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证明范文

2022-08-25 来源:证明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火化证明

附件:

火化证明(存根)

编号:

逝者性别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去世,遗体于年月日在我馆火化。

特此证明。

承办人(家属)签字:与逝者关系:

身份证号:

年月日

……………..……骑…………..………………缝………………..……………章………….……..……….

火化证明

编号:

逝者年月日去世,遗体于年月日在我馆火化。

特此证明。

(殡仪馆盖章)

年月日

- 1 -

推荐第2篇:火化证明格式

荥阳市殡仪馆:

兹有我单位

同志,性别

,年龄

,民族

,因病于

年 月 日病故,其原籍是

,现住原籍

,按殡改政策规定,家属同意火化,请予办理火化手续。 特此证明

XXXX单位 x年x月x日

推荐第3篇:郑州市殡仪馆火化证明

郑州市殡仪馆:

我辖区同志,性别,年龄,民族,因病于年月日在家医治无效病故,其原籍是省县(市)人,现住郑州市区家属院栋楼号。

根据《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家属同意火化,请给予办理火化手续。

年月日

推荐第4篇:郑州市殡仪馆火化证明

郑州市殡仪馆:

我单位

同志,性别

,年龄

,民族

,因

病于

日在家医治无效病故,其原籍是

(市)人,现住郑州市

家属院

栋楼

号。

根据《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家属同意火化,请给予办理火化手续。

推荐第5篇:火化介绍信

篇1:火化证明格式 证明

荥阳市殡仪馆:

兹有我单位 同志,性别 ,年龄 ,民族 ,因病于 年 月 日病故,其原籍是 ,现住原籍 ,按殡改政策规定,家属同意火化,请予办理火化手续。 特此证明 xxxx单位

x年x月x日篇2:职工丧葬工作流程 1.0目的

为公司职工丧葬提供程序准则,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新疆航空公司职工丧葬的工作。 3.0管理程序 4. 0相关文件篇3:如何办理丧事

咨询殡仪馆 记下接送一体的热线不知你是哪里人,因为地域不同,风俗亦不尽相同。但总的主线还是差不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咨询当地殡仪馆,记录接运遗体的热线,了解办丧事所需要准备哪些东西,如寿衣,香烛,灵位等。另外及时和当地的墓地陵园联系。

2、一旦亲人离去,立刻帮忙擦身,穿寿衣,然后立刻联系殡仪馆将遗体接运到殡仪馆保存起来,然后在家布置灵堂(殡仪馆提供相关服务和丧葬商品),子女尽孝守灵,并陆续通知亲友来家中吊唁

3、家人还要商量哪一天出殡举行告别会。一般来说,中国人办丧事多数在时间上跨度为三天或五天,取单数。

4、到第三天后,出殡告别礼完成后,在殡仪馆办理结算手续后,就安排火化。此间,如果家人想让亲人走的热闹一些,还可以请乐队吹奏。

5、骨灰可以寄存在殡仪馆,也可以择吉日安葬。

以上是中国大部分地区办丧事的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2 | 评论(1) 的确!生与死都是人生中的大事。这里只说岁数较大的人去世后的丧事如何办的简单过程:俗话说“十里不同风”,意思是说,人居住的地方相隔十华里远,风俗习惯是不相同的。从人完全停止心脏跳动与呼吸,表明一个人生命终结。

一、这时,在场的子女亲属给死者换上寿衣,停当。子女们穿白戴孝,痛哭一场,可谓惊天动地。

二、送讣告,给亲戚、朋友前来吊唁。

三、停尸一天(或几天)后火化,或直接入殓棺椁棺椁。此时鼓乐吹吹打打等。

四、另日,款待来吊唁的亲戚、宾朋。发引茔地入土。(土葬习俗)

至于花销,一般从简要一两万或两三元就够了。人已死去,铺张没意义,不如活着尽孝。 主要程序是这样的。这样年龄段的人,建议以节简办丧事为主,因为父母,甚至祖父母都尚健在,白发人送黑发人,乃人间之一大悲事,如果这样的丧事大操大办,难免让长者触景生情,更为悲伤;

办丧事,有两种选择,第一是委托专业殡葬机构办理,选择正规的殡仪公司,这样的话所有程序殡仪公司都会代办或者陪同办理;

另一种方法是自己办理,首先是召开家庭会议,商议好具体的告别火化时间,然后到交警大队开具《非正常死亡火化介绍信》,持火化介绍信至殡仪馆联系穿衣、整容事宜,将具体的告别时间,告别厅,礼厅项目等确认下来,然后在告别当日直接去殡仪馆就可以;? ? ?2010-7-5 港台地区办理丧事和内地办理丧事最大的差别在哪?越详细越好! 2011-12-15 我梦见了棺材丧事复婚骨灰盒 2011-5-5 我梦见我和我女朋友结婚,我家人没去赶不过去,后来又梦见我 老奶奶...? 2011-4-28昨儿梦见别人在野外办丧事!象是快要入葬!看见骨灰盒!我 从祭拜的...? 2011-2-15 前一天刚刚为父亲办理了丧事,隔一天可以参加儿子的婚礼吗? 前提是儿...更多关于如何办理丧事的问题>>查看同主题问题: 丧事 骨灰 其他回答 共2条

2010-7-3 08:59 飞飞负责人 | 二级

一、丧葬办理程序 1.死亡证明:

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

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

(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

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整容; (3)遗体告别;

(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二、骨灰安葬方式

1.骨灰堂:室内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 2.骨灰墙:在墙壁上砌格子,将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闭。

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内、外墙可以存放骨灰,类似骨灰墙寄存。 4.骨灰廊:彩画地上长廊,墙内存放骨灰,石板封闭。 5.骨灰深葬:将骨灰存入地下室封闭,地上为亭。 6.骨灰林:将骨灰埋入选择好的树下,做简单标记。 7.骨灰墓:地下修建墓穴,地上立碑。 8.骨灰撒海:随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丧葬祭扫注意事项

1.丧葬事宜要由国家批准的殡葬单位办理:

丧葬必须由国家批准的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站来办理。要直接与这些殡葬单位的服务人员联系,不要找非殡葬服务单位和人员来代办丧葬事宜。 2.骨灰要安放在合法公墓:

不要将骨灰存放在非法公墓。非法经营性公墓有两类:一类是指一些乡、村和单位,在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和未得到市规划、土地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兴建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公墓,对这类公墓民政部门将逐步予以取缔。另一类是乡村办的公益性公墓,它们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只能安置本乡村死亡人员的骨灰。 3.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4.祭扫活动须知:

我国素有在祭扫中烧香、烧纸的习俗,致使每年清明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维护扫墓活动的良好秩序。严禁在骨灰堂、公墓、林地烧纸和其它动用明火的行为。对违反者,依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移风易俗 1.保护环境:

丧葬应当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尽量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殡葬方式。我国殡葬管理部门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个行政区划内都设立了专门的骨灰存放地或公墓。我国除少数人口稀疏的山区仍实行土葬外,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火葬。火葬可以减少占地和环境污染。不得在荒山野外随意设立墓地,那样一方面造成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这种非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容易遭到破坏,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 2.厚养薄葬: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老人在世时,子女应该尽心奉养,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乐。当老人去世后,丧事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丧事的丰与俭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顺与否。 3.破除迷信:

在进行丧葬祭扫活动过程中,要坚决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为。不得借丧葬祭扫搞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五、遗体接运

各地殡仪馆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时间、预定遗体存放方式、灵车随叫随到。

六、遗体告别

推荐第6篇:火化仪式程序

火化仪式程序

如果丧事从简,不开追悼会,也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直接火化遗体时,可举行简单的遗体火化仪式。举行这种仪式,一般不需通知生前友好,只需由死者的主要亲属和少数工作人员到场。通常情况下,火化炉附近都有临时停尸房。火化仪式即可在临时停尸房里举行,将尸体放在停尸板或平推车上后,丧家可对停尸房作一简单布置,如摆放几个花圈和几盆鲜花,悬挂死者遗像等。火化仪式一般程序如下:

(一) 主持人宣布:火化仪式开始;

(二) 由主持人领率到场人员默哀三分钟;

(三) 由死者单位领导或亲属作简短致词,表示悼念之情,祝愿死者安息,时间一般不宜太长,

三、五分钟即可;

(四) 到场人员绕尸一周,作最后的瞻仰、告别。而后有条件的可以照相留念;

(五) 主持人率到场人员向遗体三鞠躬;

(六) 主持人宣布火化仪式结束后,将遗体送交火化车间,其余人员退出。

一般次序是这样的;

1.先请人给亡故者擦洗身体、换衣服;2.临时安放尸体(要便于搬动); 3.向直系亲属通知噩耗;

1 4.联系火葬场(去时带死亡证明、钱),送尸体到火葬场;定下火化日期后向亲友和单位逐一通知,必要时发布讣告; 5.放大亡者照片:

6.搭灵棚,并做简单布置;

7。接受亲友祭奠,记录来者名单和礼金;

8.联系去火葬场的人员所需车辆,联系当日答谢来客的饭店;9.火化;事先选好骨灰盒,定好骨灰存放地点; 10.火化程序:

1)事先联系好举行告别仪式的场所,确定好仪式主持人、致悼词人;

2)布置好该场所,将尸体移到这里; 3)举行仪式:致悼词、与遗体告别; 4)火化;

5)接骨灰、将骨灰儒盒、安放骨灰盒。 11.返回。宴请、答谢亲友。基本结束。

12.子女逢头

七、三

七、七七和百日,到骨灰安置处祭奠。大致就是这样,一般要请朋友帮忙才行。否则忙不过来。 城市人讲究不多,按上述做了就行。农村人办事就麻烦多、讲究多,一般交给村上的红白理事会去搞。

推荐第7篇:补开火化证明书

补开火化证明书(存根)

No:

补 开 火 化 证 明 书

No:

火化人姓名: 性别(男、女)年龄: 岁 火化人姓名: 户籍: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火化时间: 年 月 日

某某县殡仪馆

年 月 日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户籍:

火化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证明

某某县殡仪馆

年 月 日

推荐第8篇:火化班班长岗位职责

1.在业务馆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的全面管理工作。2.组织本班学政治、学业务,不断提高全班人员的素质,自己以身作则,带领全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圆满完成火化任务。3.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本班考勤,月底汇总上报,负责本班职工休班、请休假、室内外卫生、值日、安全制度的落实。4.检查督促火化量的统计工作,严格火化登记手续,月底汇总上报;负责油料登记,耗油核算,月底汇总上报,根据储油情况,及时上报用油计划,保证车间用油。5.经常检查车间电器、机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组织人员协调维修工作,保证火化炉正常运转。6.做好夏季防暑、冬季火化设备防冻、雨季烟道排水工作;保证电器设备正常运转。7.组织全班人员进行火化炉的检修,协助有关人员进行火化炉的维修,消烟除尘,带头做好火化炉的实验革新改造。8.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拒收丧主馈赠。

推荐第9篇:全面实行遗体火化实施方案

为强力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建立科学文明的丧葬方式,提升城乡文明水平,根据《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县至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状》、《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89号)及省、市、县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以“推进绿色殡葬,构建和谐”为主题,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加大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法律、行政等手段,破除丧葬陋习,大力推行火灾,改革土葬,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41个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及镇联系点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由李秀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制定全镇全面实行遗体火化总体思路,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全面实行遗体火化中有关问题。

三、范围、时间及对象

(一)实行火化的区域范围。遵循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汉营、月山、前卫等37个村(社区)委员会为今年遗体火化范围,海龙、青龙、宝峰、酸水塘4个村委会不在火化区域范围内。

(二)实行火化的时间。从2月1日零时起实施。

(三)实行火化的对象。火化区域范围内37个村(社区)委员会的农(非)业人口死亡后的遗体,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除外。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涉及的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及时召开遗体火化工作动员会,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实行火化工作的认识,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深入宣传和发动。各村(社区)委员会采取广播、黑板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遗体火化的通告》等相关政策法规及殡葬改革的各项措施,要让群众的知晓率达100%。

(三)各村(社区)委员会在往年的基础上要完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村(社区)委员会要设立1名殡葬改革联络员,具体负责殡葬改革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

(四)各村(社区)委员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全面实行火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五)火化工作实施后,凡属火化区域内的对象死亡后一律实行火葬,禁止土葬。死亡人员的亲属或亲友应及时向村(社区)委员会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殡葬改革联络员报告,再由殡葬改革联络员在12小时内向镇联系点通报情况,以便在规定时限内由镇联系点负责联系殡仪馆对尸体进行火化。死亡火化后骨灰必须进入公墓安葬。

(六)切实做好丧属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坚决制止土葬、改革丧葬习俗。对违反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个别反复做工作教育仍不执行政策的,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遗体火化的通告》第四条执行,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相关政策列入村规民约中,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委员会工作措施和殡葬联络员要落实到位,做到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补助奖励措施。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89号)规定,对镇辖区内的人口,亡故后遗体依照殡葬法规实行火化的,给予丧属一次性600元的补助;对火化后骨灰进入公墓内安葬的,再给予丧属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每具遗体火化进入公墓安葬后,我镇再次给予丧属200元的补助。各村(社区)委员会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助措施。补助金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发放,由死者家属提供死者《火化证》、火化委托书、骨灰安葬证明、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统一到镇民政办领取。

(三)加大奖惩激励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殡葬改革工作以联系点负责为主,列入我镇一月一考核中,各村(社区)每死亡一人,村(社区)及镇联系点干部不及时上报情况到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镇村(社区)干部从一月一考核中扣除奖金50元/人.月,不入户做工作的扣除100元/人.月。每死亡一起村(社区)及镇联系点干部及时上报信息并做通工作火化的,奖励该村(社区)100元,联系站所奖励100元。

(四)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党团员和领导干部在实行火化、简办丧事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殡葬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发挥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民间组织在教育引导群众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力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

(五)加强督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为保障此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镇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差别化考核》中,同时,镇纪委将对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推荐第10篇:火化机尾气处理方案

火化机尾气处理方案

通过近期对火化机尾气处理相关设备的了解、实地考察、研究,并结合郑州市殡仪馆火化机的实际使用状况,拟定如下几个方案供参考。

郑州市殡仪馆火化机二次燃烧室没有工作,造成大量油烟随尾气排出,想改变这种局面很难,从系统管理、火化工素质、操作规程、到火化机,每个环节都要做到位,目前现状是不可能实现的。

含有大量油烟的尾气对任何一种净化处理机构都有严重的后果,首先除去大量油烟是净化处理机构的关键。

除去大量油烟最理想的方法是二次燃烧,因为在高温下不仅可分解二恶英,还可以烧掉多种污染物,北京一家做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的公司就是在前级专门设计了二次燃烧室,用的是柴油燃烧器。

快速冷却加冷阱除油雾也是一种除去大量油烟的方法,火化机尾气由高温快速冷却到200度以下可有效防止二恶英的合成,但目前郑州市殡仪馆火化机烟气出口管道所接的除尾气设备需要清除(上面安装的冷却机构效果不会太好),如果保留不动,烟气经过该设备后温度缓慢降低的过程中,二恶英会重新生成,后面的机构很难除去。

在除去大量油烟后,采用那种方法处理尾气应该都可以达到国家要求的尾气排放指标。

方案一 火化机→原尾气处理设备→管道→→管道阀→烟囱(原位置)

→二次燃烧(柴油、电)→快速冷却(风冷、水冷)→加碱脱硫去酸→旋风除尘→阻燃器→袋式除尘→活性碳吸附→变频风机→消声器→烟囱

方案二

火化机→原尾气处理设备→管道→→管道阀→烟囱(原位置)

→二次燃烧(柴油、电)→快速冷却(风冷、水冷)→加碱脱硫去酸→旋风除尘→变频风机→干式高压电除尘→活性碳吸附→烟囱

方案三

火化机→原尾气处理设备→管道→→管道阀→烟囱(原位置)

→除油冷阱→加碱脱硫去酸→旋风除尘→阻燃器→袋式除尘→活性碳吸附→变频风机→消声器→烟囱

方案四 火化机→原尾气处理设备→管道→→管道阀→烟囱(原位置) ↓

→除油冷阱→旋风除尘→碱液喷淋除尘→除雾器→变频风机→除雾器→湿式高压电除尘→活性碳吸附→烟囱

说明:喷淋水箱需专门设计,沉淀物能够自动清理,可利用快速冷却的热量进行烘干,烘干后集中无害处理,水表面油污可用活性碳过滤吸附。

可以配套做活性碳还原炉

第11篇:告别火化接待班班长岗位职责

1.精通本班业务,在分管馆长直接领导下,带领全班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认真贯彻馆务会会议精神,在本部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3.严格查验死亡证明,安排告别、火化顺序,填写火化登记,严格按预约顺序火化尸体,遵守火化时间,兑现社会承诺。4.掌握火化设备的运行情况,对火化设备出现故障及时组织维修,重大情况及时向分管馆长和馆长汇报。5.掌握燃油储备情况,负责本班职工的岗位考核。6.使本部门的设备和工作环境始终保持整洁卫生的良好状况,责任落实到人。

第12篇:县加强殡葬改革扩大火化区实施方案

我县自年月日零时起在××本岛推行遗体火化以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扩大金平岛为火化区。现就××村推行火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加大殡葬改革力度,革除丧葬陋习,大力推行火化,改革土葬,移风易俗,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风景旅游资源,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推行火化的对象及要求

×全村扩展为遗体火化区,从××年月日零时起,××火化区内的人员死亡,或非火化区人员在金平火化区死亡的,一律实行火化。同时,为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对××火化区内的各类丧葬用品制造、销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以确保推行火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节约我县的有限土地资源,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要加强对骨灰安葬工作的管理力度,大力提倡不保留骨灰或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它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若需保留骨灰的,必须统一纳入骨灰墓地或存放骨灰的纪念堂、塔,实行骨灰处理跟踪监督管理制度,严禁将骨灰入棺土葬(包括已购买或建造寿坟的丧户)。

三、施步骤:分准备、检查、实施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扩大火化区,是我县殡葬改革的又一次升位。涉及到火化区的千家万户,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是一场新的殡葬改革。为了能顺利完成扩大火化区的工作任务,必须做好三个方面准备工作。

⒈组织准备:扩大火化区工作县政府牵头,职能部门指导,××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协调同合。为此××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扩大火化区的殡葬管理组织,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村也要建立相应组织,由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村民小组长为殡葬联络员,确定工作的职责和范围,上报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从而保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形成一个完整的殡葬管理网络。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镇政府要根据政府发布的《××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火化区的通告》制定出台××镇扩大火化区工作的实施细则,上报确定火化时间。

以上工作要求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⒉舆论准备:××政府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扩大火化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宣传内容上,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殡葬改革的规定,宣传《××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火化区的通告》;在宣传形式上,要充分发挥现有的新闻舆论工具,组织广播、电台开展专项报道活动,并落实金平地区横幅、标语悬挂、张帖,有线电视、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要向广大干部、群众讲清火葬的好处及土葬的危害,讲清殡葬改革的意义、目的、办法。造成强大的声势,真正做到殡葬改革工作在××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干部、群众逐步更新观念,消除思想顾虑,自觉投入到这次扩大火化区的殡葬改革中去。

×年月日之前把《××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火化区的通告》发至××区各村内张贴并把《通告》印发至每家每户。××年月

日××政府组织召开“××县××镇扩大火化区动员大会”,并将大会作为舆论宣传的必须内容。

⒉设施准备:为确保推行火葬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为丧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政府要抓好各项服务设施的准备工作。规划好骨灰墓地的建设,为丧户提供骨灰的安葬。

(二)检查阶段

×年月日之前由××政府对扩大的火化区的各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年月日之前,由××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扩大出口的火化区前期准备工作作一次全面的了解检查。了解检查的内容为:⒈建立组织人员落实情况;⒉舆论宣传情况;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情况;⒋公益性墓地规划情况;⒌了解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m338.com网。

(三)实施阶段

县政府在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火化区的通告》后,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学习讨论使干部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共识。在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及时到位。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⒈联系新闻部门加强新闻报道,尤其在火葬过程中处理的人或事要及时予以跟踪曝光。

⒉××镇、××各村委会必须充分发挥管理网络的作用,切实做到人员到位,信息反馈畅通,村委会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对本辖区内的岁以上的老人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丧情。及时报告出现的问题,发免造成被动局面。

⒊从执行火化的第一天起,××镇及××各村委一定要切实注意动向对于第一个亡故者,必须做到上门服务,使其亲属自学地遵守《通告》规定办理丧事,为顺利推行火化工作奠定基础。

⒋对于违反政策规定,拒绝执行《通告》规定的,××镇和村委会要作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丧户把遗体送上接尸车,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个别经工作仍拒不执行,将尸体土葬的,要采用果断措施,强行起棺火化,一切费用由丧户自负。对于严重违反《通告》规定的丧葬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给当事人必要的处罚,以达到教育群众的目的。

第13篇:关于苏州市殡仪馆普通火化炉维修项目

关于苏州市殡仪馆普通火化炉维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本公司受苏州市殡仪馆的委托,对该单位的普通火化炉维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2011年4月21日,由苏州创业教育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了关于苏州市殡仪馆“普通火化炉维修项目”的专家论证会,专家形成如下意见:

苏州市殡仪馆现有普通火化炉8台,是于2005年通过政府公开招标购置,生产厂商是沈阳火化设备厂。自2008年火化炉维修以来,单台火化炉平均火化遗体数已达2500具以上,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且炉体状况较差易发生坍塌险情。急需对炉塘,炉体进行大修。普通火化炉是当年沈阳火化设备厂定制安装。此次大修需拆除内部结构,维修并更换部分零件,目前国内各厂商生产的火化炉规格不统一,零部件无法相互兼容,不配套。其它厂商无法对殡仪馆普通火化炉进行维修,为保证原采购项目的一致性,质量的可靠性和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由沈阳火化设备厂来殡仪馆对普通火化炉进行大修。经专家评委讨论,一致认为可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项目:关于苏州市殡仪馆普通火化炉维修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元(人民币)

特此公示,如有对此有异议,请于2011年5月5日下午5: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苏州市殡仪馆

联系人:沈勇 联系电话:0512-66301808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创业教育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秀萍 联系电话:0512-68080677

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电话:0512-68268528

苏州创业教育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5日

第14篇:云南镇雄就“强行火化遇难者遗体”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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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雄就“强行火化遇难者遗体”道歉

未经遇难者家属签字同意,云南省镇雄县山体滑坡事故中的46名遇难者遗体就被火化,从而引起部分遇难者家属不满,也引发公众的广泛质疑。1月14日,镇雄县委、县政府向遇难者家属及亲属诚恳道歉,并已责令县民政局及殡仪馆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镇雄县殡仪馆从1月12日8时开始火化遇难者遗体,至13日9时全部火化结束。镇雄县多位官员解释称,由于遗体大多残缺不全、面目全非、场景惨烈,担心家属看见会造成更大伤害。加之当地对遗体的保存条件有限,不及时火化恐会出现疫情。因此,在确认遇难者身份、提取DNA检材、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之后,镇雄县将46名遇难者遗体全部火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翔指出,对自然灾害遇难者遗体的处理,目前法律法规没有统一规定。但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卫生部曾发布《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方案对遗体处理做出了规范。方案指出,自然灾害遇难者的遗体一般不会引起传染病的流行,但应认真做好人与动物尸体的卫生处理。方案对遗体处理提出的一般要求是:对逝者处理时必须给予充分尊重的原则;及时就地清理和尽快掩埋处理的原则;必须需要辨明身份而不能马上处理者,存放时间应尽量缩短。

张翔说,由此可见,对遗体处理的三个原则是“充分尊重”、“及时就地清理”、“尽快掩埋处理”。这三个原则在特定情况下存在矛盾冲突。“及时就地清理”和“尽快掩埋处理”是出于灾区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在没有疫病危险的情况下,“充分尊重”原则应该得到“充分尊重”。从现有新闻报道看,事发地冬季气温低,没有显著的疫病暴发危险。此时,在未经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匆忙火化,有违“充分尊重”原则。

张翔进一步说,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火化遗体,法律法规层面没有统一规定,相关规定散见于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但基本是出于防疫需要或者因为无名遗体的原因。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编写的《灾后死者尸体的处理》认为,处理受难者的方式对于幸存者乃至整个社区的心理健康都具有深远的影响。作为悼念过程的一部分,亲属查看亲人遗体的需求应当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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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逐步淘汰火化制度尽快推行生态葬法

逐步淘汰火化制度 尽快推行生态葬法

-关于在殡葬领域继续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郑重建议

中国四化建设与13亿人民关注的真正意义上的殡葬改革--逐步淘汰火化制度,尽快推行生态葬法息息相关。

为何这样提笔呢?因为火化不科学,不适合国情;生态葬法科学,老百姓拥护。

火化不科学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1、与《宪法》相抵触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总纲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犯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众所周知,丧葬习俗是风俗习惯的重要内容。占全国95%以上汉族人民的入土为安、回归自然、具有传统历史文化内涵的土葬、理应受到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自由的保障。然而1997年7月21日颁布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总纲第四条于老百姓不知情且一丝一毫没有参与的条件下却规定: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2007年5月14日国务院法制办《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又在全国人民不认可火化的国情下,不仅又把老条例总纲第4条原文不动地写了进来,而且还将火化\"美化\"为第一次革命,并拟将骨灰安放作为第二次革命来安排,这明显与宪法相抵触。好在这只是老条例已过时,新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倘若真的变成了新政策,则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又可认为是超越宪法乱作为!

2、与节约相违背

殡改的目的之一,理应是节约土地节约资源节约人力和财力,然而火化不仅没有节约,反而造成了本可避免的极大浪费。

①浪费土地

据估算,全国2800个县(区)加上直辖市、省会、省辖市已建火化厂、殡仪馆不下2800个,每个占地按60亩计,现已占地16.8万亩;已建省辖市等骨灰安放公墓(长青园)不含骨灰堂约600处,每处占地也按60亩计,现已占地3.6万亩,二者合计达20.4万亩。况且拟建、正建、扩建的所谓殡改工程,还在肯定火化的国度里志高气昂的发展着(河南省滑县又获批占地260亩的公墓一处,豫民文2007.147号)。再说,目前县城以下统一规划的骨灰安放处几无,农民身后骨灰安放无章可循,只得二次装棺名正言顺的土埋。加上出于补偿心理还把坟头封得老大。结果呢只要火化了,再大坟头都无人问津,比原来不火化的传统土葬还浪费土地。

许多国外旅游者看到绝大多数城市郊区都有两大片良田被火化厂、骨灰陵园所占,他们百思不得其解。他们说:\"再有100年、1000年中国真的会无地可耕,到时候旅游观光看什么?可怕呀!

远的别谈,这已占的20多万亩良田,都种成小麦玉米,对粮食安全会没有作用吗?都种成树会不生长木材吗?可它们不产一粒粮食、一方木材,老百姓心疼啊!

②浪费资源

首先是浪费不可再生资源柴油。据调查火化一个人,需要柴油10-15公斤。民政部李学举部长2006年4月27日讲,2005年底全国共火化遗体6727.1万具。加上最近3年火化率以2005年53%,火化450.2万具计,3年又火化1350.6万具。每具平均按12.5公斤算,已浪费柴油10.1亿公斤,这还不算运尸车辆和死者亲属同事往返火葬厂用去的柴油和汽油。这么多柴(汽)油用在农民浇地、工人做工上该有多好啊!

其次是浪费电能。火化一个人需要电能25度左右,2008年5月底全国共火化遗体达8077.7万具,共耗电 20.2亿度。这还不算维系火化厂、殡仪馆、骨灰陵园的日常电能消耗。电与煤血肉关联,煤不可再生。节约眼前一度电,点亮后代一盏灯。这么多煤电用在火化上,这叫钢没用到刀刃上。

其三浪费人力。2005年底止,全国共有殡葬事业单位3284个,其中殡仪馆1594个,经营性公墓1099个,殡葬管理单位681个,殡葬行业职工总数已达7万人。这还不算最近3年的扩编人员和不在编的个人殡葬服务业人员。这么庞大的队伍,如果国家采纳了我们的建议,7万人缩制为一万人就行了,其余6万人就可直接从事经济建设。还有一人去世,百人往返火化厂半天甚至一天,无谓浪费时间消耗精力,不言而喻。

其四,浪费财力。全国现有的火化厂、殡仪馆、长青陵园,大部分都是在十多年来陆续征地筹建起来的,其征地费、设备购置费、事业费开支,非业内人士无法统计出全国已浪费掉多少亿元老百姓的血汗钱。加上殡改行业7万人,每人每年工资福利按2.0万元计,一年就是14亿元。这两笔巨款,如果当年就没出现强行火化重大失误,肯定要用在低保、环保、科教、赈灾上。老百姓会有意见吗?

其五,增加群众负担。况且其势头有增无减,农村在中原地区,土葬一位老人一般开支为5000元,城市居民一般开支约7000元。然而一经火化就得增加开支约2000元(运尸费、洗面费、化妆费、消毒费、骨灰盒费、悼念厅占用费、亲戚往返火化厂租车费),市民还得于此基础上再浪费骨灰安放费(占地1.5平米)约1.5万元,从而形成了\"死不起人\"的尴尬局面。可依自然规律,又有谁家不\"老\"人呢?

3、与环保相对抗

殡改的目的之一,应该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和自然和谐。然而,火化不仅没有做到节能减排,而且是费能增排,为生态文明开了倒车。

火化一个人向大气排放黑烟30分钟左右。西安航空电气公司寇英来教授在《关于殡改的几点思考》中,对火化排放气体有一组约略的数据:假设一具尸体重60公斤,衣服鞋帽被褥5公斤,用15公斤柴油焚化后,依据物质不灭原理可生成3公斤骨灰,77公斤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含硫化合物,含卤化合物、颗粒物等有害气体和可溶胶。可见火化不仅耗费石油和电(煤),而且又把尸体这种含碳化合物,刻意变成二氧化碳等排放到大气中,成为气候变暖的重要原因之一。十多年来我国已火化尸体8077.7万具,已人为地向大气中排放了本不该排放的62.2亿公斤废气,而且随着继续坚持火化错误政策走下去,还将与环保、生态平衡、生态安全、生态文明长期对抗下去。这62.2亿公斤还不包括运输尸体汽车的排放废气,长途搬运尸体增加病菌传播时间及火化厂周边一定距离内,由于灰尘太多,严重影响到农业、林业的光合产物积累,导致产量减少质量降低等。至于火化厂对周边的危害当地老百姓均义愤填膺(有的县区火化厂也已在四面楚歌中停业了)。

利用殡改的名义将神圣的殡改酿成积重难返的灾难了。

一场巨大的灾难正向我们逼近。灾难是可怕的,但更加可怕的是对灾难的无知和麻木。我们应该反思了、醒悟了纠正了!

近几年国家非常重视秸杆禁烧还田,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尸体何时禁烧还田?成了中国人的最盼。

4、与国情相矛盾

中国的国情人多地少且不富裕。不允许再浪费土地、资源、人力财力了,恰现行的殡改政策却每每浪费。尽管初衷、目标正确,但效果却事与愿违,好心办成坏事了。

中国的国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阶段殡改本应以死者安息,生者安慰为本。恰现行的殡改政策却强调火化,而火化必得来回数十里或上百里折腾逝者,且火化过程中油烧肉,肉跳动;油炸骨,骨不动,还得用铁抓勾上下左右翻滚\"老\"人好几十下,没有做到尊重逝者让老人安息。由于死者不能受到尊重不能安息,生者在失去亲人无比悲痛的时候,目睹到惨不忍睹的场面,加上还得多开支,也不能得到安慰。

中国的国情是改革开放独立自主,既学西方先进的技术和模式,又不照抄照搬而坚持中国特色。火葬乃\"西学东进\"的产物,东汉以后佛法东移,印AC老百姓无意见。因为即杜绝了乱封坟头,又促进了植树造林)、棺材大改小、厚改薄型的土埋。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啊!

7、与民生相冲突

共产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的十七大特点之一,是关注民生。

现行的殡改政策,无论从浪费国家资源,增加老百姓经济和精神负担讲,还是从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稳定大局耽误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讲,都与群域要民主,己域要自由相悖,都直接损害了广大汉族人民的眼前利益和根本利益;都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格格不入;都与关注民生、民主执政、党的群众路线和人性化、科学化殡改相差甚远。

河南省汤阴县白营乡花耳庄71岁的张慈训老汉说,他不相信火化政策是北京制定的,因为北京决不可能下与民生民情民意风马牛不相及的坏政策,下此不得人心政策的不是某些说白话、喝白酒、打白条的乡镇假国家干部,就是县(区)某些喝红酒收红包念红头的低水平官混子。然而张老汉想得对,说得错。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确实是中国《殡葬管理条例》中讲的。你想,尽管某些县乡小官们有这样的胆量,但他们也没有这样的权力呀!何况他们中的绝大数人经常与基层接触与老百姓打交道,从良心上从骨子里也不愿去强迫老百姓身后火化。可他们为什么还要到处依举报罚款,起尸点天灯(扒开棺材添上柴油烧焦),动用国家机器与死者家属作战呢?因为他们是执行者。还有《条例》只是规定应当火葬,并未出现强制执行字眼,同时规定对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啊,为何到省级以下就强制执行火化了,就把允许土葬的内容给贪污了呢?这有三个原因①除少数民族地区外,秧秧13亿人口大国哪里不人口稠密?由于人口稠密,哪里不耕地较少?由于改革开放,国家基本建设搞得好,铁路、水路、公路、空路(飞机)四通八达,哪里不交通便利?况且《条例》当时已将火葬视为改革甚至革命了。②省级政府有依据条例科学制定何市何县为火葬区或土葬区的权利,但具体操作则是民政厅甚至在该部门内仅是个别处室的少数人,这些人有的是找不到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区,有的是为了出政绩刻意把允许土葬的政策进行了\"贪污\"。③部门利益法制化作怪,只要划进火葬区,就能要编要钱,有编有钱。河南省南乐县寺庄乡农民苏广印(其爷爷是八路军老战士,93岁死后偷埋,尸体又被扒出来,点了\"天灯\",他89岁的老奶奶气成呆傻)说:\"八路军哪都好,就是火葬没人味,不好!

现行殡改政策不合民生应当改革。目前是逐步淘汰火化,尽快推行生态葬法的最佳时期啦。否则,每推迟一天出台新政策,对党和国家及中华民族的损害就严重一天。老百姓坚信:变了味的殡葬改革,总有一天会变到正道上来。

8、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

现行的殡改政策,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殡葬改革虽然不是直接发展生产力,却间接服务于发展生产力。火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以人为本相悖,已经成了发展难题或发展的障碍,成了继计划生育后的新的\"天下第一难\",并严重影响到创新发展理念,又好又快发展和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严重影响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顺利实现及人和自然和谐发展;严重影响到共产党的执政水平、执政能力、执政成本、执政根基、执政效果;严重降低了党在人民心中的主心骨地位。成了危害\'三农\'、稳定、和谐、复兴的杂音甚至毒瘤。

中国以火化为代表为标志为资本为品牌为改革的殡葬改革,实践现状怎么样?虽然也有成绩:信科学反迷信,愿节俭反铺张,恨腐败祟清廉,学法依法,要求修改《殡葬管理条例》的主人翁自觉性提高了;关心关注参与人性化殡改的多了(条例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布至当年8月底,提建议者达11万人次);薄养厚葬、看风水、大操大办的少了;天塌了砸大家,不闻不问国家殡改大政方针,任火化继续危害中国的少了。但由于指导思想上形而上学,制度安排上脱离实际,实际操作中出现错误,实则过大于功:火葬就是改革,改革就是火葬,遍布中国。出台条例,闭门造车;贯彻条例,一意孤行;执行条例,变味亨通;修改条例,抱残守缺。毫不夸张地说,中国大地谈火色变,对火葬是一片反对声。

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

现在,农村90%的人家,老人去世后都趁夜深人静时像埋\"鸡狗\"一样去偷埋,不敢痛哭,不敢顶风办丧事,只好与地方政府捉迷藏。待三--五年风平浪静时再一点不省地办冷丧(随办叫热丧),以晚到的形式表达对逝者的重视、怀念、肯定和敬畏,对生者的神圣、希望与寄托。可有的人家老人入土安息没几天就被县乡\"殡改执法队\"昼夜巡逻发现或被村里的\"二流子\"举报(可得奖励500--1000元),于是祸从天降:一是被罚款(一般为2000――3000元);二是住几天,一般押送到县乡指定地点;三是几十名执法人员将棺材挖出来,拉到火化厂重新火化,开支由家属付;四是逼着亲属亲自动手,挖出来当着家属的面点天灯(浇上柴油烧焦)。这犹如坏人当着丈夫的面强奸妻子。由此出现的骂街、骂人、骂党、打架、打群架、打官司、打伤人、打死人,经济、刑事案件屡见不鲜。这些不尊重人权、非人性化的行为,老百姓发自内心的说,这不是真共产党干的。

另外10%的人家(主要是村干部和儿女在外工作的人家),在违心无奈地将老人拉到几十里甚至上百里开外的火化厂火化后,处于补偿心理又把骨灰盒放到棺材里,穿上第二套寿衣埋到良田里,封成大坟头。

城市90%的居民,为了得到抚恤金、安葬费和老人身后十个月的工资,都实行了违心地火化。但火化、火葬不一个概念,骨灰盒都在政府或私人企业家已建设好的,气势恢宏的长青陵园内择地安放,其代价前述了(2007年河南省郑州市开始实行骨灰生态葬即骨灰不二次装棺、不立碑永久性占地,只埋入土中并栽上树。这无疑较火化后再以一平方米一万多元的价格买约两平方米土地,将骨灰盒用砖、水泥等包装起来并立上石碑,永久性占地的骨灰安放是一个进步。但这只是在国家火化政策仍没有得到逐步淘汰的情况下的一种改良措施。而不属于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一步到位的生态葬法)。

另有10%左右的市民,老人过世后便不声不响地出高价运输费,把老人送回农村土葬。一但遭举报,不是子女受处分,就是举报人成过街老鼠。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政策好不好,不是制定政策的人说了算,而是执行主体--老百姓说了服了落实了才算。当今,无论城市和农村同意火葬的几乎为零,国务院法制办与民政部如能联合搞一下民意调查该多好啊!没有调查连发言权都没有,又怎能有决策权呢?

老百姓骨子里讨厌火化,而内心喜欢哪些真正意义上的殡改措施呢?第一,在殡上做到丧事从简,不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第二,在葬上彻底废除火化,也不让死人与活人争地,推行生态葬法即责任田里不留坟头的深埋(埋到耕作层以下,不影响机耕)或以村为单位统一规划,非沃田白化式永久性占地的按先后顺序依次土埋的植树造林型树葬(20-30年后,卖树平坟复耕)。

老百姓为什么乐意上述殡改措施呢?第一,实现了节约办丧事,避免了负担反弹不至于死不起人;第二,杜绝了偷埋被发现或被举报而发生的一系列民不聊生的怪现象;第三达到了死者安息、生者安慰;第四,节约了土地,解决了乱封坟头而影响耕作和新农村新面貌建设的大问题。第五,城市居民也不用在违心火化后,再雪上加霜开支近2万元买骨灰盒存放地了,这自然也就冲出了生命已息、缴费不止的怪圈。

政府逐步淘汰火化,尽快推行生态葬何益?第一,顺民心合民情适国情利民生促和谐好落实,得民心者安天下啊。第二,节约大量土地、资源、财力、人力,用于四化建设。第三,杜绝火化冒黑烟,减缓气候变暖速度程度,为落实《京都议定书》做出贡献,实现了天人合

一、时空和谐。第四,降低了执政成本,避免了发死人财的腐败,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稳固了执政之基。

依科学发展观理论,用历史的眼光看,可以说不仅为当代而且为后代首创出一项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利国利民、惠泽千秋万世的好制度。

基于数年的调查研究和对共产党的无比热爱,我们这些常与老百姓打交道的基层科技工作者、市县级公务员及村官们,从2005年2月起就陆续给胡总书记、温总理、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写过一系列建议信的人,今天再次以对党负责的态度,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郑重建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殡葬改革上,逐步淘汰劳民伤财、有百害而无一利的火化制度,尽快推行生态葬法新政策。具体建议见附件3:张存义等关于《殡葬管理条例》的修改稿。对地级市以下含地级市,还未停业的火化厂进行关停并转或像处理硅酸盐砖厂(红砖厂)那样,彻底炸掉恢复它用。

关于追悼老人\"生平事迹介绍会\"实在别扭,还是恢复毛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中讲的:开个追悼会为好。

上述建议若被采纳,关乎亿万人民生死大事的新天下第一难就会迎刃而解。否则,执行主体--老百姓不认可、不拥护,再\"好\"的条例也只能是废纸一张而无法执行。久而久之后果不堪设想。再说历史和人民也不会允许,新的《殡葬管理条例》仍然抱残守缺,坚持错误走老路。不仿让时间和实践去作检验吧!

有人说,老百姓身后由强行火化改革成回归自然的生态葬法,不是倒退吗?我们认为:不仅不是倒退,而且是深化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否则,谈何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继续解放思想、民生、民主、科学发展?那么,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到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从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城市禁放烟花爆竹到限放,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不也是倒退了吗!

有人说,逐步淘汰火化制度,尽快推行生态葬法,有违葬改政策的连续性。我们认为这是站不住脚的:第一,火化不科学、不得民心,就得淘汰。否则老百姓不认可,其维持火化制度时间越长,给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失就越大;第二,既然火化制度不科学不得民心,为什么非要人为令其具有连续性呢?连续老百姓会答应吗?不连续老百姓会不拥护吗!如果非要坚持连续性的话,那么否定十年*、为刘少奇平反,又怎能做到拨乱反正?党的工作重心转移、走市场经济道路,又怎能做到坚定及时?那么1997年颁布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还有什么修改的必要?中央现在强调继续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又怎能在葬改领域见到实效?第三,火化不科学不得民心,淘汰得越快越好。但考虑到省会以上大城市,目前立即推行平地深埋为主的生态葬法,还有一些具体工作要做,还需要在农村和中小城市实行生态葬法实践中取得可借鉴经验,故我们才建议从现在起逐步淘汰而不是彻底淘汰火化制度。不过我们的建议并非建立在所谓的政策连续性上。

火葬是毛主席1956年倡导的,推行生态葬是否有损领袖威信?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他老人家若活到现在,也会再首先提出让广大人民身后实行生态葬法。因为,早在1958年2月29日毛主席在给黄炎培(原政务院副总理)副委员长(反对火葬,郑重倡议不留坟头深埋的国家领导人之一)亲笔回信中就写道:\"一个月前赐书中论及深葬事,适获我心,将来适当时机,可能推广实行\" (毛泽东书信选集第537页,1983年12月人民出版社。原文见附件1)。再说,现行的火化后骨灰不撒、不埋,而却永久性浪费土地将骨灰盒安放常青陵园内,不也有违他老人家亲笔签名的初衷吗!值得指出的是,毛主席1956年4月27日于中央工作会议会间休息时,在秘书递来的倡议实行火葬的折子上签的字。当时虽非临时动议,但也不是他老人家亲自执笔写矛盾论、实践论、论持久战、论十大关系、为人民服务那样的深思熟虑;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当时毛主席等签字的那份实行火葬的倡议书里,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着\"安葬死者的办法应当尊重人们的自愿,必须完全按照自愿的原则,不要有任何的勉强。中国的绝大多数人有土葬的习惯,在人们还愿意继续实行土葬的时候,国家是不能加以干涉的\"(原文见附件2)。怎么后来即1997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就空穴来风地写上了\"在人口稠密、土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了呢!实在不可思议。还有,原来认为乌鸦、麻雀为\"害虫\",现在不也为它们平反了吗!原来认定太阳系九大行星,现在不是也将冥王星降级了吗!原来确定的\"五一\"黄金周,不也在实践中被取消了吗!不仅取消了\"五一\"黄金周,而且还增添了清明节假日,这是中国特色传统文化、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啊!科学在发展,认识在提高,理论实践都在创新吗!

有人说,生态葬污染土地,实际上不仅不污染土地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转化成有机肥料,让逝者再为后代做一份无私奉献,符合循环经济。农民种地施肥是污染土壤吗?没有大粪臭,哪来五谷香。逝者躯体一定时间后做得这份奉献,实质上是对土壤肥料不足的一种补充。退一步讲,就是有点污染,若与火化时烟囱冒黑烟直接污染空气半个小时比起来,也是微不足道的。

俗话说,吃不穷,穿不穷,打算不到才受穷。像火化这类打算不到的事情,今后还是不发生的好。

有人说,中国老百姓思想落后,必须强制实行火化。就像大部分人当年反对计划生育一样,共产党就不推行计划生育了吗?我们认为,计划生育的目的是要把人口降下来,当年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一些地方采取了一些过头的办法,是可以理解的。但自从颁布了《计划生育法》以后,那些非人性化举动不是也被制止住了吗!火化的目的难道也是为了把人口降下来吗?与计划生育大不相同,火化是想节约土地不让死人与活人争地。而 10多年的实践证明,火化不仅没有节约土地,反而因建火化厂殡仪馆和骨灰陵园、灵堂,还浪费了大量的土地。同时浪费了大量人力和每年数十亿元的事业经费。生态葬法,老百姓乐意既不浪费土地,也不浪费人民币,还不污染环境,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再说中国老百姓不落后、最实在,也最珍惜土地,他们在坟头上栽上树或种上地瓜类植物,舍不得闲着空地,他们自觉把三代以上的老坟平掉,种成庄稼。否则,全国尽是坟头,哪有种庄稼的地方?他们最憎恨的是胡乱圈地搞\"开发\",胡乱批文建火化厂和骨灰陵园。任何政策脱离了群众,都行不通。我们应该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心放手让群众自我管理好殡葬事宜。我们相信老百姓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科学引导下,一定能将生态葬法自然而然的推广开来、落实下去。在推广的过程中可能有人担心,出现走样或变味,回到一不深埋仍旧乱封坟头;二不统一规划建植树造林型公墓;三又变本加厉薄养厚葬封建迷信嚣张的无政府状态。其实这种担心看似有道理实质没必要。所谓有道理是说,现在有《条例》不是也难以落实吗?实质没必要是说,现行的《条例》不得人心,未来的以生态葬法为核心内容的新《条例》或新法律深得民心,老百姓通情达理,不会再与政府做迷藏,而会自觉维护好法律尊严的。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后,会出现林木乱砍滥伐吗?不会!像农民不会将尚不成熟的小麦提前收割一样,老百姓不会把自有林地内正在迅速生长的林木随便砍伐掉。怕出现乱砍滥伐,就不出台《意见》了吗!为什么中共中央国务院非常及时的出台《意见》呢,因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充分相信群众不会乱砍滥伐。退一步讲,符合99.9%以上的老百姓举双手赞成的殡葬改革新政策,一旦有个别单位或个别人违反,政府职能部门可以用新政策予以批评、曝光、处罚、法办、纠正。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碰壁等于自投罗网。

有人说,《殡葬管理条例》虽不是法律,但也是法规,而且执行了十多年,并要在肯定火化的基础上,把骨灰安放做为殡葬改革第二次革命来对待的国度里,一下子否定火化火葬,推行生态葬法,原决策者们恐怕面子上过不去。我们认为,共产党与其他党根本区别之一,是敢于正视失误承认错误,勇于改正失误错误.无数革命先烈在我们的前头抛头颅、洒鲜血,而我们还有什么失误错误不能抛弃呢?面子重要,还是民生重要?!他们对制定政策的人们的觉悟估计得太低了。我们相信:原《殡葬管理条例》起草班子成员和现《殡葬管理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或《殡葬法》起草领导小组,会深入调查、与时俱进,不怕丢面子的,会彻底走出连自己良心都不乐意的火葬误区的,会彻底摒弃部门利益法制化的。

有人说,此建议好是好,说到了全国人民的心坎上,不过改起来太难了。不难还用我们多次向胡总书记、温总理直接上书吗!对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的大事,要有作为、早作为;非常之时,要有非常之为;非常之事,要尽非常之责。我们坚信: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一定会自觉在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9月19日上午,于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的: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做到谋划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发展中的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改进发展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发展任务靠人民群众努力,衡量发展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的精神指导下;一定会自觉在胡总书记2008年12月18日上午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强调的: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坚持问政问需问计于民,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维护法制的统

一、尊严和权威。勇于变革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的精神鞭策下;在30年前,时任安徽省委书记万里同志于小岗村搞包产到户时\"我要群众\"指导思想的感召下;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要人民讨论、重大决策人民有权了解参与监督的国度里;在新一轮思想解放大潮中,于第一次思想解放重点解决要不要发展,第二次思想解放重点解决发展的方向和道路问题,第三次思想解放重点解决怎么样发展的新形势下,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观念、做法、机制和体制的束缚中、从对马克思主义的各种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形形色色的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扫除思想上的灰尘,冲破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思想观念、因循守旧\"大山\"和思维定式\"峡谷\",改变一切束缚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做法和规定,革除一切影响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机制体制弊端。我们更坚信:党中央、国务院会下定像否定\"文化大革命\"、为刘少奇平反、取消成分论、为右派摘帽、坚持改革开放、走市场经济道路、一国两制、抗震救灾、办好奥运的决心,来拨乱反正实施创新、逐步淘汰火化制度、尽快推行生态葬法。

我们提此建议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想乘十七大的东风,请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等抓紧修改完善全国人民关注的《殡葬管理条例》,并尽快上报国务院。以扭转农民负担变相反弹,死不起人和党群之间、政府与老百姓之间、邻里之间矛盾激化的\"水火\"关系;二是让全国人民从内心里说共产党制定的殡葬改革政策就是好。

新中国成立前,李鼎铭先生提出\"精兵简政\"建议,毛主席采纳了;新中国成立后,马寅初先生提出\"计划生育\"建议,因没采纳,竟出现了\"天下第一难\"!今天我们再郑重提出科学推进殡改建议,不管是石沉大海,还是能感动\"上帝\",都算是尽到了国民应尽的责任了。

科学发展观与真正意义上的,人性化的殡葬改革息息相关。我们深信,一部关乎亿万人民生死大事的新《殡葬管理条例》或《殡葬法》,一定能够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在毛主席\"深葬适获我心,将来推广实行\"的教导下,早日颁布实施,为平安、富强、法治、科学、和谐、文明的中国作出新的贡献。

第16篇:男婴出生7天被医院认定死亡 火化前“复活”(材料)

男婴出生7天被医院认定死亡 火化前“复活” 新华社最新消息:【合肥“死婴”送殡仪馆后“复活”】一名“死婴”从安徽省立儿童医院被送到合肥市殡仪馆等待火化,不料孩子竟发出哭声,随即被送回医院抢救。殡仪馆介绍,婴儿开有死亡证明,若非及时发现,就将被火化。据医院介绍,目前当值医生已被停职查看,当值医院护工被开除辞退,事件原委正在调查。(徐海涛)

人民网合肥11月20日电 (记者 周然 常国水)11月20日上午,安徽合肥一名出生仅7天的男婴从安徽省立儿童医院送往合肥市殡仪馆火化。不料,这名男婴被殡仪馆工作人员发现还活着。随后男婴又被送回医院抢救。

20日13时许,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赶到安徽省立儿童医院进行探访。医院工作人员介绍说,被送往殡仪馆的婴儿先前在新生儿内科住院,从殡仪馆回来后仍在新生儿内科作治疗。

记者来到该院新生儿内科采访时,科室工作人员以“不是领导,不知道”、“没到上班时间”为由拒绝透露详情。

据该院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男婴是20日上午8时许被送往殡仪馆的,11时许被送回医院。“孩子患有重病,家属放弃治疗了,委托医院处理。”知情人说,现在孩子仍在病房躺着,家属不在身边。

对于男婴“复活”一事,该知情人说,这个过程有个“误差”,孩子还没去世就被送走了。

随后,记者来到合肥殡仪馆,这里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孩子是在例行检查时被发现还是活着的,随后就被送回医院了。“医院还开具了死亡证明,否则,我们不会接收。

第17篇:证明

证明

××××单位:

兹有××××××××××××××××××××××××××××××××××××××××××××××××××××××××××××。

特此证明。

××××

2012年11月20日

第18篇:证明

证明 模 板

某公司委托XX独家代理“XX”活动,活动一切事宜由XX全权负责。 活动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举办,地点XX。 特此证明。

XX

XX年 XX月

第19篇:证明

证明

陕西通信技师学院:

兹证明,性别,户口性质,身份证号

/社区居民,其家庭情况如下:

,系二〇一三年月村日

第20篇:证明

证明

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小学担任代课教师,教龄年。 附:

证明人姓名:

性别为:

身份证号码为:

联系电话:

与被证明人的关系是:

承诺:以上证明材料属实,如果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因此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证明人(签印):

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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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证明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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