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020-09-25 来源:证明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与学历学位认证两者的区别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我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开具的一个正式官方文书,证明你在何时、何地、从事何种性质的学习或访问,由教育处负责人签字并盖国徽章后生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能开具一次,对于短期回国休假、探亲等不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后改变原出国身份再次出国的留学人员不受此限。它不对你的学历学位进行公证或认证,而是你在所在国学习或进修的的官方证明。待回国之后办理各种手续的时候(其中包括购买免税车辆、办理户籍手续、在教育部认证您的国外学历及申请有关资助等),都需要出示此证明。

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唯一一家从事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机构,在全国开展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工作。

由于世界各国教育制度、学位授予办法及学位名称不尽相同,国内众多用人单位对外国教育及学位制度缺乏了解,难以确认外国教育机构颁发证书的真伪和层次,致使一些留学回国人员迟迟不能落实工作单位或者虽已就职,在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方面遇到问题。同时,伴随着高学历、高学位人才越来越走俏,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伪造学位、学历证书的现象。为进一步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切实履行我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满足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及其他外国学位获得者在我国升学、就业需要,同时为我国招生和用人单位鉴别外国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证书提供咨询意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指示精神,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展对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服务。

目前认证服务受理国别: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爱尔兰、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奥地利、瑞士、瑞典、芬兰、挪威、南非、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蒙古、朝鲜、韩国、泰国、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

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大学专科以上 (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

2.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国外学位证书;

3.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硕士学位以下(不含硕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内容:

1.确认申请人是否曾在国外颁发证书的高等院校或教育、科研机构学习或研究; 2.确认申请人就读学校或机构是否为所在国政府或权威评估机构所认可; 3.确认申请人就读学校或机构是否开设有证书涉及的专业并授予相应的学位; 4.确认申请人是否确实获得该学历或学位;

5.确认申请人就读的学历年限;

6.确认申请人所获学位证书、文凭类别和学历层次。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1.申请认证须出具如下材料:本人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硕士以上学历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

2. 在京申请者,可持上述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评估申请表》,申请人可在递交材料齐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外埠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下列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

1. 不在上述认证范围之内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 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3. 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4. 未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或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所颁发的国外学位证书;

5. 未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硕士学位以下(不含硕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6. 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7. 非学术性国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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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011/07/15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六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已回国留学人员也可向教育处组申请补办回国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部分用途:

1)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

2) 子女在中小学入学;

3) 联系并落实工作单位;

4) 申请科研启动费;

5) 办理学历公证;

6) 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7) 购物时(特别是汽车)享受留学人员的相关免税政策。

根据工作需要,自2011年7月20日起驻休斯敦总领馆教育组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和审核工作,凡在驻休斯敦总领事馆领区内留学的申请者,均可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竭诚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驻休斯敦总领馆教育组对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进行监管。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程序和要求,请登陆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点击“回国证明”菜单,查看“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如仍有问题,可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咨询。

邮址:hgzm@chinesehighway.com

咨询电话:212-835-5526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新发申请说明

受中国驻美国各使(领)馆教育处(组) 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下称“纽约中心”)负责办理全美各领区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与审核工作。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将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申请程序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留学时间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纽约中心”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并在纽约馆区的学校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参看纽约领区《留学经历证明》申请说明,其他馆区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二、申请材料(点击材料名称可查看样本)

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应该在旧护照上)。

2、(“白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

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表或表(原IAP-66表)等(详见问题解答第

4、5条)。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学习开始时间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后一份。

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明信,合作教授的聘书、美方学校/单位证明信复印件等(详见问题解答第11-14条)。

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或转学来美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3年之内获得本科学位),或自费联合培养博士生(非国家基金委派出者),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复印件。(详见问题解答第15条)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须提交如下材料: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

1、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

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

3、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

5、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确认信作首页,其它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我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四、审理周期

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之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确认信发出30天后,若还未收到材料,系统会发出提示邮件,再次提醒申请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故请在线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申请材料寄到纽约中心后,需要3至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申请人耐心等待。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申请人缺少材料需要补充,“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原则上不受理申请人电话查询。申请获批准后,“纽约中心”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邮寄至申请人在线登记的邮寄地址,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

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邮寄方式选择、邮资支付及更改回邮地址

目前《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在全美范围运行,中心将提供以下几种邮寄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1)美国境内Expre Mail(Over Night)(夏威夷、阿拉斯加和波多黎各地区无此项服务,请选择美国境内Priority Mail服务)

(2)美国境内Priority Mail(4-5天)

(3)中国境内Expre Mail(2-3天)

邮资支付方式有2种:

(1)信用卡支付。(中国银联卡用户,请确认带有visa或mastercard标志)

(2)Money Order支付。请将Money Order连同申请材料一起邮寄至我们中心。

注:选择Money Order支付的申请人,请按照系统提示的邮资购买Money Order,支付抬头请写New York Service Center,并在Money Order上注明您的姓名和护照号码。

从目前Money Order受理情况来看,Money Order存在未邮寄及遗失等情况,给审理带来不便及延误,因此,希望申请人能尽量用信用卡在网上支付。

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前再次检查回邮地址是否正确,并且尽量保持回邮地址不做改动。

六、联系方式

留学回国人员请详细阅读申请说明,并参阅下面的“常见问题解答”,力求全面、清楚、准确地了解申请要求。如仍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纽约中心”咨询。

电子邮箱:hgzm@chinesehighway.com

传真:+1(212)367-7

431咨询专线:+1(212)835-5526

如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总裁反映,总裁信箱:

president@chinesehighway.com

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答

1、我持J-2/F-2来美后在美国大学学习,可以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如在正规大学学习并获得学位者,可以申请,除提交申请说明中所述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学校注册部门开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需要密封)。

2、来美学习未满半年的,能否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国家公派(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派出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请按申请说明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单位公派(由省、市、工作单位派出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除申请说明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交单位公派证明信复印件。

攻读学位并已获得学位的学生均可申请,按申请说明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我结束在美学习后已回国工作多年,能否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已回国但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可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如果回国超过两年,只能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一联。

注:给留学人员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共有两联,第一联由留学人员保留使用,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使用。

4、何为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

留学人员之间的留学经历可能有所不同,说明如下:

a、留学人员在美连续攻读学士、硕士和博士等多个学位。攻读不同学位的时间段即为不同的留学阶段。

b、留学人员在美获得博士学位后又进行一段时间的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和进行博士后研究属于两个不同的留学阶段。

c、留学人员在两所不同的大学先后进行访问研究,也为不同的留学阶段。

5、《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上如何标注留学单位、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间所取得的学位?

按照现行政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只注明最后留学所在的单位名称,留学身份、留学时间及获得学位信息会按照从本次来美留学实际情况开具。

例如:某学生于2000-2006年在芝加哥领区的芝加哥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2006-2008年在纽约领区的纽约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按纽约领区进行申请。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注明的留学单位为“纽约大学”等学校,身份为“硕士”、“博士”、“博士后”,学习起止时间为2000年至2008年,《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会注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6、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时间概念是什么?何为第一次入境签证?

本次来美“留学期间”是指留学人员此次来美开始学习/研究到结束的时间段,可能是一个留学阶段,也可能是多个连续留学阶段的总和。

第一次入境签证是指申请人首次来美开始学习/研究之前,进入美国国境时所持的签证。

7、留学期间有两个或多个不连续的留学阶段,如何申请证明?

如果两个留学阶段间隔超过6个月,则被视作不连续的留学阶段,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一个留学阶段的经历申请证明。

8、我的留学首次入美签证找不到了,怎么办?

可用首次入境所用I-20表复印件代替,并说明您未能提供首次入境签证的具体原因,I-20表复印件上须有相应留学阶段的首次入美入境章。

9、我曾多次出入美国,有多份I-94卡复印件,请问需要哪个?

I-94卡复印件是指如果您现在在美,本次入境所获得的I-94卡复印件。

10、我留学时的签证表(I-20或者DS2019表)找不到了,怎么办?

无法提供签证表的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时说明原因,并提交学校就读证明信复印件,证明信需注明申请人留学期间所持签证类型和就读专业及学习起止时间。

11、我还没拿到毕业(学位)证书,能申请吗?需要什么样的材料?

已毕业但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需注明申请人已毕业或已完成(has completed)学位课程,达到学位要求,以及即将颁发学位证书的时间。同时还需注明所获得的学位,所在专业、院校,以及留学的起止时间。一般学校会有注册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Registrar\'s Office),专门负责学生在校记录、学籍与档案等信息。申请人可向学校该类部门提出申请。

12、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如留学期限超过半年,但未获学位,如何提交证明信?

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信,注明学习起止时间和原计划攻读学位的名称。

13、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翻译件吗?

需要。请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翻译件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

14、对于留学身份为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的申请人,证明信有何要求?

证明信须使用美方学校正式信纸,注明学习/研究的起止日期,由导师/校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并提供联系方式。

1)博士后,需注明“post-doc”的留学身份;

2)自费留学的高级研究学者,需提供美方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信需注明

Aociate Profeor/Senior Scientist 或以上职称等。

注:“高研”一般向国家基金委或中科院派出符合资格的公派人员开具,自费留学人员如果要开具“高研”的留学身份,一般都是在美时间较久,在美国大学已获得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或者是研究机构从事高级科学家或以上职称的留学人员,方可酌情开具。必须提供的材料是美方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证明信需注明Aociate Profeor(大学)/Senior Scientist(研究机构)或以上职称等。

15、哪些是属于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材料?

合作办学证明材料是指:中方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三方(中方学校、美方学校、申请人)签署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方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证明信,证明合作办学的项目,申请人参与此项目等内容,或美方学校提供的能体现转学分情况的官方成绩单复印件。

自费联合培养博士生(非国家基金委派出者),必须提供中方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三方(中方学校、美方学校、申请人)签署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方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证明信,证明合作办学的项目,申请人参与此项目等内容。

16、我预定的机票为电子票,怎么办?

请打印您的电子票,作为机票材料邮寄。您的机票上需要有个人信息、电子票号和行程信息。个人信息一般为持票人的姓名或护照号;电子票号是在出票成功(即购票人成功付费)后,航空公司生成并发给购票人的机票号码,是登记凭证的一部分;行程信息中要包括飞机起飞与降落的日期、时间、地点。

17、申请材料是否退回?

除特殊情况要求提供原件外,申请材料一般均为复印件,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回。

18、已办理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不慎丢失,能否补办?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留学经历的重要证明,须妥善保管,一般不予补办。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办,申请人需在线填写相应申请表说明理由,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补发。

19、证明补发、换发或退信后是否需要重新支付邮费?

是的。如果是申请人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遗失、修改或者被退回,申请人在申请补发、换发时,或更改回邮地址/邮寄方式时需支付相关邮寄费用(目前暂不收取审理费用)。如果系非申请人的原因,请与我们的客服人员联系。

20、是否可以更改《回国证明》的回邮地址?

原则上不建议申请人修改回邮地址,如果有特殊需要,请参照以下原则。

a、在邮寄方式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回邮地址修改不受限制,亦不会发生费用变化。

b、若需更改邮寄方式,由Priority Mail改成Expre Mail(快递),申请人需要在更改后补交邮寄费用差额部分。

c、已选择邮寄方式是Expre Mail(快递),则不能更改为Priority Mail。

2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提交后能不能撤销?邮资能否退还?

《留学回人员国证明》申请批准前都可以撤销,已支付的邮资扣除手续费后会退回(使用Money Order付款的会使用“纽约中心”支票退款)。

22、如果您的《回国证明》申请未批准,已支付的邮资能否退还?

《回国证明》如果未获批准,已支付的邮资扣除手续费用后会退回到您的信用卡上,如果您使用Money Order支付,我们会使用中心支票退款(需扣除手续费用)。

23、我的申请材料应该已经寄到纽约中心了,但是网上还显示“等待初审”。我的申请现在什么状况?

申请材料寄到后,需要3到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耐心等待。如果材料寄到3-5个工作日后,个人申请账户中申请状态仍没有任何改变,或没有通过账户email收到任何审核信息,请与纽约中心联系或再次邮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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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详细解读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英国(领)馆教育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有什么用处?

此证明的用处是:

1) 官方出具的证明您曾在英国留学凭据,值得永久保留;

2) 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

3) 逐渐成为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

4) 可办理学位认证(假英国学位证书日渐多起来);

5) 可购买免税汽车(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6) 享受国内各地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

3.什么时候申请?

在英国(爱尔兰)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学成回国工作时,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 必须是持中国护照且未申请移民者;

2) 必须在英国(爱尔兰)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或合作研究期限在一年以上者。

3) 必须是学成后立即回国工作者。

5.具体办理办法是什么?

具体办理方法为:

1) 凡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是已经在使馆教育处办理了报到登记手续的留学生。若还未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请先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般均通过邮寄办理。

6.如何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国家公费留学人员的报到登记事宜请按国家公费留学人员专栏有关规定办理。其它各类留学人员按下列办法办理。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不需要本人到使馆教育处当面办理,一般通过邮寄办理即可。办理报到登记手续,请将下列材料同时寄到使馆教育处,否则无法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1)填写好的>(如不能在此下载表格,可来信索取。请附贴足邮资、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

2)护照复印件(所有有内容页的复印件);

3)国外大学(单位)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或就学证明复印件;

4)本人近照一张。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材料不齐时请暂不要邮寄。对未按报到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或所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无法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登记材料寄出4个星期后,可到教育处网站查询是否已完成报到登记。

7.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这些材料:

1) 在英学习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结业证明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2) 应出具学位证书复印件。由于学校授予学位时间晚于回国时间而暂未那到学位证书的学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可以获得学位的证明(已通过全部课程和论文);

3) 访问学者可提供英方导师或学校(单位)出具的留学期限证明;

4) 护照正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5) 单程回国机票复印件

6) 贴足邮票,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一个。

6) 2英镑的工本费(只收Postal Order).

注:上述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时,请暂不要邮寄(回国时材料不齐全时,可先回国。待在国内收集齐全后再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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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日学生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手续

发布日期:2005-11-4添加人:管理员阅读1134次来源:中国驻日本使馆网页

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境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一年以上、在东京领区的各类留学人员,可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免费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包括在境外公司、企业工作的“研修生”和学习语言的“就学生”。其它领区的留学人员请向该领区申请办理,领区划分及联系方式如下:

东京领区:包括1都18县:联系电话:03-3643-0305

东京都 神奈川县 千叶县 爱知县 琦玉县 崎阜县 福井县 富山县 石川县 长野县 山梨县 静冈县 群马县 枥木县 茨城县 新泻县 福岛县 宫城县 山形县

所需材料如下:

1、护照复印件;

2、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进修或研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日文);

3、赴日后的简历(包括来日时间、学习研究经历、拟回国时间)

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

每周一和周四的09:00—12:00,14:00—18:00

对于远离东京、确有困难前来教育处办理者,可将上述材料寄至中国大使馆教育处,邮寄办理大约需要10天时间。为避免出错,请同时附上写明回信地址的信封并贴好邮票,并告联系电话,以便材料不备时与办理者取得联系。

* 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作为留学经历的证明,长期有效,每留学一次只开具一份,请妥善保管。由于种种原因回国前未开具者,可将上述三种材料寄给在日本的友人前来教育处补办。

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地址:

〒135-0023 东京都江东区平野2-2-9

留学人员事务联系电话: 03-3643-03

59、03-3643-018

8、03-3643-0370

值班电话:03-3643-0305传真:03-3643-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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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回国后的学位认证(备用)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很重要的,它是回国办理学位公证的必要文件之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是在保护留学生, 不是歧视或者賺錢(只收取成本费,很便宜,好像只要回邮邮票和postal order的2 pounds)看报纸,网页都可以发现中介卖假文凭的,如果没有这个证明,买来的文凭和辛苦学来的文凭都是一样的了。 其实,这个证明不难办的。按照说明一步步来,一般没问题,注意事项如下:

1,首先要在留学生报到登记系统注册: http://srs.moe.edu.cn/ 现在是电脑系统管理,注册后1个月系统才能打印出带登记序列号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供教育组的老师盖章), 所以此步骤不可忽视。

2,一个月后可办理证明,需提交材料: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方空白处注明结业日期和回国日期,同时在右上方贴照片一张(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和留学英国签证页复印件(留学期间如果更换过护照或申请过签证延期,请在提交材料时加以说明)

3.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注明注册学习起止日期、就读学校院(系)以及专业);

4.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暂未拿到学位证书需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信原件,注明已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并提交了论文);

5.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可不包含论文成绩);

6.回国机票复印件(要能够清楚显示回国日期)或 电子机票确认件 或 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要明确标出入境章位置和入境时间);如果仍在英继续学习,也可提供现阶段在读证明信复印件;

7.以邮政汇票(postal order)方式支付的2英镑工本费(必须在英国邮局购买,只需在PLEASE PAY栏内填入(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Consulate 或 Chinese Embay)。教育组不接受现金和支票;

8.贴好邮票并写好回邮地址的中号回邮信封一个(如邮寄到国内,至少贴1.12英镑邮票)。(我用的是A4那么大的信封,听说实际上一半大的信封就可以了„„) 建议随以上documents附目录一张,按上述顺序排好,便于工作人员核对。

3,英国共2处可办理此证明:london&manchester,2个分管不同的区域。对于自己的学校属于哪个管,在网上进行留学生报到登记的过程中会有提示。

4,如果办理时毕业证还没下来,用学校提供的“考试全pa&论文交了”的证明就可以。

5,如果材料寄出,但证明还没办下来就回国了,可要求教育组把证明寄回国内地址。只要在寄材料时,一同寄去贴好邮票,填好地址,收信人姓名信封。(但一定要保证材料都全了,不然都找不到人补材料,肯定办不下来了。)

=========================================== 特别提醒: ? 1,曼城、london教育组都已取消二合一 —— 本硕合办的证明。 办2个证(本科加硕士)的流程这样的:

网上注册第一个学位信息;

1个月后寄材料;

1周到2个月时间第一个证办理成功(偶是2个星期);

等1个月后(如果不到一个月是无法进行硕士的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第二个学位;

1个月后寄材料;

1周到2个月时间第二个证办理成功

原则上是一定要在英国期间到网上注册的。 在国内网上注册后,寄材料回英国时,教育组看到注册时间晚于回国时间的话,会拒绝办理的。 但,如果你附上一封情况说明,说明为什么你先回国再注册的,如果理由充分,教育组会按特殊情况处理,即给你办理证明的。当然也很有可能拒绝办理的。 所以最保险的方法是先网上先注册,回国后再寄材料。

? 2,如果办理第二个证的时候,来不及在英国网上注册,办理流程如下: a,在英国时,先把本科的材料寄出去,然后回国等待本科证明办理好。 b,之后,在国内,网上从新注册master的信息,寄材料,附带情况说明信,说明:你已经办理好本科证明,但由于。。。的原因现已回国,所以master的网上注册是在国内进行的,现希望教育组可以为你办理master的回国证明。 整个过程花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请耐心等待。

? 3,来留学的各位注意一下,并不是每个学校毕业都能得到这个证明的。(当在注册系统上找不到自己的学校时。。。) 国内承认学历的是中英学位证书互认框架协议list上的学校(见链接): #1 当然,list是不断更新的。 如果你的学校在这个list上,而系统里没有。你只能等。这说明list更新了,但系统还没更新(在等国内教育组的命令)。 如果list上没有的话,你的学位在国内得不到承认的(很多中介就是这样骗来中国留学生的,让他们交钱,读了书,拿了文凭,却不能被认证)。

? 4,关于选错学校,需要找网络管理员删除旧的资料,再重新注册.网络管理员email: srupport@moe.edu.cn

? 5,学校属于london教育组管区的,办理证明原则上需要论文通过(见:

1 问:-------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 问:-------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主要有什么用途? 3 问:-------教育处收到办理“留学回国证明”的材料后,多长时间能办好?4 问:-------能否向教育处问询所寄的材料是否收到?证明是否已经办好?5 问:-------我急需留学证明,能否优先办理?6 问:-------我人在国内,如何办理邮政汇票Postal Order?7 问:-------申请材料能否分开邮寄?8 问:-------回邮信封大小和邮资?9 问:-------我的回程机票是通过网上预订的电子票,如何办理?10 问:-------我在英国读了两个学位,学校分别属于曼城管区和伦敦管区,如何办理回国证明?11 问:-------我在网上已经成功注册,但为什么总是处于“未审核”状态?12 问:-------我能否在教育组复印所需材料?13 问:-------我在网上已经成功注册,但忘记了密码。使用“密码取回功能”,系统显示已经把密码发到我的邮箱,但我根本没收到邮件。14 问:-------我的国外学历(学位)如何得到认证?15 问:-------我在网上报道过程中,在填写完成并提交后,系统总是说我的地址填写得不对,我试了好多次也不行,这是为什么。?

回国后的学历学位认证

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留学期间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含需认证的学位证书或文凭正本的翻

译件原件);

* 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含翻译件原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交验毕业论文原件,并提供论文目录及摘要;

*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明(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博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士研究生)以下,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 注:*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推荐第6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已回国留学人员也可向教育处组申请补办回国证明)。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留学回国人员待遇,如购买免税物品、办理工作调动等。

请对照留学院校所在使领馆辖区,向相应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在驻美使馆馆区留学者,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在驻美使馆教育处留学人员报到系统内进行报到注册:

请将以下材料邮寄我处(一般请在回国前一个月左右申请办理),并在信封上注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网上申请并打印)

2) 毕(结)业证书复印件(确定能获学位,但还未获证书者,请提供校方开具的证明)和来美第一份I-20表复印件,无毕(结)业证书者提供第一份及最后一份DS2019表的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在美留学进修的材料;

3) 有效中国护照 照片页、签证页及I-94表的复印件(未保留I-94表复印件的已回国留学人员请提供护照上有出入境章页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

5)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贴好邮票,小信封:美国境内44美分以上,寄回国内,98美分以上;其他类型信封邮资请咨询美国邮局。不接受Fedex等其他邮递渠道)。 驻美使馆馆区留学人员申请回国证明邮寄地址:

EDUCATION AFFAIRS OFFICE OF CHINESE EMBASSY3505 International Place, NW WASHINGTON, DC 20008

(请在信封上用汉字注明“申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备注: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不包括单位公派)只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1)和5)项

*已回国的留学人员可申请补办,申请材料同上,如果回国机票遗失,请提供已经回到国内的其他证明材料(护照上入境章页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

请登录教育处网上注册报到系统查看证明是否已办理。

驻美大使馆馆区留学人员咨询电话(非本馆区的留学人员请向相应领馆咨询):

自费留学人员:位东202-2431159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沈忆玲202-2431160

已入外籍的人员,可申请“原留学入外籍人员身份证明”,须提供如下材料:

1)已注销的原中国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2)现国籍的有效护照住处页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中文简历;

5)书面申请;

6)中国雇用单位证明或赴华办公司注册证明或拟办公司的计划书(须有时间、地点、公司名称等信息);

7)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贴好邮票,小信封:邮资请咨询美国邮局。不接受除邮局以外其他邮寄方式)。

美国留学归国流程

1.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1 请按留学院校所在州向相应领馆教育组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馆区划分如上图所示,分别为:

驻美国大使馆:DC、DE、ID、KY、MD、MT、NE、ND、SD、UT、WY、NC、SC、WV、VA、TN

驻纽约总领馆:OH、PA、NY、NJ、ME、VT、RI、CT、MA、NH

驻芝加哥总领馆:CO、KS、MO、IA、MN、WI、IL、MI、IN

驻旧金山总领馆:AK、WA、OR、NV、北加州

驻洛杉矶总领馆:AZ、NM、HI、南加州、太平洋岛屿

驻休斯敦总领馆:TX、OK、AR、LA、MS、AL、GA、FL

1.2 驻美使馆馆区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在驻美使馆教育处留学人员报到系统内进行报到注册.1.3.填写并邮寄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邮寄我处(一般请在回国前一个月左右申请办理),并在信封上注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网上申请并打印)

2) 毕(结)业证书复印件(确定能获学位,但还未获证书者,请提供校方开具的证明)和来美第一份I-20表,无毕(结)业证书者提供第一份和最后一份DS2019表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在美留学进修的材料;

3) 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及I-94表的复印件(未保留I-94表复印件的已回国留学人员请提供护照上有出入境章页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

5)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贴好邮票,小信封:美国境内44美分以上,寄回国内,98美分以上;其他类型信封邮资请咨询美国邮局。不接受Fedex等其他邮递渠道)

备注: 对毕业即回国的同学,由于尚未领取毕业证书,可请学校出具有关证明即可。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1)和5)项

负责人电话:

自费留学人员:张静安 202-2431159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易军 202-2431166

驻美使馆教育处的通信地址:

EDUCATION AFFAIRS OFFICE OF CHINESE EMBASSY

3505 International Place, NW

WASHINGTON, DC 20008

(请在信封上用汉字注明具体收件人姓名,信中内容:如报道注册,J-1豁免,回国证明等,护照/签证由Visa Office直接受理)

若本人到馆,请务必提前与管片负责人电话预约,可以乘红线地铁至Vanne UDC站下,沿Connecticut Ave.(康街)往南步行一个街区即为TILDEN ST.,步行到2600大约20分钟。

欢迎进入中国驻美使馆教育处留学人员报到系统

本报到系统面向在美国 特拉华DE、爱达荷ID、肯塔基KY、马里兰

MD、蒙大拿MT、内布拉斯加NE、北达科他ND、南达科他SD、犹他UT、

怀俄明WY、北卡罗来纳NC、南卡罗来纳SC、西弗吉尼亚WV、弗吉尼亚

VA、田纳西TN,及哥伦比亚特区DC的留学人员。

推荐第7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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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什么

此证明是中国驻澳大利亚领馆(驻英国,加拿大,新西兰使馆)教育组出具的您曾在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留学的凭据,是我们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工作的唯一官方凭证。 用处

1)回国后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材料之一,也因此成为回国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没有这份证明,您在国外的学历很可能在应聘时得不到认可。

2)出示归国留学证明,才能享受国家给予归国留学人员的优惠待遇:比如在北京、上海落户,申请创业资金(上海给予软件、薪片类创业基金,北京也给予各种优惠税收和场地免租等,各个地区有个别差异)。

3)可购买免税汽车,享受税收优惠(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4)证明您曾在国外留学,值得永久保留。 为什么您的学位需要在国内教育部进一步认证?

如果您计划在国内发展,那么办理国内教育部认证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企事业用人单位在您入职时都会需要您提供这个认证。办理教育部认证的前提是您必须已经获得了驻外使馆开据的《归国人员证明》也就是所谓的使馆公证。办理教育部认证所需资料众多且烦琐,所有材料您都必须提供原件。相关部门会对您提供的材料一一核实,等待时间会比较漫长。

文档来源:专业留学生海归求职培训辅导机构 海归求职网AceCareer

推荐第8篇:爱尔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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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是我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所必备文件之一。 1.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且未申请移民者; (2)在爱尔兰国立大学、理工学院或爱尔兰政府承认的高等院校注册学习毕业、或从事合作研究、访问学者期限达6个月以上者; (3)已在教育组登记注册者。请登陆“全爱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网页; (4)必须是学成后一次性回国者。

2.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有效护照身份页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若回国时学校尚未颁发学业证书,可委托在爱同学同事后期办理); (4)若为非攻读学位人员,须有所在留学单位或导师证明信(从事合作研究、访问学者、期限达6个月以上者应说明研修起止时间、专业以及学历层次); (5)回国机票复印件。

3.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程序 教育组原则上只接受书面申请。请申请者在回国前一个月,将所需材料寄到中国驻爱尔兰大使馆教育组,并提供附有回邮地址(在爱尔兰或中国)和贴足邮资的信封,以便能准确寄达申请者本人。一般申办者邮政发出申办材料后,10天内可以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同时,留学回国人员也可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享受一定的国家免税优惠政策。 4.驻爱尔兰大使馆教育组通信地址如下: Education Section Emba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118 Merrion Road, Ballsbridge, Dublin 4, Ireland 留学人员注册登记须知:

1、建立中国留学生到使馆教育组办理报到注册登记制度,目的是为了加强教育组与留学人员之间的联系,便于做好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代表国家维护中国留学人员在爱尔兰的合法权益。同时,注册登记也是教育组为在爱高等学校毕业回国的我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依据之一。

2、2005年10月5日起,凡是在爱尔兰国立高等学校或获得爱国家认可的高等学校(即可颁发爱尔兰高等教育培训与授予委员会文凭的高等学校)学习和进修的我大陆留学人员,请直接在“全爱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网页上办理电子注册登记并记住本人注册登记序号。

3、此前已在教育组登记注册过的留学人员也请重新网上注册登记。教育组不再接受书面注册登记表。

4、自2005年10月5日起,凡在“全爱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网页登记注册过的留学人员,在完成学业回国时,才能向教育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目前,教育组暂不接受在爱尔兰非高等学校学习的我国留学人员注册登记。

推荐第9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明细

关于正式实行网上注册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通知

各位在韩中国留学人员,大家好

为进一步做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办工作,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息准确无误,加强留学回国人员的信息管理,建立留学回国人员数据库,便于国内相关机构进行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为广大在韩中国留学人员提供更多便利与服务,我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与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合推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网上注册申请系统”。

从2012年6月1日起,凡在韩中国留学人员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参照以下程序申请办理:

一、网上注册

登录教育处网站http://www.daodoc.com)预约领取时间。领取时,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访领取。申请人因故无法到访领取的,可在递交材料时申请邮寄服务,并缴纳相关资费。具体方法如下:

1、来访递交材料时,填写《邮寄服务申请单》,并缴纳现金资费;

2、邮寄递交材料时,请在信封内附上需要邮寄服务的说明,提供详细的收件人地址、邮编、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通过汇款方式缴纳相关资费,缴费后将汇款凭证扫描后发至huiguozhengming@yahoo.cn,并在电子邮件内注明申请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3、资费收取标准:寄至韩国8000韩元、寄至中国20000韩元;

4、代邮机构法人账户:우리은행 1005-201-973126 상영국제(주)

注:釜山总领馆、光州总领馆自2012年6月1日后,将不再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驻釜山总领馆、光州总领馆管区所属大学的中国留学人员可参照以上办法向首尔所在大使馆教育处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02-739-9150

推荐第10篇:留学回国证明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3、哪些人可以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持哪些材料?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留学生身份不同分为四类)

A.普通留学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学位证(4)成绩单

B.校际交换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4)成绩单

C.博士后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

D.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

5、办理地点

凡在釜山、光州领区韩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的中国留学人员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分别在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中国驻光州总领事馆申请办理,韩国其他地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中国留学人员,在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领事部大厅内)办公点办理。釜山领区包括:釜山广域市、大邱广域市、蔚山广域市和庆尚南道、庆尚北道。光州领区包括:光州广域市、全罗南道、全罗北道和济州特别自治道。

驻韩中国大使馆领事部地址:

首尔市中区南山洞2街50-7

地铁4号线明洞站3号出口向南山方向走400米左右(南山缆车站售票处附近)

6、受理时间

接受申请材料时间为每周

一、周四,下午13:30-14:30(节假日除外)

取件时间为当日下午15:00-15:30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高峰期,等待取件时间可能会延长,请耐心等待。

为方便在韩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处将于留学人员毕业回国的高峰时

期,即每年2月—3月,8月—9月韩国各大学每学期毕业典礼结束后,增加办理时间,具体安排请留意我处网站通知。

7、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有时间要求?

(1)一般情况下,留学人员应在结束留学生活,离开韩国前的1-2周内,由本人亲自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对于已结束留学回国,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补办期限保留1年。超过1年仍不申办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处不再办理。

(3)对超过一年仍未申办者,如切实需要证明本人在韩留学经历者,请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并交纳手续费韩币20,000元。我处为其开具留学事实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可以代办?

(1)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可委托他人代办,所需材料相同。

(2)因本人已离开韩国,委托他人代办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护照复印件,以及“出入境事实证明”、学位证、成绩单原件。

(3)为避免留学回国人员证件的丢失,我处不办理邮寄业务。

9、本人仍在韩留学中,但希望认证已取得的学位证书如何办理?

按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发给结束留学即将离开韩国的留学人员,且全部留学过程只能受理一次,发给一份。但考虑到在韩中国留学人员在国内求职、应聘或参加各类资格考试等实际需要,我处可以为需要者开具“在韩留学及已获学位情况”的证明。申请者可持学校开出的成绩单、在学证明、已获得的学位证书、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按照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和地点前来办理。为节省申请人的等候时间,请申请者提前3日将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入学时间、学位证编号等信息通过邮件发到教育处邮箱(zhuhanjiaoyuchu@yahoo.com.cn)。

10、留学人员怎样购买免税汽车?附网址(详细):

根据国内有关政策,留学人员在结束留学回国半年内,可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附加费)汽车,而非从韩国购买汽车带回中国。详细办理手续和规定请向当地海关部门咨询,或到有关网上搜索查询。

材料申请样本:

第11篇:留学回国证明

在韩国的‘童鞋’ 注意了!!! 别拿个毕业证书就回国! 留学人员证明用途多多...『中国教育部,权威发布』 来源: 王駿的日志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3、哪些人可以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持哪些材料?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留学生身份不同分为四类)

A.普通留学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学位证(4)成绩单

B.校际交换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4)成绩单

C.博士后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 D.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

5、办理地点

凡在釜山、光州领区韩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的中国留学人员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分别在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中国驻光州总领事馆申请办理,韩国其他地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中国留学人员,在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领事部大厅内)办公点办理。

釜山领区包括:釜山广域市、大邱广域市、蔚山广域市和庆尚南道、庆尚北道。

光州领区包括:光州广域市、全罗南道、全罗北道和济州特别自治道。

驻韩中国大使馆领事部地址:

首尔市中区南山洞2街50-7 地铁4号线明洞站3号出口向南山方向走400米左右(南山缆车站售票处附近)

6、受理时间

接受申请材料时间为每周

一、周四,下午13:30-14:30(节假日除外)

取件时间为当日下午15:00-15:30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高峰期,等待取件时间可能会延长,请耐心等待。

为方便在韩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处将于留学人员毕业回国的高峰时期,即每年2月—3月,8月—9月韩国各大学每学期毕业典礼结束后,增加办理时间,具体安排请留意我处网站通知。

7、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有时间要求?

(1)一般情况下,留学人员应在结束留学生活,离开韩国前的1-2周内,由本人亲自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对于已结束留学回国,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补办期限保留1年。超过1年仍不申办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处不再办理。

(3)对超过一年仍未申办者,如切实需要证明本人在韩留学经历者,请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并交纳手续费韩币20,000元。我处为其开具留学事实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可以代办?

(1)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可委托他人代办,所需材料相同。 (2)因本人已离开韩国,委托他人代办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护照复印件,以及“出入境事实证明”、学位证、成绩单原件。

(3)为避免留学回国人员证件的丢失,我处不办理邮寄业务。

9、本人仍在韩留学中,但希望认证已取得的学位证书如何办理?

按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发给结束留学即将离开韩国的留学人员,且全部留学过程只能受理一次,发给一份。但考虑到在韩中国留学人员在国内求职、应聘或参加各类资格考试等实际需要,我处可以为需要者开具“在韩留学及已获学位情况”的证明。申请者可持学校开出的成绩单、在学证明、已获得的学位证书、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按照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和地点前来办理。为节省申请人的等候时间,请申请者提前3日将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入学时间、学位证编号等信息通过邮件发到教育处邮箱(zhuhanjiaoyuchu@yahoo.com.cn)。

10、留学人员怎样购买免税汽车?附网址(详细):http://blog.renren.com/blog/249048634/479151535

根据国内有关政策,留学人员在结束留学回国半年内,可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附加费)汽车,而非从韩国购买汽车带回中国。详细办理手续和规定请向当地海关部门咨询,或到有关网上搜索查询。 材料申请样本(韩国):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地址:

第12篇:深入解读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深入解读《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基本操作流程如下:

1, 首先要在留学生报到登记系统注册: http://srs.moe.edu.cn/

电脑系统管理,注册后1个月系统可打印出带登记序列号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供教育组的老师盖章), 所以此步骤不可获缺(所以报纸上中介鼓吹的1星期办理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纯属骗人)。

2, 一个月后可办理证明,需提交材料:

凡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系统报到登记的留学人员,在完成学业回国时,可以向教育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律通过邮寄办理。办理时需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方空白处注明结业日期和回国日期,同时在右上方贴照片一张(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和留学英国签证页复印件(留学期间如果更换过护照或申请过签证延期,请在提交材料时加以说明);

3.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注明注册学习起止日期、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以及在何时获得了何种学位);访问学者和科研工作者需提供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学习或研究起止日期和单位以及学习或研究内容);高级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需提供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或中国科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4.学位证书复印件(访问学者和科研工作者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5.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可不包含论文成绩;访问学者、科研工作者、研究型硕士以及博士生无需提供此材料);

6.凡在英国取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学生,在办理留学回国证明时,需提供前一学位证明的复印件。

7.回国机票复印件(要能够清楚显示回国日期)、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要明确标出入境章位置和入境时间);如果仍在英继续学习,也可提供现阶段在读证明信复印件;

8.以邮政汇票(postal order)方式支付的2英镑工本费(必须在英国邮局购买,只需在PLEASE PAY栏内填入(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Consulate 或 Chinese Embay)。教育组不接受现金和支票;

9.贴好邮票并写好回邮地址的中号回邮信封一个(如邮寄到国内,至少贴1.1

2英镑邮票)。(因教育组离邮局较远,很长时间才会去一次。建议回邮信封采用普通平信方式,以免耽误寄出)

在英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上述所需材料中第

三、

四、五项内容也可由学校开具的一封原件证明信说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若您想保留其中证明信原件,请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和情况说明,证明信原件将与回国证明一并寄回。为加快办理回国证明,建议大家使用材料核对清单(使用此清单可 优先办理)。

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管片老师在收到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予以办理留学回国证明,否则将退回主要材料并说明不合格原因。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暂时不填写,待回国办理相关手续时再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填写。

第13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指南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指南

送交者: 白流苏[太守★☆] 于 2013-12-15 23:13 已读 815 次

终于收到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之前申请时想找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相关帖子,一直没找到。在此发帖给要归国的同学分享。其实,领事馆教育处的网站上描述地挺详细的,这里再补充下。

1,所需材料:

l贴有2吋彩色近照的注册登记表打印页。(注册登记表可以在教育处网上填写,网址 http://educhinefr.dtdns.net/EDUCHINE 网上建议来法后三个月内登陆网站注册,但晚了也没太大关系。我就是快要回国了,再注册的。不过,网上注册的日期会显示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醒目位置上。上面说的2寸的彩色照片,应该是小2寸的护照照片,国内那种大2寸的照片放在表格框上明显偏大了。)

l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复印件:已换领新护照的需同时附上照片页后面注明旧护照号码页的复印件;已回国的,需要附上盖有入境章的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并标注出最后一次入境章。

l有效居留证和学生证(或注册证明)、最后一学期成绩单、文凭(或获得文凭的证明)复印件;凡只提交成绩单或提交的证明中未写明已获得某种文凭的不予办理;学业失败或放弃学业的需附上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通常毕业时不能马上收到文凭,但学校会给你获得文凭的证明(Attestation de Réuite au Diplôme),并附上最后一学期的成绩单(Relevé de Notes),我之前向学校催讨了好多次,最后是在毕业那天才给我的。)

l访问学者、进修生、博士后不需要提交学生证和成绩单复印件,但需要提交所在法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或邀请信)复印件,博士后的证明信中须明确写明进行博士后研究字样。

l回国单程机票或订票单复印件(已购往返机票者,须待返程机票过期后才能申请办理)。(注意,必须是单程机票,如果买了来回的,就得等回国后,回程日期过期后托人办理了。)

2,递交材料

方式一:直接去巴黎中国驻法领事馆教育处递交,地址:29,rue de la Glacière 75013 Paris, France。需要注意的是:教育处每周

二、五下午2:30-5:00(夏令时为下午3:00-5:30)接待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余时间不接待。而且,我打电话咨询过,就算直接递材料,不是当场就能给证明的,也要等大概一周左右的时间,所以外省的同学,建议邮寄。

方式二:邮寄。教育处官方网站上注明了每个区域的负责人,邮寄时必须把上面的材料复印件寄给你所在区域的负责老师,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办理回国证明”字样,并写上所在片区分管老师的姓名作为收件人。另外,除上述材料外,还要附上一个写好回执地址、贴好邮票的信封。网上说那个信重20-50g,其实那个证明就两张薄得透光的A4纸,撑死也就十克,亏我还多贴了张邮票。一个那种可以寄20g的PRIORITAIRE的小信封就绰绰有余了。通常使馆收到材料后的一周左右,就可以收到证明。我当初寄的和附的信封都是PRIORITAIRE的,周二寄的,周六就收到了。

3,证明的作用

最重要的作用是回国后,可以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在法国取得的学业文凭、证书等文件的认证。尤其是考公务员,或者一些用人单位招聘时,会需要这个教育部的认证。另外可能还有其他作用,我就不清楚了。

以前凭这个证可以申请国航的80公斤行李票,现在不需要了。只要凭着学生证及相关毕业证明去国航的巴黎办事处:

10 BD MALESHERBES 75008 PARIS (地铁8/12/14号线MADELEINE站)

可以直接买到多带行李的机票,公费生可带4个23公斤的行李,自费生可带3个。

但是这个票比网上的优惠票贵近两百欧。如果是自费生的话,就不划算了,还不如去旅行社订那种带2件行李的机票。省下的钱可以买四五个7公斤的箱子寄回去了。另外,法国邮局有专门寄纸质文件的国际优惠服务,5公斤13欧左右,但必须是livres et documents。不过有点不靠谱,邮局没有相应的表格,就自己写张纸贴在打包好的包裹上,寄的时间也比较长,我同学就有个这包裹寄得没影了。

其他相关问题,可以上教育处的官方网站:http://www.daodoc.com/ ,或者打电话:01 44 08 19 40

第14篇:如何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在韩国留学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或驻釜山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釜山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我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具体可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此外,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要求提交材料: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韩国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费用3000韩元。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办公地点:中国驻韩国大使馆领事部 一楼大厅内左侧“中国大使馆教育处认证办公室”。

详细地址:首尔市中区南山洞2街50-7(地铁4号线明洞站3号出口,向南山公园方向走500米左右,南山缆车站售票处附近)

*负责人员:辛立军。

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

第15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待遇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待遇》问答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1)、办理国 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 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 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3、哪些人可以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在国 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持哪些材料?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留学生身份不同分为四类)

A.普通留学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学位证(4)成绩单

B.校际交换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4)成绩单

C.博士后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

D.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

注意:以上4类所提供材料均需原件。留学人员如在韩留学期间更换过护照,须提供新旧护照,如无旧护照须提供韩国出入境管理局开具的“出入境事实证明(출입국에관한사실증명)”。

5、办理地点

凡在釜山、光州领区韩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的中国留学人员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分别在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http:/busan.china-consulate.org/chn/)、中国驻光

州总领事馆(http:/gwangju.china-consulate.org/chn/)申请办理,韩国其他地区高校及科研院

所的中国留学人员,在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领事部大厅内)办公点办理。

釜山领区包括:釜山广域市、大邱广域市、蔚山广域市和庆尚南道、庆尚北道。

光州领区包括:光州广域市、全罗南道、全罗北道和济州特别自治道。

驻韩中国大使馆领事部地址:首尔市中区南山洞2街50-7,地铁4号线明洞站3号出

口向南山方向走400米左右(南山缆车站售票处附近)

6、受理时间

接受申请材料时间为每周

一、周四,下午13:30-14:30(节假日除外)

取件时间为当日下午15:00-15:30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高峰期,等待取件时间可能会延长,请耐心等待。

为方便在韩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处将于留学人员毕业回国的高峰时

期,即每年2月—3月,8月—9月韩国各大学每学期毕业典礼结束后,增加办理时间,具

体安排请留意我处网站通知。

7、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有时间要求?

(1)一般情况下,留学人员应在结束留学生活,离开韩国前的1-2周内,由本人亲自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对于已结束留学回国,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补办期限保留1年。超

过1年仍不申办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处不再办理。

(3)对超过一年仍未申办者,如切实需要证明本人在韩留学经历者,请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并交纳手续费韩币20,000元。我处为其开具留学事实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可以代办?

(1)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可委托他

人代办,所需材料相同。

(2)因本人已离开韩国,委托他人代办者,如无法提供护照原件,须提交的材料包

括:护照复印件,以及“出入境事实证明(출입국에관한사실증명)”、学位证原件、成绩

单原件。

(3)为避免留学回国人员证件的丢失,我处不办理邮寄业务。

9、本人仍在韩留学中,但希望认证已取得的学位证书如何办理?

按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发给结束留学即将离开韩国的留学人员,且全部留学

过程只能受理一次,发给一份。但考虑到在韩中国留学人员在国内求职、应聘或参加各类资

格考试等实际需要,我处可以为需要者开具“在韩留学及已获学位情况”的证明。申请者可持

学校开出的成绩单、在学证明、已获得的学位证书、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按照办理《留学回

国人员证明》的时间和地点前来办理。为节省申请人的等候时间,请申请者提前3日将本人

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入学时间、学位证编号等信息通过邮件发到教育处邮

箱(zhuhanjiaoyuchu@yahoo.com.cn)。

10、留学人员怎样购买免税汽车?

根据国内有关政策,留学人员在结束留学回国半年内,可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附加费)汽车,而非从韩国购买汽车带回中国。详细办理手续和

规定请向当地海关部门咨询,或到有关网上搜索查询。

第16篇: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资料来源:寄托天下(diy留学互助平台)

一)如何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是一回事吗?《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不同。学历、学位认证是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办理,驻外教育处(组)无权办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学历学位认证的一个必备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具体有哪些用处?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仅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的重要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在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的时候,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便利条件。

3、我应该在哪里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中国在澳洲设有使馆、总领馆,介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我应具备何种资格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攻读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的留学生必须毕业于加拿大正规院校。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其他留学人员可放宽到一般研究机构。在加时间应为半年以上(包括半年)。

教育部认可的澳洲院校名单可于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查询

5、我应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2)贴有照片的护照主页(和延期页)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正式成绩单。

(4)校方(或系或导师)出具的注明留学期限、校方联系电话号码、有效签字/印章的证明函。 (5)有效的澳洲签证及学习/工作许可复印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如为电子客票,须提供订购确认单。 (7)注明回邮地址并贴有足够邮资的回邮信封。

(8)由他人代办,需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

注:申请人有责任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和准确,如材料不完整,我组有权拒绝办理或要求递交进一步的证明材料。

6、博士后或访问学者没有毕业证书怎么办?

在教育处(组)领取生活费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访问学者或高级研究学者,须按时上交总结报告,并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地方或学校派出的访问学者、博士后,需要提供国内派出函件及加方导师的邀请信复印件来代替毕业证书复印件。自己申请来澳的博士后人员需提供导师的邀请信复印件,邀请信要写明资助期限和资助金额。

7、已完成学业但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留学人员可以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须出具学校(系、导师)出具的注明留学期限、校方联系电话及有效签字、印章的证明信。证明信必须写明获得学位的时间。

第17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

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

2011年7月20日

受中国驻美国各使(领)馆教育处(组) 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下称“纽约中心”)负责办理全美各领区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与审核工作。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将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申请程序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留学时间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纽约中心”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并在纽约馆区的学校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参看纽约领区《留学经历证明》申请说明,其他馆区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二、申请材料(点击材料名称可查看材料样本)

1、当前有效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复印件(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应该在旧护照上)。

2、(“白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

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或(原IAP-66表)等(详见问题解答第

4、5条)。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期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学习开始时间相同),只需提供最后一份。

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明信,合作教授的聘书、美国学校/单位证明信等(详见问题解答第8-11条)。

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或转学来美攻读学位的申请者,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复印件。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须提交如下材料: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

1、新用户请首先填写进行在线注册。

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

3、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

5、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确认信作首页,其它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

4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我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四、审理周期

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之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确认信发出30天后,若还未收到材料,系统会发出提示邮件,再次提醒申请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故请在线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往返邮寄时间),旧金山领区除外(详见常见问答19)。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申请人缺少材料需要补充,“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原则上不受理申请人电话查询。申请获批准后,“纽约中心”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邮寄至申请人在线登记的邮寄地址,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

五、《回国证明》的邮寄方式选择、邮资支付及更改回邮地址

目前《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在全美范围运行,中心将提供以下几种邮寄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1)美国境内Expre Mail(Over Night)

(2)美国境内Priority Mail(4-5天)

(3)中国境内Expre Mail(2-3天)

邮资支付方式有2种:

(1)信用卡支付。(如果使用中国银联卡支付,请确认带有visa或

mastercard标志)

(2)Money Order支付。请将Money Order连同申请材料一起邮寄至我们中心。

注:选择Money Order支付的申请人,请按照网上提示的邮资购买Money Order,支付抬头请写New York Service Center并在备注栏注明您的护照号码及姓名。

从目前Money Order受理情况来看,Money Order存在未邮寄及遗失等情况,给审理带来不便及延误,因此,希望申请人能尽量用信用卡在网上支付。 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回国证明》申请前再次检查回邮地址是否正确,并且尽量保持回邮地址不做改动。

六、联系方式

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请详细阅读申请说明,并参阅下面的“常见问题解答”,力求完全、清楚、准确地了解申请要求。如仍有问题,可向“纽约中心”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咨询。

电子邮箱:hgzm@chinesehighway.com

传真:(212)367-7431

咨询专线:(212)835-5526

如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总裁反映,总裁信箱:

president@chinesehighway.com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第18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手续

问:可以邮寄办理吗?

答: 欢迎并鼓励邮寄办理。这样可避免同学们长时间排队等候,外地同学可以因此节省时间和路费。由于教育处每天收到信件繁多,为避免延误办理时间,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办理回国证明”字样。

教育处邮政地址:29,rue de la Glacière75013Paris, France。 邮寄办理除附上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外(不必附原件),请注明回国日期,并附已付足邮资的回邮信封,写清收信人姓名地址。中等信封平信,法国境内请贴0.56欧元邮票,国际请贴0.85欧元邮票。教育处收到材料后,一般可在一周内办妥寄出,遇假期顺延。

问:申请材料具体有哪些?

答:

(一)对读学位者而言,应出示: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吋彩色照片一张;

2)有效中国护照的照片页、学生证复印件;在法国有效居留证复印件;

3)最后一学年成绩单复印件;

4)文凭原件和复印件(或获得文凭的证明)。

(二)访问学者、进修生或博士后,应出示: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吋彩色照片一张;

2)有效中国护照的照片页、学生证或注册证明复印件;在法国有效居留证复印件;

3)所在的法国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复印件。

可凭护照入境日期复印件申请邮寄补办

回国机票或订票复印件

请注明回国日期

负责老师联系电话:0144081948;邮箱地址:chenh@edu-ambchine.org

第19篇:英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

英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

以英国为例:

凡留学期间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者,完成学业回国时,可以向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有关材料应寄给各自的管片老师。地址为:

一、驻英使馆教育处(伦敦)

Education Section

50 Portland Place

London W1B 1NQ

二、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组

153 Barlow Moor Road

West Didsbury

Manchester M20 8YA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根据你的留学身份分别提交以下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一)、读学位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部中央位置粘贴护照照片一张(使用您的账号登录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留学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录取证明信复印件或者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学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需说明已通过全部课程及论文、准予毕业并已决定授予学位);

5、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研究型硕士和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7、2英镑工本费,请以postal order方式支付(在英国邮局购买,请在PLEASE PAY栏内填入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Embay)。教育处不接受现金或支票;请注意postal order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邮寄材料时应至少仍有2个月的有效期限。

8、贴好邮票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一个(请清晰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建议使用FIRST CLASS,如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12英镑英国邮票);

(二)、访问进修或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做科研的工作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部中央位置粘贴护照照片一张(使用您的账号登录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留学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

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5、2英镑工本费,请以postal order方式支付(在英国邮局购买,请在PLEASE PAY栏内填入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Embay)。教育处不接受现金或支票;请注意postal order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邮寄材料时应至少仍有2个月的有效期限。

6、贴好邮票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一个(请清晰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建议使用FIRST CLASS,如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12英镑英国邮票);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管片老师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予以办理留学回国证明,不合格者将通过报到登记系统将不合格原因通知个人。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结果会在系统里显示,因此请申请办理证明的学生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教育处目前不受理“是否收到材料”的查询)

第20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问题分析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问题分析

回国人员证明和学历认证,是留学生回国发展,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在,2014年开始,申请学历认证就不再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了,所以,很多留学生回国都没有办理。虽然,学历认证申请已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由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购买免税车、办理部分省市落户手续、享受国家及各地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时,仍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此,我们建议,留学人员在归国之前,尽早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妥善保管。

关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关问题: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在国外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并在国外居住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学习或研究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回国证明》。

2、如果我在美攻读学位期间有转学情况,该如何申请《回国证明》? 如您对转学前、后的留学经历均提出申请,请您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转学前的留学经历请提供学校就读证明信原件,转学后的留学经历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您只对获得学位阶段的留学经历提出申请,请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并额外提供学校出具的含转学分情况的官方成绩单。

3、美国申请材料是否退回?

除美方学校出具的证明信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外,申请材料一般均为复印件,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所有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

4、已办理过《回国证明》,但不慎丢失,能否补发?需要多长时间? 《回国证明》是留学人员留学经历的重要证明,须妥善保管,一般不予补发。

近日,也遇到很多前来咨询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B先生,之前在美国读硕士,毕业回国之后,只办理了学历认证。当时,进工作单位也没有让提供回国人员证明,所以,一直没有在意这个问题。最近工作单位完善档案,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是,由于已经毕业多年,护照也已经换过了,而美国办理留学回人员证明的材料上明确提到需要提供来美第一次入境章,再回国时间也已经超过了两年了,B先生,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最后找到我们帮他处理好了。 此外,遇到以上情况都可以帮助处理:

1、美国I-20表格丢失;

2、美国首次入美Visa找不到了;

3、国外留学未取得学位证;

4、加拿大study permit丢失等等问题。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doc》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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