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费用分摊协议范文

2023-01-01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办公室费用分摊协议(整理)

费用分摊协议

甲方:深圳市******有限公司乙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现联合办公场所*******所有权人为甲方实际控制人*****,且甲方实际控制人****愿意无偿将该物业提供给两个公司作为办公使用。

为加强管理、整合资源,支持有进取精神的年轻人创业的原则,合理分配办公产生的各项费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在甲乙双方现联合办公场所心********产生的各项办公期间费用按下列原则进行分担:

1、电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具体处理方式为2月、3月、6月、7月、10月、11月由甲方承担,12月、1月、4月、5月、8月、9月由乙方承担,具体计费周期以物业抄表时间为准;

2、物业费:由乙方全额承担;

3、水费、燃气:由甲方全额承担;

4、办公用品:现有的办公用品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后期再购买的由乙方承担;

5、电话费:甲乙双方各自报装电话机产生的费用由各自公司自行承担,甲方电话在联合办公区安装分机电话,乙方可使用,但原则上只接不打;

6、饮水等其他事项:现有资源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后期再购买的由乙方承担;

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推荐第2篇:步步高合同费用分摊方式协议

步步高2010年合同费用分摊协议 甲方:广州欧丽莱化妆品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2010年步步高销售目标分解:2009年步步高实际销售成本是520万,2010

年我司和步步高签的销售保底是650万,增长率是25%。按照各区域2009年实际销售成本增长25%做为2010年的销售任务执行。

二、2010年步步高合同费用分摊方案:

1、我司给予经销商5%-6%-8%-9%四个不同层次的费用支持。2:四个不同层次的费用支持分别结合步步高四个层次的零售任务。 3:具体支持方式如下:

a、乙方未完成其2009年实际销售成本金额,则公司承担合同比例费用5%。 b、乙方只完成其2009年实际销售成本金额,则公司承担合同比例费用6%。 c、乙方2010年完成其2010年保底销售任务,则公司承担合同比例费用8%。 d、乙方超额10%完成其2010年保底销售任务,则公司承担合同比例费用9%。

三、我司给各区域合同费用支持比例的支付方式:2011年初我司与步步高财务部对账后以其提供的扣款明细为依据,将各区域所属门店的实际年销售成本金额汇总,按合同签订方式分别给予其完成额度相应的的费用支持比例。

四、此细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广州欧丽莱化妆品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定地点:签定时间:

推荐第3篇:办公场地租赁费用分摊协议

办公场地租赁费用分摊协议

甲方: 华茂通大宗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合理分配办公产生的各项费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在甲乙双方现联合办公场所产生的各项办公期间费用按下列原则进行分担:

联合办公场所面积1194平方米,乙方占用面积300平方米。根据乙方使用面积做出如下分摊。

1、物业费:联合办公场所每月每平方为 ¥ 5 元。乙方按支付每月物业费,即 ¥1500 元/月,大写:壹仟伍佰元整。起始时间:

2、办公桌椅、办公用品:办公桌椅合计金额¥17380元整。(备注:明细见附件)

3、网络维护:网络费用¥460元/月(备注:安装费¥60000元按3年折旧;宽带费¥1860/年,合计分摊¥460/月)

4、保洁费:卫生清洁人工补贴¥ 500元/月。

5、租赁保障金:租赁保障金¥35820元

6、。根据《租赁合同》收取¥143280元保证金 。

7、水电费、空调使用费:根据保税物流大厦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各单位水电费、空调费收取表合计金额的25%。

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签字盖章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8、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

《网络协议书》

《办公用品费用价目表》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推荐第4篇:费用分摊协议书

费用分摊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集团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为加强管理、整合资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设施

1、保安执勤:甲方为乙方提供保安执勤服务,并确保在协议期内厂区内无重大安全事

故及财产损失发生。

2、员工班车:甲方为乙方提供员工班车服务,并确保人员安全。

3、网络维护:甲方为乙方提供日常网络维护服务,包括:

(1)erp服务、邮件系统服务、文件共享、internet服务

(2)确保网络安全及畅通

(3)客户端电脑的维护

当乙方报修时甲方需及时排除故障,并保障在协议期内乙方网络的正常运行。

4、室内绿化及维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内绿化维护服务,以保持乙方室内环境的美观。

二、费用分摊内容及方式(以下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1、保安执勤费用:

2、员工班车费用:

3、网络维护费用:

4、室内绿化及维护费用:

三、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

费用支付时间:每半年一次,定于每年6月、12月。

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提供收据,乙方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其他事项

1、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各项服务,并确保相关设施的完善。

2、乙方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力,甲方应认真听取乙方的诉求,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3、乙方应遵照协议规定按时按额缴纳相关分摊费用。

五、合同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合同期为 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篇2:办公室费用分摊协议

费用分摊协议

甲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现联合办公场所*******所有权人为甲方实际控制人*****,且甲方实际控制人****愿意无偿将该物业提供给两个公司作为办公使用。

为加强管理、整合资源,支持有进取精神的年轻人创业的原则,合理分配办公产生的各项费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在甲乙双方现联合办公场所心********产生的各项办公期间费用按下列原则进行分担:

1、电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具体处理方式为2月、3月、6月、7月、10月、11月由甲方承担,12月、1月、4月、5月、8月、9月由乙方承担,具体计费周期以物业抄表时间为准;

2、物业费:由乙方全额承担;

3、水费、燃气:由甲方全额承担;

4、办公用品:现有的办公用品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后期再购买的由乙方承担;

5、电话费:甲乙双方各自报装电话机产生的费用由各自公司自行承担,甲方电话在联合办公区安装分机电话,乙方可使用,但原则上只接不打;

6、饮水等其他事项:现有资源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后期再购买的由乙方承担;

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日期:篇3:费用分摊协议

费用分摊协议

费用分摊

根据《南京市保障房项目岱山片区综合治理协议》的相关要求,结合南京市保障房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组4月28日现场工作例会的精神,每月各家单位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综合治理费。 费用分摊方式

项目及金额

56合计:贰万零捌佰圆整(20800元)

分摊方式

按分包队分摊,共2家分包队

分别为:夏桂宝分包队 吴瑶分包队

即每人分摊总金额的50%,即壹万零肆佰圆整(10400元),分摊后尾数金额不足一元的部分四舍五入到整数。

费用支付时间

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提前垫付,从2011年5月份开始缴纳,缴纳周期为2个月,即2011年5月和2011年6月两个月。产生的费用按本协议分摊方式分摊。 甲方(项目经理):

时间: 年 月 日篇4:成本分摊协议范本

成本分摊协议范本 篇5:用车费用分摊协议书

用车费用分摊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基于甲乙双方共同使用甲方所属的车辆,就用车产生的费用分摊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以供甲乙双方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所属车辆供乙方与甲方共同使用,车牌号及车型分别为

共 辆。车辆使用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应当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司机的规范化管理、车辆各项规费的缴纳,以确保乙方用车的及时性、安全性。

三、乙方应当在下一用车月度 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月度用车需求信息资料,以确保甲方的安排调度。

四、费用分担明细如下:

司机费用,甲方占 %,乙方占 %; 车辆的各项规费、保险费用,甲方占 %,乙方占 %; 车辆的磨损费用甲方占 %,乙方占 %;

用油费用,甲方占 %,乙方占 %;

…….(可继续添加)

五、停车费用、过路过桥费用等执行其他费用本着谁用谁付费的原则。

六、各项费用的结算时间按月结算,在结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协议。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推荐第5篇:费用分摊协议书

费用分摊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集团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为加强管理、整合资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设施

1、保安执勤:甲方为乙方提供保安执勤服务,并确保在协议期内厂区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发生。

2、员工班车:甲方为乙方提供员工班车服务,并确保人员安全。

3、网络维护:甲方为乙方提供日常网络维护服务,包括:

(1)ERP服务、邮件系统服务、文件共享、INTERNET服务 (2)确保网络安全及畅通 (3)客户端电脑的维护

当乙方报修时甲方需及时排除故障,并保障在协议期内乙方网络的正常运行。

4、室内绿化及维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内绿化维护服务,以保持乙方室内环境的美观。

二、费用分摊内容及方式(以下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1、保安执勤费用:

2、员工班车费用:

3、网络维护费用:

4、室内绿化及维护费用:

三、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

费用支付时间:每半年一次,定于每年6月、12月。

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提供收据,乙方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其他事项

1、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各项服务,并确保相关设施的完善。

2、乙方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力,甲方应认真听取乙方的诉求,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3、乙方应遵照协议规定按时按额缴纳相关分摊费用。

五、合同日期:自

日起至

日为止,合同期为

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推荐第6篇:统筹规划 资源共享 费用分摊

统筹规划 资源共享 费用分摊

我市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本报讯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其中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位列促进信息消费五大任务之首。面对此项任务,市经信委信息资源与安全处处长杨清却是一脸轻松。

2012年,我市通信管道集约化建设项目获评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工程;2013年,我市主城区管道集约化建设覆盖率近100%;自2009年7月至今,我市共投资1.3亿元铺设管道3500孔公里,直接节约资金1500万元,共建共享基站10座,节约资金近1000万元。而这,恰恰是杨清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胸有成竹的原因。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十二五”期间,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运营企业在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资分别为12亿元、20亿元和10亿元。“基础设施投资再多也不为过,但如何合理利用资金、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非常值得思考。”杨清说。

2003年6月,市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和信息化办公室四部门联合颁发了《关于对全市基础通信管线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成立基础通信管线有限公司,率先实施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工作。2009年,为更好地推动集约化建设工作,我市成立市通信管线管理中心。而在2003年到2009年之间,我市共出台12个文件,在制度上确立了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的地位。

淮安信息设施集约化建设的模式可以用“统筹规划、资源共享、费用分摊”三大原则来概括,并按照市场化运作。在管线、基站建设前,实行项目预备案制度,只有持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预审同意材料,才能到规划、国土、市政等部门办相关建设手续;在项目建成后,实行联合验收制度。“把住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源头,集约化建设就不难推进。”杨清说。

其实,在集约化建设之前,三大通信运营商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可谓各自为政,各运营商在同一条道路上同时施工,或反复破路、施工,“马路拉链”现象突出。同时,基础设施建设盲目追逐最大化,分布不均,令百姓难享信息化快捷之利。

通信管道、基站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地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土地。“无论是成本还是效率,共建与分建相比,优劣显而易见。”杨清说,例如在生态新城基站共建规划中,18个基站3家运营商分别建造6座,全部实施共享,共少建36个,而每个基站的造价就在50万元左右。

目前,《淮安市新建通信基站工作流程图》方案进入报批阶段,通信管道、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始终走在全省前列,政府、群众和三大运营商同时成为共建共享的受益人。

推荐第7篇:电费分摊协议

电费分摊协议

甲方:

乙方:

用电方因经营需要,自用/租赁××大厦 号商铺,使用由甲方管理的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供应之电能,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基本情况

用电方用电地址位于××大厦 号店面房;用电类别为商业用电;用电容量为 K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大厦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以 相380V/220V伏电压向用电方供电。

三、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甲方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用电方亦可以书面方式委托甲方进行管理维护,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委托方协商收取相应费用。

四、用电计量

1、根据用电方不同类别的用电量,商铺安装有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用电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用电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 型 安培电能表,该电能表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用电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用电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用电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供电局向甲方收取当期电费电价,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并随电量征收电能损耗等有关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调整时,按供电局实行电价执行。

2、电能损耗按用电方当期实际用电量的8%计收;公共照明用电按用电方建筑面积分摊计收。

3、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收据到甲方、或向供电部门查询,如确属有误,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

六、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用电方若对甲方执行电价有质疑时,可向甲方、或向供电部门查询,若确属甲方有误,由甲方予以纠正。

2、甲方可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配合。

3、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管理权属甲方,用电方不能私自迁移、拆装、锁封。用电方若对计量装置的计量有质疑时,可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校验。

4、签订本协议时,依据供电局与甲方签订的“电费结算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向用电方收取电费预缴金 元,该款项在本协议终止、用电方与甲方结清所有电费后,全额退还用电方。

5、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缴清电费。如用电方不能按期结清电费,甲方在约定用电方缴费期的最后二日向用电方发出书面催费通知,至最后期限仍未缴费的,甲方有权在催缴通知规定的日期中止向用电方供电,无须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本协议中的乙方为最终缴费责任人。

6、用电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金,电费违约金按每日2%计算。用电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恢复供电前,用电方须结清相关费用。

7、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用电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中止供电。

七、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或参考《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办理。

八、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用电方无需使用甲方变电房供电、或本协议中的乙方、丙方自然人变更止。

九、其它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各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1][2]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

[1][2]

年 月 日

推荐第8篇:协议连锁费用分摊及收益分成构想

协议连锁费用分摊及收益分成构想

一、执业药师费用分摊执业药师费用分摊采用事前核定(不超过单体药店独立配

备此类员工工资总额的60%)和按药店数量来进行分摊的方法处理。

二、总部人力资源成本分摊按照新版GSP规范的要求,单体药店在质量控管方面

需要配备专门的人员,连锁后可以只在总部设立此类部门。协议连锁的情况下,总部此类人力资源成本可能涉及到分摊的问题。药店方可以通过事前核定此类人力资源成本总额再按单体药店数量来平均分摊。此类人力资源成本总额不得高于单体药店独立配备此类部门的人力资源成本总额的60%。

三、总部公共费用分摊包括开办费、宣传费、VI形象设计费、日常办公及业务招

待费等属于公共费用,总部除执业药师及质量控管部门的人力资源成本纳入总部与药店方分摊的范畴外,其他费用不属于公共费用,公共费用能分清用途的按用途分摊,不能分清用途的按总额平均分摊。

四、单体药店收益分成的构想协议连锁时的药店方只存在费用分摊,不存在收益

分成,协议连锁后总部与药店方各自独立发展的加盟店既存在费用分摊也存在收益分成。加盟费不分成,总部费用分摊按药店数量来分配。总部此类费用原由上不增加,必须增加时需经协议双方共同商议确定。收益分成方面采用“六二二”方式分配,即加盟店主占60%,总部占20%,药店方占20%。

五、过票相关事宜最主要针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药企供药行为。如果连

锁后必须成为一般纳税人,那么药店方过票的行为就有可能大大增加税收成本。可以考虑此类药品收益分成来弥补税收成本的方式来降低支出。这种结果最主要是因为纳税期与医保收款期不一致,纳税期按月,医保结算期一般是两个月。此项工作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到税收筹划的方法。尽可能避免此类成本的产生。

六、风险控管构想 设立总经理负责制,连锁企业法人代表可以由总部人员担任,但

总经理由药店方人员担任。总经理掌控除法人代表章以外的所有印章。涉及类似对外融投资等大型事务时,总经理可以否决。

推荐第9篇:土地分摊协议样板

土地分摊协议

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兹有原安县魔芋精粉厂职工住房,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鼓楼路上段17号的房屋房产证已经办理,现各住户申请分摊办理土地登记。经住户协商一致同意按此公式进行分摊:

各户共有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该建筑物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该户的建筑面积

住户代表签字:

2013.5.22

推荐第10篇:小区公共区域电费分摊

尊敬的业主:

为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水电费的分摊,保障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前期服务协议第三章第4条第3小节之规定,本园区的公共水电费用,由业主按以下方式分摊:

电梯、二次供水、路灯、商业街用电专用变压器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所需电费均不计入综合管理服务费支出,乙方单独列帐,按以下计算方式及标准计收:

1、电梯洋房的电梯日常运行所需电费,乙方单独列帐,由相应设计配置使用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所有(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分摊。

2、二次供水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所需电费,乙方单独列帐,由相应设计配置使用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实际用水量分摊。

3.本小区内楼梯灯、路灯、街灯、高架灯,公共设施用电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根据供电部门提供抄表清册,单独列账,由相应小区设计配置使用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所有(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分摊。

4.商业街用电专用变压器,商业街用电由供电公司直抄总表(高压部分)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低压抄表到户计量收费,总表与分表误差,电损(变压器变损)商业街公共设施用电费,需按该区域设计,配置使用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所用电量分摊。

****物业小区内列入公摊范围内的公共用电,物业公司均独立安装计量装置,由湖北省电力公司随州供电公司直接抄表,按表计费。因前期收楼较少入住率低, 2014年8月之前公共电费已由****垫付,随着高层收楼户数不断增加,公共电费开支逐渐递增,已对我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为使物业服务步入正规化管理,现对电梯洋房电梯设备日常运行电费、二次供水设备日常运行电费、小区内路灯公共设施运行电费、商业街用电专用变压器进行分摊征收。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现将小区电费分摊方案公布如下。

******小区公共电费分摊方案:

1、电梯设备运行电费:云山竹语9街高层电梯洋房各单元内电梯设备日常运行所需的电费分摊实行按系数分摊:一层0.2,二层:0.5,三层:0.5,四层:0.7,五层:0.7,六层及以上为1。

计算公式:每栋电梯运行总电量/每栋总建筑面积*住户建筑面积*系数*电费单价=每户公摊费用

2、泵房设备运行电费:云山竹语高层/多层业主的实际生活用水量的比例分摊。计算公式:二次泵房设备运行总电量/总用水量=基本电量 [(基本电量*每户实际用水量)+实际水量]*水价=每户公摊费用 3.楼梯灯、路灯、街灯、高架灯,公共设施用电费用:翠山蓝天、云山竹语高层/多层的楼梯灯、路灯、街灯、高架灯公共设施用电费分摊实行按物业建筑面积分摊:

计算公式:所属小区总用电量/所属物业总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电价=每户公摊费用 4.商业街公共设施用电费:商业街专用变压器用电分摊实行按实际所用电量分摊 计算公式:基本电量=供电总表电量÷公共用电变损+业主抄表总和用 [(业户抄表总量×基本电量)+业户抄表总量] ×商业电价=每户当月用电电费

实施日期:自2014年9月25日-2014年10月25日(分摊8月水电费用),以后每月按此时间段计收。

望广大业主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分公司

第11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分摊权重

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培训教材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分摊权重(系数):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1.0

2、健康教育0.9

3、预防接种1.1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1.1

5、孕产妇健康管理1.1

6、老年人健康管理1.1

7、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1.1

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1.0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0.8

10、卫生监督协管0.8

注:1.各单位可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的不同,适时调整分摊权重(系数)。

2.可随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容调整,适时调整分摊权重(系数)。

第12篇:报关货代费用分摊明细

代拉代报货代费用:

往来户名称运费名称数量单价单位币别金额

永康市力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搞定费1* 4000 票RMB 4000

永康市力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查验费1 *1914 票RMB 1914

永康市力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操作费3* 100 票RMB 300

永康市力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提箱费1* 100 票RMB 100

永康市力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箱单费1* 30 票RMB 30

永康市力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报关费3* 100 票RMB 300

永康市力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拖卡费1 *2600 票RMB 2600

A票:452CTNS 6825KGS,28.3CBM

B票:145CTNS,3502KGS,13.5CBM

C票:308CTNS,2555KGS,18.64CBM

共计:905CTNS,12882KGS,60.44CBM

共同的部分:100+30+2600 =2730

A票应分摊的费用:2730/60.44*28.3+100报关+100操作=1478

B票应分摊的费用:2730/60.44*13.5+100报关+100操作=810

C票应分摊的费用:2730/60.44*18.64+100报关+100操作=1042

另外工厂装柜380,A票摊:178,B票摊:85,C票摊:117,另外B票额外收60卸货费 实际A,B,C票应开票金额:

A票:1478+4000-(380-178+60)=5216

B票:810+1914+85+60=2869

C票:1042+117=1159

请提供发票抬头:

第13篇:月份工资、生产费用分摊表

月份工资、生产费用分摊表□完工部份□未完部份批号产品名称数量前月分摊本月分摊合计 生产日期件薪其他薪制费件薪其他薪制费件薪其他薪制费自至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 合计

第14篇:内部核算固定费用分摊暂行办法

内部核算固定费用分摊暂行办法

一、财务费用分推:公营车按占用固定资产净值月息8‰计

算;各分公司占用流资按月息12‰计算。

二、管理费用分摊:公营车队按吨位月100元计算,各分公

司按当月收入额1%计算。

三、各分公司为公营车组货收入按10%提取,90%为公营车

队收入。

四、月份为内部核算的第一个月,各单位存在报帐不及

时或预计现象,随着制度的完善,内部核算将成为考核各经营单位的重依据。

五、要求:月份各单位在月终日前,将费用全部报财

务部,保证当月核算资料准确可靠。

六、七月份内部核算以各单位当月统计收入为准,由于本月

初次开展内部全面核算工作,可能各单位上报数据有误差,下月必须准确上报。

七、内部核算费用分摊办法经过讨论认可,下月进行修改。

八、对月份分部门首次内部核算七作中的不足之外,请

提出意见。

九、部、部、部等无收入、费用额大进

行单列,公司管理费实行预算考核。

财务部

年月日

第15篇:物业管理公共水电费分摊规定出台

物业管理公共水电费分摊规定出台

市物价局近日发布有关文件,对市三区和甬江新区内物业管理公共水电费的分摊作了具体规定。

据悉,住宅小共内楼梯、走廊、共用自行车房(棚)、电子防盗门等公用电费,可在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列支,也可向住用人分摊,但具体标准要由业主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商定。中高层、高层房屋的电梯、中央空调等公用设备的电费,独立设置计量表的,由所有使用该设备的住用人分摊,分摊办法由业主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商定;未设置独立计量表的,在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统一列支,不能向住用人分摊。中高层、高屋房屋的走廊、楼梯、增压水泵等公共设施的公用水电费,也均应有在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中列支,不能向住用人分摊。物业管理单位办公及生活的自用水电,必须单独设置计量表,用自行负担,不能向住用人分摊。开展多种经营活动折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益列地支,也不能向住用人分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值班室、保安亭、保安系统、绿化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水电费用,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不能向住用人分摊。

凡向住用人分摊的公用水电费用,均须单独列帐并向住用人公布,不能与住用人自用的水电费混合统收。

据了解,这一分摊规定于本月起实行。

第16篇:公共用水用电分摊相关资料

公共用水用电分摊相关资料大集合

2007-09-21 16:54

一、《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关于“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的说明中有这样的表述:“【5】公共绿化养护用水的费用未包括在此价格中,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和使用情况由使用人合理分摊。

二、《晋中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条“物业服务成本、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包括公共照明、二次供水电费及公共用水、自来水损耗费用等。

三、北京物业网的一篇文章“住宅公摊水详解及一些建议”,内容如下: 公用分摊水的构成

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住户目前所分摊的公用水可分为三种性质,分别是合法公摊、非法公摊和模糊公摊。合法公摊包括合理误差、正常管网泄漏和火警时消防用水;非法公摊包括小区清洁用水、小区绿化管理用水、管理处用水、开发商未出售(或已出售未收楼)的某些单元用水、非火警动用消防水和偷窃用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归属的分摊,笔者都称之为模糊公摊。 合法公摊用水详解及建议

1.合理误差。水表的正常误差有两个值。最大流值高区最大允许误差为±2%,最低流量低区最大允许误差为±5%(根据国家水表检定规程《JJG162-85》)。某些用户合理地利用最低流量低区用水时负误差大的经验,用缓慢滴水的方式来取水。这种取水方式对总表产生的是正误差,是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最近有报道,某些假水表的误差为400%,简直像抢劫用水。分表总和大于总表就是负分摊。小区用水为什么经常会出现负分摊的现象呢?因为小区设计供水量远大于实际取水量时,总表总是出现在最低流量低区,如上所述低区负误差大(换句话说就是总表实际上转得慢了),所以就出现了分表总和大于总表的负分摊。我曾经管辖的一个物业小区就是这种负分摊的现象,开始我以为是总表坏了,自来水公司更换了总表后还是负分摊,5年来一直是负分摊。建议推广使用精密水表,并建议自来水公司收回水表的安装、更换和移动的监督权。

2.正常管网泄漏。管网泄漏分为明管泄漏和暗管泄漏。明管泄漏容易发现,并容易得到修复,所以这方面的损失一般很少。暗管泄漏分为地下暗管泄漏和地上暗管泄漏。地上暗管泄漏容易发现,并容易得到修复,这方面的损失一般也很少。地下暗管具体用途通常有四种:一种是公共地方清洁用水水管,一种是绿化用水水管,一种是观赏设施用水水管,一种是总表后的进户管。建议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修订时将前三种用途的水表,规定为表前明管设计。建议对总表后的进户管也进行明管设计。发现地下管网泄漏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定期用水数量对比,另一种是定期人工检查,检查的方法很简单,将用户前端的总水阀关闭,水表仍然转动,说明有泄漏。镀锌水管违法使用和超期使用也是造成管网泄漏的原因之一。镀锌水管容易生锈和被腐蚀,里面容易贮藏细菌,正常使用寿命是8至10年。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建住房[1999]295号)中规定:自2000年6月1日起,在城镇新建住宅中,禁止使用冷镀锌钢管用于室内给水管道,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限时禁止使用热镀锌钢管。实际上这一通知没有很好地执行。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执法。

3.火警时消防用水。消防用水是没有设计安装水表的,火警难得一遇,无火警也就无这方面的用水分摊。 非法公摊用水详解

1.根据国家计委发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1996]266号)第八条规定:管理费中包含了绿化管理费、清洁卫生费、办公费和保安费等。小区清洁用水、小区绿化管理用水、管理处办公用水和管理处员工生活用水理应在管理费中支出。由于缺少监督,不少物业管理公司通过不装分表或做假账的形式将这些用水分摊到其他用户。 2.开发商未出售(或已出售未收楼)的某些单元用水。如果管理不善,这些单元会造成很大的水暖器材泄漏。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都不愿意分担这种预算外开支,最终物业公司可能将此部分泄漏分摊到其他的用户头上。入住未满的新小区这种现象会较多。

3.动用消防水清洗公共场所或疏通下水管道等各种非火警用途,这种用水最终会分摊到所有用户账户。

模糊公摊用水详解及建议

清洗水池浪费掉的消防用水就是属于模糊公摊。清洁水池的用水理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实际上清洗水池本身所需的水很少。因为生活用水水池一般和消防贮水水池合用一池,所以每次清洗水池时都要浪费掉大量的消防贮水。清洁水池浪费掉的大量消防贮水究竟由谁承担呢?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浪费的消防贮水究竟是多少呢?高层楼房一般有两个水池,楼顶一个,地下一个。楼顶的水池消防贮水量是按不同类型的建筑6至18立方计算设计的,地下水池消防贮水量是按大楼所有消防栓连续完全开启2至3小时的用水量来设计(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七章第三节规定)。我们可以想象这个量是多大。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会提前一个星期左右关闭地下水池的进水阀门,将池底的消防水作为生活用水来使用,以此办法来减少消防水浪费。这又会造成长时间缺少消防水的安全隐患。建议设计时将生活水池和消防水池分开。分开后,消防水池一般不用清洗。分开的好处是节水、节能、卫生和安全。 盗窃用水

如果物业管理到位,盗窃用水就不会发生。物业管理公司监守自盗现象反而较多。自来水公司和业主都有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用水的责任。

四、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公共水电费分摊问题的通知 (粤价〔1997〕173号)中有这样的内容:

二、小区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用水用电,其费用均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住(用)户分摊。

四、住宅大楼内走廊、楼梯、公共设施的公用水、电费用,由本楼住(用)户合理分摊。” “

五、小区范围的路灯用电费用,由小区的所有住(用)户合理分摊。

五、《南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小区园林绿化用水、美化亮化公共照明用电、监控设施用电及物业管理企业办公用水电费不得向业主分摊,其费用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中列支。

六、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物业小区公共水电费分摊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 下列范围的公共用电按现住业主、使用人用电量平均分摊:围墙、花地、区内道路照明用电;楼梯间和走道路灯、配电室、地下室等公共照明用电;消防设施用电;小区自备发电设备用电。”

“第九条 下列范围的公共用水根据表计用水量水费按现住业主、使用人用水量平均分摊;区内公共绿地绿化养护、公共园林、水池喷泉用水量;区内非营利性公共场所用水量等。”

七、博客文章“公共部分水电费的分摊方法(仅供参考)”:

1、物业管理单位办公及生活等自用水、电,必须单独设置计量表,其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负担,不得向住(用)户分摊。

2、值班室、保安亭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用水用电,其费用均由物业管理从物业管理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住(用)户分摊。

3、小区绿化养护和景观水系的换水、清洗等水、电费用由所有的住(用)户按建筑面积分摊。

4、小区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益列支,不得向住(用)户分摊。

5、住宅楼内走廊、楼梯的公用电费,由本楼住(用)户按户分摊,

6、加压给水泵的水、电费由所有受用住(用)户按实际用水比例分摊。

7、电梯公用电费由本楼住(用)户按户分摊,住转办或企或集体宿舍(8人以上)按2户分摊。

8、消防泵、消控中心等公用水、电费由所有受用住(用)户按建筑面积分摊。

9、小区范围内的路灯用电费用,由小区所有的住(用)户按建筑面积分摊。

10、地下汽车库和自行车库的公用电由使用各车库的车主公共分摊。

11、地下储藏室电费按电表实际计量加损耗分摊向住(用)户收取。

八、《广州市居民住宅公共用电电量摊分办法(试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两类供电方式的住户:专用变压器供电用户(简称专变户)和公用变压器供电用户(简称公变户);本办法所摊分的居民公用电量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差额电量、水泵用电量、电梯用电量、梯灯用电量。

差额电量是指总表电度数与其属下分表之和的电度差,主要由变损、线损和表损等损耗电量构成。

水泵用电量是指用加压供水或抽水入水池的二次供水,电力部门所设水泵表的抄表测量值。 电梯用电量是指住户住宅专用电梯的耗用电量,并由电力部门装设电能表。 梯灯用电量是指住宅公共楼道照明电器所耗用电量,并由电力部门装设电能表。” “第六条 摊分的公式

1、差额电量分摊的方法

⑴公变用户按穗经[1998]66号第五条的规定,按每户每月2千瓦时的标准由电力部门直接摊计。 ⑵专变用户按以下公式分摊: ①用户承担部分

用户差额分摊电量=用户用电量/总表后各分表电量和×总表与分表差额×入住率 ②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承担部分 总表与分表差额-用户差额分摊电量和

③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将①、②两部分电量电费统交电力部门。

2、水泵用电分摊

从使用水泵楼层开始,按用户数平均摊分。

水泵用户分摊电量=水泵电量/使用水泵楼层的用户户数

3、电梯摊分方法 电梯摊分按楼层系数法。

按公安门牌号码,1~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5~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10~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如此按5层为一段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即系数为1+(N-1)×0.2,首层不使用电梯的用户不用摊分。

①基本电量=电梯电量/一段户数*1+二段户数*1.2+„„+N段户数*[1+(n-1)*0.2] (1段) (2段) (3段) (N段) ②各段用户摊分电量=基本电量×[1+(n-1)×0.2]×入住率 ③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承担部分 电梯电量-用户分摊电梯电量和

④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将②、③两部分电量电费统交电力部门。

4、梯灯分摊

按有安装梯灯的楼层用户数,平均分摊梯灯电量。 梯灯分摊电量=梯灯电量/已安装梯灯楼层用户数”

九、《厦门市住宅区公共用电电量分摊暂行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两类供电方式的住户:专用变压器供电用户(简称专变户)和公用变压器供电用户(简称公变户);本办法所分摊的居民公用电量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差额电量、水泵用电量、电梯用电量、中央空调用电、其它公用电量。

差额电量是指总表电度数与其属下分表之和的电度差,主要由变损、线损和表损等损耗电量构成。

水泵用电量是指用加压供水或抽水入水池的二次供水所用水泵表的抄表测量值。

电梯用电量是指住户所用电梯的耗用电量。

中央空调用电量是指住户所用中央空调的耗用电量。

其它公用电量是指住宅对讲系统、小区内道路照明、公共楼道照明电器等公共场所或公用设施所耗用电量。” “第六条 分摊的公式

1、差额电量分摊的方法

(1)公变用户由电业部门按现行分摊方式直接摊计。1

(2)专变用户按以下公式分摊:

①用户承担部分

用户差额分摊电量=用户用电量×总表与分表差额×入住率/总表后各分表电量和

入住率=已售住宅面积+其它实际入住住宅面积

----------------------

住宅总面积

物业管理单位按其管理用房的面积计入“其它实际入住住宅面积”。

②开发商承担部分

总表与分表差额 — 用户差额分摊电量和

③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将①、②两部分电量电费统交电业部门。

2、水泵用电分摊

由使用水泵楼层,按用户用水量摊分。

水泵用户分摊电量=使用水泵楼层的用户单户用水量×水泵用电量/使用水泵楼层的用户总用水量

3、电梯用电分摊方法

电梯分摊按楼层系数法。

按公安门牌号码,1-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5-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11-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如此按5层为一段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即系数为1+(N-1)×0.2。

①基本电量=电梯电量

----

一段户数×1+二段户数×1.2+三段户数×1.4...段户数×[1+(n-1)×0.2] (1段)(2段)(3段)(N段)

②各段用户摊分电量=基本电量×[1+(n-1)×0.2]×入住率 ]

③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承担部分

电梯电量 — 用户分摊电梯电量和

④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将②、③两部分电量电费统交电力部门。

4、中央空调电分摊方法按

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摊。

户中央空调用电量=用户建筑面积×中央空调总用电量/中央空调用户总建筑面积

如有中央空调使用计时条件的,应结合使用时间进行分摊。

5、其它公用电量分摊方法

按用户数,平均分摊梯灯电量。

其它分摊电量=其它公用电量/用户数”

十、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第13条:“物业管理企业自用部分产生的水、电、气、热等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气、热等费用由业主承担。”

十一、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业主咨询“物业公摊水电费”问题,内容如下:“现在住的小区都在收公摊水电费,我的房子装修好了,曾经住了一段时间,回了老家,中间有3个多月没在小区里住,现在物业的要收这段时间的公摊费用,想咨询一下,小区的公摊水电费包括哪几部分,及它的开始收取时间。是否和物业管理一样子收取的?希望物价局的工作人员给予回复。谢谢”。惠阳区房产管理局回复如下:第

一、小区的公摊水电费包括:公共用水、自来水损耗费用及二次供水电费、小区内公共照明、智能电子监控、电梯等。

二、小区的公摊收费按照“谁受益谁分摊以及按实分摊”的原则进行,根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惠府办[2005]176号文)《关于转发惠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第12条的规定,凡属向住户分摊的公用水、用电费用,必须单独列帐,向住户公布费用分摊的办法和总金额以及各住户应负担的金额等。如业主“中间有3个多月没在小区里住”的情况,管理处不应该收取这段时间的公摊水电费。 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务管理服务收费办法〉15条,商品房交付后,不入住也应交全额管理费,未售的由开发商支付。可见公用水电费分摊与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方法不同。

第17篇:按楼层分摊电梯费用计算公式以下

按楼层分摊电梯费用计算公式以下:

(中文公式)住户应分摊的电梯运行电量=本单元电梯运行电量总数*住户所居住楼层数/(本单元楼层数之和*本单元单层楼户数)

(字母公式)A=B*N/{【(1+N)*N/2】*C} 本单元楼层数之和公式为(1+N)*N/2 N层用户应分摊电费的计算系数为N/{【(1+N)*N/2】*C} 说明:

1.住户应分摊承担的电梯运行实际电量(字母A代表) 2.本单元楼电梯运行实际电量总数(字母B代表) 3.住户所居住楼实际楼层(字母N代表) 4.本单元单层户数(字母C代表)

第18篇:厦门市住宅区公共用电电量分摊暂行办法

【标题】 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住宅区公共用电电量分摊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 厦价〔2001〕综字004号

【颁布单位】 厦门市物价局 【颁布日期】 2001-01-19 【实施日期】 2001-03-01 【主题词】 房地产 公共用电 规定 通知 【时效性】 有效 【内容分类】 物价

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现将《厦门市住宅区公共用电电量分摊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物价局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厦门市住宅区公共用电电量分摊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住宅区公共用电的分摊,保障居民的公共利益,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厦门市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单位,应与物业业主委员会就物业公共用电电量商定分摊办法,并将分摊办法报物价局备案;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使用本办法对居民住宅公用电量进行分摊;其它类型物业的公用电量分摊,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两类供电方式的住户:专用变压器供电用户(简称专变户)和公用变压器供电用户(简称公变户);本办法所摊分的居民公用电量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差额电量、水泵用电量、电梯用电量、中央空调用电、其它公用电量。

差额电量是指总表电度数与其属下分表之和的电度差,主要由变损、线损和表损等损耗电量构成。

水泵用电量是指用加压供水或抽水入水池的二次供水所用水泵表的抄表测量值。

电梯用电量是指住户所用电梯的耗用电量。

中央空调用电量是指住户所用中央空调的耗用电量。

其它公用电量是指住宅对讲系统、小区内道路照明、公共楼道照明电器等公共场所或公用设施所耗用电量。

第四条 公用电量摊分工作承担。

(1) 专变户和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公变户

此类用户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公共用电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电业部门的电费发票提供的公用电量并参照本办法第六条的分摊公式进行分摊费收费工作,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由业主自行分摊。

(2) 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公变户

此类用户公用电量由电业部门暂按现行方式分摊;除差额电量外,其它公用电量如物业管理公司或住户要求自行分摊的,可交由其自行分摊。

第五条 专变供电的住宅及公变供电有电梯的住宅,公用电量电费由物业管理单位(或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统一缴交电业部门。

第六条 分摊的公式

1、差额电量分摊的方法

(1)公变用户由电业部门按现行分摊方式直接摊计。

(2)专变用户按以下公式分摊:

①用户承担部分

用户差额分摊电量=用户用电量×总表与分表差额×入住率

——————————

总表后各分表电量和

入住率=已售住宅面积+其它实际入住住宅面积

—————————————————

住宅总面积

物业管理单位按其管理用房的面积计入“其它实际入住住宅面积”。

②开发商承担部分

总表与分表差额一用户差额分摊电量和

③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将①、②两部分电量电费统交电业部门。

2、水泵用电分摊

由使用水泵楼层,按用户用水量摊分。

水泵用户分摊电量=使用水泵楼层的用户单户用水量×水泵用电量

——————————————

使用水泵楼层的用户总用水量

3、电梯用电摊分方法

电梯摊分按楼层系数法。

按公安门牌号码,1-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5-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11-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如此按5层为一段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即系数为1+(N-1)×0.2。

①基本电量=

电梯电量

———————————————————————————————————

一段户数×1+二段户数×1.2+三段户数×1.4„段户数×[1+(n-1)×0.2]

(1段) (2段) (3段) (N段)

②各段用户摊分电量=基本电量×[1+(n-1)×0.2]×入住率

入住率计算公式同第六条第一项

③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承担部分

电梯电量-用户分摊电梯电量和

④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将②、③两部分电量电费统交电力部门。

4、中央空调电分摊方法按

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摊。

户中央空调用电量=用户建筑面积×中央空调总用电量

————————————

中央空调用户总建筑面积

如有中央空调使用计时条件的,应结合使用时间进行分摊。

5、其它公用电量分摊方法

按用户数,平均分摊梯灯电量。

其它分摊电量=其它公用电量

——————

用户数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用电及经营性用电不得计入公共用电量进行分摊。

第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收费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 本规定自二OO一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第19篇:厦门市住宅区公共用电电量分摊暂行办法

厦门市住宅区公共用电电量分摊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住宅区公共用电的分摊,保障居民的公共利益,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厦门市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单位,应与物业业主委员会就物业公共用电电量商定分摊办法,并将分摊办法报物价局备案;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使用本办法对居民住宅公用电量进行分摊;其它类型物业的公用电量分摊,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两类供电方式的住户:专用变压器供电用户(简称专变户)和公用变压器供电用户(简称公变户);本办法所摊分的居民公用电量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差额电量、水泵用电量、电梯用电量、中央空调用电、其它公用电量。

差额电量是指总表电度数与其属下分表之和的电度差,主要由变损、线损和表损等损耗电量构成。

水泵用电量是指用加压供水或抽水入水池的二次供水所用水泵表的抄表测量值。

电梯用电量是指住户所用电梯的耗用电量。

中央空调用电量是指住户所用中央空调的耗用电量。

其它公用电量是指住宅对讲系统、小区内道路照明、公共楼道照明电器等公共场所或公用设施所耗用电量。

第四条 公用电量摊分工作承担。

(1) 专变户和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公变户

此类用户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公共用电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电业部门的电费发票提供的公用电量并参照本办法第六条的分摊公式进行分摊费收费工作,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由业主自行分摊。

(2) 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公变户

此类用户公用电量由电业部门暂按现行方式分摊;除差额电量外,其它公用电量如物业管理公司或住户要求自行分摊的,可交由其自行分摊。

第五条 专变供电的住宅及公变供电有电梯的住宅,公用电量电费由物业管理单位(或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统一缴交电业部门。

第六条 分摊的公式

1、差额电量分摊的方法

(1)公变用户由电业部门按现行分摊方式直接摊计。

(2)专变用户按以下公式分摊:

①用户承担部分

用户差额分摊电量=

用户用电量

×总表与分表差额×入住率

——————————

总表后各分表电量和

入住率=已售住宅面积+其它实际入住住宅面积

—————————————————

住宅总面积

物业管理单位按其管理用房的面积计入“其它实际入住住宅面积”。

②开发商承担部分

总表与分表差额一用户差额分摊电量和

③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将①、②两部分电量电费统交电业部门。

2、水泵用电分摊

由使用水泵楼层,按用户用水量摊分。

水泵用户分摊电量=使用水泵楼层的用户单户用水量×水泵用电量

——————————————

使用水泵楼层的用户总用水量

3、电梯用电摊分方法

电梯摊分按楼层系数法。按公安门牌号码,1-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5-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11-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如此按5层为一段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即系数为1+(N-1)×0.2。

①基本电量=

电梯电量

————————————————————————————————

一段户数×1+二段户数×1.2+三段户数×1.4…段户数×[1+(n-1)×0.2]

(1段) (2段)

(3段)

(N段)

②各段用户摊分电量=基本电量×[1+(n-1)×0.2]×入住率

入住率计算公式同第六条第一项

③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承担部分

电梯电量-用户分摊电梯电量和

④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将②、③两部分电量电费统交电力部门。

4、中央空调电分摊方法按

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摊。

户中央空调用电量=

用户建筑面积

×中央空调总用电量

————————————

中央空调用户总建筑面积

如有中央空调使用计时条件的,应结合使用时间进行分摊。

5、其它公用电量分摊方法

按用户数,平均分摊梯灯电量。

其它分摊电量=其它公用电量

——————

用户数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用电及经营性用电不得计入公共用电量进行分摊。

第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收费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 本规定自二OO一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第20篇: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费分摊怎么定

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费分摊怎么定?

n南方日报作者:黄剑琴2014/7/18

“从来没有住过,也没有享受到任何物业服务,但却要缴纳高额的物业费,这太不公平了!”近期,某楼盘业主谭小姐在网上发帖称,她的房子是2010年购买的,2011年拿到钥匙后一直空关着,没有装修也没有住过一天,最近她准备将房子卖出去,但是在办理交接手续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欠了两年多的物业费,总共5000多元,这让她心里很不甘心,“一天都没有享受过物业,凭什么要我交那么多物业费啊!”谭小姐说。

另一方面,物业公司认为,小区公共部分产生的水电费不能说小区业主长期不住就不予收取。如果这样,小区公共部分如绿化用水、电梯用电、走廊用电等就无法保证,直接影响小区物业管理。

谭小姐与物业公司的情况并非个案,据了解,近年来,每天都有空置房物业费如何缴纳的咨询电话,由于空置房物业费缴纳问题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对此,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曾提交了一份《关于明确商品房装修或空置期间物业服务费及公共水电费分摊等问题》的函给了市物价局。市物价局结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意见,此类收费问题也做了进一步明确,也回应了广大市民的关注。

未经竣工验收业主不得提前收楼装修

一般市民购买的一手房多为期房,根据各自楼盘开发的情况,至少要一年以后才能收楼。部分新准业主经常为了能尽早入住,通常会选择主动提前申请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对商品房进行装修或使用。即使他们明知道这些商品房仍未经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及格。同时,还提前产生了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费等应有何人支付的问题。

对此,市物价局在回复中明确,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商品房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给买受人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商品房买受人申请提前对商品房进行装修或使用进行劝阻,由此产生的纠纷,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解决。

逾期不收楼业主仍要按规定交相关费用

除了有急着装修入住的业主外,目前,清远市场上有大量的投资房,还有许多业主并不急着收楼。甚至有物业公司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但买受人并未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进行接收或买受人以商品房存在工程遗留问题为由拖延接收,由此导致的商品房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及分摊公共水电费应由何人支付的问题?

对此,清远市物价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清市价[2011]43号)已经对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时间、公共水电费的分摊等作出了规定。因买受人长期拖延对已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进行接收造成空置的,应当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日期开始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分摊公共水电费用。

商品房买受人认为商品房存在工程遗留问题或质量问题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商品房质量检验。并按检验结果界定的责任由责任人承担相关费用和物业服务费及分摊公共水电费用。

逾期未交楼物业费公摊费由开发商交纳

上个月,清新某楼盘业主齐聚该楼盘销售中心闹事,因为过了新房交楼日期几个月,仍没收到收楼通知。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约定的交付日期已到,但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期交付商品房给买受人使用,从约定交付日期到实际交付日期期间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及分摊公共水电费应由何人支付?

对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清远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按照该物业区域同类物业的标准全额交纳。因此,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商品房合法交付使用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及分摊公共水电费用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

业主装修期物业公司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收楼后,业主们开始进行装修,由于材料进出、上下比较多,有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商品房装修期间,向业主收取“电梯使用费”、“电梯运行费”等费用的行为。

市物价局认为,此种行为是不允许的。电梯属于小区共用设备,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包干制收费的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了“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小区的电梯电费等共用水电费用也已经由业主合理分摊。《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人员收取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押金(或工本费)。

《公共费用分摊协议范文.doc》
公共费用分摊协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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