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协议

2022-04-20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于 年月 日在 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一)资质审查: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施工安全许可证书。 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纪录。

3.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30人以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

5.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二)安全风险抵压金

乙方缴纳给甲方工程款3%~10%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

3.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5.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后果,按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1 6.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察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 ,认真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4.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

5.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备案。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

6.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戴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施工。

7.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8.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10.乙方所承担的施工(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11.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12.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13.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14.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员工人身伤亡,或者对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所有损害赔偿责任。

六、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在72小时内交甲方财务部,否则每迟24小时加扣10%滞纳金。愈期不及时缴纳扣款及滞纳金的,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或在

2 承包工程结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人身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六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十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当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

4.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五万元。5.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

6.乙方人员发生下列严重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1-5)万元。

(1)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不系下额带); (2)高空作业不按规定扎安全带;

(3)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未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4)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5)不填写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6)外包工程没有办理开工手续擅自开工; (7)安排未经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8)在生产现场(燃油、氢气、电子间区等重点防火部位)吸烟; (9)高处作业防护措施不当造成高空落物; (10)酒后作业。

7.乙方人员发生下列重点习惯性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0.5-2)万元。

(1)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2)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规定; (3)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电气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5)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无监护;

(6)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不进行定期试验; (7)盲目决定设备带病、超出力运行或让职工冒险作业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8)制定的规程、措施、制度等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

(9)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不按规定运行中更换碳刷;

(10)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3 (11)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12)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13)未经批准,解除运行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 (14)电气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8.乙方人员发生下列一般习惯性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0.2-1)万元。

(1)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或不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

(2)搭乘载货吊笼或用吊头、抓头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

(3)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进行其它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或监护人员数量及所处位置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规定;

(4)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人员站在焊接堵头对面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继续作业;

(5)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无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6)特殊岗位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未按规定正确着装;(进入发电机内、锅炉汽包内、汽轮机汽缸内未穿专用工作服、布鞋或胶鞋;进入制氢室内未穿防静电服等);

(7)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

(8)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9)不走安全通道,从翻车机工作区域通行;

(10)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等;

(11)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等起吊物件;

(12)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不接地、不装漏电保护器及不戴绝缘手套; (13)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的鞋等; (14)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15)进入易造成人员窒息的环境或区域工作未采取防范措施;

(16)在地下维护室、沟道和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非安全电压照明、无人监护; (17)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包括GIS等无法进行验电的设备),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

9.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10.未尽事项按甲方《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反违章管理标准》、《文明生产管理标准》等规定中条款执行。

七、其他

1.工程发生各种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责任,由乙方自己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应将结论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4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监督部门留存一份。

3.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甲方安全监督部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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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根据《上海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

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芦潮港维修

2.工程地址:甲方制定范围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专业分包(详见合同)

二、工程项目期限:2011年 1 月 1 日至2011 年 12 月 31 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

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

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⑴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并制定有针对性的 }⑵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

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

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

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

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于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所有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规定办理动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地下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地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未尽事宜。

(1)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意外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上报有关部门。

(2)本工程不得再转包第三方进行施工或维修。

(3)本工程施工延期,本安全协议延期至工程结束。

(4)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21.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级)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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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xxxxxxxxxxxx工程

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XXXX煤矿XXXXXXX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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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整改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双方公司选场技改工程现场施工和安装安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双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建筑和安装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3、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形成会议记录,并上交甲方存档。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高空)作业时,施工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各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各自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9、所有通知都要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安全员:

乙方安全员:

乙方入场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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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于 年 1 月 16 日在 就 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一)资质审查: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纪录。

3.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必须持有安全资格证;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每增加30人增设一名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30人以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

5.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二)安全风险抵押金

乙方缴纳给甲方工程款3%~10%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最低贰仟元、最高拾万元。

(三)人员培训

1.乙方的人员培训、正式开工手续等资料应在计划开工前的一周前全面办理完成。

2.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培训之前,应提供乙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证明,由乙方安全监督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单位的公章,同时附有培训考试合格人员的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等信息内容)。否则,不予进行甲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办理入厂手续。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甲方给予乙方一次免费培训,培训后如因工作需要另外增加人员的,按照每人次50元进行收费。

4.乙方如发生参加培训人员有代签字、代答试卷、替考等作弊行为的,甲方有权对该公司本次培训人员的成绩予以全部作废,并对乙方处以500元的处罚。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

3.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5.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后果,按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察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 。安全人员必须持有安全资格证;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每增加30人增设一名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30人以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认真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4.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施工。年龄要求符合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男性18至60周岁;女性18至50周岁。

5.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管理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备案。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

6.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戴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

7.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8.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

10.乙方所承担的施工(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11.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12.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13.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统

一、安全帽统一,安全帽上应有公司名称和编号,着装符合《安规》规定。并按2人一排排队入厂。

15.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员工人身伤亡,或者对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所有损害赔偿责任。

六、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在10日内(含节假日)交甲方财务部,否则每迟24小时加扣10%滞纳金。愈期不及时缴纳扣款及滞纳金的,甲方不对乙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办理工程结算和新项目的开工手续。

1.乙方工作中造成人身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六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十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当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

4.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五万元。5.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

6.乙方人员发生下列严重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伍仟至壹万元。

(1)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不系下额带); (2)高空作业不按规定扎安全带;

(3)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未采取安全可靠措施;严禁未经审批异动固定设施; (4)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或施工人员不在工作票上签字,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5)高处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 (6)外包工程没有办理开工手续擅自开工; (7)安排未经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8)在生产现场(燃油、氢气、电子间区、氨区等重点防火部位)吸烟; (9)高处作业防护措施不当造成高空落物; (10)酒后作业。

7.乙方人员发生下列重点习惯性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叁仟至伍仟元。

(1)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2)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规定; (3)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5)起吊作业不符合“十不吊”要求;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无监护; (6)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不进行定期试验;

(7)盲目决定设备带病、超出力运行或让职工冒险作业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8)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抽水区域内进行人工清淤、挖土等工作;

(9)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不按规定运行中更换碳刷;

(10)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1)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12)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13)未经批准,解除运行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 (14)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8.乙方人员发生下列一般习惯性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壹仟至叁仟元。

(1)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不符合“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

(2)搭乘载货吊笼或用吊头、抓头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使用电梯运送禁运物资。 (3)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进行其它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或监护人员数量及所处位置不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规定;

(4)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人员站在焊接堵头对面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继续作业;

(5)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无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6)特殊岗位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未按规定正确着装;(进入发电机内、锅炉汽包内、汽轮机汽缸内未穿专用工作服、布鞋或胶鞋;进入制氢室内未穿防静电服等);

(7)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

(8)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9)不走安全通道,从翻车机工作区域通行;

(10)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等;

(11)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等起吊物件;

(12)使用电动工器具外壳不接地(缠绕或勾挂)、不装漏电保护器及不戴绝缘手套; (13)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的鞋等; (14)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15)进入易造成人员窒息的环境或区域工作未采取防范措施;

(16)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非安全电压照明、无人监护; (17)沿绳索、脚手杆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直立爬梯的高度超过2米时未使用攀登自锁器。 (18)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19)严禁携带火机(火柴)和香烟入厂,现场施工气割工作所需火机由甲方监护人提供,并做好登记。

(20)乙方必须参加甲方每周开展的安全日活动。由甲乙双方工作负责人共同组织,学习甲乙方的周安全日学习材料。由甲方项目所在部门指定的地点组织安全活动;甲乙方分别留存签到卡及影像图片等资料。

9.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10.未尽事项按甲方《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反违章管理标准》、《文明生产管理标准》等规定中条款执行。

七、其他

1.工程发生各种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责任,由乙方自己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应将结论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监督部门留存一份。

3.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2015 年 1 月 16 日

推荐第6篇:安全管理协议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人: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建筑工程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

1.总包工程名称: 蚌埠金鹏玖玖城市广场 。

2.分包工程名称: 蚌埠金鹏玖玖城市广场一标段 。 3.分包工程地点: 。 4.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内容按分包方与总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5、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本合同暂定与总包合同一致。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前结束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补贴。

三、协议内容

1、甲方责任与权力

1.1、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1.3、甲方负责采购(费用由乙方支付)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并发放至乙方,乙方人员必须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4、对乙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和其他要求,介绍施工作业环境、工程现场存在的施工风险和易发生的事故,并组织进行安全考试。 1.

5、负责对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及保存影像资料。

1.6、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对乙方的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及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1.7、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1.8、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9、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

1.10、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约定的合理工期。

1.

11、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1.

12、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

13、在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时,组织进行现场救援,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与上报,并按照制度、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扣除安全保证金。

1.

14、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1.

15、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乙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责令停工整顿,或解除工程合同。

1.

16、对本单位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乙方自带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有权禁止乙方使用,并做退场处理。对乙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

17、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及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

18、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

19、甲方有权在乙方退场时要求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手续。

1.20、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

21、督促乙方为其职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2、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2.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2、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2.3、乙方须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或违规分包。 2.

4、乙方必须按国家的相关法规及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设置相应的兼职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每天对本司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2.5、乙方必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人事用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6、乙方进场一周内必须提供:

①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参与本工程管理人员名单、相关证件复印件及通信联络表; ③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④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及其安全证明(如合格证);

⑤乙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花名册; ⑥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时必须向甲方安全部提供合格证明材料(三证一标志);

⑦现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有效C证。

2.7、乙方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得打骂、恐吓甲方管理人员,如有异议,书面向甲方说明理由,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乙方组织进行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身体健康检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禁录用老弱病残、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年龄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作业工人。(男: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9、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2.

10、乙方的有关班组长和负责人必须每天应认真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及交底,督促工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增强工人法制观念,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并每月将安全活动记录交甲方安全部。

2.

11、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工人必须对交底内容签字认可,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2.

12、乙方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

13、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2.

14、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二级电箱(由甲方指定)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本队所属二级电箱以下的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电箱)、临电线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2.

15、乙方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是经省建设厅考核发证培训合格人员,方可持证上岗。

2.

16、乙方必须保证本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设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甲方编制的相关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2.

1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2.

18、乙方应遵守甲方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宿舍内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插座,不得使用电饭煲,热得快等,不得在宿舍内动用明火。 2.

19、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合格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施工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20、乙方必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及安全生产例会,不得缺席及迟到;对甲方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必须签收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做书面回复。

2.

2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2.

22、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退场时与甲方办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移交手续。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2.

2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

24、乙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本司责任区域的作业环境满足相关规定,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甲方的相关人员,紧急情况时可以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作业区域并停止施工,由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检查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则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全责。

2.

25、乙方应按规定为本司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2.

26、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非安全事故,所产生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积极配合甲方对安全事故善后的处理。

三、奖励与处罚

1、乙方不配合甲方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将对乙方罚款10000元。

2、严禁乙方违规转包分包,否则一经发现,处罚乙方50000-100000元,转包分包期间所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有权对乙方清退出场。

3、乙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过程中对甲方管理人员有打骂、恐吓行为的,甲方将罚乙方10000元,并有权对闹事人员进行退场。

4、乙方录用不符合本协议2.8条款的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500元,并清退出场。

5、乙方对甲方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必须签收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拒绝签收、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标准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一般隐患罚款500-2000元/条,重大安全隐患罚款5000-10000元/条。乙方整改不及时,甲方为保证现场的安全可采取强制整改,强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未定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不定期过定期检查及安全例会,每缺席一次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违约金,每迟到一次收取500元违约金。

7、乙方必须配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到位,甲方将按每天1000元收取违约金。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每发现一人无证上岗,甲方可收取其违约金 500元/人,并有权将无证人员清退出场。并且在甲方单位限定时间内立即将持有证件人员配备到位,禁止现场工人无操作证件未经过教育及交底私自开动现场的机械设备。否则经检查发现将对乙方每次5000-10000元罚款。

8、乙方违反生活区管理制度的,每违反一条收取违约金100元,对屡教不改的工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相关人员。

9、乙方在安全事故善后工作中不能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最少不低于20000元。

10、乙方管理或乙方人员责任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违约金:重伤一起 10万元;项目并且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高空抛物一次 10万元;火灾一起10 万元,如火灾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的违约金 10万元;如发生死亡事故或严重未遂事故,由甲方安委会确定收取分包方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并且因此出现的任何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连续发生事故,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同关系或加倍处罚。

11、乙方班组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有完整记录的施工作业班组,一次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12、乙方对于项目安全管理提出好的意见或建议,并努力推动其实施,为项目的安全管理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经项目安全部提议,可得到200-1000元的奖励。

13、乙方的所有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均可依据本管理协议,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甲方对乙方的奖励则以现金兑现。

四、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由于乙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及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本协议订立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议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不符时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终止之前,乙方需向甲方申请本协议销案,凭销案审批表结算剩余工程款和安全管理保证金。

五、协议文本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日 期:

电 话: 日 期: 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以及天润建工的有关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保证本工程能够按期按质的顺利完成。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施工现场施工区及办公区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实施,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绿色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环境,全面监督检查。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文明施工宣传,要求乙方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教育,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安徽省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现场标准。

3、要求乙方由于工期及技术要求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按照安徽省建委要求到属地区、县建委办理《安徽省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

4甲方要求乙方施工作业中噪声污染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

5、要求乙方施工现场道路必须硬化,现场堆放的沙子、土方必须用密目网苫盖,渣土运输必须设置洗车池,运土车辆必须全封闭。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内容的作业及现场办公范围承担环境保护和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的责任、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如乙方不服从管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2000-3000元。

2、乙方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全员环保意识,牢固树立施工必须保护环境的思想。施工现场的环保、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安徽省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现场标准。

3、乙方现场负责人对管辖范围的环保、绿色施工、文明施工负责,并应建立相应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使环保、文明施工落实到人。否则将对乙方进行1000-3000元罚款。

4、控制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减少施工扰民是环保、文明施工的重点,乙方应在甲方统一协调下做好以下工作:有违反情况将会对乙方进行1000-5000元罚款,如对社会和小业主造成负面影响的将由乙方承担。

(1)、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存放工具、机具、材料、构件必须码放整齐有序。如材料随地乱丢、随意摆放甲方将对乙方进行1000-5000元罚款。

(2)、在安排生产时,不得将有可能产生噪音的施工安排在夜间进行。由于技术原因必须连续施工而安排夜间作业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如乙方服从甲方安排将对乙方进行5000-10000元罚款。如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将由乙方承担。

(3)、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场地和道路要有排水措施。外运土方要有防止车轮将泥砂带出场外的措施,现场暂存沙子、土方应进行固化或苫盖。

(4)、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别建立存放转运站,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清运和消纳处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拉运,要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5000-10000元罚款。

(5)、施工现场的污水不得随意排放。混凝土搅拌机必须设洗车水沉淀池,有条件的应回收再用。如有违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1000-2000元罚款。

(6)、如需在现场设立食堂,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使用清洁燃料。100人以上的食堂厨房必须设隔油池,不得将含油污水直接排放。如未按要求设置的将对乙方1000-2000元罚款。

5、如果因乙方原因致使施工现场被有关部门处罚,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与经济合同同时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分包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监督检查乙方用火操作前,电气焊作业人员以及班组或分包单位用火操作交底和《用火申请审批表》的实施和签字情况。

5、负责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工程内不设置宿舍和住人,不做仓库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及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协调和处理施工现场存在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要求乙方提供施工作业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

9、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

10、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如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情况将对乙方进行1000-5000元罚款。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为未能给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将对乙方进行1000-3000元罚款。

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办理动火证。禁止非焊工进行电气焊操作。如特种操作人员未能持证上的及动火未办理动火审批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5000-10000元罚款。

4、乙方人员不得在现场划定的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发现一次给予500-1000元罚款。

5、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麻花线插板、插座、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做饭,严禁使用电热棒烧水,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如未按照协议规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和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如甲方检查发现每次将对乙方进行5000-10000元罚款。

6、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8、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甲方备案。如隐患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将对乙方进行1000-3000元。

9、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谎报、瞒报、知情不报的情况甲方将对乙方进行10000-50000元罚款。

10、因乙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与经济合同同时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5、《绿色施工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安徽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使用所有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做到“三相五线制”,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安徽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保证所有配电箱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如检查发现设备、安全设施、破损未及时修复的,未能提供安全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的将对乙方每次进行1000-5000元罚款。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如检查发现违章用电、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每次将对乙方进行500-2000元罚款。

4.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持证率必须达到100%。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如检查发现有特殊工种有未持证上岗的现象将对乙方进行1000-5000元罚款。

5、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用电安全管理,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麻花线插板、插座、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做饭,严禁使用电热棒烧水,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如未按照协议规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及触电事故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和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检查发现有违章现象,小型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未配备专用开关箱,每次将对乙方进行2000-5000元罚款。

6.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省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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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长钢工程项目承发包

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江油市三合镇

3、承包范围: 见总承包合同

4、承包方式: 总包

5、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四川省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主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以上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记录在案,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消防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联系电话: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联系电话: )负责联系,监察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察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按期限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有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有自己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

2 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负责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有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受,就表示该设备和工具处于完好安全状态,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3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道及高压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地方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设备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本方人员、对方人员第三方伤亡等),双方必须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乙方人员伤亡的费用自理,甲方及第三方人员伤亡双方按责任大小解决。

21、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使用于立协议单位双方,如遇有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人身伤亡及其他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

乙方: 辽宁立德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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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及零星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重庆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号为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1、乙方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安全,并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安全标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工程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短期及零星施工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

3、甲方若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或存在不安全因素,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乙方应立即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而不顺延工期,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走过场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直到整改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施工人员中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合符要求的作业人员。

5、乙方施工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设备(如行车、手动叉车、机动叉车、切割机、打磨机、电锯、电刨、电焊机、冲气钻、电钻、配电箱及其它辅助工具)

6、甲方需对乙方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培训。

7、乙方需为乙方执行本合同中之全部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如乙方原因未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由此而发生的任何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需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乙方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警示围栏、防护网但不仅限于警示围栏、防护网)以及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但不仅限于安全帽、安全带等)。

10、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及设备安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或乙方以及第三方人员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但不仅限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需为乙方执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人员或设备承担工伤事故或设备事故责任。

12、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放置有序,防止任意堆放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13、如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或规章制度,按照甲方的规定进行处理,所有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14、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发生争执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约定,增添附件,经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或盖章,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伴随本工程合同同时生效、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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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赁使用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总包单位):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租赁单位):

一、协议签定的目的、依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自然环境,保障施工生产安全进行,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共识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及设备简介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 程 地 址:

3、设 备 简 介:数量、厂家、型号、出厂日期、产权备案号、使用项目数、使用年限及近期机况等塔吊的相关信息 „„

一、安全管理职责

(一)甲方权利、义务、责任: A、权利: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单位及设备相关资质证照原件,并留存盖有乙方红章(公章)的复印,(如: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塔机的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产权备案证、基础预埋件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附着框附着杆预埋件及附着杆件等附着装置的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安装、维修说明书原件、历次使用的检测报告及履历手册);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备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件的塔吊司机和指挥;

3、乙方塔吊进场后经甲方验收发现,与合同要求不相符、国家明令淘汰、组装或改装、出厂年限超过4年、爬梯无圈、顶升套架无上下工作平台、附着框安装完成后不能使四根主玄杆形成整体受力、驾驶室内无限位显示仪、不能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范要求配备0.1秒30毫安漏电保开关、主要是受力结构件锈蚀严重或有明显变形等其它严重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进行更换,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塔吊进场后经甲方验收发现,驾驶室及操作台不完整、驾驶内未设电源总开关、电控系统中各种元件老化破损松动或电缆破损老化、各种保险(小车防断绳、断轴保险、吊钩保险等)各种限位装置(重量、力矩、小车、回转及上下限位等)及各种保护装置(卷筒滑轮防钢丝绳跳槽的装置、排绳器、回绳器、缓冲器止挡装置等)不可靠或失灵、缺小车检修篮、警示灯风速未装或损坏、减速箱内传动部件磨损严重、滑轮、卷筒及吊钩达报废标准、顶升套架导轮不能自由转动或轴有变形,等等类似这样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的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完成维修单位须出具维修证明;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原厂加工的附着装置(包括:框、杆、预埋件等及其相关附件)和基础预埋件并附合格证;

6、如在进场验收时未能发现的安全隐患,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若被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无条件整改;

7、乙方操作人员(含塔吊司机、指挥)在施工现场如有违章、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相关处罚条款及规章制度对乙方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或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操作人员;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为其操作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蓝色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

9、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对其操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10、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操作人员;„„

B、义务:

1、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塔吊进场堆放场所及安装场地;

2、甲方有义务给乙方塔吊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将电源配置到塔吊附近并设专用的开关箱(内设:隔离开关、0.1秒30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3、甲方有义务制止劳务班组强令乙方操作人员进行违章、违规、违反“十不吊”的吊装作业;„„

C、责任:

1、甲方领导及管理人员不得强令乙方操作人员进行违章、违规、违反“十不吊”的吊装作业;

2、甲方负责提供夜间吊装用的照明设施;„„

(二)乙方权利、义务、责任: A、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塔吊进场堆放场所及安装场地;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将电源配置到塔吊附近并设专用开关箱(内设:隔离开关、0.1秒30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3、当劳务班组强令乙方操作人员进行违章、违规、违反“十不吊”吊装作业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吊装;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领导及管理人员的任何违章、违规、违反“十不吊”吊装作业要求;

5、夜间吊装作业时间如甲方提供照明不足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吊装;„„ B、义务:

1、塔吊进场后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

2、塔吊在现场进行维修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

3、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在对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时应通知甲方参与;

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其作业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 C、责任:

1、乙方必须加强自身的管理(如:班前检查、定期检查保养、即时维修)确保塔吊完好率达到100%,绝不允许塔吊“带病”(如:限位、保险、防护、爬梯、电器、结构、传动系统等存在隐患)作业;

2、乙方操作人员任何情况下不得进行违章、违规、违反“十不吊”吊装作业,尤其是塔吊司机不得私自解除各种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进行吊装作业;

3、乙方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确认塔吊无异常后方可正常吊装,当发现异常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现场设备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并同时停止作业;

4、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吊斗、千斤绳、卸扣等用于生产的各种吊索吊具均为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中加强管理发现报废必须立即更换;

5、乙方操作人当班期间不得携带手机、随身听等除对讲机以外的电子误乐设备;

6、除以上五条明确的乙方责任导致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以外的人、财、物等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以外,其它未明确的乙方责任遵照以下第7条划分;

7、除了以上甲方“责任”中所明确的,甲方原因所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以外,在本次合同周期内塔吊使用或非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以外的人、财、物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均须由乙方承担。

„„

(三)不可抗力责任划分: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例:天灾、战争、*)导致的塔吊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甲乙双方人、财、物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的人、财、物的经济损失,如造成甲乙双方以外的人、财物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应由乙方与其受害方协商处理。

一、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并签订本协议,与合同同时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签订。

一、本协议中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塔吊安装(附着、加节、拆卸)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总包单位):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安装、附着、加节、拆卸单位):

一、协议签定的目的、依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自然环境,保障施工生产安全进行,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共识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及设备简介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 程 地 址:

3、设 备 简 介:数量、厂家、型号、出厂日期、产权备案号、使用项目数、使用年限及近期机况等塔吊的相关信息

„„

一、安全管理职责

(一)甲方权利、义务、责任: A、权利: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单位及人员相关资质证照原件,并留存盖有乙方红章(公章)的复印,(如: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即三类人员B证、安全负责人和机械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即三类人员C证、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JGJ196-201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配备下列人员:a、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b、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安装(附着、加节、拆卸)前对塔吊及周环境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基础和附着预埋及其混凝土强度、塔吊各部件及附着装置是否完整无误且为合格产品、顶升油缸油泵油管液压油各种阀门及电器装置等、顶升套架结节及顶升套架中导向轮、风速仪);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安装塔吊;

5、塔吊安装(附着、加节)完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自检验收,确保各种保险(小车防断绳、断轴保险、吊钩保险等)限位装置(重量、力矩、小车、回转及上下限位等)及保护装置(卷筒滑轮防钢丝绳跳槽的装置、排绳器、回绳器、缓冲器止挡装置等)安装齐全灵敏可靠、警示灯风速完好准确;

6、经特检所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后发现的塔吊各种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的认真整改,在整改回复中附上整改前后的照片且整改回复必盖乙方公章;

7、乙方安装(附着、加节、拆卸)相关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安拆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在施工现场如有违章、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相关处罚条款及规章制度对乙方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或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相关人员,如对甲方施工造成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索赔;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为其相关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

9、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对其操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安装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作业禁区;„„ B、义务:

1、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塔吊安装(附着、加节、拆卸)所需要的场地;

2、甲方有义务给乙方塔吊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将电源配置到塔吊附近并设专用的开关箱(内设:隔离开关、0.1秒30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3、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围护安装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禁区以防无关人员进入;

„„ C、责任:

1、甲方领导及管理人员不得强令乙方进行违章、违规、违反操作规程的安装作业;

2、甲方负责向现场甲方、监理、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告知塔吊安装作业具体位置以防无关人员误闯禁区;

„„

(二)乙方权利、义务、责任: A、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塔吊说明书及其塔吊安装位置的相关情况;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将电源配置到塔吊附近并设专用开关箱(内设:隔离开关、0.1秒30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领导及管理人员的任何违章、违规、违反操作规程的安装作业要求;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现场甲方、监理、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告知塔吊安装作业具体位置以防无关人员误闯禁区;

„„ B、义务:

1、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在对塔吊安装(附着、加节、拆卸)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时应通知甲方参与;

2、乙方进场进行塔吊安装(附着、加节、拆卸)作业有义务通知甲方人员到现场进行旁站;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塔吊安装位置的合理化建议或指出塔吊安装位置存在的错误和不足;

„„ C、责任:

1、乙方必须在塔吊安装(附着、加节、拆卸)前对塔吊及周环境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基础和附着预埋及其混凝土强度、塔吊各部件及附着装置是否完整无误且为合格产品、顶升油缸油泵油管液压油各种阀门及电器装置等、顶升套架结节及顶升套架中导向轮、风速仪);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安装塔吊,不得“偷工减料”;

3、塔吊安装(附着、加节)完成乙方必须进行自检验收,确保各种保险(小车防断绳、轴保险、吊钩保险等)限位装置(重量、力矩、小车、回转及上下限位等)及保护装置(卷筒滑轮防钢丝绳跳槽的装置、排绳器、回绳器、缓冲器止挡装置等)安装齐全灵敏可靠、警示灯风速完好准确,如存多塔交叉作业还须进行防碰验收确保存在效叉的两塔保持安全距离(垂直、水平均大于2M);

4、经特检所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后发现的塔吊各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无条件的认真整改;

5、乙方必须为其相关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

6、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其操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7、乙方必须在安装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作业禁区并设专人监督;

8、乙方在塔吊上进行安装(附着、加节、拆卸)作业的人员不得携带手机、随身听等除对讲机以外的电子误乐设备;

9、乙方作业人员加节时不得将标准节螺栓从上向下进行连接,以防漏带螺帽造成事故;

10、除以上九条明确的乙方责任导致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以外的人、财、物等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以外,其它未明确的乙方责任遵照以下第11条划分;

11、除了以上甲方“责任”中所明确的,甲方原因所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以外,在本次合同周期内塔吊安装(附着、加节、拆卸)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或由于安装过程中留下的安全隐患在今后使用中引发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以外的人、财、物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均须由乙方承担。

„„

(三)不可抗力责任划分: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例:天灾、战争、*)导致的塔吊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甲乙双方人、财、物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的人、财、物的经济损失,如造成甲乙双方以外的人、财物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应由乙方与其受害方协商处理。

一、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并签订本协议,与合同同时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签订。

一、本协议中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推荐第10篇:信息安全管理协议

南京四重奏科贸有限公司接入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南京四重奏科贸有限公司

乙方:_

为加强在南京四重奏科贸有公司接入网站信息安全的管理,维护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甲乙双方就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方面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信息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用户守则等规定和制度。

二、乙方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网络信息工作,负责对本单位网站所发布上网的上网信息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确定本单位网络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网络信息的发布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向本单位员工进行定期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交互式系统页面(如公告板和留言板等)的网络信息管理,对于提交发布的内容,应做到先审核后发布。

三、乙方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规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一)违反国家宪法所规定的信息;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九)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信息;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网站进行入网登记、备案,并负责对乙方网站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严禁上网发布本协议第三条所涉及的有害信息,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甲方有权立即暂停乙方网站使用,并给予通报,将有关情况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将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五、乙方要建立交互性栏目需先向有关部门提交前置审批申请,获得审批之后向甲方提交书面材料方可建立,乙方不准私自在网站上开设论坛、博客、留言板、聊天室以及类似交互性栏目。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六、甲方和乙方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对网站信息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对于乙方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其网站信息安全事故而引发的不利后果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南京四重奏科贸有限公司乙方:南京我爱大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盖章):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11篇:信息安全管理协议

信息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促进IDC接入服务有序发展,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服务器,是乙方向甲方租赁使用的服务器资源、自主网络空间等。

第三条 此协议遵循文明守法、诚信自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协议内容

(一)乙方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文明使用网络,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以及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乙方保证不传播侮辱或贬损其他民族、种族、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信息;

(三)乙方保证不传播造谣、诽谤信息以及其他虚假信息,不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四)乙方保证不传播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五)乙方保证对跟贴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六)乙方保证不利网络资源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第三条 乙方申请的信息资源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转让或出租。由于转让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将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

第四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网站需先备案后接入,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乙方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甲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五条 甲方应保护乙方资料。未经乙方充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七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

第12篇: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项目期限

本合同暂定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全部结束 (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前结束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补贴)

三、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

2.

3.

4. 环境、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火灾、爆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轻伤事故率﹤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目标:按JGJ59-99检查达到 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安全教育率持证上岗率设备完好率

隐患整改合格率安全资料上报率环境、安全技术交底率

5. 安全创优目标: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制,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乙方在进场前需办理入场许可证,并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参与本工程的管理人员及通讯联络表

(3) 参与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证件: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证和B类证),安全员、质

检员证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

(4) 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

(5) 进场的机械设备一览表

(6) 所提资料必须真实可效,否则后果自负。

4.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建质2008(91)号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责本工程的安全、防火等工作,并应定期组织检查和安全例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6.乙方在施工前应认真查勘现场,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并按规定报审批,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7.施工前乙方应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乙方技术负责人应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施工过程中按分部分项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8.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

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处罚细则》进行处罚。

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

自觉戴好防护用品。

10.乙方对自己所在的施工及相关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

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你方确认施工及相关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均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书面记录。

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乙方负责。

12.现场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

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擅自拆除、更动造成的后果有乙方负责。

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

严禁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有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派专人值班。

1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和环境的保护,如有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及

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应加强

劳动卫生健康保护,严格用工制度,严禁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否则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

16.乙方在开工前应自觉到政府部门办理安全备案及接受安全交底等相关工作。

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对施工期间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机械、交通等

重大事故应及时抢救伤员和保护好现场,并按规定进行上报,并承担事故造成的后果、责任、费用等。

18.为加强分包单位管理,控制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包单位均应预先交纳安全风险抵压金,

用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经济处罚和专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按工程款的%预先交纳,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根据甲方安全部门的评审,作为乙方结算“安全、环保风险抵压金”依据。

19.乙方向甲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乙方

均无异议。

20.争议的处理 :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

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镇江市人民法院起诉。

21.本协议经立协议单位双方盖章签字有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必须严格

执行。

22.其他补充条款:

四.有效期: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13篇:信息安全管理协议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厦门市数字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本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本单位(本人)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三、本单位(本人)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开设未备案网站,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本单位(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本人)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五、本单位(本人)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承诺服务器仅为本单位(本人)网站使用,不予任何形式出售、出租、转租与第三方使用。

六、本单位(本人)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本人)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本人)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你单位有权停止服务,本单位(本人)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任何相关主管单位处罚的,由本单位(本人)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赔偿。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单 位 盖 章: 个 人 签 字: 身 份 证 号 码:

期: 年 月 日

初 始 分 配 IP:

备注:(个人附带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附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4篇:供应商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

(适用于直接使用钢材、水泥、混凝土等物资供应分包)

总包方: 华发鼎诚汤逊湖(周店)职工住宅小区 (以下简称甲方) 物资供应分包:武汉天丰顺经贸有限公司 (钢筋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杜绝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和环境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内容,以及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施工分包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施工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汤逊湖(周店)职工住宅小区(标段二)

(二)工程地点:东湖高新周店地区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4年10月19日 完工日期:2017年10月9日

(四)合同金额:

二、物资供应分包范围

(一)物资供应品种: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钢筋供应

(二)按材料员要求供应相应品种、厂家、规格型号的钢筋。

三、名词

(一)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涉及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工程所在地点的地方规章、规定,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内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规定等文件。

(三)作业区域: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所采取的施工措施界限,形成作业区域图示。

(四)现场资源: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所使用(包括移交、借用、租用或二次分包)的人员、设备、设施和物资等,形成现场资源清单。

(四)施工作业活动:为承包或分包内容所进行的运输、上车、下车、贮存、加工制作、安装、操作、浇筑、使用、防护、维护和拆除等作业活动。当承包或分包合同有专门规定时,则以合同为准。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审核乙方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确认管理负责人。

2、给乙方指定物资的库房或储存设施。

3、审核乙方提交的管理和技术文件。

4、向乙方进行分包范围的安全管理交底。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提供营业执照,提交管理负责人。

2、编制安全管理和技术文件(装卸方案或措施)。

五、施工过程阶段的安全管理

本阶段的主要内容是,甲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双方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由派出机构与乙方派出机构确定具体的分包作业区域和在甲方作业区域的进出场道路、上下车地点,当有调整时应及时确认。

2、负责甲方作业区域进出场道路的维护,确保正常通行。

3、提供乙方需要的用于施工作业活动的现场资源,并办理相关手续。

4、对分包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由派出机构与甲方派出机构确定具体的分包作业区域和在甲方作业区域的进出场道路、上下车地点,当有调整时应及时确认。对确定的进出场道路能否正常通行、上下车地点进行检查验收。

2、应保证使用的现场资源符合施工作业活动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3、乙方针对安全管理和技术文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识别各种潜在事故,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其编制和演练按AQ/T9002-2006的规定执行。

5、乙方在施工作业活动过程中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监督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整改。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并指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陪同参加排查,及时整改甲方提出的事故隐患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6、乙方主动服从总承包或合同甲方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参加甲方的安全管理活动和安全生产会议,执行甲方的指令,提供甲方需要的资料或报表。

7、乙方全面主动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甲方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所有文件,确保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

六、发生事故后的报告与应急救援

(一)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应按《生产安全生产报告和处理条例》(493号令)的规定上报。

(二)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立即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乙方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七、生产安全责任

(一)在分包作业区域内,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而投入的现场资源和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内,由乙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在区域内或相邻区域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三)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内,非乙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的事故,由造成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当责任难以界定时,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事故调查单位确定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四)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外,甲方作业区域以内的其它区域,由造成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的事故,由造成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当责任难以界定时,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事故调查单位确定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五)在甲方作业区域以外,乙方发生或被发生的事故,与本项目无关,由乙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当甲方由于乙方的原因受到了有关单位的处罚时,其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当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或派出机构的安全检查指令或要求时,甲方将处以每次500-1000元的罚款,直至停工整改。

上述生产安全责任,不包括政府或行业部门监督检查的其他指令或要求。

八、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评价

(一)评价办法

1、安全评价不合格 (1)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由此被承担责任性死亡事故,被暂停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上级领导批示处理、市级有关部门通报、媒体曝光等导致甲方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在上级单位的考核中被扣。

(2)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或派出机构的安全检查指令或要求。

2、安全评价合格

当未出现不合格时,则为合格。

(二)评价期限与单位

1、评价期限:自乙方进场起至乙方撤出止。

2、评价时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按一次签定,年度和完工考核(但不宜少于6个月),考核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或完工后。

3、评价单位:由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生产部评价。

九、附则

(一)乙方承担责任的费用由乙方缴纳或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及派出机构负责执行。

(三)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份数与分包协议相同。总包方(甲方)(章) 物资供应分包(乙方)(章)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第15篇: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乙方(项目负责人):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杜绝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甲乙双方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甲乙双方根据国家企业负责、行政管理、群众监督、国家监察的方针、安徽省的有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督促乙方按照技术文件、操作规程、安全规则措施和各项安全制度等进行施工生产。

2.根据劳务分包协议,督促乙方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对乙方提出安全生产上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3.定期检查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和生产机具、设备、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紧急险情,可立即下令停止施工,通知外协队伍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并进行处理。

4.督促、检查劳务分包队伍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工作。

5.检查、督促外协队伍(劳务分包队伍)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随时制止违章作业。

6.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积极与受害人协甲方: 安庆市中德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商赔付,并在工程款中扣抵支付。如协商不成引起诉讼造成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在甲方应付工程款中支付,甲方不实际承担责任,乙方也不得以甲方拖欠工程款为由主张权利,甲方在工程结算时扣除乙方总工程款的50%。

7.甲方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下达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要求被检查单位签认;如未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视其不安全程度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

二、乙方责任

1.认真学习、执行安全制度和有关安全细则,提高自身安全素质,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制度,并随时制止违章作业。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无操作合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不准将设备给无证者操作。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3.保证现场文明施工和设备、机具的安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不得随意拆除。

4.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必须配戴按要求的防护用品,积极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工作。

5.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现场。

6.乙方在施工及日常生活中引起的人身伤亡及其它事故,均由

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承担因未办理工伤保险所应承担的责任。

7.乙方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自动承诺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直至工程竣工交付时止。

三、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施工区域管理范围):

四、工期

1.工期自日至日。

2.工期其它约定:由于业主变更设计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的,工期可按此顺延。但甲方不由此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其他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由乙方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代表:

日期:年月日

第16篇:民工安全管理协议

民工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施工单位)名 称:

乙方(民工)名称:

一、协议概括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乙方作为临时人员辅助完成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

二、用工性质

本次用工乙方作为临时人员参与工程建设,乙方为临时用工的管理和责任主体。

三、协议期限

用工期限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然终止。

四、工作内容

1.乙方从事甲方安排的农网工程施工的相关工作任务。2.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规定的工程量。

五、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规》、施工技术要求培训,努力学习掌握操作规程,提高业务技术及安全防范意识。

2.乙方应认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对违反施工安全规定的,按本局的相关规定处理。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质量、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因乙方不按工程质量、技术要求进行施

5、乙方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禁止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施工。

6、乙方应检查身体,体检合格,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因病发生意外,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协议变更、解除

(一)甲乙双方如若变更协议或变更协议某一条款,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进行。

(二)协议期内乙方因其它原因确需解除协议的,可经协商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在施工当中被证明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有关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4.乙方患病不能从事甲方安排工作任务的; 5.乙方不能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

(四)有下列情形者,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七、违反协议的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违约方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17篇: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石阡县二塘水库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简介:

二、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从事施工的建设场所,即乙方施工区、办公生活区及在建设项目场区内分属乙方的责任区。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向乙方认真传达国家有关部门及公司所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各工种新进场员工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教育培训,对各工种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搞好安全生产活动。

4、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5、及时提供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乙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6、有权制止乙方的违规作业,对重大违章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7、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8、按规定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凭)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9、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涉及安全的施工用料质量及责任区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乙方限期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10、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安全办公会议,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11、对乙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对乙方施工、生活等临时设施、设备,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停工整顿。

13、积极为乙方施工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并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提供及时的救援支持。

14、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的,将有权按照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认真执行和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合理的协调工作安排。

2、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对各操作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好安全记录台账,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3、做好班前教育活动,并有书面记录。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未熟悉作业环境前不得进行操作,确保新职工的人身安全。

4、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令,班组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5、按照合同约定为班组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6、班前对所要使用的机具、设备和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冒险蛮干。

7、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8、凡甲方或上级各部门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并保证

- 2

③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家属和小孩不准进入工地,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否则,将处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班组管理人员罚款300元,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④施工现场内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工作期间不得饮酒,酒后不得参与施工。否则,将处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班组管理人员罚款500元,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⑤宿舍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电器。否则,将处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有意隐瞒事故或对查出安全隐患不按规定时间整改,每条(次)处罚500~1000元。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处罚乙方一人(件)次50~1000元。(1)发生违章作业或不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的; (2)不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办公会议的; (3)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

(4)其它不利于工程安全质量的行为或事件。

5、甲方发生违章指挥或有不正当安全行为者,每人次处罚50~1000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其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签

- 45 -

日 期:年 月

第18篇: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露天采矿组负责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管理、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司机) 本协议仅限于项目部机械施工范围之内的工程项目。

为保证工程项目按期顺利完成,实现机械车辆施工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时提供该工程项目现场施工需要的安全条件,包括各类安全设施、环保设施、生活设施及时对现场道路进行维护和整修。

2、甲方负责该项目工程对外安全事项(涉外)的协调,为乙方工程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施工环境。

3、甲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的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组织,对乙方在该工程项目以外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的规章和该工程项目发包方的规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5、因不可抗拒的影响,导致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按政府有关部门处理规定,承担相应份额的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所有工程项目内施工的机械(运输车辆、挖掘机、装载机等)司机必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资格培训后持证上岗,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的车辆相符合的驾驶执照、否则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司机严格按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进行操作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机械车辆定期进行检验、检测、保养,确保车辆机械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严禁带病作业,否则发生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机械车辆严禁超载和从事与该项目工程现场施工无关的工作,不得在挖掘机、装载机和运输车辆上搭乘其他人员,否则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承包工程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于乙方不听指挥违反作业,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应加强机械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施工时制动系统灵敏可靠,声光信号齐全有效,保护装置完整齐全,严禁带病运行或作业,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矿区内车辆运行限速不得超过15公里每小时,否则出现问题或发生事故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要坚持安全施工、文明行车、严禁酒后上岗、故意堵车、鸣号抢道、超限行驶、空挡滑行等不良操作行为,否则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甲方强制安排或以工程结算方式威胁乙方施工,发生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9、工程机械操作人员、汽车驾驶人员要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岗三天者,按自动离职(退出)处理,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至工程项目结束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第19篇: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协议甲方:

协议乙方:

甲方将建设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规和企业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我司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明确双方的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范围:

4、开、竣工日期:年月日 — 年月日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各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建立管理组织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应有各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合理布置现场,确定防护的重点部位和防护措施。乙方应按工程项目的总体布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施工,特别强调要认真按照江苏省安全保证体系的要求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现场安全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大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会同乙方向当地安监站等有关部门申请开工报告手续,并积极配合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类安全检查。

6、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应组织全体施工人 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出席,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并必须经常性地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特别强调在安排任务时,乙方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有针对性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7、施工期间,乙方指派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为了加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争创达标施工现场,甲乙双方应相互合作,各负其责,经常联系,互相监督,凡安全生产上存在严重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按“五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明知故犯的行为,甲方有权力对乙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停止施工,并彻底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10、由第三方(指业主或现场总包)提供的电器、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甲乙双方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成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负责。乙方向甲方申请领用的各类安全标志牌、消防器材等用品,应要妥善管理,合理放置,工程完工后应及时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

或损坏应加倍赔偿。

1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定机定人”,严禁违章作业和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的人,擅自操作使用或维修电器、机械设备。

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重伤以上等生产安全事故,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事故报告规定: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的一小时内,及时报告上级安监部门。

15、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执行。

16、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适应用于协立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不符合者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17、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必须共同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20篇:电工安全管理协议

电工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宁波精特洁具有限公司

乙方:姚志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劳动政策、法规、规章,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协议。

一、本协议合同期限为一年。

自2012年 2 月1 日起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本厂电工工作至2013年1月31日止。

二、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厂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本厂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得有影响乙方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4.甲方必须对本厂的安全规章制度、危险和有害因素对乙方有告知义务;

5.若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受伤或死亡的,由甲方负担赔偿。

三、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乙方必须遵守本厂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和维护本厂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3.乙方对甲方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隐患,并及时告知甲方;

4.按照相关规定,乙方工作所需的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已承担,由于缺乏相关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而引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

5.若由于乙方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本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违反电业作业安全规程等情况,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由此造成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与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章作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电网设备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恶性事件,造成设备损坏,经济损失达1500元以上的;

2.乙方严重违反其他电业规章制度的。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当事人履行义务不当或擅自解除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安全管理协议.doc》
安全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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