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2022-05-27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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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马琪学生在校内外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安全教育体系,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寄宿上学而转移给学校。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外期间的人身和财产等安全,完全由学生的监护人负责,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2、学生在校外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3、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返回住宿地,在放学路上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教师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或由教师和学校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教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和教师不负责任。

5、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学生的监护人应及时通知学校,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生在校外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发生事故,由学生的监护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7、学生的监护人必须对学生进行严格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自到水库河沟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8、学生的监护人要注意学生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如果发生事故,学校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9、小学生离校后,校外一切活动由学生的监护人负责,若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10、由于马琪同学在暑假期间发生耳膜及周边骨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遗症,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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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和谐高效”运营目标的实现,加强与现场管理及经营单位的工作联系,建立并完善各方的工作沟通机制,增强各单位工作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主体职责,营造和谐互动的良好氛围,决定开展共创共建活动。经共同协商,公司与经营单位共同签订共创共建协议书。

一、公司职责

1、根据安全管理职责,督促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调各经营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2、对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指导工作,及时了解经营单位的工作情况,对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需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反映或解决。

3、主动与经营单位沟通,增进互信,互相尊重,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

4、定期向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通报各自的工作情况。

5、定期组织召开 “安全运营管理例会”等会议,通报信息,总结共创共建成效。

二、经营单位承诺

1、按照安全责任主体职责,切实履行对施工项目平安创建工作。

2、及时向公司报告涉及桥的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提出共创共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主动与公司沟通,增进互信,相互尊重,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

4、自觉遵守公司和甲方主管部门有关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

5、定期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管理例会”等会议。

三、总结评分

1、2011年年底,各方要按照各自承诺的内容进行工作总结,供各参建单位共同交流,以进一步完善共创共建活动,提高工作实效。

2、公司按照《安全生产及共创共建考核评分标准》中对应条款对各单位进行年度评分。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方各执二份,自各方负责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书时效为201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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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留校住宿承诺书

由于原因,我申请假期留校住宿。 留宿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实填写)在假期留宿期间,我对自己的行为承诺如下:

1、假期留宿期间,我保证严格按照住宿时间段住宿,如有特殊情况不在宿舍住宿,自觉向公寓管理人员上交书面申请告知,否则视为我主动放弃住宿资格。

2、留宿期间,我保证服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管理,保证随时按照公寓中心安排调整宿舍。

3、留宿期间,我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维护学校形象,坚决不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

4、留宿期间,我保证遵守公寓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假期作息时间,提供安全防范意识,不在宿舍、实验室使用违章电器,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私拉电线、网线、改造线路等;严格遵守公寓出入验证制度;不在宿舍留宿外人;离开宿舍时自觉关闭好门窗;不浏览黄色网站,不赌博或从事损坏他人利益的活动。

5、留宿期间,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因自己原因导致贵重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6、留宿期间,我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安全健康生活,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和实践任务,并积极做好实践总结。

7、留宿期间,因个人行为引发的各类纠纷和事故,由我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我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

(2)家庭详细住址:

(3)家庭联系方式:

(4)所属学院:

(5)居住公寓与宿舍号:

以上承诺是学生本人意愿的真实表述。

本人签名(手印):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院辅导员处一份、公寓楼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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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安全协议书

甲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结合本公司实际,讲解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必须要有具备资质的建筑监理)。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建筑和消防有关的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经合格后发放《外来人员入厂证》进入现场进行作业。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15.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施工完成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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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拟定了《天才教育安全协议书》,以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明确学生安全防护的职责及万一出现事故的处理办法等。协议内容如下: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照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上下楼梯严禁拥挤,均靠右边走。主教学楼应严格按照上下楼梯分流原则:每楼层靠中间楼梯的四个班级从中间楼梯上下,靠东、西两侧楼梯口的两个班级从东西两侧楼梯口上下。禁止追逐打闹。严禁攀爬楼顶。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组织郊游、爬山、野炊等活动;不得组织对抗性活动,出现相关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不准骑摩托车来学校;骑自行车的学生来校后应按规定的地方把车摆放整齐,自行车自觉上锁。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以及其它凶器和违禁物品),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教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照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或违规到游泳池游泳;不得违规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宿舍点蜡烛、,烧火做饭等;,严禁学生吸烟;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会学好学乐学

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自行负责;严禁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严禁上网吧、

游艺室;不允许喝酒;晚上不得到校外活动;不得拔打骚扰电话,男女生交往要得体;无特

殊情况,学生在课间一律不许走出校门或爬围墙出校园,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

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必须向学校汇报;学生实验必须严格按实验操作规则;不得从楼上

往楼下扔任何东西;不准在校园内追逐,不准爬栏杆、爬围墙、铁门、篮球架等;不准在教

室走廊及其它地方追逐打闹;不许到楼顶玩耍;在没有老师的指导下不准爬单、双杠。违反

学校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家长入学时要告知学校,因此发生的事故,校方不负责任。

14、因为个人肥胖、虚弱而引起的疾病一直没有痊愈,因此发生的事故,校方不负责任。

15、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

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6、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

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家长在阅读上述安全协议后,没有异议,须在下面签字。

甲方 (盖章)乙方(监护人签字):

XXXXXX培训学校

年月日

会学好学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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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安全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1.总 则

甲方将服务协助委托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作安全,双方在签订服务协助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具备服务协助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2.在签订服务协助合同之前,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甲方计划经营部保存,一份交甲方安环部保存,一份交乙方公司相关负责人保存。

3.工作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

4.在协助配合范围内因乙方工作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以及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雇佣车辆所发生的人身和设备事故,由乙方工作人员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除此之外的安全责任归甲方负责。甲方要对乙方单位就事故处理事宜进行交涉,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填报。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甲方在服务协助项目委托前,必须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委托单位不能委托本服务项目。

2.开工前,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花名册,审查工作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 3.甲方负责对乙方全体人员在进厂前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作业安全、消防、气体防护、危险化学品、救护、应急等方面内容,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厂,并登记建档。同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

4.甲方要对乙方在各检修区域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所在区域的分厂(车间)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并登记建档。

5、甲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特种防护用品,如:各类呼吸器、各种防毒面具、防酸碱服(鞋)、气体检测仪。

6.甲方要做出确保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乙方要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在有关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等。乙方如有发现有权停止使用。甲方要保证现场安全设施齐备,不满足安全要求时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8.发现乙方或工作人员的违章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予考核罚款,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改。

9.乙方在协助配合范围内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

10、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考试,甲方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甲方的资质和条件等必须的审查。2.乙方必须将本《安全协议书》的内容及条款向全体人员进行交底,人人签字。

3.积极主动的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 4.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配合甲方要事先对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考试;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工作人员实施。乙方在工作中严禁违章作业。

5.要配合甲方认真制定确保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预案,审核批准后实施。

6.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或分包,严禁返包。

7.乙方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意,填报《施工人员变更申请表》。新进厂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只能担任工作班成员,其安全由工作负责人承担。

8.现场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外协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设备检维修工作票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危险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习惯违章考核规定》、《事故管理规定》等国家、地方及、甲方及所在项目公司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

9.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整改要求必须及时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组织整改。

10.在协助配合范围内乙方工作人员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或乙方工作人员责任造成火灾及人身伤亡等事件时,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

11.乙方在办理手续时需提供工作人员的登记表,提供相关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要对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2.乙方不得使用童工;工作人员年龄超过50岁必须经过甲方负责人审批;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化工生产的职业禁忌症。

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14.乙方工作人员应全部做到持证上岗。

四、考核和处罚

1.工作人员出现违章、违纪、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按照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2.工作中造成的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责任由主要责任方负责。同时按《大唐国际内蒙古分公司生产事故调查制度》、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及《人身伤害事故从严考核规定》等管理规定接受事故调查处理和考核。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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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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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乙方安全责任

2/10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

3/10 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

4/10 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雷管、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5/10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不真实或为无效资料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主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

6/10 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

10、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罚款;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

11、吸烟 :对于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的人员,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将烟火带入防爆区的向甲方缴纳罚款5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1000元,在防爆区吸烟的罚款10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烟头 :对在乙方负责的域内检查出的烟头、烟灰、烟味,乙方分别按照300元/个,300元/个,500元/个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罚款。

13、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 ),每人次缴纳100元罚款;

14、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

7/10 人监护等),每项次风罚款300元;

16、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置、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8、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直接罚交风险补偿金,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若已落实,双方安全员签字;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19、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8/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

20、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21、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 (1)火灾事故的划分

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2)事故责任的划分

①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

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

9/10 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缴纳风险补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的,罚款5000元;5000<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罚款10000元;10000<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罚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0/10

推荐第8篇:安全协议书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乙方: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7.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8.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9.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0.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

11.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2.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3.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4.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5.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

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

须齐全。

7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属

一、

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1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

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六)安全管理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七)文明施工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 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4. 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5. 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 施工现场。

6. 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八)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

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2.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3.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推荐第9篇:安全协议书

FL-02-16/2005.02.1- 1 -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青岛海尔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因各类业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加工、设备采购/安装/维修/生产线外包、餐饮/保洁、房屋租赁、外包车辆运输/班车、建筑施工、户外灯箱广告安装、广告/促销活动等与海尔集团各单位签订了或正在签订相关业务合同,需按合同约定向海尔集团各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为明确安全责任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保证乙方在提供服务的同时遵守海尔集团的安全管理规定,以保障双方安全,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严格遵守: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作为海尔集团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主管部门,对乙方在海尔集团内所实施行为的安全性给

予监督和检查,保证良好的安全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

2、对乙方不符合海尔集团安全要求或不遵守海尔集团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安保人员有权给予制

止和处理及处罚,并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3、对乙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通知海尔集团各单位取消乙方合

作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4、对乙方在海尔集团出现的应急事故/事件协助乙方给予协调处理。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是服务/工程项目(包含乙方分包的项目)中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车辆交通安全及

食品卫生安全等责任方,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现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对违反安全规定所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造成海尔集团员工人身伤害和企业财产损失由乙方给予赔偿和处理。

2、乙方必须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

2.1乙方内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2.2乙方为海尔集团提供的产品/服务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取得质量/安全/环境等有相关资质证明。

2.3乙方在海尔集团提供服务期间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要求配置相关的安全消防设施,使用的设备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用电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等)必须保证符合国家安全消防标准要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的话)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或已有的空格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错误!未指定书签。/Print date:错误!未指定书签。甲方业务经办人:(适用于海尔集团承包商/供应商/外包方等)

FL-02-16/2005.02.1- 2 -

求,并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遵守海尔集团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保人员的监督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3.1人员安全教育:

3.1.1乙方人员在派入海尔集团工作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

3.1.2乙方从事特殊工种和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同时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与检查。

3.1.3乙方进入海尔集团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遵守海尔的安全规定和要求。

3.1.4乙方保证进入海尔集团各单位厂区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干净、严禁穿拖鞋或赤身裸体。

3.1.5乙方人员严禁酒后进入海尔集团各单位。

3.1.6乙方保证所有人员不携带香烟及火种进入海尔集团各单位,如果在施工等区域内发现烟头、烟盒,视为吸烟。

3.1.7乙方保证进入海尔集团各单位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闲暇时间不得在区域内蹲、坐、卧、大声喧哗、睡觉或到与工作无关的区域内逗留。

3.2办理登记等手续:

3.2.1乙方长期在海尔工作的人员,由乙方负责人持身份证,或介绍信到海尔集团各单位安保部门办理人员出入证,否则乙方人员不得进入。

3.2.2乙方人员出入证限每人一证,不得乱戴,每证交押金50元。

3.2.3乙方人员进入海尔集团各单位时,必须将出入证佩带胸前,随时接受甲方安保人员的检查,不戴证的视为闲散人员给予清退。

3.2.4乙方临时来海尔集团各单位办理业务的必须到保安守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并电话联系确认办理出入证后方可进入。

3.2.5乙方因工作需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厂必须经值班保安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

3.3车辆安全行驶:

3.3.1乙方车辆进入海尔园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园区安全标志安全行驶,不准高鸣喇叭、超速行驶、乱道行驶等。

3.3.2乙方车辆未经甲方事先批准不准在园区过夜停放。

3.3.3乙方车辆进入园区必须听从保安的管理和指挥,驾驶员应主动接受检查,进入物资登记清晰。

3.3.4乙方车辆进入园区禁火区域必须佩带防火帽,做好消防预防工作。

3.4现场安全施工:

3.4.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海尔集团各单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否则不准进厂施工。

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的话)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或已有的空格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错误!未指定书签。/Print date:错误!未指定书签。甲方业务经办人:

FL-02-16/2005.02.1- 3 -

3.4.2乙方施工过程中需要动用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有效操作证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明火作业证。

3.4.3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交押金500元;办理明火作业证,交押金100元;如未经许可私自动火罚款2000元,引起火灾,按《消防法》追究责任

3.4.4乙方进入施工单位时,将所有施工工具和材料等物品列清明细单,交安全保卫部门,以保证进出厂或完工退厂时查验,清单外的物品不得带出公司。

3.4.5乙方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海尔集团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环境方针,并认真执行。

3.4.6乙方施工中,如遇到可能对周围大气、土地、人员等造成危害的,必须提前一天报施工单位,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3.4.7乙方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工具材料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3.4.8未经书面同意,乙方保证施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动用、乱动施工区域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3.4.9明火作业时,乙方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保证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有效的保护措施。

3.4.10乙方用临时电必须到甲方办理临时用电审批,由甲方电工接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得无插头直接用线插入插座.

3.4.11乙方保证对室内地面、墙面施工时,必须经区域项目负责人同意,确认施工无电力设施(电缆)等,对建筑结构不构成危害后方可施工。

3.4.12乙方保证施工过程中,所有人员穿戴可靠的安全保护用品,工具安全可靠。凡涉及登高设施的施工作业均可靠,使用安全带,并有人监护;水下施工作业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水性,穿戴符合安全要求;所有作业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作业的规程及常规注意事项。

3.4.13乙方施工需要的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汽油等可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各种仪器可靠。

3.4.14乙方在施工区域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等用电器具。

3.4.15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时间施工作业,乙方如果在班后需加班,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写出申请,并派人现场监护。

3.4.16乙方施工结束后,马上到安保部门办理退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3.4.17乙方保证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现场,达到安全整洁标准。

3.4.18乙方保证在施工结束后,将所携带的工具、剩余施工材料,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全部清理干净,并带离厂区及海尔集团区域,否则安保人员有权处理。

3.5大型项目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3.5.1大型项目或危险作业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并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的话)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或已有的空格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错误!未指定书签。/Print date:错误!未指定书签。甲方业务经办人:

FL-02-16/2005.02.1- 4 -

3.5.2为确保乙方履行安全责任,在确定施工项目(指建筑、安装、施工、装修等大型工程)后,应预交一定数额的工程安全保证金,规定如下:

A.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预交保证金拾万元。

B.工程项目造价在500万元(含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预交保证金捌万元。

C.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含100万元)到500万元的,预交保证金陆万元。

D.工程项目造价在50万元(含50万元)到100万元的,预交保证金肆万元。

E.工程项目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预交保证金叁万元。

3.5.3.乙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一日内将保证金交到工程项目单位财务部门,到期不交者,工程项目不得开工,若乙方擅自开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三、责任赔偿

1.对乙方在海尔集团各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依据海尔集团安全雷区规定给予乙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或乙方直接交付。

2.乙方因违反安全规定,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或业务的开展组织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承担/承包的项目或提供的产品/服务等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的赔偿;造成海尔集团员工人身伤害和企业财产损失由乙方给予赔偿和处理。

4.在乙方与甲方相关单位业务过程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火险事故/盗窃事故/职业危害/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等),甲方有权代表海尔集团依据事故严重程度/损失大小/影响程度等给予乙方壹万元到拾万元的安全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

1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如乙方与海尔集团各单位签订的业务合同中对争议解决方式有不同约定的,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执行。

五、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自盖章和/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的话)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或已有的空格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错误!未指定书签。/Print date:错误!未指定书签。甲方业务经办人:

推荐第10篇: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亲爱的家长:

您好!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确保辅导教学的正常开展,使得我们今后更好地相互合作,希望您认真阅读协议内容,请配合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辅导班有固定的教学时间,上午8∶00-10∶00 ;下午14∶00-17∶00,每天5个小时,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将孩子送到辅导班来。

2.为了保证孩子上学及放学路上的安全,请您按辅导班规定的时间来接送孩子,不要让孩子自己骑车来。如果坚持让孩子自己骑车来上课,路上的安全事故辅导班概不负责。

3.如遇特殊情况,孩子无法来上课,请您及时给学生请假(早7:55之前,午13:55之前),无论是亲自请假还是打电话请假,请勿必告知老师,以免出现孩子无故旷课。上课期间,学生有逃课、无故旷课等情况,一切责任后果由家长及学生本人承担。

4.孩子之间在游戏、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现象,由无故旷课而产生的安全等其它问题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如发生矛盾,请家长不要因小摩擦影响大局,要相互包容,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要擅自找其他孩子或孩子家长解决。如因此造成恶果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5.每天放学后,老师会布置一些巩固练习,家长要积极督促学生完成。

亲爱的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家长与老师要建立平等的关系,互相合作,互相信任,共同完成教育职责,共同担负起孩子的安全责任。因此,请您务必配合我们做好以上工作,谢谢。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日

第11篇:安全协议书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走读生安全协议书

为加强对走读生的管理,确保学生安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签订《走读生安全协议书》。

一、家长的管理职责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管理负责。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管理责任:

1、学校向每个学生提供了住宿条件,但学生申请走读的前提是家长同意、学生自愿,因此学生走读期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权负责。

2、家长应向学校提供家庭准确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主动了解学校上课的作息时间,督促子女按时到校学习,参与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

3、走读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及晚自习后的校外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管理。学生放学后,进网吧、迪吧、游戏厅等社会娱乐场所出现不良后果,或在社会上交友、参与不健康活动或有危险性活动,出现安全事故等均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4、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家长须向学生所在系部履行请假手续。

5、学校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上课后私自离校,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

二、学校的管理责任:

1、学校对走读生加强管理,严格履行走读生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以便于学校和家长对学生进行管理。

2、向家长提供学校的作息时间、管理制度,便于家长对子女的监控和管理。

3、由班主任与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通报走读生在校的表现情况,对旷课、迟到、逃学的学生,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三、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家长、系部各执一份,学生工作处备案一份。

家长(签字):联系电话:

学生(签字):联系电话:

系部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12篇:安全协议书

致住宿学生家长的信

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可见国家对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重视。安全重于泰山,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可是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以身边为例,3月17日,沈阳装备制造学校的住宿生私自外出,聚众斗殴,造成了两人死亡的悲剧。3月23日,福建省南平市又发生了8名小学生在校门口被砍杀事件。学生们的血,刺痛了所有人的眼睛,生命的瞬间消逝,震颤了所有人的灵魂。安全,再次成为我们急切呼吁的一个问题。 我校住宿生较多,我们能感觉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针对住宿生的管理,我们制定了如下协议书,希望能得到家长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沈阳市计算机学校住宿生管理协议书

宿舍是学生的第二个家。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稳定、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特制定本协议书,请家长(监护人)与我们携手,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尊重宿舍的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不得无理取闹,顶撞相关老师。 爱护宿舍财产,节约用水用电。财产损坏,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财的,一经发现,加倍赔偿。 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时间及请销假制度,禁止私自外出或回家。请假条需班主任签名后,到学生处登记盖章。返校后持家长签字的请假条销假。家长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学校。 提高个人思想素质,和同学和睦相处,善于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不拉帮结派,不打架斗殴,不带管制器械,不在校园内外发生暴力行为。 强化“防火灾、防触电、防侵害”意识。在宿舍内不吸烟、不玩火,不焚烧废弃物,不随意触摸各种电器。不接受陌生人接送与来访,遇到形迹可疑的人要及时报告保卫人员或值班教师。 学会简易的防护自救方法,提高防御能力。遇到偶发事件要冷静对待。敢于批评、指正一切违反安全要求的行为和现象,做维护宿舍安全的主人。 树立防盗防骗意识,做到外出或夜间关好门窗,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同时,不随便动用他人物品,严禁小偷小摸行为。 不同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严禁私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及留宿。 加强对流行性疾病的防范意识,加强体育锻炼,搞好宿舍内卫生及个人卫生。讲究饮食卫生,

拒绝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食品,饮食有节不暴饮暴食,不到卫生条件差的街头摊点或场所用餐,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住宿学生如有所述违纪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坚决取消该生的住宿资格,性质严重的将给予校纪处分。 生命至上,安全为天;一人安全,全家幸福。为了学生和家长的幸福,为了学校和社会的和谐,请您郑重地签下您的名字。

学生家长:

沈阳市计算机学校

2010年3月

第13篇: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甲方:宁国市成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对烘房改造工程进行施工,为了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在作业中的人身安全,确保作业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作业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作业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作业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停工作业。

3.乙方作业时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凡涉及与周边单位纠纷、交通安全、人员安全等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作业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

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5.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乙方必须将作业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和意外事故告知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乙方应对现场安装作业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作业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7.乙方作业中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作业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8.乙方安装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以上协议双方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第14篇: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发包方: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承包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

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

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进场时乙方必须具有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齐全方可进场施工。

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

六、乙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如下:

1.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预防为主。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

2.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4.对本单位和施工人员应登记到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负责班前的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每天上班前班组长必须进行当天相关作业的安全教育。

6.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如果违反安全纪律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8.高处作业要做好防护,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要遵守劳动纪律,不随便外出,不打架斗殴,不赌博。施工现场严禁酗酒,酒后不准上岗作业。

9.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情况。乙方应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10.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

1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乙方进入现场后,要指定安全临时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2.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的手持电动工具、设备的性能。

13.维修拆除临时用电时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上岗必须持劳动部门合法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14.甲方负责电源到现场总箱,乙方设分箱,开关箱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JGJ46-2005规定执行。

15.现场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

16.所有的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7.严禁用两根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必须设插头插座,保持完好无损。

18.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

19.临时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36V,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必须用封闭式灯架。

20.施工现场严禁电线拖地乱拉,电缆线要挂在2米以上高处。

21.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

22.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有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23.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处的防火安

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甲方备案。

24.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

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25.因乙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

失和法律责任。

26.施工现场内乙方施工人员职工宿舍严禁赌博、打架斗殴和看黄色书刊等,职工宿舍不许留宿

外人住宿,如需留宿应带着住宿人的身份证到甲方工地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7.乙方施工人员应保管好个人的财物,施工中不盗窃集体财产和财物,如果发生以上治安事件

将直接交公安机关处理。

28.乙方施工人员无事不许外出,如需要外出应向本班组组长请假,并按规定时间返回。

29.工地一旦发生火灾,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甲方工地主管领导,发生各类盗窃

案件,应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破案。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

乙方单位:(盖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

第15篇: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以下培训机构(简称甲方)学生及学生家长(简称乙方),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应承担学生在补课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

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

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家长。

2、学生放学后不在补课期间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

责任。

3、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去,

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学生在上学途中不得骑摩托车,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

甲方概不负责。

5、学生在补课间突发疾病,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未采取任何措施,而发生不良后果,甲方应承担责任;如甲方已采

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6、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渠边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培训处学习期间。

甲方(培训机构)签字:

乙方(学生或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

第16篇:安全协议书

福清市占泽中心小学家校安全监管责任协议书

尊敬的家长: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学生安全工作,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教育与管理,切实提高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参与度,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更好地达到预防事故、明确责任、保护学生的目的,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特签订责任协议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1、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要监管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2、在校内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及时向老师、班主任、校领导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请勿乘坐“三无”车辆和三轮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更不准骑电动车和摩托车。

4、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机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情况下出外留宿。

5、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班主任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6、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游戏室、台球室、网吧、歌厅、舞厅等场所,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接近毒品,不参与打架斗殴。

7、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如有心脏病等不能参加剧烈活动的同学需向老师提前说明。

8、禁止学生在校内外玩火和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火灾,要及时报警,不希望学生参与救火行动。

9、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使用餐点。

10、学生有严重疾病影响正常学习活动的,家长在与学校和班主任联系后,可请假进行治疗,不要让学生带病坚持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的摊点购买、使用食品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自行组织的活动,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私自翻越或拖 1

拉围墙、栏杆、门窗、攀爬树木和校内其他设施,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个人玩火或在校外其他地方燃火发生的安全事故。

7、学生上学之前如有身体不适或生病及其他情况时,家长没有提前将相关情况告知班主任老师所发生的事故。

三、家长需要配合学校做好如下监管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制止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到城市购物、上网吧),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患未然。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

11、不用三轮车接送学生,教育子女不坐无运营资质的小客车,不坐超员小客车,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

本责任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福清市占泽中心小学 年 班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或手印):

有效期: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本协议书双面打印,签订后统一装袋交学校存档)

第17篇:安全协议书

安 全 协 议 书

甲方:囯网宁夏宁东供电公司 乙方:宁夏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8

二、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

2/8 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

3/8 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雷管、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4/8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不真实或为无效资料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主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5/8

9、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 ),每人次缴纳100元罚款;

10、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1、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直接罚交风险补偿金,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若已落实,双方安全员签字;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12、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

6/8 工程款20%。

13、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14、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 (1)火灾事故的划分

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2)事故责任的划分

①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

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缴纳风险补偿金:

7/8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的,罚款5000元;5000<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罚款10000元;10000<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罚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

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协议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8/8

第18篇: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员工家属在公司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员工的小孩监护人根据国家法律是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到公司而发生改变。

2、员工家属因暑期或其它因素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在公司入住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家属严禁进入公司办公、生产场所(指办公楼、车间办公室、生产车间、配电房、机修房、库房、厨房等场所),停车、装卸货区;

4、上班期间小孩应有专人看管;严禁将小孩单独留在宿舍。

5、加强教导督促自家孩子严禁攀爬高处或到沟、渠、井道边玩耍,以免造成遇外。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藏匿管制刀具,若在公司期间员工家属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员工家属自行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公司在举办活动期间员工家属的人身安全由该员工自己负责。

8、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员工家属在公司入住期间。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司) 乙方:(员工) 签字 :(盖章 ) 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9篇:安全协议书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 ,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 班主任(签字):

乙方(学生): 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学校、家长及学生三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所承担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特制定此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学校

1、保证上好安全教育课,让学生熟悉必要的安全常识。

2、督促学生参加人身保险。

3、依法治教,规范教职工的教育行为。

4、学生出现病、伤等意外事故,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如设法送往医院,通知家长以及协助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和协调处理事故等)。

二、家长

1、利用子女在家的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2、教育子女在校遵章守纪。

3、将子女参加人身保险。

4、非正常放假时间子女回家或在家逗留,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5、正常放假时间,子女不按常规回到家中,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6、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以及时了解子女在校的表现情况。

7、不给子女包摩的、货车及运行不良的车辆。

8、不让子女在校园以外的摊点买小吃或就餐。

三、学生

1、认真听好安全教育课,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

2、在校遵章守纪,不得干违法乱纪的事。

3、不得擅自离校,在校外游荡,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得在校外娱乐场所游玩、赌博等。

4、不爬栏杆、不翻门窗、堡坎和围墙等。

5、上实验课,听从实验员指挥,不违规操作;体育课动作要规范。

6、不带凶器进校参与打架斗殴。

7、不购买、不吃、不饮变质食品、饮料,以防中毒。

8、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严防溺水。

9、注意用电安全,严防触电。

10、生病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11、出校门横穿公路或在公路上行走要注意行驶车辆。

12、同学之间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楼道、上、下楼梯、开会、看电影进出等,不要推拉拥挤。

13、来校、返家途中乘船、赶车注意安全,如遇危险应注意避免。

14、不玩耍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枪、炸药等,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5、主动参加人身保险。

四、出现下列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7、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8、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9、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10、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家长及学生各执一份。

生:

协议人签字

学生家长:

校:

年 月 日

仪陇县柳垭镇小学校 学生 安 全 协 议 书

为了减少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增强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做到学校、家庭安全教育双管齐下,确保您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安全教育与管理协议:

一、校方的义务和责任。

1、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游戏、用电、防火、防溺水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防范于未然。

2、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发现学生人生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

4、对旷课、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尽量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5、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对夜不归宿、随意乱跑、不假而走的住校生,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或者相关活动,应负责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可预见范围内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安全预案。

7、适时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

8、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告知后,该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二、家长或其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及时掌握孩子上学前、放学后的行为动态,教育学生不允许在上、放学的路途中玩耍,做不安全的游戏,更不许打架。否则责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攀高、郊游、进入“网吧”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禁止子女做有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游戏,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打架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里有事,希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当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负责任。

9、学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异体质、容易产生病发症等情况,应及早告知校方(相关情况),以便给予一定照顾。否则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行负责。

10、学生在校行为具有潜在危险性,校方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引发伤害事故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11、要求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尽量接送,四至六年级学生如果家庭离学校较远,也要接送,以保证孩子的路上安全。出现恶劣天气时,家长或监护人要亲自将学生护送到校门口(或到校门口接),保证其孩子上学及放学的人身安全。监护人要对住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预防不测。

12、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的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13、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本协议由学校班主任和家长签字之日起生效,时间为一学期,一学期后失效。本协议由学校存档。 尊敬的各位家长,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保证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让我们家校并肩携手,齐心协力,将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单位:仪陇县柳垭镇小学校(盖章) 班主任 (签字):

班级: 学生姓名(签字): 监护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第20篇:安全协议书

黔西县林泉镇高锦小学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校: 黔西县林泉镇高锦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 学生姓名:

就读班级:

家长或监护人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党的教育方针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履行学生在校正常学习期间管理和保护职责。

二、家长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负责学生在校正常学习期间以外的安全监护和管理,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校校纪校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三、家长要及时了解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等在校情况,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正常在校学习期间安全教育、管理。

四、家长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学校规章管理制度,不违法违规骑车、驾车、包车、拼车等方式接送子女上下学,上下学做到文明接送孩子、接送学生车辆严禁停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区域,接送人员要按照学校要求在指定区域接送子女。(详见幼儿园管理制度)

五、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监护职责,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并将委托监护情况书面告知未成年学生所在学校。

六、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发现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特殊)疾病或者其他异常心理状况,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学校,不得隐瞒。(如幼儿园需要给学生喂药的,需要家长提供委托用药相关书面材料、孩子过敏药物等)

七、父母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做好未成年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人身安全保护。

八、父母或监护人要保持通讯通畅,更换手机号码要及时告知学校相关人员,随时注意接听电话,关注手机短信、微信、QQ等信息提示,查看学校或班级组建的QQ、微信等群信息,家长或监护人因通讯不畅(信号不好、停机、关机、呼转、无人接听、拒绝接听、号码错误等)、查收信息不及时、未按要求加入相关群等情况未收到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父母或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家长承担责任;

九、家长对子女履行以下安全监护、教育和管理职责

1.教育和监管好自己的子女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学校校纪校规和学校规章管理制度,不违法违规骑乘车辆上下学,不在校内违法违规骑车,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行走斑马线,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护栏,不在高速公路或铁路上行走,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等。

2.教育和监管好自己的子女不搞恶作剧、不欺凌学生、不收取学生保护费、不捅马蜂窝、不爬高走险、不捕蛇、不钻洞穴、不爬高架高桥、不破坏文物古迹、不破坏公共设施、不吃野生菌类、不吃野果、远离电线、不做危险游戏等。

3.教育自己的子女不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热得快(电老虎)、电热毯、电热水器,不点蜡烛、蚊香等;

4.教育子女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学校规章管理制度,服从学校教育和管理,学习安全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参加赌博、吸毒、酗酒、威胁勒索、打架斗殴、盗窃、邪教、出入娱乐场所、恐怖暴力、传销、非法集会、色情、商业等可能危及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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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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