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入证明范文

2022-09-23 来源:证明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户籍迁入证明

户籍迁入证明

兹证明:

我村村民x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与xx县xx街道xxxx组1xx号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月x日经核准依法办理结婚手续,证号为:浙x婚字第xxxxxx号。现要求将xxx的户籍从原户口所在地迁入xx县xx街道xx村xx号xxx户。请给予方便。 特此证明事实 此致!

证明人:xx县xx街道xx村村民委员会

Xxxx年x月x日

推荐第2篇:户籍迁入证明

证 明

XX派出所:

兹有本村村民XX之丈夫XXX(男、汉族,原籍为XX省XX县人,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因从部队退伍,根据本人及妻子申请,为方便生活和工作,同意其户口迁入我村,并同意将其XX户口从原户口上分出,夫妻一并另立一户,户籍详细地址:XX省XX市X区X镇X村X组X号,望给予以办理相关落户手续为盼。

特此证明

XX村村委会

XX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3篇:户籍迁入证明样本

户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籍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单位落户证明。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户籍迁入证明样本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户籍迁入证明样本

***派出所或公安局:女的我原住址(户籍所在地)******,姓名**,性别女,汉族,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现户籍所在地为**区**路**号*****,为居民户籍,**年起我长期在****在工作和居住。**年**月**日我与贵辖区**先生结为夫妻,丈夫**居住地址(户籍所在地)******,为便于生活、工作、学习,现向贵派出所提出申请同意我的户籍迁至贵辖区我丈夫处的申请。望给予帮助。特此申请

相关内容: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籍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以上所指的证明是指: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籍,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籍,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籍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

〈7〉劳改、劳教人员注销户籍,持逮捕机关、劳动教养机关出具的证明;

〈8〉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

〈9〉大中专学生入学户籍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10〉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1〉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籍,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籍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3〉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4〉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籍,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5〉离退休人员户籍迁移,持离(退)休证;

〈16〉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籍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7〉需要凭户籍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准迁证;

〈18〉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的户籍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此外,十六周岁以上者,在本市(市辖区)、本县范围内迁移的,应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一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跨市(市辖区)、县范围迁移的,须提交二张大头照.

推荐第4篇:户籍迁入手续办理流程

【社会化服务】户籍迁入

一、人事代理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落入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1、市人才接收的应、往届统招大专以上学历、非西安市城镇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2、市人才人事代理单位聘用的,以干部调动方式或非调动引进人才落户西安的人员,以及市人才人事代理单位聘用的西安市城区非农业集体户籍人员。

二、户籍迁入手续办理:

1、由市人才接收的,符合迁入市人才集体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学籍档案等材料先办理就业报到及存档手续,同时签订《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申请落户协议书》,然后持存档凭证、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户口联)、准入证、户口迁移证/户籍卡、身份证复印件、一寸二代身份证照1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背面书写姓名、身高、血型、身份证号),须在提供照片电子版一份(照片上传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电子照片信息采集专用邮箱,xarsdl@163.com。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照片大小不超过27KB,像素或宽高比为358×441。)等相关落户材料到市人才办理落户手续。

2、市人才人事代理单位聘用的,以干部调动方式落户西安的人员,持《单位委托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先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同时签订《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申请落户协议书》,然后持户口迁移证、准入证、准迁证(第三联)、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动通知(户口联)、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西安市公安机关批复、身份证复印件、一寸二代身份证照1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背面书写姓名、身高、血型、身份证号),须在提供照片电子版一份(照片上传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电子照片信息采集专用邮箱,xarsdl@163.com。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照片大小不超过27KB,像素或宽高比为358×441。)等相关落户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3、市人才人事代理单位聘用的,以非调动引进人才落户西安的人员,持《单位委托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先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同时签订《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申请落户协议书》,然后持户口迁移证、准入证、准迁证(第三联)、

身份证复印件、一寸二代身份证照1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背面书写姓名、身高、血型、身份证号),须在提供照片电子版一份(照片上传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电子照片信息采集专用邮箱,xarsdl@163.com。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照片大小不超过27KB,像素或宽高比为358×441。)等相关落户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4、市人才人事代理单位聘用的西安市城区非农业集体户籍人员,持《单位委托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先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同时签订《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申请落户协议书》,然后持户籍卡、身份证复印件、一寸二代身份证照1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背面书写姓名、身高、血型、身份证号),须在提供照片电子版一份(照片上传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电子照片信息采集专用邮箱,xarsdl@163.com。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照片大小不超过27KB,像素或宽高比为358×441。)等相关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1、落户材料中的户口迁移证:应在有效期限内;迁往地址应为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或用人单位;出生地和籍贯应具体到县市一级;婚姻状况栏婚姻状况须注明;身份证号应和身份证上号码相一致。

2、新迁入户口和户籍信息变更未满三个月的,不能办理二代身份证、户口迁出等业务。

3、人事代理人员为已婚女性的,落户须填写《市人才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移交单》;落户人员系男性的,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4、落户人员须详细登记个人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住址,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市人才户籍管理人员

推荐第5篇:克拉玛依市户籍迁入管理暂行办法

克拉玛依市户籍迁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国家有关户籍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有将户籍迁入本市意愿的,应遵照本办法明确的条件、程序,申请将本人或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亲眷第八条对本市住所拥有产权,经市人才交流中心、经贸、劳动部门认可,企业自行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户籍迁入:

(一)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职称,在本市地方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并已连续5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基数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户籍迁入本市。

第三条市公安机关是本市户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户籍迁入的核准与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计划生育政策,不得参加非法组织,并应符合办法规定的相应条件。

第五条除本办法第六条第

(三)、

(四)项外,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其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随迁;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已在本市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和市教育部门同时出具证明后可以随迁。

第六条经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或指导招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申请户籍迁入:

(一)具有全日制院校硕士或博士学位,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业资格,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已满1年、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基数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在本市地方企业工作已满3年、已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基数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第七条获得下列荣誉称号或名次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的户籍迁入;对本市住所拥有产权的,其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其成年子女已在本市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和市教育部门同时出具证明后可以随迁:

(一)获得市、区两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或其他荣誉称号;

(二)在市级以上劳动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

(二)在本市地方企业连续工作8年以上,从事技术工人岗位,达到中级职业资格以上,已连续8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基数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三)在本市各类企业连续工作10年以上,已连续10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基数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第九条对本市住所拥有产权且经市、区两级经贸部门认可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户籍迁入: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连续三年累计纳税额超过50万元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其中: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应不低于50万元;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其出资额应占该企业实收资本30%以上,或不低于50万元;

(二)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连续3年累计纳税15万元以上,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基数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第十条经市、区两级经贸部门认可,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其中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在项目建成后,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

第十一条符合本办法户籍迁入条件的,可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应证明。

第十二条申请人申办户籍迁入弄虚作假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将其已迁入本市的户籍退回原迁出地公安机关。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公安机关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克拉玛依市人才引进落户若干规定》(新克政发„2008‟27号)和本市其他人才引进落户的相关政策同时废止。

推荐第6篇:乌鲁木齐市户籍迁入管理暂行办法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户籍迁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乌政办【2010】36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户籍迁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日

乌鲁木齐市户籍迁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户籍迁入管理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户籍迁入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籍迁入是指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将其户籍迁入本市,不包括原为本市户籍因复员、毕业、回国、休学、退学等回户口所在地正常办理的户籍登记。

第四条 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迁入条件,以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五条 市公安局是本市户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户籍迁入管理工作。

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负责协调本市户籍迁入管理相关工作。人事、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户籍迁入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户籍迁入管理实行条件准入制。以合法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及年龄、学历、职称、投资、就业、养老保险等作为准予迁入本市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依据。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批准引进的人才可申请将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和随其共同居住的父母的户口迁入本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二)国家科技奖获得者及进入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及自治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

(四)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自治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及获自治区(省)、部级以上科技奖

一、二等奖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

(五)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六)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及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人员;

(七)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八)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第八条 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本市:

(一)经公开考试被驻本市的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

(二)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

(四)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本市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就业,并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的。

第九条 在本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办理落户:

(一)购房面积在90㎡以上(不含90㎡)的,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及1名未婚子女3人的户口;

(二)购房面积在60㎡以上90㎡以下(均含本数)的,可申请办理1人(本人或配偶或未婚子女)的户口;本人、配偶或未婚子女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一至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外,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取得房屋产权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本市:

(一)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两年以上养老保险或中央、自治区直属企业调动至本市的工作人员在本系统缴纳两年以上养老保险的;

(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两年以上养老或医疗保险的;

(三)获得自治区(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第十一条 在本市注册登记满三年或取得《区(市)外投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证书》的企业(含外资企业),依据其在本市投资额度和纳税情况,可为下列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一)一次性投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可申请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二)一次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股东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第十二条 被投靠人在本市落户满四年,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办理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一)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落户;

(二)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离退休(职)人员,可申请投靠在本市的子女落户;

(三)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在本市的父母落户,未婚的独生子女投靠父母,不受年龄限制;

(四)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申请投靠其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第十三条 依照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调入、安置到本市就业或落户的下列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经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含录用、选调、聘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及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子女、随调家属子女;

(三)由安置部门批准的异地安置军队转业、复员士官和退伍义务兵;

(四)军队移交到地方安置的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五)在本市安置的军队或地方离退休干部及随迁人员;

(六)国家政策规定应当予以特殊照顾的从事特殊工种、伤残的人员;

(七)其他依照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调入、安置到本市就业或落户的人员。

第十四条 下列户籍迁入事项,由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提出意见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

(一)成建制单位人员的户籍迁入;

(二)外地政府驻乌办事处工作人员的户籍迁入;

(三)获得全国性荣誉称号或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外来务工人员的户籍迁入;

(四)获得本市“荣誉市民”称号人员的户籍迁入;

(五)其他由市人民政府决定的户籍迁入事项。

第十五条 市公安局应每半年将户籍迁入情况书面告知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

第十六条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户籍迁入人员,应提出申请并根据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经查实确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非法落户的,由公安机关注销其户口。

第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户籍迁入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公安局和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本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推出12项2012年人口管理工作便民利民新举措。具体措施如下:

一、取消《全市户口管理规范》中外地居民户口迁入时要求提供原籍户籍证明的规定。

二、取消《全市户口管理规范》中的无业证明。

三、取消“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街道办事处证明。

四、取消购买商品房落户中的购房交款发票。

五、取消“从本市入伍的复员军人落户”、“生源地为本市的院校毕业生落户”、“本市就地农转非”三项业务中需派出所主管领导审批程序,材料齐全的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

六、取消由申请人提供的“户口从人才市场返回生源地落户”中的未婚证明。

七、取消“生源地变更随父母落户”、“兵源地变更随父母落户”和“异地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中的父母亲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

八、将出国人员回原籍恢复户口和华侨港澳台胞落户由分局审批改为市局审批。

九、取消 “三投靠”(具体指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购买商品房”、“固定住所”、“投资落户”、“收养报户”申报落户中的落户申请。

十、取消 “三投靠”、“购买商品房”、“固定住所”、“投资落户”、“收养报户”等所有申报落户材料中的办理户口回执单。

十一、取消 “三投靠”、“购买商品房”、“固定住所”、“投资落户”、“收养报户”等申报落户的户籍民警调查报告。

十二、取消 “三投靠落户”中的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谈话笔录和“违法生育落户”中出生医学证明和生育服务证齐全(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与监护人的谈话笔录。

推荐第7篇:乌鲁木齐市户籍迁入管理暂行办法

乌鲁木齐市户籍迁入管理暂行办法

据了解,《办法》所称户籍迁入是指非乌鲁木齐市户籍人员申请将其户籍迁入乌鲁木齐市,不包括原为乌鲁木齐市户籍因复员、毕业、回国、休学、退学等回户口所在地正常办理的户籍登记。

八种条件可落户

《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批准引进的人才可申请将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和随其共同居住的父母的户口迁入乌鲁木齐市: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科技奖获得者及进入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及自治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自治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及获自治区(省)、部级以上科技奖

一、二等奖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及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人员;乌鲁木齐市紧缺、急需的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市公安局户政处工作人员介绍,须提交材料中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如果户籍证明上可以证实的,不需开具其它证明;不能证实的,由子女工作单位出具。“随其共同居住”凭本人申请即可,不需其它证明。

大中专毕业生符合条件可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乌鲁木齐市:

经公开考试被驻乌鲁木齐市的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乌鲁木齐市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乌鲁木齐市就业,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乌鲁木齐市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乌鲁木齐市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就业,并在乌鲁木齐市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的。

工作人员介绍说,应届毕业生,是以毕业证上的毕业时间为界限的,未满毕业时间一年视为应届,超过毕业时间一年的则视为历届。

购房落户

在乌鲁木齐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办理落户: 购房面积在90㎡以上(不含90㎡)的,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及1名未婚子女3人的户口;购房面积在60㎡以上90㎡(均含本数)以下的,可申请办理1人(本人或配偶或未婚子女)的户口;本人、配偶或未婚子女符合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取得房屋产权证落户条件的,也可将户口迁入乌鲁木齐市。

有固定住所落户

在乌鲁木齐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已领取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并缴纳契税等证明的固定住所)并取得房屋产权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乌鲁木齐市:

在乌鲁木齐市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两年以上养老保险或中央、自治区直属企业调动至乌鲁木齐市的工作人员在本系统缴纳两年以上养老保险的(须提供企业内部调令);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乌鲁木齐市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两年以上养老或医疗保险的(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获得自治区(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

投资落户

在乌鲁木齐市注册登记满三年或取得《区(市)外投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证书》的企业(含外资企业),依据其在乌鲁木齐市投资额度和纳税情况,可为下列人员(在乌鲁木齐市有固定住所)办理乌鲁木齐市常住户口: 一次性投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可申请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一次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股东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投靠落户

被投靠人在乌鲁木齐市落户满四年,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办理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乌鲁木齐市常住户口居民(不含学生集体户口)人员登记结婚,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离退休(职)人员,可申请投靠在乌鲁木齐市的子女落户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在乌鲁木齐市的父母落户,未婚的独生子女投靠父母,不受年龄限制;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以投靠其在乌鲁木齐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工作人员最后提醒说,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包括在自治区、兵团中央驻疆企事业、乌鲁木齐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保及在外省市缴纳转移至乌鲁木齐市的社保。申请人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有近期(年份必须连续,月份可以不连续)缴纳记录,且累计缴纳月份数达到规定时间。

提示 《办法》中所规定的“„„以上学历(学士、职称)”均含本学历(学位、职务),“„„市级以上”含市级,“未成年”指十八周岁以下,若在校高中生超过十八周岁的,需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记者刘青霞)

推荐第8篇:户籍迁入及迁出协议

户籍迁入及迁出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乙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系拥有符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上海市户籍的上海市常住居民;

2、乙方系三口之家,且乙方儿子的户籍已迁入甲方处;

3、乙方需要购买上海市经济适用房房(以下简称:“经适房”),甲方同意乙方将夫妻两方的户籍迁入甲方处。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基于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户籍迁入达成如下户籍迁入及迁出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甲方已在上海市

自购商品房一套,并拥有上海市户籍,甲方为户主。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基于申请购买经适房目的,将乙方夫妻的户籍迁入甲方户籍所在地。但是,甲方不承担相关政策风险。

(2)甲方应配合乙方迁入和迁出乙方夫妻及其儿子的户籍事宜。

(3)甲方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乙方的日常户籍管理工作。

(4)如遇人口普查、人大代表选举等活动或国家及市相关户籍政策调整,甲 1 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户籍政策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户籍进行管理。同时,甲方的上述相关配合义务不影响甲方对户籍所在地房屋依法可行使的任何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甲方若有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和电子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乙方确认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夫妻的户籍迁入甲方处后,并不视为乙方自然享有甲方户籍所在地房屋的居住及使用权,乙方夫妻及其儿子的生活及居住问题仍应自行解决,不参与甲方就上述房屋现在及将来可能形成的任何经济利益的分配,且不影响甲方对户籍所在地房屋依法可行使的任何权利。

(3)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的

年内,乙方按政策申请购买经适房。若无果,则视为乙方已符合双方约定的户籍迁出条件,乙方应自前述约定时限届满之日始30日内,自行将乙方夫妻及儿子的户籍迁出甲方户籍所在地房屋,迁往何处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下同)。乙方在申请购买经适房事宜过程中,需要使用户籍本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应及时归还。发生遗失或其他导致户籍本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在其申购经适房成功,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产权证之日始15日内,将乙方夫妻及其儿子的户籍迁至所购经适房处,并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夫妻及其儿子户籍迁出及迁出后的相关事宜。

(5)乙方应积极主动协助配合甲方和公安机关作好户籍管理的日常工作。

(6)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户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相关管理规定。户籍在甲方期间,乙方如违法相关法律法规、规整制度及政策的,除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本协议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地将乙方夫妻及其儿子的户籍迁出甲方处。

(7)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做好计划生育、人口普查、人大代表选举等工作。

(8)乙方夫妻及其儿子的户籍迁入、迁出,以及户籍存续期间甲方因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在发生变化之日 2 起一周内通知甲方,以确保相关信息能及时传达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乙方拒绝迁出户籍等违约行为的,应自应当迁出之日始,按每日人民币壹仟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迁出之日止。

(2)本协议生效后,若国家或上海市经适房政策发生改变,从而导致乙方确定不能成功申购经适房的,则视为乙方符合双方约定的户籍迁出条件,即乙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得知信息之日起15日内,将乙方夫妻及其儿子的户籍迁出甲方处,否则视为违约。

(4)本协议生效后,若因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条件不符等)导致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不能成功申购经适房的,视为乙方符合户籍迁出条件,乙方应在上述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将乙方夫妻及其儿子的户籍迁出甲方处,否则视为违约。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协商。

(2)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除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外,应将相关争议提交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夫妻及其儿子户籍迁出之日止。

甲方:

乙方:

乙方:

乙方:

二〇一四年三月

推荐第9篇: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

我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居民_____,男,汉族,19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

_____市公安局_____派出所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第10篇:户籍证明

证明

兹有本辖区居民×××,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

该居民在本辖区内未发现违法乱纪行为,未发现参加“法轮功”组织。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 ××社区居委会

××年××月××日

第11篇:户籍证明

户 籍 证 明

兹证明XXX,男,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与XXX,男,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高楼村白庄组022号系同一个人。

特此证明!

XXX派出所

20XX年9月23日

第12篇: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

淄博市沂源县国税局源泰花园五号楼韩兴红,性别男,民族汉族,1971年3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8281971031813

特此证明!

淄博市沂源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

2011年5月12日

第13篇: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

姓名:性别: 男出生日期:民族: 汉族公民身份号码:住址:

单位:

其它情况

户别:城镇居民集体户口户号:曾用名:家庭关系: 户主 出生地:四川省南充市婚姻状况: 监护人一:监护关系: 监护人二:监护关系: 籍贯: 四川省南充市兵役状况: 文化程度: 大学毕业其它住址:

签发日期: 20110819截止日期: 20310819 变动类型: 住址变动变动日期: 20091020 变动原因: 住址变动变动省县:变动原址:

派 出 所:居 委 会:户成员信息:

姓名性别家庭关系姓名性别家庭关系

共有1人打印1人操作员:说明:户籍信息中的家庭关系为户主或户主关系打印日期:2012年11月27日有效天数:30天

第14篇: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婚姻状况:

特此证明

xxxx公安局xx镇派出所

年月日(公章)

第15篇:户籍证明

证 明

派出所:

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系我村村民,XXXX年XXX月因上大学,户口由我村迁移至XXXXX,现因毕业申请户口迁回我村,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其迁回。

特此证明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落户申请

凤翔县彪角派出所:

我叫王培刚,男,1985年11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10322198511102653,原籍陕西省凤翔县郭店镇(现彪角镇)导子营村二组,2006年因上大学户口由陕西省凤翔县郭店镇导子营村二组迁移至兰州商学院,现因毕业回原籍工作,同时为方便照顾年迈双亲,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请予审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第16篇:户籍证明

户 籍 证 明

我辖区居民张×,男,汉族,1986年08月01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28××××××,××市××厂工人,住址为××市××区××路××号××家属院1号楼32号,系非农业家庭户口。张×此前无违法违纪记录。

(张×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张××,男,汉,1961年10月11日生,户主,张×之父 李××,女,汉,1963年08月09日生,母

张××,女,汉,1989年06月09日生,妹)

特此证明

××路派出所(盖章)

2007年04月14日

户籍民警签名或盖章

第17篇: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

兹有我辖区公民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性别:_____,民族: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性质户口。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公安局(盖章)年月日

第18篇: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模板

户籍证明模板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像片的,但有个人像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如果不注明有效期的话,该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制,使用时还是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并不是以你提供的为准,这只能证明至你申请的当天。

3、这种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我们理解,不因为需要你户籍证明的人不想复印你的身份证或户口,这即可能复制到假的,也废纸张,因此叫你自己到派出所出具一份,而且是派出所盖章的原件,这更具真实性。

4、按照你问题上的描述,这个“户籍证明”仅指“户口本”复印件,不是上面所述“户籍证明书”。

证明

xx-x,男(女),系xx省xx市xx镇xx村村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特此证明。

户籍证明

常住人口编号:091-7011010

4户口类别:城镇居民家庭户

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之子

姓名:张三性别:男

曾用名:民族:汉婚姻状况:未婚

出生日期:1988年02月15日职业:(无/不填)

文化程度:高中

公民身份证号码:32415619880215478

1籍贯:××柿×市××镇

工作单位:(无/不填)

家庭住址:××柿×市××镇××路××号

公安局

盖章

备注:

有效期限两个月

如何开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格式、样本谁有?,户籍证明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的,2元钱。你只要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到派出所要求开户籍证明就行了。母-子关系在你母的户籍档案里有记录的,无须开..湖南户籍证明样本,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

户籍证明是什么样子的?有没有范本?,户籍证明样本你好,我需要一个这样的样本。谢谢提供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

户籍证明格式,户籍证明的格式太多了你们学校应该是故意的,证明注重的是内容,又不是格式你问问学校要什么格式,然后下载一张,拿到当地派出所填一下,盖章吧.户籍

深圳户籍证明模板什么样?怎么开,基本上都不会给你开户籍证明,因为你户口本丢失当场补办。你的户口本就相当于你的户籍证明

求助关于写户籍证明的格式,对于该证明不需要完全一样的格式,只要能起到证明的效果就行。听听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户籍证明(样表)姓名:李东性别:男出生日期民族:汉公民身份证

户籍证明样本,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

福建与四川的户籍证明格式不一样,你好,希望我的个人建议可以帮的您。户籍证明不仅仅是户口本内页,你想要迁移户口只能到户籍地派出所开一份户籍证明,是通过公安户籍内网打印出来的,上面有

集体户口户籍证明,两地派出所所要格式不同,

1、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19篇: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书

说明:本证明书无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无户籍内勤章无效衡阳市公安局监制

签发单位:珠晖区派出所户籍内勤:刘军日期:2010年10月23日

户籍证明书

说明:本证明书无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无户籍内勤章无效衡阳市公安局监制

第20篇:户籍证明

户 籍 证 明为我辖区居民,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性别:民族: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有效期限:

特此证明!

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签章:

户 籍 证 明为我辖区居民,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性别:民族: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有效期限:

特此证明!

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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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入证明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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