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协议

2022-06-11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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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协议

甲方(开发商):

乙方(土地所有者):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乙方愿将位于板集矿西南面铁路东侧,南园土地转让给甲方用于房屋建设开发,乙方负责调解邻里和其他有关土地的任何纠纷,并将无争议土地交付到甲方手中,甲方负责房屋的建设、管理及其它一切有关房屋建设的一切事宜,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作约定:

一.根据乙方自愿,选择房屋或者地亩赔偿款,二者选其一,如果选择赔偿款那么甲方必须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包含青苗费及土地上所有建筑及和它物品的全部费用 ;如果选择房屋那么甲方必须交付一栋双方约定的房屋,约定房屋详细标准参照第二条标准,另加土地上所有建筑及其它所有东西的补偿款共计人民币-----------元,补偿款必须在甲方开始使用土地前一次性付给乙方。

二.甲方所交付给乙方的房屋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栋两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平方,使用面积不得小于----------平方,外墙为涂料粉刷,一楼入户门为卷帘门,二楼入户门为标准防盗门,所有窗户必须为标准铝钢窗并加装玻璃,楼梯扶手装好,内墙为毛坯,地坪为拉毛地,天棚不粉,并且做到二通(电和路)。

三.在建筑过程中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所给乙方建造的房屋的质量和进度,但不得干涉其它房屋的建造质量及进度,甲方必须在土地正式使用时开始-------年内把房屋交付给乙方,不得拖延。

四.所有协议内容手写和打印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五.双方要尽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共同遵守此协议,不得违约,如果甲方违约必须向乙方支付土地及其它损失费用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如果乙方违约需向甲方赔偿损失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提交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解决。

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证明机构或证明人一份。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委托人:证明人:乙方:

日期: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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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用途

养殖业、种植业及现有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等。

三、流转期限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20年,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如土地流转经营权期满,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如甲方土地不再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

四、流转土地位置、面积

甲方将现指定区域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用地约100亩(以每户土地证面积为准,每户面积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图)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为七块田(磨子坪至南厂沟片区,以划界为准)。

五、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费80元/亩,合计8000元/年(前3年免交土地流转费用,作为修路补偿费)。支付时间为每年1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土地。

2、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各方面的纠纷,为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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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道路配套:

5、水、电配套: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及转让权。

2、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流转费,合理、有效的使用流转土地。

4、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村组内的水资源、道路、用电等。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营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臻,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2、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甲方所属村委会各执一份,报甲方所属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存档一份。

2、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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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组_________农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XX境内蔬菜大棚南侧土地实行集约化经营,建设稻麦高效种植示范园。为此,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将位于蔬菜大棚南______组土地________亩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甲方承包经营稻麦高效种植示范园。

二、甲方土地经营期限暂定年,从XX年六月十日起至年六月九日止。以后由甲乙双方按照需要,并按照延续承包时常规农业种植收益协商承包价格后继续延伸承包。

三、甲方每年付给乙方每亩XX元(小写¥XX)土地流转补偿费,并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分两次付给乙方,如不及时兑付,甲方应付乙方XX%违约金。乙方土地被流转期间国家规定的粮食增资补贴与正常种植同等享受,乙方不得在统一流转的土地上种植任何农作物行为。

四、五年期满后,如甲方不再承包土地,由甲方负责对毁损田块进行复垦,保证乙方能够正常进行农业生产。

五、用地期间,如遇国家(含县级)工业或其他方面征用土地,土地补偿费应由乙方享受。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保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XXX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XX村民委员会第_____村民小组土地承包户户主(签字):

XXXXXX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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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店乡贫困户土地流转协议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村 __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乙方不得擅自转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并由村委会予以监证。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 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________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五、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 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 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 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法院起诉。

七、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 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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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土地流转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一片地流转让给乙方使用,总面积为平方米.

二、流转价格:以人民币元/亩(大写)元。自愿转流给乙方使用。

三、流转年限: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年付清当年租金。在流转期间,甲方不得私自抬价。流转到期后,乙方若继续在该土地上经营,甲方不有再流转给第三人。

四、若乙方到期不再使用时,给予恢复可耕地。

五、若该土地政府征地,土地上建筑物的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只得赔偿土地那一部分,树木归甲方所有。

六、该土地甲方保证不能有其它纠纷,以免给乙方经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七、乙方不再使用土时,应在流转期间给予清除土地上建筑物,不耽误甲方季节性种植(秋收、冬种),如耽误甲方,乙方应按土地流转期间的费用给予甲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证明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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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协议

甲方:武乡县石北乡人民政府

乙方:武乡县石北乡石北村村民委员会

丙方:山西鑫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为响应省委袁纯清书记“7〃29”讲话精神,进一步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促进石北乡经济快速发展,结合本地养殖优势,根据县政府和丙方签订的百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合作协议条款,决定利用本地的土地资源和丙方合作,由丙方投资3000万元,在甲方所在地择地建设种猪场,从而带动本乡养殖业的发展。

三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乙方向丙方提供余沟渠土地供丙方建设种猪场使用,该土地位于石北村,余沟渠四至分别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流转用地35亩,其余为荒坡地,该项土地使用年限为30年,土地协议期满后,如丙方需继续使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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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协议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乡______村

___组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

_______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出租的方式将其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农业生产。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村集体建设用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按________元/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第三方鉴证。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拍克其乡人民政府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

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废,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

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

甲方收取;

2.

乙方收取;

3.

双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

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

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

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

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________元;

3.

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

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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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协议

坪上乡对门村

地址:安顺市林森种植专业合作社

为了促进土地有效利用、发挥土地最大效益,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用于发展经济作物。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2013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656亩,水田580亩转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坪上乡对门村地名,上寨组,马料弯至翻水组边角。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允定,土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乙方每年5月1日一次性支付甲方合计流转总。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若需埋坟,每坟可占用9平方米以内的土地;损坏的树苗,在九珠之内,免于赔偿。超出部分据实赔偿。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

3、若国家开发占用,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归乙方所有;乙方因此挣得国家的各种政策性支付和补助,归乙方所有,甲方和得干涉。、

4、流转地内建机耕道、水池、水窖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用土地的租金。

八、其他约定

1、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可以延长流转期限。延长的应重新订立补充协议或合同。期满未延长的,乙方应将土地交还甲方。

2、土地流转期间,土地被征用的,相关权益由甲方行使。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经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甲方有权收获土地的使用权。

一、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出让方)签字:年月日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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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租赁协议

立协议单位:

甲方:临安市锦城街道横街村经济合作社(钱童第一村民小组) 乙方:临安美多乐农业观光有限公司(王月琴)

经甲方钱童第一村民全体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向甲方转租赁大岭脚的竹山、荒山暂估51.85亩。以国土部门仪器测量投影面积为准,并附2010年10月11日横街村钱童一组户长会议决议和图纸,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郑忠根将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五日签订钱童水库租

赁经营权,所有权仍是村集体所有,经营权由乙方承担,期限按钱童村和郑忠根的协议的责任和义务转嫁于乙方负责。期满后在水库范围内的建筑无条件无偿归村所有。

二、钱童水库今后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双方谁争取项目建设就

由谁负责具体实施。乙方并且承诺承担水库安全的责任和保证下游的农田灌溉。

三、原甲方和郑忠根签订的协议的余款二万元由乙方按协议

付。

四、今后如乙方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乙方申请转为国有

土地后,甲方予以配合同意。其所有的土地返还补偿款,青苗款兑现款,地上所有权补偿权均归乙方所有,但其三产用地的指标只有由甲方享受所有。

五、水库外和钱童自然村标明的该土地其流转期限为法律允许

范围内长期流转租赁(按图纸)。

六、竹山、荒山、耕地租金为每亩6万元整,共计311.1万元,

面积按实计算,(其中作物兑现款7000元/亩,除4.26亩自留地直接土地青苗付于村民外,已由乙方付清村民)。

七、在流转租赁期限内,乙方对租赁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

对土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并乙方承诺为纯农业开发,在没有批准的前提下不得改变用地性质特别是农田绝对要保护。今后如乙方非农业开发必须经通知甲方,如需建筑,乙方必须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建设,否则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今后在开发时同旁边的村民的矛盾要自行解决好。

八、乙方已自己进行户主签名盖章、付款凭证、青苗兑现清册、

甲方要提供林权证复印件等,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鸡坞坑水库甲方同意长期归乙方无偿使用,如遇征用,乙方具有优先权。

九、甲方帮助乙方协调办理水电、道路等相关手续,大岭脚原

通往山顶小路改道沿半山挖掘毛路以方便农户出入,所用土地由甲方无偿提供,挖掘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在甲方完成:移坟、竹山、青苗、丈量工作后20天内

付清青苗兑现款到各户主,合同签订后付80%,余款在四至范围面积核准后付清。

十一、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并付清土地款项后即生效,今后

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本协议签

订生效后原甲方和郑忠根关于水库的协议终止,如有纠纷由乙方承担,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

组长:

户主:

乙方:

二0一0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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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租用协议

甲方:巴中市恩阳区石城乡得胜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得胜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证明人:

甲方:巴中市恩阳区石城乡得胜村第 村民小组(以下简称得胜村第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该组组长:

乙方:李林洋,男,汉族,生于1979年10月11日,大学文化,住巴中市平昌县驷马镇创举村4组131身份证为:513028197910118990。

为促进恩阳区石城乡得胜村经济的发展,合理利用会议土地资源,提高村民的福利待遇,切实保证乙方于甲方所在的第一村民小组村民与乙方签订的《农村家庭承包地转包协议》顺利履行,经得胜村第一村民小组每户代表组成的村民会议及得胜村村民代表全体代表同意,将村社以下位置的预留机动地土地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达成以下协议而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1、承包土地包括得胜村第一村民小组管理使用的偃塘一口,面积亩,晒坝三个,面积亩,河坝面积亩。性质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恩阳区得胜村,由得胜村第一村民小组管理、收益。

第二条,承包土地用途及使用注意事项

1、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土地用于种养殖业,乙方有权在承包土地上修建开发农业所需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甲方土地,非经甲方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多数人以上代表同意,不得改变土地的地形地貌。乙方在使用的堰塘、晒坝进行维修,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承包甲方林地,非经村民代表大会多数人以上代表同意,不得砍伐除竹子以外的林木。

第三条,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10年(201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7日),承包期限届满,在土地未被国家征收的情况下,甲方应保证乙方继续续承包该土地。在承包期间内,若非国家征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承包土地。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支付

1、甲方保证现由承包的水库在其承包届满后双方终止合同

(年月日承包期限届满),将水库优先承包给乙方,承包费用为元/年。在乙方尚未取得水库承包权之前,甲方保证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水库水资源。甲方将晒坝、河坝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2、土地承包费用支付方式:土地承包费一年一交,自签订本协议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第一年的土地承包费,共计元(大写元),以后年度土地承包费乙方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将土地承包费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转承包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外转包,转包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用水、用电、修建使用公路

1、甲方应当协助乙方生产及生活所需用电的搭接,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乙方按当地村民家庭用电缴费标准支付电费。

2、乙方免费使用甲方所在村社水库、偃塘、河流等水资源,甲方不得阻扰。水库水放到最底层龙眼时则停止使用水库用水。

3、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所在村的村道路。

4、乙方因生产需修建村道路,甲方保证村民同意,承包期限届满后无偿交付给甲方使用,无需恢复原状。

第八条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

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国家征用该土地,涉及土地收益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国家基于村民身份给与的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对地面附属设施、设备及涉及乙方投资部分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由甲方负责报乡政府审批,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乙方用工

因乙方经营需要聘用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甲方所在村村民。

第十一条 其他

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间,自行搞好环境卫生,接受相关部门管理,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3、甲方负有协调乙方与村民之间关系的义务,保证村民不干涉甲方正常经营活动。

4、乙方正在筹建农业开发公司,其实施行为系全体股东授权行为,待公司成立后,由该公司行使该合同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土地承包期内解除合同或以其他方式收回土地,甲方应向乙方承担50000元/亩(大写每亩五万元整)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如乙方违约支付押金50000元。

2、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催收土地承包费通知超过一个月仍不缴纳,乙方每日应按所欠土地承包费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超过6个月仍不缴纳,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一款约定,拒不协助乙方用电、用水的搭设,甲方应承担10000元/亩(大写每亩壹万元整)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拒绝免费给乙方提供水资源,应承担10000元/亩(大写每亩壹万元整)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组织村民阻扰乙方无偿使用公路或村民阻扰使用不予以协调解决,应承担20000元/亩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若甲方村民干涉阻挠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甲方拒不协调或协调不力,甲方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抵触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社长):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村民委员会证明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第11篇:土地流转服务站协议

协议书

甲方:凉州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乙方: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农经站)

根据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的意见》(甘农牧发〔2011〕236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扶持项目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12〕233号)文件精神,为使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做到有专业人员、有专用计算机、有办公场所等办公设施,甲方将省农牧厅统一配置的办公设施:商用台式计算机(商品型号pr6380MT )2台,价格17120元;激光打印机(商品型号laserjetp1566)1台,价格2800元;普通数码摄象机(商品型号佳能HFM52)1台,价格9700元;普通数码相机(商品型号佳能SX40)1台,价格4700元;GPS面积测量仪2部,价格1940元;LED显示屏1个,价格3740元;共计资金4万元,配给乙方。为了管理以上办公设施,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此办公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乡(镇)政府不能将该设备挪作他用;甲方监管乙方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若丢失要照价赔偿,需要报废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退回同一型号的报废设备,甲方申请国资局报废。

二、此设施配备乙方后,乙方要在本乡(镇)惠农大厅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窗口,做好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咨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等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政府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主管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日

第12篇:土地永久性流转协议

土地永久性流转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能够更好的提高现有土地的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位于耕地永久性流转给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土地(附件)面积平方米,流转给乙方永久性使用。

第二条: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正。(大写)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因乙方不按时缴纳转让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甲方应保证乙方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没有使用权和所有权的争议,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的相关材料。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因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元。

2、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并享受甲方土地的所有权利。

3、乙方按时支付转让手续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第13篇: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

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

甲方: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香溪村社,村民。 乙方:重庆石宝丘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甲方自愿将承包的位于香溪村19社,地名:岩湾,土地流转给乙方进行平场整治和从事生态农业综合开发(花木苗木基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土地经营权转让期限:从 201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或政府征用为止),期满后,按照当地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协商土地承包期延续,双方另行协议协商而签订生效。

二、土地转让权利:甲方只将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三、土地经营权转让金的计算标准:每亩土地转让金为人民币方一次性支付,先支付钱后使用土地。

四、土地经营权转让金的支付日期:签订协议后日内支付。

五、转让土地如被国家建设征、占按当时土地补偿费政策,土地费归甲方,乙方在该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及其他生产、生活设施的赔偿归乙方。

六、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无条件将成包的土地移交给乙方从事规划经营。

七、乙方因经营需要搬迁甲方房屋,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约。甲方违约,赔偿乙方为该土地投入的全部资金及转让费并承担法律责任;乙方违约,按合同约定的转让金赔偿给甲方。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社里一份备查,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第14篇:实用土地流转协议

协议

甲方:

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土地种植的西瓜达成如下协

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土地亩种植西瓜。(具体田亩农户详见附

表。)

二、租用时间:年 (自2012年月日起至2013年

月日止)。

三、租金标准:每年每亩1300元。(明细详见附表)

四、交款时间:协议签字时乙方支付甲方50%租金,其余50%至2013

年6月30日前全部付清。

五、国家下拨的涉农补贴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承包期内只可以经营种植业,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现场,不得

损坏水利设施,一起生产成本自理自负盈亏。

七、上级水利部门对土地征收的水资源费及规费由乙方承担。

八、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动,征用或租用该土地时,本协议中止,

国家或集体补偿的清苗费损失归甲方所有。

九、承包期满时,乙方需清理好该土地的附着物,平整好土地后归还

甲方。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15篇:土地使用权流转协议

土地使用权流转协议

甲方:男年月日 出生,现住

乙方:男年月日 出生,现住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和平等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方将于地块总计面积的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使用,转让费万元。

二、该上述地块转让的期限为(无限期)

第三、付款方法:乙方于年月日将上述转让款万元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将上诉的土地使用权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期间甲方不得进行干涉。

第四、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到集体对土地或国家政策对土地进行调整,土地 的增值或贬值均有乙方承担,若遇甲方因土地减少或增加均不得对上诉土地有干涉。第

五、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的上诉内容自觉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应 赔偿对方该地块时价的三倍作为违约金。以上协议是双方真实意识表示,空口无凭签字为准,双方签字按手印后及时生效。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村委会主任:年月日

村组组长: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年月日

第16篇:土地使用权流转协议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地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县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三、流转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东抵_________西抵__________南抵___________北抵____________。

四、流转价款

乙方同意每年按________元/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五、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双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第三人,予以监证。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________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十、特别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的生产统筹费用等由_______方承担。

3、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4、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委会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第17篇: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做的相关政策规定就是我们所说的土地流转政策。

该决定中对农村土地管理有如下说明: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中国农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量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我国目前对征地中“公共利益”概念缺乏严格界定,导致征地中公益性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分,征地范围模糊不清,滥征乱占耕地现象大量发生。全国仅开发区规划面积就达3.5万平方公里,圈占的耕地有43%闲置。2000年~2005年全国耕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的面积为1549.65万亩。而通过征地带来的丰厚利益,也促使了土地征用规模的无序扩张和征地过程中的农民利益不断受损。

(二)农地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的补偿和对农民的安置总计为该耕地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15倍,最多不超过30倍。在土地收益分配时所获得的收益大小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差异。一般而言,农民只得到土地收益的5%~10%,村集体得到25%~30%,村级以上及其他部门得到土地收益的60%~70%,按这个标准,对农民补偿虽然具有地区差异,但以现金形式补偿的通常都在每亩1.5万~3.5万元之间,加之分配机制缺乏有效的约束,有些地区农民得到的安置补偿低于最低标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极低的补偿割断了农民与土地的联系,使农民不得不面临新的生计和基本的生活保障问题,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三)农地流转市场交易产权边界的模糊性。农地流转市场上交易的对象主要为各类农地产权。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现实中已经入市交易的各类农地产权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产权边界的模糊性问题,产权边界的模糊性导致产权市场交易的摩擦费用增加,交易的不确定性程度加大,从而阻碍了农地产权交易的实现。

、村和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均作为有效的农地所有权主体,这容易导致农地所有权的实际界定和确认过程中各主体之间的土地权利争夺,特别是以上三类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等级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势必导致产权界定的成本增加。农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界定的模糊性主要体现在当前农地社会保障功能仍然存在的情况下,非集体成员获得承包经营权的不合理性。

2.使用权与所有权之间边界的不确定性。现实中使用权的获得是通过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协议规范的,大多数情况下农地使用者未能获得使用权证书,而双方的协议合同缺乏统一规范,在每一份合同通过双方协调签订的成本费用极大的情况下,操作中基本上均由所有者拟订统一的合同文本,这种合同出台的背景本身就决定了其利益倾斜方向。

农地产权体系的模糊性主要体现为农地承包经营权与承包地使用权之间的界线不清。农地产权体系的不完整主要体现为农地使用权作为独立的财产权本应拥有的一些基本权利如继承权、赠与权、抵押权等没有在法律上赋予土地使用者。农地产权体系的不完整性使得作为市场货品的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受到众多的制约,权利稳定性和获利能力不足。

(四)农地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支持。农地流转必然形成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等多元利益主体。但在实际中,这种利益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是不明确的,或者是松散的。一是农地流转中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当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有一部分是向农户的亲朋好友流转,或者抛荒后由村干部委托别人或自己代为受让。流转中的“依法”成分很少,没有法定的程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流转合同,因此,显得相当松散和脆弱。二是农地流转的责权利不落实。由于农地流转不具备合法效力,流转双方的责权利很难明确,包括流转后的使用权限、农地保护、转让费率等方面都没有得到确认,流转双方的责权利关系非常混乱和零散脆弱,导致土地流转纠纷不断。

二、促进中国农地流转的几点对策

(一)弱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搞活农地使用权。我国现行的农地制度为土地集体所有。现行集体所有权往往造成上级以所有者的身份侵蚀农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各种摊派收费往往使农民负担过重,集体内成员的人人所有造成土地细碎化。要实行农民永包制,集体只行使有限的几种权利,这些权利仅限于:向土地承包的农民收取少量的承包费,其他的处置权、使用权、占有权皆虚化掉。

农民的永久土地使用权包括从弱化的集体所有权转化而来的实际占有权、直接使用权、经营权、部分收益权和有限处置权。在不改变原出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组织登记备案,可以对土地使用权出售、交换、继承、抵押等。国家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不受侵犯,集体组织不得随意收回农民使用的土地。

(二)改革征地制度,明确征地范围

1.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从而对政府动用征地权的项目范围做出严格的限制,将土地征用真正限定在公益性的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上,缩小政府征地的范围,控制土地的征用规模,从根本上摒弃侵犯农民财产权的非公共利益目的的征地行为。

2.从法律上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在地位上是平等的,集体土地可以上市流转。土地使用者可以不再仅仅依赖国有土地,使用土地的公司、企业、房地产经营者可以直接与土地所有者——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交易,真正由市场来调节土地的供求平衡,这一制度安排,一方面从制度上保证了农民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的平等市场主体地位,使他们能够分享土地非农化后的级差收益,保障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另一方面,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使用者直接进行市场交易,由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大量减少土地用途变更的中间环节,降低被征土地的闲置率,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完善农地流转的收益分配机制。征地补偿是征地问题的核心,征地补偿费不能再简单地以被征地的年产值作为补偿依据,要在确定农民集体土地的财产权利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确定。土地价格不仅要考虑区位、市场供求、当地发展水平和转用后的收益等市场因素,还要考虑由于农地转成非农用地所造成的环境价值损失和土地因规模变小而降低的价值。因此,可以借鉴国有建设用地地价评估技术手段,根据被征地在土地市场中的供地价格,合理测算出区域平均土地取得成本,再以该成本结合被征地的区位、环境等个别因素差异最

终确定被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四)建立和规范农地流转市场运行机制

(1)农用土地承包:即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经乡(镇)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将农地有偿承包给农民个人或农业联营组织进行农业性生产活动,并由承包者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一定数量的土地租金和管理费。

(2)农用土地转包:承包者将承包的农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有偿转让给他人进行农业性生产活动,并转由他人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租金和转让管理费。

(3)农用土地出租:承包者将承包的农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出租给他人耕种,并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租金和出租管理费。

(4)农用土地入股:承包者将承包的农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以股份形式向农业性联营组织或农业性生产企业入股,参加收益分红并向土地管理部门按股交纳土地租金和土地管理费。

(五)为农地流转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1.增加农民的非农就业出路。一是大力发展乡镇企,提高农村非农文化水平,增加非农就业机会。二是重新构建城市化发展战略,提高农村城市化水平,为农业劳动力转移提供充分的空间和载体。三是通过农业产业化开发,形成农业劳动力就业的吸纳机制。

2.制定农地流转的操作规程。一是实行村务公开。农用土地流转的有关事项,要经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讨论同意方能进行农用土地的流转。二是提出申请。需要使用农地的一方,向乡镇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农地流转中的双方所签定的合同。在农地流转中的双方必须签定合同,合同中必须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营期限及土地经营用途等条款。三是审批。土地管理部门从土地的规划、开发单位、开发项目等方面科学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若批准后,办理农用土地变更登记。

3.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通过设定农村就业保险和农村人口养老保险来实现对农地福利保障功能的替代。保险要面向全部村民,基金来自社区向承租土地的村民收取的地租基金,专款专用,可存入银行,也可委托专门的机构管理和运作,社区土地所有权主体负责福利申请人的资格认定,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六)赋予农民定价的权利。

第一,在法律制度上放开对农地流转的不合理限制,赋予农民作为平等市场主体的定价权。

第二,政府应减少不当干预,对自身进行准确的角色定位。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存在的客观性,使得对市场经济实行必要管制的政府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非理性管制问题,而且政府的非理性管制和决策比市场调节本身失灵造成的损害后果更为严重。

第三,农民定价权的实现,关键在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创新。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很多地区如火如荼地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更是在法律上认可了这种农村经济组织的形式。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改革,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好办法,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并化零为整,集合整体优势,带动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第四,加强信息沟通,培育建立农村土地市场的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必须建立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土地资产评估机构、法律咨询机构、信息传导与预测机构、土地保险服务机构、土地融资信托等金融服务机构,这些中介组织的设立,将为农民方便安全有效地行使定价权提供支持和帮助。另外,要确保农民呼声的通道畅通,充分尊重其话语权,即使在现阶段不能完全实现农民定价权的情况下,也应当认真听取农民的意见,如在确定征地价格时举行听证会,邀请相关农民参加,注意倾听来自农民的声音。

第18篇: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

1、流转土地500亩,年完成机械深松25000亩,及修梯田2000亩,中药材机械挖掘1500亩,农机作业道路10公里。

2、将贫困户劳动力优先雇佣为季节工,使贫困户从土地流转和务工收入中人均增加收入2500元。

第19篇:土地流转

典 型 事 迹 材 料

肥乡县毛演堡乡党委书记、田志宏

田志宏,男,现年43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肥乡县屯庄营乡田寨村人,现任肥乡县毛演堡乡党委书记。就职以来,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全乡整体工作上台阶、创亮点。2012年,被邯郸市委、市政府授予综治维稳先进个人。2012年6月,被邯郸市委授予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同年9月,被评为河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先进个人。

在推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上,该同志科学把握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时代要求,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作为加快农业专型升级重要抓手,围绕设施蔬菜、食用菌和瘦肉型猪三大产业,发展规模经营。抓动员,借助广播、明白纸及专题讲座等,大力宣传国家基本经营制度及土地流转政策,让广大群众区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关系,明白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现实效益,打消顾虑,激发土地流转激情。抓服务,牵头组建乡村两级土地流转领导组织及服务机构,沟通土地流转信息、指导合同签订和备案管理等。抓龙头,突出产业龙头带动作用,强化内引外联,发展各类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先后引进卫昌苗木公司、泓昊昌肉鸡养殖公司、科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省市级龙头企业到乡流转土地,培育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累计达70余家,其中路堡丰硕食用菌深加

工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农户”模式,通过订单式生产和外贸出口,加快了该产业的规模发展,激发了农民规模经营食用菌的激情。抓典型,培育、创新、提炼、推广各类土地流转典型,示范引导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具体帮助南元寨土地流转合作社采取农民土地入股和租赁两种模式流转土地1800余亩,受到主管市领导批示肯定,该合作社理事长获评国家种粮大户和市级劳模。帮助万达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发展蔬菜种植、储存和销售,走出了一条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增强了农业研究市场、占领市场的能力。帮助泓昊昌肉鸡养殖有限公司围绕农民意愿,实行土地流转费用现金、粮食发放、粮食折价、动态调整等5种流转模式等典型做法。各类典型的创新推广,加速了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步伐,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加速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到目前,该乡共流转土地两万余亩,其中粮棉13059亩,蔬菜2723亩,苗木4219亩,种养大户规模流转3350亩,农业合作社模式流转6380亩,涉及农户1055户,流转率32%,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第20篇: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做的相关政策规定就是我们所说的土地流转政策。该决定中对农村土地管理有如下说明: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土地流转协议.doc》
土地流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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