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购房证明

2020-05-19 来源:证明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南京 新购房证明

南京新购房证明

南京新购房证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要求,拟购房人需向本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含商品房、存量房)。现将开具新购住房证明说明如下:

一、拟购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向开发企业提交《新购住房证明》,开发企业凭证明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在办理备案(预告登记)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拟购存量住房(二手住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买卖双方在办理登记收件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二、在主城八区购房的,由华侨路、中央门、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三区购房的,由所辖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三、购房人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需提交以下要件:(1)《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4)户口簿;(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房人须本人到场申请,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四、登记机构的查询窗口对符合新购住房条件的,出具《新购住房证明》。该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五日内有效。(因特殊情况过期未办购房手续的需要重新申请,由登记机构的查询窗口开具新的《新购住房证明》并收回原证明)

五、全市十一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拟购房人无需重复查询和申请。开发企业、销售公司、中介机构有义务提醒购房人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去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办理新购房证明开具地点:

一、主城区(八区)

南京市产权市场处:

(1)华侨路登记中心(二楼)

地址:鼓楼区华侨路35号

(2)大光路登记分中心(四楼)

地址:白下区大光路49号

(3)中央门登记分中心(五楼)

地址:玄武区龙蟠路218号

二、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

三、江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地址: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

四、六合区

1、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六合区政务中心2楼雄州东路1号

2、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大厂分中心

地址:沿江开发区新华西路328号

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申请购房人

姓名证件

名称证件

号码

户籍□本市居民□外地居民联系

电话

拟购住房

名称或地址□新建住房□存量住房

购房人家庭拥有市区住房情况□2套及以上住房□1套住房□无住房

购房人家庭成员

情况称谓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全面如实填报上述情况,保证遵守南京市关于“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的规定,如有虚假、不实申报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购房人(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以户口簿、结婚证记载为准。

推荐第2篇:南京开购房证明

南京开购房证明

南京开购房证明

1.购房者准备好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2.在查询窗口填写、递交买房证明申请表。3.系统查实认定。4.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开具新购房证明。5.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6.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特别提示:1.二手房买卖中,要在配图之前出具该证明,与配图一起送件、鉴证。2.外地买房人,要先去税务和社保部门开具证明。

开具新购房证明地点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地点

【银行说法】

南京房贷

政策不变

南京房产限购令出台后,有市民担心银行的房贷政策会不会更加严厉,原本就很紧的房贷政策会不会雪上加霜。昨日南京市多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的房贷政策并没有大的变化。南京一银行房贷部负责人称,这次限购令最大的变化就是三套房不给买了,而对银行房贷政策来说,三套房贷款早就禁止发放了,所以在限购令出台前,三套房不能贷款购买但仍可以全款购买,限购令出台后,全款购买三套房也被限制了。

“被限购令限制的人群也不可能钻到房贷的空子。”一银行人士表示,在判断多套房时,所有银行执行的都是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对购买二套房的客户,必须首付六成以上、利率1.1倍以上。

南京前晚出台了地方版的楼市细则,其中“限购令”最受买房人的关注,究竟哪些人具备购房资格,“限购令”后的购房流程又有哪些变化呢?记者昨日来到位于华侨路上的南京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看到一楼大厅里已经张贴出新政后详细的购房说明,买房人必须开具《新购住房证明》才能买到房子。记者昨从房管部门了解到,昨天一个上午共开出了7份证明。

证明单位:房管部门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操作流程是昨天上午刚刚印制出来的,主要是为了配合南京新政细则中关于住房限购的规定。买房人无论是购买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都必须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据了解,开具此证明的单位共有七处,在江南八区购房的,需到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三个登记中心开具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购房的,在所辖区的房产登记中心开具证明。

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都要提供

如果是南京本地市民购房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填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4、户口本。

如果是外地户籍的买房人,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购房者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实在到不了场的,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才可以。

证明内容:在南京市11区内的购房状况

房管部门表示,所谓《新购住房证明》指的是在南京11个区内的购房证明,这11个区包括江南八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与溧水县并不包含在内。

“这是因为目前南京的11个区的房产登记信息已经联网,高淳溧水暂时还没有联网,不过估计也快了。”相关人士表示,只要在这11个区内有1套购房记录的,再次购房则属于二套房,需按照二套房的首付6成、贷款1.1倍的政策购房;如果在11个区内没有购房记录的,则属于家庭首套房,可以享受相应的契税优惠措施。

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有2套及2套以上的购房记录,房管部门表示,这种情况是无法开出《新购住房证明》的,也就是说,这样的买房人已经不具备再次购房的资格了。

证明时限:5日内有效

购买商品住房的买房人开出了《新购住房证明》后,开发商凭此证明才可以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在办理合同备案时,要将此《证明》提交到房产登记的受理窗口。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开出《新购住房证明》,在买卖双方办理登记收件时,也要将此《证明》交到受理窗口。

记者注意到,这份证明的有效期只有5日,超过期限没办理购房手续的,必须要重开。房管部门解释说,5天内有效,过期就作废,以避免一些人利用时间差购置多套房产,钻政策的空子。

推荐第3篇:南京开购房证明

南京开购房证明(精选多篇)

南京开购房证明

南京开购房证明

1.购房者准备好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2.在查询窗口填写、递交买房证明申请表。3.系统查实认定。4.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开具新购房证明。5.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6.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特别提示:1.二手房买卖中,要在配图之前出具该证明,与配图一起送件、鉴证。2.外地买房人,要先去税务和社保部门开具证明。

开具新购房证明地点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地点

南京房贷

政策不变

南京房产限购令出台后,有市民担心银行的房贷政策会不会更加严厉,原本就很紧的房贷政策会不会雪上加霜。昨日南京市多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的房贷政策并没有大的变化。南京一银行房贷部负责人称,这次限购令最大的变化就是三套房不给买了,而对银行房贷政策来说,三套房贷款早就禁止发放了,所以在限购令出台前,三套房不能贷款购买但仍可以全款购买,限购令出台后,全款购买三套房也被限制了。

“被限购令限制的人群也不可能钻到房贷的空子。”一银行人士表示,在判断多套房时,所有银行执行的都是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对购买二套房的客户,必须首付六成以上、利率1.1倍以上。

南京前晚出台了地方版的楼市细则,其中“限购令”最受买房人的关注,究竟哪些人具备购房资格,“限购令”后的购房流程又有哪些变化呢?记者昨日

来到位于华侨路上的南京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看到一楼大厅里已经张贴出新政后详细的购房说明,买房人必须开具《新购住房证明》才能买到房子。记者昨从房管部门了解到,昨天一个上午共开出了7份证明。

证明单位:房管部门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操作流程是昨天上午刚刚印制出来的,主要是为了配合南京新政细则中关于住房限购的规定。买房人无论是购买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都必须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据了解,开具此证明的单位共有七处,在江南八区购房的,需到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三个登记中心开具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购房的,在所辖区的房产登记中心开具证明。

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都要提供

如果是南京本地市民购房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填写《开具新购住

房证明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4、户口本。

如果是外地户籍的买房人,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购房者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实在到不了场的,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才可以。

证明内容:在南京市11区内的购房状况

房管部门表示,所谓《新购住房证明》指的是在南京11个区内的购房证明,这11个区包括江南八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与溧水县并不包含在内。

“这是因为目前南京的11个区的房产登记信息已经联网,高淳溧水暂时还没有联网,不过估计也快了。”相关人士表示,只要在这11个区内有1套购房记录的,再次购房则属于二套房,需按照二套房的首付6成、贷款1.1倍的政策购房;如果在11个区内没有购房记录的,

则属于家庭首套房,可以享受相应的契税优惠措施。

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有2套及2套以上的购房记录,房管部门表示,这种情况是无法开出《新购住房证明》的,也就是说,这样的买房人已经不具备再次购房的资格了。

证明时限:5日内有效

购买商品住房的买房人开出了《新购住房证明》后,开发商凭此证明才可以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在办理合同备案时,要将此《证明》提交到房产登记的受理窗口。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开出《新购住房证明》,在买卖双方办理登记收件时,也要将此《证明》交到受理窗口。

记者注意到,这份证明的有效期只有5日,超过期限没办理购房手续的,必须要重开。房管部门解释说,5天内有效,过期就作废,以避免一些人利用时间差购置多套房产,钻政策的空子。

南京新购房证明

南京新购房

证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要求,拟购房人需向本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现将开具新购住房证明说明如下:

一、拟购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向开发企业提交《新购住房证明》,开发企业凭证明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在办理备案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拟购存量住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买卖双方在办理登记收件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二、在主城八区购房的,由华侨路、中央门、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三区购房的,由所辖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三、购房人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需提交以下要件:《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房人须本人到场申请,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四、登记机构的查询窗口对符合新购住房条件的,出具《新购住房证明》。该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五日内有效。

五、全市十一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拟购房人无需重复查询和申请。开发企业、销售公司、中介机构有义务提醒购房人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去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办理新购房证明开具地点:

一、主城区

南京市产权市场处:

华侨路登记中心

地址:鼓楼区华侨路35号

大光路登记分中心

地址:白下区大光路49号

中央门登记分中心

地址:玄武区龙蟠路218号

二、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

三、江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地址: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

四、六合区

1、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六合区政务中心2楼雄州东路1号

2、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大厂分中心

地址:沿江开发区新华西路328号

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申请购房人

姓名证件

名称证件

号码

户籍□本市居民□外地居民联系

电话

拟购住房

名称或地址□新建住房□存量住房

购房人家庭拥有市区住房情况□2套及以上住房□1套住房□无住房

购房人家庭成员

情况称谓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全面如实填报上述情况,保证遵守南京市关于“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的规定,如有虚假、不实申报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购房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以户口簿、结婚证记载为准。

证 明

兹有购买我公司开发的小区栋单元号房屋壹套,建筑面积平方米,购房款总计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缴清,购房合同签定于年月日,此房屋产权属购买人所有。

特此证明!

xx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行政办证大厅:

购买的新华小区幢单元室房款已交清,同意办证。

特此证明

沭阳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行政办证大厅:

购买的新华小区幢单元室房款已

交清,同意办证。

特此证明

沭阳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行政办证大厅:

购买的新华小区幢单元室房款已交清,同意办证。

特此证明

沭阳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兹证明**,性别*,身份证号**************,此人为本单位职工,本公司可证明**于****年**月**日购买位于**市*****************小区*号楼*单元***室住房一套,面积为***㎡,购房一次性付全款*****元整。以上情况属实!

*******************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

推荐第4篇:购房证明

购房证明

兹证明**,性别*,身份证号**************,此人为本单位职工,本公司可证明**于****年**月**日购买位于**市*****************小区*号楼*单元***室住房一套,面积为***㎡,购房一次性付全款*****元整。以上情况属实!

*******************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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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证明

行政办证大厅:

购买的新华小区幢单元室房款已交清,同意办证。

特此证明

沭阳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行政办证大厅:

购买的新华小区幢单元室房款已交清,同意办证。

特此证明

沭阳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行政办证大厅:

购买的新华小区幢单元室房款已交清,同意办证。

特此证明

沭阳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推荐第6篇:购房证明

证 明

兹有购买我公司开发的小区栋单元号房屋壹套,建筑面积平方米,购房款总计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缴清,购房合同签定于年月日,此房屋产权属购买人所有。

特此证明!

XX公司

年月日

推荐第7篇:购房证明

证 明

兹有

购买我公司开发的

小区 栋

单元

号房屋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购房款总计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缴清,购房合同签定于

年 月 日,此房屋产权属购买人

所有。

特此证明!

XX公司

推荐第8篇:南京购房最新政策

最新政策:南京落户政策今日实施(已去户籍科核实),外地人在南京购房,房屋面积需>60平,且产权人在南京有一年社保才可正常落户。购房落户,房本写谁的名字,谁需要一年社保才可落户,若夫妻或未成年小孩户口与产权人不在一起,夫妻投靠未成年小孩投靠,需要开具相关关系证明,等产权人落户进来以后才可落入。此政策影响最大的是外地人购买南京重点学区房落户,业主需提前缴纳社保,以免影响后期孩子落户上学。外地买房人注意!南京执行落户新政:面积达60平米且需缴纳一年社保 2016-05-20 凤凰房产南京站近日,南京近日,南京执行新的落户政策,外地人在南京购房,房屋面积需达60平,且产权人在南京有一年社保才可正常落户。 凤凰房产从相关部门处了解,该政策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只是一直没有正式执行,直到最近才开始执行。 南京购房入户申办条件,在南京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达到60平米,并且实际入住,可以申办直系亲属1-3人(整户迁移),房屋面积每增加20平米,可增加直系亲属一人。一套住房五年内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原房户口必须迁出)。 据了解,购房落户,房本写谁的名字,谁需要一年社保才可落户,若夫妻或未成年小孩户口与产权人不在一起,夫妻投靠未成年小孩投靠,需要开具相关关系证明,等产权人落户进来以后才可落入。 有业内分析,此政策影响最大的是外地人购买南京重点学区房落户,所有客户业主需提前缴纳社保,以免影响后期孩子落户上学。

推荐第9篇:购房证明1

证明

房屋管理登记部门

建设银行黔东南州分行:

兹有购房人年司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北侧合创·公园一号第栋(座)单元层号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购房总额¥元,已付房款¥元,现拟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元,期限年。

现购房人用其所购我公司的房屋作建设银行黔东南州分行贷款抵押,如购房人不能按期还款,银行有权对在建房屋行使抵押权。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此证明原件2份)

推荐第10篇:代办购房证明

代办购房证明

代办购房证明

:“不花钱找人代办,房产证就办不下来吗?”近日,汉口家境贫苦的王婆婆向本报求助,她为了节约350元的代办费,选择自行去办理经济适用房房产证,然而却拿不到办证所需的购房资格证。

王婆婆今年66岁,去年在汉口百步亭悦秀苑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她说,本月4日,她从百步亭花园置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得知,她的房屋已可以办理房产证。当日,她便拿着相关资料到服务中心咨询办理。然而,工作人员告诉她,办证需交350元的代办费。

“我靠吃低保生活的,房子还是借钱买的,这350元钱对我来说负担太大。”王婆婆称,她为了节约这350元的代办费,选择了自行去房产局办理,然而却被告知缺少购房资格证等相关办证材料。王婆婆回忆起购房资格证当初交给了开发商,便再次来到服务中心,但接连三日索要均无收获。“他们说不能给我资格证,但又不说清楚原因。难不成,真是为了收这350元钱?”

前日,记者就王婆婆的疑问来到服务中心。一个负责人首先解释道:“代办是自愿的,王婆婆如自行去办理,我们绝不收她一分钱。”随后,该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上面介绍:“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的家庭,原《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由开发企业收回并移交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所在地合同登记备案部门,由合同登记备案部门加注‘已购房’字样印章后转交原核发资格证明的区房产部门核实注销。”依此可见,此资格证自交给开发商后,就不会再经过购房者之手。“这主要是为了加强管理,防止有人拿去投机取巧。”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

既然拿不到资格证,那么王婆婆怎样才能自行办理房产证呢?对此,该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已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在江岸区房产局专门负责办理此事,王婆婆去房产局办证时可与该工作人员直接联系。

记者随后就此陪同王婆婆来到江岸区房产局求证,一名王姓负责人表示,确有一名刘姓工作人员正在办理此事,“我们将留下王婆婆的联系电话,一有结果,马上通知她。”

售楼处:花钱能买完税证明

记者以购房人名义拨打一处位于房山区长阳的楼盘售楼处电话,齐女士说,就是这个售楼处工作人员告诉她可以办出完税证明。听到咨询,一名男业务员谨慎地说:“我们这儿不能直接帮您开出来,是不是花3万元我也不太清楚。但您留个电话,要是能有办法的话,过两天我给您打电话吧。”

与“京十五条”出台前的门庭若市反差很大,偌大的朝阳区建国路某楼盘门前的停车场中只停了两辆车,有点“门庭冷落车马媳的意思。在空荡的大厅中,一名工作人员犹豫着说:“只要能有完税证明,我们提交通过了,就能网签。至于您提交的完税证明是怎么开出来的,不归我们管。”

而另一个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说得更直白:“现在有很多办-证-公-司花钱就能给您开完税证明,或者您干脆找一家熟悉的公司,以他们员工名义开出个税证明就成了。”

由于昨天并不是工作日,记者没能联系上相关部门予以解答,热线电话也没有人工服务。记者并没能证明该售楼处人员所说途径的真伪。

黄牛:真假个税证明都能开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北京代办个人完税证明”,有超过18万条搜索结果。一名在网上发布信息的“黄牛”给记者提供了办出真假两种个税证明的收费标准和具体步骤。

其中假的个税证明就是一张伪造的纸,花2000元能“开”出一张一年的,要是连续开5年,就得花1万元。“这个要是系统没联网,就是交上去糊弄事儿的,用这个就没问题。但税务系统里是没有记录的。”“黄牛”说得很明白。

“现在的系统不都联网了吗?有什么办法能让我通过审核呢?”记者问。

“其实挺简单的,找个公司,通过人事部先开出来一个你在这儿工作了5年的证明,再让财务部的人带着你去税务所,补交这5年来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你定个月薪4000元到5000元之间的话,5年的个税大概是1.5万元左右。”“黄牛”说,这个数字也不是非常准确。如果倒推5年,那么应该是从2008年3月起至今,每个月的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2008年3月以前的,个人起征点为1600元。“大概就是这么个数,具体的还得细算。”

除了补交的个税以外,“黄牛”说,开出伪造证明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没给员工报税”要挨罚,那么这笔罚金也要由要开证明的人出。“周一上班了我就能问出到底要罚多少钱,不过这个钱不会太多,千把块钱吧。”他说。

除此以外,“黄牛”开价说,开证明的人要给“黄牛”和开伪证明的公司一共5000元的“劳务费”,购房人只要掏不到3万元就能办出真的完税证明。

据“黄牛”吹嘘说,上周“京十五条”一出台,就有两个熟人找过他,他已经通过这样的手段偷天换日,用几张公司的假证明把真的完税证明“变”出来了。之所以按4000元到5000元的工资纳税,是因为这个额度需要纳税,也不会影响办贷款。

专家:骗取纳税证明涉嫌违法

“这明显是不正当骗取纳税证明,是违法行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此表示。

刘桓说,此前各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网程度不高,导致一些环节可能产生“缝隙”,让中介人员钻了空子。而“京十五条”出台以后,相关部门联合查验,就是一个查漏补缺的过程。

如果有人举报或税务部门查实个税证明有假、或者个税证明办理过程有假,发现买房人并不在为其出具证明的单位工作,买房人不仅会有不光彩的失信记录,买房资质也将被取消并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而对那些为小利采取欺骗手段的单位,也将面临行政处罚。(

第11篇:购房资格证明

购房资格证明

百姓购房(包括二手房),需要先办理《购房资格证明》。这个证明怎么开?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找到了答案。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市内四区和高新园区范围内住房前,购房人应当先持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大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簿查询窗口申办《购房资格证明》。交易登记中心依据上述证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证明有效期半年。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本市市内四区和高新区范围内住房前,应先到税务或社保部门设在大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查询窗口申办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已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再持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大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簿查询窗口申办《购房资格证明》。出具《购房资格证明》后,方可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合同备案或产权登记。

3.港澳台居民和华侨,需提交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大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簿查询窗口申办《购房资格证明》;其他境外个人需提交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申办《购房资格证明》。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或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由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所在工作、学习单位、居留地公安部门出具。(

规定中指出,购房者在购买商品住房后,如果申请在同一项目或同一家开发商开发的不同项目之间换房,且商品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以在获得开发商同意后,与开发商共同向房屋所在地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换房手续。

新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限购政策实施过程中,多套房拥有者换房的操作问题。按照今年2月份开始实施的宁波新住房“限购令”操作细则,已有两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家庭禁止新购住房。新规定实施之后,这部分换房者可以在获得开发商同意后,去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购房资格证明,从而顺利换房。

市房管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房管中心、江北区建设局、慈城镇建设局将承办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住房换房手续。经审查,换房申请人符合换房条件的,同意其换房并出具联系单。

之后,换房申请人可持《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联系单、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向管理部门申请出具《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档案受理窗口在接受申请后,可直接出具加盖“合同变更:换房”章的《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

第12篇:购房未婚证明

购房未婚证明

购房未婚证明

盐城小伙子郑先生经过一番打拼后在南京浦口区购买了一套房屋,正当他准备好各种材料想把户口迁到南京的时候,却被一张小小的未婚证明难住了,他在南京公安和盐城民政部门之间来回奔波两个多月却无法开到一张符合要求的证明。请听本台记者高晨的报道。

在南京购买符合标准的房屋可以迁移户口很多人都知道,可是迁移户口的时候已婚人员要提供结婚证,未婚人员要提供未婚证明很多人就不知道了。在南京浦口购房的外地小伙子郑先生为了自己的未婚证明特意跑回原籍的盐城市民政局盐都区婚姻登记处去申请办理,可是费尽力气办理回的未婚证明南京户籍部门却告诉他不符合要求。

记者:您的原籍是什么地方?

郑先生:盐城市。

记者:现在要把户口迁到哪里啊?

郑先生:迁到浦口,在江浦买的房子。

记者:当地派出所要那些材料?

郑先生:接受派出所要一些住房证明啊,现在我那些东西都全了,他现在要一个单身证明。

记者:未婚证明是吗?

郑先生:是的。我去了,也开了,但是接受派出所说时间不对。为什么呢?因为我法定结婚年龄应该是2003年的5月16日,也就是说那天开始我可以结婚了,但是他开的未婚证明是2003年的10月1号之后。也就是说2003年5月16日至2003年10月1日未婚证明上显示不出来,没有办法证明我在其他地方有没有结过婚。派出所说要改,我就回去找民政处,他们说他们没有办法开这样一个证明。

记者:没有这个证明就不给你转户口了?

郑先生:没有就不给我转。

婚姻状态的证明就应该由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出具,这个部门掌握着公民结婚登记的材料和档案。盐城市盐都区婚姻登记处给郑先生开具的未婚证明为什么单单少了2003年5月16日到10月1日之间的状态呢?记者联系上了盐城市盐都区婚姻登记处。

盐城市盐都区婚姻登记处:是这样子的,2003年婚姻登记是集中登记了,以前都是在乡镇里办理的,现在都是各个县集中了。03年10月1日以前的我们这里是查不到的,只能查到10月1号之后的。

记者:那他要开婚姻证明怎么办?

盐都区婚姻登记处:没有办法!是出不出来的,我们只能出到10月1号。

记者:他往上找,找市民政局也不行吗?

盐都区婚姻登记处:这是全国都是这样子的,2003年10月1号《婚姻登记条例》出台以后集中登记了,我们以前的那些存根档案都是交到档案局去存档的。我们这里开出的证明只能开10月1号以后的。

记者:那找民政部门,不管找哪一级因为这个原因都是开2003年10月1号以后的?

盐都区婚姻登记处:都是10月1号之后。

哪一级民政部门都不能开具2003年10月1日以前的未婚证明,郑先生岂不是无法迁移户口了吗?焦急的郑先生又跑回南京浦口区沿江派出所户籍科。

记者:派出所有没有给你建议?

郑先生:说让我到民政局查档案。民政局说你都没有结过婚哪有什么档案?结过婚有档案,没有结过婚哪有档案?人家说的也对。我又找他,他说让我去公证,我现在就去找公证处,公证处说可以帮我公证。关键问题现在是可以公证,如果不可以公证那我这个户口就办不了了。

记者:各个部门说的似乎都有道理,可是转了一圈下来就是没有解决问题。

郑先生:对啊!我就想我只是差几个月的,如果人家法定年龄在01年的那这个几年当中的岂不是还是开不到吗!没有部门能够付得起这个责任啊,民政部门的人说就是公安部门故意刁难你,这个按理来说应该就没有问题了。但是没有办法!就是为这个未婚证明我跑老家跑了两趟。他一句话开未婚证明,我就跑回去开,他说不行回去改,我又跑回去改,改不了还是没有用。而且公证还是收费的,还要200多块钱。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认为户籍人员刁难郑先生,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南京市浦口区沿江派出所户籍科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未婚证明从法定结婚年龄开起这是公安部门的明文规定,目前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一线工作人员的确遇到很多类似郑先生的情况,除了民政的婚姻登记处外户籍人员还会建议通过另外两个途径办理未婚证明。

沿江派出所户籍科: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去计生办重新开一个,一个是去公证处公证一下。

记者:必须要开未婚证明是吧?

沿江派出所户籍科:未婚的必须要开未婚证明,已婚的是夫妻两个带结婚证来就可以了。

记者:03年到现在已经有未婚证明了,已经证明现在的状态了,为什么还要前面的未婚证明呢?

沿江派出所户籍科:这个未婚证明必须是从他到达法定结婚年龄时开起。

记者:这是严格规定的?

沿江派出所户籍科:对对!开未婚证明的人太多了,有人去计生办开,区县以上计生办开的也可以。

记者:公证也可以用?

沿江派出所户籍科:公证也可以,但是我一般不建议去公证,因为公证要收钱。上次有一个人实在不愿跑回去,他说路费也不止那个钱我去公证,公证就要200块钱。

随着社会发展,人员流动,户口迁移现象会越来越多,像郑先生一样遇到“未婚证明”难题的人也会不少。计生部门的职责是掌管计划生育政策,人员结婚与否不在他的主要工作范围之中;公证的作用只是对人员的声明进行证明;民政部门调整婚姻登记到县区以上部门,导致无法查阅2003年10月1日以前档案;户籍部门要求未婚证明从法定结婚日开起是按照规定在严格执行。站在各个部门自身的角度上来说谁都没有错,而这却让户口迁移人员跑断了腿,磨破了嘴。我们假设一下,如果各个部门是从户口迁移人员的角度去想问题,民政在婚姻登记权限调整时考虑到群众婚姻状态的证明会牵涉到民政以外的其他方面,主动积极保留档案,不是简单的从时间上一刀切;如果公安户籍部门的婚姻状态证明只要求办理人的当前状态;如果牵涉到户口迁移的各个部门之间能主动联系、互相协作,为办理人提供一站式服务,那么郑先生还会费尽周折吗?我们希望这些假设不要太远了。

第13篇:新购房证明

开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地点 2011-02-21

一、主城区(八区) 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地址:水西门大街 61 号

二、江宁区社会劳动保险所 地址:东山镇竹山路 21 号

三、浦口区社会劳动保险所 地址:珠江镇珠江路劳动大厦

四、六合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六合延安路 78 号 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地点 2011-02-21

一、主城区(八区) 南京市产权市场处: (1)华侨路登记中心(二楼) 地址:鼓楼区华侨路 35 号 (2)大光路登记分中心(四楼) 地址:白下区大光路 49 号 (3)中央门登记分中心(五楼) 地址:玄武区龙蟠路 9 号 开具纳税证明地点 2011-02-21 名称 地址 电话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重点税源管理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玄武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白下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秦淮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建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鼓楼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雨花台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下关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栖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江宁地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六合地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浦口地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沿江开发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高新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南京市山西路 43 号 白下区止马营 58 号 玄武区珠江路 306 号 白下区龙蟠中路 311 号 秦淮区中华路 534 号 建邺区梦都大街 160 号 鼓楼区中山北路 281 号 雨花南路 7 号 下关区姜家园 8 号 栖霞区幕府东路 298 号 江宁区秦淮路 8 号 延安北路 20 号 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 13 号 经济开发区新港大道 84 号 大厂区晓山路 59 号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科三路 2 号 025-52271630 025-83281228 025-84794162 025-52260374 025-52309873 025-86636821 025-52882190 025-58591150 025-85317234 025-52128855 025-57126133 025-58287975 025-85817322 025-84794162 025-58662418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要求,拟 购房人需向本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含商品房、存量房)。现将 开具新购住房证明说明如下:

一、拟购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向开发企业提交《新购住房证明》,开发企业凭证明签 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在办理备案(预告登记)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 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拟购存量住房(二手住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 明》。买卖双方在办理登记收件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 窗口。

二、在主城八区购房的,由华侨路、中央门、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 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三

区购房的,由所辖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窗口开具 《新购住房证明》。

三、购房人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需提交以下要件:(1)《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 表》;(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4)户口 簿;(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房人须本人到场 申请,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四、登记机构的查询窗口对符合新购住房条件的,出具《新购住房证明》。该证明自开 具之日起五日内有效。 (因特殊情况过期未办购房手续的需要重新申请,由登记机构的查询 窗口开具新的《新购住房证明》并收回原证明)

五、全市十一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拟购房人无需重复查询和申请。开发企业、销售公司、中介机构有义务提醒购房人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去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 购住房证明》。

第14篇:购房工资证明

购房工资证明

兹证明:

姓名,身份号码,户籍为第一次购买房产,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公章)

首次购房证明范本

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本人今购买****房屋,此套房为本人首次购房,现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房产.特此证明.

夫妻双方签名

**年**月**日

本人亲历办理首次购房证明,流程如下

1、到房产交易中心三楼档案室查档室一号窗口领号(为什么不是取号?请接着看……),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合同原件,工作人员会询问单价,符合条件后,工作人员取号给你(取号机不是给你用滴,你只能领号),同时还给你一份首次购房查询申请表。

2、等着叫号的间隙赶紧填表。出门有一填表处,桌上贴有范本,参照填表,等待若干时间。

3、叫号系统很奇怪,设置了6个窗口,叫号时居然没说到哪个窗口,四处转悠,人山人海,等待期间发现原来是第5号窗口专门办理首购证明(没标5号,倒数第二个窗口)。

4、5号窗口工作人员要求出示身份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合同原件,并交上身份证、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及查询申请表,工作人员敲击键盘N次之后,输出一份登记受理单(一式两份,中间夹了张复写纸,不知道什么是复写纸?回家问你爸妈……),签字,收回一干原件及一份登记受理单。

5、3个工作日后15天内持受理单、身份证件到窗口缴费领取首购证明,费用100元。(本人尚未领取,此条有待证实)

注意事项:

1、带好相关证件、合同等。包括身份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合同。其中身份证、预告登记证明需复印件一份。

2、带上笔,填表处居然没提供笔,这方面还是银行比较周到。

3、带上相关娱乐设备或人员,这里和银行一样,要经过漫长的等号时间,自诩交际能力强且喜搭讪的可忽略此条,这里搞房产中介的MM很多,哈哈。

4、若非购房人本人办理以上业务,需提供代办人与购房人身份关系证明,如户口簿注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获得首次购房证明的基本要求

1、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3、网上签订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4、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5、购房人现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还应出具户籍等相关证明。

首次购房证明范本

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本人今购买****房屋,此套房为本人首次购房,现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房产.

特此证明.

夫妻双方签名

**年**月**日

第15篇:购房证明2

购房证明

兹有我公司客户,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购买我公司开发的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北侧合创·公园一号项目栋单元层号房,建筑面积:㎡,总价款(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特此证明

凯里经济开发区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16篇:证明购房协议书

证明购房协议书

兹有甲方袁金峰有住房四间,买给马守兵乙方计价叁万贰仟伍佰元整(32500)从2009年3月30日起房屋所有权由马守兵所有。

甲方:元金峰乙方:马守兵云

马小兰车

证明人:马守全

2001年3月30号

第17篇:商品房购房证明

商品房购房证明

兹证明黄思敏购诚兴园商品房(21栋2502),房产证及房屋产权证相关证件正在办理中。

长沙诚兴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第18篇:140306证明(购房)

证明

本人,X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证明2011年11月3日王成光与路建成(阜宁新区医院)签订的价格为192万元的《阜宁新区医院内部职工住房协议》,是双方关于转让房屋的真实意思的体现。关于阜宁新区医院持有的该协议下方注明的:“钱还清,协议退回”指的是路建成曾于2011年5月21日向王成光借款150万元已转化为王成光支付的购房款,故视为借款还清,但因签订《阜宁新区医院内部职工住房协议》当天王成光未将借款协议携带,故王成光在阜宁新区医院持有的住房协议下方注明协议退回,其意思为借款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做退回处理。

本人保证证明内容属实,并愿意在需要时出庭作证。 特此证明!

证明人:

年月日

第19篇:首次购房证明

首次购房证明

本人配偶身份证:.本人今购买房屋,此套房为本人首次购房,现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房产。

特此证明.

(社区签章)(夫妻双方签名) 年月日

第20篇:教师购房证明

教师购房证明

教师购房证明

北京市教师购房增加优惠证明(样式)

存根编号:00000

1教师姓名所在学校

售房单位房屋座落

经办人核发人日期

………………………………………………………………………………………………………

北京市教师购房增加优惠证明

编号:000001

______________:

同志系学校(单位)在职或离退休教师,按(96)京房改办字075号文件规定应享受教师优惠。

特此证明

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房屋座落填写所购住房的地址、楼号、房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监制

一、所需材料

1、在大都汇、哥德堡森林和回迁楼购房的教职工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住宅认购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回迁户职工(回迁房扩大面积的)先到开发单位开具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到校工会登记并开具购房证明。

2、用职务级别享受购房优惠的教职工需到学校组织部审核,并在购房证明存根上签字盖章。

3、用职称享受购房优惠的职工需到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

4、教研基地管理处职工需到本单位审核,并在购房证明存根上签字盖章。

5、房产维修队和服务公司职工需到劳动用工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在购房证明存根上签字盖章。

6、最后回到校工会盖章。

三亚市怡和豪庭小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涉及三亚市多所学校的教师,共有151名教师分别向法院递交诉状,提出诉讼请求。经法院并案审理,目前这151宗案件已全部得到成功调解。三亚市城郊法院负责人表示,这是该院近年来一次性集中调结群体性案件最多的一次。

据介绍,2006年,为解决三亚市教师住房问题,经三亚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海南星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公司)将其开发的怡和豪庭小区部分楼宇建设为教师住房,并于2007年6月与三亚几所学校的151名教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后160日内,由星辰公司履行其办产权证义务以便办理所购房屋产权证过户。如因公司方面责任,购房者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则星辰公司要按已付房价款的1.5%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此后,购房教师按约定给付了全部房款,公司方面也代收了相关税费。然而,令众多购房教师苦恼不已的是,2008年1月交付房屋后,由于双方对所购房屋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存在分歧而发生争执,星辰公司迟迟没有履行其办证义务,购房的教师至今没有拿到房地产权属证书。

此间,参与购房的教师多次上访,但问题长时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今年初,在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的同时,151名教师愤而相继将星辰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对方限期为他们办理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并支付违约金等。

受理这些案件后,三亚城郊法院迅速组成合议庭进行审议。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以及履行等事实均无异议,争论的焦点是所购房屋是按商品房还是按经适房办理产权证。由此,涉诉房屋定性成为案件的关键。

而教师购房纠纷系列案也引起三亚市领导的重视。就在案件审理期间,三亚市政府就案件所涉房屋性质作出认定:这些住房为政策性保障性商品住房,这一认定得到当事人双方的认可。而在庭审中,办案法官也敏锐地察觉到,原告诉讼的目的是尽快办下房产证,主张违约金只是一种手段,而被告担心的是可能承担的巨额违约金。只要星辰公司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完成办证义务,那么双方的诉讼目的就可以实现。

据介绍,根据协议,双方同意按照政策性保障性商品住房办理房屋产权证,星辰公司要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有关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向房产登记部门提交涉诉房产过户登记中所需提供的资料,协助购房教师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如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上述事项,则向购房教师支付违约金;如果星辰公司履行了上述事项,购房教师同意放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

《南京 购房证明.doc》
南京 购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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