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明
经审核,我乡 村居民, ,身份证号 从未划分过宅基地,且无继承、购买及其他方式取得过宅基地或保障性安居房,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村支部书记签字: 村长签字:
村委会(盖章)
乡党委书记(或乡长)签字:
乡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无宅基地证明因为牵扯的问题比较大,不敢贸然回答,看看这个能不能帮你
1、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及申报材料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宅基地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
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核后,逐级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时应分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2、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 (1)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2)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3)村民翻建住宅用地审报表;
3、属于易地新建的,应报送: (1)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2)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迁入户,须提供原籍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宅基地证明;多子女户,有子女到婚龄,确需分居另行建房的,需提供双方签定的分户协议;集体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
对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由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审核,批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逐宗落实到户。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审查及处理
1、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审查
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农村宅基地申请人进行条件审查时,其审查内容为: (1)农村宅基地申请人是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是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因实施村镇建设规划或建设用地拆迁,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②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重新翻建、扩建的; ③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另行建房的; ④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又无住房的。 (3)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当地宅基地审批标准。 不予受理的情况
对于以下情况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不予受理: (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 (2)出租、出售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3)宅基地面积虽低于规定标准,但实际住房长期空置的; (4)户口虽已迁入,但并不住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不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的; (5)户口虽然批准迁入,但原籍住房无土地、房产部门批准转让及宅基地无退交集体重新安排等合法证明的; (6)户口已迁出,且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不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的; (7)原住房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的。 (三)宅基地管理
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潮。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位置和要求使用土地。
原籍无住房无宅基地证明
兹有
乡(镇)
村
组
户,分别为
,以上
口人在本辖区内无住房无宅基地。
特此证明
村民组:(签章)
村委会:(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镇(乡)人民政府 审核(签章):
年
月
日
宅基地证明
证明
兹有我村村民XXXX,男,现年XX岁,家中现在X口人,一直居住在XXX地,该村民在村中有宅基地。
特此证明
XX村民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
宅基地证与房产证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
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确权问题,虽然《物权法》已有相关规定,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由于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筑物无法与土地分割的实施,造成宅基地相对应的房产证没有实际用途--无法像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一样,可以抵押、出售以获得其实际收益。
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办公室、村办企业等等。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对应的,区别在于使用权的权限: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售、,使用权人只能是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而国有建设用地就没有上述相关的规定。相对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为严格的要求:一户一宅、年满18周岁、没有住宅......如何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变更
一、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二、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三、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证明
霸州市国土资源局:
我村村民在有宅基地一处,总面积为平方米,东西:米,南北米,宅基地证号为:,地号为:,经协商于年月日(过户时间与上报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户个我村村民,未办理过户手续。
现经村街同意,将该处宅基地使用权过户给,在本村没有其他住宅,也为出卖,出租过本村住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请办理变更手续。
如出现法律纠纷,由村街承担。
村委会(章)(村长或会计签字)年月日
宅基地证明
兹有我村村民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年_____岁,家中现有____口人,一直居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村民在村中有宅基地,住宅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鲜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宅基地证明
兹证明我村村民XXX在我村有宅基地一处,该宅基地门牌号为XXXX号,该房于XXX年进行翻建,在翻建过程中XXX共同出资翻建。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证明
买方(身份证号:)是我村居住成员,在我村未取得过宅基地,我村
同意其购买(身份证号:)长房权字第号的房屋。
年月日
(盖村委会公章)
(提示:①如果村委会更名需要提供更名文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现在的公章:②我单位名称为“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③如果是介绍信,不要写有效期限,否则无效;④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证 明
南桥规土所:
兹有奉贤区南桥镇村XX组XXXX号,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号为:奉宅,其审核表上的权利人书写有误,实际应为,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证明。
奉贤区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2012-12-18
复垦农户退出农村宅基地的证明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有复垦权利人(身份证号:,
产权证号:),该权利人自愿申请退出农村宅基地,现包装于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中,该权利人已退出宅基地及其建(构)筑物,签订了自愿
退出宅基地及其附属用地复垦协议,并已复垦于年月领取宅基地退出补偿款。
特此证明
复垦权利人(签字按手印):
村、社(居委会)意见(签字盖章):
街道、镇(乡)政府意见(签字盖章):
土地整治中心意见(签字盖章):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
我两年前我家出钱以舅妈的名义在街上附近买了我舅妈他们村里的178平方米的土地建房子,现在宅基地的使用证上的名字是我舅妈,我想把我舅妈的名字改为我的,请问有关专业人士,我该如何办相关手续啊?如果我让舅妈签一份证明合约证明那土地使用权是我的,我该如何起草证明文书?请知情人士帮我起草一份范本!谢谢!
土地的权属,是以权属登记为准的。也就是说,使用权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谁就享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也必须依法进行。就算你舅妈写一份证明,在法律上也是不认可的,是无效的,如果将来发生争议,你还是会败诉。同时,还要注意,那块土地的所有权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如果是国有土地,你们之间可以进行买卖。如果是集体土地,就只能由本村村民使用,不能私下买卖。因为这样会产生很多对你不利的法律后果。
在没有房产证,且房屋登记簿没有登记的情况下。
除非你能证明房屋建造是由你们夫妻所出的钱。否则,宅基地使用权人被视为该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所有权人。
除非你公公同意,将该宅基地使用权人改为你们夫妻,或者你们之间协议该房屋所有权归属,并作公证。
否则只有在你公公百年之后,发生遗产继承。有你婆婆和你丈夫,妹妹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该房屋的1/3部分,并发生所有权变动,并获得各自的宅基地使用权。
已作回答,希望采纳。
你好:在你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过程中要有好几道手续的,你要经过村委会和镇政府的审批,和你相邻的邻居签字,最终才可以拿到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
追问
我有了宅基地的审批手续,但没有领到宅基地证能否证明我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回答
你家的房子建好了吗?如果建好了,不是和邻居闹矛盾要当做证据称给法庭,你的审批手续也可以证明宅基地使用权是你家的。但是要到法院就不好说了,我不知道你的审批手续到了那一步,审批最后一步是你建好房子后你的审批表格上要有你邻居的签字,除非你没邻居。还要镇政府或者县政府的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因为你振幅的管理人员要最后实地测量才算合格
追问
房子没有建好哪?只有县政府的审批手续,结果该处宅基让另一户抢建了房子。
回答
那你找村委会和那家人协商,你批到宅基地是不是放置太久了,所以被其他人重批了。如果是,你就别找了。
追问
没有被重批,我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建,我能否告他侵犯我宅基地使用权?
回答
不管你因为什么原因,只要宅基地批示到你家名下后,2年不使用,就当你是自动放弃使用权,如果那家间房子的人已经建了部分房屋,他就可以去合法审批,
追问
没有超过2年,他家房子就趁我没在家建起来了,我能否赢这场官司?
回答
那应该可以,你的审批手续要完整,因为你没有建房子,所以你领不到证,因为农民只有使用权,你的审批手续就是使用权证,,你要确定那家人没有得到审批,你在起诉吧。会少些麻烦。我善意提醒你一下,就是到了法院,最后也只是让村里再给你批一块宅基地。
证
明
XX,X镇X村村民,X 年 X月出生。在本村有住房一处,宅基证号:XX ,用地面积X平方米。四至为:北至XX,东至XX,南至 XX ,西至 XX。自愿将该房屋转让。
XX,X镇X村村民,X 年X月出生。在本村无住房,曾多次向村委申请划宅基地。
经双方协商,XX自愿将该宅基地转让给XX。
根据两户实际情况,XX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按照闲置宅基地充分利用的原则,在两户共同协商达成住房转让协议的基础上,村委经研究同意办理过户手续。
特此证明。
X镇X村村委
年
月
日
证明
兹证明位于的建筑物属于的个人宅基地房屋,使用面积。允许拟开设,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宅基地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该房屋产权清晰,结构安全,符合消防要求,可以从事。
特此证明!
村(居)民委员会年月日
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西安市莲湖区 因面积 太小,所以无库房。
特此证明
负责人 :年
月 日
无欠薪投诉情况证明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经开区分站:
由我公司承建的华地润园11#、12#、13#楼工程,施工现场已落实工资发放公示牌制度,且我公司已公布受理欠薪投诉的公司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幷确保相关人员通信的畅通,华地润园一期二标11#、12#、13#楼工程自2012年11月开工至今为止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且我公司相关负责人未收到关于华地润园项目拖欠工资的投诉电话及投诉文件。
特此证明!
广厦建设集团安徽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9月29日
无质量事故证明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每道工序都做到监理旁站。自检后上报监理验收,一道工序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都没有任何质量事故发生,特此证明。
监理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
上海普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3月
证明
新兴路街道办事处:
经查阅***(身份证:************************)、***(身份证:***********************)、***(身份证: *******************)同志在我市无相关房屋权属登记信 息(截至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特此证明。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编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当事人姓名___,性别___,出生日期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___年__月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____(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登记记录。此证明仅限用于______使用。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所管辖范围内目前无婚姻登记记录。
出证机关:
年月日
编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当事人姓名____,性别___,出生日期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___年__月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____(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登记记录。此证明仅限用于______使用。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所管辖范围内目前无婚姻登记记录。
出证机关:
年月日
无婚姻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为解决我市居民在办理房产交易、贷款、出国结婚等事宜中所需婚姻状况证明问题,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答复》﹙民办函〔2004〕32号﹚精神,现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条件
1、户籍在本辖区;
2、达到法定婚龄;
3、目前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或丧偶;
4、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离婚或丧偶的,同时持生效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
5、当事人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亲自办理。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或丧偶的,同时持生效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目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申请人填写《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依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申请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浙婚证字第号
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件号:
常住户口所在地: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处现存年月至年月婚姻登记档案资料,未发现在本婚姻登记处有婚姻登记记录。
申请人照片:
出证机关:
年月日
注:
1、本证明并非证明申请人是未婚,而只是证明其在本婚姻登记处无任何婚姻登记。
2、离婚、丧偶后未再婚者应填写:未发现XXX离婚后、丧偶后在本婚姻登记处有婚姻登记记录。
【事项内容】内地居民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办理机构】
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
3.民办函〔2004〕转载自xiexiebang.com,请保留此标记32号
【条件】1.达到法定婚龄;
2.目前无配偶。
【申请材料】
1、当事人属于未婚状态的: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属于离婚状态的:提交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离婚证件原件;
3、当事人属于丧偶状态的:提交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原配偶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或户口上有标注);
4、开具以上三种证明需当事人亲自到常
5、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国外由中国使领馆出具)。
6、当事人已死亡的,由当事人的父母或子女前来开具。需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及死亡日期的证明.与当事人关系的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已死亡的(应提供上述手续),当事人所有子女可在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委托,委托子女中的一人代为死亡的父亲或母亲签字办理证明。
7、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是从外区县迁到该辖区,从迁入之日起至当事人办理证明之日止,由该区负责开具证明。迁入前的证明到原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申请表格】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申请书》
【申请受理机关】
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决定机关】
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程序】
一、受理
当事人填写《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申请书》。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婚姻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三、出证
1.经查证属实的,依据婚姻登记档案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婚姻登记档案不能查证属实的,不予出具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本部门保管的,告知当事人向保管部门申请
【时限】
5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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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本人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因本人刚刚成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员工,身份证正在办理社保事宜,因此不能再考试期间提供身份证原件,望校谅解。 特此证明
签章:
日期:2014年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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