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付证明

2020-12-11 来源:证明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代付证明

代 付 证 明

XXXXXX公司:

兹有代付人XXX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支付给贵公司银行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XXXXX元(大写:XXXXXX)的款项。该款项是由XXXXXXXX公司代XXXXXXXXXX公司支付给贵公司的还款。

因本次代付款项而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其纠纷均由代付人与被代付款公司自行解决,与贵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代付人(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被代付款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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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付款证明

广西****公司:

本人于2014年月日付给贵公司人民币(¥:),系代购买特此证明

签章:

年月日

推荐第3篇:工程款代付证明

证明

XXXX:

兹有我单位应收取贵公司XXXX项目工程款(大写)壹拾叁万伍仟贰佰玖拾叁元叁角贰分(小写)135293.32元,经债权债务方协商,此笔款项由XXXX公司代付,由此代付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与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均与贵公司无任何关系。 特此证明。

XXXX(公章)

年月日

推荐第4篇:海外代付

海 外 代 付

一、定义:

海外代付业务是我行根据进口商资信状况,在其出具信托收据并承担融资费用的前提下,由境内分行指示海外银行代进口商在信用证、进口代收、T/T付款等结算方式下支付进口货款所提供的短期融资方式。

二、适用对象:

针对进口贸易项下有融资需求的客户

1、原做远期信用证的客户,通过远期信用证即期偿付,客户达到原来融资的目的,同时出口商提前收汇,可给予进口商一定折扣。

2、原做信托收据贷款的客户

3、原做付汇宝的客户(现汇贷款)。

三、产品优势:

1、为进口企业提供短期融资。

2、属于表外融资,不占用我行资金。

3、占用客户TR额度,不需另外授信。

4、成本较低,点差收入进中间业务收入科目。

四、相关政策:

1、信用证项下海外代付要求信用评级为A级(含)以上的有进出口权的企业;

2、托收和TT汇款项下海外代付要求信用评级为AA级(含)以上有进出口权的客户;

3、全额人民币存单质押或全额保证金担保海外代付业务属于交存100%保证金业务范畴,不受客户的评级限制。

五、简要流程:

1、业务受理

海外代付申请人申请办理单笔海外代付业务时,经办行需审核是否满足我行各项政策,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文件。

2、审批

经办行需按现行信贷审批制度办好海外代付业务的信贷审批。

3、询价与报价

办理海外代付业务的经办行填写《询价申请》,省分行确定代付行与代付利率。经办行在代付行报价基础上加点向客户报价。

4、代付发放

向海外代付行发送MT799代付指示电文,明确代付数额、起息日、代付利率及到期日等信息。代付行根据我行代付指示的要求把代付款项付至指定的收款人(出口商或银行)账户。

5、代付还款

海外代付到期,经办行应按合同约定直接从客户账户中扣划款项支付海外分行代付的本金及相关费用

六、注意问题:

1、合理控制海外代付的期限

除全额人民币存单质押或全额保证金担保海外代付业务属于交存100%保证金业务,海外代付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90天,一般客户超过90天(不含)但不超过180(含)、AAA级客户或总行级重点客户超过180天(不含)但不超过360天(含)的,由省行国际业务部负责核准;超过上述期限的报总行核准。

2、关于短期外债指标

期限90天以下的海外代付业务不占用我行短债指标;期限90天以上的

海外代付业务若代付行为境外银行或海外分行需占用我行短债指标,目前短债指标申请需总行核准。

3、关于代扣税金

通过境外银行或海外分行办理的海外代付在对境外还款时需代扣利息税(7%或10%)及营业税(5%)记入“海外代付业务代扣所得税户”。

七、对银行的收益:

可获取海外代付点差收入。

八、案例

某客户需进口付汇100万美元,由于资金紧张,申请叙做期限90天的海外代付。假定3个月LIBOR为0.2522%, 代付行报价LIBOR+30BPS,我行向客户报价为LIBOR+300BPS

我行的中间业务收益为:

1,000,000 ×2.70% ×90/360

=6750 (美元)

推荐第5篇:同业代付

同业代付

一、产品简介

我行同业代付指的是我行根据事先与国内同业签署的协议,对国内同业在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或汇款业务项下的应付款项,在规定的到期日通过我行或我行海外代付先予以垫付,国内同业在约定的还款日归还我行代付款项的本息。

二、服务功能

国内同业资金紧张,需利用我行海外代理行为其先行垫付,满足其对我行的短期资金周转需求。

三、操作流程

(一)客户准入条件与要求

国内同业须与我行签订同业代付协议。

(二)基本操作流程

四、温馨提示

1、办理同业代付时须在核定的同业代付额度内运作,不得突破。

2、同业代付原则上不得提前还款,如需提前还款,需经我行确认后方可办理

3、同业代付业务到期后必须对外支付,归还我行融资本息。

人民币同业代付业务

中资银行类金融机构(即“委托行”)根据其客户的申请,以自身的名义委托我行提供融资,我行在规定的对外付款日根据委托行的指示先行将款项划转至委托行账户上,委托行在约定还款日偿还我行代付款项的本息的业务。主要包括国内信用证结算项下和国内保理项下的人民币代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转移的条件下,为委托行的客户解决融资问题。

代付业务的特点在于,对于申请行来说,是表外业务,而对于融资行来说,有申请行的担保,一般不列入贷款会计科目核算,而是列入存放同业等科目。

一笔融资发生,但在两家银行都没进入贷款科目核算,相当于贷款额度控制再度失效。

与国内同业代付同时兴起的还有银行的海外代付业务。

海外代付业务跟国内同业间代付的特点还不一样,海外代付一般是基于融资优势和NDF(无本金交割远期)套利,而国内银行间的融资成本区别不大,更多是出于规避额度控制考虑。

何为代付业务

代付业务又称代理同业委托付款业务,一家银行的客户申请融资时,该行以自己的名义委托另一家同业为该客户提供融资,并在业务到期日由自己归还代付款项本息。

在银行国际业务中,如果是委托海外银行付款,一般称为“海外代付”业务。此前由于境内美元紧张和成本飙升,美元的海外代付业务是银行业的一种常见操作,但整体代付规模受银行外债额度限制。

今年以来,随着境外特别是香港沉淀人民币规模增加及成本优势,人民币的海外代付业务开始出现快速增长。

境内规避额度

同业之间看中的还是隐藏额度。目前,同业间的这种借贷行为,无论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还是同业贷款,都不纳入监管部门的信贷规模范畴。

同业代付对于融资企业来讲,有两笔费用:一笔是融资安排费,给中间银行,另外一笔是给融资行的利率,目前安排费率可以达到1%,并且随着行情的变化水涨船高。

而融资利率,则跟一般正常的贷款一样,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综合授信,而中间银行一般寻找对手方银行时,互相也会授信,两家银行的最大代付业务规模有个总额度限制。

而且在选择企业客户时,国内的同业代付与国际业务操作不同,只要是中间银行的授信先通过,并提供担保。

不过,由于不受表内控制,不容易受到监管,融资很可能流向一些房地产等受调控行业,加剧了这种业务的政策风险。

同业代付

推荐第6篇:海外代付

一、产品名称:海外代付(REFINANCING)

二、产品摘要

在进口业务中,出口商要求即期付款,或给予您的延期付款期限不够,作为进口商,您希望合理的延期付款期限,以顺利完成进口资金周转。针对您的这个需求,建设银行提供了产品解决方案——海外代付,帮助您提前取得进口货物,并延期支付进口应付款项。

三、产品简介

海外代付是我行根据进口商资信状况,在进口商出具信托收据并承担融资费用的前提下,由我行境内分行指示海外银行代进口商在信用证、进口代收、T/T付款等结算方式下支付进口款项所提供的短期融资方式。

四、服务功能

建设银行可办理信用证、进口代收、T/T付款等全部国际结算方式项下的代付业务; 建设银行可委托海外银行或其它银行代您支付进口应付款项,以满足您的进口需要; 建设银行可根据您的资金回流时间,为您提供最佳的海外代付期限;

五、产品优势

1.降低融资成本—海外代付业务也称买方付息贴现业务,您作为买方,需支付的费用一般情况下低于国内同期贷款的利息支出,从而降低您的融资成本;

2.付款方式具有竞争力—在三大国际结算方式项下,您可以给予境外出口商即期付款的条件,使您在商务谈判中更具竞争力;

3.减少资金占用—建设银行为您办理了海外代付,使您达到对外即期付款,而实际延期支付的效果。您可以不用自有资金就取得信用证、进口代收、T/T付款项下单据,尽快提货进入生产、加工、销售程序,销售完货物后用销售款项来偿还建设银行的付代款项,减少自有资金占用;

4.延长销售周期—在建设银行为您提供最佳海外代付期限的情况下,您可以获得充裕的时间完成销售,待销售款项回笼后再归还贷款。

六、建设银行的优势

1.可在信用证、进口代收、T/T汇款三大国际结算方式项下代您支付进口款项;2.有强大的境外分行和国外代理行优势,保证您对世界任何地方的支付需要。

七、办理条件/程序

1.您需提供进口支付的文件,包括进口合同、代理进口合同(如需)、正本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正本发票(如有)等。如果您是首次申请信托收据额度,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材料、财务信息、经营情况等资料;

2.当进口项下单据到达时,您需要提供:《信托收据》(如需)、《海外代付申请书》、内销的商务合同(如有)等申请办理海外代付;

3.待您销售款项回笼或资金周转回流后即用于归还海外代付款项,或者到期用其它资金归还海外代付款项。

推荐第7篇:代付业务申请书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一次性

代付业务申请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因我单位发放

款项需要,现委托你行将我单位提供的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现金其他

),金额为

元的款项,按我单位提供的发放清单(详见附表,含磁盘及纸质清单)所列户名、金额、以及发放存单的统一初始密码,分别为各发放对象开立个人定活两便存单

份。

我单位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你行支付手续费。

1、按份计收,

元/份;

2、按金额计收,代付金额

%;

。 我单位向你行支付手续费的时间和方式为:

。 我单位承诺事项:

1、我单位负责审核发放对象的身份证件,并对其真实性承担责任。

2、在向你行传递数据过程中负责对磁盘数据进行必要的加密保护,向你行提供的发放对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代付资金用途的合法性由我单位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我单位向发放对象发放代付资金的金额由我单位决定,如发放对象存在异议或因我单位提供数据错误要求发放对象退款的,由我单位负责处理,与建行无关。我单位负责向发放对象告知存在异议或差异,应当向我单位反映,并由我单位负责处理。

4、我单位经办人统一向你行领取存单,并负责向各发放对象发放存单,同时负责告知存款人及时到银行修改初始密码。我单位经办人从你行领取存单后,你行即已完成一次性代发业务,即你行在本申请书项下的义务即已完成。你行仅需在收到存单时依据存单的相关规则和理即可。

5、我单位对你行提供的存单及有关个人信息负保密义务。因我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我单位经办人)利用、泄露发放对象存折、密码造成的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6、发放对象的应纳税款应由我范围代扣代缴。你行无义务审查代发款项是否完税的义务。

本申请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单位留存,一份由银行留存。

申请单位、(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建行:(公章)

推荐第8篇:委托代付申请书

申请委托书

宿州德仁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建的汴河明珠会所工程,我公司欠工程的材料供应商宿州津达建材有限公司的材料款共计505258.9元整,请宿州德仁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支付,此代付款从应付我公司的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

委托单位:安徽省京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2014年11月11日

推荐第9篇:代收代付协议

代收代付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xxxx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xxxxx交予乙方制作,制作费由甲方代收代付。

二、制作收费标准xxxx元/只,统一由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定期与乙方结算。

三、所有与制作相关的质量、工期、发票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甲家满意的答复。

四、若由乙方制作的产品产生的有关问题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先行处理,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代收代付协议书

代收代付货款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为妥善解决代收代付问题,根据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三方 共同遵守执行:

一、丙方用在甲方厂区的混凝土货款,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给丙方;

二、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甲方的支付货款的行为乙方予以认可,该款从甲方 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减;

三、丙方收到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混凝土货款后,丙方认可乙方向丙方支付了混凝土货款,并开具收条加盖丙方财务章给乙方;

四、甲方付款数额以不超过丙方与乙方混凝土的总货款为限;

五、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属于乙方和丙方于2018年6月5日签署的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的附属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本协议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丙方:(盖章) 代表人:

2018年 6 月 6日

第11篇:代收代付协议

代收油款协议书

甲方:自己公司 乙方:油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合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收油款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双方恪守:

一、由于乙方XX原因,无法及时安全代收油款,故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代收油款。

二、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代收油款的劳务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代收货款的(0.38%)收取劳务费(包括银行间结算手续费在内)。如果在协议履行期间遇到银行上调结算手续费,乙方应付甲方劳务费按银行上调手续费比例相应调整。

三、甲方应收取的劳务费在代收代付每笔业务结算时同时扣除。

四、本协议履行期间为两年。自2015年01月25日始至2017年12月25日止。

本协议到期前30日,如乙方仍需甲方提供代收劳务服务,应另行与甲方签订代收货款协议书。

五、乙方委托甲方代收货款服务提供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实际付油款的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

账号: XX 1826

六、如乙方公司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变更,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否则发生转账错误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本协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本协议,双方应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八、甲方对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九、乙方保证委托甲方代收的货款为合法生意发生的款项,乙方不得委托甲方代收违法款项。否则发生问题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12篇:代收代付协议

代收代付货款协议书

协议编号: 商户编号:

甲方: 乙方:龚匡洽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合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双方恪守:

一、由于乙方没有开通电子商务结算系统,无法及时安全代收代付货款,甲方已开通电子结算系统,故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代收代付货款。

二、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的劳务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代收代付货款的(0.38%)收取劳务费(包括银行间结算手续费在内)。如果在协议履行期间遇到银行上调结算手续费,乙方应付甲方劳务费按银行上调手续费比例相应调整。

三、甲方应收取的劳务费在代收代付每笔业务结算时同时扣除。

四、本协议履行期间为两年。自2015年01月25日始至2017年01月25日止。 本协议到期前30日,如乙方仍需甲方提供代收代付劳务服务,应另行与甲方签订代收代付货款协议书。

五、乙方委托甲方代收代付货款服务提供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重庆市黔江区高昌门窗加工部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

账号: 6214 8502 3207 1826

六、如乙方公司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变更,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否则发生转账错误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本协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本协议,双方应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八、甲方对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九、乙方保证委托甲方代收代付的货款为合法生意发生的款项,乙方不得委托甲方代收代付违法款项。否则发生问题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13篇:代收代付合同文本

业务代办费协议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全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全称: 安徽省申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斌 联系电话: 0557-228708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人事代理关系,乙方承担发放全市邮政业务人员费用,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一、业务外包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以下业务:发放邮政业务代办费 。

二、工作规范和标准

甲方根据企业规章制度和业务管理需要,制订具体业务规范,乙方应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或交付受托业务。

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定期支付业务费用和业务费用所产生费用,总计为整体费用的9.2%。费用项目包括:业务代办费(含5%管理费用、应交附加税1.2%、应交增值税3%); 业务费标准:邮件妥投成功按1元/件代收,话费按邮件妥投成功0.2元/件,空白乡镇1250/月(可扣罚)。

管理费用含:邮政业务产生费用的9.2%作为服务人员成本和其他税费。 甲方于每月 25 日前向乙方支付业务费用,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供发票。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业务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或生产工具。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按照业务的完成情况向乙方结算和支付费用。 3.支付业务费用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单位名称:安徽省申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小隅口支行 银行账号:934002010004280044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邮政业务费用2个工作日内,应足额发放到相关业务人员指定账户,并依本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受托的业务再委托或转让他人。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工作原因造成邮政业务人员费发放延迟,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每延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期应付金额 1 %的违约金。

2.甲方延迟支付业务费用的,每延迟1日,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金额 1 %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未支付业务费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不得将受托业务进行业务转包或分包,乙方若有违反此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壹 年,有效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01 日至 2018 年 8月 31 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且没有提出终止合同意见,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九、附则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对方严重违约情形外,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做好交接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共同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4篇:网银代付流程

网银代付流程

建设银行:

手机后4位:

==== 亲们在提交订单后选择网银支付按照以下图片操作即可;

第一步,选择对应的银行:我的是建设银行,那么亲们在选择付款银行的时候请选建行,

第二步:登陆到网上银行支付

第三步;在跳转到建行页面的时候,有两个选项,这里亲们千万别弄错了哦,请选择账号支付,输入主持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输入附加码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输入主持人提供的手机后四位获取验证码

第五步:输入我提供的验证码,点击支付就可以了哦

辛苦各位了!!!

第15篇:1219代收代付协议

代收代付货款协议书

甲方:上海卡友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市乐通数码经营部

A P N: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合理、权利义务

相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双

方恪守:

一、由于乙方没有开通电子商务结算系统,无法及时安全代收代付货款,甲

方已开通电子结算系统,故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代收代付货款。

二、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代收代付货款的劳务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

乙方同意甲方按代收代付货款的( 1%-40元封顶)收取劳务费(包括银行间结

算手续费在内)。如果在协议履行期间遇到银行上调结算手续费,乙方应付甲方

劳务费按银行上调手续费比例相应调整。

三、甲方应收取的劳务费在代收代付每笔业务结算时同时扣除。

四、本协议履行期间为两年:

自月日始至日止。

本协议到期前30日,如乙方仍需甲方提供代收代付劳务服务,应另行与甲

方签订代收代付货款协议书。

五、乙方委托甲方代收代付货款服务提供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朱坤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山东聊城振兴路支行

账号:6222021611009564181

六、如乙方公司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变更,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否

则发生转账错误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本协议。如有特殊情况

需要解除本协议,双方应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八、甲方对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九、乙方保证委托甲方代收代付的货款为合法生意发生的款项,乙方不得委

托甲方代收代付违法款项。否则发生问题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复印件有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13年

第16篇:三方代收代付协议

代收代付协议

甲方:

乙方:广州****有限公司 丙方:****

因丙方为甲方的法人/控股人/采购……(此处请以具体的实际情况修改),

经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同意从银行账上为甲方代付采购货款 xxx元。

本协议生效后, 三方共同遵守,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年

丙方(签章):_________ 年

第17篇:代收代付合作协议

代收代付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1年8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市签订:

甲方(委托方):宁波杉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1楼

法人代表:

乙方(受托方):宁波华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江北书城8楼

法人代表:

鉴于:

1、甲方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成立的企业法人,有着良好进出口能力并与境外客户达成货物进口合同。

2、乙方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成立的企业法人,承办海空进出口货物清关运输等货运代理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棉纱进口清关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进口关税、增值税代收代付协议:

1、乙方应及时把当天出的税单传真至甲方,甲方收到进口关税、增值税税单传真件后,于

当天或次日把关税增值税付到乙方公司帐户并传真水单通知乙方,乙方应于当天或次日及时把关税、增值税付到当地清关所在海关,并传真付款水单给甲方确认。逾期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关税¥增值税¥合计:¥

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分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处理。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双方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至2011年9月12日

2、

3、

4、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第18篇:国内代付业务申请书

国内代付业务申请书

编号: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根据贵行与我司于年月日签定的《合同》(编号:,以下称“合同”),现我司申请使用额度办理国内信用证代付业务,用于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信用证号:,来单号:发票金额:付款货物的名称:代付币种/金额:代付比例:代付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我司承诺:

1、如贵行同意受理本申请代付业务,贵行有权委托指定代理行对该笔信用证项下款项进行即期付款。代理行付款视为贵行付款,贵行即享有对本公司的债权,本公司无异议地向贵行承担还款责任。

2、我司接受的融资利率,并保证在融资到期日之前或当日根据贵行支付通知的要求无条件向贵行支付包括本金、利息、银行费用在内的全部金额。我司同意代付费用按照约定的利率及确定的代付期限计算,不因我司提前还款而减少。若我司未能在融资到期日支付,则贵行有权对逾期未付的融资款本金、利息及银行费用按罚息率计收罚息。

3、贵行可在融资到期日及以后主动扣划我司在贵行所开立的账户相当于融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银行费用总和的款项。若我司在贵行账户资金不足以归还本次融资全部债务,贵行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有权管辖法院(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行使担保物权或向担保人追偿。

4、如因我公司的违约使贵行遭受的其他任何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5、本申请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盖章

年月日

第19篇:代收代付委托协议书

委托代收&代付款证明

兹有我司于 年_ _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委托XXXXXXXX,英文名称XXXXXXXXX,代我司收付货款,我司与XXXXXXXXXXXX并无实质性货物交换行为,受托方代我司收取款项,会陆续退回于我司.现特此证明!

另:受托方XXXXXXXX之对公银行帐户资料如下: 公司中文名称:XXXXXXXXXXXXX Account Name: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00000000000000000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 Bank name: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SWIFT CODE:XXXXXXXXXXX

A/C NO:(收款人港币帐号):1111111111111 A/C NO:(收款人多币种帐号):1111111111111111111 Bank Add.: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方: 受托方:

XXXXXXXXXXXXXXXXXXX 董事签名: 董事签名: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第20篇: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

XX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代收代付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维护XX行、委托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收代付业务是指XX行接受客户(法人或自然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利用我行在网络、网点和资金清算等方面的资源,代为办理委托人指定项目的收付款业务。

第三条 代收代付业务应遵循XX行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办理收付业务,银行不垫付资金,不负责处理收付双方任何经济纠纷的原则,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与客户的业务合作,推动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代收代付业务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业务品种,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做好代收代付业务的指导、管理、推广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

省分行各前台部门负责全省性代收代付业务的客户营销,客户维护工作。 第七条 省分行机构业务处负责全行代收代付业务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管理;签订全省性委托代理协议;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办法;负责代收代付业务培训和代收代付业务自律监管等工作。

第八条 省分行财务会计处负责制定全省性代收代付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全省代收代付业务会计核算的管理、检查和辅导工作。

第九条 省分行科技处负责代收代付业务的软件开发和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

省分行法律与合规处负责全省性代收代付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的法律审查工作。

第十一条

省分行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处理代收代付业务咨询、客户投诉工作。

第十二条

各二级分行、各县级支行相关部门职责按照部门业务分工,比照省分行对应部门职责履行。

第十三条 各项代收代付业务的主办行是指委托人代收代付款项账户的开户行。主办行负责委托人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委托人的资金清算、账务核对和账户管理工作;负责与委托人结算代收代付手续费,并划转到各协办行;负责办理代收代付业务的柜台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各项代收代付业务的协办行是指协助主办行办理代收付业务的分支行。协办行负责办理代收代付业务的柜台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按相关业务管理办法、操作办法完成代收代付资金的划拨工作。

第三章 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 代收代付协议

(一)所有代收付业务开办前,都应根据授权管理有关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代收代付协议书,协议书由主办行或其上级管理行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书需经签定行法律与合规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核认可,代收代付协议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名称;

2.业务名称、业务合作范围及实施方式;

3.协议各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4.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时间;

5.数据传输方式、资金清算和对账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案;

7.协议签订日期,协议期限和生效方式; 8.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9.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采用代扣方式办理的代收代付业务,必须取得被代扣客户的书面授权,同意我行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数据,从其指定的结算账户中划扣相应的款项,缴纳给委托人。第十六条

代收代付业务的报备

各行自行推出的代收代付业务新产品,需在推出前向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报备,报备材料包括:开办申请、开办业务的管理办法或操作办法及人民银行、银监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代收代付业务产品管理

(一)各行推出需要省分行提供开发支持的代收付业务新产品时,按下述步骤向省分行提出申请:主办二级分行以书面报告形式将项目情况书面报告省分行机构业务处。报告内容包括:业务名称、业务合作对象、业务合作内容、业务开办范围、业务量预测、项目效益分析、项目实施方式及开发时间要求等,报告同时附上《软件项目申请表》《XX行新产品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XX新产品业务需求书》(详见附件)。

(二)省分行机构业务处对上报的新项目进行调查、审查(重大项目或全省性项目报经省分行新产品开发委员会批准),通过后将项目资料提交省分行科技处,由主办二级分行配合省分行科技处完成软件开发、测试工作。

(三) 软件项目上线试运行结束后一月内,主办二级分行需以书面形式向省分行机构业务处、省分行科技处报送《XX行新产品业务用户报告》(详见附件)。

(四) 产品项目在开发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终止,主办二级分行需以书面形式向省分行机构业务处、省分行科技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产品背景、原计划、终止原因等内容。

(五) 产品项目在业务开展后需要停办,主办二级分行需以书面形式将停办情况向省分行机构业务处、省分行科技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产品背景、业务开展情况、停办原因、停办时间等内容。

第十八条

代收代付业务管理

(一)必须严格按照与委托人签订的代收代付协议约定的内容开展代收代付业务,不得办理协议约定内容以外项目的代收代付业务。

(二)各经办网点必须按照上级行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受理各项代收代付业务,不得推逶、拒办。

(三)各经办网点必须按照上级行制定的各项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操作办法、会计核算办法规范操作,严禁违规操作。第十九条 代收代付业务数据管理

(一)需要委托人提供数据文件的代收代付业务,必须要求委托人在提供数据文件的同时提供纸质汇总清单,纸质汇总清单一式两份,内容包括:业务提交日期、业务提交总笔数、业务提交总金额等信息,同时加盖委托人财务专用章及经办人印章。双方指定专人办理交接,核对无误后双方签章认可。

(二)需要向委托人提供处理结果数据文件的代收代付业务,必须在向委托人提供数据文件的同时提供处理结果纸质清单,处理结果纸质清单一式两份,内容包括:业务办理日期、业务成功总笔数、业务成功总金额、业务失败总笔数、业务失败总金额等信息,双方指定专人办理交接,核对无误后双方签章认可。

(三)代收代付业务数据(数据文件、纸质清单等)保存期限与会计传票保存期限相同。第二十条 代收代付业务结算管理

(一)各行在办理代收代付业务时,应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支付结算业务。

(二)各行在办理代收业务时,必须坚持先向付款客户收款或扣账、后给委托人进账的原则;进行代付业务时,必须坚持先向委托人收妥款项、后给收款客户进账的原则。

(三)代收代付业务发生时,主办行应产生相关的明细、汇总、成功与不成功等业务报表,并由专人详细核对业务报表。按成功部分向委托人进行资金结算。

第二十一条 代收代付业务手续费管理

(一)开办代收代付业务时,原则上应按代收代付金额或笔数向委托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具体执行的手续费标准按照主办行或其上级管理行与委托人签订的代收代付协议约定为准。

(二)代收代付手续费由主办行按协议约定时间向委托人收取;主办行同时负责根据各协办行代理业务量(金额或笔数),将手续费划转到各协办行。代收代付业务发生的所有手续费收入,必须全额转账计入中间业务收入科目——代收代付手续费收入科目。

(三)开办代收代付业务必须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不得向委托人以外的其他客户收取代收代付手续费。

第二十二条 代收代付业务凭证管理。

(一)代收代付业务凭证可分为一般单证和重要单证,凭证分类按照与委托人签定的代收代付协议约定为准。一般单证视同银行一般凭证进行管理,重要单证视同银行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

(二)二级分行的代收代付业务凭证由财务会计部门负责管理,县级支行的代收代付业务凭证由资金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三条 加强内部约束制度,严格操作程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各业务环节操作员要互相制约,提高差错或纠纷的处理效率,对内部违规违章等操作行为必须进行严格处罚,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有效防止风险。

第二十四条 加强系统风险防范,加强对中心系统软件的维护、开发与完善,对营业网点的日常业务进行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解决,不断完善各项代收代付业务的系统软件。

第二十五条 加强制度建设,各部门应根据代收代付业务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操作规范、会计核算办法、数据维护等管理制度。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XX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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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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