下原则确定产品价格

双方原则按框架协议协商一致的价格执行。因市场因素导致该价格浮动超过3%,甲乙双方对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

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2.每月20日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后,并由乙方开具相应发票后,甲方于次月20日前付款。

3.每月20日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后,并由乙方开具相应发票后,甲方于90个自然日后滚动付款。

第七条

标的物的交付时限

1.原则上自甲方将订单交付乙方起,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订单所属物品送至协议或订单约定的地点进行交付。

2.加急订单自甲方将订单交付乙方,且乙方接受订单后48小时内送至本协议约定的地点进行交付。

第八条

标的物的运输方式

常规订单由乙方委托第三方物流或自行送至协议约定的地点。 第九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2.验收方式:按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

小时的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第十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四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 20**年 **月**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七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一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本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该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对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仍有向违约方求偿和其他法律允许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2.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0.1%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十五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终止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按期付款,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将未付款项所发生的利息付给乙方。

6.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4.保密: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5.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帐

号:税

号:联系人: 日

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 联系人:

期: 年

第19篇:质量保证协议(采购)

质量保证协议

第一条

供需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

1、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在合同时对原辅材料、无图配件予以标准约定。

2、共同认可的产品图样、技术协议、质量保证协议、检验标准等文件及必要的标准样件等实物。

第二条

供需双方质量责任

1、关于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1、所有供方必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标准认证,已经通过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方,需确保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该体系的要求运行,未通过的,按需方达标要求限期通过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供方需提供新的认证或认证审核计划。

1.2、需方按相关开发或审核计划对供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1.3、对于二方审核结果,供方应按照要求制定针对性计划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未按期完成的,对供方实施质量考核:第1次整改无效1000元/项,第2次整改无效2000元/次,现场复审不合格或整改完成率低于80%的可做产品停供更改处理。

2、关于4M变更的管理

2.1、供方由于各种原因,需进行生产现场变更、关键生产设备变更、工艺方法变更、材料变更等,应提前书面通知需方,按需方要求提交PPAP资料并需得到需方的PPAP认可;变更后的产品应视同新产品开发的样件经过相关的确认,并需做特殊标识。

2.2、如供方擅自进行4M变更且未得到需方认可,处以10000无索赔。供方4M变更未需方确认导致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整改期间所供产品按让步接收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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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方提供的产品应有保持期要求,无标准的按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4、供方对所供零部件,应按照“检验作业指导书”的时间及项目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性能试验报告/材质报告。当需方需要时,供方应在批量供货前提交OTS/PPAP报告,并得到需方批准。

5、供方应持续提升质量保证能力,每年的不良率应较上年度下降50%。对不符合项需要向需方提供整改措施、计划和证实材料;需方对未按要要求执行到位的问题点按照2000元/项进行索赔。

6、需方根据供方质量状态及市场反馈实行供货份额调整。

7、为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供应商管理实行末位淘汰制,原则上每年淘汰不低于3%的供方。需方对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可实施淘汰管理:

a) 年度绩效评定后五名的供应商;

b) 连续三个月月度绩效评定为后五名,且年度绩效评定C类供应商; c) 当年二方审核复审仍不合格的供方。

8、对供方产品出现以下情况的,需方对供方产品可实施淘汰管理:

a) 对新产品送样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可试装过程中对出现质量问题整改无效; b) 供方产品质量不能满足需方要求或连续出现3次以上批量质量问题。

第三条

外购件验收管理

1、供需双方确定产品接受和检验方式,保持采用同一种检测方法。

2、供方在提供产品时,应同时提交产品检测报告和/或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的项目应与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荐吻合);原材料供方应随货递交“产品质量证明书”,需方接受产品时,首先验收有关资料是否齐全,首批或整改后的产品采用全尺寸检验的方法进行验收,并提交全尺寸检测报告,否则按不合格产品处置。原材料验收应相关技术要求或相关标准要求。

3、供方必须按需方检验作业指导书要求提供产品性能/材料试验报告,对未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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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试验报告的供方按每1000元实验考核。

4、供方交付用于检验的检测拯救、材质报告、检验试件等应真实有效,如检验发现与实物不相符,弄虚作假,每次索赔10000元。

5、需方的验收不难减轻或代替供方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排除其后的拒收、退货、质量索赔及三包服务。

第四条

质量问题的处置与赔偿

1、外购件检验过程出现不合格情况处置 1.1、产品退货:

当月检验出现第一批不合格退货索赔500元;当月同种产品及质量问题出现第二批不合格退货索赔5000元;当月同种产品及质量问题出现第三批不合格退货索赔10000元,并实施停供整改处理。

产品退货期限:样件或小批量产品限一周内退回、常规或批量产品限两周内退回,超出退货期限,将以书面通知供方后由需方自行处理,由此所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退货产品需在需方现场销毁后进行退回。

1.2产品让步接收:

原则上需方不接受不合格品,只有当不合格部位和/或不合格项经需方评审,认为对需方的产品性能无明显影响且生产急需时,准许让步接收:

当月发生第一批不合格,判定让步接收,按合格价下浮3%-5%(整批); 当月发生第二批相同产品及项目不合格,判定让步接收,按合格价下浮6%-10%(整批);

当月发生第三批相同产品及项目不合格,判定让步接收,按合格价下浮12%-15%(整批);

1.3、当月外购件交验统计中,供方交验合格率达不到指标的,在供方月度考核评价中扣除相应考核分数;严重影响外购件部门体交验合格率,排列后3名的供方,给予质量索赔2000元;月度连续排列后3名,加倍索赔。

2、在公司实物达标检查过程中,外购件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项次合格率低于95%以下,每种产品索赔2000元;

3、盐雾试验或性能试验抽查不合格,试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并索赔1000元。

4、实物抽查、Cpk专项计划等质量整改、提升项目,到期验收未达标,索赔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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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项。

5、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置

5.1、因供方的产品不合格,影响到需方生产过程或造成需方零部件返工或设备、刀具损坏乖,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2、原材料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因材料本身质量不合格出现批量质量问题或重大影响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接到通知后及时到现场确认,并负责承担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3、加工过程中毛坯件料废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还应承担工序产生的费用。5.

4、因供方毛坯问题造成的批量质量问题,责任方除承担上述直接或间接损失外,每批处以1000-5000元索赔,重复发生的加倍处罚。

6、产品在装配或加工过程中,螺栓类、卡环类、弹垫、垫片类等标准件产品不合格5元/件索赔,其他不合格按30元/件索赔。

7、供方产品在加工过程中,一次性出现的不合格品达到一定数量,将按批量进行质量索赔;

一次性出现10件以上至50件以下(包括50件),每次索赔500元; 一次性出现50件以上,每次索赔1000元;

由于批量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除上述索赔外,加罚1000-10000元; 对重复性出现批量质量问题,将进行加倍处罚。

8、产品在一次下线检验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索赔;

由于供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变速器总成拆箱返修,应承担零件报废损失,并按200元/台实施质量索赔;造成当日批量不能入库,供方须承担300元/台的质量索赔;

9、当日生产现场因供方原因造成生产停线的,按50元/分钟进行索赔,影响主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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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生产停线的,按主机厂索赔标准进行索赔,当月重复发生加倍索赔。但需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生产调整,减小了对需方的影响,根据实际影响情况给予供方2000元及以上索赔;

10产品在主机厂或市场出现的质量问题索赔

10.1、供方产品在主机厂装配或高度过程出现不合格,应承担相关拆装费用及零部件报废损失,并按300元/件进行质量索赔,重复出现加倍索赔。

10.2、供方产品在主机厂出现质量问题被主机厂索赔的,由供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它费用。

10.3供方产品在市场上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成本损失,供方承担全部费用;给需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并加罚1万元~5万元。

10.4随变速器总成出口零部件企业承担相应的海外买断费用,主机厂收取强保费用的零部件企业应承担相识的强保费,费用按实际发生台数进行结算。

11、实物质量整改的要求

11.1、需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外购件质量工作会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应按照要求准时参加并准备材料,共同研究和制定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原则要求供方总经理必须参加。

11.2、供需双方应加强质量信息沟通,保证渠道畅通、传递迅速。对于需方的《质量问题反馈和整改通知》及体系审核改进要求,供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需方规定的格式进行回复,并按整改计划如期完成,提供证实性资料。

1)整改后未经允许依然使用老状态的配套件:

一次性索赔1000元+50元/件,对老状态的配套件当场销毁,并且视情节调整供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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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未按质量整改通知要求时间节点来人处理问题或递交整改措施,每次索赔500元,并对供方按每延迟一天加罚100元处罚。

3)供应商对需方反馈的质量问题,所提交的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所提交的报告弄虚作假与实际不符,每次索赔1000元。

4)供应商按质量整改计划要求到期未完成的,对供应商实施质量索赔:第1次产品整改无效果的给予处罚1000元/项;第2次2000元/项。

5)质量整改中因供应商工作质量问题无故延期提供整改的,直接给予供应商质量索赔2000元/项。

12、质量保证金

为满足汽车产品召回政策的实施,以及市场发生质量问题索赔的需要,供方需按正常供货额的1个月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当月供方月度供货质量水平降低时,需方有权根据降幅提高对供方的质量保证金。同时约定如供需双方解除采购合同终止配套关系时,需方有权保留供方质量保证金一个质量周期时间作为市场质量风险抵押,到期如无异常损失,供方或申请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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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采购廉洁自律协议

采购人员廉洁自律协议

1 目的

1.1 为规范公司采购人员行为,实现很好的采购质量、合理的市场价格,确保物资采购工作始终保持廉洁高效、准确及时、服务周到、行为规范的良好状态,树立公司及采购人员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采购业务健康有序进行,在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的同时,结合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1.2 规范公司采购业务的良好风纪,预防违规和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做到物资采购健康有序进行。

2 范围

2.1 公司物资采购部管理人员和采购的业务人员。

3 职责

3.1 采购部采购业务人员对自身的廉洁自律负责。

3.2 采购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采购业务人员的廉洁自律进行监督管理。

3.3 采购中心总监负责对本中心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实施监督管理。

3.4 公司全体员工对采购人员廉洁自律实施监督职能。

4 内容

4.1 禁止行为规范

4.1.1 禁止参加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的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4.1.2 禁止向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索取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和供应商的各种福利待遇。

4.1.3 禁止接受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给予的回扣等。

4.1.4 禁止在供方单位和当事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4.1.5 禁止向供应商提出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要求。

4.1.6 禁止在开标前泄露招标相关信息和采购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

4.1.7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压价购买私用商品和赊欠货款。

4.1.8 禁止截留、挪用、私分和擅自处理采购资金。

4.1.9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借钱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4.1.10 禁止私自经商,禁止业务员与其直系亲属有采购关系,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在供应商单位入股分红。

4.1.11 禁止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

4.1.12 禁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采购行为。

4.2 罚则

4.2.1 违反工作规范行为者按照公司工作奖罚制度处理。

4.2.2 违反禁止行为规范的任意一条,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罚金,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日期:

《采购协议.doc》
采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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