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证明范文

2022-08-24 来源:证明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如何证明同居关系?

如何证明同居关系?

1、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解除非法同居时

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3、解除非法同居

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4、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5、解除非法同居时

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6、解除非法同居

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7、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

深圳王平安律师 133 600 72417

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 南山区南海大道保利大厦

当受理。

8、解除非法同居时

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9、解除非法同居

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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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同居

板儿乙

男女由于爱,同居在一起,之后发生的种种矛盾,与欢笑.

片头:时间:日内,人物:唐唐,地点:回家路上

唐唐手里拎着一个文件包,往家走.一路上行人熙攘.

第一镜:镜头从路的另一边拍摄,唐唐行走,全身.

第二镜:镜头从唐唐正面拍摄,架拍,人物划过镜头.

第三镜:镜头拍摄唐唐行走的脚步.

第四镜:镜头唐唐视角行走时的路面.

第五镜:镜头拍摄唐唐做电梯,镜头从唐唐斜下方拍摄,画内唐唐的脸和电梯蹦的楼层字.

后期:在以上镜头中加入,监制导演摄像场记灯光剧务演员名单等.

由于场景很少就不分场了,按事情发展的顺序拍摄.

第一镜:镜头在小区远景拍摄架拍:在北京的一个小户型的小区里,五彩的高楼.

第二镜:镜头侧拍,画内张莉莉正座在电脑前,鼠标清点,键盘飞驰.噶噶作响.

第三镜:镜头从后面架拍,画内唐唐走到门前,脱了鞋,拿钥匙打开门.

第三镜a:镜头特写,画内手拿钥匙开门.

第三镜b:镜头地锅平拍,画内脚脱鞋,然后唐唐弯腰把鞋拿起放在鞋架上.

第四镜:镜头在室内拍摄,画内房门打开唐唐进屋看见莉莉在上网说:\"哎!你下班这么早啊!今天吃什么啊.\"边说边往里走,边脱上衣.打开衣柜把衣服挂进去.

第五镜:镜头在莉莉斜前方拍摄,画内莉莉正在聊qq,门开歪头见唐唐:\"老公你回来啦,\"边打字边说:\"今天吃馒头,辣椒弹鸡蛋.都是你爱吃的\"

第五镜a:镜头特写,画内莉莉打字键盘和双手.

第六镜:镜头在莉莉斜后方拍摄,画内莉莉把qq挂起来,转过身面对唐唐说:\"快去洗手,吃饭了\"

第六镜a:镜头特写画内莉莉的微笑的脸.说:\"快去洗手,吃饭了.\"

第七镜:镜头在莉莉前方拍摄,画内莉莉打开电视走出画

第八镜:镜头在卫生间门前方拍摄,画内唐唐进卫生间.莉莉进画在端菜盛饭,盛饭的同时说:\"你洗完手别用我的毛巾,那个蓝色的是你的.\"

第八镜a:镜头在桌子上放垂直拍摄,画内莉莉端来菜几样儿.

第九镜:镜头在唐唐侧正面拍摄,画内唐唐洗手间边擦脸边说:\"咱两个都住在一起了,你怎么还跟我分的这么清楚啊?\"

第九镜a:镜头在唐唐侧后拍摄,画内卫生间镜子里唐唐擦脸动作,带本人关系.

第十镜:镜头在莉莉侧后方,画内莉莉拿筷子在水池里涮说:\"还有早上你刷牙的时候别把牙膏末子喷到卫生间的镜子上,我都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你还是改不了.真让人受不了\"

第十一镜:镜头在侧面拍摄,画内唐唐挂毛巾说:\"我还受不了你呢?你刷牙老从牙膏的中间挤,我一次都没说过你,我的这点毛病你到老念叨.\"

第十二镜:镜头在莉莉正面拍摄,画内莉莉叹口气走到放菜的桌子前,生气的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撩:\"还吃不吃饭啊?能不能吃完饭再说.\"

第十三镜:镜头在镜子前,华内洗手间的镜子里唐唐胡楼胡楼头发,嘀咕着说:\"是谁先挑起矛盾阿?\"莉莉画外音\"你还说,你刚才说什么啊?\"

第十四镜:镜头正对着洗手间的门架拍,画内唐唐推开卫生间的门满面堆笑:\"哎~~~~!不说了不说了,我错了还不行,先吃饭.\"说着坐在饭桌前.

第十五镜:镜头在两人之间,画内唐唐拿起筷子加了一块鸡蛋,眉飞色舞地送到莉莉嘴边。

第十五镜a:镜头特写,画内筷子加鸡蛋.

第十六镜:镜头特写,画内莉莉崛起嘴眼睛看着鸡蛋说:“什么你错了还不行,本来就是你错了。”“哦好好我错了~~~!都是我的错~~~来来吃块儿鸡蛋。”

第十六镜a:镜头特写,画内唐唐微笑的脸,说:\"都是我的错~~~来来吃块儿鸡蛋。”

第十七镜:镜头特写,画内莉莉瞟了老公一眼,随后一口咬掉鸡蛋,发出猪吃的声音:“嚎!”

第十八镜:镜头在二人之间,画内扑哧一声二人对视而笑。

第十九镜:镜头在人物背后,画内二人吃饭背影,电视正在演一个连续剧。

第廿镜:镜头从上面府拍,画内唐唐坐在电脑前翻看网页,镜头转到莉莉收拾碗筷.

第廿一镜:镜头在唐唐侧面,画内唐唐侧眼偷看莉莉正在刷碗.

第廿二镜:镜头在唐唐侧后上方,画内唐唐点开莉莉挂着的qq,聚精会神看里面的聊天纪录。

第廿三镜:镜头在莉莉侧面,画内莉莉刷完碗筷向镜偷走来,发现唐唐在偷看她的qq聊天纪录

第廿四镜:镜头在莉莉侧面上方府拍,画内莉莉眼睛瞪了起来,一叉腰一跺脚:“嗯!你你你干吗呢?”

第廿四镜a:特写莉莉跺脚.

第廿五镜:镜头在唐唐前方,画内唐唐吓了一跳,一缩脖,冲着墙一吐舌头,然后板起脸转过来对着莉莉一本正经的说:“我这是在视察工作,看看你有没有-----”。

第廿五镜a:镜头在唐唐视角,画内莉莉生气的脸.

第廿五镜b:镜头在莉莉视角,画内唐唐一本正经的说:“我这是在视察工作,看看你有没有-----”。

第廿六镜:镜头在唐唐背后,画内莉利的手指用力的戳着他的脑袋说:“看看看!看什么看啊?你知道你这是什么行为么?”

第廿七镜:镜头在唐唐正面拍摄,画内唐唐闭起一只眼用另一眼还在看着电脑屏幕:“啊!”了一声。

第廿七镜a:画内电脑屏幕,鼠标的箭头还在一行一行的扫莉莉的聊天纪录.(挂唐唐关系)

第廿八镜:镜头在唐唐侧正面拍摄,画内莉莉用力点了他额头一下说:“你这叫偷窥,是违法行为。”唐唐一歪脖儿.

第廿九镜:镜头在唐唐后面,华内唐唐慢慢的转过脸来对着莉莉,狐疑的眼光:\"偷窥,偷窥,我偷窥你洗澡啦!我偷窥你睡觉了!我偷窥----\"镜头摇到莉莉的脸上,莉莉紧接着说:\"滚滚滚滚滚滚----!下流\"

第卅镜:镜头在唐唐前面拍摄,画内唐唐目光从莉莉身上转向电脑不理会儿接著看,莉莉:\"还看不是不是,找我跟你急呢?\"

第卅一镜:镜头在唐唐侧面拍摄,(挂莉莉关系)唐唐手握鼠标一敏嘴儿,随后咋嘛了一下嘴,有点不高兴:\"不看了!我看电视去.\"说话间来到了床上.

第卅一镜a:特写,画内唐唐的手将鼠标往前一推.

第卅二镜:镜头唐唐视角,画内莉莉得意的坐在电脑前开始聊天,唐唐把电视声音开的很大{注:电视和电脑放的很近},

第卅二镜a:镜头在唐唐侧面,画内唐唐用遥控器,遥控电视.莉莉在上网.

第卅二镜b:画内电视的音量变大.

第卅三镜:镜头在莉莉前方,画内莉莉皱着眉头说:\"你能不能把声音开小一点啊!吵死我了.\"

第卅三镜a:镜头在唐唐视角,画内莉莉转过头说:\"你能不能把声音开小一点啊!吵死我了.\"

第卅四镜:莉莉视角,画内唐唐说:\"电视电脑你都站着啊?\"

第卅五镜:镜头在莉莉侧面,画内莉莉手打键盘聊着天说:\"我没不让你看电视,我是说你看电视的声音小一点,我这儿特吵.\"

第卅六镜:镜头在唐唐侧面拍摄,画内唐唐脸上有很坏的表情,故意把声音还调大,

第卅七镜:镜头在唐唐视角,画内莉利一生气,顺手就把电视给关了.然后蔑了唐唐一眼据徐聊天.

第卅七镜a:镜头在莉莉前面,画内莉莉生气,关电视动作.

第卅八镜:镜头在唐唐侧前方.画内唐唐有点火:\"干什么呀你,哦你聊天连电视也不让我看,那我干什么啊.\"

第卅九镜:镜头在二人之间,画内莉莉扭过头来看着唐唐:\"我看电视你也不让看,哦~~~~~~!是不是怕费你们家的电啊?\"

第卅九镜a:莉莉面部特写

第卅九镜b:莉莉视角,画内唐唐说:\"哦~~~~~~!是不是怕费你们家的电啊?\"

第四十镜:镜头在唐唐视角,画内莉莉还是看着唐唐说:\"张莉莉,咱两个可还没结婚呢?这刚在一起这么两天,你就这个吧那个吧,瞧你把我管的,什么毛巾吧牙膏牙刷的.\"

第四十镜a:镜头在莉莉视角,画内唐唐:\"张莉莉,咱两个可还没结婚呢?这刚在一起这么两天,你就这个吧那个吧,瞧你把我管的,什么毛巾吧牙膏牙刷的

第四一镜:镜头特写,画内张莉莉看着唐唐说的热闹却扑哧一声笑了:\"你这人啊!无理取闹.\"

第四二镜:镜头在二人之间,华内唐唐反驳:\"谁无理取闹啊?谁无理取闹啊?谁啊?\"莉莉在上网

第四三镜:镜头在唐唐视角,画内张莉莉说:\"这样吧\"起身站在床上对着唐唐

第四四镜:镜头在二人之间,画内唐唐往后缩惊奇的问:\"干什么啊?想非礼我啊?\"

第四四镜a:特写,画内唐唐仰头看着莉莉:\"干什么啊?想非礼我啊?\"

第四五镜:镜头在唐唐视角,\"臭美吧你!\"莉莉说话间伸手去拽坐在床上的唐唐.

第四五镜a:镜头在二人之间,画内莉莉伸手去拽坐在床上的唐唐

第四六镜:镜头在莉莉视角,画内唐唐说:\"嗨!怎么招,还动手,我跟你说君子动口不动手.\"

第四六镜a:镜头在二人之间,画内莉莉把他拉了起来

第四七镜:镜头在二人身后,画内莉莉把唐唐推到电脑前

第四七镜a:镜头特写,画内莉莉美美的坏笑说:\"我可不是不讲理的人,你玩电脑我看电视.\"

第四八镜:镜头在莉莉视角,画内唐唐高兴的坐在电脑前回头敬莉莉一句:\"好男不跟女逗.\"然后拿起鼠标:\"我把你qq关上了啊\"

第四九镜:镜头在二人之间,画内莉莉坐在床上说:\"关上干嘛?挂着呗!\"

第伍十镜:镜头在莉莉视角,\"挂着\"唐唐转身说:\"你不怕我看你聊天纪录.\"

第伍一镜:镜头在唐唐视角,画内莉莉摆出一副狂妄的驾驶:\"你敢看,你再看我跟你急.把电视给我打开.\"

第伍二镜:镜头在唐唐侧面拍摄,画内唐唐把电视打开刚要动电脑,莉莉说:\"遥控器给我.\"

第伍三镜:镜头唐唐视角,画内唐唐手拿鼠标说:\"自己拿\"镜头摇到桌子上的遥控器伸手给她扔了过去.

第伍三镜a:镜头二人之间,画内唐唐把遥控器递过去.

第伍三镜b:镜头在二人之间,画内唐唐上网,莉莉看电视

第伍四镜:镜头在莉莉正面,画内莉莉又说:\"老公,我渴了你给我倒杯水.\"

第伍五镜:镜头在唐唐侧面拍摄,画内唐唐继续电脑的操作嘴里说:\"你不会自己倒啊\"

第伍六镜:镜头在莉莉侧面拍摄,画内莉莉撒娇着说:\"不嘛!我懒的动了,我就要你倒.\"

第伍七镜:镜头在莉莉视角,画内唐唐无奈只好倒水.然后把水递给莉莉

第伍八镜:镜头在二人之间,唐唐走到电脑前刚作稳了,莉莉又细声细气的说:\"老公,这水太烫了.我要吃apple.\"

第伍八镜a:镜头在莉莉正面拍摄,画内莉莉双手捧水杯又细声细气的说:\"老公,这水太烫了.我要吃apple.\"

第伍九镜:镜头在二人之间,画内唐唐无精打采的去洗苹果,洗完了拿回来,递给莉莉:\"我不吃苹果皮,你给我销皮.\"

第六十镜:镜头在唐唐侧面拍摄,画内唐唐只好又销皮,

第六十镜a:镜头特写画内唐唐的手销苹果

第六十镜b:镜头在唐唐视角,画内唐唐把销好皮拿过来给莉莉,莉莉笑着说:\"老公真好.\"

第六一镜:镜头在莉莉视角,画内唐唐作了个鬼脸说:\"我现在能不能去上网了.\"

第六一镜a:莉莉会意的点点头.

第六二镜:镜头在侧面拍摄,画内唐唐在次做到电脑前,欲要伸手去摸电脑的键盘手又缩回来了,转过头看定莉莉

第六三镜:镜头在唐唐视角,画内莉莉先没发现后敏敏嘴说:\"干嘛?干嘛老看着我.色狼似的!\"

第镜:镜头在莉莉身后带莉莉关系,画内唐唐用手挠挠头说:\"还有什么分负嘛大小姐.\"

第六五镜:镜头在二人之间莉莉歪歪脑袋说:\"没有了,哦对了.\"一个坏笑:\"不许偷看人家的聊天纪录,\"

第六五镜a:镜头特写莉莉的歪头,一个坏笑

第六六镜:镜头在唐唐身后拍,画内唐唐转过头面对电脑,右手伸出个手势作ok状:\"ok!没问题.\"

第六七镜:镜头在唐唐侧面拍摄,画内唐唐开始聊天,莉莉把电视的声音调的老大,起初唐唐忍耐,后来终于忍不了了.

第六七镜a:镜头甩向莉莉鬼意的脸,拉到手拿遥控器

第六七镜b:镜头内电视声音老大

第六八镜:镜头在莉莉视角,画内唐唐转过头说:\"报酬啊你,哦喝茶吧吃苹果吧?让我伺候你一六够,你还开那么大声.小声点儿.要不我也把他关喽.\"

第六八镜a:镜头在电视位置,画内唐唐转过头说:\"报酬啊你,哦喝茶吧吃苹果吧?让我伺候你一六够,你还开那么大声.小声点儿.要不我也把他关喽.\"

第六九镜:镜头在莉莉前面,画内莉莉洋洋得意,颤着身子说:\"让你也常常电视声音的滋味.\"

第七十镜:镜头全景两个人,画内唐唐软下来,爬到莉莉身边说:\"哎幽!莉莉我知道刚才是我错了,你把声音调小一点,现在都10点多了,声音大了扰民,邻居会说的.\"

第七十镜a:镜头特写,唐唐说:\"哎幽!莉莉我知道刚才是我错了,你把声音调小一点,现在都10点多了,声音大了扰民,邻居会说的.\"镜头可以从唐唐的脸上摇到莉莉的脸上

第七一镜:镜头侧面拍,画内莉莉拿起遥控器把电视的聲音調小了以後對唐唐得意的說:\"看你以后还和我吵.\"

第七二镜:镜头全景,画内唐唐回到电脑前.莉莉继续看电视,

第七三镜:镜头侧面拍摄,画内唐唐胡乱的看看几个长去的网站.感觉无聊.

第七四镜:镜头全景侧面拍摄,画内唐唐回头偷眼观看莉莉.见她似乎睡着了,叫:\"莉莉\"

第七四镜a:镜头特写莉莉睡熟(画外音)\"莉莉\"

第七四镜b:镜头侧面描写,画内唐唐回过头来面对电脑,手哪鼠标.

第七五镜:镜头特写,画内电脑屏幕点开了莉莉的qq想再看看聊天纪录.

第七六镜:镜头莉莉视角,画内唐唐回过头看看莉莉

第七七镜:镜头从唐唐侧面拍,画内思索的唐唐后面是熟睡的莉莉,怕她醒来又要闹,

第七八镜:镜头特写电脑屏幕,关上聊天纪录.打开qq,然后搜索美美,找到了一个离家比较近的,就加成了好友,然后火热的聊了起来,键盘声嘀嘀嗒嗒,吵醒了打瞌睡的莉莉.

第七八镜a:镜头侧面唐唐聊天的表情

第七八镜b:镜头特写莉莉由于是靠在床背上睡的,所以睡熟了头就下滑了一下醒了.发现的表情

第七九镜:镜头莉莉视角,唐唐专心的聊天呢

第八十镜:镜头带唐唐关系,画内莉莉轻轻爬过来看,见唐唐正在聊天,就巧无声息的来到了他的背后,看看他们在聊些什么.这时的唐唐全然不知.

第八一镜:镜头特写莉莉看屏幕的眼睛,镜头从整个一张脸推到只有一双眼睛.

第八一镜a:镜头电脑屏幕一屏幕为主能戴上唐唐的手最好,

屏幕上的内容如下:

午夜一枝花:明天是我生日,你送什么礼物给我啊?

原始兽:是真的假的阿?

午夜一枝花:人家真的过生日,就是不过生日,也不给你白看,见面怎么也的来点见面礼阿?

原始兽:我没有礼物阿

午夜一枝花:穷鬼也学人家在网上泡美美啊!反正没有礼物就是不见

原始兽:哪我(打到这里要停顿)

第八二镜:镜头从唐唐正面拍摄,画内唐唐思索犹豫,而在身后的莉莉也保持沉默

第八二镜a:镜头特写唐唐得手从键盘上拿下来,放在膝盖上,欲放在键盘上而又缩回.

第八二镜b:镜头侧面特写莉莉的脸,镜头下拉到莉莉的手上,画内莉莉的一只手由松变紧,握成拳头.

第八二镜c:镜头对准电脑屏幕,唐唐在刚才没有打完的第放打上

原始兽:哪就给你买个洋娃娃作生日礼物吧!

第八二镜d:镜头特写莉莉的脸,大特写,一张暴怒的脸

莉莉看见电脑屏幕上唐唐正在和一个女孩子聊的火热,内容大概是女孩子过几天过生日要唐唐送她生日礼物才和他见面,没有礼物就不见面.在犹豫是否答应,莉莉也在背后看着唐唐的抉择,莉莉的手不禁握紧,眉头紧缩,等待着唐唐的判断,经过一会儿的考虑唐唐答应了女孩子给她买个娃娃作为生日礼物,女孩子那边发来了笑脸和唇印.莉莉爆发了.

第八三镜:镜头从侧面拍摄,莉莉双手攥紧小拳头照着唐唐的背部乱砸喊:\"你竟敢送别人礼物,啊我不杆,你还和别人见面,还给别人过生日,你脚踏两只船.\"唐唐哎呀哎呀的用双手护住头,他被莉莉这突奇来的一下给搞的措手不及:\"别打了,别打了,我错了,我不送她礼物了.\"

第八四镜:镜头全景在两个人的前面描写,画内唐唐推开疯狂攻击她的莉莉,莉莉作在床上咬着牙喘着粗气瞪着眼看着唐唐

第八四镜a:镜头从莉莉视角,唐唐一连苦相说:\"我只是想和人家交个朋友.\"

第八五镜:镜头全景主莉莉,\"交朋友需要送东西啊?交朋友还要和人家见面啊?\"莉莉愤怒着说

以下大段对白,单拍.

唐唐无奈的说:\"我只是想找个异性的网友.\"

莉\"我不是异性嘛?\"

男\"是,可是你跟别人不同啊?\"

莉\"哦!我跟别人不同,她长得好看,我老啦.\"

男\"我不是那个意思?\"

莉\"你不是什么意思啊?你就是对她有意思?你就是想脚踏两只船?\"

男\"什么啊?我不跟你说了,你无理取闹,睡觉了.\"

莉\"你今天不说清楚了就甭想睡觉.\"

男\"哪你说怎么着?\"

莉\"你,你骂她然后把她珊了.\"

男\"我今天刚和人家认识,而且-----\"

莉\"你不骂我骂她,起来?\"说话间用手去推唐唐

男\"莉莉,你别太过分,她可是我的网友.\"将莉莉推开

莉\"你的网友又怎么了.\"

男\"你以前珊了我20几个女网友我都没说什么?你的网友我可一个都没动过?\"

莉\"今天就得骂她,然后在把她珊了.\"

男\"哎幽!我困了,睡觉睡觉,明天再说.\"说话间用手利落的关掉了qq

莉\"不成!今天不把她除掉,你就别在这里住了,还想睡觉?\"

男\"莉莉!这可是你逼我的.\"

莉\"我逼你了怎么着吧?\"

男\"告送你,我早就在你这里住繁了.每天那么多事.\"

莉\"哪你滚吧!\'

男\"咱两个就不是和住在一块儿?\"

以上对话全景穿插互相切,个别动作现场设计.

第八六镜:镜头全景,说话间唐唐起身走到衣柜旁,拉开柜子拿了个包,开始收拾衣服:\"格格不入.\"

第八七镜:镜头莉莉全景,画内莉莉呆坐在床上,镜头推到她的脸上眼泪夺眶而出?(没有想到事情会闹成这样)

第八八镜:镜头莉莉视角,画内唐唐收拾好衣服.来开房门回头看莉莉气愤的沉默的都说一遍:\"就你这样儿,没人能和你在一起.\"

第八九镜:镜头唐唐视角,莉莉从床上下来拿起一个布娃娃抛过去,大喊一声:\"滚!!~~~~~!\"

第八九镜a:镜头甩拍,镜头随娃娃走,娃娃砸向唐唐,唐唐一愣.

第八九镜b:镜头唐唐视角,画内莉莉颤抖着站在那里.

第九十镜:镜头在莉莉身后,画内唐唐见伤心颤抖的莉莉摇摇头走出门去.

第九一镜:镜头侧面拍摄衣柜的镜子反射的莉莉,画内莉莉哭得更厉害了,莉莉跑进镜头,镜头摇拍,莉莉追到门口,偎依在门上

第九二镜:镜头特写莉莉依偎在门口伤心说:\"我以为我在你心里是排第一的,没想到还不如一个网友.\"

第九三镜:镜头莉莉视角,唐唐转过脸来也以是两行热泪:\"谁说不是拍第一,只是你太任性.\"

第九四镜:镜头先特写莉莉的一张脸,然后拉到半身莉莉伸出双手:\"唐唐,能不能别离开我,我错了\"说出错来哭得更伤心,因为她认为自己没错.

第九五镜:镜头莉莉视角,唐唐丢掉手中的包,跑过来

第九六镜:镜头全景,画内唐唐紧紧的抱住莉莉:\"是我错了,我不该答应给那个女孩子买礼物.\"

第九六镜a:特写,两个人抱着,画内莉莉的泪脸,莉莉哭囊说:\"我不该把你的女网友都珊掉.\"

第九七镜:镜头全景从上面府拍,唐唐突然推开莉莉擦擦眼睛一本正经的说:\"莉莉,你在我的心理不是排第一.\"

第九八镜:镜头特写莉莉闪着泪光的眼睛迷惑:\"哪是谁,你心理还有谁,快说.\"

第九九镜:镜头特写唐唐鬼意的一笑:\"我妈排第一.\"

第一百镜:全景唐唐挂了莉莉一个鼻子.

第百一镜:镜头特写莉莉反应过来戴着泪的笑:\"你讨厌啦!\"

第百二镜:镜头全景莉莉伸出手去揪他的鼻子,唐唐转身跑,莉莉扑上唐唐的背,唐唐就把莉莉背跑了,两个人消失在欢笑声中,:\"哦!猪八戒背媳妇喽?\"

第百三镜:镜头以黑屏淡入,位置于床前,莉莉睡在床上.熟睡中.

第百四镜:镜头在卫生间角落拍摄,唐唐正在刷牙,漱口,然后对着镜子喷漱口水.

第百五镜:镜头特写唐唐突然想起什么.

第百六镜:镜头特写唐唐的手擦镜子,一直擦,擦好久,认真的擦.(此镜做片尾.)

推荐第3篇: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应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视其违法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民事制裁。但基于这类“婚姻”关系形成的原因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复杂,为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维护安定团结,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的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是符合实际的。为此,我们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提出以下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院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非法同居关系。

2.1986年3月15 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5.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6.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7.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1.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1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1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14.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15.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凡最高人民法院过去的规定与本意见相抵触的,均按本意见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应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视其违法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民事制裁。但基于这类“婚姻”关系形成的原因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复杂,为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维护安定团结,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的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是符合实际的。为此,我们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提出以下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院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非法同居关系。

2.1986年3月15 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5.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6.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7.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1.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1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1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14.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15.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凡最高人民法院过去的规定与本意见相抵触的,均按本意见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推荐第4篇:同居协议

同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友好深刻商谈,本着互不伤害互不损失的原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同居协议:

一、生活方面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特长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务琐事。(具体细节相处半个月后另定)

2、饮菜口味不一致时,应努力适应对方,不可私自抱怨。

3、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应无偿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

4、双方应注意个人卫生,每天应冲凉一次,刷牙两次,内裤天天换,不准把臭袜子乱丢,不准上完厕所不冲水等。

5、自己的衣服自己洗,互不帮助对方,特殊情况除外。

6、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准把对方的床上功夫讲给别人听,更杜绝在同居的日子里以性惩罚对方。

二、工作方面应尊重对方的工作性质,在工作方面给对方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交友方面

应给对方自由,在不出轨的范围内,双方可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有权在外面结交各自的同、异性朋友,对方无权干涉,并应尊重对方的亲友。

四、金钱方面

两人生活的公共费用共同分担,其它方面自负。

五、其它

1、如违反以上条例,可看情节轻重罚包揽所有家务、强迫锻炼身体等。

2、若因性格不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时,另一方应本着好聚好散的态度,和气分手,不准做出伤害性的言行。

3、双方应共同朝着结婚的目标迈进。若有一天双方有缘结婚时,协议另定。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婚或分手之日起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5篇:同居协议书

同居协议书

关于同居协议书范本大全

篇1:同居/试婚协议书

男方: 女方:

鉴于双方已经交往了很长时间,并且均有与对方结婚的打算,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对方,避免结婚后才发现缺憾,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在同居期间应当相互忠诚、尊重、互谅互让,遇事互相商谅,讲道理,不胡搅蛮缠,建设和谐家庭。

第二条 同居自 年 月 日开始,自双方领取结婚证书或一方明确表示不再与对方同居时终止。

第三条 同居期间各方均应拿出部分收入支付共同开销,男方拿 元,女方拿元。各方的其他个人支出应有节制,有大额支出计划时,应当征求并尊重对方意见。

第四条 同居期间的房租、购置的生活必须品、家电家具以及生活费由双方共同负担。购置的家电家具归双方共同所有。

第五条同居期间,双方均应采取严格、科学的避孕措施,确保女方同居期间不怀孕。如果怀孕的,男方应当与女方结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堕胎,相关费用由男方支付。

第六条 男方应当关心女方,过性生活应当经女方同意,男方不得强迫女方。女方以不让男方上床为手段惩罚男方,应当注意分寸。

第七条 做饭及家务由双方负责,合理分工,如可由男方买菜,乙方下厨,甲方洗碗。

第八条 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及与异性的工作交往。

第九条 一方原则上不得在外留宿,如果晚回家,应当电话告知,以免另一方担心。

第十条 一方在同居期间不得与其它异性有暧昧关系,更不得有性关系或同居关系。

第十一条 双方均可提出提前终止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处理如下:

第十二条 同居期间双方对同一事项的处理出现分歧的,双方应互谅互让,以理服人,避免情绪失控,禁止使用暴力。

第十三条 一方对另一方的缺点应学会容忍,并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让其改正。

第十四条女方认识到言语过多对男方的杀伤力,应当克制喋喋不休,尤其当琐事发生,女方不得将N年来男方的各种不是连带男方父母祖父母辈再控诉N遍;男方认识到表达关爱对女方的重要性,应当克服闷葫芦心态,注意要以言语及行为表达对女方的爱。 第十五条双方应避免恶言相向。女方不得使用诸如\"当初算我瞎了眼跟了你\"\"下辈子嫁猪嫁狗也不嫁你\"等严重伤害男方的话,也不得借题发挥数落男方祖宗十八代;男方也不得使用诸如\"就算女人死绝了也不要你\"等严重伤害女方的话。

第十六条 节假日,一方应对方要求可以见对方家长,对家长应当有礼貌。

第十七条 一方应注意为另一方的隐私留有空间,尤其

是对于之前与异性交往的隐私。 一方追问,另一方不愿回答的,可以不回答。 第十八条 双方应勤俭持家,不奢侈浪费,不互相攀比,避免对方腰包大出血。

第十九条 上班前,男方可以吻别女方,下班男方进门时,女方可以给男方一个拥抱。

第二十条一方应当对重要日期如认识日及认识第N天、同居日做特别记忆,在情人节、七夕等固定节日双方应当一起过。如果男方忘记了特殊日期,女方可以发点小脾气,但不能给男方脸色看。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身份证复印后附于本协议之后。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篇2:同居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讨,鉴定此协议,此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订后即可生效,各自妥善保管。

协议内容:

一、关于同居关系

1、甲乙双方为同居男女朋友关系。

2、甲乙双方均享有人格自由、独立空间,甲乙双方不得相互干涉

3、在此协议期间,在不违反以下协议的情况下,若甲乙双方有一方提出结

束同居关系或解除男女朋友关系,需提前申请,甲乙双方共同商讨。

二、关于交友自由问题

1、甲乙双方均享有自由交友的权利,甲乙双方不得互相干涉。

2、甲乙双方若交异性朋友,需自动保持距离、掌握分寸。甲乙双方均不可带异性回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出申请,若没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

3、甲乙双方均不可与异性有暧昧关系,如果有暧昧关系必须主动交代,以求宽大处理。

三、关于时间安排问题

1、甲乙双方在时间安排上必须以对方为主导(在安排活动时,如甲乙双方

有任何一方提出安排两人活动,对方必须做第一考虑,再安排其他活动。)。

2、甲乙双方时间自由安排,只需提前通知对方,不得隐瞒,零点之前回家。

3、甲乙双方周日必须预留时间做家务,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

周日不能预留时间做家务,必须在周日之前把家务做完。

4、一个礼拜不能超过四次单独外出时间。

四、关于家务问题

1、家务卫生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打扫。

2、周一至周六晚饭由甲方主动负责(如甲方有事不能做晚饭,需提前告知乙方)并善后。

3、周一至周六早饭由乙方主动负责(如乙方有事不能做早饭,需提前告知甲方)并善后。

4、如果做饭的另一方(例如甲方做饭,提出人为乙方)提出,免除对方哪天做饭,可以不记责任。

5、周日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完成家务。

6、在乙方特殊情况期间,甲方应主动承担家务(尤其是洗衣服)。

五、关于吵架问题

1、甲乙双方从协议生效日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乙方吵架。

2、如遇双方意见不合,发生争执,甲方应主动承担道歉的任务。如果甲方

还想表达自己的想法,必须发生争执20分钟以后心平气和的简单阐述,如乙方表示不愿继续,甲方必须停止。

3、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时,任何一方提出停止争执,另一方必须无条件遵守。

4、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吵,乙方无法忍受时,有权提出废除甲方男友职位。

六、关于其他事宜

1、甲方必须义务陪乙方逛街、帮乙方提东西,乙方有人陪同的时候,甲方可以申请自由时间。

2、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内容,对方有权追究做任何处理。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无论对方处理结果如何,都必须记录在册。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内容5次以上,对方有权废除其男友\\女友职位。

5、鉴于乙方之前说过喜欢被甲方照顾,现在甲方非但没有好好照顾,

还经常与乙方吵架;甲方曾承诺不跟乙方吵架,也没做到,所以在以后同居生活中,如有问题甲方应优先服从乙方意见。

6、其他未尽约定事宜: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甲方: 女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子女抚养条款:非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教育及医疗费用另行协商支付)。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

1、同居期间所购房屋归甲方所有,甲方支付乙方所出资的房款_____元。

2、同居期间甲(乙)方所购买的财产,乙方自愿放弃所有,全部归甲方所有。

3、其它未列出的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故在本协议生效后,另行出现的\"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各自负责自行解决。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自依法享有(承担)。

五、鉴于乙方现无住所,甲方同意乙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乙方同意于_____年 月 日前搬离甲方住所。

六、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八、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

篇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协议书

男方: 男 汉族 身份证 女方: 女 汉族 身份证

男方见证人: 女方见证人:

因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经沟通,调解无效。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二.男女双方同居两年,男方于签字日一次性支付给女方叁拾万元,同居期间的其他所有财产归男方所有,女方不得提出任何主张要求。

三.非婚生子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男女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归男方抚养,抚养权属于男方,女方不负担儿子的抚养费。

四.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男女双方无共同债务,各自名下的债务自行承担。

五.女方每年可探视儿子一次。女方在探视儿子前,须提前一天与男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女方才能取得该次探视的权利。女方行使探视权时,不得有破坏男方正常生活的行为,且必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来行使(如发现女方对儿子有不正确的教育,男方有权终止女方的探视权)。

六.此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不得干预和骚扰对方的生活,否则可采取报警等各种手段、方式、方法。

七.此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及时将双方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之事实向各自亲友、邻里公示。

八.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各自签字后生效。

九.上述内容是男女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效力。

男 方 女 方

男方见证人 女方见证人

20XX年3月6日

推荐第6篇: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

我国现行司法解释中所谓的“同居关系”,实质上应是指无效的事实婚姻。即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构成有效的事实婚姻的两性结合。

1同居关系的认定。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形成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尚未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应认定为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形成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无论男女双方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只要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即应认定为同居关系。

2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得享有配偶身份,双方间不产生夫妻权利与义务。在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

3同居关系应予解除。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4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后果,准用婚姻法有关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的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来源网址:

推荐第7篇:同居生活

真实与浪漫之间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同居的男女关系最能体现。男人,从认识女人的最初认为女人是精神的,到同居感悟出女人是物质的,也仅仅只是一个浪漫到真实的转变。

同居女人错把承诺当“债权”,很多女人错把男人的承诺当作了债权,以为握在手中最终就能实现自己的权利,其实不然。承诺没有白纸黑字,即使白纸黑字了,产生法律效力了,也不能强买强卖的。他承诺他爱你一辈子,他在爱情的最初承诺会娶你,要娶你,最后他不娶了,怎么办?拿到手的才是真实的,握在手里的百万欠条与荷包里的十万现金,哪个才是真实? 女人,最怕被蒙在鼓里。一心一意的经营着同居天地,等待着婚姻的实现,岂料对方早已经没有了永远的打算。朋友A就是一个例子,与一个比自己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女子恋爱了,同居了,时间久了却发现女子不合适娶回家做妻子。母亲对该女子不满意,A与自己的朋友在一起时也表现得明白,偏偏女子自己蒙在鼓里。每次看见女子甜蜜温婉的笑,我心里都止不住泛上一阵阵微寒。婚姻,或许在女子心里还是一个能触碰到的美梦,而旁人,没有吹破肥皂泡的责任。

女人十次分手都是假,男人一次就是真

我相信女人说十次分手十次都是假的,我更相信男人说分手一次就是真的。

吵架了,女人闹分手;生活枯燥了,女人说分手;抢电脑了,女人埋怨着想分手;出轨了,女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要分手……最后呢,只要哄哄,僵局就挽回了。我是不愿意听男人说分手的,我也不知道如何面对男人的坚决。冷静吧,心在流血;哭闹吧,对方更厌恶;不做表示吧,不甘心……最后呢?真能挽回男人分手的决心,以后的生活也是战战兢兢的。但是,男人不会轻易说分手。

在同居的生活中,最不应该的想法就是“为什么我该这样而对方不主动这样”。无数次触摸到自己和别人的这些该与不该,辛酸的感觉就扑面而来。女人,该做饭?!男人,该挣钱?!那么女人若不做饭,男人若不挣钱呢……一系列的矛盾在芝麻绿豆的小事里积累,到了最后,男人累了,因为他们习惯忍耐,但他们心里在想着要不要忍耐一辈子。这时候,又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了。大多数苦恼同居的对方不愿意结婚的都是女人,哎,女人。苦恼自己的青春,苦恼自己的付出,苦恼那一时半会儿得不到的红本本。

为什么同居一年、两年、三年、四年……之后非得要结婚?

为什么同居一年、两年、三年、四年……之后却不结婚?

同居并不是婚姻的条件,正如婚姻并不是为爱情买保险。做了同居这个决定,有同居的胆量就要敢于承担后果。婚姻对于同居来说应该是个自然而然的过度。上了同居这条船,却过不了婚姻这座桥,临到桥头了,总不至于一头撞死吧。日思夜想对方会不会娶自己,对方会不会嫁给自己,这不是同居者该有的心态。

同居者结婚应该是一个有计划而缓慢的进程,而不是一个绚烂的浪漫场景,因为奢侈的浪漫愿望对于已经同居的双方来说都不真实。要进展到心平气和而且愉悦的谈论婚姻,谈论怎么样利用两个人的钱来摆酒席,谈论到那里照婚纱照,谈论蜜月去哪里旅行……而不是想着在众人面前标榜是对方苦苦的哀求自己才答应这婚姻。无论男女,都该正确而且明白的表达自己想结婚的愿望,并弄清楚对方的意愿,而不是总在独自猜测中增长自己的不安全感。与其在网络上宣泄这样的迷茫,不如在生活里多做些实事。

推荐第8篇:同居协议书

同居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号码女方:身份证号码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男、女双方均丧偶,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双方自愿同居生活。为了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同居之前各自财产或债务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或债务。

二、男方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女方600元,并负责共同生活费用,除此之外不再负责其它额外花费。

三、不论谁先去世,另一方均放弃对去世一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和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不得接受遗嘱和赠与。

四、不论何种原因,任何一方提出分开,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

五、不论何种原因,男女双方各自原始财产由于拆迁、意外事故等发生的利害关系均与对方无关。

六、同居期间,若一方重病,另一方任一子女提出两位老人分开时,必须无条件遵从提出的要求。

七、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后的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亲生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亲生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八、男方建立银行一本通,其大儿身份证、二儿密码、大闺女掌管银行本,该钱给男方防老用。

此协议经男女双方及各自子女签字、按手印生效,本协议所列内容自阳历二零壹肆年月日生效。

男方:

男方子女:

女方:

女方子女:

见证人:

年月日

推荐第9篇:同居协议

同居协议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讨,鉴定此协议,此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订后即可生效,各自妥善保管。

协议内容:

一、关于同居关系

1、

2、

3、甲乙双方为同居男女朋友关系。甲乙双方均享有人格自由、独立空间,甲乙双方不得相互干涉。 在此协议期间,在不违反以下协议的情况下,若甲乙双方有一方提出结

束同居关系或解除男女朋友关系,需提前申请,甲乙双方共同商讨。

二、关于交友自由问题

1、

2、甲乙双方均享有自由交友的权利,甲乙双方不得互相干涉。甲乙双方若交异性朋友,需自动保持距离、掌握分寸。甲乙双方均不可

带异性回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出申请,若没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

3、甲乙双方均不可与异性有暧昧关系,如果有暧昧关系必须主动交代,以

求宽大处理。

三、关于时间安排问题

1、甲乙双方在时间安排上必须以对方为主导(在安排活动时,如甲乙双方

有任何一方提出安排两人活动,对方必须做第一考虑,再安排其他活动。)。

2、

3、甲乙双方时间自由安排,只需提前通知对方,不得隐瞒,零点之前回家。甲乙双方周日必须预留时间做家务,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

周日不能预留时间做家务,必须在周日之前把家务做完。

4、一个礼拜不能超过四次单独外出时间。

四、关于家务问题

1、

2、家务卫生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打扫。周一至周六晚饭由甲方主动负责(如甲方有事不能做晚饭,需提前告知

乙方)并善后。

3、周一至周六早饭由乙方主动负责(如乙方有事不能做早饭,需提前告知

甲方)并善后。

4、如果做饭的另一方(例如甲方做饭,提出人为乙方)提出,免除对方哪

天做饭,可以不记责任。

5、

6、周日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完成家务。在乙方特殊情况期间,甲方应主动承担家务(尤其是洗衣服)。

五、关于吵架问题

1、

2、甲乙双方从协议生效日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乙方吵架。如遇双方意见不合,发生争执,甲方应主动承担道歉的任务。如果甲方

还想表达自己的想法,必须发生争执20分钟以后心平气和的简单阐述,如乙方表示不愿继续,甲方必须停止。

3、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时,任何一方提出停止争执,另一方必须无条件遵

守。

4、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吵,乙方无法忍受时,有权提出废除甲方男友职位。

六、关于其他事宜

1、甲方必须义务陪乙方逛街、帮乙方提东西,乙方有人陪同的时候,

甲方可以申请自由时间。

2、

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内容,对方有权追究做任何处理。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无论对方处理结果如何,都必须记录

在册。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内容5次以上,对方有权废除其男友\\女

友职位。

5、鉴于乙方之前说过喜欢被甲方照顾,现在甲方非但没有好好照顾,

还经常与乙方吵架;甲方曾承诺不跟乙方吵架,也没做到,所以在以后

同居生活中,如有问题甲方应优先服从乙方意见。

6、其他未尽约定事宜:

推荐第10篇:同居关系

1994年2月2日以后,我国不再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而同居的一律按非法同居处理。如果在1994年之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在1994年2月2日以后起诉“离婚”的,应当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同居关系”属于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存在状态,这里要探讨的同居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精神,应该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对外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的关系。我国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对“同居关系”的情形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基于同居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存在不同的理解,司法审判人员认识上的不统

一、理解上的分歧,尤其在裁判文书中的运用和表述容易引起歧义,故有必要进行探讨。对法律相关规定的解读和理解。

一、“同居关系”一词在《婚姻法》及高法的司法解释中均有表述

《婚姻法》中涉及“同居关系”表述在3条、32条、46条,均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的同居”。12条也规定了“同居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含义及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

2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15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1条(一)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3条、32条、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1条(二)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我国法律确立结婚登记的法律制度。《婚姻法》规定,男女双双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确立夫妻关系。法律对同居仅做个别表述,实际上表明我国法律对同居的态度是既不鼓励也未明文禁止。因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对当事人发生的纠纷,法律也不为其提供救济途径。《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均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及纠纷处理,法律规定指向主要涉及法律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此即为非法,而对生活中常见的未婚青年的同居不做明确规定,由此也看出我国法律对同居关系的基本态度:除对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明文 禁止,法律不做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的三种情形,也相应地印证了这一法律原则,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和子女抚养关系起诉的,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

二、基于同居关系而发生的法律后果

同居关系分为事实婚姻、非法同居、未婚同居以及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等情况。

从狭义上来说,非婚同居是指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无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长期、公开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又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两性结合的方式。

(一)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

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是非婚同居与合法婚姻在法律上最关键的区别。非婚同居欠缺婚姻的形式要件,因此当事人之间不被法律承认为夫妻关系,不产生任何配偶间的人身关系,也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地转化为配偶关系。同样的,一方与对方的亲属间也不产生任何姻亲关系。至于如何称呼这种人身关系,可以沿用西方的“生活伙伴关系”这一说法,或者称为“同居伙伴关系”。这样,就可以把非婚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以及其他合伙关系区分对待。

(二)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非婚同居财产制。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既不同于夫妻财产关系,也不能认定为一般的合伙关系。一般合伙的共有关系,当事人之间仅仅只存在财产关系,而非婚同居当事人是以感情为基础而共同生活产生财产关系,与合伙关系有着很大的区别,因此不能简单地按一般合伙关系来处理[4]。我认为,非婚同居归根结底是当事人之间的一项民事行为,因此双方就可以自愿约定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物所有以及债务承担,订立财产处置协议。而此协议只要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非婚同居当事人与子女的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可见,非婚同居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应当适用亲属继承法关于亲子关系和继承的一切规定, 具有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三、审判实践中存在问题

由于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出现的问题也是千姿百态,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同居关系主要存在以下情形:94年2月前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即为事实婚姻;94年2月前未婚男女的,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94年2月后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受理案件时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94年2月后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受理案件时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按同居关系解除;有配偶者与他人的同居关系,依法解除同居关系。,大家对事实婚姻和有配偶者与他人的同居关系的理解与应用认识上是一致的,即94年2月前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按事实婚姻予以解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必须依法解除。但对“94年2月后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按同居关系解除”规定理解不一。社会生活中,存在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况。

从同居的婚姻状态分析,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是一般情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同居关系的一种特殊情形,实际上这两种状态是一般和特别的关系,这从法律的严格禁止规定中可看出,解释(2)实际规定了3层意思:

1、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婚姻法》3条、32条、46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3、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和子女抚养关系起诉的,应予受理并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

对经审理并查明的94年2月前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即为事实婚姻,在裁判文书主文表述为解除婚姻关系;经审理并查明的“有配偶者与他人的同居关系”,表述为解除同居关系。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一般意义上的同居关系也即94年2月后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是否应予裁决,如何表述实践上存在不同的做法。实践中也有不同情形:一种单独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二种起诉解除婚姻关系;三种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解决子女抚养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

对一种单独起诉解除同居关系,首先在案件受理前告知办理结婚登记,然后按婚姻纠纷受理并按婚姻关系予以解除;如果不补办登记手续,则裁定不予受理。这里有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条:关于“94年2月后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按同居关系解除;”理解问题,我的理解为法律的规定说明:人民法院审理同居关系纠纷,目的和重点在于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问题,而对同居关系也即普通意义上的同居,法律的态度是不予干预。

二种起诉解除婚姻关系,或者一并要求解决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因为未领取结婚证即未办理结婚登记,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也即起诉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不存在,那么对其请求依法应予驳回;对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是因复合之诉的主诉不予支持而一并驳回。当然也可在立案审查阶段,询问是否登记领取结婚证,引导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使之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确实是94年2月后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也符合结婚条件,可劝其撤诉,办理登记手续,后在起诉离婚,或中止案件审理,待其办理登记手续后再予以解除婚姻关系。

三种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解决子女抚养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首先,案件定性应是同居期间子女抚养与财产纠纷,以此为案由来确定案件性质,而不能确定为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也不是离婚纠纷。其次,经审查,确实是94年2月后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也符合结婚条件,而未办理登记手续,对其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予以驳回,后再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依法处理。在说理部分也即本院认为部分对其同居关系予以认定,法律对其不做调整。在裁判主文部分,仅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依法处理结果予以表述。这其实是一般普通民事案件起诉后需解决的问题和处理办法。

对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与法定婚姻不同,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其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基本原则为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以按照增与关系处理。

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果某件财产归一方,该方准备出卖的,如果该财产与另一方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的,另一方对此财产有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即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于他人购买。

(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4)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的,可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即对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抚养的缺泛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5)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处理。

(6)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11篇:与时尚同居

与时尚同居

亲爱的各位校园听友大家晚间时光快乐,这里是鞍山师范学院广播电台《影音时尚》栏目,欢迎你的收听。生活中我们时常能够看到一个穿着时尚的美女从你身边走过或者是看到一家时尚服装店,各种各样的时尚,处处可见,但究竟什么才是时尚呢??

电影《与时尚同居》,由电影《山楂树之恋》编剧尹丽川执导,明星周渝民,徐若瑄,谭咏麟,乔任梁等出任主演,该片的定位是一部时尚励志喜剧,旨在激励现在的年轻人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剧情简介

《与时尚同居》讲述了某杂志副主编周小辉(周渝民饰),自身才华横溢但却因太过张扬而遭受到了上司(谭咏麟饰)忌讳,因此被其用一些手段解雇。此后周小辉召集了一帮全被失败附体的衰人,组成了一个看似乌合之众的新团队,开始他们的理想。奇迹的是在屡遭啼笑皆非、阴差阳错的乌龙失败之后,他们最终都实现了各自的梦想……

影片中,周渝民化身一个“一谈钱就开始谈理想”的落魄精英男,正所谓,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他所领衔的乌龙团队也和他一样:一个爱吃猪肉大葱包子、“在穿裙子和死之间,我选择死”的素颜干物女徐若瑄,一个以拍摄时尚大片为梦想的农村土鳖摄影师王太利,一个操着山西方言叫卖的煤矿主富二代乔任梁,还有从举止到言行一娘到底的肖央,看似有点神经质的独断男魔头谭咏麟,众主演以幽默搞笑的言行一一亮相,让影片的喜剧真容初现端倪。导演尹丽川表示,《与时尚同居》不仅有让观众感动的故事,更重要的是起到职场减压作用,“现代白领工作压力太大,常处在为了现实必须放弃理想的尴尬位置。《与时尚同居》中的时尚只是外表,最关键的是告诉每一个人,只要有一个快乐的心态都可以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

角色介绍

周渝民 饰演 周晓辉 ——自负精英男

周渝民变身“毒舌男”

在《与时尚同居》中,周渝民饰演的周小辉一直以精英自居,三年就从助手爬到主编位置,却因锋芒太露惨遭辞退。于是周小辉召集了农村婚纱摄影师、拜金富二代等一群从未享受过成功滋味的人,组成了一个新团队,意图东山再起。不过,自命“精英”的周小辉常常会受不了这帮同事的无知与无能,忍不住用各种尖酸刻薄的言语来挖苦讽刺他们。尤其是与徐若瑄演对手戏时,周渝民不仅需要语言恶毒,骂人过程中还要一直指着对方的眉心。这让徐若瑄十分“不爽”,事后投诉道:“你怎么会指眉心指得这么刚好,令我很不舒服?”周渝民则透露,自己一直以来不擅长演这类“毒舌”的角色,因此在拍摄之前特地做足了准备,很“阴险”地在心里把徐若瑄、谭咏麟、王太利骂了很久,当作练习。比如他每次在剧组遇到王太利,心里就会重复骂人的台词:“你这个只会拍婚纱照的土鳖!”周渝民解释说:“因为他们人都很好,怕拍的时候我骂不出来。”

周渝民夸张表演解压力

谈起这个角色,周渝民介绍称,自己完全放弃了偶像形象,就是想用这部电影给自己解压,放下之前的纠结,“影片里我是个极其毒舌的家伙,我真的想争取一个角色,令我的表演完全独数我一个人的。”

喜剧元素打动周渝民

在《与时尚同居》中,他所饰演的周小辉不仅在语言上是个话唠毒舌男,更是屡屡上演搞笑之举。在此次曝光的片花中,他就率领着自己的乌龙团队,与众多路人在街头来了一段搞笑闪舞,喜感十足的场景也让观众看到了他的超萌一面。 “这是我第一次饰演这样的角色,也是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跳舞,非常有意思,”周渝民透露,以前他都是拍比较悲情的戏,角色的情绪、情感太重,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因此一直想遇到一个比较励志、欢乐的电影,“周小辉一路走来,先是模仿谭咏麟刻意成为小魔头,接着又因惨被解雇转变成毒舌男斗志男的过程很让人开心,而片中讲述的职场中被人欺压,然后又去欺压人的生物链也让人感同身受,观众看了很解气,我演完也发泄了许多负面心情。” 徐若瑄 饰演 英 红 ——素颜干物女

素颜三联拍 成乌龙团队开心果

在《与时尚同居》中,徐若瑄饰演的“英红”是一位体校毕业的北京大妞,阴差阳错进入最大的时尚杂志社打拼三年,却仍是一位底层助理,因为终日素颜、不爱打扮也常常被同事嗤笑,是常说“这样就挺好”的干物女典型。在人生最黑暗时徐若瑄被落魄精英男周渝民的“理想论”所感动,加入了他的乌龙团队开始共同创业。这组素颜三联拍,便是她在团队低谷时自当开心果来给大家打气激励。三连拍照片中,徐若瑄眼神调皮,头扎马尾辫,身穿海魂衫外套短款运动夹克,风格清新爽朗,双手捂脸大笑的表情展现出其开朗活泼的一面。

变身干物女 死宅没品惧怕嫁不出去

常以时尚性感造型亮相的徐若瑄,此次在《与时尚同居》中,最常穿的服装却是宽松的旧运动服,在一段被周渝民强制要求穿裙子的戏份中,她还有段悲壮的经典台词——“在穿裙子和死之间,我宁可选择死”。据徐若瑄介绍,之所以破格素颜演出这样的干物女,是因为“英红”这个人物的性格非常接近自己生活化的一面, 大大咧咧不拘小节,所以一听到导演尹丽川向她介绍这个角色时就马上答应,“我之前都是在演年代戏,这种非常贴近现实的喜剧让我迫不及待地想演自己了。”不过如此素颜到底的角色也让徐若瑄心里敲小鼓,边演边对导演尹丽川喊,“完了,我会不会嫁不出去?”

影片看点

看点一:喜剧还原职场全生态

作为国内电影比较少见的职场励志题材,《与时尚同居》最大的亮点在于轻松幽默,能让每个观众既能欢笑,还能从片中人物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在影片中,有叫嚣着“不要太嚣张”的魔头上司,有自负又毒舌的精英男,有在升职和爱情之间犹豫的摇摆女,有还在为一个正职苦苦努力的小助理,还有更多的是正在苦苦寻找梦想的人,完全就是一个“老欺少,少欺小”的职场生态链,形形色色的人和事都在职场中屡见不鲜。导演尹丽川(微博)表示创作的初衷就是“现在年轻人工作太压抑,我希望他们从这帮小人物的快乐大结局中燃起生活的斗志和乐趣。”

看点二:对时尚的全新解读

在大众以往的认知中,时尚只是摆在柜台中的奢侈品,永远只有少数人才能拥有。在《与时尚同居》中,Alxe和最初的周小辉就是此类的代表,Alxe如同是“穿着prada的男魔头”,每天带着墨镜,听着歌剧,举止怪异;周小辉更是仅仅因为lv读法不标准或者穿了秋裤之类的问题就将人拒之门外,“时尚就是要令人羡慕,”真的是这样吗?周小辉的团队最终打败了Alxe,也诠释出全新的时尚观念:时尚不是奢侈华丽,时尚不是高不可攀,时尚是最真实的。两种观念的激烈碰撞,让观众在欣赏一场时尚盛宴的同时,也可以学会怎样用平民服饰hold住fashion。

看点三:两个偶像的彻底颠覆

一直以来,周渝民都是以“忧郁王子”的形象出现在观众的面前,而在《与时尚同居》中,他所饰演的周小辉帅气依旧,却是不那么讨人喜欢,片中的周小辉开始时清高自负又极其毒舌,不仅充满各种张扬的肢体语言,嘴上也不饶人,将观众心目中的“王子”彻底颠覆。而曝光的剧照中,周渝民暴瘦的形象,难免让人联想到他“曾经对疼痛没有感觉,随时可以去死”的严重抑郁症。谈起这个角色,周渝民介绍称,自己完全放弃了偶像形象,就是想用这部电影给自己解压,放下之前的纠结,“影片里我是个极其毒舌的家伙,但这么多年的演艺事业中,其实我经常明着挨别人的毒舌欺负,暗着遭别人的心机算计。”

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我们的节目到此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感谢你的收听,下期节目再见。

第12篇:弟兄和睦同居

弟兄和睦同居

在《诗篇》一三三篇,神藉着大卫写道:“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这好比那贵重的油浇在亚伦的头上,流到胡须,又流到他的衣襟。又好比黑门的甘露降在锡安山,因为在那里有耶和华所命定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这首诗是大卫去耶路撒冷敬拜主的时候写的,他发现以色列所有支派的人在那里敬拜主,他就觉得那么善,那么美。

那我想问大家,我们今天在这里敬拜主,在这里和睦同居,你们觉得善不善、美不美啊?好,感谢主。当时大卫那个年代,去耶路撒冷敬拜主是不容易的,是要付出代价的。不像我们坐个车,骑个车或者开个车就能来到教堂。在当年,到那里敬拜要走几天的路,很劳累。还要在耶路撒冷住几天,还要在那里奉献金钱,所以是要付代价的。但是神呼召他们,大卫就愿意去。大卫在那里看到,不仅是他愿意在那里敬拜主,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都在那里同心合意敬拜神,他就心里面被神感动,觉得这种境况是特别地美好。

美好到一种什么程度呢?美好到大卫好像看见,在他以前的四五百年前,贵重的油,是什么样的油呢?是一种特殊的,圣经里规定了特殊配方的油,这种配方是不可以随便用的,而且这个油调好了以后只能浇在大祭司亚伦的头上。那么这种油是什么呢?是一种神的恩赐。所以大卫在圣灵的感动中仿佛看见上帝从天上来的恩赐,倒在亚伦的头上,从胡须又流到衣襟。他又好像看见什么呢?又好像看见黑门山的甘露。露水从什么地方来?从天上而来。露水也是神的恩赐,所以这种和睦同居也好像是露水一样,降在了锡安山上。所以大卫就说了,我们之所以这样善、这样美,为什么呢?因为在这里有耶和华所命定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

藉着短短的三节经文,大卫告诉我们一个真理,一个事实,一个感动。是什么呢?和睦同居是神的恩赐,像那个油一样,像那个露水一样,是从天上而来的。和睦同居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因为有神所赐的生命,就是永远的生命。所以,大卫在圣灵的带领下,就发现了,并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真正的和睦同居只有在神里面,必须有神所赐永远的生命。那么根据这条真理,我们下面有三方面的分享。

一、世界里没有和睦

同意吗?有人很小声地说同意。我们看一下,什么叫和睦同居?人们和平地生活在一起并且彼此相爱。有的时候人们和平地生活在一起但彼此并不相爱,对不对?只是不得已住在一起。我打不过你,所以我不和你打,我们就和平。我们很多的时候是在一种压制情况下的和平,但是没有和睦。 所以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和睦,包括弟兄之间、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有没有不和睦的时间?有,而且经常有。所以你想,这么亲密的人,他们为什么不能和睦在一起呢?我们猜测,有的时候可能是为财产,也可能是为权利,也可能是为情欲的事情,一家人打得不可开交,甚至互相残杀,这种事情有没有呢?有的是。这是为什么呢?圣经告诉我们:因为神和人之间没有和睦,当神和人之间没有和睦以后,人和人之间也就没有了和睦。

破坏神和人之间和睦的就是罪。亚当和夏娃他们原来是和神住在伊甸园里。伊甸园就是乐园,当亚当和夏娃和睦地生活在一起,那个时候没有吵架,他们之间也永远是面对面地这样在一起。神告诉他们说,你们不可吃那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们吃的时候必定死。他们听见了,但是他们没有听从。而是听了魔鬼的话,吃了那果子,以后怎么样?先是罪产生了,然后不和睦就产生了。然后怎么样?神说,你们不能和我在伊甸园里继续生活了。神和人之间的和睦没有了,人和人之间的和睦呢?也没了。

怎么看出来的呢?当神问亚当,你为什么吃那树上的果子?亚当说什么呢?说,你赐给我的那个女人,把那个果子给我吃了。我们想一想,当神把夏娃带给亚当的时候,亚当多么喜欢夏娃啊!亚当多么爱她啊!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跟我是不能分离的。当人有了罪以后,当亚当和神不再好了以后,亚当就开始怪罪夏娃,说,都是夏娃犯的罪(参:创三)。夏娃心里也不服气,你是一家之主,我让你吃你就吃啊,是你自己想吃的。对不对?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彼此那么相爱的人之间,也那么不和了。

神跟他们说,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亚当和夏娃离开了伊甸园,他们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叫该隐,一个叫亚伯,亲兄弟之间的不和睦也产生了。《创世记》第四章告诉我们,他们都向神献祭,神看中了亚伯所献的礼物,看不中该隐所献的礼物,该隐就非常地生气。神对他说,该隐,并不是我看不中你的礼物,“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创四7)就是说,神看人,是看他的内心,不

是看他的行动。神说,你为什么发怒呢?又说,你要制伏罪,你要是不制伏罪,罪就胜过你。该隐不听神的话,继续对他的弟兄发怒,结果怎么样?找了一个机会,杀了亚伯。

神提前警告我们,如果你不制伏罪,就成了不和睦,不和睦的结果是什么?杀人。该隐杀了亚伯,那是人类的第一桩谋杀案。人们的不和睦慢慢发展,除了吵架,分离以外,发展成了杀人,所以从那时候开始,人就互相残杀。

你说弟兄能和睦同居吗?小的时候可能还能和睦同居,长大了,到分财产的时候了,还能和睦同居吗?谁分多少房子,谁分多少地,弄不好,大家就永远不相往来。你说,一家能和睦同居吗?当几个兄弟都娶了老婆以后,即使兄弟和兄弟不吵,老婆和老婆之间还要吵。我们能解决这样的问题吗?也许独生子女政策能帮助我们解决这样的问题,因为我们没有弟兄了,没人可吵了,所以我们就能和睦同居了。是吗?不是。所以人类不和睦,在战争中发展到了极致,就是国攻打国,民攻打民,世界上天天都在发生战争。南京大屠杀,日本人杀了多少中国人;二战的时候,德国人杀了多少犹太人。

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5—56节说到,死得胜的权势在哪里?那毒钩在哪里?死的毒钩就是罪。当人们在罪里面的时候,罪的毒就不断地发生作用,不断地制造毒钩。我们新中国成立多少年了?快六十年了,但是你看到,一有风吹草动,在西藏,新疆,就会有不和睦的声音传出来,就会有不和睦的行为传出来。这些都是为什么?表面上看是政治的原因,是民族的矛盾,实际上更深层次的是什么?深层次的就是罪。所以有很多人,很多不信的人说:神怎么也不管呢?你说有神,我说就没神,发生了这些大屠杀,这些不和睦,神都不管,神都不治治。其实神怎么能不管呢?

二、主耶稣为我们成就了和睦

其实早在近两千年以前,神就做了一件大事,使神和人重新和好。这件事是什么?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他本身就是神,他从天上降到地上,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并且复活了。那么这件事情怎么能够让人和神和好呢?我们看《以弗所书》二章14-17节:“因他使我们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

这个地方讲到什么?耶稣基督在这里面,就使我们和好了。当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藉着他的身体灭了一切的冤仇。所以,什么叫灭了冤仇?这一切的仇,一切的不和睦,主耶稣说,都担在我身上。你们要杀人吗?你们已经杀了我;你们怕被杀吗?我已经替你们被杀了。

刚才说到浇在亚伦头上的油,从他的头上流到胡须,又流到衣襟。其实我们在十字架上看到是血在流,那个血从主耶稣基督的身上流到十字架上,再流到地上,流到我们每一人身上,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得福。

所以,是我们全世界人的罪共同地杀死了主耶稣基督,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以后,我们的冤仇全都熄灭在主耶稣基督的身上,他为我们成就了和平,所以我们不必要再去报仇,我们没必要再杀死多少的日本人来报我们多少年以前的仇,同样犹太人也用不着去向德国人复仇,因为主耶稣基督已经将两边合为一,把中间的墙拆掉了,废掉了冤仇。

有两本书,一本叫《穿越荣耀之门》,一本叫《奥卡人的新生》。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去读一下。这两本书实际上讲述的是一件事。这一件事情是什么呢?是1956年的时候,有五个传教士,他们到南美的原始森林里,向一个原始的部族奥卡人传福音。奥卡人是没有什么文化的,他们是一个嗜杀成性的民族。他们这个民族的特性就是,如果我对这个人有意见,我可以不理他。如果我不理他也不行,我就杀了他。而且我杀了他,最好把他一家人全杀了,这样他就不能报复我了。所以这一族的人就一直生活在这种彼此残杀中,他们的族群越来越小,只能藏在密林里面。

神感动这五位传教士向他们传福音。他们首先要跟他们做朋友。他们想了很多的办法,送给他们礼物,送给他们衣服,来接近他们。他们觉得已经开始建立起友好的关系了,五个人就到那边住下了。第二天,一群奥卡人冲到他们跟前,用长矛去杀他们。这五个人带了枪,当有一两个人被刺倒的时候,这些奥卡人看见有一个人钻到了他们的小飞机里。那飞机里面有枪,但是当他们追到飞机跟前的时候,发现那个人并没有关飞机的门。他们不敢贸然地进去,却发现那个弟兄在里面好像在吃东西,拿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嘴里面咬,实际上他是在联络后方人员,向他们报告情况。这个人被杀了,还有一个人跑到了河对岸,继续在那里向他们喊着:“我爱你们!”奥卡人听不懂他说的

话,又过去把他杀了。

是神感动那些人,那些人愿意为他们死,包括那些人的亲人。在这之后,其中一个飞行员的妹妹又搬到了这些奥卡人中间去住。她是个女的,却搬到他们中间去住,而且她几十年根本不问到底是谁杀了那五个传教士,是为什么。她甚至担心那些人会产生疑惧,她问清楚了以后,会去找人来报复他们。过了几十年以后,这个被杀飞行员的儿子,又带着他们一家人到奥卡人中间去住。当飞行员的妹妹死了以后,他们又接着在神的带领下进到他们中间去,继续向他们传福音。直到过了几十年以后,那些刺杀这些传教士的人都信了主,他们主动地跟这个儿子说,当时是谁杀了他们的父亲和同伴。

所以我们看到,在一个信主的人心里,他们根本就没有恨那些奥卡人!就是因为在耶稣基督身上已经灭了冤仇。人要实现真正的和睦同居,必须先与神和好,必须接受耶稣基督,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和睦同居。

有个弟兄出国,正好旅馆旁边有一个教堂。这个教堂早晚敲钟,招呼弟兄姐妹去祷告。有一天他也进去了,也走到他们那边,他们在那里敬拜、祷告、讲道,这个弟兄都听不懂。之后彼此祝福,有圣餐。尽管没听懂他们说的是什么,但是他觉得好像跟在国内的聚会没有什么区别,就好像是在家里一样。他觉得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理想是什么?是世界大同,就是四海之内皆兄弟,无论走到哪里都像在家里一样。我们发现这样的状况在神的家里才能够实现。

所以,当我们信了耶稣基督,而且当主耶稣基督再来的时候,全地实现和平,全地实现和睦,不仅是神和人之间实现和睦,人和人之间实现和睦,甚至动物之间都能实现和睦。你们相信吗?旧约《以赛亚书》十一章6-9节:“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牛必与熊同食,牛犊必与小熊同卧,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

所以你看到,在神的国里,在神的乐园里,动物和动物都实现了和睦。这种和睦本来在伊甸园里也是有的,但是当人犯罪了以后,不仅人受到了影响,连动物也开始不和睦。只有当我们在主耶稣基督里找到了这样的和平,这样的和睦以后,全世界才真正地和睦。所以为什么我们在这里不断地颂赞我们的主,因为他带给了我们拯救,带给了我们和睦。大卫在《诗篇》一三三篇里就看到了,他为什么觉得那么善、那么美?因为他在圣灵的感动下看到了这样的和睦。这样的和睦不是指在他的家里,因为在他的家里实际上没有和睦。

三、谦卑你心,才能保持合一

主耶稣基督已经给我们成就了和睦,那么我们每个信主的人按道理来说应该怎么样?都应该彼此和睦,对不对?阿们!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我问大家:是不是所有教会里面都是和睦同居,那样地善,那样地美呢?不是啊!大家都很大声说“不是!”我也认为不是,确实不是!虽然我们有了这样的基础,这样的可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能够得到它。

因为实际上我们看到,教会里面弟兄姊妹之间是有纷争的。有的时候,大家说:“这个人做的是什么工啊?”“那个人是什么样的权力啊?”“他做的怎么样啊?我比他做的是不是更好啊?”对吧?“他做的那么少,我为什么做那么多啊?”可能擦讲台的事情人人都愿意做,扫厕所的事就没人去干呢!所以,这些事情,我们真是在主耶稣面前感到非常地羞耻。真的,当我们想到主耶稣基督为我们做了什么,而我们却这样做的时候,我们真的感觉到很羞耻,但是这种事情,主知道是有的。

在新约《马太福音》十八章,《马可福音》十章,《路加福音》九章,都记载了一件事情。什么事情呢?就是主耶稣的十二个门徒,争论一件事情,就是门徒之间谁为大。最后就来到主面前说,主啊,你说,谁为大?其实这个里面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意思就是说我为大。彼得说,主啊,凡是你让做的任何事情我都抢着做,第一个去做的就是我,那你说我是不是应该为大啊?约翰也可以说,主啊,你说过我最明白你的心意,我最了解你,我最爱你,你也最爱我。那我是不是应该在你面前为大啊?马太说了,主啊,我跟随你的时候,我的牺牲最大,对不对?彼得、约翰他们就是打鱼的,我是税吏,我有万贯家财,我抛弃了这些东西来跟从你,我的牺牲最大,我是不是应该为大啊?包括叛徒就是卖主的犹大,他都会想,主啊,你看,你让我管钱,管钱这个事是不是责任重大啊?我们知道,在公司里,除了老总,恐怕财务副总、财务经理,就是第一副总。为什么?他管钱啊!他知道总经理的好多秘密,他知道钱是怎么花的。

那主耶稣是怎么回答的?主耶稣知不知道以后谁为大啊?主耶稣知道。但这时候主耶稣是不会回答的。因为他知道,这个是魔鬼用罪的毒钩伸了进来,伸进我们的教会里,要做搅扰的工作。所以主耶稣说什么?叫了一个小孩子过来,说,你们中间凡谦卑像这个小孩子的,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而且主耶稣在钉十字架之前,最后的晚餐之前,为门徒洗脚(参:约十三1-20)。洗脚是谁干的事?仆人干的事,都不是最小的门徒干的事。如果你像仆人一样侍奉,你在天国里就是最大。所以我们看到,主耶稣藉这件事情告诉我们什么?你自己要捞的荣耀,不是真正的荣耀,那就是骄傲,就是自大。

中文字,一个“自”,底下一个“大”,“大”上加一点,是什么字?“臭”。我们感谢主,为我们造了这么一个中文字。自大一点就是“臭”。当你开始自大一点点的时候,你的身上就开始发出臭气,让神闻见不喜悦,让周围的人闻见不喜悦。所以我们有人愿意把香水涂在身上,但从来没有人愿意把臭水涂在身上。藉着这个我们知道,如果我们自大一点点的时候,我们就是在把臭水往自己身上涂。所以主耶稣告诉我们,我们每一个人不可以在教会里面自大骄傲。那么,教会里人们说了,好,我不自大,但是我可以因为别人骄傲。在早期的哥林多教会里,教会分开了,有人说我是属彼得的,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有人说我是属亚波罗的,这些人不以自己夸口,他们说,我以我的领袖夸口,这同样是变相的自大和骄傲,而骄傲就是教会纷争的开始。只有谦卑才能拔掉骄傲的毒钩,使教会恢复合一。所以只有一个谦卑的教会,才能成为一个和睦同居的教会。

那我们应该怎么样谦卑呢?我们打开新约《腓立比书》二章5-11节:“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就是说,我们要效法耶稣基督。耶稣基督怎样做,我们也怎样做;耶稣基督怎样谦卑,我们也要怎样谦卑。“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耶稣基督本来是神,他本身应该有这样的地位,但是他却不要这样的地位。强夺是什么意思?就是我抓住不放,我非得这样不可。他不认为:我既然是神,我非得要享受神的权利。神也同样在世上给了我们一些权力或地位或能力,但是我们不要牢牢地抓住这些虚浮的荣耀、权力和地位。主耶稣基督怎么样?“反倒虚己”。什么是虚己?虚己就是把自己看得什么都不是。

我们是不是能够把自己看得什么都不是啊?还是我们怎么也是个博士啊,怎么也是个大学生啊,怎么也是个牧师啊,怎么也是个传道啊,怎么也是个老板啊,怎么也是个白领精英啊,怎么也是个有钱人啊。把自己看作什么也不是。主耶稣“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

主耶稣基督降世为人的时候,他可以成为一个老板,可以成为一个君王,可以成为一个大臣,也可以成为一个富人。但是他成为人的时候,他成了一个仆人,这是他自己选的。成为仆人以后,“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所以,主耶稣成为一个仆人,而且成为一个听话的仆人。仆人也有三六九等,仆人也可以不听话,但是他成为一个特别听话的仆人。听话到什么程度?甚至可以去死,你让他去死,他就去死。主耶稣没选择好死,他选择了什么?惨死,死在哪里啊?死在十字架上。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选择了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主耶稣基督已经降到了不能再降的地位。那么怎么样?“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这就是基督谦卑的道理。他自己一低再低,一降再降,但是神让他升为至高。这就是基督的道路。基督徒的道路就是效法基督的道路。所以我们应当谦卑到一种什么程度,不是一种虚假的谦卑,不是我们在发奖仪式上说我感谢这个、感谢那个,我自己的一点点努力。不是这样的谦卑;而是我们把自己看作什么都不是,甘愿地去顺服,甘愿地取奴仆的形象。当你这样的时候,神就使你升高。 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在教会里还争什么呢?还争你大、我大吗?还争你干得少、我干得多吗?你干得多,主必在天上赏赐你,主在暗地里也报答你,你还有什么可说的,你还有什么不愿意的?所以我们要效法耶稣基督,这样才会拔掉骄傲的毒钩,实现教会的合一。

好,我们总结一下,要实现真正的和睦同居,首先,主耶稣基督已经为我们成就了和平,我们为什么还要争斗呢?我们为什么还不信耶稣基督呢?我们为什么还不接受他所赐给我们的和平呢?主耶稣基督他已经谦卑了自己,我们为什么还要自高自大呢?我们为什么还不肯降卑自己呢?我们愿不愿意从今天开始,就接受耶稣基督,进入他带给我们的和平呢?愿意吗?愿意!感谢主。我们愿不愿意从今天开始,就谦卑自己,进入一个合一的教会呢?愿意!感谢主。

好,让我们大家一起,再念一遍《诗篇》一三三篇:“看那,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这好比那贵重的油浇在亚伦的头上,流到胡须,又流到他的衣襟。又好比黑门的甘露降在锡安山,因为在那里有耶和华所命定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阿们!

第13篇:同居协议书(原创)

同居协议书(原创)

甲方:男,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学校):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女,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学校):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均保证自己属于未婚或属于未再婚的单身,经过一段时间恋爱,彼此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双方自愿同居一段时间,一方面彼此在生活、经济和工作(学习)上、可以互相照顾,在精神上可以促进双方互相更深层次的沟通。而且两个人可以更容易多积累一些物质及金钱等财富,为双方最终步入婚姻殿堂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公正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本协议能得到较好的履行,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之目的、意义:双方均把同居当成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把结婚作为同居的最终目标。同居期间,双方均应尽最大的努力和耐心,谨慎地、小心地维护同居关系,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忠诚、互相体谅、互相迁让,遇事要冷

静处理,务必珍惜上天赐给彼此的这一缘分。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原则上至双方领取结婚证,二人成为合法夫妻之日起自行终止。非正常终止情形(双方没有共同步入婚姻殿堂结为夫妻,包括自签订

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没有结为合法夫妻之情形),下文有详细陈述。

三、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各自保持财产独立,即各自的收入、购置的财产归各自,各自的支出由

各自承担。

2、同居生活所需的住房租金,由男方承担(或男女双方按比例承担)。

3、同居生活期间购置生活必须品、家电家具以及生活费,由男方承担【或者男方承担%,女方承担 %(或按按双方收入比例承担)】;此款之费用由女方统一管理使用。且因此部分开销剩余款项形成的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

4、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均应采取严格、科学地避孕措施,确保同居期间不怀孕。如果避孕失败,男方应全额负责因采取终止怀孕而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女方的误工损失,并应按终止怀孕的次数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 元。因多次引产导致女方不能生育或习惯性流产,男方应与女方结婚或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元。女方故意不采取避孕措施而导致怀孕,男方不承担女方的身体损伤费(真正

签署本协议时,此句应去掉,因为从举证责任上来说对女方不利)。

5、双方均应保证彼此之间相互忠诚,双方均认可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方是自己唯一的性伴侣,(如若出现任何嫖娼、一夜情等与其他异性之间的性行为

均应视为违约,且任何一方出现同性恋之情形亦属违约。)。

6、双方均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婚前协议,并按本协议清算同居期间财产,依法承担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即特别条款所指违约方应无偿赠与守约方人民币万元或等值有形财产)。

7、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禁止使用暴力,禁止到对方家庭及成员处、工作单位或学校处寻求帮助,否则视为违约。更不得于户外及公共场所处尾随对方而大吵大闹。同时在双方非正常终止本协议,且在双方妥善解决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纠葛之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另一方的正常

生活(包括在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二人同居之时的一些生活细节)。

8、因为双方的共同利益而造成一方人身伤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并致该方严重生活困难。在此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终止本协议,而且还应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予以扶持和照顾,并最终结为合法夫妻,否则视为违

约,并按特别条款予以解决。

9、本协议履行期间非因对方责任而是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另一方人身伤

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受损害一方所得到各项赔偿金,归受损害

人或其亲属。而且对方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经济上给予另一方必要的帮助。

10、本协议履行期间,一方非因另一方责任而因第三方之故导致死亡,另一方无财产继承权,而且还应给付死亡一方的直系亲属一定的精神安慰和礼节性

的经济补偿。

四、违约责任:

1、违反忠诚义务的(即本协议第三条第5),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守约方经济补偿费元。

2、违反经济责任条款,经多次催促不改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

金额的 (建议按30%)的违约金。

3、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7之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元;情节较为严重的,守约方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

政乃至刑事责任。

4、在按本条解决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后,守约方还有权选择按本协议特别条款的规定,处理本协议第四条所涉及的内容事项(即另行要求本协议的违约方

承担因赠与条款生效而产生的赠与合同义务)。

五、特别条款:鉴于本协议签订之目的系为双方共同步入婚姻殿堂而准备,正是因为该缘故,双方才有同居的行为,如最终因违约一方的原因双方没有步入婚姻殿堂,违约方在放弃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归属守约方之外,还应无条件支付守约方人民币万元(也可是价值人民币万元的房产等有形财产,此为违约方在此情形下无偿赠与守约方的财产或金钱)。本条款在本协议非正常终止(即二人没有成为合法夫妻以外的情形)时生效。另外考虑一方有可能无限期的要求延长本协议,故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两年之内双方没有成为合法夫妻亦应自行终止,由不愿结婚的一方承担本条款约定的因附条件赠与条款生效而产生补偿守约方的经济责任。同时前述

一、

二、

三、四条款有与本条款因理解上的原因而产生

的冲突时,以本条为准。

六、案件管辖。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 法院管辖(不要违反法律关于级别

管辖的规定,最好是守约方户籍地)。

七、附则:订立本协议时,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是在无任何外在压力、胁迫情况下签署的, 本协议由双方共同签字后立即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由双方选择是否去公证)。

男方:(签名并按指纹) 女方:(签名并按指纹)二O年

月 日二O年月 日

注.1.一个博友看了我写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要求我写一份《同

居关系协议书》.......

2.当大家在提倡者性解放时,另一方面处女膜修补手术市场如火如荼,这能

说明什么啊...

3.不赞成世人签订本协议,最好赶快领结婚证啊...本协议签订后,对违约方极为不利,尤其特别条款赠与义务约定金钱数额(等值有形财产)过高时。

4.本文仅供参考,且要因人而异,使用时应作适当修改。

第14篇:解除同居协议

协议书

男方:潘跃存

女方:杨会芬

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非婚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子女抚养条款:非婚生子潘勇海(2006年10月11日

出生),由男方自行抚养,抚养费由男方负责。

三、双方无其它债权债务。

四、双方无共同财产。

五、女方无身孕。

六、双方签订协议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

方正常生活。

七、女方半年可以探视非婚生子潘勇海一次,男方须积极

配合女方探视权。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九、上述内容是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真实无

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15篇:老年人同居协议

同 居 协 议

甲方:男方男方子女

乙方:女方女方子女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在男方家一起结伴生活,共度晚年,不登记、不领结婚证。

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在一起合不来,可随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各回各家。如二人经常发生口角,一方擅自离家出走,不打招呼,视为解除同居关系,另一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已经确认在男方家结伴生活,同居期间的所有财产均归男方所有,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任何一方不用给对方任何补偿;任何一方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滞留在对方家中不走。

二、每月的正常日常生活费用由男方负担,每月月末男方给予女方xx元的生活补助。女方承担日常的家务琐事。照顾好男方饮食起居,如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另一方及其子女有权解除同居关系。女方的任何亲属不能以任何理由经常滞留男方家中,影响男方的正常生活。

三、同居关系期间,若女方生病,男方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女方子女,女方子女在收到通知后,应当第一时间赶到,不以任何理由推托,否则男方及子女不承担任何责任。女方子女必须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赡养、照顾,承担医药费缴纳。男方及子女不负照顾及承担医药费之责,同时同居关系立即解除,女方不能向男方提出任何要求。若男方生病,女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男方子女。

在任何一方发生大病或意外时,对方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发生大病或意外方的子女,其子女在收到通知后,应当第一时间赶到,否则另一方及子女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男女双方各自债务属于自己个人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变为双方共有债务。男女双方之间及男女双方与第三方之间的签订债权债务,均属无效。子女不予承认,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男女双方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一方明确书面同意,并且经其亲生子女全数明确书面同意的所负债务,方为双方共同债务。经男女双方共同签字的所负债务,没有亲生子女全数明确书面同意的债务不为双方共同债务,子女不予承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方卧病在床、不能正确表达意识、受欺骗隐瞒、受胁迫等原因而与另一方共同签字,形成的非真实意识表示的所负债务,不为双方共同债务。

五、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原各自财产仍归各自所有。男女一方先去世 ,另一方主动放弃对去逝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包括去世方有符合法律效力的遗嘱继承和遗嘱赠与,在世一方均主动放弃遗嘱继承和赠与。男女双方子女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这款无疑议。

六、男女双方的后事均由各自的亲生子女操办,骨灰由各自的子女处置;此协议签订后,如女方先于男方去世,男方名下的本协议签订之后所得到的退休工资的剩余存款归男方自己所有,女方子女无权干涉。此协议签订后,如男方先于女方去世,男方名下的本协议签订之后所得到的剩余存款,及其身故后的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男方子女所得,丧事由其亲生子女负责,女方不得干涉。女方必须在三日内回到自己亲生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男方家中。

七、男女双方其他的各自的遗产由男女双方各自的亲生子女继承。

八、本协议一式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纠纷,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中证人:

乙方:年月时间:日

第16篇:大学生同居之我见

大学生同居之我见

大学生同居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对于同居的评判,众说纷纭,这也是源于时代、人们的生活风尚以及个人社会经历及个人道德价值观的不同。这就像年过花甲、接受传统保守环境影响的老一辈固然不能接受这种反传统道德的事件;相反,接受改革开放后新时代、富足生活条件、开放生活风尚的8090后,这并不是罪大恶极的。

对于我个人而言,一个当代大学生,我的态度是不支持也不反对。但是我要说无论同居还是不同居,考虑后果,承担责任是最重要的。没有责任作保障的感情是滥情,终会造成伤害,甚至导致悲剧。

我持不反对态度原因有二。首先大学生同居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解决性压抑问题。从这个角度说,同居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虽然社会上越来越开放的性观念,屡禁不止的卖淫嫖娼等一股股混浊的“黄” 流对校园的冲击可谓不小,但客观地讲,从教育体制上说, 高校缺乏对学生的性教育和引导。极少高校有性教育课程, 许多高校的性教育只是给新生放一盘有关生理卫生的录像 带甚至有些连录像也没有。 导致学生对性产生错误的理解,或因好奇而更愿“以身试法”,甚至出现一些病态性压抑释放的方式,继而造成伤害。如近阶段层出不穷的“校园门”事件。如果性教育是得当的、及时的,帮助同学正确理解性,认识到责任、严重后果等相关问题,大学生甚至更稚嫩的学生也不至于以这种方式释放他们的性压抑。所以想比较而言,还是健康的同居为上策。

其次,同居也是尊重他人,尊重他人享有公共空间,不侵犯他人私人空间的一种负责任的表现。相对于那些在大街上举止亲密的情侣,相对于那些在校园里、教室里“甜蜜蜜”的,相对于各种“门”的主角们,同居者是文明的。至少他们没有侵害他人享有自己私人空间的权利。虽然古语云“非礼勿视”,可是当情况变成“目不忍视”,谁又会体会作为受害人的“观众们”的有苦说不出呢?

说到这里,同居是好的,但是我还是持一半不支持的态度。作为一个学生,同居或多或少会对学业有影响,同居是要负责任的,更是涉及到伦 理、法律等问题。所谓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履行夫妻义务。其应当包括以下几个要件:①当事人有较固定的住所;②保持较稳定的性关系;③断续或较长时间在一起共同生活;④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然青春是有冲动的,但是我们是有理智的人,我们要具备前瞻的考虑。作为男方,你真的就有能力对女方负责一辈子,还是只停留在口头上的山盟海誓与空头承诺?没有未来,只有计划和承诺,你的承诺又能有几斤?反反复复的人流对女方造成的伤害又是什么可以补回来的吗?

当然了,退一步讲, 今天良好的避孕工具、技术的推广为同居提供了条件和安全的保障。 但毕竟学生是以学业为主的,同居或多或少地会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 而且, 很难说同居都会有以婚姻而告终的圆满结局,所以对自己的决定负责,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对他人的人生负责,这才是最关键的。

第17篇:解除同居协议书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协议人张某,男,汉族,19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

协议人李某,女,汉族,19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

协议人张某、李某双方原因恋爱而自愿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分别20年月日生育子女(儿子或女儿)名叫,现协议人经充分平等协商,现双方就解除同居、小孩抚养等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张某、李某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双方约定,子女由女方抚养,平时一方不能干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友好协商。

三、同居期间双方取得的位于省市区路号的房屋一套和的位于省市区路号土地(约平方)以及省市区路号归所有。同居期间取得的小汽车一辆给归所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经营的店铺(公司)归所有。双方取得的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元,归所有。

双方同居期间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四、小孩的抚养费由女方承担。男方不承担小孩的抚养费。

五、男方有权探望小孩,女方应为此提供便利。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事务所一份,在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原来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作废。

协议人:协议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第18篇:男女同居协议

男方:姓名性别:年龄:保密文化:波四民族:汉工作单位:社会住址: 保密身份证号:保密

女方:姓名:性别:女年龄:保密文化:博士民族:汉工作单位:保密住址:保密身份证号:保密

双方均保证自己属于结婚或再婚的单身,且均愿意与对同居一段时间,以求生活、经济和工作上的互相照顾,同时,考验考查对方是否属于自己理想的终身伴侣,是否愿意离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公正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惩罚违反本协议之行为,特签订本协议:

一、同居目的。双方均是有文化、有理智的人,均明白同居后可能离婚,也可能不离婚。双方不得以同居为由向对方提出超过本协议之外赔偿要求。但是,双方还是应从主观上把同居当成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双方应将离婚作为同居的最终目标。同居期间,双方均应尽最大的努力和耐心,谨慎地、小心地维护同居关系,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忠诚、互相体谅、互相迁让,遇事要冷静处理,绝不能因未办理离婚证而可随意拆散它、随意破坏它。

二、同居期限。暂定10000年,期满后结婚,原则上应解除同居关系,但双方均愿意继续维持除外。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各自保持财产独立,即各自的收入、购置的财产归各自,各自的支出由各自承担;

2、同居的住房租金,由男方承担

3、同居期间购置性生活必须品、及费用,男方承担99%,女方承担1%;此款之费用由财政部统一管理。

4、双方均应采取严格、科学地避孕措施,确保同居期间不怀孕。如果避孕失败,男方应全部负责采取当爸爸的准备。

5、双方均应忠诚,可以与其它异性有暧昧关系,也可以有性关系或同居关系。

6、双方均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同居关系,建立在结婚上。

7、双方有不同意见,应通过对话方式解决,禁止使用暴力和性诱惑。

8、因为双方的共同利益而造成人身伤害,应在生活上、精神上予以扶持和照顾。同居期满双方结婚,另一方应给受损害一方生活费。

四、违约责任

1、违反忠诚义务的,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违约方应承担精神损失费1元;

2、违反经济责任条款,经多次催促不改的,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资金占用费千分之75.6。

3、使用暴力解决双方的纠纷,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其承担违约金万分之5。

五、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男方:女方:

二O一O年*月*日

第19篇:解除同居协议书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协议人张某,男,汉族,19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

协议人李某,女,汉族,19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

协议人张某、李某双方原因恋爱而自愿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分别20 年

日生育子女(儿子或女儿)名叫

,现协议人经充分平等协商,现双方就解除同居、小孩抚养等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张某、李某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双方约定,子女

由女方抚养,平时一方不能干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友好协商。

三、同居期间双方取得的位于

号的房屋一套和的位于

号土地(约

平方)以及

号归

所有。同居期间取得的小汽车一辆给归

所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经营的店铺(公司)归

所有。双方取得的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

元,归

所有。

双方同居期间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四、小孩的抚养费由女方承担。男方不承担小孩的抚养费。

五、男方有权探望小孩,女方应为此提供便利。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事务所一份,在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原来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作废。

协议人:

协议人:

20 年

20 年

第20篇:同居财产分割

非法同居接触后财产如何分割

非法同居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因为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棘手的问题。正式由于此时双方的关系为非法同居关系,因此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其结果就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但是本人在此特别指出的是,虽然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但绝不是说不受任何法律保护!非法同居在财产分配上是受民法保护的,

本人总结自己代理案件的经验,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双方可以在同居期间做个人财产约定

2、对自己购买的东西留好相关的证据

3、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东西,最好双方有个互相的记录

4、在同居期间个子的父母朋友馈赠的东西最好让馈赠者协商“此物专门赠给莫某”的字样,并保存好。

当然除了以上几点外,总结起来就是:在同居期间最好让财产最大程度的独立,不要让感情冲昏了头脑,不要自己欺骗自己,非法同居终究还是非法同居,永远不能跟合法的婚姻关系相比。

同居分手怎么样分割财产??

同居时游离在现行法律边缘上的,因为他手法律保护的成分是极为有限的,两人之间一旦发生变动,这种关系会变得非常脆弱,而凸现出的法律问题,就有可能显得不近人情,难以让人接受,其中最突出的就表现在财产的分割上。

同居者分割财产时,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西安确定哪些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者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乙方完整的

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假若财产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

其实,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避免出现纠纷。

如果在同居开始时,双方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很多日后的纠纷就可以避免,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案情:

刘某(男)与刘某(女)于2003年惊经人介绍认识,南方于2004年带着两个子女与女方开始同居生活,双方一直未办婚姻登记。同年9月,由男方出资(女方)自认在吃去购买了商品房一套,购房款60万元,购房后,双方共同出资(男方称亦全部由其出资,但其不能提供足够发票,女方只认可男方出资大部分)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购置家具,双方均认可装修、购置家具花费了10万元,从2003年开始,女方与男方共同生活至今,在共同生活中,因性格不合,互相猜忌,无感情可言,难易共同生活在一起,女方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共同生活期间做购置的财产。

争议

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原规定:被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婚姻,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购房款虽然是由南方出资,但财产系双方同居期间所得、按共同财产处理,按照婚姻法照顾女方的规定,房屋理应平均分割;同理,装修、购置家具花费的10万元亦应平均分割。

第二种意见认为,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结合本案来看,房屋完全是由南方出资购买,装修、购置家具的花费虽然系双方共同出资,但氯仿已认可男方出资大部分,房屋可以全部分配给男方,装修及家具应该平均分割。

律师分析: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乙方自愿赠送的财产可依赠与关系处理;乙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务,可参照有关规定处理,即“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务,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务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同居

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日常开支中已开支的部分很难做出区分,除非另有约定,一般来说房产、汽车、银行存折、公司股权和有价债券,原则上记名属谁的就是谁的;没有记名的如股东等没有协议就很难界定。

此案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但是,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应婚姻法规定,按照顾女方进行评价分配?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使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但本案因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由于双方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分割没有协议约定,因购房款全部由男方支付,装修及家具男方厨子了大部分,根据等分原则,考虑男方对购置房屋并装修以及添置家具等财产的贡献较大,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本案可以房屋全部分配给男方,装修及家具双方评价分配,更能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在认定同居共同财产上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同居开始的时间

2、同居前的个人财产的认定

3、同居后同居人共同添置的财产是否共同出资举证比价困难

4、涉及乙方有婚姻关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用于同居财产添置的处理

两人分手后,首先应对财产进行清点估算,先确定哪些是私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其次,应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双方会共同购置一些财产,如果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理论上讲以水的名义登记、落户额,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古董等。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电等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乙方完整的获得该财产,另一方则获得相应价值补偿。

相关法律:

1、同居及同居财产的概念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者私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乙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

2、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

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乙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一般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乙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乙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3、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的,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左右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所的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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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证明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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