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证明

2020-10-03 来源:证明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车辆挂靠协议证明

证明

(车型):(车架号):车牌号):车辆以抵账形式转入(产权单

位)名下,现将该车车辆手续落户于该产权单位员工(挂靠单位)名下,其车辆产权及使用权均属于XXX公司,与所挂靠单位无关,其之后所发生的费用和责任均属XXX公司。

特此证明。

产权单位(盖章)挂靠单位签名:

日期:

由将

车 辆 挂 靠 协 议

车辆产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挂靠单位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车辆挂靠于乙方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签订本协议。

1、甲方将其由(车型):(车架号):车牌号):车辆以抵账形式转入XXX公司的车辆手续挂靠在乙方名下。

2、甲、乙双方在车辆挂靠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车辆挂靠期限为自年至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如甲方要求续挂,双方可订立续挂合同,如甲方无要求续挂,其车辆可由甲方通过合法途径自行处置,乙方予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挂靠车辆产权属于甲方,即为车辆实际车主,甲方对车辆有运行支配

和运行利益权,甲方承担挂靠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为车辆名义车主,不享有对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不对车辆进行实际管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只负责甲方挂靠车辆统一建档管理,协助甲方办理各种证件、规费、车检等。

6、乙方挂靠费用为零元整。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

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民事责任的权利。

8、甲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时办理和缴纳相关证件和规费并承担费

用。

1)、甲方必须保证挂靠车辆的行驶证等所需其它证件齐全。

2)、税金、车船税、保费、路桥费、二保费、车检费、运检费等各项规费缴讫齐全。

9、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转借挂靠车辆,否则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交通事故处理。

1、甲方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实际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帐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若保险公司理赔额度不足以赔偿受害人,剩余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民事、刑事纠纷,不及时处理,逃避责任,造成甲方被牵涉诉讼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如合同挂靠期满,经甲方书面通知,在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乙方既不来办理续挂手续也不来办理过户手续,挂靠合同自动延期。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乙方仍不来办理续挂或脱钩手续的,甲方有权办理本合同项下挂靠车辆的停运手续,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乙方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住所等住处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乙方必须提供以下真实、合法证件给甲方存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指定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如在乙方聘用的司机证件不齐或为虚假证件,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日期:

身份证: 住址: 联系电话:日期:

推荐第2篇:车辆挂靠委托书

(车辆挂靠)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今委托凭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本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办理车号为车的业务,被委托人办理委托手续时所填写的表格,提供的资料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名:

法人签名:

年月日

被委托人保证:委托书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被委托

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被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推荐第3篇:车辆挂靠合同范本

车辆挂靠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吨位:__________货车_______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车辆产权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实际产权仍属乙方。

若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挂靠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 ___月___日止。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三、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________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______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营运手续费:甲方以公司的名义为乙方办理营运手续(限于行驶证、营运证、附加税、养路费、牌照、二级维护卡、货运基金、行车路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私自办理车辆营运手续。

3.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 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

4.保证金:乙方同意在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向甲方预交保证金_________元。乙方同意甲方保管保证金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甲方在乙方无违约情形并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限届满后______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乙方违约时(违约情形详见后附),保证金视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如有拖欠费用,甲方即停发牌证,停运期间各种费用仍按合同相应规定收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5.挂靠车辆保险费:甲方代乙方办理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投保金额:车险按车辆价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驾乘保险人不低于10万元/人,货物险不低于10万元;集装箱保险不低于10万元。乙方应将上述保险费用于原保险合同到期十五日前交由甲方办理续保手续。但合同起始月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交纳全部保险费用,如拖保,公司有权为其垫付保费,并根据垫付额按月息3%收取利息。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账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理赔事项的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给付。

四、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有偿为乙方及时办理各种运输手续、提供行车路单、修车等方便,乙方应及时付清费用,甲方组织开发货源服务于车主,甲方按组货金额的____%收取货运服务费。

五、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_______元(不计息)。

六、乙方自理费用

1.挂靠期间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车辆在经营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请求下协助乙方处理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故、纠纷导致甲方需代为垫付相应资金的,乙方应于十五日内偿还甲方,逾期甲方有权根据垫付额按月息3%收取利息;如因以上事故、纠纷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3.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4.乙方以及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5.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七、安全机务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车辆运行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安全运输等企业管理制度。严禁乙方雇用证件不全、技能不良的驾驶员,严禁车辆带病行驶,造成不安全因素,否则公司有权将其停驶,强制性保养、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和停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所聘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乙方自行管理其相关工作人员,若由乙方工作人员引起甲方企业信誉、财产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九、其他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则乙方将牌证退还甲方,并将其挂靠的车辆转户,转户费用乙方自理,甲方则退还牌、证押金及保证金,双方终止本合同。

3.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

4.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5.乙方应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协助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项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负责。

7.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甲方违约处理: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挂靠管理费、退还乙方牌、证押金及保证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1)不按时交清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应缴款;(2) 挂靠期内,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3) 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违约处理:(1)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2)乙方如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管理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等费用时,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各种运营及保险手续,逾期半个月不能交费时,甲方有权暂扣乙方车辆作抵押,注销其牌证,并可解除合同同时没收保证金。(3)挂靠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如车辆下月份须停驶,应于当月25日前将牌证等相关手续交由甲方,但停驶时间不能超过行业所规定的期限,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运政部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所诉事项执行。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致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车辆挂靠合同范本

挂靠,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车辆挂靠合同范本,欢迎阅读!车辆挂靠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根据城市客运需要,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出租车营运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挂靠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挂靠在甲方从事出租车客运业务。乙方用于挂靠运营的车辆为牌小汽车,发动机号码为,底盘号码为。上述车辆挂靠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同意按丹阳市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要求配置计价器、防护装置、车载电台、顶灯等车载附属设施,对车辆进行装饰,并承担相关费用。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车挂靠甲方的车辆行驶证,挂靠甲方城市客运证,挂靠甲方交通道路运输证等一切出租营运续,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提供乙方经营出租车客运业务所需的营运证照,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车辆营运证权归甲方所有。

二、挂靠期限

乙方挂靠甲方从事出租车客运业务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营到期后下一轮如何经营甲方和乙方按照国家,省以及本市经营权的法律和政策协商执行。

三、规税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在挂靠经营期限内,乙方每月应缴纳甲方挂靠经营管理费用元,挂靠期间国家,省,各级地方政府受益政策性收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关于出租车营运性的各项规费,税金,工本费,检测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在挂靠期间投入运营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使用车载电台,服从电台的调度。

乙方在挂靠期间经营期间的车辆保险及保险标准必须按甲方公司规定统一办理,其中车辆第三责任保险必须投保万,相关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逾期还将交纳规定保险费,甲方单方有权扣车停运,并解除合同。直至乙方在全额交纳规定保险费用后方可营运。

乙方若因经营需要聘用副驾驶员,需经乙方公司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乙方须协助公司管理好自己聘用的副驾驶员。

乙方及乙方所聘用的副驾驶员,在挂靠经营期内,不享受本公司职工工资、福利、住房、医疗费、独生子女、病产假等待遇。

五、乙方挂靠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甲方的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费用,对乙方的营运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2、甲方有权组织乙方进行业务、安全、政治的学习。

3、甲方有权对乙方营运车辆进行车容、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4、甲方应按约定交付营运证照。

5、甲方应按约定履行代缴代办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获得挂靠经营的权利。

2、乙方应按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

3、乙方在挂靠期间不得擅自将车辆及客运资格转让给第三者。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2、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元,违约金不足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九、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履行本协议书。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及客运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车辆挂靠合同范本2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Y有限公司

乙方16台北京籍车辆原登记名称为“X有限公司”,该营业执照因企业重组注销,为便于乙方管理,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车辆挂靠甲方事宜达成一致,并协议如下(乙方挂靠车辆清单见附件):

一、挂靠事项

1、乙方挂靠车辆以甲方名义在xx公安车管部门办理登记,但产权并不发生转移,仍属乙方所有,乙方独自对挂靠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双方均认可:“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

2、车辆的挂靠手续由甲方提供相应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挂靠车辆仍为乙方生产服务,乙方享有独自指挥、调度权。

4、乙方挂靠车辆司乘人员不属于甲方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

5、挂靠期间,乙方挂靠车辆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挂靠期限

1、乙方车辆挂靠甲方期限:自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变更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协议到期后,如双方仍有合作意愿,可续签合同。

三、挂靠车辆税费

乙方挂靠在甲方期间,其车辆所需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车辆提出监督、检查、管理的建议。

2、乙方有获得挂靠经营的权利,乙方挂靠甲方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4、乙方转让车辆及证照车辆报废应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独立承担经营风险、承担违法、违纪、违章引起的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及其他相关责任。

6、如因甲方债务等纠纷致乙方挂靠车辆被法院查封,甲方应配合乙方向法院申诉,说明挂靠车辆产权属于乙方,如不能取消查封,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7、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追偿。

8、如甲方擅自处分乙方挂靠车辆,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五、车辆维护管理。

1、乙方按有关规定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检测和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甲方不参与对乙方的车辆管理。

六、事故处理

1、乙方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通报,甲方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由乙方自行处理。

3、若因乙方交通事故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1、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约定

1、本协议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 授权签约代表:

合同签订地:xx市xx路1120号

签约时间:

车辆挂靠合同范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单位名称组织代码: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车型:________车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吨位:________吨的货运车辆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现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车辆落户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落户后,车牌号为:_____。

二、挂靠期限及责任

2.1车辆挂靠经营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2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3车辆过户挂靠过程中不需移动;次年挂靠车辆年检由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出据委托年检书,挂靠车辆凭委托书在车辆运行所在地就地年检。年检完成后,把乙方车管所车辆年检回执单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存档即可。

三、挂靠费用

3.1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收费标准:养路费每吨/月________元,运管费每吨/月________元,管理费每吨/月________元,营业税每车每年________元,落户费每车________元其中含换证费________元落户时需一次性交纳车主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交纳。车船使用税________元吨/年,工商管理费________元车/年,二级维护费每年交纳两次,每次________元。

3.2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交纳期限:每次养路费运管费交纳必需提前 天把款汇到甲方指定的养路费征稽所帐户内;管理费汇到甲方帐户内,营业税;落户费在落户完成后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级维护费每半年交纳一次,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在车辆年检时交纳。

四、车辆保险

4.1必须购买的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必须购买,投保金额最低为¥________万元,乙方在给甲方邮寄各种档案时必需将第三者责任保单原件交付于甲方。

4.2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责任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________不出据年检手续及停止为乙方购买养路费或终止本合同。

五、乙方自理费用

5.1乙方车辆在挂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5.2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5.3车辆购置税、本协议进行公证的费用及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5.4车辆转户时所发生的转户费用。

六、协议期满

挂靠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协议;如乙方不愿继续挂靠,与甲方结清相关手续及费用并将牌、证退还甲方后,甲方可为乙方出具办理车辆过户所需手续,过户费用乙方自理,双方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承担

7.1甲方

甲方在车辆挂靠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视甲方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三个月的挂靠管理费;并将乙方挂靠车辆过户至乙方指定的运输公司,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在经营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处理。

7.2乙方

向甲方交纳养路费管理费运管费及相关费用须提前 天交纳,若不按时交纳费用,影响车辆行驶并因为此项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承担在经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八、免责条款

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九、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可根据各种政策变化,经过协商达成新的经营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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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挂靠协议书

甲方:平湖市广中蜜蜂园 乙方: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货车,(车牌号:浙FB9720),挂靠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五、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七、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八、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平湖市广中蜜蜂园(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

推荐第6篇:车辆挂靠协议书

车辆挂靠协议书

甲方: 名称:

证件号码: 乙方: 名称:

证件号码: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自愿将车辆挂靠至甲方处,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车(车辆型号)车牌号: 车架号:发动机号:吨位: 。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二、在挂靠期间内,乙方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

三、乙方自愿将车辆挂靠至甲方处,甲方在此期间不收取乙方挂靠费用。

四、甲乙双方仅存在挂靠关系,除与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外,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乙方也无须支付除上述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乙方车辆在挂靠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六、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七、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九、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期间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十、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

二、本协议壹拾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同等效力。

甲方:

有权人签字:(盖章)

签约地点:

日期: 乙方: 有权人签字:(盖章)日期:

推荐第7篇:车辆挂靠协议

车辆挂靠协议

甲方:驾驶员培训学校

乙方:

鉴于乙方自购教练车进行驾驶员培训并将车辆挂靠甲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挂靠车辆基本情况

乙方挂靠车辆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车辆识别号:。

二、挂靠车辆的相关费用及资料管理

甲方将统一安排乙方所购教练车辆挂靠驾驶员培训学校,车辆挂牌、年审、保险等费用由乙方自付(必须购买强制险和商业险),相关材料必须报驾校统一管理以便备查。

三、车辆挂靠时间

乙方车辆挂靠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止。

本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车辆挂靠期间,乙方及乙方雇佣人员不属于甲方职工,为此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隶属关系及任何劳动关系。

四、甲方责任

甲方必须严格按照驾校每半年给予乙方奖励补贴兑现一次(按照科目考试平度本地学员合格数量)。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所购车辆(在该协议有效期内)要做到专车、专用,只能用于教学训练,绝不允许挪做他用。

2、乙方需要承担与挂靠车辆有关的一切税费及违规罚款。

3、乙方需要承担因挂靠车辆引起的事故赔偿责任和事故处理所需费用(主要包括车辆保险理赔范围之外的)。

4、乙方需要承担本合同虽未明确但是与乙方挂靠车辆有关的其他费用。

5、乙方需独立承担因挂靠车辆所造成的违规违法行为及一切赔偿损失。

六、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教练车的使用要求管理车辆和培训学员,不允许发生任何违反教练车使用规定的事情,不允许在培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终止挂靠。

2、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变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终止挂靠。

3、禁止在挂靠期间利用该车辆从事其他违反规定或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终止挂靠。

4、乙方教练车在行驶路上及培训考试期间内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乙方独立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自日止,协议到期后双方可根据情况另行签订。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该协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该协议,必须提出终止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生效终止。

3、挂靠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车辆需要继续挂靠,须经甲方允许后,另行签订挂靠协议。

4、挂靠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等纠纷,需要甲方协助处理或按法律规定甲方应参加处理的,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甲、乙双方无条件遵守终止本协议。

6、如遇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八、未尽事宜处理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分数及生效时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2

推荐第8篇:车辆挂靠协议书

甲方:

负责人: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出租车)营运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挂靠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挂靠在甲方从事出租车营运业务。乙方用于挂靠的车辆为()牌汽车,发动机号(),车架号()。上述车辆挂靠营运手续。

二、挂靠期限,

乙方挂靠甲方从事(出租车营运)业务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规税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在挂靠期间,乙方向甲方每月交纳挂靠费为()元。在营运期间发生的一切规税由乙方负责。

四,车辆维护管理,

挂靠到甲方的车辆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立此挂靠合同。

六,运输公司转制时,乙方交由政府解决经营权问题。

注:此挂靠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9篇:车辆挂靠关系

一、车辆挂靠经营的概念、类型及特征

车辆挂靠经营是指个人或者个人合伙(以下简称挂靠者)出资购买车辆,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在某个具有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企业(以下简称挂靠单位)名下,并以其名义进行客货运输经营,由挂靠单位提供适于营运的法律条件,挂靠者向挂靠单位缴纳一定的管理或服务费用,自行联系业务,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方式。

车辆挂靠的表现形式繁多,一般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1、从车辆营运类型上,可分为客运车辆挂靠和货运车辆挂靠。其中客运车辆挂靠又分为长途客运、市内公交运输和出租汽车运营等。

2、从车辆来源上,分为由挂靠者自选购车和由挂靠单位指定购车两类。挂靠单位指定购车又有向挂靠单位购买和向挂靠单位指定的汽车经销商购买两种。

3、从购车款来源上,一般有挂靠者自筹资金购车、以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买卖的方式购买,和以汽车消费贷款方式购车挂靠三种。

4、从挂靠关系的形成过程上,分为初始挂靠和继受挂靠两种。前者是指挂靠者与挂靠单位最初形成的挂靠,后者是指在挂靠关系形成后,挂靠者又将挂靠车辆和挂靠合同转让给他人所形成的新的挂靠关系。

5、从挂靠关系形成原因上,可分为政策性挂靠和非政策性挂靠。如因国家政策要求客运经营不允许个体经营,使得个体车主在客运经营时不得不选择挂靠,便为政策性挂靠。

6、从挂靠单位收取的费用

上,实践中存在免费挂靠、收取一定管理费的挂靠和取得管理费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挂靠。如在长途客运和市内公交车辆挂靠中,挂靠单位因向挂靠者提供运营线路,一般会从营运收入中直接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或变相收取高额“管理费”。

车辆挂靠主要有以下特征:

1、存在名义车主和实际车主。名义车主为挂靠单位,实际车主为挂靠者。

2、车辆由挂靠者出资购置。

3、挂靠单位虽为名义车主,但不具备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4、车辆运行权由挂靠者掌控,名义车主不参与车辆经营。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挂靠合同来约定。

如何从法律角度认定挂靠车辆的所有权

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对登记制度的内涵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并没有机动车登记是所有权登记的任何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财产所有权或者实行登记取得制度,或者实行交付取得、约定取得制度。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均未规定对机动车所有权实行登记取得制度,故依法应实行交付取得或约定取得制度。从司法实践来看,公安部2000年6月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98号)和《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

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110号)均认为:“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答复》([2000]执他字第25号)中认为:“如果能够证明车辆实际购买人与登记名义人不一致,对本案的三辆机动车不应确定为登记名义人为车主,而应当依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确定归第三人所有。”该答复认为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上所登记的车主并不必然是机动车所有人,从而否定了机动车所有权采取登记取得制度。200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2000]法研字第121号)指出:“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应认定机动车所有权从机动车交付时起转移。”该复函明确了机动车所有权实行交付取得制度。可见,所谓的机动车实行登记取得制度明显只是一种想当然的认识,无法律依据。故作为实际出资人购买车辆的挂靠者才是法律意义上的车主,挂靠单位仅是登记的名义车主,而非法律意义上的真正车主。

3、挂靠单位对挂靠车辆是否有运行支配权

在车辆挂靠关系中,挂靠者作为实际车主,独立经营,在经营方

面当然对车辆有完全的运行支配权。挂靠单位虽然仅是名义车主,不得无故干涉挂靠者的合法经营权,一般情况下无权支配车辆的运行,但挂靠单位并非对车辆完全失控,其对车辆仍有管理和监督权,以保障车辆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挂靠单位负责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组织车辆的审验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挂靠者停止营运,否则便是其失职。故从管理和监督的角度,挂靠单位对车辆仍有有限的运行管理支配权,只不过这种有限支配权不同于挂靠者,并非基于生产运营而已。

4、挂靠单位对车辆有无运行利益

一般情况下,挂靠单位收取挂靠者一定的管理费,这种费用是其为挂靠者提供各项服务收取的费用,不是直接从营运利润中产生的运行利益,但这种费用毕竟是基于挂靠者以其名义经营而产生的,可以说挂靠单位收取的管理费是一种间接的运行利益。只是基于政策的要求或基于人情关系而形成的车辆挂靠,挂靠单位未收取任何费用,则不存在运行利益。

6、车辆挂靠合同的性质和效力

在研究车辆挂靠的性质时,我们不应仅注意到挂靠者以挂靠单位名义登记车辆,这仅仅是表面现象。车辆挂靠经营的实质是挂靠者不仅是为了利用车辆的有关手续,其主要目的是利用挂靠单位的经营资格并以挂靠单位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其法律关系

完全符合民诉法若干意见第43条所规定的挂靠性质。挂靠合同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只要符合平等、自愿原则,应为有效合同。但在挂靠合同中一般规定挂靠单位对挂靠车辆发生的赔偿责任免责。由于这种免责的对象是挂靠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而非免除对合同相对方的损害责任,故不应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确认该约定无效。但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的效力只及于合同的缔约双方,该免责条款不能对抗合同外的第三人。

综上所述,挂靠单位并非挂靠车辆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其对车辆仅有有限的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仅仅是车辆的名义车主,还是挂靠者营运资格的提供者。采取的是机动车登记主义,即名义车主原则。但由于该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不科学性和不合理性,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已被抛弃。通过“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来把握。其一是运行支配者,即谁在事实上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这种支配和控制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其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包括因车辆运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谁既对车辆处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又从车辆运行中获得了利益,谁就是机动车的主体。“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在我国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并已逐步运用到了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31日以(2001)民一他字第32号,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

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该司法解释便直接采用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故我们完全可以得出结论,在涉及车辆挂靠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侵权纠纷案件中,因一般情况下,挂靠单位应在其收取费用的范围内对挂靠者的赔偿责任承担有限的连带责任。若挂靠单位未收取任何费用,则当然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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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挂靠协议书

甲方:

电话(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车号的车辆挂靠甲方,现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车辆落户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属乙方。

二、挂靠期限及责任

1、车辆挂靠经营期限:按国家规定止车辆报废期,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车辆保险

1、必须购买的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必须购买,投保金额最低为¥20万元,及车损险、交强险、承运人责任保险为40万。

2、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不出据年检手续或终止合同。

四、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如保险费、运管费、车船使用费等。

2、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发生的费用。

3、车辆转户时所发生的转户费用。

五、协议期满

挂靠协议期满,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将车辆申请报废,如乙方不申请报废,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承担

甲方在车辆挂靠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视甲方违约。如乙方在经营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物损坏、被盗等,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处理。

七、免责条款

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抱歉不构成责任。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可根据各种政策变化,经过协商达成新的经营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字:身份证号:

电话:

年月日

第11篇:车辆挂靠协议书

车辆运输挂靠协议书

甲方:晋江市恒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为开发运输市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所有的油罐车一辆挂靠甲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履行:

第一条乙方将自己所有的油罐车一辆(车牌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 挂靠甲方,并过户至甲方名下,车辆纳入甲方的帐面资产,以甲方名义从事营运活动,接受甲方的管理。但该车辆的经营权和所有权、收益权属乙方所有,车辆挂靠时的过户费用及本协议书终止后的过户费用概由乙方承付;

第二条乙方车辆挂靠甲方的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在车辆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缴交办公、业务费用人民币___ ___ __元,缴交的时间为每月的_____日。逾期未交,应按拖欠金额以日百分之______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

第四条车辆挂靠期间,应缴交的税收、各种规费(以下称税费),投保费及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用及营运时所需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自行承付;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交车辆挂靠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 ______元。本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未拖欠甲方垫付的税费、交通事故赔偿等费用,且乙方所挂靠的车辆未有尚未了结的交通事故纠纷及其它民事纠纷,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将风险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甲方退还风险保证金时不计付收取风险保证金期间的利息。

甲方可将风险保证金用于抵付乙方拖欠甲方的办公、业务费用及税费、交通事故赔偿等费用;

第六条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

供下列产资料,供甲方建立所挂靠车辆的档案:

1、经与有效原件核对无误的车辆出厂合格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缴交凭证、车辆行驶证、营运证、化学危险品准运证复印件;

2、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所挂靠车辆所有权人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及驾驶证、服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乙方住址甲方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间,需与乙方联系时,以本款所载明的地址为送达乙方的文书地址。文书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乙方住址如有变动,应通知甲方);

4、乙方与驾驶员签订的聘用合同附本。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车辆挂靠期间,应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协助乙方办理所挂靠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相关的手续(但办理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代办按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规定征收的各种税费的手续,提供所挂靠车辆支持所须的税费纳凭证;

4、协助办理所挂靠车辆投保手续;

5、协助处理与挂靠车辆有关的交通事故或营运纠纷;

6、督促所挂靠车辆进行全面的检修保养,并配备油罐车必须具备的相应设备,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7、乙方所挂靠的车辆因故被政府有关部门扣留、查封、没收的,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歇停业或注销等手续。

第八条乙方在车辆挂靠期间,应履行以义务:

1、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有义务承担政府指派的运输任务,不得作出有损于甲方名誉的行为;

2、所挂靠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要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应实行专人专车制度。提倡文明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疲劳车、冒险车和带病车;

3、保证所挂靠的车辆只用于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运输项目,不得作为其它用途或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

4、车辆挂靠期间,如需更换发动机、车架等主要零部件或其它改装项目,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报请车辆管理部门核准,方可办理变更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5、所挂靠车辆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车损险,如发生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处理的情况。处理事故的费用,及出险理赔款项不足支付赔偿费用的部分,应由乙方自行承付,其后果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乙方负责;

6、承担所挂靠车辆和聘用驾驶员在挂靠期间所产生的各种纠纷所应负的法律责任;

7、做好挂靠车辆的维护工作,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8、车辆行驶年限到期,或因事故毁损需报废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报废手续。逾期不办,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同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如经营不善等原因,乙方欲将车辆转让其它单位,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结清债权债务后方可办理。

第九条乙方拖欠甲方办公、业务费用或为其垫付的各种税费等费用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办理或提供车辆营运的有关手续,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第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

1、未履行本协议书义务,无故未及时办理或通知乙方办理政府规定的证照、手续,给乙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2、违反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书约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向乙方乱收费用的;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未按有关管理机关规定,履行自己应尽的办理证照或手续的义务,应赔偿由此给对方

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__________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的保证人,对本协议书约定的乙方应履行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书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晋江市恒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紫帽镇洋店工业区

乙方: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乙方保证人声明:

声明

本人自愿作为乙方履行上述协议书的保证人,在乙方违约拖欠应付甲方的办公、业务费用和甲方垫付的税费、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等费用时,本人愿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代为乙方偿付拖欠甲方的全部款项。

声明人:

第12篇:车辆挂靠协议

甲方:

住所地:

负责人: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_________营运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挂靠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挂靠在甲方从事_________业务.乙方用于挂靠运营的车辆为_________牌小汽车,发动机号码为_________,底盘号码为_________ .上述车辆挂靠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挂靠期限

乙方挂靠甲方从事_________业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止.

三,规税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在挂靠经营期限内,乙方每年应缴纳甲方挂靠经营管理费

用_________元,乙方同意承担其在挂靠甲方经营期间,因从事营运业务而发生的各项规税费用;(上述规税费用由甲方代收代缴,代为办理相关手续.)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无法及时缴纳有关规税费用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

四,车辆维护管理

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甲方制度对投入运营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投诉及事故处理

乙方挂靠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甲方的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挂靠经营期间,如乙方被客户投诉或因违法,违纪,违章被有关部门通报,曝光或作其他处理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甲方和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若因此而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六,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的保证金.乙方同意甲方保管保证金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甲方在乙方无违约情形并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乙方违约时,保证金视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七,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逾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乙方有破坏甲方工作秩序,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3,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乙方擅自将车辆交由第三人营运的;

5,乙方擅自转让,转租,转借车辆或甲方提供的证照的;

6,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通知形式直接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并同意甲方有权直接收回甲方提供的有关营运证照.

甲方解除协议或终止履行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即对乙方产生约束力,乙方应当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师的代理费用等.

八,其它约定.

1,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帐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关费用时退还乙方.

第13篇:车辆挂靠协议书

车辆挂靠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为在金庄矿运输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购买的自卸车一辆挂靠甲方经营。该车车型为:吨位为:,车号为:。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守:

一、此车辆实际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在车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的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挂靠期间甲方无权对车辆进行抵押、转让。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14篇:挂靠车辆管理办法

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挂靠车辆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

一、规范外挂在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车辆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将车辆挂靠在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的管理。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安技部职责

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技部是外挂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外挂车辆业务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保管车辆挂靠协议书。

第四条 运力采购部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外挂车辆上牌、保险、各项税费、车辆年检、违章处理、事故处理等事项,车主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二)加强本单位外挂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做好本公司所有挂靠车辆台帐,收集车辆及车主信息并做好登记,做到一车一档。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五条 为明确车主与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签订挂靠协议书。

第六条 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技部应定期对挂靠车辆违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通报结果。

第七条 每月由安技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参加的人员为安技部、运力采购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挂靠车辆车主、驾驶员。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宣讲国家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通报安监监测情况和存在问题,认真制定隐患整改措施,部属月度安全工作任务。

第八条 违章处理

(一) 发生违章后,挂靠车主应及时缴纳罚款。

(二) 严重违章行为和违章次数超过武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时,挂靠车主必须配合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落实办理停车处理、驾驶人员参加驾驶员培训班等处罚措施。

(三) 挂靠车主未及时处理违章或违章行为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形象时,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技部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并通报给其上级管理单位。第九条 事故处理

(一) 挂靠车辆发生较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后,车主应立即向保险公司、交管部门和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技部报告,安技部接到事故报案后及时协助车主进行理赔。

(二) 挂靠车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处理费用。第十条 报废处置

挂靠车辆达到报废条件后,应及时报废。在强制报废期内,交由有资质的汽车报废解体企业处置,不允许带牌转让、出售和抵押,相关手续及时在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技部备案。

第四章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日起开始实施。

第15篇:车辆挂靠合同

车辆挂靠合同

甲方:深圳市万民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秉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乙方车辆挂靠甲方名义经营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自愿全资自购 ,车牌号码为:、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码: ,以甲方的名称登记上牌及办理营运证。营运证的所有权归属甲方;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执行。乙方续期或迁出,应提前10天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满未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则视为乙方同意续期,本合同继续有效,有效期顺延两年,以此类推,直到该车报废为止。本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三、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材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乙方以及乙方所雇佣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四、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在每年的12月份向甲方交付次年该车所需全部费用,由甲方统一代缴车船税、年票、定级检测费、二级维护费、管理费、年审费及税费、综合杂费;对需每月缴纳的费用,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到甲方处交下月该车所需费用。如逾期缴纳费用,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遇到国家对相关收费进行调整,甲方则按当时公布规定收取。

3、为降低乙方风险和驾驶员安心货运,在合同期内乙方除为该车购买国家的交强险之外,还必须购买赔保金额100万以上及不计免赔的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为保障乙方投保的安全性、理赔的快捷性、方便性及甲方的有效管理,必须由甲方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违法违章、车辆盗抢及损坏和乙方聘请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的人事关系及安全责任等经济损失、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一概与甲方无关,且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尽快协助乙方解决问题及代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该车。保险将近到期时,乙方应提前30天主动到甲方处办理续保手续。由于乙方逾期办理或不办理续保手续,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6、若该车发生被盗被抢,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立即办理注销手续,否则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车辆运行管理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证照齐全有效,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及来路不明货物,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视甲方违约。

2、合同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迁出或乙方未到甲方处办理相应手续而将该车私自转让或出售给他人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甲方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3、挂靠合同期满,如该车转让或过户,乙方必须凭本合同及保证金收据才能办理,凡遗失其中任何一份,保证金不予退回;合同期内,乙方将该车转让,必须带齐合同、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处办理转让合同手续,续交相关过户费,结清应该缴纳的以及甲方为乙方垫付的各种费用。办结所有转让或过户手续后30天内甲方免息退回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必须凭本合同和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处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凡遗失其中任何一份,保证金不予退回。在合同期间,如乙方将该车辆转让给其他人使用,要告知甲方并带新车主到车队办理内部转名手续,且需结清一切应付费用再缴纳500元手续费给甲方。

七、免责条款

遇到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拒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签订的补充和附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合同引起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的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深圳市万民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时间: 乙方:

代表签字:

时间:

第16篇:车辆挂靠合同

车辆挂靠合同

甲方:

乙方:驾驶证号: 家庭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乙方自愿将新F车挂靠甲方经营,挂靠费按合同年度计算每年为元整大写(),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时将挂靠费按年一次性交清。备注: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应对乙方车辆履行管理职责,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复,排除隐患,乙方如不能及时修理排除安全隐患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营运。

2、乙方不服从管理,给甲方造成声誉或重大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解除与乙方的车辆挂靠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汽车落户所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优先提供货源信息,优先组货配载。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代办附加费,营运手续和各种证照以及年检,年审,手续变更,车辆保险和二级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乙方在车辆挂靠期间合法利益的侵害。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车辆实行单车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乙方车辆违章被扣留,又无能力处理时,有权要求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遇有车辆事故及其他保险事宜应及时通知甲方,可有甲方协助处理,除保险公司索赔外,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自觉维护甲方声誉,在车辆经营期内要做到车况完好,合法经营,发生货物丢失而造成损失和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所聘用的驾驶必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各

种社会活动及安全学习,无培训证上岗,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出卖或变更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审查属实后,予以办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挂靠 车辆随意作为资产抵押或将车辆出卖,变更,报废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原将挂靠车辆抵押甲方,作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如发生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将抵押车辆变卖,并从中优先受偿。

5、乙方车辆挂靠以合同期为一个交费单位,期和按年连续缴纳,时间不中断严禁以任何理由迟交或不交挂靠费。

6、乙方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参加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额不得低于50万元,保险事宜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不得脱保,漏保。

7、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过户,退出本公司。车辆可进行买卖,进行

买卖时只能转户,不得过户出本公司。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履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本合同如产生纠纷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起诉讼。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

2、本协议签订时,车辆登记书必须由甲方保管并留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17篇:车辆挂靠协议

车辆挂靠协议

甲方:乙方:

电话:身份证号:

电话:

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车辆类型:小型轿车,品牌型号:桑塔纳牌SVW7180LED,车辆识别号码:LSVA10331B2173702,发动机号:0537896。桑塔纳教练车一辆挂靠甲方经营,现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车辆落户:

乙方自有教练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权仍属乙方,车辆落户后,车牌号为:浙K1062学。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月日

第18篇:车辆挂靠合同书

合同书

企业单位名称(下称甲方):英德市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实际拥有、支配、使用人(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书。

一、现乙方出资购买__________型号车辆壹台以甲方名称到市车辆管理所登记上牌手续。车牌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车架号________。乙方信函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二、乙方以甲方单位名称使用车辆,名义上是甲方车辆,但乙方才是车辆的实际拥有、支配、使用人。因此乙方在使用该车辆时应办理上岗证和购买社保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车保险等。

三、甲方为乙方服务免手续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支付该车每年的综合费用元/年。综合费用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的交通费、安管费、什费和办理定级、季审、营运证年度审、车辆年审。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及理赔。甲方按国家税费标准收取乙方款项为乙方购买路费元/月,运管费元/年,车船税元/年,年票元/年。甲方不垫资购买。

四、甲方在此合同注明乙方车辆每年月办理年审,月办理季审,月办理定级及季审,月办理营运证年度审,月办理保险,到期月路费的购买。

五、乙方辆在社会上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货物损失、车辆被盗被抢、损坏等,人员伤亡、刑事责任、民事纠纷、私人恩怨等等)一切无法估计的责任和损失及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和承担,甲方免责。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讨乙方经济赔偿。

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乙方必须回公司购买车辆第三者贰拾万以上的保险(营业中制保险)。且每月八号参加甲方组织的交通安全学习,通过安全学习和考核,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消除事故隐患。

七、合同期内乙方车辆如需转让、售卖,与甲方协商后可办理相关手续,如乙方私下转让或售卖甲方名下的车辆,甲方有权追回原车并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期内迁出的车辆,甲方不退履约金,迁出所需费有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缴交税费的日期提前十五天以上向甲方交付该车的一切国家税费款项,甲方代乙方购买,如乙方未能按时交纳款项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免责。合同期满,如甲、乙方无异议,本合同继续有效,延续至下一个合同年限。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以甲方名义使用车辆涉及该车辆的国家税费和合同履约等,因此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金。合同期满如乙方无违约事项的,甲方全额将合同履约金退回乙方。

十、本合同如出现一方违约,遵约方可向违约方进行必要的罚款。违约方需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和后果,而为了避免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为此做出必要的行动或索赔等,由此引起的后果和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和承担。如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发生争议或纠纷,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贰年,在合同期内甲、乙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名即时生效。

甲方:英德市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姓名:

甲方经办人:身份证号:

签名日期:签名日期:

注:如国家有关税费标准有改变,按新标准执行。

第19篇:车辆挂靠协议书

甲方:郑州 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 车(车辆型号),(车牌号:豫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吨位: ),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五、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七、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八、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每年的 月 日前按时向甲方缴纳一年的车辆服务费 元(如该数额不填,既是无偿挂靠)。逾期交纳,则每日加收服务费20%的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停止为该车辆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十、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

4、拖欠应缴纳的费用达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

甲方:郑州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签章)

乙 方: 电话:

签约地点:郑州市 签订日期二〇一 年 月 日

注:此文在上传时有部分内容有更改。

第20篇:车辆挂靠协议书

车辆挂靠协议书

甲方:

名称: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名称: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便于上牌等原因,乙方自愿将车辆挂靠至甲方处(以下简称为“挂靠车辆”或“车辆”),为保障各方权益,特约定如下:

一、本协议所指挂靠车辆信息如下:

品牌

,型号

,排量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二、在挂靠期间内,乙方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

三、乙方自愿在其购置车辆挂靠至甲方处,甲方在此期间不收取乙方挂靠费用。

四、甲乙双方仅存在挂靠关系,除与车辆相关的规费、税费、保险费等与车辆本身相关的费用外乙方同意承担外,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乙方也无须支付除上述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挂靠期限,自车辆购买起至车辆注销,在有效期内如乙方需要更改汽车归属权证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因此产生的所有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权责:

1.甲方责权

1) 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相应手续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2) 甲方应协助办理车辆各项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3) 甲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经济连带责任。

5)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不合理使用车辆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向有关机关部门如实报告乙方的不合理使用车辆情况,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提请解除挂靠关系。

6) 若乙方提出车辆挂靠变更手续,甲方须积极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将车辆过户给乙方。

7) 除非乙方违约,甲方不因挂靠关系要求乙方支付挂靠、管理等任何费用。

8) 甲方不承担任何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或任何经济

损失,相关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责权

1) 挂靠期间,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保险、缴交各项税费等,乙方自愿承担相关费用。

2)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自由使用挂靠车辆。

3) 乙方作为车辆的实际控制人和使用人,负责与车辆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挂靠期间的养路费、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使用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4) 乙方自愿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对本车、车上人员、车上物品或对

《车辆挂靠证明.doc》
车辆挂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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