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协议

2022-06-12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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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采油厂外部用电协议

因石大奥德(开封)科技有限公司在我厂安19-40注水井堵水调剖施工地点无动力电源,长庆油田公司第六采油厂向该施工地点提供动力电源,为遵守《第六采油厂生产用电管理办法》,遵守安全用电原则特签订一下协议:

1、第六采油厂只提供电源接入点,其余线路、分支线路、分支计量等部分概不负责。

2、用电方架设之线路要符合第六采油厂用电管理规定,否则不予搭火供电。

3、电源输出端计量部分归第六采油厂管理。第六采油厂只按照电源输出端计量数据收取电费,双方协定计量抄表日期为每月20日。电费单价为1.00元/度。用电量计量方式为:(本月电表读数-上月电表读数)*互感器倍率。

4、双方协定电费上交日期为每月25日,一月一付,逾期三日不交者第六采油厂将停止供电,直至电费交清。

5、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配电柜出线处,分界点负荷侧设施属于石大奥德(开封)科技有限公司,由用电户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6、用电户在用电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线路、用电设备损毁事故,供电方概不负责。

7、如用电户在用电期间违反安全用电原则,如:线路不规范、无保护措施等,供电单位有权停止供电,直至整改合格。

8、用电户不得向第三方转供电源,如有违规将停止供电,并进行罚款。

9、用电户如中途改线,须提前10日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费用由用电户自行承担。

10、本协议有效期自2014年6月10日起至安19-40注水井堵水调剖施工结束日。

生产运行科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供电方:第六采油厂用电方:石大奥德(开封)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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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远大医院

员工临时宿舍安全用电协议书 员工宿舍是员工住宿、生活和休息的公共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明确医院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医院的管理,明确员工行为规范,强化员工节约用电观念和安全用电意识,由郑州远大医院(甲方)与员工(乙方)签订本协议。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接受医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

第二条 爱护用电设施; 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8楼综合办公室或值班人员。

第三条 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安装灯头和擅自增设供电设施、供电线路和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暖气等以及其他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并且与宿舍功能不相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第五条 使用电灯、空调等时要做到即用即开、不用则关。

第六条 凡因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的事故,我院将对当事人予以500元罚款,并有当事人负全责。

甲方(院方):郑州远大医院乙方(员工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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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协议书

工程名称:苏州综合客运枢纽汽车客运站工程

供电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苏州一建火车站北广场项目部

用电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需向甲方借用电源,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电费单价

每度单费壹元壹角整(1.1元/度),另加10%线损,折合壹元贰角整。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普通施工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4、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线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5、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6、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

7、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9、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

10、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所引发的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1、补充条款:

乙方进场需预交纳押金壹万元人民币,待乙方施工完毕后确认安全无事故后退还。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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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协议

甲方:

乙方: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乙方因应急突发停电需要,欲向甲方申请临时用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临时用电订立相关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用电需求地址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

二、甲方允许乙方在其变电室内安装电表予以测量用电量,乙方受电工程自电源接入点至用电点架设线路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安装。

三、经双方约定,应急突发停电期间所供电量由乙方支付。

四、其它事项:

1、乙方负责临时用电安全,属乙方产权的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并由乙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供电,一切后果由乙方责任。

3、甲方负责监督受电工程临时用电的施工安全,负责按规定办理送、停电。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申请电力管理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

六、甲方按电表读数计数,按当地供电局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电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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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甲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六号线二期十二标项目经理部 乙方:北京市地质工程公司

根据北京市建委下发的>的规定,专业施工单位与现场管理单位必须签订临电使用管理协议。根据工程的需要,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临时电源,为明确双方的权责,特制定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责

1、甲方必须保证供电质量,除第6条情况外,无权随便拉闸

断电。如有特殊原因需停电,事前应通知乙方。

2、甲方负责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46-2005)的规定,提供临时用电接入点,有权监督乙方正确敷设电源线,正确使用各种用电设备。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持证上岗情况、并对乙方特种作业证的

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对证件的复印件留存备查。

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的电闸箱及各种漏电开关是否符合

国家标准。严禁三无产品,劣质用电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

5、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临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2005),

检查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各种防护是否齐全有效。电焊设备必须配备电焊机专用开关箱,必须装二次触电保护器,并且做到焊接时双线到位作业。

6、因乙方用电设施有隐患、设备有故障、未及时检修或带病

运行,可能危及整个施工现场正常用电的情况,甲方有停止供电的权利,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的权利。

7、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正确敷设电源线、电闸箱内接线整齐,

无杂物,防雨、防砸设施齐全,各种防护罩、各种端子板齐全有效。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是否为工人配备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9、对不服从现场管理,对提出的整改要求拒不执行的,甲方

有权对乙方停止供电,进行处罚,待整改完成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供电。

10、乙方电源接口处漏电开关分断时,乙方不查明原因不得合

闸,查出原因必须经甲方值班电工确认后才能合闸,如擅自合闸引起总漏保跳闸时,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二) 乙方的权责

1、认真学习甲方的机电管理办法,并认真履行,乙方有权要

求甲方保障供电质量,不随便拉闸断电。

2、当甲方发生必须停电情况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做好停电准

备。

3、乙方必须保证电气作业人员全部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齐全,质量合格。

4、甲方提供的变压器开关下端起,安全用电由乙方负责,必

须执行三级配电、逐级保护,小型机具达到“一机、一闸、

一漏、一箱”的规定,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的要求。

5、乙方所使用的开关箱、电缆和用电机具,必须符合国家和

北京市的标准,必须保证各种用电设备,设施运行良好,不能有危及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的情况发生。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安全用电方面的正确管理,对甲方提

出的安全用电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反馈给甲方.

7、乙方应严格按照>的

要求进行临时用电施工,保证施工用电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8、乙方配备专业电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用电的巡视、维修,

所有配电箱上锁,非电工人员不得进行接线作业。

9、乙方有权在生产的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安全隐患向甲方

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甲方及时采取措施,如对所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一旦发生伤害事故,由乙方单独承担。

10、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范经检验合格的电表,在甲方指定地

点接驳。乙方不得随意扩大设备容量,电表与容量应匹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挪用甲方的用电设施设备,若私自挪用导致触电或其他伤害事故,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1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

家及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补充条款:

1、乙方不经甲方允许,私自用电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乙方需要向甲方交付贰万圆整用电保证金,工程结束

后甲方如数归还乙方。

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日自动废止,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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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小区用电过户协议

甲方:XX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负责人:XXX

甲方身份证:123456

乙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负责人:XXX

乙方身份证:123456

经过甲乙双方的协商后,就XX省XX市XX路XX小区用电用户名称变更事宜,达成以下共识,各自认真遵守。

1 甲方同意将XX小区用电权及其所配套的电气设备,转让给乙方进行使用、养护及维修。乙方获得XX小区配套的电气设备产权。

2 乙方在转让之后的用电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并与有关单位人员协商解决。甲方将不参与其中。

3 有关的电路,设施的更新,改造,由乙方自行解决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4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后补问题,可增加附件。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印:乙方签印: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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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水电费每月结算一次,按月收取,所有水电费用甲方承担3成,乙方承担7成,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如不按期交纳费用,每超过一日,甲方按欠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二条乙方离场后的下一个水电费结算日结清上月水电费。

第三条乙方在场地正常使用过程中,其原有的消防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措施,组织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四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乙方拖欠各项费用达二个月或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总额达二万元或以上;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法定或授权代表: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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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临时供电概况

2、1配置系统:

根据本工程的临时用电实际使用时间和现场环境,采用VV型电缆埋地方式进行敷设。电源总线接至建设单位指定的厢式变压器(630KVA),采用埋地敷设方式,选用1根3*185+2*95铜芯电缆引致现场东北角的一级柜内。

2、2现场配置系统

在现场内设总配电箱,施工用电集中区域设置三级箱。临时配电房至各分配电柜的电缆采用VV—1KV电缆,分别采用:VV3*120+2*70;二级箱线路根据负荷大小分别采用橡胶绝缘电缆VV3*70+2*35;RV3*50+2*25;RV3*35+2*16;RV3*25+2*16(布置见:临时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

2、3安全供电系统:

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供电机制。

第三条、甲方工作

3、1甲方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将临时施工

用电布置安装到二级箱(布置见:临时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至二级箱的电力调度由甲方负责。

3、2甲方对整个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并监督乙方按《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布置、使用二级箱以下的临时用电系统。

3、3甲方对乙方专职电气维修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乙方专职电气维修工的

作业进行监督,对发生事故进行分析、调查。甲方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程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3、4甲方统一组织、安排施工现场中的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偷窃电力资

源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

4、1乙方必须指派专职电工,且指派的专职电工的行为代表乙方行为。电气

专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气专职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4、2乙方专职电工应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安全用电负责。

4、3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

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4、4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

用电防护用品。

4、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组织专业人员(电工、安全员、施工负责人)

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严禁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者采取教育、罚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用电。

4、6凡在施工过程中,各分包违章指挥或无证操作违章作业造成的触电事

故所导致的一切损失一律由各分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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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乙方生活区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长明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如:碘钨灯、热得快、电炉等),严禁使用电热毯取暖,严格按照《生

活区用电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8乙方专职电工必须配合好甲方对临时用电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不得推诿。

4、9乙方进场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机具在进场安装前必须报甲方动力

部审核,施工过程中用电工具设备有调整时必须申报甲方动力部,同意后方能实施。

4、10 乙方必须派专业专职电工对各自用电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工

具设备的安全使用性能。

4、11 施工现场照明系统必须报甲方审核后使用,不得乱拉、乱接、乱搭。

4、12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盗窃电力资源的行为应

配合甲方及时制止。

第五条、操作人员

5、1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安全用电技术操作规程、用电制度实施。

5、2操作人员应积极参加甲方或自行组织的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用电交

底,不违章作业。

5、3对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的,对现场不安全隐患没及时排除的,对现场

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不落实的,对违章指挥的,工人有权拒绝施

工,并有责任和义务向上级单位负责人及甲方进行举报投诉。

5、4乙方专职电工必须对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按要求进行每月一检查、一测

试、一个季度复查一次,做好记录并按甲方要求时间(每月3日前将

上月检查、测试资料,)报送甲方专业管理人员,甲方提供资料表格范

本。

5、5乙方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

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

防突发事故。

5、6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5、7配电箱要做到“六有”。在现场施工,当配电箱停止一小时以上时,应

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5、8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

绝缘工具。

5、9平时应经常查看配电箱的进出线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浆侵污、

被金属锐利划破绝缘,配电箱内电器的螺丝是否松动,动力设备是否缺相运行等。

第六条、总包强制性规定和各分包执证电工的工作要求

6、1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进行施工用电线路敷设,投入使用的配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违者处罚1000元/每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2各施工单位施工配电设施在使用前必须经项目安全部门验收,验收合格

后粘贴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对使用单位处罚500元/每次或没收其用具。

6、3施工现场值班电工每天上班前,必须提前认真检查一遍供电线路和电器

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不能及时修复的设备设施必须禁止使用,悬挂检修牌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若不认真检查排除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4用电施工单位电工(持有效上岗证),每月必须对施工用电系统进行检查

和维修。电工每天必须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①、电工值班记录(每天记录);

②、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③、电气绝缘测试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④、施工机具绝缘测试记录(每半年测试一次);

⑤、设备防雷接地及供电系统重复接地测试记录(每月测试至少一次); ⑥、各级箱体内的配电系统图是否清晰、箱内电气安置是否稳固(时常关注)。

并在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将记录资料报送项目主管部门,若不认真填写记录一份资料罚款50元/每月,不及时报送资料每拖延一天罚款5元累计处罚。

6、5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护套线、双绞线、塑铜线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

罚100元/每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6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简易插座板进行配电施工,违者处罚100元/每次并没

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7单相负荷线路必须做到零(N)、地(PE)分开保护零线到位,禁止使用

两芯线做施工用电电源线,违者处罚100元/每次并没收违章导线,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8禁止在二级箱内直接接施工用电机具及用电设备,违者处罚200元/每次

并可以没收违规机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9严禁在各级配电系统内挂接,违者处罚200元/每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

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10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无门的固定箱、移动箱、插座箱作为施工用电设施,

违者对使用单位处 罚100元/每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11各个分包单位在施工用电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进行敷设、使用、维护,各单位电工必须对使用电动机具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书面交底。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12 各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规定通过计量用电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

执行,同时各个分包只能在总包指定部位用电。如有盗用总包或其他分包电力的行为,一经查出总包会根据《安全用电合同》、《生活用水、用电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13严禁非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电气操作作业,一经发现对违章人员处以100

元/每次罚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后果。

6、14各分包专业电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用电作业,对发现以上问

题并进行制止和及时整改者给予20-50元/次奖励。

6、15 一经查出施工用电安全隐患,不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处罚

100元/每项,如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6、16各施工队的施工人员严禁破坏,总包及各分包布置安装到位的施工用电

设施及照明设施,否则一经查出处罚200元/每次,如造成安全事故所有

责任由搞破坏的单位承担负责。

6、17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焊机安全使用的专项管理要求:

①、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控制箱并安装(3P空开、3P漏电保护

器、弧焊机防触电保护器),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每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②、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每次,如造

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③、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开关箱至电焊机)水平距离应小于5米;开关箱至二级箱距离应小于30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每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④、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

元/每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⑤、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

做回路地线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每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⑥、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

露。违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每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带来的所有责任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⑦、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

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机具的定期检查维护,明确相关机械管理责任人。

第七条、责任及义务

7、1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安全用电合同》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此合同

条款。

7、2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发生一切施工用电事故则由乙方全部

承担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7、3若因乙方或乙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甲方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当事

人处于20—200元罚款,同时对乙方处于200—2000元罚款。

第八条、未尽事宜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由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时效与终止

9、1本合同时效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乙方全体施工人员退场止。

9、2本合同自甲、乙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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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

甲方: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监督方: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墨玉县北京援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变压器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由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进行监督。

2、

3、该变压器户名由乙方变更为甲方。乙方根据当地电费单价及当月用电量向甲方缴纳每月电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

4、

5、

6、甲方负责向当地供电部门缴纳甲乙双方每月使用电费。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监督方: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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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时 用 电 管 理 协 议

总包单位: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怡水公馆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现场施工各方人员生命安全,杜绝用电事故,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利监督和管理乙方的用电行为,有权对违章违规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要求乙方对用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如果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二、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整改的问题、不足之处以及安全隐患,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对乙进行必要的处罚,或要求乙方更换或辞退有关人员。

三、甲方有权在有关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对乙方在施工用电方面提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要求。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好施工用电方面的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用电方案、用电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等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有关施工用电方面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甲方在检查中或工作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不足之处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义务进行整改和落实。

二、乙方有义务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员,不准私拉乱接,应做到电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正确和及时使用相关的个人防护用品。

三、乙方有义务为自己的手持电动工具和其它用电设备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开关箱。

四、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有用电机具的保护零和漏电保护器完善有效和灵敏可靠,且有义务保证所有开关设备(含漏电保护器)的技术指标或技术参数与有关规范要求的使用场所相适应(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潮湿场所及腐蚀性场所、

-1- 密闭容器中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且应配备隔离开关)。

五、乙方有义务使其用电系统满足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规定,且有义务满足三相五线制(TN-S)的要求。

六、甲方在有关国家和地方标准基础上,在施工用电方面提出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要求,乙方有义务去贯彻和落实。

七、乙方有义务做好施工用电方面的安全管理资料,而且这些资料应当完整、规范、真实、有效。

八、乙方有权对甲方在管理当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的用电线路未按有关施工用电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进行敷设,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 部责任。

二、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而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由于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使用开关设备,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违规、违章造成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和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 全部责任。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相关的规程、规范、规定为原则,本着谁违规违章谁负责的原则去处理。 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第11篇:商铺用电协议

商铺用电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商铺装修施工现场及以后日常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装修及日后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大庆市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办公及生活用电设备、空调、营业用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三、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或甲方同意的流动箱转接。

2、在二级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供电。乙方接线供电顺序为:开关箱-流动箱或专用箱-机具、用电器具。

3、在电源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或专用接口供电,乙方应自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配电箱向负荷供电。

4、甲方允许乙方安装表号为的电表一块,电价作为商业用电含损耗及公摊暂定为元/度,且价格随供电公司商业价格变化而变化;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电表,确需更换时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乙方当月发生的电费需当月结清,确需延迟时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到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缴清本月度发生的电费,否则甲方将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滞纳金或采取断电措施。

四、甲方有权检查商铺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检查人员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达《整改通知单》,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整改的可要求赔偿,赔偿数额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五、装修施工现场的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六、乙方应认真学习用电需知,在用电时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另行协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以下称甲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第12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

甲方: 乙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施工结束。 电费结算:施工期间电费由甲方负责。 工程名称: 协议内容:

1、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灯具,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甲方若发现乙方违章、隐患作业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12、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进场前电表度数: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13篇:新安全用电协议

安 全 用 电 协 议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安全用电协议,该协议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签订。

1、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设备设施合理规范和人员安全。

2、发包单位供电箱变配电方式为TN-S系统,承包单位在安装配电箱及敷设电缆时应严格按JGJ46-200

5、J405-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以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并加以固定;

(2) 一级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区域,二级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二级配电箱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三级配电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

(3) 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负荷平衡,一级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三级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4) 干线电缆架空敷设或埋地暗敷,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3、承包单位在下列特殊场所施工时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4、发包单位负责给承包单位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发包单位指定开关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承包单位接线供电顺序为箱变→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机具、用电器具,并在各配电箱上标明箱内配电系统图、承包单位名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 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业电工负责保管钥匙;

(3) 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为:

a.送电操作顺序为: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 b.停电操作顺序为:三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一级配电箱。 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

5、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 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6、在本配电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承包单位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铝线不少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6mm2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除了箱变处外,其它各处均不得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7、干线电缆架空敷设或埋地暗敷,严禁沿地面明敷,承包单位负责人填写用电申请单,经发包单位负责人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才准予送电。

8、上岗。

9、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为保证安全用电,承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有资质且持证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10、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焊机械时其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2.5米,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且中间接头不得超过3处,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承包单位电焊操作人员必须有持证上岗,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11、各承包单位用电计量以供电箱变的电表为准,各承包单位要积极推行节电措施,合理用电。

12、为防止电气设备出现事故或误动作,承包单位应定期对各自管辖的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做好每日巡检、维修记录,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13、承包单位人身触电事故和主要设备毁坏及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电网或用电设备停电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发包单位,事故处理完毕6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上报发包单位;如因承包单位原因引起供电箱变里的设备毁坏,由承包单位更换同样规格型号合格的设备或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

14、承包单位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承包单位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承包单位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承包单位负责。

16、承包单位方必须服从分包单位用电管理,承包单位自备的开关配电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发包单位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17、针对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承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涮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碘钨灯,使用投光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10)、设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总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此回路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

(11)、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8、承包单位各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19、发包单位每周会对施工现场临电进行安全检查,如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发包单位有权对承包单位下发 《临时用电整改通知单》 ,承包单位必须在整改通知单要求的内容及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附照片)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我单位备案,发包单位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复查,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各项复查不合格的,将对相应承包单位进行考核。

20、对拒不接受检查的承包单位和个人按照发包单位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处罚,严重者终止用电协议。

21、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发包单位所有。

2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3、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单位:

项目经理:

签订时间:

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签订时间:

第14篇:临时用电安全协议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护双方各类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安全、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地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 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的需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根据以上国家、地方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提供合格、有效的a级配电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围是现场a级配电系统的用电配置,a级配电以下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按标准实施安全管理。

3、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罚款、开除或撤换职务。

5、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设施实行工程监控、检查、验收的职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国家、地方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对所承包的上述工程的临时用电安全负责。乙方单位不服从甲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委派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临时用电管理,会同甲方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

一、二级配电的管理和维护及检修。

4、乙方对二级以下配电设施和日常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乙方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每日检查,杜绝一切违章用电行为和违章接用电器设备、设施。

5、乙方必须从甲方安装的二级电箱内接用电源,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视为违规。

6、乙方如因工程需要增加二级配电箱和电源设施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电源点接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借接,否则视为违规。

7、乙方自备的电气组件、用电器材、漏电开关、各类闸箱、线缆、用电设施、各类手动电器工具、用具、各类中小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申报甲方以及甲方认为必要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应定期对上述工具、器件、机械等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维修或更换,保证其始终处于安全的作业状态。

8、乙方所有用电设备、设施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各类线路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类闸箱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乙方委派的电工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技术素质,报甲方同意后方可上岗作业,所涉及人员的作业资格证原件由甲方留存至该项目竣工。严禁无证人员擅自做操。严禁酒后或带病操作,否则视为违规。

10、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的内容、形式,在进场施工前对每一位参与上述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施工期间,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对参与施工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与安全技术交底,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行为和个人提出批评及处理。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临时增加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所有施工人员的培训及考核记录的原件应交甲方备案。

11、乙方电器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12、乙方负责加强施工人员宿舍、自用仓库等临时设施的用电管理,确保安全。

13、乙方委派 为乙方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人。

14、乙方人员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全力做好人员救治、事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15、因乙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对参与该项目施工的乙方各类人员实施安全监管,造成乙方施工人员违章用电、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违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经确认是乙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责任。

三、具体要求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并扣紧下颌带。

2、现场严禁吸烟。

3、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非持证电工不得擅自为机电设施接电,不得擅自拉(接)电源线,不得私自拆改、变卖电气元件。一经发现,从重处罚违规者本人及相关责任人,如由此造成伤亡或其它事故,或给甲方造成相应损失,影响工程进度的,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电焊机必须使用专用开关箱,内设电焊机二次侧触电保护器,焊把线和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使用钢筋、架管等做地线,电焊机

一、二次侧保护罩必须齐全。

7、电焊机应搭设防雨、防砸、防潮棚,并单独设置开关箱,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 开关,外壳应做接地保护,焊把线应绝缘良好无破损。

8、电焊工施焊时,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施工前必须到甲方开动火证,同时将上岗证交甲方备存。无动火证和上岗证者不得施焊。

9、电焊工要按操作规程施焊,电焊机

一、二次线符合规定(一次侧不得超过3M,二次侧不得超过30M),必须装有防护罩,并且要双线到位,严禁借路。

10、进场施工前,乙方负责派人对现场小型手动电器的使用条件进行检查并登记检查 结果;开工后,乙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机具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测结果,确保机具正常、安全使用。检查内容包括:机具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保护零线应使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芯橡皮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5mm2,其芯颜色为黄、绿双色。如有不符合临电规定的现象要停工、停电。

11、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 作、维修的物品。施工现场配电箱护栏周围1米之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配电箱护栏上严禁悬挂金属构件。

12、乙方自带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本项目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施工现场所有分包队伍自带的三级开关箱、施工活动箱必须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统一配置。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手提活动箱必须完好、整齐,必须按规范要求接线。

13、使用电气设施应做到下班拉闸,人走关灯。

14、用电人员要使用电源时,必须提前申请,经乙方现场电气负责人同意,由现场电工指定或拉接电源后,方可使用,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气设施。用电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好电气设施,如使用当中发生故障应立即由现场已备案的专职电工维修,不得私自拆、改、卸电气设备。

15、使用砂轮机时应在作业周围设防护挡板,防护挡板应为 材质,且应随时保护好砂轮机的电源线。砂轮机使用者操作时应配戴手套及必要护具。

1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现场使用碘钨灯时,必须可靠固定后使用,且碘钨灯的距地高度不得底于3m,并有防雨、防砸设施,作好接地保护线。楼内、室内照明严禁使用碘钨灯。

1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两芯线、双绞线,碘钨灯必须设专用接地螺丝,单相设备必须使用三芯线,三相设备必须使用五芯线。

18、使用打夯机和振动棒时,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设备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19、使用时,插座、插头应完整无损。不得私自拆改插头及电源线。电源线应从配电箱底部进线,且先拉断开关再插插头。

20、各分包队伍使用的电缆必须悬挂,严禁电缆拖地或直接在钢筋、架管上敷设。

2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烧水必须在甲方指定位置的食堂使用热水器完成,严禁工人在宿舍内使用“热的快”烧水。

22、工人宿舍电扇必须安装在甲方指定的位置,严禁施工人员私拉乱接小电扇。

23、冬季施工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褥子和电炉子,分包队伍可自己配备功率不大于1000W的电暖器,并使用有产品合格证的电源线、插座。

24、非专职维修电工严禁私自拉闸断电。

25、生活区各分包单位食堂配电箱必须安装电度表,严禁偷、漏电行为。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违反以上条例或违反安全用电规范而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外,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违反国家、部委、地方及甲方关于安全用电、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甲方即可下达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还需抄送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处以强制停工和经济处罚等处罚。

2、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服和接受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凡违反安全用电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甲方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班组、个人,均自觉接受甲方按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问题严重或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4、乙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被处罚的罚金,应按时现金交付,不能从施工款中扣除。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该项目劳务分包合同截止时自然终止。

2、本协议应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签订。

3、如有施工中需要,且本协议中未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

章:

期:

乙方负责人: 盖

章: 日

期:

第15篇: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中铁建工集团北京站扩能改造邮件转运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甲方: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公司南站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经理部与各分包队伍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理念对北京站扩能改造邮件转运站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签订本协议,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执行:1乙方责权范围

1.1乙方自备的用电设备如下:

1.1.1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电源线;

1.1.2各种夯土机械的电源线,开关箱;

1.1.3各种焊接机械专用控制箱,焊接机械的一次线,二次线;

1.1.4其它电动机械,如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磨光机等电源线、开关箱;

1.1.5局部照明用的灯具(碘钨灯、行灯),电源线;

1.1.6需使用的移动式配电箱、电缆圆盘。

1.2乙方自备材料、设备达到的标准

1.2.1设备专用配电箱、开关箱

(1)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此开关箱要求是“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即要求一台用电设备必须配备一台专用控制箱,控制箱内安装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的透明空气开关一个,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的漏电开关一个。同时要求开关箱内悬挂配电箱系统图、开关箱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开关箱编号、用途、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严禁用同一各开关箱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的开关箱、电线缆及设备等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1

规范》(GJG46-2005) 要求。

(2)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

垂直距离宜为0.8m-1.6m;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

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且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

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4)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

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

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断路器。当漏电保

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

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

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

关;

(6)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

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

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7)自甲方三级箱引出的移动配电箱(开关箱、设备箱)必须为三相五线制,

禁止不带接地线。

(8)乙方必须制定本单位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电气事故应急

措施,编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在进场前一周内报甲方审核审批。

(9)乙方配备至少两名持证电工组成临时用电安装、检查和维修小组,并将其

电工上岗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2.2电焊机用电

(1)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防触电保护装置。电

焊机一次侧进线应有防护罩,电缆线绝缘良好,长度不大于5米;二次线采用防

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大于30米;使用时确保“双线”到位,不

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替代二次线的地线。

(2)若有电气焊及明火作业,作业前需向甲方安全员报告,开好动火证;作业

时在指定地点设看火人,配备充足防火器材。使用电焊机焊接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1.2.3局部照明灯具

(1)使用碘钨灯必须为全密闭式防护罩碘钨灯,其每个碘钨灯均配置专用单相

漏电,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绝缘良好、线皮无破损)连接,禁止使用双绞

线、BV线连接;

(2)手把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电源应接自电压不大于36V的行灯变压器上;

电源线必须为截面不小于1.5平方的橡套电缆(绝缘良好、线皮无破损),严禁

使用双绞线、BV线等连接;灯体与手柄应牢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

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

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1.2.4电气线路

(1)手持电动工具(如电锤、电锯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绝缘良好、

线皮无破损)来连接,严禁使用双绞线、BV线连接;

(2)移动手提箱及电缆圆盘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绝缘良好、线皮无破

损)来连接,严禁使用双绞线、BV线连接;

(3)电缆线路在建筑物内敷设时,应沿墙角、竖井敷设,并采用可靠的防护措

施,固定时必须使用绝缘子;电缆损害、露芯时必须进行可靠处理或更换;

1.2.5乙方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的设备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

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柜;

(4)负责对二级箱以下其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线缆和开关箱等进行安装、调试、

日常巡视、检修以及拆除工作,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2005)和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5)搬迁或移到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3奖惩办法:

1.3.1未达到上述1.2所要求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1000元罚款;

1.3.2甲方所属配电箱任何单位及个人不能随意开箱或移动,否则罚款100元;

1.3.3甲方所属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否则罚款100

元;

1.3.4宿舍区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电热器具者,每次罚款50元;

1.3.5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电工或项目管理人员并排除隐患者,奖励

500元。

1.3.6 有效的罚款:由甲方两名以上(含两名)职员签字后即生效,在结算款中

扣除。

1.4 其它需要说明的要求:

1.4.1 乙方入场时或施工过程中应将自带电气设备和主要电气材料的详细清单

报于甲方,并需甲方确认登记。(所报表格形式见附表)

1.4.2乙方所自备的电气材料设备被检查确认不符合规范要求,但又拒绝更换

的,甲方有权购买此电气材料设备供乙方使用,费用在乙方的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1.4.3乙方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如果违反相关规范、制度或触犯法律法规造

成严重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并视情节严重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

责任。

1.4.4乙方在施工完毕退出施工现场前应办理出场签字手续,甲方电气技术人

员有权对乙方撤出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对乙方施工用电费用进行清算,签

字完毕方可撤离现场。

2检查制度

乙方电气设备、设施进场当天,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进场前验收,经对用

电设备、电线缆、开关箱检验和测试合格并粘贴检测合格标志后方可进场安装使

用。

3电费

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并向乙方收取相应的电费,按电表读数计取。

1、甲乙双方于每月10—15日抄电表。并填写《施工用电缴费通知单》。

2、在《施工用电缴费通知单》 内要求甲乙双方抄表人签字确认。

3、甲方向乙方按表读数收取电费,每度电费为1.00元。

4、乙方每月按照《施工用电缴费通知单》内的电费金额以现金的形式向中

铁建工集团北京公司南站项目经理部财务部缴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定时间:

第16篇:用电权转让协议

用电转让协议

经过甲乙双方的协商后,就转让用电权达成以下共识,各自认真遵守。

1甲方把自己的用电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2之后,乙方在用电过程中,发生的事情,与有关单位,人员协商解决。甲方就不参与其中了。

3有关的电路,设施的更新,改造,有乙方自行解决,自己承担所有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第17篇: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为了施工用电贯彻执行国家“安全

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队施工区域存在安全隐患应在甲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停电责令乙方整顿并给予相应罚款200-500元。

4.5乙方电工应在每月的1号、15号,对本区域内所有电箱内保安器试跳、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进行摇测,到甲方电工班领取相应表格,做好记录上交甲方项目安全组,对不合格漏电开关和绝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4.6乙方如果自备电源(如自带发电机发电等现象)或由建设方提供非施工用电电源,不在甲方管理范围之内,但乙方应自我约束,自觉遵守JGJ46-2005规范要求,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可靠进行保护接零,否则后果自负。

5、技术措施

5.1施工前,甲方施工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应根据临电规范要求、施工临电用电设计方案、临时用电配置,要求对乙方施工单位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5.2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严禁带电维修和搬运;

B、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5.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级接线必须分明,规范。5.4机械设备应有各自的专用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严禁使用拖线圆盘、插座板等违章电气设备,必须一律使用合格的流动开关箱,线路必须规范架设,严禁浸泡在水中。

5.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和金属物。

5.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斜歪和松动。5.7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线路接线正确。开关、电器应安装在绝缘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电箱体内,配电箱电器安装板上应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5.8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并按公司规范有名称、编号、用途、司徽、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喷危险标志和警示语。配电箱开关箱门应配锁,并应标明责任人(电工)姓名和联络电话。

5.9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5.10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作可靠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5.11本施工现场一律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本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不得错误混接,漏电开关负荷侧的工作零线应正确接在漏电开关负荷侧,保护零线的接线必须牢固可靠,不得不接、虚接、绕接。

5.12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间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不得接头。 5.13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5.14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5.15电焊机应装设有专用箱,专用箱内应有保护一次侧的漏电开关,和保护二次侧的触保器,焊机应用绝缘物垫底,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操作完毕必须拉闸断电,严禁带电搬运、维修焊机焊把线。5.16焊工操作时应穿电焊工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罩。雨、雪、风为六级(含六级)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摇测电焊机绝缘合格后方可施焊,焊接时应有看火监护人,有防火措施,注意立体交叉作业,上下方和四周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17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手把灯应采用36V以下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橡套电缆,严禁使用灯头线或护套线作为电源线。手把灯具应具有防护隔离绝缘措施。

5.18电缆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7m,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5cm厚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保护层,地面上应有电缆埋设标志,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5.19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其固定点每楼层不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1.8m。5.20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铺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6、生产配合

6.1甲乙双方维修电工应端正态度、坚守岗位,随叫随到,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主动配合和沟通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6.2乙方在用电过程中存在技术困难时,甲方有义务给予积极协助。

6.3甲乙双方电工严禁带电操作、酒后作业,在生产过程中有权监督、制止、拒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章用电。

7、奖罚

7.1乙方在各施工区域内、宿舍内外、食堂存在浪费用电,违章操作现象,由建设单位、监理、区建委、市建委作出任何处罚由乙方各分包单位承担,在此基础上,总包有权对违章队伍作出二次处罚。7.2在各自责任区内按双方约定需要计费用电的地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进行盗电,发现一次处以500-1000元罚款。

7.3乙方在甲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规定时间未作整改,屡次不改者,甲方有权处以200-1000元罚款。7.4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各项条款,造成影响生产、出现安全事故,其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条款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直至乙方完全撤场为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第18篇:生活区安全用电协议

生活区安全用电协议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安徽中坚劳务三十二项目部

施工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施工现场出勤总人数______人

为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甲方为乙方安置取暖设备为确保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根据

一: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油汀取暖,乙方领用后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否则按价赔偿。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取暖的油汀是根据宿舍的大小配置。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或私拉乱接其他取暖设备,以免电压超负荷引发事故。

三:甲方为乙方宿舍提供220伏电源,仅为取暖油汀使用,不可以烧水、做饭等其他用途,若一经发现将作罚款处理。

四:为合理使用节约用电,上班时间不得开启油汀,即晚6点开启,早6点关闭。 五:若双方有违上述协议书条文,发生一切后果自负。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

第19篇:临时用水用电协议

临时用水用电协议书

供电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用电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向甲方借用水源、电源,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单价

水费:6(元/吨)。

电费:1.45(元/度)。

二、结算方式

为保证信誉乙方预先向甲方支付2000元押金。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其余超出部分水电费。同时甲方需要向乙方开具相应的水、电费用收据。

三、甲方保证乙方用电用水的正常供应,不得随意的停止供电供水。

四、甲方因线路检修等问题需要断电断水时,应及时的通知乙方做好停电停水的准备。如因甲方没有通知乙方,因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无条件对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五、协议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支付全部的水电费用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日期:日期:

第20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

协议方:甲方:

乙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施工结束。

电费结算:乙方进场前交给甲方5000元保证金,乙方实际用电量每月计量并结算一次,电费单价为1.5元/度。

协议内容:

1、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天津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甲方若发现乙方违章、隐患作业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12、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责任事故不清时,乙方负80%责任,甲方责任20%。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进场前电表度数: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用电协议.doc》
用电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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