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作保密协议范本

2022-06-15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公司合作保密协议

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事项进行商务谈判及合作开展,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获得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乙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研发相关产品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它利益。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统一签署如下保密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或任何一方关联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及名片,正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研发技术、设计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到达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它保密资料。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

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1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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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保密协议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在相关领域开展的业务开发与项目合作,双方均希望对合作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及相关专利技术等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作保密协议.

1.商业秘密及专利技术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及专利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秘密及信息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相关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信息及专利技术;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4.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

4) 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6.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7.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签订地法院最终裁决。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8.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9.本合同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的传真件与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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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人:

鉴于

1、甲乙双方进行技术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意以本协议规定对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如有 泄露愿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所有或专有的,或

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识“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信息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设计图、产品外观、项目内容、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一方通过合法行为已经获悉的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2、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选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经过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业务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保密信息;

3、接受方仅可为双方业务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具有权利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情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机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

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接受方须永久保密本协议内须保密的任何信息。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2018年5月15日

日期: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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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物流送货事项进行商务谈判及合作开展,乙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因工作需要可能获得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统一签署如下保密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甲方关联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及名片,正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研发技术、设计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到达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它保密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乙方为保密资料的接受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乙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除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乙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四)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额损失,甲方保留继续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恪守合同规定的条款。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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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名称为 的专利申请事宜,需要取得对方的与申请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2.乙方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项目终止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五、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_ 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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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密 协 议

甲方:

乙方: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管理模式设计项目,甲乙双方就项目保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保密内容:

① 项目建议书内容;

② 项目合同内容;

③ 客户资料;

④ 客户访谈内容;

⑤ 客户其它商业秘密与个人秘密;

⑥ 乙方咨询建议内容;

⑦ 项目运作期间乙方内部讨论意见。

2、保密范围:

以上内容仅限于项目组内沟通及按合同、公司规定提交相关人员,甲方不得向规定外的任何人(包括客户方人员、乙方公司内非项目组成员及其他人员)以任何形式(包括交谈、书面、电子信件等)复制、泄露以上内容。

3、保密期限:甲方应保守以上秘密十年,无论甲方是否仍属乙方员工,自2014

年7月 1日起至2016 年5 月1 日止。

4、违约处罚

如甲方违反以上规定,乙方有权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者乙方将依法追究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参与乙方组织的2014年7月17日至200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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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xx市xx区XXXXX厦x幢xxxx室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鉴于: XXXXX建设项目

因改制、上市等事宜,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或透露保密信息,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且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给予、传达该等信息。

双方对合同条款确认如下:

1.定义

1.1 “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持有的、甲方以口头、书面、数码、或其它形式向乙方提供或透露的商业机密、贸易机密、操作信息、技术信息、以及所有不被公开知道的,或与商务或财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

(1) 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营销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

4) 公司知识产权(不论是公司独自拥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拥有的,亦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开拓发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产品的商标,软件及相关程序、资料的著作权,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安装及维护方面的信息等;

(5) 将来的资金项目,营业发展或计划,商业关系和谈判等;

1.2 “关联公司”系指任何公司,合作伙伴,受本协议双方的控制。“控制”指的是拥有对公司的50%或以上的选举权或股权、或对总经理、一家企业或其它实体的管理人员的选择权,或对公司大多数主管的任命或选举权。

2.义务与责任

2.1 保密信息应只用于本合同的特定事项,乙方应对其分支机构,关联公司,雇员或主管,顾问,银行,经纪人,代理商,会计,和与业务有关的律师等的保密职责和侵权责任负责。

2.2 保密信息将由乙方以机密的方式持有并对待,并将不会被乙方用于其他方面,不过,基于以下两种情形可以披露:

1)任何此等信息可以披露给受聘于乙方并由于工作需要而知道这些信息的乙方的雇员和代理人,所有这些人都将由乙方告知此等信息的机密性质并将在乙方的指导下以机密的方式对待此等信息;

2)此等信息的任何披露在法律要求、主管部门要求或征得甲方同意。

3.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乙方所获得的下列信息:

(a) 属于公开领域的。

(b) 由乙方合法拥有,不是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方相关某方,或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所获得的。

(c) 由第三方基于诚信及或权利而提供给乙方。

(d) 由于非乙方的行为而为公众所知的。

(2) 客户名称及清单,客户的其它详细资料,销售目标、销售统计表、销售办法及诀窍,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广告、或其它促销资料等;

(3) 财务信息、开户银行资料、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4.报告

4.1 乙方应保留与此协议有关的,正确的文件和档案,并且应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这类记录信息。

4.2 乙方应容许甲方在所有合理的时间检查和稽查所有与此协议相关的文件和档案。

5.乙方不可使用机密信息,除非是为了履行本合同事宜。

6.本协议终止或提前终止,乙方须将所有包含与此保密义务相关信息的书面,或其它资料送还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及本协议事项的中止、终止而解除。

7.保密义务应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协议应对合约方之继承方和转让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8.适用法律及管辖

8.1 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8.2 任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提交本地法院依法在本地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裁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 XXX公司乙方:XXXX公司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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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上海xxxx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对甲方职责范围内所接触到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征得乙方的同意,不得任意篡改以上秘密。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人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第三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五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甲方应当及时而毫无隐瞒地告知乙方。因甲方未事先告知乙方上述行为必然导致侵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将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第七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八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九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乙方带来经济利益且采取本合同所述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软件产品、研究开发项目、申请专利项目的设计原理、技术方案、计算方法、源程序、测试报告及技术文档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乙方带来经济利益且采取本合同所述保密措施的商业信息,包括:商业计划、客户资料、销售资料、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招投标信息等等。

第十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一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二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 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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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 住所: ; 身份证号码: ;

因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和提供服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或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企业(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保密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一)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称经营信息是指有关公司活动的被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秘密级的各项经营信息,详情参见《员工手册》第六部分。

(二)技术信息

本协议所称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三)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四)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公司文件保密分级制度详见《员工手册》第六部分。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相关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第三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及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一)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二)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公司秘密、制造再现公司秘密的器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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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拒绝领取,企业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如甲方未依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履行付款义务,则视为甲方自动解除本协议条款,乙方可不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或: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四)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在甲方办理入职手续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放工资或乙方不再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止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事实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二)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三)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四)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乙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或: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

(二)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三)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1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5、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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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年 月

推荐第10篇:公司保密协议

浙江****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甲方):

名称: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

保 密 协 议 书 员工(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1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按国家法律规定有义务为甲方保持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相关事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有责任和义务对公司运营所涉及的所有技术设计﹑方法﹑结果﹑计划以及对从公司获悉的与技术有关的信息保持缄默。未经上级或公司认可,不得擅自与他人交流或公开发表。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有责任和义务对公司运营所涉及的商业运营方式﹑内部人员和结构﹑与技术和产品有关的成本和价格﹑供货商和客户以及对外商务信息保持缄默。未经上级或公司认可,不得擅自与他人交流或公开发表。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与公司或公司工作有关的文件﹑用品﹑电脑﹑电邮以及所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文字信息。如有遗失或外泄,应主动向公司报告。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面、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给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这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和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得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2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实际已经公开;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5 年内。

第六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求所持有或保密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仪器以及其任何形式的载体,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均归甲方所有。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七条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如果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者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第八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一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 万 元,且甲方有权不予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表赔偿损失。

上述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时间:时间:

第11篇:公司保密协议

协议范本,仅供参考,xxxx有限公司xxxx年第x案板

《劳动合同》附件

保 密 协 议

甲方(商业秘密拥有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身份证号:

一、总则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

项,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在乙方入职或《劳动合同》续签时达成签署以下商业保密协议。

二、细则

第一条:双方确认,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公司内部通讯录、广告

行销计划、采购资料、人事行政资料、人事档案、企业战略计划、公司发展计划、定价政策和价

格、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营业激励政策、技术方案、服务咨询、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

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公司内部网络资源、产品或市场研究开

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

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商务函电等甲方有密级的资料(详见《员工手册》)。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产生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

2)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3)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科研成果、

知识产权等。

4)乙方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文件等,履行保密职责。

5)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或告知或公布或网络(化)或

出版或传授或转让甲方有密级的资料。

6) 保护客户、合作伙伴等单位的信息。

7)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

责任。

8)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或事

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

问等。

第三条:乙方承诺,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等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

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

三、说明

第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乙方按手印: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第12篇:公司保密协议

公司保密协议

一、总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者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

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

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

销毁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

2、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

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 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

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 元以上500 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3、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5、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技术保密合同书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商业秘密已被甲方应用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的公司各项事宜。

3.甲方已有的事项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商业、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

方保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4.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

其它企业内任职。

三、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 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

院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一九 年 月 日

第13篇:业务合作保密协议

业务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产品营销、广告服务、加工承揽、业务拓展、市场开发等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守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保密数据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数据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数据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数据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数据。

(三)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数据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数据,乙方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保证公司无关人员及公司外人员不得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上述资料。

(五)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者类似业务的公司委托提供营销策划或者业务,也不得以合作或者其它形式进行前述业务。

(六)除上述义务外,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保密制度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教育乙方员工遵守相同义务。因乙方员工行为(包括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而造成的商业秘密泄露或者不正当利用或者其它任何形式泄密,乙方应尽道义责任协助甲方通过法律途径向该员工追偿。

(七)如果乙方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

方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与第三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如第三方将保密信息外泄,乙方应尽道义责任协助甲方通过法律途径向第三方追偿。

第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效力及于双方整个合作期间内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和竞业禁止期间。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或不正当使用,包括本协议效力期满之后,乙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否则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其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为主合同(备注:根据具体情况指出主合同名称、编号和签订日期)之组成部份,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盖章)

年月日

第14篇:合作技术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WA.BM.2011050

1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同时为了避免日后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双方自愿达成《项目的保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本协议双方应对其在相互合作过程中以口头、书面或其它方式所得到的协议另一方的信息、文件、图纸、数模、工具、样品、知识、经验及其它成果实行严格的保密, 未经对方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上述资料向第三方公开展示、泄露。除合同规定同意以外,同时也不能因没有写入合同的某一方为执行合同以外的目的而使用以上信息。

2、乙方对本项目设计的三维数模、二维图纸、产品样件、图片、实物造型、加工主模型等技术资料,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绝不允许提供给第三方。

3、任何一方不能将合同中的权利及义务移交给没有书面的第三方去履行。

4、任何时候一旦需要, 协议各方有责任将所有收到的书面协议资料, 储存的数据, 图纸或模型归还给另一方, 不得留任何复印件并删除其存储的有关协议资料。

5、若协议一方的员工、尤其是离职的员工得到或能够得到本项目的任何资料, 则该方有责任确保其员工按本协议的规定承担对资料的保密义务。

6、资料即使解密, 协议另一方也不得擅自使用本项目范围以内的资料。

7、除非另有规定,协议一方的员工所作的发明应属该方的专利发明。

保密协议WA.BM.20110501

8、合作发明应属协议双方共同所有。该类发明的专利申请的提交应经协议双方协商并获得一致同意后方可实施。

9、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失效, 协议其它有效条款作为一个整体应继续执行不受影响。协议双方有责任通过共同协商拟定一个尽可能与原失效部分经济意图相一致的有效条款来代替失效部分。

10、本项目所直接涉及到的发明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此申请专利或向第三方转让;不得提供于第三方实施和使用;不得向第三方出售合同或转移生产该项目产品等。

11、协议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步骤以确保上述保密条款得以实施。

12、违约处罚:违约方承担受害方的全部损失。

13、本保密协议有效期:除非另行规定, 本保密协议在收到协议资料后5年内有效。

14、本协议仅适用于中国境内,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1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双方项目负责人以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形式确定,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2011年5月10 日2011年月日

第15篇:合作保密协议(.6.8)

合 作 保 密 协 议

甲方:深圳市XX电子有限公司 乙 方: 联系人: 联系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合作保密相关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保密责任

一、甲、乙双方就合作事项,双方均需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有就合作事项透露给第三方。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完整产品信息或含有甲方客户信息的所有资料信息,乙方都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间接或直接透露给第三方。

三、甲方委托乙方所加工、设计或开发的完整的产品、产品信息、含有甲方客户信息的所有资料信息,所有权均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公布、传授、转载、展示、转让、转卖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或给予第三方。

四、甲方委托乙方所加工、设计或开发的具体项目,乙方不得未经甲方许可转与第三方生产、加工或开发。

五、甲方客户要求参观考察乙方工厂时,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布置、清洁被参观区域,调配工作人员以配合甲方客户参观考察工作,当甲方需要乙方支持不能显示任何乙方公司信息时乙方必须义务支持。

六、甲方客户考察乙方工厂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客户告知或提供乙方带有联系途径的名片、目录、简介等相关文件材料,也不得私下留存客户有关带有联系途径的名片、目录、简介等相关文件材料,若客户提供任何客户信息时,乙方应立即将有关的客户信息转与甲方。

七、甲方与乙方有关合作项目的价格和商务信息,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途径方式透露给甲方客户,若甲方客户需要时,乙方需主动回答让甲方客户找甲方索取。

八、乙方若由于工作技术专业角度需要,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可以与甲方客户专业人士联系,但只限于乙方与甲方客户进行技术专业角度交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于甲方合作的价格和有关商务信息透露给甲方客户。

九、除以上第八项需要外,乙方不得有任何形式与甲方客户进行接触。

十、本着商业诚信规则及我国商业法律规定,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有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与甲方客户有任何形式的商务往来。

十一、以上十项要求,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为本,本着商业诚信规则,共同组建长期战略伙伴关系,望甲、乙方双方共同遵守。违约责任:

经甲方证据证实乙方有违反以上条款的,赔偿甲方20万。造成甲方损失超过20万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就超出部分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委托乙方合作协议,未支付的货款,甲方不予支付。同时甲方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所付的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其 它:

一、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由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法院解决。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方书面提出此协议失效为止。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第16篇:合作保密协议0910

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 中城北方(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

乙方在甲方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甲方为乙方印制名片)的对外进行业务洽谈、商务谈判及合作开展,对外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获得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乙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研发相关产品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它利益。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统一签署如下保密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方向乙方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或任何一方关联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技术、财务或商业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及名片,正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研发技术、设计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到达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它保密资料。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双方合作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

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第三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第四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1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7篇: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研发相关产品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或任何一方关联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及名片、正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①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②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 1

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8篇: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 _进行技术和商务沟通,双方在洽谈或履约期间,甲方可能会接触或掌握乙方的某些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合作产品的设计方案、实验数据、商务条件等(不论这些信息是以口头、书面、电子文档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前述信息以下均简称为:“保密信息”。

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为“乙方”,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为“甲方”。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保守乙方的保密信息,是甲方接收此类信息的前提条件。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保密信息以任何途径、任何方式、有意或无意地透露给任何第三方。2.

甲方不得对外使用乙方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自己的组织(包括但不限于除与乙方有交接工作以外的其他甲方人员、甲方的关联企业或关联自然人)内流通,除非是为与乙方人员或授权代表商谈、讨论和协商之需或在本协议签署后经乙方书面授权。

3.甲方不得为除本协议规定的情形以外的自身利益或任何其他方的利益而使用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

4.

保密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4.1.4.2.4.3.已经公布于众的信息,但不包括甲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在乙方向甲方披露前,甲方已经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信息。 法院或政府已将相关规定通知乙方,命令乙方进行披露的信息。

5.

所有由乙方或与乙方的关联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案、清单、会议纪要、凭证、证书等,应仍为乙方的财产,且乙方或乙方的关联方要求时,甲方应立即归还原件和所有据此制作的副本。

6.若双方最终达成合作协议,则本协议自生效日起至合作协议(或购销合同)履行完毕期间一直保有完全的法律效力;若双方最终未达成合作协议,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但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的两年内。

7.

因甲方原因,导致保密信息泄露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担负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商业经济损失,以及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合理的律师费、代理费、咨询服务费等其他经济损失)。

8.

本协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时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名称:甲方地址:法人代表:代 理 人:年 月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年 月

日日

第19篇:合作保密协议(范本)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双方就 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披露方已经或即将向另一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披露方合法所有;双方均同意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源代码、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程序、公式、编排、系统、技术手段、发明创造、专利、商标、机器设备、编码、各类业务计划、合作关系、数据资料、任何性质的业务记录、客户列表、客户资料、价格数据、项目记录、营销报告、货物供应、员工名单、业务手册、政策、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2.秘密来源

2.1 接收方从披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接收方在此同意:

3.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收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3.2 未经对方许可,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未经对方许可,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3.4 除为履行与该项目的合作外不复制或转储存该商业秘密,且任何情况下都不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3.5 接收方应当保证其雇员及为实现合作目的而聘请的有关人员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并为上述人员违反义务的后果负责;

3.6 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并不能视为对接收方实施了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形式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等的独占、排他或普通许可。

1 / 3

4.例外约定

披露方同意第1条所述商业秘密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4.1 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4.2 有书面证据证明接收方从披露方获得该商业秘密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4.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接收方的资料;

4.4 未使用披露方的商业秘密,由接收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返还信息

5.1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通知,接收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含有该商业秘密资料的任何媒体及任何形式的副本、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当采取彻底且不可逆转的方式进行销毁或删除。

6.保密期限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至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结束之日起三年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止,以在后时间为具体终止时间。

7.违约责任

7.1 发生以下情况时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接收方的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商业秘密的丢失、被盗、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公众所知晓的;

(2)接收方及其雇员、为实现合作目的而聘请的有关人员等未经披露方的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的;

(3)出现商业秘密泄漏的情况后,接收方未及时通知披露方,对披露方造成损失的;

(4)前述合作项目因任何原因终结后,接收方未经披露方同意擅自留存并使用该商业秘密的;

7.2 出现7.1款所述情况时,接收方应立即停止其行为或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因此对披露方造成损失的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接收方应向披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7.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7.4披露方因主张接收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均由接收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调查取证的费用等。

8.不可抗力

8.1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

2 / 3 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9.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进行解释。

9.2 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原告方法院诉讼解决。

9.3 双方对部分条款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没有争议条款的继续履行。

10.附则

10.1 双方关于本协议履行和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协议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为准。

10.2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

10.3未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10.4本协议的各条款之间的效力独立,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 / 3

第20篇:公司保密协议(版)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姓名:

鉴于商业秘密是甲方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甲方多年来的努力成果。甲方为研究、开发和维护这些商业秘密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侵犯或对甲方商业秘密的泄漏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行业特点,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一、作品或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

(一) 作品或成果的范围: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学术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音像作品、美术、计算机软件等

(二) 作品或成果归属约定:自乙方进入甲方至离开甲方期间,出于本职或甲方任务,利用过甲方物质技术资料等资源而产生的,或非出于本职而提交给甲方采用的,或乙方离开甲方一年内创造的与原企业本职或与原企业任务有关的作品或成果,其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利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异议。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以书面形式方为有效。

二、保密约定

(一) 乙方对在职或服务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的或取得的甲方商业秘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泄露与使用该信息。保密义务延伸至乙方在职或服务终止之后。双方确认,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财务数据、销售计划、技术文件、软件、供销渠道、客户资料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内容;

2、甲方的所有内部数据库的部分和全体、专利应用及著作权资料以及公司的内部管理流程;

3、甲方的供应商及合作公司的信息及他们与甲方之间的合作意向、计划等信息;

4、甲方的市场营销策略,产品价格及制定价格的方式和运用策略,服务计划等;

5、其它显然属于甲方秘密的信息。

(二)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和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妥善保管和保护甲方所有的秘密,并确保仅为公司的利益而使用。

(三)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必须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四)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相关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五)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受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六)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讲义、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七)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无条件的将这些载体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价值的经济补偿。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虽由乙方自备,但该秘密信息可以在其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原载体上秘密信息由乙方负责消除。

(八)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理、经理、职员、讲师、顾问等等。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也不为以上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保密期为叁拾陆个月。

(九) 对署名权、名誉权的特别约定:鉴于甲方出于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可能对作者姓名保密或某些成果或作品的作者认定较为复杂,对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利属于甲方的作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署名权、名誉权的处臵,除非在进行该成果或作品创作前向甲方要求过署名权、名誉权并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无书面许可的视为乙方未要求过署名权及名誉权。

(十) 防止公开发表措施: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含有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商业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文章、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有限范围内公开作品或大范围公开作品的,应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而这些信息是否可能全部或部分是乙方本人在工作期间直接或间接取得成果在所不论。

(十一) 间接侵权与保密措施:乙方承诺不使他人获得、使用这些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保证遵守甲方制订的保护知识产权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责任向甲方或甲方科技管理部门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不得带离甲方或泄漏给第三方。

三、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应立即停止违约,并继续履行本协议,否则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贰万元,如实际损失大于贰万元,按实际损失赔偿。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为准:甲方获取或开发该商业秘密的全部费用和合理的预期利润;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取得的利润。侵犯甲方知识权的,应立即停止侵权,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伍万元,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上述约定的违约金及赔偿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应依据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二)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在两年期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的经济损失,还应承担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在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两年内,甲方给予乙方每月 元经济补偿费。

(三)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其他特别约定

(一)本协议所称甲方关联公司以乙方离开甲方时甲方公司名单为 准。

(二)在本协议中约定的乙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延伸至乙方在甲方和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及离职后。

(三)对乙方任职或服务于甲方之前所在单位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事项,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其与原单位之间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在此郑重承诺:在任职或服务于甲方期间不将前述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应用于甲方及其在甲方所从事的任何业务或工作中。

(四)凡甲方公司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等涉及到员工保密内容的文件或者要求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201 年 月 日

《公司合作保密协议范本.doc》
公司合作保密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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